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2

鴕鳥行政 誤國誤民

◆ 鴕鳥行政 誤國誤民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060100134.html

【林騰鷂】2011-06-01 中國時報

被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伍焜玉評為「人類史上最大規模塑化劑汙染案」,引起恐慌,行政院火速成立跨部會小組應對,並在昨日展開D-Day行動,展開全面大清查。然筆者認為,也該檢討的是長期藍綠執政下的行政機關,姑且稱為「鴕鳥行政」機關!

塑化劑添加於食品中,不是幾天,幾個月的事。根據業者的說法,已有二、三十年,那為什麼藍綠執政下的行政機關都看不見,或都是視而不見呢?那不是鴕鳥,是什麼呢?

潛藏在人民周遭的生活危險,肇因於「鴕鳥行政」者,又豈止是塑化劑汙染一項而已。雲嘉南地下水超抽導致地層下陷;台中阿拉夜店、雲林台塑、南亞工廠火災;農地轉賣填塞廢棄物毒化事件、騎樓違建、路霸橫行;地下工廠、地下錢莊、非法寺廟、血汗醫院;違法墳墓、托兒所、安親班、養老院、山坡地濫墾;國有森林、河川地竊佔私用,也層出不窮,都在在顯示行政機關不是瞎了眼睛,就是像鴕鳥般把頭埋在沙推中。

行政是公共生活事務的管理,人民給它很大的權力,很多的人員和資源,讓它可以管天、管地、管人、管生、管死,以周全的保護人民。但今日的行政機關,似乎日漸在放鬆此一基本的管理職責,而將資源、人力配置在文康逸樂活動上、弄些群眾造勢煙火秀、歌唱會,搞些置入性首長作秀活動。至於關涉人民安全、社會秩序的消防檢查、衛生稽查、山林水土防護、物種保育、治安警戒、金融安檢、工廠安全檢查等則投以顯然不足與不相對稱的人力、物力。

其實,行政人力並不是不足,而是配置錯誤。發號施令的「長官」一大推,實際執行的「基層」則太少。又因行政之大量資訊化,有的機關閒到可以為人民奉茶,這些人力為什麼不設法調訓,轉化為現實行政機關所最需要的檢查、稽查人力呢?

明年行政院大瘦身,部會由三十七個減為二十九個,表面上數量減少了,近來陸續不斷增加的政府財團法人及行政法人,不都是替代部會原有部份任務,且都使用政府經費?這種移花接木、換湯不換藥手法,被有識人士直言為「部會減一人,財團法人增三人」之政府人事瘦身變戲法。行政機關之人事、預算、決算、尚可有考試院與監察院加以監控,但化身為政府財團法人或行政法人,就有如脫韁野馬。考試院、審計部對此類政府財團法人、行政法人之人事與經費稽核,就沒相對應科室組織加以處理。

又其實,行政經費也並不是不充足,而也是配置錯誤。錢都用在不當建設與人員之不當福利上。為什麼各機關要蓋那麼多的蚊子館,為什麼要編列那麼多的經費,去資助未有周詳計劃,成效不彰的村里長、縣市議員、立法委員、行政官員之出國考察呢?又美國只有九個大法官,而不到美國一個州大的台灣,為什麼要有十五個大法官,近百個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以及十九個考試委員、二十九個監察委員及數百個政府財團法人、行政法人之董、監事呢?

而更重要的是行政風氣與行政人員的心態。在不管人、不管事卻仍可以領錢,確保退休俸、為己謀私利或為未來留後路的心態下,寧可辦些不得罪人,又可「皆大歡喜」的文康逸樂活動或從事發包蓋房,花錢委外等輕鬆工作。至於涉及人民生活基礎的水土、山林、環境、衛生、公安檢查,警戒及防護之基本行政職責則儘量推給下一任官員或其他單位。

如此官邪,如此冗員,藍綠領導菁英如不願也不能全面的整頓、改良,則將使人民的生機無法受到良好行政機關的周全照護,那這個國家不管是叫「台灣國」或是叫「中華民國」,又有什麼差別呢?

(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公共建設經費 明年缺14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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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不民的偽民營化要檢討了

【聯合報╱社論】2011.06.01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近來大聲疾呼,應重新推動民營化政策,以提升政府效能。這項呼籲就像聚光燈一樣,讓人看到近年民營化的停頓以及種種問題。民營化或非提升政府效能的最優先事務,但這項推動超過廿年的政策也不是食之無味的雞肋;政府應依現實及未來需要,重新梳理出政策層次及推動方向;其中,不公不民的偽民營化是最需要檢討的現象。

在台灣經濟政策的大架構裡,公營事業民營化是政府於民國七十八年揭示的經濟自由化、國際化政策的一環,與解除進口管制、放寬外匯管制、取消銀行利率管制、推動產業自由化(如銀行、電信)等並駕齊驅,都是奠定現今台灣經濟發展基礎的重大政策。民營化政策推動以來,共有六十八家事業納入列管目標,並有中華工程等卅八家移轉民營、高硫等十七家結束營業,除台灣銀行等五家決定不民營化外,還有台電、中油、漢翔、台糖、台水、台酒、台鐵及中華郵政等八家繼續推動。不過,自前年榮工處改制之後,民營化再無任何新進展,前述八家事業的民營化計畫不是沒有下文就是暫緩,也無人聞問。

但當前民營化政策最大的問題,並不在這些尚未民營化的事業,而是那些已民營化,但政府依然持有可觀股權的事業。依民營化的定義,政府持股五成以下就視為民營事業;然而,政府指派這些事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也不時委以政策性任務,並掌握其經營主導權,但其預算、人事、經營計畫完全不受國會監督。相對於前述八家事業,其經營績效至少可受批評、也找得到可責之人,這些半官半民的「泛公股事業」卻依著執政者的政治需要,遊走於既公且民、不公不民的不同治理標準之間,導致事業經營的錯亂,也影響市場競爭效率。

官民界線不清的弊端還有更多。舉例來說,泛公股事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都由政府指派,且不論這些人是否為酬庸、有無專業能力,僅這些官派負責人監管的究竟是誰的利益,就存有很大的模糊空間。理論上,他們是公股代表人,當然是監管公股的利益,但公股的利益又是誰決定?名義上是政府,但實際執行者是執政黨派任的政府首長,為政治服務的管道正是由此建立,是以行政部門不願放手,由執政黨掌控的國會也樂觀其成。更等而下之的是,泛公股事業不僅得以「假政府之名,行政治服務之實」,領管這些事業的政府首長或負責人更有機會「假政治服務之名,行個人利益最大化之實」;龐大的泛公股事業資源被個人點滴攫取事小、權力濫用事大,馬總統不能不看清這一點。

民營化與產業自由化的關係更是密切,它既是讓各事業得以公平競爭,也是提供民間部門釋放活力的空間,以提升整體的競爭力。可是,不公不民的半吊子民營化,則是「偽民營化」,破壞了這樣的政策設計,影響了產業自由化的效果。就拿銀行自由化來說,政府開放銀行新設,但公營行庫的民營化不徹底,對民營金融機構形成不公平競爭;公營金融機構的低效率也因民營化只做一半而不見改善,甚至因缺乏監督、官民不分而相互諉責、阻礙競爭。以去年統計為例,九家泛公股銀行的合計資產占本國銀行的五成二,但稅前獲利僅有整體的三成六,證明其經營績效不如民間;近年金融保險業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節節下降,顯示金融產業的成長不如總體,亦與此難脫干係。誠然,台灣經濟規模小,又有兩岸關係的特殊因素,確實需要保留一定規模的公營金融機構,但需要這麼高的比重嗎?

廣受國際重視的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的年度競爭力報告,今年雖將台灣競爭力提升至第六名,但認為「政府效能」退步,並直指「公股影響企業活動」倒退最多。領軍督導各部會提升競爭力的劉主委打鐵趁熱,在總統府財經月報正式提出重啟民營化,應是有感於近年偽民營化帶來的公股問題愈來愈多而起;儘管尚未引起馬總統的共鳴,但劉主委已表示將邀跨部會討論。我們期望停頓的民營化能因此重拾應有的節奏。



◆ 未具技師執照執業 可罰百萬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2011-06-01 工商時報

立院31日三讀通過「技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未領取技師證書者,不得使用技師名稱,違者將處最高15,000元的罰款,若未取得證照又擅自執業,違者最重可處百萬元罰鍰。修法也規定「技師」名稱的專屬性,避免民眾對修車工、水電工等工匠與技師產生混淆。

立院三讀通過技師法修正草案,確立技師專業地位及技師一詞的專屬性,只要未領有技師證書者,不得使用「技師」名稱,違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此外,若未依法取得技師資格,擅自執行技師業務,因可能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修法加重罰鍰額度,將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有鑑於建築師開業證書有效期限6年,醫師、法醫師、藥師及社會工作師等執照都要6年更新一次,而技師同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有必要做相同規範,因此,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間也由4年改為6年。

fsj 提到...

金融業坑人 有法辦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2011.06.03

2008年金融海嘯重創全球。過去民眾在金融消費上常見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狀況透過立法尋求改善,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授權金管會成立財團法人,並在其中成立評議委員會,處理金融消費爭議,讓金融消費爭議可以獲得解決。
民眾未來在購買金融商品或服務時,若和金融服務業者發生糾紛,雙方協調不成,民眾可在收受處理結果的60日內向爭議處理機構提出申請,要求評議。

評議結果具民事判決效力 若不接受可以向法院提告

今天三讀通過的條文賦予評議委員會效力,只要做成評議書,經法院核可,與民事確定判決同樣效力,當事人就同一事件不得再行起訴或依本法申訴、申請評議。但是消費者不願意接受評議結果,可以向法院提起宣告評議無效,或是撤銷評議之訴。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明訂,爭議處理機構為財團法人,透過基金運用、委員會議決方式運作。基金來源包括民間捐助財產、政府分五年編列10億元預算、基金孳息及運用以及向金融業收取年費和爭議處理費。

除了基金運作外,爭議處理機構的主管機關為金管會,董監事由金管會遴選或派任學者、專家及公正人士,機構內將設金融消費者服務部門和評議委員會,負責宣導金融消費安全以及評議消費爭端。

消費者未全盤了解而受害 金融服務業必須付出賠償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明定,金融服務業不管是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契約、或是刊登廣告進行促銷活動,都必須符合公平合理原則,不得侵害消費者利益。若消費者未全盤了解而受損害,金融服務業必須付出賠償。

金融服務業包括,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電子票證業等。金融消費者是指接受金融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者,但排除專業投資機構與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金融消保法 催生新財團法人

【記者王立德/台北報導】2011-06-04 工商時報

立法院昨(3)日三讀通過金融消保法,金管會表示,預定今年底前,可依法成立爭議處理機構,將採董事會形式,新設財團法人機構,專責處理金融消費者相關爭議。

未來新成立的董事會組成,金管會官員指出,將邀請學有專精的專業人士出任,目前尚未討論由內部遴選,或邀請外部人士參與,屆時再由各董事推舉出董事長。

現行金管會轄下已設有投保中心、保發中心、證交所、金融研訓院、保險安定基金、特補基金、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等財團法人。

金管會表示,金融消保法立法目的,在於保護弱勢的金融消費者權益,未來施行後,對於金融消費者的保護措施將有更周延規範,包括:金融教育宣導、訂約公平原則、金融服務業的廣告內容真實義務、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相關資料、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對金融消費者適合度、金融商品說明與風險告知義務等。

金管會指出,對於發生金融消費爭議的處理,金融消保法也會提供訴訟外的另一個爭議處理機制,供金融消費者選擇,預計將更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及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

金管會表示,金融消保法規定應設置的爭議處理機構,制定相關配套法規命令時,將徵詢業者及消保團體意見,兼顧業者需求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相信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保護措施及新設立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制下,可建立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互相信賴基礎 。



◆ 觀察站╱IFRS保護了誰?肥了誰?

【聯合晚報╱記者陳雲上/特稿】2011.06.03

為與國際接軌,台灣預訂2013年採用國際財會準則 (IFRS)新制,但也因關鍵的不動產價值採成本列帳或公允價值 (市價)列帳引發各界不同聲音。惟以去年藍天率先啟動市值法,造成股價狂漲、資訊不對稱的後遺症來看,在國內投資人尚未獲充分教育之前,避免市場行情暴漲暴跌衝擊過大,針對不動產用途細目區分並採循序漸進方式規範,或許是目前努力的方向。

國際財會準則IFRS新制上路,目前國際各國也多尚未明朗,政府喊出將在2013年接軌,若從現有的大環境來看,台灣的投資人是否已能承受這種新制?尤其在原設計中,任由上市櫃公司自行決定採市值或成本法,在市場資訊不夠透明、投資人未能完全掌握了解前,若碰上有心炒作公司利用不動產市值波動趁機炒作行情,政府是否已有管理方法,似乎應在新制啟動前先提出有效防堵的方法。

也因此,基於保護投資人立場,金管會、櫃買中心、投保中心等目前立場傾向以全國上市櫃公司統一採取成本法方式,避免因不同標準計算方法,造成投資人判斷上的混淆,也減少因房價漲跌、影響財報真實性的混亂,立意良善。

但這種統一的成本法,卻可能重創到國內長年以來以市值更動不動產價值的壽險業,誠如壽險業代表所言,「一旦不動產改採成本列帳,壽險公司將全部倒閉」,壽險公司擁有龐大的不動產資產價值,長期以來常被外界詬病是炒作房價飆漲的「黑手」之一。壽險公司以龐大的壽險資金大舉投資房地產,自然會造成房價的增值,一來推升了壽險公司的淨值收益價值、二來也間接拉高了房價上漲的榮景,這些「連動循環」也造就了壽險公司買房炒價的負面印象、甚至形成台灣房地產泡沫的隱憂。

因此,在面臨重大的財會制度更換前,保護投資人應為優先考量,其次是就現有現實環境尋找「可行方案」。以國內多數銀行或中華電信等大地主們的看法,不動產的價值應看實際的用途。若屬於長期自用的不動產,採成本法完全沒受任何影響。但若是屬於投資型的不動產標的,確實容易隨著房價增值起落,如同股票資產會隨價格波動一。因此若能就不同的標的用途、定出規定,有效控管,讓各家公司能在對公司最有利、又不致於全盤大變動情況下,兼具保護投資人、又能逐次與國際接軌,或許是方向之一。

至於壽險業或少數特殊行業,應針對特有性給予一至二年的寬限期,或訂出一個基準截止日,再依日後新增的差額採取固定制度,以解決業者燃眉壓力、又不失整體統一管理的原則。



◆ 情工法過關 國安局人員待遇可自定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2011.06.03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國家情報工作法修正案,在國安局強力運作下,立法院開先例,允許情報人員待遇標準由國安局自行核定,不必向行政院報准。立法院讓國安局成了所有政府機關中,唯一不受人事行政主管機關管制,可以自行決定待遇的機關。

儘管國安局過去發生過不具備情報人員與特勤人員身分的羅太太,卻能違法領取國安局情工加給與特勤加給的弊案,5月26日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初審情工法修正草案時,會議主席與國民黨立委仍力挺國安局,排除其他行政機關反對意見,通過有爭議條文,允許國安局自行核定駐外以及國內情報人員待遇,不必經過行政院同意。

人事行政局楊秀珍反對 仍不敵立委與國安局

國安局修法,事前沒有徵得行政院共識,人事行政局給與處專門委員楊秀珍當場表示異議,四度在發言台上表達反對意見。楊秀珍一個人對抗立委與國安局,但是他們堅持修法為國安局破例。

她說,政府駐外人員待遇,民國81年行政院已經授權按照外交部標準範圍內訂定,可以不用修情工法。如果行政院沒有授權的部分,一定要報院核准,不可以自己定待遇的項目與基準。

楊秀珍表示,政府機關各種不同業務性質,有不同基準,都要專案報行政院核定。支給標準可由主管機關擬草案,再報給行政院,但是目前沒有案例,授權主管機關自己定。

國安局長蔡得勝質疑行政院會洩密,他說,情報工作有很多派遣,不是公開的,也不占外交部的人事缺額,國安局不能編這個東西。如果報行政院,每一站有哪些人,在哪些地方,這樣對國安局很難,如果只是報要加多少錢,沒有問題。擔心外界質疑,蔡得勝不斷用自己人格擔保,國安局絕對不會自肥。

不論人事局如何堅持,國安局與立委都不讓步。蔡得勝表示,願意在國安局核定後,再報給行政院知道,蔡仍不願事前報行政院同意。人事局在立委壓力下,也無力繼續反對。立法院上午通過情工法修正案後,人事局也不願多表示意見。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對於情工法將賦予國安局自行人員核定待遇,不用報行政院核定,國安局解釋,國安局業務需要掩護身分,與其他行政機關不可同日而語,難以將員額及派駐地報由行政院核定,但未來訂立支給標準時,會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列席研討,也會送立法院審查。

※ 相關報導:

* 冷眼集/護機密 賠上國家人事體制?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377255.shtml

國安局長蔡得勝願意用人格保證不會自肥,但是政府運作要依靠可長可久的制度,不能單單寄望某位首長的高尚品德,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國安局是國家為高情報單位,不該帶頭破壞人事體制。

fsj 提到...

財政部的無辜邏輯

【聯合報╱黑白集】2011.06.05

塑化劑風波丟盡台灣產品的顏面。消費者的權益要如何確保,政府仍無完整對策,財政部卻已忙著宣布:業者的損失可以申請減免稅額。政府處事輕重先後的拿捏,讓人難以理解。

農漁作物若遇上颱風或暴雨,可以申請災害救助,那是因為「天災」的莫測與難抗。這次塑化劑風波卻是如假包換的「人禍」,禍源雖是上游黑心商人,但食品製造商對於原料來源習而不察,導致海內外廣大消費者受害,絕難稱之為無辜。而財政部為其減免稅額,等於承認這些廠商是「受害者」,自認政府「有義務」彌補其失;這種邏輯,誰能接受?

表面上看,業者貨品遭下架、銷毀,政府把廠商的貨物稅退給他們,似乎言之成理;事實上,這只有在「無可歸責」於業者的狀況下才能成立。就算財政部覺得「廠商都是無辜的」,政府應稅務上給他們補償;那麼依同一邏輯,廣大無辜消費者受害,政府也應協調廠商共同成立消費者賠償基金。問題是,財政部能從企業荷包裡掏出一毛錢嗎?

財政部或可辯稱,這些減免都是依規定「公事公辦」;但塑化劑危害台灣達六年之久,不正是衛生部門閉著眼睛「公事公辦」的結果嗎?且看,此次風波義美企業能夠逃過一劫,是因為投資六千萬自行設立實驗室,所有產品都要自行檢驗合格才能出廠。政府對於負責的企業無能給予什麼讚揚,反倒把國庫的大門向不負責的廠商洞開,這不是在鼓勵投機與馬虎嗎?

政府行政要有棄惡揚善的追求,不能淨挑容易的事做。財政部對為禍企業設想如此周到,吳內閣拿什麼向消費者交代?



