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三讀 37萬軍教後年繳稅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6080648.shtml
【聯合晚報╱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2011.01.07
爭議許久的「取消軍教免稅」的所得稅法修正案上午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實施,102年繳稅。今天上午立法院經朝野協商後,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將取消軍教免稅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改列為院會討論事項第一案後,中午院會不休息,延長會議時間到所得稅法修正案完成三讀。
立法院朝野兩黨昨天達成共識,在今天上午立法院院會朝野協商後,解決兩黨對於軍教課稅的兩大歧異點,包括軍教課稅「課多少,補多少」,以及「實施日期」的歧見。最後由王金平宣布,將所得稅法第4、17、126條修正草案,變更議程,不經表決,改列為討論事項一案,快速完成三讀立法程序。
根據財政部估算,新法上路後,受到影響人數將達37萬1000人,包括軍人13萬5000人、教師含幼保人員23萬6000人,可增加的稅收約新台幣112億元。根據行政院規畫,新法所增加的稅收,將分別用於改善教育環境,以及提升軍人待遇之用。
今天修正三讀通過後的所得稅法第4條,刪除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國中小學教職員的免稅規定。第17條刪除現行免稅的軍教人員不得列為撫養親屬。第126條規定軍教課稅自明年1月1日開始起算,102年報稅時,軍教人員必須依法繳稅。
◆ 手語翻譯 24小時免費服務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079521.shtml
【聯合報╱記者鄭筑羚/板橋報導】2011.01.07
聽障人士因與一般人溝通不易,洽公或就醫困難重重,新北市社會局委託愛加倍協會,由17位專業手語翻譯員全年無休,24小時提供新北市民免費手語翻譯協助,凡是洽公、就醫、工作面試、親師會談,甚至是司法警政案件,都可向協會預約申請服務。
64歲陳媽媽說,她和丈夫都是聽障人士,常上醫院看病,以前都透過紙筆和醫護人員溝通,但因不懂專業術語,難以理解醫生的治療指示,造成許多困擾,在手語翻譯員的協助下,以適當詞彙讓她理解病情,能夠即時有效溝通,看病更有安全感。
愛加倍協會執行長吳秋南指出,手譯員不僅具備丙級專業證照,還得修習司法、醫療課程;有一名林姓聽障婦人在手語翻譯員協助就後下,因更瞭解醫囑,懂得照護自己,原本身體虛弱,現在變得健康不少。
社會局長李麗圳表示,新北市聽障者多達1萬6千多人,聽語障礙民眾若需洽公、就醫或緊急事故需要手譯協助,都可向愛加倍提出申請,詳情可上社會局網站或愛加倍網站http://www.agape-welfare.org.tw查詢,或傳真專線0800-365524,及24小時免付費專線0800-365324。
◆ 恐龍法官 最快明年淘汰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077052.shtml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2011.01.06
法官法草案昨(5)日初審通過,未來司法院將設立「法官評鑑委員會」及「職務法庭」,建立法官退場機制,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或恐龍法官。但因全案仍有多達19 條文遭到保留,待朝野黨團協商,預計下月新會期三讀通過,最快明年上路。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法官法草案,司法院將設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法官個案評鑑及全面評核,各級法院團體績效評比,遭評鑑不適任的法官,最嚴重可被免除法官職務外,也將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司法委員會召委呂學樟表示,五院對於法官法草案都各有意見,是立法史上首見的法案,昨天終於能通過初審,「算是跨出一大步」,更是啟動法官退場機制的開始。至於保留條文,朝野爭議不大,盼下會期能儘速完成三讀,讓各界期待已久的法官評鑑機制上路。
根據初審通過條文,「法官評鑑委員會」將由11人組成,包括法官兩人、檢察官一人、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推派律師兩人;並由立法院長、監察院長各提名兩人,並經過院會同意後推派;司法院長提名兩人,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通過後推派,委員任期為兩年。
法官評鑑分為個案評鑑及全面評核(評鑑及考核),作為法官職務評定參考。當法官有明顯誤判、違反法官倫理情節重大等爭議時,可將法官交付個案評鑑,評鑑若認為有必要,可加以懲戒,全面評核則規定每五年至少要完成一次,結果不須公開。
司法院每三年要進行一次各級法院的團體績效評比,結果應對外公開,作為各級法院院長職務評定參考。不過,昨天初審朝野對個案評鑑與團體績效評比仍有爭議,相關條文暫時遭保留,待朝野協商。
◆ 全國單一話價 一年後實施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6077461.shtml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黃晶琳/台北報導】2011.01.06
長途電話未來將會取消,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立法院要求下,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昨(5)日表示,將於六個月內提出單一話價區方案,一年後實施。不再分長途、市話,打到其他縣市費率,統統相同。
估計民眾每人每小時通話費可望省下近百元,中華電將受衝擊,推估一年營收減少35億元,衝擊長途電話收入近五成。但成為單一話價區後,用戶可能面臨市話資費調漲壓力。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去年兩次決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半年內完成離島與台灣同一話價區,一年內完成台澎金馬同一話價區,以市內電話計費,但遲未上路。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5)日決議,要求今年底前中華電信必須完成全國單一話價。
NCC主委蘇蘅昨天赴交通委員會對此專案報告。蘇蘅表示,單一話價區實務執行上有困難,話區調整、系統修改、帳務調整,以及與其他電信業者的拆帳,且業者調整話價區,因成本升高,造成必須調漲市話費率的不利狀況,反而失去政策美意。
為避免衝擊太大,NCC將分兩階段處理,先試辦離島併入本島話價區,終極目標是全國單一話價。張曉東表示,離島地區可以先實行,預計一個月內提出方案,三到六個月內實施,全區單一話價區規畫六個月內提方案,一年後實施。
中華電信市話用戶數約1,240萬用戶,市占率約97%,2009年市話收入約332.1億元,長途電話收入約74億元,調整為單一話價區,將影響到長途電話定價與市話一樣,將影響長途電話部分收入,目前初估影響約35.81億元,影響收入達48.39%,逼近五成。
中華電信副總李炎松指出,全區變成單一話價區複雜度相當高,包含要修改法規、系統、線路等工程轉換,部分市話號碼也要重新換碼等,不僅減少營收也要增加支出,實際影響數仍須進一步評估。
民眾將可因此省下一些荷包,目前市話一般費率為每三分鐘1.6元,跨區的長途一律每分鐘1.98元,如果取消長途計價,跨區以市話費率計算,每小時通話費可望省下約87元。
另外,NCC可依「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調整話價區範圍,但整併單一話價區,等於廢止長途電話業務營業範圍,將涉及業者執照信賴保護重要原則,可能產生補償問題。
※ 相關報導:
* 社救法調高貧窮線 多幫59萬人
22 則留言:
橙色警示…自由行解約 補償金上限5%
自由 2011.01.08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又到了寒假及農曆過年的旅遊旺季,喜愛自由行的旅客,消費權益將更有保障!
不必再以任意解約模式處理
行政院消保會昨指出,過去,旅遊地區一旦發生事故,個別旅行者不想依約出行,只能以「任意解約」模式處理,依解約時間,最高得付高達七十%的補償金給業者。未來,提出解約的一方將可比照團體旅客做法,給付必要費用後,只須再付旅遊費用最高五%比率的補償金。
「機加酒」服務並不適用
所謂的「個別消費者」,國內是指由旅行社代為安排交通工具、住宿等旅遊行程,或參加旅行社所販賣的交通工具、住宿的對象;國外則是旅行社不派領隊人員服務,由旅行社依旅客要求代為安排機票、住宿的旅遊行程,或旅客參加旅行社所包裝販賣的機票住宿的個別旅遊行程;但單純「機加酒」服務則不包括在內。
背包客出國 一樣享有保障
消保會簡任視察陳星宏說明,過去旅遊解約的權益保障鎖定團體旅遊,未來將擴及自由行的個別消費者。一旦發生像過去泰國紅衫軍、印尼排華等緊急事件,具備外交部發布橙色燈號警示等「出發前旅遊地區有客觀風險事由」,則個別消費者與團體旅遊的消費者一體適用,同享低解約補償金的保障。
旅行業全聯會法規會主委徐菊珍指出,業者願意盡量配合新規定,給予個別消費者更多的方便,規格化後大家都有依循標準,但必須加強宣導,充分與客戶溝通。
陳星宏指出,觀光局研擬的國內及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修正條文,將可供個別旅遊消費者新的解約權,修正草案的內容為:「出發前本旅遊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解除之一方,應另按旅遊費用百分之(空白)補償他方,上限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將有助於業者與個別消費者間對解約事由的認定。
◆ 性侵罪刑擬加重 5年起跳
中央社 2011-01-09
法務部完成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法草案,將強制性交罪刑度加重為5年以上,剔除原構成要件中的「違反其意願」,避免出現因無法舉證有無違反意願而輕判的情況。
社會先前發生部分幼童遭性侵案,法院量刑與社會期待落差太大的情形,民間團體更發起「白玫瑰運動」,要求修法及淘汰「恐龍法官」。
法務部召開多次公聽會,並與刑法學者及婦女團體討論,日前敲定法務部修法版本,陳送行政院,待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將與立委與民間的修法版本一同在立法院接受審查。未來修法若通過,性侵罪的刑度將直逼貪污、強盜等重罪。
修正案將強制性交罪刑責,由現行的「3年以上、10年以下」加重為「5年以上」,構成要件不再有「違反其意願」等文字,解決法官因無法證明有無違反意願而輕判的限制。
新修正規定包括:對未滿12歲以下兒童性交者,無論有無違反兒童意願,刑度一律5年以上;兩人以上共同性侵、下藥或持械性侵等「加重強制性交罪」,刑度仍維持舊法的7年以上。不過,強制猥褻罪一併加重刑度,由原本6月以上、5年以下,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
現行法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女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案也提高刑度,改為「對12歲以上、未滿16歲男女性交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兩小無猜」的性行為,法務部維持現行刑法第227條之1的規定,未滿18歲之人與其他未成年人合意性交者,屬告訴乃論,可減輕或免刑。
法務部表示,修法將年齡界線由14歲降為12歲,是考量未成年人生理發展、第二性徵平均年齡、心智成熟度等因素,以及參考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訂出。
此外,為遏止假借宗教騙色的歪風,法務部把現行刑法第229條「詐術性交罪」內「誤信為自己配偶」刪除,改為只要以詐術使男女誤信而聽從其性交,即構成犯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末期病人昏迷 親屬可決定拔管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2011.01.11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已插管的末期病人意識不清時,可由最近親屬提出終止施行心肺復甦術,不再延長病人的痛苦與瀕死過程;此外,健保IC卡中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可視為正本,2010年1月為止已完成註記的3萬4610人將可立刻適用。
根據現行條例規定,病患在進行插管治療前,家屬可決定做或不做;但是一旦插管後,除非家屬能提出證據,證明病患在意識不清之前,曾表達不接受插管等心肺復甦術,否則醫師不能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導致常發生違反病人意願與利益的急救行為。
修法後增列,末期病人無法表達意願時,得經醫療委任代理人,或病人的配偶、成人子女、孫子女、父母等最近親屬共同簽署終止或撤除同意書,並經該醫院之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就能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
不實施心肺復甦術者,必須經由2名相關專科醫師確認為末期病人。至於醫療機構之醫學倫理委員會,應由醫學、倫理、法律專家及社會人士組成,其中倫理、法律專家及社會人士的比率,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另一方面,國內實施安寧緩和條例多年,當事人可事先簽署意願書,同意在生命末期時,不接受插管等心肺復甦術;2006年7月健保IC卡更增列了安寧緩和意願註記。目前已有6 萬多人簽署安寧緩和意願書,逾3萬人健保IC卡已有註記,但有些臨終病人送醫時,雖然健保IC卡已註記意願,因不等於同意書正本,醫師在有疑慮的情況下,仍進行心肺復甦。
上午修法通過後,已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者,在病危時只要是在健保IC卡中有過相關註記,就可視為是正本,但這項註記如果與病患臨床明示意願不同時,還是要以當場明示意願為準。
※ 相關報導:
* 觀察站/安寧條例三讀 細節付之闕如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6085681.shtml
儘管立法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但實際查閱相關細節,卻發現想要善終,仍是充滿障礙與困難。
* 醫界看安寧條例:沒細則 難推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6085686.shtml
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坦言,由於法令條件限制嚴格,而且目前國內僅五萬多人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多數人因未事前註記,要拔管前,仍有重重嚴格條件,因此新法對現況的幫助有限,修法成果只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 國民年金保費、營業稅擬雙漲
【聯合報╱記者許玉君、賴昭穎/台北報導】2011.01.10
行政院好不容易拚完二代健保費率調整案,接下來馬上要拚國民年金保險費率漲價案。行政院相關官員昨天透露,內政部已向行政院要求調升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與營業稅,建議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調漲零點五個百分點、營業稅率調漲一個百分點,本周將開會討論。
若按內政部建議,國民年金保險費率將由現行的百分之六點五調升到百分之七,一般人的保費將調漲五十二元,從六百七十四元漲到七百二十六元,保費收入將增加約二十億元。
至於營業稅率由現行的百分之五調漲到百分之六,則可挹注約四百五十億元至五百億元。
內政部官員估計,兩者合計,至少每年將增加四百七十億元,對國民年金捉襟見肘的財務狀況不無小補。
不過,行政院官員低調表示,國民年金調整費率與調漲營業稅茲事體大,特別是營業稅率「牽一髮而動全身」,恐會拉抬國內物價全面起漲,全案仍待跨部會充分討論後才會定案。
國民年金保險法裡規定,每兩年應提高保險費率零點五個百分點,也賦予調高營業稅率一個百分點。因此這兩項調高收入方案,只需行政院核定,不需送交立法院審議。
國民年金自二○○八年十月上路,已實施超過兩年,依規定必須重新精算保險費率。另外,雖然規定所有沒有社會保險者,如家庭主婦、失業民眾等(總人數約四百萬人),都必須強制加保,但沒有定罰則,導致繳費率不斷下降,去年上半年繳費率只有五成三,相當於有一百九十萬人欠繳保費。
根據國民年金最新的精算報告指出,國民年金長期財務入不敷出,目前潛在負債已達兩千一百億元。若不計收入、只算支出,現有基金餘額只能再支撐八年(到民國一百零七年);就算是收支一切正常,預估到民國一百三十八年,國保基金就會破產。
財政部官員說,尊重內政部以提高營業稅增加國保年金收入的方案,但這次加稅是因應國民年金的財務缺口,無法裨益稅收和債務改善。
◆ 公教、私人企業 須進用1%原住民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許玉君、張瑋珊/台北報導】2011.01.10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非原住民族地區政府機關、學校、公營事業及私人企業、團體及學校員工,都必須進用百分之一的原住民,違者將繳納代金。
至於原住民族地區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進用原住民人數的比率,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百分之卅五,有三年緩衝期。
原民會私下預估,修正案通過後,公私部門可提供超過一萬個工作機會。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表示,這種立法是不對的,因為「根本就沒有這麼多原住民」,如果找得到這麼多位原住民勞工、但雇主不願雇用,「那還有話說」;但重點是根本沒有這麼多原住民可供聘用。
蔡練生還強調,許多原住民不喜歡到都市生活,不願離開原鄉,所以不是企業不願聘用原住民,而是根本雇用不到。如果因為找不到原住民,而要求企業繳納代金(每缺一人需繳基本工資一萬七千八百八十元),他認為,這是政府「惡性收錢」的做法。
對修正草案逕付二讀,期間召開多次協調會的國民黨立委簡東明表示肯定,他說此案對原住民工作權來說相當重要,「畢竟各階層都應該培養優秀的原住民,如律師、醫師等,而非過去只限約僱人員、駐衛警、技工、駕駛、工友、清潔工、收費管理員等」。修正草案若三讀,政府應立即實施,切實執行。私人企業是否足額雇用原住民員工?民進黨立委陳瑩認必須建立稽查機制。
◆ 大眾運輸工具內扒竊 加重處分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2011.01.10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刑法第321條修正案,未來在公車、捷運等公共運輸工具內犯下竊盜罪,都將被處以加重竊盜罪論處,同時,不論在白天或夜間侵入住宅行竊,也將視為加重竊盜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案中並增訂犯加重竊盜罪得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捷運、公車等公共運輸工具內經常傳出扒竊案,然而現行刑法對於加重竊盜罪的規定僅限於在車站以及埠頭內犯罪,立院上午三讀通過刑法第321條修正案,擴大刑法加重竊盜罪的範圍。立委認為,現今社會偷竊頻傳,尤其在擁擠的捷運車廂內更易發生;加上隨之而來的春節返鄉人潮,大眾交通工具使用需求高,為保護民眾財產安全,應提高刑度嚇阻扒手行竊。
