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30

9年不吃不喝 才能買得起窩

◆ 9年不吃不喝 才能買得起窩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1/112012112900120.html

全台房價所得比創歷史新高 北巿購屋得挨餓14年
首購自住占逾5成 66%買家認為實價登錄影響房價

【王莫昀/台北報導】2012-11-29 中國時報

全台房價所得比創歷史新高!內政部營建署昨天公布最新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升斗小民在今年第三季買一戶房子,平均總價高達925.4萬元,每坪約23.5萬元,以現今薪資漲不動情況下,須9年多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台北巿平均購屋總價更高達2039.6萬,想要有窩,須14年不吃喝。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價高漲間,民眾的貸款負擔率也創下2011年第一季以來新高。

負責這項研究的政大教授張金鶚說,房價持續攀升,主要是實價登錄資訊在10月中旬才公布,效果尚未發酵,就各區分析,南北表現也大不同,北部較差,南部略熱。

但他強調,較為可惜的是,在政府有重要措施實施的同時,營建署竟不要負責這項研究的他,向媒體說明調查報告,改由營建署官員自行發布。

就這份最新調查發現,各地區第三季新北巿、桃竹縣巿、台中巿與高雄巿等都會的民眾,對房價看法呈現「小幅上漲」的比例來到長期相對高點,台北巿「小幅下跌」比例自去年第三季後明顯增加,追價意願不高。

營建署國宅組長王安強指出,第三季新購置住宅者的需求,仍以首購自住為主,且持續攀升,達57.5%,較上季增加2.9個百分點,仍是市場主要需求,投資需求為12.1%,較上季增加1.2個百分點。交易量達47174戶較上季大減6328戶。

這次營建署也特別針對實價登錄部分進行調查,結果發現第三季只有59.3%交易後進行實價登錄,張金鶚指出,由於民眾可在一個月內登錄,在部分民眾心存猶豫、觀望下,出現遞延登錄情形。進一步訪查發現,有66.1%的購屋者認為實價登錄會影響房價,51.2%認為會影響購屋搜尋期間。



◆ 新高! 全國房價所得比9.1倍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6/122012112900108.html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2012-11-29 工商時報

內政部營建署昨(28)日發布第3季住宅需求動向調查,房價綜合趨勢分數升至127.3分,看漲者續升,在房價續漲而薪資停滯下,全國房價所得比首度升破9倍,達9.1倍,創下歷次調查最高,而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更高達14.0倍,顯示國人購屋負擔愈來愈沉重。

營建署歷來發布這項調查都會特別召開記者會,並請計畫主持人政大教授張金鶚簡報及回答媒體的提問,但昨日改變發布方式,未邀張金鶚列席,媒體詢問這是否在封殺張金鶚?營建署主秘陳肇琦說:「沒有,各位有所誤解,只是改為署內記者會統一對外發布而已。至於這項調查明年的委辦案,也將依政府採購法公開甄選,屆時也歡迎張教授及其團隊來投標。」

陳肇琦表示,本次調查於9月進行,相關統計於上週四完成審查,為掌握時效,因此決定於本週三的例行記者會發布。隨後國宅組組長王安強就調查結果進行說明,101年第3季的房價綜合趨勢分數為127.3分,比上季略增0.8分,100分代表看漲與看跌各半,超過100分則表示看漲者較多,本季調查結果顯示看漲者依然比較多。

這項房價綜合趨勢分數,六都裡以高雄市144.2分最高,台北市115.9分最低,若與上季相比,新北市、桃竹縣市、台中市持續升高,其餘地區則呈下滑。

這項調查顯示,第3季國內新購置住宅者的平均購屋單價續升至每坪23.5萬元,其中新北市每坪26.8萬元,桃竹縣市15.5萬元,台中市14.5萬元、高雄市15.6萬元皆續創新高。至於台北市每坪52.8萬元,雖未創新高,但仍居高不下。

在房價持續升高,而國人的薪資依然停滯下,第3季全國的新購屋者的房價所得比(房價除以年所得)首度達到9.1倍,創下有調查以來的最高,而貸款負擔率也同步升至35.3%,雖未創新高,但仍為100年首季以來的最高。

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在本季(第3季)升至14.0倍,為最近三季新高,貸款負擔率也升至51.4%,創下100年年初以來新高,這意味著每個月的收入有超過半數要支付房貸,購屋壓力極其沉重。

至於新北市房價雖然低於台北市,但是房價所得比也在本季首度升破10倍,而貸款負擔率也升逾4成。桃竹縣市房價所得比升至7.8倍,貸款負擔率32.6%,同樣也創下有調查以來最高。

※相關報導:

我們要真實的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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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高限制 大同、松山都更少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2012.12.13

北市都更中心統計,已受理127件都更相關諮詢案件,大同、松山區等松山機場航線下行政區,老舊房宅雖多,卻因「房子限高」,案件數敬陪末座,議員質疑都更成效不彰。

都更中心組長張孝銘說,兩行政區諮詢量較少,可能因為航高限制,影響諮詢意願;另外,諮詢量較少行政區,多屬老舊社區,不排除資訊落差的可能性,會加強宣傳。

為提高北市老舊社區都更效率,今年10月23日,北市府成立都更中心,收費協助民間房地所有權人推動都更,也提供專業諮詢。

不過,明明強調老舊公寓優先,但都更中心統計,成立50天來,包含親洽與電話諮詢,共受理127件諮詢案,位於松山機場航道下,老舊社區群聚的大同與松山區,分別只有2、3件。

此外,已推動約10年的斯文整宅,也因航高限制,都更容積獎勵根本用不完,影響住戶都更意願。昨天都更中心前往議會報告業務,議員葉林傳就質疑,航高問題沒解決,都更對這些地區都是空談。

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表示,為解決航高下方老舊建物更新限制,擬以容積「調配」方式,將用不完容積移到其他區域使用,但仍須與所有權人討論。

都更處長林崇傑解釋,斯文整宅推動困難,除容積用不完外,土地所有權持分複雜,也影響整合難度,讓事業單位不願進去。

議員陳義洲則說,都更中心協助服務須收費,若最後不成案,要不要收費?

丁育群說,除一般自力推動更新案件送案時,須先收取可行性評估費用30萬元外,其餘如整宅與海砂屋更新,申請人均在成案(計畫核定)後才收費。



◆ 高雄首件都更核定》和平大樓 105年完成更新

自由 2012.12.13

〔記者葛祐豪、林耀文/高雄報導〕四十一年歷史的和平大樓(社會住宅),成為高雄市第一棟都市更新核定公告的個案!另一棟同為社會住宅的博愛大樓,預計最晚明年二月也將核定,兩案都是在地的京城建設推動。

民國六十年興建的和平大樓,位於和平一路、七賢路底,外觀與內部早已老舊斑駁,又沒電梯,原來的六十七戶住戶不少是長者,多認為大樓無法滿足老年化社會的需求,傾向原址拆除重建。

京城建設四年前開始與住戶接觸,取得地上所有權人三分之二的同意,通過都更規定的比例門檻,去年四月正式向市府送件,經過一年半的相關作業及審核,市府前天正式核定公告,基地面積近七百坪的和平大樓成為高雄市第一個都更案。

權利變換 大多免再付費

京城建設將在原址興建地上二十九層、地下六層,總計一百零六戶的住宅大樓,絕大部分住戶透過「權利變換」(更新後的市價扣掉原價及興建成本)方式,幾乎都無須再多付費用,即可住進新屋子。

京城建設昨指出,將依據核定計畫,一○五年興建完成高雄市第一座都更純集合住宅,總銷售金額二十餘億元。京城強調,相較於目前台北市、新北市都更案進度漸緩,期望本案可正式開啟高雄市都更的大門。

中正路捷運五塊厝站旁的博愛大樓,則是民國五十七年興建的社會住宅,共有一百二十八戶,市府五年前引用「高雄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推動都更,同樣由京城建設與住戶接觸,目前已審核通過,京城建設將在明年二月前補送相關文件,隨即由市府核定公告。

連續兩件都更案上路,都發局長盧維屏強調,這意味高雄都更市場逐漸形成,希望藉此提升住宅環境品質,市府也鼓勵建商投入,目前已將都市更新的土地面積門檻從四千五百平方公尺(一千三百六十一坪)下修為一千平方公尺(三百零二.五坪)。

都發局強調,台北的都更案常傳出黑道介入恐嚇,高雄這兩起都更案沒有這種情形,主要是「台北的房價太高、利潤豐厚」,高雄的都更案中,建商與住戶普遍能平和達成共識,都發局也會為住戶權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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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買車位 北市身障貸款利息補貼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2012.12.18

為讓身心障礙市民「住得安心、停車無煩惱」,台北市社會局今年開辦身心障礙者購屋、購買停車位等兩項貸款利息補貼,另對於具低、中低收入戶資格的身心障礙者,也提供停車位租金補助。即日起受理符合資格民眾申請。

身心障礙者購屋、購買停車位等兩項貸款利息補貼,即日起至明年1月31日受理申請,名額為100名,人數超過時抽籤決定。

社會局長江綺雯表示,只要是設籍北市的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及同戶籍內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購買位於北市房屋,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今年標準為14794元)4倍。且未接受政府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或興建住宅費用者,只要購買的房屋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購得,即可申請。

補貼金額以國民住宅基金利率為計算基準(今年為為1.417%),補貼原購屋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基金利率的差額,貸款額度最高為220萬,補貼時間最長為30年。

另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凡設籍並實際居住北市身心障礙者,具低收入、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本人為車輛所有人且領有駕照,購買停車位於北市,即可申請。

貸款額度最高50萬元,補貼最長為30年。低收入戶全額補貼,中低收入戶補貼利息差額8成。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者補貼利息差額5成。

停車位租金補助對象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低收入每月補助實際租金5成,中低收入補助4成。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補助實際租金2成5,另每月補助金額上限為1000元。但享有停管處路外停車場身心障礙或里民月票優惠者,不再補助。詳情可洽27238980。



◆ 公告地價漲5.54% 北市40萬戶受影響

陳芃/台北報導 2012-12-18 中國時報

一○二年適逢公告地價調整年度,「台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考量社會經濟情況、民眾負擔能力等條件,調漲公告地價五.五四%。地政局估算,有四十多萬戶自用住宅要調整,每戶地價稅平均增加二百多元。

地政局表示,公告地價是申報地價的基礎,申報地價是未來三年民眾申報地價稅的依據。評議委員會決議,一○二年全市公告地價平均漲幅五.五四%,較三年前略低,但約一半的地價區段都未調整。地價科長曾錫雄表示,換算全市四十多萬自用住宅戶,每年地價稅增加二百多元。

豪宅部分因公告現值年平均調幅都已近五八%,公告地價平均調幅評定為二二.八%,是一般住宅的四倍。

地政局提醒,公告地價將於一○二年一月一日公告,次日開始卅天內,土地所有權人可辦理申報地價,作為往後三年課稅的依據。申報時,可參考公告地價增減二○%;如果沒有申報,則以公告地價的八○%為準。詳情可洽地價科(02)2720-8889轉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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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屋 星國民都有棲身處

中央社 2012-12-23

每個家庭若都有自己的房子,國家將更穩定;此外是讓兒子必須服兵役的父母,覺得新加坡有他們的份,若每個家庭沒有自己的房子,他們遲早認為捍衛的是有錢人的財產。

新加坡面積不大,約700平方公里,是台北市的2.5倍大,不過由於新加坡政府在2009年以前採取大量引進外來人口的政策,近年來新加坡人口急速增長,2000年時,新加坡人口是402萬人,到今年年中為止,新加坡總人口達到530萬人,人口快速增長,對房屋的需求當然也大幅成長。

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在回憶錄裡曾提到,他深信每個家庭如果都有自己的房子,國家將會更加穩定,另一個重要目的是讓兒子必須服國民義務兵役的父母,覺得新加坡有他們的份,如果每個家庭沒有自己的房子,他們遲早會認為他們捍衛的是有錢人的財產。

與台灣不同之處 多數房子由國家建造

因此與台灣很不一樣,新加坡多數的房屋都由國家建造。李光耀在1963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計畫,經過近半世紀發展,新加坡約85%的居民住在組屋,也就是由建屋發展局(Housing Development Board,HDB)所建造的房屋,因此新加坡人稱組屋為HDB。

其餘15%的人住在私人建設公司蓋的公寓,一般稱為Condo,設備和環境都會比組屋來的高檔,價錢自然水漲船高,是組屋的兩倍以上。

特別的是,新加坡政府蓋組屋不是只有蓋房子而已,在規劃組屋區的時候,會連居民的生活需求一起考量,因此大型組屋區附近會有食閣,類似台灣人熟悉的美食街,有各式各樣的小吃攤,另外像診所、托兒中心、公車站,一應俱全,滿足人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另外,政府負責定期清洗組屋,讓組屋維持亮麗面貌,因此新加坡人相當自豪於看起來總是乾乾淨淨的房屋。

也由於組屋政策發展得早,早期建造的組屋過了30、40年後逐漸變得破舊,1989年還在李光耀執政時期,為了避免老舊組屋看起來像貧民窟,因此由政府編列預算翻新組屋,這項政策直到現在依舊在執行。

由於新加坡的政策是要吸引外國人才為新加坡打造良好的經濟表現,因此租房市場相當熱絡,新加坡的房租非常貴,以1層公寓中的1間套房來說,至少是1000新元(約新台幣2萬4000元)起跳,價碼看地段,越靠市中心當然也就越貴。這還只是組屋的價碼,若是私人公寓,價格幾乎可以翻漲兩倍。

工作約4年即能貸款買房

因此在付房租與付房貸幾乎是差不多的狀況下,加上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的設計,新加坡人只要符合資格,都會選擇購屋,頭期款和後續的房貸可從每個新加坡人的公積金中扣除,貸款也可以向政府貸,利息約在2.6%左右。

公積金制度是每個受雇員工擁有自己的1個戶頭,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錢,公司也需付出一定比例的錢,這筆錢存入戶頭後被分為好幾種用途,包括購屋、養老,支付醫療費用等,但彼此之間不得混用。

