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2010.05.10
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台北市交通大隊自上月起在市區廿五處路口嚴格執行攔停取締,平均每天告發約五十件,是以往的四到五倍。
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說,除了加強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行人違規闖紅燈也將列入取締。禮讓行人是今年加強宣導項目,監理處建議交通部,將禮讓行人的行車基本禮貌與道德納入汽車考照題庫。
由於禮讓行人概念籠統,北市交大已訂出明確的取締標準。交大大隊長方仰寧表示,路口無人指揮時,車輛在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上距離行人至少應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汽、機車必須禮讓行人完全通過路口,不得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使行人分散成兩段;或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造成行人驚嚇、後退或停頓等。上述三種情況均會告發。
方仰寧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可處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員警執法同時錄影存證。
羅孝賢說,現階段執法是從寬認定,比起歐美、日本等國家,台灣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台灣長期以來都是人讓車而非車讓人,政府有必要把「禮讓行人」當成一種運動。
他表示,執法的重點不在於距離三公尺或二點九公尺的爭議,而是習慣的養成,員警不能隨時隨地攔檢告發。其實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行人」,應該多發揮同理心落實禮讓行人。
另外,市府正研議將公車司機未禮讓行人列入評鑑考核,若是在斑馬線上撞傷或撞死行人,扣分要加大比重,也會安排受訓課程,讓公車司機或計程車運將來加強觀念。相對地,駕駛人常抱怨苦等行人通過行穿線造成困擾,路口的號誌秒差也會調整。
目前北市嚴格取締未禮讓行人廿五個路口,主要是行人穿越與行車轉向交織較為頻繁的路口(如機關、學校、市場、百貨或醫院周邊)。
◆ 欠稅大赦 爭取延後五年生效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楊毅/台北報導】2010.05.10
全國1,558個鉅額欠稅大戶,總計欠稅1,308億元,若來不及在二年內追回,將全數化為烏有。財政部與法務部已取得共識,將提出修法案,延長欠稅大赦條款追稅期至106年,讓大赦條款延後五年生效。
財政部也將與法務部分別籌組追稅專案小組,分頭挑選欠稅大戶做為重點追稅對象,比照「孫道存模式」,對欠稅人採取緊迫盯人的追稅行動。官員強調,「這些欠稅都不好追,追稅時間長短當然是關鍵」。
民國96年3月5日稅捐稽法修正後,在修法前已經展開追討的欠稅,給予再追五年的有限追稅時限,在101年3月4日前未追回稅款,政府即要無條件放手,不得再向欠稅人追稅,這項條文被稱之為對欠稅人的「大赦條款」。
財政部指出,過去追討欠稅並沒有期限限制,欠稅人可能一輩子都要面對政府追稅的壓力,但96年稅捐稽徵法修正後,修法後(96年3月5日)的欠稅案,最長只能追稅15年;修法前的欠稅案則只准再追五年,至101年3月4日截止。
以全國3,138億元總件稅額為例,其中約有1,835億元只剩二年不到的有效追稅期,占全國總欠稅款比例約五成八。1,835億元中,五區國稅局5月1 日分別公布轄區內欠稅大戶名單,個人欠稅超過1,000萬元共有900件、欠稅金額453億元;企業欠稅超過5,000萬元者則有658件、欠稅金額 854億元,合計欠稅逾千萬的大戶全國共有1,558件,總欠稅額1,308.62億元,幾乎超過99%的欠稅大戶都有機會在二年後解套。
財政部擔心以現有的追稅人力,政府根本不可能在未來二年內完追回1,835億元欠稅,法務部也持相同看法。
據指出,財政部與法務部已取得默契,將在年底前重提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延長「欠稅大赦條款」的追稅年限,至少五年。
根據統計,全國五區國稅局公告的欠稅大戶中,欠稅最多的個人與企業,平均每件欠稅超過10億元,稅捐機關至今歷經的追稅期,最短只有四年、最長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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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方:歐巴馬的頭痛才開始
【聯合報╱王正方】2010.05.11
正值美國熱烈討論全民健保案時,中西部某小鎮,一位不良於行的殘疾人,坐在馬路邊高舉牌子,寫著:「我贊成全民健保!」頃刻被一群壯漢,團團圍住,惡聲咒罵他膽敢支持全民健保,朝他用力丟零錢,說:「你不是需要錢嗎?拿去!」電視台及時趕到,現場轉播。
眾議院進行全民健保案辯論,極端保守的茶黨(Tea Party)在國會門口聚眾示威。議員們走出會場,茶黨成員衝著兩位非裔議員瘋狂叫囂,罵最醜陋、帶有種族歧視的髒話。年長的非裔議員感嘆:「在公開場合聽到這類罵街,是上個世紀五十年代的事了!」
全民健保 挑起種族仇恨?
眾議院以二一九票對二一二票通過全民健保案,歐巴馬不數日就簽字成為法令。有人稱這個法案是美國一百一十七年來的盛舉,歐總統將名垂青史。七票的差距象徵著美國人在健保議題上,分裂成兩個壁壘分明、勢均力敵的陣營。二○一○年的期中選舉,就能見到這個法案產生的後續效應。
頭痛才剛開始,全民健保如何落實,經費並無著落,加稅必定觸怒選民,跳票更不堪設想。法案已挑起陳年種族仇恨?數十年的民權運動歸零了?
全民健保法案為每個美國人爭取生病能得到治療的基本人權,不然的話還配稱第一強國?要求美國中產階級掏腰包替窮人支付醫藥費!那是抵死不從,礙難從命。
美國稅收制度不公平。富人逃稅、漏稅的門道很多,中產階級老實繳納,是總稅收的主體。低收入戶人數多,納稅的比例低,或不繳稅,他們使用了大部分政府社會福利預算。美國稅收分配長久嚴重失衡,中產階級,特別是教育程度不高的勞動者,對此最是憤恨不平。不少中產階級,將全民健保法案簡化為:「不付稅的人生病,卻由我買單。」
於是有那群紅脖子(Red necks幹粗活的)侮辱殘疾人,茶黨人用N字頭字眼咒罵非裔議員,認為非裔族群窮,憑什麼花他們的血汗錢。愛人如己的基督精神,在此不適用。
醫院、醫師、藥廠、保險公司互相拉抬,將美國的醫療費用抬到天價,大小費用滴水不漏。一針特效藥,收費一萬一千美元,租用小診斷室半小時,二一○美元,一張沾有酒精的紗布,三元一角。重大手術、住院等,價格更是高到離譜。買了足夠的保險,絕大部分開銷由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很可觀,四口之家,平均每月至少在一千美元以上,得到的醫療照顧,遠不如台灣健保的醫療待遇。家中有長期病號,保險費倍增至每月兩三千美元,很多家庭付不起。美國有數千萬人完全沒有醫療保險,生病就硬撐,欠了醫藥費一輩子還不完。
四年轟轟烈烈 勝八年窩囊
歐巴馬完成了全民健保的第一步,以後更是荊棘重重,寸步難行。除此之外他還堅持金融改革,限制大銀行、金融機構不可為所欲為。都不是討好民眾,贏得選票的行為。
改革要付代價,對政客而言,最沉重的代價是不能連任。歐巴馬說過,改革優先,若因此而敗選,在所不惜。果真如此,不論歐巴馬的改革是否成功,證明他不是政客,歷史會給他合理的評價。四年轟轟烈烈,遠勝於八年窩窩囊囊。(作者為電影導演)
◆ 巴紐案金紀玖A錢 我從星國討回9億
【聯合報╱華盛頓特派員張宗智、國際中心/綜合報導】2010.05.11
新加坡高等法院宣判,中華民國政府贏得巴紐案訴訟,外交掮客金紀玖須無條件返還侵吞台灣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台幣九億三千九百廿一萬)建交款,我方並可申請扣押金紀玖在新加坡的財產。
根據星國法律,金紀玖可再上訴一次。審訊期間金紀玖以身體健康理由獲准在美國洛杉磯透過視訊出庭,目前尚無法得知他是否會上訴。
我國政府委任的律師謝坤耀十日收到判決書。法官陳利明在判決書中說,台灣政府應取得金紀玖和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戶頭內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以及從存入到判決日的孳息。
判決書說,金紀玖坦承這筆款項僅能用於台灣與巴紐建交。但金無法證明把這筆錢用在與巴紐建交計畫上,而且他曾承諾擔任不收取費用的中間人。因此,台灣終止與巴紐建交計畫後,金紀玖等人應把錢歸還。
至於金紀玖宣稱,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中的一千萬美元,是前總統陳水扁委託他於二○○○年至二○○六年改善台海兩岸關係的經費,這項任務是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和國防部前副部長柯承亨代為交付;但判決書說,金紀玖也無法提出證明。
出庭作證的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表示,他從未聽過這筆錢還要用來改善與中國的關係。黃志芳強調,從頭到尾明白向金、吳二人表達,這筆錢是要作為與巴紐建立外交關係的款項,如果無法達成,金和吳都同意歸還。
判決採信了包括黃志芳等台灣政府的證詞。黃志芳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非常欣慰,指這件官司的重要意義,不只是政府贏了道理和事實,也可追回金紀玖在新加坡被凍結的一筆鉅款。
去年我國政府贏了巴紐案另一位外交掮客吳思材的官司,追回吳存在新加坡銀行近五千萬台幣。
新加坡在今年二月一日正式開庭審理此案,黃志芳等三名證人出庭作證。
◆ 監委報告「竹竿插女童案 檢警重大違失」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0.05.11
監委高鳳仙調查「竹竿性侵女童案」報告出爐,調查報告指檢警均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指出,當時承辦此案的台中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劉家芳坦承,辦案時從未到過現場勘驗,理由是「天氣冷且刑警表示已扣案」。
監委認為,檢察官明知鑑定結果有利被告而不採認,且未等鑑定結果即草率起訴,確有違失可議,監察院本周三將對法務部及內政部提出糾正。
發生在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廿九日的竹竿性侵女童案,震驚全國。歷經十三年,最高法院七度發回更審;今年元月底,法院判主嫌謝振茂無罪確定,被害人林姓女童,已在去年三月過世。
但此案至今仍餘波不斷,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當年查案的違失警察張瑞志、陳國義、姜利旺均已記功升遷,劉家芳也已升任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本案因為已經過了公懲法規定的十年追溯期,監察院無法彈劾,只能對兩機關提出糾正案。
根據監察院調查,案發時台中市林姓女童被發現在住家附近的旱溪五街空地,下體嚴重受創,大量出血,體內腸子斷落於體外,屬重大刑案。
獲報的台中市警局卻錯失先機,到第一現場的張瑞志,抵現場後不僅未封鎖現場,還返回警局拿塑膠帶、相機等,致案發後現場至少有三小時「空窗」,辦案程序有嚴重疏失。
此案發生後第三天,彭姓女童被嫌犯謝振茂追逐,追至旱溪三街,遭民眾圍捕至派出所,全案才有個起頭。
監委調查指出,檢警急於破案,才讓此案一開始就偏離查案方向,有利謝振茂的證據檢警多不採納,謝振茂稱,是被刑求後才承認犯行,劉家芳不僅未查明,還在起訴書載明謝嫌在警訊中對犯案已供承不諱。
監察院調查結果,對劉家芳極為不利,對於現場的兒童畫冊,劉家芳沒有查證何處搜來,也未看過扣案的竹竿,明知有證物送刑事鑑定,鑑定結果可能有利於被告,卻未等結果即起訴;種種偵辦作為,確有違失可議。
根據監院報告,監委約詢劉家芳時質問他為何不去現場,也沒看過扣案的證物?劉表示因為「天氣冷且刑警表示已扣案」。
劉家芳答覆監委說,他是被告到案後才接手偵辦,案發時他並未立即接手。
北市斑馬線 忠孝東路最危險
【聯合晚報╱記者陶煥昌/台北報導】2010.05.13
台北市議員洪健益今天公布,北市自民國95年迄今,行人與腳踏車在行人穿越道發生4387件事故,造成48人死亡、4234 人受傷,斑馬線成了秒殺奪命的「死亡線」。
他同時公布包括前駐南非大使陸以正被撞傷的忠孝東路在內,北市有8大死亡斑馬線路段。台北市交通大隊長方仰寧表示,有些道路路段長、車流量大,人車交會點多,交通死傷案件數確實較多,將加強執法。
洪健益說,北市長期長期忽視倡導車輛禮讓行人,直到上月陸大使在忠孝東路被撞傷,才大舉開罰。交通大隊證實,4 月12日起加強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迄今已開罰1295件。