法務部與司法院代表,日前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時,都認同立委提案。此外,法隨時轉,由於飛機航空站近來也成為旅客聚集以及上下的場所,因此,增訂航空站與車站、埠頭等地一樣,納入加重竊盜罪的範圍。
立委蕭景田表示,現行刑法加重竊盜的論處條件限於在車站或埠頭犯罪,在行駛中車輛、航行中船舶內行竊,都無法適用加重竊盜罪。然而近來航空交通發達,航空站出入人潮不亞於車站或埠頭,同時,這些場所也都如車站及埠頭,旅客上下車時往往非常擁擠,經常出現旅客進退維谷的情形,因此,應擴大加重竊盜罪的適用範圍。
另外,現行刑法第321條規定,僅對夜間侵入住宅行竊等行為,才構成加重竊盜罪,經修法後,未來不分夜間或白晝,只要侵入住宅竊盜,就構成加重竊盜罪。
立委蔡錦隆解釋,過去農業社會,竊盜犯多在夜間竊盜,但近來社會變遷以及生活形態改變,民眾工作時間涵蓋日夜,如只在夜間竊盜才構成加重竊盜罪,不足以保障民眾利益。
※ 相關報導:
* 倒車事故頻傳 後視攝影機擬議強制加裝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084930.shtml
後座安全帶 新北市列臨檢重點
【聯合晚報╱記者黃福其/新北市報導】2011.01.11
繼台北市宣布將小客車後座安全帶列重點驗車項目後,新北市長朱立倫上午表示,將嚴格取締無後座安全帶車輛;市府交通局長趙紹廉進一步指出,將請警方在臨檢時,把後座有沒有安全帶列為重點。
朱立倫上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加強安全是全民共識,新北市會加強宣導及相關措施,尤其嚴格取締違規違法,後座安全帶是基本配備,市府會加強作為,對車輛檢驗無法通過也會嚴格取締。
交通局長趙紹廉補充表示,北市的作法具宣示意義,不是壞事,他樂觀其成。北市擬以驗車手段檢查後座安全帶,是不錯的技巧,不過各縣市僅北市、高雄市府轄下有監理站,其他都是交通部公路總局轄下的監理站,昨天交通部路政司也表示會配合加強查驗,因此日後除北市之外,各縣市也可達到全國性一致性作法。
趙紹廉說,新北市府會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宣導後座配戴安全帶,也會在警方平時臨檢勤務時,把後座有無安全帶列為重點,若後座沒有安全帶,就算是改裝,可依監理法規開罰。
◆ 陪身障者搭國內航空 免收費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2011-01-11 工商時報
立院10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案,明令國內航空公司不得拒載身障者,航空公司若要求身障者必須有陪伴者才能搭機,則不能收取陪伴者費用,違反的航空公司,將被處以最高5萬元罰鍰。
如果航空公司要求身障者必須要有陪伴者才能登記,除非經過民航局的認定、該名身障者搭機確實會影響到飛安,否則,就不能夠收取該名陪伴者的機票費用,違反的業者將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禁置入行銷三讀 NCC樂見
中央社 2011.01.12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預算法,明定政府機關等禁止置入性行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樂見,也盼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早日審議通過,讓反置入性行銷能確實執行。
針對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預算法,規定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與轉投資事業,都禁止置入性行銷。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NCC不管新聞或節目中置入性行銷的預算來源,NCC著重的是新聞或節目的呈現,是否是置入性行銷。
立法院會決議建議行政部門,將「廣告」、「節目」、「新聞」明確加以區分,儘速將相關修法送立法院審議,以免混淆閱聽大眾。陳正倉表示,NCC傳播內容處等部門早已啟動相關工作,將會儘速提出因應方案。
立法院修正通過的預算法,規定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50%以上成立的財團法人,以及政府轉投資資本 50%以上的轉投資事業,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時,應明確標示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陳正倉表示,NCC很早就注意到置入性行銷的嚴重性,著手修訂衛星廣播電視法,已在去年完成修法,送行政院核定。
他說,樂見立法院通過修正預算法,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相關配套措施,NCC已經啟動;他同時期盼衛廣法能早日送立法院審議通過,讓反置入性行銷能確實執行。
NCC版衛廣法修正草案明確定義「置入性行銷」,為事業、機關、團體或個人行銷或宣傳,基於有償或對價關係,在節目中呈現特定觀念、商品、商標或其他相關資訊、特徵的行為。
草案規定,衛廣事業原則上雖然可以播出政府政令宣導或廣告,但有限制。也就是說,業者不得播送有政府出資、製作、贊助或置入性行銷,而且有候選人參加或以候選人為題材的節目或廣告,也不得播送未揭露政府出資、製作訊息的節目,以避免政府藉公權力掌控,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精神。
草案明白規定,「新聞報導」及「兒童節目」不得進行置入性行銷,違者處以新台幣40萬到200萬元罰款,也就是新聞專題報導或談話性節目不受限制。
陳正倉解釋,政府置入性行銷絕對禁止,但若是政府出資贊助的節目,節目前後必須明顯揭露;但有關候選人的部分,則是完全禁止。
考量市場需求,草案增訂規定:除了新聞報導和兒童節目外,允許如體育、綜藝、戲劇、資訊、談話性節目依規定進行置入性行銷,但必須在節目播送前、後,明顯揭露置入者的訊息。
※ 相關報導:
* 收買部落客疑雲 工業局槓上「綠黨」
http://e-info.org.tw/node/62766
◆ 市府負債暴增 財局公布負債1503億元
自由 2011.01.12
〔記者曾德峰/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昨天報告資產負債,截至去年底,市政府資產合計為一兆七千二百多億元,負債則是一千五百零三億元,相較於去年底前縣長周錫瑋卸任前,財政局公布的縣府負債九百五十五.七六億元,台北縣改制新北市後,負債突然暴增五百多億元。
市政府昨天發出新聞稿,指稱台北縣改制新北市後,財政問題一直頗受關注,市府財政局長呂衛青昨在市政會議中說明資產負債初估表,清楚呈現新北市財政現況。
新聞稿提到,據統計,截至去年底,新北市的資產高達一兆七千二百多億元,包括公庫結存現金、歲入應收保留款、公有土地及其他財產,其中公有土地是依照公告現值計算,約一兆五千八百八十四億元,已改制為區的原各鄉鎮市公庫結存一百二十四億元,也將在十八日匯回市庫,合計現金資產約一百五十一億元。
受矚目的在於負債方面,新聞稿稱,由借款及歲出應付保留款組成,合計一千五百零三億餘元,其中公債法所規範的長短期借款為八百六十四億元,占總負債五十七.四五%。
新聞稿也轉述市長朱立倫談話,他說,新北市資產負債表代表市府資訊透明,也是「激勵」,不論現在負債是多少,將來資產一定要增加,資產大於負債,才是健全的政府。他也以過去擔任桃園縣長為例,接手第一天明確掌握縣府財政狀況,直到交棒時,也是清楚計算辦理移交。
去年二十四日,也就是周錫瑋卸任前一天晚上,縣政府財政局也發出一篇名為「台北縣整體債務及負擔報告」新聞稿,內文提到,受到學術界及新聞界關注的債務與負擔,從周錫瑋接任日的八百一十一.一一億元,上升至一千二百零六.八四億元。
新聞稿強調,周錫瑋任內積極開發新莊副都心及頭前地區、中和華中橋西側地區等,創造出高達二百九十六億元可繳庫盈餘,加上行政院主計處九十九年度專案補助六十億元,也將在月底前入庫,淨債務及負擔僅為九百五十五.七六億元。
※ 相關報導:
* 本會期喬不定 5都配套難闖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091523.shtml
5都配套法案未能在立法院這會期過關,除了財源分配各地有意見,朝野憂心增加舉債空間、債留子孫外,攸關民眾生活的行政區域重劃,牽涉廣泛,還有得喬。)
◆ 立院決議 修法禁速食業送玩具
中央社 2011-01-12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並通過多項決議,包括建議衛生署修法禁止速食業者在兒童餐中附贈玩具,及停止2條高速公路靠近基隆收費站收費等。
立法院第7屆第6會期即將休會,院會經過上午表決有爭議提案後,中午三讀通過100年度總預算;預計下午院會將處理防制校園霸凌的國民教育法修法,及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的預算法修法。
有鑑國內兒童肥胖症十分嚴重,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請行政院衛生署檢討以修法方式,禁止速食業者於兒童餐中附贈玩具,並於修法完成前應督促速食業者不以附贈玩具作為促銷行為,立法院決議通過。
院會也決議通過國民黨團提案,為促進基隆、台北間交通順暢,並符合平等原則,建請交通部停止中山高速公路汐止北上收費站及北二高七堵收費站之收費。
由於恆春半島每年吸引超過600萬觀光人次,民主進步黨團提案,建議交通部協調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研議儘速規劃高鐵延伸至南迴線,以帶動恆春半島甚至擴及台東觀光旅遊效益;而規劃建置相關經費應由中央政府預算全額負擔補助,避免增加地方政府財政負擔,也決議通過。
此外,民進黨籍立委李俊毅提案,教育部經專案小組評估,已打算在大學指考、國中基測,讓考生應試時吹冷氣,但考選部所辦理的各項國家考試,報名費不低於大學指考與國中基測,亦當比照辦理,考選部應儘速研議國家考試「試場開冷氣」的可行性方案評估,獲立法院會決議通過。
院會還通過,有關民進黨團提案,國防部漠視國會過去決議,至今未提出禁止退伍軍職人員支領雙薪配套修法,甚至近半年來,行政院與人事行政局兩度去函催促國防部依立法院決議辦理,國防部仍未將相關修正草案報院核議,行政院應於6個月內提出相關法律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並確實執行立法院相關決議,以杜絕支領雙薪之議,符合社會觀感及公平正義原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節目內容所為之處分,應有助於導正及鼓勵受處分者改善其行為,並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對單一節目內容之監理所為的評鑑處分,應循序漸進,不應逕以撤照作為違反監理內容之附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儘速修正其監理措施,以免逾越法律授權及不當聯結。
100年度總預算歲入新台幣1兆6305億4339萬3000元,歲出1兆7698億4418萬4000元,歲入歲出差短數1393億79萬1000元,債務還本660億元,尚需融資調度數2053億79萬1000元,全數舉債支應。
◆ 向監院揭弊 檢舉人名字遭公布
中央社 2011.01.12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簡肇棟今天表示,1名民眾前年向監察院檢舉台灣銀行採購弊端,檢舉人名字被公布在監察院網站且通知台銀。
簡肇棟上午與這名民眾在立法院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簡肇棟指出,民眾檢舉負責政府共同採購契約的台銀,在採購上有弊端,讓監察院能夠糾正台銀,為國家節省大量公帑,最後卻換來監察院將他的姓名公布,讓民眾心生恐懼。
監察院指出,對於陳情民眾身分是否保密,都尊重民眾意願,此案陳情人是民國98年間透過電子郵件信箱向監察院陳情,並未註明要求身分保密,因而監察院處理過程,不論函請行政院查復,以及調查報告與糾正案文,乃至函覆陳情人都未對身分特別處理,監察院並無行政疏失。
監察院呼籲,民眾有任何陳情,如果要求保密身分者,請記得註記「保密」,以免滋生困擾。
觀念平台-使用者付費成口號 社會正義難達成
【紀大偉】2011-01-14 中國時報
「使用者付費」這句話被視為理所當然,彷佛只要遵守「使用者付費」這個原則,社會的公平性就得以維持。如果有人膽敢不遵守,就會被當成「白吃白喝」的流氓,人人得以誅之。這句話形同社會正義的精縮版,泛出高度道德感的光輝,也難怪這句話是眾人得以朗朗上口的。
「使用者付費」其實要在特殊化的(particular)情境中才得以實行,但這句話卻被放大成為放諸四海皆準的普遍性的(universal)定律。在我所說的特殊化情境中,收費付費雙方都知道「遊戲規則」,且取得共識;也就是說,雙方進入了一個契約關係中。這分契約並不能隨意套用在其他人身上,並不具有放諸四海皆準的普遍性。
因為是契約關係,所以使用者要如何定義,付費要怎樣計算,都要說清楚。在今天的台灣情境,在無數人受餓受凍的時刻,在健保與各種津貼數字法條浮動的當下,我們要面對的契約關係─「使用者付費」的腳本─就不該單一化,而應該非常多樣,才能夠對應形形色色的生命體︰有些老殘窮病是使用者,但他們付費不應該比照別人,他們甚至不必付費;有些人被摒除在使用者的名單外,但社會該把他們送進契約關係中;有些人自認使用者且認命付費了,但他們付出的費用並不合理,而他們也並未被充分知會。人生實難,道路多歧,光是一句簡單的「使用者付費」並不能照顧多樣化的人口,我們的因應之道就是要將「使用者付費」的情境加以多樣化。
同時,我們該對「使用者付費」中的使用者角色和付費動作抱持懷疑的心。一方面,在社會現實面,因為政界商界常常以「使用者付費」之名讓小老百姓出了錢卻不知自己為何出錢甚至不知自己出了錢(小老百姓用「使用者付費」口號向政界商界嗆聲時,卻未必得到回應)─既然我們身不由己列進契約關係內,我們只好審慎留意契約如何呈現了你我。另一方面,在比較抽象的層面:我們不能天真地以為付了費就解決了問題,就良心無愧,就可以達成社會正義;我們也不能以為使用者的身分是固定不變,理所當然的─我們可能一不小心就滑出使用者名單而不自覺,也可能因為使用者的名義而當冤大頭。
「使用者付費」這句話的流行,再一次證明道德化而且簡單化的口號容易打動人心,卻不表示社會正義可以輕易達成。大家越是不假思索且理直氣壯地祭出這句話,就越可能將社會正義拋在腦後─通往社會正義的路,未必是簡潔講效率的大道,而可能是迂迴叫人心折的旁門左道。我們對「使用者付費」這句話生疑,推敲再三,反而可以顧到更多條歧路─許多活生生的人就在歧路中求生,而不是住在林蔭大道上。
(作者為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 奢侈稅 中產階級排除適用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1.01.14
財政部何時開徵奢侈稅,牽動不少國內「富人」心情。財政部昨(13)日表示,將參考國際做法,以不打擊經濟、排除對中產階級消費的財貨加稅等原則訂定新法,財政部強調,「多數人都不會有影響」。
外界俗稱的奢侈稅,即財政部有意針對國內高消費、高財產與高所得者,加課一道「特種消費稅」。
據指出,財政部已先將規畫中的特種銷費稅開徵範圍與做法,向行政院及總統府進行簡報,不過,府院對於課徵奢侈稅仍有不同見解,要求財政部應再蒐集各界意見。
財政部強調,開徵奢侈稅時機很重要,依目前規畫,會在農曆年後開始徵詢外界看法,不會如外傳倉促在今年3月就上路。
依據財政部規畫中的「特種消費稅」,目前暫時被納入課徵範圍的品項,是以高所得者擁有的高價財貨,或是高價消費做為主,採取的課徵方式,集中在消費或交易階段課稅。
據指出,短期買賣的房屋及土地,因公告現值偏低或未調整,導致縱有鉅額獲利,國庫仍無稅可收。
規畫中的奢侈稅即會將短期買賣不動產納入課稅,稅捐機關可依賣方公告現值加徵一道特別消費稅。不過,課徵稅率未確定,但不會超過30%,也可能在20%以下。
其餘規畫納入課稅的財貨,還包括: 珠寶、手表、名牌包等精品,以及私人飛機、遊艇與3000cc以上汽車;頂級勞務也規畫加徵奢侈稅,例如俱樂部會員證、頂級住宿服務等。
國際間亦有開徵奢侈稅的立法例,包括美國、大陸、韓國、澳洲、法國及匈牙利等,這些國家選擇對汽車、貴重手飾、毛皮服飾、高爾夫球證、賭場、賽馬及旅館住宿等加課最低0.35%、最高40%不等的奢侈稅。
◆ 打炒房抓逃漏稅 首波入帳3億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1.01.14
政府嚴打炒房首波成果出爐,國庫總計增收3億元所得稅,平均每件補稅額高達660萬元,以預售屋逃漏稅為大宗。
財政部昨(13)日表示,部分屬短漏報的逃稅案,依法還要再加罰0.4倍的漏稅罰鍰。這項查稅行動將持續到100年底。
在立法院要求下,財政部去(99)年10月發函要求全國五區國稅局,挑選成交案件在5,000萬元以上、半年內即轉手的毫宅買賣案件查稅,各國稅局已在日前呈報第一波查稅成果,其中以房價漲幅最大的台北市最為豐碩。
五區國稅局查炒房的範圍遠超過立法院設定標準,不但交易金額超過5,000萬元者被納入查核,查稅期也遠溯五年。
根據財政部統計,總計被選查的48件交易案件中,有29件集中在台北市,查獲短漏報交易所得需補稅總額多達2.58億元,平均一件補稅890萬元。
財政部分析,多數案件都是沒申報實際交易價格。48件高價買賣不動產的短漏稅案件中,有29件屬於預售屋買賣,因為是權利移轉,並非不動產產權移轉,出售預售屋賺取暴利者,為避免被國稅局掌握交易資料,完全沒有申報交易所得。
29件預售屋被查案件,經統計應補徵所得稅共1.62億元,占全部補稅額3.02億元的54%。財政部表示,預售屋買賣金額超過5,000萬元者共有15件,補稅額更達1.39億元。官員表示,豪宅買賣賺取巨額交易價差的市場,預售屋要比成屋更多,逃漏稅的情形也更嚴重。
根據統計,五區國稅局99年選查的48件五年內個人從事超過5,000萬元的巨額不動產交易漏稅案件,沒有一件是成屋,凸顯預售屋才是新近逃稅大戶。
財政部表示,依據現行稅法,出售土地免徵所得稅;出售房屋原則上按實際交易價格課稅,無法出示買賣成本者,則按財政部頒布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課稅。
99年出售台北市房屋的財交所得額標準是37%,即房屋評定每100萬元即要以37萬元做為所得,與其他個人綜合所得合併計稅。
※ 相關報導:
* 打房奏效?3成6民眾考慮海外置產
http://money.udn.com/mag/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5&f_ART_ID=227551
◆ 人體生物資料庫條例三讀
【記者杜蕙蓉/台北報導】2011-01-14 工商時報
立法院院會本月7日三讀通過「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29、30條修正案」,生策會表示肯定,認為未來基因分析可以將檢體輸出國外進行醫學研究,對國內生醫產業發展將有直接助益。
生策會指出,這項修正案通過後,未來我國生醫水準無法進行的基因分析、或基於特殊原因,只要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以將檢體輸出國外進行醫學研究。
台灣臨床試驗水平在亞洲佔鰲頭,但原人體生物資料庫第15條限制輸出境外之規定,不利於國際接軌;第29條也限制了國內生醫資料庫的發展,為此,生策會在2010年10月主辦的「台灣生技醫療展業政策總體檢系列論壇」中,即對臨床試驗相關法規提出評估,此項建言獲得政務委員張進福採納,並由王金平創辦人提交總統府及行政院作為參考,順利在3個月內修正公布。
另外,生策會歸納出「生技創投基金運用」、「生醫整合育成」、「臨床試驗法規」、「國際醫療」、「農業與食品生技發展政策」及「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等六大政策修正方向,也希望政府能儘速規劃落實,建構台灣生醫產業更完整的發展環境。
政府還有幾年可以提升生育率?
