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2

漢寶德:孤島式都更 破壞城市肌理

◆ 漢寶德:孤島式都更 破壞城市肌理
http://www.udn.com/2012/3/30/NEWS/NATIONAL/NATS3/6995948.shtml

【聯合報╱記者陳宛茜/台北報導】2012.03.30

台北市都市更新問題引起爭議,建築學者漢寶德認為,都更的起源是「台北太醜陋了」,但必須先分析台北「醜」的原因,調查歷史元素與居民習性;市府卻輕視問題的複雜性,把都更手段簡化成「蓋豪宅大廈」,此舉清除表面的髒亂,卻製造更多問題,比方把租屋者、中下階級趕離市中心,造成社會疏離。

世界宗教博物館榮譽館長漢寶德出版新書「設計型思考」(聯經出版)。這幾年他觀察台灣,認為「最大的障礙在社會普遍缺乏設計式思考的能力與習慣」。他決定著書立論,「沒有設計型思考,都市發展沒有道理可言,只有利益的爭奪!」

何謂「設計型思考」?漢寶德說這是一種「系統性思考能力」,要改善現況,得先爬梳過去,再針對眼前困難,提出解套辦法。書中他以文創產業、都更、公共藝術、古蹟修復為例,說明「設計型思考」的重要性。

漢寶德認為,北市提出容積率獎勵前,應思索是不是人人都想住高樓大廈?缺乏整體計畫,這種「孤島式更新」會不會形成市容更大的新舊對比、破壞傳統的都市紋理?對生活功能有什麼影響?

「都更不是單純城市美觀問題。」漢寶德認為,都更應從社區凝聚共識做起,「要從下而上,也要從上而下」。

※ 嘗聞「社區總體營造」,城市亦然否?



◆ 都更引來巨獸 誰能阻止?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33000499.html

【曾旭正】2012-03-30 中國時報

房子舊了不必然要改建,有時修修反而更好用,但有時必得改建了,也應該是一件歡喜的事。近來士林文林苑的都更案鬧得沸沸揚揚,不論市政府、地主或建設公司,乃至旁觀的市民,卻都沒有一絲喜氣,反而充滿怨氣甚至殺氣。這是怎麼回事?我們從中可以學到什麼?

基隆河、淡水河與新店溪所圍的地區,是台北市最早發展的核心區,二次戰後隨著外來人口成長,興建了許多二三層的透天厝或四五層的公寓,滿足當時的居住需求。四五十年之後,因著都市擴張這些區位的價值提高了,遂有改建的潛力,這原本也是值得慶幸的事,地主可以不花一文錢就換得更大坪數的新房子。市政府因此擴大都市更新的組織編制、訂定相關法規,顯見它確實是未來台北市最重要的課題之一。

然而,運用公共資源鼓勵更新,一切的一切都應以創造最大公共利益為著眼點,否則政府根本不應介入,任由市場自由運作即可。因此,值得思考的乃是:在都市更新的範疇中可以創造何種公共利益?至少有三。首先,是最常見的,藉由建築形態的調整來創造更多符合新時代需求的公共空間,譬如增加綠地面積、停車位數等,提升地區環境品質。其次,是藉由建物更新帶進新的產業,提升地方經濟活力,如造街、造町等。第三,則是透由更新的過程樹立市民參與的新典範,塑造城市的幸福形象。

反觀文林苑一案,三者之中大約只在第一項略有功效,但因為基地規模不大,若非強將苦主王家的土地納入,實在難以有都市更新的價值,算是相當勉強的一件更新計畫。市府給予核定,已是勉強在先,後來又爆發建商強迫擁有獨立產權的地主,甚至提前預售生出新住戶來為難王家,種種詭計詐術,市府官員看在眼裡竟不對建商提出警告甚至逕予中止,其立場偏頗註定了此案必定掀起爭端。我們不了解,二年來王家始終呼籲讓建商、住戶與王家三贏的方案乃是「將王家土地割出更新範圍之外」,建商也一度認同此一作法,但市府卻不願意朝此發展,反倒陪同建商走完各種行政乃至訴訟程序,而宣稱一切作法都是於法有據。

文林苑事件發展至今,連路過的老婦聽聞事件後都會說:那有這樣強搶人家土地的。我相信都市更新處的官僚也知道事情失控了,但大家都被卡住了,只能用形式主義的「程序合法」「依法辦事」來合理化自己的作為,並眼睜睜地看著房子被拆除,王家的人被趕上街頭。至此我們看到令人不寒而慄的發展徵候,都市更新已經引來貪婪的巨獸,那巨大的腳掌正大步地接近我們,但沒有人能阻止得了它!

方便的捷運、乾淨又多的公廁、溫雅的市民,台北在相關基礎建設都陸續完成之後,原本已有機會邁向「幸福的城市」。都市更新原也應該是歡喜的事情,想不到卻被無能的官員玩壞了,他們設定過多的獎勵,讓建商不擇手段地在城市中欺負弱者,無能的官員竟成了他們的手腳,惡質的都更因此為這個城市烙下帶血的汙點,何其令人遺憾。

(作者為建築改革社社長,臺南藝術大學建築藝術研究所所長)



◆ 學者張義權:都更路恐停擺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6/122012033000111.html

【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2012-03-30 工商時報

文林苑強拆都更拒遷戶王家,引發社會各界大加撻伐。文化大學資源學系、建築暨都市設計系教授、大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張義權表示,都市更新沒有錯,錯的是政府沒有更細膩、更人性化的去執行,王家是有權利主張被劃定在都更範圍之外;如配套沒作好,都更路恐會停擺一段時間。

張義權表示,台北市市長郝龍斌堅持依法執法,立場沒錯,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已有法源。可是,問題焦點是在於,政府在文林苑進入都更事業計畫、權利變換的公聽會階段,王家不論是一直拒收雙掛號郵件通知開會、或一直沒有表達拒絕被劃入都更範圍的意見,這樣的動作,是不是就被認定為同意參與?是不是住戶棄權就等於同意?

針對市府執法過程是否有瑕疵?張義權表示,這是當然有瑕疵,因樂揚建設還沒取得王家同意納入都更範圍,就可以把王家土地併入基地一起去請照?是不是請照了、市府都核准建照?樂揚拿到建照、又把房子都給賣了,造成追本溯源的連環錯、沒有退路,這合不合理?這些都有很大的爭議。

※ 相關報導:

* 16教授:譴責國家的都更暴力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9729.shtml

針對文林苑都更事件,十六位大學社會系所教授集體發出聲明稿,共同譴責國家的都更暴力,要求捍衛市民居住正義,並向政府提出三點建議,要求政府全面檢討現行的都更法、落實居住正義,並徹底取消浮濫的容積獎勵。



◆ 住宅政策轉彎 政府不再蓋房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60772

財源短缺+空屋率高
李鴻源:合宜、現代與社會宅新建全喊卡 將鼓勵租屋 補貼弱勢者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2012/03/30

居住正義的住宅政策大轉彎,由於政府缺錢、空屋率高,內政部長李鴻源昨(29)日表示,將改成鼓勵「租」,而不是鼓勵「買」;利用現有空屋,而不是蓋屋。未來合宜住宅、現代住宅及社會住宅的新建,全部喊卡。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邀內政部專題報告落實居住正義,李鴻源首度較清晰、公開傳達政策轉彎的訊息,未來政府將扮演房屋媒合角色,而不是供給者。

現任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在內政部長任內,2010年10月底宣布重啟國宅政策,在此之前,政府已停止興建住宅達十年之久。營建署才完成1萬多戶住宅的興建規劃,政府主導蓋房又喊停。未來房地產市場少了政府供給者。

李鴻源說,內政部花34.72億元買地,只能蓋1,661戶社會住宅,又遭周邊住戶抗議。根據內政部調查,全國共有約19萬戶社會住宅需求,「政府沒那麼多錢,這是現實。」

隨著政策轉彎,平價出售的合宜住宅、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只賣地上權不賣地的現代住宅,將不再蓋。對於前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規劃的現代住宅,李鴻源指出,住宅法中本來就沒有現代住宅。


李鴻源強調,已在執行的計畫會執行完畢,包括機場捷運A7站3,960戶合宜住宅、板橋浮洲4,455戶合宜住宅、台北市和新北市五處合計1,661戶社會住宅。營建署長葉世文指出,合宜住宅的興建,確實讓林口和板橋浮洲的房價降下來。不過,真正要抑制房價上漲,奢侈稅是較佳工具。

李鴻源提出兩項誘因,吸引民眾移居雙北市周邊,包括地方政府提高房貸款額度和補貼捷運交通通勤費。他說,不只到桃園購屋提供通勤補貼,到八里、淡水新市鎮也可以,「但只補貼到台北上班的人」。

他說:「台灣空屋比率非常高。」內政部將輔導民間成立租屋服務平台,並對弱勢者提供租金補貼。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內政部長李鴻源昨(29)日說,社會住宅須是混居、分散,可利用閒置空間或租屋平台。

李鴻源指出,內政部在雙北市篩選五處蓋社會住宅,每處都遭附近居民抗議。社會住宅進駐,壓低兩旁房價,現有住戶當然不願意。

提供社會住宅必須另覓途逕。李鴻源說,有兩個管道可著墨,一是利用閒置空間,現在台北市就有閒置的學校空間,可改為居住空間,部分出租給弱勢者。另一個是鼓勵民間成立租屋平台,由內政部補貼租金,為弱勢者找到合適居住空間。

※ 住宅政策比較,詳見原站。

* 墓最貴1座800萬 網友大呼「死不起」
http://www.udn.com/2012/3/30/NEWS/MAINLAND/MAI2/6996559.shtml

「清明時節雨紛紛,一問墓價欲斷魂!」清明將至,有媒體統計發現,近年墓地價格持續瘋漲,其中上海墓地價格在過去三年就勁漲167%,北京墓地價格亦每月上漲兩、三成。有網民早前發布「全國十大天價墓」,福建廈門的安樂永久墓園排首位,售價800萬元,比豪宅還貴!各地網民感嘆墓地太貴,「連死都死不起」!

* 社論-實現土地居住正義的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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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j 提到...

「協助王家權益」之今是昨非

【聯合晚報╱社論】2012.03.30

警察環伺、電視直播之下,怪手拆除了王家祖厝,最後一片牆轟然倒下。畫面播出後的這一兩天內,讓我們看看政府官員是怎麼說的。

最高行政首長的陳冲說,都更條例及行政程序法應一併檢討;內政部長李鴻源說,這個案子是「居住不正義」的表象,半年內將提修法草案;營建署長明確點出此案的爭議關鍵點,認為確有檢討空間。最有意思的是直接下令、執行拆除任務的台北市政府了。都更處長說近期將舉行公聽會;警政署長急召台北市警局長,徹查警員執勤不當行為;連郝龍斌市長都說「很痛苦」,承認執行有缺失,後續將協助王家爭取權益。

這個案子的爭議,不是在怪手推倒王家房屋的那一刻才發生的。文林苑的爭議拖了兩三年,從專家、學生到社運團體都曾表達關切和協助護產,也才造成28日的拆屋場面轟動視聽。卻何以,爭議發展的這麼長期間內,相關官員人人「鐵面無私」不為所動,甚至執行拆屋時下令大批警力,擺明了準備好「迎接」民眾抗議;而等到房舍倒塌、群情激憤之後,所有直接間接相關的官員,卻又忽然體悟到還有「檢討的空間」?

尤其是郝市長的「痛苦」說,令人不知該如何解讀。如果在拆屋之前發表,或可稱「余豈好辯哉,余不得已也」,用來作為向市民解釋「法令所致,不得不然」的嚴正表白。偏偏等房子拆完了,才來承認缺失,又說「協助爭取權益」;如果市政府真的認知到可替王家爭取權益,則為何不能等到爭議有解,再來定奪執行動作?口口聲聲「依法行政」之餘,市府上下官員,難道沒有一個人有點法律素養,提醒一下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包含了適當性原則、必要性原則、比例原則三要素嗎?公務員只知抓著法條行事,不但徒見法匠心態,事後還稱將協助爭取權益,作態表示善意;昨非今是的態度轉變如此驚人,不怕被人譏諷「好虛偽」嗎?

文林苑事件讓政府形象受傷很深,真正需要「覺今是而昨非」的標的,不是都更條例,而是官員的行政態度!

※ 相關報導:

* 記取慘痛教訓 但都更不可叫停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40100300.html

都更相關法令的立法若有不合邏輯之處,行政院要盡快提出修法版本;而在此之前,該做的事還是應該要做,只是,執法者要記取文林苑的教訓:依法處理的前提是要能合情合理、讓人心服口服;細膩、周延的溝通,將心比心是成功的關鍵。



◆ 永春社區住戶:人還在2樓住 怪手在3樓拆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2012.03.31

北市文林苑都更案王家被拆後,另一個永春社區都更案部分不同意都更的住戶,住在被拆了一半的社區內,每天與瓦礫廢墟為伍,建商還動輒恐嚇要斷水,這些拒拆戶痛批建商鴨霸,政府是建商的打手,欺負少數人。

北市目前還有兩個代拆案,除了永春社區,還有「吳興街二期整建住宅」都更案,北市府上午表示,市府將持續作溝通協調,對於代折戶或進行都更程序的案件,將全部重新檢視。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也是永春社區都更案中政府眼中的「釘子戶」,他上午受訪時表示,許多人都認為都更可以帶來更多利益,但對不願搬離家園的民眾來講卻是噩夢的開始。

彭龍三說,看到文林苑被拆,永春社區拒絕搬遷的住戶感觸良多,例如有一戶住二樓的居民,仍不願離開家園,拒絕接受都更,當年拆屋時,怪手竟直接繞過這戶,開上三樓拆三樓以上的房屋,根本無視二樓住戶的安全。拆除那段時間,二樓裡天搖地動作響,好像隨時都會垮,「40幾年的老屋,怎堪怪手開到頭上來拆房子」,住戶現在想起來,仍心有餘悸。

彭龍三說,社區現在被拆了一半,建商也不清除瓦礫,甚至就把磚瓦堆到住戶家門口,簡直是惡整拒絕都更戶,更氣人的是,建商還曾弄壞水塔,讓居民沒水喝,住戶提告,建商才找人來修。

彭龍三氣憤地說,為了水的問題,建商一再刁難,甚至有人直接嗆他「給你們水喝,是公司通融!」氣燄囂張,氣得他把這段影片PO上網,讓大家知道他們是如何被欺負。

彭龍三說,都更是多數決,但不表示少數人就一定要被欺壓,都更的問題,不只台北市政府有責任,內政部也要負責,住戶不願搬遷的原因,相當簡單,就是更新案會損及原住戶權益,坪數比現有房屋還要小,但建商卻說價錢會更高,他們不相信建商的說詞。

永春社區都更案位在松山路、忠孝東路交叉口一帶,與文林苑相同,都在捷運站附近,屋齡42年,原住戶共126戶,目前有11戶反對都更。

彭龍三表示,文林苑被拆的王家預計今天下午「要回家」,在文林苑建地召開記者會,他也要前往聲援。

※ 相關報導:

* 永春都更染黑 住戶憂心忡忡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2536

警方9日破獲一起黑道介入都市更新案,曾姓嫌犯因覬覦市更新利潤龐大,涉嫌率領手下以暴力恐嚇台北市某社區住戶,導致住戶受傷。曾姓嫌犯介入的土地糾紛,遍及台北市與新北市,其中包括台北市永春社區都市更新案。



◆ 熱門話題-我家也莫名其妙被都更

【賢文/北市(文字工作者)】2012-03-30 中國時報

我是看到區里公告欄,才知道我家也被劃入都更區域範圍了。原來是臨近一個地主,和建商及都更開發商去都更處申請的,而都更處沒詢問過我們,就把附近老舊宿舍和國有財產局空地,連同我們家公寓都納入都更範圍。

要都更也可以談,但建商要推出甚麼樣的建案,事先也沒與大家商議。他們推出了大坪數豪宅型大樓,讓我們這些公寓住戶,不補上千萬金錢,根本沒法分得郝市長所說的一坪換一坪,而且,蓋豪宅,以後管理費、房屋稅也是升斗小民負擔不起的,因此,明顯的會讓我們因住不起而被迫遷出原住地,因此泰半住戶並不同意建商計畫案。可是建商一點也沒要修改計畫書,只是經常派業務員來騷擾我們,或私下略施小惠給某戶,只為了取得一定比率同意,讓鄰居們非常困擾。

但主要的是,我們的公寓才二十多年,只要好好保養,再住個二十年也可以,都更處為何沒通知我們,就把我們納入都更範圍呢?都更非得這樣浪費可用資源嗎?建商要蓋甚麼樣房子,為何沒經過多數住戶協議,就能通過都更概要階段呢?這些都是都更條例需要檢查的。



◆ 都更不易 越南舊公寓改造困難

中央社 2012.03.31

都市改造更新遭遇問題一籮筐,即使越南首都河內進行舊公寓改造也遇到瓶頸,延宕多年,引發爭議,政府正在尋找解決方案。

根據河內「首都安寧報」報導,河內市裡有很多老舊公寓,大多建於1970年左右,屋況不佳,影響民眾居住品質和安全。河內市有計劃進行改建。其中一座位於市中心的老式公寓區,多年來不能動工,引起住戶不滿。

這座老式公寓是河內市都更改造舊公寓中規模最大建案,總面積4833平方公尺,預計改建為樓高15層和19層的兩棟大樓。全部住戶199戶中的160戶已在3年前搬遷。

報導指出,河內市有關部門對收回住房還是強制搬遷等問題仍存有爭議。主要原因在於,原住戶對房屋所有權的種類繁多,一些屬於國有、一部分可以私人買賣,也有住戶占用公共空間。

此外,都更專案也自相矛盾。根據計畫,改建後的高樓將是15至24層;但是依據河內市2030年建設規劃和2050年遠見計畫,在這些市中心地區內不得建築樓高9層的公寓。

報導指出,這一都更案的改建委員會已再次向河內市人委會報告改建情形,希望市級人委會出面指導有關部門解決改造公寓所衍生的問題,加速建案進度。

fsj 提到...

我見我思-多數決的盲點

【吳典蓉】2012-03-30 中國時報

台北市政府派出警力協助建商強拆王家,市長郝龍斌的立論基礎是,在五趴和九十五趴的絕大多數之間,市府必須照顧多數人權益;只是,是不是有九成五的人支持都更,在這次事件中就是個爭議;但是,拉大來看,即使有九成九的絕對多數,民主制度就只是單純的多數決嗎?