8大危險斑馬線路段分別是忠孝東路、民權東路、中山北路、仁愛路、中華路、承德路、南京東路與信義路;其中,忠孝東路共造成142人受傷,洪健益稱是「危險第一」,仁愛路有4人死亡,「死亡第一」。
◆ 公車小黃不讓行人 扣點列評鑑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2010.05.13
汽機車不禮讓行人,讓台北市馬路禮讓行人一直不及格。台北市交通局為了改變汽機車駕禮讓觀念,即日起推出「大家多禮讓,城市多友善」運動,除了交通大隊強力取締違規者,包括將計程車、公車等駕駛不禮讓行人行為,也納入扣點、評鑑。
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表示,行人在道路上是最弱勢的,其通行安全應予保障與維護,在法規已有明訂。為維護行人於行人穿越道之優先通行權,台北市去年配合關懷弱勢年及聽障奧運會,推動「汽機車禮讓行人」運動,成效良好,且獲92%民眾認同及支持,更將今年定為禮讓行人年。
為了推廣「大家多禮讓,城市多友善」活動,北市府整合13 個局處就執法、教育、宣導及工程等層面推動禮讓行人工作,重點包括將計程車、公車等駕駛不禮讓行人行為,納入扣點、評鑑並訂定獎懲制度,協助禮讓行人並改善及強化相關交通設施,加強推動禮讓行人運動,落實車輛必須禮讓行人的駕駛觀念與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少部分年輕學子常於路口嘻鬧造成駕駛人等待時間過長一事,教育局已要求各級學校加強宣導學生於行人綠燈時快步通過路口,維護自身安全及兼顧其他用路人。另為提醒駕駛人仍應禮讓行人,交通局以「行人優先放心上」及「秒數不足時,請勿強行通過」等口號,提醒行人衡量通過路口的能力。
為了澈底改善交通,羅孝賢說,交通相關工程單位也在交通號誌行人穿越秒數,除了考量路幅寬度、行人行走速率及人車需求等因素,作為檢核各向綠燈時比之最小綠燈限制條件外,為提醒行人快速通過路口並適度分離人車,已於主要幹道辦理行人綠燈縮短措施,落實行人快速通過路口及提升轉彎車流紓解效率,後續亦將持續檢討各路口人車狀況,彈性調整時制設定,提升人車安全及效率。
◆ 文湖線10項缺失 北市府遭糾正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錢震宇/台北報導】2010.05.13
監察院調查台北捷運文湖線案,昨天確認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決策責任沒問題」;但認為台北市政府有十多項缺失,特別是發包策略「土建綁機電」最有爭議,且測試時間不足、預算一再追加,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並要求議處失職人員。
北市府發言人趙心屏回應,尊重監院糾正,市府會釐清相關責任,一旦查有實據,「無論是政務官、事務官,現任、前任還是退休的,一定依法進行議處」。至於議處層級是否會到馬前市長,她說,哪位市長要負責,從決策的時間點看就很清楚,但據了解,監院已排除馬前市長責任,所以應該很清楚了。
監委自去年七月間調查文湖線,約詢過台北市長郝龍斌及馬市府時期的相關官員常岐德等,並曾創下憲政首例,進入總統府與馬總統茶敘談。主查監委葛永光表示,此案涉及現任總統在先前公職任內決策,監委能不能約詢總統,以及如果總統有疏失能不能彈劾等憲政爭議,監院已打算聲請釋憲。
監委陳永祥表示,文湖線從規劃到完工歷時20餘年,預算也從78年的247億元追加到637億元,機電工程隨物價調整部分還沒納入,未來「只會更多不會更少」。他說,此案已通車營運這麼久,最大的土建標及機電設備,至今尚未驗收。
陳永祥表示,捷運局將文湖線機電系統列為分包,決標前既不審查廠商資格,也沒有要求提送技術服務建議書,導致完全無法選擇機電系統廠商,並造成通車營運後事故頻傳。
監委趙榮耀補充說,捷運局未妥為審查文湖線招標廠商的資格,「削足適履」給當時名不經傳的龐巴迪公司,未能審查其能力,致通訊系統發生問題,後來還三度修改,都是可議之處。
◆ 北市道路名不連貫 外地人霧煞煞
中廣 2010/05/12
台北市許多道路編排,常讓外地人摸不著頭緒,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新生南路往北接松江路,新生北路接金山南路,新生南北路不在一條道路上,還有內湖「環山路」接的是「內湖路二段」,常讓人搞不清楚,所轄戶政事務所表示,之所以有這樣的狀況,是因為都市更新、區域開發時間不同,許多道路名早已訂定,導致部分道路有不連貫的狀況,不過向周邊民眾訪查,極大比例民眾都傾向不要改道路名。(林麗玉報導)
許多外地人到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北路一帶洽公,常會發生一個疑問,就是為什麼新生南路接的是松江路,新生北路接的是金山南路,如果走新生北要找新生南路,不在直直的一條道路上,常常找路要找好久,台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主任艾蕾說,戶所早就發現這樣的狀況,之所以有這樣的狀況,是因為30年來,各區域陸續都更,都市景觀變更,導致路名不連貫,兩年前也有外地人反映,要不要改路名,不過訪查大安區周邊居民,大家改路名的意願不高,一帶路名要改,包括門牌、居民戶籍、地籍都要改,是相當大的一個工程,針對這個區域,為了避免民眾困擾,已經要求交通局,加強各路口交通標誌。另外內湖區許多道路也都有類似的狀況,例如環山路往東持續往前走,走著走著環山路就不見了,變成內湖路二段179巷,內湖區戶政事務所表示,戶所有觀察到這樣的問題,詢問周邊居民,居民都反映不要改。而之所以有這樣的狀況,也是因為都更、區域開發的時間不同,如果大多數居民、民意共識要改,戶所也會尊重。
◆ 快速通關 桃園機場付錢就行
許俊偉、高興宇/綜合報導 2010-05-13 中國時報
為洗刷桃園機場國際排名落後惡名,交通部民航局積極改建航廈,設置商務旅客服務中心,只要付費,旅客可一次完成報到、出入境和檢疫等程序,至少可省時廿分鐘;全程有專人陪同,還有休息包廂。但也惹來是否專為有錢人打造的爭議。
設商務中心 收費約五千到一萬元
民航局正研擬《商務旅客服務中心作業辦法》,計畫在D1管制區內設置一百坪大的商務中心,草案六月前完成,希望年底開始外包經營,初步估計收費可能在五千到一萬元之間。因只要有錢就可變相禮遇通關,遭批「富人條款」;但也有人叫好,認為這是使用者付費,且可替國庫增加收入。
民航局官員強調,亞洲鄰近國家包括新加坡、香港和中國北京、上海機場都有這類服務,主要提供對時間敏感的商務客使用,並非「富人條款」。此舉主旨在加強國門軟體服務和整體形象,提升國際競爭力。
類似貴賓室 一次完成出入境手續
桃園航空站主任蕭登科說,商務中心內部設施類似航空公司現行貴賓室,不同的是,旅客在此可一次完成CIQS(海關、移民署、檢疫、安全)等所有出入境手續,但該走的程序都要走,「一個步驟也沒少」,這是「快速通關而非禮遇」。
現行一般旅客出國,必須先到航空公司報到櫃台劃位、掛行李,再走進管制區進行相關出入境身分查核和隨身行李檢查,最後走到候機室準備登機。
桃園航空站業務組補充,目前正參考各國國際機場作法研擬草案,初步規畫約百坪空間委外經營。粗估商務中心可同時服務至少廿位付費旅客,目前付費標準還未定案。航空業者坦言,商務中心為金字塔頂端客戶量身打造,「絕對有市場」。
遭批富人條款 官員:申請才能用
航空站官員強調,未來商務中心並非有錢就可使用,將採事先申請制,必須經移民署等查核相關資料和身分才能使用。
最近大陸人士來台旅遊激增,加上國人出國增加,上午尖峰時刻桃園國際機場常大排長龍,旅客花時間等待驗證通關,早有許多雜音。多數認為機場應增加閘口,加快出境安檢查驗速度,相信更受民眾支持。
彈藥失竊逮錯人 江國慶案刑求翻版
【張企群/台北報導】2010-05-14 中國時報
軍方人員透露,當年偵辦謝童案的空軍反情報隊,三年後再偵辦空軍桃園基地指揮部彈藥失竊案,以刑求逼供方式錯逮五人,還自編自導案情入人於罪。所幸數月後,真凶又行搶該基地的哨兵配槍,露餡被逮,遭錯逮的五人才免於與江國慶同樣的下場。
八十八年十月三日,空軍桃園基地指揮部B彈藥庫,遭破壞竊走八箱六五式步槍子彈和超強穿透力鋼芯彈,共八千九百六十餘發,引起社會譁然。國防部立即指示三年前「偵破」謝姓女童案的反情報隊查辦。
黑箱辦案 反情報隊囂張
參與該案偵辦的軍官透露,本應負責情報蒐集的空軍反情報隊,並不具有軍事警察權,卻被空軍總部當作查辦內部重大案件的主力,還指派他們赴調查局接受測謊訓練。由於他們一出馬,幾乎是無案不破,因此被空總視為一支「破案部隊」,當時的上校隊長柯仲慶,還因此博得名偵探「柯南」的封號。
彈藥失竊案發後,空軍情報隊將憲兵調查處拒於門外,關起門自己調查。短短三天,就查出是該基地一名看守水塔羅姓士兵,故意關掉水塔上照向彈藥庫的照明燈,掩護同單位蘇姓和王姓兩名彈藥巡查士兵摸黑犯案,且幕後主腦是該基地退役的一名士官長。
這名軍官說,十月六日,情報隊迫於自身無權聲請搜索下,才讓憲兵205調查處介入。當三名涉案士兵被押出時,拖著手銬腳鐐,眼睛也被矇住,身上盡是遭受刑求的慘狀,令憲調處人員看了傻眼。三名士兵多日未眠神情恍惚,面對調查人員只能喃喃點頭稱是,讓憲調處人員對案情的真實性起了疑心。一查之下,果然發現三名涉案士兵的說詞,根本與情報隊查出的案情兜不攏。
自編自導 羅織五人入罪
憲調處人員發現,蘇姓和王姓兩名彈藥巡查士兵,平日相處不睦,聯手犯案的可能性不高;羅姓水塔士兵則直說被刑求恐嚇並誘導「咬死」另兩人,而三名士兵連「幕後主腦」的退役士官長都不認識,彼此也無電話通聯紀錄。更離譜的是,竊案發生的前後數天,這名退役士官長人在監獄接受為期兩周的吸毒勒戒,根本不可能參與作案。
沒想到,空軍情報隊自編自導的案情被戳破後,竟又繼續拗出另一種版本,指稱蘇姓士兵的練姓親友和華姓少年開車前來基地接應載走八箱子彈,害得練、華兩人在北縣三芝家中莫名被逮,五名無辜者無端被羈押四個月。羈押期間,十月十一日該基地L彈藥庫一批練習用手榴彈、煙幕彈又遭竊。
真凶露餡 七隊員遭糾正
八十九年二月二日農曆春節前三天,四歹徒開車埋伏在該基地附近產業道路,趁哨兵騎腳踏車要到崗哨接班途中,開車由後衝撞兩名哨兵。四名歹徒下車分頭行搶哨兵身上背的兩把步槍,其中一名哨兵的步槍被搶,另名哨兵死命護槍,並認出搶匪之一是該基地退伍的營長駕駛兵張泳濤,憲調處才鎖定對象。大年初二逮獲張嫌等四名涉案人,起獲被竊彈藥和步槍。
四嫌落網,說出前年十月兩起彈藥竊案都是他們所為,因準備聯手搶運鈔車卻有彈無槍,才又行搶哨兵步槍。空軍桃園基地指揮部四個多月發生的三起竊彈失槍案終於真相大白,也證明反情報隊先前是烏龍辦案,七名隊員不但吃上刑求官司,還遭監察院糾正。
◆ 離譜誤判不只軍法 司法也有問題
【楊舒媚/台北報導】2010-05-14 中國時報
監察院調查報告為江國慶案大翻案,已被槍決的江國慶可能冤死。九十三年帶著江國慶父親江支安到監察院喊冤的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豐正說,從監院糾正報告陳述的情節看,這個案子「有證據不鑑定,有人主動承認也不查」,顯然不只是「離譜的誤判」,根本是「羅織入罪」。對於此案突顯死刑誤判的可能,林豐正說,「如果被誤判的人是你,你要不要?」
林豐正表示,一定有人說,此案是軍法有問題,未必是司法出問題;但他指出,即便是美國,用DNA技術重新鑑定已經定讞的案子,都發現有一三九件案子是錯的,平均七個案件有一件冤案。林豐正說,「美國科學技術這麼進步都尚且如此,我們的數字一定更可怕!」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則表示,此案顯示台灣司法程序有許多不周延之處,因此「以死刑將人的生命權讓渡給國家是有問題的,」她說,「真是不懂,台灣司法有這麼多問題,為什麼人民會覺得死刑沒問題?」
蔡季勳進而指出,此案是個案,但司法出問題應被通盤考量,包括司法院的整體表現、《法官法》的設計等。林豐正表示,江國慶案相當特殊,因媒體對於已經被槍決的案例通常不易關心,最近因死刑存廢問題讓此案受注意,林豐正指,人權團體將藉此,再全力訴求另一個可能的誤判──盧正案。
盧正因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發生的台南詹春子擄人撕票案被處死刑,八十九年九月七日遭槍決,監察院二○○七年糾正案曾對警政署、台南市警局及其所屬第五分局提出總計多達十一項違失。司改會與台權會等人權團體近日商討,進一步為盧正案找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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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正義不能便宜行事 - 社論 2010-05-14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2x112010051400136,00.html
有瑕疵的正義,實現不了真正的正義;打著正義的旗幟卻不自我要求,更是一種濫權。有人也許認為壞人的人權不值得保護,但這些程序之所以必須嚴謹,是因為它要確保任何人──包括有罪的、無辜的、甚至可能是你是我,在遭遇到司法問題時,基本權益可以得到保障。監獄裡少錯關一個人,就不會放另一個歹徒逍遙法外。這套機制,是為了保護社會整體,不是哪位個人。
◆ 咱的社會-終身監禁 誤判的保險機制
【梁文傑/北市(前民進黨政策會副執行長)】2010-05-14 中國時報
江國慶可能遭枉死一案又被監委要求國防部軍法處提起非常上訴,這給我們再次反思死刑存廢的機會。
反對死刑的根本理由,不是因為人道主義,也不是出於對死刑犯的同情,更不是過度重視犯人的人權。根本的理由是因為司法時常會誤判,而且誤判的機率比一般人想像高得很多。自一九六七年至二○○○年之間,美國共處決六四二名受刑人,同一時期卻有八十七人因為發現新證據而在行刑之前獲得平反,比例是七分之一。美國尚且如此,誰能保證台灣的誤判比例有多高?