【本報訊】2011-01-15 工商時報
內政部日前公布台灣去年出生人數降至16.6萬人,這非但是歷史新低,且僅為十年前的一半。滑落速度如此驚人,這已然不是虎年、孤鸞年等風俗所能解釋。面對生育率長期的滑落,政府這些年所採取的卻是隨興零星的政策,顯示當局迄今仍不清楚生育率驟降的原因,也不清楚提升生育率的黃金時間已沒幾年。
政府這些年提出什麼振興生育率的措施?遠的不提,去年內政部為提振生育率,推出百萬獎金徵選標語的活動,江宜樺部長呼籲各界共襄盛舉,希望能創造一個讓人聽了就想生小孩的標語。政府耗費人力、財力所徵選的這些昂貴的標語例如:「孩子~是我們最好的傳家寶」、「幸福很簡單,寶貝一、二、三」等。這些詞句雖有些意思,但江部長期待藉由這些標語來提升生育率,顯然是不明白台灣生育率驟降的原因。
台灣這些年生育率下滑的根本原因,其實在於青年人失業率持續升高、薪資持續下滑、房價持續升高,這樣的大環境莫說生小孩,恐怕連結婚也要有些勇氣才行。十年前台灣的生育率1.7(平均一位婦女生1.7個小孩),比日、韓、星、德、義等國都來得高,但如今已跌破1.0退居世界之末。十年之間變化如此之大,想透過幾則標語來提升生育率,未免過於天真。
除了標語,政府這些年也採行了一些零星的托育津貼政策,例如給零到二歲幼兒每月三千元的托育費補助、給五歲幼兒免學費入幼稚園。然而這些措施都有些門檻,並非家家都能適用。至於二到四歲這個階段,政府兩年來雖有多種擬議,但在國庫空虛、財主單位反對下,這些擬議始終只能在部會間公文旅行,難以拍板。
儘管政府一再強調少子化的嚴重,但總是沒有提出完整而像樣的政策,日前馬總統還表示要把這個問題提高到國安層次,但這有什麼用呢?少子化由來已久,如果有決心,早該有完整的方案了,何竟延宕兩年而一事無成,到現在才說要提升到國安層次?才突然又恍然大悟,又要將其列為黃金十年計畫?令人不解。
我們觀察這些年政府對少子化的因應態度,政府大員們對少子化的發言好像安上了定時器一樣,每隔一段時間總會出面關心一下,跨部會討論一下,委託學者研究一下,惟不久即音訊杳然,無人聞問。細查這些部會的提案,不外是生育津貼、托育補助、租稅扣抵等老生常談的內容,而這些提案所以難以拍板,原因在於一旦實施,國庫每年需編列兩、三百億元的預算。
國庫每年編兩、三百億元多嗎?當然不少,否則何以少子化的因應方案會一直無法定案。但兩、三百億元真的多嗎?從馬總統對軍公教人員加薪的那種豪氣看來,一點也不多。據估計軍公教人員如果調薪3%~4%,就得找到三百億元的財源。由此可知,決策當局口裡雖大談少子化有多嚴重,但其實並沒有解決少子化的決心,缺了這種決心,台灣生育率年年下滑,甚至創下全球最低,豈偶然哉。
我們在此要提醒決策當局,從台灣人口各年齡層分佈看來,28~34歲之間每個年齡總有41萬人,而13~25歲這個年齡層的每個年齡已降至33萬人,至於9歲以下每個年齡的人口僅有20多萬人。這些數字告訴我們,現在處於適婚年齡的人口還在水準以上,及時改善就業、所得及住宅大環境的問題,對於提升結婚率、生育率為時未晚。一旦過了三、四年,隨著適婚年齡人口下降,政府就算提出再高妙的政策,也無力回天了,屆時台灣人口加速下滑已是必然的宿命。
台灣出生率驟降源於結婚率下滑,十年前台灣每年結婚總有17萬對以上,近年適婚年齡人口還在水準以上已降至13萬對。當未來適婚人口劇減,結婚對數豈不跌破10萬對?隨著適婚人口下滑、結婚率下降,台灣必將陷入結婚率、生育率互為牽引的衰退循環。
由此可知,時間已經不多,決策高層不能再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提不提升到國安層次來討論不重要,重點在於當局必須了解扭轉台灣出生率僅剩三、四年,一過了這個黃金時段,大勢已去,時不我予。而此刻在位卻無作為的決策官員,必將載入台灣經濟發展史,成為歷史罪人。
我們要再次籲請馬總統瞭解人口與經濟的利害關係,台灣未來人口的驟降或緩降決定於今天,不容須臾輕忽,而提升結婚率、生育率的根本之途仍在於創造好的就業機會、讓青年人對未來有願景可期、同時遏止房價的狂漲;至於政府相關補助也應跳脫託育津貼、免學費的思維,若能設計一個機制,讓小孩的出生不再成為父母心中的負擔而成為資產,則台灣生育率的回升,仍指期可待。
◆ 60官兵報名牛郎培訓 軍方震怒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2011.01.16
高雄市警方日前破獲一個以高薪誘騙應徵者擔任牛郎的集團,警方調查後發現,竟有超過六十名國軍現役士官兵繳費報名「培訓」。軍方高層對此震怒,除要求軍紀監察處與憲兵立案調查約談外,並將通知這些官兵家屬。
高雄市刑大去年十二月底破獲以陶姓、何姓嫌犯為首的詐騙集團,對外以「巴黎娛樂事業公司」為號召,誘騙年輕男性擔任酒店男公關,藉機詐取訓練、治裝等費用。警方過濾集團名冊,發現裡面有多名軍人,而且不但橫跨各軍種,階級也從軍官、士官到志願役士兵一應俱全。
國防部發言人虞思祖少將表示,本案去年底偵破時,媒體就已報導,軍方當天也展開內部調查。根據警方查出的六十多個名單,軍方進一步調查發現,真正已付錢參加「培訓」的官兵是四十餘人,但並非所有人都想去當男公關,也有些人是報名司機、服務人員等項目;實際上也還沒有人真正去「就業」,都是上當的被害人,在本案中都只是證人身分。
虞思祖也坦承,本案也顯示國軍基層幹部對詐騙手法了解不足,未來將加強向官兵宣導相關法律刑責、懲處規定,以及理財的正確觀念。至於這些「想當牛郎未遂」的官兵,是否要進行懲處或優先淘汰,還要再研究。
立委帥化民則認為,本案暴露的問題是,部隊提供的待遇留不住年輕人;雖然現在職業軍人的薪水已不低,但是工作環境、管理方式等,還是讓許多人不願意以軍人為終身職業。
他說,國軍十年來歷經「精實」「精進」兩波裁軍,現在又要推動新一波「精粹」案,編制體系幾年來一變再變,各單位時併時分,等於不斷被凌遲,當然會讓許多人感到留下來沒前途,與其中年失業又不夠格領終身俸,不如提前出去撈一票,也給騙子可乘之機。
◆ 軍人當牛郎/他們不窮 想用好體格賺一票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曹敏吉/連線報導】2011.01.16
數十名現役官兵居然報名當「牛郎」,軍方發現被騙的官兵並沒有人真正遭遇急迫財務問題,而是相信歹徒花言巧語,覺得部隊升遷機會少,未必能領到終身俸,乾脆利用軍旅生涯培養的好體格,趁機去賺一票。
高雄市刑大去年十二月廿七日偵破這個詐騙集團,逮捕廿七人,搜獲一千多份報名應徵者的人事資料,甚至還有部分被害人的存摺。
市刑大表示,當初是接獲一名六十歲男子報案,指他應徵司機,對方卻要他交八十萬入股,後來並未分紅,司機也當不成,才憤而檢舉;警方發現有軍人被騙後,立即通知軍方處理。
警方發現,嫌犯在報紙刊登應徵男公關廣告,公司裝潢華麗,還設有舞蹈、視聽、運動教室,讓應徵者信以為真。只要報名者一上門,就為他們取「花名」。
嫌犯除了教導應徵者如何迷惑女客之外,並要他們交學費學習跳舞、進行美姿美儀訓練,還要繳錢購買西裝、增添行頭。
不少被害人每天到公司練習,有些人花了數十萬元,卻被要求不斷掏錢「重修」,始終無法上班,甚至警方破案後,還有人無法相信從頭到尾「牛郎夢」只是一場騙局。
員警說,軍人雖有固定收入,但社會經驗不足,容易成為詐騙集團的行騙對象,尤其年紀較輕的軍人,詐騙集團常以女色為餌進行詐財。
「自己上酒店,請小姐坐檯,要花大錢;現在不僅不用花錢,還可坐領高薪。」一些涉事未深的年輕軍人,信以為真,因此掉入陷阱。
※ 相關報導:
* 荒謬價值觀 軍人下海竟為「見世面」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097037.shtml
基本權利受侵害 大學生可以告學校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2011/01/18
目前大學生只有受到退學處分,才有行政爭訟的機會,司法院大法官昨天加開大會,作出第六八四號解釋,今後大學對學生所作的行政處分或公權力措施,只要侵害學生的教育或其他基本權利,學生都可透過訴願、行政訴訟尋求救濟。
大法官舉例,六八四號解釋作出後,學生被記過、申誡、或對學校的選課要求,禁止在學校張貼海報、拒絕出借場地舉辦演講活動、不准設立社團、收取研究室冷氣費等等處分,大學生申訴後仍不服學校裁定,可經由行政爭訟程序爭取權益。但大法官也強調,基於維護大學自治原則,法院審判時,應適度尊重學校的專業判斷。
大學生與學校間的關係,經過幾個階段的演變。早期基於「特別權力」關係理論,學校對學生做的所有處分,學生都必須服從,沒有訴訟論理的機會。
一九九五年大法官作出第三八二號解釋,學生被退學或受到類似處分,學生身分、教育權受重大影響,可以訴訟救濟;六八四號解釋進一步宣示,大學生基本權利受侵害時,行政救濟權不因學生身分受限,全面開放。
六八四號解釋對三八二號解釋作了部分變更,代表「有權力就有救濟」的憲法精神的實踐。
本件解釋共有三位學生提出聲請。一位是二○○四年就讀台大財金研究所四年級的蔡曜宇,他申請在學校張貼「挺扁」海報,遭台大以違背國家法令拒絕。
第二位是二○○八年就讀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一年級陳玉奇,他想跨院加選EMBA課程,學校不准;第三位是醒吾技術學院觀光學系學生龍國賓,他認為教師考評成績不公,影響他畢業。
三人各提行政訴訟,都被行政法院以不合法駁回;在六八四號解釋出爐後,三人將可聲請再審,由法院本於大學自治精神,判斷學校處置是否合理。
◆ 大學生爭訟權/學校困擾 釐清自治權傾向改校規
【聯合報╱記者王維玲/台北報導】2011/01/18
根據大法官最新解釋,未來大學生或研究生不滿學校行政處分,例如張貼海報、考試成績、加退選課程等事項,學生都有權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行政法院主持公道,台大教務長蔣丙煌憂心,如果學生對於成績不滿,就提行政訴訟,老師恐怕會動輒得咎,造成成績評量時的困擾。
世新大學校長賴鼎銘則表示,學生若被退學或記過等狀況都已有申訴管道,但過去多半是較嚴重的案例才可提出訴願,大法官的解釋將學生權利更加擴大,學校也須做出回應,未來可能會修改學生獎懲辦法及校規,更清楚地揭示出師生與學生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台大政治系教授黃錦堂則表示,大法官解釋勢必會對學校造成衝擊,大學將因此被迫加快改革腳步,回應時代與學生的需求,他也指出,大法官在解釋中仍為學校自治權留下一定空間,在大學校規是合理的條件之下,法官將依循大學校規進行判決,對學校的專業判斷給予適度尊重。
學生權利評鑑小組成員、長庚大學醫學系四年級張復舜則表示贊同,他認為放寬行政訴訟範圍對學生權利是很大的保障,學生在校處於權力較不對等的狀態,放寬訴訟權可說是一個標竿,學生雖因不熟法律,較少使用訴訟管道,但至少是個象徵性意義,學校管束學生時也會更尊重學生權益。
台大學生會長陳乙棋也表示支持,他指出過去只要學校或系上的一紙行政命令,學生就要遵守,即使可能侵犯學生權益,在大法官釋憲之後,學生就多了一種發聲管道。
◆ 新年換新鈔 26日開跑
中央社 2011/01/17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17日電)春節的腳步近了!想要換新鈔的民眾下週三(26日)起,可到台灣銀行、土地銀行等7家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等400多個營業據點兌換新鈔,百元新鈔每人每次限換1萬元。
行庫主管指出,央行日前與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等 7家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開會研商,在全台提供 400多處兌換據點,供民眾兌換新鈔。
行庫主管表示,慶祝建國百年,中央銀行今年發行4 億張建國百年100元新鈔,民眾過年也可兌換。另外,包括新台幣200元、500元、1000元或2000元的鈔券,也可在過年前酌量搭配兌換。
公股銀行指出,想要兌換新鈔的民眾可於26日起到小年夜(2月1日)止,到台灣銀行等7家銀行及中華郵政等400多個營業據點兌換,由於百元鈔需求量大,每人每次限換1萬元。
如果民眾無法在營業時間內兌換新鈔,各公、民營銀行會在春節前,儘速在自動提款機(ATM)內補進新鈔,民眾也可多利用ATM提領新鈔。
◆ 電子發票 擴大試辦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2011-01-18 工商時報
電子發票試辦己滿月,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主任蘇俊榮表示,未來試辦規模會擴大,估計到今年底,將近1,000家的據點,可開出,5000萬張電子發票。
電子發票第一階段由3家業者率先試辦1個月,共有27個據點,開出1.5萬張電子發票,其中以全聯占56%最多,統一超商占26%次之;萊爾富占18%。
蘇俊榮並說,這1個月之間的電子發票捐贈給社福單位的比例是10%,比紙本發票的2.5%高出3倍。
第二階段為,從3月起新光三越信義店加入試辦;第三階段是6月起,全省17家新光三越及家樂福、燦坤也會加入開立電子發票。全聯目前有573家據點,年底會擴大到600家,也都會使用電子發票。
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子發票,財政部舉辦抽獎,到7月底以前的電子發票都可參加抽獎,獎金共200萬元,最大獎為Toyota VIOS 1.5J 汽車1台,價值50萬元,及智慧型手機、筆記型電腦等,如果把發票捐出去給社服團體,個人的卡片不但不喪失抽獎機會,還有抽3次獎的機會。
◆ 一九五七專線 助弱勢過好年
曾薏蘋/台北報導 2011-01-18 中國時報
農曆春節將近,內政部為協助弱勢族群過好年,昨天啟動「社區好平安家家過好年」專案,並與勞委會臨工專案合作,一月五日到二十八日,提供五萬人日(五萬人工作一天的額度),協助弱勢個案環境整理等服務。民眾只要有緊急生活急難需求時,可立即撥打「一九五七福利諮詢專線」,農曆春節期間也不打烊,由專業社工人員接聽,受理通報個案,並立即啟動急難救助機制,提供緊急救助。
內政部社會司司長黃碧霞指出,勞委會臨工專案是讓臨時工能增加一點就業機會,目前提供五萬人日,一人最高可做一七六小時,每小時一○二元,各縣市政府若有需求,可以提出申請。
後座未繫安全帶 最高將罰6000元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2011.01.19
近年接連發生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死亡車禍,交通部和相關單位達成修法共識,明訂小型車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違反規定的駕駛人將受罰,一般道路罰1500元,高速和快速道路罰3000至6000元。
交通部日前邀集內政部警政署、五都交通局、公路監理機關、靖娟文教基金會開會,決定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增訂小型車後座乘客須繫安全帶的新規定。交通部路政司科長林福山表示,修正草案將趕在立法院下會議開議前,報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審議。
林福山指出,修法通過後,後座乘客若未繫安全帶,罰款金額比照駕駛人和前座乘客未繫,在一般道路罰1500元,在高、快速道路罰3000 至6000元。
另考慮部分兒童身高較矮小,不適合幼童安全座椅,也無法單獨使用汽車配備的安全帶;林福山強調,等修法通過後,交通部將針對4歲以上、12歲以下,或體重 18到36公斤兒童,在實施及宣導辦法中另外規定,如果身高體型不適用汽車後座安全帶,兒童須搭配使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通過的學童用座椅 (或稱增高型坐墊)。但如果兒童體型已經可以繫安全帶,就不必加裝輔助座墊。
但考慮計程車無法因應不同兒童的體型而準備輔助座墊,未來修法通過後,兒童搭計程車坐後座,可免繫安全帶。
林福山強調,未來修法通過後會分階段實施,成人部分先宣導1到3個月再開罰;兒童部分,給予半年到一年宣導期,等駕駛人和家長有正確認知後再依規定開罰。
◆ 145公分以下 不宜使用安全帶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2011.01.19
交通部決定修法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表示,一般小客車配備的安全帶,身高145 公分以上者使用比較安全。矮小的學童使用安全帶,若未搭配學童用座椅,反而容易傷到臉部或頸部。
