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5

從修法烏龍到酒駕撞死里長

◆ 會計法修法烏龍! 漏1字 教授未除罪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1396.shtml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林毅璋/台北報導】2013.06.04

立法院挑燈夜戰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因通過的條文漏了一個「教」字,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範圍。法界人士認為這項「立法疏漏」將立刻影響檢察官以及法官對偵審中案件的認定,恐怕又是一場司法災難。

據了解,修正條文適用對象原本應為「各大專院校教職員」,但通過的條文卻是「各大專院校職員」;依大學法規定,教授不是職員,因此,教授們並不在除罪化的範圍。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昨天是修法通過後第一天上班,已注意到這問題,但當初修法內容非主計總處提出,是立委提案,主計總處未參與修法時的朝野協商,目前沒有明確因應辦法,但不排除協同教育部、人事總處甚至法務部進行跨部會討論與認定。

教授是否除罪,尚有「文字上」爭議,但法務部昨天已開會認定,喝花酒報公帳被依貪汙罪判刑定讞入獄的前立委顏清標,適用除罪化條文,將在總統公布新法後第三天零時獲釋。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昨晚表示,此次修法從頭到尾都是立法院朝野黨團主導,如果真產生「喝花酒者除罪、教授不除罪」問題,解鈴仍需繫鈴人,宜由立院於臨時會提復議,行政院尊重立院的處理。

立法院五月卅一日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將特別費除罪化的範圍擴及學者、研究人員和各級民意代表,而且溯及既往。外界解讀,包括台大急診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在內的數百位大學教授,因研究費核銷問題被控貪汙都將解套,但仔細看修正條文,卻有疏漏。

新條文規定,一○一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果涉刑事責任者,不罰,已報支不符法令的相關費用,應繳回。

其中,適用對象「各大專院校職員」,依大學法第十五條、大學法第四章規定,「大學教師」不能解釋為「職員」;另依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第二條規定,學術研究機構指的是大學以外的學術研究單位,公立的如中央研究院,私立的如中華經濟研究院,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當然不包含大專院校教授。

※ 相關報導:

* 藍黨鞭:修法意旨包含教授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2024.shtml

會計法修再爆爭議。因通過條文漏了一個「教」字,教授恐不在除罪化範圍。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今天說,會計法修法的立法意旨很清楚,是包含大專院校教職員,且條文中也寫到「其他相關人員」,可解釋為包括大專院校教職員,若可涵蓋,就沒有修法補救的問題。總統府已收到咨文,將依法如期在十天內公布,行政院亦重申不會提覆議。

* 民進黨:政院先看過 有責提覆議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2027.shtml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時表示,行政相關部門應先釐清教授適用性。他強調,這個版本是行政院看過後修正送過來的,應該由行政院先提覆議,至於立法院是否能在臨時會提復議,則有待立法院法制局等相關部門解釋。

* 冷眼集/修法出包靠解釋 爭議永無止境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2029.shtml

會計法修正,因在教授除罪的法條文字上,漏掉了一個關鍵的「教」字,引發教授可能無法受惠除罪的爭議,若在補救程序上,未能及時翻案,未來在司法的偵、審務實上,恐怕會上演不同個案的不同認定,讓涉案教授更無所適從,爭議將會不斷上演。

* 觀察站/援救顏清標 教授當墊背?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1392.shtml

會計法條文少了一個「教 」字,柯文哲心情震盪如洗三溫暖;本來最快這兩天就能出獄的「標哥」,恐怕繼續「鬱卒」多坐幾天牢;陳水扁前總統「會錯意」會計法內涵,一時想不開鬧自殺 。會計法還沒有公布生效,立法院修法荒謬、粗糙的後遺症已經浮現。



◆ 酒駕撞死里長 上百里民哭一團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941374.shtml

【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2013.06.04

「一次酒駕,少了一個好里長!」連任3屆、高齡73歲的東勢區中嵙里長羅德昌上周三清理完轄內水溝,準備返家時,卻被酒駕的李男轎車撞上,撞擊力道之大,將羅撞飛到路邊,送醫後不治;當晚里民聞訊,齊聚在羅家,無不痛哭流涕。

羅德昌經送醫後,仍因顱內出血不治,李男的酒測值為0.26毫克,他稱與朋友出遊,出發前有小酌兩杯,知道撞死里長,他十分後悔;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上百位里民聽到羅德昌意外去世的消息,當晚就跑到里長家中,一同與羅的兒女懷念他生前點滴,哀痛的氣氛,讓現場哭成一團。

「你的酒駕,要用他的性命來賠!」羅的五個兒女說,父親生前低調行善,他們也不願再責怪肇事者,只希望透過父親的個案,讓貪杯後愛開車的民眾知道,「一次酒駕,可能就是一條好人的性命」。

「他不菸不酒,卻命喪酒駕者輪下!」羅德昌的小兒子說,父親雖然務農,學歷低,但卻有良好品性,終生不菸不酒,騎車也不敢超速。

與羅德昌共事7年多的里幹事周永金說,因天氣逐漸炎熱,里長怕轄內水溝滋生登革熱病媒蚊,找他一起清水溝,沒想到下午就聽到里長騎車回家時,被酒駕者撞死,讓人十分惋惜。他說,里長經營10年多的努力,地方有目共睹。

「他說明年還要選里長!」羅德昌的大女兒說,父親早年務農,但個性認真負責,擔任農會代表期間,獲得里民好評,被里民拱選里長,愛好服務的他,也當仁不讓,一選上就作了3屆,沒想到意外去世,徒留遺憾。



◆ 「螞蟻搬家」方式走私香菇 2000人幫帶貨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7941377.shtml

【聯合報╱記者陳向鑫/金門報導】2013.06.04

端午節將屆,有走私業者涉嫌利用金廈「小三通」管道,委託每天高達兩、三千人次的入出境旅客以「螞蟻搬家」方式,化整為零走私大批香菇回台,昨天遭海關查獲移送法辦。

據了解,由於兩岸物價差距甚大,有民眾以跑單幫或委託小三通旅客攜帶等方式賺取價差,以免稅菸酒及香菇、奶粉、罐頭為大宗;以香菇為例,大陸每公斤只要新台幣五百元,在台灣可賣上千元。

「可以幫我帶些香菇回金門嗎?」「只要交給碼頭外的『阿福』就可以得到新台幣一百元的酬勞」,「小三通」旅客只要到了廈門碼頭要搭船回金門,就有人上前詢問,希望旅客能幫忙攜帶香菇到金門。

常到大陸「跑單幫」的李姓民眾指出,每人回金門可合法攜帶一公斤乾燥的大陸香菇,由於有利可圖,不少旅客都會予以協助;十個旅客至少有兩、三人會同意,幾天下來數量相當可觀。

高雄關金門辦事處與調查局福建調查處近日接獲線報指出,有人在水頭碼頭收集大陸香菇,五月卅一日在碼頭逮捕綽號「阿福」的蔡姓男子,循線在金城鎮一處民宅再起出兩千多公斤大陸香菇,並帶回現場負責看管的許姓男子調查。

蔡姓、許姓男子偵訊後依懲治走私條例等罪嫌移往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偵辦,近日將傳喚簡姓貨主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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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的閩南人 有氣魄夠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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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j 提到...

豈是歷史共業?實乃立委造業

【聯合晚報╱社論】2013.06.05

立法院倉促修法,原本想把民代特別費、教授研究費綁在一起,為核銷出問題的貪汙案解套,卻因一字之差,教授恐除不了罪。如今,捅出樓子的立法院硬要行政院提覆議,或希望司法院擴大解釋,擺明不想扛責。但闖禍的是立委,豈可將錯就錯?

攤開立法院的立法烏龍史,可謂罄竹難書,這次挑燈夜戰「摸黑」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一修正案,更證明立法院的荒唐。朝野立委沆瀣一氣,竟是為顏清標解套,反而製造了立法品質低劣的禍害。

禍首是立委趕在休會前「大清倉」,固然可「衝業績」,卻有違嚴謹立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第三讀會,應於第二讀會之下次會議行之」,除非有出席立委提議獲連署或附議,且經表決通過,才得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這項規定原在避免修法疏漏,讓二讀後有沉澱時間,可以作細部的文字推敲。

就以這次會計法修正為例,如果不是趕著三讀,或許「教」字之漏,便可在二讀後發現,而在三讀時補救,不致鬧出笑話。但實務上,立院趕在休會前最後一天「拚法案」,二讀後馬上三讀已成「慣例」,立委視法律規定與議事設計如無物,立法程序本身已經有瑕疵。

其次,朝野協商雖被批為「密室協商」,但也不是全無翻案機會。黨團協商結論於院會宣讀後,出席委員仍有機會提出異議,就算各黨團幹部關起門來搞出「邪惡修法」,只要有立委不願背書,仍可提出異議。只是休會前的「最後一夜」,通常只是議事人員與少數黨鞭實際在開會,此次會計法修正引發輿論撻伐,不少立委說「看了報紙才知道」,那麼,開會時,立委到底人在哪裡?

對於國會亂象,制度設計其實已預設了針對可能的狀況加以因應,但立委長期惡搞,立法秩序早就蕩然無存;否則,也不會因人設事到摸黑搞出「為顏清標及柯文哲除罪化」的荒唐立法。

立委推稱修法是為了解決「歷史共業」,但目前看來,更該處理的是「立委造業」。立法院若想將錯就錯,只怕將寫下台灣法紀鬆弛的里程碑!

※ 相關報導:

* 鳥籠協商,烏龍修法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943868.shtml

這次的「烏龍修法」,完全是國會「鳥籠協商」的結果。這幾天,各黨立委都在忙著撇清,綠委趙天麟砲轟總召柯建銘擅自交易,賠了黨形象;藍委陳學聖罵黨鞭「濫用權力」,書記長賴士葆則自辯「沒簽字」。簡單說,柯建銘、林鴻池等少數黨鞭搞出來的密室交易,利用除罪化之名,共同為顏清標、柯文哲等特定人士解套。正因為是暗室交易,鬼祟到連法條都未及細察,才會出現如此荒唐的錯謬。

* 修法免刑.貪汙不能註銷 顏清標參選公職路斷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4610.shtml

內政部今天中午對於會計法修正後,前立委顏清標是否能再度參選做出最新解釋。內政部表示,會計法解套的民代和教授,經判決確定者,可以免除其刑,但是犯罪紀錄不能註銷。以顏清標來說,他可以免除其刑,但背有貪汙紀錄,不能再參選公職。

* 修法烏龍…教授除罪 竟要司法機關擴大解釋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3924.shtml

立法院倉促修法擺烏龍,原本要為教授、民代特別費除罪化,卻漏列大學教授。行政、立法部門昨天互踢皮球,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表示,經與學者專家研議後認為,行政院不需要提「覆議」、立法院也不用提「復議」或「再修法」,只要由司法機關提出「法律解釋」,就可解決問題。

* 觀察站/草率修法、責任外推 荒唐立院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3941.shtml

立法院摸黑修法,為民代特別費、教授研究費核銷出問題被控貪汙案解套,但倉促立法,少了「教」字,教授還是除不了罪;就算拋開這項爭議,修法一舉免除高社經地位教授所有財務、民事、刑事和行政責任,同樣不符公平正義。....「如果沒有鬼,為什麼要半夜立法?」一名檢方首長指出,事前沒有公開討論,也不讓行政機關參與討論,這是不公不義的立法。

* 林益世案 3法官自請評鑑 不受理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944598.shtml

林益世貪汙案,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不構成貪汙,引發輿論強烈質疑輕判,經合議庭3位法官自請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對此進行個案評鑑後,上午議決「不付評鑑」,換言之,即不予受理。

* 遇缺不補 台東警力亮紅燈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7943420.shtml

台東縣警力近2年出現嚴重不足,因遇缺不補,以目前全台東縣不到千人的警力,加上今年還有一波員警退休,縣內各分局警力將短缺135名,民眾憂心地方治安將亮起紅燈。



◆ 熱門話題-半瓶酒 毀三個家庭一堆心

【張榮攀/花蓮縣(文字工作者)】2013-06-05 中國時報

曾御慈為慈濟大學醫學系第五屆畢業生,事故發生前任職於台大醫院創傷部。在同班同學中是一位人見人愛的好同學,在老師和主管眼中的好學生、好部屬。

五月二十八日,她坐捷運回家看母親,斑馬線卻成了奪命道!她在六月二日,在母親、弟弟、先生的陪伴下,進行了器官捐贈,預計助益十餘人命。她是個生時為良醫,死時也救人的菩薩。

肇事駕駛詹男士,因為貪圖半瓶酒,酒後又沒有坐車回家。所以這個事件,事實上是有兩個共犯,一位是他,另一位是給他酒喝的朋友。朋友請他喝酒,為何不為他叫一輛車送他回家呢?其實類似酒駕肇禍,都有著明知友人喝酒,卻沒有道德勇氣的潛在助紂為虐者。

半瓶酒不貴,但是它毀掉了三個家庭:曾御慈與她先生,曾御慈與她母親、弟弟,還有這位詹男的家。詹男是自做自受,傷害兩個家庭,然後也把自己拉下去。還有曾醫師的同學、同事們等人的心,都為她而破碎!

詹男的朋友,在媒體談及詹男有輕生的念頭,筆者想勸阻的是,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逃避方法。從感情上,曾醫師的母親、弟弟、先生,此時此刻是如何自制,他們忍住悲慟!先用正面的器官捐贈的大善舉,做曾醫師拔管的人生終點。

肇事者及他的朋友,第一件事要做的是發願懺悔,立即戒酒,然後想看看有沒有什麼是合乎人情義理的補救方式。

即使接受法律制裁是下下策,但是刑期有限,但受難的曾醫師,永遠換不回來。要活著且要為曾醫師做更多助人的善舉。

半瓶酒、一杯酒,看起來都不算什麼,但它卻可以同時毀壞三個原本健全的家庭,和一群原本不用破碎的掛心牽腸。如果您認識的人喝酒還想開車,想一下曾醫師的慘劇犧牲!還是堅持為他叫輛計程車吧。

fsj 提到...

杜絕貪杯酒駕悲劇 看看國外怎麼做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59460

【聯合報╱簡立建/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急診科主治醫師】2013/06/06

有個笑話是這麼說的,一位將軍看到路邊醉醺醺的酒鬼說:「你要是戒酒跟我走,10年後你也可以是個軍官!」酒鬼看看他說:「我只要喝了這一杯,待會我就是將軍了!」

這位酒鬼可能說出沉溺杯中物者的心聲,一醉解千愁,似乎醉了就可為所欲為。各醫院急診室經常接到酒後鬧事者,他們在急診鬧一整夜,罵護士、打保全,還要告醫師。之前有派出所員警來要求值班護士帶身分證去做筆錄,因為酒醉的病人說她態度不佳,打算提告,實在讓人無言。

部分警察處理酒醉鬧事意願不高,因為刑責低,舉證又難,酒醉鬧事者隔天清醒後,台詞幾乎都一樣:很懊悔,但是我什麼都不記得了…。酒醉患者太多,屢屢鬧事,醫院院方與警察又不積極作為,讓很多急診醫師萌生離意。

台大醫院曾御慈醫師因酒駕者開車肇事喪失寶貴性命。根據統計,台灣一年酒駕至少造成500人死亡,因外傷到急診就醫者,四分之一體內驗出酒精成分,其中不包含被酒醉者撞傷或是打傷者。

如何避免酒後肇事的悲劇一再重演?從國外經驗與行為科學觀點,提出幾點供大家參考:

1、改變飲酒文化:台灣文化鼓勵喝酒,「要拚才會贏」,不能喝幾杯就不是男人、不給面子。把喝酒與男子氣概等同的社會文化,間接助長問題。

2、飲酒後不開車:國外研究,不論判多重的刑罰,都不能有效減少酒醉駕車事件;只有提高酒價與追訴連帶相關人罪責,才能避免。一般人一旦開始飲酒,酒精就會逐漸抑制理性,酒醉者對自己的行為經常沒有記憶。

減少飲酒者的公共危險行為,國外做法之一是,共同飲酒人與餐廳酒吧擁有者,必須連帶負起民事刑事責任,因為提供酒精飲料使消費者產生公共危險行為,與造成公共危害有因果關係。

3、強勢執法:公共場所的酒醉鬧事,幾乎就是酒醉駕車肇禍的前奏。美國幾乎大多數的州,酒精類飲料只賣到晚上11時,酒吧只賣酒到一時半。酒醉在外喧嘩鬧事,幾乎都會被立刻逮捕。喝醉酒開車到急診室去打醫師,似乎只有台灣才會發生。

在台灣,警察們得浪費公權力陪酒醉者酒醒自行回家,誰來保護一般民眾的權利?在國外,酒醉在外遊蕩或鬧事,為了自身安全與避免傷及他人,一律在警局拘留到隔天,由家屬或是律師領回。

每年因酒精引起的國人健康損害,不論外傷還是肝硬化,難以計數。而因為自己或是他人酒醉而傷亡的悲劇,每天都在急診室裡上演。不要讓酒醉事件使讓台灣變成一個野蠻落後、不文明的地方。

fsj 提到...

觀察站/擴大行政解釋 對法院沒有拘束力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2013.06.06

行政院主計總處決定用「擴大解釋」方式,認定「大專院校職員」包含「教授」在內,這種做法一方面牴觸大學法,另方面對法院沒有拘束力,萬一有的法院認同解釋依法判決免刑,有的不理解釋而判有罪,反而造成更大紛爭。唯有立法院再提案修法,在條文中加個「教」字,才能真正解套。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復議動議應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立法院本會期五月卅一日結束,三讀通過的條文法案已送出,總統府也收到咨文即將公告實施,立法院已無復議空間。

行政院若要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提出覆議,必須是法案的推動有窒礙難行之處;這次會計法修正,雖少了一個「教」字,使數百名涉案教授無法除罪,但其他人除罪並不受影響,法案沒有滯礙難行,行政院沒理由提覆議。

有人建議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訂出統一起訴標準來解套,將「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解釋成包含教授一職,但涉案教授們已有多人被起訴,就算檢察總長訂出統一起訴標準,對法官並無拘束力,問題還是沒解決。

主計總處以「擴大行政解釋」方式試圖替立法疏漏解套,但大學法明文規定「教師」不是職員,嚴格來說除罪範圍僅及於大專院校職員及系主任、副校長等兼任行政職務的教授,並不包括未兼行政職的教授;主計總處的解釋,似乎出現矛盾。

法界人士指出,依大法官一三七號解釋,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效力,對於檢察官的偵辦和法官的審判沒有絕對約束力,僅能當作參考。想用「擴大行政解釋」方式解套,萬一有的法院採用,有的法院不採,反而造成更大紛爭,問題還是沒解決。

有檢察官建議,正審理教授詐領研究經費案的彰化地院可聲請大法官解釋「會計法修正是否違憲」。但是大法官解釋要一年半載,緩不濟急,且會計法二年前就已修法規定中央機關特別費除罪化,至今沒人認為違憲。



◆ 大廈管理費 未來管委會不能自訂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2013.06.06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公寓大廈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不得自行訂定或要求住戶繳交多少管理費,一切回歸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定。區分所有權人指,多人區分同一棟公寓大廈,且各有其專有部分,所有權也跟著分割,以公寓大廈來說,各樓層的住戶所有人,就是區分所有權人,根據各公寓大廈內規,定期舉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根據修正草案內容第12條規定,管理費分擔方式及金額,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規定,不得授權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訂定。未規定者,由區分所有權人按期共有之應有部分比率分擔。

向來公寓大廈都採自治,行政單位不多加規範,但是近年不斷出現住戶和管委會的糾紛,例如管理費金額的調整、社區維護的花費,還有不肖社區總幹事私自挪用虧空公共基金等問題。

提案說明指出,公寓大廈的公設使用一定年限後,當設施、設備老舊,需龐大費用支付管理,有時所需龐大,住戶和管委會之間易生糾紛,進而拒繳管理費。

修正條文第36條規定,為強化公寓大廈管理資訊透明化,規定至少每三個月公告一次有關公共基金、管理費或其他應負擔費用的收支、保管及運用情形,明訂相關文獻的保存期限。

過去常出現建商蓋好房子,未交屋前的「二次施工」行為,因通常屬違建,如樓中樓或公設大廳。新草案第28條規定,公寓大廈在共用部份違反規定者,建商必須恢復原狀並負擔相關費用。

※ 相關報導:

* 會計法失「教」 江揆:謄打疏漏 不提覆議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6933.shtml

立法院發生會計法修法烏龍,卻推說修法版本是由行政院提供。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行政院確實提供修法意見,關切大學教職員除罪化應該排除「公款私用」的行為,至於教職員的「教」字為何不見?江宜樺說,這是謄打過程疏漏,行政部門會透過主管機關函釋,做出統一見解,如果司法機關有異議,將來也許還有別的考慮,但目前不考慮提出向立法院提出覆議。

* 擴大解釋解套?蔡正元堅持提案修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6934.shtml

行政院和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達成共識,將以擴大解釋的方式,為會計法修法漏字爭議解套。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表示,他還是要提案修法,把漏字補上。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表示,若未來施行時發生法院見解不同的情況,才會考慮修法。