公積金制度形同強迫國民儲蓄買房子,既然錢都已存入公積金戶頭,也不能挪做他用,一般新加坡人會在出社會工作後的3到4年,錢存得差不多可以付頭期款時買房子。

為了保障本國國民一定有房屋可住,購買組屋的一定要是新加坡公民,只要年滿21歲,家戶月收入在1萬新元以下,就能申請。

有新加坡人戲稱新加坡政府什麼都管,小至吃飯穿衣、大至結婚生子,這從新加坡的房屋政策也可看出端倪。為了鼓勵居民結婚生子,組屋的申請人必須和新加坡公民或是永久居民組成家庭,單身人士要等到35歲之後,才可以購買公開市場的轉售組屋,符合資格者也可以申請政府的貸款。

今年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國慶大會也提出未來可能的方向,如果夫婦帶著孩子,申請組屋就能擁有優先權,就是希望年輕夫婦多生孩子。

祭出多項措施 防制炒房

新加坡的組屋型態多半很固定,分為2房式、3房式、4房式、5房式組屋,也就是1房1廳到4房1廳的型態,坪數從13.5坪、18坪、27坪到33坪,價錢則依大小和地段,從30萬新幣到70萬新幣(約新台幣720萬至1680萬)不等,剛成家立業的年輕夫妻一般從3房式組屋入手,再逐漸換到比較大的房子。

為了避免投資客炒房,新加坡政府對購買組屋有不少條件限制,除了先前提到的單身年齡限制,新加坡人一生只可以申請購買組屋兩次,但要先賣掉第一次購買的組屋,第一次購買的組屋要住滿5年才能轉售,也就是讓組屋進入所謂的公開市場。

公開市場的組屋條件稍微寬鬆,新加坡公民或是永久居民都可以購買,也沒有家庭收入的限制,價格也就比新組屋高約2至3成。

不過買二手組屋,買方必須要以現金付「現金溢價」,也就是假如1棟二手組屋價值50萬新幣,賣方要求52萬新幣,除了頭期款之外,買方還要以現金支付2萬元新幣,無形中增加投資客炒房成本,也有抑制炒房功效。近1年的現金溢價約在2萬新幣到3萬新幣左右。

由於政府擁有土地所有權,加上種種購買限制,新加坡的新組屋價格一向穩定,不過因為需求強勁,公開市場的組屋和私宅的價格就年年攀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指出,今年第二季和第三季的房價依舊持續上漲。

為了讓房市降溫,新加坡政府近兩年祭出不少打房措施,最新剛祭出的降溫措施,嚴格規定個人或非個人,購買私人住宅或組屋的貸款期限都不能超過35年。

落實人人有屋住理念 值得他國參考

其他措施包括外國人和企業購買房地產將額外繳交房價10%的印花稅,永久居民購買第2間房屋,以及公民購買第3間住宅,需支付房價3%的印花稅;已經擁有私宅者,想買組屋必須要在6個月內賣掉私宅;第2棟房屋房貸不能超過總價6成等。

「住」是1個人生存在世上最基本的要求,從組屋政策來看,新加坡徹底落實了「居者有其屋」這樣的理想,但這樣的政策會成功,有其獨有的社會條件和背景,不是每個國家都仿效得來,不過新加坡政府意欲讓每個國民都有棲身之處的理念,值得其他國家參考。

※ 相關報導:

* 住在德國都會 租屋勝過購屋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212230016-1.aspx

柏林市也許是國際大都會中租屋人口比例最高的城市之一,估計有8成5以上住戶是租屋居住。柏林人傾向租屋的原因之一,是德國的房屋租賃相關法令對承租房屋的人,有許多保護條款。

* 買不起租不到 紐約居大不易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212230014-1.aspx

....「10065」,這可是全美最重要的郵遞區號,因為這個位於紐約曼哈頓上東城區的地段,是全美房價最高的住宅區;單間公寓房價中位數約650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8850萬元),最貴的要價4000萬美元,包括洛克斐勒集團老闆洛克斐勒(David Rockefeller)、新聞集團大亨梅鐸(Rupert Murdoch)都住在這裡。光是過去一年,這個地段的房價就飆漲384%,絲毫不受景氣低迷影響。

....外國投資客的不斷湧入,讓曼哈頓的房價長期居高不下,沒有個120萬美元,是不可能在曼哈頓置產。房價高,連帶租屋價格也節節升高,加上物價也比一般地方高,紐約年輕人多半不考慮買房,是標準的蝸居族,不少人是一年一搬,視工作地點、薪資結構而定。但就算只是租屋,曼哈頓一間15坪上下的套房,租金也要2000美元起跳,讓年輕人大嘆紐約居大不易,只得往曼哈頓周遭的皇后區、布魯克林區,甚至新澤西州遷移。

....為了避免因為房價過高,排擠年輕人留在紐約工作生活的機會,導致無法吸引優秀人才到紐約就業,紐約市政府對公寓租金上漲幅度有嚴格限制,漲價前還會找來管理公司與租戶代表共同開會,找出合理的漲價幅度,就是希望讓數百萬名租屋的低薪族,能有棲身之所。

....儘管有租屋穩定政策,不過在紐約找過房子的人會發現,因為租金便宜,這類租屋市場幾乎沒有流動,不少人從年輕住到老,寧可將儲蓄拿來做其他的理財投資,或是到外州置房,也捨不得搬出現在住的地方。

....為了解決窮學生或中低收入戶住不起紐約的困境,紐約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特別和建設公司合作,將大量興建所謂的「微型公寓」(Micro-units),讓低薪族能不花太多錢,就能有個安身立命的地方。

....這個名為「適應紐約市」(adAPT NYC)的微型公寓,還特別舉辦設計大賽,號召建築師設計針對年輕專業人士、單身貴族、情侶、小家庭、中低收入家庭與各種需要住小房子的族群,設計面積約275到300平方呎(約7.7到8.4坪)、採光及通風良好的小公寓,且必須內含廚房和浴室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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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法上路 每人基本居住水準3.96坪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李順德/台北報導】2012/12/30

以保障弱勢居住權利為主的「住宅法」,今起正式施行,邁入住宅法元年時代。各項住宅貸款、租金補貼將有法源依據,確保經費不斷炊;協助弱勢租屋的服務平台,以及利用閒置國宅用地推動社會住宅等措施,也將陸續上路。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說,歷經一年研議配套,政府已訂定出十個住宅法的子法,主要分為住宅補貼、租屋平台、社會住宅三大區塊。其中,為保護居住權利,任何人皆應享有公平居住權利,不得有歧視待遇。

許文龍表示,為防止出現不人道的「籠民」現象,將首度施行「基本居住水準」,平均每人最小居住面積為三.九六坪,未來申請四千元租屋補貼的民眾,所租空間未及三點九六坪,將不予補貼,確保居住品質。

許文龍說,租屋服務平台暫編列一億元經費,以一年內促成至少一千戶為目標,預計明年上半年啟動。營建署長葉世文也說,未來住宅政策將向租屋補貼傾斜,租屋補貼比例將優於住宅貸款補貼。

許文龍說,為建立公平補貼制度,未來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至少每三年查核一次住宅補貼請領者的資格,落實公平制度。

許文龍表示,住宅法實施,政府須辦理自建、自購、修繕住宅等貸款利息補貼,以及租屋、簡易修繕住宅等費用補貼。家庭年所得在一定得標準以下(如台北市為一百五十二萬元以下),自建或自購住宅者,最高享有二百廿萬元的低利貸款優惠;修繕住宅有最高八十萬元的低利貸款;簡易修繕住宅費用最高補貼三萬元;弱勢族群可申請每月四千元租金補貼。

他說,因相關預算已有法源依據保障,補貼將不中斷,預計明年上下半年各辦理一次;會以租金與自購住宅補貼為主,各約一萬多戶,盡量維持以往補助水準。

至於「只聞樓梯響」的社會住宅,許文龍說,已通過相關辦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以後可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都至少需提供一成以上比例出租給弱勢者。

※ 相關報導:

* 學者:預算 應先補貼弱勢租屋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80681

歷經十多年立法程序的「住宅法」今天正式上路,學者認為,在住宅法元年,應該把「市場、補貼、品質」這三件事做好。民間團體則認為,政府要有GUTS(承擔),以推動合宜住宅的決心來推社會住宅。政大教授張金鶚表示,「徒法不足以自行」,住宅法看來不痛不癢,經費真正編列下去,才是落實之道。



◆ 資金浮濫 房貸利率又殺破2%

【沈婉玉/台北報導】2012-12-29 中國時報

國內市場資金寬鬆,再加金管會放寬不動產放款額度規定,以及政策性貸款利率仍低,據悉,目前部分公股行庫與民營銀行非政策性貸款的首購房貸利率又掉回2%以下,殺價風再起。公股行庫高層說,房貸市場利率根本「拉不動」,再加壽險業者搶市,若遵照政策堅持房貸利率定價在2%以上,「生意都不用做了」!

為抑制炒房,央行先前「道德勸說」各銀行房貸利率不得低於1.84%,因此,國內房貸市占率前兩大銀行的土銀與合庫紛紛調升房貸利率達2%以上,其中,合庫今年8月率先將非政策性房貸利率拉高至2.47%,土銀也將利率拉高至2.1%~2.3%,曾帶動一波行庫調升房貸利率潮。

不過,國泰人壽日前取得內政部推出公教人員「築巢優利房貸」標案,祭出市場超低利率1.75%,不但跌破2%以下,甚至較央行規定最低房貸利率1.84%還要低,國壽還承諾每年將承做700億元,2年合計將承做1400億公教房貸,幾乎是上屆公教房貸承辦銀行華銀3年的公教房貸總貸款量。

此外,公股行庫原預期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推出新方案,將利率提高到1.75%起跳,沒想到財政部昨日公布「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續辦方案,利率仍是1.72%起跳,讓行庫高層大嘆,明年恐怕仍要「微利」經營。

行庫高層認為,市場資金浮濫,再加房貸利率仍低,預期明年房市將隨著經濟復甦而持續成長,依舊火熱。雖然不動產實價登路制度上路、價格透明化後,房價可能不會再「飆漲」,但「量一定會增加」。其中台北市非核心區域,如士林、萬華、文山、南港、大同區等還有漲價空間的區域,可能還會價量俱漲。

土銀與合庫高層表示,市場有競爭性,但因房貸餘額已逼近銀行法限制,不會調整政策,明年房貸餘額以零成長為目標,只維持現有規模。一銀與華銀明年的房貸餘額,也僅訂下微幅成長的目標。

一銀高層表示,目前仍維持非政策性房貸利率在2%以上,若屬整批房貸才有可能稍稍減碼,但仍高於1.9%,但近期確實有不少分行反應,房貸市場殺價風又起,「大家都愈報愈低」!



◆ 利率1.72%起跳 青年安心成家貸款續辦

【沈婉玉/台北報導】2012-12-29 中國時報

實施2年多的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今年十二月底屆期,財政部昨日宣布,為協助青年購屋族,續辦青年安心成家貸款,實施至明(103)年十二月底,方案內容不變,每戶最高500萬元,最高可貸8成,期限最長30年,利率最低1.72%起跳。國庫署說,貸款利率採「混合式固定利率」或「機動利率」二擇一,借貸人選定後不得變更。國庫署表示,這項優惠貸款,目前機動利率為前2年1.72%,第3年起為2.02%;混合式固定利率,目前第1年為1.9%固定計息,第2年為2%固定計息,第3年起2.02%機動計息。不足部分,可再搭配銀行一般房貸專案申貸。

截至今年11月底止,8大公股行庫承作青年安心成家優惠房貸,已有7.68萬房貸戶受惠,總計撥貸金額高達2678.17億元,平均每戶房貸金額約348.7萬元。行庫主管表示,明年景氣好轉,房市也不會淡,再加近期金管會鬆綁不動產放款額度,部分行庫因而可以增加約100億元的不動產放款額度。



◆ 依據160磅地籍藍曬圖 證明沒侵占土地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黃寅/台中報導】2012.12.30

彰化師範大學工教系退休教授陳華昌被控在何姓鄰居的土地上建屋,三審定讞要他拆屋還地,陳提起再審,全案大逆轉,台中高分院依據六十年前製作的「一六○磅地籍藍曬圖」,證明陳華昌未侵占鄰居土地,判勝訴。

陳華昌打了十一年官司,和他相鄰的十幾戶鄰居也歷經官司波折,陳的土地終獲保住。但何姓鄰居的辯護律師徐文宗昨晚表示,本案經台中地院界址判決確定在案,即當事人何姓鄰居的土地遭陳華昌占有建屋,何姓鄰居一定會提起上訴。

陳華昌的四層樓透天厝位於台中市大肚區,住了卅多年,二○○一年突遭鄰居何姓婦人控告侵占土地,要他拆屋還地。經清水地政事務所測量,也認為陳的房子蓋在鄰居土地上,須拆屋還地。

一審法官依據清水地政事務所辦理的地籍圖重測,認定陳占了別人土地,判他敗訴。陳不服提上訴,但二、三審都敗訴,二○○九年三月定讞。

陳華昌表示,土地是父親留給他的,一九七八年蓋屋時還拿到縣府核發的建照。他挨告,不僅他遭殃,連帶附近整排十多戶房子連環錯,B告A占地、C告B占地,鄰居反目相互提告。

兩年前法院強制拆屋,他向最高法院提出再審,並與鄰居四處陳情;但兩度再審,皆被駁回,陳華昌身心飽受煎熬,「房子沒了,還教什麼書?」去年申請退休,三度提再審,專心打官司。

「皇天不負苦心人」,陳華昌找到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前主任林燕山,終於找到新證據,林找出一九五三年製作的地籍資料「一六○磅地籍藍曬圖」,才查出引發糾紛的土地鑑定圖破損,並有凹痕,造成西邊土地往東移,骨牌效應下,整排十二戶房子都被誤認建在他人土地上。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依據「一六○磅地籍藍曬圖」,查出土地界址糾紛,肇因於一九七○年間土地分割時,地政事務所誤植地號於左邊土地往東移,致使何姓鄰居誤以為東鄰的陳華昌占了她土地,而興起一連串「索地」風波。