哲學家德沃金在討論民主制度時指出,多數決並不是在任何場合都適用,舉一個極端的例子,當船難發生,為了減輕救生艇負擔,必須拋棄一個人時,誰該犧牲?這時抽籤,可能比大家投票表決合理,至少比較公平;可以這麼說,多數決也許算是「民主」,但並不總是公平的。

多數決的問題不只於此,另一個問題是,所謂的「多數」到底可干預個人到什麼程度,在美國,同性要結婚,就要看他所在的州准不准;在台灣,我們的法律規定,婚外情妨害國家法益、必須以刑責繩之;基本上,這些都是個人的事,「多數」有沒有需要置喙,恐怕要先經過一次多數決。

事實上,即使在民主國家中,比前面例子極端的「多數暴虐」例子屢見不鮮,納粹是經過民主方式取得政權,即使在美國,都有國會同意剝奪人民言論自由的例子;但是,多數決背後的效益法則深入人心,效益論認為,一個社會必須追求最大多數人的利益,而且這很公平,「每個人作為一個單位,沒有人多於一個單位」。

德沃金從效益論下手、點出多數決的問題在於,無法區分「個人喜好」,還是「外在愛好」;例如,某甲是同性戀者,他投票贊成同性戀合法化,這是他個人愛好,乙不是同性戀者,但這只是他的外在愛好,並不影響個人權益,但他卻可只因個人價值觀投票反對同性婚姻;當多數無關的人只因自己外在偏好,就可以否決他們不喜歡的生活型態時,少數人的權利就蕩然無存了,德沃金從此推論出權利保障必須作為民主社會的底限。

這次王家老宅被拆,過程離譜、引起公憤,但剛好是可以說明德沃金的例子,亦即,台北市政府所謂的多數,不但是由建商畫定的,而且這些多數和王家無關,卻由他們「將你家當成我家」投票決定,不但定奪了王家的財產、也剝奪了他們安身樂命的生活方式。

當政治人物以為民主只是多數決時,我們的民主顯然還在起步的階段,人民的基本權利常常不是擺在第一位;王家案例給民眾最大的教訓是,都更條例若要理直氣壯的維護多數決,至少要先提供公民防衛自我權利的武器,否則誰知道,今日的多數會不會淪為明日的少數!

※ 相關報導:

* 解開文林苑最大癥結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40100302.html

最近,文林苑王家事件,筆者以為應回歸到該案的核心問題。該案的核心問題是政府有無誤解都更「多數決」及「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的精神。

* 不願意參與都更 兩階段明確表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30/today-e3.htm

台北市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拆遷戶遭強制拆除,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被拆除的王家如果在「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都市更新計畫」兩階段公聽會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前,明確表達不同意,就不會衍生到如今被拆除或抗爭的後遺症。

* 不願都更民眾 應積極說「不」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000274.shtml

不過業者強調,只是「有可能」,而非只要王家表達反對,就可排除,決定權仍在都更審議委員會。如果換成是一棟大樓,雖有少數幾戶表達反對都更,都更審議委員會仍多會以多數決的精神,讓都更案繼續走下去。



◆ 都更多數決 可修不可廢

【聯合報╱諸承明/中原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新北市)】2012.03.31

針對士林王家拆除一事,網路和媒體一面倒批評政府。個人也認為這件事有不盡合理之處,但覺得批評不該流於情緒化。應該理性探討整件事,並尋求適當改善之道。

本案主要不合理之處是王家為透天厝,不參加都更也不會妨礙其他人的改建。但並不表示都更條例的多數決機制就應該廢除,都更條例的執行細節確實需要改進,但不能全面否定。

有人認為都更條例的表決機制是多數霸凌,個人財產要絕對保護,不想參加就可以不參加,強迫拆除私人財產就是違憲。但這個觀點是有問題的,因為都更並不是要沒收個人財產,都更後當事人還是可以依比例得到新房子,個人的財產權並沒有剝奪,只是被替換了,而且是以新換舊。

士林王家案之所以不合理,主要問題在於它是透天厝,不參加並不會妨礙其他人的權利。但如果是整棟公寓呢?房子老舊不堪全部人都想改建,只有某層樓的一戶不同意,這時不用多數決,又該怎麼辦?況且許多案件中,有黑道人士聽到都更就先買一戶,然後威脅高額索價否則就不參加,這樣合理嗎?所以都更條例的多數決機制是必要的,不要動輒就說它違憲,強迫拆除有時仍是不得已的手段。

個人認為都更條例有三點需要修改:第一是表決機制的比例問題,應該採更嚴格比例的多數決;第二是沒有妨礙其他人改建的部分就不能強迫參加(例如獨立的透天厝),但妨礙大多數人改建權利的時候,如果沒有強迫機制,那反而會是少數霸凌多數;第三是整個都更審查流程一定要透明,避免建商與當事人的資訊不對稱問題。

至於郝市長這次執行拆除有錯嗎?我先前說過這個案件是不合理的,但問題是已走完所有的法定程序,而且重點是經台北高等法院判決確定的。市政府能不依法院判決去執行嗎?如果以後市政府可以認為法院判決不合理就自己決定執不執行的話,這才會天下大亂!所以市政府在執行手段上可以再細緻一點,但一味理盲濫情的辱罵他,也不盡公允。

總言之,都更條例確實需要修改,讓它的作法更合理化,但不要認為多數決和強制拆除機制就一定不對。有些人用情緒化的言詞說「今天拆王家,明天就拆你家」、「政府是土匪」等等,這樣煽情的言詞只是在挑動民眾情緒,無助於解決問題。

最後我必須重申我也認為王家拆除不合理、都更條例該修改,但是應該就事論事,不要因為這個個案就將多數決機制給刪除了。否則以後你家公寓想改建,碰到某一層住戶敲詐而無法進行時,你就會後悔當初法律為什麼沒有保障多數人的權利,政府為什麼沒有公權力去對付這些海蟑螂了!

※ 相關報導:

* 文林苑掀波 李鴻源:都更草案3個月出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000262.shtml

李鴻源上午表示,針對都更修法一事,將重新討論和民眾有切身關係的「比例問題」和「強制拆建的權利」,一定會在3個月之內把修訂後的都更條例草案送出,並希望在6個內完成修法。

* 都更擬禁預售 張金鶚挺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9678.shtml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贊同修法,並建議政府應提高都更範圍劃定同意比達二分之一,建立非營利專業組織(NGO)的協商法定程序,以及都更法院外仲裁機制等。



◆ 北市府亮公文:98年內政部回覆「無違憲」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2012.03.30

文林苑都更案,因台北市政府依法強制拆除王家房屋,引發爭議,甚至發生中央與北市互槓的情形。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上午出示與營建署的公文往來指出,北市府多次與內政部詢問法令的爭議點,林並強調,「我們執行中央法令,如今講『沒收到北市府公文詢問』這樣的話,對地方非常不公平。」

林崇傑指出,北市府是依都更條例執行公權力,如果不執行,將來可能會被建商或同意都更的原住戶提告,而吃上公務員瀆職的官司;至於被拆的王家及外界批評強拆王家是違憲,林崇傑上午也出示營建署公文指出,北市府98年5 月21日,發函營建署,詢問都更條例是否違憲。營建署回函北市府也指出,都更條例未與憲法牴觸。

fsj 提到...

法界:釋憲廢止都更惡法

【林偉信/台北報導】2012-03-30 中國時報

文林苑都更案,北市府強拆民宅,引發法界人士撻伐。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痛批,政府像強盜一樣拆人房屋,竟還說是「依法辦理」,真是荒唐!立委尤美女律師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根本就違憲,侵害憲法所保障的人民財產權;法界實務人士指出,可聲請釋憲,廢止惡法。

資深法界實務人士表示,憲法規定,人民權利受到保障,「都更」並非每個公民都應遵守配合,政府只「請求」、「鼓勵」住戶參與都市更新計畫,不可以剝奪人民的財產權,《都市更新條例》有違憲的爭議。

陳長文律師也批評,都更相關法令,立法過程粗糙,侵害了憲法及國際公約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權利,不僅沒有尊重人民對財產的支配權利,也違反了平等權。將來,就算王家聲請釋憲,獲得平反,但房子都被拆了,已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林峰正律師說,任何人都知道,如果偷將他人不動產過戶,將因觸法受到刑罰處分,但是,政府如地方惡霸般,強拆王家房屋,還可以大言不慚地說是「依法行政」,真是令人不恥。整起事件,只因王家沒有積極表示反對都更,錯過法定程序時間,就被北市府依《都市更新條例》強制拆除。試問,憲法所保障的人權到底在那裡?難道台灣還是獨裁國家嗎?

立委尤美女表示,《都市更新條例》立法設計不周,沒有提供弱勢者相對等的保障,造成人民無法對抗強勢的公權力與建商,在法律上形成「武器不對等」的情況;另外,行政機關失職、無能,放任建商以「都更」之名,到處「圈地」蓋樓,政府非但沒有站在人民立場,協助住戶向建商爭取權益,反而當成利益集團的打手,違反行政法的比例原則,粗暴地強占人民土地。

她舉例,民眾將自己房屋出租,即使遇到「奧」房客,不能強令搬離,還需尋法律途徑,透過訴訟,取得法院執行命令,才能趕走房客,取回房屋。但台灣現在竟有如專制國家,建商要蓋大樓,雖然住戶不同意,但只要扛著「都更」的大旗,就有公權力幫忙建商趕走拒搬戶,實在太離譜了。



◆ 通過都更惡法 朝野都有分

【管婺媛/台北報導】2012-03-31 中國時報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各界檢討《都市更新條例》的聲浪。該條例自一九九八年實施至今,已歷經八次修訂,這次引發市府代拆爭議的該法第卅六條,則二○○九年政院版提案。為了加速都更,該條文明訂地方政府對拒遷戶有代拆的義務,更獲得當時朝野立委一致同意通過。

《都更條例》自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公告施行至今,總共歷經八次修訂。這次引發爭議的關鍵之一,就是規定協議合建門檻的廿五條之一,在短短四年內修訂多達四次,是整部條例修定次數最多的一條。

該條文最早一次是修訂,是由當時台聯黨團提案修法,主要是為了因應九二一災後重建的時效與程序簡化。此後,包括台聯黨立委蘇盈貴、黃政哲,親民黨立委劉文雄、民進黨立委黃誠等人陸續針對廿五之一提案修法。修正重點包括降低「協議合建」門檻,將「協議合建」所有權人數同意門檻,從原百分之百降到八十%,讓協議合建變為「多數決」;並賦予實施者(建商)、政府強制價購民眾土地的權力。朝野在四次修法過程中,最後都無異議三讀通過。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表示,同意權門檻降到百分之八十,意謂「你不同意也可以買你家」;當時營建署曾建議不要採此作為,畢竟徵收是最後手段,若採權利變換、協議合建這種「混合式」都更方式,作法彈性,也比較尊重民眾都更自主權,「但委員們堅持,最後還是通過了。」

至於讓北市府這次能夠代行拆遷王家建物的法律依據,則是在二○○九年由行政院主動提案的第卅六條條文。該條文規定地方政府有代行拆遷的義務外,還增訂必需在六個月內完成,若遇特殊情況有正當理由者,可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長六個月,以兩次為限。

※ 相關報導:

* 當年都更條例立法修法 都在防釘子戶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8222.shtml

本案最後協商於十二月十四日完成,參加立委包括民進黨柯建銘、王幸男、黃誠、王拓、薛凌(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曾永權、劉盛良、郭素春、蔡家福;親民黨黃義交、傅崐萁;台聯羅志明、郭林勇、陳銀河;無盟顏清標、陳進丁、楊宗哲。....從立院公報中可發現,參與討論各黨派立委,以及出席的內政部次長林中森,都高度肯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幾乎不見反對者。討論方向集中於防止「少數癱瘓」,讓都更順利進行。

* 都更修法? 3個陣營 3種看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8693.shtml

...都更單元劃定配套法令,是造成紛爭不斷、窒礙難行的主因。安信建經表示,建商進行都更,第一個想法都是把可能的不同意戶先排除都更劃定範圍外,以免自找麻煩。

...可是實際上,直接排除往往整個案子就無法審議通過,原因是台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作業須知中,規定劃定更新區域後,不得造成畸零地,讓沒有參與的民眾,以後房子不能興建,而如果一定會造畸零地,依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實施者必須保留一定面積土地,讓畸零地以後能興建。...建經業者表示,這項規定,讓很多都更案不得不把不想參與都更的人也納進來,結果就是推不動

※ 這個問題值得討論。



◆ 文林苑員警言行失當 懲處6人

中央社 2012-03-30

台北市警局執行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有員警拿手電筒照記者、或在網路上不當留言。台北市警局調查,包括3線1星的士林分局長江慶興在內,一共6人遭到申誡、記過等處分。

民進黨立法委員陳其邁昨日在立法院質詢警政署長王卓鈞時指出,台北市警局員警協助都市發展局執行文林苑都更案強制拆除工作時,有員警以手電筒強光阻撓記者拍攝,事後有員警在臉書對話「好帥喔~~ 抓一個小屁孩」等不妥行為,要求王卓鈞嚴懲言行失當員警。

王卓鈞在立法院當場道歉,台北市警局隨即調查,今天對言行失當員警作出懲處。台北市警局表示,士林分局警備隊連姓小隊長及林姓員警2人,執行協助都發局拆除工作時,負責管制勤務。當時現場有多人手持相機及手機持續貼近拍照,因拍攝造成2人眼睛不適,一時未能控制個人情緒,以手電筒回照。

由於林姓員警多次以閃光手電筒干擾記者拍攝,衍生非議,因此予以申誡2次加重處分、連姓小隊長,舉措明顯欠當,申誡1次;士林分局長江慶興也因督導不周也申誡1次,以示警惕。

另外,在臉書發布「好帥喔-..抓一個小屁孩」及「那麼多記者在又不能直接搥他們」等不當言論,經查是大安分局陳姓員警,在下班期間發表不當言論,但他並非執行拆遷專案人員。督察室調查,陳姓員警是在執勤時段以手機上網在facebook留言,之後在勤餘以電腦上網發表不當言論,經媒體報導,嚴重影響警察形象,加重予以記過1次處分,

至於其他4名回應訊息員警,經查並無不當言論。但其中大同分局陳姓員警是在執勤時段以手機上網在facebook張貼訊息,供其他人上網留言,致生事端,加重予以申誡2次處分;大安分局林姓員警在執勤時段以手機上網並在facebook留言,申誡1次。

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指出,這次勤務是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協助執行強制拆除工作。多數執行基層同仁都能體諒抗議民眾心情,坦然面對現場民眾抗拒及叫囂行為;對於少數員警言行欠當行為,引發社會嘩然,深表遺憾,並對社會大眾致上最懇切歉意。

黃昇勇說,將持續教育員警工作技巧,加強服務態度及自我情緒管理訓練,追求更高服務品質,以符社會期待。

※ 相關報導:

* 建商指揮拆王家屋? 警:不可能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8226.shtml

警政署保安組長黃清福回應,當天指揮官是北市府都更處長林崇傑,警方絕無聽從建商調度。

* 文林苑風暴 王家慨嘆:父母官不如陌生人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38/112012033100107.html

一位學生代表委屈地說,她們被強制「丟包」後,許多人身無分文,還有人鞋子不知去向,只好赤腳徒步走回士林。沒想到好不容易回到士林想拿背包時,警方卻不讓他們進去,背包裡的手機、電腦、皮夾等貴重物品,迄今仍不知去向。

* 樂揚董座段幼龍信託股票脫產? 專家:王家可聲請假扣押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38/112012033100113.html

台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駁斥「胡扯、太離譜」,郝龍斌市長不認識他們,他自己進入都更處後,才知道這家公司,怎麼可能跟他們關係友好?...金融信託專家指出,段幼龍辦理持股信託的時機,實在太敏感,難免啟人疑竇,是否有誤導市府造成錯誤決策或其他問題。

fsj 提到...

社論-預售屋制度是「居住不正義」的導火線

【本報訊】2012-04-02 工商時報

有一個坊間流傳的笑話:某甲到麵攤吃麵,他先點了牛肉麵,隨後想到萊克多巴胺的疑慮,馬上跟老闆說換成海鮮麵;海鮮麵吃完後,他大搖大擺沒付帳就走出去。老闆攔住他說:「先生,您還沒付錢。」他回答:「我該付什麼錢?」老闆說:「您吃了海鮮麵,當然要付海鮮麵的錢。」他說:「海鮮麵是我拿牛肉麵換的啊!」老闆說:「那您就付牛肉麵的錢吧!」客人回答:「老闆,別開玩笑,我又沒吃牛肉麵,幹嘛要付牛肉麵的錢?」說完後就大爺不甩地走了。

前面笑話裡的主角當然是個無賴;在現實社會中,由於預售屋制度的存在,建築業的經營模式具有類似性質,常被金融業者形容是不花本錢就能財源滾滾的暴利行業。建商在整個不動產的開發過程中,整個資金取得的流程,幾乎不用自有資金:在取得土地時辦理「土地貸款」、興建時辦理「建築融資」、完工交屋後辦理「分戶貸款」,就與前述「牛肉麵」換成「海鮮麵」,一路換下去的情況相似。更相似的是,兩者幾乎都不花自己的錢,一個是吃飽喝足,另一個則賺得心滿意足。

當建設公司看中一塊地,與地主簽訂買賣合約後,同時也推出預售屋招攬。一般預售屋購屋者的付款時程是簽約時付15%,施工期間依約定完工進度付款15%,完工交屋時付70%。因此建商在購地時向銀行辦理「土地貸款」,土地價款的65%至70%來自銀行貸款,其餘的資金來自購屋者的簽約款。要注意購屋者所付的15%,是房價的15%而不是地價的15%,金額可能達到土地款的20%~30%,因此建商在購地時幾乎是不花錢。

一旦開始興建,建商就把「土地貸款」轉為「建築融資」,銀行依照完工進度撥款,購屋者也依進度繳納房價的15%,所以所需經費還是由銀行和購屋者付款買單,建商幾乎不必動用自有資金。到最後完工交屋時,建商通常與銀行合作,將整批房屋辦理「分戶貸款」後,過戶給購屋者,銀行與建商回收資金。整個流程裡,建商幾乎不用拿出任何資金就賺得鉅額利潤。前述笑話裡的無賴只騙得一碗麵,建商在預售屋制度下,公然、合法地賺得鉅額利潤。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文林苑都更案,坊間都把焦點放在「都市更新條例」第25條之1、第34條及第36條。其中第25條之1變相授權政府強徵土地,第34條允許更案還沒獲得全部住戶同意,建商就可以申請取得建照,第36條則授權政府強制拆除「釘子戶」。輿論焦點在於批判政府公權力是否違憲,亦即對第25條之1的強制徵收及第36條的強制拆除口誅筆伐,認為侵害到民眾的財產權。其實第34條才是全案「居住不正義」的導火線。

