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論-實現土地居住正義的新契機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6/122011121400097.html
【本報訊】2011-12-14 工商時報
備受矚目也極具爭議的居住正義五法,在馬英九總統強力要求下,經由立法院朝野黨團的密集協商後,終於趕在立法院臨休會前,完成三讀立法程序。儘管最後通過的版本處處存在各方利益角逐、磨合、妥協的斧鑿之痕,未來的真正落實也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但綜而觀之,此次的修法仍應算是瑕不掩瑜,至少開啟了朝實現土地、居住正義方向邁進的一大步。
歸納這五項關乎土地居住正義的法案,其實可以區分為三個類目,不同類目各有其不同的政策指涉,值得分別做進一步的檢視探討:
第一個類目當屬住宅法的修法。此次修法的重點在於首度將政府應興建社會住宅予以入法,並且經過朝野協商明訂社會住宅的出租比率應達10%的標準,提供給弱勢與相對弱勢者居住,以實現人民都應享有可以安身立命住房的基本權益。
由政府部門出資興建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此次得以納入住宅法修正案中,背景當然與社會貧富愈趨兩極化,年輕人與經濟弱勢者無力購屋居住從而引發反彈,集結成為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公民團體的強力遊說有關。同時,儘管將社會住宅立法,台灣已經落後先進國家達百年之遙,現實數據上台灣的社會住宅佔比只有0.08%,也遠遠不如鄰近香港的29%、新加坡的8.7%與日本的6.06%。但經由此次修法,一口氣將社會住宅的佔比調高到10%,等於是要較現狀提升120倍以上,在法條未能明訂應於何時達標的情況下,此一修正究竟是否只具政策宣示意涵而實質上看得到卻吃不到,自然有待後續的追蹤檢視。我們期待包括中央主管部會與各地方政府,應於修法公告生效後,儘速會商策訂實現社會住宅10%的時間表與可行方案及相關配套。
第二個類目則屬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此次修法的背景源於過去一段時間以來,政府以推動重大交通建設或闢設各種產業園區為名,一而再的於各地公告徵收民間土地,終於引發農民與社運團體的強烈反彈,短短不到一年半時間,農民們分別於去年717,與今年716,雙12先後三度北上夜宿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提出包括應貫徹優良農地保護、建立公益性、必要性的評估標準,建立實質人民參與機制等六大訴求,希望透過土徵條例的修法提供公平合理的制度性保障。
面對農民與社運團體一波波的抗爭訴求,立法院此次修法的具體內容除了確認今後有關土地的徵收應以市價為準之外,最後階段的朝野協商又加入今後凡屬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項目,必須建置爭議處理機制,也就是回應六大訴求中的必須舉辦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以凝聚共識。此外,有關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的組成,也明訂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經由這樣的制度修補,也許可以對過往一再引發民怨的粗暴式徵地乃至圈地歪風帶來正義補償的效應。但是更值得深思的,毋寧在於主管部會今後是否確實履行建構有關徵收土地之必要性的評估標準,不要讓憾事一再重演。
第三個類目包含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與平均地權條例等所謂的地政三法。這三項相互關聯的法案之修正重點在於建立房屋土地交易實價登錄的制度,而其修法的背景自然是因為目前國內房屋土地交易價格不透明,讓土地開發商、房地產業者與仲介業者有居間炒作的空間。不斷墊高的房地產價格,不只助長物價,讓一般大眾產生相對被剝削感與面對高房價的無力沮喪感,政府也因無法掌握房地交易實價,相關稅率只能從輕認定,從而造成稅收的流失與助長業者的暴利並引發民間的怨言。