◆ 投資美「保單貼現」 驚傳上千人套牢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11/06/05

國內驚傳上千名投資人購買美國「保單貼現」產品,因為許多美國保單貼現公司在金融海嘯中倒閉,投資慘遭套牢虧損,估計金額將近二億美元(約五十七億台幣),檢調已介入調查。

據了解,調查局已掌握至少兩家保險經紀人公司曾代理保單貼現商品,但「保單貼現」屬於境外金融商品,國內主管機關金管會管不到,就算投資人想集體跨海求償,金管會也無法代勞。

雖然金管會三令五申要投資人不要購買境外金融商品,但代理商打出「高報酬率」的訴求,國內不少投資人趨之若鶩。自二○○一年起,美國保單貼現產品風行國內,許多保險經紀人公司搶簽國外代理權,尤其中部地區最熱賣。

二○○八年爆發金融海嘯,美國保單貼現公司紛紛倒店,美國媒體報導,美國證管會曾以「詐欺、以不當手法誤導投資人」,要求許多家美國保單貼現公司停業。

據了解,當初購買這些產品的台灣投資人,近期發現手中產品,不是已經過了投資期限,無法申請理賠,就是美國公司早已經關門大吉。投資人遂要求當初的台灣代理商出面解決,因而掀起這場投資風暴。

據指出,調查局已掌握兩家中大型保險經紀人公司,曾代理銷售保單貼現產品。兩家公司在台灣代理銷售金額都超過五百萬美元。但相關人士透露,當年至少有五家保經公司代理保單貼現產品,總代理銷售金額上看二億美元,估計國內有上千名投資人遭到套牢。

金管會官員指出,保單貼現本來就是非法的地下投資工具,消費者不應該投資。此外,保單貼現屬有價證券性質,並非保單,保險局認為非該局的管轄權限;證期局也表示,保單貼現並不歸證期局管。

※ 相關報導:

* 境外金融商品管不著 消費者自求多福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38422

台灣投資人一向衝鋒陷陣勇猛無比,金融業配合投資人的胃口,歷年引進各式各樣「境外金融工具」來台銷售。但台灣的金融監理機關,長年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發生地下金融商品的投資爭議,總是兩手一攤,在此情況下,消費者想要走險路,賺意外財,就要多想想。



◆ 台北札記﹕塑化劑風暴危及馬政權

明報 2011-06-04

【明報專訊】最近台灣塑化劑風暴愈鬧愈大,似乎有難以收場的態勢。現在市場秩序與人心一片混亂,政府官員在媒體鏡頭前搞些查證件、貼標章的花拳繡腿,最高當局顯然尚未意識到這場危機的嚴重性。隨着風暴擴大,若不盡快提出一套包括立法、執行與救助辦法來穩定民心,塑化劑風暴很可能危及政權。

法令缺失執法漏洞暴露無遺

由於查獲摻塑化劑的食品藥物愈來愈多,現在無人敢說哪種商品一定安全,恐慌心理快速蔓延。雖然專家解釋塑化劑種類多,日常生活中包括保鮮膜、塑膠袋、玩具都有,人體接觸的低劑量可以代謝,但這正足以證明非法添加的危害防不勝防,法令缺失與執法漏洞暴露無遺。

研究發現,台灣婦女體內塑化劑含量是美國婦女的8至20倍。這除了是塑化劑管理上的缺失,民眾濫用塑膠不良習慣也有關,再加上黑心商人將之摻入食品當中。因此就算嚴查食品中的DEHP,但仍很難防止各種含塑化劑用品被飲食業者不當使用,既然如此,未來可以預期會有各種不同成分的塑化劑被發現遭濫用,在到處都可能接觸有毒物質的環境中,要挽回民心確實難上加難。

馬英九政府面對塑化劑恐慌似乎仍停留在行政查處與官員做騷階段,不論是搞「終結塑化劑日」讓官員在媒體前搔首弄姿擺出甫士,或是弄些安全標章貼在販賣機上,都屬華而不實的花拳繡腿,對紓解民眾恐慌並無助益。目前風波持續擴大,受影響的商品從飲料、食品蔓延到藥物、化妝品,未來範圍若再擴大,混亂的就不只是市場秩序,還會打亂民眾的生活秩序,一旦惡化至此,政權危殆便難以挽救。

恐慌蔓延 綠營不會放過良機

在野的民進黨可能因先前執政時未能查處非法使用塑化劑問題,今次事件中顯得較為低調,藍營甚至傳言此乃因事件主嫌是綠營「金主」所致。但隨着恐慌蔓延,在野黨絕對不會放過這個良機,只要蔡英文能就此一牽涉層面極廣的問題提出整體性的政策,一鼓作氣,則總統大選的勝負就不必等到明年1月的投票日了。

金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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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肅貪當心 歐盟公布黑名單

【聯合晚報╱路透布魯塞爾六日電】2011.06.07

歐洲聯盟宣布反貪計畫,將公布未肅貪的成員國。據估計,貪腐每年浪費歐盟納稅人1200億歐元。

歐盟執行委員會指責,部分歐盟成員國政府未正視貪腐問題,公布各成員國肅貪成果的報告,將迫使他們採取行動。歐盟內部事務專員馬姆斯壯表示:「政治人物和決策者打擊貪腐的決心顯然不夠。公布國家名字,讓他們丟臉......可以達到很大效果。」

有些歐盟成員國極為清廉,丹麥是「國際透明組織」清廉度排行榜第一名,但其他國家問題不少。脫離共產主義的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雖已加入歐盟,卻因貪腐問題未能加入免護照通行的申根條約。

歐盟執委會估計,因為決策人物收賄,導致歐盟內的政府採購合約價格比應有價格平均高出20%至25%。

歐盟執委會將自2013年開始,每兩年提出一次貪腐報告,這項報告將根據國際監察組織和獨立專家的資料製作。不過,執委會不會對反貪腐不力的會員國提出懲罰措施。

執委會也將在未來數月提出立法,改善沒收不法資產的法規以及加強金融犯罪調查的策略。



◆ 上網買國外軟體 你得申報5%稅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2011.06.07

你知道這項規定嗎?如果你上網向國外的公司或網站購買音樂、遊戲、應用程式等軟體,只要金額超過三千元,就必須另外到國稅局申報繳交百分之五的營業稅。

網路日益普及,愈來愈多民眾透過網路交易。目前民眾上網向國外公司或網站購買物品,例如皮包、衣服、書籍等,金額超過三千元,只要貨物運抵海關,消費者在通關時必須另付百分之五的營業稅。

不過,如果民眾向海外公司下載音樂、遊戲等軟體,因為不是貨品,不必通過海關,稽徵機關就無法代課五%的營業稅。

因為國稅局課不到這筆營業稅,財政部日前發布解釋令,上網向國外購買軟體,金額超過三千元,民眾必須自行向國稅局申報繳交百分之五的營業稅。不過,這項規定引發不少民眾抨擊擾民。

國稅局官員說,這項規定回溯到四月一日實施,不過,到目前為止成效不佳,大多數分局、稽徵所繳稅件數掛零。官員表示,從繳稅情況觀察,顯示這項措施「有待宣導」。

官員說,國稅局不會逐筆去查稅,但如果民眾或國外公司被檢舉逃漏營業稅,消費者還是要負起逃漏稅的責任。

很多民眾聽聞上網下載音樂、電影或遊戲軟體,超過三千元還要自己去繳營業稅,都很詫異。多數人的疑問是,「售價不是已經含稅了」、「為何要買方去繳營業稅」。此外,就算要繳稅,到底要何時繳、怎麼繳,國稅局也沒說清楚。

國稅局官員解釋,只要外國公司在國內沒有營業場所,買方就必須負責繳稅,因為民眾購買軟體的售價是「未稅價」。官員說,國稅局課不到國內沒有營業場所的外國公司的營業稅,而營業稅本來就是買方負擔,因此繳稅責任就落到買方身上。

官員舉例,民眾到便利商店消費,售價內含百分之五營業稅,等於業者先代收這筆稅金,再幫民眾把稅繳給政府;外國公司若在國內沒有營業場所,就無法比照辦理。

官員說,營業稅以每兩個月為一期,每期的次月一到十五日要申報;假設交易日期是四月十日,買方要在五月一日到十五日到國稅局繳稅。



◆ 可恨政府支出像「花別人家錢」

【聯合晚報╱社論】2011.06.07

塑化劑案子不斷擴大,幾乎每天都有新的「淪陷區」,且衍生出各式各樣奇怪的問題。最新引發民眾不滿的是退稅議題。財政部一度主動宣布,受影響的業者可申請退稅,結果輿論譁然,財政部才又政策急轉彎,改稱要等釐清無汙染責任的廠商才可退稅。這件事,財政部白白惹了一身塵埃,討好業者的心態當然可議,讓消費者最不平的是:政府是錢太多了嗎?受害民眾不計其數,為什麼還要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廠商?

財政部以「廠商是頭家」,說不定自認服務到家。但只要稍微衡量一下塑化劑案的整體牽連,提議退稅服務的官員應捫心自問:如果是自己家的錢,會花得如此大方、如此不經考慮、如此欠缺合理交代嗎?手上經費一分一毛都來自納稅人,現在國庫困窘尤甚於以往,民脂民膏是這樣子花的嗎?

說政府窮,其實政府太有錢了,也太敢花了!前朝有蚊子館、蚊子機場、「八年八百億」加碼到超過1400億的治水經費,民眾大罵特罵。今天的政府就比較改善了嗎?財政部這次「熱心退稅」只是例一。新聞局最近也爆出補助爭議,兩年編列預算近億元推廣流行音樂,結果補助了不少A咖歌星作宣傳,錢花得莫名其妙。教育部之前被監察院糾正,補助學術研究的「五年五百億」經費裡,台大等校三年半光是碳粉墨水匣就花了一億一千多萬元。這種花錢如流水的手筆,有資格喊窮嗎?老實說,從中央開始的各機關,如果大砍預算,讓各機關重新排一下支出的優先順序,那些浪費的、不必要的、錦上添花的、甚至被A掉的錢,可以省下不知多少呢。

政府一面叫窮一面亂花錢,說穿了,就因為花的不是自己荷包裡的錢。華航最近改裝機艙,聲稱「用裝潢自己家的心態」細心進行工程,讓人聽了很窩心。企業想做到「以客為尊」,要節省成本又要提高服務,政府施政不也應該如此嗎?尤其財政支出最需要盤算合理的效益,卻可恨多少公務員都是「花別人家錢」的心態,納稅人怎能不生氣!



◆ 重新檢討服務業的發展

【經濟日報╱社論】2011.06.07

政府於2009年12月成立了「行政院服務業推動小組」,以經建會主委為召集人,經建會負責幕僚作業,積極推動「十大重點服務業」。這十大服務業包括:美食國際化、國際醫療、音樂及數位內容、華文電子商務、國際物流、會展、都市更新、WiMAX、高等教育輸出、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台。一年半之後,這些服務業的發展似乎值得我們重新檢視。

最近爆發塑化劑事件後,整個社會才赫然發現,我們一向自豪的食品業竟然是建立在如此脆弱與不安全的基礎上。幾家名不見經傳的原料商,就幾乎讓台灣所有的飲料、食品、甚至生技類製品的市場一夕崩盤。此一重大的公共衛生事件,在國內摧毀了民眾對食品業的信賴,在國外也重創了台灣的形象。此時回看我們名列十大重點服務業之首的「美食國際化」,分外覺得諷刺。

WiMAX是「全球互通微波存取」(Worldwide Interoperability for Microwave Access)的英文縮寫,是一種高速無線數據的網路標準。WiMAX一直面對許多競爭者,但在經過多年的發展後卻未顯現其獨特的優勢。國際大廠Nokia於2009年宣布停產支援WiMAX的手機,Intel也在2010年裁撤推動全球WiMAX的單位;這些行動都顯示WiMAX前景堪憂。5月31日台北國際電腦展開幕時,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公開呼籲馬英九總統協助WiMAX業者整併,似乎顯示台灣業者也已碰到瓶頸。

再看看我們過去也很自豪的高等教育。以路透社與泰晤士高等教育所做的全球大學排名作為參考指標,2010年時台灣沒有任何大學能名列前100名,但有四所在100至200名之內。若與亞洲地區的大學相比,台灣只有兩所大學為亞洲前20(但在十名之外),遜於日本、香港、中國大陸與韓國,而與新加坡相當。這份排名顯示,我們大學的質量比不上亞洲其他主要大學;在英語環境與國際化方面,我們又遠較香港和新加坡的大學落後。在這種條件下,我們要輸出什麼樣的高等教育?又能輸出到哪裡?

重點服務業中,也包括推動台灣成為「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的籌資平台」。於此同時,大陸深圳證券交易所於2009年10月30日成立創業板。19個月以來,在深圳創業板上市的企業由28家增加至224家,市值由初始的人民幣200億元增加十倍,目前已超過2,000億元。相形之下,台灣一年多來的推動成效如何?或者可以追問:台灣還有可能成為創新產業的籌資平台嗎?

前面的例子顯示,政府原本規劃的重點服務業,有的如今可能已經不合時宜,有的則無以為繼,而須全盤重新檢討。台灣過去習慣以製造業掛帥,認為那才是經濟發展的本。但這些年來台灣的演變,大家都認識到,服務業不僅是創造產值的主力,更是就業的首要來源。此外,過去的服務業以面向境內為主,但未來服務業的出口將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所以政府必須更嚴肅面對服務業的發展,揚棄過去空泛的規劃,代以清楚的發展主軸,以及具體的作法與時程。

如今的產業趨勢,製造業也必須加入許多服務的元素,也就是「製造業的服務化」;服務業也離不開製造業,尤其是高科技業的支持,這就是「服務業的科技化」。換言之,製造業與服務業之間已無法像以往一樣簡單的切分。有鑑於此,我們主張服務業的規劃與推動應該回歸經濟部,讓原本就熟悉產業發展的經濟部,帶動產業之間互相整合、互相支援的力量,幫助服務業的發展。

重點服務業的發展需要新的規劃與新的作法;我們不能再耽誤了,因為時間不會一直停在那裡等待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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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草案 10日關鍵協商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2011.06.09 03:02 pm

黃瑞華院長為司法院人審會從輕議處所屬法官,強烈不滿請辭抗議,對於明天將進入關鍵協商的法官法草案勢將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據了解,法官法草案中關鍵的評鑑淘汰機制,以及人審會引進外部委員創舉,因為黃瑞華的請辭,勢必引發立委的聲援跟進,若獲多數立委支持,司法院的人審會恐將依據委員的版本,在人審會中加入2到3位的外部學者,參與對法官懲處案的討論。

法界人士表示,司法院的人事審議委員會,與其他行政機關相同,是以內控自律機制,由票選產生的民選人審委員和各級院長指派的委員,共24位人審委員討論對法官的懲處案,若司法院的人審會最後決定引進外部委員,將創下先例。

來自律師界等民間司改團體的聲音,向來強烈主張在淘汰法官的評鑑退場機制中,除了要加入外部的聲音外,另在內部討論對法官懲處的人審會組成,也要加入外部的學者參與討論。

司法院長賴浩敏上任後,力推法官法草案的立法,是他的重要政策,賴浩敏希望藉此達成全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延宕多時的法官法草案,明天在立法院是關鍵的協商時刻,能否通過各界期待。

※ 相關報導:

* 法官輕懲 宜地院長怒辭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387691.shtml

宜蘭地院法官陳嘉年被申訴在審理少女遭性侵案件,未依規定通知社工到場,任由法庭上的交互詰問讓少女覺得遭羞辱,開庭後留下遺書、一度失蹤,宜蘭地院建議將陳記申誡一次,但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是「小疏失」,決議只飭令他注意。但當初主動提報要懲處陳嘉年的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不滿司法院決議,昨晚請辭院長職務,且堅決不接受慰留。



◆ 〈獨家〉陳情1999五百次! 官員怠惰拖3年

TVBS 2011/06/09 鍾沛君

台北市有個社區開了家洗衣店,洗溶劑氣味惱人,3年來鄰長打1999投訴5百多次,環保局到場2百多次都沒查出汙染,1999因此把這鄰長列為拒絕往來戶,不受理他的投訴電話,最後無奈的鄰長找上議員,環保局換個方式果然驗出空汙超標,議員痛批市府罔顧民眾權益。

受害住戶:「眼睛會紅、會癢啊。」

臉上的口罩都快遮住眼睛了,因為住家樓下的洗衣店一開就是4年,清潔劑刺鼻氣味天天聞,實在受不了。受害住戶:「住在這實在是很痛苦,很多了年,都快哭了,一想到就很難過。」受害社區鄰長張春風:「總共打了4、5百通,打1999太多通就不理我了,把我當瘋子就對了。」

5百次可不是吹牛皮,這厚厚一大疊都是環保局的稽查紀錄,高達239次,還有更多次是1999根本不受理,所以沒紀錄,住戶實在好氣好氣,怎麼打1999陳情無效,還被列為拒絕往來戶?原來根據市府內規,同一事由,陳情人第三次以上陳情,1999可以不處理,但住戶不理解,明明洗溶劑惡臭隨處飄,怎麼環保局到場2百多次,就是查不到。

原來這環保局根本不認真,有時洗衣店根本沒開也去查。國民黨北市議員王浩:「人家檢舉的是異味,結果1999把這問題轉給警察局,我頭痛你帶我去看獸醫,環保局去239次都『摃龜』,這次派異味官能測定,當場聞出來指標是25,超過了2倍半。」

北市環保局大隊長:「(轄區中隊長)對不尋常案子沒有積極反應,已在2月調整職務。」

拖了3年才驗出汙染屬實,環保局員工便宜行事,最引以為傲的1999間接蒙塵,郝市長承諾往後重複陳情也受理,別再讓民眾有冤沒處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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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萬騙子 流竄東南亞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2011.06.11

大陸嚴打詐欺犯,金額大者判死刑或無期徒刑,嚇得台灣地區詐欺集團轉移陣地,採迂迴戰術在東南亞設機房,估計台灣成員人數近萬人。

台灣詐騙集團成員惡名昭彰,早期在國內詐財,後來兩岸暢通後,詐騙集團在廈門、福州租房子,向兩岸民眾詐財,近年更猖狂,甚至遠向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的華僑詐財。

大陸治安當局發現台灣詐欺集團日漸囂張,除嚴打重懲,並加強兩岸間司法互助,將相關線索、資訊函請內政部刑事警察局協助調查。以往成員向大陸民眾詐財,被害人匯款到大陸銀行,再由車手提領款項,經由地下匯兌入台,如今兩岸金融暢通,車手持大陸「銀聯卡」可在台灣各個金融機構提領贓款。

在大陸當局嚴打詐欺犯,詐騙集團成員紛紛轉移陣地,將機房改設東南亞,再聘大陸人向「老鄉」詐財,由台灣車手提領款項,躲避查緝。

由於「風險低、獲利高、刑責輕」,連黑道也加入,詐騙集團人數愈來愈多。因此我國鄰近各國聯手掃蕩。



◆ 台詐騙犯410人 分批包機押回

【聯合報╱記者張榮仁、白錫鏗/連線報導】2011.06.11

刑事警局和大陸公安以及印尼、柬埔寨、馬來西亞和泰國,前天同一時間發動代號「○三一○」的跨國掃蕩詐騙集團行動,兩岸六地動員上千警力,逮捕五百九十八人,人數之多、地區之廣,都創治安史紀錄。

被捕的近六百名成員中,台籍四百一十人、大陸一百八十一人,泰籍、韓籍、越南和柬埔寨共七人。鑑於上次菲律賓台犯遣陸事件,兩岸這次採人犯分流,各自遣返兩地。

由於人犯眾多,我方決定分批採「包機」方式,將人犯押回,首波遣返行動昨晚展開,將先遣返在柬埔寨被捕成員一百廿二人。大陸釋放善意,派遣專機前往柬埔寨,我方嫌犯先「搭便機」,飛抵澳門後,今天凌晨交由刑事局接押回台。