打了十多年官司,終保住父親留下來的土地,陳華昌感謝國內最古老地籍資料「一六○磅地籍藍曬圖」幫忙,建議未來如有土地糾紛,可用它來界址,釐清紛爭。

小辭典/一六○磅地籍藍曬圖

政府一九五三年實施耕者有其田,為掌握全台地籍狀況,將各地政事務由地籍正圖描繪的地籍藍曬底圖,以一百六十磅圖紙曬製成藍曬圖一套,稱為「一六○磅地籍藍曬圖」,可說是研究台灣史的土地基礎資料,全省共完成四萬九千二百卅八幅地籍圖掃描建檔,存放於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白錫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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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案/7次哭喊拜託… 85歲嬤盼快回家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2013.01.13

不滿北市府對文林苑案態度消極,同意戶自救會前晚起「夜宿」北市府抗議。3名80多歲第一代住戶昨天也加入抗爭行列,7次落淚哭喊「拜託」,只盼早日「回家」。

受天候影響,原訂到明天的夜宿行動,昨天下午提前結束。但同意戶仍將帳篷留置現場,只要身體狀況許可,還是會回來夜宿。

為了表達訴求,3名80多歲的文林苑第一代住戶昨坐著輪椅、拄著輔助輪,步履蹣跚到抗議現場。

82歲吳何呅老淚縱橫地說,希望台北市長郝龍斌出面主持公道,不要讓老人家這麼辛苦。他已在外流浪3年,不想再流浪。

85歲謝黎彩秀則連喊7次「拜託」,只希望可以早日回家。

高齡80多歲的賴姓老奶奶昨天原本要到北市府門口抗議,搭公車時卻不慎摔倒,傷到尾椎,被送到三軍總醫院,北市官員昨天下午也前往探視。

文林苑同意戶自救會長謝春嬌嘆道,同意戶不少人年歲已高,為了抗議,連阿公、阿媽都走上街頭,她拜託郝龍斌停止「冷漠」,告訴大家回家的時間。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同意戶的期待和訴求,市府很清楚,會透過各種方式努力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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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大商圈再爆戰火 住商互嗆

【聯合報╱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2013.01.14

籌備中的「師大社區文商協會」,昨天舉辦記者會,要求市府停止開罰店家,改為輔導商圈巷弄文化。主張驅離違規店家的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聞風到場,雙方爆發激烈言語衝突。

師大社區文商協會由居民、房東和店家組成,約有近百位成員,經過一年多籌備,計畫2月成立。協會訴求「把愛找回來」,盼藉市府輔導,讓違規店家就地合法,停止居民和店家對立。

師大社區文商協會會長孫茂荃說,市內住商混合情形普遍,但市府只對師大開刀,造成店家和居民互相檢舉。

孫茂荃說,他自幼在此成長,看著社區瀰漫不安氣息,居民快住不下去,決定跳出來成立協會。盼市府正視問題,修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昨天約有數十位居民、店家代表,手持「火大」布條、旗幟,在師大公園呼喊抗議口號。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代理理事長劉鴻溢也到場,表示願和協會合作解決問題。

孫茂荃表示,對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強硬驅離不法店家,他予以尊重,但想要社區和諧,「激烈手段能撐多久?」預計農曆年後,將召開成立大會協商,邀居民、店家和市府座談。

隨後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長劉振偉意外現身,現場叫罵聲、鳴笛聲四起。在商圈開設餐廳的外籍老闆Andy,衝過去大吼「get out of here」,劉回嗆「Shut up」,氣氛劍拔弩張,警方立刻趕到場維持秩序。

劉振偉表示,當地因執法鬆懈,住宅區開滿商店,356家不合法業者,經一年多記點開罰,處理掉不到一半。執法需要時間,但不能停下來,市府必須堅守原則。

劉振偉重申,他並非反商,不論三教九流,每個人回家都需要休息。為什麼同為住宅區,別人家樓下乾淨,師大社區一樓就要給人做生意,每晚不得安寧。

最後雙方意見無交集,師大社區文商協會率成員離開現場,前往凱道參與火大遊行。



◆ 6千戶社會住宅來了!

【王莫昀/台北報導】2013-01-14 中國時報

居住正義與籠民問題引發朝野關切,民進黨團提案修正住宅法,提高供給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的社會住宅比例,由現有占公營住宅、獎勵民間興建住宅數量十%提升至卅%。此提案獲台聯與親民黨支持,本周闖關。光以未來主要規劃為公營出租住宅使用的國宅用地一一三公頃計算,成功修法後,社會住宅釋出量即可逾六千戶以上。

國宅用地統計資料顯示,全台目前國宅用地共一一三公頃(約三十四萬坪)閒置,五都中除台北市外,其他四都都有閒置國宅土地,台南市逾十三萬坪最多,其次是新北市七萬多坪、台中市六萬多坪。新北市土地主要分布在林口、三峽、淡水及中和,台中市則分布在五期、七期以外地區。

「林口、三峽、淡水、中和等地近年來房價持續上揚,若有千戶左右低價出租住宅問市,肯定會衝擊房屋租購市場!」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說,分析國宅用地區位,台南與台中因房價不高、新增居住需求有限,對社會住宅的倚賴度不高。

但近年來跨區至雙北市就業、就學人數持續增加,相信在新北市推出社會住宅,應可解決不少青年、低收入戶居住問題,當然也會牽動區內房地產供需與價格走勢。

內政部雖不支持在住宅法實施初期即修法,大幅提高社會住宅釋出比例,但正檢討將逾百公頃國宅用地興建為出租住宅的可行性。內政部官員表示,這次民進黨團提案修法大幅提高租給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的社會住宅比例,讓內政部「十分擔心」,因社會住宅易衍生周邊鄰里反彈爭議,「落實這麼高(卅%)的比例恐有難度!」

至於檢討國宅土地做出租住宅使用,營建署正在依居住需求、所在位置、交通建設等條件,評估適合地點。營建署長葉世文指出,營建署正在研提將國宅用地興建為出租住宅方案,並計畫提撥適當比例,開放青年學子或初進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以低廉價格租用,但為公平性,會設定一至兩年的租用年限,租金水準則會視各地興建成本而定,「但一定會低於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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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社宅出租 最長12年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2013.01.19

配合中央「住宅法」上路,北市府都市發展局擬定「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明訂承租資格、租金、租期等。只要年滿20歲、設籍北市無自宅,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者,即可申請,租期最長12年。

都發局住宅企劃科長簡瑟芳說,若是單人承租,每人每月所得須低於最低生活費標準的3.5倍。

以101年度為例,家戶年所得須在148萬元以下,每人每月所得低於5萬1779元,才符合申請資格。

至於租期,簡瑟芳表示,一般住戶最長不超過6年,弱勢、身障等特殊戶,最長以12年為限,租金將視當地行情訂定,保證一定比市價低。為求公平,將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 申請數太多 新北萬人難領住宅補貼

【聯合報╱記者鄭朝陽/板橋報導】2013.01.19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今年度收到2萬7千多件住宅補貼申請案,比去年暴增上萬件,其中以租金補貼2萬6千多戶最多,但租金補貼戶數僅4480戶,在「僧多粥少」情況下,城鄉局將由申請戶的評點分數決定是否補貼。

城鄉局科長張壽文表示,新北市申請住宅補貼的民眾年年增加,今年暴增萬件創新高峰。他說,去年9月截止申請,包括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和修繕住宅貸款等3項共2萬7659件,讓承辦人員措手不及,詢問電話更是應接不暇,加派人手處理後,日前才陸續以雙掛號寄出審查結果。

張壽文說,台北市和桃園縣的申請件數各只有8千多件,新北市的件數是兩縣市的3倍多。主要增加件數集中在租金補貼,共2萬6387件,比去年1萬6193件多出1萬多件,其餘購置和修繕住宅貸款的申請量僅數百件。

租金補貼每月最多4千元,期限1年。張壽文說,篩選結果有近2萬件符合申請資格,但營建署核定新北市補貼戶數為4480戶,短差超過1萬5千戶。

城鄉局將依「家庭總收入級距」及身心障礙、單親家庭、原住民、重大災害受災經濟弱勢戶等「不同身分別」評點,排序較前面的申請戶可以受惠。

張壽文提醒,申請「購置住宅貸款」合格戶,應在證明核發日起一年內,到承辦的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修繕住宅貸款合格戶,則應於證明核發日起6個月內辦理貸款,並在撥款日起6個月內完成住宅修繕。



◆ 社論-聽聽文林苑的另一種聲音:都更不該停擺

【本報訊】2013-01-19 中國時報

轟動一時的士林文林苑都更事件,最近有新的發展:十多名同意戶帶著帳篷、睡袋,夜宿台北市府大樓抗議。自救會表示,同意戶一直是「乖乖牌」,沒有出聲抗議,然而因為文林苑改建案一直沒有進度,同意戶流浪快四年了,什麼時候才能回家?他們的心聲讓人不禁思索社會運動的本質,以及台灣都更的未來究竟該怎麼走下去?

回想九個多月前,士林文林苑強拆事件發生時,媒體及民意幾乎可以說是一面倒地撻伐台北市政府與建商、同情被拆的王家;相較於擁有兩棟透天厝的王家,大多數僅擁有公寓持分土地的三十六戶,恐怕才是此事件真正的弱勢受害人。當時各種官商勾結、違法違憲的指控甚囂塵上,但沒有人關心真正的事實,也沒有進行查證指控的真確性;而今,官商勾結與違法強拆的證據與起訴何在、強拆違憲的大法官判決何在?激情過後,是該冷靜思考的時候了!

回顧台灣的都市更新制度在十五年前建立之初,就考察過全世界各國的做法。相較於先進國家,台灣對地主權益的保障算是最完備的,歐美各先進國家的更新制度,大多數是採用徵收、取得土地後交給開發商的做法,住戶除了領取補償金外,更新後是沒有分配權利的。這種制度被批評是「推土機」,不符合民眾的期待。因此台灣引進來自日本的權利變換制度,讓住戶及地主都可以獲得更新後公平合理分配的權利(更新條例第三十一條),甚至主導更新事業的權力(更新條例第十條)。

而較有爭議的第三十六條動用公權力強制拆除,這是為了保障大多數地主權益所必要的制度。大眾嚴重誤解強拆是剝奪財產權,其實是要求其配合其他地主,被拆戶受分配的權益仍然受到相同的保障。如果反對這樣的做法,應該要採取什麼樣更好的制度呢?反對強拆者並未提出。

文林苑事件讓整個社會陷入一種擔憂是:「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其實自民國八十七年更新條例公布以來,全國共核定實施二八○件以上的更新案(其中包括一○二件災後重建案),只有這一件是強制拆除,要強拆必須是都市更新地區才可能。而更新地區占全國都市的面積非常微小,建地面積不到百分之一。再者,強拆還必須經過更新審議及嚴格的協調程序,以此推論全民都受威脅實在是誇大其辭,也有失公允。

文林苑案只是單一事件,但其帶來的副作用已逐漸顯現,是否會讓台灣社會付出集體的代價,實在令人擔憂,至少以下影響就相當值得關切:

一,在公部門方面,都市更新政策趨向保守,審查及法條解釋趨嚴,公務人員更有理由拒辦或緩辦更新案,只求不被告或平安退休,政府的威信盡失。

二,金融機構只要碰到都市更新的案件,授信審查及撥款都以極嚴苛之條件看待,甚至有行庫拒絕任何都市更新的貸款。

三,建商被汙名化,人人喊打,正在進行中的更新案,只要難談的地主也不再談了,唯一的方向似乎只剩下把這些難談的、反對的地主切除於建案規畫之外,這是否合理、誰還在乎整體都市景觀?

四,至於地主,人人搶著當釘子戶,存證信函及抗議函滿天飛,讓公務機關及實施者應接不暇。

五,即使不是都更案,一切有關的公共設施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畫,哪怕是一般的公共工程,慣以都更迫害之名吸引讀者、觀眾。

六,最後,受害的不只是文林苑三十六戶同意戶,還可能包括全國三○○萬戶老舊社區,因改建無望,必須生活在火災與地震的恐懼當中;還有,台灣已經面臨高齡化社會,老舊建物造成多少老人必須生活在缺乏無障礙環境當中,更不要說失去都市更新可能帶來的經濟發展、就業機會以及財稅收入等。

鼓吹文林苑事件的人也許不會在乎台灣社會付出了怎樣慘重的代價,但很多人在乎;如果台北市政府也在乎,就不該袖手旁觀,趕快排除阻擋文林苑工地施工的不利狀況,讓住戶(包括王家)早日回到新家,也為台灣都市的未來留下一線生機。



◆ 打造檜意森活村 卓銀永再獲獎

【洪璧珍/彰化報導】2013-01-19 中國時報

投身建築業逾卅年,並曾獲「公共工程金質獎」的大葉大學創意設計中心主任卓銀永,協助林務局修復嘉義日式宿舍群,打造「檜意森活村」,再次榮獲「優良農業建設工程獎」。

檜意森活村佔地近四公頃,位於嘉義市區內搭乘阿里山小火車的北門驛附近,是台灣最大的日式建築群,內含三十多棟日式老建築,具有相當大的觀光潛力。這次獲獎的設計專案,就是將檜意森活村的老建築加以修復,打造為文化休閒園區。

卓銀永是內政部登錄第一批具有修復古蹟資格的建築師,修復過台北賓館、士林官邸等古蹟。他表示,「修復」和「更新」是不一樣的概念,古蹟修復是「以舊復舊」,不論材料、工法,都要儘可能接近原貌,有時候比換新的還難上好幾倍。

尤其台灣地處亞熱帶,氣候條件和日本不一樣,卓銀永指出,日本人剛到台灣時,喜歡使用跟日本一樣的柳杉蓋房子,後來發現台灣氣候濕熱,用柳杉蓋房子,房屋壽命不長,才改用檜木等更好的木材。

卓銀永也強調,防水是木造房屋的一大挑戰,設計房屋結構時,除要挑選好材料,更要注意到如何維持房子的通風,唯有通風才能讓房子保持乾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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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炒房 轉貸續貸上限六成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君、邱金蘭/台北報導】2013.01.21