儘管針對目前的諸多缺失,透過地政三法宣示今後要建立房地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但是來自相關業界的反彈質疑卻一度使得立院的修法進程停擺。最後迫得內政部長江宜樺公開宣示「實價登錄不等於實價課稅」,進而於法條中明訂「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得作為課稅依據」,地政三法也才得以過關。然而在設定這些前提要件,且先是建置不動產實價登錄資料庫要累計達五成估計就要五年左右,看來從建立實價登錄到落實實價課稅將是一條漫漫長路,相關公民團體的關切訴求也將是一條漫漫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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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買賣 別想再「開價嚇死人」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2011.12.14
立法院昨通過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房地產業者表示,實價登錄上路後,未來建商漫天喊價情況可望收斂,但另一方面,房價隨景氣波動速度也會加快,市場並可能出現香港、中國大陸建商、大型投資客透過假交易拉抬房價情況。
全國不動產董事長葉春智認為,如果官方揭露房價的透明程度夠,未來市場兩極化會更明顯,豪宅可能更搶手,但周邊一般住宅不再能搭便車跟著上漲,價格差距會更大。
永慶建設總經理葉凌棋表示,實價登錄後,由於官方有實際交易價格,建商雖然開價仍可能高一些,以便有議價空間,但不會太離譜。在交易價可查詢下,過去市場笑稱的「開價嚇死人,成交笑死人」情況應會大幅減少。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則認為,過去房市雖也有房仲業公布價格,但民眾或是不知道或是不相信,成交量會隨景氣好壞而立即反應,但房價卻具有僵固性,特別是景氣不好時,房價往往看回不回。
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李同榮認為,實價登錄在沒有完善配套下通過,未來上路後,恐怕會比香港、中國大陸出現更多的假交易。香港頂級豪宅「天匯」即是一例,它在2009年登錄每坪交易價達台幣1057萬元,創全球新高,香港房價並因此大漲一波,但後來卻傳出是業者找人購買後再解約的炒作手法。
實價登錄三讀通過,購屋人期待的房價回跌是否會出現?房地產業者表示,實價登錄不算利空,房價不會因此受到影響,但預料房價還是以「軟著陸」方式,緩步下跌10~15%,供給過量地區則可能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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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價登錄過三讀 彭總裁為何急發新聞稿?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80687.shtml
為化解外界對交易實價登錄,是「實價課稅」的第一步,彭還是特別澄清「交易實價登錄不等於實價課稅」,避免疑慮。
* 不動產實價課稅 還有長路要走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80094.shtml
官員強調,不動產「實價課稅」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首先是實價登錄制度的完整性,因為要建立實價交易的資料庫,必須蒐集夠多的不動產交易資料,資料的可參考性才高;交易較清淡的地區,資料庫建立會比較困難。 (還有配套法案尚未通過)
* 明年房價 恐跌15%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80080.shtml
房仲業者指出,在經濟大環境不佳、開徵奢侈稅、實價登錄將上路等三大不利因素交織下,明年房價有可能下滑最多達15%。
◆ 社會住宅有法源 10%須供弱勢
住宅法 公布後一年實施
自由 2011.12.14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住宅法」,明定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租用的社會住宅法源依據,並保障一定比例,專供弱勢使用;由於該法具引導未來住宅市場健全發展的立法目的,因此被視為「居住正義五法」之一。本法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根據規定,社會住宅專供出租之用,承租者應以無自有住宅或一定所得、財產基準以下的家庭或個人為限,並保障十%以上比例租給低收入戶、原住民、災民等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居住;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兩年內完成相關價格租金資料蒐集、負擔標準,並建立合理補貼金額計算方式。