文林苑案在都更計畫還沒有取得全數住戶同意前,建商就先依都更條例第25條之1「…按徵收補償金額預繳承買價款,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徵收後,讓售與實施者」的規定,申請政府強制徵收;再依第34條「依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建築執照,得以實施者名義為之,並免檢附土地、建物及他項權利證明文件」規定,申請建照。而且無視於未來計畫是否可能生變,就有恃無恐地辦理預售。根據建商戴姓經理表示,本案原住戶三十多戶,預售屋達九十多戶,扣除分回給原住戶後的總銷金額約12億元,營建成本約10億元,預計獲利達2億元以上。

本案在建商方面,無論是申請強制徵收、申請建照甚至申請強制拆除,都是依照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辦理,建商自覺無辜,甚至理直氣壯。然而,壞就壞在預售屋制度,建商在申請建照後就辦理預售,導致事情無轉寰餘地。因為建商規劃的九十餘戶均已銷售一空,若不硬著頭皮走下去,勢必發生違約情事,而且當初預售每坪平均45萬元,兩年來房價飛漲,對於無法交屋的客戶,將難以用原價還款,取消預售合約。因此,建商方面騎虎難下,乃「依法」向台北市政府要求依照都更條例第36條規定,執行強制拆除,從而導致文林苑都更案「居住不正義」事件的發生。

綜言之,預售屋制度正是文林苑都更案「居住不正義」事件的導火線,還賠上台北市政府及市長郝龍斌的形象。並且預售屋制度使建商在整個建案流程中幾乎無需資金成本,從而享有鉅額利潤,在房地產飆漲時獲利更豐厚;然而,一旦房地產景氣反轉,若預售成數不足,前述笑話中「牛肉麵」換成「海鮮麵」的把戲就玩不下去,因而可能造成違約問題,導致購屋者蒙受損害。其實,無論是「無本暴利」或「違約風險」,同樣都是「居住不正義」的現象。因此,政府相關單位應將視野擴大,處理整個建築業的「居住不正義」問題,而不宜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只處理都更條例,對於事件導火線的預售屋制度應一併尋求解決,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 舊址搭篷 北市:王家行使產權

中央社 2012.04.02

文林苑都更案王家成員王廣樹和支持群眾,昨天在王家舊址搭起帳篷,準備長期抗戰。對此,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說,王家舊址土地產權仍屬王家,為其產權上行使之行為。

張其強表示,王先生舊家土地所有權仍屬王家,他們在王家舊址搭帳篷,都屬王家在其土地產權上可行使之行為;除非建設公司以非法侵入或毀損,向法院提告。

另外,張其強提醒,由於王家舊址屬建築工地,現場民眾要多加注意工地安全。

台北市長郝龍斌3月31日取消參加博鰲論壇後,這幾天陸續和學者專家及都計團體負責人請教都更事宜,討論內容包括都市計畫領域、都市更新領域、相關地政法規領域或地政實務相關領域。

張其強說,希望本週討論就有具體結果,但相關內容及未來可能處理方式,將會尊重專家學者意見,未得到對方同意前,市府不會單方面公開相關討論內容。

※ 相關報導:

* 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p=1

首先請所有人要先有個認知:不論都更法是否為惡法,在其被修法前,該法條在法庭上還是可以被引用的條文。在台灣(就算在美國或是在日本、歐洲也一樣)法庭上本身就不存在正義,只存在官司的輸贏。

Q:為什麼建商一定要把王家的兩塊土地 畫入都更案中?
A: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王家土地是為袋地,所以依法建商必需把王家的兩塊土地劃入都更案,不管王家同不同意參予。

Q:王家要如何讓自己不被劃入都更案?
A:詳見原站。

※ 這也是自治條例需要關注的面向。



◆ 萬噸配水池緊貼社區 住戶恐慌

【聯合報╱記者林昭彰/淡水報導】2012.04.02

淡水今年夏秋之際可能面臨缺水危機,自來水公司原定在紅樹林地區興建中繼加壓站與1萬噸配水池,卻引發緊鄰社區住戶認為安全堪慮、違反居住正義,昨天掛白布條舉辦公聽會強烈表達反對。最後水公司承諾在疑慮未除之前暫不動工。

水公司副總經理林岳指出,淡水地區(含淡海新市鎮)現約有9萬8000用戶,每天需水量9萬公噸,而現有設備供水能力為每日9萬4000公噸,已達上限,興建紅樹林加壓站刻不容緩,配水池原定去年8月開工、今年8月完工,但因附近居民抗爭,至今尚未動工。

據了解,中繼站設計位於登輝大道口附近山坡地,早年自來水公司配合前省府住都局開發淡海新市鎮,買下這塊0.58公頃的公共設施用地,於1995年公告為淡水(竹圍地區)都市計畫區之自來水事業用地。後因新市鎮開發宣告失敗,中繼站亦暫緩興建。

後由內政部營建署重新推動新市鎮開發,2007年發布區外供水計畫,紅樹林中繼加壓站及配水池才又重新啟動。但在此期間,周邊已蓋起502戶大型社區住進數千居民。

住戶指稱,多數人在不知與萬噸蓄水池為鄰的情況下買屋入住,由於大水池幾乎是緊貼著社區大樓蓋在山坡地上方,搞得人心惶惶。

社區主委臧玉華說,多數住戶在2008、2009年入住,卻直到2010年12月看到後方山坡地豎起動工告示牌才知情,四處陳情獲得答案都是「一切依法行政」,令人氣結。

昨天住戶透過立委吳育昇邀集水公司、營建署、新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召開公聽會,民眾還拉布條抗議,最後林岳承諾疑慮未除之前暫緩動工、雙方各約大地技師再辦會勘研議,吳育昇則建議水公司研究另覓土地興建的可行性。

※ 等夏天缺水,住戶們恐怕會有更大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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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市長設都更顧問小組 有請張金鶚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2012.04.03

針對拆除文林苑王家引發的爭議,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宣布成立「都市更新顧問小組」,由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擔任召集人,預計在1個月內提出初步構想,並向內政部提出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檢討都更法令,使都更機制更具公信力。

至於文林苑引發外界反彈,郝龍斌上午對此表示非常遺憾。但他也表示,更憂心的是文林苑事件對都更產生不良的影響,讓台北市的都更無法推動,尤其台北市的都更案,不只件數最多,也是爭議最多的縣市,這也是北市府要邀集學者專家成立都更顧問小組的目的之一。

張金鶚教授指出,台北市屋齡超過31年以上的住宅戶數占總戶數38.07%,老舊住宅面臨消防救災、房屋耐震能力等各種問題,都已面臨迫切改善。

張金鶚表示,未來都市更新顧問小組將採獨立運作,形成共識後向市府提出建議,但不是替市府的政策背書;至於文林苑的爭議,他認為「危機就是轉機」,但應該「往前看」,不希望其他都更案再重蹈覆轍。顧問小組預計將於本週召開第1次會議討論。

顧問小組成員

張金鶚 政大地政系教授
金家禾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
林建元 台大建築與城鄉環境研究所教授
何芳子 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學系副教授
蔡志揚 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陳玉霖 前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

※ 相關報導:

* 江宜樺:都更非惡法 李鴻源:反對暫緩執行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003835.shtml

文林苑爭議牽涉都更修法,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及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不約而同」表示,盼各界別用「惡法」稱呼都更條例,否則無助修法,李鴻源反對在修法完成前,暫緩執行所有都更案,他認為「這是因噎廢食」。

* 疑無照強拆 王家籲北市府說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004778.shtml

都更受害者聯盟今天說,文林苑案中,建商申請的執照上拆除範圍沒包括王家,台北市政府違法代拆;王家成員說,將告台北市政府毀損,要求原地重建,要北市府3天內說清楚。

* 立委提議王家提行政救濟? 北市府:無正當性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003837.shtml

文林苑事件,一度引發中央地方「互槓」風波的內政部與北市府昨天也通上話。北市副市長陳威仁表示,他接獲李鴻源電話,表示內政部將於兩周內提報告,希望市府提供相關資料。另外,對立委吳育昇針對王家提出行政救濟的提議,陳威仁則說,市府都是依法行政,沒有行政救濟的正當性。



◆ 以房養老 雙北、中市高市11月試辦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2/04/03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在立法院表示,內政部最近與土地銀行研商結果,「以房養老政策」預定十一月可進行試辦,參與試辦縣市,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

立院內政委員會邀李鴻源專題報告「為落實人口政策檢討,現行高齡社會所採對策」,李鴻源引用經建會人口推估資料,指二○一七年台灣老齡人口將超過總人口的百分之十四,成為高齡社會,二○二五年將超過百分之二十,成為超高齡社會。

李鴻源指出,在推動「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的部份,內政部初期規劃先以試辦模式採公益型態,由政府出資;試辦對象為六十五歲以上單身國民擁有不動產,無繼承人,且因不動產價值超出社會救助規定,導致未能符合社會救助者。

李鴻源說,試辦規模一百人,試辦地區包含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或其他有意願參與的縣市;支付年限最高卅年,按月給付,並得變更或延長支付年限。

李鴻源坦言,國內尚無相關經驗,內政部將續邀專家學者、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會商研議,目前土地銀行已願意合作,今年年底可正式試辦。

土銀總經理蘇樂明昨天表示,這項政策主要是針對有房子、但每個月生活費有困難的銀髮族,老人家的房子可以先抵押給土銀,由銀行評估發放現金額度,等老人家往生後再處理不動產。蘇樂明說,土銀研究這項政策已經三至五年,銀行會針對個案進行完整評估;這是一項好的社福政策,老人家可以自給自足,也降低社會負擔。至於原訂七月試辦延到十一月,蘇表示,尊重內政部的政策。



◆ 台北筆記-黃大洲與郝龍斌

【黃樹德】2012-04-03 中國時報

最後一位官派市長黃大洲當年拆除中華商場、開闢大安森林公園,被輿論冷嘲熱諷罵到臭頭,民調始終拉不起來,最後兵敗市長選舉。他去職後,市民開始懷念他,慶幸還好有個不怕罵的黃大洲,否則大安森林公園、中華路絕不是今天的模樣。想想昔日黃大洲,看看今天郝龍斌,歷史究竟會不會重演?

不管你喜不喜歡郝龍斌,大概都不會懷疑郝的人格操守,也承認他不是個政治精算師,所以明知不討好,他還是堅持去做。前年喧騰一時的新生高整修就是一例。新生高橋樑老舊且動線有問題,老早該封閉大修,歷任市長卻擱著不管。

郝龍斌不怕事,決定封路翻新,結果被修理到體無完膚,公務員還被調查,如今大功告成,市民享受奔馳快感之餘,卻少有人記得,遑論感謝。社會要進步,總要有人做烏鴉幹一些不討喜的事,人人都不沾鍋,積習如何割除?問題是我們的社會究竟給願意承擔的人多少鼓勵?

人老了爬不動,只有樓梯沒有電梯的老舊公寓不及時更新,等於是一座關老人的牢籠,鑑於高齡化問題愈來愈嚴重,上個世紀末政府才會推出都更法,偏偏過程問題百出,幾乎一事無成,立院諸公實在等得不耐煩,朝野才會捐棄藍綠共同修法,降低都更門檻、增加強拆條款,市議員也三不五時調侃市府推動都更不力,等市府真的硬起來,批評聲浪卻排山倒海而來,可是很多人卻忘了當初自己是怎麼逼市府拿出魄力?

都更問題錯綜複雜,中間政策選擇成分居多,一面倒的批評,而不深究背後的社會環境,對我們到底是好是壞?隨著文林苑新聞降溫,該是放下激情、重拾理性的時刻,至於郝龍斌的是非功過,未來寫歷史的人會告訴我們。

fsj 提到...

都更未爆彈知多少?

【吳庚/退休大法官】2012-04-05 中國時報

「文林苑」都更案爆發衝突成為全國注目事件,其實尚未爆發但已爭訟多時者,亦有不少。其原因可能有二:一、立法者與執法人員對「公益」或「公共利益」的認知錯誤。認為團體優於個體,公益較私益有更高的價值。

《都市更新條例》所採的所有權人或樓板總面積的多數決以及強制排除的措施,都是基於絕大數人的利益等同公益,少數個人則屬私益。殊不知當前通行的法學上見解,公益不是整個社群或其中大部分成員利益的總合,而是「各個成員事實上利益,經由複雜的交互影響過程,所形成理想的整合狀態」。在多元社會須持續的透過公開討論形成共識,而不是由公權力主體片面決定。

第二項原因是過分重視文書作業,而與現實狀況不符。試舉目前沸沸揚揚,令市府焦頭爛額的「師大商圈」都更計畫,已知某大建設公司取得建照的更新案,在師大校門對面,將建兩棟地上三十八層,地下七層之巨型建物,與鄰房相距僅三、四公尺,一旦動工,鄰房傾斜龜裂可能隨時發生。建成後增加地下數百停車位,交通打結勢不可免。浦城街上類似事件亦然,許多爭議與居民陳情不是反對都更,是希望市府出面協調,如有決策權官員到現場勘查並明確回應,即可避免日後類似王家事故再一次發生。

※ 相關報導:

* 蠶食鯨吞 建商有五大手法/都更是建商的無本大生意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76&f_SUB_ID=412&f_ART_ID=381988

台北市已沒有素地,祇能透過都更來搶地。都更案件多集中在大安區與中正區,送審案件達上百件,真正老舊的萬華區與大同區不及一半,除了都更整合的難度外,房價是建商考量的重點,因為建材成本相同,建商寧願選擇房價高的大安區與中正區,利潤才會高。....台北市缺少的是薪水階級的一般住宅,而不是開價動輒每坪要價一、二百萬的豪宅,但建商卻祇想蓋豪宅而不是「平價」住宅...

手法一/先插旗再「畫地稱王」、手法二/魔術數字--容積獎勵 前後不一、手法三/關鍵數字--土地分配比例、手法四/透過「容積移轉」 加高建坪面積、手法五/市府沒做都市規劃 任建商愈蓋愈高

※ 別忘了台北近年的地層下陷全台第二嚴重。

* 李鴻源:容積獎勵 將訂上限
http://www.udn.com/2012/4/5/NEWS/FINANCE/FIN2/7007486.shtml

李鴻源說,他支持容積銀行制度,也支持容積獎勵設上限。他指出,法定容積的訂定與公共建設、公共安全是配合,容積獎勵被用得太過,超越了容積管制,影響的不只是景觀、市容、居住密度太高,還有公共安全。



◆ 張金鶚:老舊建築都更不能停

【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2012-04-04 工商時報

甫接任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召集人的政大教授張金鶚指出,北市屋齡超過31年以上的住宅已佔北市總戶數近4成,不論救災消防、建築安全、居住品質都堪慮,因此推動老舊建築都更絕對不能停。

他強調,顧問小組獨立運作,形成共識後,向市府提出建議,絕非替市府政策背書。他也期待,透過此次文林苑爭議,汲取教訓,讓危機成轉機,避免其他都更案再重蹈覆轍。

張金鶚昨日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他自己的住屋目前也正參與都更協商,深深體會都更困難與複雜,因為事關利益、複雜人性,更難面面討好。但也因見到文林苑案後,有人主張「拒絕都更」,有感於「天下沒有白吃午餐」,尤其台北市老舊房子屋齡超過30年房子比率達38.07%,已經逼近4成,不論從防災、救災、建築安全、甚至老年化社會的居住品質等角度檢視都「堪慮」,因此必須站出來呼籲,老舊建築都更絕對不能停。

張金鶚指出,北市都更顧問小組成員將堅持專業想法,抱著「學界實證」精神參予,絕非有人批評的「御用學者」,也不會替北市府政策背書,他說話算話,大家可慢慢檢驗。由於小組將採共識決,在結論未出爐前,他無法詳談會提出何種建議。

但張金鶚仍透露,郝龍斌日前邀他擔任小組召集人時,他就已經建議,不妨讓民間團體NGO參與都更推動前協商過程,協助住戶拉近與建商的資訊不對稱弱勢。郝龍斌則表示,北市將成立的都市更新中心可扮演這項角色,而小組未來也會向市府提出NGO建議名單。

至於外界關切顧問小組是否會針對文林苑案、包括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建商或拒拆遷地主的角色進一步釐清?張金鶚強調,顧問小組不會扮演仲裁者角色,而文林苑案雖凸顯法令不健全、資訊不夠透明等問題,但畢竟已進入司法程序,小組雖會討論,但建議結論將會側重未來都更案如何重蹈覆轍、走得更好,而不會「下判斷」,避免再引發對立。



◆ 違法拆王家? 北市:建商2009已申請拆照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2012.04.04

文林苑都更案王家質疑建商申請的拆除執照,拆除範圍未包括王家,北市府是違法代拆。北市府表示,建商在二○○九年間申請建築執照時,就一併申請拆除執照,拆照上更載明王家的拆除面積、範圍等資料,應是都更受害團體誤解整個行政程序,才會產生誤會。

至於都更受害團體質疑,執照上寫明拆除面積卅六戶,只是地主同意的範圍並不包括王家,市府建管處副總工程師邱英哲表示,拆照只管建築物的量體、基地面積、廢棄物運送等,住戶數僅在都更權利分配上才有意義,對拆除作業來說並無影響。

邱英哲解釋,文林苑整塊基地,前前後後一共申請過三張執照,前兩張是單獨的拆除執照,主要是拆除部分都更同意戶的房子。樂揚建設則是在二○○九年間申請建照,且併案辦理拆照,也就是所謂的「拆併建」。

邱英哲指出,當時的拆照內容即有附上王家的拆除面積、圖說及範圍等資料,也已在二○○九年間核發。

※ 相關報導:

* 我見我思-王家廣場公民運動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40400456.html

歷經整座城市激動沸騰的一周,我和女兒再度來到士林王家前廣場。儘管市府粗暴強拆後的現場面目全非,我卻在年輕人積極參與、市民多元討論的氛圍中看見了希望。我跟女兒說,這個故事並沒有結束,王家廣場上展開的新一波公民運動,終究會讓這座城市懂得如何避免重蹈覆轍。這個故事雖然痛苦而漫長,但是值得。



◆ 北市顧問小組:建議中央釋憲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2012.04.05

樂揚董事任市政顧問 北市府:考慮停聘

文林苑都更案爭議,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顧問小組」昨晚召開第一次會議,會中對於都更條例「強拆違憲」爭議,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上午表示,顧問小組建議內政部,應該對都更條例是否違憲提請釋憲。另外,北市府市政顧問黃博怡遭踢爆,是文林苑都更實施者樂揚建設的獨立董事,張其強回應,黃博怡任期到今年4月,北市府不排除停聘。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指出,由於內政部是都市更新主管機關,也是法令的提案機關,所以提請內政部釋憲。

為了解決都更爭議,北市府邀請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等人,組成「都市更新顧問小組」,昨晚第一次開會,顧問小組做出初步共識,包括建議內政部基於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的權責,應該對都市更新條例是否違憲提請釋憲,另外建議將士林文林苑王家的意見併同釋憲。