中央銀行最近發函進一步防堵炒房,明訂不動產管制措施上路前的購屋及土地貸款,辦理轉貸或續貸時,也須適用貸款不得逾六成等管制措施規定,以避免炒房者藉此規避,讓管制措施形同虛設。

銀行業者昨(20)日表示,最近收到央行這項函令,主要是針對央行管制措施上路前已借貸的房貸或土地抵押貸款,進一步規範,並要銀行注意這類案件的資金用途是否用於購屋,如果是就要依規定控管。

為防堵炒房,央行在99年6月,訂定「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及土地抵押貸款業務規定」,針對13個特定地區及高價住宅貸款,以及土地抵押貸款,進行管控,包括第二戶房貸、高價豪宅貸款,貸款成數不能逾六成等。

有些在央行管制措施上路前的貸款,最近要轉貸或屆期續貸,銀行不知如何適用規定,在詢問央行後,央行針對這類案件作出明確規範,以避免有心者避規。

央行要求定,這類轉貸或舊貸屆期續貸案件,如果原貸款者的資金用途屬於購屋貸款,在轉貸或屆期續貸時,須適用央行規定。金融機構在受理轉貸案件時,應先查證該筆貸款原貸資金用途是否為購屋貸款,如果查證屬實,就應按央行規定辦理。

銀行業者表示,通常一些理財型循環房貸,因貸款期間較短,會碰到屆期續貸的情況,例如A先生在98年跟銀行辦房貸,當時可能可貸到八成,現在5年期屆滿後,要續貸時,須受央行規定限制,最高不能逾六成。

除此,有些借款人基於利率等相關條件考量,可能會辦理轉貸,從A銀行轉向B銀行貸款,這類案件同樣要納入規範。舉例來說,開公司的B先生,98年跟A銀行借了500萬元,現在還剩下300萬元,他轉向B銀行貸款時,因原本的資金用途就是購屋,同樣要受央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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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縮減… 弱勢租屋補助改抽籤

【聯合報╱記者修瑞瑩、游文寶、劉金清、陳信利、張明慧/連線報導】2013.01.23

內政部針對弱勢族群住宅租金補貼,今年受不景氣影響,申請人數大增,但經費卻大幅縮減。往年只要符合資格者都能獲補助,今年僧多粥少,台南、桃園等縣市首度辦抽籤,有民眾哭訴沒錢繳房租,被房東趕出門。內政部住宅補貼方案提供貧戶、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單親及家暴受害者可申請租金補貼。

台南今年有八千一百六十八戶申請補助,但是內政部給的補助名額只有一千九百七十七戶,昨天抽籤,三分之二以上無法獲補助。

都發局科長謝文娟表示,申請門檻今年還調高,由去年的家戶年收入一百一十萬元以下,今年提高到九十五萬元,但申請人數不降反升,去年五千人,今年增為八千人。

都發局人員說,往年只要符合門檻者都能獲補助,今年僅三分之一申請者獲補助,很多弱勢家庭少了這筆每個月四千元(去年三千六百元)的租金補助,影響不小。

單親媽媽黃小姐憂心說,她和兩個孩子的房租每月七千元,今年沒有補助了,「叫我們母子流落街頭嗎?」

桃園縣有七千八百多戶提出申請,但今年獲補助名額只有一千八百多戶,只得抽籤決定,「中籤率」只有百分之廿五。

「去年可以領,為什麼今年不能領?」雲林縣八百廿八人申請,只核准四百五十三人,核准率約五成五。建設處人員說,中央財政不佳,提高門檻;往年內政部會給增補名額,但今年沒有。

雲林侯小姐往年都領取住宅租金補貼,今年少了補助,繳不起每月三千五百元房租,日前被房東趕出來,暫時住在同事家,她哽咽說:「政府這樣公平嗎?合理嗎?」

台中往年十二月底就可領到津貼,但今年到一月還在審核。低收入戶大罵;市府無奈說,中央只補助二千九百六十戶,比去年六千戶少很多,但多達一萬戶申請,讓核定更困難。



◆ 土地使用分區申請 超商可繳費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2013.01.23

為方便民眾,北市府都市發展局擬擴大土地使用分區申請規費的繳費方式,從以往的ATM繳款、郵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改為超商、銀行也可繳款,民眾直接在家就可列印,預計至少可省下5個工作天,本周五正式上線。

新的方式,民眾可自行下載繳款單後,到便利商店、富邦銀行繳款,在家就可列印分區證明,平均只需花2至3個小時,大大省時,還免收10元代收手續費,相當划算。

發展局都市測量科股長彭錦相表示,以往民眾若要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除臨櫃申請外,也可事先申請網路市民帳號後,上網申請,隨後再利用ATM轉帳至專屬的繳款帳號。匯款成功後,銀行即會通知,發展局再以郵寄方式,將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寄到申請者的地址。

不過銀行、市府、郵局等相關單位一來一往,平均得花上5至7個工作天,不僅耗時,民眾利用網路申請的意願也相當低。

發展局統計,去年一年,共有1萬2413件申請,其中臨櫃申請共1萬1926件,網路申請僅487件。



◆ 兩岸電信詐騙逮68台灣人 5人遣返

【聯合報╱記者張榮仁/台北報導】2013.01.23

兩岸電信詐騙集團藏身柬埔寨,假冒大陸醫保局名義,以醫保卡遭冒用涉及洗錢等罪,必須將存款轉入「安全帳戶」為由向大陸民眾詐財;大陸公安、刑事局及柬國警方合作逮捕九十一人,其中台灣籍六十八人,昨天先遣返五人。

昨天遣返的嫌犯包括李勤偉(廿六歲)等三男二女。警方說,李勤偉是詐騙集團核心成員,負責從台灣招募人手以觀光名義前往柬埔寨投入詐騙犯罪,其餘六十三人將在二月四日以前分批遣返。

警方調查,電信詐騙集團在柬埔寨金邊市郊區承租多處別墅為機房據點,假冒大陸醫保局及公安、檢察官,以民眾醫保卡遭盜用,可能涉及洗錢、詐欺等重罪,要求配合辦案把存款轉入「安全帳戶」,估計詐財得手一百一十萬元人民幣。

刑事局、大陸公安及柬埔寨警方聯手、密集交流情資,查出詐騙集團機房據點以及人員藏身處所;本月五日,柬國警方動員兩百名警力兵分八路,搜索拘提九十一名詐騙集團犯嫌到案,起獲電腦主機、閘道器、詐欺機房支出明細等大批贓證。

落網犯嫌有六十八名是台籍,年齡從廿歲到五十歲都有,多名成員近兩年頻繁出入柬埔寨。

※ 相關報導:

* 假語音真詐騙 基隆市府專線遭入侵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23/today-north13.htm

年關近,詐騙案多,基隆市政府內專線電話也遭詐騙集團入侵,佯稱中華電信語音通知用戶遭冒名申請、欠繳電話費,帳戶將被監管等,警方說這是最新的詐騙手法,各地都傳出詐騙案例,警方已鎖定對象追查,呼籲民眾接到類似電話不要直接轉接客服人員,以免受騙。



◆ 新車牌掉漆 檢追查驗收

【聯合報╱記者陳崑福/屏東縣報導】2013.01.23

新式車牌會掉漆,公路總局承諾全面回收更換,但屏東地檢署已展開偵辦,了解車牌驗收過程是否涉及不法。

「全新車牌竟禁不起水洗?」屏東地檢署檢察長羅榮乾表示,公路總局上月換發新式車牌,屏東有多名車主掛上新車牌去洗車,車牌上的漆禁不起水柱沖洗大量掉落,車主氣批離譜,民怨四起,他也認為不合常理,指示主任檢察官主動偵辦。

羅榮乾說,檢方調查重點是,公路總局當初是否依據程序辦理驗收,過程是否有疏失或不法;如果只是廠商烘烤技術問題,問題就單純,如果有不法,檢方將偵辦到底。

屏東監理站長郭政雄說,該站回收了九塊落漆車牌,監理站接獲車主反映後,立即免費換新的車牌給車主。

他指出,由於花蓮、宜蘭等地站也出現這種現象,上級認為廠商供應瑕疵車牌,違反合約規定,且在保固期間,依據合約要求廠商回收瑕疵車牌,並向廠商求償,另提供合格車牌,廠商也克服技術,重新製作的車牌已不會落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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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鶚鼓吹 以房養老 利人又利己

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2013-01-24 工商時報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台灣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張金鶚的最新力作「房地產是一輩子的事」,昨(23)日正式上市發表。張金鶚主張,購屋最好要「利人利己」;他也發願,日後將會鼓吹「以房養老」,利人又利己。

儘管被地產界封為「空頭總司令」,經常提醒社會大眾,房市面臨泡沫化危機、房價有3成下跌空間等空頭言論;但張金鶚的新書發表會中,包括冠德建設董事長馬玉山、財訊董事長謝金河、前營建署署長林益厚、前台大城鄉所教授華昌宜等產官學界人士,仍親自為張金鶚站台。張金鶚的直言、敢言,依然獲得不少掌聲。

張金鶚曾經出過「房產七堂課」、「都更九堂課」2本書,昨天再正式推出新作「自住投資65問-房地產是一輩子的事」。

對於2013年房價走勢,他依然直言:「會下修10到15%。」可是此次出書,他以擁有3間房子的過來人身份,用65個問題型態,提供想「賭房」的投資客、「拚房」的自住客、以及想「住房」和「賺房」的消費者,更客觀理性的購屋資訊,讓無論買想房子、或不想買房子的人,都可以從書中找到不同於一般代銷業者和建商的觀點和答案。

張金鶚昨天也提出主張:買房要利人利己,千萬不要損人損己、損人利己、或利人損已。

張金鶚也大力鼓吹「以房養老」,而他也將配合民國102年1月底,內政部即將正式試辦的「以房養老」政策,捐出他的1棟房子,以逆向貸款方式,把房子捐給社會福利單位,讓自己換取獲得社福團體提供長期照護服務。

至於居住地點,可以選擇留在自家中居住的自宅老化、不必被迫搬家或適應另一個新生活圈,或者是入住到社福團體提供的長照系統住宅社區。

他說,這就是利人利己;畢竟台灣擁有自有住宅比率高、房屋資產價值不易減損的2大條件,可引進國外先進國家的「以房養老」制度。

張金鶚指出,他和太太都是「頂客族」,很早以前就開始規劃退休生活、老後生活;他傾向採取在宅老化的方式,因此,日後將大力鼓吹「以房養老」方式,讓老人或退休族、社福團體或公益機構,共享雙贏。

另外,張金鶚也針對坊間有人幹譙他一直叫大家不要買房、但自己卻偷偷買了3間房一說,提出說明。他指出,這些說法完全是中傷,因為目前手中的3間房,早在1988至1999年就買進,都不在房價高峰時期購買,除了第1間文山區房子正等待都更外;另外2間,1間是自己住、1間是給父母住,跟景氣波動無關,更沒有偷偷買房。



◆ 實價登錄 預售屋不再漫天喊價

中央社 2012.01.24

隨著實價登錄揭露,資料庫內容更豐富,房屋代銷業者認為,不但讓各地房價大公開,更迫使預售屋開價更「友善」,未來甚至會趨於不二價。

房屋代銷業甲桂林廣告研展部副理李尚華認為,不少房地產業者認為,實價登錄會造成房價下跌,但其實實價登錄與房價下跌是兩回事,並無因果關係,實價登錄只是讓「真實價格」曝光,使得符合消費者期待的房價真實呈現。

李尚華表示,實價登錄政策會讓台北市的預售屋開價更符合消費者期待,賣方將釋出更多的善意,而且今年預售屋的開價將較去年更友善,但真實的成交價格則取決於經濟成長率,估計會上漲2%到5%。

李尚華分析,各界預測今年景氣轉強,經濟正向發展,但過去在投機盛行、市場炒作的氛圍下,房價漲幅常常高於真實經濟成長率,甚至在房價僵固性的特性下(因有自住需求),常有房價上漲不復返,或有漫天開價,出現脫離區域市場有行無市的價格,但仍有投資客買單的情況。

他強調,會發生這些現象,就是房價的「真實價格」無法呈現,消費者被「市場開價」所左右及矇蔽。實價登錄的目的,就是呈現房價的「真實價格」,並減少消費者的交易成本;若賣方一如以往開高價,恐將造成資金壓力,因此預售屋的開價也將逐漸貼近真實價格,最終可能會形成不二價為銷售主流,漫天喊價、就地還價的情形將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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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大清理 全台5.5萬筆土地解套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3.01.27

內政部推全台地籍大清理,至去年底已協助民眾、企業、神明會等,完成登記達五萬五千九百多筆數,公告現值突破百億元。內政部決定打鐵趁熱,自明年起推動第二期地籍清理,預估可再為國庫挹注至少四百一十五億元。

內政部所推地籍清理計畫,第一期自民國九十七年至今年底止;截至去年底,各縣市政府已公告十四類需清理的十五萬三千多筆土地,經民眾重新辦妥登記,共五萬五千九百多筆,依土地公告現值達一百零九億元。今年是第一期計畫最後一年,預計再標售土地建物五千五百多筆。

地政司官員表示,地籍清理受到民眾歡迎,因為攸關民眾權益。由於年代久遠,很多民眾被「套牢」難以處分的土地,因清理而得解套,也讓很多「妾身未明」的廟宇得擁清楚「產權」,協助民眾、神明解決不少陳年土地問題。

清理地籍不僅圖利人民,對於部分地籍不清、持分不明者,政府會設立專用帳戶保管清理後的地產,若十年內土地權利人未出面主張權利,拍賣所得歸公,也是國庫一大收入,預估第二期地籍清理可再為政府挹注至少四百一十五億元。

官員說,有不少民眾突然發現,老祖宗留下價值不斐土地,是一項大大「圖利」民眾、挹注國庫的政策。地籍清理主要有幾類土地,如光復初期辦理土地總登記所遺留的神明會、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土地、所有權人登記姓名或住址不全等土地地籍問題。