這件跨國打擊詐騙集團的行動,源自台中地檢署去年八月間,追查綽號「小林」為首的詐騙集團,監控時,意外發現另有一集團首腦張祐祥、杜敏雄等人,冒用大陸民眾身分,流竄兩岸及東南亞地區。

檢警查出,張、杜等人分別向有線電視公司或向電信業者租用網卡,使用網路群發系統,透過網路電信平台,在兩岸及東南亞發送電話,向大陸、台灣民眾行騙。

此時大陸公安也發現,張祐祥詐騙集團在台使用網路群發系統,涉嫌詐騙大陸地區民眾,並將相關資訊函請刑事警察局協助追查。

台中地檢署彙整相關資訊後,指揮刑事局、電信警察隊、環保警察隊等,經半年蒐證,查出張祐祥、杜敏雄等人除在台設立廿九處詐騙機房外,另在大陸、柬埔寨、印尼等地設數十個機房。前天與大陸、印尼等同步展開查緝,在台逮獲嫌犯張祐祥、杜敏雄等一百一十四人,法院裁定收押四十八人,查扣犯罪所得八百餘萬元;另在印尼、柬埔寨逮捕台灣成員二百九十六人。

警政署長王卓鈞表示,今年初,菲律賓台犯遣中事件,引發台菲關係緊張,也讓兩岸合作打擊犯罪面臨考驗。此次行動,兩岸警方數次協商,針對藏身東南亞各國詐騙集團敲定代號「○三一○」專案行動。掃除詐騙機房據點一百六十一處,困擾兩岸三地的詐騙案,可望因此暫獲壓制。



◆ 史上首次!包機押回台嫌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2011.06.11

刑事局今天凌晨以包機方式,租用長榮航空飛機,將122名跨國詐騙案嫌犯由澳門押解返台。長榮航空表示,用包機方式專機遣返犯罪嫌犯,是有史以來第一次。至於這趟包機花了多少錢,航空公司不便透露。

除了長榮航空,中華航空也已經接獲包機申請,要在明天或後天飛一班押解嫌犯的專機返台。至於包機飛航的時間和地點,華航表示,已被要求不能對外透露。

長榮航空指出,過去警方押解嫌犯,因為是少數個案,都是搭乘一般的定期航班,由刑警或治安人員陪同嫌犯一起搭機,座位也和一般乘客在相同的客艙。如果飛機沒有客滿,航空公司安排座位時,會盡量把被押解的嫌犯,和一般乘客之間做適度的隔離,盡量把嫌犯周圍的座位空出來。

長榮航空指出,基於飛航安全需求,雖然是押解嫌犯專機,包機還是和正常航班一樣,配有足額的空服人員,飛航時間也會選擇沒有正常航班的空檔,例如深夜時段飛行。包機上也提供所有搭機人員每人一份餐盒,餐盒內有三明治、小餐包和水果,但沒有提供餐具。

長榮航空發言人聶國維表示,這次因為押解的嫌犯人數眾多,所以採取專機方式包機遣返,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至於包機花了多少錢?他強調,一般包機費用會比正常班機貴很多,實際的費用他不清楚,長榮航空事前也被交代不能夠對此事發言,應該由刑事局統一說明。



◆ 金管會為所當為

【經濟日報╱社論】2011.06.10

在國人高度關注、各方壓力之中,金管會昨天宣布,「附條件」核准潤成投資控股公司投資南山人壽97.57%股權案。這樁台灣保險業最大規模的股權交易案能否成案,將視潤成投資能否在兩個月內達成金管會的七項條件而定。整體而言,金管會堅守了既定的五大審查原則,兼顧保戶、員工、保險業經營、金融監理及外資退場等多面向考慮,依職權為所當為;後續更需要金管會積極的為所當為,實踐五大審查原則的精神。

南山人壽標售案始自2009年7月,當時最大股東美國AIG集團受困於金融海嘯而決定處分持股。第一次標售結果出爐,由港資的博智金融標下,但遭金管會駁回;去年11月重啟標售,由潤泰全球、潤泰創新及寶成工業合資成立的潤成投資以21.6億美元買下。由於南山人壽有400萬保戶、3.7萬名業務員、總資產達1.7兆元,各方利益拉鋸,角力不斷,這兩天不只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質疑,昨天更有保戶以「保戶聯盟」的名義,以七大理由反對潤成併購南山人壽;美國企業主導的特殊性,讓標售案多了國際規範的複雜度,AIG甚至提出若潤成案沒通過,將不再重啟標售、不再增資、不再發行新保單等「三不」,極具要脅性;再加上兩次都有陸資色彩明顯的企業參與,更拉高了此案的政治性。經過快兩年的審查,如今終於進入最後階段,實屬不易。

在這個過程中,金管會訂出了五大審查原則,包括保障保戶及員工權益、資金來源須符合法令規定、須有專業經營能力、須對併購公司有長期經營承諾及須有財務能力以因應未來增資需求等。但如何具體化這五大審查原則,卻是一步一步形塑出來的。基本上,這些審查原則的逐步透明,確是經驗不足使然,但這樣的過程使參與者「人人有希望」,卻是「個個沒把握」,不免令企業無所適從,既可能讓參與者為求過關而輕諾,也易滋生差異化對待的疑慮,足為日後借鏡。

檢視昨天金管會提出的七項附帶條件中,要求潤成增提60億元現金,以補足300億元等值資產的增資保證,即是「財務能力」的證明方式;要求潤成的上層三大股東(潤泰新、潤泰金及寶成)須將對保戶、員工權益的保障、增資進度等,於事前完成董事會通過程序,則是透過法定程序,落實對保戶及員工的承諾;在強化潤成對南山人壽的長期經營承諾,則是將「長期」經營定義為十年,還要求100%的股份交付信託比率,以及最終受益人的承諾書。另外,潤成取得南山人壽股份後的負債比率,金管會也限制於48%以下。凡此種種,都是避免這樁交易案變成買空賣空。

在五大原則之外,金管會也在金融監理方面訂了預防性措施,主要是因為南山人壽擁有龐大的保險資金,為實行金融、產業分離原則,並防止保險資金成為潤成關係人的私人金庫所做的限制,而且限縮範圍比初始規劃更大;包括潤成及其上層股東、最終受益人及其關係人,除金管會核准外,不得向南山人壽借款,且不能透過南山人壽轉投資自家有價證券、不動產,甚至連共同開發不動產都不行。

由潤成併購南山人壽案的審查過程可知,金管會發揮了最大的政策創意,讓這樁廣受各方矚目的重大交易案,得以限縮在最小的爭議下完成審查;畢竟,此案已經拖了兩年,股權交易的高度不確定性,對保戶、員工及保險業的經營都不是好事,金管會的審查實是承受了極大的時間壓力。再者,這也對金融服務業的外資退場,具有高度指標性,金管會雖擁有「審慎監理」的尚方寶劍,但仍須提出具有說服力的作法。接下來,金管會須善用的監理工具,從嚴落實對潤成併購南山人壽案的種種要求,讓自己訂下的規矩禁得起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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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行程

【聯合報╱黑白集】2011.06.12

閱讀馬英九的行程,民眾一定會感到困惑:一位日理萬機的國家領導人,為何每天安排那麼多活動?答案一,總統精力過人;答案二,幕僚亂排;答案三,輕重不分;答案四,以上皆是或以上皆非。

以周五為例,馬英九從南到北參加了三所學校的畢業典禮,在南一中背誦校歌,在協志工商走秀,在警察大學演說,皆是有備而去;此外,他還參觀了義美集團的實驗室。聽取企業對食品安全的建言,確能體現總統對國家大政的關切,綠媒還嫉稱他「搶」了蔡英文的行程;但一天三場校園活動排在元首行程表上,不會顯得太輕嗎?

馬英九精力過人是無可置疑,他樂於親近年輕人也不是壞事。尤其參加建中和北一女畢業典禮後,怕被說獨厚「明星學校」,便愈發來者不拒。但總統的寶貴時光,大量花在儀式性的跑攤行程上,不僅浪費,也容易讓民眾懷疑他到底有沒有在用心治國,馬總統不能不審慎選擇。

雙英民調仍互有領先,其中最吊詭的一點是,馬英九在「領導能力」上給民眾的觀感還不如蔡英文。癥結之一,或許就是馬總統頻繁的市井活動所呈現的嬉遊印象,無法與元首的重量和嚴肅性形成正比。歐巴馬會選擇在復活節為兒童講故事,但他會以參加畢業典禮為樂嗎?

馬總統別再讓幕僚塞滿跑攤行程了。多與企業和工會深談,他也許能掌握破解「無感復甦」之鑰;多和社運及弱勢團體接觸,他將知道政府該如何著力;多徵詢民間友人意見,能了解自己弱點何在;多關注軍方動向,又何致出現「我們都是中國軍隊」的窘境?



◆ 王健壯:別讓另一個黃瑞華出現

【聯合報╱王健壯】2011.06.12

凡是有過出庭經驗的人,不管是原告、被告或證人,大概都會有同樣感想:台灣法官的問案態度實在太差。

我有次出庭,進庭前律師特別提醒:「這個法官很兇,等下講話要注意點」,我本來並不以為意,但看到法官進庭時擺著一張臭臉,心裡已覺得毛毛的,等到她開口問案,才終於體會律師提醒的是什麼。

在一個多小時的庭訊過程中,原告、被告每次開口還沒講兩句話,就被這位像吃了炸藥一樣的女法官厲聲制止或糾正,連作筆錄的書記官也因為打錯了幾個字,當場被她痛斥。我碰過許多問案態度不佳的法官,但卻從未見過這種兇厲得像羅剎一樣的法官。

但問案態度不佳的羅剎法官,最多祇讓當事人覺得尊嚴受損,有些法官卻是因辦案違失,而讓當事人的訴訟權益受損,這種法官比羅剎法官更讓人民對司法產生負面評價。

以宜蘭地院法官陳嘉年為例,他雖然連犯三項辦案違失:其一,遲延發送卷宗,影響人民求償權益;其二,被告已被逮捕,卻未撤銷通緝;其三,審理未成年人性侵案時,既未通知社工出庭,也拒絕讓未成年被害人家長陳述意見,但司法院人審會卻認為陳法官所犯違失,連「情節輕微」都不構成,否決了地院院長黃瑞華所作的申誡處分,而改以「令飭注意」這個不痛不癢的決議結案,氣得黃瑞華辭院長以示抗議。

黃瑞華一向是司法界的焦點人物,她曾是九○年代法院改革運動的成員之一,審理四汴頭案時當庭諭令收押伍澤元,更讓她一炮而紅;這幾年她批評陳瑞仁起訴陳水扁違憲,反對扁案併案審理,並且反對長期押扁,雖然讓她備受爭議,但這次她以辭職抗議司法院人審會官官相護,卻應該給予正面評價。

人審會職掌法官升遷與懲處,去年二月,台北地院有位家事法庭法官,因為開庭時對當事人態度不佳,而被人審會決議申誡;沒想到事隔才一年多,同樣的人審會卻對連犯三項辦案違失的法官網開一面,開庭態度不佳可申誡,辦案違失卻縱放,人審會懲處標準前後寬嚴不一,公信力當然會大受損傷。

司法院人審會與檢察系統的檢審會,在九○年代司法改革運動中,都曾出現過結構性的重大改變,「民選」的人審會與檢審會委員,這幾年也確實發揮了制衡「官派」委員的角色功能。

但人審會的「民選」委員,比檢審會「民選」委員所佔比例稍低,而且人審會委員都是法官,也比檢審會更缺乏所謂的「民主可問責性」(democratic accountability),在人事升遷與懲處時,難免會出現學者所說的「法官寡頭專制」的弊病,人審會這次否決黃瑞華的處分建議,其實祇是這項弊病的冰山一角而已。

歷任司法院長都曾經喊過「司法為民」的口號,當法官的人也都知道人民才是司法之本的道理,但司法系統中卻仍然充塞著那麼多問案態度不佳與辦案違失的法官,這些恐龍法官、羅剎法官以及視人民訴訟權益如無物的法官,卻是司法為民這句口號的反諷。

賴浩敏院長現在該做的事,並非挽留黃瑞華,而是應立刻檢討人審會的結構與運作,強化這個組織的「民主可問責性」,否則,即使〈法官法〉完成立法,遲早還會出現另一個黃瑞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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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詐術輸出 行「騙」天下

【聯合報╱本報記者張榮仁】2011.06.12

詐騙橫行,搞得台灣、大陸甚至東南亞雞飛狗跳,始作俑者是台灣詐騙集團把電信詐欺技術複製輸出。一開始是把機房設在台灣,騙自家人;後來機房轉到大陸,改騙兩岸民眾;最後機房轉進東南亞,「遍地開花」到處騙。

十年詐騙橋段 都是老梗

其實詐騙橋段都是老梗,例如中獎、賭馬、個資外洩、欠稅、分期付款設定錯誤等,兩岸語言相通,騙招很好複製;鄰國則吸收當地騙徒加入,換湯不換藥。台灣詐騙輸出,可說另類「台灣之光」。

台灣電信詐騙集團橫行至少十年,早年藉著發送傳單、「王八卡」電話,以被害人中刮刮樂、賭馬等名義引人掉入騙局,要求必須先匯稅金才能領獎。被害人匯出第一筆錢後,詐騙集團再以律師費、手續費、公證費等名目,一次又一次狠坑海削。

早期這種騙詞都是不斷畫大餅,讓被害人誤以為天上掉下來大禮物,結果愈陷愈深,「心有不甘」又「欲罷不能」,八個字道盡受騙者的苦楚;因此任由詐騙集團予取予求,直到錢被榨乾。

機房轉移廈門 行銷大陸

詐騙集團在台灣以王八卡電話行騙,因警方積極查緝,轉移陣地躲到大陸廈門沿海為據點。這時仍是使用王八卡行動電話,因為當地可以接收台灣地區的行動電話訊號,等於躲在廈門拿台灣的王八卡電話向台灣民眾行騙。

台灣詐騙集團躲在廈門行騙,引起政府高度重視。二○○四年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平台向詐欺犯罪宣戰,祭出從嚴把關電話申辦及金融帳戶警示凍結機制;刑事局和大陸公安也聯手合作,掃蕩福建沿海詐騙集團的機房。

台灣詐騙集團退出沿海據點,往內陸撤,使用王八卡詐騙行不通,第二類電信加上網路轉接,因發送量大,動輒可以「群呼」撥打上百人、上千人,成為助長詐騙氣焰的利器。

粉紅叩軍部隊 坑騙日韓

台灣詐騙集團有了電信新利器,機房不再侷限大陸沿海,開始大量招募大陸女子擔任「叩軍部隊」,以個資外洩、欠稅等名目持續向台灣民眾行騙,逐漸把行騙觸角伸向大陸或日、韓鄰國。

台灣詐騙集團複製行騙手法,也「輸出」日本、韓國及東南亞;尤其日、韓詐騙犯罪暴增,人民聞詐色變。二○○七年,韓國MBC電視台及日本富士電視台先後派記者跨海到刑事局採訪「取經」,了解詐騙集團手法及台灣警方辦案經驗。

東南亞改劇本 遍地開花

當時結合警察、電信業者與金融機構的警政署一六五反詐騙平台,成立運作四年,將人頭電話斷話、帳戶警示凍結及攔截匯款等機制,成了日韓媒體好奇與探詢焦點。

台灣詐騙集團把詐欺技術複製輸出國外,手法是結合當地人、套用當地語言,因應當地民情將「說詞劇本」略作修改。

因為兩岸積極掃蕩詐騙集團,台灣詐騙集團反而「遍地開花」。去年起,詐騙集團轉到泰國、菲律賓、越南,再轉進印尼、柬埔寨設置機房。刑事局和大陸公安因此跨境合作追查,部署兩岸六地同步打擊,給詐騙集團迎頭痛擊。

※ 相關報導:

* 好賺、罪輕、創業門檻低 角頭也轉行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393509.shtml

詐騙集團不僅風險低,又不必冒生命危險動刀玩槍的「行業特性」,也因此吸引台中角頭杜敏雄加入「詐騙業」,不少有高學歷的青年及社會新鮮人也紛紛投入。檢警說若不嚴懲重罰,難以遏止這股詐騙歪風。

* 大陸重罰詐騙 可處無期徒刑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393473.shtml

因大陸電信詐騙愈來愈多,今年四月,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新的解釋令:只要發送詐騙資訊五千條以上的;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即以情節特別嚴重論處罰。

* 看到「長榮」來接 詐騙犯「大聲歡呼」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393463.shtml

「空中監獄」的指揮官、刑事局主秘許瑞山透露,一百廿二名在柬埔寨落網的台灣籍嫌犯搭上大陸班機時,以為要被遣送大陸,神情哀悽;直到在澳門落地,由刑事局安排長榮專機接押回台,「苦瓜臉變笑臉」,遣返心情像洗三溫暖。



◆ 破全國最大製毒廠 警方也傻眼

民視 2011/06/12

桃園破獲一個堪稱全國最大的K他命製造工廠,主嫌找來製毒師傅,訂製全自動化生產設備,一次可生產50公斤K他命,一天可以大量生產好幾批,光是警方現場查扣的150公斤k他命成品和半成品,市價就至少2000萬元。

3層樓高的灰色廢棄工廠,窗口只勉強用黑色塑膠袋擋風,外觀看起來有夠破舊,很難想像這個位在桃園大園鄉的舊工廠,竟然是全國最大的K他命製造廠房。

被逮捕的吳姓主嫌找來賴姓與陳姓製毒師傅,訂製高達5公尺的自動化溫控反應爐及去味洗滌塔,每次流程可生產50公斤K他命,至少2層樓高的設備,大到無法拆除,警方也傻眼。

嫌犯本想大量生產K他命,在暑假大撈一筆,不料被警方一舉查獲,光是當日查獲的150公斤成品與半成品,市價就至少2000萬元。

據警方調查,製毒集團至少已經運作3個月,除了將3名嫌疑人移送法辦,也正擴大追查K他命原料的來源,以及下游的買家。



◆ 榮工肥貓吃相難看 監院彈劾

中央社 2011/06/11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0日電)監委彈劾「肥貓」!監院調查發現,榮民工程公司前董座歐來成及代理副總蕭敬止在榮工民營過程中,為坐領公務員月退金及新公司雙薪,濫用鑑價職權壓低公股比例,今天彈劾通過。

監察院下午召開審查會,主席高鳳仙表示,會中以8比2票數通過監察委員馬秀如、余騰芳及趙昌平提案,依法彈劾歐來成及蕭敬止,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馬秀如表示,監委本為調查榮工民營化過程,意外發現歐來成及蕭敬止在民國98年10月份,自公家機關榮民工程公司(老榮工)退休後,旋即赴民營化的榮工工程公司(新榮工)擔任相同職務,明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利益迴避規定。

3人進一步調查發現,歐來成及蕭敬止在參與老榮工營造業務民營化過程中,透過無形資產鑑價方式,將老榮工在新榮工的持股比例(公股持股比例),由29%降至19%,以規避公務人員退休法對轉投資達20%即停止領取月退休金權利的規定,使自己坐領雙薪。

馬秀如和余騰芳指出,身為鑑價小組成員的2人「賤賣國產」,利用職權之便,以極低鑑價價格將公股持股比例降至19%時,而時間點正逢規範雙薪的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且2人一退休馬上到新榮工任職,「吃相非常難看」,依法提案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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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員變公務員?關中:不容黑官漂白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2011.06.13

政府推動組織再造,可能讓目前上千名未經國家考試而任職的健保局、勞保局人員,「就地合法」取得公務員資格,享受公務員月退、撫卹等權益。考試院長關中認為此舉違憲,砲打行政、立法兩院,院際爭議再起。