廢死確實不是民意主流,但民眾也普遍認為司法有誤判的可能。根據中研院在○六年做的調查,贊成廢除死刑的只有二一%,但認為死刑犯有可能是誤判的也高達八八%。在這兩種矛盾的傾向之間,若詢問民眾是否可接受將死刑改為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以保留未來翻案的可能性時,則贊成的比例即升高到五三%。
如果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是一個可被多數人接受的方案,我們就應該修改刑法,在現有的死刑與無期徒刑之間,增加一個終身監禁刑。一旦如此,即使死刑仍然保留,死刑判決也會大幅減少而終將不再出現。把終身監禁當成是對司法誤判的保險機制,讓我們不致於犯下不可挽回的錯誤,也給被冤枉的人有一個在有生之年翻案的機會。
◆ 飯糰會收文?公文令人啼笑皆非
中央社 2010-05-14
1對在彰化市賣飯糰的老夫婦,由於未辦理營業登記,被國稅局開單告發,不過國稅局所發出公文受文者寫的竟然是「飯糰」,國稅局則解釋,公文只是請當事人到局來說明。
民主進步黨籍議員黃育寬今天在彰化縣議會質詢時指出,這1對在彰化市實踐路賣飯糰的老夫婦,平時在住家附近擺攤維生,1天賺不到新台幣 200元,不過日前接到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發出的公文,受文者寫的卻是「飯糰」,公文內容則說如果他們不辦理營業登記,將被罰3000元。
黃育寬表示,國稅局的稅務員未告知老夫婦違法的原因,前來了解時也是用偷偷拍照的方式,受文者不寫攤子名稱,反而寫「飯糰」,旁邊的攤子也收到公文,受文者有「紅茶」、「雞排」和「鹹酥雞」等。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第三課課長陳麗齡則說,他們在查稅實務上,如不知道受文者是誰,只能依現場情形稱呼,可能是因為稅務員出門清查時,沒有遇到攤販在營業,如果沒有店名,就只好寫「雞排」等名稱。
陳麗齡表示,這些公文只是請當事人到國稅局來說明,如果真的不辦理營業登記,才會依營業稅法開罰。
官版租屋契約 超商買得到
中央社 2010.05.14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今天表示,已協調內政部及超商,4大超商9220家門市明天起販售「政府版本之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方便民眾購買,確保權益。
邱惠美說,「政府版本之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內容包括「簽約注意事項」及「契約條文26條」,也列舉了民法及土地法有關租賃規定重要內容。
她說,官方版租屋契約重點有4,首先是規定應載明租賃標的、附屬設備及租賃期間。其次,應明定清楚租金、押金、管理費的負擔;若辦理公證,代辦費及公證費負擔,也要明定。
第三,出租人於房屋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使將房屋所有權讓與第三人,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但是未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
第四,當承租人遲付租金總額達 2個月租額,並經出租人相當期間催告,仍不支付時,出租人得終止租約;房屋損害,有修繕必要時,應由出租人負責修繕者,經承租人相當期間催告,仍未修繕完畢,承租人得終止租約。
消保會補充,4大超商包含7-ELEVEN統一超商約4700家、Family Mart全家便利商店約2450家、Hi-Life萊爾富超商約1240家,以及OK.MART來來超商約830家。
除新增4大超商販售官版租屋契約,也可至消保會網站WWW.CPC.GOV.TW的「行政指導-定型化契約範本」專區下載使用。
◆ 新版汽機車駕照試題 下周一起實施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2010.05.14
利用考古題考汽機車駕照的民眾要注意了。台北市監理處將從5月17日起使用新版汽機車駕照筆試題庫,監理處表示配合公路總局多國語言線上隨機模擬考系統建置完成,該處將從下週一起實施新版筆試題庫。
監理處說明,為了讓新移民也能拿到駕照,新版筆試題庫共有8種語文(中文、英文、日文、越南文、印尼文、泰國文、柬埔寨文、緬甸文),及10種語音(含閩南語、客家語),每題2.5分共40題 (是非、選擇各20題),考試時間為30分鐘。
監理處指出,民眾想要參加汽機車駕駛執照筆試考驗,參考題庫公告於該處網站 (www. mvo.taipei.gov.tw/業務項目/考照業務/多國語文筆試參考題項下,交通部公路總局汽機車駕照線上模擬考與題庫下載專區),民眾可自行上網參考、模擬練習或下載使用。
◆ 全球首套宣紙郵票 15日臨沂首發
中央社 2010.05.14
山東省郵政公司今天表示,全球首套宣紙郵票「中國古代書法行書」,將於15日在山東省臨沂市書法廣場舉行首發儀式。
中新社報導,「中國古代書法行書」郵票1套6枚,每枚面值1.2元。在設計形式上採用2種版式,版式1為每幅行書採用2枚連票印製;版式2為小全張,2套 12枚。
其中,版式2採用傳統手工宣紙印製,全球限量發行。內容選取天下3大行書,分別為東晉書法家王羲之的「蘭亭序」、唐顏真卿所書「祭侄稿」和宋蘇軾的「黃州寒食帖」。
據報導,這次發行的「中國古代書法行書」是繼「篆書」、「隸書」、「楷書」3套郵票後發行的又1套書法題材郵票,這套郵票為「國家名片」與「國寶宣紙」的完美結合,是中國、乃至世界郵票史上郵票印刷材質的重大突破。
爆胎事故多 國道取締淺胎紋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2010.05.15
交通部指出,因車輛爆胎在國道引起的重大交通事故,近年來逐年增加,造成死亡事故的件數,僅次於駕駛不當與酒駕,高公局除將專案宣導外,國道公路警察局將在六到八月,在各收費站及地磅,加強巡邏與取締淺胎紋等違規。
高公局統計,民國97年國道爆胎或車輪脫落共11件,去年減少為八件,各造成11人死亡;但今年一到三月就有三件,並造七人死亡、十人受傷。兩年多來累計共造成29死49傷,其中以小貨車及聯結車居多。
高公局指出,依「國道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且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1.6 公釐的情形;遊覽車及公路客運不得使用翻修輪胎,違反規定罰新台幣六百元到一千兩百元。
交通部也提醒用路人,在國道開車遇到爆胎時,應緊握方向盤、勿踩煞車、放鬆油門並減緩速度,保持車向正前方並滑行至路肩,啟亮危險警告燈,並在車輛後方 50至100公尺處樹立故障標誌,再利用高公局免付費電話0800-008456通報交控中心求援。
※ 相關報導:
* 飛撞燈桿 轎車立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15/today-so10.htm
彰化縣14日上午發生一起「車子爬上紅綠燈」的車禍事故,讓路過民眾全都看傻眼。
莫拉克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 下半年續辦
【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即時報導】2010.05.17
勞委會職訓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表示,去年適用莫拉克風災失業受災戶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計畫」,上半年已放寬設籍於台中縣、彰化縣及南投縣等災區縣市的失業民眾均可提出申請。
因應用人需求,下半年尚有名額供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失業民眾具有莫拉克風災「一定事實」,可以認定居住、工作或設籍於災區有工作能力與工作意願、且目前無工作者,均可申請每天工資800元,每月最多22天,工作期間六個月的臨時工作津貼。
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呼籲凡居住、設籍或工作於台中縣與彰化縣、南投縣莫拉克災區失業民眾,即日起向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0800-777888洽詢,或向所屬就業服務站、台登記,報名至5月25日截止。
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說明,中部地區並非僅有重災區南投才算災區,台中、彰化縣迄今仍有不少受災戶重建困難及迫切需要工作,對腹地遼闊的台中縣山區衝擊更大,農、林、漁、牧業損失嚴重,也被行政院莫拉克重建委員會列為災區。
【中央社/台中市17日電】
莫拉克颱風災區尚在重建,行政院勞委會決定下半年繼續提供中彰投災區失業者臨時工作,用半年期間協助重建家園,也暫解失業困境。
勞工委員會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主任黃孟儒今天接受記者訪問時說,莫拉克颱風不僅重創南部地區,中部地區也有不小的災情,受災地區正在進行重建,勞委會決定提供臨時工作津貼,僱用受災區當地失業民眾加入重建行列。
黃孟儒表示,設籍或居住在台中、彰化及南投等3縣,並持有受災證明的失業者,都能申請參加重建臨時工作,用人單位每天將發給新台幣800元津貼,工作期間最長6個月,但須在25日前報名。
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指出,中彰投災區失業者參加重建工作,不僅有助於重建工作推動,也能幫助失業民眾暫時改善經濟困境,對災區的重建也有助益。
※ 相關報導:
* 當鋪業法修法初審 最高年利卅趴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605975.shtml
◆ 公有靈骨塔 明年不封櫃
【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2010.05.17
台北市政府殯葬處日前決定北市公有靈骨塔明年起清明節及中元節「封櫃」,民眾無法再開櫃觸摸骨灰罐引發民怨,殯葬處問券調查更有過半民眾反對。台北市殯葬處長杜英輝表示,已決定明年不封櫃,民眾掃墓仍可開櫃思親。
不過,殯葬處表示,富德靈骨樓將依原來計畫,約花費5年時間,將富德約11萬個塔櫃,全部更換為雙層透明塔櫃,屆時所有塔櫃都有透明隔板,親人骨灰罈還是看得到摸不到。
為了解民眾對封櫃的看法,今年清明節殯葬處廣發3000份問券,調查結果日前出爐,56.6%民眾反對封櫃,僅有27.1%民眾接受「短時間」封櫃。
杜英輝說,將擇定富德靈骨樓4、5樓空地,增設3000個新式雙層塔櫃,預計今年6月決標,最快9月底前完工,年底或明年初就可啟用。明年先讓民眾看看新式櫃子樣式,視民意再規畫逐年更換。
新式雙層塔櫃內層有透明壓克力隔板,外層不上鎖,預計花費約500多萬元建置。
市民鍾天城說,市府能緊急回應民意很不錯,至於是否贊成改換雙層櫃,他表示「要先看明年新式櫃子再考慮」。但林媽媽則認為,就算換雙層透明櫃,也是看得到、「摸不到」,感覺「怪怪的」。
本報日前獨家報導,北市兩座公有的陽明山靈骨塔及富德靈骨樓清明前夕在塔外牆上公告,決定明年起清明、中元封櫃,卻引起民眾強烈反彈。台北市長郝龍斌當時緊急滅火解釋,封櫃只是暫時,目的是加裝透明壓克力玻璃,隔開骨灰罈,讓靈骨塔管理更進步、更安全。
總統失言 立委將可提彈劾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陳洛薇/台北報導】2010.05.19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未來只要立委認為正副總統有失職或違法情事,都可提出彈劾,不限犯內亂或外患罪;換言之,像前總統陳水扁涉貪、馬總統「never說」、八八風災救災不力等,都可能成為彈劾理由。
但彈劾案要成案,須經過半立委提案、三分之二立委同意,才能向大法官提出,再經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議決。提案立委呂學樟強調,雖然彈劾範圍比罷免要廣,理論上任何理由都可提彈劾,「但若不管理由足不足夠就主張,可是會傷到自己的」。
呂學樟認為,「彈劾案是政治實力的展現,不是想提就會過」。但若彈劾案會成案、過關,「其實也表示這個總統已幹得很爛了」;如果做得還不錯,任何立委想藉空泛政治指控彈劾總統,頂多只能達到政治羞辱的目的。
憲法原規定正副總統須犯內亂、外患罪,立法院才可以提彈劾案,但八十九年修憲時將條文中的內亂、外患罪刪除後,彈劾正副總統,便不以犯內亂外患罪為限。修憲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未同步修改,致十年來一直處於牴觸憲法狀態,昨天三讀後,使彈劾權的法律規定與憲法增修條文一致。
如此規定是否為立院擴權,使朝野增加衝突機會?五月三日司法委員會審查時,綠委涂醒哲即質問總統府第一局局長余新明及立法院副秘書長周萬來,像馬總統「never求美國」出兵的失言、八八風災救災不力的無能,是否可以成為彈劾理由?兩人並未明確回應。
當時藍委陳杰認為,失職、失言很難定義,應再加「涉幾年有期徒刑才能彈劾」比較周延;但朝野協商時,仍尊重行政單位「須考量合憲」的意見未加入。
對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三讀通過,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晚回應,府方尊重立法院的決議。
◆ 北市好便利櫃台 洽公免奔波
【聯合報╱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2010.05.19
為營造便民的洽公環境,台北市政府繼建置「台北市民e點通」網路單一窗口服務後,九十七年底,在市長郝龍斌強力要求下,開辦全國首創的「好便利櫃台」服務,整合區公所業務成單一櫃台,民眾不用樓上樓下換櫃奔波,民調滿意度高達九成。
「台北市民e點通」的網站(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提供一千二百零五項申辦業務相關書表下載或查詢,其中五百四十項更可直接在網路完成申辦及繳費。去年初,再加入四百九十項非網路申辦案件進度查詢服務,市民可經由網路查詢案件進度或由市府以e-mail、簡訊主動提醒民眾辦理情形。
車禍致身障的林小姐,在市民e點通網站申辦「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證件直接郵寄到家裡。之後她又申辦戶籍謄本,只要在電腦桌前插入自然人憑證、繳費,輕鬆完成,系統還發簡訊通知已寄出,她很滿意。
去年二月市府再啟用「市民e點通」超商繳費服務,民眾網路申辦後,除可選擇轉帳繳費或臨櫃繳費外,也可直接下載並列印超商條碼繳費單,持單至四大超商繳費。現階段,超商還能繳行駕照費、停車費、學費及各項雜費,相當便利。
「不會操作電腦也免驚啦!」區公所的好便利櫃台,整合健保等民眾經常申辦的項目,提供跨課室、跨樓層聯合服務,一次辦妥所有手續。
謝姓男子住信義區、設籍在萬華區,他去年因病住院、生活失依,到信義區公所「好便利櫃台」申辦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承辦人不僅跨區聯繫,還熱心在單一櫃台為謝男申辦多項社會救助。
北市府「好便利櫃台」實施一年多來,洽公平均等候時間縮減為三分鐘,市民滿意度高。
勞退舊制換新制 緩衝期到下月底
【聯合報╱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2010.05.21
適用勞退舊制的民眾如果想要改成勞退新制,猶豫時間只到下個月底,之後除非換工作,否則仍會維持舊制。勞保局建議,營運比較穩定的國營或大型企業員工,未來不太可能換工作的員工,繼續採用勞退舊制比較划算。
勞退新制從94年7月實施後,舊制轉換新制的五年緩衝期將在6月30日到期。
適用舊制的民眾要不要轉換新制,勞保局提出「企業存續率」和「離職率」等指標供參考。
選擇舊制的好處是領得比較多,但要在同一家公司工作25年以上,或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或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
在營運穩定、企業存續率高的國營、大型企業工作的勞工,如果不太可能離職,可在同一家公司的年資撐到30年勞退舊制的基數計算點頂,繼續維持舊制比較划算。年資淺或經常轉換工作的勞工則建議選擇新制,好處是退休金一定領得到。
勞退舊制的算法是前15年採一年兩個基數,第16年開始一年一個基數;年資滿15年的勞工可以考慮轉換新制,如果雇主每月提撥6%的薪資,一年有七成二月薪的退休金,與舊制相差不大,且可避免提前離職,一毛錢退休金都拿不到的風險。