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動態安全課課長黃興閎表示,一般汽車安全帶,主要設計給成人使用,身高較矮小的兒童如果繫上,發生意外撞擊時,安全帶可能傷及臉部甚至勒住頸部,必須搭配輔助的學童用座椅或坐墊,才能把安全帶導正到肩胛骨的位置。
他指出,目前歐美國家大多規定兒童要使用安全座椅或座墊,例如英國就明訂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年齡、體重、身高,違反規定,駕駛人會被罰。但國內目前只規定4歲以下幼童要使用安全座椅,4到12歲兒童還沒有立法規定。
他強調,市面上早有依照國家標準檢驗通過的學童用座椅,型式也有很多種。
《經濟》打工必知權益,時薪最少98元
記者林佩怡/台北報導 2011.01.20 中國時報
寒假是打工旺季,台北市勞工局提醒工讀生,從今年一月一日起,時薪已從九十五元調升至九十八元、基本工資調高至一七八八○元,工作如果超過八小時,雇主應依規定按比例給予加班費,此外,雇主還要幫勞工投保,請工讀生一定要注意自身權益。
勞工局長陳業鑫說,除了調漲時薪外,工讀生每日正常工時為八小時,兩周工時不得逾八十四小時,每七天應給一天休假,雇主要給加班費。
只要工時超過八小時,第九、十個小時,時薪應為一‧三三倍,超過十小時則為一‧六七倍計算。
陳業鑫強調,工讀生的勞動條件與正職人員相同,工時及工資應符合法令規定,不因以時計薪而有差別,只要有受僱事實,雇主應幫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和就業保險等,並提撥薪資六%作為退休金,不得要求工讀生自行負擔。
勞工局提醒工讀生,求職時應有五不、三要的原則,切記「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及「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的原則,若雇主要求留置身分證或收取保證金,都已違反《就業服務法》,可向勞工局檢舉,詳細資訊可上台北市勞工局網站 http://www.bola.taipei.gov.tw查詢。
◆ 有護照就有身分證 台灣小孩請回來
【聯合報╱記者許玉君、李順德/台北報導】2011.01.20
為紓解台灣少子化窘境,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昨天表示,為吸引更多海外人才回台,近期與相關部會研商,讓擁有台灣護照者可自動取得身分證,「把台灣小孩找回來」。
內政部長簡太郎表示,已送行政院審查的入出國移民法修正案,針對在台設籍者的子女在海外出生,未來將放寬規定,海外子女將不分年齡,返台直接設籍定居即可。
政府招商如火如荼展開,但人才不足再加上國內少子化情況嚴重,劉憶如認為,政府應逐步檢討移民政策。
劉憶如說,「出入國及移民法」規定,台灣人在國外生的小孩,可自由選擇是否申請台灣護照;但如果十二歲以前沒有回台申請身份證,超過十二歲以後,就必須在台灣連續居住滿一年才能申請得到身分證。
「沒有身分證非常麻煩」,劉憶如強調,在台灣就算持有台灣護照,但沒有身分證,就不能應徵工作,必須透過雇用公司代為申請工作證,而且還必須定期更換,也不能到銀行開戶,嚴重影響海外僑胞回台工作定居意願。
雖然內政部已在兩年前(民國九十八年)修法,將回台申請身分證的年齡放寬至二十歲,但劉憶如認為,國內規定應該比照國外制度,擁有台灣護照者就應該自動取得身分證。
簡太郎說,台灣是有戶籍制度的國家;因此有戶籍一定有國籍,也一定會有身分證。
至於在海外有中華民國護照(如老僑)、但未在台設籍,其子女欲來台設籍定居,新版已送行政院的入出國移民法也有放寬的規定,屬於來台觀光、旅遊者,可用落地簽或免簽證,進來停留三個月,可再延三個月。
屬這類老僑如欲來台設籍者,仍應申請許可,現行規定是拿中華民國護照來台停留三個月、可再延長三個月,連續停留滿七年、每年住滿一百八十三天後,即可取得居留證,再辦理設籍取得身分證。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表示,最新版本的移民法,已將停留七年規定,縮短為五年。
◆ 國史館長:我應編民國百年通鑑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2011.01.20
國史館上午舉行新舊館長交接,總統秘書長廖了以監交,新任館長呂芳上表示,中國大陸舉行多場辛亥革命百年的討論會,有統戰意味,大陸對辛亥革命不太可能客觀,我們已逐漸喪失國家歷史的論述權,大家應思考自己的歷史論述。
前任館長林滿紅上個月辭職,由總統府副秘書長劉寶貴兼代館長36天,今天交接,呂芳上致詞說,今天是不凡的日子,因為民國36年1月20日,國史館在南京開館。
他說,他在退伍之後到草屯的史庫工作,之後到台北國史館當時館址,見到館長羅家倫,發現羅家倫頭很大,皮膚白,讓他興奮的是,他見到的是一位五四 (運動時期)人物,後來他又到大溪的史料研究中心,又與另一位國史館長黃季陸一起工作,黃季陸可是一位辛亥人物 (曾加入同盟會,在台曾任內政部長與教育部長)。
呂芳上說,適逢建國百年,他希望能編纂民國百年通鑑、中華民國在台六十年、以及百年大事紀或百年史話等。他說,建國百年主掌國家歷史的國史館應有所表現,長遠工作是應編修一部民國百年通鑑、以及中華民國在台已六十年。
被問到大陸高調紀念辛亥革命百年,呂芳上說,他覺得我們國家歷史的論述權正慢慢喪失,這是個危機。我們有必要自己思考自己的歷史論述,大家應去討論思考。他說,大陸編修的中華民國史至少有三部,但內容第一是把中華民國在1949年就結束掉,第二是把台灣定位為地方史,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我們應編修一些相關的歷史,就像民國百年通鑑,以表達自己的歷史論述。
◆ 人行道不准騎賽格威 英形同全面禁上路
【聯合報╱記者王麗娟/即時報導】2011.01.20
英國原本就已禁止兩輪電動車賽格威(SEGWAY)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現在一位地方法官做成新判例,認定賽格威是機動車,禁止行駛於人行道,賽格威等於在英國已全面禁止上路,僅能在私人土地上代步。
美國的40餘個城市及歐洲的數個國家,都准許賽格威馳騁於人行道上。英國原本即以賽格威不適用道路交通法,禁止賽格威行駛於道路,但在南約克郡巴斯里地區地方法官羅森伯格針對51歲柯提斯的案件做成判例後,賽格威也禁止在人行道上跑。
柯提斯去年2月被警察發現,先在人行道上行駛賽格威,後因人行道擁擠,柯提斯於是騎上道路,遭警察取締。羅森伯格法官裁決柯提斯違法,對他處以75英鎊罰鍰,還要負擔訴訟費。
這項判例出現後,賽格威等於在英國公用道路全面被禁。羅森伯格還說,准許賽格威行駛人行道,騎士很難抗拒將它騎上道路的誘惑。
英國交通部去年就是否准許小型的單人電動車使用公用道路或自行車道展開諮詢,結果四分之三受訪者支持賽格威上路,理由是它占用較少空間,排放較少廢氣,且受殘障人士喜愛。
馬面為千萬行凶卻誤擊 檢求處死刑
【聯合晚報、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2011.01.21
要讓陳明雄有喪子痛「馬面」憤而行凶
板橋地檢署偵辦連勝文遭槍擊案,下午偵查終結起訴「馬面」林正偉,板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正芬表示,林正偉因為經濟拮据,急需用錢,加上去年底即將選舉,因此起意找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家族要錢,但是陳明雄並未理會,「馬面」決定槍殺陳明雄的兒子陳鴻源,讓陳明雄有喪子之痛。
陳正芬表示,去年選舉造勢活動中,他以為重要的人物會站中間,不料連勝文臨時出現,因為要發言所以跟陳鴻源換位置,林正偉誤以為原來的位置還是陳鴻源因而衝上舞台開槍射擊連勝文。
【聯合晚報/記者何祥裕、董介白、吳志雲連線報導】
馬面惡性大 檢察官具體求處死刑
板橋地檢署偵辦連勝文遭槍擊案,全案今天偵結,並依殺人等罪將「馬面」林正偉起訴,檢察官認為「馬面」惡性重大,並具體求處死刑;同時,檢察官查出,「馬面」是以十餘年前土地糾紛為藉口,向陳家勒索一千萬元不成,憤而行兇;檢方同時認定,「馬面」的犯案對象是陳家人,連勝文是遭誤擊。
板橋地檢署下午將以圖表、播放影帶,召開記者會說明;為防有心人士鬧場,記者會場將管制人員。
記者會將由板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正芬主持,下午3時30分,包括承辦的主任檢察官孫治遠、檢察官靳開聖將與陳正芬一起出席記者會。
法務部長曾勇夫上午在年終記者會上,談及連勝文遭槍擊案時表示,法務部對於具體的個案不便表示意見,不過,個案指揮部分則由檢察總長黃世銘負責督導,他尊重板橋地檢署的偵結結果。曾勇夫證實,板橋地檢署下午會召開說明會,對外公布偵結內容。
下午記者會 公布行凶錄影帶、圖表
此外,據了解,為釋社會大眾疑慮,檢方在下午公布的證據中,將包括「馬面」1126晚間8時20分行凶前後的錄影帶內容及相關圖表,以昭公信,並讓媒體及社會大眾據此比照檢方的認定。
至於馬面開槍時有沒有喊「連勝文!幹X娘!」根據檢方調查結果與聲紋比對,現場確實有這些聲音,但是在連勝文遭開槍後,民眾圍毆「馬面」時喊出來的,因為僅有數秒到十餘秒的時間,連家方面可能是記錯了。
檢方調查,「馬面」在去年間,在外欠下鉅款急需用錢,加上去年底即將選舉,因此起意找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家族要錢,「馬面」認為陳家相當有錢,因此以過去十餘年前與陳家曾有土地糾紛為藉口,透過友人郭文彰、杜義凱及小林向陳家傳話。
為了一千萬 馬面放話要修理陳家
由於馬面一開口就要一千萬元,陳家認為馬面要求實在太誇張,因此透過馬面友人回應,只願意給三萬元,「馬面」認為陳家太不給面子,多次去陳家找人卻多次碰壁,因此對外放話要修理陳家。
陳家知道「馬面」的背景,擔心他利用選舉期間報復,因此事先找來包括劉振南協助,並事先通知警方,未料「馬面」還是衝上舞台開槍,據查,馬面知道自己被盯上,衝上台開槍時僅憑站立位置認定對象,才會誤擊連勝文。
※ 相關報導:
* 槍從哪來? 馬面死都不講
http://www.udn.com/2011/1/21/NEWS/NATIONAL/NATS1/6109564.shtml
行凶的槍枝第一次交易出現在美國,不過,該槍在台灣則是一把相當「乾淨」的槍,沒有被查獲犯案的紀錄。
* 連勝文槍擊案 刑法活教材
http://www.udn.com/2011/1/21/NEWS/NATIONAL/NATS1/6110100.shtml
連勝文槍擊案偵查終結,檢方認定被害人是遭「誤擊」,流彈又造成無辜民眾枉死,屬於「打擊失誤」;類似案例相當罕見,以往只有在法律教科書中提到。
◆ 冷眼集/太多的疑點 太多的巧合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2011.01.21
國民黨榮譽主席之子連勝文,在去年五都選舉前一晚遭槍擊案,引發國內外震驚,檢方今天偵結,將嫌犯「馬面」林正偉起訴,依檢警偵查結果,認定連勝文遭槍擊應屬「誤擊」,此一結果,依然是「信者恆信」,不信者,還是充滿質疑,甚至拿之與「319槍擊」相較。不過,從此次檢警展現的各項証據,算是在有限的時間內,已盡相當調查之能事。
刑事案件的偵辦,「有多少証據,說多少話」是不變的原則,案件的偵辦也只能依証據。檢警在本案的偵辦中,發現有許多巧合,正是因為這些「巧合」都發生在同一件事上的機率實在不高,因此,即使檢方拿出相對具體的証據,但不信的人仍然選擇不相信。
巧合之一,是連勝文在1126的行程突然變更,依檢警調查,在國民黨選舉造勢場子中,算是熱門助選員的連勝文,本來婉拒陳鴻源邀請(前一天),可躲過一劫,但當天臨時行程變更,才走上發生事端的永和國小司令台。
巧合之二,是案發前10秒,連勝文和候選人陳鴻源剛好在司令台上換對調位置,且「馬面」從後方上前行凶,才發生「誤擊」連勝文。
巧合之三,是凶嫌「馬面」上司令台時,是從側面衝上去,在短短幾秒中內,剛好未「發現」連與陳的位置互異,再加上從後方壓制行凶,才發生「誤擊」的結果。
當然,這些結論都是檢察官的調查結果和認定,對於外界,甚至被害人、被害人家屬來說,可能同樣証據,卻發生不同的解讀,這是任何個案都可能發生的情形;但經檢警依近二個月蒐証、過濾,以及科學驗証後的研判,是值得大家細心檢視的,如仍有質疑,仍可提出;民主法治社會不就是如此嗎?如果司法案件不依經驗法則、証據法則結案,請問要以什麼作為基礎來偵辦。
◆ 連不服誤擊說 籲特偵組接辦
中央社 2011.01.21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委任律師劉宗欣今天表示,將依法聲請檢察總長把此案提升至特偵組偵辦,真相才可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板橋地檢署今天偵結連勝文遭槍擊案,以殺人罪等起訴凶嫌「馬面」林正偉。檢方認定,林嫌的行凶動機是假借與陳家有糾紛,利用選舉機會索錢不成,憤而行凶,卻錯認新北市議會副議長陳鴻源,誤擊連勝文。
板檢召開記者會後,國民黨中常委李德維、連勝文特別助理徐弘庭、連勝文委任律師劉宗欣、李貴敏、朱日銓等人晚間也在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舉行記者會,說明對板檢偵結理由的看法。
劉宗欣表示,他代表連勝文對板檢檢察官的辛勞表示感謝,連勝文對這個案子的訴求只有1個,就是「要求真相」,但迄今真相未明;對板檢提出的理由,「我們認為不能服眾,全國百姓都不能接受」。
劉宗欣表示,連勝文懇請政府正視此案,由檢察總長依法院組織法第6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本案由特偵組指揮板檢繼續偵辦,並整合國家安全局與法務部調查局情報,才能追出真相。
委任律師群並提出多項疑點,包括聲紋比對未收入「馬面」聲音等。劉宗欣說,板檢認定誤擊,但事實上,「馬面」為了確定槍枝沒問題,曾到特定場所去試槍,由此可見「馬面」是非常謹慎的人,這麼謹慎的人事前怎麼不會調查陳鴻源的長相、身高、衣著,怎會分不清楚連勝文和陳鴻源?
李貴敏表示,案發當晚陳鴻源父親陳明雄及其家屬早在晚會開始前就在現場,又坐在台下第1排;「馬面」槍殺陳明雄等人的機會很多,又可趁亂逃亡,怎會抱持被捕的決心,靜候到連勝文上台後,才上台近距離槍殺連勝文呢?
李貴敏並說,馬面關於槍枝來源未通過測謊,而檢警也已掌握槍枝來源,為何檢警未就此繼續偵查就起訴?她認為,此案案至今還有許多疑點還需釐清,包括「馬面」是否有特殊政治傾向,而要槍殺連勝文?以及是否有第三人因槍擊案而獲利?
※ 相關報導:
* 優格PK》連勝文的血果然白流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7885/132011012100876.html
這篇果然很像「優格」。
檢方四面楚歌 比辦319還詭異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饒磐安、楊竣傑、張祐齊/新北市報導】2011.01.22
經過五十七天的偵查,連勝文被槍擊案終於結案,檢方在偵辦過程遭遇比三一九槍擊案更詭異的情形—被告不願講、被害人不想講、警方四處講、證人隨便講,檢方幾乎孤立無援。
負責偵辦的永和警分局偵查隊則委屈表示,社會輿論讓偵查隊兩面不是人。偵查隊長張嘉銘透露,辦案期間「長官不諒解,媒體不滿意」,當事人陳鴻源也對警方辦案諸多不滿,使偵查隊備受壓力,他大嘆「不如歸去」。
辦案人員透露,馬面對於犯案動機有問必答,但只要扯到家人、朋友,就不願意講,槍支來源更從頭到尾推給死亡的林明勇,不過,被告不透露案情算是尋常,但其他人也跟著起舞,令檢方相當頭痛。
據悉,全案發生之初,檢警專案會議上,竟然有高階警官當眾表演奪槍術,聲稱是他救了連勝文,檢察官也聽得一愣一愣,隔幾天檢方透過媒體報導才知,救人的是竹聯幫前愛堂堂主劉振南。
更誇張的是,由於全案有人、有槍,竟然有高階警官向檢方建議「這件案子,不用查那麼細吧!」甚至有警官每次專案會議後,都會向特定人「報告」,檢方頗為不滿,但想到地方勢力警察比較熟,還是得忍下來。
辦案人員並指出,相關證人指述的一些案情,陳家應該知悉,但偵辦過程中相關人對部分問題的回答,不是沒有就是不清楚,搞到檢方快抓狂。
證人部分更是誇張,槍擊案發生後,多名在舞台上的證人,都一致表示沒有聽到馬面喊「連勝文」,但經連勝文助理徐弘庭開記者會後,多數證人竟然改口稱「我有聽到馬面喊連勝文」,讓檢方都感到好笑,直到要證人具結,才會恢復「原狀」。
據了解,全案偵辦時,檢方幾乎陷入孤立無援狀態,不只要面對被告,還要與被害人、警察與證人大玩心理戰。
※ 相關報導:
* 警遭質疑 大咖升官小咖走人?