另外,顧問小組建議,目前法令針對都更實施者的資格沒有明確規範,還有解決地主意見紛歧,導致更新案推動屢屢有爭議的議題,應該修法解決。也要強化資訊公開及完備通知程序,要求實施者應該提供完整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及在不影響個人隱私下,將權利變換計畫書、估價報告書給地主知道、並強化公聽會的通知程序及內容。還有必須提高各階段同意門檻,小組建議劃定更新單元及概要同意比例應提高到超過二分之一,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比例應超過十分之九,概要核准通知應送達全部所有權人。

針對周刊踢爆,北市府市政顧問黃博怡,是文林苑都更實施者樂揚建設的獨立董事,遭質疑北市府官商勾結,才會強拆王家,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回應,黃博怡是在95年因財務金融專長,出任北市府顧問,99年出任樂揚建設獨立顧問,北市府並不知情,由於黃博怡的任期到今年四月就到期,不排除停聘,如果有任何官商勾結的證據,可以提供給北市政風,如果有不法,不論是府內同仁或府外人士,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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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蓋選手村 當地公投救公園

【楊毅/台北報導】2012-04-07 中國時報

台北市政府將於二○一七年主辦世界大學運動會,正當外界一片歡欣鼓舞之際,卻傳出為了短短十七天賽事,政府打算拆掉新北市林口運動公園、棒球場等共十六公頃綠地,興建為選手村。林口社區大學和新北市愛鄉協會等民間團體,將於今天起發動「公投救公園」連署活動,要求政府暫停該開發案,將這片土地變更為合法公園預定地。

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林口居民對綠地的需求,在整體新市鎮計畫中都有相關規畫,但該地原本就是國宅預定地,營建署不會考慮將此地轉作其他用途。台北市府和新北市府則表示,選手村使用後將轉為合宜住宅或青年住宅,解決青年居住的問題,未來規劃時將納入居民意見,儘可能保留更多的綠地

林口社區運動公園和棒球場是前台北縣長蘇貞昌任內重要政績,當時由縣府向國有財產局借用,斥資四千四百萬元興建。二○○八年借用期滿後,當時傳出政府有意將運動公園等周邊土地,從「國宅預定地」變更為「一般住宅用地」標售的消息,引起當地居民激烈抗爭,最後整件事不了了之。

未料,時隔不到五年,台北市宣布拿下世大運主辦權後,又相中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路附近六個區塊的「國宅預定地」,選定作為選手村用地,賽事結束後,則將以三千五百戶「合宜住宅」轉賣給民間。未來包括:運動公園、棒球場、林口國中周邊雜樹林和林口高中野步森林等十六公頃、萬坪以上的綠地,都將因此消失殆盡,再度掀起反彈聲浪。

據知情立委透露,此案是趕在今年初前行政院長吳敦義卸任前,由當時行政院祕書長林中森緊急找來北市府、營建署、體委會等單位開會協調後,匆匆拍板定案,連新北市長朱立倫也是事後才知情,大多數林口人至今恐怕仍未獲知。

選區立委吳育昇抨擊,政府決策過程草率、粗魯,完全不尊重新北市府和當地居民權益。他說,林口運動公園的重要性,等同於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是林口人「呼吸的肺」,他絕不同意將公園拆掉蓋選手村,並反嗆「如果今天換成將大安森林公園拆掉蓋選手村,請問台北市民會同意嗎?」

林口社區大學和新北市愛鄉協會等團體,將於今天起發動「公投救公園」連署活動,要求政府暫停該開發案,重新審慎規畫,並主張將上述土地,依法變更為合法公園預定地,留給林口人一個休閒遊憩的喘息空間。

當地居民、愛鄉協會理事許主峯批評,政府為興建選手村和合宜住宅,竟罔顧地方民意,自行決定要將運動公園收回,嚴重擠壓林口居民的休憩空間,並破壞珍貴生態資源。他激動地說,這件事太離譜了,猶如「文林苑事件」翻版,「北市府拆完士林王家,現在又想來拆我們的公園?」揚言不排除發動群眾包圍台北市長郝龍斌住家,以誓死捍衛家園。

※ 相關報導:

* 林口居民要綠地「一坪換一坪」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89/112012040700105.html

林口當地居民抗議連連,認為政府不尊重當地居民感受,如果真的要做,也該比照都更「一坪換一坪」,在林口重闢一個同樣大綠地。 ...新北市愛鄉協會理事、前林口社區大學理事長許主峯表示,目前林口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不滿十%,明顯不符《都市計畫法》規定,但政府卻想將這些綠地拆掉蓋選手村和合宜住宅,令人匪夷所思。...附近麗林里長薛純良也說,政府還有很多閒置土地,為何一定要在林口綠地上蓋選手村?林口不需要再增加冷冰冰的建築物,而是要有綠化樂活的空間,如果政府真的要強行將運動公園收回,她一定會帶頭抗爭

* 內政部:該處原就是國宅預定地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89/112012040700109.html

林口居民將在今日發起「公投救公園」連署活動,要求政府變更林口國宅預定地作為合法公園,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林口居民對綠地的需求,在整體新市鎮計畫中都有相關規畫,但該地原本就是國宅預定地,營建署不會考慮將此地轉作其他用途。



◆ 監委:都更契約 宜採定型化

【聯合報╱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2012.04.07

士林文林苑都更案引發社會關注。針對國內推動都市更新,因相關法令與配套未臻健全,引發民怨與爭議,監委洪德旋、程仁宏調查指出,目前都市更新對於建商並未設立履約保證機制,若建商都更到一半「落跑」,對地主毫無保障,呼籲內政部應盡速修法。

調查報告指出,都市更新相關契約內容複雜,一般人難以了解,內政部有必要參考成屋買賣、預售屋買賣等定型化契約作法,建立「都更定型化契約」,保障民眾權益。

調查報告指出,以信託方式實施都市更新,規定地主須將所有權信託給銀行,作為履約保證,但建商卻不必對等納入履約保證,損害地主權益,一點保障都沒有。

調查報告也說,針對都更建商退場機制、同意書正確性、相關契約定型化、資訊不公開、資訊不對稱及估價師選定等問題,內政部應通盤檢討改進。

程仁宏說,雖然內政部已向監察院表明,今年將提出修法草案,但監院希望內政部「盡速修法」。

他表示,有民眾向監院反映,都市更新時,估價師通常受控於建商,估價結果對建商有利;因此,關於都更估價師的指派,是否由政府隨機抽選、或由民間團體建立公正可信的估價師名單供隨機抽選,也應通盤檢討。

※ 相關報導:

* 都更小組:修法別過度簡化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010738.shtml

台北市都更處正工程司江中信對於現場專家學者的質疑時回應,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是因應都更條例,訂出行政規則做執行,他也坦承這些法制有空隙存在,正在陸續修正中。

* 洪健益逼拆文林苑 都更風暴卻噤聲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85/112012040600141.html

士林文林苑都更案強拆釀成大風暴,奇怪的是,平常質詢北市長郝龍斌不遺餘力的北市議員,卻從文林苑案中消失。據了解,民進黨議員洪健益去年五月,曾在市議會中強力質詢都更處及警察局,要求依都更條例中規定地方政府義務,強力介入執行拆除,也成為目前強拆文林苑風波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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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要這樣的城市

【劉欣蓉】2012-04-07 中國時報

都市發展自七、八○年代以來傾向公私合夥的新自由主義模式,台灣在這個新治理模型潮流中也急起直追,期待能把城市治理引導到更有「效率」路途上。然真實的狀況是,這個新治理模型已然成為治理者躲在政策執行背後、不願為政策扛責的最佳工具。再加上長期以來國家都市土地與住宅政策失衡,任由建商大量興建商品房替代,時日久遠,致令一般市民不再希冀國家有能力處理社會勞動力再生產重要環節的都市住居政策,甚至以為所有和居住有關的事,就只有向建商購買或與建商合建一途。

諷刺的是,執政者藉由這種普遍的市民認知,竟然拿來卸責,認為都市開發中最主要的推動者,就是建商。這種將房產開發的建商捧在手掌心,視其為唯一有效的都市開發代理者的心態,搭配上國家長期歪斜的政商結構,導致公私合夥模式在都市更新法令訂定時變成了私人(開發商)主導的更新模式。當前都市更新存在的嚴重問題,全都源於這個朝向私人建商一面倒的立法架構。

這種立法心態與立法架構最直接的表現就是,政府處處害怕建商沒有意願幫政府推動都更。一方面,各地方政府想盡辦法找理由訂定各種寬鬆的容積率規定,試圖拉高更新後的建築價值以促使建商「願意」投入協助更新,建商也如願地拚命灌爆單筆更新單元上的建築容積,往往用各種獎勵名目要求到原法定容積的二倍,但國家卻完全沒有相應的都市整體容許容積總量的配套考慮,這不僅是對都市計劃理性的阻卻和霸凌,現實中也為這個城市帶來無法預知的公共設施缺失壓力,並且成為協助建商到處買地圈地的萬惡淵藪。

再者,現有《都更條例》為積極鼓勵建商投入都市更新事業,增加第十一條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也可由建商以地主之姿自行劃定都市更新單元,這條大門一開,誘使這類「建商式都更」不再受限制,任何有利於建商取得委託實施同意書的區域都成為圈地標地,以至於目前大多數都更案多集中在未徵收巷道(可協助開闢以換取容積)與公有土地(所有權人不太會有意見)以及土地持分單純的獨幢透天街廓內,真正被地方政府畫定有待更新的區域,卻因為不見得有利於建商取得同意書而仍大量晾在那裡,其結果是目前都市更新方案散落於市區各處,缺乏整體都市更新/再發展的執行策略,造就了目前這種孤島式都更(漢寶德語)的悲劇。

此外,都更法令以多數決的形式民主賦予建商合法化其實施更新的正當性,卻無法言明多數決基礎的「公共利益」究竟為何。而簡略的法令規定也任由建商自辦的說明會虛晃形式,讓讀不懂更新事業計畫書的市民,拱手將知的權力連同同意書一併讓渡給看似全知全能又擁有正當性的建商。這樣的《都更條例》怎不是惡法?又怎麼平息民眾眼看建商把自己土地拿去獲取十數億的暴利,自己卻無法自由處置財產的不滿?

假公私合營下的《都市更新條例》不僅是城市治理者自廢武功的明證,更再次坐實這個城市在國家/建商上下交相賊的修辭與制度暴力中展現貪婪。「我們不要這樣的城市」,這張寫在王家抗爭牆便利貼紙的話,道盡市民期待。我們不要這樣國家躲在暗處,卻任由建商用房地產交換價值妖魔化人心的城市。

二十年前無殼蝸牛運動中無住屋者指控台灣「金權城市」本質的歷歷在目,今天再度以警棍下王家與學生們的肉身,逼使僅僅擁有棲身房產的小市民們也不得不挺身護衛個人微少而脆弱的居住/財產權。這和建商們以迫遷為威脅卻動輒獲取十數億房產暴利之間的巨大對比,難道還不足以說服有良知的學者們站出來,共同和市民們要求郝龍斌還我們一個公平正義的城市嗎?

(作者為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淡江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



◆ 都市人口 40年增26億人

【聯合晚報╱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2012.04.06

聯合國5日公布「世界都市化展望報告」修訂版指出,未來40年都市人口將增加26億人,其中86%在亞洲和非洲。印度、中國、奈及利亞、美國和印尼將成為都市人口增加最多的國家,引發就業、住宅、能源和基礎設施方面的挑戰到2050年,亞洲都市人口將從19億人暴增至33億人,非洲則從4億1400萬人增至12億人。

印度的都市將增加4億9700萬人,使總人口增加40%以上。中國的都市將增加3億4100萬人,總人口增加四分之一。奈及利亞的都市預期將增加2億人,總人口比現在加倍。美國的都市將增加1億300萬人,總人口增加三分之一。印尼的都市將增加9200萬人,總人口增加38%。

「里約+20會議」 (聯合國永續發展會議)6 月底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聯合國特地在會前公布都市人口的新預測,以呼籲全球領袖在會中提出建立永續都市的具體計畫。

聯合國發表聲明說,目前世界70億人口中,有一半住在都市中,都市是最直接感受移民、全球化、經濟發展、社會不平等、環境污染和氣候變遷壓力的地方,但都市同時也是世界經濟的火車頭和創新中心,許多全球問題的解決之道都在都市中進行試驗。

聯合國指出,2011年有450個都市的人口超過一百萬人,其中六成、總人口8億9000萬人位在容易發生地震、洪水的地區,應注意人口集中在天災地區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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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成小巨蛋 快還我安寧

【聯合報╱張簡芳/士林文林苑附近住戶(台北市)】2012.04.08

士林文林苑都更吵的沸沸湯湯,知名導演關注,給聲援的團體、學生流動廁所,舉辦活動集結人氣聲援王家。

其實,在王家還未被拆前幾周,安靜的社區就起了變化。王家前面有一塊讓居民休憩地,平時是老人家和小朋友的休閒空間,但前一時日,多了一些新面孔,人愈來愈多,看不出來誰是幫王家,誰是來看熱鬧?帳棚、彈簧床、酒瓶、垃圾都出現。

附近住戶對這件事並沒有特殊立場,王家拆與不拆,不是我們可以左右與決定的,我們心中只是祈禱著,這件事情能夠圓滿落幕,讓社區重回乾淨的環境與安寧。

在這段時間中,我們的心中只有忍,先忍吧!王家可能會沒了房子,他們很可憐,我們就忍受一下環境被破壞、就忍受一下有人集結吵鬧、就忍受一下回家的路上有著濃濃的尿騷味、忍受一下家中女性晚歸時,是否會有安全的疑慮。

我們以為先忍之後,生活就會平靜,但王家被拆之後,卻是愈來愈嚴重。更多人關注,對於王家是件好事。但對於附近的鄰居呢?

從早到晚,來到這個「文林休息站」的人愈來愈多,這裡變成了觀光景點,機車亂停,垃圾亂丟,巷弄裡有股濃濃尿騷味,看不清是哪裡來的人更多了,尋問著你是這裡的住戶嗎?你有什麼想法?

社運團體聲援王家,舉辨了各式各樣的活動,周末更是重頭戲。架起了舞台,有搖滾吶喊、有抒情的演唱,有帶領大家呼口號,但這裡是小巨蛋嗎?要告訴這些人的是,這裡還是住著好幾百戶人家的住宅區?

只想告訴那些想幫王家的人,請用你們的創意和方法去做,也請不要以侵犯別人權益的方式去做,替我們這些無辜的住戶想想吧!我們只想要安全、安靜、乾淨的家園。

※ 相關報導:

* 樂團輪番開唱 文林苑王家如「春吶」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013593.shtml

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爭議持續延燒,曾力挺北市府,受邀在台北聽奧閉幕典禮上高歌的原住民歌手胡德夫昨天也跳出來聲援,痛批北市根本是「齷齪」、「睜眼說瞎話」,強拆民宅的政府,以後還能為民眾做什麼事情?....導演戴立忍更在昨天上午到現場送上一個流動廁所,並親自搬動、幫忙架設。戴立忍低調說,該流動廁所由鈕承澤、桂綸鎂、鄧安寧、魏伯勤等藝人出資,總價12000元,希望可以讓長期抗議的人士有個「方便」的地方。



◆ 樂揚告王家毀損 學者:惡人先告狀!(節錄)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014036.shtml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2012.04.08

文林苑都更風暴愈演愈烈。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樂揚建設已對王家長孫王廣樹拆工地圍籬進入,以及學生上網批評等行為進行提告,昨士林分局已通知兩人到警局做筆錄,王廣樹昨證實已收到通知,無奈表示「很可笑」。對樂揚建設的提告動作,學者痛批:「惡人先告狀」。

文林苑都更建商樂揚建設,昨正式對王廣樹用電鑽鑽掉鐵皮螺絲、掀開鐵皮等行為提出毀損告訴,而在臉書上張貼批評樂揚、聲援王家相關言論的黃姓學生也遭樂揚提告妨礙名譽。王廣樹指出,北市府與建商強拆住處,他還沒控告卻反被告毀損,實在「很可笑」,而同樣被告妨害名譽的黃姓學生仍聲援王廣樹,認為王只是將鐵皮卸下,鐵皮完整,只是螺絲不見了,何來損毀之說?對於自己遭告妨害名譽,黃姓學生坦言不夠錢請律師,但已有許多律師伸援。

※ 完整報導詳見原站。



◆ 文林苑爭議 學生圖牆畫解方

中央社 2012-04-08

中原大學建築系學生今天在文林苑工地展出60張文林苑改繪建築圖,盼透過各地設計系所學生競圖,提出「整體街廓更新考量,不只有一種強制執行設計」的空間修補訴求。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各界關注,中原大學建築系學生黃知行在網路發起「圖牆」活動,串連各地設計系所學生改繪文林苑建築圖,希望用平靜行動提醒社會,在這些爭端發生前,其實可透過設計方式解決。

黃知行表示,「圖牆」活動是在臉書上發起,活動發起迄今4天,已有250名學生參加繪圖,包含中原、淡江、成大、文化、東海、北科大等校,主要為建築、景觀、都市設計、工業設計及室內設計科系學生,參加人數還在陸續增加中。

「圖牆」活動分3階段進行,首波繪製文林苑1樓平面配置圖,並在文林苑進行社區共畫設計圖活動;11日展出王家原地重建設計圖;15日展出文林苑公共空間外延,銜接城市公共空間設計圖。

展出作品中,中原大學王同學的設計概念,除了預留王家舊址空間外,將新建構的集合住宅樓板設計成屋頂花園,同時也能成為下方社會住宅的屋頂綠化,透過良好設計銜接。

黃知行說,目前社會各界對文林苑爭議都在法律、人權、財產等面向,若能從一開始就透過設計解決這些爭議,協助原住戶、新住戶、市民需求,都更才是更好的願景。



◆ 募舊書三千本 外配催生社區圖書館

【聯合報╱記者劉明岩/彰化縣報導】2012.04.08

從柬埔寨嫁來台灣十五年的林麗蟬,藉著閱讀融入台灣社會,住在彰化的她,最近更為社區的台灣之子發起募捐二手書活動,經聯合報報導獲熱烈回響,結果「要五百,來三千」,社區將成立閱讀中心。

卅五歲的林麗蟬,初來台灣時,言語不通、飲食生活不習慣,後來慢慢克服,目前台語、國語都很溜,還在大學進修,更因平時熱心社區與外配事務,去年獲社區推舉,擔任花壇鄉長春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為國內罕見的外配總幹事。

林麗蟬以身作則,為了刺激孩子讀書,「我到學校進修,要讀給他們看」,同時鼓勵其他外配,「唯有陪孩子讀書,才能真正融入台灣社會」。她也希望社區的孩子們,都能享受閱讀樂趣,但到鄉立圖書館借書,得走上半小時,所以兩周前發起募二手書活動。

彰化市蔡姓醫師立即響應說,「看到聯合報報導,被林麗蟬的用心感動,除捐出孩子的舊書之外,也幫她募了一百多本繪本書」。

原本募書目標五百本,一下子超過三千本,彰化縣文化局、內政部移民署也共襄盛舉,林麗蟬說,「深深感受到台灣人的愛心」,社區老老少少都很開心。

林麗蟬要在社區活動中心成立閱讀中心,近日開張。讀國一的陳柏樺說:「我愛讀書,以後借書很方便。」社區阿嬤呂盈蓁說:「年輕時沒讀什麼書,現在可以補回來了!」七十八歲朱春來稱讚說:「這個『台灣媳婦』會為『台灣之子』著想,真是難得。」

林麗蟬說,未來會安排故事媽媽為孩子導讀,更鼓勵親子共讀,外配尤其應該走出來,藉著閱讀讓自己與孩子融入台灣社會。有意捐書或捐書櫃給長春社區者,可與林麗蟬聯絡,電話:○九八九○三七五二八。



◆ 生態湖變垃圾池 管理不當挨轟

自由 2012.04.08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生態湖變垃圾湖?