關中在考試院會中強調:「不具法律任用資格者在政府任職,就是黑官,黑官漂白情事絕對不容許再發生!」

目前健保局千餘名金融雇員及專技、技術人員,以及勞保局近五百名金融雇員,當初任職並未參加國家考試,卻可利用組織改造,取得公務員身分,甚至有人可一躍成為荐、簡任高官;此例一開,等於為其他單位開了「比照辦理」的後門。

試院官員表示,組織法修法已過立院初審,若完成三讀,此一法律可能牴觸憲法,屆時總統也無法協調;考試院為了維護憲法,「唯有釋憲一途」,高層若未能及時化解、逼得考試院真對政院版法案提釋憲,「政府還像什麼樣呀?」

試院官員指出,當初政院提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草案(健保局將升格為健保署)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織法」草案(勞保局改隸勞動部),考試院、銓敘部早於院際會銜審查時明白表示反對;立法院初審時,銓敘部也「每役必反」,仍不敵行政、立法兩院聯手,兩案均經衛環、司法聯席委員會初審通過。

關中月初在考試院會聽取銓敘部報告修法經過後嚴正指出,「若政府還讓非經公開競爭考試及格人員取得任用資格,試問考試院辦理國家考試又有何意義?」他認為草案絕對不合法,「銓敘部應拒絕為其銓敘」。

立院司法委員會召委呂學樟、潘維剛則表示,政院、衛環立委主張可轉任,是因機關體制一再變動,致相關人員無所適從;但關中既已表明試院態度,今天朝野協商時會主張先保留,再集思廣益,找出各方都能接受的組改方案。



◆ 研考會駁:有通過考試 具任用資格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王光慈/台北報導】2011.06.13

組織改造讓上千未經國考的人員可成為公務員,考試院長官關中痛批是「黑官漂白」,研考會持不同看法,認為這些人員也通過考試院舉辦的考試,應具任用資格。

人事局和行政院則相對低調。人事局長吳泰成說沒有立場贊成或反對,「一切尊重立法院和考試院的職權」;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表示,這個案子複雜性頗高,他不清楚細節,必須詳加了解後才能代表行政院發言。

立法院今天將協商。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行政院組織改造是重要且影響深遠的法案,相信在立法通過前,相關單位會充分討論與意見交流。

行政院組織改造由研考會負責,研考會副主委宋餘俠認為,在勞保局、健保局任職的金融雇員、技術人員、專技人員,雖然不具高普考公務員任用資格,但也通過勞保局、健保局提請考試院舉辦的考試,具任用資格。

宋餘俠指出,這些人當初應徵的是「國營事業」,組織改造後調整為「行政機關」,非他們所能預期,為了保障權益、避免人才流失等,法律上必須有特殊處理。

宋餘俠說,送立法院審議的草案限制目前在勞保局、健保局服務者才能轉任公務員,且未來也必須在這兩個機關服務才適用,不能轉任其他公務機關。

宋餘俠強調,已送立法院審議的草案立法說明欄,詳列考試院的不同意見;研考會了解考試院意見,也尊重立法院最後審議的結果。



◆ 司改震天價響 藍綠誰卡住法官法?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2011.06.13

原本被朝野立委視為改革司法重要法案的法官法草案立法,能否在本會期完成立法,出現變數,上周五排定的法案協商,在協商前15分鐘遭臨時抽換,雖然改成今天下午4點協商,然因本會期即將在明天結束,一股讓法官法在會期自然流產的力量正在蘊釀,法官法能否在這兩天完成三讀,大家都在看。

由於本屆立委的最後一個會期在9月底,且為預算會期,依規定該會期先審預算再排法案,加上明年初,總統與立委二合一合併選舉的時程逼近,法官法立法若能在本會期通過,是司法院的第一期待,也可讓馬英九在2008年大選時改革司法的競選政見兌現。

去年中,特偵組偵辦前苗栗縣長何智輝弊案衍生的高院法官集體貪瀆案,引發外界對法官收賄枉法裁判的批評,之後一連串的性侵恐龍判決,白玫瑰走上街頭抗議,賴浩敏接任司法院長後,繼續為改革司法,力推法官法的立法,讓淘汰不適任法官有所依循,同時在法官自律上,於司法院的人審會中引進外部委員。

據了解,上周五下午2時30分,立法院原本排定法官法草案立法的朝野協商,未料,在會前15分鐘,民進黨臨時通知已經到場的司法院官員,表示將抽換協商議題,司法院見法案恐胎死腹中,此時,又被告知將協商改成今天下午4時,讓司法院不知如何是好,由於法官法草案被排定是第81案,以明天僅剩半天的會期,司法界人士擔心無法順利完成三讀程序。

攸關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的法官法草案,原被國民黨視為重大優先法案,然而,嘴說重大優先,實際上卻一點也不積極,上周四,爆發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為司法院人審會輕縱議處陳姓法官請辭事件後,據悉,有知名檢察官在與國民黨黨團接觸後,國民黨突然認為法官法草案尚不夠周全,應審慎看待,才使法官法又被延宕。

※ 相關報導:

* 冷眼集/請問,還要忍受恐龍法官多久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395476.shtml

但令人不解的是,當司法院在法案中作出讓步,並力推法官法草案的同時,該草案卻又在一股「外力」下,突然卻步,法官法能否在本會期完成立法,考驗執政黨及馬總統對司改的決心。

* 空中監獄落地 擠爆看守所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394865.shtml

檢警偵辦跨國詐欺案迄昨晚已羈押一百零一人,創司法史上同案羈押人數最多的紀錄;羈押人數爆增,台中看守所像「沙丁魚、塞爆了」,擬將收容人分散到澎湖等各監所。



◆ 國民年金修法 四百萬人受惠

中央社 2011.06.13

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說,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新增生育給付、放寬納保資格,並將保費修正為按日計算,此次修法預估可嘉惠近400萬人。

內政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感謝立法院支持國民年金保險。內政部指出,國民年金保險於民國97年開辦後,實務上發現,部分民眾因領取微薄軍公保老年給付,以致無法加入國民年金,部分民眾因領受少許政府一次退休金,而無法領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導致老年生活保障不足,因此,修正放寬納保或領取給付條件。

內政部說,這次修法還將生育給付納入國保給付範圍,給付金額訂為月投保金額1個月,這是為鼓勵國人生育,解決少子女化問題,預估每年約有9000餘人受惠;另外,修法也放寬國民年金法施行時25歲以上、未滿65歲民眾的納保資格,預計將有5.8萬人得以納保。

另外,這次還修正保費計收及年資計算方式,內政部說,考量民眾付費能力,並參採勞保、公保保費計收方式,針對未全月納保者,修正為按日計算保費,這樣的作法較符合不重複納保原則,並可酌減被保險人負擔, 預計將有375萬餘人受惠。

內政部指出,修法也有條件排除配偶連帶罰鍰裁處規定,這是考量到應負連帶繳納保險費義務的被保險人配偶,如果屬特殊情形的弱勢配偶,若被處以罰鍰恐將使其陷於雙重弱勢的處境,所以修法增列具有正當理由的配偶不適用連帶繳納保費罰鍰規定,至於正當理由的範圍,則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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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4人過關 司改會:持續關注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2011.06.14

立法院今天行使大法官同意權,在民進黨團不進場投票抗議情形下,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及湯德宗,以獲得過半票數情形過關,將自10月1日起,依法出任司法院大法官。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呼籲,4人在出任大法官後,能夠好好解釋憲法,未來也會持續高度關注他們的表現。

民進黨團決定黨團成員不進場投票以示抗議,書記長翁金珠表示,決定不進場投票,主要是因為不滿提名人選,同時在公聽會過程對在野黨的不尊重。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則表示,經過黨團大會討論後,黨籍立委同意這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在專業素養上極獲肯定,也對未來憲法解釋工作會有很大的幫助,所以做出一致支持的決議。

立法院今天投票結果,陳碧玉獲得2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69張同意票;湯德宗獲得1張不同意票、72張同意票;黃璽君獲得1張不同意票、1張無效票、71張同意票;羅昌發則獲得73張同意票。

4位新任大法官的任期為8年,將從2011年10月1日開始,到2019年9月30日為止。

林峰正指出,民間團體先前即已表達對總統提名人選,和慎重程度提出強烈呼籲,要求撤回和重新提名,但既然國民黨以國會優勢通過,未來這些大法官的表現,國民黨要負全責,未來司改會等團體,也會持續高度關注他們的表現,也希望能好好解釋憲法和做出貢獻。

這次大法官提名,先是被外界點名為「恐龍法官」的邵燕玲被提名,引發馬總統、蕭副總統和司法院院長賴浩敏出面道歉,和緊急更換人選,接著所提名的陳碧玉曾有雙重國籍,羅昌發則是有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但已宣布放棄。



◆ 租平台給詐團 網路公司不知情?

【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台中報導】2011.06.14

刑事局連夜偵訊詐騙集團,查出除主嫌張祐祥提供香港話務平台,疑有另一家國內網路代管公司長年支援話務平台供詐欺機房使用,已擴大偵辦。

昨天的台籍嫌犯中,除少數成員有詐欺、重利等前科,多半是沒有前科的年輕人,因旅途勞累,返台後不少人呼呼大睡,也有人後悔得掩面啜泣。警方將嫌犯分送電信警察隊、台中市刑大及豐原警分局等單位偵訊,今天移送台中地檢署。

警方調查,這次查獲的印尼、柬埔寨詐欺集團,都是向廿五歲主嫌張祐祥及角頭杜敏雄承租話務平台,其中杜向北部一家網路代管公司,承租平台線路提供東南亞機房使用。

這家公司兩年前因出租設備供周姓男子詐欺被查獲,後來也多次涉及詐騙案,但都因證據不足,法院始終未能定罪;警方九日帶回公司楊姓負責人,他供稱只是出租平台,對詐欺案不知情,訊後被請回。

警方說,這家公司至少支援國內外廿餘座機房,就算未參與詐騙,但沒有合法的第二類電信執照,卻提供話務平台的行為,已違反電信法,至少可開罰十萬元。

小檔案/話務平台的作用

話務平台是一種網路伺服器,由電腦使用者透過平台做電話轉接及撥號,平台的「群發」功能,很適合詐騙集團一次撥出大批詐騙電話,只要設定一組號碼自動撥號,播放如「您好,這裡是人民地方法院,這裡有一張您的傳票…」語音,被害人接到電話按鍵回撥,就能轉至機房的市話機,由詐騙成員接手。

使用話務平台的用戶大都是企業,因為跨國公司透過平台互打電話,以區域內線計費,可節省話費,但也因平台常位於第三地,不易查出發話位置,成為詐騙集團的犯案利器。 (李奕昕)

※ 相關報導:

* 跨國詐騙案 25歲首腦半年賺上億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397237.shtml

台中檢警偵辦「○三一○」跨國掃蕩詐騙集團案,查出集團首腦是廿五歲、高中電腦科畢業的台灣人張祐祥。張祐祥在台中租豪宅藏身,以個人電腦遠端遙控國內外上百個詐騙機房,半年賺上億元。



◆ 勞基法修正 加重罰責、公布雇主姓名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2011.06.14

立法院昨日三讀勞基法修正案,勞委會表示,此次修正重點是加重違反工時的處罰額度,罰金提高五倍,罰鍰由現行新台幣6千元到6萬元,提高為2萬元到30萬元整,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都得以依法公布。

勞委會說明,凡是違反強迫勞工從事勞動、介入他人勞動契約、強制勞工工作、違反僱用童工、使童工從事繁重及危險性工作、強制女性夜間工作等,均加重處罰,罰金提高為五倍。

其次,凡違反工時、延長工時、工資給付、休息、休假、例假、職業災害補償等,由原來處罰鍰新台幣6千到6萬元,提高為2萬元到30萬元。

另外,為保障懷孕或新手媽媽,如果要求女性勞工於妊娠或哺乳期間在夜間工作,或於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時,要求其夜間工作,要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勞委會表示,這項修正案也明訂違反技術生準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童工、女工、災害補償等規定時,適用本法罰則章規定;這次修法目的在於呼籲雇主應確實遵守勞基法,並提供合法的勞動條件保障,以維護勞工的基本權利。



◆ 申請自由行 紙本線上雙軌併行

自由 2011.06.14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有關中國觀光客來台自由行政策,旅行業關切的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及罰則等議題,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昨訂出各項作業原則,儘量採取與團體旅遊團相同的制度併行,並與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達成初步共識。

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組長李臨鳳表示,陸客自由行申請方式,規劃初期階段採雙軌併行,亦即紙本送件方式係比照現行團體陸客由台灣旅行社臨櫃送件,線上送件電子申辦,則由台灣旅行社將中國組團社所掃描的中國通行證、財力證明等相關文件上傳至移民署「大陸港澳地區短期入台線上申請及發證管理系統」。

李臨鳳表示,線上送件與紙本送件相較,可簡化縮短申辦流程,期望旅行業者在初期過渡階段,能夠熟悉線上送件電子申辦操作流程,也將積極透過交通部觀光局轉請中國國家旅遊局,要求中國組團旅行社配合此一簡化措施。

中客滯留 罰業者自由行停件

至於罰則,李臨鳳強調,政府針對試點區域已慎選無脫團紀錄的北京、上海,且以財力證明為門檻,過濾較具消費能力的中國地區人民;若發生陸客逾期停留,僅對旅行業者處罰停止自由行業務送件,並不影響旅行社辦理其他旅遊業務。

此外,有旅遊業者反映,是否可比照現行陸客脫團扣繳新台幣十萬元的方式,與停止自由行申請案一個月的方式,兩方案雙軌進行,讓業者自由選擇,移民署表示會將此意見與相關部會協商。

※ 相關報導:

* 沒配套硬上 旅行業嗆被當砲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14/today-p4.htm

姚大光並且質疑,政府還沒做好配套就硬上,根本就是把旅行業者當砲灰,移民署不帶頭把關,旅行業者根本無力分辨電子簽證真偽,「移民署以為旅行社都是『FBI』啊?」



◆ 終止惡性循環 給「笨蛋」一點掌聲

【聯合報╱蔡東杰/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台中市)】2011.06.14

以不到四成選票,在二千年當選總統的陳水扁,首度喊出要當「全民總統」的口號,接著,代表國民黨在二○○八年高票完成政黨輪替的馬英九,也立即在上任後宣示要當一個「全民總統」。如今,四年任期即將結束,前監察院院長錢復直指馬總統所以選情告急,主要原因就是他太想做全民總統,結果顧此失彼,「四處道歉、四處解釋,把總統做小了」。

不過,想當全民總統到底有甚麼錯?

憲法規定,總統身為國家元首,按理當然是「全民的」總統;從這個角度看來,宣示想當「全民總統」顯然不是從法理層面立論,而是針對台灣長期政治局勢有感而發。

正如眾所周知,自從民主化運動「降臨」台灣以來,黨同伐異的惡質競爭便成為一場漫長的噩夢,至於藍綠對立,更是巷議街談中最起碼的政治常識;在一場又一場激烈對立的選舉當中,民主的理想早已遠去,剩下的不過是以求勝為最高準則的權謀計算。既然勝利最重要,藍綠對立又不可解,奢求當個全民總統當然只能被認為是種「政治低能」的象徵。

儘管如此,看著錢復面對馬英九的苦心孤詣,我們多想說一句:「院長,你錯了!」正因為政客們有的只是政治計算,毫無理想,這才讓台灣的民主陷入無止盡的惡性循環;其實,如果政壇上多幾個不計得失的「笨蛋」,而民眾們又不吝惜給這些笨蛋們一些掌聲的話,或許,真正的全民總統終將出現,而民主也才能真正成為台灣的政治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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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支柱救台灣

【楊志良】2011-06-14 中國時報

過去我們常誇「台灣精神」,指的是勇於築夢、踏實打拚的精神。現在的台灣精神是什麼呢?老實說我不知道。我跟學生們討論如何築夢踏實:築夢就像蓋房子,一定要先把支柱立起來,有了支柱就可以搭牆面、層層疊疊築起高樓。我也想問政府:我們國家的支柱是什麼?

就我個人在政府服務多年的心得,我認為當急之務要從內部挺健起來,應加速立起四根支柱救台灣。

第一根支柱:清廉施政。目前政府高層,以個人觀察,從總統、行政院長以下,至各部會首長,清廉應無疑義。但到下級單位及地方基層,如警政、稅務、建管、消防等,民眾對「廉潔」尚是無感。有人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我則認為「貪汙比錯誤的政策更可怕」,因為貪汙就不可能有正確的政策。政府高層除了自身清廉外,尚且要立起清廉支柱,勇於打破共犯結構,則逐漸上行下效,或有全面改善的一天。

第二根支柱:公平加稅。十數年來經濟成長不少,但薪資等勞動所得,幾乎都紋風不動甚少增加,反而讓以錢賺錢的資本家大發利市荷包滿滿。若在五年前「有膽」買一戶帝寶,每坪八十萬,睡五年覺醒來,一坪漲到二百萬,以平均每戶百坪計,就輕輕鬆鬆坐享一.二億的資本利得,且通常只要繳少許的稅,就可扎扎實實的入袋,不需像受薪者一分一毫收入,都需抽稅納貢國庫。

台灣萬萬稅,但全國稅收占國內生產毛額GDP僅十二~十三%,是韓國的一半,是美、日的一半不到,英、法、德的稅收均占GDP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因此台灣政府掌握的資源其實很少,本質上是小政府及極右派政府,也就是隨人顧性命的國家。可是另一方面,藍綠兩黨在競選及施政時都有志一同──濫開支票從不手軟,導致赤字預算日益惡化,國債與日俱增令人擔憂。

一提到加稅,各政黨避之唯恐不及,特別是執政黨更是如此。稅改會失掉政權,但一個黨失掉政權總比國家不斷弱化,終至失掉國家要好。目前的財稅制度不但缺乏當代正義,更缺乏世代正義,過去二十年,兩黨執政方式完全相同,非常不可取。但就如同全民健保,只有國民黨才能實施,也只有國民黨才能通過二代健保(這兩項民進黨均毫無作為)。希望稅制改革也是如此,能夠公平的提高稅賦,以提升到占GDP二○%為目標(約增一萬億),逐年降低國債,不要債留子孫。

第三根支柱:合理漲價。政府媚俗不務實,對於民生物資漲價採取鴕鳥政策,讓民眾誤以為我們生活在一個物產豐富的國度。如果油、電、水的產製成本沒有比其他國家高,但因國際原料漲價,油、電、水就應合理漲價。長期以來政府採低價政策,虧空結果,仍是全民買單;而且使用油、電、水多者多為富人,是劫貧濟富。至於對於貧窮者則應提高其金錢補助,讓其自行購買。

另一方面應高額補助公共交通工具,目前中、南部因政府不再補貼,甚多客運路線停駛,居民及老人家出門十分不便,特別是造成就醫困難。向來從台北看台灣的朋友,如到中、南部鄉鎮,沒有自行開車,就可體會交通困難程度,並想想在台北都會區真得太幸福。

第四根支柱:照顧弱勢。有人說台灣的社福支出占政府支出比率不低,其實其中大部分是軍公教退撫的經費及補助各類被保險人的健保費,實際上對貧困者的救助還是很有限。台灣政府對低收入的定義相當嚴苛,至九九年底,只有百分之一最貧困的被定義為低收入戶,才能得到生活上的救濟。新的社會福利法已經將比率比照韓國提高到三%,即便如此,比歐、美等國家的五%或一○%還是遠遠不及。因此台灣有很多低收入邊緣戶,經濟稍不景氣或家中小有變故,馬上陷入困境。