◆ 集體貪3千萬 高雄海關7人收押

【聯合晚報╱記者歐陽良盈/高雄報導】2013.06.06

高雄海關被查出集體涉貪,8年來涉收賄3千萬,協助業者逃漏稅10億元,9名官商上個月被羈押,昨天發動第二波搜索,帶回30人連夜偵訊,今天上午法院裁定7名海關關員收押、1人飭回,其餘人交保候傳。

檢調昨天出動120人到海關和銘毅、展榮、建亨、瑞盈、大升和勝昌6家報關行等25處進行搜索,查扣大批帳冊及報關資料。檢方調查發現,部分海關關員與業者勾結收賄,協助業者以多報少或偽造發票、夾藏管制貨品等不法情事。

檢調追查,不肖業者從94年起,以每個C2櫃2千元、每個C3櫃3千元的價碼行賄,海關只要放水被電腦篩選須文件審核的貨櫃,就可定期拿到廠商的賄款,涉貪的海關關員不僅「吃好逗相報」,還交接這項「不能說的秘密」,將陋習延續至今。檢方表示,這些海關收賄採「每周結算」的方式,還有人膽大約在路邊收錢,全都被調查人員拍下。

今年4月檢調偵辦海關放水管制農產品進口案,當時羈押高雄關機動隊股長蔡宗融和報關業者等9人,檢調還發現,在國貿局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的管制清單內的真空幫浦、滾珠軸承等,在日本也管制出口;進口商偽報「風鼓」等貨名,自日本出口到台灣。昨天搜查後將他們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送辦。

※ 相關報導:

* 關員勾結業者 「磅品」逃漏稅數十億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7946198.shtml

關務署高雄關關員涉嫌集體收賄協助商人逃漏稅案越滾越大,檢調鎖定近8年來俗稱「磅品(日本機械等二手貨)」的進口報關追查出,賄款上千萬元,逃漏稅額數10億元。收賄分「硬要」及分贓兩種,有日前才提早退休的關員涉案被查辦。

* 議員質疑新北幼兒園採購涉弊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947001.shtml

今年新北市3萬多位幼兒園畢業生的畢業禮物,遭民進黨市議員質疑是「不安全的禮物」,議員抨擊幼兒園畢業禮物的採購案有弊端,教育局要廠商提供的「不燙手的大小碗」,結果得標廠商竟以「便當盒」取代,明顯與招標公告的品項不符,且「便當盒」隔熱效果差。新北市朱立倫允諾一周內將就整個招標過程、決議查清楚、給答案。



◆ 警局第1個 高市警獲服務品質獎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高雄報導】2013.06.06

高雄市、縣合併後,市警局積極整合、建置全市路口監視系統,完成「正義之眼、幸福之源」專案,獲行政院評選為第五屆「政府服務品質獎」服務規劃機關類首獎,市警局長黃茂穗昨天說,維護民眾平安生活的願望,是警察責無旁貸的工作。

高雄市、縣99年底合併後,由於原高雄縣境內的路口監視系統,分別為縣警局、鄉鎮市公所以及村里建置,系統不完全相容,員警因辦案調閱監視畫面,常無法順利讀取,不過市警局逐一克服困難,最後整合成功,方便外勤員警隨時調閱全市路口監視畫面。

高雄市警察局指出,員警在路口監視系統畫面的輔助下,偵破武廟路殺人案、媒體記者被毆案、鹽埕區里長遭槍擊案、好市多量販店重大竊案,漢神巨蛋百貨公司精品專櫃重大竊盜,和黑衣人集體飆車參加公祭等社會矚目案件,印證監視系統對治安的貢獻。

市警局獲推薦參加第五屆「政府服務品質獎」,在內政部所屬各機關內部評選嶄露頭角後,更上一層樓參加行政院評選,本月3日得獎名單公布,市警局獲得「政府服務品質獎」服務規劃機關類首獎,也是全台第一個獲獎的警察局。

市警局指出,「政府服務品質獎」可說是行政機關一年一度的「奧斯卡」獎,市警局規劃設置的路口監視系統,是一套先進、完善的治安防護利器,足以嚇阻一般不肖分子蠢動。

※ 相關報導:

* 酒駕奪命 高雄連3年榜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6/today-life13.htm

警政署統計,五年來全台酒駕致死人數高達兩千一百卅一人,其中,高雄市兩百八十八人最多,且近三年人數都高居全國第一。



◆ 台日郵務合作 跨海快捷運送

【聯合報╱李承宇】2013.06.06

中華郵政與日本郵便株式會社合作,首次在台開辦「冷藏國際快捷郵件」,方便民眾日本寄冷藏物品回台。日本郵便株式會社與日本航空合作研發保冷箱,最多可裝十五公斤,但運費不便宜,從日本寄五百公克的冷藏品到台灣,就要約新台幣兩千元;寄送範圍只到新竹以北,每周三下午運抵桃園機場,周四下午可送達收件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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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微、積危:如果小事做不好

【聯合晚報╱社論】2013.06.07

最近社會氣氛甚差。不但經濟悶,民生方面從毒澱粉到斃死豬,讓台灣變成黑心食品王國。政治上朝野立委聯手演出「顏、柯同籠」的鬧劇,還是烏龍立法,行政院卻袖手旁觀。社會重大議題如核四爭議、12年國教、年金改革,步步危機。甚至當政府一手著力於自由經濟示範區,另一手卻藉電信法、消保法、反媒體壟斷法等增強政府管制,連美國商會都稱政府「對民間商業活動過度介入」,投資障礙令國外資金止步……。

法紀鬆弛、民心渙散、根基動搖的種種跡象,加上政策執行有氣無力,令人想問一聲:是哪裡出了問題?國家前途會走往什麼方向?

荀子「強國篇」裡談過「積微」的概念,用白話說,就是把每件小事都做好。台灣現在的景況卻正是:連小事都做不好,把「積微」變成了「積危」。

就以最近的立院烏龍立法事件而言,其中有多少環節都出了問題:休會前夕的「午夜場清倉」乃陳年陋習;密室協商修出邪惡法案,少數人聯手就為影響全國的立法定案;對議事規則視若無睹,二讀至三讀程序鬆散。凡此種種,以往每個環節出了小差錯,都睜一眼閉一眼,任令蒙混過關,才會搞到今天如此積非成是。這次事件堪稱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卻連修補之計都要挑卸責、權宜的路走,若從此法紀大亂,是打算如何收拾?

其他事也一樣,尤其在行政機關手裡,法令層面能擴權就擴權,「當官我最大」;但執行面,卻是能偷懶就偷懶。以近來擴散的食品安全事件來說,最上游的法令規畫,中游的查察程序,乃至最下游的把關執行,每一關都有漏洞,每一件小事都沒做好。大廠牌如義美都自毀商譽而輕描淡寫,也難怪黑心業者謂「又沒吃死人」猶大言不慚了。

一般人多輕慢小事,書生治國尤其好在大事上表露「國家興亡有責」的正義感。但健全的民主體系,其實只須做到每一天都法治清明、分層負責、令出必行,維護好日常秩序,就足以國泰民安。台灣現在陷於荀子所說「補漏者危」的處境,希望執政者清醒過來從「積微」做起。

※ 相關報導:

* 修法烏龍 蘇貞昌公開道歉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8700.shtml

會計法修法爭議延燒,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天首度公開致歉。他在民進黨智庫發表國防政策藍皮書的記者會上說,這次修法烏龍,社會無法接受,民進黨既然有參與,就該負起責任,「作為黨主席,對於這樣的結果,我深感抱歉」。

* 會計法修正翻盤 馬鞠躬道歉.令政院覆議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9368.shtml

馬英九總統上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為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案所造成的爭議向社會鞠躬致歉。他並表示,將令准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覆議,理由是民意代表等人員不當使用業務費等不罰的標準,應該跟教授等人員一樣,「要有公款公用、公款私用的區分」,否則有違平等原則,對日前三讀的會計法修正條文,行政院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



◆ 高鐵炸彈客胡宗賢 求處最重刑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饒磐安/新北市報導】2013.06.07

震驚社會的高鐵炸彈案昨天偵結,新北地檢署認為律師胡宗賢涉嫌以連續炸彈攻擊手法,在高鐵及立委服務處擺放爆裂物,企圖製造恐慌來放空期貨牟利,昨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及違反期貨交易法等罪嫌起訴胡與共犯朱亞東,並求處最重之刑。

起訴書指出,律師胡宗賢不滿二月間因為涉及恐嚇案被新竹地檢署起訴,且不滿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和社會貧富嚴重不均,為在期貨市場獲利及發洩不滿,模仿外國電影「V怪客」劇情,計畫用炸彈引起社會注意。

胡先上網學做炸彈,並雇用熟識的計程車司機朱亞東跑腿。檢方查出,胡策畫多個攻擊版本,最後選定「高鐵計畫」,企圖以行李箱炸彈炸毀台北車站及鴻海總部土城虎躍廠,以連續炸彈攻擊事件來引起股市恐慌,並預先放空期貨從中套利。

四月十二日上午,朱亞東在高鐵台中站搭車北上,在車廂放兩個行李箱炸彈;胡隨即下單放空期貨;但行李箱炸彈發出惡臭並溢出不明液體,被乘客發現並通報高鐵服務員,該枚炸彈並未引爆。

胡、朱中午轉往新北市土城區,因知悉參加關聖帝君遶境的郭台銘,中午會到立委盧嘉辰服務處吃飯,因此由穿警察制服的朱,將貼有「關聖帝君千秋馬英九」紙條的兩個行李箱炸彈,放在服務處前;企圖讓服務處人員誤認警察送來馬英九的行李箱,與遶境活動有關,而轉交郭台銘;但炸彈也被發現且未引爆。胡隨後開車載朱到桃園的銀行申辦國外匯款帳戶,以便獲利的錢可匯入他在國外帳戶。接著趕到桃園機場搭機到澳門後轉赴大陸。

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絲漢德率檢察官黃聖、黃彥琿、吳秉林指揮刑事局追查,分別在胡的作案車輛和炸彈的電線上採得可疑跡證,比對DNA與胡、朱相符後,查出兩人已潛逃出境,隨即啟動兩岸打擊犯罪機制;大陸公安上月十四日凌晨在廣東中山市逮捕胡、朱。檢方查出,郭台銘與胡宗賢不認識,也沒有任何恩怨。

胡的委任律師方南山昨表示,尊重檢方起訴,但對求處重刑感到遺憾。他說,律見時胡宗賢稱放炸彈是要引起注意但不會引爆,也不足以影響股市;且案發後他在期貨市場還虧了八百多萬,證明並非要「空襲」股市。

※ 相關報導:

* 恐怖!行李炸彈原計畫 肉毒桿菌生化攻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7/today-so1.htm

高鐵行李「詐彈」案,新北地檢署昨偵結,主嫌胡宗賢租屋處被搜出10多個標示「肉桿」、「肉毒」的可疑液體瓶罐,經軍方檢測,竟是可當作致命生化武器的肉毒桿菌;據悉,一公克肉毒桿菌毒素就能殺70萬人,若被胡宗賢散播,後果不堪設想。

※ 肉毒桿菌與萃取過的肉毒桿菌素是二回事。



◆ 花東一票難求 旅行社冒名訂走17萬張

自由 2013.06.07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鐵路警察局執行淨網專案再有斬獲,偵破旅行社經理曾開基涉嫌與員工冒用百餘組身分證,上網訂購東線火車票十七萬餘張,供觀光團使用,全案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今年二月初,檢警查獲花蓮一家育樂事業公司透過旗下五間分公司百餘員工身分證字號訂票,一年來訂票超過十五萬張,再提供給花蓮觀光團的旅行社,用以交換旅行團到藝品店消費。

警方後續追查動作中,又查出台北市一個可疑的電腦網路位置,從去年一月到今年五月間,上網訂了三萬二五六七筆、合計十七萬七一九八張車票。

經理依偽造文書罪送辦

警方在五月間依據電腦IP位置約談盧姓嫌疑人到案,但盧男喊冤表示自己是包租公,名下有多間套房出租,同時提供網路服務給房客使用,但沒有裝設分隔伺服器,無法區分各房客使用狀況,且在去年一年間退、出租的房客有很多,房客來來去去,他根本不知道是那間房間用了網路大量訂票。

第四警務段副段長陳建次說,由於網路資料相當複雜,警方分析、清查上千萬筆網路日誌紀錄資料(LOG檔),最後比對出曾向盧姓房東承租套房的卅一歲范姓女子涉嫌,並從范女向上追查到服務的旅行社。

坦承冒用122組他人身分

警方調查,這間旅行社與位於花蓮的育樂事業公司屬於關係企業,透過事前先大量訂長途有座票,等到搭車前三天,再持往窗口退票,隨後改買花蓮到羅東、蘇澳或宜蘭的短程票,就可有大量的短程有座車票供觀光團利用。

五十二歲旅行社經理曾開基到案後,坦承與范姓員工使用一百二十二組他人身分訂購火車票,其中包含數十組利用身分證虛擬器產生的編碼。警方說,兩人冒名訂票行為,已妨害台鐵訂票系統資料的正確性,並侵害有權訂購車票旅客權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全案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盧姓房東提供網路供房客使用,但卻未盡管理之責,差點就背負「幫助犯」刑責,家中有裝置WiFi無線網路的民眾,要把網路金鑰設置密碼,以免遭他人誤用,而背負「幫助犯」罪嫌。

※ 令人有家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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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希均批政府:首長 別自己做專家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2013.06.08

在昨(7)日新書記者會中,前行政院長劉兆玄談到政府決策時表示,從他個人立場,當專業意見和民意相牴觸時,應該把不同意見和面向統統深入了解再來考慮,不能沒搞清楚就做決策。

劉兆玄說,幕僚要有責任看得懂和清楚分析,而不是沒弄清楚前,就根據民調或名嘴意見做決策,會讓人後悔,他認為「現在很多決策都是這樣出來的」。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創辦人高希均則說,總統、院長花太多時間在應變、處理過去的政治問題,建議首長不要「一天到晚自己做專家、做決定」,應該交給專家處理,首長要花更多時間創造新機會。

他說,這幾年很多歷史共業的地雷一個個翻出來,政府花很多時間處理,而且很多問題是政治性的,根本沒辦法解決;政府在問題爆出來時,應該交給下面的司長或科長等專業幕僚處理,總統和院長等首長應該花更多時間創造新機會。



◆ 會計法爭議/覆議滅火…憲政潘朵拉盒

【聯合報╱王業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2013.06.08

馬英九總統昨天上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為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案所造成的爭議向社會鞠躬致歉。他並且表示,將令准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覆議。馬總統「鞠躬道歉/令政院覆議」的斷然措施,雖然很快的替此件重大爭議暫時築下了一道防火牆,但也打開了另一個憲政爭議的潘朵拉之盒。

首先,馬總統為何是以國家元首的身分,在總統府為立法院通過的修正案所造成的爭議,向社會鞠躬致歉?如果他是以馬主席的身分在國民黨中央黨部為黨籍立委的立法表現不佳而道歉,或許較為適合,但是以總統的角色為一個尚未副署、公布的法律案而道歉,恐怕就有值得商榷的餘地。

其次,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昨天馬總統在總統府召開的記者會中,主動「命令」原本不打算提出覆議的國家「最高」行政首長要向立法院提出覆議,而非被動的行使「核可」權,此舉實已破壞了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憲政精神,而總統在現行憲法的規定中,又無需對立法院負任何責任。所謂的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在此一事件上似乎也再度得到了印證。

或許總統會覺得現在無論大小事,國人都要叫他負責,他怎麼會「有權無責」?但這也正好凸顯出我國當前憲政運作的最大問題。這其中固然有一些制度性的因素,但卻有更多人為的因素。

在一九九七年第四次修憲後,就理論上而言,已確立了我國實施「半總統制」的憲政體制。但在實際運作上,歷任的總統均未完全遵守「半總統制」的憲政運作。在這樣子的政治文化下,已使得憲政精神日益遭到破壞,憲法的尊嚴性也漸為國人所蔑視或懷疑。行政院到底還是不是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行政院長到底要向誰負責?憲法上的白紙黑字,到底還有多少人會去理會?昨天總統在總統府所召開的道歉記者會,不禁令人再度感到迷惘。

※ 相關報導:

* 王建煊 批公家社福部門不食人間煙火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950873.shtml

監察院長王建煊昨天公開痛斥內政部的社福部門,指公家社福機關常閉門造車,不食人間煙火。他曾看過「六名植物人需要一間廁所」的規定,但植物人根本無法上廁所。王建煊認為,內政部應要檢討,如果他是查案監委,「早就提彈劾好幾次」。

* 文化部爆高階主管退休潮 傳聞紛飛…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950860.shtml

文化部現正面臨史上最大一波高階主管退休潮,目前有多位十二職等以上官員提前申請退休或屆齡退休,文化部可能出現人才荒,內部議論紛紛。

....文化部回應,蔡湘是屆齡退休,林金田及王壽來去年五二○前即表達退休意願,經龍部長慰留才留下來多幫忙一年。張雲程否認退休傳聞,強調「申請退休」是空穴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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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台灣出現領導人斷層

自由 2013.06.09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認為台灣有嚴重的政治領導人斷層,尤其台灣很多人才,都被「鎖進」大學裡,等他們辛苦升上教授後,已與社會長期脫節,來不及訓練,很容易就會陣亡。所以一定要再經歷一次的政黨輪替,才能培養吸納足夠的人才。

許多人才被「鎖進」大學

蔡英文昨赴凱達格蘭學校演說「從世界變局看台灣的機會與挑戰」。她認為台灣已出現政治領導人的斷層,因為過去的社會、教育都不重視領導養成,好的領導人除了要決策,也須承擔風險,更要與他人共同合作;且除領導他人外,也要習慣被他人領導。

蔡英文說,國民黨在九○年代就出現領導危機,找不到人來組閣;民進黨第一次組閣時,吸納最好的人才,但在野後已沒長期培養政治人才的空間,只能從社會舉才。

她表示,成立小英教育基金會,就想從學界找出能參與公共政策的人才;因評鑑制度,讓台灣很多人才,都被「鎖進」大學裡,所以一定要再經歷一次的政黨輪替,才能培養出足夠的人才。

對於二○一六年的總統大選,蔡表示,民進黨要承接、結合社會的力量,不能只有反對國民黨;要讓民主往前發展,用一定的高度去面對公共事務,還要能夠去說服人民。

蔡英文對未來的國際政治、經濟局勢感到悲觀。她指出,整個世界都陷入供給遠大於需求的困境,很難在十年內好轉。過去處於供給方、且較為弱勢的台灣,處境會愈來愈困難,應冷靜思考要往哪個方向突圍,否則會很容易被淘汰。

蔡英文也批評現在的國家治理能力、政府結構都有問題,例如中央政府把財源、權責都一手包辦,但所做決策卻與地方嚴重脫節,讓沒錢、沒權的地方難以執行。所以政府應該要有決心,不能只用短期心態來決策,應該要有中長期的計畫。

※ 相關報導:

* 道歉?王金平:修過的法就是法 不是非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52381.shtml

會計法修法引爆爭議,馬英九總統已向社會各界道歉,並同意行政院提出覆議案補救。立法院長王金平未回應媒體詢問立法院應否道歉,他表示,「修過的法就是法,只是修法結果社會各界不能接受,並不是非法」,明天(十日)朝野黨團將討論審查覆議案時程。

* 我縮減法輪功對陸播音?美關切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952722.shtml

中央廣播電台在民進黨執政期間,協助助法輪功團體代播「希望之聲」節目,由於央廣有意縮減希望之聲的頻段與時數。法輪功團體向美國國務院與國會告洋狀,美方向我外交部表達關切,美國國會外交委員會議員也派助理來台,直闖國安會,向國安會秘書長袁健生施壓。



◆ 「沒這麼衰吧」 酒駕5次抓不怕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2013.06.09
 
「不會那麼倒楣被臨檢到吧」,就是這種投機心態,讓酒後駕車難禁絕,即使酒駕肇禍致死刑責加重、可能要坐牢,還是有人冒險,警方決定加強臨檢,也奉勸「安全最重要,別拿自己和別人生命開玩笑」。

台大女醫師曾御慈被酒駕男撞死案,引發各界關切,立法院5月31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將酒駕致死刑度從1年以上7年以下,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副總統吳敦義在警大畢業典禮時也期勉警方遏止酒駕,「要讓大家都知道,一旦沾了酒就不要去碰方向盤」。

刑責不斷加重,真的能遏止酒駕嗎?第一線執勤的交通警員指出,會酒駕的「好像沒在怕」,很多酒駕的都是老面孔,有人被抓四次,照酒駕不誤,再被抓第五次,問他「為何罰不怕」,回答幾乎都是「沒想到那麼衰」,標準的投機心態作崇。

為何經常宣導、酒駕取締已好幾年了,每個禮拜警方都有好幾次的臨檢,還是有這麼多的酒駕案?檢警的經驗就是有不少人抱著「不會這麼巧碰到吧」、「不會查到我吧」的心態上路。