為健全住宅市場、辦理住宅補貼、興辦社會住宅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各級主管機關得設置住宅基金,辦理補貼住宅的貸款利息、租金或修繕費用;補貼種類包括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自購住宅貸款利息(以無自有住宅之家庭,或兩年內建購住宅之家庭為限),承租住宅租金(以無自有住宅之家庭為限),修繕住宅貸款利息、簡易修繕住宅費用(以自有一戶住宅之家庭為限)。
有關本法施行前政府已辦理的出租國宅,仍將依原法令規定繼續辦理,直到該出租國宅轉型為社會住宅或完成出、標售為止。
為引導住宅市場健全發展,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住宅供需、用地、交易價格及相關資訊,並定期公布住宅與動產統計數據及指數等資訊;中央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就有嚴重住宅供需失衡地區,採取必要的市場調節措施。
此外,本法還明定居住為基本人權,任何人享有公平居住權利,不得有歧視待遇,任何人不得拒絕或妨礙住宅使用人自費修繕必要的居住或公共空間無障礙設施;因協助視覺功能障礙者的需要,飼養導盲犬,以及合法使用住宅的專有部分或非屬約定專用的共用部分空間、設施及相關服務。違者限期未改善,將被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社會住宅大餅 家暴婦女吃不到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2011.12.15
立法院剛通過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必須提供10%以上比率給弱勢民眾,但勵馨及崔媽媽基金會今天表示,據估計國內約有40萬名受暴單親婦女及子女,恐將無法擠進10%的名單內,呼籲政府規畫社會住宅應以受暴單親婦女為優先,並由政府出面公開徵求愛心房東,組織租屋平台。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住宅法雖明訂社會住宅必須提供10%以上給弱勢民眾,但看似美味的住宅大餅,「受暴單親婦女看得到吃不到」。近三年的家暴事件女性被害人約20萬名,再加上養育子女數,推估約有40萬人,將擠不進名單內。
紀惠容說,以租金補助為例,勵馨每年服務約2萬名受暴婦女及其子女,大部分都難擠進2.4萬戶補助名單,因為內政部的補助規定,婦女必須提出一年內有受家暴證明,否則不在補助名單之內,而且補助的優先秩序是家有身障者、三代同堂等家庭優先。
紀惠容指出,受暴單親婦女難獲補助的原因,尚包括申請檢附文件繁複,大部分受暴婦女忙於賺錢養家,根本沒時間準備和取得文件。多數房東更因擔心被查緝逃漏稅,也不願提供證明文件給租客。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也表示,一般房東較不願意租屋給無收入、工作不穩定,帶幼童的母親;也擔心施暴者找上門,又要額外負擔居住安全風險等。而經濟不佳的受暴婦女只能租低租金處所,但這低租金房子多位於都市邊緣,交通不便,往往是頂樓加蓋、地下室、坪數較小或條件不佳的場所,處境堪憐。
◆ 十年前既存違法寺院納骨設施 就地合法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2011.12.15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殯葬條例」修正案,十年前既存違法寺院、宮廟的納骨設施均就地合法,但不得擴建;醫院不能附設殮殯奠祭設施,五年後「醫院某某廳」公祭將成歷史。
殯葬條例三年多前即試圖大翻修,但因影響國人身後事、甚至已下葬納骨先祖,更牽動殯葬大餅分配;尤其是醫院能否附設殮殯奠祭設施及如何處理違法宗教團體納骨塔更是主戰場,抗爭角力不斷。昨天三讀,奔走多時的內政部長江宜樺感謝立法院長王金平及朝野支持。
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部分,因醫療法規定醫院應以傷病診治為主,新法配合禁設,若有太平間也僅能處理屍體冷藏;但為避免資源浪費,因此訂定落日條款,五年後即不得再使用,違者最高可處一百五十萬元罰鍰;同時強化醫院安置大體職責,醫院須規畫停屍場地供家屬助念,不得拒絕家屬或委託業者領回大體。
至於在二○○二年殯葬條例公布前即已提供場地給亡者家屬放置骨灰罈的寺院、宮廟,為免家屬不安、徒增紛擾,有條件就地合法。為避免產權、繼承糾紛,新法禁止私人設置殯葬設施,只有法人及宗教團體可設。
鑑於生前契約糾紛頻傳,新法也強化消費者保障,只有經許可的殯葬禮儀公司才能與消費者訂約,且定型化契約須經核准;預收的七成五費用須交付信託,不得提領,業者若破產則歸還消費者,不屬於破產公司,違者最高可處百萬元罰鍰。
至於墓園、納骨塔等收取管理費也須公開明定,讓民眾有透明資訊可供選擇,違者也將罰款。
對於黑道介入及從業人員素質不齊亂象,新法擴大排黑範圍,新增犯殺人、妨害自由、搶奪、強盜擄人勒贖等罪,須服刑滿三年後才能任殯葬業負責人;另授權內政部訂禮儀師資格及管理辦法以提升素質。