透過清廉施政、公平加稅、合理漲價、照顧弱勢四根支柱,撐起內部起碼的社會正義,才能奢談愛台灣、拚兩岸、放眼國際。否則,就像年輕學子的茫然一樣,一切都是空談,不如歸去。

(作者為亞洲大學教授,前衛生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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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加保、高薪低報 加罰4倍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11.06.15

雇主未幫勞工加保事件頻傳,面對又有大批新鮮人即將進入職場,勞保局今宣布,即日起推出「安薪加保」專案查核,首度鎖定新設立公司卻尚未加保、員工投保薪資較同業平均薪資差距過大、慣性高薪低報等三類高風險對象,共2萬個以上事業單位,全面查核是否有未加保、高薪低報違法情事,一旦查獲可處4倍罰鍰。

近來連續發生數起職災事故後,勞工事後申請職災給付,才發現雇主根本未幫勞工投勞保事件。勞委會要求勞保局除了每年例行性比對財稅資料查核外,還要鎖定「高風險對象」進行專案查核,避免新鮮人及打工族成為受害對象。

勞保局即日起推出「安薪加保」專案,鎖定三大類對象全面查核未依規定投保及高薪低報。第一類為新設立公司已僱有員工,但尚未加保者。勞保局表示,除了請經濟部提供設立公司名冊外,今年還請財政部提供新申請稅籍的公司行號,查核是否幫員工加保,初步估算約5千家。第二類則是員工投保薪資低於同業平均投保薪資差距幅度大的事業單位,約有1萬家。第三類則是連續二次被勞保局逕行調高投保薪資者,也就是慣性高薪低報事業單位,約鎖定8千個。

勞保局強調,新修正的勞保條例對勞保相關違法規定都已加重處罰,例如雇主將勞保費用轉嫁由勞工負擔者,新增罰鍰2倍;未投保或高薪低報,罰鍰由2倍增加到4倍,並涉偽造文書,還有刑事責任。勞保局強調,若是雇主不實申報或是未投保,影響員工領取保險給付權益,雇主必須負補償責任。



◆ 陸逾萬貪官外逃 捲款3兆多元

中央社 2011.06.15

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報告指出,1990年代中期以來,大陸黨政幹部及駐外中資機構的外逃和失蹤人員約1.6萬至1.8萬人,攜走款項金額高達人民幣8000億元(約合3兆5590億元新台幣)。

香港明報報導,這份題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報告,由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課題組於2008年6月完成,卻是首次披露。

報告公布大陸腐敗分子轉移資金的「重點關注地區」名單,點名東南亞多國、美國、加拿大等已開發國家、與中國大陸無引渡協議的小國等18個地區。而在「主要中轉地區」一欄中,只有香港和澳門。

報告還列出大陸腐敗分子轉移資產到境外的8種方式,包括現金走私、替代性匯款、經常項目造假、海外投資、信用卡消費、離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透過境外特殊關係人轉移等,其中多個經典案例涉及在港公司和人員。

例如,前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在2001年前,利用8年時間在港開設公司轉移資金,挪用10億元公款。

在香港上市的「創維數碼」前董事會主席黃宏生,以支付員工佣金為名,分次將4000多萬港幣轉到自己和親屬控制的戶口,2006年因串謀盜竊及串謀詐騙在港被判監6年。

深圳和珠海兩個海關也是現金走私的主要管道。報告指出,大陸腐敗分子透過地下錢莊等代理機構,聘請專業「水客」用「螞蟻搬家」方式直接走私現金出境,也有相當多外逃者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地位,以及港人前往前英聯邦國家可「落地簽證」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國家。

此外,報告稱,由於香港監管機制比較嚴格,不易被利用,腐敗分子通常選在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設立空殼公司,轉移大陸資產後,再以破產低價收購等方法毀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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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過勞死 雷聲大雨點小

【黃小陵】2011-06-17 中國時報

為預防過勞死,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提高違法企業罰鍰。雇主若讓勞工超時工作,罰鍰增為五倍,從現行最高六萬元提高到三十萬元,並得公布企業名稱或負責人姓名,並可按次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筆者認為,此次修法雷聲大、雨點小,對違法企業難生嚇阻作用。

首先,罰錢對黑心企業來說一點都不怕,不要說提高五倍,就算提高一百倍也換不回過勞死受害者寶貴的生命,更挽救不了破碎的家庭,畢竟,老闆有的是錢。而公布違法企業名單部分,增列「得」公布企業名稱或負責人姓名,是賦予地方主管機關「可公布」、「也可不公布」的權責,在政商利益結構下,難保地方主管機關會隱匿企業黑名單,我們一再強調,一旦查到違法,就「應」立即公布黑名單,避免弱勢勞工繼續受害。

其次,過勞受害者家屬一再強調要「廢除責任制」條款,在此次修法也沒處理。仍有許多被列舉在責任制或間歇性工作的勞工,例如保全員、航空服務員、開刀房的醫護人員等所謂「特殊行業」勞工暴露在長工時、高壓力的勞動條件下,沒有基本的身心健康保障。人不是機器,沒有一種職種的勞工可以被排除在正常工時之外,但目前因應責任制過勞的政策方向,卻是由各地方主管機關訂定工時上限,並任由權力不對等的勞資自行簽訂契約來處理,完全無法預防過勞死。

預防過勞死的政策之一,應比照日本及韓國,將違法使勞工超時、或未依法給休假的雇主課以刑責。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三個月前,公開說不排除往課刑責的政策方向修法,但提出的修法草案只是象徵性地提高罰鍰。吳揆邀六大工商團體見面時,還請企業主放心,執政團隊護衛資本家的態度,沒有因為過勞死的疫情而改變。而綠營立委雖頻開記者會抨擊馬團隊,具體作為上,也沒敢往廢除《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及將違法雇主課以刑責的修法方向推進。從此次修法結果,顯見藍營或綠營,都選擇不得罪資本家。

過勞死的問題不是近一兩年才發生,早在二○○二年開始即陸續爆發過勞死案件,從報業編輯、保險業主管、工地主任、公車司機…,到近年爆發的高科技產業工程師,勞動者長工時、高壓力、低工資的勞動處境,已在台灣產業型態變化下存在多年。而外包、派遣、彈性雇傭等變形勞動型態,從藍營、到綠營、再到藍營執政,一脈相傳,從未改變,這種以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為國家施政的主軸,正是勞動者過勞死的主要結構性原因。

過勞死不只是健康議題,也不只是勞動議題,它當然是個非常政治的問題。作為公民的我們,該是自己拿回政治權力的時候了。

(作者為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



◆ 輸球暴亂 溫哥華逾百人受傷

中央社 2011.06.17

溫哥華冰上曲棍球加人隊(Canucks)昨晚敗給波士頓熊隊(Bruins),痛失2011年冠軍頭銜後引發民眾暴亂,至少150人受傷,財物損失高達數百萬加元。

溫哥華才圓滿舉辦過2011冬季奧運,讓溫哥華在世界舞台上大大露臉,昨晚的暴亂,又讓溫哥華的良好形象蒙塵。

由於這次群眾暴亂情況嚴重,溫哥華警方是否對控制群眾暴亂事前做好了準備,目前也是各方討論的焦點。

溫哥華市警察局長朱小蓀今天表示,暴亂發生後,鎮暴警察在3小時內即將情況控制。較1994年同樣事件所用的時間短了一半。朱小蓀表示,昨晚在市區的民眾人數較1994年多出兩倍。

朱小蓀表示,世界上有許多國家不但比加拿大極權,也會動用更多的警察,暴亂還是一樣發生。他說,在這次暴亂中,有19名警察受傷。他稱暴亂的民眾為罪犯、無政府主義者及社會渣滓。朱小蓀誓言,一定要捉拿暴亂者歸案。據警方稱,暴亂者大多是20多歲的年輕人。

今天早晨,一些志工拿著塑膠袋到暴亂現場清理碎玻璃及殘餘物。1名志工表示,他看到現場凌亂的樣子,忍不住想哭出來,他不相信溫哥華人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溫哥華市長羅伯森(Gregor Robertson)表示,暴亂發生後,很多市民都很同情政府。他們志願前來清理,希望儘快恢復市容。

暴亂現場的倫敦藥房(London Drugs)遭暴徒破窗洗劫,估計損失達100萬加元。海灣百貨公司(The Bay)櫥窗也被暴徒打破,櫥窗內的高級皮包、化妝品等被洗劫一空。

※ 之前不是有「加拿大黑幫之都」的報導?



◆ 兩岸六國大起解 談判90天內幕公開

2011-06-17【報導/楊肅民、戴志揚】

我國治安史上最大行動,橫跨兩岸六國連手打擊電信詐欺犯罪,在今年六月九日上午10點同步展開。結果,創紀錄在不到二十小時內,在兩岸及印尼、柬埔寨、馬來西亞、泰國,共逮捕詐欺集團成員五百九十八人,且完成偵訊及包機押返兩岸。鮮為人知的是,這遍地開花、令人喝采的行動背後,是兩岸高階警官三個月來臉紅脖子粗,不斷穿梭、折衝 ,達成大家摒除主權爭議,共創打擊犯罪的雙贏果實。

刑事警察局長林德華在接受本刊記者專訪時,不諱言指出,今年過年前發生的菲律賓遣返事件,是危機,也是轉機。

今年三月七日,他銜命率員至大陸,與公安部刑偵局長白少康研商跨國打擊犯罪時,第一次過招就是菲律賓事件。林德華局長希望對方直接把話挑明,而白少康局長也直腸子說:大陸考慮是否要與台灣合作,就是擔心台灣對詐騙犯不能判重刑;另外,也擔心大陸民眾被騙的錢要不回來。

經過三天的折衝,大陸方面直言,詐欺集團已使整個大陸除西藏外,全部淪陷,這種犯罪如芒刺在背;對台灣攤開的情資,也佩服不已。雙方達成本於相互尊重、平等、互惠、雙贏的原則,不受政治、疆域、主權爭議影響,執行跨國打擊犯罪,雙方並同意在第三地逮捕的己方涉案民眾,各自遣返偵審。

掃蕩一六一據點

這個重大突破,在三月十日達成共識,所以第一次的兩岸共同跨國打擊犯罪的行動,就以「0310」為專案名稱。林德華說:這只是開端,兩岸除了掃蕩詐騙集團外,其他如毒品、槍械走私、幫派等,將持續在世界各地合作展開打擊。

〈更多精采內容,詳見1739期時報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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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MAX告訴政府的事

【經濟日報╱社論】2011.06.18

WiMAX業者近日動作頻頻,爭取政府放寬整併門檻及技術限制;行政院前天也召開會議討論,將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研提營運規則鬆綁對策、經濟部提出產業發展策略;受此影響,NCC對數位無線電視釋照也顯得保留。WiMAX自2007年發照以來,發展始終不順,不只六家業者鋪建緩慢,國際技術主導商英特爾亦已形同退場,第四代(4G)行動寬頻技術也逐漸成熟,在前有難關、後有追兵下,WiMAX的困境已須正視;面對新興科技日新月異,政府後續發照政策更需避免重蹈覆轍。

WiMAX即「全球互通微波存取」,是利用無線方式,提供寬頻上網及其他應用服務的技術;與3G技術的主要差異在於寬頻速度較快,但移動性較差,加上3G是從傳統行動電話演進而來,因而在當時的市場評估,WiMAX是做為固網寬頻的替代性服務。然而,3G寬頻速度越來越快,用戶越來越多,加上iPhone、iPad與HTC等3G上網設備的普及,WiMAX的處境確實艱難。

但在2007年發照時,3G尚在萌芽,各界對WiMAX有很多期待;更重要的是,政府宣示將搭配推動WiMAX相關硬體的生產製造,為WiMAX前景加持,並期待利用六張分區執照,以業者數量促進電信寬頻網路的競爭。如今事實證明,這些期待都成為WiMAX不可承受之重。

因此,對於業者要求整併鬆綁,政府應予協助,以解決這個高估市場需求、背離網路經濟原理所造成的歷史共業。發照數量過多,導致業者因投資需求未顯著降低,但市場規模不足,而無法達到最適規模。這種誤判已非第一次。1997年2G發照時,也是在需求推估及促進競爭的考量中,出現全區與分區執照的設計;十年間南柯一夢,東信、東榮與和信等分區業者都因規模不足而經營困難,最終還是以被電信三雄整併收局。由於通訊產業具有大者恆大的強烈網路經濟特性,因此基於「數量代表競爭」的迷思,以人為方式切割市場,台灣已有兩次失敗的經驗,實須引以為鑑。

其次,執照數量多寡的另一考量,是對潛在市場需求的推估。WiMAX與2G分區發照的事實都證明,當初的市場需求推估與現實嚴重背離。這或許是推估方法的限制,畢竟無論何種推估方法,要消費者依過去的經驗,以想像的方式預估其對新科技未來的需求,原就是困難且可能失準的事,推估時本須謹慎;特別是從2G與WiMAX的經驗可以看到新技術的挑戰及影響程度,是制定產業政策時必須抓緊的課題。

此外,WiMAX業者也要求基於「技術中立」原則,開放頻譜所能使用的技術範圍。對促進匯流發展而言,頻譜分配使用制度改革所帶來的利益,不僅僅是替WiMAX解套而已。目前我國的制度仍停留在「頻譜與服務業務」執照合一的傳統架構,而且如WiMAX與3G等,還限定使用頻譜所能採用的技術範圍。但在匯流發展下,取得執照當時所指定的技術,很可能在若干時日後已非最有效者;所能提供的業務類型,也可能出現重大改變。實務上,透過頻譜技術及業務限制的鬆綁,朝向頻譜、技術及業務分離發照的方向改革,歐美國家已有許多經驗,台灣也研究多時;藉由WiMAX案脫離紙上談兵,付諸實踐與行動,將能帶來深遠的影響與利益。

未來幾個月,政府將面臨2G換照、數位無線電視、4G行動通信等重要執照的發放時程,相關原則應儘早釐清,政府也須記取教訓,審慎因應。畢竟在分散與合併的過程裡,無謂的時間與資源浪費,對競爭力與產業發展,乃至於消費者福祉來說,絕非好事。



◆ 江國慶案翻版 無期男變無罪

【馬瑞君/台中報導】2011-06-18 中國時報

江國慶冤獄案翻版!台中市林姓女子九十五年五月被友人王暐程發現陳屍草叢,有猥褻前科的柯嘉文被指證是凶手,從一審到更二審均判無期徒刑,直到更三審、更四審逆轉認定指證過程充滿瑕疵,改判無罪。台中檢方重啟調查,以死者安全帽上的掌紋,比對有性侵前科的慣犯,與本月初甫出獄的蘇祥誠吻合,十六日將他拘提到案收押。

九十五年五月十日傍晚,王男打電話約林女見面,突然聽見電話裡林女傳來「呀、呀」聲即斷訊,王男往林女騎乘機車的龍井遊園路方向找人,草叢裡突然跑出一名操台灣國語男子稱,「那兩個歹徒跑了,你趕快去追,我要去報警。」隨即騎機車離開,林女疑遭性侵未遂,被歹徒以石頭重擊頭部死亡。

王男成為全案的關鍵目擊證人,由於他篤定指證「就是他!」從一審、二審、更一審到更二審,柯嘉文四度被判處無期徒刑。

直到今年一月更三審出現逆轉,合議庭認為王男指證過程充滿瑕疵,從警方讓王男先看柯嘉文另犯強制猥褻罪的影片再指認,有先入為主的聯想;行凶石頭上的一枚血指紋和死者安全帽、機車後握把右側採集到的兩枚掌紋,也與柯男不符。

另外,王男指證凶手右手臂受傷,但柯嘉文沒傷痕;警方根據王男的指認所繪凶手有喉結特徵、柯男無此特徵;王男指凶手機車後視鏡是銀色,柯男的機車是黑色,且柯嘉文通過測謊。

案發當時是在下午五時,警方卻是在深夜凌晨時,帶王男到現場模擬,場境已有不同;蒞庭檢方請王男在法庭上測驗瞬間目視和記憶印象能力,看旁聽民眾十秒鐘再陳述特徵,王男竟將有戴眼鏡的民眾誤指為沒戴;且在命案發生後四天,王男還曾誤認另一方姓男子是嫌犯。法官因而依證據不足判無罪,更四審也維持無罪判決。

更三審判決出爐後,檢方旋即重啟調查,將相關扣案證物送刑事局重新鑑驗,逐一清查有地緣關係的性侵害案被告,後發現蘇祥誠(廿七歲)涉有重嫌,其因性侵女大生被判一年二月徒刑,甫於本月初出獄,先提訊他到案並採集指、掌紋與現場證據比對,蘇男坦承「有到過現場、但沒有殺人」。

直到十六日報告出爐,確認指掌紋相符,檢方立即將蘇祥誠拘提到案,訊後因涉嫌重大聲請羈押獲准,昨日下午又在案發同一時間,帶他到現場模擬。

比江國慶幸運的是,柯嘉文雖捲入冤案,但他因另兩件猥褻案,被判刑一年九月定讞,另需強制治療三年。柯嘉文現在強制治療中,強制治療能折抵刑期,暫無冤獄賠償問題。



◆ 沙烏地婦女 爭取開車權

【中廣新聞/夏明珠】2011-06-18

民主的種子,在阿拉伯世界散播,沙烏地阿拉伯婦女也想要更多自由,她們挑戰沙國禁止女性開車的禁令,替自己爭取上路權。

沙烏地法律並沒有明文禁止女性開車,宗教戒律把它列入禁忌,伊斯蘭基本教義甚至不準女性開立自己的銀行帳戶,申請護照或者是在沒有男性監護的狀況下,獨自上學。

上個月,沙國曾經取締一名開車女子,並且將她拘留了一個禮拜,這起事件激起婦女團體反彈,她們發起了「六月17號女人開車」的活動,透過社交網站號召女性同胞站出來,替自己爭取平等。

這項活動考驗沙國政府貫徹伊斯蘭戒律以及沙國半數國民捍衛自己權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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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了沒錢修 好瞎!監視器當花瓶

【聯合報╱記者劉金清、周宗禎、黃宣翰、陳宏瑞、施鴻基、黃煌權/連線報導】2011.06.20

「監視器如果『瞎眼』,還有何用處?」嘉義縣朴子市路口監視器,一百支裡五十支是壞的,民眾譏諷「是裝來好看的嗎?」高雄市鳳山區一千五百支監視器,因缺乏維修經費,三分之一以上停擺。

台東縣一千支監視器,近兩成無法運作,警方表示,監視器管理單位多,警方、社區、鄰里長、鄉鎮市公所都是管理者,各自為政,曾有里長直到快卸任才知道里內監視器是「花瓶」,早在前任里長任內就壞了。

宜蘭縣村里監視器近半數故障,地方沒錢修,嚷著要縣府接管,但光修復就須二、三千萬元,日後維修還要一、二千萬元,縣府也無力。

嘉義縣朴子市長王如經表示,全市監視器約八百支,超過半數故障,公所沒錢維修;文化里長楊石旭說,里內卅五支監視器,有廿支故障,其中十多支故障八年多,只好當作「裝飾品」。

台南市議員李退之指出,原台南縣境內路口監視器故障率百分之十五,今年三月台一線柳營段急水溪橋附近發生車禍,警方雖調到監視器畫面,卻看不清楚肇事機車車牌;二月永康發生機車搶案,警方先說有調到畫面,但遲遲提不出來,後來才說因監視器當機,沒有拍到涉案機車。