舊制退休金基數計算頂點是年資30年、45個基數,退休金是退休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乘上累積基數。
但勞保局勞退處副理傅之穎提醒,勞基法是從73年7月30日起實施,同時才有勞退舊制產生,多數勞工最多也只有26年、41個基數,民眾在計算勞退舊制基數時要留意。
◆ 草案通過 春節假期將固定6或9日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2010.05.21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明定全年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十一天,連同周休二日,一年總放假天數一百十五天。
未來除夕及春節假期前、後一天上班日均調整放假,再擇日補上班,調整放假後,春節假期將固定為九天連假或六天連假。
為推動紀念日及節日法制化,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內政部所提「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為避免拉大公務員與勞工全年總放假日數的差距,草案也規定,除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外,其餘節日逢例假日不予補假,未來廿年,每年平均實際放假天數為一百一十三點二天。
此外,若民俗節日適逢周二或周四,其前、後一天上班日調整放假,並擇日補上班。
草案參酌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納入三月十四日反侵略日、七月十五日解嚴紀念日、十月廿四日聯合國日,增列六月五日環境日、三月八日婦女節及四月四日兒童節,也增列八月一日原住民族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節日,另將台灣光復節改為台灣光復紀念日、民族掃墓節還原為清明節。
◆ 男女法定結婚年齡 擬全改為18歲
自由時報 2010.05.21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結婚制度施行近八十年將有重大變動!法務部基於男女平權及參考外國立法例,將修法提高女性結婚和訂婚年齡,統統改與男性相同,法務部希望在明年底前完成立法程序。
盼明年底前完成立法程序
現行民法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十六歲、男性十八歲,未來修法後,女性將提高到十八歲才能結婚;至於女性訂婚年齡,也將從現行民法規定的十五歲,提高到與男性一致的十七歲。
本案起源為婦權基金會日前發函法務部,主張民法上的男女法定結婚年齡不同,可能違反兩性平權,建議法務部修法。
另外,法務部檢討「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與現行法律牴觸問題時,也發現民法第九八○條規定結婚年齡,似不符上述公約第二十三條的男女平權規定,可能涉及歧視女性。
訂婚法定年齡也將改十七歲
對此,法務部前天召開結婚年齡修法座談會,與會代表多數贊成修法,至於訂婚年齡,與會代表認為應一併修法調整,法務部因此決定,民法第九八○、九七三的結婚和訂婚法定年齡將儘速修正。
未達法定年齡結婚最知名案例,為立委顏清標的么兒顏嘉儀和媳婦蘇毓涵,兩人在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結婚時,都是十七歲;另外,九年前曾轟動一時的莉莉與小鄭老少戀,當時小鄭可能未滿十八足歲就堅持要娶莉莉,也可能違反法定結婚年齡限制。
雙方家長同意不在此限
德律聯合法律事務所呂偉誠律師表示,依民法第九八九條規定,如雙方父母同意,或女方已懷孕,未達法定年齡結婚者才有效力;至於修法後,呂偉誠律師認為,對未達法定年齡結婚者影響不大,只要符合父母同意,或女方懷孕要件之一,就可辦結婚登記。
女方懷孕也不受年齡限制
婦團對此多表支持和歡迎,衛生署未反對,但表示女性比男性早熟,這是生理現象,不見得就是不平等。內政部代表表示,修法對社會影響不大,目前國民平均結婚年齡,女性二十八歲、男性三十二歲,都遠高於法定結婚年齡。
根據法務部蒐集相關資料顯示,目前世界先進國家的法定結婚年齡大多一致,加拿大、澳洲、荷蘭、德國和法國,大多規定男女滿十八歲才能結婚,日本規定則與我國一樣,南韓原與台、日相同,但二○○七年修法將男女都改為十八歲。
法務部原考慮同步修正民法第九八九條的未達法定年齡撤銷結婚規定,因與會機關代表和專家學者意見不一,將暫時保留。
◆ 學術掃黑 台大教授重判10年2月
【王己由/台北報導】2010-05-21 中國時報
檢調執行「學術掃黑」,查獲台大環工所教授林正芳、台大土木系教授郭振泰等人,涉嫌接受廠商昭凌工程顧問公司飲宴和花酒招待,洩漏工程底價,並在評選最有利標時為廠商護航。案經台北地院審結,依收受不正利益罪判處林正芳有期徒刑十年二月、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組長張和平十一年、郭振泰潛逃發布通緝。
檢調四年多前,接獲檢舉,發現有國立大學教授,利用擔任公共工程評審委員的職務機會,接受廠商不正利益,涉及工程舞弊和護航,南北檢方分別執行「蠹蟲專案」學術掃黑行動,查獲不少教授涉嫌不法。
本案起於九十四年間,昭凌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黃通良(判刑一年),為求標到政府公共工程,刻意結交經常擔任工程評選委員的張和平及一些國立大學教授,招待他們打球、聚餐,經營關係。
後來行政院體委會為推動「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整建計畫」,欲委託專業廠商辦理委託管理暨環境影響評估技術服務案,昭凌公司為求標到國訓中心標案,就由張和平透過時任台大土木系水利組教授郭振泰(起訴後未到案),邀約該案的評選委員林正芳等人,在國訓中心標案進行評選前後,分別招待郭振泰、林正芳。
飲宴、喝花酒後,張和平洩漏標案底價;林正芳等人則予以護航,讓昭凌公司評選過關,並以和底價相同的三千六百萬元得標。
案經北院審理後,合議庭認定張和平、林正芳,雖然沒有收賄,但接受飲宴和花酒招待,屬於不正當利益,因作出違背職務的行為,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
立院初審 哺乳權擴及全台賣場等地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2010.05.24
立法院社福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此法上路後,包括政府機構、公營事業、鐵路、航空站以及百貨公司、大型零售式量販店都應設置哺(集)乳室,限期未改善,將被處以6000元至3萬元罰款。
原本行政院版的草案,並未將大型零售量販店列入應設置哺(集)乳室的公共場所,但立委討論認為,許多媽媽都會帶小朋友至大賣場、量販店購物,因此最後決定納入適用範圍。
目前全台僅台北市已立法保障哺乳權,4月1日起實施「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婦女在北市的公園、街道、賣場、公車、捷運及車站等公共場所,進行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有制止、驅離或影響哺育的行為,否則處以新台幣5000元至3萬元。
「未來媽媽們將可走到那,餵到哪!」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表示,未來「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上路,哺育母乳更有保障,台灣躋身先進國家之列,確實保障女性哺育權。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規定,包括500平方公尺以上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以及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鐵路車站、機場和捷運轉乘站、1萬平方公尺以上的零售式量販店、百貨公司等,都須設哺集乳室。
至於小人國或六福村、劍湖山等民營大型遊樂場所,是否也應設置哺集乳。國健局表示,將再研議。
如果未設置哺(集)乳室,或是有設置但標示不清者,經主管機關要求限期改善,但仍未改善者,將面臨6000元至3萬元罰款,且得按次處罰。
◆ 中國貪官外逃機制 已「國際化」
中央社 2010.05.24
據知情人透露,在大陸貪官外逃過程中,已形成一個巨大的隱形利益鏈。有些國際服務機構,就專門透過為貪官子女留學和配偶定居提供服務,為官員轉移財產,從中獲利。
中國到底有多少外逃貪官?迄今仍沒有統一的說法。據瞭望新聞週刊報導,幾年前,有媒體稱,據商務部統計,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外逃貪官數量約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人均捲走近1億人民幣。
上述數據,一直被媒體廣為引用,但2010年4月25日,商務部新聞辦有關負責人卻表示,商務部從未正式做過這類調查,也未發佈過此類報告。
報導說,公安部、審計署06年5月首次就打擊經濟犯罪工作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稱,中國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近年來陸續緝捕320人,直接涉案金額近700億元人民幣。
而從2010年4月28日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為瞭望提供的研究資料來看,數據與商務部所否認的數據更為接近。
中國當局4月間審議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兩項暫行規定,顯示問題的嚴重性。
多位專家表示,近年來,部分腐敗官員與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裡應外合,將貪污受賄的大量資產暗中轉移國外,一旦勢頭不對就抽身外逃,已成為必須解決的一個涉及民心向背的重大問題。
在多位受訪專家看來,要減少貪官外逃的可能,關鍵還在於著力構建陽光行政,讓權力在法律法規的有效約束運行;只有盡快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完善和健全貪官外逃預警機制才是治本之策。
目前,大陸民眾把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 (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官員,稱之為「裸官」。在以往外逃貪官中,「裸官」就佔據相當大的比例。
多位受訪專家坦言,貪官之所以能成功外逃,說明制度仍存在明顯漏洞,這不但對反腐敗成效形成重創,還使中國政治、經濟、軍事安全處於危險狀態,嚴重損害中國的國際聲譽。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尹韻公分析,貪官不斷外逃,與國內反腐高壓態勢有關,但貪官之所以能在斂財後捲款外逃,直接原因是監管部門並未掌握其家庭財產及家庭成員情況。
他認為,目前中國在司法引渡方面與國際水平並未完全對接,這給外逃貪官增加了僥倖心理。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認為,貪官頻頻成功外逃,對國內潛伏的貪官,也起到示範效應。「若官員腳踏兩條船,身穿救生衣,隨時準備棄船而逃,這不僅影響國家正常工作秩序,嚴重打擊國民士氣;在國際上也有損國家形象,傷害民族感情,破壞向心力、凝聚力。」
尹韻公也表示,「值得警惕的是,有些外逃的貪官,之前掌握國家有關領域重要機密內容,他們外逃後,易被敵對勢力收買拉攏,對我(中)國政治、軍事、經濟造成潛在威脅。」
「對經過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行使表決權的官員,不但要公佈配偶、子女的海外學習生活情況,還應就此公開接受人大代表的質詢。」胡仙芝認為,官員作為公權人物,當公共利益與個人隱私發生衝突時,放棄一部分個人隱私,以確保公眾利益得以保護,是當今世界大部分國家通行的原則。
尹韻公建議,應嚴格控制官員及其配偶子女出國(境)審批,特別是官員因私出國 (境)的審批,並通過媒體將官員的涉外情況予以公開。凡是家屬移居國外的官員,就不能擔任重要職務,或官員要擔任重要職務,就應嚴格禁止家屬移居國外。
長期從事預防貪官外逃研究的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林哲認為,「應加強官員子女出國的審查制度,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加以規範,要求官員說明子女出國費用的數額、來源、用途,並與該幹部一年一度的收入申報情況聯繫起來考察,增加公示環節。」
勞動三法 最快明年上路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王正寧/台北報導】2010.06.01
立法院今天終於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工會法修正通過後,之前已經三讀通過的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 (號稱勞動三法)可望一起生效實施。她說,勞動三法修法工程浩大,很多配套法令還在研擬中,三個修正案要同步上路可能是明年1月1日或是5月1日 (勞動節)。
在立法院現場的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感謝立法院支持,他表示今天對中華民國勞工而言是值得記住的日子。
王如玄則表示,這次修法開放教師可以組工會,至於公務人員則是在跨部會協商中,確定先以目前組織協會形態運作,人事行政局日後會逐漸修改相關公務人員規定,讓協會功能可以趨近工會。至於老師及公務人員罷工權,在勞資爭議處理法已經規定,老師及公務員不能罷工。
對於勞委會最後政策大轉彎,從原先堅持將「強制入會」改為「自由入會」,最後卻妥協接受「強制入會」版本,王如玄澄清,最後通過版本只是法律上「訓示性」原則,即「勞工應加入工會」,刪除「加入工會是義務」字眼,這就像民法第1084條明定「子女應孝敬父母」,意思只是政府鼓勵勞工加入工會,並非強制加入工會。
她強調,勞工加入工會有三種,一種是強制要求加入,就是原條文,第二種是自由加入,即原修正條文,第三種就是鼓勵性質的「應加入工會」。她說,為了維持自由入會精神,她翻遍法院判決及法律規定,最後決定採折衷的「訓示性規定」。
工會法與勞資爭議處理、團體協約法號稱勞動三法,其中團體協約法已在97年1月就修正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則是去年7月完成三讀,但都因三法互有連動,必須同步實施。如今工會法修正通過,王如玄表示,三法修正案終於可以上路,但何時上路,因為勞資爭議增加仲裁、裁決等機制,勞委會必須增加組織負責,並有配套法令要研議,因此三法同步生效最快也要明年。
◆ 教師可組工會 不可罷工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2010.06.01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賦予教師組織產業及職業工會法源,但軍人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的軍火工業員工,不得組織工會。修法開放外籍勞工參選工會理、監事。法案初審時原擬改成勞工自由入會,但因工會團體反彈,上午朝野協商後,恢復現行「強制入會」精神。
雖然教師未來可依法籌組工會,但依照日前三讀通過的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影響國家安全及人民受教權的行業及員工不得行使罷工權,依法教師不得罷工。至於軍人及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修法後仍然不得組織工會,軍火工業範圍由中央機關會同國防部訂定,公務人員則另依公務人員協會法規定組織結社。
今天修法後,工會理監事任期由現行三年,改為每一任不得超過四年,維持連選得連任一次限制,但刪除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三分之二限制。修法開放外籍勞工參選工會理、監事,刪除工會會員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才得參選工會理監事的限制。