警方酒測勤務密集,又不定點不定期,「這次沒抓到、下次就可能碰到」,想賭運氣,可能投機不著蝕把米,檢方和法院都表態嚴厲制裁多次酒駕,只要第三次酒駕,易科罰金就可能不過關,第四次「幾乎鐵定坐牢」,其他還包括罰錢、吊照等「都很重」,萬一肇禍、致人死傷,除了重罪侍候,還會良心難安。

「千萬不要賭運氣」檢警表示,一次沒被抓,算走運,但總有「碰到」的一天,如果真的無法推掉酒攤,為了家人著想,還是坐計程車比較保險,畢竟生命安全最重要。



◆ 老婦被偽造死亡證明 憑空冒出2子繼承土地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2013.06.09

新北市九十歲陳姓婦人在桃園縣擁有一千多坪土地,十多年前被偽造死亡和完稅證明、找人頭假冒她兒子辦理繼承再盜賣,三千多萬元老本憑空消失,她花八年打官司才討回土地,地價已暴漲一倍多,但幕後犯罪首腦仍逍遙法外。

桃園地檢署調查,十一年前,一個偽造證件集團看中陳姓婦人價值三千多萬元的土地,先偽造她死亡的戶籍謄本,再偽造她有二個兒子分別叫「洪考祥」、「洪瑞祥」,以假兒子的身分偽造繼承系統表辦理繼承,然後持遺產分割證明、遺產稅繳清證明,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以五鬼搬運法過戶到洪考祥名下。

偽造集團再找人頭假冒洪考祥,透過五、六名中間人找到曾姓建商合建,曾付了三千萬元後,偽造集團從此消失,曾姓建商在土地上搭建看板,陳姓婦人路過看到驚覺有異,八年多前展開討還土地官司。

經過漫長的訴訟,她討回自己的土地。但檢方發現偽造證件集團所偽造的證件幾可亂真,操作手法也很細膩,在處理土地過程中,透過五、六個中間人介紹製造「斷點」,檢方追到一半,線索就斷。

檢方指出,陳婦的兒子姓李,但偽造集團把洪考祥、洪瑞祥「變成」她兒子,真正的洪考祥是ㄧ名街友,但傳拘都沒到,逾通緝時效,前天將洪考祥不起訴。假冒的洪考祥則身分不明,洪瑞祥則根本不存在,檢方因此未追出幕後集團。

檢察官曾試圖追查偽造集團如何找上陳婦,請她回憶有無蛛絲馬跡,但陳婦表示根本未接觸過可疑人士,完全不知道偽造集團如何選上她,檢方懷疑有土地掮客參與操盤。

※ 相關報導:

* 告毒子偷錢 老爸含淚送尿布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952399.shtml

蘇姓男子因長期拉K,不僅尿失禁,還散盡家財、涉嫌偷老父的錢買毒。他的父親前天「大義滅親」告兒子偷錢,但事後還送兩袋紙尿褲到警局請員警轉交,讓員警看了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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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修法/半套道歉 烏龍修法誰負責

【聯合報╱鈕則勳/文化大學廣告系副教授(台北市)】2013.06.10

繼蘇貞昌針對會計法烏龍修法道歉後,馬英九除了跟進道歉,也令行政院提出覆議,兩黨除了策略較勁外,似乎都想在態度上消一消民眾的怒火;但平心而論,這樣的道歉其實只有半套,不僅難以服眾,更像在轉移焦點。

首先,兩黨只針對烏龍修法向民眾道歉,但是立法過程中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才導致民代公費喝花酒除罪的法案能夠通過,卻隻字未提;而報載協商過程也違反立院職權行使法要錄影、錄音的規定,無留下任何紀錄,甚至協商結論還有代簽名的情事,除漠視法令外,更讓人質疑其中真有不足為外人道者。針對這些應攤在陽光下的修法過程,兩黨至今未和民眾說明,半套的廉價道歉,除了無法釋疑外,更會讓外界覺得政黨只是想息事寧人,好讓外界不深究這烏龍修法的來龍去脈。

其次,既然大陣仗道歉,卻無人負責、接受懲處,有違比例原則。馬、蘇的道歉,雖承認忽略社會觀感,違背大眾期待,但對誰應負責卻絕口不提;如馬只概括指稱「包括行政團隊、立院黨團及我本人,都應深自反省」,蘇也說「民進黨有參與就有責任」,似乎這烏龍修法又是另一個「共業」,只能大家一起承擔。但以兩黨主席親自道歉的規格來看,足以凸顯出事件犯眾怒的指數已然破表,即便「應深切反省」、「參與就有責任」,但卻無人對此負責,黨內亦無相關懲處,豈不怪哉?

最後,以一般的認知來說,道歉要有說服力,一定要搭配相當程度之懲處及研擬防堵方案,避免相關情事日後再次發生。但烏龍修法事件至今,耗費相當程度的社會資源,連懲處都不可得,更遑論提出些能具體改進立法品質或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改進方案,似乎兩黨主席的親自道歉與虛無縹緲的「承諾反省檢討」,已是對民眾莫大的恩寵?

※ 相關報導:

* 檢協會 籲檢察官聲請釋憲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53885.shtml

立法院修正通過會計法,讓民意機關及大專院校職員等特定人員,支用特定項目經費而涉有刑責者均不罰;檢察官協會昨發表聲明表示,修法內容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希望立法院再審時要嚴守憲法分際,勿再修出違憲條文。

* 會計法覆議案 立院周四記名表決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54551.shtml

行政院提出會計法覆議案,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確定周四下午舉行臨時會,將覆議案列為第一案處理,先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再由政黨代表發言,隨即以記名投票方式,決定是否維持立法院對會計法修正案的原本決議。王金平說,這次只討論讓會計法第99條之1回到原點,是否修法以後再說。

* 顏清標獄中聲明:決服完刑期 無意再參政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54559.shtml

立委顏寬恒、無黨團結聯盟主席林炳坤今天到台中監獄探視顏清標,並代為發表聲明。顏清標在聲明中表示,他坦然接受司法判決,決定安然服完刑期,未期待會計法的修法;服刑期滿後,將一輩子做媽祖的義工,無意再參與政治。



◆ 駕照路考新增:未兩段式開車門,扣8分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2013.06.10

想報考汽、機車駕照的民眾要注意了,為使駕駛人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交通部公路總局已修訂駕照路考部分項目扣分標準,轉彎或起駛未顯示方向燈扣分標準提高為16分,並新增上下車未以兩段式開門,也將扣8分,新標準將自7月1日起實施。

有鑑於轉彎及起駛顯示方向燈對行車安全的重要性,公路總局早就規畫提高扣分標準至16分,100年3月1日先將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項目由2分提高至8分,此次再漸進提高至扣16分,並增加應轉頭察看的動作,路考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兩次,即不過關。

公路總局也提醒考生,汽車路考除轉彎、變換車道外,倒車入庫、路邊停車、曲線進退及曲巷調頭等項目均應使,普通重型機車路考場設置兩個模擬岔路項目,也須顯示方向燈。

此次修正也增加汽車上、下車開車門前,未留意側後方有無人車通過(應以兩段式開門)者扣8分、以左腳控制煞車踏板者扣16分等項目;「兩段式開門」就是車門先開一小縫,留意側後方有無人車通過,未留意者扣8分。

另外,普通重型機車的部分,增加行車時雙腳懸空、未置放於腳踏板者扣8分,加油門併同緊握煞車方式之非正常操控車輛行車者扣8分等項目。

※ 相關報導:

* 送傷者就醫 反遭控撞人…行車記錄器還清白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953719.shtml

台東張姓男子日前外出購物,在市區路口停紅綠燈時,突然遭由劉男老翁騎乘的機車從對向的迎面撞上,讓他嚇了一跳,連忙下車將老翁扶起就醫,事後老翁竟向家人說被人撞傷,幸他全程陪同就醫,並出示行車記錄器證明是老翁自己擦撞,老翁家人釋懷,並向他道謝。



◆ 設假公司、假賣屋 騙銀行上億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新北市報導】2013.06.10

廖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成立多家空殼公司,找遊民當負責人,申請貸款時向朋友借工廠掛招牌,取信核保人員;集團並假造房屋交易,互相當買家向銀行貸款,以「新債還舊債」,騙得金額近1億元。新北地檢署日前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廖男等12人。

起訴書指出,高中畢業的廖姓男子(47歲),疑似欠債,策畫開空殼公司,找遊民當負責人,借貸款騙錢。廖2009年底在北市設立智森科技公司,找葉姓男子當負責人,張姓男子為總經理,陳姓遊民是大股東。

廖花錢取得林姓遊民的身分證後.貼楊姓共犯照片,偽造身分,並製作假財務報表、營業資訊、進貨資料等,向第一銀行迴龍分行貸款500萬。

行員要求查看工廠核保,他們就向朋友借五股區廠房,掛上「智森科技」招牌,騙過行員,順利貸款。

廖男食髓知味,陸續成立不同名稱的空殼公司,用這種方式向不同銀行貸款,每個行員都被假工廠、招牌與資料耍得團團轉,讓廖男等人騙得上千萬元;詐騙集團騙到錢就分贓,把錢花光。

廖男還要廖姓同夥把自己的房屋,假裝賣給集團內張姓女子,再向銀行貸款;集團成員事後互相當買主,房屋在詐騙集團成員內互相過戶,藉此騙到貸款,以「新款還舊款」方式,還錢給銀行後,賺取差價,得手金額近億元。

曾核貸的板信銀行發現去年初遲遲收不到錢,發現智森的授信資料是假的,向新北地檢署告發,揭發這個詐騙集團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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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兩黨忙算計,如何拚經濟?

【本報訊】2013-06-11 工商時報

立法院第八屆第三會期最後一天通過所謂「顏清標條款」的會計法修正案,宣稱解決基層民代特別費和學術機構人員研究費的「歷史共業」。然而該條文內容對民代部分是完全解套,對數百名大學院校教師卻因為缺了一個「教」字而陷於不確定狀態。國、民兩黨主席都出面道歉,且在馬英九總統指示下,行政院昨天迅速決定提出覆議案。在獄中服刑的顏清標則發表聲明,對因本項爭議波及相關教授、民代,表達遺憾與歉意;話說的漂亮,其實無異給朝野政客各賞一個巴掌。

綜觀本項法案自通過次日起,就引發各界競相指責。國、民兩黨互相怪罪對方,行政與立法兩院則互推責任。其間,立法院要求行政院提「覆議」案,民進黨準備自行提「復議」案,一周之間盡是「歹戲拖棚」。在6月7日馬總統下令由行政院提覆議案之前,行政院只想由主計總處藉法律條文解釋,以此敷衍了事。

行政院認為從本案的修法說明就能看出修法對象包含教師,而教師也是廣義的學校職員,因此認為漏一個字無妨,堅持不提覆議案。然而,依「大學法」第十五條內文,可以看出大學的「教師」與「職員」明顯不同;另依教育部「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第二條規定,學術研究機構指的是「國立研究院及公私立大學研究所以外」的機構,因此大專院校教師也不能解釋成學術研究機構的研究人員。既然大學教師非大學職員,亦非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從而主計總處的解釋,不但不能讓各方信服,更讓司法界強烈反彈,認為行政權嚴重侵犯司法權,差一點就因這一字之差引發憲政爭議。

各媒體在這一周內的陸續報導,終於掀開此一烏龍立法的羅生門:原先國民黨立委只想搶救以顏清標案為指標的基層民代各項費用報支案,藉以在2014年選舉前固樁;民進黨則希望幫涉案的大學教授及研究人員解套,以便在未來選舉時,增加來自大學及學術界的支持。雙方在未合流之前劍拔弩張,不願讓對方綁樁成功。5月31日雙方合流後,以為各得其所,遂有兩黨難得的共識版,當時該共識版並未遺漏「教」字。共識版完成三讀前,先送請行政院表示意見,據稱行政院原本加上第三項,對於教授及研究人員公款私用不予免責;但民進黨認為基層民代既然完全解套,就不應對同為「歷史共業」的教授及研究人員給予差別待遇,且認為行政院此舉形同對民進黨拔樁,故堅持不納入行政院建議。

然而,另一羅生門就在各方爭論第三項是否入法時,悄然發生。原本存在第二項的「教」字突然「脫落」,且沒人發現。事後民進黨認為這是行政院刻意拔樁的小動作,且刻意讓烏龍修法成為立法院貽笑大方的笑柄。行政院似乎樂得看立法院民進黨團急如熱鍋上的螞蟻,卻堅持不肯提覆議案。如果媒體以上的報導屬實,兩黨實在是機關算盡,彼此算計對方。

朝野兩大黨在「顧選票」上機關算盡,但在拚經濟上卻毫無能耐。執政黨編列的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公共建設金額偏低,只有1,912億元,拿這麼少的資源要拚經濟,無異「呼口號」而已;即便加上治水預算及國營事業與基金預算,整體公共建設預算合計也只有3,791億元,創十年新低。至於與「顧選票」有關的社會福利預算則高過整體公共預算,達4,390億元,佔總預算比例22.6%,蟬聯總預算支出比例冠軍。此外,政府雖然一直叫窮,但卻為「顧選票」而不敢加稅,因而台灣的租稅負擔率只有12.8%,幾乎是全球最低。

社會福利支出比例高、租稅負擔率低的原因,說穿了就是「顧選票」。如果社會福利支出增加,能促使所得分配趨於改善,那也還值得。然而這些年來,「一個台灣,兩個世界」的兩極化現象卻日益明顯。此外,這些年來,台灣的投資環境顯然缺乏吸引力,導致外人來台直接投資金額為全球倒數第二名,比許多落後國家還不如。政府的各種政策都向選票靠攏,連美國商會都看不過去,要求馬政府跛腳效應出現前,在未來一年對症下藥。

執政黨擁有行政資源及國會的多數優勢,五年來卻沒有繳出讓民眾滿意的成績單。於此同時,五年來在野黨也未曾提出讓人肯定的接手執政藍圖,尤其在兩岸政策上陷入泥淖。兩大黨都斤斤計較於選票的「連哄帶騙」,各自忙於固樁與拔樁,好像在臉書遊戲「開心農場」裡種菜與偷菜。此次會計法的烏龍修法,就是其中的代表作。奉勸兩大黨的政客們,不要再玩下去了,拜託做點正經事,切莫把台灣經濟給玩掉了。

※ 相關報導:

* 一個字敗掉文化話語權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4/112013061100575.html

立法院出現重大文字疏漏,釀成政治風波,除了有行政責任或政治責任外,還有一項「文化責任」。由於政府對「官文書」用字遣詞不夠嚴謹,恐將使台灣失去「兩岸文化話語權」。兩岸爭奪中華文化主導角色,台灣雖然號稱保留了較多的中華文化傳統,若政府繼續如此輕忽官文書的字詞,恐怕不久就會讓台灣失去文化主導資格,而只能以大陸的文化威勢馬首是瞻了。

....反觀大陸,雖經歷過「文革」浩劫,但藉著中共官方文書用字遣詞的高度嚴謹作風,仍然擺得出「文化權威」的架勢。譬如中共歷次黨大會及每年「兩會」的主題報告文件,皆幾乎找不出一個錯字或缺字,且其論述內容條理儼然、邏輯清晰。這樣的文章,無形中帶給人們一種「文字權威感」。且在這個基礎上,中共官方很容易把文字權威變成「文化權威」,也就是文化的主導者。



◆ 一張字條 追出中鋼被坑24億元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2013.06.11

特偵組調查高雄市副議長蔡昌達涉貪案,搜到中鋼公司要求三家購買脫硫渣業者每月吐回六十四萬元的字條,認定中鋼前總經理陳振榮等六人涉嫌三次調降脫硫渣價格,致中鋼損失廿四億餘元。

但中鋼在昨天發布的重大訊息說,特偵組指損害廿四億元的數據有誤,但中鋼並未詳細說明正確數據。

特偵組昨天將中鋼前總經理陳振榮、生產部前副總歐朝華、業務部前副總陳澤浩、工安及環境保護處前處長張西龍、現任企劃部事業發展處工程師黃富昌、營業銷售處前管理師康朝焜,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嫌起訴,可處七年以上徒刑。

去年九月,特偵組在脫硫渣業者台協化學公司查扣一張手寫記載中鋼向三家購買脫硫渣業者索回每噸八十元、每月八千噸計算(即每月六十四萬元)款項的字條;深入追查發現,行賄林益世的地勇老闆陳啟祥、大地亮老闆鄭志強、台協總經理張湘熙等三業者有「密約」。

三人因二○○四年間國際鋼價上漲,帶動煉鋼廢渣脫硫渣價格攀升,加上高雄市小港區里長梁基南、許安隆曾揚言率眾抗爭汙染,擔心未來取得脫硫渣有困難,在速食店協議用錢擺平梁、許兩里長;三人稱打點兩里長的費用是「贖金」,每月八千噸、每噸八十元計算。

贖金來源三業者不願出,而是向中鋼要求降價兩成,讓他們有經費做好「敦親睦鄰」;案經歐朝華向陳振榮報告,陳點頭答應,以「環保公關費」名義打八折出售脫硫渣,致中鋼損失一億七千餘萬元。

後來,中鋼辦理「脫硫渣標售底價估算」作業時,黃富昌明知脫硫渣含鐵量逾百分之四十,卻故意低估為含鐵量百分十六點三,壓低脫硫渣售價再賣給三家業者,致中鋼五年損失十三億九千萬元。二○○五年鋼價攀升,廢鐵價漲,中鋼對脫硫渣價格卻反降不升,將含鐵量高、相當於「工一鐵」價格的渣鐵,低價以「一級廢鐵」價格賣給三業者,致中鋼五年損失十億一千五百餘萬元。

高雄高分院去年判處索賄里長梁基南十年四月、許安隆三年六月徒刑。

※ 相關報導:

* 林益世案外案 高市副議長藉勢索財起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56292.shtml

高雄市議會副議長蔡昌達,三年前擔任高雄縣議員期間,要求地勇公司讓出部分中鋼脫硫渣合約給天山公司不成後,涉嫌施壓環保局取締地勇汙染環境,並在一天開出七張罰單;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依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嫌起訴蔡昌達及天山公司董事顏萬成。正率團在美訪問的蔡昌達,透過越洋電話喊冤。

* 高志鵬涉貪案更一審 重判7年6月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956929.shtml

立委高志鵬與國會助理姚昇志被控,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中遊說,並因此收到政治獻金,台中高分院今天更一審宣判,依貪污罪判高志鵬徒刑七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追繳回所得50萬元。

* 學不乖!5年4次酒駕 戒治+入獄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956106.shtml

57歲林姓男子去年12月第5度酒駕被逮,法官認為他戒酒意願薄弱,再犯率高,依公共危險罪判刑6月,法官調查,林姓男子從90年7月迄今,已5度酒後駕車上路被查獲,近5年4次酒駕,足見他已酗酒成癮,有再犯之虞,無法期待他未來不會再酒駕。因此要求執行前,要入戒治處所禁戒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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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服務業 門戶大開 我面臨挑戰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2013-06-12 旺報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前夕,驚爆服貿協議開放大陸印刷服務業來台,主管部門事先未被告知!服貿協議,我方同意大陸印刷服務業比照台灣在WTO所做承諾來台,等於是全面開放,由於大陸印刷與出版業是「打包」經營,一開放恐將使大陸出版品大舉登台,台灣出版業面臨強大競爭。

對此,主管部會的官員11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坦言,該部會事先對此並不知情。據悉,之前披露遭議的美容美髮業開放也有類似問題,部會多頭馬車互踢皮球,缺乏統整與協調,導致開放項目的評估與因應都未臻完善。

相關人士透露,印刷製造業與印刷服務業不同,印刷服務業涉及印刷品內容,出版品當然是印刷服務內容物之一,也因此,大陸印刷服務業比照WTO開放,等於連出版內容,完全不設限,反觀大陸,對印刷內容有嚴格的審批,台灣印刷服務業登陸,印刷內容就先踼鐵板。

但令人驚異的是,主管印刷服務業主管單位,在事前並未得知印刷服務業開放,等到談判結束才被知會,事後試圖反映,卻被告知協議內容已定,無法修改或變更。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爭議甚鉅的美容美髮業,在5月31日立法院進行說明時,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表示開放影響評估需請該行業主管機關回答,但與會包括經濟部、衛生署、勞委會等14部會官員面面相覷,無法指出該行業主管機關為何,相當尷尬。

學者表示,市場開放固然無可厚非,因為要對等談判,台灣也需有相應開放作為籌碼;但與各部會、受影響行業溝通不足,是造成反彈聲浪甚鉅的關鍵。他強調,這種經貿談判報喜不報憂,未正視受影響產業的態度,將造成社會阻力,不但反映在服貿談判上,甚至連往後的TPP或是與他國的FTA談判都會受影響。

※ 相關報導:

* 陸資在台設物流中心 鬆綁
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land/11050501/122013061200180.html

兩岸預計6月底將洽簽服務貿易協議,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11)日表示,經濟部規劃開放陸資在台設置物流中心,其中包括與農產品相關的物流,投資上限則不得超過50%,預估將有利於台灣農產品銷往大陸市場。

* 改革興利 需要快狠準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958414.shtml

....何時台灣的人從希冀改革變成厭惡的?不得不說,十年來,藉改革之名所行改革之事者,其目的、規劃的方式、與社會期待的落差,以及眼光看短不看長,忽略對台灣長期的影響等都有諸多問題,最後,得少失多,民意自然流失。



◆ 聯合筆記/12年國教趕緊定案

【聯合報╱陳瑄喻】2013.06.12

十二年國教明年就要上路,整個政策幾乎已經被改到失去原形,但最根本的「高級中等教育法」,卻仍在未定之天。

每項重大政策都須有法源依據才能實施。「高級中等教育法」法案能不能在立法院臨時會期通過,還有很多變數;教育部已經打算,即使法案未過,也要用「行政命令」強渡關山。不過,攸關孩子一生的教育政策,豈能如此草率實施?

