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色巨塔中的黑錢糾葛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242992.shtml
【聯合報╱社論】2011.03.30
公立醫院又發生採購弊案,桃園地院羈押了衛生署官員、署立醫院院長及廠商共四人,另有多人交保並限制住居。只要是對台灣醫界生態稍有認識的人,反應大概都會和前衛生署長楊志良一樣:一點都不意外。
過去,台灣大型公立醫院中的黑錢橫行,包括暗示或明示病人送紅包、藥商給回扣、採購給佣金,甚至醫院內外各種活動的不樂之捐等,不一而足;幸而隨著民智漸開、醫院管理制度漸上軌道,加以全民健保給付制度及藥品實施聯合採購等,已使紅包及藥品回扣的新聞近年來漸不多見。取而代之的,檢調單位每隔一陣子總會揭發一樁醫院採購弊案,涉及數額龐大,震驚了醫界與整個社會。
隨著時代進步,醫療儀器快速推陳出新,採購單價越來越高,佣金也相對的更為驚人,這對任何人都可能形成極大誘惑;定力不夠的醫師一旦有機會掌控金額鉅大的採購案時,在廠商夜以繼日的遊說與安全保證下,難保不心動。因此在有識者眼中,浮出檯面的採購弊案極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事實上,在一些大型公立醫院中,涉嫌收受黑錢的傳聞不斷,只是因為施受雙方通常堅不承認,查緝並不容易;但在一些大型醫療器材商之間,類似的耳語從未間斷。其間一個重要的關鍵是,在台灣的醫療生態圈中,醫師一向獨大,醫院中提出大型採購案的主要是醫師,採購案的管理者通常也是醫師,因此在醫療採購弊案中醫師往往身陷其間。
也因此,衛生署近兩年推動的限制醫療外包作業,或許部分改善了公立醫院的一些弊病,減少採購弊端,卻很難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醫療作業不外包就不會發生採購弊案了嗎?恐怕沒有人敢做這樣的保證。其實,不少醫院因實施醫療外包作業而大受其惠,非但醫療支出減省了,收入也增加了,而其中不乏公立醫院;但同樣的措施引進署立醫院以後,何以反而成了弊案的源頭之一?
採購弊案的關鍵,其實不在外包與否,而在採購制度本身。公立醫療體系素來反對由外行人負責醫療器械的議價與採購,但在醫師全程主導下,無形中增加了收受黑錢的機會;在這方面,長庚醫院始終堅持申購人與採購人分離,由行政人員組成採購小組負責詢價、議價的做法,令廠商根本無從行賄,值得參考。
要求醫師主動拒絕廠商的賄賂,一個主觀條件是,也許要讓醫師覺得能獲得足以「養廉」的待遇。但在目前,全民健保不斷的緊縮給付,使多數公立醫院的經營喘不過氣來,遑論增加醫護人員的薪酬。從節衣縮食中苦熬出頭的年輕醫師,一旦遇到鉅額金錢過手,還有多少人能把持得住,不想從中撈點油水?
公立醫院要想減少與黑錢的糾葛,現階段更應考量醫院的定位問題:公立醫院都受到人力員額及採購法的限制,需自負盈虧,又得承辦不賺錢的公共衛生業務,顯然經營壓力過大;公立醫院如能接受政府預算補貼,不以營利為目標,更避免以利潤為導向,自然可以減少黑錢流竄的現象。只不過,如此一來,政府必須承擔公立醫院的虧損。
如果政府不願或沒有能力負擔公立醫院的虧損,則不妨考量讓它們轉型,譬如公辦民營,或者減量經營。台南市立醫院公辦民營廿多年來,現已成為台南地區重要的醫療院所,而且頗負盛名,各地署立醫院沒有理由不能改變經營形態。同時,部分署立醫院位在醫療資源密集地區,又不具特色,早已失去當初設立的時代意義,為什麼不及早廢除、整併或轉型呢?署立醫院去蕪存菁後,對提升整體的服務效能應更有助益。
本案使醫界名譽再受重創,這是醫界應同感恥辱並深刻反省的時刻。但是,在醫院發展的過程中,金錢誘惑無時無刻不在,要杜絕可能因而產生的弊端,除了強調醫師要有醫德之外,尤應考量更根本的原因,做標本兼治之計,才能徹底解決多年來久治不癒的沉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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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醫查弊 一個月內出爐
http://www.udn.com/2011/3/30/NEWS/NATIONAL/NAT5/6243758.shtml
署立醫院採購醫療器材爆發弊端,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上午在立法院指出,衛生署將以一個月時間進行署醫總體檢,針對98、99年500多件署醫採購組成專案小組,逐案審查,看看是否還有「魔鬼」混在其中。
◆ 漸凍人、巴金森氏症 申請外勞放寬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243816.shtml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11.03.30
針對社會各界建議漸凍人、巴金森氏症等不能逆轉疾病申請外勞,應取消每3年重新到醫院診斷評估程序,勞委會經邀集專家學者後,同意修法放寬,增列「漸凍人」、「巴金森氏症」為免經醫院評估的特定身障項目,未來家屬可持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就可申請外勞,不必再每3年舟車勞頓跑醫院。勞委會表示,新規定約4月中旬就可生效。
一旦規定放寬後,未來家屬滿3年重新鑑定時,只要持身障手冊到地方衛生單位的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即可再取得申請外勞資格。
根據現行規定,被看護者申請外籍監護工有二種方式,一種是病人須到醫院經醫療團隊進行專業評估,確認需24小時照護者;另一種則是若屬勞委會規定的「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則持社政單位的身障手冊即可申請外勞,不必到醫院取得診斷證明。
目前外勞來台一次最多3年,3年期滿再聘,被看護者每3年要到醫院重新鑑定;但持身心障礙手冊只要家屬再持手冊重新認定即可。
目前勞委會法令規定的「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包括智能障礙、植物人、失智症、自閉症等、染色體異常等9種,但其中未包含「漸凍人」、「巴金森氏症」,不少身障團體透過立委為家屬請命,希望勞委會放寬。