官員表示,由於神明不能做為地主(全台土地公為「最大地主」),必須重新辦理登記。未清理的神明會,公告現值至少有一百零九億,至去年底已協助寺廟及宗教團體完成重登記達四百一十九棟,公告現值達廿億元。

官員表示,日據時期的公司、合作社,登記的名義多為股東或股東繼承人,想取得股權證明不易,抵押權也待處理,或民國四十五年前所留下來的地上權,房子都已垮掉,不透過清理或塗銷程序,很難使土地有效利用或活化。但有光復前夕的不動產被查封了五、六十年,透過清理,申請塗銷,權利主體與產權「總算明朗」。



◆ 「圖利」人民 2萬元地翻身變2億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3.01.27

內政部推動全台地籍清理,從不少個案可以看出土地發展的歷史;地上權、抵押權、物權都套住民眾權益。以台北市捷運忠孝復興站出口的土地,一位林先生塗銷抵押權登記為例,卅二年前抵押給他人的土地僅兩萬元,目前身價達兩億元以上。

內政部提醒民眾,如果有類似祭祀公會的共有土地,地籍、權利內容不明,糾纏已久,可以利用政府正在地籍清理的機會申請登記,讓土地「翻身」。

內政部官員透露,林先生位於捷運復興站出口、懷生段一小段土地,依公告現值約一億八千三百多萬元,卅二年前因設定抵押權給郭姓男子,權利價值當時是兩萬元,由於所有權狀一直有「抵押權」,致很難處分或開發。在辦理塗銷登記後,目前土地身價已是卅二年前的一萬倍。其他私人個案,取得明確土地產權,不勝枚舉。

內政部官員也舉例,日據時期的會社(公司)或組合土地,如合作社等,在全面清理後,不僅產權清楚了,還可保存古蹟的完整。例如台南市後壁區的「黃振興合資會社」,名下有五筆土地,經地籍清理,更正登記為「養雞大王」黃崑虎等廿六人分別共有。目前地上物為日據時代所建的黃家古厝,已公告為台南市市定古蹟。

還有,台北市萬華區的「保生大帝」廟,清理土地產權,共有廿八筆土地,公告現值為一億七千多萬,市價至少兩億元以上,經過會員同意完成移轉登記。目前該地正進行都市更新,價值還將攀升,促成土地的有效利用。

官員也說,在台中市梧棲區的朝元宮,主祀神明是天上聖母、觀世音菩薩,建廟已一百五十多年,土地仍登記在「聖母」名下,由於神明不能成為地主,經地方政府努力,已成功將土地更名登記為朝元宮所有,土地產權終告明確。

在新北市新莊區的保元宮,共四筆土地,公告現值在八千萬以上,登記在「池府王爺」名下,建廟已兩百多年,經信徒大力奔走,已辦妥更名登記,目前為保元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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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 3月試辦上路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2013-02-28 工商時報

內政部昨(27)日宣布「以房養老」試辦方案將於3月1日上路,在辦理分區說明會後,自5月起接受申請,凡年滿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超過中低收入戶標準者即可申請,試辦人數最多100人,這項方案將試辦至106年底,看國人接受情況如何,再做調整。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政府辦理以房養老的主要考量有二,一是國人自有房屋比率近八成,老人擁有房屋占相當的比率,但經常發現老人有房子但卻缺少生活費用度過晚年;另一個原因是我國老人人口逐年增長,老人無論在經濟安全或生活照顧面的需求勢將提高。因此參考國外「以房養老」的制度試辦這一方案。

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以房養老試辦方案就是讓老人把自己的房子設定抵押給政府,依所抵押的房價(不動產估價現值)、老人的年齡、性別核算出老人每月可領的金額,為讓老人有長期穩定的生活費用,試辦方案特別採「終身給付制」,直到老人終老,房子即屬國有財產,依國有財產進行處理。

這項以房養老係依房價、平均餘命進行精算,由於女性平均餘命較男性長,因此男性獲得的給付會高於女性,舉例來說,一位70歲的男性老人持有房子現值700萬元,適用此案設定抵押給政府後,每月可領24,300元,若同樣條件是女性,則每月只可領21,100元。

陳素春表示,這項以房養老方案將委由土地銀行辦理,未來申請以房養老經審查通過者,需在土地銀行開戶,內政部會把錢撥到土銀,再由土銀撥到老人的帳戶,而方案所需經費則由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及政府經費支應。

李鴻源表示,以房養老試辦方案是提供老人在經濟生活上多一項選擇,老人可因自己的情況考量是否參與此方案,並無強制性。



◆ 有土斯有財 房子給政府可靠嗎?

【陳文信/台北報導】2013-02-28 中國時報

社會頻傳老年人在把名下房地產過戶給晚輩後,卻慘遭棄養的人倫悲劇。也因如此,內政部籌備「以房養老」期間,在全國各地舉辦座談會時,面臨到最大的疑慮,就是年老的長者最常問:「房子交給兒女都沒保證了,如果交給更陌生的政府,可靠嗎?」

國人受「有土斯有財」的傳統觀念影響,老年人擁有房屋的比率高,卻不見得願意把房屋產權抵押給政府。因此,內政部表示,以房養老上路後,初期兩個月會先舉辦北、中、南、東分區說明會,釐清相關疑慮。

根據內政部的試辦方案,對象鎖定「無繼承人」的老人。其實,依現行法令,國人在死亡後,若沒有繼承人,最後其名下財產本來就會收歸國有;因此,這些無繼承人的老人,若先把房屋抵押給政府,還可以終生領取生活津貼,算是穩賺不賠。

不過,目前都會區房價高,部分獨居年長者可能會選擇出售房屋換取現金,再用這筆錢去租較便宜的房子,剩下來的錢便做為晚年的生活費,甚至可以自行投資理財,賺取更多財富。

然而,出售不動產換取現金,必須面臨餘命超過自己預期、但存款不足以支應生活費或居住處租金的風險;相較之下,政府的以房養老方案保證終身給付,申請人可以繼續住在原本的家裡,政府還將另行負擔晚年長照費用。

依內政部規劃,這次試辦方案期間為五年,一百個名額若有缺額,民眾在五年內皆可申請。但加入方案之後,以房養老的契約存續期間為申請人的終身,試辦結束後,津貼等保障仍持續進行。



◆ 設協商平台 都更不空轉

【張金鶚、蔡志揚】2013-02-28 中國時報

「文林苑」都更案被強拆的王家,日前舉行記者會呼籲法官在釋憲前停止審判;「文林苑」同意戶則於過年前到北市府抗議,痛訴這已是「第四個淒涼的除夕、四年仍無家可歸」。由於北市府在去年三月發動強拆後,面臨排山倒海的責難,對於王家重新在基地上搭建的組合屋,消極地宣稱這是工地裡的「私權爭執」,不應由政府介入,以致爭議至今懸而未解,社會資源嚴重虛耗,更影響到其他尚在殷切盼望浴火重生的都更案推動。

實際上,文林苑都更案並非一件單純的民間營建工程案,由於政府認其具有公共利益,所以核准權利變換,准許以多數人的同意遂行重建,甚至因此願以侵益性最強的「強制拆除」手段來協助建商排除障礙。而且,依《都更條例》規定,要是建商蓋到一半跑路,政府還有義務強制接管工地,確保更新事業的實施。因此,目前文林苑的現實爭議,絕非只是「私權爭執」那麼簡單,而是需要政府設法以公益的角度介入排解的爭執。

筆者曾在文林苑事件後受北市府邀請分別擔任「台北市都更顧問小組」的召集人及成員,並在完成階段性修法草案擬訂任務後解散。然而現在看到市府對於「文林苑」案處理的消極作為,不禁搖頭著急;深恐倘若放任繼續衝撞對立下去,不僅原住戶繼續流離失所,全市的都更案恐怕也將淪為陪葬品,這絕非吾等當初應允加入顧問小組的期許。

「文林苑」爭議倘若要循私法途徑解決,恐怕至少要再拖個八至十年,這絕不是全民所樂見。北市府若是能積極協助三方解決爭議,不僅能化解社會對立的干戈衝突,更能弭平民眾對於執政魄力、先前強拆執法的質疑,轉化為可觀的支持能量,因此實在應該是北市府現在最迫切要處理的事件之一。

都市更新的觀念核心,原本就在於「協商」,過去在本案中較為欠缺的「協商」機制,應在此刻重新組建,當然現在政府已成為當事者之一(強拆的執行者),不被爭議當事人所信賴。但政府可不必扮演協調者,而可扮演主動「推促」協調的角色,由其邀集中立客觀的第三者,組成立場超然的「協調人」團隊,這些協調委員是爭議當事人均認同的人,藉由委員會密集、務實地召開協調會議,或許才有機會解開此難解的死結,甚至可因此建構一個都市更新「協商」典範。

再者,既然是「協商」,必須促使雙方互相「讓步」,才有可能解決爭議。但所謂「讓步」,不應預設立場,要有所犧牲損失,不可堅持而沒有妥協。同時各種可能方案均應仔細考慮,也就是「原地重建」、「異地重建」、「異地安置」、「共同參與都更」、「損害賠償」等皆不應是預設必然的選項,但各種選項均應經過公正專業第三者評估利弊得失及現實可行性,如此才能協商出讓步的方案。

在商業談判實務中,上述「資訊」評估是非常重要的,翔實的成本效益分析,才能讓各方當事人皆能充分考量自身的利益,以免讓盲目取代了理性。這些「資訊」的獲得,說穿了也是需要花錢,但在文林苑爭議中,住戶相較於建商仍屬經濟上較為弱勢者,因此在費用負擔上,或許可要求建商先墊付一小筆的「鑑定」(或稱「專業評估」)費用,將來爭議倘若能因「資訊充足」而獲解決,其實是非常值得的「投資」!

我們期許政府能夠較為積極、開創暨前瞻性地建構一個協商平台,讓文林苑爭議當事人能在這個平台上設法解決紛爭,而非繼續讓現狀空轉、讓爭議停滯不前。否則不僅讓民眾覺得郝市府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而拖累都市更新的推動,如此絕非全體市民之福。

(張金鶚為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蔡志揚為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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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痛批容積獎勵 公共財變私有財 建商暴利

【蒼弘慈/台北報導】2013-03-04 中國時報

針對台灣容積率問題,學者批評聲浪不斷,淡江大學建築系系主任黃瑞茂則說,容積獎勵在台灣,已變成超完美圖利的一種手段與工具;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容積為公共財,政府不能如印鈔票一般,隨便增加容積。

張金鶚指出,目前容積移轉與容積獎勵確實有改革的必要,因為容積是公共財,涉及都市環境品質與公共設施承載能力,而政府就像印鈔票一樣,隨便獎勵容積,這樣只會造成通貨膨脹,後遺症將很大。

此外,張金鶚強調,現在政府用停車、開放空間等獎勵建商容積率,根本是慷他人之慨,就拿建商為獎勵容積而蓋公園,不同的地區應有不同的標準,且這些建商往往蓋的公園都是「假公園」,一年半後,公園就改成大樓,最後損失的還是民眾。

黃瑞茂指出,容積原本是針對一些公共利益有所助益而提供的獎勵,但事實上,許多容積都對公共利益沒有好處,導致容積變成超完美圖利的一種手段與工具。

黃瑞茂指出,容積獎勵成了一種「給定的」東西,好像還不能不給,沒給就不對,就是反商一樣,透過主管機關的營建署和地方政府「腦力激盪」,不斷衍生出不同的獎勵名目,其不是為了公共利益而出發,而是替都更案創造更多的利多。

黃瑞茂舉例說,可以直眺淡水河與觀音山的淡水小白宮,是文化部指認的「文化資產世界遺產潛力點」,但即將進行都市更新計畫公告淡水小白宮坡下的開發案,新北市政府卻同意建商以「沒有作為」為由,將基地預定地旁的公有地納入都更範圍,藉此獲取最大的容積獎勵,然而,容積獎勵後的二十七樓層高的建物,卻擋住了後方小白宮的景觀,他質疑,「這樣公有地配合都市更新,到底創造了怎樣的公共利益?」

他呼籲,容積獎勵應回歸都市計畫,且容積的給予需看公共價值,不應當做為處理地方勢力、利益分配的「無本」手段。



◆ 養容積等增值 3年賺1倍

【王莫昀/台北報導】2013-03-04 中國時報

容積移轉增值潛力驚人!持有台北市大安區等精華區公共設施保留地,除每年賺政府公告現值十二%至十五%左右的調漲空間,容積本身還可增值,玩容積的大咖,三年就可賺得一倍以上的價差,獲利驚人!

