June 28, 2006 on Blog
一直以來,我們都認為網站要經常的更新才可以維持造訪的流量。但 Eric Kintz 認為這是 web 1.0 時代的作法,他認為在 web 2.0 的時代裡,經常更新 (指發表文章) blog 並不再那麼的重要,原因如下:
- 網站流量是由社群裏的參與所產生,不是因為每天發表文章的關係
- 網站流量與 Blog 的成功與否是沒有關係的:最重要的是你是否把所要傳達的東西傳達給目標讀者,與讀者建立起良好的關係是一個比經常更新來的更好的方法。
- 要忠實的讀者每天到你的網站閱讀文章,這是 Web 1.0 時代的做法:當部落圈 (blogosphere)成熟時,新讀者及新新 blogger 的數量將會減少,忠實的讀者也會變的更成熟。他們之所以忠誠,是因訂閱了 RSS,而不是你經常的發表文章。
- 經常更新實際上在你讀者的忠誠度上是有負面影響的:發表太多的文章,你將會有失去忠實讀者的風險,因為讀者可能會覺得你的 blog 占用他們太多的時間...
- 經常更新將會把重要的資深經理人及意見領袖排除在部落圈之外
- 經常更新會導致內容品質低落:每天發表文章的壓力使得有些 blogger 會去複製 (引用?) 別人的文章內容,或者做一些無關痛癢的評論。
- 經常更新會威脅到部落圈的可靠度 (credibility) :當許多的 blogger 花時間去複製別人的文章內容時,他們就不太可能有時間去做實際的研究。所以有些錯誤就會如雪球般越滾越大,從一個 blog 到另一個 blog …。
- 經常更新將會使企業的 blog 落入公關公司的手中:由於頻寬及人的因素 ...
- 經常的更新也製造了等量的 blog 垃圾掩埋場 (landfill): 根據 Technorati 的統計,只有 55% 的 bloggers 能持續 3個月以上。這股持續更新的壓力導致許多的人放棄了他們的 blog。
- 家人很重要,多留點時間給家人吧:有些人因 blogging 而上癮... (我該不會也這樣吧 :) )
我大致認同上面這 10 點的說法,但怎樣才算 “經常更新” 呢? 每天一則文章會太多嗎? 我想這得要對你的讀者做個調查才會知道,這從 RSS 訂閱數是看不出來的。
有一些 blog 很恐怖,一天有好幾篇的文章發表,不論其內容品質是否如上述所稱,多了就會變不好,但可以確定的是,這對讀者來說是件很痛苦的事。因為一時無法全部吸收,到最後這些產量大的 blog的文章都被我列為最不優先閱讀的文章。
就 blog 來說,雖然不必每天好幾則文章,或者每天發表文章,但我認為 定期發表 是很重要的。這可以讓訂閱 RSS 的人知道你的 blog 是否還活著,否則容易在整理 RSS 訂閱時被刪掉。
※ 見賢思齊... 開始停止更新... XD
4 則留言:
減眠搶快 部落客拿命換銀子
鍾玉玨/紐約時報六日報導 中國時報 2008.04.07
網路狂潮席捲,在家工作的勞動者或是在家創業的興業家越來越多,但強調即時性的網路標榜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不打烊,因此仰賴網路從事正職或兼差的現代人,不論身心均承受極大壓力,有些甚至賠上了健康與生命。
2周前,美國科技部落格最多產的作家之一羅素.蕭心臟病突發去世,享年60歲。去年12月,另一位科技部落客馬克.歐尚特也因為心臟病英年早逝,享年50歲。
除了心臟病,部落客還會出現體重暴增或驟減、睡眠失調、疲憊等壓力導致的不適症狀,久而久之將造成健康透支。
美國科技部落格「TechCrunch」人氣沸騰,廣告收益令同業眼紅,但創辦人亞靈頓賺了銀子,卻賠了健康。他說,過去3年他體重暴增14公斤,睡眠嚴重失調,家成了他和4位員工的辦公室。亞靈說:「我雖然還沒死,但是有時候因為神經衰弱必須住院。這不是可長久的工作。」
目前不知全美有多少人以網誌為業,但絕不會少於數千人甚至萬人。