現在的十二年國教政策,就像一部失去GPS導航的遊覽車,司機(教育部長)拚命的往前開,車上乘客(考生)惶惶不安,要求司機開慢一點,或想打開車門下車,但司機不開門,只不停地廣播:「我們即將抵達美好的下一站」。

十二年國教特色招生、免試入學等入學管道,都需要有法源依據,地方政府、各級學校才能依循辦理,現在法案卡在立法院,教育部進退不得,地方政府不知所措,連行政機關都無法給個明確的答案,更何況是惶惶不安的學生與家長。

十二年國教號稱要減輕學生壓力、發掘孩子潛能,但所有的升學方式與過往無異,說好的免試要考試、特色招生沒特色,每個學生詢問老師升學細節,得到的答案都是:「別管細節了,好好讀書考試就對了」。

難道這就是十二年國教的初衷嗎?

每個參與十二年國教政策的官員,是否該回去翻翻兩年前設定的「十二年國教計畫主軸」,看看這項政策的初衷,退回原點思考,要給孩子的是什麼樣的未來。

現在家長最期望的是,十二年國教趕緊定案,給孩子一個安心、穩定的升學環境,別誤了所有孩子的一生。



◆ 從嚴!酒駕、毒駕 午夜大執法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2013.06.12

酒駕新法明天上路,但除酒駕外,使用毒品後開車「毒駕」危害程度不亞於酒駕,刑法修正條文「毒駕」至少應判處2 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毒駕」致死者更可能面臨10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政署已通令全國警方明天同步實施酒駕、毒駕大執法。

警政署表示,刑法第185條之3,除了處罰常見的「酒駕」外,「毒駕」也為規範的犯罪行為,因為施用毒品容易產生精神恍忽、注意力不集中及沒有方向感情形,毒駕更嚴重危害民眾生命安全,因此力警政署在6月4日訂頒了取締毒駕的作業程序,通令各警察機關自即日起加強取締毒駕。

警政署制訂了取締毒駕的SOP標準作業程序,員警依經驗法則研判駕駛人的「行為」,即駕駛時受毒品或藥物的影響,其程度達到沒有能力妥當地控制車輛,員警可依「危險駕駛」將其帶回警局後,經當事人同意,進行採尿或血液送驗。

警方表示,若當事人不同意採尿或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警方可報請檢察官以強制採驗。

警政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將取締毒駕工作列為勤教重點,提示員警相關法令規定及注意保障人權,嚴防吸毒者開車上路。

香港近年來發生多起「毒駕」肇事車禍,嚴重危害治安及民眾生命安全,香港當局在2011年修訂「道路交通條例」條文,以有效地打擊毒駕和藥駕;反觀國內,「毒駕」危害程度也不亞於酒駕。



◆ 高志鵬、林益世 涉貪判決大不同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2013.06.12

同是立委遊說案,高志鵬在國有財產局案被判貪汙有罪,因法官認為他的職務有實質影響力,影響國產局決定;林益世貪汙部分無罪,法官認為他並非直接對經濟部施壓,不構成公務員職務上收賄行為。

林益世案,一審法官引用最高法院一九六九年判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所謂「職務上行為」,是指依據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在其「職務範圍內」不應為而為,或應為而不為者;若無此職務,就算有收賄情形,也不構成貪汙罪。

林案的法官認為,林益世如果向受其監督、質詢的經濟部長或其他有權官員,要求撤換或調整中鋼、中聯公司內部人事,遂行地勇公司取得轉爐石承購權目的;因立委對經濟部預算監督、法案審議有權限,經濟部對撤換公股代表有實質影響力,林益世的收賄就有「職務上行為」要件。

但林只是向中鋼和中聯經營階層恐嚇,並非直接對經濟部施壓,不構成公務員職務上收賄行為。

高志鵬案二審法官引用最高法院最新見解,職務上行為採實質影響力,只要該行為與其職務有關連性,實質被該職務影響,就是公務員收賄要件。

二審法官指出,高志鵬的立委職務,對國產局有審查預算和質詢權,他受人民委託向國產局遊說,要求國產局一定的作為,就和他的法定職務有關連;國產局在此土地出租價購案過程,高雖非親力親為,但他的職務已實質影響國產局決定。二審法官強調,「職務上實質影響力說」,是最高法院最新且從嚴見解。

※ 相關報導:

* 司法便民 行政訴訟可遠距審理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957466.shtml

民眾不服政府機關裁決,還要跑到被告機關的所在地才能提告?10日起,司法院推出行政訴訟遠距審理制度,如果民眾不服政府機關的裁決或處分需要提告,可以申請在戶籍地或是鄰近居住地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進行遠距開庭審理,日後處理法律糾紛的民眾可不必再長途跋涉。

* 瞄準「往生」互助會 黑吃黑賺死人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12/today-so5.htm

道上份子陳建源覬覦「老人互助會」大餅,與同夥成立兩家公司招攬近5000名會員,還以軟硬兼施等手段介入其他同業經營或佯裝會員家屬脅迫退款,同時針對惡性倒閉同業,以損及會員權益為由押人簽本票或典當車子付贖,一年來以此不法手段牟利近500萬元,警方前天將提報治平對象的陳嫌拘提到案。

....「老人互助會」原本是為了幫助窮困或孤苦無依老人在往生後,能有一筆喪葬費順利入土為安,遂以互助會月繳方式累積金錢,每人入會要先繳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常年會費,每個月另繳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月費,會員往生後,互助會依會員入會年資,提撥一定比例的會費做為身後慰問金。

* 壯漢忠犬勇公嬤 擊退持槍3盜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958631.shtml

三名蒙面歹徒前晚分別持刀、槍侵入台南市新營區一處偏遠菇寮強盜,先挾持王姓夫婦和長子王俊凱三人,再開槍射殺奮勇護主的母土狗「吉米」,最後都被魁梧的王俊凱趁機掙脫打跑,警方正循線緝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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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女大生 彈10公尺重傷

【聯合晚報╱記者陳家倫/花蓮報導】2013.06.13

今天凌晨起,警方針對酒駕新制進行全國大執法,不過,遺憾的是,花蓮縣吉安鄉昨晚卻又見酒駕肇事,45歲的男子胡賢昌與劉姓友人晚間10點多與朋友一起唱歌喝酒結束後,準備返家休息,開車的胡賢昌行經吉興3街、永吉4街口時,突然衝到對向車道,沒有剎車就直接撞上年僅21歲的東華大學王姓女學生,撞成重傷,目前仍在醫院加護病房觀察中。

經酒測胡賢昌酒測值達1.02毫克,劉則是0.7毫克,由於是現行犯,胡當場被警方逮捕,出借車子的劉姓男子事發時坐在副駕駛座,由於車禍就在自己村裡,不少村人跑來,並對著警方大喊「劉才是肇事者」,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肇事者是胡賢昌。

據花蓮警方初步調查後指出,胡昨晚10時左右與劉姓友人在飲酒後,由胡駕車送劉男返回住處,途經吉安鄉吉興路三段時,胡疑似不勝酒力,車輛闖入對向車道,迎面撞上騎機車的王姓女學生。

王女被撞後彈飛10餘公尺倒地重傷,被緊急送往花蓮慈濟醫院急救,院方全力搶救,但王女昏迷指數只有3,情況不樂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搏鬥中。

警方當場為胡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高達1.02毫克,而劉的酒測值也達0.70毫克,警方今天在完成初步調查後,已先依公共危險和傷害罪嫌把胡男移送法辦。

※ 相關報導:

* 大執法首日 83人違法送辦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960870.shtml

酒駕新法今天零時上路,警政署發動全國同步大執法,首件酒駕遭取締的是新北市警局在0時16分於三重區查獲,酒駕違規人酒測值為0.36毫克;而截至上午8時止,全國共查獲酒測值超過0.25毫克 ,計有83件;超過0.15毫克則有13件。



◆ 東京都、湖南省… 機車牌「花蕊蕊」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2013.06.13

時下年輕人喜歡用「群馬縣」、「春日部」等日本熱門動畫中「行政區」等文字貼紙,貼在車牌空間處,讓車牌「花蕊蕊」。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相關行為已涉及塗抹、汙損牌照,可開罰2400元至4800元罰鍰,甚至要求換領新牌。

交通部自96年元旦起,全面取消原汽、機車車牌上領牌地區別(台灣省、台北市、金門縣)文字,原車牌標示地區別空間淨空,讓牌面「較不囉嗦」。

但車牌牌面淨空後,包含公私部門、住家社區停車證,也全部仿效排氣檢測合格貼紙,跟著貼上車牌,其中又以機車為大宗。

近日隨日本動畫風行,汽、機車材料行還在網路上販售「群馬縣」、「春日部」與「東京都」等動畫中熱門「行政區」車牌貼紙,甚至連「湖南省」、「中和市」等文字都找的到,取代原本領牌地區別標註文字。

在年輕人較常出沒的西門町峨眉機車停車場,可發現車牌貼紙除「行政區」外,像電影變型金剛Logo、「自家用」、「貸款中」、「極品二輪」、駕駛英文名字、車行等文字、圖案都有人貼,還有人貼上整隻Hello Kitty公仔,花樣不少。

林基田表示,駕駛人使用這些車牌已涉及「使用偽造、變造」牌照,依法得開罰3600元至10800元罰鍰;但警方若查獲時,只要未影響車牌文字辨識,執法還是會考慮犯意程度,是否有違法意圖,或只是想美化車體,一般還是會以勸導改正為主。

但林基田強調,若張貼的貼紙或噴漆已影響車牌文字辨識,就確定涉及塗抹、汙損牌照,可開罰2400元至4800元罰鍰。



◆ 房客連連倒下 房東姊妹起訴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王慧瑛/新竹市報導】2013.06.13

何姓婦人在室內裝熱水器,導致房客徐姓母子三人一氧化碳中毒,她事後在窗戶上方加裝抽風機,房子賣給姊姊,又造成胡姓女房客中毒死亡;檢方認為,兩姊妹都未積極改善租屋通風不良的危險,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這對姊妹。

何姓姊妹都否認犯行。妹妹供稱,租屋前雖然知道熱水器裝在室內,但過去沒發生過一氧化碳中毒,所以認為可行;第一次意外以後,加裝抽風機改善通風,已盡責管理。姊姊則說,房屋出租都由妹妹負責。

新竹市消防局指出,熱水器裝在室外最安全,否則一氧化碳蓄積在室內上方空間,何姓婦人在窗戶上方裝抽風機,理論上可排出部分一氧化碳,但效果無法確認,一氧化碳也可能被風吹進室內。

檢方調查,何婦(五十八歲)出租新竹市竹蓮街一樓房屋,去年初房客徐姓婦人和兩名兒子因一氧化碳中毒,自行送醫脫險,徐婦當晚提醒何婦,瓦斯熱水器不該裝室內。

事後消防隊查訪,發現何婦把室外型熱水器裝在室內,且僅在熱水器旁的窗戶加裝小型抽風機,未依消防隊建議改換電熱水器、強制排氣型熱水器或加裝排氣管。

徐婦去年三月搬家,去年十一月,何婦將房子賣給姊姊,自己仍幫忙出租、管理及修繕,不久租給卅四歲胡姓女房客,胡女住進十天,就被發現陳屍客廳沙發,她養的寵物狗也死亡,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導致窒息。

胡女家屬得知房子第二度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不諒解房東,要求檢方討公道。



◆ 司法互助首例! 大陸發還我方被騙贓款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2013.06.13

以魏仲伯為首的台籍詐欺集團成員,在大陸杭州市打電話給台灣民眾騙錢,在大陸落網,陸方查扣贓款,法務部透過兩岸司法互助向陸方請求返還贓款,日前將1100萬元不法金額依照比例還給台灣被害人,這是法務部協助台籍人士取得被騙金錢的首例。

陸方今年3月正式向法務部要求提出本案「被害人財產返還重要訊息通報書」及「送達文書請求書」,法務部5月透過台灣高檢署對被害人進行查證協助,陸方旋6月7日將款項匯入被害人帳戶。

魏仲伯等13名集團成員,97年起承租杭州市下呈區某大樓,僱用兩岸共犯集團成員,透過購買台灣民眾身分證件資料,假冒戶政所、警察,檢察署人員,由假戶政人員撥打電話給被害人,隨即假警察再聯繫被害人,告知其涉嫌洗錢,再由假冒地檢署人員後續聯繫,要求將銀行帳戶內資金交由地檢署保管審核,待取得被害人信任後,台灣「車手」自被害人處取得現金。

魏嫌等人涉觸犯大陸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法定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已經陸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不等之刑期。

法務部指出,本案被害人多為年長者,最高齡87歲,最低62 歲。有被害人積蓄受騙,不敢向家人告知。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曾以書面及電話通知一名73歲王姓女被害人,被王婦誤認為詐騙集團,不肯出面,最後幾經協調,在被害人住居轄區派出所會合,檢察官才得以完成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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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酒駕神智不清 怎說沒故意?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2013.06.14

酒駕罰則新法上路,馬總統上午表示,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涉及「過失致死」罪,有檢討的必要。馬總統說:「喝了酒就會神智不清,卻仍駕駛一千多公斤汽車或一百多公斤機車的殺人武器,你說沒有故意嗎?」馬總統指示內政部要求每一縣市訂出降低酒駕死亡率目標,台灣已進入酒駕零容忍時代。

馬總統上午參加全國模範警察表揚大會致詞表示,過去這一年來,國內雖遭遇不少挑戰,但刑事暴力、竊盜、詐欺犯罪率都比前年下降,而刑事破獲率去年達到83%,比起前年提升一成,尤其暴力犯罪破獲率更達96.94%,是17年來的最佳紀錄。

馬總統還提到,詐欺犯罪率五年來下降了近5成,從4萬多件減少到2萬多件,「足足砍了一半」,令人欣慰,因為民眾損失金額從五年前185.9億元,到去年則減少至42.3億元,司法機關應該再加查緝。

詐欺、暴力、竊盜犯罪率年年下降,馬總統認為美中不足的是少年吸毒案件急速增加,現今已達五年前的2.7倍,「這必須提高警覺,從源頭查起。」馬總統說,少年吸食K他命毒品,而毒品來源多是大陸,因此有必要加強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遏止毒品流入。

對於酒駕新法上路,馬總統說,全台死亡率最高的就是酒駕,所以十多年前,在他擔任台北市長時,即強力取締酒駕,也因此台北市酒駕死亡人數一直以來都是大都會中最低的,而且比起其他縣市低很多,「喝酒的人都知道,喝了酒就不要在台北開車,因為被逮到的機會很大。」馬總統說,連他市長座車都被攔檢過,「很嚴,六親不認,這樣才會有效!」

馬總統並指出,已指示內政部要求每一個縣市訂出降低酒駕死亡率目標,他說,去年酒駕死亡率降至44%,今年警政署訂為20%,而今年前5個月,酒駕死亡人數較去年同期減少了51人,酒駕死亡率為28.9%,「還要再努力」,馬總統強調,酒駕致人於死「是不能輕忽的犯罪」,一定要嚴查重罰!

※ 相關報導:

* 酒駕新制實施全台大執法 107人送辦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62730.shtml

酒駕取締新制昨起實施,全台零時起大執法,仍有不少人以身試法,得知要被移送法辦,有人激動下跪哀求:「我只喝一點酒,拜託放過我!」警政署表示,至下午四點,有一○七人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 鑽新制漏洞? 受檢寧罰9萬拒酒測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62732.shtml

酒駕新法上路首日大執法,擔心超標被移送法辦,不少受檢民眾寧可花錢消災,挨罰九萬元也不願酒測,以免留下刑事案底。員警表示,這個漏洞如果沒解決,未來恐更多人選擇拒測。

....趙成之說,舊法公共危險罪的認定主要依據是否肇事,酒測值只是參考,新法「酒測數據納入法制化」,不管有無肇事都涉及刑責,但新法並未規定民眾不得拒測,他懷疑這些人顯然有過「研究」。

* 法部:酒駕應採預防性羈押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63464.shtml

....目前正值立法院臨時會期間,法務部研究認為,將酒駕行為視為預防性羈押的對象,絕對有必要,將利用法案協商機會,表達法務部的立場,同時認為預防性羈押不應僅侷限於酒駕累犯,而應是範圍的較廣的有酒駕就構成羈押事由。

....主張酒駕累犯才構成羈押的立委認為,酒駕公共危險罪的範圍擴大,當然有嚇阻犯罪的必要性,但羈押為刑事程序的非常手段,在運用時,更應考慮程序正義、比例原則等因素,認為不應過度擴張。

* 東華女大生遭逆撞命危 肇事男子下跪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62722.shtml

....同學說,安安是個熱心的女孩,曾半夜從東華騎車到市區載喝醉的同學,沒想到自己竟成為酒駕肇事的受害人;肇事的胡姓男子(四十五歲)是更生人,去年出獄養一家五口,如今因酒駕又入監,家人也不知未來生活該怎麼辦。



◆ 一手辦案一手索賄 貪檢判20年

【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2013.06.14

雲林地檢署前檢察官徐維嶽,任職期間向被告索賄,威脅不給錢就起訴,或佯稱給錢可不起訴;最高法院昨天依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廿年、併科罰金五百萬元、褫奪公權十年,並追繳犯罪所得;全案定讞。

同案被告、徐維嶽大哥徐寶巖和大嫂李盟惠各判刑七年,併科罰金一百萬元,褫奪公權五年;二哥徐寶瑩判刑五年,併科罰金五十萬元,褫奪公權四年。

徐維嶽司法官訓練所卅七期結業,派至雲林地檢署當檢察官,二○○五年八月調任澎湖地檢署。

判決指出,徐維嶽在雲林服務六年多,曾指示警方作假搜索票聲請書,由他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沒成功後又簽發拘票拘提被告,查扣的被告加密資料還讓告訴人下載;最後案件並沒有起訴。

二○○一年二月十六日徐維嶽帶領憲兵隊,查扣李姓男子飼養的金錢豹、雄鷹等保育類動物;李因尚在假釋中,擔心因此被起訴判刑,徐趁機要求李拿出一百五十萬元,再處分不起訴。

徐維嶽辦垃圾掩埋場弊案時故技重施,明知陳姓當事人涉案證據薄弱,卻與大哥、大嫂合謀;趁陳央求高抬貴手時口出威脅,判無罪也要上訴;徐的大嫂在一旁「配合演出」,裝腔求情,成功勒索兩百萬元。

徐維嶽經二哥徐寶瑩介紹,認識詐欺案嫌犯歐姓男子,向歐佯稱和承辦檢察官交情很好,四十萬元就能不起訴;歐信以為真拿錢交付。

幾天後歐姓男子仍遭檢察官起訴,他打電話要求徐「退費」,趁和徐見面拿回四十萬元時,偷偷將過程錄音、檢舉。

※ 相關報導:

* 陸貪腐頻發 大專院校成重災區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306140035-1.aspx

港媒報導,大陸打貪腐越打越多,甚至連大專院校也成「重災區」。近來江西、湖南等地查處多起校園領導幹部貪腐案件。

* 社論-《統計法》修正更具必要性與迫切性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3/122013061400334.html

這些日子朝野與輿論極關切會計法的修正案,但長期以來,卻鮮少有人關心我國的統計法已有四十多年未曾修正。隨著大環境改變,這部以不變應萬變的統計法,非但已難以保障統計品質,也限制了調查資訊的運用。決策當局在關心會計法之餘,實應未雨綢繆,儘速修訂統計法。

我國統計法自民國61年公布實施以來,迄今未曾修訂過,然而這四十多年來社會環境、政治環境與全球資訊環境已出現重大變化。以一部四十多年未曾修訂的法律而欲有健全的統計調查、發布環境,實有所不可能也。這些年政府統計機構的改組、調查的進行、統計的發布之所以紛紛擾擾,皆是由於統計法規範不清所致。

* 會計法覆議過關 烏龍修法歸零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962698.shtml