台中市台糖大型購物中心開發計畫中斷後,開發商開挖出的「大洞」因地下水泉湧而形成大湖泊,中市府去年已編列六億餘元要做「生態公園」,但民進黨議員何敏誠卻接獲檢舉,當地變成民眾「倒垃圾」樂園,他要求市府加強管制。

對此,地政局長曾國鈞相當重視,和何敏誠、新庄里里長許良吉特別前往現場會勘,發現池邊有成堆的垃圾及枯木;曾國鈞已要求立即處理,並請保全加強巡邏,避免偷倒垃圾的情況再次發生。

何敏誠指出,這塊位於東區的台糖土地,原本規劃為大型購物中心,但當時在地表挖出大坑洞後卻將工程停擺,經雨水與地下水源湧出,形成大水池,湖邊植物滋生,魚兒及飛鳥棲息,變成完整生態系。經各方討論後,市府已決定將此座三.五公頃的湖泊規劃為生態公園。

未料,今年約農曆年後,台糖公司才把土地交給市府管理,並由地政局展開區段徵收工程及委託規劃等工作,就馬上傳出有人傾倒垃圾,好好的生態湖泊,變成垃圾湖區,何敏誠說,這顯示市府管理不當。

他表示,該區叫做「湧泉里」,就是因為該區會自然湧泉,水質清澈,才形成這座珍貴的自然生態池;但湖邊垃圾與廢棄物仍會對水源造成污染,既然市府已決定規劃為生態公園,就該確保周邊環境清潔,不要造成污染後,又要花一筆錢來清除。

他同時也呼籲市府,應加快台糖區段徵收及建國市場興建速度,勿再延宕下去,影響地方發展;而既然市府已要編列六億經費做生態湖泊、公園,何敏誠也建議市府規劃湖邊棧道,結合台糖公司舊址及台中火車站等,形成有文化意義的休閒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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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文林苑所涉及的社會正義

【施正鋒、吳珮瑛】2012-04-10 中國時報

台灣大學城鄉所退休教授華昌宜日前投書貴報,略謂文林苑的關鍵在於政府對於人民的財產權是否可以因為公共利益而加以徵收;此外,既然已經走過所有的法律過程,符合「國際經濟社會暨文化權公約」依法拆遷的規定。另外,他也舉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二○○五年所作的「凱洛女士告新倫敦市案」為例,主張地方政府可以促進經濟發展來徵收民地。我們想要表達不同的看法,希望能讓真理越辯越明。

人民的財產權是不可剝奪的,這是自然法的最基本原則。當然,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加以徵收,這也是大家可以接受的。不過,聯合國針對基於發展所做的強制拆除,其實是有保留的,甚至於主張即使是貧民窟的房子,只要不是有立即安全顧慮的危樓,也盡量不要用推土機把貧窮的房客趕走,更何況王家是擁有合法的產權。此外,即使真的有必要拆遷,補償必須高於公平的市價,讓原住戶可以分享可能增加的財富。

沒有錯,聯合國的相關文件強調拆遷必須合法,不過,重點在於行政部門不可以便宜行事。要是法規侵犯到人民的基本權利、或是與憲法的保障相互牴觸,那就另當別論。表面上,五比四的「凱洛案」是不利原告,也就是康州的新倫敦市可以為了地方發展而徵收民地;然而,法官們的依據是因為美國在憲政體制上屬於聯邦制,都更條例是州政府的權限,因此,如果老百姓不滿意,應該要求各州議會趕快修改窒礙難行的條文。這是一個小蝦米「輸了戰役、贏得戰爭」的例子。

由於美國是一個典型的墾殖社會,不像歐洲國家那麼珍惜歷史記憶,特別是在戰後,民選市長往往以更新為由來剷除老街社區,而小老百姓無力購買改建的住宅,實質上被趕出具有增值潛力的地段。前述判例引起美國社會公憤,保護財產權運動風起雲湧,在短短的五年內,超過四十個州從善如流,不是修改都更法規、就是在州憲明文規定,不再將發展列為公共利益的範疇。為了防止政府濫用徵收權,對於所謂的「枯萎」(blinded)做更嚴謹的定義,不能光以屋齡來論斷。另外,在知識及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新法也多強化住戶表達同意的途徑,而非嚴以待民、寬以待商。

華教授認為王家阻礙了其他三十六家的權益、以及文林苑可能貢獻的外部效益,這頂帽子未免太重。後者願意將其將所屬的財產權移轉、以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這是人之常情;同樣的道理,王家當然也可以對他們的財產作最佳的處置,不能多數決,這是財產權的真諦。

從新自由主義的角度來看,市場失靈的情況下,政府的積極介入是必要之惡。只不過,在效率至上的口號下,政府的權力與投機客的利益聯手對付人民的權利,恣意將老舊打為阻礙都市進步的絆腳石。如果只有功利、沒有正義,貪利的官員與一些覬覦民產的資本家執意就地分贓,我們看到的是赤裸裸的劫貧濟富,原來,政府是有牌照的土匪,難怪人民的保母要淪為建商的保全。

(施正鋒為東華大學民族發展暨社會工作學系教授,吳珮瑛為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 相關報導:

* 楊照:建設公司的形象還不夠壞嗎?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7017467.shtml

...建設公司一直承受著唯利是圖、官商勾結、巧立名目、不誠實不老實的負面形象,而偏偏「都更計畫」要能順利成功,最需要的卻是委託戶的信任,沒有信任,就不可能有將土地、住房未來交託出去的決定。從這個角度看,想要做「都更」,看好「都更」的市場,建設公司別無選擇,非得要努力改變形象,不只是自己企業的形象,而且是整個產業的形象。無法改頭換面成為值得被信賴、甚至是值得被尊敬的企業,要做「都更」,怎麼可能成功?

* 受害聯盟:都更修法應由下而上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018673.shtml

文林苑都更案爭議持續,雖然北市府成立都市更新顧問小組分階段檢討現行法令,台北市長郝龍斌強調依法執行;但「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並不領情,強調修法應由下而上。



◆ 王家想用水 水處無「法」供給

【聯合報╱記者高詩琴/台北報導】2012.04.10

文林苑爭議未休,監察院也介入調查。王家成員王耀德昨天表示,王家已收到監察院的來函,信中表示已請北市府及內政部提供資料。對於調查結果,他「非常期待」。

王耀德昨天說,雖然第一次拜訪監委劉玉山時,監委剛好休假,但後來有順利連絡上,他也向劉玉山抗議北市府拆房過程違憲。劉玉山曾允諾,就算不是他負責此案,也會有其他監委處理。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目前市府尚未收到監察院的公文,若監察院要求提供資料,市府會全力配合。

日前導演戴立忍與友人自費購買流動廁所於王家原址安裝。王家媽媽王李淑湄表示,流動廁所沒接水,也是無用武之地。昨天早上,她前往台北自來水處詢問能否恢復供水,被水處拒絕。稍後,他們又前往士林區公所尋求幫助,但同樣沒有結果。

王李淑湄批評,市府根本是故意刁難,「拆錯房子、嘴巴說對不起,卻連給水都不肯」。她對於現場聲援的學生「很不好意思」,學生這麼力挺他們,卻只能去附近店家借水、借廁所。若市府不願恢復用水,未來王家可能向附近店家買水。

自來水處副總工程司陳明州表示,市府拆除王家前,曾開過協調會,請水處屆時配合停水,以免造成浪費。若要恢復供水,主管機關須先發公文予水處,水處才能恢復供水。

北市府建管處主任秘書高文婷回應,若是施工中的用地,起照人可持建照向水電公司申請與施工有關的臨時水電。違規營運的業者若改善違規問題後,也可恢復水電。但王家是房子被拆才被停水停電,是特殊個案,沒有法令依據可恢復供水供電。



◆ 教會遭重劃 不滿建商「代言」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2012.04.10

位於木柵指南路的便以利教會日前向市議員厲耿桂芳陳情,表示教會持有的土地被市府納入土地重劃,但在全案公告及說明會時,教會都未被通知參加,卻被強制切割為2筆地號。厲耿桂芳認為,文林苑事件引發軒然大波,要求市府應尊重土地所有人意願。

便以利教會代表邱錦健表示,此次市地重劃,教會認為不合理的地方主要有三項,一是重劃後350地號土地被切割為350及350—1地號,由於教會的附設幼稚園設立於該土地上,一旦市政府將350—1地號土地分配給其他重劃區地主,將影響幼稚園運作。另外,在全案的公告及說明會階段,教會未接獲通知與會,導致在過程中無法參與、爭取權益。最讓教會質疑的是,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時,竟有建設公司代表,逕自代表教會發言。

發展局科員廖皇傑說明,350—1地號是依據1980年公告實施「配合景美溪堤防修訂附近地區主要計畫」所設置,並於2010年公告。至於教會指未接獲通知,由於現行都市計畫法規並未明定應送達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因此在舉辦說明會時,由文山區公所發送傳單通知。

地政局表示,由於公告已期滿,無法以個案變更都市計畫方式辦理,僅能函請內政部針對本案做出解釋。

※ 相關報導:

* 研發用地改建工廠 斗六人抗議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7017252.shtml

斗六工業區服務中心主任陳志華表示,工業局出售的5 筆土地原編定為研究實驗用地,因遲未售出,雜草叢生,才改編為生產用地出售,售地過程完全合法,已無法撤案,居民提出廠區退縮及出入口改道等訴求,會儘速與廠商協調,化解疑慮。



◆ 租林地買認證? 林農可別上當

【聯合報╱記者紀文禮/埔里報導】2012.04.10

「申請承租國有林地,要先花9萬元委託辦理『土地永續使用經營管理系統』驗證、認證?」最近南投縣國姓鄉不少林農反映,有不明人士打著驗證機構名義招攬林農認證,立委馬文君昨天向林務局查證「無此規定」,呼籲林農別花冤枉錢,也請林務局調查委託驗證是否涉及不法,確保農友權益。

馬文君指出,很多農友數代開墾林地,早期興建的房屋,因位處林地整建翻修被視為違規,更有不少林農因此無法再續租林地,造成無租約占用林地的事實,但林務局也難以執行拆除收回,無法收取租金。

立法院正推動「國有林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處理要點」,讓這些林地,只要無礙國土保安及水土保持,就能移轉國有財產局管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馬文君說,林農只要無違規,便可合法承租甚至購買所有權,這是讓林地和已無法造林房屋基地「有效分管」新政策,沒想到卻被有心人利用。

馬文君向林務局及南投林區管理處查證,均未委託辦理「土地永續使用經營管理系統」認證,承租也不須這項認證,何況辦理認證每公頃至少9萬。

國姓鄉長林福峰也說,鄉代陳春綢和不少鄉民,都對這項招攬驗證議論紛紛,希望林農有疑問,直接向南投林管處查證相關法令規定,避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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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之父」郭茂林逝 新光大樓出自他手

【聯合報╱東京特派員陳世昌/十日電】2012.04.11

曾經參與過日本第一棟超高層建築霞關大樓建設的台裔名建築師郭茂林,七日晚間因為急性腎衰竭不幸去世,享年九十歲。

郭茂林出身台灣,當日本經濟高度時期,需要建設超高層大樓時,來自台北大稻埕的年輕建築師,扮演推手角色,他陸續參與了東京濱松町世界貿易大樓、池袋陽光大樓等多棟超高層大樓的建設,堪稱是日本「超高層大樓之父」。

在海外的華人建築世界裡,貝聿銘是歐美建築界的代表,在東方,則屬設計日本霞關超高層大樓的郭茂林,並稱「西貝東郭」。

郭茂林生前曾經在日本霞關大樓第廿六層的KMG辦公室裡,接受本報記者的專訪,他當時鳥瞰著這個號稱是「日本政治中心」的特區說,日本人願意把這政治的一等地讓來自台灣的他來設計,是他平生最大的光榮。

郭茂林在台北工專畢業十九歲那年,就到日本來打天下,除了第一棟超高層的霞關大樓卅六層樓之外,池袋的陽光城六十層樓,新宿副都心的超高層大樓群等,都是他的傑作。在台灣,台北市地標的火車站前新光大樓五十一層樓,也出自他的手筆。

當時二○○○年的千禧年,七十八歲的郭茂林說他心中有一個「千禧夢」,希望在有生之年,能把台北北門的六萬坪土地好好開發。

他說:「這塊土地的大小,恰巧與日本東京車站前的『丸之內』類似,好好規劃建設四到五棟的超高層大樓,有國際飯店有大型購物商場,就像東京車站一樣,可以讓台北市回春,創造一個現代化的台北市新都心」。可惜他這個夢想,並沒有獲得實現。

郭茂林在台灣的代表作,除了新光摩天大樓外,國泰金控大樓、台泥大樓等也都出自他的手筆。



◆ 文林苑變休息站 附近住戶抗議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2012.04.11

文林苑都更案持續延燒,各界聲援不斷,不過最近卻有附近住戶投書媒體,指文林苑簡直成了「文林休息站」,機車亂停、垃圾亂丟,巷弄甚至還有股尿騷味,更別提人潮帶來的噪音。

實際上,從上月30日至今,環保局就接獲5件民眾陳情檢舉噪音問題,其中一件為施工噪音,其餘4件都在反映文林苑現場的大聲公音量太大,由於尚未超過標準值,沒有開罰紀錄。

對此,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不僅在臉書上PO了「道歉信」,對活動帶來的聲音和人群,影響周遭安寧感到抱歉,強調日後辦活動一定會「嚴格自律」,昨天更將「道歉信」送到各住戶的信箱。

張姓住戶日前投書本報,指在王家還沒被拆的前幾個禮拜,安靜的社區就起了變化,王家前廣場人越來越多,帳棚、彈簧床、酒瓶、垃圾都出現,本以為「忍耐」一下,生活就會平靜,但王家被拆後,問題卻是越來越嚴重。

張姓住戶指出,上周六文林苑現場居然還出現「音樂會」,一會兒搖滾吶喊,一會兒有抒情的演唱,甚至還帶領大家呼口號,讓附近住戶忍不住要問,難道聲援者以為這裡是「小巨蛋」嗎?

她強調,不是不同情王家,不過也請抗議團體幫周遭住戶想想,想要聲援,請用創意和方法去做,不要侵犯到無辜住戶的權益,大家只想要安全、安靜、乾淨的家園。

都更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對造成附近居民不便,深感抱歉,指已於上周六緊急開會,將所有的活動都改成不使用麥克風及大聲公,活動時間也僅限於晚上7時至9時,現場組志工也將成立敦親睦鄰小組,協助機車車輛停放、解決垃圾、如廁等問題。



◆ 都更小組第三會會議 四點共識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2012.04.11

台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昨晚召開第三次會議,會議共有四點共識,包括自畫更新單元應要有公益性或都市計畫關係等提供,像是公共設施、開放空間、都市防災等,讓社區整體環境得藉此改善。

此外,為保障住戶權益,小組成員也建議政府應明訂公平性的選配原則,原住戶應該優先選配;且公辦更新時,公有土地也應一併納入都更計畫範圍參與更新,民間自辦更新時,則應徵詢公有土地機關是否有使用計畫,或主導辦理更新的意願。

都更顧問小組昨晚開會時,也針對第一次開會結論做補充說明,強調送件審議前若有爭議,可由非官方組織協助所有人進行協商;核定後若協商不成,所有權人得循仲裁機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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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源:都更條例沒違憲 有檢討空間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2.04.12

文林苑事件後,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未來都更條例修法將納入「再徵詢機制」,設都更公益諮詢單位,希望兩個月內,將草案送到行政院審議。他也表示,都更條例非惡法,有檢討空間,但不存在違憲的問題。

李鴻源也說,文林苑事件已過一段時間,希望聲援王家的團體冷靜,一同檢視事件過程,找到幫助王家的切點,「不要把基層的公務員汙名化,無助於解決這件事情」。

李鴻源表示,內政部未來將針對都更條例修正內容,增列不願參與協議合建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討論權利變換時,能增加再徵詢機制,類似「王家這樣不想參加的,還有機會說不」。

李鴻源昨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憲法保障人民私有財產權,也保障公共利益。他表示,內政部擬增設「都更公益諮詢單位」,對自認受到都更壓迫者,提供價格、權益和法律上的專業諮詢。

李鴻源再提都更條例修法重點,包括「送達」的意涵、所有權人的意見表達、何時可預售及公有地在都更案的參與作為等,將更嚴謹規範;都更的估價機制應更合理,建立更完善的估價機制,不是建商說了算。

至於外界最關心的都更條例「強制拆除」,李鴻源表示,強拆規定同時也保障在危險建物案件時,有公權力行使的空間,但必經一定的法定程序,且程序更須嚴謹。

※ 有沒有違憲還是要看大法官。



◆ 觀念平台-都巿更新 如何平衡利益

【許淵國】2012-04-12 中國時報

日前施正鋒教授與吳珮瑛教授投書貴報,表達不同意台大城鄉所華宜昌教授主張。施、吳兩位教授認為,「人民的財產權是不可剝奪的,這是自然法的最基本原則,何況王家是擁有合法產權。即使真的有必要拆遷,補償必須高於公平的巿價,讓原住戶可以分享可能增加的財富。…王家當然可以對他們的財產做最佳處置,不能多數決,這是財產權的真諦」。筆者也就下列觀念與讀者分享。

首先,的確,自然法原則是人民的財產權不可以剝奪,但近代法律思維已有所改變,從「所有權絕對」的概念,轉變為因「公共利益」得限縮人民的所有權之行使,是為「所有權相對」的概念。例如土地所有權人在自己土地上堆放發臭物品或發出噪音,影響他人生活品質,在自然法理論下,基於財產權而生的「所有權絕對」的情形下是被允許的。但在所有權相對的近代法律思維的改變,則政府將以《空氣汙染防制法》或《噪音防制法》連續處罰財產權的所有人,直到改善為止;若仍不改善則公權力以強制手段排除,是現代法律制度為公共利益所採行的手段。

其次,在自然法的所有權絕對的思維下,王家當然可以對他們的財產作最佳處置,不能做多數決,視為財產權的真諦。但在近代法律「所有權相對」的法律思維下,是可以為公共利益目的而限縮所有權的行使。只是文林苑都更案的公共利益究竟為何?公共利益是否大到足以限縮王家的所有權,是需要用平衡法則,細心衡量孰大孰輕。另外三十六家的利益是否等於「公共利益」,如果只是就地重建,三十六家的利益究屬「私人利益」,抑或「公共利益」,還是都更的「多數利益」,「多數利益」是否等於「公共利益」?