歸仁區民陳金珠說,去年騎機車在路口被轎車撞倒受傷,撞她的人跑了,因監視器故障找不到人,警察說早已通報上級「搶修」,但過了快半年還是壞的,後來經由聯合報報導才修復。

台南市警局犯罪預防科指出,原台南縣路口監視器有一千五百廿二支異常,原台南市有卅支異常,差異大的原因,原台南市編列一千四百萬元裝設十七處地點,平均一處八十二萬元;原台南縣編一千六百萬元裝設六十四處地點,平均一處廿五萬元,前者費用高,品質較好。

高雄市鳳山區裝了一千支監視器,因解析度不足,公所與廠商對簿公堂,最後減價驗收。



◆ 平安燈裝了兩年多 新竹市民無感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新竹市報導】2011.06.20

新竹市CCTV系統中的「平安燈」,裝在治安熱區,民眾若遇緊急狀況,只要按下通報鈕,指揮中心就可看到影像和民眾通話,可惜系統裝了兩年,多數市民「無感」,不知系統好處。

第一代平安燈裝在港南育樂中心、海天一線、園道五公園、赤土崎公園等四處;今年為防範校園霸凌,在舊社國小和光華國中校門口加裝第二代平安燈;與真人一般高的警察寶寶造型很討學生喜歡。

「從來沒注意到耶!」新竹市民蔡秋英每天到舊社國小當導護志工,她說不知道校門口有此系統,萬一碰到事情要報案,「打電話應該比較快吧?」

武功里里長程澎澎說,她知道里內園道五公園裡有平安燈,但從來不知怎麼用,「連我都不會,何況里民?」園道五公園空曠,常有人砸車,但民眾不會操作,機器擺在那也沒用。

程澎澎說,平安燈用語音重複操作方式,沒人會站在那聽,晚上有老人家嫌語音太吵,要她去叫警察局關掉聲音。「這麼好的機器沒發揮作用,實在很可惜」,建議市警局多宣導。

港南里里長韋宗洲和巡守隊每天到港南育樂中心巡邏,他也沒注意到這裡有平安燈。

平安燈裝了兩年,市警局坦承民眾似乎還不太了解,「用得並不多」,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林建榮說,平安燈裝設目的是嚇阻作用,讓歹徒不敢犯案;目前多是「為民服務」,有人問路、有人車子爆胎求助。警方將加強宣導,讓平安燈發揮功能,達到「平安」效果。



◆ 公路亂收費 大陸大整頓

【經濟日報╱記者林茂仁/綜合報導】2011.06.20

中國大陸為改善公路收費的不合理現象,將從今(20)日起全面清理公路收費亂象,收費年限已到者立即停止收費,未來並將禁止新增普通公路收費站,預計可望大幅降低物流運送成本。

綜合人民日報及南方日報報導,大陸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等五部委日前共同宣布,從20日起展開為期一年的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解決公路違規設站、超期收費、收費標準偏高等問題。

據統計,全球收費公路總長約14萬公里,其中10萬公里在中國大陸,占總公里數的70%。在美國,總里程9萬多公里的高速公路中,只有8.8%為收費路段,由此可見,大陸的公路收費情況相當嚴重。

國家發改委經濟貿易司副司長耿書海在2011年中國物流發展報告會指出,中國各種過路過橋費已高達運輸企業成本的三分之一,高速公路收費標準過高,應大幅降低。有不具名官員直指應該將收費價格在未來五年降低一半。

新華網報導,南京機場高速公路短短29公里,收費金額高達人民幣40元(約新台幣176元),超過法定標準50%,有網友估算,南京機場高速收費至今14年可能進帳28億元(約新台幣123億元),遠高於建造成本9.8億元(約新台幣43億元)。

專項清理工作將撤銷一批收費站,對違法設定或到期仍然違規收費的收費公路項目及收費站,要立即停止收費,撤銷收費站。

此次專項清理工作將溯及既往,例如廣東佛山三水大橋收費站、廣深高速、京石高速等都屬於通車於2004年之前的收費公路,按照法律效力無法追溯既往的原則,無法糾正其「超期」收費,而在此次專項中,這批收費站將成為重點。

專家分析,公路收費只是違法徵地的「冰山一角」,中國所有高速公路收費,在現行土地管理體制下絕大部分為違法,中國高速公路99%以上是國家以公益的名義,徵用農民集體土地或國有土地建設的公路,照理說不應收費,一收費就無疑是經營性收入。

專家認為,許多地方政府心知肚明,往往最初是政府貸款建設公路,以還貸名義收費,並承諾還清貸款後就不再收費,其實是以公益名義搞經營,許多地方政府甚至將經營權轉讓給民營或國有控股企業,將公益事業變成經營業務。



◆ 暴利高速路 通向貪腐

【經濟日報╱記者林茂仁/綜合報導】2011.06.20

中國大陸的高速公路收費已經成為暴利行業,通行費的收入早就高出當年投資成本的數倍至十倍,有19家企業靠著經營收費站成為股票掛牌的上市公司,有不少地方政府的收費資金流向不明,成為貪腐的溫床。

中國經濟周刊及南方周末報導,據大陸國家稽核署2008年披露,全大陸多個省市區收費公路違規收費年總額高達人民幣149億元(約新台幣655億元),其中,山東、北京等12個省市共35條經營性公路,收取的通行費收入高出投資成本數倍乃至10倍以上,成為「高價公路」。

高速公路利潤率之高足以稱為暴利行業,以上市公司寧滬高速為例,其2010年年報公布的收費公路毛利率高達73.77%。四川成渝年報顯示,這家公司及其屬下三家分公司,營業利潤率最低的有53%,最高的70%,合計達66%,這樣的毛利潤已遠超過地產、券商等產業利潤。

有意思的是,如此之高的利潤率,還是去年在對參加青海玉樹抗震救災的車輛實行免徵通行費、全省柴油供應緊張造成貨車車流量減少的大背景之下,居然還有這麼高的利潤率。

大陸媒體質疑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到底是公用設施還是盈利工具?文章稱,首都機場高速一年營收3億元(約新台幣13 億元),因其母公司在香港上市,香港股民每年因機場高速一項分紅便高達人民幣7,000多萬元(約新台幣3億元)。

暴利的背後就容易引發貪腐問題,據南方都市報、南方日報報導,廣州市花都區轄內楊荷、四角圍、龍口、炭步大橋和橫沙五個經營性公路收費站從5月底暫停收費,收費設施隨即被拆除。媒體曾曝光這五處收費站收費期限長達50年,而且每年4,000萬元(約新台幣1.7億元)的收費去向成謎。包括央視等大陸媒體早就對這五處收費站超長收費年限提出質疑。

※ 相關報導:

* 2年虧149億美元 美國郵政 前途無亮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10620000359&cid=1207

美國郵政日薄西山?向美國財政部借貸美金一百廿億元,卻抵不過二年虧損。為了生存,漲價、裁員、降低服務品質,全都做了,可是寄信的人愈來愈少,連郵政總局長本人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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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億欠稅 明年3月恐一筆勾銷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2011.06.20

行政院修正稅捐稽徵法,將追討欠稅期限延長為十年,結果「卡」在立法院,財政部官員說,如果下會期立院仍未完成修法,那麼六萬多件、近1200億元欠稅案將在明年三月五日之後「一筆勾銷」,多位欠稅大戶將「無稅一身輕」。

2007年初,立法院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案」,把財政部追繳欠稅期間從「無限期」改為自「移送執行」起算,最長五年,因此當年度三月四日、新法生效之前移送的欠稅案件,追稅期到明年三月四日為止,逾期追不到稅,就得「一筆勾銷」,國稅局不能再追討。

財政部統計,全國欠稅金額2700多億元,其中已移送行政執行署、明年三月四日屆滿五年追稅期限的欠稅案件,總件數約六萬四千件,欠稅總額近1200億元,平均每件欠稅180餘萬元。

行政院日前再度提案修法,把追稅期限從五年延長至十年,也就是說,2007年移送的欠稅案,追討期限將延長至2017年三月四日,不料意外觸礁。

據了解,立法院院會最後一天處理本案,朝野立委意見不一,行政部門釋出善意,對於五十萬元以下的欠稅案件「網開一面」不再追討,朝野黨團因此同意簽字,不料無黨聯盟臨時撤簽,協商破局。

財政部高層官員說,會繼續與立委溝通協調,力求在下會期的立法院完成修法,「畢竟欠稅金額這麼多,不能時間一到就註銷。」行政部門希望爭取多一點的時間追稅。

國稅局去年五月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個人欠稅大戶以黃任中最受矚目,包括本人欠繳綜所稅15.45億元,兒子黃若谷欠繳遺產稅17.2億元,姊姊夏黃新平、黃燕平共欠稅13億元,合計黃任中家族欠稅超過45億元;公司方面,欠稅大戶榜首是環亞飯店,欠稅超過20億元。

※ 相關報導:

* 無盟臨陣撤案 追稅斷了腳筋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6408738.shtml

對抗「租稅大赦」、讓政府可多五年向欠稅者「討債」的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日前因無盟「臨陣變卦」撤案,立法院未能三讀。

* 七月起 欠稅大戶黑榜貼三個月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6408741.shtml

欠稅大戶看招!財政部國稅局將在七月一日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公告期間也從七天延長為三個月,公告到九月卅日,希望對這些欠稅大戶形成壓力,早一點還清欠稅。



◆ 冷眼集/暗助欠稅大戶 全民公敵是誰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2011.06.20

立法院本會期上周休會,副院長曾永權隔天出面細數立院的成績,宣稱法官法等「重要」議案審議通過。不過,延長追稅年限的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卻悄悄被搓掉,究竟是修法不重要,還是有人想暗助欠稅大戶?財政部追稅不力固需要檢討,也沒什麼立場只想把責任往外推,但立法院仍必須給一個說法。

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2007年三月五日前移送執行的欠稅案件,追稅期只到明年三月四日,當初就是立委的「傑作」。眼看這「租稅大赦」條款明年到期,一千多億元欠稅將自動歸零,礙於社會觀感,吳內閣提案修法,把追稅期延長五年;從結果來看,儘管國民黨在立院占多數,但還是無法貫徹吳揆意志。

有人質疑,這些欠稅「積案已久」,能追早就追回來了,就算再延長五年,恐怕也是白忙一場。

問題是,如果連這象徵性的動作都不做,坐視一千多億元欠稅人間蒸發,對每年五月誠實繳稅的納稅人來說,真是情何以堪,對高喊租稅正義的馬政府,更是何其諷刺。

更何況,延長追稅期限還是有效果在,至少政府可以有強制作為,不准欠稅人移轉名下的財產,甚至可限制出境,逼欠稅人還錢,但追稅期限五年期滿,政府也只能眼睜睜的看這些欠稅人「浴火重生」。

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殿堂,立法委員說民意代表,號稱代表民意。財政部長李述德曾說,政府每年百分之95的稅都收到了,只有百分之5的欠稅;想問立委諸公,究竟你代表的是那誠實繳稅的九成五,還是那欠稅不繳的五趴?



◆ 五都改制後遺症 44區長市長無法可管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1.06.20

監察院調查發現,現行法制不完備,四都直轄市共四十四位鄉鎮市長轉任機要區長,由於不適用公務員考績法,直轄市長無法律依據對區長「即獎即懲」,恐將影響行政效能。監察院行文內政部,要求檢討改進。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晚回應,將由民政司邀四個直轄市相關官員,就現行直轄市長監督、指揮新任區長有無窒礙難行之處研商,找出改善作法。

因應四都直轄市改制,全國有四十四位鄉鎮市長轉任機要區長。由於銓敘部認定這四十四位機要人員不適用公務員考績法,即使開會遲到、不妥言行,直轄市長都無法記過或行政懲處,只能道德勸說或移送監院審查。

監委沈美真調查發現,這是四都改制前法規不備的後遺症,四十四位區長目前因無法可管,大過不犯,小錯不斷,未來還有三年多的任期,很難有約束效果。

沈美真表示,銓敘部認為這四十四位區長不適用公務員考績法,因此即使記過、記曠職也難限制行為。據了解,這四十四位機要區長,目前以簡任十職等五級任用,每月領八點三萬元以上薪水。

沈美真開玩笑說,如果這些機要區長都知道「現在直轄市沒法可管他們」,不知未來會變什麼樣子?

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昨晚表示,其實地方制度法就可指揮、監督,區長承直轄市長之命,本應服從,公務員服務法至少可規範區長。

沈美真說,監院調查此案,起因於新北市陳報五股區長張當木、中和區長邱垂益在市議會期間,未經市長核准就到大陸觀光旅遊,請監院依公務員懲戒法處理,才凸顯此一問題。



◆ 恐龍原來是烏龍

【聯合報╱黑白集】2011.06.20

鬧得沸沸揚揚的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辭官案,事隔一周,案情大逆轉。原來,黃瑞華自己受被害人家屬誤導,冤枉法官陳嘉年的處理在先,又錯怪司法院輕縱在後。恐龍法官,原來是烏龍院長塑造出來的。

黃瑞華在此案兩度犯了致命的錯誤:其一,是未確實查證真相,僅憑家屬的口述,即認定法官陳嘉年處理性侵案不當;其二,未認真檢閱司法院的討論,僅憑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即設想人審會刻意偏袒與輕縱。亦即,黃瑞華兩次震怒,都是在錯誤資訊下作了過當的反應,導致媒體和社會輿論都跟著她偏失了準頭。

性侵案受害少女家長錯把檢察官及公設辯護人誤指為「法官」,這是市井小民對訴訟的生疏所致,錯誤難免。但黃瑞華身為院長,在指責手下法官失職前,至少要檢視庭訊錄音帶還原現場實況,才知當事人應負幾分責任。司法院人審會就是在詳閱過程後,認為陳嘉年確有「小疏失」;而黃瑞華卻是在向社會「公審」了陳嘉年和司法院之後,才去聽錄音帶。

黃瑞華願聽取受害民眾的申訴,值得肯定;問題在,她太過倚恃自己直覺的「正義」,而犯下可怕而偏差的「道德審判」。嚴格而言,她對陳嘉年的指控和處分,已形同讓陳嘉年身陷「冤獄」,不是嗎?黃瑞華嚴格要求法官依法行事並沒有錯,但身為院長,她卻把最重要的事實基礎拋在腦後,其法律人的素養何在?

這起「恐龍」變「烏龍」的事件,是一堂公民教育的好教材。所有患有「道德大頭病」的人,都該想想黃瑞華如何因「熱血」而導出這齣司法奇冤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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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體檢/預算多了 福利少了 民眾很怨嘆

【聯合晚報╱記者王昭月、陳秋雲、陳宏瑞、胡宗鳳等/連線報導】2011.06.22

縣市合併升格為五都後,預算多了,但福利未見增加,甚至縮水,五都升格,似乎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以大高雄市為例,高雄縣市合併後,福利拉到「高高平」,但高雄市鳥松區原來的1萬元生育津貼,卻反而縮水成6000元。另因「貧窮線」也跟著拉高,低收入戶老人家津貼減少;想申請成為低收入戶也更困難。

林園區在縣市合併之前,每年3節都會發給65歲以上老人4000元的敬老禮金,其中春節2000元、端午、中秋各1000 元,但這項福利在合併之後「消失」了。這項每年大約200多萬的經費,以往都是由鄉公所以自有財源編列,但合併之後,基於全市38區的公平性,市府表示:「不能獨厚林園區」。

高雄 低收入戶老人津貼縮水

高雄市議員連立堅則指出,縣市合併導致約1000名中低收入戶老人津貼縮水,部分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補助也因此遭刪減。後來「搬」出地方制度法(如因合併原有權益受到影響者,可沿用舊案辦理),才使得舊案不受影響,但新案(新申請加入的老人)仍須依新規定辦理。

高雄市議員李雅靜也接獲類似抱怨。她說,過去申請低收入戶,只須審核兩代資格(例如父子都沒有收入、也沒有財產),但合併後卻須審核到三代,門檻顯著升高,使得有些人已窮到需要政府補助,卻遲遲無法列入低收入戶,「真的是弱勢更弱了」。

台中 不再補助基層人民團體

大台中市部分,早期台中縣鄉鎮市級的人民團體抱怨最多,因合併前,公所每年編列經費補助各團體,每年幾萬元不等,讓非營利團體正常運作。不過合併後,區公所不再補助基層人民團體,包括老人會、單項委員會等。有社團就指出,以前一年補助兩萬元還可開會、影印文件等,現在一切從缺,老人聚會、訓練單項運動都大受影響。

台中縣社會局主秘劉宏忠說,這是縣市合併後影響最大的,也是「唯一有影響的」,台中福利政策都採取「從優從寬」的原則,沒有少給的。

倒是台南縣市合併後,市府各局處都一再強調,福利只增不減,而且補助老人裝假牙,也啟動中低收入戶補助健保費及學雜費。

※ 相關報導:

* 五都體檢/五都併發症 錢從哪裡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413838.shtml

這半年來,五都之路走得顛簸艱辛。民眾對升格,是有感還是無感?龐大的市府機器運轉是否順暢?府會之間是扞格還是和諧?本報今天起推出系列報導,就這些面向深入探討。縣市合併後,五都的統籌分配款雖增加,但五都概括承受的負債也不少;合併後看似有了錢,但債也變多了。



◆ 故宮旁加油站廢照 北市府判賠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黃驛淵/台北報導】2011.06.22 03:22 am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廢止故宮旁加油站建照,被廢照的兆亨公司提告求償1億多元。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發展局敗訴,應賠償兆亨964萬多元。

法官審理認為,發展局僅憑故宮提出的資料認為設置加油站將對故宮造成危害,就廢止建照,沒有讓兆亨陳述意見,也未對此是否達到公益危害提出任何確切研究資料,未善盡注意義務,判決市府敗訴。

發展局局長丁育群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市府接受判決,但兆亨求償金額不合理,市府應會考慮再上訴。

他說,考量故宮需求及周邊整體發展,設置加油站不符需求,目前正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市府原則上傾向不蓋,但兆亨仍可在審查過程提出需求及不同意見,交由審查委員做最後審查及決定。

法院計算兆亨的損害應從兆亨去年2月2日完成營業登記日起算,到發展局宣布禁建公告日前一天(去年8月26日)止,包括預期營業利益損失及土地租金利益共964萬多元。

台北地院審理指出,發展局核准兆亨建照後又翻案廢止,依法除公益考量外,必須讓當事人兆亨陳述意見,但發展局沒有給兆亨陳述意見的機會,又未給予損失補償,顯有過失。

檢視故宮函覆發展局內容,故宮根本沒有提出任何確切研究資料、也未就油氣與妨害文物保存的關聯性說明,僅是說明法國就文化性建物附近設置加油站須經建築師評定,而發展局沒有就設置加油站是否達對公益的重大危害進行調查研究,就廢止兆亨的建照,已經違法。

※ 相關報導:

* 網評牛肉麵店難吃 部落客判賠20萬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413663.shtml

台中就有一名劉姓女子在部落格發文寫到某牛肉麵店的味道太鹹,且有蟑螂。店家氣不過一狀告上法庭,女子因此遭判拘役30天,且需賠償店家20萬元。



◆ 松機X光存檔一小時 丟錢旅客傻眼

【聯合報╱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2011.06.22

蔡姓男子日前從大陸搭機回台北松山機場,行李內卅萬元現金不翼而飛,對岸機場出示X光檢查儀畫面,證明現金當時還在,但松山機場X光檢查儀卻僅存檔一小時,致蒐證困難;台北關稅局官員承諾,一周內將改善,存檔延至一個月。