工會法明訂理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的必要,工會得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的公假。修法後增訂罰則,若雇主未依規定給工會理、監事公假處理會務,將被罰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 冷眼集/勞動三法 派遣勞工未納入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特稿】2010.06.01
勞委會7次提出修法,歷經將近10幾年的折衝協商後,勞動三法修正案今天在工會法修正案也完成三讀後,終於全部到位,勞委會將在明年擇期同步實施。儘管三法好不容易完成修正,並跨出諸如教師組工會、外勞可擔任工會理監事、勞工可跨公司參加工會等重要步伐,但是派遣勞工參加企業工會未能過關,還是留下些許不足。
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及工會法因為涉及勞工組工會、團體協約權及罷工權,因此被稱為「勞動三法」。但因訂定時間久遠,都有20年以上未進行大修,因此也被視為早就不合時宜,不利工會運作。不過,三法修正案從國民黨上次執政就提出修法,卻始終因為官方與勞資意見喬不攏,即使歷經民進黨執政,還是過不了關,最後還是回到國民黨手上才過關。
已經通過的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因為將原工會法的罷工權納入,之前修正過程也是紛擾不斷,諸如教師能否組工會,並有罷工權;水電醫院等行業能否罷工,那些行業罷工應有「冷卻期」等,都因爭議過大而多次受阻;去年7月才過關斬將完成三讀,今天工會法修正案三讀後,上述新版內容也終於可以付諸實施。
持平而論,勞動三法修正內容,的確有不少進步修正,例如同一企業不同公司勞工,可以跨公司參加工會,如此可引進產業力量,強化工會談判能力;外勞過去雖可參加工會,但現在可進一步擔任理監事,有助產業外勞爭取勞動條件;企業對工會幹部或會員有不當行為,如解僱降薪等,企業將遭到重罰。
不過多年來,台灣勞工參加工會意願太低,即使工會法採強制入會規定,但至今參加工會也只有3%左右,顯示勞工意識薄弱,如今又修正為「應加入工會」,對現狀改變不大。其次,最可能被弱化勞動條件的派遣勞工,還是排除在企業工會之外,也成為勞動三法最大漏洞。
◆ 統一發票無紙化 未來存晶片卡內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635857.shtml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彭慧明/台北報導】2010.06.01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政府積極推動電子發票,研擬以後民眾消費只要用內含晶片的支付工具,如悠遊卡或i-cash刷一下,不需收集紙本發票,政府會自動幫消費者對獎。
財稅官員指出,以電子發票取代紙本發票的構想,目前還在研議階段,正與連鎖超商7-eleven洽談合作,最快會在七、八月間試辦,看試辦結果再決定未來推動方向。
不過統一超商昨天表示,要在店面開電子發票,需要的資訊系統很複雜,短期內不可能全面上線,七、八月間是否能有一兩個點試辦「很難說」,但這既是政府的政策,統一超商會全力配合。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審查營業稅法修正草案,李述德說,每年統一發票印製七十億張,交易金額卅三兆元,財政部決定推動發票電子化,以類似雲端運算技術進行,達到便民和節能減碳的目的。
官員說,初步構想是希望讓民眾以手表、手機、悠遊卡等內建晶片或無線射頻辨識系統(RFID)的工具,購物時只要碰觸一下收銀機,消費明細和發票號碼等資訊會上傳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的資料庫,民眾不用收集發票,業者也省去印製發票的成本。
民眾如果想將發票捐贈公益團體,只要告訴店員,店員就會將發票轉給相關公益團體。不過,收銀機必須有上傳資料的功能,業者必須修改系統,官員說,政府考量編列預算補助相關業者。
至於通知中獎人的方式,如果民眾留下電子郵件,會透過電郵通知,否則就會根據悠遊卡、i-cash等卡片的號碼決定中獎人。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財政部積極推動全國發票電子化,並訂出「全面推動電子發票應用計畫」,已報請行政院核准;此計畫以民國九十九年到一○二年為推動時程,預估全國發票電子化後,每年最高可省下一千二百億元。
※ 相關報導:
* 商家民眾憂 卡片搞丟,損失找誰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5636627.shtml
兒少法初審 報紙不得刊羶腥新聞細節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2010.06.03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規定報章雜誌不得刊載描述(繪)犯罪、施用毒品、自殺、暴力、血腥、色情、猥褻、強制性交等細節的文字或圖片;如經三讀,對平面媒體將有重大影響。至於罰則,因尚未審查,無法確定違者會罰多少錢。
這項修法被媒體稱為「蘋果(日報)條款」。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表示,許多婦幼團體認為部分媒體的相關報導、甚或電腦繪圖「太超過」,才促使修法;媒體確也曾反映是否會傷及新聞自由,但「終究須得在保護兒少及新聞自由間求得平衡」,「只要媒體避免一些過程性的描述,即可避免被罰。」
張秀鴛舉例,像是持刀殺人新聞,是不是要描寫到哪隻手持刀朝被害者什麼部位砍了幾刀、血怎麼濺等,值得斟酌;如有爭議,依法將交由地方新聞單位審查。立委黃淑英則說,像性侵案,有媒體以示意圖方式描繪出性侵過程及被害人驚恐,「描繪得那麼細,當然不能被人接受!」
依內政部原提案,平面媒體連與犯罪、吸毒、自殺相關的「工具、方法」都不能刊載。但黃淑英認為,有些自殺是用繩子,若媒體連繩子都不能寫、未免太苛,因此提復議後刪除;另有立委建議連「煽情」圖文都應規範,但內政部認為煽情很難認定,因此未列入。
另外,自認「開明」的父母也要注意了,委員會也通過將成人用品零售業(即情趣用品店)列為兒少禁止出入場所。換言之,未來若帶小孩逛情趣用品店買情趣內衣,也可能如同帶小孩上酒家般被罰錢。立委楊麗環表示,或許有些人會認為情趣用品店不過比內衣店「多賣些東西」,但「一看即知這些東西並不適合讓兒少接觸」,昨天出席委員幾乎無異議通過。
◆ 每天瘋線上遊戲 小心權益被消費
【聯合晚報╱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2010.06.03
線上遊戲越來越熱,不過玩家可要注意自身權益是否在虛擬世界中也被虛擬了!消基會消費者報導雜誌針對9款線上遊戲的「會員服務契約書」調查,結果發現,有2家業者對於消費者解除契約權並未記載;而對於遊戲帳號遭盜用的處理方式,也有3家業者不合格,責任歸屬不清,讓消基會直批「漠視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報導雜誌指出,消費者參與線上遊戲,需購買點數以換取裝備、寶物,或下載其他配合遊戲使用的軟體,可能因與預期不符,可根據「應記載事項」規定,在遊戲開始後7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且業者應退回未使用的儲值點數。但調查發現,「三國志」與「天堂」並未記載此事項。
而遊戲帳號遭到盜用,是許多玩家揮之不去的惡夢,有不少玩家反映,往往在責任歸屬還不明朗的情況下,業者就自行刪除或封鎖帳號,讓玩家受到無妄之災。根據「應記載事項」,發生此種爭議時,業者可先行暫停該帳號的使用,但若經確認是遭到他人非法盜用,就必須補償玩家此一封鎖帳號期間的點數或時數。
但消費者報導雜誌調查發現,「三國志」、「天堂」及「真‧三國無雙」3款遊戲在記載內容上不符規定,比例達33.3%。其中,「三國志」只記載若帳號遭到盜用,玩家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如果是玩家保管疏忽而導致,就不負責,並未沒有說明若確實被盜用將如何處理。
而「真‧三國無雙」則記載,若帳號遭到盜用,玩家必須填寫相關表格向警方報案,公司將以警方的回函內容作為偵辦之用,此一規定讓消基會痛批,業者不只對玩家的權益完全沒有交代,也表示玩家必須等警方有所回應後,業者才可能處理,如果確認不是玩家的責任,也不清楚業者是否會補償損失。
也有不少玩家反映,遇到遊戲障礙想向業者申訴,卻苦無管道,但根據「應記載事項」規定,業者應該在遊戲網站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訂24小時服務專線、申訴服務專線與電子郵件位址。但調查發現,雖然業者都設有客服電話、電子郵件信箱或自動回覆系統,但是「天外」、「希望Online」與「真‧三國無雙」3家業者的客服電話並不是24小時開放的,其中「天外」更在會員服務契約書上寫到:「乙方明訂24小時服務專線」,與實際提供服務顯然不符。
◆ 單車酒駕 花警:沒罰則 別害人害己
中廣/劉敏娟報導 2010/06/03
花蓮縣五月份共發生七起死亡車禍,酒駕就佔了五成七!其中還有一件自行車騎士酒後上路引發的意外,花蓮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自行車雖然沒有列入酒駕取締的交通法規,但危險性並不下於開車或騎乘機車,用路人不應掉以輕心。
根據花蓮縣警局交通隊的統計,花蓮縣五月份的死亡車禍共發生七件,死亡七人,比起四月份增加3件3人,肇事原因仍然以酒後駕車釀禍高居首位,其中一起自行車騎士酒駕遭撞身亡的車禍,顯示酒後騎自行車上路也可以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花蓮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廖垂堂說(T)
此外,花蓮縣五月份發生的死亡車禍中,發生時段以下午四點到六點最多,上午八點到十點居次,發生路段以省道公路最多,肇事原因除了酒駕外還包括未禮讓行車、未保持行車距離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都值得用路人引以為鑑。
◆ 無照駕駛 繳首期罰款可考照
【聯合晚報╱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2010.06.03
避免無照駕駛違規人罰款累積越來越多,導致無法順利考取駕照,交通部決定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相關規定,放寬無照駕駛者考照規定,違規人可分期繳交罰款,且只要繳完第一期就可辦理考照。
公路總局主任秘書陳茂南表示,去年底新竹監理站到新竹五峰鄉進行機車考照輔導,結果發現部分參與課程的學員,因為有無照駕駛的違規罰單,卻因經濟情況不佳,沒辦法繳交罰款,也無法考照。
35萬人未繳罰單也沒考照
陳茂南說,為了避免經濟弱勢族群因工作、就學通勤需要,陷於無照駕駛違規,以及違規罰款累增無力繳納,產生惡性循環,且一再無照駕駛的情形,公路總局著手修正相關法規。根據統計,目前共有35萬人未繳納無照駕駛違規罰單,也還沒辦理考照。
不包括限期不得考領駕照者
交通部今討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4條修正條文,增訂違規人辦理分期繳納,並繳納第一期罰款後,就可申請考照,罰款金額不能低於500元。另外,條文也增訂依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有受限期不得考領駕駛執照的違規人,仍必須要在期間屆滿後,才可以考照。
交通部強調,此修正條文過後,將由路政司會同內政部依法制作業程序發布實施時間。
掛名工會投保 主動退不咎往
中央社 2010.06.0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現,前年10月國民年金開辦後,掛名職業工會投保人數大增,勞保局嚴查,已有近4000人資格遭取消,保費不退還。勞保局表示,主動退保者不咎既往。
勞保局表示,勞工保險屬於在職保險,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並以所獲報酬維生的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才能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勞保局發現,前年10月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後,因勞保所得替代率達1.55%,國民年金才1.3%,很多無工作者不參加國保,反而透過職業工會加保,職業工會勞保的投保人數大幅增加。
為避免造成勞保財務基金不當虧損,侵害合法被保險人權益,勞保局去年開始針對新申請加入職業工會者,嚴加查核,今年再增加抽查人數。
根據勞保局統計,去年抽查3000多名新加入的職業工會會員,約5到6成拿不出工作證明,而是以掛名方式成為職業工會會員;今年清查人數增加到7000多人,不符資格者已減少,但仍有2000多人。
勞保局依規定,將4000多名掛名在職業工會的投保人勞保資格全取消,已繳交的保費也不退還,同時要求補繳國民年金保費。
勞保局表示,掛名職業工會投保者,非經勞保局查核而主動辦理退保,勞保局將不咎既往,以往的投保都有效,也不會要求退回以往繳交的保費。
勞保局統計,台灣約有900多萬名勞保被保險人,其中經由職業工會加保者約200多萬人。
美國人看台灣開車文化 很糟!
中廣/劉芳報導 2010/06/08
美國人如何看台灣的開車文化?「台北美國商會」的會刊列舉了台灣開車時的許多不良習慣,提醒剛來台灣的外國人,開車之前,要先做好心理準備。
「台北美國商會」的會刊《Taiwan Business TOPICS》每月出刊一次。六月號這期裡有一篇專文談台灣的交通文化。文章中讚美台灣大眾運輸的價格低廉、效率高、高速公路維修良好,且有中英文雙語標示等。但是文章用了更大篇幅逐一列舉台灣駕駛人的各種不良習慣,包括搶黃燈、闖紅燈、違規停車、不打燈就換線、不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任意切進別人的車道、超速、違規迴轉、雙黃線違規轉彎、不肯禮讓其他車輛、任意占用行人道、在單行道逆向行駛、占用兩個車道行駛、不肯禮讓行人等等。
這篇文章說,台灣人民有各種美德,例如禮讓,可是一旦掌握方向盤,什麼都變了。文章還批評台灣的駕照考試制度不符合實際。結論是:台灣的交通環境與世界其他很多地方大不相同,因此外國人在台灣,如果要開車上路,最好先花些時間從事心理建設。
◆ 台灣駕駛習慣爭搶 交部:研議路考納考照
央廣/黃金鳳 2010/06/08
針對台北美國商會表示,雖然台灣人民有各種美德,但開車上路就走樣,認為駕照考試制度荒謬可笑。對此,交通部坦言,由於生活步調快,容易造成駕駛爭、搶,因此早已研議將路考納入考照改善;但因為執行難度高,目前仍沒有實施時間表。
美國商會會刊6月份的專文指出,外國人在台灣一握方向盤是喜悅、挫折參半,因為儘管台灣交通具有價格低、效率高,有雙語標示等優點,但駕駛人一上路,禮讓的美德不見,卻出現爭、搶的行為,批評駕照考試完全不切實際。
對此,交通部公路總局主任秘書陳茂南指出,台灣交通紊亂和道路空間狹小、人口密度高、民眾生活步調快,導致駕駛人習慣爭道、搶快,而公路總局雖然早已研議將路考納入考照改善,但執行難度高。陳茂南說:『(原音)我們做過很多次的評估,這裏面有很多的問題,最主要的問題,是找不到很適合的路段,來進行這樣的考驗作業。』
陳茂南坦言,由於執行難度高,因此這項構想仍然沒有實施時間表,目前,還是必須靠教育及執法來改善亂象。
◆ 交部:改變考照 提升不了駕駛文化
【黃如萍/台北報導】2010-06-08 中國時報
台灣交通秩序亂,現在連國際刊物都專文討論。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表示,考照制度改變無法提升駕駛文化,公共教育和宣導再配合重罰及執法。不過,學者專家卻認為,考照缺乏路考,無法反映真實路況,駕駛教育不足。
前駐南非大使陸以正過馬路時被車撞傷而住院,台灣汽機車對行人不友善,引發討論,日前台北美國商會會刊又專文討論台灣開車文化。
葉匡時指出,美國商會會刊談到的台灣駕駛不良習慣,確實常發生。不過,過去台灣路上常見駕駛人按喇叭等壞習慣,現在這種情況少多了,而且禮讓行人的駕駛人也多了,台灣的駕駛文化已逐漸提升。
葉匡時表示,台灣駕駛文化可能不如歐美地區,但已慢慢提升中,駕駛文化改變必須透過公共教育和宣導,更改考照方式無法發揮作用。
葉匡時強調,重罰可以遏阻交通違規行為,但執法者卻常遭民眾或民代抗議施壓,令執法者感到挫折,台灣交通秩序執法強度還有待突破。