三、王家的財產權是否到「被剝奪」的程度?還是屬於《都更條例》的「權利變更」,是指「更新單元內的重建區段之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實施者(指建商),按其更新前權利價值及提供資金比例,分配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分或權利金」。依實情,王家在都更後可以分配到更新後的建物,何來王家「被剝奪」財產的所有權?

四、都更真正的問題在於百姓對「權利價值」的評估與建商對「權利價值」評估的不同。假設百姓認為我的一坪開發後值兩坪,但建商認為一坪換一坪已經非常優惠了,否則換算建蔽率縮小及雖然容積率增加,但加上建築成本,一坪只能換○.七坪,如何解決?百姓是否都享受到都更利益,都更是否為百姓創造更多實質的財產價值?

資訊不對稱問題非常嚴重。建商鑽研法令,有時主管機關都難以接受或招架建商的主張,小老百姓無能力地面對艱深複雜難懂的都更法令,使百姓對建商不信任。如何平衡利益,我們應一起來就事論事,修訂制度,使百姓成為都更的最大受益者。

(作者為實踐大學法律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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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直取彎、配地不能用 台中農劃被批離譜

【聯合報╱記者張明慧/台中報導】2012.04.13

台中市公辦的農地重劃,昨遭綠營議員爆料弊端重重,道路不僅「捨直取彎」,還有老農分配到的土地竟是廟前廣場,不能使用還得多繳20多萬元地價費,遭批太離譜。

台中市長胡志強昨得知此事強調,任何道路開闢安全很重要,要求交通局了解;地政局重劃科股長徐仲弘說,未堅持任何道路開闢方案,會以多數居民能接受為主。

市議員吳敏濟和楊典忠說,大甲區西岐農地重劃荒腔走板、問題重重,損及地方利益,聯外的如意路竟出現兩個大轉彎,車輛、農機具行走很危險,農地重劃是要讓交通更便利,怎會「捨直取彎」?懷疑有人從中得到好處,要求政風室調查。

農民劉連朝昨親至議會陳情,他指重劃後分得的土地,竟是在土地公廟前廣場,已很可悲,市府竟還要再追繳地價費23萬元,「我是老農,那有這麼多錢」?

市議員陳世凱也說,烏日重劃國道三號延伸芬園段道路,原規劃3個方案,開闢時卻採「莫名奇妙生出來的第4案」,地方盛傳有某人在此買地才變更道路規劃,不僅圖利,更抹殺學者專家專業規劃。

議員翁美春與廖述鎮指出,豐原區三和路捨棄原有道路拓寬,硬要開闢農田,實在不合理;大雅員林重劃後也產生農路的交通問題。

何敏誠、陳淑華也痛批市府亂搞,已違反農地重劃的精神,「公辦都辦成弊端重重,自辦怎麼辦?」要求市府了解改進。

※ 相關報導:

* 麥仔園都計 地方反彈不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3/today-taipei2.htm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日前提出「三峽麥仔園地區都市計畫」,擬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徵收約一百廿三公頃土地,計畫一出,立刻引起地方強烈不滿,憂心補償不符公平正義,祖產恐化為零,成了都市計畫的受災戶,盼維持現狀,保留三峽最後一塊綠地。

* 台北上班、新竹生活 竹北房價翻5倍
http://udn.com/NEWS/LIFE/LIF1/7027359.shtml

「房價已翻漲五倍!」房地產業者杜文中表示,高鐵新竹站通車後,高鐵周邊住宅土地從每坪十餘萬元漲到五十萬元,商業區也從每坪廿餘萬元漲至一百零五萬元。

※ 開始懷疑台灣房地產的泡沫化有多嚴重?



◆ 都更條例逾4成要修正 強化地主「退場」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2012.04.14

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未解,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昨晚召開第四次會議,會中除了認為應強化所有權人的退場機制外,還建議若同時執行重建、整建及維護等三種都更方式時,應在都更條例內,另訂定條文,規範容獎計算、同意比例等。

都更顧問小組召集人張金鶚表示,經過4次會議後,小組成員一致認為,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共有62條,其中有27條應修正,比例超過4成,詳細修正內容將於下周二晚間開會時討論。

張金鶚表示,目前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包括重建、整建及維護等三種,不過,現行的都更條例都以「重建」為主,導致都更若同時有兩種以上處理方式時,執行將面臨許多疑義,像同意比例、容積獎勵的計算等;建議應在都更條例中,另外訂定整建、維護專章,予以規範。

張金鶚強調,儘管現行的都更條例有所謂的「退場機制」,不過在計畫核定後,地主幾乎都沒有「退路」,且有部分都更計畫,因權利變換有意見,導致整個計畫延宕。

為加速都更,降低地主疑慮,張金鶚建議,公展結束前,所有權人可以撤銷都更同意書,不須負任何舉證責任外;事業計畫核定後,建商應在3年內提出「權利變換計畫」,若有特別情形者,可延長1年,若逾期,事業計畫自動失效,且權利變換計畫須取得10分之9的同意書比例。



◆ 陳芳明:民主城市的死與生

【聯合報╱陳芳明】2012.04.13

沒有一個城市主動拒絕成長與發展,沒有一個市民願意接受醜陋與荒廢。台北市今天的容貌變得如此衰老不堪,完全是由歷任市長的權力手腕所造成。都市更新條例的訂立,是否能夠挽回醜陋城市的命運,仍在未定之天。

如果權力在握者沒有人文修養,沒有歷史記憶,沒有文化眼光,則更新以後的都市容貌,還是不能遁逃衰敗的宿命。把舊房屋拆掉,建立矗立的豪宅,根本不能叫做都市更新。只要訪問國外的古城,不管是巴黎或倫敦,不管是紐約或舊金山,那些大都會在更新之前,都優先保存城市的歷史記憶。

今天台北市完全沒有文化特色,是長期墮落思維累積下來的結果。今天奢談都市更新,完全是由建商在主導,只是算計土地利益與改建利潤。在文化傳統之前,有幾個建商是抱持謙卑之心?幾乎可以想像,十年後的台北將是高樓遮天,豪宅連雲,它的醜陋只會變得更醜陋。只要看看北門的古城記憶是如何被糟蹋,就知道台北的都市發展是多麼粗暴。這座古香古色的歷史建築,是晚清遺留下來的台北城地標。當它遭到野蠻高架橋的盤旋包圍,住在這城市的居民簡直無法對歷史產生尊敬。走在高樓的陰影下,人的尊嚴是什麼?

文林苑都更案,赤裸裸暴露了政商之間的共謀。對於所謂都更,民選市長並沒有帶來全新的思維。台北市長看到的是開發,建商強調的是改建。對於人民的財產權與居住權毫不尊重,更別提對歷史記憶與人文精神的絲毫謙遜。士林王家絕對不是第一個受害者,也不會是最後一個犧牲者。如果台北還算是一個民主城市的話,這種事件根本不可能發生。

民主本來就是緩慢的過程,長期累積下來的醜陋都可以忍受,對於王家的百年家族記憶卻急於在三年內摧毀。不知道這是怎樣的野蠻心態?郝龍斌與樂揚建設,完成拆除王家的合法建築之後,從此開始採取逃避手段,對於舉世滔滔的輿論完全置若罔聞。不要說對歷史有任何尊敬,即使對民主精神也沒有任何格調。

文林苑是民主與集權拉扯下的祭品,是文化記憶與政治思維拉鋸下的犧牲。它代表著這城市的民主之死,台北市長不僅沒有提升市民的權益,還製造市民與市民的對抗。當他說出這是百分之九十五對百分之五的權益之爭,已經完全遮蔽了事實真相,使住戶與住戶之間產生對立。城市開發不能以捨棄民主原則為代價,更不能以放逐合法居民為自己辯護。郝龍斌是民選市長,更不應該凌駕在市民的權利之上。

這次都更事件造成的廢墟,反而喚醒了大多數市民的參與。當市長保持高度沉默,建商躲在暗處,議員避不見面,就是公民大量介入的時候。從來沒有看見有那麼多的學生積極聲援,從其他城市遠道而來,這是規模龐大的覺醒。自從苗栗大埔事件發生之後,學生運動逐漸成形。經過國光石化事件的衝擊,年輕學子的心靈,在一夜之間宣告成熟。解嚴以後的學生,面對一個威權體制的崩潰時代,本來已經失去可供追求的政治議題。

當他們見證城市民主頹敗之際,都不約而同聚集到王家的住屋之前。合法房屋被解體,市民權益被摧毀,他們受到的教育是那麼殘忍而直接。站在廢墟上,新世代的民主精神已經孕育出來,未來的公民社會就要到來。粗暴的市長與建商,成為他們最難忘懷的歷史記憶。真正的民主城市,應該會在他們手上建立起來。(作者為政大台灣文學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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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安靜 建築隔音擬訂新標準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2012.04.15

居家安寧的噪音紛爭不斷,內政部研擬新建案的隔音標準,戶與戶之間的分戶牆,及連接樓上與樓下的樓地板,其隔音標準要達五十至五十五分貝,約可擋住隔壁鄰居的唱歌聲、及樓上小朋友的蹦跳聲。

去年不少民眾因爭取「安寧權」,而與建商、鄰居對簿公堂。例如,八住戶購買冠德「美麗景安」,不滿建商以「輕質灌漿牆」作為分隔牆,隔壁沖馬桶、說話聲都聽得一清二楚,因此提告求償。此外,也常有因樓上住戶在夜間吵鬧、踱步、跑跳、練琴,導致樓下住戶長期失眠,因而向法院求償的案例。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表示,噪音陳情案逐年攀高,2010年已達五萬八千多件,但現行建築技術規則的隔音規定已卅年未修,早就不合時宜,且僅以「厚度十公分」來規定分戶牆,無法達到隔音效果。

為此,建研所參考國外經驗,訂出隔音基準值:新建連棟住宅、集合住宅的分戶牆,要能阻隔五十分貝以上的噪音。

官員說,例如一般人說話、看電視的音量約為六十至八十分貝,八十減去五十分貝這基準值等於卅分貝,就還算安靜。

而許多人在梯廳按電鈴、或喊「老婆,開門」,結果同一層樓的其他戶都探頭出來應門,建研所也增訂:集合住宅分戶牆鄰接電梯、樓梯間或走道等公共空間的門,其隔音標準至少卅五分貝。

建研所說,「樓板衝擊音」(固體撞擊地板之音)是公寓大廈困擾度最高的噪音源,所以增訂「五十五分貝以下」的衝擊音條款。官員舉例,樓上小朋友蹦蹦跳跳、高跟鞋走路的「叩叩聲」假設為八十分貝,經樓板隔音後,樓下至少要在五十五分貝以下,雖還是聽得到,但不能再這麼大聲。

建研所表示,「建築技術規則」增訂隔音條款,已送至營建署展開法制作業,通過後即可發布實施。



◆ 閒置校舍多 李鴻源:可改建社宅

公視 2012.04.15

少子化時代來臨,中小學學生人數逐年下滑,不少校園出現閒置教室,內政部長李鴻源提議,可透過合併學校或釋出校舍,將多出來的空間做為社會住宅。

教育部對此表示,裁併學校是地方政府權限,而且應該視各地區狀況決定,不能為了住宅政策犧牲教育。不過來到台北市,活用閒置校舍或併校案例正在發生,畫面上萬華的老松國小在58學年度全校共有158班11110位學生,不過99學年度只剩34班732名學生,空出不少教室,後來有部份改做剝皮寮文化園區。另外從99學年度的學生資料也看到,大同區的明倫國小有269位學生,大龍國小則是795人,由於兩校相距只有幾百公尺,明倫國小學生最快將在明年中併到大龍國小上課,明倫國小校園未來用途正由都發局規劃當中。

不過有學者質疑,這種的做法恐怕無法解決現在住宅的燃眉之急,建議中央首要應提高全台160萬戶,尤其是大台北地區40萬戶以上的空屋出租率。
內政部想點子要解決住宅問題,民眾也期待能盡快用較便宜也能負擔得起的價格,有個安身立命的地方。

記者 張志雄 張梓嘉 台北報導



◆ 南投廢校 變身遊學中心

【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2012.04.15

校園再利用,南投有成功的例子。四年前,魚池鄉光明國小廢校,日月潭風景管理處買下,斥資三千多萬元改造成遊學中心,推出體驗伊達邵獨木舟及頭社活盆地等生態課程,把日月潭變成大教室,叫好又叫座。

魚池鄉長陳錦倫說,光明國小再現「光明」,是一個很好的典範,未來還會出現類似閒置空間,都要先思考如何妥善利用。

「一個學校就這麼廢掉,真不甘!」魚池鄉武登村前村長歐慶祥說,他是村內光明國小第三屆畢業生,不捨逾半世紀的學校廢校,多方奔走都無法扭轉熄燈命運,有一天日管處前處長曾國基得知,突發奇想:「那我們把學校買下來好了!」多方交涉後,以八百多萬元向鄉公所買下。

日管處編列了三千多萬元,前年九月開始修建,保留學校外觀,教室改裝成木質地板,操場設宿營區,日管處並串連日月潭周邊瀕臨廢校的學校,去年初成立日月潭特色遊學圈,推出各具特色的遊學課程,如今每月吸引近千人來遊學。

南投縣竹山鎮文田國小兩年前廢校,南投縣政府轉型為老人日間照護中心,已進行整地階段,預計明年就可運作,地方稱許。張姓農民說,社區年輕人都外出工作,老人乏人照料,轉型為老人日照中心,那太好了。

不過都會區校園變家園,教育界認為可行性不高。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說,都會區少子化衝擊較小,併校可能性低,要把校舍改成出租公寓,執行上有困難。

高雄舊校舍→公園

台南空教室→社大

高雄市教育局副局長郭金池說,高雄市房價不高,不需要把空教室改為出租公寓,但可改為公園或其他公共用途;例如蓮池潭畔的左營國中舊校舍,市政府打算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公園綠地,和蓮池潭連成一氣。

台南市北區成功國中校長陽永華說,把空教室變成樂齡中心、社區大學,或附近居民的學習中心,是較可以考慮的方向。

(採訪/黃宏璣、葉英豪、張家樂、謝梅芬、王昭月、洪敬浤、莊亞築、莊宗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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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爭議 建商撤告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2012.04.16

文林苑都更案爭議,王家因抗爭拆除工地鐵皮進駐工地,聲援王家的學生,也在臉書PO文批建商,先後遭建商樂揚建設控告毀損和妨害名譽,不過,樂揚建設人員上午撤銷告訴。

文林苑都更案,王家拒絕都更被拆屋,事後戶王家展開長期抗爭,並拆除工地鐵皮,進駐工地,建商樂揚建設除了在現場架設監視器,也對王家提出損毀告訴,王家人王廣樹日前也到北市士林分局製作筆錄。

王家除了抗議建商建商「惡人先告狀」,聲援王家的學生,因在臉書上PO文,痛批建商,也也被建商樂揚控告妨礙名譽。

建商提告後,台北市長郝龍斌日前與王家人見面會談,曾經向建商呼籲,認為學生是表達多元意見,也希望建商和王家能再多溝通,樂揚建設對於市府的呼籲做出回應,上午前往士林分局撤銷毀損和妨害名譽告訴。



◆ 新井一二三:如何衡量風險?

【聯合報╱新井一二三】2012.04.16

最近去了一趟上海和北京。親眼看到的大陸現狀,和之前在日本聽說過的情形,相差很大。印象最深刻的是上海天空的顏色,不是藍,也不是灰,而是黃的。肯定是什麼化學物質的顏色了。每天呼吸汙染的空氣,怎麼行?當地人說,只有世博會期間天天看到了藍天,後來又看不到了,於是有些人在自己家窗戶上設置了空氣清潔機。一個年輕人說:去東京個人旅行,最喜歡的是天天看得到藍色的天空。

真沒想到,東京的空氣竟成為觀光資源。反過來說,上海人為空氣煩惱的程度就那麼嚴重。不僅如此啊,當地人又說,吃的喝的都不能放心,帶小娃娃的盡量購買外國產奶粉,以前買日本的,核電站事故以後則改買澳大利亞的。我跟他們說,東京的空氣也曾一度汙染到很糟糕的地步,但是後來通過法律規制了工廠廢氣、汽車廢氣,改善了空氣質量,中國也應該能夠採取同樣的措施吧。不行,他們說,我們的政府好像不聽老百姓的意見,請問世上有沒有不騙人民的政府?

到了北京,空氣也好不到哪裡去。北京朋友說,現在很紅的餐廳一條街,許多館子用的是所謂地溝油,是一家電視台的記者冒充工人去打工揭破了真相的,你說可怕不可怕?他也說,最近去了日本旅行,日本很好啊,哪裡都乾淨。

中國人說乾淨,乃呼吸的空氣、吃喝的東西都不用擔心的意思。這是日本人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畢竟,日本國憲法第廿五條規定:經營健康而文明的生活,是全部國民都擁有的權利。在黃色的天空下,吃地溝油過的日子,不能說健康,也不能說文明。雖然中國已成了世界第二名經濟大國,但是最大城市上海和北京的居民,都還不能經營健康而文明的生活。

北京的記者會上,有人問我,聽說日本在不遠的將來再會發生大地震,請問日本人怎樣面對那樣的預測?我回答說,去年三一一後,就有個北京朋友馬上來電話,勸了我來北京避一避,如果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兩個月,我會考慮避一避的,但是更長時間的話,則很難說了。為什麼?因為在北京定居下來,天天呼吸可疑的空氣,運氣差就吃上地溝油,都算是冒生命風險吧!跟在日本遇上大地震的概率比,哪個風險更大,是否很難說?