蔡姓土地開發老手指出,以大安區公設保留地市價由前年公告現值一五○%,暴增至今年公告現值一八五%,加上政府年年調漲公告現值幅度計算,投資客三年前若持有二億元容積,今年出手所賺的價差高達一倍。

以公設保留地的容積移轉淘金,獲利往往不遜於土地交易,去年便有一位原本在新竹鄉間種菜的老農夫,一直不知道父親留有遺產,直到土開業者找上門,要以每坪一二○萬元買其名下中山區的公設保留地,他才驚覺自己身價逾億。

「玩容積,不但要懂得操作眉角,還須資金雄厚!」黃姓土開業者說,容積交易不能向銀行貸款,還須有「實力」解決遭占用等疑難雜症,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但是跨過門檻後,只要眼光精準,獲利可是嚇嚇叫!市場大咖有土開業者、掮客、甚至地方民代,一個人一年做數十億生意不稀奇。

近期容積交易最熱絡的區域非五股莫屬,去年交易量占新北市總量八分之一左右,容積價從前年的一二○%飆漲至今年的一八○%至二○○%。

蔡姓土開老手說,玩容積有三種人,一是大尾、A咖,這種人有雄厚資金,透過容積增值與政府調升公告現值,兩頭賺,買了就放個兩、三年等增值,像是台北市政府目前只開放十五米道路可以容移,但因十五米道路可容移量日益減少,早就有投資人以公告現值十五%至卅八%,低價買進八米、十二米道路用地,等著未來開放移轉,容積售價一飛衝天,狠狠賺上一筆。

小尾些的投資客,資金不足,先付訂五十%,另找到買主,由真正買主付尾款,自己只賺價差。最後一種人,專門做掮客,賺佣金,但做容積掮客,要比仲介土地賺頭大。蔡姓土開老手指出,中永和容積行情約公告現值七八%,一筆交易若是公告現值達一億,實價交易價僅七八○○萬元,但佣金是以一億的一%至二%收,掮客完成交易,獲利高達二百萬元,但土地交易多只能以交易價一%抽佣,相形之下就遜色多多。



◆ 買賣容積暴利 財長:嚴查逃漏稅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2013-03-04 工商時報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個人出售古蹟或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容積率,具有權利交易性質,必須按取得對價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未來將會要求國稅局針對容積移轉,加強查緝逃漏稅。

張盛和指出,非土地所有權人的容積率買賣,目前併入所得稅機制中課稅,有所得者應主動誠實申報;針對私人容積移轉獲利可觀,他將要求國稅局加強查核納稅人是否有未申報或申報不實的情況,同時也呼籲相關利害人可提出檢舉,檢舉獎金最高400萬元。

國稅局官員強調,逃漏所得稅若經人檢舉,凡在核課期間7年內案件,國稅局有公權力可依法補稅帶罰,呼籲納稅義務人切莫低估國稅局的查核能力。

財政部表示,土地所有權人依據「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或「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取得的土地容積權益,可免繳所得稅,但是非土地所有權人的容積率買賣,將被認定為權利移轉,必須課徵所得稅。

至於報稅方式,按現行稅法規定,應以從第三人取得的對價,減除原始取得的成本,以及因取得、改良或移轉容積權益而支付的費用,以其餘額申報財產交易所得額,併計其他所得項目,在每年5月申報個人綜所稅。

另外,企業、機關、團體或組織出售土地容積移轉權益,所取得的收入則屬於銷售勞務,依法也必須課徵營業稅。

※ 相關報導:

* 法律漏洞 轉手獲利 免繳半毛稅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2946/112013030400362.html

國稅局官員說,目前較常見富人利用容積移轉來規避遺贈稅的避稅案例。因公設地贈與子女免贈與稅,曾有建商購買公設地後贈與給子女,子女再轉贈給地方政府,換取容積獎勵。子女取得容積後,再與父親合建,最後取得上千萬元的售屋款。國稅局發現此種取巧移轉財產的方式,已依實質課稅原則來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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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修法 容積官賣利益歸公

【王莫昀/台北報導】2013-03-05 中國時報

管制容積亂象,內政部營建署修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規定未來公設保留地將以標售方式,售予政府,價格較低者勝出;建商想買容積,必須向政府購買,也就是公設保留地容積將由政府「獨賣」,每坪容積售價訂定方法。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將會進一步與專家學者,及相關業者溝通後,再決定修法方向。

依營建署初步規畫,以移入基地的市場收益價格,減去建商營建與管銷等成本換算,也就是移入容積的售價,即建商「淨利」。

此外,為避免基地經建商大量移入容積,變得又高又胖,像新板特區豪宅,後棟住家可看到前棟住宅後陽台,居民日照權被剝奪,區域人車擁擠,生活品質大幅下降,營建署也修正「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一般地區」的都更獎勵容積不得超過廿%,「都更地區」則以五十%為上限。

之前監察院就都市容積管理失控提出糾正案後,內政部即積極研究改善機制,首先為避免容積移入太多,影響周邊居民,限縮都更容積獎勵空間;另為杜絕容積交易不透明,衍生炒作歪風,現今市場取得容積主要來源-公設保留地,未來只能賣給政府,而移出的容積也將由政府專賣;同時,營建署還協助地方設置容積銀行,調和供需。

三項新政最受外界關切的是,公設保留地容積移轉未來將由政府做莊,營建署官員不諱言,不少業者向營建署反映,希望刀下留人,不要一下子斷了他們的生機,也有業者認為機制不夠完善,希望政府能有更完善、嚴謹的規畫。

新出爐的「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修正草案)」規定,未來地方政府可視地區開發現狀,調降基地容積移入上限;明訂公設保留地取得方式,即地方政府可以競價方式,取得公設保留地,但以畫設逾廿五年以上,未經政府取得的基地優先,而競價底價則是由公告現值換算的土地總價值,加計補償成數後算出。

至於,攸關建商容積買價的公設保留地出售價,營建署訂有公式,為「(接受基地移入容積的市場收益價格減接受基地移入容積的營建與管銷成本)再乘上接受基地可移入的容積上限,但不少業者專家認為公式忽略經營風險。葉世文表示,將再進一步溝通。

※ 相關報導:

* 高雄首設容積銀行 7月開張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2958/112013030500612.html

由政府做莊調度容積的容積銀行將在高雄市誕生!在經建會催生下,行政院核定由高雄市府成立全台首家容積銀行。高雄市府表示,已獲高雄市都委會審議通過,今年七月一日上路,未來有關容積移轉將以折繳代金方式專款專用投入公共設施闢建。



◆ 社論-容積移轉政府主導 讓利益歸於全民

【本報訊】2013-03-05 中國時報

曾經為了解決古蹟保存、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公益與私利爭議問題,而推動的容積移轉,在運作十多年後,現在回頭檢討,卻發現弊病百出;如今變成是只見私利破壞都市計畫、暴利製造社會不公不義等負面效果。現在,是到了該全面檢討這項政策的時候了。

容積移轉是指都市計畫區域內,某些未用完或使用的容積率,可透過一定的程序,移轉到另一處基地使用。原始目的是為了解決許多古蹟、文化保存建物的地主,因受限無法改建及使用其容積率,導致權益受損,因而允許使用容積移轉方式保障其權益。後來則增加可使用在公共設施保留地上,允許地主買賣其容積,以加速公共設施土地的取得。

此政策實施十多年後,雖然的確解決部分問題,但卻因私人容積移轉的不透明,讓部分建商及專業炒作容積的買家,透過容積買賣獲取暴利。其方式就有如囤積炒作土地者一樣,只要有門道者能事前取得容積在手上,除了坐等公告現值調漲的利益外,也伺機賣給其它需要者;由於價格不透明、缺乏公開市場,這個只由少數炒家掌握的市場,就能得到高額利潤,而且因買賣不透明,大部分獲利都能不必繳稅。

雖然法令對容積移入地區,有最高不得超過原容積率三到四成的限制,但這個寬鬆的規定,讓許多已是高密度發展的地區,持續移入更多容積,導致當地引入的人口與使用強度超出原都市計畫規畫,公共設施過於飽和、生活品質下降。其結果就是少數容積玩家得到暴利,但不良後遺症與外部成本,卻全部由民眾承受。

如果再配合缺乏標準、處處皆有的容積獎勵,且讓獎勵的容積率利益又全部歸於建商,其結果就是典型的社會不公與不義!難怪都計學者會痛責現行的容積移轉與容積獎勵,簡直是一個「超完美圖利制度」。

除了容積移轉與獎勵創造的不公外,現在許多都市計畫地區,如果因政府的新興公共建設,導致容積率可提高,使用強度增加,這些利益也是全部由地主獲得,坦白說,這種政策邏輯,道理上實在說不過去。經建會計畫成立容積銀行,希望把這部分的容積利益歸公,就是為了矯正其弊。

從學理上來看,容積率與電信頻譜一樣,都可視為一種「公共財」,政府當然不可能、也不必全部抓在手上,變成自己蓋房開發、自己搞電信事業;但這些「公共財」分配出去讓民間經營時,除了要注意到市場效率外,更一定要掌握到社會公平與公益原則。政府成立容積銀行,除了掌握增額容積外,也可作為容積移轉的買賣中心,這種方式應可矯正目前增額容積利益歸私、容積移轉買賣不透明的弊病。我們認為這項政策,不論由提高市場透明度、發揮社會公平正義的觀點來看,都值得支持。

此外,我們也要建議,在容積移轉改由「政府作莊」後,對某些有高於現有容積需要的地區,只要政府評估不影響當地的都市品質,政府其實也可額外出售容積,以所得財源挹注政府財政,利益歸於全民。政府既能終結容積移轉私人化的弊病、矯正容積利益歸私的不公,又能增加政府財源,可謂一舉數得,何樂不為?

目前有建商所開辦的報紙報導說,政府獨賣容積,會助漲房價,藉此反對此政策。不過,我們要嚴正指出,一個更透明、公開的容積移轉,相較於不透明、只掌握在極少數建商、玩家手上的容積移轉,按理會讓價格下降趨於合理。更何況,別忘了,現制的所有利益都歸少數建商、玩家,但政府作莊的利益則是歸於全民。何者較佳,不言自明。期望政府能堅定立場,不要受建商及其媒體的威脅、挾持,讓政府的公辦容積買賣及容積銀行政策盡速落實吧!



◆ 政策解讀-房產大泡泡 豈容北京安睡

【高行】2013-03-05 旺報

一度被市場視為「喊喊便罷」的《國五條》,如今在相關細則陸續展現威力後,上海等各大城市房產交易急凍,按捺不住的賣壓紛紛出籠,急轉直下的氣氛牽動股市神經,在地產股領跌下應聲倒地,在在顯示這波打房是「玩真的」。

大陸官方之所以選在此時出手,可說是有跡可循,無論從經濟還是政治面來看,都到了「非打不可」的地步。

現階段房價吹起的大泡泡瀕臨破裂邊緣,民眾收入和買房能力不成比例愈拉愈大,一旦泡泡撐破,民眾、金融系統及政府連環燒,屆時災損將難以控管。

政治面看,本次兩會將進行政府換屆,如何為新的領導班子化解高房價所累積的民怨,顯是當務之急,這也是北京選擇在兩會前出手的考量之一;再者,去年十八大將反腐視為要務,日前媒體踼爆多位「房哥」、「房姐」,引發各界撻伐,民氣可用,順勢打房也收遏阻投機之效。

更要緊的是,這波房產炒作的歪風已踩到黨的意志紅線,先前市場把十八大重點國策「城鎮化」,做為炒房名目,胡謅亂炒,果真讓一度漲勢緩和的房價死灰復燃,完全曲解城鎮化追求縮短貧富差距的內涵,這豈容北京安睡?這波打房,北京不得不玩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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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力崛起 北市購屋7成是女性

【王莫昀/台北報導】2013-03-07 中國時報

小資女向前衝,雙北購屋實力堅強,占比超越男性!台灣房屋智庫調查,2013年六大都會區男女購屋占比及女性購屋最愛行政區發現,六大都會區中,雙北市的女性購屋占比超越男性,高達68%及52%;最愛行政區部分,雙北市偏好潛力保值區、桃園以南則鍾情商圈抗跌區。

女力崛起,以北部小資女、職業婦女,實力最堅強,六都女性購屋比,以台北市高居68%居冠,其次是新北市52%,往南逐步遞減,桃園縣女性購屋占比未過半,掉到46%,台中、台南、高雄,更一路由44%、42%遞減至39%。

台灣房屋智庫執行長劉怡蓉說,女性追求經濟時尚的方式很多,像是潮牌服飾、名牌配件等,但唯有購屋,不僅可滿足女性安全感,更兼具財富保值的理財觀念,其中雙北市因就業市場豐富多元,經濟獨立自主,讓女性對買房更具行動力,甚至超越男性。

對現代女性購屋比重節節攀升,信義房屋公關專案經理洪琬琪認為,除了名義登記,其中更有很大比例是自己獨力買下,而「安全」、「舒適」、「時尚優雅」更是粉領族購屋不可或缺三要素。近幾年已有不少預售案,專門以女性為訴求,紛引進拓展身、心、靈助益的飯店式管理,與標榜24小時不打烊的生活時尚會館。

洪琬琪表示,現代女性不管以後是否走入婚姻,最好能擁有自己房子,近可攻,退可守,並可強迫自己量入為出,強迫儲蓄。她以自身經驗指出,SARS時買下的台北市東區公寓,這幾年雖然多了房貸負擔,但無形中存下一筆資產。

依台灣房屋調查顯示,2013年六大都會區中女性最愛購屋行政區,雙北市以生活機能佳及交通便利的潛力保值區為主,如台北市文山、中山,或是新北市中和、新店等地,不過依產品不同,選擇的行政區也會有所差異。



◆ 我見我思-悼百年芒果樹

【謝錦芳】2013-03-07 中國時報

植樹節前夕,地方首長忙著舉行各種植樹造林活動,鼓勵民眾種樹救地球。遺憾的是,近來各地方不時傳出珍貴老樹遭砍伐,不僅深山裡的千年紅檜遭盜伐牟利,位於都市重劃區的百年老樹也難逃被砍伐的命運。民眾種樹的速度,根本追不上老樹被砍伐的速度。

台中十四期重劃區工程正如火如荼地進行中,當地民眾向媒體投訴,位於第一工區內有一棵百年芒果樹,枝葉繁茂,每到夏天結實累累,土芒果的酸甜滋味,讓鄰居們回味無窮。不料,春節前,老芒果樹竟遭砍伐,倒地不起。第四工區內有數十棵老芒果樹、荔枝樹也全被砍除,現場慘不忍睹。熱心民眾向市府檢舉,得到的回答竟是「真的嗎?」,讓民眾為之氣結。

當地民眾氣憤地指出,台中十四期重劃區內老樹遭砍伐的案件已發生多起,以第一工區為例,多數珍貴老樹已被砍伐,只剩下少數幾棵老樹,民眾一再向相關單位投訴,並多次向議員陳情,要求市府善盡監督責任,不料,最後竟然連百年芒果樹都難逃一劫,實在令人痛心。

附近居民質疑,市府早已通過《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未經主管機管許可,擅自砍伐老樹,將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如果主管機關認真執法,對不法之徒處以罰鍰,並且設法將老樹移植他處,讓有意願的機構、團體認養,老芒果樹應該不會淪落到這麼悲慘的命運。

台中十四期重劃區內的老樹遭砍伐,並非特例。上個月,新店碧潭附近一棵一百二十歲的「芒果阿祖」被發現遭到不明人士剝皮,主幹部有五處嚴重傷口。三月初,花蓮光復鄉民宅前,一棵五十年的珍貴龍柏遭盜伐,多年來照顧這棵老樹的主人哭得好傷心,因為這棵龍柏早已成為他們家的一份子,全家都對它有感情。這些珍貴的樹要再花五十、一百年才種得回來,但有心人一夜間就可以將它們摧毀。