身障團體認為,漸凍人、巴金森氏症未在特定身障項目,但都屬重大身障,而且病情也屬不可逆轉,儘管目前已有到府訪視協助開立醫師證明服務,但是費用不便宜,對家屬仍是沈重負擔,因此建議勞委會應從人道立場,將漸凍人、巴金森氏症納入免經醫院評估範圍。
勞委會經邀集衛生醫療專業人士開會後,已經同意修法將漸凍人、巴金森氏症表示,日前完成評估工作,近期將會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 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定,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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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凱:健保破產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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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醫採購涉弊 4官商收押禁見
中央社 2011.04.02
桃園檢方偵辦醫療廠商疑似與衛生署立醫院間不當利益案,台中醫院院長邵國寧、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嘉義醫院院長黃龍德、賴姓廠商4人,今天清晨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桃園檢方偵辦署立醫院醫療採購弊案,發現官商間疑似有不當資金往來,昨天出動8名檢察官、100多名調查局人員,大動作展開第2波搜索行動,共傳喚14人到案說明。其中較受矚目的包括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妻舅邵國寧,陳文鍾、黃龍德、澎湖醫院院長李明杰等人。
相關證人與嫌疑人從昨天晚間9時30分起,陸續從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移往桃園地檢署複訊,邵國寧則在11時20分才移抵桃檢。
其中李明杰在複訊時,檢察官認為他已充分說明案情,認為無羈押必要,諭令新台幣20萬元交保;邵國寧、陳文鍾、黃龍德與賴姓廠商等4人則因涉案情節重大,在凌晨3時30分遭檢方聲押。
桃園地方法院隨即開羈押庭審理,邵國寧等4人在上午7時被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檢方指出,檢察官發現台中等多家醫院從民國98年到今年初,在進行超音波檢測儀器採購案、全自動生化儀器採購案招標時,疑似有資金不當往來,因此展開第2波行動。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今天上午表示,檢察官在調查後,認為邵國寧等人涉案重大,有湮滅證據之虞,由向法院聲押獲准;全案將繼續深入追查帳冊與資金流向。
至於昨天被傳喚的台中醫院麻醉科、外科主任,檢方表示是以證人身分說明,協助釐清採購流程與案情。
桃檢偵辦官商間不當利益案,前後已有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黃焜璋、署立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台中醫院院長邵國寧、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嘉義醫院院長黃龍德等5名官員被收押。
【聯合晚報╱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署立醫院採購弊案,檢調昨天傳訊四名院長後,今天凌晨三點以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上午裁定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台中醫院院長邵國寧、嘉義院長黃龍德3人收押,澎湖院長李明杰因案情較輕微,以2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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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醫採購弊案 又3院長收押
http://www.udn.com/2011/4/2/NEWS/NATIONAL/NATS1/6250461.shtml
* 邱文達揮大刀 全國署醫院長大換血
http://www.udn.com/2011/4/2/NEWS/NATIONAL/NATS1/6250444.shtml
面對越演越烈的署立醫院風暴,衛生署長邱文達今天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衛生署將重新公開甄選署醫院長,進行大規模換血,解決「萬年院長」的問題,徹底解決署醫長期以來的採購弊端。
◆ 邵國寧被收押 胡志強:意外 相信他的清白
【中廣新聞/李竺禪】2011-04-02
桃園地檢署偵辦署立醫院醫療採購弊案,其中,台中醫院院長邵國寧是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妻舅,對於邵國寧被收押,胡志強上午出席公開場合時對此表示,他很意外,很難過,會尊重司法程序,也相信邵國寧是清白的。
桃園地檢署偵辦署立醫院醫療採購弊案,傳喚署立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台中醫院院長邵國寧、嘉義醫院院長黃龍德、澎湖醫院院長李明杰等14人到案說明,其中,邵國寧是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妻舅。
對於邵國寧被收押,胡志強在出席台中兒童藝術節活動時,對此表示,一個多星期起前問邵國寧:「你的長官出事情,你有沒有牽涉?」他說沒有,所以現在很意外,也很關切,很難過。不過胡志強說,會尊重司法程序,當然希望他是清白的。
至於太太邵曉玲是不是也知道這件事,胡志強不願意再做回應,表示其他的他不說。
◆ 署醫自負盈虧 為錢「和魔鬼交易」?