東京大學放射線科的中川惠一醫師,三一一以後重複地在媒體上說:避難生活的精神壓力會非常大,搞不好要導致各種病,跟輻射線造成的風險比,哪個更大是需要根據個人情形而衡量的。他也介紹美國九一一以後發生的狀況,襲擊事件以後,撞車喪命的人數大幅度增加了,乃懼怕遇上恐怖分子劫機的美國人,改開汽車橫斷北美大陸導致的。

人活著就得冒風險。而風險的來源始終不止一種:地震、海嘯、核電站事故、空氣汙染、地溝油,以及避難生活造成的精神壓力。據統計,三一一以後,來日本的外國旅客減少了。同時,日本政府放寬了中國人申請簽證的條件,結果不少大陸人來日本發現了藍天,之後再三地回來,一方面觀光名勝古蹟,另一方面避一避可疑的空氣和危險的食品。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還是人類走投無路了?(作者為日本作家)



◆ 新北市招商 林口成媒體重鎮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2012.04.16

新北市政府近來積極開發林口區,市長朱立倫上午宣布除了將引進數家電子媒體進駐林口,同時全國最大的Outlet購物中心正公開招商,而「工一」工業區也變更為文創產業專用區,未來林口區將成為數位媒體、購物、觀光和文創產業重鎮。

朱立倫指出,全國性媒體大多聚集在台北市,但新北市的影視媒體產業相當發達,台灣大多數的影視媒體上下游配合廠商,大多分佈在新北市,廠商家數高達2222家,2010年產值逼近800億元。

朱立倫表示,近來在市府積極招商之下,國內的「民視」將率先由台北市遷入新北市林口區,設立數位媒體總部,成為新北市第一家無線電視台,除了民視進駐林口之外,朱立倫指出,未來還有多家電子媒體也計畫進駐,新北市將成為數位媒體發展重鎮。

新北市經發局長江俊霆指出,新北市過去沒有任何一家全國性電子媒體,相較於其他國際重要城市,都有電視媒體進駐,例如日本東京的「朝日電視台」及「富士電視台」,分別遷入「六本木之丘」及「台場」,使得當地變身為國際級的著名景點,媒體的進駐,有助於提升新北市的國際競爭力。

另外,林口地區交通便利,有中山高林口交流道、機場捷運串聯台北市及桃園機場,距台北國際商港亦僅約15分鐘,適合作為媒體產業發展基地。

新北市目前也正積極發展文創產業,朱立倫表示,林口區目前正在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的林口「工一」工業區,原本是傳統產業專區,未來將變更為文創產業專區,帶動林口為文創產業的重鎮,人才部分,朱立倫表示,新北市有北藝大、輔大、淡江等學校,將提供豐沛的人才。

此外,目前新北市政府同時在林口區辦理「林口中商36公有土地招商案」,將成立全國最大的outlet購物商場;新北市經發局指出,預計outlet購物商場將吸引逾200家廠商進駐,打造林口區為媒體、購物、文創和觀光重鎮的計畫將成形。

※ 相關報導:

* 民視林口媒體總部計畫 今簽約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7030822.shtml

在新北市政府積極招商下,「民視」率先由台北市遷入新北市林口區,初期斥資25.5億,打造數位媒體總部,成為第一家進駐新北市的無線電視台,新北市政府和民視上午舉行簽約儀式,預計最快在兩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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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變家園? 先考量學生需求

【聯合報╱王立昇/台大應用力學研究所教授(台北市)】2012.04.17

為解決國內居住問題,內政部長李鴻源提議讓校園變家園,要將有閒置校舍的中小學適度併校、釋出空間,並改建為公寓,出租給弱勢民眾。立意固然良善,但教育資源之使用或調整應以學生需求為首要考量,應三思而後行。

教育部現在正推動十二年國教,而適性教育為其核心價值。行政院日前修訂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適性教育亦已納入。適性教育要能成功,差異性教學方法的研擬、學科能力分組教學的推動、以及選修跑班制度的建立,是因應未來免試入學學生差異性過大之不二法門。

而要施行學科能力分組教學或選修跑班制度,現在教育現場經常遇到空間不足的問題。目前高中教室屬於學生,有多少班級,就有多少普通教室,再加上各科的專科教室及實驗室,依高級中學設備標準,總教室數約要為普通教室(班級數)的一點五倍,選修跑班制度才能順利實施。未來少子化狀況所空出來的教室正可提供適性教育實施的環境,豈能輕言改作其他用途?

不但高中,國中、國小亦需重新規劃設備標準,依學生需要,檢視空間的使用問題,之後再來談其他用途。

據報導,李部長說,這只是初步規劃,尚未與教育部談,亦未與縣市政府溝通過。如此做法,令人憂心。曾幾何時,我們的政府成為「拋議題」的單位,從十二年國教的規劃、美國牛肉開放事件、證所稅開徵問題,到今天的「校園變家園」議題,政府單位常常是在未做好規劃及協調的情況下,即拋出種種可能的做法,造成社會的不安。

固然如此或許可聽到所謂「人民」的聲音,但亦常常因此而變成所謂「民粹治國」。畢竟我們大多數人民都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打拚,如何能經常追著政府拋出來的議題跑?而如果一旦忽略某議題,讓某些利益團體的發言獲得採納,就可能造成自己或公共權益的損失。於是,全民都得「兢兢業業地」注意政府拋出來的議題,如何能「安心」生活與工作呢?

我們希望,政府所提出來的想法,都是成熟的、經過深思熟慮的,跨部會的議題至少要經過各部會的協調與討論,不是一開始就要和全民來腦力激盪。政府貿然提出一個說法,創造無限的想像空間,可能因而製造了社會階層間的磨擦,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如果因為「校園變家園」構想的提出,使得所謂無殼蝸牛者或營建商注意到這塊「大餅」,而與教育工作者產生爭議,豈是國家之福。

為政者接受全民之所託處理政務,必須「言思忠、事思敬」,不可不慎!



◆ 陽明山美軍宿舍 北市府全區保留

【聯合報╱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2012.04.17

備受矚目的陽明山美軍宿舍開發案,在地方居民和文化工作者爭取下,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全區保存」;文化局計畫成立展館,推動文史導覽,重新活化當地,打造北市新亮點。

不過地方文史工作者仍然有疑慮,認為文資法對文化景觀及歷史建物保存並無罰則,加上台銀消極任由眷舍倒塌荒廢,已發起「全區指定古蹟」連署,盼保留美軍駐台史蹟。

市府召開的文資委員會決議,台銀所管有的文化景觀F、H-1、C-2區及經建會管理的文化景觀H-2區,須依「原有建物再利用」原則,盡量不拆除建物。

委員建議台北歐洲學校,可改用鄰近的停機坪及文化大學相關設施作為運動場,修訂計畫後再送委員會審議。

目前房屋毀損最嚴重的C-1區,文資委員認為,此區未來若要蓋新建物,須按原有基地配置興建,設計要配合美軍宿舍文化景觀形式及風貌,且只能蓋一樓獨院式建築,容積率不得超過40%,避免大規模開發改變原有地景樣貌。

會議中也決定將美軍俱樂部、福利社登錄為歷史建築,並將網球場、停機坪納入文化景觀保存範圍。

陽明山美軍宿社群分散在山仔后仰德大道兩側,占地約4.2萬餘坪,是全台規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美軍宿舍區,可作為1950年代韓戰、冷戰高峰期間中美政治角力、軍事結盟與文化交流的縮影,見證當年台海危機與國際互動的歷史。

全區分為A至H共8區,約有118棟,4年前文化局指定其中22棟為歷史建築,次年全區登錄為文化景觀。日前台北歐洲學校有意拆除H-1區房舍,作為學校運動場,引發居民和文史工作者強力反彈。

市府文化局長劉維公說,具體活化方式尚未出爐,希望透過競逐方式,開放創意工作者、關注此區的民間團體提案,共同討論要如何保存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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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更顧問小組:爭議拆除 回歸法院裁決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2012.04.19

為解決文林苑案引發的都更爭議,台北市政府日前成立都市更新顧問小組,由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擔任召集人,經過3周召開5次會議,已完成建議修法草案,對頗具爭議性的拆除與否,建議回歸司法體系裁決,並由法院執行拆除。而且只要是在公展結束前,所有權人可以撤銷都更同意書,不須負任何舉證責任。

修法草案共有20點共識,建議中央修正包括都更條例在內的31條條文,北市府預訂下午對外公布。

北市府表示,顧問小組雖然建議中央修法,但在未完成修法前,北市府先成立權利變換計畫審查小組,建全權利變換估價機制,另外,為了維護民眾權益,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預定在今年6月成立,以類似非營利專業組織 (NGO)做為公正的第三者,協助民眾在都更初期整合更新意願。

在文林苑引發的爭議中,最令外界質疑的是,建商在取得建照後即開始預售房屋,顧問小組形成的共識中,認為地上物完全拆除前,不能核發建照及預售。而台北市政府依法拆除王家,引起反彈聲浪,顧問小組建議,為了避免現有的爭議,建議回歸司法體系裁決拆除與否,並由法院執行拆除。

北市府表示,都更顧問小組認為,目前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包括重建、整建及維護等三種,但不應過於偏向「重建」,也可以其他兩種方式進行都更。

都更小組建議,應強化「退場機制」,降低地主疑慮,只要是在公展結束前,所有權人可以撤銷都更同意書,不須負任何舉證責任。

另外,必須提高都更各階段同意門檻,建議劃定更新單元及事業概要同意比例,應從現行的十分之一,提高到二分之一,且權利變換計畫須取得10分之9的同意書比例,另外也「改善多數決」機制。

有關出席都更說明會,傳出有建商偽造簽名,未來出席人員將出具同意書、相關所有權人的證明和辦理公證等方式,避免爭議。



◆ 豪宅稅新標準 開徵戶剩1/3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2012.04.19

北市5月起將率全台首例開徵豪宅稅(「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但隨開徵腳步日近,近日市長信箱湧入民怨,質疑8項認定標準太過「想當然耳」,未必反映實情,對被開徵戶也不公平。北市府決將房價也納入考量。

北市稅捐處處長黃素津表示,原只要同時符合「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採光好)、戶戶車位、保全嚴密與管理周全」等8項標準,以棟為單位的RC等級構造以上住宅大樓(不含商業大樓與別墅),即會被認定為豪宅。

經研議,新認定的「豪宅」除上數條件外,還須符合「每戶總價8千萬以上,且每坪單價1百萬以上或大坪數房屋」方會列入。

黃素津說,引入新審查標準後,符合「豪宅」定義住宅將從原本的400棟,約10400戶,減少為139棟,約2900戶,剔除約三分之二。新定義豪宅以信義區為最多,大安區次之,中山區再次之,內湖、文山、南港、萬華、大同等郊區則全未列入。

採計新審查標準後,豪宅稅收入也將從5億,降為2億8千萬,約少了近一半。

市府計畫自5月起開徵豪宅稅。但消息一傳進將被開徵社區,即有不少民眾投書市長信箱,認為豪宅稅認定除外觀外,還應考慮房屋實際成本與居住狀況。市長郝龍斌隨即要求稅捐處檢討。

詳情可上稅捐處網站(http://www.tpctax.taipei.gov.tw)查詢。



◆ 不景氣墾荒地? 分隔島種菜

【聯合報╱記者謝龍田/高雄報導】2012.04.19

高雄市鳳山、前鎮及小港區交界的鳳山溪下游一帶,河川及附近的道路分隔島等公有地,遭民眾占用種蔬果情形日增。民眾說,景氣差,土地不用白不用,種蔬果食用,活絡筋骨又可省菜錢。

鳳山溪下游泥沙淤積多,在溪邊堆積出一片片沙洲;民眾清除雜草,開墾出一畦畦菜園,就近用溪水灌溉。清晨及黃昏時刻,常可見「農夫」耕種。

在溪旁的一些道路分隔島綠地也成為民眾的菜園、果園,有塊數坪大的分隔島被民眾圍了起來,種植木瓜、蔬菜,上面還搭了小工寮放置物品。

占用人擔心蔬果被偷,在四周設置噴農藥有毒的骷髏頭標示,令過往民眾側目。

蘇姓漁船船東說,這裡過去一片荒蕪,紅毛港人遷村大舉搬來後,才逐漸開發。河川地十分肥沃,一些道路來往人車不多,「新住民」才在河川地及道路分隔島種蔬果。

他指出,有人種了一、兩年了,有關單位睜一眼閉一眼,從未聞問,占用種植的人才會愈來愈多。

楊姓男子說,溪旁有水泥階梯直通河川地,鳳山溪平時排水量又不大,有人率先在河川地種菜,大家有樣學樣,也跟著種。有人說溪水不乾淨,他倒覺得用來灌溉還可以,種的菜不必噴農藥,新鮮可口。

洪姓男子說,在河川地種菜主要是想享受田園樂,兼運動養生;當地沒有市民農園,大家只好自己開發,「荒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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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居住不正義 束手無策?

【李尚仁】2012-04-20 中國時報

文林苑的改建風波沸沸揚揚,本文不贅述相關評論,而把焦點放在居住正義這個核心議題。此案之所以引起強烈反彈,並不在於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也不只因為市府強拆做法粗暴,更重要的原因是政府長期縱容房地產炒作、法令政策嚴重偏向建商,加上過去地方政府經常假借工業區與科學園區名義,為財團強徵弱勢農民土地。長期嚴重侵害土地正義的作為,累積大量不平之氣。近年有許多無房產的青年學子投入捍衛土地正義的抗爭,關鍵正在於此。

文林苑那塊土地位於舊市區,由於靠近捷運而價值暴增,建商因而有推動都更的商業動機。就像過去的道路建設,捷運是近年帶動臺北房地產增值的重要推手。然而,交通公共工程建設的經費來自納稅人,周邊地產鉅大獲益卻盡歸少數私人。不動產買賣的利潤,在臺灣的稅率極度偏低,是租稅不公的重要成因。租稅負擔不成比例地落在受薪階級身上,交通建設他們納稅貢獻,房地產炒作卻讓他們望屋興嘆。租稅不公結合居住不正義,交相壓榨受薪階級。

這現象讓人聯想到一個相似但又不同的歷史例子。十九世紀晚期,機械化農業耕作使得美國小麥的產量與生產成本大幅增加;另一方面,蒸氣輪船的發展,導致貨運成本大為降低。結果銷往歐洲的美國小麥價格不斷降低,導致許多歐洲小農無法生存,最後只能走向移民一途。那些輪船載來毀滅其生計的小麥之後,原船將這些農民載去美國。船運公司不用空船回航,利潤更高、運送小麥的成本更低,而這些農民則成為美國廉價勞力的重要來源。

同樣是交通科技,今天政府以人民稅金建設捷運,使用者大多是稅金一毛也逃不掉的受薪階級。捷運拉高房價,卻把受薪階級逐出城外,讓他們靠捷運通勤。類似現象也出現在英國倫敦,而為了避免導致城市機能受到損壞,英國政府協助的大型開發案,規定開發商要將部分房屋以平價出售給護士、公車與地鐵駕駛等關鍵部門工作人員。但這種做法只是杯水車薪,效果不彰,還需要更有效的做法。臺灣的政府則連杯水都沒有提供,而更一面倒地支持土地金錢遊戲。

土地的價格因為捷運等交通建設而大幅提高,由公共建設創造出來的地產利益,最後卻只落入建商與地主等少數私人手中,幾乎無公益性質和公共回饋可言,政府甚至不敢對這種暴利課徵合理稅金。內政部長說文林苑都更案是居住不正義的「表象」,那麼,賦稅不公、縱容土地炒作、公共建設所創造出的土地價值缺乏公共回饋,這種政經結構應可說是居住不正義的「實象」。(作者為中央研究院歷史與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 相關報導:

* 張金鶚:該做不做 內政部不道德
http://www.udn.com/2012/4/20/NEWS/NATIONAL/NAT5/7041144.shtml

營建署今天舉辦文林苑事件後,第一場檢討座談會,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開砲表示,都更條例是否違憲各界有爭議,但內政部應立即送請大法官釋憲,他說,內政部是主管機關,「可以做而不做,是不道德的」。



◆ 都更條例修正 明訂強拆要件

【王莫昀/台北報導】2012-04-21 中國時報

文林苑都更強拆案,震驚全國,不少民眾擔心自家「老殼」哪一天會步上後塵,為避免類似爭議再發生,內政部營建署加速修正都巿更新條例,修正重點包括:拉高居民同意門檻、刪除政府強徵條款、新增居民更多退場機會;並要求都更事業計畫徵求居民同意階段,須提供說明分回比例的權利變換計畫,同時對爭議性最大的強拆部分,明訂強拆要件,這部分也被外界視為「文林苑條款」。

文林苑強拆事件,引發各界討論,為避免相關爭議再上演,營建署擬修正都更條例,昨日邀集政府相關部門、學者專家、業界召開座討會討論,會後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指出,下周將再召開第二次座談會,盡快在二周內提出修正草案,三個月內提交行政院,九月送立院審議。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建議內政部應就都更條例是否違憲申請釋憲。他指出,都更條例涉及民眾權利,外界爭議很大,若不釋憲,未來修正後,疑慮仍會存在,政府「可以做卻不做」,不太恰當。

修正內容部分,張金鶚、台大教授謝志誠與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等都贊成提高事業概要、事業計畫等門檻。張金鶚建議將事業概要門檻提高至居民五成以上同意,丁致成則建議拉高至十分之三,經討論後,營建署初步傾向以十分之三為設定門檻。

逢甲大學教授王珍玲指出,依現制,許多居民在最後一次行使同意權的事業計畫階段都還不知道建商開出分回條件的確實內容,這部分亟待改善。她建議,實施者在事業計畫階段,須一併提供權利變換計畫書,讓民眾瞭解分回坪數比例等,才行使同意權,日後較不易衍生爭端。這部分營建署傾向採納。

對外界大肆批評「強拆」的爭議,營建署指出,新制可望參考雙北巿設立高門檻,如納入北巿設立九十五%以上居民同意案,或五戶以下未遷等要件。

此外,營建署打算讓民眾擁有更多機會「退場」!在現制事業計畫公展結束前這個時機點外,增加事業計畫核定後、權利變換前的新退場時機,或是都更推動太久,長達一定時間以上無法完成,民眾仍有機會退場。

至於文林苑案未拆前已預售一空爭議,亦將納入修正範圍,未來可望要求將舊有建築拆除後才能預售。對於民眾最擔心的是,不願搬離時,現行條文二十五條之一規定政府可強制徵收,營建署也表示,未來計畫刪除。

※ 相關報導:

* 都更修法 20點共識、2案緩辦
http://www.udn.com/2012/4/20/NEWS/NATIONAL/NAT5/7040334.shtml

北市文林苑都更事件引發後續效應,都更條例該怎麼修引發外界關注,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昨天公布建議修法結論,共有20點修法共識,包括提高各階段同意門檻、完備通知程序、建立溝通協商機制、由法院執行代拆等。本月3日成立的北市都更顧問小組,歷經3周、5次會議討論後,對現行的62條都市更新條例條文,建議修法15條、增訂7條、刪除1條,另外還針對施行細則、權利變換辦法、都更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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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坪換一坪 德政或謬誤?