http://www.udn.com/2011/1/22/NEWS/NATIONAL/NAT3/6111344.shtml
連案發生後,警方的表現遭質疑,備受抨擊,卻直到案發2個月後才處理不適任的人事,與民眾期待相距太遠;更讓人質疑的是,處理了分局長、偵查隊長兩個小咖,而大咖──當時的縣警局長林國棟卻高升警政署警政委員,擠入接班團隊,警界的公平正義在哪裡。
◆ 為何是誤擊? 檢方列6理由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饒磐安/新北市報導】2011.01.22
連勝文槍擊案中,外界最質疑的一點就是,連勝文與陳鴻源體型、穿著等完全不同,為何會誤擊?檢方臚列六大理由,認定全案是誤擊,理由如下:
* 馬面缺錢 只剩四千
馬面到開槍日止,僅剩四千多元存款,且去年十月間,馬面把車子以廿六萬元賣掉,其中六萬用來生活及還卡債,廿萬還賭債,加上重病父親醫藥費沒下落,因此起意勒索陳家。
* 舊恨新仇 勒索碰壁
檢方查出,馬面在廿年前,曾受「永泰」委託,向陳家催討工程款,後來馬面被陳明雄大哥陳火勸退,之後永泰告訴馬面友人,馬面拿了陳家一百萬才退出此事,讓馬面心有疙瘩。
去年馬面經濟陷入困境,於是想以此事詢問陳家「為何沒給我錢」,順便向陳家勒索一、兩千萬,多次找陳明雄卻碰壁,激怒馬面。
* 連去站台 臨時決定
槍擊案前一天,陳鴻源曾邀連勝文站台,未獲承諾,當天晚間七時許,連才臨時決定幫陳鴻源站台,馬面一直在運動場徘徊,無從事先得知連勝文會來,連陳家人也不知道連勝文當晚會來,且連勝文座車未遭跟監。
* 科學分析 沒三字經
拍到連勝文遭槍擊畫面的警方蒐證錄影機與新視波有線電視,聲音經音頻分析,並未出現「連勝文」、「X你娘」等聲音,眼鏡公司人員指述,馬面有散光與老花眼,測謊也顯示馬面直到落網後,才知道自己槍擊的人是連勝文。
* 相關指述 槍手誤認
馬面說,開槍前他打三通電話給杜義凱及小林沒人接,舞台響起「陳鴻源進場」,因為擔心被人發現,並未完全注意舞台上情況,他認為舞台中央就是陳鴻源。
* 其他動機 一一排除
陳明雄懷疑另一候選人買凶殺人,檢方認為該候選人民調第一,無須犯案;而古亭都更、國賓山莊及綠野香坡等土地糾紛,也都排除。
※ 相關報導:
* 「太多扭曲誤解」 連勝文籲公開筆錄
http://www.udn.com/2011/1/22/NEWS/NATIONAL/NAT3/6111346.shtml
刑事筆錄能否公開?林姓法官認為閱卷僅能是律師權限,在還沒判決前公布筆錄有所不當,恐會造成「全民公審」;但李姓檢察官、羅姓律師認為已無偵查不公開問題,若不涉及隱私、檢舉人等「密封」件,其餘筆錄應可公布。
◆ 竇加名畫 美追還給法
【聯合晚報╱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2011.01.23
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21日正式歸還法國當局一幅37年前從法國博物館失竊的名畫,這幅畫在失蹤多年後,去年卻在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主動追查下,從紐約的拍賣公司追回。
「美國廣播公司」(ABC)新聞報導,這幅由法國羅浮宮收藏的印象派大師竇加(Edgar Degas)的名畫「牙痛的洗衣房女人」(Blanchisseuses Souffrant Des Dents),是於1973年在法國諾曼地的博物館展覽時遭竊。不過,去年10月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探員卻在蘇富比(Sotheby)拍賣公司的目錄中,發現這幅畫。
法國代表21日在法國駐華府的大使館內,正式簽署接收文件,並會將這幅畫轉交給原主人。雖然這幅畫的價值僅在35萬美元至45萬美元之間,但由於法國境內目前保存的竇加畫作已十分稀少,因此這幅畫特別受到到法方的重視。
這次歸還名畫的動作,也被視為國際合作打擊非法走私高價文化財產的成功案例。ICE局長莫頓說:「從博物館失竊的名畫,最後流入美國藝術市場企圖獲取暴利,我們卻能夠從中攔阻。」莫頓指出,這起竊案至今尚未逮捕任何嫌犯。
排富! 50萬高職生8月起免學費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東報導】2011/01/25
馬英九總統元旦文告宣示啟動十二年國教,一○三年高中職都免學費,教育部長吳清基昨天宣布,高職免學費八月起先行,但要排富,門檻為家戶年收入一百一十四萬以下,將有八成、近五十萬高職學生符合資格;他同時宣布,八月起五歲幼兒就讀公私立幼托園所,也全面免學費,且不排富。
吳清基昨天在教育局處長會議宣布這項政策。此外,目前已實施私立高中職齊一學費八月也放寬排富門檻,從目前家戶所得九十萬放寬為一百一十四萬元,屆時有五成七私立高中學生只要繳公立學費。
吳清基說,一○三年起高中職免學費都不排富,政府先實施高職免學費,除了是馬總統競選政見,也因高職雜費負擔重,且學生家庭社經背景平均較低,讓學生無後顧之憂學到一技之長。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黃新發指出,目前公立高中職一學期學費約五千多元,雜費一千八百元;私立高中職則學費約兩萬多,雜費約四千六百元。
※ 相關報導:
* 不排富!8月起 5歲幼兒免學費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298480
楊昌裕解釋,五歲幼兒讀公立幼稚園者一年補助一點四萬元,讀私立一年補助三萬元。另外,讀公立者家戶年所得七十萬元以下者,一年可再獲一點二萬元補助;家戶年所得五十萬以下者可獲兩萬元補助。
◆ 婦團批 平價托育開錯藥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2011/01/25
少子化時代,行政院經建會日前研擬推出催生方案,給幼兒公私托育補助、推動平價托育,並取消現有保母托育制及補助費。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昨天痛批,「這根本是開錯藥、走錯路,將讓少子化衍生的相關問題,淪落到萬劫不復的境地!」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指出,總統馬英九說少子屬於國安問題,但經建會研擬催生案,變相鼓勵相關產業,不能解決問題。
例如所謂推動「平價托育」,是給予公私托育園所補助,但目前占七成的私立托所其中又有七成四不合格,等於是政府拿錢補助亂象。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監事、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指出,經建會只想用看似最快的方式解決問題,忽略私立托所問題重重。
與會人士建議,應改採公、民合辦托所,由政府主責委託民間組織和立案業者承辦,並由政府提供空間與設備設施,例如國小空閒教室等,「絕對比所謂『平價托育』省錢又優質」。
托育聯盟以彭婉如基金會開辦五年的「五甲社區自治幼兒園」為例,精算出若採公、民共辦模式,政府與家長全年財務成本約一百五十五億元;但若是經建會的「平價托育」,一年要三百七十五億元。且前者由於是政府開辦,等於「自有」,不像後者須年年由政府補助。
托育聯盟認為,五甲社區自治幼兒園由高縣府提供場地,省下一般幼托所最大成本,是致勝關鍵。三個小孩都讀五甲幼兒園的姜詠慧也說,五甲鼓勵社區媽媽互助,培養小孩自立生活而非鼓勵競爭,每月費用比其他托所便宜兩千元以上,「這才是我心中理想的托所」。
◆ 去年天災三十萬人死亡 政院評估巨災險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2011.01.25
大陸華北、河南等地出現嚴重乾旱,澳洲大水成災,全球氣候異常,根據聯合國國際減災戰略(UNISDR)資料指出,去年自然災害已造成近30萬人死亡、受影響人數達2億1千萬人。行政院目前除將國軍納入救災體系外,也正評估「巨災險」的可行性。
根據國際減災戰略提供的統計資料指出,去年全球共計發生了373起自然災害,其中,以洪水發生頻率最高,共有大小洪災182起。另外,還發生了83起風暴、29起極端天氣以及23起地震。
特別是自然災害造成了20年來最為嚴重的民眾傷亡。其中,去年初發生在海地的強烈地震,以及發生在俄羅斯的熱浪和森林大火,造成的傷亡最為慘重。全球全年經濟損失,則高達1100億美元。
減災戰略指出,災難預警機制不應當是個可有可無的選擇,如果各國再不從現在就開始行動起來,人類將為自然災害付出更大的代價,可靠的預警系統是必要的,並要建立危機意識,「擁有可靠的社會備災機制,才是真正拯救生命的方法。」
而台灣天然災害極多,以莫拉克颱風災為例,災後重建預算即高達1200億元,行政院於去年即著手研究「巨災險」,擬透過國際和國內產險投保方式,降低天然災害的重建經費負擔。
目前金管會初步評估,費率將由產險業自行建立經檢測通過的模型,來評估承保天災險的合理費率,或是以國際著名天災模型檢視後的費率,作為參考依據。
斃錯人!15年前女童姦殺案 江國慶冤死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25574.shtml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熊迺祺/台北報導】2011.01.29
十五年前發生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廁所的五歲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台北、台中檢方重啟偵辦,發現已槍決的被告江國慶是冤死的,真正涉案人是同營區士兵許榮洲,昨天當庭逮捕,聲押禁見裁准。
許榮洲承認單獨犯下性侵案,因女童哭喊,用手摀住她口鼻,但否認拿異物戳女童下體。許榮洲向檢察官說,他在營區見過江國慶,彼此不認識;對江國慶被錯殺感到不好意思,但擔憂自己被法辦,所以拖了這麼多年才承認。
當年軍方在命案現場採證,發現一張衛生紙沾有女童血跡及江國慶的精液,成為江被判死刑的關鍵證物。但檢方如今查出,江曾到廁所自慰,噴到垃圾桶的衛生紙;女童被姦殺時,血跡也濺到衛生紙。幾乎不可能的巧合,讓江冤死。
檢方將現場跡證送刑事局和調查局重複比對,確認廁所窗戶留有許榮洲擦抹血痕的掌紋,而血跡和女童相符,當年鑑驗過程,顯然有要命的疏忽。這項重大突破,讓案子翻案。
位在台北市公館附近的空軍作戰司令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營區廁所發生謝姓女童遭姦殺,屍體棄置於廁所旁水溝。軍方認為士兵江國慶涉案,在十一個月內走完起訴審判程序,迅速槍決江國慶。
江父多方奔波喊冤,監察院受理調查七年後,去年五月十二日公布江國慶遭錯殺的調查報告,以軍方涉嫌刑求等理由,對國防部提出糾正。
調查指出,空軍作戰司令部前司令陳肇敏違法指示將全案交給反情報隊負責,對江國慶違法禁閉及卅七小時超疲勞訊問,取得不實自白書。最高檢察署因而決定重啟偵辦,並且和軍方聯手追究現役、退役軍人非法取供等罪。
據了解,許榮洲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四日,在台中的保齡球館廁所犯下另一件女童性侵案時,曾坦承謝姓女童是他所姦殺,但軍方未重視這項供述,同年八月十三日,江國慶被槍決。
台中檢方傳喚當年在空戰部餐飲部、理髮部員工及服役士官兵,還原現場跡證,認定是當年在空戰部警衛連服役的許榮洲涉案,昨天傳拘到案。基於管轄權,再交由台北地檢署接手偵辦。
※ 相關報導:
* 懷胎女檢出馬 江國慶案逆轉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50304090/132011012900785.html
15年前軍營女童姦殺案重啟調查後,當時士兵許榮洲昨遭收押。全案因懷胎9月的檢察官黃如慧,將軍方當年物證重新送鑑定並親赴現場勘驗,經抽絲剝繭,終讓案情露出曙光。
* 查許榮洲 軍方:未隱匿證據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26512.shtml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今晚表示,目前並未發現空軍當年查證許榮洲是否涉案,有隱匿證據或故意縱放之情。
* 要命巧合! 江的精液、女童血都濺上衛生紙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25484.shtml
江國慶當初自白指衛生紙是姦殺女童後擦拭留下證據,但新的鑑定結果顯示,衛生紙並無擦拭痕跡,上面採集到有關女童與江國慶的跡證都屬微量,應是不小心噴濺所致。
* 黃世銘:軍方錯失要命掌紋 難以想像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7942/112011012900222.html
當年軍方一度將許榮洲列為涉案可疑對象,為何未將許的掌紋,與凶嫌遺留掌紋進行比對,錯失破案契機,還導致許嫌日後再犯下多起性侵女童案,連檢察總長黃世銘都認為當時軍方的辦案過程,令他難以想像。
* 關鍵掌紋木條 軍方:搬遷丟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25835.shtml
謝松善當時已將這根最關鍵的木條當成物證拆下,並交由軍方保存,木條被視為最直接證物,理由則是女童墜落地點,明顯是從氣窗丟出,凶嫌舉起女童棄屍時,手掌擦過木條時留下掌印,等於專案小組掌握了掌印,就掌握的凶嫌是誰... 這根木條都因軍方聲稱搬遷而遺失不見,軍方辦案手法粗糙加上漠視證據保全工作,江國慶因此枉死。
* 江國慶案若冤賠 至少上千萬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26218.shtml
不過,因江國慶已死亡,未來即使再審或非常上訴,頂多也只能得到「公訴不受理」的判決結果,法界人士認為,由於本案史無前例,江家能否聲請冤賠,仍有討論空間。
◆ 當年測謊「我說是我做的」 許榮洲:你們都說不是我做的
【陳文信/台北報導】2011-01-29 中國時報
十五年前震驚社會的空軍作戰司令部性侵殺害謝姓女童案,當初被軍方認定犯案的江國慶已遭軍法槍決。本案經監察院調查、檢方重啟調查後,昨日聲押當年另一名士兵許榮洲。其實監院去年調查本案時,曾調閱刑事局對許榮洲測謊紀錄,許榮洲當就曾說,「我說(謝姓女童案)是我做的,你們都說不是我做的!」
江國慶遭槍決後,江父雖知道人死不能復生,但仍認定兒子遭冤判,且審判草率粗暴,令家屬難以接受,因此轉而向監察院陳情。監院於九十三重審事證後即認為江國慶死刑判決罪證有不足之處,凶嫌可能另有其人。
監察院去年五月公布監委馬以工、楊美鈴、沈美真的調查報告,直指就在江國慶遭判決定讞的前兩個月,許榮洲就主動自白,堅稱謝案是他做的,還詳述謝童衣著、犯案流程。
調查報告指出,許榮洲於八十六年五月間犯下其他性侵女童案,在看守所主動向同房士兵表示,是他和友人性侵殺害謝姓女童。消息一出,震驚空軍高層,當時軍檢進行兩次訊問、一次現場模擬,許榮洲都堅持犯案。
監委指出,許榮洲的測謊紀錄中有一段關鍵對話,發問者詢問,「謝姓女童案是不是江國慶做的?」許兵回答,「絕對不是!」問者追問,「那是不是你做的?」許兵再回答,「我說是我做的,你們都說不是我做的!」
許榮洲之後雖然翻供,但監院去年四月到軍監訪談許榮洲時,他依舊對犯案細節記憶猶新,能清楚描繪犯案現場,對於性侵動作、血跡潑濺的高度,也一一說明,只是所有故事前提都是「別人告訴我江國慶如何性侵女童」,但包括女童樣貌、衣著,清洗和丟棄屍體方式,都與現場蒐集的客觀證據多有吻合。
監院調查專員陳先成,從九十二年接手江國慶案之後,多次到台南六甲軍事監獄探視許嫌,經過長時間接觸,他發現許嫌談話時態度誠懇,沒有攻擊性,但犯下的性侵案不只兩件,「他是罪犯,也是病人。」
根據監院重做的精神鑑定報告,許嫌確有戀童癖。據了解,他幼時長期遭受父親暴力相向,許家在台中地區從事殺鵝工作,許嫌一天大約要殺兩百到三百隻鵝,他曾提到,被父親打之後,就會出去找女童玩。
※ 相關報導:
* 弱智表達差 許「虛擬」共犯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26801.shtml
弱智的他,表達能力不佳,和十五年一樣都說「另有共犯」,專案小組多繞一大圈,才查明他口中的共犯原是「虛擬」的。
◆ 冷眼集/軍方錯放許榮洲 害3女童遭性侵
【聯合晚報╱記者白錫鏗/特稿】2011.01.29
空軍作戰司令部警衛連前士兵許榮洲,連續犯下謝姓女童姦殺命案、性侵大中保齡球館6歲女童、性侵一對5歲雙胞胎女童,造成47名被害女童身心嚴重傷害。此事除曝露出軍中屈打成招及枉顧人權的黑暗面,也凸顯檢警輕忽性侵累犯再犯可能性,才會使一個又一個年幼天真的小女孩,慘遭毒手,甚至斷送性命。
法界人士多認為這類性侵累犯罪犯必須強制治療,出獄後要以電子腳療掌控行蹤,防範他再犯。台中地檢署婦幼組主任檢察官李翠玲說,嫌犯許榮洲一犯再犯,猶如「不定時炸彈」,專挑5、6歲年幼女童下手,嚴重威脅女童生命,必須做精神鑑定,施以強制治療,並在他出獄後加強追蹤輔導,防範再犯。
許榮洲85年9月12日性侵殺害年僅5歲的謝姓女童後,因軍方抓錯人,在餐廳擔任售貨員的上兵江國慶成為替死鬼,許榮洲僥倖逃過制裁。但他又於86年5月 4日,在台中市大中保齡球館廁所內性侵一名幼稚園大班的6歲女童,被軍法判刑8年6月,服刑到90年10月獲假釋出獄;假釋期間,他又於92年4月2日在台中市性侵一對5歲雙胞胎女童。