蔡姓男子表示,他五月廿八日從福州長樂機場,搭機回松山機場,回家後發現行李箱被人打開,密碼鎖也遭破壞,遺失卅萬元現金;他緊急向台北航警局報案,對方卻說應該是在大陸遭竊,未受理報案;兩天後他再報案,台北航警局才受理,在他要求下開出三聯單。

蔡姓男子指出,他六月一日趕赴大陸報案,對岸航警調出X光掃描畫面,清楚顯示行李箱內有現金及其他私人物品,推論現金是在台灣失竊;但他向松山機場詢問,海關卻表示X光畫面僅保存一小時,資料已被覆蓋,此外因航站整修,也調不到監視器畫面。

接獲陳情的立委黃偉哲批評,桃園國際機場的X光畫面可保存三個月,松山機場卻只能保存一小時,設備老舊如石器時代產物,監視系統又欠缺完善,航站安全出現嚴重漏洞。

航警局台北分局副分局長崔震源表示,蔡姓男子報案未立刻成案,他坦承承辦人員有疏失,將懲處。

財政部台北關稅局局長曾瑞育說,一周內將要求廠商,把X光檢查儀存檔資料,由一小時延長到一個月。但曾瑞育也指出,蔡姓男子攜帶超過六萬元現金入境,違規未申報,若當初確實申報,海關會當場清點金額,即能發現失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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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拿護照 7月1日起須親辦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2011.06.23

外交部領務局長陳經銓上午宣佈,首次辦理普通護照的民眾,自7月1日起,都必須親自辦理,民眾可以到全國364個戶政事務所,或領務局與所轄中部、南部、東部3個辦事處,進行人別確認。

陳經銓表示,年滿14歲未滿18歲的學生首次要申請護照,須先請領身分證;未滿14歲者,則須直系或旁系3親等內的成年親屬,親自帶到戶政事務所,進行人別確認。

外交部推動護照親辦好一段時間,擔心引發民眾抱怨不便,外交部一度打算以修法方式推動,但民間爭議仍大,經內部研議,改以修改行政命令方式進行,相關行政命令9月再送立法院查照。

陳經銓說,領務局今年3月試辦這項沒有強制性的措施時,即以行政命令方式修訂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第2項,即護照申請須親自或委託他人代辦、自民國100年3月1日開始,申請人若不到外交部或三辦事處親自申請的話,「得」到主管機關(外交部)委辦的戶政事務所去做人別確認後,再委託他人代辦。陳經銓說,現在則是將施行細則條文中的「得」改成「應」,日期就自民國100年7月開始。這項措施,7月1日起變得有強制力。



◆ 觀察站/為何要親辦?為爭取美方免簽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特稿】2011.06.23

外交部以修訂行政命令的方式,匆促讓有強制性質的護照親辦措施上路,領務局上午不惜自爆疏失,用以支持這項措施的合理性與必要性,爭取民眾,但此舉最大的戰略目標,還是想爭取美方青睞,希望在今年讓我國成為美國提供免簽待遇國的候選國,但仍然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外交部有關護照施行細則修訂的查照案,目前還沒有送到立法院,但外交部事前已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做過報告,朝野對護照親辦都有共識,但由於法制面仍然需要完備,如偽冒護照的刑責等配套,外交部未來仍然需要將護照條例送立法院審議,以求完備。但在此之前,搶先落實護照親辦的措施,其實多半是外交考量的政治任務。

外交部積極要在今年底前,促成我國成為美國免簽待遇的候選國,這有三大門檻,我方已經跨過包括我國民被美拒簽率低於3%、發行晶片護照的門檻,剩一個就是護照親辦的措施。此外,我國也正積極與美方構聯反恐資訊的交換與共同打擊重大犯罪的管道。

只是這項外交政治任務,須由民眾的不便來付出成本,雖然外交部的邏輯嚴整,強調此舉同樣在保障民眾不受詐騙的權益,但配套的便民措施,仍然需要再加強,後續法制面仍需要完備。



◆ 路考班7月4日開課 103年強制汽車路考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2011.06.23

研議多時的小型車駕駛執照加考路考,公路總局完成課程規畫,預計7月初試辦。路考班道路駕駛時數多增加4小時,總上課時數從56小時增為60小時。報名路考班的民眾,上完學術科課程會先安排場地模擬訓練,確認具備道路基本駕駛能力,再參加筆試、路考。

公路總局預計,第一年先從官方的公路人員訓練中心、澎湖監理所區兩地先試辦,成效良好第二年再擴大到北、中、南三區優良駕訓班,第三年開放所有駕駛班自由參加。若試辦成效良好第四年全面實施。

謝界田表示,7月開始的三年試辦期,由民眾自由報考路考班;三年試辦期滿、且成效良好,就會在報經交通部同意後,最快民國103年7月以後,小型車汽車駕照全面強制考路考。

公路總局指出,國內汽車駕照長期來都是場內考照,許多民眾靠著教練口訣通過考試,拿到駕照不敢開車上路,或是上路開車後習慣不良。公路總局監理組長謝界田說,路考班的學科課程、時數和現行的場考班相同,主要是術科駕駛課程調整。前行場內考照,術科基本駕駛加應用駕駛共20小時,外加12小時道路駕駛共32小時。7月試辦的路考班,另外再增加4小時道路駕駛訓練,合計36小時。

增加的道路駕駛課程,包括上車前檢查車輛周邊,上車後調整座椅、繫安全帶、檢查後視鏡、儀表等,加強民眾養成開車前檢查車輛習慣。

謝界田表示,路考班的民眾若道路駕駛不合格,可再參加一次路考,也可以改選場考,但重新考試的報名時要間隔7天。為鼓勵民眾報名路考班,公路總局也決定給予學費優惠,路考班上課收費比場考班便宜2000元,自願參加試辦路考班學費只收1萬元,場考班還是收1萬2000元。

公路總局規畫,試辦路考班預計7月4日開班,以一期上課35天估計,8月就有第一批結業的學員正式參加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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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權中央不下放 新北市、高市:自己做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11.06.24

勞委會之前將勞動檢查權授權北、高兩市,但五都升格後,勞委會卻以擔心勞檢品質為由,拒絕進一步下放新北市、台中、台南,其中連高雄市有意擴及高雄縣,勞委會也不放手,引發新北市、高市強烈反彈,新北市、高市都揚言不管中央放不放,都會「自己做」。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對暫不授權北、高以外直轄市安全衛生檢查權一事非常堅持,王如玄私下曾說: 「如果地方政府有能力做,我幹嘛抓住燙手山芋不放? 」

勞委會官員緩頰,沒有拒絕下放檢查權的問題,但如果勞動條件、安全衛生一併下放,地方政府人力能否負擔? 目前五都市府也都缺人缺錢,安全衛生又是高度專業問題,勞動檢查員養成非一朝一夕,「勞委會希望大家先做好勞動條件檢查,再來談安全衛生檢查」,「目前不談授權,先談分工」。

勞委會月底與高市協商

勞委會表示,會再與四都持續溝通,其中高市因為高縣併入,行政院要求勞委會要在6月底前完成協商,避免大高雄「一市兩制」,勞委會已經決定6月30日與高市開會協商。

新北市不等勞委會授權,已經招兵買馬成立檢查處,並開始執行轄區安全衛生檢查,日前發生營造工地被新北市檢查處與勞委會北區檢查所同時上門勞檢案例。

勞動檢查法規定,勞動檢查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勞動檢查機構,或授權省(市)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專設勞動檢查機構辦理。勞委會因勞檢人力有限,過去已授權北、高兩市勞動檢查,但五都去年底升格,各界重視勞工權益,新北市、台中、台南也希望勞委會授權勞動檢查權,不料卻踢到鐵板。

新北市最積極 自行籌錢找人力

五都升格後,以新北市爭取勞檢權最積極,一開始希望勞委會一併將現有北區檢查所部分人力、經費移撥,但勞委會表達「不可能給人給錢」後,新北市就決定自己籌錢籌人。至於高市,原本高市就可執行高雄市轄區勞檢,縣市合併後,高市希望一併納入高雄縣,但勞委會也不放手。

※ 相關報導:

* 勞委會:地方欠專業人才 勞檢權不敢下放
http://www.udn.com/2011/6/24/NEWS/NATIONAL/NAT3/6418346.shtml

目前勞委會所屬檢查所勞動檢查員都須領有檢查證,才能執行勞動檢查;如果未來五都各自執行,如何確保勞檢品質,需要一段時間,「勞委會不是不放,而是不敢放」。



◆ 駕照路考喊卡 考生怒:莊肖維

未規劃路邊停車 7月4日辦不了

自由 2011.06.24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政府擾民再添一樁,規劃兩年多的汽車考照試辦道路實測在實施前突然喊卡!公路總局原規劃七月四日起試辦,已有五十人報名願意接受路考測試。昨天卻因考試內容沒有規劃路邊停車,全案遭到交通部擱置,已報名的考生怒斥「莊肖維」!

由於許多民眾考取汽車駕照後,卻不敢開車上路,公路總局前年初開始研究路考增加道路實測,去年確定今年七月在位於板橋的公路總局訓練所試辦。

50人報名路考 補助2000元恐得自付

公總每個月都會辦兩期小型車駕駛訓練班,在七月四日、十八日兩梯中先行試辦路考選項,民眾可以自由選擇要路考或傳統考試,報名費為一萬兩千元,選擇路考者政府另外補助兩千元。結果分別有七十五人、六十人報名,各有廿五人願意接受路考測試,其他人則選擇維持現狀。

但公總昨天至交通部報告此案時卻遭質疑「不周延」。反對本案的路政司長陳彥伯指出,路考是既定方向,既然要辦,就要合乎路考要求,台灣不該因為考量路況就排除路邊停車項目。

此外,陳彥伯也質疑,試辦內容不夠嚴謹,規定不夠清楚。例如,參加路考者,會先在教練場練習一段時間才上路,而教練場練習項目卻與場地考試相同。如果民眾路考沒過,但通過了場考的練習,是否可取得駕照?容易滋生爭議。交通部長毛治國最後裁示,公總應在釐清各項疑慮後,再實施此案。

公總發言人陳茂南表示,目前路考僅是試辦性質,既然交通部堅持,會盡快與路政等機關司協調。由於考試在即,他希望各方能加快協調速度,但他也坦言,如果交通部堅持要將路邊停車納入考題中,七月四日「可能來不及」。

由於參加路考的考生受訓時可獲兩千元補助,如果路考沒辦,這五十名考生恐怕得再多繳兩千元;一位已報名考生表示,他就是因為想考路考,才至公總的訓練所報名,現在卻搞出這種飛機,簡直是「莊肖維」!希望公總趕快搞定此事。



◆ 最高院:性侵強制治療 應在醫院不在監獄

【中廣新聞/PCS】2011-06-24

性侵犯接受強制治療,目前都是將性侵犯暫留在監獄中治療。但最高法院認為,監獄不夠專業、設備也不足,法務部、衛生署應依法設置專業醫院,所以,最高法院才會撤銷檢察官移送林姓性侵犯入監執行強制治療的命令。

最高法院日前撤銷林姓性侵犯入監執行強制治療的命令,最高法院刑庭發言人張淳淙表示,性侵犯罪是病態性的人格特質,身、心理都應由專業人士治療,才會做出如此決定。

目前,性侵犯接受強制治療,都是送往台北、台中、高雄三個監獄,張淳淙強調,性侵犯由教誨師治療,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並不夠專業。

但法務部表示,目前根本沒有醫院肯接辦,要執行起來,真的相當困難,所以才會把性侵犯暫留在監所治療。不過,法務部已經在台中監獄附近,規劃籌建性侵犯刑後治療處所,預計兩年後啟用。



◆ 「打仗要用陰莖?」 殘盟批國考歧視

曾薏蘋、朱芳瑤/台北報導 2011-06-24 中國時報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祕書長王幼玲昨天指出,公務人員特考規定色盲不能擔任外交官,理由是無法分辨各國國旗顏色;今年三月軍事校院正期班甄選入學招生簡章規定,曾陰莖部份截除或重建,子宮、卵巢切除不能報考,這些都是歧視殘障。她痛批,「難道打仗要用陰莖、子宮作為保衛國家的武器嗎?」

考選部官員無奈表示,每次碰到這類問題,考選部都夾在中間很無奈,但他們多會尊重用人機關的需求;很多國家國旗很像,只是顏色不同,色盲者確實不易分辨。考選部會求取最大公約數,身心障礙照顧措施專案小組會議下周開會,將慎重考慮。

至於精神障礙者限制部分,銓敘部法規司司長蔡敏廣說,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九款規定,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不得任用為公務員,銓敘部擬定的草案版本已刪除第九款,修法前採個案認定。

他說,刪除第九款後,銓敘部草擬配套措施,在考試或其他階段,能先發現考生是否罹患精神病;若考試時無法獲知且患者已錄取,可在公務人員基礎訓練時觀察,若通過考核進入職場,還有六個月試用期。如果考生也通過適用期,成為正式公務員,卻在任職期間發病,可依《公務人員退休法》強制檢查、退休。《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草案近日排入考試院會審查。

※ 相關報導:

* 身障停車證 9年暴增逾2倍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419659.shtml

掛有身心障礙停車證的車輛,停車免費。不過北市議員王世堅昨天說,過去9年間,北市身障停車證從5710張到去年的1萬3254張,他質疑北市府濫發,停車證成為一種特權,排擠到真正的身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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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從近百萬受失業波及人口談起

【本報訊】2011-06-24 工商時報

最近政府公布的數據,顯示台灣的失業率已從金融海嘯期間的高峰趨於緩和。然而若細究台灣社會受失業波及的家庭人口,依然令人不安,因為仍有近百萬之眾受到失業的影響。

失業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社會問題,當家庭主要經濟負責人失業時,受波及的不是一人,而是全家。也因此,大約十年前官方開始估算受失業波及的人口。民國88年受失業波及的家庭人口有64萬,隨後逐年升高;本次金融海嘯期間曾升至136萬人,去年117萬人,今年以來回降至96萬人,情勢雖有緩和,但仍近百萬之眾。

千萬不要以為如今受波及的情況比金融海嘯好很多了,須知近百萬人除了失去經濟來源,也失去尊嚴,這其中有逾20萬人失業已超過半年。所謂失業半年,不是在家閒晃半年,而是指連續找了半年的工作依然無法順利就業者。這些就業者心情之沮喪可想而知。美國學者Harvey Brenner曾研究失業到底有多痛苦,結果發現美國失業率每升高一個百分點,就會導致3萬7千人在六年內抑鬱而終;若說坐牢的痛苦指數是66分,失業的痛苦也高達49分,比親人去世、學業失敗還要難挨。

事實上,除了這些失業者痛苦,他們的家人何嚐好過?許多兒童受虐是源於父親失業,許多夫婦離異的根本原因同樣在於丈夫找不到工作。台灣家扶基金月前公布的一份調查指出,父母失業正是兒童及少年受虐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今全台受失業波及的家庭人口仍近百萬,社會的每個角落潛藏著多少家暴的隱憂,這是一個何等令人不安的數字。

百萬人受失業波及,這百萬人中有兒童、有少年、有家庭主婦,也有老人,他們雖不是失業者,但是同樣深受失業的煎熬。這項統計提醒執政者,台灣社會仍有許多孤立無援的家庭,他們不是不找工作,而是找了半年、一年仍無法就業,他們的困境甚至無法隨著景氣復甦而快速改善。試想去年經濟成長10.88%、今年首季經濟成長6.55%,理應可以創造可觀的就業機會才是,但在經濟及產業結構變化之下,整個大環境對於這些失業家庭,助益甚微。

這項近百萬受失業波及的人口其實也在提醒我們,面對當前的失業問題不能僅看失業人數、失業率,必須兼看這個社會受失業波及的家庭到底有多少,受波及的人數有多少。當執政者看了這項數字,還能安心睡覺嗎?還能為失業率的下滑夸夸其談嗎?

我們肯定吳內閣這一年多來所提出的促進就業方案,但也必須提醒相關決策官員,要把對人的關懷擺在第一位,而千萬不要迷失在統計數據裡。凡是重視數字過於重視人的政策都不是好政策,因為這樣的政策至終必然流於追求數字,而遺忘了施政的原意;捨本逐末,終將使立意良善的政策走調,而招致民怨。

以兩年前金融海嘯之後,政府所提出的促進就業方案為例,這些就業方案有關工資補貼、政府僱用確實有助於紓解失業壓力,是體恤民情的良善措施。但其中讓役男提前入伍、把學子留在校園的作法就值得商榷,因為這個作法取巧的味道濃,關懷的成份少,雖然可以抑制失業率,但已落入追求數字的迷思,實不足取。

最近內閣又開始訂目標,希望能在年底前讓失業率降至4.0%以下;內閣這種追求數字、追求排名的風格,已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這幾年內閣時而追求洛桑國際競爭力排名、時而追求世銀的經商環境排名、時而力圖讓每人GNP升逾兩萬美元、時而追求失業率降至5.0%以下,施政的內涵幾乎全被數字管考所替代。我們認為,排名及數字確實值得參考,但絕不能喧賓奪主,絕不能追求數字卻忘了為政的初衷。

我們了解,政府施政要有成績單,成績單難免就得有數字、排名,但執政者永遠要提醒自己的是這些數字的目的為何、排名的意義何在。也許受失業波及的人數不是名星級的指標,不像失業率這麼有施政的宣示效果,但卻是民生憂樂之所繫,百萬人受失業波及,何等大事!我們還要再次強調:「凡是重視數字過於重視人的政策都不是好政策」,至盼執政當局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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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過戶 車險需十天內移轉

自由 2011.06.26

為強化國內汽車保險之權益保障,金管會表示,已制訂「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其中,汽車買賣過戶,必須在十天內向保險公司申請移轉,否則保單效力將暫停,而這項規定將於九月開始實施。

金管會官員指出,有些民眾以為汽車買賣過戶後,車險也就跟著移轉,結果引發不少爭議與糾紛;其實,車主必須主動通知保險公司,保單契約權益才會移轉到新車主。

為避免上述保險爭議,金管會在新公告「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中,要求保險公司在保險契約上明載,民眾買賣汽車必須在十天之內,向保險公司申請契約權益轉移,否則保單契約效力將暫停;而停效期間如果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將不負賠償責任。

官員表示,如果原車主(被保險人)已經按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契約權益移轉,不過,其行車執照尚未辦妥過戶,此時,保險公司還是要賠償,但得等到辦妥新行車執照後,才需要賠付。金管會指出,「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正式實施日期,預計從九月初開始。(記者王孟倫)



◆ 羅淑蕾挺稅奴更生 「寧願不當選」

【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2011.06.26

行政院提案修法延長追討欠稅的期間,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和中華人權協會昨天呼籲,政府應給「稅奴」更生的機會;羅淑蕾甚至撂下「寧願不當選,也要站出來」的狠話,凸顯她反對修法到底的決心。

不過,財政部賦稅署組長王綉忠解釋,政府除了修法延長追稅期間,也延長欠稅人分期繳稅的時間,可以減輕欠稅人繳稅的壓力,政府也可以確保稅收,等於創造雙贏;對於廣大誠實納稅的人也會比較公平。

立法院在二○○七年修訂稅捐稽徵法,規定修法以前移送執行的欠稅案件,政府的追稅期間只有五年;明年三月四日以後,已經移送行政執行署的六萬四千件、近一千二百億元的欠稅案,可因此「人間蒸發」。行政院因此提案修法,把追稅期限從五年延長至十年到二○一七年三月四日;不過,修法案因無黨聯盟有意見,本會期未過關。