會計法修法爭議暫時落幕。立法院昨天通過行政院所提覆議案,一百一十名立委記名投票「否決」日前朝野協商通過的民代特別費及教授報帳除罪案,相關修法回到原點、一切歸零;朝野已有共識,臨時會不處理修法,待下會期再討論。

* 台灣司法史 少見女性死囚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6130340-1.aspx

「驚世媳婦」林于如殺夫案,今天被判死刑定讞,是民國70年以來第4名被判死刑定讞的女性被告。其他3人已槍決完畢。

經營臭豆腐製作、批發的林于如,因沉迷簽賭六合彩,需錢孔急,陸續幫親生母親、婆婆及丈夫買保險後,從民國97年11月起,接連謀害母親、婆婆及丈夫,企圖詐領保險金。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林于如死刑定讞,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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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免付資遣費 酒駕入獄可直接解雇

【張啟芳、朱芳瑤、林郁平/綜合報導】2013-06-15 中國時報

喜歡貪杯的駕駛人,一定要注意!三罐啤酒不僅可能讓你鋃鐺入獄,還會被炒魷魚。高市府勞工局接獲不少雇主及民眾來電詢問「酒駕新制是否會連帶影響工作權益」?勞工局長鍾孔炤明確表示,酒後駕車被處有期徒刑確定要入監服刑,老闆將可直接解雇勞工,一毛資遣費都不用付。

取締酒駕雷厲風行,警方連續多日在各地大執法的結果,已對許多喝酒的聚會產生嚇阻作用。尤其是面對堪稱世界上最嚴厲的酒駕懲處,比照刑事犯上銬、戴安全帽移送的基本規格,的確在酒客之間確實出現震撼效果,再加上可能入監服刑(至少二個月以上有期徒刑)而導致丟飯碗的連鎖效應,勢必引發社會議論。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代理處長王厚偉解釋,依據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換言之,若勞工因酒駕觸法致入監服刑,雇主可以直接解雇勞工。

喝三罐啤酒 可能丟飯碗

王厚偉說,假使不符合前述該款要件,雇主恣意將勞工免職,則涉及違法解雇,勞工可向各縣市政府的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如調解不成想對雇主提告,符合一定條件的勞工,勞委會可提供法律扶助。

酒駕新制在六月十三日凌晨上路,依新修正《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規定,倘駕駛人呼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點○五以上,即屬公共危險罪,可處二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徒刑併科罰金廿萬元。根據研究,一般人喝了三罐啤酒極可能超過此一酒測值而遭移送。

高市勞工局指出,現在雖然還沒有企業解雇酒駕勞工確定案例,但勞工還是要注意,免得辛苦工作一輩子,到頭來還是一場空。為了讓勞工瞭解酒駕嚴重性,高市府勞工局將與各工會辦「喝酒不開車,工作有保障」宣導活動。

馬:阻酒駕 要六親不認

此外,馬英九總統昨日出席警察節慶祝大會,也宣示台灣已進入酒駕零容忍時代,指示內政部要求每一縣市訂出降低酒駕死亡率目標。馬英九說,全台死亡率最高的就是酒駕,「要六親不認,這樣才會有效!」

馬英九表示,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涉及「過失致死」罪,有檢討的必要。因為「喝了酒就會神智不清,卻仍駕駛一千多公斤汽車或一百多公斤機車的殺人武器,你說沒有故意嗎?」

※ 相關報導:

* 送別曾御慈 柯文哲設酒駕防治基金會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965282.shtml

遭詹姓酒駕者撞上腦死不治的台大女醫師曾御慈,今天上午8時30分在台北市第二殯儀館舉行公祭。詹姓男子一大早先行到靈堂外跪拜,低頭說「對不起」後快步離開。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因上課無法參與公祭,但他說「一定要讓曾御慈的犧牲,留下一些東西」,已著手籌辦酒駕防治基金會,並研擬推動賣酒場所連帶受罰及代理駕駛等草案,盼悲劇不要再發生。



◆ 7貪汙教授 監院籲提非常上訴 南港展覽館弊案

【唐筱恬/台北報導】2013-06-15 中國時報

監察院昨公布一份調查報告,質疑南港展覽館弊案的證據,仍有諸多疑點,而且被認定收賄以協助廠商得標的七名學者,是否具有「公務員」身分還有待商榷,卻被依貪汙罪重判七年以上,建議檢察總長黃世銘研究是否提出非常上訴。

教授到底算不算《刑法》上的公務員?最高法院今年四月的一項判決指出,教授受國科會委託從事採購、研究,非授權公務員,不能以貪汙罪究責,但該判決僅對個案有拘束力,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至今尚未統一見解。

是否具公務員身分 有待商榷

而今監委質疑,因收受賄款入獄的學者,是否得以被視為「公務員」而遭貪汙定罪,還有待商榷。法界人士指出,教授針對個人申請研究費,不算行使公權力;但涉及南港展覽館弊案的教授,是被政府委託行使公權力,兩者不一,不能一概而論之。

監委:學者收賄 應涉背信罪

李復甸表示,教授沒有執行公務,不算是公務員,若真的有貪汙,應該改用背信罪來處理,建議檢察總長應提起非常上訴。

與扁家涉貪相關的南港展覽館弊案,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涉及洩漏評審委員名單,讓廠商郭銓慶得以行賄評審而得標,該官司尚未定讞。不過北科大副教授王隆昌、成大教授江哲銘等七人,被依貪汙罪重判七至八年。王隆昌、江哲銘日前向監察院陳情,監委馬以工、李復甸展開調查。

買通七評委 人數不足有疑點

馬以工表示,檢察官查出郭銓慶以九千萬元購買評審學者名單,但郭銓慶在九十二年九月廿一日晚間取得評選委員名單,距內政部營建署上網公告名單之日,僅約一個半月,是否需要花費九千萬鉅資購買名單?從博弈理論來看,南港展覽館有三組評審,必須買通十二名評審才能順利得標,被判貪汙的學者七名,人數根本不足。

馬以工表示,照常理判斷,廠商若要買名單,時間點應在評選會議後、工程履約前最合理;但依據起訴書,郭銓慶在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將賄款經由人頭轉匯給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而且時間點是在總統大選投票日、政治獻金法施行後,吳淑珍有無可能於合約一年後才收賄款?不符經驗法則。監委推測,也有可能是廠商早就給予名單,事成後再送九千萬元賄款。

另外,調查報告指出,王隆昌、江哲銘等七人並未擔任公職,聘為參與南港展覽館標案的評選工作,應是內政部遴選的「外聘委員」。

※ 相關報導:

* 覆議這一課,朝野只學到退回原點嗎?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964841.shtml

針對行政院就會計法修正案所提的覆議,除顏寬恒等三人未投票外,立法院臨時會以一一○張記名票全數通過,使法案退回修正前之原點。「退回原點」說來輕鬆,但縱觀其間朝野黨鞭利用協商合謀取巧,行政部門對憲政程序便宜行事,令人瞠目結舌。這紛亂的一課,若朝野學到的只是「退回原點」,那就是什麼都沒學到。

不可諱言,台灣近年政經社會之欲進不前,一部分原因出在行政部門決策力及執行力荏弱,但另一部分原因,則是朝野對峙導致國家進步目標散失和社會共識無法建立所致。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在其《未知的海峽》一書中,將此解讀為台灣僅建構了「半套民主秩序」,導致人們一再將制度失靈歸咎於領導人或政治結構性瑕疵。要如何建構未完成的另半套秩序,這次的會計法覆議風波或許能提供人們一些正向思考的線索,包括朝野立委對於黨團暗室操作之不屑,民眾對於兩院草率行使職權嚴峻批判,都能迅速凝聚為一股強大的推力,迫使投機的國會、觀望的內閣共同採取彌補行動。



◆ 外包員亂摔包裹 中華郵政道歉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2013.06.15

臉書上一篇標題為「飛翔的包裹」,貼出一段影片並寫上「某郵政處理包裹的方式…」,片中一名男子以拋擲丟摔的方式進行包裹分類,工作態度引發網友批評。被點名的中華郵政發出聲明表示道歉,說明該員為外包公司人員,將開除該員工。

影片中一名上身打赤膊的男子,將在輸送帶上的包裹以拋擲丟摔、背後傳球的方式進行分類,完全不理會包裹裡是否有易碎物品,甚至還拿起長形包裹當球棒想揮擊。工作現場尚有其他員工,都僅著短褲、未穿制服,不但不阻止該人員的行為,一名戴眼鏡者,還對著「掌鏡人」做鬼臉。影片被po上臉書,網友大罵工作態度太誇張了,有人從片中的「白鴿」圖案,點名是中華郵政。

中華郵政坦承,網路流傳快遞業者拋擲包裹影片,是台北郵件處理中心外包公司雇用人員所為,對此中華郵政深表遺憾,已要求外包公司負起相關責任並加強督導,外包公司承諾將開除亂摔包裹的員工。

※ 相關報導:

* 宅配公司「速遞家」無預警停業 消費者抗議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964644.shtml

宅配物流公司「速遞家」遭控惡性倒閉,昨消費者集結抗議貨品及款項被侵吞,員工也聲援指欠薪,但業主避不出面,讓預購的運送袋變成垃圾袋。

* 進料→製版→裁縫→分銷 山寨名牌「一手包」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7964883.shtml

台中市警方昨天破獲以王姓男子為首的仿冒集團,查扣上萬件愛迪達、鬼洗牛仔褲等名牌服飾,以超低價流入全台夜市,王等人從進布料、整合製版、裁縫到包裝,完全一手包,企業化經營手法少見。

* 擦撞爆衝突 陸民砸翻警車棒打警察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2/7964907.shtml

廣西南寧市十三日晚間發生一起小轎車與計程車擦撞事件,並引發司機同行聚集聲援與民眾圍觀,未料,調處過程出現口角動粗,並在轎車內發現兩張空軍軍車牌,當場引爆民眾憤怒,放火燒掉轎車、砸翻警車三輛。調查昨出爐,軍車牌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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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國小校長 酒駕擦撞法辦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2013.06.16

政府祭出重罰遏止酒駕,但在教育最前線的校長卻因酒駕被法辦!台北市新湖國小校長連德盛昨晚7時許駕車返家途中,與對向車輛發生擦撞,警方據報趕至車禍現場,連德盛經酒測值高達0.73毫克,上午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成為酒駕新制上路後,第一位酒駕被法辦的校長。

連德盛向警方供承,他是昨天中午到新北市蘆洲區與朋友聚餐,席間喝了啤酒,至於喝多少?他則記不清楚。

警方調查,連德盛是於昨天晚上7時許駕車行經內湖新民路時,與對向來車發生擦撞,警方據報趕抵車禍現場,就聞到連的身上有酒味,經酒測值高達0.73毫克,警方立即扣車並將他帶回警局偵訊。

擁有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育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碩士學歷的連德盛,曾任台北市雙溪、康寧國小校長,並著有「爸爸的六十封情書」。在新湖國小的網站上,連德盛在「我的教育理念」上寫著:以「愛與榜樣」為核心,「有教無類」為起點,「因材施教」為歷程,「適才適性」為目標,期能帶好每一位孩子,共同為孩子建構一所充滿「教育愛」與「學習榜樣」的優質學校。而現在他成為酒駕新制實施後,第一位酒駕法辦的校長,上述的教育理念,看來格外諷刺。

而這起酒駕車禍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連德盛除將面臨觸犯公共危險罪被判刑外,還可能會被主管機關行政處分。

※ 相關報導:

* 林管處主任酒駕 看到警車加速逃逸…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66294.shtml

台東林管處成功工作站主任王專吉昨天凌晨四時涉嫌酒駕肇事,造成就讀大學的吳姓兄妹一死一命危,消息傳到台東林管處,處理同事都不敢置信,直呼「怎會這樣?」。

....台東林管處指出,王專吉前天晚上與友人相約小聚,他自稱沒有喝太多,不到兩瓶啤酒,只是昨天凌晨返家途中,看到警方巡邏車,他一時心生畏懼,加速逃逸,加上當時大雨,視線模糊,根本沒看到前方有摩托車,聽到「碰」的一聲巨響,他直覺有撞到東西,但不知是撞到人,再回頭才知自己闖了大禍。

* 王專吉酒駕 10萬交保降職技正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66686.shtml

林務局成功站主任王專吉15日清晨涉嫌酒駕撞死大學生兄妹,雖經移送台東地檢署,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後,不過,今天凌晨法院以無逃亡之虞裁定10萬交保。家屬對於法院判決表示尊重。而昨天原本重傷的大學生妹妹,今天中午已拔管,放棄救治,一場車禍造成兩死。

* 3天取締 酒駕違規900件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66685.shtml

酒駕新制上路三天以來,警政署統計,全國取締酒駕違規多達900件,其中614件的酒測值超過0.25毫克,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酒測值超過0.15、未達0.25者,共取締208件,另拒絕酒測者共有76件、不依指示接受稽查有2件。

* 酒駕三犯發監 不准易科罰金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648/112013061600106.html

台灣高檢署因各地檢察署對酒駕發監寬鬆標準不一,日前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訂出「酒駕三犯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的統一標準。法務部近日將頒布全國檢察署一律施行。但檢方強調,「酒駕三犯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是原則性標準,各地檢署仍可彈性斟酌;也並非酒駕二犯不用發監,如酒駕犯行惡性重大或酒測值太高,仍可就個案從嚴處理。



◆ LINE攻堅恐洩密 警重大勤務禁用

【聯合報╱記者廖炳棋、陳金松/台北報導】2013.06.16
 
刑事局某外勤隊日前拘捕組織犯罪集團成員時,捨無線電改拿智慧型手機,利用手機即時通訊軟體「LINE」的群組功能下達指令,全台同步抓人。參與行動的官警說,「LINE」可調無聲,又不受距離限制,比警用無線電好用。

不過警政署表示,即時通訊軟體有洩密風險,且隨時可能斷訊,後果嚴重,要求不可再做為警方重要勤務的通訊傳遞工具。

刑事局某外勤隊日前與多個縣市警方共同偵辦一起組織犯罪案,行動前所有專案成員都在智慧型手機上開立一個LINE的群組;犯罪組織成員分布北中南各地,警方鍵入「行動」兩個字時,各地專案小組成員收到訊息,同步抓人。

參與行動的警官說,警用無線電通訊有距離限制,且經常有雜音,攻堅時如發出聲響可能讓目標警戒;LINE可調靜音又沒有距離限制,是很好的替代工具。

這名警官並指出,LINE還可上傳現場照片供指揮官研判情況,抓人後也能馬上拍嫌犯大頭照傳送指認,避免抓錯人。

警政署認為,即時通訊應用軟體有其便利性,但都是民間研發的商業軟體,警方不能管控,難防洩密,且。軟體透過3G通訊系統,與一般民眾共用網路頻寬,遇人潮基地台通訊爆量,或在地下室、偏遠地區通訊死角,指令可能無法接收,會造成任務失敗的嚴重後果。

警政署說,即時通群組通訊只適合傳遞一般非機密訊息;警用無線電有加密功能,執行重要任務通訊,仍以無線電做為主要通訊工具。

※ 相關報導:

* 指紋「整型」變2漩 陸女闖關會老公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966313.shtml

八年前嫁來台灣的大陸溫姓女子,兩年前因逾期居留被遣返並管制來台六年,她想早日會老公,在大陸動手術整容並變造十指指紋後,冒充別人身分申請來台,仍遭識破,昨天遣返出境,且要再多五年境管。

* 亂摔包裹 郵局兩外包被開除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3061600158.html

昨日網路瘋傳台北郵件處理中心人員將包裹當球任意亂摔,另一人還扮鬼臉起鬨,民眾郵件被糟蹋,行徑乖張,中華郵政公司昨日表示,這是外包公司聘僱的人員,亂擲包裹及拍攝者已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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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酒測 能以準現行犯強制驗血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2013.06.17

警政署統計,酒駕新制執法三天,取締酒駕違規九百件,六百一十四件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拒絕酒測七十六件,寧繳罰款以逃避刑責。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拒測已成為酒駕新制的漏洞,警政署本周將與交通部、法務部儘快研商補漏洞。

對拒絕呼氣酒測者強制驗血,是法務部思考方向之一。有法官認為,現行法律已授權警察對酒駕嫌疑人強制驗血;但法務部認為,侵入性蒐證要法官或檢察官同意才可以。

「不需要修法,現行法令已經規定了!」台北地方法院一名法官表示,警方執勤聞到駕駛人身上有酒味,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司法警察可以「準現行犯」逮捕,再依二零五之二條規定,直接帶去驗血。

法官還表示,若未聞到酒味,警方也可以駕駛人「開車呈S型、腳踏板有酒瓶、臉紅」等情狀舉證,「不懂當初怎會有人訂出拒測就罰鍰的規定?」

「不然罰九十萬、一百九十萬嘛。」陳姓檢察官認為,如果拉高罰鍰,讓酒測者無法負擔,大家衡量得失,「不能有前科、也負擔不了罰鍰。」就不敢酒駕。此外,將「拒測」視同公共危險罪,測了移送、不測也要移送,酒駕事件就會減少。

多位立委表示,可在立院臨時會推動拒測修法。

※ 相關報導:

* 李鴻源:強制酒測 不需檢方同意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68475.shtml

酒駕新法上路後,不少用路人寧願拒測挨罰,逃過刑法第185條之三的重罰。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交通部、法務部與警政署已有共識,很快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未來將朝不需檢察官同意,即可強制酒測。

* 國小校長酒駕肇事 郝龍斌令停職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67759.shtml

台北市新湖國小校長連德盛前晚酒後駕車擦撞他車,雖沒有人受傷,但他酒測值零點七三,昨天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訊後交保五萬元,他步出地檢署時以外套遮臉表示,「我對不起大家,做了不好的示範」。

* 王專吉酒駕撞死人 林務局停職送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68483.shtml

林務局長李桃生上午表示,職度調動只是懲處的第一步,因為王專吉違法事態明確,依照公務人員懲戒法19 條,即刻下令停職,並送公懲會討論,最重可記兩大過予以免職。



◆ 酒駕這一撞兄妹雙亡 毀了這一家的希望

【聯合報╱記者尤聰光、李蕙君、陳俊智/連線報導】2013.06.17

「乖女兒,我們回家吧!」台東被酒駕撞傷的吳姓女大學生,與死神拔河卅小時後,家屬昨拔管放棄;吳家就這麼一對兒女,酒駕的王專吉只一秒鐘,就把吳家的希望撞得粉碎。

王專吉昨被法官裁定以十萬元交保。他這一撞,毀了吳家,也毀了自己,林務局將他從台東林管處成功站主任降調為技正,後續懲處則視偵查結果,最重免職。

四十四歲的王專吉,前天凌晨酒後追撞讀大學的吳姓兄妹,哥哥(廿三歲)頭顱破裂當場死亡,妹妹(廿一歲)因顱內出血、腦幹受創,到院前已無法自主呼吸,昏迷指數只有三分,經卅小時急救,依舊重度昏迷。

吳家母親在台北工作,父親在大陸經商,意外發生後,夫妻連夜趕到花蓮,守在加護病房外,期待奇蹟出現;可惜奇蹟不曾發生,不忍女兒再被痛苦折磨,決定放棄急救,上午十一時四十分拔管。

昨天下午一時將女兒遺體接回台東老家,輕聲提醒「女兒,回家了!」

從小照顧兩兄妹的奶奶及外婆,前天就守在哥哥的靈堂前,祈求妹妹度過險境,得知最後仍失去兩個孫子,情緒崩潰,哭喊「為什麼這樣?」

吳家奶奶說,兩兄妹懂事,放假就回來看她,是最貼心的寶貝,「他們走了,我的心也碎了!」吳家父母推著女兒遺體下救護車,疲累、悲痛全顯現在臉上。痛失摯愛,吳父說:「現在只想辦好子女後事,其他暫時都不談了。」

親友說,吳家兄妹會在凌晨外出,是因妹妹想找哥哥討論是否繼續就學,怕奶奶擔心,才相約外出討論,未料出意外。

兩人靈堂設在一起,家屬說:「兄妹從小感情就很好,一起去當天使,也好。」

※ 提醒您:酒後不開車、不騎車

* 嚴抓酒駕 4天取締1227件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68484.shtml

警政署統計13日截至16日酒駕新制全國大執法,共取締1227件,其中移送法辦有839件,拒測者有111件。兩者最多的均是桃園縣。



◆ 地獄罰則 難除酒駕文化

【聯合報╱黃連忠/文字工作者(桃園市)】2013.06.17

台灣開始實施所謂的「酒駕地獄罰則」,號稱全世界最嚴格取締酒駕的法規。但政府制定法規嚴懲酒駕者,如果只是為了消弭民怨,卻不能遏阻酒駕文化,那是治標不治本的作法。除了嚴格的法規威嚇之外,更須要完整的配套,加入更多人性教育與後續輔導的措施,勸導酒駕者深刻反省與確實改進,才不失為防治酒駕的根本之道。

筆者完全支持嚴格的法規,筆者親友中,亦有多人因酒駕失去了寶貴的生命與幸福的家庭,但為了更廣大的國民免受酒駕肇事傷害,筆者呼籲政府應該深入探討與積極配套以下措施:

其一,從國小到高中的教育中,宣導「酒駕等於重罰」的觀念,並將國高中同學間如在KTV等「飲酒」列為觸犯重大校規,加強輔導。對於大學生以上,更應著重宣導「喝酒不騎車」的同儕勸導文化,校園內外聚餐或各類迎新送舊等活動,只要有同學騎車或開車,學校應規定禁止現場有任何含有酒精的飲料,並加強以友誼關懷取代法令約束。

其二,對餐廳與KTV等營業場所,應善盡勸導責任,亦可製作勸導卡片。若發現在營業場所飲酒而開車肇事時,事後查明,業者與同餐友人應負連帶責任,可處罰款以培養互相規勸的文化模式。

其三,酒宴文化歷史悠久,婚宴喜慶或尾牙應酬,民間以為無酒不歡。因此對於飲宴文化,如何從豪飲升級到優雅無酒文化,政府更要有帶頭作用。

其四,酒駕肇事可以重罰,但對於微量飲酒未肇事初犯者,可有每周兩小時強制接受教育輔導兩年的機制,讓他們不間斷的來上課,並且能夠讓酒駕者成為最好的活動宣傳,那種煩死人的課程,才是真正兼具人性教育及嚇阻作用。

根絕酒駕的良方,並非只有嚴峻刑罰而已,如何兼具公理正義與人性人權,如何從根源上杜絕酒駕文化,研擬整體配套措施,政府應該更加用心。



◆ 高鐵快遞啟動… 包裹當日達

【經濟日報╱記者林宸誼/綜合報導】2013.06.17

此次大陸鐵路貨運改革中推出「高鐵快遞」業務,是利用高鐵確認列車和載客動車組列車,提供城際間「當日達」或「次晨達」等小件包裹快運服務。

揚子晚報、新華社報導,鐵路貨運是鐵路系統的「優質資產」,盈利能力較強。

大陸鐵路總公司2013年第一季財報顯示,鐵路系統的貨運收入,比客運收入多出近三成。成為參與市場化角逐的「開路先鋒」。

※ 相關報導:

* 送件未熄火郵車遭竊 46包裹被偷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7967770.shtml

中華郵政外包公司人員粗暴地丟包裹事件,引起社會矚目,前天又傳出中華郵政新竹郵局一輛郵務車,在新竹市境福街一帶送包裹時,因郵務車沒熄火,被竊賊給偷走的少見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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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寓言…烏比岡湖酒駕

【聯合報╱鄭文炫/待業(新竹市)】2013.06.18

話說有個鄉野小鎮,叫烏比岡湖。居民善良純樸,工作勤奮,樂觀進取,而且充滿自信。居民的自信,從許多針對他們所作的研究中顯露無遺。研究顯示:九成以上的人認為自己開車技術比他人好。

有一天,做業務員的居民甲訪友,喝了幾杯酒。他自信幾杯酒難不倒他,照樣開著車回家。不料,在路上撞死年輕女醫師。一時群情激憤,眾口同聲痛罵居民甲,喝了酒就不該開車。

事隔二天,在公家機構上班的居民乙也開車訪友,也喝了幾杯酒。也自信幾杯酒難不倒他,照樣開著車回家。不料,在路上撞死一對小兄妹。鎮裡一樣群情激憤,同聲痛罵肇事者,喝了酒就不該開車。

過了一天,當校長的居民丙訪友,喝了幾杯酒,也自信幾杯酒難不倒他,照樣開車。卻出了點小車禍,雖無人傷亡,但酒後駕車已觸法。這位平時辦學認真的校長,就這樣把大好形象和前程全給毀了。

上面故事,讀者皆熟悉。烏比岡湖是虛構的地方,不過,故事所講居民的性格卻真實無虛。這是你我都會有的,一般人的「性格毛病」,心理學上稱作「烏比岡湖效應」,意指把自己高估的認知偏差。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康納曼的《快思慢想》書中,大篇幅談人的「過度自信」。過度自信衍生出樂觀偏見,這種偏見雖然有演化上的意義,譬如敢於尋求挑戰,接受冒險,但壞處也不少,有時候會害死人,還可能牽累無辜,酒駕肇事即其例。

※ 相關報導:

* 強制酒測 最快今晚實施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70734.shtml

酒駕新制上路後,超過一成民眾拒測,寧可罰9萬元來規避刑事案底,形成酒測漏洞。行政院昨緊急會議,拍板定調現階段若民眾拒酒測,員警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準現行犯予逮捕並強制進行酒測」,警政署更漏夜制定酒駕拒測的標準作業程序,截至中午雖尚未定案,但很有可能最快今晚就開始實施。

* 兄妹雙亡/吳家質疑 警2度經現場未救人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70035.shtml

王專吉酒駕撞死吳家兄妹,吳家昨打破沉默,質疑警方追捕王的過程中,兩度經過案發現場,竟未先救人只追酒駕,讓兒子、女兒多躺了十二分鐘,「叫家屬情何以堪?」

....台東警分局副分局長張國棟表示,意外發生前,警車與王車相距一百六十六公尺,車禍發生地點在開封橋南端,開封橋為拱型路面,王南端肇事時,警車正在北端橋頭,根本未看見肇事經過。過橋後不見王車,警車才在附近搜巡,因下雨夜色昏暗,未察覺被撞彈落路肩的兩兄妹,巡邏車行車記錄器也未拍到,直到王肇事後兩分鐘,駕車重回現場,警方才發現。

* 喝酒拉K 壯漢壓坐好友致斷氣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970021.shtml

體重近百公斤的馮姓男子,昨天凌晨和張姓好友酒後拉K,被張的女友撞見馮跨坐在張身上,雙手緊掐張的脖子,導致張昏迷死亡;馮供稱,張情緒失控,他為制止才跨坐、掐頸,沒想到張失去意識。



◆ 海軍敦睦艦 回國竟送洋酒給立委…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2013.06.18

完成2萬6120浬航程的海軍敦睦艦隊上周風光返台,昨天透過海軍國會聯絡組,到立法院向立委分送敦睦禮品。

由於過去從沒有敦睦支隊返台後到立法院送禮的前例,且外觀貌似文宣品的敦睦禮品,內容物還有採購自艦隊到訪邦交國的紅酒、咖啡豆與精油。有立委就質疑,國防預算拮据,海軍不需要「創設」這種新禮數,且讓敦睦艦變成土產禮品採購艦,也恐有爭議。

這袋敦睦艦隊禮品袋內容豐富,用來包裝禮品的環保袋上,就有「中華民國海軍102年敦睦遠航訓練支隊」字樣,內容除文宣品外,還有來自中南美邦交國的紅酒兩瓶、咖啡豆兩包、精油一罐。軍方在不是過節期間,大手筆送飄洋過海而來的純正咖啡豆與洋酒,禮物袋在立院大受歡迎。

不過,海軍在分送時,有的立委辦公室只送一袋,有的辦公室卻送一大箱十餘袋,引發立委辦公室之間議論,認為拿多固然歡喜,拿少也沒辦法向其他立委交代。

立委批:成箱送 誇張浪費

收到海軍敦睦艦隊禮物袋的立委表示,敦睦邦交活絡邦交國經濟是可以接受的,透過敦睦之行,多跟邦交國購買特產,也算是敦睦外交的一部份。但如果要將特產當成公關禮品,意思到就好,如果對部份立委辦公室,致贈成箱敦睦邦交特產,這就太過誇張與浪費。

也有立委認為,過去敦睦艦隊不管到多遠的地方訪問,返國後也從沒有以敦睦艦隊名義致贈國會立委禮物的前例,且敦睦艦隊利用免稅管道,到邦交國採購禮品載回國內分送,也有爭議。

※ 相關報導:

* 廣角鏡/Q版募兵娃娃來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970692.shtml

國防部上午舉行「全民國防教育文宣品」記者會,推出一系列公仔、Q版娃娃等文宣品,其中空軍Q版搖頭娃娃非常可愛。



◆ 咱的社會-檔案保存拉警報

【薛理桂】2013-06-18 中國時報

報載監察院檔案尚未逾保存年限及需永久保存的調查案及行政案卷檔案,竟遭銷毀,導致上千個調查案卷無從查考其案情,更有監委透漏整個院內的檔案被銷毀將近三分之一,且未留下備份或電子存檔。此情節實屬駭人聽聞,尤其發生在職司全國各政府機關的調查、糾正、彈劾、糾舉等權限的監察院,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我國《檔案法》對於檔案之銷毀有明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定期保存之檔案未逾法定保存年限或未依法定程序,不得銷毀。」第二十四條關於故意銷毀檔案之處罰:「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違反第十二條之銷毀程序而銷毀檔案者,亦同。」

可知監察院銷毀檔案之舉措已違反《檔案法》第十二條與二十四條之規定。

但針對此案,國內檔案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的研考會之下的檔案管理局,其行政層級過低,如何對於五院層級的監察院行使《檔案法》所賦予該局的權限?平常監察院都是對於行政機關行使其調查、糾正與彈劾等職權,一旦該院的內部人員觸法,是否容許行政院的法務部所屬的調查局人員進入該院調查此案?

由於監察院的例子可以反映出國內各政府機關在檔案管理方面仍有不足之處。《檔案法》早於民國八十八年通過,九十一年開始實施,迄今也有十一年之久,但為何仍發生監察院內部自行銷毀檔案的情事發生?在陳前總統任內,總統府也曾發生過類似銷毀或私自攜出檔案的情形。

目前國內上自總統府、五院所屬機關的檔案,雖然都是屬於中央層級的政府機關,所產生的檔案也應該都在《檔案法》的主管範圍內,但為何至今仍層出不窮的發生檔案無故遭銷毀或遺失的情行發生?

主要問題有兩點:一、主管機關的層級過低;二、國內至今尚無集中典藏的國家檔案館。由於檔案管理局是中央三級機關,如何去管理總統府或五院各機關的檔案?國內雖有檔案專法十一年,但至今仍無集中典藏中央政府機關的國家檔案館,實屬國際級笑話。試想未能有一空間寬敞的國家檔案館,導致各中央層級政府機關已逾三十年的檔案,至今仍無法移轉至檔案管理局保管,也因而會產生諸多的管理層面的弊病發生。解決之道是建議提升檔案管理局的行政層級,以及盡速成立國家層級的檔案館。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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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涉包庇 黑心變壓器竄全台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7971237.shtml

【華視新聞╱報導】2013.06.18

變壓器連環爆,爆出台電包庇弊案,廉政署查出,承攬台電變壓器的六家廠商,至少有三家不合法,台電的官員,卻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驗收過關,估計全台八成以上的變壓器,都是黑心貨。

變電箱爆炸,火花四射,民眾嚇得不斷尖叫,爆炸地點就在熱鬧的士林夜市,逛街人潮多,高掛在上面的變電箱,差點釀成重大意外,一查全台八成的變電箱,竟然是違建工廠做出來的。 這位老兄是負責驗收變電箱的台電官員,被拍到接受廠商招待,摟著酒店小姐喝花酒,短短五年,違建工廠,拿下四十億元標案,台電為了包庇,為廠商量身打造,變更管理辦法。

立委懷疑這是共犯結構,六家廠商至少三家違建,依法不能標案,但卻通通成為台電的包商,立委要求撤查,就怕街頭上四處可見的變電箱,品質不良,一但夏季用電量增加短路,恐怕就像這樣,變成不定時炸彈。

※ 出事又要國賠嗎?



◆ 人人皆曰酒駕可殺…

【聯合晚報╱社論】2013.06.19

酒駕肇事,在台灣這片土地上留下斑斑血跡。尤其最近一連串事件,從台大曾御慈醫師到花蓮兩兄妹身亡,乃至肇事者狡辯「要不是警察追,不會撞死人」,酒駕肇事令人神共憤。也因此,取締酒駕不但是警方大動員,還由輿論為提高刑責、強化執法手段在敲邊鼓,沸騰著「人人皆曰酒駕可殺」的氣氛。

如果趁此民氣,一舉對台灣的勸酒文化有所衝擊改變,絕對是好事一樁。但是,如果趁此民氣,為警方取締酒駕提供過多權宜行事、不符法治原則的手段,讓嚴刑峻法外溢出警方職權過當的效果,恐怕未必是好事了。

有些後遺症已慢慢出現。首先,因修法倉促,造成拒絕酒測的罰則反而比較輕,遂有人寧繳罰鍰而拒絕酒測;這已凸顯倉促修法的漏洞。政府不循法制化路徑修補問題,反而先由行政院定調「拒絕酒測刑責照舊」,再由警政署火速訂出「取締酒駕拒測標準作業程序」,讓警察可依據「酒味、口齒不清」等並非客觀化的標準,將民眾依「準現行犯」逮捕,之後可向檢察官聲請強制抽血。目前正在全國大執法,警方戰戰兢兢,就算明知有窒礙難行處還是勉力為之。日後萬一取締酒駕的氣氛較為鬆懈,或有不肖警員濫用職權,一般民眾未嘗不可能在莫名所以的情況下被套上「準現行犯」的罪名。所以已有人擔心,會讓台灣蒙上警察國家的形象。

人人皆曰酒駕可殺,唯其如此,法治國家不能走到「人人皆曰可殺,就殺」的那一步。現在若打算理性討論法律和人權的關係,對那些酒駕肇事的被害者家屬,真是情何以堪,責問「死者的人權在哪裡」也令人不忍回答。社會偏差行為難以全面滅絕,國家法律也難以保護到每一個善良百姓都免於受害;但反過來說,國家公權力過度擴張,甚至若違反今世人權標準,則絕對會在制度上讓無辜者受害。

馬總統上個月才簽署了兩項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並表明將全面檢視國內法令是否和兩項人權公約有所牴觸。我們支持重罰酒駕,也希望民間團體合力投入改善台灣的飲酒文化,但呼籲不能以「人人皆曰可殺」作為正當的法律程序。

※ 相關報導:

* 拒酒測逮捕驗血執法 火速上路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72610.shtml

行政院前天定調「破財不能消災,拒絕酒測刑責照舊」共識,警政署昨天火速訂定「取締酒駕拒測標準作業程序」,通令全國警方實施。即日起,酒駕民眾不能再利用拒絕酒測來逃避刑責。

* 醫師:酒測抽血愈快愈好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73306.shtml

不少人拒絕接受酒測,盡量拖延時間想讓檢測值降低,好規避酒駕責任。醫師表示,每個人對酒精的代謝快慢不一,且抽血檢測是直接測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並非代謝物,警方執法當然是愈早測愈能揪出酒駕者。至於多久時間內測最好,醫師表示,很難有時間定論,應該是「愈快愈好」。

* 棒打酒駕前 也別忘了胡蘿蔔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972647.shtml

....部分酒駕民眾其實已經罹患了「酒精依賴」的疾病,很難光靠自己的意志力戒酒,甚至如果貿然停止喝酒,還會出現如手抖、痙攣、幻覺等戒斷症狀,最嚴重的還可能因此喪命。因此有酒癮的民眾,建議向有藥酒癮專科的醫療院所求助,或是參加戒酒無名會,藉由醫療專業以及戒酒成功過來人士的經驗,讓其面對酒癮時不再孤軍奮戰。

.....另外,政府對於酒精的衛教及宣導仍不足,如許多民眾喜歡的保力達B和維士比,酒精濃度約百分之十,是一般啤酒的兩三倍,但很多民眾卻不知情,「喝了再上」的結果,就是酒駕肇事。



◆ 無聲電話騷擾 半年12萬通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徐尉庭/台北報導】2013.06.19

李姓女子半年內接到十二萬通「無聲」電話,來電不但不分晝夜,平均一天高達七百通,一接通就掛斷,害她失眠就醫。不過,士林地檢署認為,林女頻打電話雖造成接電話者心理壓迫,但因沒有強暴、脅迫行為,不構成強制罪,昨天處分不起訴。

遭「奪命連環叩」的李姓女子是上班族,大學法律系畢業,年約卅歲。她報警說,去年三月十三日至八月卅一日間,手機接到十萬多通來電,對方接通後不出聲或直接掛掉,騷擾她生活作息,導致她失眠就醫。她說,工作、睡覺都有電話,報警後還是接不停,不堪其擾。

警方根據通聯紀錄查出,無聲電話是台北市士林區六十歲林姓女子撥打,她半年內打了十二萬通電話,平均一天要打七百多通,其中五天每天兩千多通。林女否認犯行,辯稱不認識李女,並表示電話是已故母親撥打;不過「電話是不是妳打?」林女仍否認犯案,向檢察官說,該電話號碼是她姊姊的,並稱已往生的母親撥電話給姊姊。檢方調查,兩人雖素不相識,但無聲電話確實是林女撥打;林女過去與母親同住,近來母親過世,懷疑她情緒不穩才亂打電話。

檢方認為,林女長時間、密集以「不出聲」方式撥打電話給李女,但打電話非暴力行為,雖侵害對方的居住自由權利,造成心理壓迫,但客觀上沒有恐嚇要脅的手段,不構成刑法的強制罪。

檢察官表示,李女仍可尋求民事途徑興訴來主張自己權益。他舉例,一名張姓男子五年前因追求某公司的曹姓女員工遭拒,心生不滿,長期打無聲電話騷擾公司員工。法官認為張製造對方接聽電話的緊張狀態,且被迫接受得不到回應的失落感,比單純噪音侵害對人體身心損害更大,判張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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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出重罰 公務員酒駕最重恐免職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2013.06.20

行政院長江宜樺上午在行政院會中,特別關切公務人員酒駕肇事。軍公教人員必須以身作則,不得酒駕,他要求各部會嚴格要求,對違者處以最嚴厲處分。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公務人員若酒駕,除與一般民眾負擔同樣刑事責任,將進行行政責任究處,情節嚴重者不排除予以免職。

酒駕大執法以來,多起公務人員酒駕事件,引起江宜樺關注。江宜樺在院會中表示,近來發生公教人員酒駕肇事事件,不但造成受害人家庭嚴重不幸,更嚴重影響政府形象,除了請執法人員嚴格執行外,也要求所有軍公教人員以身作則,不得有酒駕行為,違者將處以最嚴厲處分。

江宜樺會中指示,各級主管應確實督導所屬同仁遵守相關規定,不允許再發生酒駕行為。各部會必須確實轉知所屬機關同仁,關於酒駕新規範,他也特別點名國防部、教育部、內政部、交通部等,所屬機關遍及全國各地且人數眾多者,務必確實做到。

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表示,人事總處將立即發函各部會,嚴守規定。將會立即邀集各部會開會,針對現行行政規章加以研究,如何在行政罰方面,與酒駕規範做更密切的配合。他強調,一定會從嚴懲處,達到懲戒效果。

依照目前考績法、公務人員懲戒法規定,最嚴重可一次記兩大過予以免職;懲戒法也有撤職、降級、減俸等規定。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謝文定日前也已表示,公務人員若因酒駕判有期徒刑確定,主管機關可立即予以免職;至於行政罰則部份,公懲會也已研擬新的酒駕懲戒標準,朝加重罰則的方向修正。

※ 退休金也飛了。

* 拒酒測強制抽血、起訴首例 檢求從重量刑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75168.shtml

藝人經紀人謝昊辰昨天凌晨酒駕遭查獲,因拒絕酒測被警方依新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帶往醫院強制抽血檢測;謝酒測值零點五九,台北地檢署在收案後四小時起訴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新聞眼/逮人驗血 檢方把關 防警擴權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75132.shtml

警方對拒絕酒測的酒駕民眾可以逮捕,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強制驗血,有人質疑這種做法侵犯人權,違反比例原則;但法界人士指出,酒駕公共危險罪是公訴罪,若發生疑似酒駕又拒絕酒測,警察機關當然必須啟動強制酒測的刑事偵查程序,應不至於侵犯人權。

....交通部為了讓員警執勤更有依據,打算修法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酒測」中的「肇事」二字刪除,這樣的修法方式,法界人士普遍認為並不妥適。

司法程序的設計,最好要有客觀第三者把關;警察取締酒駕,警察與酒駕者處於對立關係,這時應該由檢察官扮演把關角色,酒駕者在何種情形下才能強制驗血,由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比較不會侵犯人權;如果交由員警任意主導,恐怕有警察擴權爭議。

* 被捉8次 嗜酒妻離子散 酒駕男:不敢喝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671/112013062000083.html

在中科擔任清潔工的男子邱五德酒駕七次被關一年半,導致妻離子散,獨自流浪夜宿公園,但還是改不了喝酒習性。十九日清晨騎車上班途中仍酒氣衝天,被攔查酒測值一.一七毫克。邱懊悔不已,表示喝酒害了他一生,決定戒酒。

* 機車死亡車禍肇事率 台東冠全台
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1/20130620002879.html

去年全台超過兩千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其中機車最多,占所有死亡車禍的六成,多年來機車肇事傷亡人數居高不下。台東縣的機車死亡車禍肇事率位居全台各縣市之首,酒駕則是所有肇事事故原因的首位。



◆ 劉屏專欄-對付酒駕,美國凶多了

【本報訊】2013-06-20 中國時報

台灣正在雷厲風行的取締酒後駕車。晚到總比不到好,政府這種決心應予鼓勵。在美國,酒駕是嚴重犯行,抓得凶,處罰得更凶,包括沒收車輛,甚至沒有肇事也可能坐牢。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擔任阿肯色州州長時,強制繫安全帶,同時嚴抓酒駕。前者採「胡蘿蔔」方式,先行宣導及鼓勵,例如超速違規被警察攔下時,如果繫了安全帶,罰款可以打折。後者就沒有這麼客氣了,直接就是「棒子」。理由很簡單,沒繫安全帶,是自己生命有風險;酒後駕車,可是置別人的生命於不顧。

「棒子」之一是把犯行嚴重者關進看守所,免得讓別人擔驚受怕。當時有人質疑,「沒有犯法,也要關?」支持此舉者的回應是:不關進看守所,難道要請你住進五星級大飯店?