【聯合晚報╱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2011.04.02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認為,署醫積弊已久,這次事件雖會重創署醫體系,讓衛生署臉上無光,但危機即轉機,衛生署可趁此機會大刀闊斧改革,將署醫導向正軌,重拾民眾信心。
報表不夠透明 積弊已久
醫改會研發組長朱顯光直指,署立醫院的財務報表不夠透明,醫改會等民間團體很難取得足夠訊息,當然給一些醫院管理階層有操作空間,進而衍生弊端。
他也列出署立醫院的三大問題:1.藥品及醫療器材採購。2.內部稽核不實。3.外包的不當利益。因此A健保、詐領商業保險金、開立不實醫療證明等弊端,才會不斷出現。
他表示,從以前省立醫院到現在的署立醫院,署醫一直定位不清,既要負起公共衛生及防疫政策,又得在公務預算逐年減少下自負盈虧,經營起來很吃力。全民健保實施後,面臨長庚、國泰、奇美等大型財團法人醫院競爭,當然會陷入角色及定位不清的迷思中。
醫改會:改革積弊是轉機
為了自負盈虧,不少署立醫院只好向「錢」看,儘可能開些會賺錢的熱門科別,如洗腎、健檢及醫學美容等,把一些需要更多專業人力的急診或其他科別委外經營。只要和醫療器材、藥品廠商有更進一步接觸,就可能引發弊端,出現「和魔鬼交易」的情節。
更糟糕的是,署立醫院財務報表不夠透明,外界難窺其貌,難以監督,如果衛生署控管不力,即可能出現問題。朱顯光說,目前財團法人醫院的財報都已相當透明且公開,每年4、5月就可看到前一年的內容,採購及和利益關係人交易都納入其中,外界隨時可上網查看,不易造假。
除了拿回扣,朱顯光擔心,部分署立醫院將洗腎或呼吸治療等醫療業務委外經營後,提供醫療儀器的廠商,還可能向病患收取高額的服務費及清潔費,等於是利用公家場地資源大賺錢。
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秘書長吳明彥建議衛生署,一定要把署立醫院的角色重新定位清楚,如果要這些署立醫院從事公共衛生、防疫、老人醫療、長期照護及社區醫療等公醫任務,就應繼續編列這部分的預算。
可參考星做法 醫院分群競爭
他也建議衛生署參考新加坡將12家公立醫院分成兩群的做法,藉由相互競爭的良性互動,達到防弊和提升醫療品質的雙重目的。如果能將現有28家署立醫院重新定位,再依地域或屬性分成幾個群相互競爭,應可將現有弊端掃除。
他舉例,在幾個醫療群中,排名第一或第二的署立醫院一定會帶給後段班一些壓力,甚至會從中找到弊端。署立醫院比完再和私立醫院比,醫療品質即可浮現,弊端可逐漸減少,民眾醫療權益也才能獲得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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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醫院長收賄成性 「三不」原則把關
http://www.udn.com/2011/4/3/NEWS/NATIONAL/NATS1/6251413.shtml
檢調指出,被告收賄原本小心謹慎,甚至還有「三不」原則,但因長期收賄成習慣,警覺性降低而被抓;檢調表示還會有下一波行動,「連東部的醫院都有」。檢調指出,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和涉案院長收賄都很小心,與廠商間有「三不」默契,「人不對不收、線不對不收、數目不對不收」。
哈佛調查:心臟醫師報酬最高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8569/112011041800089.html
【張翠芬/台北報導】2011-04-18 中國時報
醫生和藥廠關係有多密切?根據哈佛大學的調查發現,高達七、八成醫師都曾接受藥廠贈送的食品或醫藥贈品,心臟科醫師獲得的報酬最高,家醫科醫師和藥廠互動最密切,甚至已超出倫理守則。
台灣女人連線引述一篇二○○七年的報告,美國哈佛大學在二○○三至○四年,以電子郵件隨機抽樣調查三千多位麻醉、心臟、家庭、外科、內科、小兒科醫師,有一千六百六十二人回應,這是學術界第一次研究檢視醫師與廠商關係,結果刊登在知名的《新英格蘭醫藥期刊》。
研究發現,八十三%醫師曾接受廠商提供的食物、飲品,七十三%醫師曾接受醫藥品贈品,卅五%曾接受由藥廠贊助醫學會議出席補助費,廿八%曾接受藥廠諮詢、演講、轉介病人參與臨床試驗費用等相關報酬,七%曾接受運動、娛樂等免費票。
研究也發現,女醫師較少接受相關報酬,各專科醫師中,家醫科與廠商互動最頻繁,一個月與廠商會面達十六次,且最容易接受食物、飲品等禮物;心臟科醫師接受的報酬比例最高,因為藥廠可能影響醫師開立處方。
◆ 公開透明機制 醫界除弊解藥
【張翠芬、郭石城/新聞分析】2011-04-18 中國時報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批評署醫「爛到根」,並揭露醫師被藥廠招待出國等內幕,這些言論重重打擊署醫士氣;醫界則對楊志良一味掀起「仇醫情節」覺得反感,認為前署長為什麼拿一、二十年前的老問題來打擊醫界?