不過,台灣大學土木工程系交通組教授張學孔指出,道路交通以3E(即工程、教育及執法)為主軸。除了道路交通工程建設與設施必須改善提升外,駕駛人的教育訓練也應強化,如大客車駕駛的在職訓練,以及學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等,駕駛教育要貼近道路實務。
「中南部許多地區,紅綠燈只淪為參考用,汽機車駕駛人任意闖紅燈」。張學孔說,台灣道路交通複雜,汽車和摩托車混合,駕駛人的路權觀念淡薄,「實際上路學習」才能考驗出駕駛人的駕駛能力及道德。
張學孔強調,許多專家學者都已多次建議,路考應納入駕照考試項目,但主管單位都以涉及主考官主觀認知,易生舞弊而不願執行,這是因噎廢食的做法。
◆ 考照容易上路難 監理所免費教你路駕
【醒報╱李玟瑩】2010.05.27
考取駕照容易,但真正實際上路又是另一回事,有大半民眾考取駕照後卻遲遲不敢上路,現在北市監理處正舉辦「已取得駕照之道路駕駛再訓練班」,提供民眾正確的駕駛觀念,協助不敢上路的駕駛者。監理處表示,除了宣導行車安全外,更有教練在旁指導道路駕駛,教所有駕駛者輕鬆上路,幫你練技術也練膽量,更好康的是,一切課程都不用錢。
隨便問一下周遭朋友,擁有駕照的人不少,但真正經常開車上路的卻不到一半,因為長期以來的「圈內考照」制度,使得汽車駕訓班早已開發一套「必拿」駕照的公式,只要謹記「左轉三圈打到底、對到記號後立刻回正...。」的口訣,並順著記號,轉動方向盤,路邊停車、S型道路、倒車入庫統統可以輕鬆過關。但是,實際上路就有大問題。
台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說,駕駛人真正需要的,應該是道路實際正確的駕駛觀念。台灣駕照考領及換發作業常遭人詬病,主因就是沒有實際道路考驗,一切作業都能在駕訓班內完成,只要熟記駕訓班教的開車公式、熟悉教練場內模擬道路,即可輕鬆拿到駕照,一旦實際上路開車,焦躁不安、呼吸急促、心跳加快全都來,狀況連連,以致不敢上路。
由於考照場地和實際道路情境差異大,在台灣考照體制下,出現有照不敢開車、無照滿街跑的奇特現象。一位有相同情形的邱姓小姐父親甚至說道,自己大膽的把車給剛考上駕照的女兒開,女兒竟一路發抖,讓一旁的他不知所措。
因此,北市監理處將為舉辦「已取得駕照之道路駕駛再訓練班」,教導民眾正確行車概念、相關交通法規、駕駛道德、違規實例、肇事處理、防衛駕駛與實車體驗等。監理處表示,訓練班課程包含「實際道路駕駛」,小客車由監理處提供,並有專業教練從旁協助,教導正確行車規則,培養行車安全觀念,更訓練膽量。
課程每個月開辦一次,每梯次20人,一次半天。開辦以來,民眾反應熱烈。可惜,今年度的名額已滿,不過北市監理處還另設有資深市民(50歲以上)安全駕訓班和自行車初學者訓練班可供選擇。詳請可至台北市監理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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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駕照超難考 考十幾次沒過很正常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5255,110104x112010060600647,00.html
◆ 北市近2個月來 禮讓行人 穿越線上零死亡
【潘欣彤/台北報導】2010-06-08 中國時報
台北市長郝龍斌於四月間宣示全力推動「禮讓行人」,警方亦配合執法,北市交通大隊大隊長方仰寧說,四月中到目前為止,仍保持行人穿越線零死亡紀錄。
台北市長郝龍斌曾說,去年聽障奧運會期間,落實汽機車禮讓行人,也變成值得驕傲的事情,「但遺憾未落實」。方仰寧說,從郝宣示後,不僅執法強度比照聽奧,基層員警更從「擋人讓車」變成「擋車讓人」,交通局也朝調整紅綠燈時間,來維持交通整齊度。
另外,交通大隊已訂定標準作業流程,以後員警或義交值勤時,在路口把車擋下來,讓行人優先通過,也要鳴笛吹哨,提醒行人快速通過,員警更要協助老弱婦孺安全通過路口,最後再指揮車輛通行。
郝龍斌也強調,未來汽機車禮讓行人為值勤重點,針對守法的駕駛或公司,也會列入考評,優秀者將給予獎勵。
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則認為,與先進國家相比,盡管機車數量多,但台北市的交通狀況毫不遜色,「幾乎不會塞車,更會禮讓行人。」
打工族也有勞保 勞退金帶著走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10.06.18
暑期工讀旺季即將來臨,隨著每年投入打工行列的學子愈來愈多,打工族的權益更顯重要。勞保局提醒,無論打工或是兼差,權益與正職勞工一樣,勞保、勞退一樣不能少,若有雇主刻意規避,不為工讀生或兼差員辦理勞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是會被處以罰鍰,而且還要負責賠償員工的損失。
勞保局表示,根據規定,只要任職於員工人數5人以上事業單位,無論是工讀生、臨時人員、兼差族還是正職員工,雇主都必須在其到職日辦理參加勞保。其次,只要適用勞基法,無論員工人數多寡,打工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為其提撥勞退金,以每月薪資不低於6%存入勞工退休金專戶。
勞保局表示,打工族打工時加入勞保,可以確保一旦發生意外,導致傷病、失能或死亡時,都可獲得勞保各項給付,更重要的是,一旦被認定是因公發生意外,更可以「職業災害」向勞保局申請更高額的保險給付。
勞保局表示,雇主為工讀生或兼差人員辦理參加勞保時,必須以每月實際工資申報投保薪資,勞退則至少按每月實際薪資的6%提撥退休金,勞保局會根據雇主提報的薪資依規定調整到適當等級,其中若員工屬部分工時員工 (經雇主輪派定時到工,如一週工作2天,或一天工作2小時等),雇主在辦理加保及提繳勞退時,應該在加保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投保薪資則填寫為一個月實際所可領得的金額。
另有一種是「短期工作人員」,也必須參加勞保及勞退。例如阿文在世貿中心資訊展打工5天,日薪1000元,雇主應在阿文到職當天就幫他加入勞保及提繳勞退,並在離職日申報退保及停繳勞退,其勞保月投保薪資、勞退月提繳工資應以月薪30000元申報,對照勞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分級表,勞保局會依規定自動調整為30300元。
勞保局強調,學生在暑期同時兼好幾份工作,若每個任職公司僱用員工都已滿5人以上,則每個雇主都應該為該名學生申報參加勞保,不能只選擇薪水較高的工作加保,如此就可享有周全的保障。至於勞退新制部分,則無論公司僱用多少人,只要是勞基法適用對象,雇主都得提繳退休金到個人退休專戶,學生可以提早累積退休金。
◆ 房屋仲介履約有保障 消基會:保假的
【聯合晚報╱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2010.06.17
消基會批,仲介履約保證,只是「價金轉付」,非百分百履行。業者應向違約者索賠,而非轉嫁責任給受害者。
房屋交易風險多,許多房屋仲介推出將「價金」由銀行保管的履約保證制度,聲稱可以保障買賣兩方的房屋交易安全,但消基會調查發現,不少仲介業者並未真正落實履約保證,當契約發生問題的時候,保證人並無法真正對受到損失的一方「履行契約」。
消基會針對中信、永慶、東森、信義、台灣、太平洋房屋、21世紀不動產、住商不動產、有巢氏房屋、全國不動產10家業者進行履約保證制度調查,結果發現,若發生「不動產所有權已過戶,但買方支付價金不足」的情況,全數業者都表示,履約保證專戶只針對買方已支付的價金做為保證,如果買方違約且不返還所有權時,須由賣方向法院進行訴訟,意即賣方必須自行追討。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不管是買屋或賣屋的消費者,只要簽訂保證契約,擔任保證責任者的仲介就需負起履行契約的責任,但是現行仲介業者所提出的履約保證,只是將專戶中的金額作為違約金支付,充其量只是「價金轉付」,而不是100%保證履行契約。他認為,業者應主動向違約的一方進行索賠或催告程序,而非將責任轉嫁給受損害的一方。
謝天仁強調,目前仲介業者所提供的成屋履約保證,充其量只是價金信託保管,使用「履約保證」一詞涉有廣告不實,要求主管機關應禁止使用,或要求業者重新正名,改成「價金信託保管」等字眼代替,以免誤導消費者。
此外,此次調查結果發現,70%的仲介業者在執行履約保證業務時,均向買賣雙方收取服務費用,金額在成交總價的萬分之2至萬分之6,對此,消基會認為,仲介已收取高額佣金,且本應負責交易雙方的價金保管,如果有相關產生的費用,應該由仲介自行吸收,而不是轉嫁消費者。
◆ 冷眼集/黑白你儂我儂 怎救?
【聯合晚報╱記者洪敬浤/特稿】2010.06.17
台中市角頭槍擊命案後,監視畫面宛如照妖鏡,照出警官出入泡茶、打麻將的醜聞,今天上午民代接力爆料,公布刑大警官到賭場的錄影帶,畫面中這名警官不僅聚賭玩推筒仔,還大喇喇當起莊家,發牌、喊下注,神情自若,彷彿賭場是他開的,比起祕室打麻將推開攝影機的另名警官,行徑更是囂張惡劣。
從最近發生的一連串警紀問題來看,不僅是台中,整個台灣的警紀都「發炎」了,一兩個員警泡茶、打麻將也許沒甚麼,但就怕像「蜂窩性組織炎」,傷口小小的,卻迅速蔓延、腐敗,最後可能致命,警紀再不下猛藥打「抗生素」,只怕整個爛光光。
台中治安狀況複雜,多次發生街頭槍戰,也是南北山海黑道「喬」事情的好去處,沒想到角頭翁奇楠被槍擊命案,一槍打死了角頭,也把黑白兩道「你儂我儂」的狀況,徹底揭露出來。
如果沒有這一槍,警官若無其事在黑道公司泡茶、打麻將,不會攤在陽光下,今天再度踢爆的警官賭博做莊,為嚴重失血的警紀傷口,再補上一槍。
外科醫師最怕蜂窩性組織炎,這種病症看似輕微,就連病人都可能忽略,但一旦細菌沿著血液蔓延全身,可能引發敗血症,不僅傷口爛光,還會造成生命危險。台灣的警紀顯然已出現蜂窩性組織炎的臨床症狀。這已非少數員警的個人問題,總統馬英九、內政部、警政署正在為黑白互道畫一道不可踰越的紅線,但發炎感染的警紀問題,「抗生素」到底找到了沒?恐怕是全民心中的疑問。
愛情騙子無國界 熟女小心
中央社 2010.06.19
自今年2月以來,國內先後發生3件跨國愛情詐騙案,其中1起案例被害人更被騙到國外慘遭性侵。刑事警察局國際科今天公布相關案例,提醒熟女小心莫陷入圈套,以免人財兩失。
國際科公布這3起案例,共通點被害女性都是稍有年紀的單身或失婚「熟女」、具高學歷。在交友網站上結識國外網友,雙方透過視訊、電郵交往一段時間論及婚嫁,外籍男子以各種名目誘使被害人匯款國外。
除了金錢損失,有人被強拍裸照威脅上網散佈;更有外籍愛情騙子聯繫被害人赴馬來西亞洽辦英國護照,結果慘遭2名奈及利亞男子性侵害及強盜所有財物。
國際科長馬鎮華分析,愛情騙子詐騙手法,大致分3種。首先,詐騙集團宣稱裝有大筆現鈔的空運包裹遭馬國海關查扣,需付稅金後始得放行,要求被害人將錢匯至馬國海關;不然就是佯稱在馬國投資公司工作,熟悉各種投資管道及趨勢,誘騙被害人投資。
另外,馬鎮華說,或騙稱繼承家中龐大財產,但得繳交各種名目稅金,若被害人代繳稅金,願將受益人登記為被害人名下,並獲取部分財產。
他表示,3種手法共同點,就是提供馬國銀行帳號,或透過事後攔阻不易的「西聯」 (Western Union)管道匯款。因此,再次提醒熟女小心,莫陷入圈套。
◆ 性侵案發熱點 17到22時
中央社 2010.06.19
法務部今天公布一項性侵害犯罪概況調查,研究顯示,性侵案件的熱點時段為傍晚5時到晚間10時,而從民國94年到98年,性侵案件平均每年成長2.6%,每年約增加86件。
法務部比對5年的新收案件數、判決確定案件數、入監服刑案件數等資料,發現性侵案件近年呈增加趨勢。法務部統計處科長石玉華指出,每年約增加2.6%,即多出約86件。
法務部分析今年1月到5月資料,性侵案件起訴人數較去年同期增加7.6%,不過定罪率卻降低2.6%;而性侵害案件中犯「強制性交罪」者,今年5月底在監人數也較去年同期增加12.5%。
此外,法務部也在研究中對在監服刑的性侵案件受刑人進行普查,樣本數為3107人,就其犯罪態樣、犯罪因素等情況填列資料,作出全台性侵害犯罪現況分析。
分析顯示,性侵案件好發於夏季,每天熱點時段為傍晚5時至晚間10時,晚間10時到凌晨4時次之;7成1的加害人表示與被害人互相認識;約8成8接受調查的加害人表示,犯案多為「一時性衝動」,多數加害人表示對犯案目標無特殊偏好。
◆ 前4月全台家暴案增兩成六
教育廣播 2010/06/19
為了宣導家庭暴力防治並且募集相關經費,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天(19)舉辦第四屆「518傳愛反家暴」活動。現場設置闖關攤位,除了把「受暴經驗」轉換成小遊戲之外,並藉此讓教導大眾適時抒發情緒,從遊戲中建立正確的家暴防治觀念。
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的統計,今年1到4月,全國通報的家報案件數,達到3萬1776件,比去年新增兩成六,顯示家暴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而家庭暴力防治法在民國87年6月24號通過至今,已經12年,在每年這一天的前後一週,被政府訂為「家庭暴力防治週」。成立23年的現代婦女基金會積極投入反家暴工作的行列,每年接受基金會幫助的受暴婦女高達6千人;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表示,相關工作背後所需經費龐大,需要社會大眾伸出援手。
「518傳愛反家暴」活動現場有許多闖關攤位,將「受暴經驗」融入遊戲當中,例如「打地鼠遊戲」希望參加者能適時抒發情緒,另外像是射飛鏢、愛的抱抱,都希望大家能從遊戲中,建立正確的家庭暴力防治觀念。
◆ 夜歸族福音…北市倒垃圾 也能找「全家」代勞
自由時報 2010.06.19
〔記者林相美、林嘉琪/台北報導〕夜歸上班族煩惱沒倒垃圾嗎?不妨多花八元交給超商。
全家超商在北市八分店推出代收垃圾的服務。超商使用的專用袋較貴,如北市環保局十四公升專用袋二十個一百二十六元,平均一個六.三元,超商目前僅有十四公升專用袋,十個一百四十七元,平均一個十四元。
多花8元買超商專用袋
全家便利商店公共關係暨品牌促進室部長林翠娟表示,這項服務是「因地制宜」,地點鎖定沒有請人代收垃圾的舊公寓、環保局垃圾車也較早收班的區域,全台僅有北市分店代收垃圾,不會當成一般性的服務全面推廣。
林翠娟表示,民眾購買特製垃圾袋,將垃圾裝進垃圾袋,隨時可將垃圾交給店員,店員會將垃圾裝進紙箱,每天會有民間代清業者到超商清運。不過,專用袋只能裝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另以袋子裝。此外,超商不收廚餘。
環署廢管處處長王俊淵表示,超商提供代丟垃圾服務,概念與大廈或社區請清潔公司代丟垃圾相同,未來是否被更多業者普遍推廣,執行細節仍待研究,但超商作法並未牴觸北市垃圾費隨袋徵收辦法。
台北市環保局長倪世標說,只要是便民措施,環保局「樂觀其成」,而北市也有五十餘處限時收受點,每天上午六點至十二點,下午一點三十分至四點,週三、週日下午一點三十分至八點,開放民眾丟垃圾,查詢網址www.epb.taipei.gov.tw/。
銀行惡質行銷 員工看不下去
【聯合晚報╱編譯彭淮棟/綜合報導】2010.06.20
銀行在商言商,利字當頭,因此銷售手法向來就有受人詬病之處,賺錢擺中間,顧客利益丟兩邊的營運心態,近年更是愈演愈烈。
英國兩名銀行職員最近向倫敦《泰晤士報》揭露銀行界的各種不良營銷手法,被指名者包括匯豐集團等知名銀行。不良營銷手法,包括要求員工推銷價格過高,或風險過大的投資產品,以及用紅利鼓勵員工快速打發上門訴怨的客戶。銷售不達標準額度,員工不但紅利泡湯,還可能吃上紀律處分。
里查‧楊 (化名)在西班牙最大銀行Santander設在英格蘭北部的一處電話中心任職,年薪1萬2700英鎊 (台幣60萬元),表現好的話,每年最多可分二千鎊紅利。
里查‧楊說,Santander規定,員工接到顧客來電抱怨,如果在270秒之內將對方打發,每季有紅利可得。
Santander接管英國兩家銀行的業務之後,客戶人數超過2500萬,但服務品質似乎與此形成反比,顧客滿意度經常在英國著名消費者權益組織 Which?的排行榜上墊底,因此客戶投訴電話接不完,頗非意外。
里查‧楊說,Santander對員工強施壓力,責令員工對客戶投訴快刀亂麻,速戰速決,處理時間愈短愈好。
結果當然是員工根本無法為客戶解決問題。但Santander另有一套說法:「電話中心客戶服務人員的紅利,是按照顧客滿意度等因素來決定。」
柯克 (化名)曾在英國米德蘭銀行任職,曾因銷售達標而獲獎,匯豐收購米德蘭,她成為匯豐員工,兩年前退休。她最近向Which?透露銀行員工承受的壓力,指出「銷售佣金制並非新事,但銀行員工承受的壓力愈來愈大,而且金融產品一天比一天複雜,更不容易達成銷售指標」。
她說,以匯豐旗下的HFC銀行為例,HFC責令員工加強推銷信用卡付款保險 (PPI),而且務必爭取客戶以80%貸款購買,只要成交,員工獲賞四倍紅利,但PPI非常昂貴,而且許多被誤導購買的客戶無法索償,害人不淺。
◆ 中信局開戶資料 散落馬路!