熱心民眾指出,包括老樹媽媽謝粉玉等多個有心認養老樹的團體或機構很多,以老樹媽媽為例,即曾向台中市政府表達有意認養,但依法必須由官方機構發給同意函,否則民間團體不得隨意移植這些老樹;但公文旅行曠日廢時,許多老樹等不到新主人與新家,已慘遭無情砍伐。

為了都市重劃與更新,許多老樹遭濫砍濫伐,結果使得市容變得光禿禿;另一方面,為了興建美麗的林蔭大道,地方政府又還得再花一筆錢種樹,這種前後矛盾的作法,令人不敢苟同。



◆ 捐老樹地換容積 中市發奇想

【聯合報╱記者張明慧、李順德、何醒邦/連線報導】2013.03.07

提起違建縣市政府就頭大,拆的速度永遠比不上「成長」速度,台中市政府提出「捐地換容積」,希望為老違建解套。中市這項「解套」活化政策,預定五月一日起實施。

曾任台中副市長的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台中市府應注意違建捐地換容積就地合法化的措施,是否會造成有錢人的遊戲,以及容積移轉是否變成一國多制,不排除找市府協調。

市府構想,違建戶只要捐贈公園、綠地、停車場、排水道、老樹生長地,換取到足夠容積率,就可讓違建「合法化」。都發局長何肇喜說,只有二○一一年四月廿日前的違建適用,且不影響公安的為限。

何肇喜表示,中市違建目前四萬多件,每年新增七千多件,市府人、物力,一年只能拆除約一千件「根本拆不完」。

為讓陳年違建問題解套,市府修法增列違建戶可捐地換容積。例如民眾在頂樓或陽台加蓋形成違建,以往只能拆除,新法實施後,只要捐地換取到足夠的容積率,可望合法化。

何肇喜說,過去只有建商能以道路用地換取容積率,新法規範圍擴大到綠地、停車場、排水道等公共設施用地,最特別的是,還納入老樹生長地。他表示,市府過去沒有經費取得保護老樹的土地所有權,新法希望一併解決這個問題。

至於容積移轉換算標準?都發局城鄉計畫科指出,詳細的公式尚未訂出,但原則必須依土地價值分區,初步將台中市畫為卅一個區,否則捐贈和平山區廉價的土地,換算台中七期精華區的容積率,有違公平正義。

台灣愛樹保育協會會長曾樫銳說,「這是好的開始」,以往被保護的老樹在開發時往往被砍伐,一旦可換容積,開發商會較有意願保存老樹。



◆ 捐老樹換容積 多個縣市願跟進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2013.03.07

對台中市容積移轉的新點子,多個縣市對其中違建合法部分,抱持觀望;倒是保護老樹,願意跟進。

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說,捐歷史建築可轉換容積,是營建署規定項目之一,各縣市早已實施,新北市也不例外;至於捐老樹換容積是新的作法,只要在法規中增加「老樹土地」項目,可視同現行捐「公設保留地」換容積應屬可行。

李四川說,若違建可以用「買容積」方式換取合法化,萬一是占用防火巷、阻斷陽台逃生空間等違建,一旦買容積而合法化,將與建築法規、公共安全衝突,他無法理解如何執行。

台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吳欣修說,台南市老樹眾多,需要保護,可以考慮用這種方式;不過用捐地換取違建合法有疑慮,而且所謂的不影響公安就能讓違建合法,標準何在?台南市不會這麼做。

台北市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表示,以容積移轉進行違建補照的作法已行之多年,北市以往也有類似案例,不過僅適用「實質違建」;再加上北市寸土寸金,捐老樹用地換容積,有一定難度。

高文婷表示,以往也有考慮過若建商可將老樹原地保留,即可換取容積獎勵,不過由於北市寸土寸金,再加上保留後的老樹若枯死,給予容獎恐會有爭議,因此作罷。

再加上北市訂有「樹木保護自治條例」,針對列管老樹都要求原單位必須保活,建商開發過程中,若遇到列管老樹都必須要原地保留或移植,若不小心讓樹木枯死,就會開罰。

嘉義市政府建設處長陳光興表示,嘉義市目前沒有 「捐老樹、歷史建築換建築容積」的法源與相關作為,但若社會氛圍如此,未來會朝這方向努力;違建部分,沒有捐地就地合法的打算。

嘉義縣政府新聞行銷處長許淑芬也說,若把容積率移轉用在違建合法化,可能涉及社會公平性等問題,要再研議。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副處長彭子程指出,容積移轉在都會區比較可行,因為寸土寸金;但在雲林這樣的鄉鎮地區,民眾對容積需求沒有像都會區那麼高,誘因可能沒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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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張副市長解決都更問題的期許

【經濟日報╱社論】2013.03.22

政大教授張金鶚決定接受台北市長郝龍斌的邀請,出任台北市副市長一職,引起各界熱烈討論。台北市面臨嚴重都市更新與房價高漲的問題,而張教授長期以來對於這些問題有深厚的研究與實務經驗,如果能在短期之內解決這兩個問題,必然會讓台北市政成效大大的加分。

一般來說,都市更新同時具有高度的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從公共利益來說,當一棟建築老舊之後,會形成危樓,有公共安全的疑慮;另外,進行都更之後,可以將老舊建築與地區重新整頓到煥然一新,對於改善市容也會有很大的助益。在私人利益方面,由於老舊建築的建蔽率較低,因此在新建大樓較高建蔽率的利基下,即使扣除改建的成本支出之後,仍然有可能得到「一坪換一坪」的結果,也就是說,原住戶可以在不用支出任何費用的情況下,得到居住品質的大幅改善。

但是,都市更新的過程中,會遇到兩個最大的問題,第一個是,由於台灣的土地大都是由所有住戶共同擁有,進行都更的第一步就是必須得到所有住戶的同意。此一遊說過程會非常辛苦,而這通常也是造成都更計畫胎死腹中的最主要理由。因此,為了讓都更可以順利進行,許多建商的介入就成為必需,因為只有讓建商有利益可圖,他們才有足夠的誘因去進行大規模的遊說行動。

另外一個困難是,在建商進行都更的過程中,利益的分配該如何做到公平。一般人的直覺是,建商要進行都更,一定是有利可圖,那麼我的利益在那裡?或是,也有人擔心,我如果先同意了,建商會不會給最後幾位類似釘子戶的人更多的利益,讓都更可以進行下去。這時候,就需要公平的第三者來就都更利益進行公平分配的協商,政府部門就可以擔任重要的角色。

雖然都市更新可以帶給參加者(住戶與建商)很大的私人利益,及地方政府與市民的許多公共利益,但是如果萬一不幸都更案出現問題,其實很容易造成所有參加者滿盤皆輸的情況。比方說,現在台北市所面臨的文林苑都更案,就是一個找不到任何贏家的情況,包括王家的房子被拆除、原住戶不知何時才能有新屋可住、建商不知何時才能動工、台北市政府的信用受到重大打擊、文林苑附近住家無法得到一個良好的環境,以至於台北市許多其他都更案幾乎都因為文林苑的案例而停擺。

針對文林苑的個案,台北市政府協調的方向應考慮:第一,解鈴還需繫鈴人,此一問題主要是出在建商過於急切,致溝通過程產生問題,因此建商應該誠懇向王家道歉。其次,協調王家的人也能夠為了大眾的公共利益著想,顧全大局參與都更。第三,由於王家在都更的過程中精神上的損失很重,台北市政府不妨可以考慮用特例的方式,略為增加文林苑建案的容積率,然後再把這些增加出來的容積坪數給予王家,做為他們精神損失的補償。

此外,我們仍希望政府及建商從這次個案得到一些教訓:第一,在都更推動的開始,建商與所有參與的民眾就必須有充分的溝通和互動,這是最重要的部分。

第二,由於土地是住戶共同持有的,而且都更有很重要的公共利益意涵在內,因此大家對於都更應該更為積極的參與,而不應該漠不關心讓自己置身事外。最後,政府部門責無旁貸的應出面擔任公平第三者的角色,以確保每一個參與者都能受到公平的對待,如此才能讓都市更新順利的推動。

張金鶚教授是房地產及都更方面的權威,對大台北的都市發展早有規劃藍圖,如果能幫助市府從文林苑的案例中解套,必能發揮所長,建制周延的法令及執行程序,讓停擺多時的都更案順暢進行,美化市容,造福市民。

※ 相關報導:

* 張金鶚:門檻越嚴 糾紛越少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066/112013032200488.html

張金鶚指出,目前台北市版跟行政院版修法草案差異並不大,僅在同意都更門檻上不同,北市版看似較為嚴格,但嚴格的同意門檻,反而能讓都更案在展開時,獲得多數民眾同意,避免因門檻寬鬆,導致後續糾紛。



◆ 沒容積獎勵免談 都更走樣

【陳芃、王莫昀/台北報導】2013-03-22 中國時報

台北市政府執行文林苑代拆案將於廿八日滿周年,這個事件打擊許多人對都市更新的信心,也讓問題浮上檯面。都更的本意應該是「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但現在,民眾「討價還價」成為常態,建商常是「沒有容積獎勵就不做都更」,形成惡性循環。

約廿年前,北市首先開始用「容積獎勵」鼓勵都更,讓原住戶有意願改善生活環境,也透過開放額外的樓地板面積,讓開發者幫民眾更新。執行多年,都更轉為「開發者主動」,甚至衍生「沒有容獎就不做」的情況。

訂私約漫天開價 惡性循環

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說,住戶看到實施者有容獎,開始漫天開價、一定要拖到最後,希望自己拿到的和鄰居不一樣,想一坪換二坪、三坪,「只要少數人心裡在想另一件事,案子就很難成。」建商也提二份合約,一份送審、一份是私約,能給的盡量給,形成惡性循環。

制度導致問題,法令就該修正。目前《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已送立法院,主要更動是提高住戶同意比例,確認住戶有共識推動更新。

林崇傑表示,更新不是為了算計有多少樓地板面積,應回歸「我到底要過怎樣的生活」。以台北市為例,建築法令最近一次大幅修正是在民國八十八年、九二一大地震後,在設計中就將地震的水平作用力列入考量。但近年世界環境發生劇變,地殼不穩定,未來地震作用力很可能是多方向的。北市半數以上的房子都蓋在法令修正前,不盡快更新,「如果發生大地震,怎麼辦?」

業界:容積獎勵 因地制宜

一個更新基地除了《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的容獎項目,還可申請開放空間、參與捷運聯合開發等獎勵,再加上容積移轉,營建署長葉世文一月底表示,將訂定「獎勵容積上限」,一般地區二○%、更新地區五○%。

建築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寶田表示,將容積獎勵分為一般地區二○%與都更地區五○%並不合理,最好一視同仁,否則北部許多地區會不夠用。「最好依各地情況不同,因地制宜!」永慶房產事業群總經理葉凌棋指出,南部許多地區容積用不完,但北部則是需求殷切,政府應該評估各地現況,配合區域開發目標,設立獎勵標準。

張金鶚:建商 拿利益來換

準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強調,「容積不是白吃的午餐」,過去審議都更案容積獎勵,一般多給一.三倍,少有到達一.五倍的個案,只有台北市對低樓層老舊公寓的獎勵比例較高;獎勵容積除了考慮現況外,應要求建商相對提供一定利益交換,比方道路退縮,開放圖書館等公共設施給鄰里等,且對利益交換價值應有精準的設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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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路整宅 將簽約推動都更

醞釀更新約10年的水源路二、三期整宅
成為市府都更中心首宗委託案

【陳芃/台北報導】2013-03-23 中國時報

台北市政府去年十月底成立全台第一個「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優先輔導海砂屋、整建住宅和四、五層老舊公寓等更新困難區。經過幾個月努力,都更中心成功取得水源路二、三期整宅居民信任,整合長期分歧的意見;該區也可望成為中心第一個正式簽約的委託案。

都更中心副執行長周維崇表示,中心不能擔任實施者、不具公權力,只協助沒有民間業者介入的案子,整合住戶意見、協助組更新會,輔導申請各階段的計畫。也一定要經管委會、住戶大會決議通過,才和住戶簽委託契約。避免日後產生不信任感,阻礙案子進行。

最近,戶數高達四六○戶、醞釀更新約十年的水源路二、三期整宅,在都更中心努力下,不同立場的居民終於放下歧見,也適度改選更新會,朝著和中心簽訂委託契約的方向邁進。

都更中心業務組長張孝銘說,水源路二、三期屋齡超過四十年,每戶約十至十二坪。十年來有規畫團隊、建築師介入整合,始終無法取得共識。當都更中心成立,可信賴的「政府品牌」加上非營利性質,居民才比較放心。

截至今年三月初,都更中心接到一九二件民眾電洽、親訪詢問;以中心所在的中正區廿七件最多。甚至有建商看到中心的傳單,誤解成要「與民爭利」、打電話抗議。

多數人好奇都更中心怎麼收費,也擔心「案子最後不成,卻要先付一堆錢」。財務組長何宗學表示,中心收費分階段、透明,也協助民眾申請補助;至於實際費用和補助間的差額,則延至融資到位才收取。和民間都更公司宣稱規畫不用錢,其實把費用提列於後期施工費的狀況很不同。

他以基地五千平方公尺、住戶四百人的整宅案試算,從組更新會、擬定及申請事業概要、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到最後成果報核,中心要收取一二八○萬的輔導費用;但其中六五○萬都可申請補助,剩下四八○萬的補助差額、一五○萬協助成果報核費用才是民眾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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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鶚:閒置校地建社宅 另類都更