法界人士說,許榮洲5年內連犯3案,85年那一次未被發覺不提,後二次都被判刑,顯是累犯,且有專門性侵幼女傾向,可惜當時偵審的院檢都未警覺,未對許榮洲做適當處置,才會讓他一再戕害幼齡女童。
如今在江國慶枉死案真相漸明之際,除了追查當初軍中違失人員的罪責,檢討軍中漠視人權的問題之外,那些只顧判刑,而未注意許榮洲是性侵女童累犯的院檢,是否也有說明自清的必要?未來檢警也應重新審視仍逍法外、被輕判輕放的性侵累犯,應考慮加強輔導追蹤,並施予治療。不要只在又見幼童受害後,才於事無補地追究責任。
江國慶錯遭槍決 許榮洲是否真凶
【聯合報╱社論】2011.01.30
空軍上兵江國慶經軍方判決姦殺謝姓女童遭槍決,十五年後,檢察官鑑定出凶案現場遺留的血掌紋為同營區士兵許榮洲所留,全案轉向江國慶可能錯遭槍決冤死。
一樁已經執行死刑的舊案得以再見天日,除了江的家屬的堅持,也因有人權團體、律師的協助,監察委員不氣餒地督促,及檢察官不執成見地調查,強力動搖了江國慶是凶手的基礎。他們對生命的尊重,及對偵查程序的縝密要求,刻畫出台灣人權進步的軌跡。
軍方起訴江國慶的依據為:江國慶是唯一沒有通過測謊的受調查者,案發廁所又發現沾有江精液的衛生紙,上面還沾有被害女童的血液。再加上許榮洲被認定精神狀況有些問題、弱智,說詞反覆,自白犯案的動線也與採證結果不同,因而被排除在嫌犯名單之外。
但江國慶後來抗辯精液衛生紙是自慰留下,且於女童下體採得的體毛及案發現場取得的掌紋與江不符,這些證據軍方皆率斷不採,又不詳查掌紋與另一自白犯罪者許榮洲的異同;一個不容許犯錯空間的死刑案件,因此鑄下疏漏的肇端。
血掌紋雖證實許榮洲曾經出現在案發現場,但是否即可據以斷言他就是真凶,應還待進一步偵查審判。因為,檢察官雖以掌紋的新證據聲押許榮洲獲准,但許卻自白是以手指性侵女童,和女童下體遭受重創的情形不合;且侵害女童的凶器為何,有無尋獲,及如何造成血跡噴濺,檢方至今並未透露。
十五年前軍方不重程序、偏執單一證據,急率辦案,留下案件可能另有真凶的憾事;如今司法檢察官重起爐灶,當然必須力求程序、證據的完備,亦不能只以許榮洲的自白,及半枚掌紋為足,庶可避免犯第二次錯。
真相未定,但江國慶案重審的過程已足社會省思。一,辦案不能為迎合社會期待,而速偵速審速結。案件發展的巧合因素,有時超乎想像,偵查、審判者必須能夠承擔壓力,社會也要學會給予尊重的空間,憑證據而非感覺論案。
二,辦案應嚴守正當法律程序、綜合判斷證據,不應偏於一執。江國慶經刑求的自白、未通過測謊,沾有江的精液、女童血跡的衛生紙,都是他被論罪的有力證據。但刑求自白如今已被法院否棄;未按照流程完成的測謊,也已不能當成證據,掌紋更成翻案關鍵。江國慶是偵審程序及證據認定兩皆粗率的受害者。
三,科學鑑識、精神鑑定等需要更多資源投入。如謝姓女童案發現場血跡噴濺情形,與江國慶、許榮洲證詞的可信度,都必須經由鑑識協助認定。又許榮洲曾被鑑定為弱智、精神耗弱,證詞不被當回事;如何面對這類被告,一直是刑事審判上的弱項。這方面急需資源的挹注,也更凸顯司法改革不能侷限於法院審判,一定要向前擴及檢警軍調。
四,檢方認真檢視江案的所有證據,挖掘出陳年舊案的疑點,值得肯定喝采。願意揭發真相,等於承認過去偵審單位的錯誤,這才是對遭錯判者最好的救贖。這種勇於認錯的態度,不因出錯對象是軍方或一般司法單位而有不同;此一案例,應使任何偵審機關皆虛心以對。
五,江國慶案發展至今,倘不是人權團體、監委相助,很難重啟調查大門,即使確認江冤死,江家仍要面對如何拿到無罪確定判決的法律程序問題,這些對受害者翻案的重重關卡,需要被正視並協助解決。
江國慶案如錯遭槍決冤死,將是司法史上政治犯以外的首例。一條性命因司法誤判而喪失,任誰都不忍;然而,在江國慶被認定錯判後,許榮洲是否即必定是真凶,這也須更精確的偵審程序加以認定,切勿複製再一次的悲劇。真相還待確認,衷心期盼檢警縝密偵查,還原真相,重建正義。
◆ 江國慶疑遭錯殺 將約談陳肇敏
中央社 2011.01.30
台北地檢署偵辦軍營女童姦殺案,28日收押兇嫌許榮洲後,繼續調查當年參與偵審的軍方人員是否涉及刑責,未來包括當時的空軍總司令陳肇敏等人,檢察官都將約談。
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民國85年間發生女童姦殺案,遭控犯案的士兵江國慶遭軍方判死刑、86年執行槍決。監委發現江國慶當年遭刑求,全案去年重啟調查。經檢方抽絲剝繭,發現江國慶疑遭錯殺,28日逮捕、收押坦承犯案的許榮洲。
最高檢察署去年間督導成立「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擬定「緝凶」、「刑求取供」2大偵辦目標,分別由北檢、中檢和軍高檢展開偵辦。北檢負責積極追查參與偵審江國慶案人員是否涉及刑求不當取供及枉法裁判罪。
檢方指出,女童姦殺案案發後,不具有軍法官或軍司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立即進駐調查,初步研判不具合法性,承辦檢察官8個多月來已陸續傳訊超過20名當時的官、士、兵、民,釐清時空背景。
據瞭解,檢方目前鎖定參與偵訊的反情報隊人員,包括鍾仁良、鄧振環、李植仁、李書強、陳先民、吳國平、翁基鴻、周大文、譚寶玲、柯仲慶、許榮彰、朱慎光、藍仁智、李少康等14人,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前空總政戰主任李天羽也在預訂約談目標之列。
據透露,檢方在過濾反情報隊參與辦案原因後,再展開後續約談動作,承辦檢察官已向監察院、曾調查本案的台中高分檢及刑事警察局調閱資料。
另外,檢方透過軍事高檢署調閱空軍作戰部指示反情報隊進駐的文件資料,但由於反情報隊的上級單位「反情報總隊」,在國軍精實案期間已改編為「軍事安全總隊」,許多過去的文件迄今還無法找到,增加辦案難度。
檢方表示,由於事發至今超過15年,本案中控訴遭刑求的江國慶已被槍決,案件內容提前曝光,讓當事人有所警覺,將增加辦案阻力,但檢察官仍會抽絲剝繭,查清真相,還原事實。
◆ 陳不露面 舊屬:他當年只能配合
【呂昭隆/台北報導】2011-01-30 中國時報
江國慶錯殺案,外界究責指向前國防部長陳肇敏。一位陳肇敏相當重用的空軍退役將領表示,依當年軍方慣例,只要發生重大案件,一定是反情報隊進駐調查,而陳肇敏個性是充分授權並給予信任,而且陳肇敏當時職務是空軍作戰司令,無權調動指揮反情報隊,上級派什麼人來調查,陳肇敏只能配合。
陳肇敏昨天並未公開回應外界的質疑或出面說明。其舊屬表示,如果江國慶確定是錯殺,陳肇敏一定心情非常沈重,因為就行政責任言,畢竟命案是發生在他擔任司令的營區內,而陳肇敏也不會迴避。
這位極受陳肇敏倚重的舊屬表示,陳肇敏曾言及,專案小組把江國慶犯案証據說的很明確,他沒有理由不信任;當陳肇敏任職空軍總司令時,這批人奉命偵辦桃園彈藥失竊案,因押人取供出問題,陳肇敏立即將兩名涉案反情報隊官員移送法辦,顯示陳肇敏並未包庇或指示反清報隊對涉案人刑求,更無意掩蓋事實與案情。
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發生當時,空軍總司令是黃顯榮上將,空軍作戰司令是陳肇敏中將、空軍政戰主任是李天羽中將,這三位關鍵的空軍要員中,李天羽與陳肇敏均升任國防部長最高職位。
江國慶枉死!軍中「刑求」揭密
東森新聞 2011/01/29
江國慶曾說因為遭到刑求逼供,才會坦承犯行,東森新聞獨家追蹤發現,對江國慶刑求的單位, 是當時軍中成立「反情報總隊」,熟知內情的人士透露,刑求手段包括在下體塞冰塊,還有超過37小時馬拉松式問訊,甚至還有電擊,慘無人道的手法駭人聽聞。
拿冰塊塞下體,用電擊棒強大電流電擊,甚至屈打成招,這些慘無人道的刑求招式都可能是當年,空軍作戰司令部士兵江國慶,背下姦殺女童案後的遭遇,刑求讓江國慶遭軍方槍決,曾經遭反情報總隊跟蹤的前軍事記者黃敬平更指出,反情報總隊押人取供,殘忍招數多倒數不清,讓被害者痛苦萬分。
反情報總隊沒有調查權,屈打成招更是嚴重違法,,但是背後冤獄以及無辜喪命的人,恐怕不只江國慶一個。
※ 相關報導:
* 冷眼集/看長官臉色辦事的軍中文化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127120.shtml
國防部號稱軍法改為三級三審制,但實情是軍法單位調查與審判,是看國防部長官臉色辦事,毫無公正可言...
◆ 柯仲慶另案涉刑求 重懲又緩刑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2011.01.30
前空軍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除了涉嫌在江國慶案刑求江國慶之外,12年前,被控在桃園八德彈藥庫失竊案中刑求多名士兵,軍法一審曾經重懲他,二審卻給他緩刑宣告,柯仲慶等人嫁禍無辜的同袍,卻不必付出人身自由刑的代價。
民國88年空軍桃園八德彈藥庫發生失竊案,損失9000發子彈,當時空軍總司令陳肇敏指示柯仲慶查竊案,柯鎖定羅樟平、王致偉、蘇黃平3名衛兵調查,作出羅員等與士官長勾結外人入營區偷子彈的結論,柯仲慶「破案」後,桃園警方也宣布「破案」,「一案兩破」結果柯刑求士兵的醜聞曝光。
高等軍事檢察署發動調查,將柯等7人依照「共同假藉職務上權力實施拘禁」等罪即刑法上的妨害自由、傷害罪移送法辦,後來,柯仲慶與何祖耀、周大文3人被起訴,軍事法院一審判處柯等人重罪,應入獄服刑,但柯不服,上訴二審後,軍法官輕輕放下。
※ 相關報導:
* 柯仲慶自認:江案辦得最完美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110/112011012900220.html
曾在寫給父親的信中,指稱前反情報總隊上校柯仲慶,曾拿電擊棒對他刑求
◆ 司改會:證明死刑是可能誤判
【唐鎮宇/台北報導】2011-01-29 中國時報
江國慶案被翻案,司改會認為這案例剛好證明「死刑是有可能誤判的」,能讓社會省思死刑的必要;支持性侵兒少加重處罰的婦團則認為,重點在於檢警的蒐證及保存證據能力,這點軍方的參與及訓練還有加強空間。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江國慶案是個幸運的案子,因為他有個不放棄的父親,加上監察院願意在去年重新調查這個案子,再加上社會越來越民主,司法不斷被挑戰,才造就今天翻案的結果。
※ 相關報導:
* 楊照:在國家殺下一個人之前…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6126747.shtml
◆ 軍紀鬆弛、校園霸凌 管教權?
【聯合報╱張志偉/商(台中市)】2011.01.30
江國慶一案翻案、校園霸凌迭出,令離開軍隊、學校已十數年的我,感慨良久。
我也是江案發生那個世代入伍服役的官兵。那個時代,軍中一直被不當管教造成士兵傷亡的陰影壟罩。等到不當管教問題,因為防杜措施發生效果降低後,軍中就發生重大的軍紀案件,最有名的就是這件空軍上兵涉姦殺女童案,還有就是軍史館女高中生命案。
後案當時可以說是舉國震驚,由總長在國防部召集,全國各大單位主官進行檢討會議,我還記得開會那天,自全國各地來參加會議的,至少都是上校以上軍官,博愛特區內將星齊集,可惜非為榮譽,竟是檢討恥辱。
會議之後,本於「一人犯錯,全軍受罰」的原則,海陸空三軍開始大規模進行軍法教育,離營宣教也特別重視軍紀宣導,鋪天蓋地的嚴肅軍紀,直到九二一大地震發生方歇。
當事件發生時,國民的憤怒、輿情的指責、國會的壓力、軍方體制的封閉守舊,致軍方走上造成不可彌補的大錯的道路。
今天回頭看教育改革,當過度閹割了老師的懲戒權、倡導「愛的教育」之後,學生霸凌的現象漸浮現。我無意指出鬆弛管教與軍紀敗壞的關係,但義務役官兵來自社會各角落,也將社會中的各種正、負面帶進軍隊,社會中發生的各種問題,也會發生在軍中。
問題在於軍隊、教育體制中,都應該堅守合於自身管理與約束群體內個體的原則,不該淪落到「父子騎驢」的境地。
教育培養思考、品行,軍隊貫徹命令、服從,不存在這些理念的組織,絕不可能精進、優化,養成優秀的人才。教育體制再造、改革司法、重振低迷軍威,實為今日執政者之重任啊。
◆ 許榮洲精神鑑定:高危險高再犯 治療有限
【聯合報╱記者徐如宜、張明慧/連線報導】2011.01.30
謝姓女童姦殺案真兇許榮洲,去年出獄前曾被送高雄凱旋醫院進行精神鑑定。凱旋醫院副院長周煌智指出,當時鑑定認為許為「高危險、高再犯、治療效果有限」。
周煌智表示,當時接到這件鑑定任務時,便先向法院聲明「不測謊」,因為認定嫌犯有沒有殺害女童,不在醫院的職責範圍。
即使凱旋醫院當時對許榮洲的鑑定,認為他屬邊緣智能不足,再犯性高,可治療性低,他仍於去年九月出獄。
「此案是舊案,不適用於九十四年修訂後刑法九十一條之一的治療處分。」周煌智表示,修訂後的刑法九十一條之一規定,對未成年人性交猥褻者,出獄前鑑定評估認有再犯之虞,得施以強制治療,可是許榮洲犯的都是九十四年以前的「舊案」,相關單位無從著力。
台中榮總精神科醫師林本堂說,臨床上看過很多俗稱「性變態」的性偏差患者,「戀童癖」是其中一種,多是童年有不愉快性經驗造成,這部分屬於後天「假性患者」,較好治療,但原發性的「真性性偏差患者」則難以矯正。國外有採取化學去勢法,服用藥物減少男性荷爾蒙,降低性慾,另也可借助司法隔離。
馬政府無法兩面討好
【邱毓斌】2011-01-30 中國時報
最近兩周內發生的幾件重大新聞,某種程度預告了春節過後包括馬總統與社會大眾都要一起面對的挑戰。
首先是工資爭議。社會對於十八趴優惠以及公教人員調薪的不滿,很大部分是因為民間實質工資的長期停滯。然而,行政院長幾個月才剛剛誇讚資本家們的無薪假該獲頒諾貝爾獎,現在又道德呼籲這些雇主能跟進調薪,哪一個才是真的執政路線?針對工資停滯元兇之一的勞動派遣,勞委會向高科技業進行了勞動檢查,但不僅不敢公布那九成違法的電子大廠名單,同時放任政府繼續成為勞動派遣的最大雇主。我們委實搞不清楚這個政府是希望工資停滯還是工資成長?
其次,國光石化的環境影響評估,在小學生、大學生到中研院院士的反對聲中,宣布年後再議。馬總統臉書帳號的首則留言,就大談他個人節能減碳之道,也提到環保署將啟動「四省競賽」,呼籲全民一起節省電、水、油、紙;但另一方面,政府卻執意把台灣最大片的國際級溼地開發為石化工廠,而《東部發展條例》草案更為財團BOT原鄉部落開了方便之門;到底,政府是希望國民來節能減碳好讓資本集團放心排碳,還是真心希望修補已滿目瘡痍的山林海洋?
最後,發生逆轉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讓我們幾乎確定,代表你我之名的國家殺錯人了。回顧來看,去年有關廢除死刑的爭議,是近年來最糟糕的一次公共政策辯論,在部分政治人物與媒體的煽動炒作下,廢除死刑荒謬地被等同於縱放惡囚,社會不僅沒有理性對話空間,政府的表現更是荒腔走板,於是,我們看到政府一方面繼續判決與槍決,另一方面馬總統卻表示樂見達成廢除死刑這個目標。這讓人聯想到老菸槍戒菸時常說的話:等我把這包菸抽完再來戒!
本文把這三件事情放在一起討論並不是沒有原因的。馬總統親自操盤批准的聯合國兩項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與社會權利國際公約》,在今年五月即將滿兩年。而工資可供生活溫飽、提供國民健康的環境、以及逐步廢除死刑正位於這兩公約的基本規範裡。批准國際公約當然有助於台灣國際地位提昇,但如政府在這三個面向的政策是互相矛盾,甚至反其道而行,將來向國際社會發布的人權報告豈不遭人看破手腳?
過去台灣力求工業開發,凡事滿足資本家需要,諸如勞動權、環境權、生命權等皆被視為次要議題。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大眾慢慢理解到,資方權力不能無限擴張,自然資源不能放任毀壞,全民更該共同維護生命的不可侵犯,這是近來政府開始宣示維護這些權利的原因。
俗話說得好:「有一好,無兩好」。攸關國家發展,執政者很難萬事都是刀切豆腐兩面光。既然看到過去歷史軌跡所留下的不文明,要不要繼續滿足舊時代的需求,這是馬總統與執政團隊的挑戰。鄭重建議,站在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基礎上,執政者應該清楚地向資本宣示政府調高工資的決心,因為這並不會危害經濟成長;應該撤回國光石化開發案,因為台灣已經不需要這種不符經濟利益卻又毀了珍貴生態的產業;應該推動廢除死刑的替代方案,因為這是國家帶頭示範對於生命權的尊重。
至於社會大眾,應讓政府知道我們不要與舊價值牽扯不清的兩面討好策略,我們要政策與制度上懂得尊重勞動、環境、人權的執政路線。至於公民社會該如集體出聲,上周四在環保署外的學生們及周五在凱道上的原住民們,已給我們做了很好的示範。
(作者為高雄市NGO工作者工會研究員)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 韓國人為何不快樂?
【譚淑珍】2011-01-30 工商時報
■韓國在經濟上的傲人成績,無法讓韓國人感到幸福,韓國人是世界上自認最不幸的人:工作時間世界最長、休假世界最短,雖然,因此創造出2萬美元的人均GDP佳績,但是,每3名韓國上班族,就有1人表示「痛苦」。
■South Korea has reached a per-capita GDP of US$20,000, while its economy is the world's 13th largest, but South Koreans are far from happy.