民視 2010/06/20
台北縣八里西濱快速道路一間咖啡館門口,發現上千張中央信託局開戶及匯款資料,散落在馬路旁,上頭有開戶人的個人資料,咖啡館老闆急忙將資料撿起,直呼太誇張了,銀行個資也會外洩,再也不敢隨便去銀行開戶了。
北縣西濱快速道路這家咖啡館前,上千張中央信託局開戶人的個人基本資料及匯款明細,散落一地,資料綿延將近1到2公里之遠,雜貨店的婦人也直呼實在太誇張了。
循著撿到資料的上頭留有的個人資料打電話過去,開戶的小姐對於這樣的情況也嚇了一大跳,銀行未將客戶個人基本資料妥善保管處理好,讓資料漫天飛舞,散落一地,資料要是落入詐騙集團的手中,後果可不堪設想。
◆ 開放大陸醫師? 台灣醫界:5年後再說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2010.06.20
ECFA陸方早收清單要求台灣開放醫療產業,部分大陸醫師也希望台灣官方讓他們來台從事醫療行為。但台灣醫師界認為,政府應守住底線,五年後再考慮。
「眼科海峽兩岸論壇」今天舉行,大陸醫師能否來台執醫,成為討論焦點。有大陸醫師表示希望來台行醫,如同大陸提供台灣醫師管道,協助申請證照,以便在大陸從事醫療行為。
目前台灣醫師獲得大陸醫師資格認定標準為:在台擁有合法行醫資格,且是台灣地區永久性居民的醫師;一旦領取證照,就可在大陸從事臨床、中醫、口腔等醫療行為。但台灣仍不准讓大陸醫師來台執醫。兩岸將簽署ECFA,大陸提出的早收清單,在服務業項目中要求台灣開放醫療產業與牙醫,但政府迄今並未正式回應。
對此,台灣白內障及屈光手術醫學會秘書長張朝凱認為,大陸當地醫師需求短缺,怎可能跑到台灣來執醫。他建議政府守住底線,至少五年後再考慮大陸醫師來台行醫。
儘管我方態度保守,大陸卻積極向台灣醫界招手,釋放善意。張朝凱透露,國內10位醫界大老最近達成協議,有人出錢,有人提供技術,現已募集1億元人民幣,將在上海浦東生技園區興建專科醫院,預計今年9月定案,明年動工。
張朝凱指出,大陸民眾越來越捨得花錢,不在乎自費,另外,這幾年大陸許多重點城市極力對外招商,醫療業正是重點之一,給予台灣許多優惠,其中又以上海最為積極。張朝凱表示,松山、虹橋機場上周起正式對飛,節省交通時間,更讓不少醫師心動,認為可以至對岸試試。
◆ 電纜遭竊逾34萬公尺 台電抓不勝抓
自由時報 2010.06.20
〔記者楊金城、湯世名、蔡文正、黃淑莉/綜合報導〕台南縣柳營鄉果毅後台電電纜日前被竊3.8公里長,損失8萬多元。今年以來台電電纜失竊案飆升,根據台電統計至5月為止,中南部至少發生789件電纜竊案,失竊總長度高達34萬2835公尺,失竊率與失竊電纜線長度均大幅成長,令台電傷透腦筋。
銅價漲…誘人 防竊換鋁電纜
台電新營區處線路課長林堯濱說,今年國際銅價大漲,使得台電電纜偷竊案件飆升,台南縣市、雲林、彰化等地電纜竊案最多,以新營區處為例,平均1天發生2件以上,各縣市發生件數遠高於此。
亂斷電…擾人 損失無法估計
台電加強派員夜間巡查嚇阻、提供破案獎金、改換鋁電纜,依然難以遏止竊案。台電雲林區營業處處長白銀隆表示,今年至今失竊的電纜線損失材料金額近200萬元,用戶停電損失無法估計,總公司還在上月底召集各縣市區處開會研擬如何防範電纜被偷。
台電表示,竊賊主要對準偏遠地區電纜PV風雨線和裸硬銅線下手,電纜一被偷就會斷電,影響農民種植農作物、果樹,也讓農民十分痛恨,台電搶修電纜更是疲於奔命。
以彰化縣沿海鄉鎮來說,因地廣人稀、養殖業盛行用電量大,電桿上的電纜線早就成為竊賊覬覦的項目,今年4月間,屏東縣籍的50歲男子黃政忠,就曾駕車開了200多公里路程,專程到彰化縣伸港鄉竊電纜線當場人贓俱獲,所持理由即是海邊電桿較乏人管理。
另外一名失業的伸港鄉民張志嘉,則利用深夜偷剪100公尺台電公司的電纜線,準備拿到資源回收場販售,因拿不出來源證明遭拒收,警方獲悉循線將他查獲;當時嫌犯就抱怨,原本只想將電纜線換些錢過生活,卻因警方查緝嚴格,造成他無處銷贓還被捕,實在是始料未及。
警方強調,資源回收場回收廢銅料時,必須登記販售者資料及來源,否則業者要被依贓物罪嫌一併移送法辦,因此呼籲業者切勿收購來源不明的電纜線,以免吃上官司。
◆ 偷接第四台 不構成刑責
【陳志賢/台北報導】2010-06-20 中國時報
民眾偷接第四台,引發業者不滿,建請政府立法以刑責處罰。法務部官員說,私接有線電視,是否要以刑責處罰,屬於立法政策問題。實務上的見解,大都認為應循民事途徑解決,目前沒有修刑法增列處罰的規畫。
法務部檢察司長蔡瑞宗十九日表示,有線電視的主管機關是NCC;NCC並未與法務部討論私接第四台的修法問題。政府在修法加入刑罰前,需要考慮比例原則,以及法律適用有無扞格之處。私接第四台侵犯的法益,是不是已到達要用國家刑法處罰的地步,值得商榷。
法界人士說,偷接有線電視,目前雖無刑責,但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業者可要求私接戶補繳收視費。所以業者無論基於民法不當得利的請求權,或是有線廣播電視法的規定,均可向偷接戶請求給付費用。
法界實務人士指出,私接第四台的刑責問題,台灣高等法院十年前曾舉行法律座談會,討論是否構成竊盜罪,結論是不構成竊盜罪。
與會法官代表認為,刑法竊盜罪,是指竊取動產、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其他能量」性質應等同電能、熱能之「能量」為限,所以具消長性質的能量,才是刑法竊盜罪章欲保護的客體。
有線電視台所傳輸的「影音視訊」,雖屬電磁波一種,但使用後物質能量並不會減少,性質上不屬電能、熱能的能量,所以不是刑法竊盜罪所保護的客體。
民眾偷接第四台,截收業者播放的影音視訊內容,並不會影響其他收視戶對影音視訊接收或播送之所有或持有狀態,因此不符合竊盜罪構成要件,只屬民事侵權。
近年有好幾件民眾偷接第四台挨告的案例,全獲檢察官依高院前述法律座談會的結論,作成不起訴。
填表填一半…登出 辦美簽超麻煩
【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2010.06.21
暑假是出國旺季,最近許多想去美國觀光的旅客發現,今年申請美簽不但費用變貴,連手續都比往年麻煩;上網填新的面試申請表格至少要一個半小時,預約面談至少得等三周,民眾痛罵,今年美簽是有史以來「最貴最麻煩」。
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今年五月公告美簽新措施,六月一日起,申請非移民簽證須使用新的「機動提問式線上表格」申請系統;六月四日起,非移民簽證費用全面調漲,最便宜的商務、觀光簽證(B1/B2),從一百卅一美元,調漲為一百四十美元(約新台幣四千四百八十元)。
今年升大四的羅同學,暑假想去美國遊學,首先她要準備四千九百廿五元,包括簽證費四千四百八十元、網路資料處理中心服務費二百七十五元、及寄送簽證護照的快遞服務費一百七十元。
接下來麻煩才開始,羅同學必須上網填寫申請表,因為他是單純的大學生,動態系統較不容易出現「衍生性」問題,所以「只」需英文填答一百一十八個問題;一般遊客要填的問題,不只這個數目。
但羅同學上網填申請表要非常小心,每個問題不能想太久,若填答過程中斷五分鐘,系統會自動登出,必須從第一題開始重填。AIT統計,一分申請表填完,最快需要七十五分鐘。
填完表格,羅同學會獲得一組預約密碼,可在網路預約面談時間。面談系統也是動態調整,若有人放棄,會隨時釋出名額;若昨天申請,依下午七時系統顯示資訊,最快可在七月八日面談,時段只剩上午七時四十五分,卅九個名額。
若羅同學七月八日面談成功,最快七月十四日可收到附上美簽的護照。
對於新美簽申請表,AIT台北辦事處發言人何志表示,申請者要仔細遵照系統指示,不時存檔,才能避免重填困擾;其他注意事項,申請人可參閱AIT網站,有詳細說明。
何志說,入夏來已經接獲很多民眾反映今年美簽申請很麻煩;由於全球經濟復甦,今年台灣赴美觀光的人數大增,AIT已盡可能增加面談時間,新增八名員工處理簽證業務,許多人超時工作,應付六月旺季的龐大申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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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T:美簽費用與申請表 全球統一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677071.shtml
共維智財權 兩岸將設執法機制
中央社 2010.06.22
陸委會法政處處長吳美紅今天表示,兩岸智慧財產權協議將包括文創產業與農植物品種權維護兩大部份,協議簽署後,兩岸將建立執法協處平台,強化保障智財權。
吳美紅說,由於兩岸之間跨境侵害文創智慧財產權的情況嚴重,例如,台灣製作播出的偶像劇才開播前幾集,大陸網站已盜播完畢完整的劇集,導致連續劇收視率大受影響。
透過智財權協議,台灣製作的影音產品必須先經過陸方指定的認證機構,進行審查登記程序並發給「權利認證書」後,才能進入大陸發行或出版。
這麼做的好處是,吳美紅舉例說,台灣影音製品要進入大陸,必須經由國際唱片協會(IFPI)在香港的亞洲總會進行認證,且只受理 IFPI 所屬會員的唱片公司,而兩岸簽署智財權協議後,對國內著作權人來說,不用再耗費大量的時間與金錢,進軍大陸市場的管道也不會因此被阻斷。
她進一步解釋,透過協議,雙方將同意建立著作權認證合作機制,未來台灣影音產品進入大陸,不用再透過香港,而由我方指定的國內協會或團體,辦理認證事宜。
這一認證機制的便利化,有助影音業界減少時間與金錢成本,強化文創業在兩岸市場的競爭力。
吳美紅並表示,一旦兩岸完成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雙方將加強共同打擊跨境不法侵權行為的力度,對於外界普遍關切的事項,尤其是取締提供非法下載音樂或電影的網站等跨境侵權行為,將透過協議所建構的官方溝通平台與合作協處機制,先將此不法情況通知對方,再由對方加強取締、防止、查處。
在實務求償方面,吳美紅認為,智財權受侵犯的我方原告,民事部分可透過台灣或大陸法院提出訴訟,但刑事部分則要透過大陸公安部門調查,而刑事案件中所涉及的司法訴訟、真實的侵權狀況、調查證據的證明、判決的執行等,在大陸執行面部分,確實會有問題。
不過,她強調,和完全沒有智財權協議的保護相比,對受侵權的當事人來說,這一協議會有更好的效果,如果是以60分做為及格分數的話,保護智財權協議至少可以得到70分或80分,也有助大陸智財權保護往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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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頭疼 中國100萬人身分證同號
http://udn.com/NEWS/MAINLAND/BREAKINGNEWS4/5680014.shtml
中國第一代居民身分證的登記發放始於1986年,大量的重號身分證就是在那時候留下的。由於當時參與登記、編號的人員多,素質參差不齊,漏登、錯登無法避免,不但有身分證號碼錯的、重複的,還有貼錯照片的。直到第二代身分證推出、實現身分證編號全國聯網,一旦有重號,輸入電腦就會發現,重號問題才大量浮出水面。
◆ 錢白花了! 寄限時比平信慢
【聯合晚報╱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2010.06.22
限時專送 25%不比平信快到
到郵局寄信,多花7元選擇寄限時信一定比平信更快寄達嗎?消基會調查發現,中華郵政標榜本地互寄的限時專送,當天即可送達,實際上竟有31%信件無法在當日送達,此外也有25%的限時專送不比平信快,甚至在台北縣市地區的樣本裡,平信寄達時間「都」比限時來得快!消基會指出,消費者寄限時信要比平信多付7 元,但居然比平信還慢送達,質疑中華郵政一年多A了消費者1.9億元。
消基會選擇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四地區互相寄送,寄送類型依郵局提供的時效表分為「本地互寄」、「都市-城鎮互寄」、「都市互寄」、「寄外縣市」等,共 10條路線,每一條路線寄送4次,分別在兩日的11:00、15:00,上、下午兩個時段寄送,並同時寄送平信、普通掛號、限時掛號、限時專送四種類型的郵件各40封信。
本地互寄 上午寄限時當日未送到
按照郵局網站時效表,限時郵件如果是本地互寄、中午12點前寄件,當日就可投遞;晚上6點前寄件,隔日上午投遞。但消基會寄信測試結果發現,在本地互寄的 16個樣本中,有件上午寄件的限時專送,以及2件上午寄件的限時掛號,都未在當日送到,包含「台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大安區」、「台南市中西區→台南市中西區」、「台中市西區→台中市西區」,明顯和郵局提供的時效表不符。
如果比較平信與限時專送,調查也顯示40件樣本中就有10件(25%)限時專送不比平信快送達,其中2件是平信與限時郵件同時間到達,其餘8件則是平信比限時郵件還要早收到的狀況。消基會痛批,花費5元的平信,寄件速度竟然比花費32、12元的限時郵件還要快,且其調查的寄收件地點恰巧都是台北縣市,質疑台北縣市地區互相寄送,是否根本不需要收取限時的費用,就可以提供相同的服務,卻讓消費者白白當了冤大頭?