朱良尼擔任紐約市長時訂下規矩,酒駕嚴重者,不但駕駛人當場逮捕,汽車也當場沒收。汽車貸款未付清?別擔心,政府把車輛拍賣後,得款付給銀行。不過萬一不夠還款,那就要你自己另外想辦法了。

車子是借來的?照樣沒收。若問,出借者豈不很倒楣?對不起,誰教你交友不慎。何況你的出借行為無異提供凶器,你可能成為殺人案的幫凶。

台灣的喝酒文化製造了太多悲劇。有一回,台北市仁愛路某餐廳的晚宴上,某君開懷暢飲。宴畢又到KTV續攤,喝得連自家住址都說不清。同席之人只好電請其妻來接人。此君在席間有句話令人難忘:他下午四時的班機飛美國─他是機長。

美國處罰酒駕的對象包括機車騎士,因為機車騎士的性命同樣寶貴。卅年前,《中國時報》駐高雄的一位記者與新聞對象餐敘,酒後騎乘機車回家,撞到路樹,竟至殞命。沒幾年,中華成棒隊準備開訓,一位南部的國手在家鄉接受親友餞行,宴罷騎乘機車回家,摔倒路邊,也不幸喪生。當時還沒有強制戴安全帽,否則兩人都可保住一命。

紐約在一九一○年訂頒酒後駕車罰則,那時中華民國還沒有成立呢。次年,加州也通過了酒駕罰則。國人赴加州者很多,別忘了加州對酒駕的處罰逐年加重,如今只要被查獲,即使是初犯、未肇事,仍可吊扣駕照六個月,外加罰款一千五百美元以上。如果五年之內再犯,吊扣駕照兩年,罰款加倍。如果七年內三犯,會被控以二級殺人罪。

酒駕,美國人稱為DUI(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有的州用 DWI,driving while intoxicated),包括酒駕以及嗑藥後駕車。每年因此被捕者逾百萬,其中十分之一必須坐牢。有的州規定,有酒駕前科者必須在車上懸掛特別車牌,讓別人一看即知,望而遠之;也讓警方優先查看。美國人稱這種車牌為「威士忌車牌」(上圖,車牌前加個W供警察辨識,摘自網路)。

為儆效尤,有位法官判決,肇事者須把被害人的照片裱起來,供在家裡。最有名的一件,法官判決:肇事者出獄後,一連四星期,每個周末到車禍地點「站崗」八小時,身上掛著牌子,上面寫著「我因酒駕而害死了潘尼威爾」。

不少州規定,邊開車、邊喝酒也犯法。警方臨檢時,看到車內有打開的啤酒罐,你說你沒喝,警方依然有權逮捕你。有的地方規定,即使並沒有在開車,警方也可以依據證據認為「你剛才酒駕」,動手抓人。

新墨西哥州有位男士,酒駕被抓後,檢、警都忘了他,他又沒有什麼親友,在看守所足足關了兩年,法院才開始審理。他要求鉅額賠償,不過已飽嘗鐵窗風味。

美國對付酒駕還有一個招數:一旦被抓,保險費立刻大漲,平均漲幅為九四%強。當然,如果關在牢裡,或者駕照被扣,也就不必擔心此事。不過美國絕大部分地區的大眾運輸不如台灣普及,如果不開車,處境很困難。話說回來,台灣交通如此便捷,計程車如此之多,為什麼還要酒駕,置自己與別人於險境呢?



◆ 機車考照卅年沒變 研擬改革

【聯合報╱記者蘇瑋璇/台北報導】2013.06.20

全國交通事故傷亡者,機車占六成之多,政府為降低機車事故率傷透腦筋,學者認為,過時而流於形式的機車考照制度,最該檢討。公路總局表示,道路安全是全民共識,二周內邀集各縣市交通單位及警政署研擬機車考照改革方案,從源頭管制。

國內機車考照制度沿用逾卅年,四十多公尺長的馬蹄型考場,包含直線七秒平衡、交岔路口、鐵路平交道等,再加筆試即可過關。

據統計,年輕族群機車死亡率特別高,卅五歲以下占百分之卅五,其中十八、十九歲事故率,更是卅到六十歲族群的十倍。

交通部、新北市交通局昨天召開「機車交通安全及路權研討會」,認為機車事故率居高不下,發照源頭有必要檢討。

台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理事長林志盈說,騎機車常靠親朋好友「教兩招」,學會催油門、煞車、轉彎,就足以應付考試。但機車考照項目嚴重過時,沒包含實際路況應變及防衛駕駛觀念,輕率發照的結果,新手只能在馬路叢林中,搏命學習自保。

他說,一人獨考和馬路上動輒數十輛車的狀況差距甚遠。而輕型機車只要通過筆試就可上路,甚至可用汽車駕照取代,也透露制度僵化。

公路總局監理組長謝界田說,目前試辦考照須上二小時「機車道安講習課」,明年一月一日起全面上路;至於強制花錢上駕訓課,不見得人人願意,還須從長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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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國小校長酒駕 翹腳抽菸:不是我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77585.shtml

【聯合報╱記者羅緗綸、郭政芬/新竹縣報導】2013.06.21

新竹縣長安國小校長黃坤政本月五日晚間酒駕,雖然他犯錯時間在酒駕新法上路前,但新竹縣長邱鏡淳昨晚仍決定將他調職處分。

教育處廿四日將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不排除對黃停職、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處理;黃坤政表示,「停職,我無法接受,會依法力爭,如記小過,還可接受」。

警方表示,黃坤政五日晚間駕車,多次越過道路中線,攔查酒測值一點三三,黃當時一身酒氣,含糊說「我是校長…」。

昨天他在校長室抽菸回應說「那個人不是我,是同名同姓」,還表示「喝酒應酬是為爭取教育經費」,即使真是他酒駕,也是在新制實施前,「繳罰款就好」,當天沒撞到人、沒肇逃;他反譏台北市連姓校長酒駕肇事「還逃跑,真白癡!」至於在校內抽菸,他辯說,校長室在校園角落,不影響師生。新竹縣衛生局表示,校園全面禁菸,將開罰,可處新台幣兩千到一萬元。

聯合報日前獨家報導黃坤政酒駕,他指警察把他十年的酒駕舊資料弄錯。縣府教育處接到記者通知,向警方調資料,「證實」黃酒駕。教育界友人感嘆說,黃為人熱心,但嗜酒搞壞身體,「陽光帥哥顯得蒼老,已像另個人」。



◆ 長者放棄駕照 新北333人響應

【聯合報╱記者鄧桂芬/新北市報導】2013.06.21

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宣導新北市七十歲以上長者放棄汽機車駕照,一個月下來,共有三百卅三位長者響應「棄照」,有許多孩子帶著父母到監理所填棄照聲明,表示身為子女更該注意父母的駕駛安全。

台北區監理所五月廿日開始,在新北市試辦「長者棄照」,凡七十歲以上長者至板橋、樹林及蘆洲等監理站填妥棄照聲明,即可獲贈儲值三百元、限量五百張的悠遊卡,目前還有兩百一十五張能兌換。

駕駛人管理課長朱佩芬說,雖然「棄照」是以悠遊卡為誘因,不過有部分長者表示是為了自己的安全才棄照,並沒有換取悠遊卡,「是深植長者棄照觀念成功的第一步。」

板橋監理站第二股股長許壁如說,四位來自新店區平均七十二歲的長者,每天都聚在一起聊天泡茶,因見到報導,在活動上路第二周,一起搭公車來「棄照」;填寫自我健康檢查表和「棄照」聲明時,還不時關心彼此健康,將棄照當作駕駛生活的畢業證明。



◆ 收音機夜夜亂 非噪音也要賠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2013.06.21

王姓男子在台南永康區開車床廠,工作時全天開收音機聽音樂,鄰居黃男指控他未營業時,收音機也全天放送,連出國也不例外,噪音侵害生存權,興訟索賠四十五萬元。法官認為,夜間播放音樂應考量環境與鄰居感受,判王賠償三萬元。

王男表示,他雖開收音機,但有控制音量,隔壁二樓以上應該聽不到,且環保局人員曾檢測,一樓工廠音量都低於五十分貝(標準以六十五分貝為上限),他並未侵犯黃的生存權。

黃男說,王男全天候開收音機,連出國、非營業時間也開著,且故意開得很大聲,他長期受噪音干擾,情緒困擾更嚴重,導致睡眠障礙、焦慮等身心失調症狀,請求賠償四十五萬元。

法官認為,雙方關係原本不和,雖然收音機聲音非工業噪音,且檢測音量也未超過標準,但深夜開收音機仍應考慮周遭環境,不能隨便亂開音量;由於黃所檢舉的時間都是深夜到凌晨,認定收音機音量已影響黃的健康,判賠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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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酒駕/「什麼時代了 還靠拚酒爭經費」

【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2013.06.22

近日陸續發生校長酒駕,其中竹縣長安國小校長黃坤政聲稱拚酒是為學校爭取經費,引起教育界議論,有人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時不得不應酬交際;但有人說,能力比酒量重要,不需靠喝酒交際。

台東縣教育界人士表示,校長在地方上算是有頭有臉人物,地方上有應酬,免不了邀校長參加,如果不去,可能讓人以為派頭大,請都請不來,不得不應酬一下。

另外,學校要經費修繕、要採購教學設備,要向縣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立委要經費,「既有求於人,總要還人家人情」,民代邀約時,這酒,不能不喝。

屏東有校長說得露骨,跟民代爭取經費,有些時候「在圓桌上,經費會給得更阿莎力。」一名校長坦言,跟政治人物走久了,有時候會被叫出去應酬,不去又不行,相當為難。

「都什麼時代了,還靠喝酒爭經費?」新竹縣議員何淦銘說,早期如何他不知道,但現在絕無學校為了要補助,得靠校長喝酒,他認為是黃坤政自己愛喝,還為了圓謊亂說話。

「為什要靠喝酒?」新竹縣竹中國小校長何明星不解說,教育部有很多競爭型計畫,都可以為學校爭取到補助。

台南市一名校長觀察,過去的確有些校長應酬多,喜歡喝酒,但大多數都退休了;現在可能僅有百分之五的校長應酬比較多,不過大家都知道收斂,不敢酒後還開車。

屏東一名國小校長也說,教育界喝酒文化,是早期的事,現在年輕校長不走這路線,「要經費不一定要喝酒,大家更重視校長的辦學態度。」

桃園縣幾位資深校長表示,十多年前為了爭取預算或尋求民間資源,可能真的需要應酬,但這些年應酬要經費的情況少許多,拚酒應酬更少,「除非校長愛喝,把持不住。」

一名在南台灣縣市服務的校長承認,自己以前是「千杯不醉」,現在則是「滴酒不沾」,因為他發現「贏得認同與尊重,不一定要靠喝酒」。

(記者羅紹平、劉星君、羅緗綸、鄭惠仁、鄭國樑、莊亞築)

※ 相關報導:

* 法在台協會人員 酒駕訊後請回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79862.shtml

法國在台協會一名官員,前天深夜在台北市酒後駕車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零點三一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訊後請回。這是酒駕取締新制實施以來,首位外國籍官員在台酒駕被抓。

* 李鴻源:執法嚴 先培養全民不酒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79852.shtml

....警政署交通組長朱正倫指出,除加強預防宣導、執法密度外,未來會建議法務部參考國外立法案例加重酒駕處罰,擴大防制酒駕對象;並協請教育單位將「喝酒不開車」觀念,列入國中小教育學程,讓學童反過來影響家長。

根據警政署統計,酒實施到廿日為止,酒駕違規件數有兩千一百六十二件;其中酒測值超過零點廿五毫克遭移送法辦一千四百六十九件,拒測案件一百八十五件。今年一到五月,全國仍有一百廿五人因酒駕死亡。

* 新北從根治療 下月試辦戒酒癮換緩起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79851.shtml

酒駕肇事頻傳,許多民眾視酒駕者為「全民公敵」,要求嚴懲酒駕;新北地檢署認為要「從根治療」,下月起試辦「緩起訴附帶酒癮戒治計畫」,以緩起訴條件讓可能有酒癮的被告自費戒酒,除了避免背上前科,也能跟酒癮「說掰掰」。

「能救一個算一個」,新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海龍說,許多酒駕累犯不知道自己有酒癮,屢次酒後駕車被逮;與其讓酒癮被告坐牢,不如由檢方開始,讓酒駕者接受評估、治療,降低酒駕數量。

* 阻酒駕 車子應直接沒收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3062200432.html

....筆者認為,酒駕的工具(機車或汽車),應得以《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供犯罪所用」沒收,或者是特別立法「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不過,不少法官認為沒收不符合比例原則。

....法律是門可以討論的社會科學,沒有絕對的答案,但筆者建議在現行罰則之外,再加上「沒收酒駕所用的汽、機車,且不論是否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一個人能買多少部超跑?能買幾部機車或汽車?這不只是嚇阻效果,就某程度而言,更是直接阻斷了再犯可能性,效果顯而易見。且回頭想想,人命是可以用錢喚得回嗎?沒收是否真的會不符合比例原則?



◆ 涉竄改健保評鑑 衛生署前副署長賴進祥遭約談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施靜茹/台北報導】2013.06.22

衛生署前副署長賴進祥被控擔任衛生署主秘時,涉嫌竄改健保給付評鑑會議紀錄,護航妻子陳淑廷任職的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升等為「區域醫院給付」,圖利忠孝院區近六百萬元差額補助。

檢調昨天依圖利罪約談賴進祥,並以證人身分約談時任衛生署長侯勝茂、副署長陳時中協助調查,訊後均請回。衛生署表示,衛生署政風室已將該案調查報告送監察院及檢調單位,目前司法偵辦中,將尊重檢調的調查。至截稿前,賴進祥並未接手機,後來手機轉入語音信箱。

目前擔任行政院顧問的賴進祥表示,當時他身為主秘,職務本須「修改」大量公文,不是「竄改」;雖兼任訴願委員會主委,但沒參加審議。

二○○七年財團法人醫療品質策進會對卅家醫院進行新制醫院評鑑,有廿四家醫院取得健保給付較高的「區域醫院給付」,其餘六家獲額度較低的「地區教學醫院給付」,包括評鑑最後一名的忠孝院區。

二○○八年,衛署召開「研商新制醫院評鑑之健保給付原則」會議,討論忠孝院區等六家健保給付方式;賴明知妻子陳淑廷擔任忠孝院區醫務長,仍列席會議。

會議決議五家醫院改為「區域醫院給付」,僅忠孝院區仍為「地區教學醫院給付」;賴進祥被控涉嫌在會議紀錄上加註「原核定健保給付方式無法律依據」意見,請健保局暫緩執行,忠孝院區也提申覆。

健保局後來同意忠孝院區比照「區域醫院給付」,但駁回申覆案,忠孝院區轉向衛生署提訴願;當時賴進祥兼任訴願委員會主委,被控做出有利忠孝院區決定。

二○一○年,健保局補付忠孝院區二○○八年健保給付差額五百九十三萬元,陳淑廷也升任忠孝院區副院長。

據指出,二○○九年十二月楊志良擔任衛生署長任內,時任立委的黃淑英揭露此案,提出質疑;楊請政風室調查。年初另一名立委接獲檢舉此案,並將資料交給衛生署長邱文達,有媒體報導此案,時任副署長的賴進祥隨後被調任行政院顧問。



◆ 傳軍人賒帳 金防部徹查

【聯合報╱記者陳向鑫/金門報導】2013.06.22

離島金門最近傳出幾起軍人積欠商家貨款,因業者未能提供領據資料而求償無門的案件;金防部表示,已懲處失職人員,並協助商家,清查是否還有類似案件,也會要求部隊嚴守「依法行政」及「公款法用」。

為了方便行事,金門許多做部隊生意的業者,都照慣例讓軍方賒帳,以月結或待公款撥下再結清,行之多年。

方姓退役士兵日前向媒體投訴,去年5月部隊長官要求他前往新市里某水電行買1千6百多元材料並賒帳;後來部隊不認帳,店家只能向已退伍的他索討,讓他嚥不下這口氣。

金防部政戰主任蔡承棟表示,金防部已調查這些未依採購作業程序的採購案,並懲處失職人員;也將全面清查有無類似案件及要求各單位落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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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這個政府像怪獸

【聯合報╱王健壯】2013.06.23

馬英九與江宜樺似乎尚未警覺:他們的政府團隊正在不斷限縮言論與新聞自由的空間,限縮到已明顯有威權復辟的跡象。

看看這幾個月的紀錄:第一項限縮是NCC主管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第二項限縮是法務部、內政部與國防部會銜提出的「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第三項限縮是NCC主管的「電信法」修正草案;以及另一項被迫喊停的限縮:經濟部智財局原本決定封鎖境外侵權網站。

為什麼有那麼多不同機關在這麼短時間內,會分別提出那麼多限縮性法案?這是不約而同的個別作為?還是有計畫的集體作為?馬英九與江宜樺難道不知:即使祇是其中任何一項限縮,已足以讓言論與新聞自由大幅倒退,遑論那麼多項限縮?

「電信法」與「國安法」修法,目的都是想管制網路自由,而且是管制網路的表意自由。但「國安法」以鼓勵檢舉手段企圖防制境外勢力滲透,卻讓時光倒流回到保密防諜時代;「電信法」以「公序良俗」之名限制網路言論,更彷彿戒嚴幽靈復活。

但這些法案的主管機關有這樣的反省嗎?沒有。以NCC為例,依「電信法」修正內容,以後祇要主管機關「認定」網路內容「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即可通知電信業者,而業者有「義務」應「配合」停止網路使用或移除內容。

換句話說,政府祇要根據主觀認定,不需經過法律程序裁判,即可要求電信業者關閉網站或刪除網路內容,就像戒嚴時期政府可以任意查封媒體與查扣書刊一樣。但對這種濫權行為,NCC卻辯稱「並非侵害新聞自由」,如此自欺欺人,其誰能信?

況且,所謂「違反公序良俗」乃是既抽象又模糊的不確定事由,政府機關若據此而恣意認定是否違法,網路言論豈非動輒得咎?行政權又豈非膨脹到完全不受節制?法治國家有此法律,簡直不可思議。

NCC擴權濫權的另一例證是「反媒體壟斷法」。即使撇開有關媒體集中化管制的條文不論,但NCC憑什麼有權可以強制規定媒體必須設置獨立編審制度、訂定涉己事件報導及評論規範、簽訂編輯室公約以及設置新聞倫理委員會?這些制度、規範或公約,即使是媒體應為當為之事,但卻無一不屬於媒體內部自主事務,干NCC何事?NCC又憑什麼可以對不作為媒體擁有罰鍰、警告與限期改正之權?連戒嚴時期的警總也不敢濫權至此。

另外,NCC並非平面媒體主管機關,但「反壟斷法」卻將平面與廣電媒體一體納入管制範圍,這不僅是濫權,更是違法。至於對所謂的「媒體近用更正答辯」的規範,NCC雖以「並未另定行政干預或裁罰措施」的理由,辯稱並未擴權,但既然如此,又何勞NCC多管閒事?豈不暴露NCC無事不想插手管制的心態?又豈不證明NCC是以反壟斷之名在遂行管制之實?

有人形容「反壟斷法」是「出版法」借屍還魂,但「反壟斷法」的管制包山包海,比「出版法」管得更多更細也更嚴,與其說它是借屍還魂,倒不如形容它是行政怪獸;但為了防制媒體怪獸,最後卻養出了一隻行政怪獸,值得嗎?