楊志良揭發的醫師與藥廠關係密切,只是說出積病已久的冰山一角,白色巨塔不堪聞問的黑幕環環相扣。而健保稽核藥價制度,逼使私立醫院為求生存,猛砍藥品單價,藥廠經營重點幾乎都擺在公立醫院的聯合採購標案,其中尤以退輔標、軍聯標、署聯標、市聯標等更是兵家必爭之地。
藥廠要搶下標案,第一關得從醫師的申請用藥下手,再打點藥事委員會,標案幾乎是囊中物。至於藥委會成員,各醫院院長大都避嫌不兼任,但熟悉內情者都知道,院長只是形式迴避,仍是最後決策藏鏡人,署醫多名院長涉弊不足為奇。
藥廠如果政商關係良好,找立委直接寫推薦函更方便,公立醫院或多或少會買帳。「立委推薦藥」行情也是論項計酬,一項藥品收費約一萬元,這早就是醫界陋習,且通常立委本人「不知情」,是辦公室助理純粹為民服務、推薦優良藥品,箇中竅門耐人尋味。
目前很多大醫院會告示禁止業務代表穿梭診間,但熟門熟路藥廠單幫客根本不需串門子,直接約醫師聯誼餐敘;打點也是直接給現金,避免留下被追查紀錄。行情是藥品利潤的十至十五%,長期累積的回扣就十分可觀。
楊志良說「去兩次醫界飯局就嚇到」,嚇到的就是觥籌交錯間盡是商機。許多民眾到公立醫院看病,也疑惑怎麼拿到的藥好像給牛吃的那麼多,無助改善病情,更浪費醫療資源。
署立醫院弊案牽扯出醫界和藥商、儀器商過從甚密的歷史包袱,衛生單位和醫界有必要建立公開透明的機制,才能破除各種傳言汙名,重建一個令人信賴的醫療體系。
署醫弊案升高 再押4人
【聯合晚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2011.05.06
署立醫院採購弊案愈滾愈大,今天上午又有衛生署胸腔病院院長鐘威昇、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院長唐高駿,及署基心臟科主任林繼敏、新北市醫三重院區心臟科主任陳識中共4人被羈押。
桃園地檢署偵辦署醫採購弊案行動,至今已有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6名院長、2名科主任及3名廠商等共12人被羈押。
樂生療養院長李乃樞 10萬交保
檢調追查署醫採購弊案馬不停蹄,上月羈押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台中醫院院長邵國寧等人後,根據查扣帳冊和廠商供述,昨天第三波搜索,傳喚包括署立胸腔病院院長鐘威昇等4家醫院院長,陳識中等3名醫院主任及醫師等17人,其中樂生療養院院長李乃樞以10萬元交保,有的院長是以證人身分應訊。
檢調查出,京鑽科技、宜德醫材和創世達實業公司,長期承包署立醫院的健檢中心、檢驗儀器和醫療器材標案,與各醫院關係良好,透過圍標、綁規格等,標走署醫器材採購。
有院長家搜出裝滿錢牛皮紙袋
根據檢調掌握資料,花蓮醫院96年採購3400萬元電腦斷層掃描儀器,當時院長鐘威昇涉包庇廠商;宜蘭醫院改制前,在92年採購700多萬的數位影像儀器也涉弊,現任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院長唐高駿是當時院長;基隆醫院心臟科主任林繼敏,92年辦理心血管檢測儀器採購案有問題,新北市醫三重院區心臟科主任陳識中也捲入檢測器材採購疑弊。
檢調在蒐證時,查出鐘威昇、唐高駿和2名科主任,和3家醫療器材廠商都有疑似賄款的往來,金額在30多萬到100萬元之間,檢調在部分院長家中搜出現金及禮券,還有尚未拆封的牛皮紙袋也裝滿錢,一名主任家中的洋酒與萬寶龍名筆多到可以開店,有廠商廠商指控有官員對他們「吃夠夠」。
偵訊4人都喊冤 否認收賄放水
鐘威昇、唐高駿、林繼敏、陳識中等人在偵訊中都否認收賄放水,也未以綁規格協助廠商得標,聲稱是廠商誣陷,檢方認為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法院今天上午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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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家署醫 檢調攻陷三分之一
http://www.udn.com/2011/5/6/NEWS/NATIONAL/NATS5/6320045.shtml
算算28家署立醫院,竟有三分之一被檢調人員攻陷。長久以來,署立醫院就像是一灘死水和爛泥,採購弊案連環爆,原本威風的院長職位,如今乏人問津,頓時出現至少四個空缺,但掛在網路多時,卻乏人問津。
* 醫界大老:制度殺人 署醫終結名醫
http://www.udn.com/2011/5/6/NEWS/NATIONAL/NATS5/6320057.shtml
原本拿手術刀、開處方箋的名醫,到了新環境後,手術刀變成計算機,不用開立處方箋,卻得面對繁雜的公文瑣事。署立醫院採購儀器程序其有來自,其中藏污納垢,讓不少業者得以伸手至其中。
◆ 亡羊補牢/重修採購程序 設立管控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2011.05.06