45%樣本 普掛、限掛同時送達
此外,調查也顯示,竟有18件(45%)相同時間寄出的樣本,出現普通掛號與限時掛號同時送達的狀況。消基會指出,該18件樣本是「普通掛號」、「限時掛號」、「限時專送」三者同時寄達,對消費者來說,花了更多的郵資,卻不代表會更早寄達,明顯影響到消費者權益。
※ 相關報導:
* 限時比平信慢?中華郵政:是平信變快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679797.shtml
消基會今天公布測試郵件投遞,部分限時反而比平信慢,指中華郵政A了近新台幣2億元郵資。中華郵政表示,近幾年平信速度變快,部分限時郵件和平信時間差不多,但絕無A錢。
◆ 從中國疫區帶回 人手一盒/郝贈媒體違禁肉粽 海關沒收
自由時報 2010.06.22
〔記者劉榮、鍾麗華/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搭乘松山飛虹橋直航、赴中國上海出席世博台北文化週,上週四返台前在上海買了百年老店「五芳齋」肉粽送給隨行媒體記者當伴手禮,但中國被我國列為疫區,肉粽更屬於禁止入境的肉製品,全數被松山機場海關攔下,還差點祭出重罰。
台北市議員黃向?痛批,郝龍斌身為行政首長,又多次進出國門,卻連基本防疫法令規定都搞不清楚,連送個伴手禮都讓受贈者這麼尷尬,收禮的媒體記者無辜受連累,真的又是一個「郝烏龍」。
北市府發言人趙心屏昨解釋,市長體恤隨行媒體人員不能在家過節,才想到送粽子,原本幕僚以為真空包裝的粽子應該通關,但沒能通過檢疫,「真的很遺憾,都是幕僚的疏失,害市長背黑鍋」。
議員批郝漠視防疫法令 市府稱幕僚疏失
據松山、虹橋直航團成員說,許多人入關時,完全不知禁止攜入肉製品的法令,就大剌剌把一盒十二粒的上海粽提在手上,入關時才會被眼尖的海關人員攔下,最後不僅全數被沒收銷毀,一行人還向松山機場海關人員解釋半天,才免去重罰。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黃國青表示,中國是口蹄疫區,因此肉製品不得攜帶進入台灣,即便是裡面有肉塊的泡麵,一樣不能帶入境,否則將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鍰,若不小心違反規定,只要在出關前,丟至棄置箱即可。過去剛開放中國旅行團來台時,常有陸客違規的情況,現在已經改善了。
依照農委會前年九月起實施的新規定,攜帶動植物及其相關產品入境,包括肉乾、水果、鵝肝醬等,均須主動向海關或防檢局申請檢疫,若未申報,即使是一包泡麵遭查獲,也可能面臨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農委會資料,台灣口蹄疫幾乎都是因為民眾出國攜入疫區肉製品導致,一九九九年金門的口蹄疫大流行,事後也確定是民眾攜入中國黃牛所導致。
※ 相關報導:
* 「烏龍」茶禮盒 裡頭竟然沒茶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2/today-life1.htm
南投縣仁愛鄉農會舉辦二○一○春季合歡山高冷茶競賽,茶農領回評鑑為優良獎的茶葉販售,卻發現其中一個半斤裝的盒子裡竟空空如也,當場傻眼,農會除向茶農致歉,也將調查原因。
台灣軟實力拼圖缺了一塊
【經濟日報╱社論】2010.06.23
這兩年我國國家競爭力排名明顯提升,但非齊一跨步前進,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法治建設的落後,讓台灣的軟實力拼圖缺了最重要的一塊。
依世界經濟論壇(WEF)評比,去年我國全球競爭力為第12,排名在前的是創新及企業成熟指標,落後最多者則為機構健全度。觀察兩者內容,法治不彰是機構健全度落後的重要因素,如司法獨立性第49、解決紛爭機制之效率第45、改革法制措施之效率第49;制度設計面的排名一樣落後,如財產權保障35名、政府管制的成本負擔37名,都與整體的12名差很遠。相對的,在創新及企業成熟度方面,企業發展全球第六、研發費用第九、工程師及技術人員供給量第七、發明專利數更居世界第一。
以此對照比較,令人好奇的是,法治與創新都是國家軟實力的一種,何以表現差距如此之大?人的品質是軟實力關鍵要素,社會是否存在重理工、輕人文觀念,使優秀人才競相投入理工,致法律領域發展停滯?但檢視大學法律系入學成績,相較理工科系並不遜色,但理工科系畢業生對國家競爭力的貢獻,卻似乎高於法律系,問題又出在那裡?再比較同樣強調應用的電機系與法律系,假設電機系提供IC設計訓練,就不能不注意IC設計業者的需求;若某電機系的訓練不能滿足業界需求,學生將面臨就業困難,該系就可能因此而關門;反之,若IC設計業整體式微,電機系也會轉而專注其他專業訓練。簡言之,市場機制連結產業與教育,方能確保人才培育具備競爭力。
法律系與電機系的最大區別,在法律人投入職場前需通過證照考試,但台灣證照考試型態僵化,且錄取率超低;這造成兩個嚴重後果,一是大學教育受考試影響,無法創新多元;二是人才供給獨重訴訟部門,與社會需求脫節。由於證照考試錄取率極低,造就所謂證照新貴,學生只為通過考試讀書。因此,法律系教學分兩種:考試科目與非考試科目;考試科目又有兩種教師:可能命題者與非出題者,前者上課時自是座無虛席。甚至還有大學教授主張,因其久未出題,對其任教學校學生太不公平。學生競爭力竟取決於老師出題與否,教育扭曲程度可見一斑。
很不幸的,國家考試科目數十年來變動極少。以台灣為例,金融海嘯後如何建立金融秩序、人口老化趨勢下如何建制社會安全體系,都是重要課題,但金融法與社會法均與國考無關。超低錄取率使學生縱使知道所學未必致用,仍投注絕大部分精力於國考科目的研讀。所以,學生普遍對非考試科目興趣缺缺,至於其他專業領域,學生更是冷漠以對,遑論國際交流、拓展視野。證照考試彷彿一堵牆,牆外是科際整合、國際化蔚為主流的社會現實;牆內卻是我行我素的狹隘考試天地。
僵化的國考型態與超低錄取率,不但扭曲大學教育,更造成資源大量浪費,形成國家發展瓶頸。法律系學生多屬高分錄取的菁英分子,但因證照難考,與鄰近國家相比,學生投入職場年齡也平均晚了三至五年,這是何等的資源浪費。從近期兩岸經濟協議(ECFA)風雨、個資法爭議,乃至更早的結構債處理所衍生的企業背信起訴等,在在顯示政府需要法律人才,事前周延立法、事後依法行政。
馬總統要提升國家競爭力,有一個不需花錢就可創造GDP的方法,就是提高錄取率,讓證照回復最低門檻的應有意義,讓法律人不僅代理訴訟,還可擔任政府律師、企業法務等職務,其效率亦因競爭而強化;我國軟實力拼圖最重要的一塊──法治建設,至此方能完成。
◆ 我見我思-當怪手摧毀良田
【何榮幸】2010-06-23 中國時報
實在很難想像,代表苗栗縣政府公權力的推土機,會趁著半夜強行開入即將收割的農地。這項縣政府強調依法辦理區段徵收、居民憤慨串連自救的爭議,存在許多有待釐清的問題。但最根本的問題可能是:怪手竟然趕在收成前以最粗暴方式摧毀良田,台灣公部門到底哪裡病了?
為了竹科竹南基地的群創光電擴大用地徵收案,苗栗縣政府在六月九日凌晨封鎖擬強制徵收的大埔農地,並以優勢警力和怪手強行開入綠油油的農田。這項動作在很短時間內於網路上大量流傳,政大地政系主任徐世榮、律師詹順貴、清大教授李丁讚等各界人士前往關心,大力聲援居民的自救行動。
到目前為止,苗栗縣長劉政鴻及相關單位的說法是,本案目的在於繁榮地方,不但早已經內政部都委會三次會議通過,整個規畫案更在二○○八年四月第一次會議時就已過關,因此縣府只是依法辦理區段徵收。劉政鴻更強調,地主申請核發抵價地,未來利益遠高於領錢,尚未申請的地主若逾期只能依公告現值發補償費,「想後悔都沒機會」。
當地居民則認為,縣府在徵收補償金和補償方案尚未談妥前就「強奪民地」,目前爭議在於:一、縣府徵收價格僅為市價四成,遠低於鄰近地區;二、新規畫的住宅區位置偏僻,有些更位於變電廠、墳墓上以及未來的工廠旁,這樣的徵收條件絕非「從優從寬」;三、苗栗竹科銅鑼園區仍有二七四公頃土地尚未開發,縣府卻執意要徵收此地並大量重劃為住宅區,引人轉賣土地、「炒地皮」聯想。
由於雙方看法有很大落差,目前比較理想的方式,應該是縣府與居民自救會重啟協商,雙方就配地百分比與現有補償方式進行檢討,根據理性溝通所建立的共識,找出「依法行政」與「合理補償」之間的最大交集。
然而,不論此案未來發展如何,「怪手摧毀良田」的粗暴印象卻已深植人心。任何與此案沒有利益關係的民眾,都會有一個最根本的疑惑:即使一切按照規定,我們的公部門為什麼連最基本的「體恤民情」都做不到?一個已經研議多時的區段徵收案,有什麼天大的理由必須在稻米即將收成時破壞良田?
當怪手粗暴破壞稻作之際,任何人都會對農民心血付諸流水感到痛心。地方政府這種行徑已再度證明,台灣公部門距離基層人民還有多麼遙遠的距離。
※ 相關報導:
* 竹南大埔,怪手挖田事件懶人包
http://www.dfun.com.tw/?p=27786
教部擬修法 教授可設公司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張錦弘/台北報導】2010.06.24
為擴大產學合作,教育部可望修法,同意大學教授未來也可創設公司、自任企業負責人,把在學校研發出的成果,轉移給自家的企業生產。由於中研院許多規定都比照公立大學,未來如陳垣崇的案子可能就不會再發生了。
教育部技職司長林騰蛟表示,將把「知識經濟」議題納入八月底召開的全國教育會議,由於學界在預備會議中對開放大專教師到企業任正式職務的共識很高,可能形成結論,並據此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林騰蛟說,技術持股就是學校出技術、企業回饋股票,包括美國、日本、中國大陸的技術持股,及大學教授出去開公司、當老闆,都是很普遍的事;日本政府還提供「風險基金」給創業的大專教師,若虧本就不用還。
「知識經濟」小組召集人、台北科大校長李祖添表示,美國的史丹福、麻省理工學院、英國劍橋大學、日本東京大學的技術持股、教師創業產生的產值都十分驚人;其中麻省理工學院師生自行成立公司的營收,去年還相當於全球第十七大經濟體。
【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中研院生醫所所長陳垣崇遭約談,震撼學界。立法院長王金平曾指出,台灣生技產業競爭力落後韓國、新加坡,法規政策不全、人力與研發分散是主因,建構適合生技醫藥產業發展的環境,非常迫切。
王金平指出,國內生技業因為受限於法令規章,發展遭遇瓶頸,政府應帶頭提供政策利多,解決智慧財產保護、技術轉移等問題。
◆ 學界呼籲 推學術陽光法
【聯合報╱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2010.06.24
中研院生醫所所長陳垣崇被控圖利,震驚社會。有學者認為,未來台灣這種學術與產業界的利益衝突問題會愈來愈多,呼籲推動「學術陽光法案」,讓學者到一個單位任職前,先攤開自己所有的利益關係。
長庚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周成功表示,目前美國這種利益衝突的問題很嚴重,尤其是醫界;哈佛大學醫學院的學生甚至要求老師在第一堂課的第一張教學投影片上,就公開自己的利益關係,檢視是否因為拿了某個藥廠的顧問費,而未來在課堂上只講那個藥廠製造的藥品。美國眾議院日前也剛通過針對醫師與醫學院教授利益迴避的法案。
中研院生醫所創所所長、中研院院士吳成文聽到陳垣崇的事後感到震驚,他認為,如果相關法規真的有不適合的地方,應該朝合情、合理的方向處理。他說,他除了關心這起事件對陳垣崇個人的影響,也關心對整個生技產業發展的影響;但如果真如中研院所言,技轉或採購都沒有問題,在釐清事實後,應該不會有太負面的影響。
◆ 學界亟須陽光法案
【周成功】2010-06-24 中國時報
去年暑假和信醫院黃達夫院長受聘為陽明、清華、交大與中央四校聯合大學的講座教授,主持一項有關學術倫理的研討。我受邀就研究人員的「利益衝突」這個課題給了一個報告。會後在黃院長領軍下,我們合力編譯出版了美國衛生部二○○ 七年出版的《研究倫理教學手冊》中文本。過去一年中,這個活動在學界顯然並沒有引起任何漣漪。因此,黃院長決定下個月十號將再召集一次會議,但就在這時候爆發了中研院陳垣崇教授因為專利授權及採購問題遭到檢方約談的新聞,引起學界極大的震撼。在此,我們無從論斷這個案子的是非曲折,但是它的發生清楚地傳遞給我們一個訊息,那就是學術界不能再輕忽「利益衝突」這個議題,而該對社會公眾有一些正面的回應了!
美國過去幾年中,從國會到醫學院的學生都非常關注學術界中「利益衝突」這個議題。譬如說美國眾議員CE Grassley就曾著手調查了許多著名的醫學院教授,這些教授私下收受了藥廠鉅額(幾百萬美金)顧問費,而沒有向學校全數申報。因此Grassley擬在國會立法規範(相關法令在今年三月二十日已正式經參眾兩院通過成為法律)。
另外,哈佛大學的醫科學生過去也強力地向學校要求教授上課前應該先澄清自己與業界的關係(藥廠的顧問,生技公司的設立股東等等)。哈佛醫學院自然從善如流,要求老師上課前要先宣示自己與業界所有的關連。聽說到目前為止最長宣示的紀錄是四十七項。我今年四月在蘇州參加冷泉港學術研討會,就目睹這項革新帶來的震撼,來自哈佛的教授第一張的幻燈片就是他的「告白」:有哪些公司的研究經費支助,擔任哪些公司的顧問等等。
在極度商業化的社會中,科學家在公眾經費的支持下,從事研究,若有成果產出自然應該回饋社會,但是科學家所投注的心力與智慧也是應該得到獎勵。美國為了能更有效率地轉化「知識」成為推動工商業進步的動力,八十年代特別立法將學界研發產出的智慧財產權下放給學校和研究機構。學校和研究機構有了財務收入的誘因當然會全力推銷這些產權給業界。學校或機構有時也會自己找創投集資成立公司,進一步發展產品。不論那一種模式,發明人都可以從學校得到事先約定應得實際上獎勵。但是產權百分之百歸屬於學校,專利授權也是由學校負責執行,這些都是在國外已經行之有年的運作模式。
如果這種模式運作良好,又為什麼會有「利益衝突」的問題呢?理由其實很簡單,科學家在這種「知識經濟」體系中,可以有多重的角色,他可以是教授,也可以是公司的顧問、股東等等。因為每一種角色的定位不同,彼此之間的「利益衝突」就在所難免了。
譬如醫學院教授這個角色,首要關注的應該是如何提昇並確保研究的客觀性、病人的福祉、醫學教育的水準等等。但是他做為公司股東的角色,關注點就會轉移到個人的收入、名聲等等,當這些次要的關注與首要關注點發生衝突時,個人的判斷與喜惡已無法解決,而必須仰賴學術界共同擁有更高層次的價值與判斷來決定取捨了。
解決「利益衝突」的辦法其實很簡單,透明與公開是最好的策略。特別是當研究機構在執行或主導重大公眾支持的科研計畫時,主事者是有責任透明公開自己所有的財務關連,這樣才能取得社會大眾的信任與支持,面對國內未來可能不斷會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就讓我們從推動學界的「陽光法案」開始吧!
(作者為長庚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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