那些反「電信法」與「國安法」的人,為什麼看不見「反媒體壟斷法」的潛藏危機?若「電信法」侵犯表意自由,「反壟斷法」豈不猶有過之?行政權濫權擴權至此,難道不該有人高喊「你好大,我好怕」?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 相關報導:

* 兩岸服貿協議 丁渝洲:少數決策 一再犯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3/today-t1.htm

前國安會秘書長丁渝洲昨批說,從事後反應可以看出,這項協議在簽署前,無論在溝通或協調上都不足,「只是由少數人關起門來所做的決策」,類似的決策錯誤已一而再、再而三發生,遑論簽署協議前是否針對國安進行風險控管。

* 「大內高手」半空攔鞋 真的有在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7981289.shtml

國安局特勤中心不對外招考,都從軍中徵才,考試要求嚴格;除專業科目筆試外,英文須有「多益」分級證明。術科的體能項目包括伏地挺身、仰臥起坐、三千公尺跑步、游泳和臥式推舉,以國軍體能標準的八十分為及格,相當嚴格。

* 八極拳狠準穩 特勤必備密技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7981293.shtml

王家衛電影「一代宗師」裡,張震飾演的國民黨特務「一線天」,以八極拳力抗數十人威震香江。八極拳號稱是中國最神秘的武術之一,拳法狠辣、殺傷力強,清末開始就是保護元首的「大內密技」,也是現在大陸中南海保鏢和台灣特勤人員的必備絕學。

八極拳源於河北滄州,因握拳時五指曲作鈀子形而得名,代表人物為清末武術名家「神槍」李書文。李書文的開山弟子霍殿閣是清朝末代皇帝溥儀的武術老師兼護衛,另兩大弟子劉雲樵和李健吾分別是蔣中正和毛澤東侍衛的拳術教練,劉雲樵更是八極拳揚威全球的關鍵。

* 狙擊、突圍、巷戰…特勤受訓向老美取經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7981291.shtml

對國安局特勤中心來說,二○○四年的三一九槍擊案,堪稱「史上最大挫敗」。為了精進維安技巧,國安局派員遠赴美國,向全球知名的「黑水公司」(Blackwater)取經,當時接受最嚴格訓練的種子教官,現在也成為特勤中心的主力。



◆ 失憶沒知覺 喝茫打死友「不算殺人」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高雄報導】2013.06.23

龔姓男子常酩酊大醉,前年底涉嫌酒後打死情同自己父親的龔姓酒友,被控殺人罪,法官認為他酒測值一點二三毫克,案發時酒精性失憶,已無知覺與判斷能力,改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二月,須強制戒酒十個月。

高雄地院調查,龔姓男子(卅二歲)長期酗酒,出現過兩次酒精性失憶,清醒後不記得酒醉時的行為,甚至曾經酒後自殘、與人爭執鬥毆。前年十二月他帶著酒、菜,到鄰居龔姓酒友住處對飲。

兩人當天深夜不明原因衝突,龔男涉嫌下重手,造成對方雙眼出血難以張開,左耳、左眼眶多處裂傷,右前胸大片挫傷,多條肋骨骨折,死在客廳地板上,龔則倒頭大睡,隔天才被對方胞兄叫醒。

員警據報趕抵,龔酒測值高達一點二三,堅稱對方是比他年長的「阿伯」,兩人「情同父子」,常一起飲酒作樂,自己半夜醒來時,看對方睡地板會冷,還拿外套幫忙蓋上,他不可能打死對方。

但龔衣服、拳頭上的血跡都驗出死者DNA,檢方認定龔明知自己會酒後亂性,應該避免飲酒才不會酒後失控,卻主動找死者喝酒,造成自己酒後行凶,依殺人罪起訴。

法官根據精神科醫師報告,指龔案發後隔天測得的酒精濃度,仍達每公升一點二三毫克,案發時恐怕更濃、更醉,已陷入酒精性失憶和酩酊狀態,沒有知覺與判斷能力,精神狀況已達不能辨識行為違法、或欠缺辨識行為能力程度。

法官認為,龔失控打死對方,但無殺人動機,改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二月,服刑前須接受強制治療戒酒十個月,民事部分應賠償死者家屬七十萬元。



◆ 網友明知標錯價還下單 店家免交車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2013.06.23

錫陽車業公司網路標價少一個零,十七萬元大型重機只賣一萬六千元,造成瘋狂搶購,錫陽趕緊公告取消訂單,但四名買家提告要求交車,法官認為他們明知標錯價還強行下單,顯然想取得不當利益,判決敗訴。

桃園地院調查,錫陽車業公司去年九月十六日在「GoMy購買網」刊登「開學季特賣會」RV250全新出廠車促銷廣告,以數字標示「建議售價十七萬五千元,原網路價十七萬元,活動特價一萬六千元」,廣告一出,立即引發搶購,不到半天,下單達三千六百多筆。

錫陽公司發現錯誤,趕緊發出「標錯價」通告,取消所有訂單,絕大部分下單者都未要求履約,不過有四人認為,因為信賴車商標示的優惠價格才下單,買賣契約已成立,打官司主張車商要交車。

錫陽公司向法官說,二百五十CC大型重型機車的行情都在十五萬元以上,這款機車促銷價十六萬元,是標錯價引起誤會,四人下單前,網頁已有許多消費者留言指「一定是標錯價了、沒這麼好康的、不會出貨啦」,「一萬六…我訂五百部,快」,四人已知道誤植標價。

法官認為,這款機車的網路標價不及建議售價十分之一,四名消費者應可判斷標價是誤載,所以不符信賴保護原則,且四人證稱下單前已看到許多網友留言,可見已知悉標價偏離市場行情。

法官表示,若依總下單量估算,業者將損失五億以上,顯然是廣告「意思表示錯誤」,業者可撤銷契約不必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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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思曾御慈 慈大:學弟妹典範

【聯合報╱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2013.06.24

慈濟大學昨天為車禍往生的曾御慈醫師舉辦「那些因妳而生的美」紀念會,將曾御慈求學、實習的點滴入鏡,儘管無法達成回母校教書的心願,但她用器捐方式留下的大愛精神,成為學弟妹心中永遠的慈悲典範。

曾御慈於民國87年進讀慈大醫學系,94年畢業後到台大工作,曾經和先生謝祥川提及,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母校教書,將所學教導給學弟妹們,如今這個心願無法實現了。

紀念會中播放多支影片,包括曾御慈從小到大、求學實習的歷程,每張相片總是睜著大大的眼睛,笑得溫柔燦爛。慈大校長王本榮是曾御慈當年導師,他說,御慈是個善良、上進、讓師長放心的好學生,選擇醫師最不想進入的創傷醫學部門,說明了御慈的慈悲濟世胸懷。

曾御慈的好人緣,凝聚87級醫學系的友誼,當年擔任體育召集人的洪祥益與大家分享,班上只有12名女生,御慈幾乎每項比賽都參加。

曾御慈的媽媽感謝慈大師長和慈誠懿德會在這段時間的關懷,台上女主持人衣索匹亞無國界醫師黃郁昕強忍悲慟,得知好友噩耗後於6月15日返國,今天將返回工作崗位。最後大家一起合唱「很幸福」,每人手中拿著御慈生最愛的粉紅色玫瑰花,祝福御慈乘願再來。



◆ 清醒不代表酒退…騎車上路法辦

【聯合報╱記者王慧瑛/新竹報導】2013.06.24

新竹縣45歲蔡姓男子前天下午和同事在租屋處喝酒,4人喝2瓶高梁酒和10餘瓶啤酒,持續喝到凌晨,以為酒退了,昨天清晨騎機車載同事返家途中,因為違規左轉被警察攔下,警方嗅出他有酒味,經吹氣酒測,酒測值為0.73毫克。蔡男很嘔地說「我明明很清醒,怎麼身上還有酒精呢?」

蔡男表示,為了避免酒駕,他和同事在家喝酒,昨天清晨,感覺已經沒有酒意,意識清楚,同事央求載他返家換衣服,他才騎機車外出,沒想到因為違規引起警察注意,進而查出有酒駕,蔡男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竹地檢署。

台大醫院竹東分院精神科醫師蘇柏文表示,每個人代謝酒精速度不同,當酒精濃度降到某種程度,人會感覺清醒,但神經反應上,可能尚未恢復到正常狀態,民眾千萬別心存僥倖。

蘇柏文說,酒精代謝速度因酒類、個人體質而不同,原則上離最後一口酒,至少隔6小時才能代謝完畢。他提到,美國曾做一項研究,喝酒後再喝提神飲料,神經反應速度欠佳,肇事率仍高。

蘇柏文等多位精神科醫師認為,對有酒癮者,加重罰責恐難杜絕酒駕,最好能配合治療,臨床上,主動到精神科求助的酒癮患者少之又少,很多人不認為自己有酒癮。

酒駕提高罰責實施10天以來,新竹市告發67件,其中43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長樓國柱表示,今年1至5月酒駕肇事案件比去年同期減少58件,酒駕愈抓愈緊,已發揮嚇阻作用。他說,酒駕案件雖有減少,但還是無法杜絕,還有努力空間。

警方發現,不少酒駕者是勞工階層,有人喝酒成性,喝酒成為生活一部分,一犯再犯,不少人在工作場所喝酒,返家途中被查獲。

※ 相關報導:

* 酒駕不認錯 竹縣校長黃坤政停職移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983632.shtml

新竹縣湖口長安國小校長黃坤政日前涉酒駕被查獲,今天上午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停職並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目前黃只能領半薪,不能申請退休。



◆ 酒駕執法強制抽血 脫法違憲

【林裕順】2013-06-24 中國時報

近日,警察取締酒駕時或有駕駛規避酒測,政府部門快速決策並且修訂「取締酒駕拒測標準作業程序」。亦即,規定要求警察對於拒絕酒測者先行「開單罰款」,另有判斷不能安全駕駛「依法逮捕」,若仍拒測,「僅需」檢察官許可送醫抽血「強制採樣」。

但是,對照歷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論理,本項規定與憲法「正當程序」多所扞格,難謂「標準作業」程序。同時,民主國家法律執行應該「與民同在」,本項規範卻要基層員警「為難人民」,難謂合法、合情的「作業程序」。蓋前項新修「作業程序」,規範目的應非提高舉發案件,而是如何降低拒測人數。

亦即,對照檢警搜索、扣押、監聽等等強制處分,為符合國際潮流、普世價值,大法官於釋字六三一號解釋政策宣示: 「原則上應由客觀、獨立行使職權之法官行使,若使職司犯罪偵查之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同時負責聲請與核發難謂為合理、正當之程序規範」。

然而,警察路檢盤查取締酒駕,若行抽血、驗尿等等強制採樣「侵入身體」,相對犯罪偵查蒐證保全搜索、扣押等等限制隱私「侵入住宅」,對於民眾權利、人身健康限制「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本項新頒「作業程序」規定要求檢警聯手「擅自專斷」抽血採樣,枉費大法官貫徹憲法保障人權苦心意旨,逾越強制處分應該「法官保留」之正當程序。

另有關臨檢盤查、路檢酒測等等警察勤務,大法官釋字五三五號解釋明確要求:「人民之有犯罪嫌疑而須以搜索為蒐集犯罪證據之手段者,依法尚須經該管法院審核為原則,其僅屬維持公共秩序、防止危害發生為目的之臨檢,立法者當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任意實施之本意」

換言之,類如取締酒駕乃是警察與人民「不期而遇」、「因緣邂逅」,並非出於犯罪偵查追緝人犯「敵我對立」、「黑白分明」。故警察取締酒駕應先「好言勸說」、「半推半就」要求配合調查,並在雙方交手互動、周旋攻防過程,依據專業知識、經驗判斷有無不能安全駕駛的「客觀情況」,或者遇有惡言相向、蠻橫動手之「具體事實」,方得以該當公共危險罪或妨害公務罪之「現行犯」逮捕。

政府新訂「取締酒駕拒測標準作業程序」,強調檢警聯手威權逼迫「強制抽血」,但「蠻力抗衡」、「脫法違憲」徒讓警察執法站在人民「對面」,惡化警民關係並誤用人民支持取締酒駕的善意。因此,如同前述大法官保障人權苦口婆心,警察實施路檢酒測不僅不能恣意判斷,並應輔以專業經驗「以柔克剛」、「以理服人」,方能保障大多數良善民眾的路權使用。

(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刑事系教授)

※ 相關報導:

* 台東酒駕釀死案 關鍵影像消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983803.shtml

林務局台東成功站主任王專吉酒駕造成兩兄妹死亡案,警車行車記錄器關鍵影像消失。警方澄清不是人為刪除,將深入調查。....吳旺洲表示,他向台東縣警察局副局長陳清新提出質疑時,陳清新回答有可能是人為疏失、機械故障,甚至可能是「靈異事件」,讓他無法接受。

* 腳麻煞不了車 老翁連撞保時捷等5車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984101.shtml

台中市77歲林姓男子今天上午11時51分,駕駛福斯轎車在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台中商旅前,連續撞上前方5輛因塞車停止不動的車子,包括2輛賓士、1輛BMW、1輛保時捷新車等。林姓男子說,他因為右腳酸麻,無法踩煞車,先撞上黑色賓士後,被彈開的安全氣囊撞傷胸部,才會連環撞,林姓男子在警訊後,由家人陪同就醫。警方粗估,包括全新保時捷等車修車費逾300萬元。



◆ 直言集/朝野惡鬥 立院成台灣前進絆腳石

【聯合報╱本報記者羅暐智】2013.06.24

立法院第三會期第一次臨時會即將進入尾聲,但一周過去了,只通過三項法案,證所稅案、十二年國教與核四公投案、公債法、組織改造法等仍在待審中,上周因兩岸簽訂服務貿易協議而協商受阻,若因朝野對立而一事無成,朝野必須承受所有罵名,但最大的受害者的還是全民。

馬政府去年不顧反對意見,在臨時會強行通過證所稅案,結果上路不到半年,就決定要拿掉八千五百點的天險,原本有機會在休會前闖關,沒想到因IPO是否課稅爭執不下而功虧一簣。

這次證所稅案在臨時會再度闖關,被藍營列為三大優先議案之一,最近股市大盤下跌,證所稅案被視為可替股市帶來動能的天使法案,朝野應盡快讓證所稅案完成三讀,避免因為不確定因素繼續凌遲股市。

十二年國教則是已討論兩、三年,雖然最近政策大轉彎,從免學費到設有補助門檻,引發國民黨內部不滿,持平而論,十二年國教的關鍵並非在學費,民進黨也同意應如期實施,也應該在這次臨時會完成三讀。

至於爭議性最高的核四公投案,藍營希望年底前完成公投,避免拖到明年影響選舉,但核四安全評估報告尚未出爐,藍營也規畫二次臨時會甚至三次臨時會,並非最急迫的議案,或許可留待二次臨時會再處理。

依照憲法設計,臨時會是處理特定事項,把常會該處理的議案流到臨時會再處理已有爭議,若再因朝野惡鬥、議事效率低落讓重大議案卡關,立法院真成了只領錢不辦事、阻礙台灣前進的最大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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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舉…金門鄉親旅居新北 可視訊辦身分證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陳向鑫/連線報導】2013.06.25

八月起,旅居新北市的金門鄉親可以靠「視訊」驗明正身,就近在新北辦理身分證,不必大費周章搭機返回金門辦證。這項便民創舉,內政部曾表達「不宜」,但新北市府認為新作法並未違反戶籍法,昨天通知金門縣府決意推動。

新北市府、金門縣府八月起將首開全國先例,實施七項戶政業務跨縣市申辦,三萬多名旅居新北的金門縣民不必再搭機飛回金門申辦,可為金門鄉親節省三千元機票費、至少一天往返時間。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昨晚表示,是否能跨區辦理身分證,目前是卡在戶籍法,已請法務部解釋,看能否擴大解釋視訊辦理為「行政協助」,否則就得盡速修法。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身分證補發或跨縣市辦理身分證各項業務,屬於「事實認定」,只要內政部擬定如何認定人民遷徙或遺失身分證的標準作業程序即可,不需要透過法務部解釋。

新北市民政局長江俊霆說,戶籍法規定初領、補領身分證必須「本人親自為之」、「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新北採視訊連線,金門縣民只要到新北廿九個戶所,透過視訊由金門縣戶所確認人貌無誤後製證,再寄回新北戶所後前往領證,「完全符合兩項要件」。

金門縣長李沃士去年六月拜會朱立倫,請市府協助旅居新北的縣民不必特地回金門,可就近在新北申辦「補發身分證」及「印鑑初辦、變更」等三項業務。

市府研議近一年,認為印鑑業務涉及財產,不易突破;但身分證業務可透過視訊解決「辨識人貌」的難題,決定同意跨縣市補證業務,擴及初領及辦理出生、死亡、結婚、離婚、改名等登記事項,合計七項戶政業務。

上月內政部仍以身分證恐遭冒辦、都會區戶所負荷恐增加、寄證過程易遺失等理由認為「不宜」。

市府也將洽談相關離島縣府,把七項業擴及馬祖、澎湖、綠島及蘭嶼等。

※ 相關報導:

* 異地辦身分證 「是好事 應全國統一」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985281.shtml

新北市為離島居民開先例,補辦身分證,不用回鄉,可異地受理。高雄市七月一日起試辦市民異地領件;屏東縣在兩年前開放縣民異地補辦,離島琉球鄉民早受惠。

* 7月1日起 濫用救護車要收1700元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6/7985143.shtml

高雄市從7月1日起實施「不當使用救護車」,收取費用1700元,基層消防人員從今年4月宣導以來,通報救護案件明顯下降,但也曾碰到「被救者」不滿,斥責「不便民」。警消強調,只要是正當申報協助,不但不會拒絕,而且是秉持熱忱樂於服務。



◆ 近百標案淪陷 離島造林弊案彈劾6官員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2013.06.25

監察院昨天通過彈劾農委會前主秘田志城、賴聰明,屏東林管處技正董章治等六名與離島造林業務有關官員。監委調查發現,田等人或收賄、或要求業者招待喝花酒,底價「淪陷」的標案達近百。

本案是由監委黃武次、吳豐山提案調查。調查指出,田志城、賴聰明、董章治,以及造林生產組前組長徐政競、屏東林管處前處長簡益章、秘書李幸春等六人,分別收受造林業者賄賂,以及洩漏標案底價。

吳豐山說:「少數心術不正官員,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本案是靠林吃林,非彈劾不足以整飭官箴。」

其中又以董章治涉案情況最重。調查發現,主辦離島造林業務的董章治,因知悉招標公告不包括據以計算價格的數量等關鍵項目,致廠商難以估算投標金額,竟藉由洩漏造林推行小組查定底價給林姓廠商,以換取個人私利。黃武次說,董章治前後收受的賄款達七百五十萬元。

調查也發現,董章治曾三度要求造林業者,招待他至有女陪侍的酒店飲酒作樂,花費十五萬元。

至於曾擔任主秘的田志城、賴聰明,因有採購金額一千五至兩千萬元標案的核定權限,林姓業者因而各行賄數十萬元,以使得兩人核定底價時僅「酌減」,進而牟取利益。



◆ 大陸驚見百元假鈔 C1F9開頭

【記者徐尚禮/綜合報導】2013-06-25 旺報

近日山東、北京及雲南陸續發生人民幣假鈔案,受害民眾不是拿到相同編號一百元(人民幣,下同)假鈔,就是拿到肉眼及驗鈔機都難以分辨的高仿真百元假鈔。大陸警方呼籲民眾要多加留意,特別是C1F9開頭的人民幣百元鈔票。

大陸在2008年底到2009年初發生全國性百元假鈔風波,一批HD90、HB90等字頭的百元人民幣假鈔蔓延湖南、湖北、廣東、廣西、浙江、四川、福建、河南等十五個省市。當時有大陸媒體宣稱假鈔來自台灣,但遭到台灣警政署否認;24日新華網發布山東驚現「C1F9開頭」百元假鈔,大陸各大新聞網站紛紛轉發。

新華網說,近日,山東省沂南縣出現假鈔號碼為C1F9605156的百元假鈔。不法分子使用假鈔對偏遠農村店鋪進行真鈔調包假鈔詐騙貨物犯罪行為。據銀行工作人員稱,此次以C1F9開頭的百元面額假鈔在當地尚屬首次發現,假鈔仿真程度極高,一般肉眼難以辨別。警方提醒消費者當遇到這種編碼為C1F9開頭的百元鈔票時應多加留意,謹防上當受騙,如發現使用假鈔者請及時通知當地警方。

到農村店鋪換鈔詐騙

針對山東發現假鈔,大陸評論人士說,就在老百姓為防不勝防的假鈔而倍感焦慮時,百元假鈔居然又出現新的變種,隨著編碼為C1F9開頭的百元鈔票迅速在民間流通,公眾的恐慌與擔心可想而知。

評論說,大陸當局對人民幣的防偽工作非常重視,一直致力於防偽技術的研究,但防偽技術升級了,假鈔集團也跟著換代,可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此,類似這種編碼的假鈔層出不窮,老百姓哪裡還記得住這麼多,只能憑肉眼與手感辨別真偽,何況某些仿真度極高的假鈔甚至能騙過驗鈔機。

提款機鈔票也有假的

日前,雲南還破破獲一起販運假鈔案繳獲假人民幣逾40萬元,4名嫌犯是在湖南以8元購買假鈔100元的價格購買了40多萬元假人民幣,準備運至邊境地區銷售。

其實,假鈔也不是只在農村流通,據中國經濟網5月底報導,北京一民眾在北京銀行的提款機提取5張百元鈔,當時沒細看直接放口袋,第二天搭計程車,付錢時司機認為錢太新拒收,他拿出剩下的4張仔細看,才發現全部是同號的假鈔。這位民眾自嘲「我運氣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