署立醫院採購弊案接連被引爆,多家署立醫院院長涉案,凌晨遭收押。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中午痛心說,但也感謝檢調單位的積極動作,希望可以一舉清除積弊已久的署醫體系,還給署立醫院同仁一個乾淨的工作環境。
江宏哲指出,衛生署將積極改革署醫的弊端,主動配合檢調單位的偵察動作,只要是涉嫌弊案者,如果交保,則調離主管職務,一旦遭收押,就立即停職。
在採購流程方面,未來署立醫院採購500萬元以上的儀器,1000萬元預算以上的工程,都需向衛生署提出報告,由醫管會進行需求審查。在獲得醫管會專家委員同意下,始能採購及發包。
另外,在採購流程上,力求透明合理。他說,署醫不能關起門來,悶著頭做,必須上網公告。在所有採購流程中,衛生署會派員參與監督。在制定底價時,也會更嚴格,杜絕任何弊端的可能性。
衛生署上個月初進行署立醫院總體檢,迄今已經造訪八家署立醫院,每次都有六至八名專家共同會診,依照專長,分別觀察營運方針、採購及政策配合以及員工福利等。
江宏哲指出,經過初步整理,專家委員一致認為,以往署立醫院採購任何儀器,不管金額多寡,都是由院內自行決定,當然容易出問題。目前正在整理未來整體策略,重新修訂採購程序,設立管控機制,應該可以阻絕弊端發生。
總體檢報告預計6月出爐。江宏哲透露,參與審查的委員們發現,除了採購流程缺乏監督機制之外,各醫院約聘僱人員福利待遇不合理,獎勵金分配有瑕疵,都必須改進。委員們還主張,署醫定位應增加社區醫療服務。
江宏哲指出,前天召開署醫院長會議,會中就曾提醒所有院長應檢視過去每一宗採購案,如果發現有積弊,就應該立即向衛生署回報,不要等到弊端爆開來,才被動收拾殘局。
◆ 檢調:某些院長滿敢收的
【聯合晚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2011.05.06
署醫採購弊案擴大,有檢調形容一些院長「任內滿敢收的」、「一路爛到底」,而且收久了、戒心降低,才會被盯上。
檢調查出,宜德和創世達醫材公司都走「黃焜璋路線」,再透過黃打通署立醫院的人脈,建立和署立醫院的深厚關係。行賄「路徑」分二層,黃焜璋和「院長級」由醫材老闆和指定的親信負責,是「直接送到家」;科主任和行政人員則由醫材業務專員打理。從最高的醫管會執行長到署醫院長、科主任和行政人員,全都被廠商「攻陷」。
檢調查出,醫療療器材公司對院長級的行賄,是「一件一件算」,都是以現金出手,很多標案是百萬元起跳,除了現金行賄,三節、生日的禮物不能少,包括金條、金飾、名表、家人的項鍊首飾和字畫等,「商人都很懂禮貌」,檢調說。
檢調指出,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和涉案的6名院長,收賄都「很小心」,與廠商間有「三不」的默契,就是「人不對不收、線不對不收、數目不對不收」。談標案、送賄賂都要信得過人的親自接洽、面交,不對的人、透過的「線」不對一律不接觸,標案則依規定辦理。
即使小心低調,線又很隱密,不過還是東窗事發,檢調認為是長期收賄,「時間久了、彼此熟了、一直沒出事,覺得沒人會發現,警覺性就降低」,後來變成「收慣了」,戒心全無,才會被跟拍、「蛋殼露出縫隙」。
署立醫院需要結構性的改革
【聯合報╱社論】2011.05.17
連日來署立醫院因器材採購及業務外包弊案,已有包含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在內的九名院長、主任級醫師遭收押,還有多名主管交保候傳。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更公開表示,署立醫院已經「爛到根」。事態若此,白色巨塔如何重拾民眾的信任,恐怕不是署長痛心加總體檢就能解決的問題:這些制度性弊案,意味著署立醫院之除弊改革,需要提升到結構性調整的格局。
署立醫院結構性問題的根源,主要來自於「治理結構」問題。現行醫療法對於如署立醫院的公立醫療機構,除了規定其「得邀請當地社會人士組成營運諮詢委員會」提供意見外,幾乎沒有關於治理結構的規定。在這種外部監管享有治外法權地位的情況下,署立醫院只能仰賴內部監控機制。雖然衛生署於民國九十三年成立了「醫管會」強化內部監管,然而對署立醫院的營運績效,乃至對於財務會計制度,仍然欠缺可供外界監督的透明性與可歸責性(accountability)規則,也未改變傳統上院長治院的結構。更諷刺的是,本次多起弊案都發生在醫管會成立之後,甚至連醫管會執行長都跟著沉淪,則所謂醫管會的成效可想而知。內部監控機制成效不彰有幾個原因,但核心問題,主要在於院長治院結構未改,醫管會(甚至於署長)亦無能力改變署立醫院的風氣,才會導致這種長期、全面的貪腐行為氾濫。