中華人權協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單位,昨天舉辦「稅捐稽徵法第廿三條執行期間修法延長之探討」研討會。會計師出身、現任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的羅淑蕾抨擊,六萬多件的欠稅案件,大多已追稅超過十五年,而且有高達五萬人是欠稅數百元至數萬元的「小稅奴」,極少數是欠千萬元的「欠稅大戶」。

她說,即使延長追稅期間,政府還是追不到稅,而對這群「稅奴」限制出境,可能讓他們失去在國外賺取高薪、還清稅款的機會。

但王綉忠指出,國稅局移送強制執行的案件,追稅期間不到十年的比率高達百分之六十一,五到十年的比率百分之卅五,合計超過九成六;也就是說,追稅超過十五年的案件不到百分之四,比率非常低,並非很多人被政府長期追稅。

行政執行署估計,延長追稅期限後,每年可追回八至十億元欠稅,但追稅效益逐年遞減,若追稅延長五年,約可追回四十億元欠稅。

不過,財政部賦稅署組長王綉忠表示,根據統計,已經移送強制執行的案件,追稅期間不到十年的比率約占百分之六十一,十年以上、不到十五年的比率約百分之三十五,合計超過九成六;即追稅期間超過十五年的案件,只有三趴多,比率非常少,絕非外界所說的長期被追稅的人為數眾多。



◆ 生理假需附證明 航空公司遭批

中央社 2011/06/26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6日電)民主進步黨立委黃淑英今天說,接獲國內某航空公司員工陳情,指旺季時女性員工要請生理假,公司規定過於嚴苛;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員許根魁說,相關規定已構成不當的程序刁難。

黃淑英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邀請許根魁、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副秘書長仇思源出席。

黃淑英說,日前接獲陳情,國內某航空公司規定,客艙組員於春節、旺季、星期六、日、節日或彈性假日期間,若要申請生理假,需要當天到公司認可的醫療院所就醫,並開立診斷證明,且必須親自繳交給主管,相關規定明顯意圖使相關人員請假困難,已經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動基準法。

黃淑英說,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民國80年間的行政命令指出,女工因月經身體不適請普通病假,不需提出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但民國91年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後,勞委會卻在此法的施行細則中規定,「申請生理假者,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相關規定是走回頭路。

黃淑英與陳情人A小姐現場電話連線,A小姐說,公司公告的醫療院所都是在市區一定規模的大醫院,沒有一般診所,許多女員工抱病還要上大醫院開證明,達不到休息目的,最後只好抱病上班,因為請假實在是太麻煩。

仇思源指出,經痛是症狀而非疾病,醫生對於生理痛大多還是以聽病人陳述為主,來開立醫師證明。

蔡宛芬認為,航空公司這樣的規定,明顯是不讓女性請生理假,如果能夠上醫院開醫師證明,再送到公司給主管,那麼應該都可以上班了。她呼籲勞委會應該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中,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員工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的規定。

許根魁表示,此航空公司對請生理假的相關規定,在要求某種程度以上的醫療院所的醫師證明部分,已經屬於不當程序刁難,勞委會查明後會處理。

他說,依據現行規定,雇主如果違反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可依勞動基準法處新台幣6000至6 萬元罰鍰,且在13日立院三讀修正通過的勞基法公布施行後,罰責將提高到2 萬至30萬元罰鍰;在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部分,雇主也可能被處1萬至10萬元罰鍰。

對於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中,規定生理假應提醫師證明,許根魁說,施行細則只規定「必要時」,並沒有硬性規定需要提供醫師證明。



◆ 弱勢學雜費減免 增6萬生受惠

中央社 2011.06.26

教育部今天表示,修法擴大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範圍,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預估新增8813名低收入戶學生,5萬2046名中低收入戶學生,所需經費新台幣7.87億元。

教育部表示,部務會報通過「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及「原住民學生就讀國立及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將在100學年度施行,預估新增6萬名學生受惠。

教育部表示,此次修法是配合社會救助法辦理,研訂「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擴大將新增中低收入戶學生納入學雜費減免範圍。

教育部說,為鼓勵學生多元學習,提升未來職場競爭力,放寬現行修讀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的學雜費減免限制。

教育部表示,此項措施100 年度新增經費7.87億元,已由行政院辦理追加預算。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預估新增8813名低收入戶學生、5 萬2046名中低收入戶學生受惠。

教育部說,民眾若要進一步瞭解協助措施內容,可撥打教育部「就學安全網」免付費電話080-909-5757諮詢,將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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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7合1》全國首創 竹縣7.1上路

自由 2011.06.28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民因搬家等個人資料異動,連帶要跑遍稅捐、地政等機關,逐一申辦資料變更,費時又費力的年代過去了,因為從七月一日起,只要到全縣各戶政事務所填寫一份「七合一」申請書,就能全部搞定。

變更資料一次搞定 還送禮物

配合這項便民措施上路,七月一日起到十二月卅一日,申辦這項服務的人,還可獲得小禮物一份。新竹縣政府聲稱,這個七合一的便民措施,可是全國首創,也是縣長邱鏡淳繼二月推動「創新便民五合一」政策的再擴大。

縣府表示,以前民眾搬家或變更姓名、身分證字號,因為個人資料異動,連帶讓車籍、稅單、水費、電費、瓦斯費等和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所有通知,統統都得跟著辦變更。但各機關各自為政,鄉親必須親自奔波申辦,有時「掛萬漏一」,以致不少人的權益受到影響。

今年二月,縣長邱鏡淳為了便利鄉親,透過戶政事務所,整合地政、稅務、監理站、瓦斯管理處等五個行政單位,民眾到戶政單位辦理遷址、變更姓名或身分證,只要填寫「五合一」的申請書,就可同步完成另外四個單位的相關資料異動,獲得高達八成六的縣民肯定,成為縣府團隊施政滿意度最高的一項。

這次縣府再把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也整合納入,且於七月一日就上路,可望更節省民眾往返處理個人異動的時間及交通費用,也讓行政效率大大提升。



◆ 北市推「好便利」殯葬櫃檯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2011.06.28

17項申請 一次完成

台北市政府推動殯葬便民服務,推動「好便利櫃檯」,成立單一窗口,市長郝龍斌上午宣布從7月1日啟動,民眾可在第一殯儀館及第二殯儀館服務中心完成17項殯葬設施使用申請服務,不用兩地跑。

郝龍斌表示,好便利樻檯「一次收件、全程服務」,讓民眾辦理殯葬業務能減省時間。

過去殯葬處設施使用申請,僅開放於設施所在地的單一館區服務中心辦理申請作業,「好便利櫃檯」打破一、二兩館設施無法互訂的限制,治喪民眾可以地利之便,選擇至第一殯儀館或第二殯儀館完成17項申請作業。

此外,市府也將富德靈骨樓塔位訂租功能加入單一窗口,可由「好便利櫃檯」完成。

禮堂、火化爐 可上網預訂

殯葬處長吳坤宏指出,殯葬處還推出「線上訂租」服務,市民可依本處提供的帳號、密碼,在線上預訂禮堂、火化爐時間,申請後15分鐘內透過網路ATM轉帳繳費即可完成申請。



◆ 涉毒不起訴 烏龍前科纏她19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424759.shtml

【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2011.06.28

基隆巿簡姓婦人,十九年前老闆涉毒她在場,因此涉案,雖獲不起訴處分,但卻留下前科,案子卻像背後靈一樣跟著她,遇警臨檢被當成毒品前科犯冷嘲熱諷,每天都得帶著泛黃的不起訴書以示清白,昨天由議員陪同向基隆巿警局陳情,講著不禁哽咽起來。

基隆市警局指出,「無前科卻有紀錄」的問題出在「M-police」警用行動電腦顯示「較簡略」,前科一項只會顯示移送案名,並非處理結果,將函文警政署處理。

卅八歲簡姓單親媽媽,昨天由巿議員楊石城陪同求助基隆巿警局,她指出,十九年前她的老闆涉毒品案件,她當天送營業帳款前往老闆家,剛好在場,也被依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罪嫌送辦,採尿送驗無毒品反應,基隆地檢署三個月後就還她清白。

「但這才是噩夢的開始。」她說,此後只要警方攔車臨檢,就說她有毒品前科要搜索,連皮包裡衛生棉條都被懷疑是毒品,後來只好隨身攜帶不起訴處分書正本,至今紙都泛黃,罪還沒除,「一帶十幾年,自尊心很受傷」,她不敢考證照也不敢找好工作,擔心「案底」會讓她有理說不清。

簡姓婦人說,今年三月間又被警攔查,員警用行動電腦查資料後,當著她女兒的面說她有吸毒前科,「讓我哭了整夜,困擾到無法入睡」;她向警政署投訴,承辦人告訴她「案件太舊查不到」,向基隆地檢署陳情,竟建議她「找工作時可提供書面資料供老闆知悉,或考證照時附上不起訴處分書影本供參考」。

基隆巿警局外事科股長施尹泰說,要查前科素行,員警會利用電腦連線上「刑事犯罪資料網站查詢系統」,當中詳列所有移送案件和偵查處理流程,簡姓婦人此案確實顯示「不起訴處分」,但掌上型電腦設計較為簡略,只能顯示曾移送案件罪名,無法再細查處理結果。

施尹泰表示,當初警政署也要求員警「M-police」資料僅供參考,不能當作查案依據,要特別注意盤查態度,並不得當場公開宣告個人資料等,會將此案函知警政署。



◆ 聯邦最高法院:暴力電玩禁售兒童 違憲

【世界日報╱編譯中心綜合華盛頓27日電】2011.06.28

聯邦最高法院27日以七票對二票裁決,加州2005年實施的禁止銷售、出租暴力電玩(violent video game)給18歲以下兒童的法律,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最高法院表示,儘管各界批評暴力電玩讓年輕人模仿殘忍行為,但政府無權「限制兒童接觸何種思想」。

加州法律規定,出售或出租暴力電玩給18歲以下兒童,將課以1000元罰金。業者不服興訟,加州沙加緬度市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2009年裁決,此法侵犯青少年的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當時的加州州長史瓦辛格再上訴,但聯邦最高法院同意巡迴法院的裁決,維持原判。

大法官史卡里亞(Antonin Scalia)代表多數派在裁決書中寫道:「毫無疑問,州政府擁有保護兒童不受傷害的合法權力。但這不包括擅自限制兒童接觸何種思想的權力。就像早先受到言論自由保障的書籍、戲劇、電影一樣,電玩也是傳播觀念、甚至傳達社會信息的媒體。」

電玩製造商和經銷商興奮慶祝他們的法庭勝利,宣稱最高法院的裁決讓他們與其他形式的娛樂(如電影、音樂)受到同等的法律對待。

不過,美聯社指出,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與大法官艾里托(Samuel Alito)表示,他們願意重新考慮他們的投票。大法官湯瑪士(Clarence Thomas)與布萊爾(Stephen Breyer)對最高法院的裁決表示異議。家長電視會議(Parents Television Council)主席溫特爾(Tim Winter)則譴責最高法院的裁決。他說:「這個裁決為電玩業者的經濟利益,抹殺家長的權威。」

全美有4600餘萬個家庭至少擁有一個電玩裝置,業者去年的營收至少180億元。電玩業者自行實施分級制度,藉以警告家長,像是「M」級代表內容特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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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幸福指數 北市奪冠、新北市居末
http://www.awakening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23028

台灣醒報 2011.06.28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五都友善家庭幸福指數超級比一比,台北市憑藉豐厚資源優勢,不意外登上第1;台南市以些微分數小輸台北市,名列第2;高雄市排名第3,經濟負擔低,市民生活壓力最小;台中市名列第4,是五都唯一治安滿意度低於五成的直轄市;新北市則在五都中吊車尾,市民最想落跑。

根據《親子天下》的調查,台北市在「托育支持」、「教育品質」兩個面向表現最佳,「經濟負擔輕鬆指數」排名卻敬陪末座,只有2%的市民覺得購屋容易。

高雄市「經濟負擔輕鬆指數」最高,有近五成高雄市民覺得買房不難,但有4成希望市長將經濟發展做好。台南市民普遍自我感覺良好,拿下「幸福安全指數」排名第1,近9成市民覺得住在台南很幸福,甚至有高達9成1的市民表示,如果重新選擇,還是希望住在台南市。

民調也發現,台北市長郝龍斌的托育政策最讓市民滿意,近五成市民「認為市長重視零到六歲幼兒托育政策」,3成市民「認為市長提供足夠鼓勵生育資源」。但專家評審團的質化評比,卻是新北市長朱立倫的托育政策最被看好,共獲得82分的高分,排名第1。

另外,有超過五成高雄市民認為,市長陳菊重視教育,重視比率在五都排名第1;但有5成多台南市民滿意該市的國中小教育品質,讓台南市長賴清德在教育品質的市民滿意度居五都之冠。值得注意的是,台中市長胡志強在托育和教育政策的民調滿意度上,分數都最低。

台北市從2000年到2010年間,因物價昂貴成為全台人口淨移出最高縣市,人口減少約13萬;若以1家4口計算,約有3萬多個家庭移出台北市。但去年市長郝龍斌祭出「助你好孕」方案,截至5月底止,市民數已增加1萬5千人。

新北市升格前,市民可分得預算不到台北市民的4成,但多數新北市市民對生活的要求卻朝台北市看齊,具體凸顯出新北市友善家庭幸福指數吊車尾的關鍵原因。

新北市民不但幸福感最低,連「願意讓子女留在該市升學(71.1%)」、「滿意該市國中小教育品質(43.1%)」、「認為該市醫療環境佳(67.9%)」、「覺得從住家到附近公園或綠地散步方便(71.4%)」、「覺得該市兒童與青少年運動娛樂空間足夠(29.9%)」等等比率都是五都中最低,讓朱立倫一上任就遭逢巨大挑戰。

《親子天下》雜誌首度進行的大規模五都友善家庭幸福指數評比,特別參考國際媒體作法,分別從「托育支持指數」、「教育品質指數」、「幸福安全指數」,與「經濟負擔輕鬆指數」4大面向,透過41個指標,綜合五都市民主觀感受民調,以及學者專家針對托育政策質化評比等資料進行檢視。



◆ 社論-思慮欠周的「托育特別扣除額」政策

【本報訊】2011-06-28 工商時報

搶救生育大作戰!馬總統決定將少子化的危機提升為國家安全層次問題,責成相關單位提出整套「少子化因應對策方案」,全力阻止生育率的下降。去年我國新生兒出生登記數降至16.8萬人,總生育率已跌破1人,大約只有0.89,係全球最低水準。面對此一危機,行政院計畫從「樂婚、願生、能養」三方面提供誘因與措施,粗估每年所需經費約200億元,但鑑於財政的拮据困窘,許多「催生」的構想與做法不得不有所調整與限縮。由此可知,財政的失衡已對政府的施政能力造成嚴重的打擊。

根據行政院所提的因應少子化新增與強化方案,共包括加強落實家庭教育法、讓房價回歸合理價位、完善0~2歲育兒措施、增列養育2~5歲幼兒特別扣除額、5歲幼兒全面免學費、釋放中小學閒置空間作為育嬰或幼兒園所、試辦企業聯合托育場所、加強大學畢業生就業能力、性別篩選管理以及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每名新生兒17,280元等10項。其中,屬於金錢誘因機制且涉及政府較大預算壓力的乃是擴大辦理0~2歲育兒補助、增列養育2~5歲幼兒特別扣除額以及5歲幼兒全面免學費等三者。這幾項也是日前馬總統拍板定案後,引起社會最多關注與討論的措施。

其實,內政部目前針對年所得150萬元以下有未滿2歲幼兒的家庭,已給予每月3,000~5,000元不等的托育補助。此外,並針對年滿5歲的幼兒,發放每學期5,000元的教育券。這次的作法是將前者改為以綜合所得稅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12%以下的家庭為補助對象,同時擴大保母托育服務範圍,並加碼給予自行照顧幼兒的家庭,每人每月2,500~5,000元的育兒補助。尤有甚者,更針對滿5歲幼兒提供完全免學費的補助措施。據估計,這些改變將增加政府32億~34億元經費。減輕生育子女的生活負擔固可提升年輕父母「增產」的誘因,但決定生育的因素錯綜複雜,政府在擴大這項措施的時候,並沒有先做詳細的評估,並告訴民眾原來的托育補助實施效益如何。社會上對於生育金錢補助似乎沒有太多的反對意見,但卻始終對其實際成效保存些許的疑慮,唯政府用錯對策、浪費資源。政府預算資源有限,每一分錢都要用在刀口,行政院對此應該有更完整的說明。

這次方案的另一特色,就是在綜合所得稅制中增加2~5歲幼兒的托育特別扣除額。初步的規劃是,每一名幼兒每年可享受2.5萬元的特別扣除額,但設有排富條款,只有適用綜合所得稅稅率5%及12%這二個級距的家庭才可以享受此項減稅利益。其實,行政院決定採用補助與特別扣除二者併行的方法,理由有二:一為現行體制中,0~2歲幼兒有托育補助,5歲幼兒有免學費補助,惟獨2~5歲幼兒缺乏照顧,實施特別扣除可彌補此一政策上的缺口;另一則是若將育兒補助直接擴大實施到2~5歲幼兒,所需經費非常龐大,政府目前財政能力將不堪負荷。這或許的確是政府不得已的苦衷,但就政策的制定言,卻欠缺了思慮的周延性。

首先,育兒補助與托育特別扣除二者的方法固然不同,何者促進生育效果較大或許也尚無定論,但在設計上硬區別不同年齡的幼兒而給予不同的金錢誘因機制,似乎只會徒增制度的複雜性,學理上也很難自圓其說。

其二,托育特別扣除額雖非如育兒補助為政府的直接支出,但實質上其亦是政府支出,稱為「稅式支出」。只是,這種減稅所形成的「支出」乃隱藏性者,很難在預算執行中得到應有的監督,故容易造成資源濫用與浪費,政府在採用時允宜特別謹慎。同樣都是政府用於「催生」的資源,怎可因花在不同年齡的幼兒身上,而有寬嚴不同的經費監督待遇。

其三,一個稅制的合理公平係建立在稅基的完整性上,減免稅項目越多,稅基破壞越嚴重,稅制的公平性即越難於維持。每次碰到綜所稅扣除項目或金額的改革時,立法院總是會趁機提出各種千奇百怪的訴求,增加許多稅改過程的變數與壓力。財政部對新增扣除額的立場一向皆是拒絕,這次「棄守」固是為配合整套少子化因應方案的需要,但未來所得稅法修正案送到立法院審議時,預期將引起無數的政治紛爭與風險,結果如何難以逆料。

其四,托育特別扣除額並不能適用在未達所得稅標準的家庭身上,但這些卻反而應是最需要政府經濟協助的家庭,由此可見,目前的作法完全違背了少子化政策的原意。尤有甚者,適用扣除者雖有排富條款,但稅率12%的家庭每年可獲得3,000元減稅利益,稅率5%的家庭卻只可享受1,250元,同樣年齡層的幼兒,在政策上卻出現大小眼,甚不公平。

截至目前為止,財政部仍未對外說明所得稅法的修正內容,故我們尚難得知未來申報托育特別扣除額時是否需要檢據。衡諸新方案中0~2歲的育兒補助金額,每年最少為18,000元,最高則達60,000元,且完全無需檢據申請,托育特別扣除的金額較之為低甚多,站在簡便稽徵的立場,財政部似乎不必無聊地去要求這些家庭必須檢據申報吧!畢竟,大的環境既不能改,大的政策又不合理,何必再計較小地方呢?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