【聯合報╱記者陳瑄喻/台北報導】2013.03.24

營建署日前拋出將精華地段國小改建社會住宅議題,內定台北市副市長、也是政大地政系教授的張金鶚指出,將精華地段閒置校地改建為公營住宅,是另一種都市更新方案。

「如何共存發展,才是解決閒置校地的重點。」張金鶚表示,台北市寸土寸金,年輕人買不起房子,精華地段閒置校地成為建置公營住宅的首選。

他說,改建學校會引起地方、校友反彈,北市府應在都市發展、歷史情感之間找到平衡點。

「讓公營住宅的樓下就是國小」,張金鶚表示,例如將十公頃的小學校地撥出一半,建造社會住宅,這樣的方案既能保留學校歷史,也替買不起房的年輕人建造社會住宅,獲得雙贏。如此不只能減低校友、學校老師和學生的反彈,更替學校找到穩定的新生來源。

小規模興建社會住宅,恐大幅增加成本,張金鶚表示,即便要耗費較高成本,「政府也應責無旁貸扛起」。

他說,充分運用精華地段,是都市化過程的議題,「一定要做,否則問題永遠不會解決」。但他也說,這是方案之一,各方可討論。

目前台北市政府除了鼓勵學校自我轉型,也運用在「托育」上。北市府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配合市府的政策,已與社會局等單位合作,先達到「一行政區一托育中心」的目標。

此外,為了讓閒置空間發揮效用,除增加學校專科教室、特色空間、附屬幼兒園或市立圖書館分館等,教育局表示,各校每年須回報閒置教室數量,若不積極配合「轉型」,就會優先被拿來運用,改為其他公務用途。

※ 相關報導:

* 北市龍山國小空教室設藥草館 小孩變專家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784151.shtml

少子化衝擊,台北市國小因新生人數銳減逐年減班,閒置教室使用問題浮上檯面。單是公立國小,「閒置」的教室就多達三五二間,加起來超過兩萬兩千平方公尺,比小巨蛋基地面積還大。

....為了活化閒置教室,教育部推動「國中小學營造空間美學與發展特色學校計畫」,讓學校依「地方特色」導入教學系統,展現各校多元教學型態,每所學校每年獲得數十萬元補助。



◆ 都更修法/張金鶚:都更 政府只是仲裁者

【聯合報╱記者陳瑄喻/台北報導】2013.03.24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擬邀將接任台北市副市長的張金鶚,與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就都更條例修法對談。張金鶚指出,應成立第三方民間非營利專業組織協調地主與建商意見,政府只須扮演仲裁角色。

張金鶚表示,不管是文林苑事件,或都更條例,都未設有專業中立組織出面協調,他說,若能有地主、建商雙方認可的專業組織出面,居中協調,再由政府仲裁,才能讓北市都更案露出曙光。

他說,第三方民間非營利專業組織,應由政府出面號召,且最好能有廿、卅個,先經政府認證,並接受考核。

四月一日起張金鶚將接任台北市副市長,首要目標就是解決文林苑事件。張金鶚表示,文林苑案就是第一個範例,由第三方專業團體協商,若成效良好,應把第三方專業組織協商程序入法。

對於市府代為執行拆除都更既有房舍,外界也有不同看法。張金鶚指出,若由法院判決,就應由法院執行。

根據行政院版都市更新修正草案,增訂「實施者請求主管機關代為拆除或遷移時,主管機關應先進行調處之程序」。張金鶚表示,現行已有法院判決程序,多數情形再交由地方政府代為執行,但因種種因素考量,現實與判決結果往往有落差,若交由法院執行,也能讓法院判決時更審慎。



◆ 北市府提「微型都更」 住戶怨難全同意

自由 2013.03.24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都更議題正夯,台北市都更處昨天發表「老屋新生計畫」新書發表會,都更處表示,北市多數老舊房舍短期內無法都市更新,未來可採「微型都更」方式,例如外掛電梯、增設雙皮層屋頂格柵、或改善建物立面與外觀;不過,有住戶抱怨,很難取得所有住戶百分之百同意,不談個兩、三年,不會有結果,盼市府檢討相關法令。

都更處昨天於URS21中山創意基地舉辦「老屋新生計畫」新書發表會,此計畫主要針對民國六十年代左右的中低公寓改造提出構想,由淡江大學建築系、中原大學藝術與設計系及民間建築師合作,於兩年前進入北市十六處老舊公寓進行訪調,在不拆除房屋前提下,規劃改建計畫,如同日本電視節目「全能住宅改造王」,但計畫至今仍沒開始動工推出新改造案。

住戶郭小姐埋怨,五樓及頂樓加蓋違建戶不願意犧牲,無法強迫住戶配合,僅能不斷道德勸說,她覺得公寓大樓不談個兩、三年,根本不會有結果,盼市府檢討相關法令。

都更處處長林崇傑表示,老舊公寓現況可說「陽台外推、頂樓違建」,目前全市列管十一萬戶頂樓加蓋,放眼望去處處都是頂加,市府不會立即拆除,也不會就地合法予以放行,而房屋整建屬於都市更新範圍,依法又需百分之百同意,的確會有障礙。

林崇傑說,市府會協助溝通,希望完成個案並推行至通案,為了提供誘因,已研擬提高老屋改造工程費,可望超過四十五%補助,而新增設施如附掛電梯等,免計容積及建蔽。

※ 相關報導:

* 霧峰光復新村都更 未來往哪走?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7784189.shtml

霧峰區光復新村登錄為文化景觀後,原住宅用地須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及撥用,市府有意朝「社教用地」規畫,但地方團體認為該訂為「歷史風貌特定區」;花園城市發展協會昨邀學者座談。



◆ 彭明輝/財閥治國,政府淪為鷹犬

【聯合報╱彭明輝】2013.03.24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公布施行滿三年,剛落幕的國際審查報告,卻揭露我國對人權的保障不足。以居住權為例,該報告指明:政府在紹興社區、華光社區、林口機場捷運A7站、都市更新與無家可歸者的照顧方面,都未能達到國際人權標準。

除了這些案例外,還有更多的都更案與各種以「國家重大建設」為名的開發案,都是為了土地開發的龐大利益而罔顧兩公約所要保障的居民權利;士林文林苑的都更案裡,台北市政府更淪為財團鷹犬,最後迫於輿論才修法提高都更案原居民同意比例。

地方政府首長昧於法令與人權,這是國家的不幸與羞辱。而行政院長聽取「國家人權報告推動辦理情形」報告後,竟以「國外專家對在地脈絡及法令並不清楚」為由,指示「居住權並不包括違法占用戶」,這無疑是在踐踏具有國際公法與國內法地位的兩公約。

我國的兩公約施行法第二條載明「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因此,《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四號一般性意見對「非正規居住區」的居住權保障已經具有國內法地位。第三條又載明「適用兩公約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因此,江院長對國際審查委員的蔑視已經是公然違法。江院長到底是對兩公約無知,還是為了經濟發展而曲解法令,或者為了保護財團利益而知法犯法,值得監察院深入調查、糾正。

「兩公約施行法」標示著台灣社會的一大進步,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而人心又隔著肚皮,使得各級公務員有曲解法令的空間,也使得許多立意良善的法令淪為財閥治國的工具。

碧潭橋拆遷案標示著都更案立法不周與人謀不臧的另一種典型:以都更為名,先綁架公有地,再將公共景觀與歷史記憶霸占為私有財產!

有七十六年歷史的碧潭吊橋是「台灣八景十二勝」之一,也是日治時期第一座完全由台灣人設計、施作的吊橋,和無數人共同的記憶。這樣的公共財,卻面臨著要被拆除的厄運。

拆橋動機是建商以都更案為由,準備在距離橋墩不到一米的地方下挖十五米,蓋起廿六層高樓,遮蔽附近所有居民的視野,將碧潭的美景霸占為私有景觀,來哄抬屋價。不過,由於高樓距離橋墩太近,怕有垮橋危機,因此建商跟新北市政府「溝通」,以「整修」為名,將十年前剛整修完的碧潭橋拆除重建,以便趁機將橋墩遷離都更案基地。

本案建商不僅可以將碧潭的公共景觀和歷史記憶等公共財據為私有,還可以獲得市值十二億元的都更案容積獎勵空間;此外,該都更基地上更有六成屬於公有土地,開發商因而可再獲得高達卅五億元不勞而獲的利益。這是典型的「以都更為名,賤賣國產、犧牲公共利益,合法圖利私人」!許多標榜「水岸第一排」的建案其實也都異曲同工,以不當的高樓遮斷視線,霸占公共景觀和歷史記憶。

「都市更新條例」原本是為了保障公共利益,但立法時對國際公認的基本人權保障不足,執行過程還漠視公共景觀和歷史記憶的無可替代性,任憑財團將公共財據為私有。這樣的政府實無異於財團的鷹犬!

(作者為劍橋大學工程博士,清大榮譽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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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條例修法 兒童防墜條款初審通過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2013.03.27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各界關注的兒童防墜條款順利通過。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供數據顯示,台灣去年共發生12起兒童墜樓意外,造成5死7傷,自民國95年至100年,有高達99名兒童因為墜樓或跌落至死,部分大樓管委會以破壞大樓美觀,影響房價為由,制止家長在陽台或窗戶加裝防墜設施。

防墜條款是指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台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防墬設施,未來裝設原因消失後,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

根據立委提案說明,住戶若不遵從管委會決議,將面臨縣市政府開罰4到20萬元,不能讓維持大樓美觀的考量,凌駕兒童生命安全保護。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質詢說,政府催生,也要護生。王育敏表示,孩子有喜歡攀爬的特性,不希望父母成天提心吊膽。

今天審查時,內政部今天提出「回復條款」,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建議,陽台或窗戶防墜設施設置後,當設置理由消失時,也就是孩子超過12歲時,區分所有權人應該回復原狀,立法應有折衝空間。

但回復條款一度引發立委質疑,。立委江啟臣表示,假設有些住戶依舊認為防墜設施有其必要,加裝才有安全感,且別人家的孩子也會到他家,若是別人家的孩子出事,住戶豈不倒大楣?而且12歲的孩子認定有困難,例如12歲兒童能否包含寄住的孩子。

委員會最後通過初審條文,考量回復條款有雙重把關機制,包括:12歲以下孩子的設置理由消失,以及已有相關規定的管委會必須再開會決定要求回復,因此朝野協商後,初審條文仍納入回復條款。

內政部也表示,內政部將於一個月內,將何謂不妨礙逃生的防墜設施標準,發布讓民眾廣為周知。



◆ 都更門檻 將從寬訂定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楊文琪/台北報導】2013.03.27

加速推動都更案,都市更新門檻擬放寬,在準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態度軟化下,都市更新同意門檻比例,將朝行政院版本方向修正,住戶、社區發動的都更案,十分之三住戶同意即可申請都更,五分之四住戶同意即可實施都更。

躺在立法院近半年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將在明(28)日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此法案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將會全力推動修法成功,「本會期一定完成初審,並順利完成三讀。」全台都更案可大步向前走,帶動相關都更商機。

國民黨昨天舉行記者會,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和張金鶚就都更條例交換意見。張金鶚說,都更條例送進立法院太久了,「終於看到都市更新往前邁進的曙光了」。

根據指出,蕭家淇和張金鶚對草案有九成以上共識,外界關注的同意門檻比例可望放寬,以行政院版為主。另外,建商整合都更案所需的人數、產權,由現行10%提高至50%,當產權超過十分之九時,即可進行都更。

都更條例修正版本,行政院版及台北市版本已送進立法院。台北市版的都更同意門檻比行政院版高,張金鶚說,「這部份可以溝通」。台北市都更條例修正案代提案人、立委丁守中昨天也表示,北市的門檻過高,實施都更門檻要達十分之九住戶同意,「會有90%同意都更的人被不同意的10%綁架,比率應可再降一些。」

除了同意門檻,賴士葆透露,仲裁模式與法院代拆等問題,北市府會有條件讓步。至於稅捐減免優惠,若由北市府先就民間協議合建進行審查,來決定是否給予優惠,財政部應會納入考量。

※ 相關報導:

* 文林苑都更 同意戶問:為何王家可更動人選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790798.shtml

文林苑不同意戶王家表示,應該會出席第三公正平台的協商。文林苑同意戶與建商樂揚建設皆認為,王家願意出席,代表事情應該會有轉機。

不過同意戶也抱怨,市府選出來的人選,不是應該就是最公正的名單?為什麼還可讓王家如覺得人選「不友善」,市府就「更動」名單。

文林苑同意戶自救會代表謝春嬌表示,王家願意出席協商,代表王家願意「談」,不過若王家的訴求還是原地重建,協商結果恐怕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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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版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喊卡

仍有財政部版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
整合住宅補貼可望上衝至5萬戶

【王莫昀/台北報導】2013-04-03 中國時報

政府財務吃緊,實施4年、針對40歲以下購屋及租屋青年,提供優惠房貸及4000元租金補貼的內政部版「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將步入歷史!

停辦後,內政部擬將省下的預算,提撥一部分經費,增加「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簡稱整合住宅補貼方案)」中的租金補助戶數,避免去年暴出8.9萬戶搶2.4萬戶額度的慘況重演,被外界罵臭頭。初估整合住宅補貼方案的租金補貼有機會倍增,上衝至5萬戶。

營建署官員指出,未來政策方向,將研議租金補貼由內政部主辦、購屋優惠貸款由財政部主辦等可行性。正檢討113公頃閒置國宅用地,規畫將60公頃,主要分布在新北市、台南、台中等地,交通便利、生活機能佳地區,興建廣義社會住宅,上看1萬戶,其中一部分將作為青年出租住宅使用。

營建署官員強調,內政部版「青」案雖不續辦,但尚有財政部版「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內政部辦理「整合住宅補貼方案」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4000元)及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高貸款額度220萬元)可供民眾申辦。

當初,為鼓勵青年成家,以減輕居住負擔,內政部自98年度至101年度辦理青年安成方案,提供租金補貼及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其中租金補貼計有4萬797戶申請,核准3萬3,292戶。前二年零利率購屋利息補貼計有7萬9,246戶申請,核准6萬6,858戶。雖廣受青年家庭歡迎,但基於政府財政狀況,不再續辦。

官員指出,凡有購屋需求者,可參考財政部版青安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500萬元,受理時間至103年底。

營建署辦理整合住宅補貼方案,提供租金補貼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將於7至8月間公告受理申請,申請規定可至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