推動結構改革的第一步,必須釐清不同署立醫院的價值與功能。過去因民營醫療機構不足,再加上維護經濟弱勢民眾、平衡地區醫療資源、支援基層醫療及公共衛生工作等原因,包含署立醫院在內的公立醫療機構體系,確曾扮演過關鍵的角色。然而,隨著民間醫療資源的大幅擴充,加上全民健保的實施,署立醫院的重要性已逐年式微。在過去十餘年間,財團法人醫療機構的家數,已由民國八十四年的二十八家,成長至九十八年的六十家;私立醫學院附設醫院,亦由六家增加到十四家,另外還有二十八家社團法人醫療機構。於此同時,署立醫院之病床數及門診人數,則是不斷下降。而全民健保的實施,更使得穩定醫療價格的功能不復存在。其餘如傳染病防治、執行政府政令等功能,也不是只有署立醫院可以達成。亦即,今日署立醫院的價值及功能,只有在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以及如精神或慢性病床設置等,欠缺民間醫療機構投入的領域中,才能獲得彰顯。這意味著署立醫院的結構調整,不能齊頭式的推動,而必須按地區及服務的不同,採取「退出、挺進」的雙軌模式。
對於醫療資源豐富的都會地區,衛生署應嚴肅思考「退出」策略,透過民營化或委託經營的方式,使公部門退出醫療服務的提供。這種策略其實是老生常談;早在民國八十五年舉行的「國家發展會議」,便已提出公立醫院逐步民營化的建議。民營化自然有許多困難需要克服,但在這些地區的署立醫院,其實早因自負盈虧的原則而與民間醫療機構無異,卻欠缺跟民間醫療機構一樣的外部規範,成為貪腐的溫床並不令人意外。相反的,對位在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以及提供市場機制無法達成之醫療服務的署立醫院,則應該加強「挺進」,揚棄純粹以財務上的投入產出指標,作為衡量經營績效的作法,加大公務預算支持的力道,方能促進醫療資源的均衡配置,維護國民的基本醫療福祉。但在挺進的同時,仍應在「虛擬法人化」的精神下,針對個別醫院成立如同董事會的「管理委員會」,建立歸責機制,並搭配人事、採購,乃至財會制度修改等配套措施。
過去六十年來,署立醫院對台灣醫療服務之促進與發展,有不可抹煞的貢獻,更是許多地區民眾就醫的唯一選擇。然而,平日極受地方民眾敬重的院長主任們,如今竟然淪為「爛到根」的貪汙嫌犯,其對醫界乃至於政府形象的衝擊,絕不可任其醞釀發酵。衛生署必須拿出大破大立的改革決心,否則無以去腐生新。
起訴醫界7高官 檢批:不知廉恥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施靜茹/連線報導】2011.07.23
署立醫院採購弊案,桃園地檢署昨依貪汙罪首波起訴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台中醫院院長邵國寧等六名署醫院長、一名副院長、十五名科主任和醫師、廿五名廠商;檢察官批這些醫界高官「不知廉恥、吃相難看,讓醫界蒙羞!」
衛生署發聲明指出,對署醫人員因採購弊案涉及貪瀆,嚴重影響該署形象與社會觀感,深感歉疚,並誓言改革。
檢方表示,黃焜璋「處高位不知自持」,收賄幫投標廠商圍事護航,「讓署醫被廠商牽著鼻子走」,十餘億元採購案進了廠商口袋,敗壞政風甚鉅,求刑廿五年,併科罰金七百萬元。
署立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新竹醫院院長陳文鍾、台北醫院副院長王炯琅,毫無悔意,一再否認收賄,請法院依法量刑。邵國寧、嘉醫院長黃龍德、樂生療養院長李乃樞、澎湖醫院院長李明杰坦白認罪,並繳還貪汙所得,請求減輕其刑。
檢方表示,這是第一波起訴,另有新北市聯合醫院院長沈希哲、胸腔醫院院長鐘威昇、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院長唐高駿及多名科主任涉案,仍在偵辦中。
這件貪汙案從最高的醫管會執行長到署醫院長、科主任都淪陷,檢調形容「一路爛到底」。檢方偵辦時,在部分院長辦公室搜出疑為廠商贈送的骨董、字畫、金條、瓷器和現金。檢方還查出廠商逢年過節砸大把銀子幫院長送禮巴結黃焜璋,醫院辦尾牙,得贊助禮金為院長做面子,看好某科主任是院長熱門人選,先送百萬元大禮投資。
起訴指出,二○○八年到今年初,署立台北、台中、嘉義等院陸續辦理心電圖、心血管攝影器材、電腦斷層掃瞄、磁振造影等器材採購案。黃焜璋和京讚、宜德和創世達醫材公司負責人曾憲群、林洽權、郭秀東等人熟識,將採購訊息透露給廠商,再協助廠商打通署醫關節並訂定規格,這些規格一公告,其他廠商就打退堂鼓。宜德等廠商得標後,親自送標案一成到一成五的賄款給黃焜璋和各署醫院長等。
◆ 署醫修法除弊 衛署2週內公布
中央社 2011.07.23
署醫多人疑涉弊案,衛生署今天表示,和署醫人事、採購等相關的法規約有15項,包括獎勵金、促參等規定,已著手開會檢討修改相關法規,預計在2週內完成,並公布署醫遵循。
署醫爆發弊案,為了徹底檢討署醫體制,衛生署召開署立醫院法制改革研修小組會議。
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今天受訪表示,已挑出與署醫人事、採購等相關的法規共15項,將整體檢討有何疏漏,避免再有類似弊端發生,且預計最快8月4日公布。
江宏哲表示,檢討的法規有3類,包括人事類(院長副院長遴選及任期辦法)、財務類(獎勵金發給規定含績效評核原則、統籌款運用、管發費運用)、組織類(區盟設置要點、促參條例、醫院年度績效評估)等15項。