【孫振義】2012-04-25 中國時報

近日來,臺灣因為文林苑都更案得以重新檢討《都市更新條例》的缺失,也算是在不幸事件中獲得了省思的機會。但筆者欲討論的都市更新根本問題是:究竟「都更一坪換一坪是德政或謬誤」?

表面上,政府為了加速都市更新、減輕原住戶經濟壓力、提升建商與所有權人參與更新意願,因此喊出「一坪換一坪外加一個停車位」的德政口號,但實質上卻也衍生部分值得探討的問題。

首先,一幢居住數十年的房屋可以透過都更達到一坪換一坪、舊屋換新屋,間接證實「房屋折舊」其實不復存在的道理。一旦人民預期房屋不會折舊,就意味著房價下跌的可能性極低!當然若是再加上幾次的換手與轉手,其衍生出之代書費用、稅金、仲介費…等的疊加,如果每一個持有人不願意賠錢賣出,最終將呈現出房價不斷攀升的結果。縱使因為都市更新容積加成所帶出之「供給量的提高」,也難以扭轉房價攀升的趨勢。

其次,原所有權人得到了一坪換一坪的優渥更新條件,其實只是顯示出其改建「成本外部化」的現象。因為臺灣的都市更新傾向於「公部門與所有權人不必出資」,因此期待完全由建商投資都市更新,這是第一層所有權人將改建成本「轉嫁」給建商的情況;然而,建商也不會平白無故蓋新房子給原住戶,因此政府提供了額外的容積量當成獎勵,增加了容積意味著相同的公共設施須服務更高密度的使用者,將導致服務品質的下降,故此時建商又將改建的成本「轉嫁」給外部的環境。所以整體討論起來究竟政府是贏家或輸家,確實一時很難釐清。

最後,獲得一坪換一坪優渥條件的所有權人真的划算嗎?其實也不盡然。改建後的土地持分因增加容積大大降低了,大家都知道最有價值的土地持分稀釋之後,說穿了就是「賣土地去換取改建成本」,所有權人根本沒有討到太多便宜。或許這就是許多透天住宅所有權人較無意願參與都更的主因吧。

都市更新是任何城市都必經的過程。在現行臺灣都更的設計制度下,公部門兵不血刃的利用容積獎勵促進了老舊社區更新、增進景觀環境、改善防災瓶頸與社會問題是最大利基;所有權人不花一毛錢得到一坪換一坪、舊屋換新屋的好處;建商透過此過程以專業賺取適當的利潤,感覺是一個三贏的局面。甚至舊市區更新後增加的住宅單元亦有利於減緩都市蔓延、降低開發新市鎮的公共設施投資、更多良田與原野得以倖存,看來就國家整體發展而言是好事,也得到了繼續推動的理由。

然而,如何在公共利益、居住權、財產權、環境品質等問題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需要眾人的智慧來共同擬訂對策,臺灣的都市更新才真正得以暢行無阻的推行。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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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良露:城市治理不是數人頭

【聯合報╱韓良露】2012.04.27

有人說,城市是集體的頭腦,治理城市常常比贏得一場選舉要難。在選舉時支持某候選人的選民,絕不意味這位選民會同意他選出的領導者,對城市治理的全部想法與作為。

台灣的政治社會,長期以來忽略選民的頭腦所構成的內容,習慣看到的是不同顏色的人頭。我們也很少真正關心哪一位政治人物的左右上下,在國家的政治發展上藍綠取向或許茲事體大,但關係到社會發展與城市治理時,左右上下絕對比藍綠重要。

台北及台灣近來發生的一連串社經生活的衝突,都和藍綠無關(雖然在野黨永遠會運用反對利益),卻和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上下左右的階級取向與文化意識形態密切相關。

例如文林苑的都更事件,王家是否合乎法規正義還有待釐清,但王家為什麼引起這麼巨大的知青與學者的支持,王家並非典型的弱勢者,他們擁有一棟值至少一億元的祖厝。另外,王家最大的優勢是那棟祖厝是透天的,在同一塊土地上有延續百年以上代代相傳的祖宗生活的記憶,光是這點,他們所擁有的土地合情合理性,當然可挑戰比1949年後才來台的中華民國政府的土地政策的合法性。

人民對理想政府的期待是德政,在城市治理時,要訂出視野寬廣的格局,格局要有大遠見,如台北要好好看,但達到這樣的目標,必須靠不同的格子,法規只是用來畫清楚格子的,但格子不等同全局,只看到小格子的人,怎麼看得到全面的局勢呢?所謂依法,當法畫出的格子需要檢討時,究竟該棄格就局,還是棄局就格呢?

過去幾年,日本的電視節目全能住宅改造王,在台灣擁有非常多的觀眾,節目中都是一些都更的房子,但不同於台灣;談到都更,我們社會怎麼會容許都更的主流主導成為由建商拆除很多舊房子來建成集合住宅呢?最近在台北的繁華街巷漫步的人,卻不難看到透天厝或二、三樓住家前掛著黃色布條,寫著不容建商用都更竊取人民土地。

都更本來就應包括:一、外部修復,二、內部改造,三、既修復又改造,四、小規模拆除後改建,以及第五、建商最熱心的大規模拆除與改建。請問我們的城市治理者,如果任由建商走第五條路,台北未來會成為亞洲更好看還是更沒個性的城市?

在大家都在關心文林苑的時候,其實在和平東路、金山南路口,正有一棟卅多層的高樓以強調生態改造城市的宣傳在興建中,這座超高建築也是依都更條例與容積率轉移合法在進行。郝市長,你去看過那個地點嗎?你知道那裡曾是1945年後,北京故宮的寶藏運來台北的暫行保管處,曾經為台灣守護了故宮的寶物;和平東路、金山南路一帶,曾有日治時期台灣最早的高等學府高等學校(今日師大的前身),附近曾有上百家的書畫筆墨美術裱褙店,這一條街為什麼不能成為台北的傳統美術大街呢?在人文氣息幽雅的大安文教區,而非信義計畫區,我們需要卅多層的超高大樓嗎?問問你掌管都更與都發的屬下吧!除了紙上作業、依法行政外,他們去現場勘察過環境嗎?

城市裡每一塊土地、地區與環境都具有不同的意義,不能全都一視同仁地、一條鞭法行政的,現代城市治理,最重要的是願景、格局的想像力與細節的精確。如果希望留給下一代更好看的台北,都市計畫及都更需要的不只是技術官僚的條例,而是領導人的全盤思考。

(作者為南村落總監、生活美食家)



◆ 蓋購物中心 中國「瘋」的進行式

【聯合晚報╱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2012.04.29

MarketWatch報導,開發商對中國消費者的購買潛力寄以厚望,即使並不特別知名的城市,也都蓋出世界其他地區難以匹敵的宏偉購物中心。但購物中心建設規模稱冠全球,供應過剩的隱憂也跟著浮現。

根據世邦魏理仕(CBRE)的數據,目前興建中的全球面積最大購物中心,前三名都落在中國。此外,興建中購物中心規模最龐大的前十個城市中,中國就佔了八個。

世邦魏理仕的數據顯示,天津是全球最忙著興建購物中心的城市。除了巴黎和莫斯科外,天津興建中的購物中心面積,比任一個歐洲城市現有的購物中心面積都來得大。

CBRE的數據顯示,天津目前約有16個處於不同施工階段的購物中心工程,面積總和達245萬平方米。

距北韓只有一小時火車車程的瀋陽,購物中心建設排名全球第二位。目前有18個購物中心開發工程在進行,總面積218萬平方米。

有1400萬人口的成都市排名第三,目前有24個興建中購物中心開發計畫,總面積約189萬平方米。

武漢排名第五位,以微小的差距落後於阿布達比,開發中的購物中心面積接近100萬平方米。

CBRE亞洲業務執行董事史基夫說,乍看之下,全中國大舉興建購物中心的熱潮相當嚇人,似乎是中國快速發展時過度建設的可怕後遺症。但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這其實更接近是長期發展不足後的奮起直追。

史基夫說:「從現有市場上供應的產品來看,可以發現現代化的購物中心相對稀少。」

他指出,中國二線城市仍欠缺購物中心,上海、北京和其他知名城市的快速增長,令這些城市的設施黯然失色。史基夫說,目前興建中的開發工程將協助中國的人均零售面積趕上其他亞洲城市,不過仍將落後於國際標準。

史基夫說,快速成長的中國中產階級有龐大的消費需求,這股繁榮浪潮涵蓋各個層面,不是一小撮中央商業區的高檔購物中心就能滿足。

不過,Colliers公司負責估價和咨詢服務的主管霍嘉禮表示,中國確實有購物中心建設熱潮,若干地區也的確缺乏優質的購物中心,但他對於隱約成形的供需失衡狀況卻沒那麼樂觀。

霍嘉禮說:「我們都有一個疑問:市場真的能承受這麼多購物中心嗎?答案恐怕是:未必。」

他說,他預期有些開發商會因為資金不足而放棄完工計畫,重演住宅和辦公大樓開發商盛極而衰的模式。

世邦魏理仕的史基夫還預測,由於市場將出現供應過剩,許多房地產開發商將遭受損失。

※ 相關報導:

* 北市後火車站大火 至少3死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059420.shtml

台北市後火車站商圈昨天下午發生火警,芭莉斯飾品店疑施工不慎,引發大火;烈焰竄燒至對面店家和附近民房,至少造成三死二傷慘劇,直到今天凌晨火勢還在燒。起火地點是三公尺寬的狹巷,一樓遮雨棚重疊搭設嚴重,消防車根本無法進入,只能拉水線滅火。更離奇的是受建物和地形影響,火苗「跳燒」,距離較遠的公寓反而被火波及,發生「樓上燒、樓下躲過」的現象,讓火更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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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故鄉願景-小野空中對談 工業叢林孤村 sos

【(策畫籌備/黃奕瀠、何榮幸,執筆/黃奕瀠)】2012-04-30 中國時報

新媒介興起,給了小老百姓一個重要武器。曾因環保抗爭失敗而裹著恐懼陰影的高雄大林蒲居民,建立了網路群組,試著在「四面無路」的現實困境中,從網路世界摸索一個出口,他們素樸地敲著鍵盤說出自己,想要讓家鄉的名字和聲音,能在這裡被聽見。

「國光石化、彰濱工業區和後勁的例子,讓我們看到一絲希

望;現在有網路等新工具可以使用,我們可以自己紀錄、監測環境,自己發聲。」大林蒲影像館召集人黃耀雄在本報和紙風車基金會合作的「新故鄉動員令:三六八鄉鎮市區第二哩路」專題暨節目中指出,大林蒲被「箝」進臨海工業區內,遇到諸多問題但求救無門,因此希望透過網路連結、號召散落在各地的大林蒲人及其後代,一起來關心故鄉,若有環境工程、法律等專業,也能成為他們監測、改善環境的後盾。

盼鄉鎮再造 遷村不是唯一選擇

大林蒲位在小港區內,自清朝便是旗津、鳳山往南的驛站,原是個繁榮美麗的漁村,但因國家經濟發展政策,對外通路被切斷,道路也被劃入工業區內,從此進出大林蒲都需繞道,整個村莊被工業區層層包圍;鄰近的紅毛港遷村,為大林蒲加上一記重創,無人經過、無人消費,像是浮沈在工業區裡的孤島,幾乎被外界遺忘。

「去年有個遷村民調,五、六百位村民被動員參加民調宣布說明會,但一個媒體記者都沒有。動輒三、五百億的遷村案,外界卻不關心?」黃耀雄指出,據聞民調的問題是:「大林蒲長期受到汙染,你是否贊成遷村?」讓他直呼真是個假議題:「平時都說沒汙染,但此時卻問我們是否為了汙染而遷村;當其他鄉鎮都有再造計畫時,為什麼我們只有遷村的選擇?」

廢氣瀰漫 民宅距煙囪僅150公尺

如同台灣各地環境和發展的爭議,總落入「多數決」陷阱中一般,大林蒲兩萬人口遇上十萬多個依賴工業區生存的高雄人,早知不敵,有能力的早已出走,留下來的也只能依附著工業區生活、吃工廠的頭路,如此一來,更沒有說話的立場。「我家門前的水溝蓋上頭寫的是台電基金,這不是政府的責任嗎?」黃耀雄指出,政府會要求企業負起社會責任、釋出工作機會給居民,捐些錢給學校好回饋社區,於是,更無人敢出來指責企業汙染。

積怨爆發 卻被汙衊成環保流氓

大林蒲民宅和距離最近的一根煙囪只有一五○公尺,而進出大林蒲的人都得捱過充滿工業廢氣的路程。除此之外,還有四個工業區的廢水在大林蒲處理,環境惡劣難以想像。民國八十一年,積怨已久的居民向政府討公道,但這起抗爭卻被強大警力壓制,多達四十個人被判刑,創台灣環保抗爭史上最高紀錄,大林蒲居民也被汙衊成索求金錢的「環保流氓」,他們因而噤聲、恐懼,陰影不去。

尋專業後盾 號召鄉親監測自救

「我在這裡辦攝影班,拿著相機走來走去,居民會害怕,辦金甘蔗影展,他們也會遲疑,不敢參加活動,會問誰帶頭,我們跟著你會不會有事?」黃耀雄指出,正因如此巨大的陰影,也因為想迴避透過組織來牟利的質疑,即便是舉行影展這樣的中性活動,都不敢有組織,講師、工作人員都是志願和自費。

透過黃耀雄等熱心的居民,以及外來年輕人的協助,一些關於文史展覽和紀錄的活動,逐漸在大林蒲展開,民眾不再以為拍照是為了蒐證,慢慢習慣照相機和攝影機出現,甚至能夠回應參與。「其他地方的環境運動給了我們啟示,我們得瞭解如何採證以及學習法律程序。我們也知道可以透過網路、部落格來陳情和發聲。作戰方式已經和當年不同。」

黃耀雄強調,其他地方有專家辨認工廠煙囪和設備型號,進而環境監測,也有人注意中央的法令政策、環境評估報告等動作,大林蒲人什麼都不懂,卻不想等到木已成舟,只能從地方說明會中「被告知」,「我們無法一直依賴外人,唯有召喚對土地認同、有感情的大林蒲人和後代,一起為了家鄉而努力。」

※訪談內容請見本專題官網「台灣368」www.taiwan368.com.tw,以及「這些人那些事」網路廣播電台www.lagio.com.tw。



◆ 「樹容」即「市容」

【聯合報╱黃大洲/前台北市長、公園綠地協會理事長(台北市)】2012.04.30

去年台北市舉辦的國際花博會,對於美化市容,帶動園藝、造園綠美化技術及環保生態教育確有不可抹滅的貢獻。如果當時種植下的植栽都能繼續維護並保留原地繼續成長茁壯,對台北市的市容當更有加分效果。

影響市容的因素不勝枚舉,其中所費不多、技術難度不高的項目,莫過於公園、校園、部分路段喬木灌木的維護與適度修剪。市容對市民視覺、身心的感受,國際觀光旅遊人士觀感影響很大,世上有不少幅員不大的國家,因綠美化做得好而享譽國際者如瑞士、新加坡等。

若云「樹容」即「市容」並不為過,市區內道路上、校園、機關所在地種的樹木可真不少,但是否長得好,亦即樹形是否美、樹勢是否壯皆有進一步改進的空間。種植多年不見長大的樹木還有很多,長大但樹枝過度茂密、陰暗、通氣不良、通風不佳、透光不好、蚊蟲叢生的樹木還有不少。

台北市主要幹道及公園綠美化已有相當水準與口碑,惟受限人力、設備、費用和修剪技術的限制,遂使進一步「樹容」的美化,主管單位確有心有餘力不足之感。欲把「樹容」全盤「美容」事實上不可能,惟可鼓勵相關民間生態景觀綠美化團體和政府主管機關配合推動,應有可行的空間,從「樹容」的美化增添「市容」的美化,此思惟希望能引起同好者與相關單位的共鳴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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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修法/老舊社區 由政府發動都更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2012.05.0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內政部長李鴻源、營建署長葉世文報告都市更新政策,李鴻源與葉世文答詢時表示,內政部版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條文,一定會在5月底前出爐,目前研擬的修法方向,重視文件送達等行政程序,將回歸行政程序法規範,此外,新版本也針對需要都更卻乏人問津的老舊社區,設計由政府發動都更的機制,針對不同情況的都更同意門檻,將分類分級。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表示,都更爭議的重點不在提高都更同意比例,確保公共利益應該透過嚴謹的行政程序,至於強制拆除,若交由法院執行,是行政怠惰。葉世文回應,內政部提出的修法,包括聽證、文件送達等,一定要按照行政程序;李鴻源則回答,若主要的工作是行政工作,行政就要扛起責任。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問到,未來由政府主導的都更門檻是否放低?李鴻源說,未來都更條例將納入政府發動機制,政府對於類似日前金生大火的老舊社區華陰街的案子,會主動積極介入。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則表示,地方與中央提出的都更修法版本和提出的時間都不同,若其他地方政府也提版本,立委審查有困難,既然都是政府提出,中央應整合各地方政府的意見。

李鴻源回應,地方政府有權利提出版本,內政部每次審查會都邀請北市府參加。葉世文補充,條文的研修一定會在5月底前完成,修法內容不僅針對文林苑,修法幅度會超越北市府提出的20點建議。



◆ 文林苑條款 都更修法改由法院拆遷

【聯合報╱記者林思慧/台北報導】2012.05.02

士林文林苑一案爭議未解,台北市七名藍委昨天共同提出「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訂草案」,將從嚴審查建商資格、提高都更各階段同意門檻、納入非營利組織為協調平台,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刪除地方政府負有代為拆除之義務,改由委請法院處理,這項提案也被外界視為是替台北市政府解套的「文林苑條款」。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賴士葆、羅淑蕾、蔣乃辛、蔡正元、費鴻泰、林郁方共同提案修改都更條例。丁守中表示,文林苑案突顯現有都更法案窒礙難行之處,但台北市有四成以上房子屋齡超過卅年,沒有電梯、消防設備,他認為都更勢在必行。

賴士葆說,修正草案將更嚴格審核建商資格,相關規範包括實收資本額、營業項目、信用、財務能力、組織運作狀況等,加強保障原住戶權益。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說,現行都更案都是先甘後苦,因為依規定只要有十分之一同意,就可以申請都更,造成建商搶奪、地主損失,但修法後將門檻提高到二分之一,先嚴謹審查建商資格,降低政府須審查的案件量,並加速都更案審查速度。

羅淑蕾表示,草案刪除預售制度,規定地上物須完全拆除才能預售。蔡正元指出,草案將保護受建商欺負的釘子戶,排除向建商漫天喊價的「專業釘子戶」,以及「黑道釘子戶」;同時將都更案拆除回歸司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