2011年,韓國人的新年新願是:「要幸福、要快樂」,因為韓國人是世界上最不快樂的人,韓國,是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中幸福指數最低的國家。
雖然,韓國人均GDP達到了2萬美元、經濟規模是世界第13、2010年還辦了「G20峰會」,但是,韓國國民卻離「幸福」是愈來愈遠,韓國人的自我感覺普遍是「不幸且不快樂」。
在OECD國家中,韓國是全球工作時間最長的國家,韓國人的全年工作時間為2,256小時,是OECD平均值的1.3倍,而且,幾乎沒有人喜歡工作。根據韓國統計廳的調查報告,每3名上班族中,就有1人因為工作時間太長而感到痛苦。
年休假天數 少的可憐
很不幸的,雖然對長時間工作感到痛苦,但是韓國上班族年均休假天數為8.8天,是OECD國家中休假最少的國家,更糟的是,根據韓國產業安全人力公團的調查結果發現,韓國上班族會自我提升的人只有8.6%,也就是說韓國的工作效率也是世界最低。
就因工作時間太長,讓韓國上班族個個成為疲憊一族,下了班後只想和朋友見面,喝酒解解悶。
或許這也是記者多次到韓國採訪,不管是走在大街還是小巷,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也不論晴天還是雨天,到處看得到三三兩兩、甚至是一人獨酌的喝酒畫面。
記者還曾見過,大雨滂沱中的傍晚,一位西裝革履的上班族,獨坐雜貨店前的小桌子前,小桌上有一碟花生和一瓶燒酒,一手撐著一把黑傘、一手拿著酒杯喝著酒。若不是愛喝酒,就真的是很悶。
有這麼悶嗎?如果依OECD對生活滿足感的調查,韓國是最後一名,果然很悶。OECD的調查是以10分為滿分,韓國只有5.7分,不到OECD平均值的6.7分,比波蘭和捷克還要低。
對生活無法感到滿足,是因為韓國人將幸福與快樂的標準是建立在與人比較上,而不是追求自我滿足,所以,當發現自己永遠成不了像三星集團的李健熙時,就覺得「很不幸、也很不快樂」,更覺得整個社會對不起自己了。
新貧一族 韓國人新稱謂
其實,今天的韓國與過去相比,在物質上有很大的進步,GDP比起60年代初是增加了250倍以上,但是,韓國人因為總是跟人比、跟人競爭,造成連幸福感都變成是「零和遊戲」。也因此,過半韓國人自認為是「新貧一族」。
而愈是覺得自己是新貧的人,對社會感到憤怒就愈嚴重,並對政客持有否定想法,且將總統指責為「向國民隨意使用權力的人」,這可從近月來陸續發生的大白菜缺貨、便宜炸雞停賣、口蹄疫事件等,最後炮火都指向青瓦台中充分感受到,韓國人,真的很不快樂。
有研究顯示,韓國人對物質的執著達到美國的3倍、日本的2倍。就因為感到不滿足,幸福感愈來愈遙遠。
生活已經如此不快樂了,2010年又飽受安全的威脅,北韓炸沉天安艦、炮擊延坪島、北韓公開鈾濃縮設施等,韓國人在感到不幸中又多了不安感;南北韓的分裂與對立,讓韓國人世世代代都有安全之慮,及幸福被剝奪的憤怒感。
所以,2011年,韓國政府將「幸福」和「國家安全」列為施政的重點,因為沒有幸福的社會,就沒有幸福的個人。
江國慶冤判處決 馬總統道歉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29474.shtml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2011.01.31
空軍士兵江國慶疑遭冤判處決,馬總統以元首身分公開向江國慶和他的家屬道歉,並發表聲明表示,會追究國防部違失之責,不容許錯誤再次發生。
馬總統聲明全文如下:
一、針對該案,監察院已對國防部提出糾正,所涉違失,國防部應深自檢討。今天國防部已公開向江君與其家屬道歉,後續責任追究,將依法儘速進行。
二、總統對於國軍發生此一案件,深感遺憾。總統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和他的家屬道歉。總統已指示國防部,研究協助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君名譽,並積極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同時,對於軍中發生此嚴重侵害人權的事件,造成社會不安,總統也要求國防部嚴肅檢討,絕不容許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並為此造成的社會不安,向全國人民表達歉意。
三、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是總統最重要的政治理念,上任以來,總統一直在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工作上持續努力。本案發生在十多年前,現在台灣的司法環境與當時已相當不同,但仍有要繼續改革的地方。本案更顯示政府必須繼續堅持改革理念,絕不容許讓無辜者受冤,一定要讓司法勿枉勿縱,做到厲行法治,保障人權。
※ 本文節錄,餘詳見原站。
◆ 平反功臣…陳先成咬7年 鑽研心理學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1.01.31
監察院平反「江國慶案」,被辦案監委認為最大功臣是調查官陳先成,陳先成花了七年時間,跨屆辦案不放棄,還走訪軍監六、七次,甚至在九十二年間獨自前往軍方扣押證物,包括一根陰毛、窗台木條的指紋樣本等,都有助江案重啟調查。
陳先成在今年糾正案前再度南下訪許榮洲,請許喝可樂,談了很多,才突破許的心防。許榮洲告訴陳先成,是別人告訴自己江國慶犯案如何進行,還談到刀子刺女童時血濺高度約三、四十公分高,這些與現場幾乎一致,成了很重要的新證據。
陳先成表示,儘管監院的調查報告有重大發現,有助還江國慶清白,但他還是感到「很遺憾」,因為江國慶已被槍決;即使全案已指向許榮洲,但也只能說許犯案的可能性最大。
陳先成是在第三屆監委古登美、張德銘接辦此案時,因當時協查人員洪順隆過世,才以調查專員身分接辦,之後陳先成一直「咬住此案」,繼續蒐集資料,到第四屆監委「開張」,成了辦案主力。
陳先成有感於平反重任,還利用時間念碩博士,研究主題完全環繞在「自白心理學」課題;他認為江國慶的自白書,才是此案關鍵。
陳先成表示,他接辦此案七年,頭髮都白了,糾正案通過之後,突然有一種解脫的感覺。他曾五、六度前往台南六甲軍監,也去過台中監獄與涉案關係人許榮洲多次面對面談,從變態心理學研究許榮洲的「戀童症」及許的家庭背景,發現很多可疑證據。
他認為,許榮洲會有戀童症,是因為童年受過傷,常被父親打罵,所以性功能有障礙,對成年女性沒興趣,轉而找兒童當出口;許家以殺鵝為生,殺鵝手法有可能成為許的犯罪手法。
◆ 柯仲慶:沒有非法刑求江國慶
中央社 2011.01.31
前空軍反情報上校參謀官柯仲慶今天透過律師發表書面聲明,表示媒體報導他曾對江國慶非法刑求取供等情形,與事實不符。他說:「僅負責營內行政調查,並無非法刑求取供等情事。」
永嘉法律事務所律師李漢中下午代表柯仲慶發表2點書面聲明,內容如下:
1、有關近日媒體報導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遭姦殺命案,本人曾對江國慶非法刑求取供等情,要與事實不符。蓋上開案件當年係經軍法機關依法偵查、審判及執行,本人僅負責營內行政調查,並無非法刑求取供等情事。
2、茲本件業經監察院完成調查,將由司法機關依法偵查辦理,本人絕對尊重及配合司法機關各項偵查作為,且遵限前往接受調查,對於各項疑點亦會作全盤說明,以釐清社會各界之疑慮。
◆ 江國慶父陳情 也遭情蒐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2011.01.31
江國慶被空軍指控涉入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女童性侵案,江國慶父親江支安向立委與監院陳情,軍方初期多以事涉司法案件,並無具體回應。不過,江父各處陳情,卻被國防部保防系統繼續密切掌握,保防系統把江父向監察院的陳情舉動當成情蒐的對象。去年12月立法院審查預算時,四位立委聯手施壓迫使軍方保防系統放棄在政府單位實施情蒐,國防部總政戰局保防安全處最近才配合修正情蒐任務範圍。
國防部保防安全處被立委揭露透過「鐵衛虎符」專案,在國會與政府單位情蒐,掌握官兵或眷屬透過管道或向民代陳情。就連江支安向監察院陳情,都曾列在保防官情蒐範圍,依據監察院調查江國慶就是在保防官的刑求後屈打成招。
國民黨立委林郁方、廖婉汝等四位立委聯手,去年將總政戰局保防安全處編列一般通電裝備預算3485萬5000元預算凍結300萬元,要求刪除鐵衛虎符專案有關蒐集官兵(眷屬)意圖參與請願、不法活動或驚擾危安事件、官兵(眷屬)意圖透過管道、民代關切軍事議題或協處軍中事務及群眾(官兵)意圖聚眾陳情抗議三項情蒐。
知情官員說,這些任務包山包海,江國慶冤案其父江支安向監察院陳情的後續調查,都列在該專案的情蒐範圍裡。
◆ 追訴期早過了 監院無權彈劾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1.01.31
監察院調查「江國慶案」、竹竿性侵女童案兩件疑似司法冤案,都先後發生在一九九六年,也都拖過法律追訴期,即使至今想彈劾失職公務員,都只能徒呼負負。
監院調查竹竿性侵女童案,監委高鳳仙發現有公務員違失,卻因公務員懲戒法限於十年內追訴的規定,無法行使彈劾權,只能提案糾正。
監委馬以工、楊美鈴及沈美真調查「江國慶案」,曾在糾正案文無奈地寫到,「本案因超過十年的追訴時效規定,無法議處當時有關違法人員,但如果國防部所屬機關人員罔顧司法人權,枉成冤屈,仍應予以譴責」。
「江國慶案」發生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竹竿案發生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許榮洲被懷疑涉江國慶案,又與竹竿案有關。
【記者林宛諭/彰化縣報導】空軍上兵江國慶疑被冤枉槍決,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表示,這給司法單位很大警惕,應引以為戒。
◆ 姓官誤關錯六代 驗血歸宗覓無親
【聯合報╱記者吳淑君/宜蘭縣報導】2011.01.31
宜蘭縣民關宗俊因戶政人員早年登錄姓氏,錯把「官」當「關」,造成家族的姓從曾祖父到他孫子,一錯錯了六代,要等死後才能在墓碑上改回官姓,他申請改姓歸宗,內政部要他驗DNA,但官姓親戚都超過七、八等親,至今無解。
關宗俊說,他已過世的阿公因為不識字,一九四六年初次設籍時,沒發現戶政人員把「官」寫成「關」,從此一路錯到現在。現在他每天面對家裡供奉的「官」姓祖先牌位,清明節掃墓拜的是「官」姓列祖列宗,姓關的拜姓官的,很怨嘆。
去年他申請改姓,內政部來函,要他找姓「官」的親戚去驗DNA,他找宜蘭戶政事務所主任官伸科的阿伯抄寫祖譜,發現在十三世以前兩家是同一祖先,十四世以後分歧,現在是十七世,隔了這麼多代,他能找到最親的「官」姓親戚,已經是七、八等親了。
關宗俊說,他到台大醫院基因醫學部求助,醫生告訴他,如果是四等親以內,驗DNA查血緣沒有問題,但依過去經驗,四等親以上恐怕會有基因突變,萬一突變,驗出來的DNA也沒效。
「是戶政單位的錯,為何要我們舉證?」關宗俊氣憤的說。
欠缺反省的正義觀
【李佳玟】2011-02-02 中國時報
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日前公布一份民調,逾七成受訪者對檢察官與法官辦案抱持質疑態度,不贊成廢除死刑者逼近九成。記者分析,前者與近日之司法貪瀆案與恐龍判決有關,後者導因於治安持續敗壞,人民高度認同死刑。記者卻未說明:為何人民不信任司法,卻又相信法院所做出的死刑判決?經過兒童性侵害判決的爭議,台灣的法官幾乎個個成了「恐龍法官」的嫌疑犯,隨時可能成為輿論撻伐的對象。弔詭的是,一旦判決關乎人命,法官卻又搖身一變成了明鏡高懸的包青天,被媒體輿論善待。但,恐龍判決與死刑判決不都是在同個司法系統所做成的?為什麼台灣社會對於司法有如此選擇性的信賴?
江國慶案讓上述矛盾具體現形。絕大多數的報導與投書都將焦點放在軍法系統的顢頇與草率上,「冤獄難絕,死刑應廢」的主張雖然還是出現,但整體來看只是雜音。這樣的輿論走向並不令人意外,畢竟這個案子是由軍事法院做成,因而不能隨便牽拖說是整體司法體系都有問題。更何況,江國慶之所以可以翻案,不就是因為普通司法體系裡的檢察官鍥而不捨地追查證據?另外,這個案件存在一連串包括刑求等嚴重的程序問題,這些問題透過司法改革已逐漸被禁絕。大眾在心中因而可以畫上好幾道防線,把軍法體系與普通法院體系切割,把過去與現在切割,即便這樣的切割在蘇建和等案件上出現矛盾。蘇案的存在,顯現當代的普通法院不僅會誤判,而且還異常堅持,直到李昌鈺博士提供難以駁斥的反證,法院的立場才出現鬆動。即便如此,大眾還是相信絕大多數的死刑判決沒有問題,死刑的冤案只有在極端例外的情況下才會出現。更重要的是,只要我們循規蹈矩,不至於成為冤案的犧牲者,然而,江家當初也只是把小孩送去當兵,不是嗎?
支持死刑的人在爭辯死刑存在的正當性時,經常不自覺地預設著一個完美的司法體制,彷彿法官都能毫無疑問地辨認出罪大惡極之人,並給予適當與公平的刑罰。即便司法不可能完美,支持死刑的人還是會爭辯,如果司法會誤判就應該將死刑廢除,那麼,無期徒刑也有誤判的可能性,如果因為有誤判的可能性就將刑罰廢除,那叫因噎廢食,譬如我們不會因為小孩長大可能成為殺人犯,就從此不生育。如果把上述觀點轉換成法律術語,誤判跟生小孩一樣,都是現行體制之「可容許的風險」。在進行抽象的辯論時,這類主張具有相當程度的說服力,但適用到具體個案時,就會顯示其殘酷。譬如說,在江國慶幾乎可認定是冤案被害者時,我不知道支持死刑的人是不是能夠一個一個到江家人的面前(請不要把責任推給軍法單位,或是做出死刑判決的法官),堅定地說:「你兒子的生命是我們這個執著於死刑的社會之『可容許的風險』,這千萬的冤獄賠償金(如果聲請得到),請笑納作為貴公子之生命與江家多年羞辱與傷痛的補償?」
上述例子其實已經可以顯示把任何生命當作容許風險的殘酷。若將死刑犯的背景統計納入考慮,更可顯示容許風險判斷的階級性。多數的死刑犯學歷不高、社經地位低下,換言之,可能遭受法院誤判而喪生的人,幾乎都是來自社會底層。這些人經常因為資力不足,在審判階段得不到足夠的法律協助。不僅事實認定有可能出錯,在量刑階段,也經常難以避免法官的偏見。如果把先前關於「容許風險」的主張合併來看,可以懷疑的是,是不是誤判風險一直是由社會底層的人承擔,因而這個社會才會這麼容易地把誤判當作「可容許風險」?誤判之所以被容許,是否認為這樣的風險永遠不會落在循規蹈矩者之自己的身上?多數人不信任法官,卻又堅持死刑具有正當性,是不是從來沒有意識到,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其實顯現出一種欠缺反省的正義觀?
(作者為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 18趴今調整 降所得替代率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2011.02.01
考試院昨天加開院會,通過十八趴再調整方案,調降實質所得替代率,部長級政務官每人每月砍掉一萬餘元優存利息,原本獲利最多的基層,每月優利也只增加不到一千元。
至於原本每月可大幅增加十餘萬優利的前副總統李元簇、連戰,則回歸民進黨二○○六年改革版,官員透露,銓敘部長張哲琛曾登門拜會,兩位卸任副總統都能體諒,表示尊重制度、不在乎,強調並未依去年修法,回存多領十八趴。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轉述院長關中談話,強調這次再調整宗旨,是維護公教人員尊嚴、追求社會實質公平正義;張哲琛指出,新版每年可為政府節省卅四億元,且不必動母法,今起即可實施。
張哲琛強調,除早年領一次退或舊年資者,新舊年資混合者實際優存利率約在五至十五趴,「不能再叫十八趴」;實際影響人數仍與去年修法差不多:三萬小吏小增、九千高官多砍,一百五十餘高官、兩卸任副總統則大砍。
所得替代率仍依去年修法的原則,以今年退休者為例,年資廿五年者,替代率在百分之五十四至八十間;卅年者在百分之六十至八十五間;卅五年者在百分之六十八至九十間。
張哲琛說,昨天試院院會通過後,立即會銜行政院公布實施,一月一日依去年修法生效的辦法則廢止,換言之,在這一個月內回存多領的十八趴依然可平安落袋。官員透露,迄今回存約兩百七十億元,利息支出約三億元。
張哲琛表示,去年修法讓十八趴法制化是很大成就,他「滿高興」,不料被扭曲,「滿難過的」;他也砲打部分人士及媒體刻意挑起對立,醜化軍公教人員,都不提其他配套改革,「扭曲成十八趴對一趴,怎麼講都講不清楚了」。
至於「地方埋單」爭議,張哲琛強調優利經費本應由各級政府自行負擔,近年中央考量各級政府財政予以補助,這次再調整若負擔增加,行政院也已同意全額補助。
兒童獨自放鞭炮違法 開罰爸媽
王己由/台北報導、陳至中/台北報導 2011-02-03 中國時報
每逢年節,國人的休閒活動除了烤肉,就是燃放各種爆竹和煙火,特別是「放炮仔」,似乎成為國人表達喜慶、歡樂的方式。只不過這種慶祝年節的文化,除造成環境噪音,和火災更只有一線之隔。今年農曆春節期間,民眾可不能像往年一樣,再放任小朋友放鞭炮了,否則大過年可能被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罰。
市面上爆竹產品林林總總,民眾如不可避免非得玩爆竹,要小心謹慎選購合法產品,為人家長者更要注意,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十二歲以下兒童,不能單獨放爆竹,須由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陪同才能玩,為人家長若不陪同,任由月小朋友自己玩樂,依去年中新修訂的規定,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兒童雖可在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下玩爆竹,但也並不是什麼爆竹都可玩。根據內政部發佈的「公告禁止兒童施放之一般爆竹煙火種類」公告事項,兒童不能施放三大類爆竹煙火,包括:一、升空類:如小高空、空中美人等;二、飛行類:如沖天炮、笛聲炮等;三、摔炮類。
前述禁令,不少都是許多小朋友喜愛購買的爆竹種類,家長在小孩選購時,一定要當心,避免伴隨麻煩。因為子女玩爆竹,若意外釀災或造成他人生命、財產受損,不論是家中十二歲以下兒童,還是未滿廿歲的未成年子女放爆竹,一旦釀成火災、傷人意外事故,都得負起監護不周的連帶民、刑事責任。
刑事部分,縱使小孩未滿十八歲,可免除或減輕刑責,但父母或監護人,如果被認定有監護不周時,吃官司的可是父母自己。刑責以外,還得以法定代理人身分,連帶負起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目前國內合法銷售的爆竹煙火,已建立認可制度,一般爆竹煙火產品在國內工廠製造出廠,或自國外輸入銷售前,都需通過「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的認可程序,經驗證其形狀、構造、材質、成份、性能與標示符合規範,並張貼個別認可標示後,才能販售。購買時要注意買貼有「內政部爆竹煙火認可標示」的合格產品。
吃完年夜飯後,初一起出遊民眾陸續出籠,各大觀光景點都在準備迎接人潮,環保機關嚴正以待,即日起將加強取締亂丟垃圾、菸蒂、亂吐檳榔汁渣的行為,被抓到可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的罰鍰,民眾遊玩之餘,還要多發揮公德心,避免受罰壞了好心情!