江宏哲舉例,署醫有些業務外包給其他合作單位,這期間就要檢討如何避免弊端產生,又如署醫有些人員、甚至連醫師都外包,因此,當初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才會要求署醫核心業務不得外包。
至於未來署醫採購方面,將成立聯採中心,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聯採中心設立不需要透過修法,初步規劃至少由3人主持,還包括其他對於採購方面較有經驗的人士,所有採購都必須經由訪價、外審,防堵弊案再發生。
至於聯採中心成立是否有時間表?江宏哲說,其中很多細節要討論,例如要以實體或虛擬的方式設立,若為實體聯採中心就是由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來成立,而虛擬的概念則是由署立醫院輪流擔任,兩者利弊仍須評估。
面對署醫多人被起訴,邱文達說,衛生署感到愧疚、「真的很難看」,將痛定思痛、加速改革,重整旗鼓,共創署醫往日光榮。
◆ 署醫貪污 衛生署長道歉:設聯採中心
【聯合晚報╱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2011.07.23
桃園地檢署依貪汙罪首波起訴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及多名署立醫院院長、主任、醫師,衛生署決定從醫材藥物採購、人員管理到署醫定位,全方位進行改革,衛生署每個月也會召開一次署醫院長會議檢討,不讓署醫再度蒙羞。
衛生署長邱文達上午也再次為署醫弊案,向全國民眾致歉。他強調,由58名各個領域專家組成的署醫體檢小組,已完成7次訪視後的討論,近期內將提出多項改革建議,將署醫打造得更加堅實。
負責整頓署醫的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表示,在收到起訴書後,會將起訴書提交人事考績委員會討論,對被起訴的署醫人員做出繼續停職,或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決定,還給社會一個交待。
即日起,衛生署每個月都將召開一次署醫院長會議,針對署醫營運、採購及醫療服務,進行深入且廣泛性檢討,同時成立聯合採購中心,大幅限縮署醫院長的採購權限。
江宏哲指出,未來只要超過500萬元的採購案,都必須送交醫管會的聯合採購中心審查;500萬元以下的採購案,才由各署立醫院組成的採購委員會審查,但審查會半數以上成員需由外界公正人士出任,建立嚴格的採購外審及內控機制,徹底解決署醫採購弊端。
徹底防弊後,衛生署決定將署醫重新定位清楚。江宏哲表示,未來署醫也會分工合作各司其職,桃園、台北及台中幾家規模較大的署立醫院,將負責急重症醫療、醫學研究、教育訓練及支援偏遠地區醫療,其他非都會型署醫則負責亞急性醫療及慢性照護,聯手打造一個完整的醫療照護網。
江宏哲指出,除了追求績效,署醫也負有推動公共衛生的傳統使命。台灣已出現高齡化及少子化的趨勢,慢性病的居家照護及長期照護,未來勢將帶給家庭及社會沈重的負擔,由於這個領域不易賺錢,私人醫療院所興趣不大,署醫就必須加強這方面的服務能量。
醫師涉賄 放任結核病患蹺院趴趴走
【聯合報╱記者黃宣翰、吳淑玲/台南報導】2011.08.27
專門收治肺結核病患的署立胸腔病院,驚爆醫師受賄,罔顧大眾健康,竟放任具高度傳染性的開放性結核病患四處「趴趴走」,防疫管控出現漏洞,台南檢調昨聲押涉案的內科主任吳盈勳。
檢調目前查出,至少兩名具高度傳染性的病患在外趴趴走,其中一人檢察官視訊偵訊後,送高雄民生醫院強制隔離治療,另一名蔡姓病患仍在外遊蕩,行蹤不明。台南地檢署發言人林志峯說,是否還有結核患者趴趴走,將會同疾管局全面清查。
檢調並查出,涉嫌受賄的主任吳盈勳,除收賄讓病患「遊走四方」外,還和假病患勾結,開立不實住院證明,由院方向健保局詐領給付,假病患則向保險公司詐領醫療住院保險金。目前查出至少有廿二名「病患」詐領保險金三千多萬元。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長期與衛生署、保險公司合作,偵辦健保、保險詐領案,根據保險公司提供資料,發現位在台南市仁德區的署立胸腔病院病患有異常請領住院醫療保險情形,比對都出自吳盈勳診斷。
檢方派員暗中查訪,查出「假住院、真詐財」情節,時間長達六年;偵辦過程中,意外發現吳盈勳涉嫌向病患收取洋酒、鮑魚等禮品後放水,讓患者四處走動。
檢調前天搜索署立胸腔病院,除查扣廿二名病患病歷、住院紀錄等資料,也傳喚蔡姓護理長、林姓等六名護士,他們坦承,病患絕大多數時間都未在隔離病房,他們有配合登載不實紀錄,主治醫師也都知情,訊後都暫時請回。
吳盈勳昨天下午由律師陪同到案,矢口否認涉案,強調沒有開立不實住院證明,協助病患詐領保險,同時也否認收賄放任病患趴趴走,辯稱知道有些病患「不假外出」,但有口頭警告,並強調病患年節送禮,人之常情。
檢察官訊後認吳涉有重嫌且有部分病患尚未到案,有串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押,法官訊後認為,護士等人均已具結,吳應無串證逃亡之虞,昨天凌晨裁定請回。
醫判賠3千多萬 誰還敢當救命醫師?