部落客崛起和網路經濟發展平行而進。出版業將觸角伸向網路平台,透過網路傳播文字和圖片,帶動部落格這類個體戶事業的發展,而這類小型的事業體漸成氣候,廣告也因此跟著上門。
老字號公司也無法自外於網路的狂潮,紛紛成立虛擬辦公室,允許員工隨時隨地遠距上班。彈性上班固然受到好評,但也讓員工24小時處在與辦公室只有「一個按鍵的距離」,對於工作狂而言,可能永遠也離不開家裡的「辦公桌」。
某些人可以靠在部落格筆耕,一年賺到3至7萬美元不等,有些人寫一篇文章則可能只獲區區10美元報酬。目前因為經濟不景氣,有些部落客被迫降價,以量取勝。
越來越多部落客投身網路事件簿的撰寫,主題從運動、政治、商業乃至名人八卦,五花八門。有人因為興趣而寫,但多數是為了賺錢。其中競爭最白熱化的是報導科技趨勢與新聞時事的部落格,供稿者必須24小時待命,報導企業最新動態、介紹最新商品、揭發企業黑洞等。
靠挖掘獨家或造訪人次成功出線的部落客不僅贏得口碑,也可能獲得廣告商青睞。通常這些當紅專欄作家係按稿件或瀏覽人次計酬。以「傻看媒體」(Gawker Media)為例,會支付簽約合作的部落客定金,若瀏覽人次達到最低門檻,再依人數多寡支付紅利,所以寫越多,賺越多。
科技部落格的致勝關鍵在於速度,為了搶快、搶鮮,許多人被迫減眠、保持清醒。亞靈頓說:「我無時無刻不在擔心自己是否會漏新聞。」22歲的布坎南替與「傻看媒體」結盟的Gizmodo撰寫文章,介紹最新科技商品。他說自己一天根本睡不到5小時,也沒時間好好吃頓飯。
Gizmodo的總編輯藍姆擔心旗下部落客可能體力透支,所以不斷勸他們休息,可惜大家承受身心與財務等龐大壓力,看在錢的份上,不得不賣力和健康拔河。
※ 哈...
部落客也有十誡 不搞偶像、周休一日...
【聯合報╱編譯高國珍╱報導】 2008/09/30
福音聯盟( Evangelical Alliance)在倫敦公布基督徒部落客十誡,因為他們注意到宗教部落格,很快也像其他部落格一樣,充滿筆戰、嘲諷,該聯盟希望基督徒在耕耘部落格時也能有所節制。
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依照基督教聖經記載,十誡是上帝在西奈山上給予摩西,當做以色列人的約法。基督徒部落客的十誡則取其精神而成。例如原十誡為「不可(用上帝)製造和敬拜偶像」,部落客十誡改為「不可用部落格製造偶像」;原十誡為「不可妄稱上帝名字」,部落客十誡為「不可妄用部落格匿名之便行罪」;另外也如十誡中有安息日一樣,部落客每周要休息一天,更不可利用網路傳布姦淫思想。
福音聯盟在1846年成立,係由分屬基督教不同派別的教會、團體和個人組成的聯合組織。原來,英國聖公會及其他教會的代表多次舉行會議,意在抵制英國聖公會中的牛津運動,他們終於在1846年召開國際宗教界領袖會議,會上決定成立國際聯合組織,歐洲和美洲50多個會派共派代表800名出席福音聯盟成立大會。此後,國際會議每隔幾年舉行一次。
他們也告訴部落客不要剽竊別人的內容。過去幾年因網路發達,每個人都可利用部落格發意見,盜用內容也變得容易了。
福音聯盟執行董事克里許‧甘地亞說,原十誡刻在石碑上,網路十誡則發表在虛擬世界中,因為要與網友達成溝通,在網路世界發表十誡,就是網路時代的藝術。
萬靈教堂資深助理主教馬克‧梅奈爾表示,網路是人類溝通史上的最新革命,每次革新都是新的挑戰。他也說基督徒傳福音,不只在現實世界,在網路世界也一樣。
※ 這好玩。
我從兩三年前看你的網站到現在 一直覺得你是一個很特別的人 也很感謝你所翻譯的論文而讓我學習到那麼多 直到最近才發現原來還有流言這種功能 謝謝你了 讓我決定以第一篇為起點 寫下對你的感謝 往後也會繼續支持
感謝,您的支持是本人走下去的力量 :) 本站支援匿名留言,不過所有留言本人都會看過才發佈,避免有人搗蛋,尚祈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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