◆ 過春節 北京掃出2千噸爆竹屑
中央社 2011.02.04
北京市從除夕到年初1上午7時30分,全市16區縣共出動3564輛清潔車,掃出2380多噸的爆竹屑。放鞭炮也引發多處火情,比去年春節猛升176%,其中更有2人因燃放非法爆竹致死。
京華時報透露,這些掃出來的爆竹屑將先行篩選、分類,可回收處理的部分將被分選出來,以後加以利用,爆竹中的土則將進行填埋處理。
另外北京日報也統計,截至3日下午2時,北京市因燃放煙火引發火情171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76%,所幸未造成火災,但有2人因施放不合規定、超過標準的爆竹而死亡。
北京平時不准燃放煙火爆竹,春節期間,五環路以內的地區為限制區,農曆除夕至正月初1,正月初2至15每天的7時至24時,可以燃放煙火爆竹。
※ 相關報導:
* 東北第一高樓 除夕燒光光
http://www.udn.com/2011/2/4/NEWS/MAINLAND/MAI2/6134495.shtml
又是燃放煙火肇事!有大陸東北第一高之稱的遼寧瀋陽皇朝萬鑫國際大廈除夕夜發生大火,火勢將B座豪華公寓、A座五星級酒店吞噬,損失慘重,所幸疏散得宜,尚未傳出傷亡。
◆ 性侵治療專區 102年完成
中央社 2011.02.05
性侵犯的刑後治療專區終於確定落腳地。行政院批准矯正署「性侵害刑後強制治療專區」計畫案,在台中監獄旁新建樓房,專收刑滿卻具高再犯率的性侵更生人,預計民國102年落成。
民國95年7月1日上路的刑法第91條之1規定,性侵犯若刑滿仍被評估具有高再犯風險,出獄後必須集中在醫療院所接受強制治療,並每年評估,直到獲評估為再犯危險降低,才能重返社會。
前法務部長王清峰任內執行「月光守護計畫」,曾屬意南投縣草屯療養院、國軍台中總醫院中清院區設置刑後強制治療專區;但消息曝光後,均遭地方民意強烈反彈,計畫胎死腹中。
根據法務部資料,目前已有3名符合刑後強制治療的性侵案件更生人,但因治療專區仍未完成,只好先安置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內接受治療;接受治療者被集中在院內特定區域,與其他受刑人病患隔離。
法務部官員指出,由於地點難覓,決定在台中監獄圍牆外直接興建新的治療專區,行政院去年底批准,預計102年完成;治療專區緊鄰監獄與培德醫院,將對社會的衝擊降到最低。
新的刑後強制治療專區,院區名稱尚未敲定,但計畫案分成3期;第1年為興建大樓的準備前置作業、第2年完成主建物、第3年購置硬體設備等;初步規劃興建2到3層樓的醫療場所,可收容約100名需接受治療更生人,專區醫療人員、設備,暫規劃由培德醫院提供。
回歸憲法 馬總統:公文書禁用「中國」
【聯合報╱記者李明賢、林新輝/台北報導】2011.02.08
馬英九總統昨天邀集府院首長座談,據轉述,重點仍是兩岸互動,馬總統要求各部會即日起,應稱呼對岸「中國大陸」或簡稱「大陸」,公文書禁止使用「中國」,以回歸憲法架構的兩岸定位。
對於馬總統的新指示,朝野立委反應兩極,藍綠意識型態大戰一觸即發。民進黨立委批評馬總統像中共國務院發言人,是「自我作賤」,國民黨立委則認為這是九二共識的精神,沒必要大驚小怪。
趕在春節最後假期,府院邀集各部會首長在北投復興崗座談,有關兩岸政策,馬總統表示,兩岸已簽署十五項協議,今年還有兩岸經濟協議(ECFA)後續談判,包括投資保障、爭端解決、服務貿易以及關稅減免等。馬重申兩岸互動應遵循憲法架構,並主動點名剛出席北京科技論壇的國科會主委李羅權報告見聞。
據轉述,李羅權提到,與會期間,對方僅私下稱呼他是主委,但公開場合絕口不提主委稱謂。
馬總統表示,從憲法架構下,我方不承認對岸政權、但不否認對岸治權;在名稱使用上,馬總統認為,不論從憲法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看,都不應稱呼對岸為中國。
府方會後解釋,馬總統以中國大陸稱呼對岸,是根據憲法架構下的兩岸現狀描述,各部會首長應當知道,也應該落實。
馬總統也點名外交部,指過去公文書曾多次使用中國稱呼對岸,是非常嚴重的錯誤,馬總統還說,「(這種情況)現在還發生,我講了以後就不要有了!」。
與會者轉述,馬總統會中提及兩岸簽署協議,對岸會註記二○○八年,我方則註記民國九十七年,但這一欄都故意空白不填,就是要避免主權爭議,回歸一中各表原則。
對於公文書禁用「中國」字眼,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並未多次補充,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則說,不稱呼中國,可避免外界誤導為兩個國家疑慮。
◆ 減糾紛 偵查庭將數位錄音錄影
【王己由/台北報導】2011-02-08 中國時報
為保障訴訟當事人權益,減少偵查糾紛,法務部將規畫在全國各地檢署建置「偵查庭數位化錄音錄影機制」,以期完整紀錄偵訊過程,達到節省開庭時間,以及節能減碳的效果。
法務部指出,鑑於傳統書記官偵訊筆錄製作,屢生記載不符當事人陳述真意的爭議和糾紛,各檢察機關的偵查庭錄音錄影作業,原採DVD家電式錄放影機,然後再以光碟片燒錄保存,卻因未和偵查筆錄電腦化系統整合,在開庭過程緊湊下,常常讓書記官無暇分心顧及錄音錄影。
同時,目前採用的DVD錄放影機,有換片等待、光碟片品質不佳、人為操作失誤等問題,可能造成錄影內容消失。為減輕書記官開庭作業和需額外保管偵訊錄影錄音資料的負擔與壓力,法務部去年在台北地檢署試辦新架構的「偵查庭數位錄音錄影檔案集中儲存作業」,除可完整紀錄偵訊過程,並簡化數位錄影錄音的程序,達到節省開庭時間和改善原本使用光碟片保存的缺點。
◆ iPod擾人 英警可當街沒收
【江靜玲/倫敦七日電】2011.02.08 中國時報
一洗歐盟反社會行為最嚴重的國家聲譽,英國政府七日宣布新法令,賦與警察更多權力打擊「社區霸凌」和反社會行為。未來警察可當街沒收音量過高的iPods和其他隨身電子產品,且可禁止不良分子進入社區。
英國聯合政府七日宣布取消《違反社會行為法令》,改以強化警察執行權和新的《犯罪行為法令》,雙管齊下策略,重整社會秩序。
在新政策下,英國警察將有更多取締反社會行為的權力。過去須經法院裁定,才可沒收播放音量過高,干擾他人起居的電視、音響和iPods等電器。如今,警察不但可以直接沒收吵人的居家電子產品,且可當場沒收在路邊或公共場所,刻意製造高音量的iPods和其他隨身電子產品。對於破壞他人物品、公物及任意塗鴉者,警方也有權強制要求這些違反社會行為者修復或清除。
此外,對於行為不檢和屢勸不果者,英國警方和地方行政機構,則可向地方法院提出要求,禁止這些人進入社區或城鎮中心,最長可達兩年。
英國內政部長梅伊強調,這項新法令的目的在於明確界定違反社會行為,尤其涉及社區霸凌,已屬「犯罪行為」,大眾不應容忍。她表示,這項新法,將可增加取締和執行效率。
網銀被駭 銀行可不負責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11.02.09
網路銀行帳戶內金額若被歹徒盜用,未來用戶也須負擔責任了!金管會昨天發布網銀定型化契約草案,未來若個人電腦被植入木馬程式,導致帳戶金額發生損失,不得再全部歸責銀行。
電子交易大行其道,網路銀行開戶數已突破數千萬戶,但網路銀行沒有明訂個人及銀行權責,爭議不斷。根據銀行業推估,台灣總人口的3成以上都有開立網路銀行帳戶,但網路銀行金融交易規範不明確,目前都是由銀行與客戶自行約定,沒有一個標準化權責規定。
金管會昨天發布「個人網路銀行業務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除明訂銀行及客戶雙方權責之外,也提高網銀交易的法律位階,日後若銀行違反相關規定,金管會可直接處罰。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指出,草案明定,網銀客戶帳號若遭人冒用,「若銀行能證明客戶有故意或過失」,銀行就可能不用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但銀行仍應負擔調查衍生的相關鑑識費用。
張國銘舉例,假設客戶使用的電腦被植入木馬程式,過去可能全部都歸責給銀行;但今後若能證明是客戶的「故意或過失」,銀行就可以不用負責。
但草案也明定,如果是「駭客利用銀行資訊系統漏洞」對客戶造成損失,就應由銀行負擔損失。
張國銘強調,網路銀行日益普及,安全控管基準也會提高;但在網銀交易上,如果屬於低風險的交易,例如約定轉帳或交易金額不高,會有比較高的便利性,例如傳輸加密程度,就會低於高風險的交易。
張國銘表示,民眾使用網銀,應定期更換密碼,妥善保管網銀密碼及使用者代號等資訊;基於保障民眾權益,金管會也不會讓銀行承做太高風險的網銀交易。
◆ 呂秀蓮:此案無關主權 台灣也無法辦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2011.02.09
台籍嫌犯送交中國大陸引發爭議,前副總統呂秀蓮援引國際案例,以及中華民國刑法,強調這起案件與主權無關。她說,就犯罪結果,台灣不能引渡10名中國籍嫌犯來台,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會接受中華民國的司法管轄權。且就犯罪審理而言,中國籍嫌犯及中國被害人不會到台灣,台灣無從偵辦此案。
呂秀蓮舉出維基解密網站創辦人阿山吉遭指控性侵案為例,阿山吉為澳大利亞國籍,被指控在瑞典性侵兩名女性,在英國遭到逮捕,但澳大利亞政府並未介入,也未因此認為主權受損。
呂秀蓮指出,這次跨國詐騙集團的台籍嫌犯送交大陸爭議,犯罪行為地在菲律賓,被害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中國主張被害人的國籍管轄權,要求引渡嫌犯至大陸受審在國際法上是合理的,與主權無關。
呂秀蓮說,台灣、中國其實是一邊一國,最好在國際上主張一中一台,徹底解決相關問題。
呂秀蓮呼籲,因應全球化,國人同胞到處旅行、經商,非常容易涉及不法,法務部應檢討修訂現行刑法,對於領域外犯罪有必要這麼寬鬆嗎?智慧型犯罪如詐欺取財罪是否太輕?法務部應進一步研修相關刑法規定。
【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
菲律賓將台籍嫌犯遭遣送大陸,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表示,台商爆料駐菲代表李傳通愛打高爾夫,菲國將14名台籍嫌犯遣送對岸的同時,他仍忙著打小白球。此外,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表示,台商在2月3日傳簡訊給他,內容顯示,李傳通忙著接待親戚,無心政務。
蔡煌瑯表示,事件發生後,外交部本有38天的時間,可從容就司法管轄權、國際法慣例,跟菲律賓官方周旋溝通,但最後卻沒達到預期效果。
他說,嫌犯該有司法人權,但是2月2日在菲律賓看守所,中國公安公然刑求、毆打嫌犯,逼他們簽下外交文件。當時外交部官員在哪裡?中華民國政府在哪裡?可想而知,連駐外單位都沒有盡到職責。蔡煌瑯指出,台商檢舉李傳通在駐菲期間天天打小白球,在這關鍵的38天,多次進出球場跟朋友打小白球。
住宿定型化契約 「房型僅供參考」要罰
黃如萍/台北報導 2011-02-13 中國時報
過年出遊有沒有當冤大頭?「提供房型僅供參考」、「業者保有解約權益」…,網路或廣告單上漂亮豪華的旅館或民宿,吸引民眾訂房,但實際入住後卻發現差很大,想退房,卻被打回票,氣得大罵卻莫可奈何。這種情況終於要解決了,交通部觀光局研擬定型化契約,限制業者不得記載不利消費者的但書。
去年民眾國內旅遊人次突破一億,達到一億兩千萬,而國內觀光飯店、一般飯店及民宿共近七千家,半數以上的民眾是透過廣告或網路的方式取得旅館相關資訊。
「原本一晚一千元,到了飯店卻說該房型限量特價額度已經額滿了,要求我們加價或改訂房型。」經常攜家帶眷在國內旅遊的國小張老師說,旅館常待價而沽,先推出特價房間吸客,然後再依訂房狀況,機動調整房價,將房間租給出價較高的民眾,「反正只要拿出業主保留解約權益,消費者就沒轍了」,這種情況尤以連續假期等旅遊旺季最普遍。
尤有甚者,有些旅館或民宿,碰到三天以上的連續假期,房價還翻漲數倍,原本一千元住宿費變成四千,太誇張了,「房價竟超過定價!」張老師抱怨,業者將旅客視為俎上肉。
交通部觀光局主任祕書張錫聰表示,現行法規,旅館及民宿的房價只要報主管單位備查即可,業者任意調整房價並未違法,房價超過定價也未有違法或處罰的規定,確實屢遭民怨。
張錫聰說,觀光局正研擬住宿定型化契約,規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像民眾抱怨最多的「提供房型僅供參考」、「業者保留解約權益」等不利消費者權益的語詞或但書,均不得記載於住宿定型化契約內,違者視同無效,若民眾投訴,則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處以新台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 社論-雖曰天命,豈非人事
【本報訊】2011-02-12 工商時報
十年辦理一次的人口普查在農曆年前已完成訪查,這些訪查的資料經整理後將於年底前公布初步報告。在此同時,由於本次人口普查遭民眾拒訪的情況嚴重,致使基層訪查員深感疲憊,因而籲請中央未來應考慮停辦。我們認為普查絕不能停辦,惟基層的呼聲也不能充耳不聞。
台灣民眾不願接受訪查,可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些年層出不窮的電話詐騙,忽而謊稱金管會、忽而冒充地檢署、忽而佯裝稅捐機關,長期以來,由於政府未予迎頭痛擊,致使無數民眾受騙,如此環境早已瓦解了社會的信任。如今人口普查頻遭拒訪,訪查人員身心俱疲因而建議停辦普查,實非偶然。
其實,政府每月發布的失業調查、每年發布的家庭收支調查,也都是透過訪查家庭而得。訪查人員近年來被拒訪的情況日趨嚴重,相關家庭調查的「換戶率」已由過去7%到8%倍增至12%至13%,兩年前我們曾籲請劉內閣正視此事,組成跨部會小組研商拒訪的因應之策。遺憾的是,這些年府院高層對此問題始終不聞不問,即令在月前人口普查面臨困境頻遭拒訪之際,我們何曾看到總統、閣揆出來說說話?
馬英九總統在這件事上緘默,但兩年前當前主計長韋伯韜所著的「讓數字說實話」出版時,馬總統在推薦序中卻如此寫著:「過去八年,台灣經歷了二次政黨輪替,不禁讓我想到歐陽修在《伶官傳序》中破題所言:盛衰之理,雖曰天命,豈非人事哉!以現代辭意,天命是社會與環境,人事則是努力與責任,歐陽修語值得吾人再三警惕。」
我們要引用馬總統自己寫的序來告訴馬總統,台灣今天人口普查所以會落到這步田地,民眾所以會視訪查如同洪水猛獸,雖與全球化跨國詐騙集團的崛起有關,但根本原因仍在於內閣對政府統計的漠視,套用馬總統寫的序:「普查遭拒,雖曰天命,豈非人事哉!」。本次人口普查所以陷入困境,確實與社會環境變遷有關,也就是確有天命的成份。然而我們要問的是,面對這個天命,近兩年劉內閣、吳內閣可曾善盡人事?可曾以跨部會的力量妥籌善策,力挽狂瀾?可曾把改善訪查環境當成大事辦?
當然是沒有。長期以來,我們的內閣高層只會用數據,卻從不重視統計工作;只會在數據不好看的時候出面關切指標,卻從未認真關心政府統計的發展願景。必須指出,我們的鄰國日本同樣面臨跨國詐騙集團的壓力,但由於日本政府對統計部門的重視,經過周全妥善因應,其就業調查、家庭收支調查等家庭面訪查的拒訪率均接近零。看看日本,想想台灣,豈不令人汗顏。
政府高層必須了解,經濟指標除了出口、稅收等少數資料是據公務登記而得,像外銷訂單、零售營收、工業生產、物價、失業、薪資、所得差距等統計,全數是仰賴調查推估而得。如果任由詐騙橫行,隨著社會信任崩解,在拒訪率升高下,這些經濟數據的統計誤差必然會逐年擴大。如此統計品質,政府如何據以了解失業情勢,如何洞悉通膨壓力,又如何掌握貧富差距已惡化到什麼程度?
歐陽修在《五代史伶官傳序》的結語寫道:「夫禍患常積於忽微,而智勇多困於所溺,豈獨伶人也哉!」相信馬總統在為韋伯韜寫序時已深切明白其中的道理。政府統計是一項長期持續性的工作,平日資源給少一點、人力緊縮一點、拒訪率升高一點,看似沒有大礙,物價、失業及訂單的統計也照樣可以月月公布,但是統計誤差的隱憂已然埋下。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隱憂,都將形成他日的大患。
我們籲請馬總統重溫「讓數字說實話」這本書,也回憶一下自己寫的這篇序。政府要有正確的決策,必須讓數字說實話,而數字要說實話,則有賴政府重視統計部門,給予更多的資源以提升統計品質。對於目前燃眉之急的拒訪問題,尤需以跨部會的力量,組專案小組研商解決之道,切莫輕忽基層訪查員的聲音。這雖是一個危機,但馬總統若能就此重視政府統計,這也將是我國政府統計的一個轉機。
※ 相關報導:
* 許榮洲翻供,不要變成第二個江國慶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148968.shtml
被檢察官懷疑犯下十五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姦殺案的許榮洲,收押後在日昨首度與律師會面,即翻供稱未犯案。律師甚至暗示,許先前認罪,是受到警察說要搜索許家及認罪可求輕刑的威嚇利誘所致。全案真相又陷撲朔迷離,並再度蒙上辦案程序存有瑕疵的陰影。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