【聯合晚報╱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2012.03.31
收治邱小妹的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明鍾被家屬具狀求償一事,最近在網路上廣為流傳,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深入了解後,認為3000多萬元的賠償金偏高,不符比例原則,建議設置醫事專業法庭、擴大專家出庭作證,並研訂合理賠償金額,以免醫病雙方兩敗俱傷。
醫改會研究發展組長朱顯光表示,法院接到這類醫療糾紛後,通常會請衛生署醫審會提出鑑定報告,醫審會再請不同醫師針對特定個案進行鑑定,且不公布醫師的名字,公正性不容置疑。
然而,受理這些案件的法官,未必具有醫療專業背景,因此可能在家屬的主動陳述下,或是法官自己見解下,請求醫審會針對A事項進行鑑定。但醫療糾紛中的A事項,可能並非關鍵,B、C事項才是,但醫審會採「不問不答」模式,法官指明A事項就只針對A事項進行鑑定,因而容易出現專業判斷上的偏差。
以李明鍾案來說,置放腦壓監測器是否為醫療的唯一選擇,就可能因法官的主觀認知,成為案情的焦點,進而影響判決。為免未來出現類似情事,朱顯光建議,政府應在各法院廣設醫事專業庭,或擴大專家證人出庭作證的管道,讓醫療鑑定更完備。
此外,他認為這次3000多萬元的賠償金偏高,不符比例原則,將對未來醫療發展造成影響。美國有些州訂定醫療賠償上限,朱顯光認為或許可供國內參考。
醫改會也建議衛生署,不妨請醫界及法律界提供資料,制定出大家都可接受的合理賠償額度,萬一出現醫療糾紛時,醫院及病患家屬都可參考。醫改會統計,國內7、8成醫療糾紛都在醫院內解決,只有2、3成由地方衛生局來調處,訴諸法律的不多,畢竟走上司法一途,結局對醫病雙方可能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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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榮認為,這事就像房子失火,消防人員奮不顧身衝入火場滅火,大火撲滅後,屋主卻反過來指責消防人員不該從正門衝進去,導致房子嚴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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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2012.04.02
李明鍾醫師被台中高分院法官認定有醫療疏失判處鉅額賠償,引起醫界反彈,甚到批評判決的法官為「恐龍法官」。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表示,本案醫師的醫療行為,經鑑定報告指出未裝置顱內壓監測器、或未再安排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等,造成患者無法挽回的損傷,醫師確有醫療不足之處,與病人因車禍所造成腦部傷害後遺症,具有因果關係,判決並無不當。
吳火川說,被害人陳仁傑因車禍撞擊,與醫師李明鍾、呂志明、李傳輝的過失醫療行為,均為造成陳仁傑目前嚴重腦部損害的共同原因,當然應該就陳仁傑所受全部損害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雖被上訴人一再辯以醫審會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鑑定報告均有瑕疵,而不足採,請求再送其他單位鑑定或請專家到庭說明,但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組織相當嚴謹,其中醫事鑑定小組成員亦多為醫療專家,具備醫療專業知識,並經多數決而出具鑑定報告。因此,醫審會對於相關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療常規所做的評價及判斷,應具有相當之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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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國內醫療糾紛案例層出不窮,讓許多外科醫師動輒得咎,三天兩頭到法院出庭。衛生署正積極推動「醫療爭議處理法」,針對生育、手術、麻醉等醫療爭議訂出補償上限,目前暫訂為200萬元,希望減少醫療訴訟。
◆ 高薪搶護理 職場待改善
【聯合報╱邊立中/護理長(台中市】2012.03.31
每到護理系學生畢業季節,各大醫院進行搶人大作戰,就業博覽會、校園徵才、介紹新進護理人員獎金等手法,可以說是不勝枚舉。等到人員到職,發現護理人員的工作是長工時、高付出、收入不成正比的狀況,通常都是約滿就離職,甚至是沒約滿就賠錢走人,如此又陷入惡性循環。
以上是護理職場常見的現象,只要臨床護理工作的狀況沒有改變,離職率、流動率仍然會那麼高。
簡單來說,留任護理人員最重要的並不一定是薪水,而是合理的勞務工作內容與相對的薪資報酬,穩定且友善的勞動職場環境,才是解決現在護理人力短缺的良方。
報章報導先進國家利用移民來吸引外籍護士解決護理荒,那倒是一件緣木求魚的想法,試想我們有那樣子的薪資福利夠吸引護理人才嗎?今天你身為病患願意讓國外的護士照顧嗎?
許多的法令與規範,包括學歷的認證與執照考試等,都是需要解決與配套的層面,短期內要透過引進外籍護士解決臨床護理人力短缺的問題,真的是不可能。
國外的護理人員缺,主要是需求大於產出,在台灣卻是職場流動率過高,領照護理人員不願意進入職場,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
反倒是我們應該正視、改善現今護理的工作環境、勞務分配與薪資福利,讓游離在外九萬多位有領照未執業的護理人員願意回流到職場,才是最佳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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