去年江宜樺有感於資深藝人文英等因殯儀館禮廳不足、只能於路邊設靈堂,因此力推修法,讓禮廳、靈堂可單獨設立;新法也配合增訂獨立的禮廳、靈堂應設置悲傷輔導室等設施,但不得擺放遺體進行殮葬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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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殯葬條例/善導寺等450座納骨塔合法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82475.shtml
內政部昨晚表示,宗教團體在二○○二年七月十九日以前已設的寺廟殯葬設施,將可繼續使用,如有老舊毀損可重修,但不得擴張既有規模。內政部估計,包括善導寺在內,設有納骨設施的四百五十座寺廟、墓園,將可就地合法。
居住不正義的源頭
【張金鶚、花敬群】2011-12-17 中國時報
十二月十三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所謂「居住正義五法」,在執政當局沾沾自喜宣稱「土地正義與居住正義的實現,往前推動了一大步」之際,我們看到的卻是整個立法討論過程與最終的朝野協商中,那揮之不去「居住不正義」的厚重黑影。
國內的住宅問題為何成為民怨之首,短期投機炒作或許讓人民深感不滿,但真正讓人民憤怒與痛恨的,其實是官商之間的制度勾結,聯手侵蝕國家整體經濟利益與社會公平的基礎。這次的立法過程與結果,就是最典型的案例。社會多數意見不斷呼籲請求,費盡千辛萬苦讓政府高層認知問題的嚴重性。但在最後關頭,居住不正義製造者的意見與利益,卻又如此輕易的成為執政者與立法者捍衛的防線。
所謂「居住正義五法」是因選舉競爭壓力才過關,表面上社會多數意見似乎得到關注,但骨子底的關鍵條文卻明顯向製造居住不正義的少數不肖業者妥協。如此立法結果對健全房市與居住正義的落實,反而形成另一座不易突破的高牆。首先,「地政三法」希望落實實價登錄與資訊透明,並且做為建構實價課稅的基礎。然而,立法結果卻限制資訊揭露程度,更禁止實價課稅。如此與立法目地相違背的立法結果,是怎樣惡劣心態才做得出來的。
其次,「住宅法」要求在社會住宅中必須提供一○%給弱勢身份者,但卻沒有要求政府要提供多少社會住宅,換言之,在不明確的社會住宅供給下,一○%弱勢身份的社會住宅也將可能是一場空!更別提BOT式的社會住宅,未來受惠的會是業者還是弱勢身份者?此外,「土徵法」未來將以市價徵收,表面似乎對地主有利,但關鍵應是如何避免浮濫不當徵收,保障人民財產權,即便以高於市價徵收土地,人民都不見得願意,更何況此法所謂市價是由政府自行認定,而非由公正專業的估價師認定,人民財產權與生存權的保障才是關鍵!
實價登錄與住宅法的立法均歷經多年的奮戰,怎樣才是符合經濟社會正常發展需求的好法案,太多文章、報導與研討會均已清楚提出,對此議題的共識難得的清晰完整,許多執行層面的技術與方案,其實行政部門也都有了腹案,社會上仍不清楚的配套措施,事實上都已經具備成熟的專業規劃。
台灣社會給了執政當局一次獲得民心的大好機會,執政高層卻執迷不悟的選擇繼續扮演居住不正義的製造者與居住正義的阻礙者。我們期待行政部門透過後續執行方案的規劃來力挽狂瀾。國家是全民的,不能讓不公義的少數人繼續為所欲為;居住正義是健全國家社會的必要條件,社會不會輕易妥協。最後要強調居住正義的革命尚未成功,大家仍需努力,一起共創全民安身立命的美好居住環境!
(張金鶚為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花敬群為玄奘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
◆ 社論-頭先過了,但身子呢?
【本報訊】2011-12-17 工商時報
高漲的房價加上貧富差距的惡化掀起了社會對「居住正義」的關切,時值總統選舉,各組候選人更是紛紛提出各種實現「居住正義」的政策主張。不論是國民黨的「黃金十年」或是民進黨的「十年政綱」,都不約而同地強調對人民基本居住權利的重視。為了交易資訊的透明化,二者都表示支持房地交易實價登錄制度的建立;而為了租稅課徵的公平性,二者也都主張房地應按實價課稅。修法的工作是否能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順利通過,考驗著朝野兩黨對「居住正義」的真實態度,前天在社會大眾的矚目下,歷經無數的折衝與協調,立法院總算通過了相關的法律修正案。
居住與土地正義是朝野兩黨這次大選主打政見之一,兩者皆提出許多住宅政策,仔細比較其內容,細節作法的主張或有不同,但基本思維與方向卻無甚差異。尤其是,雙方都全力支持不動產移轉實價登錄制度的設立,一致肯定實價登錄對資訊公開明確與維護市場紀律的效益與貢獻。至於以實價作為不動產的課稅依據,則兩黨雖亦皆表認同,但執政的國民黨在此議題上的態度,卻明顯較在野的民進黨保守許多。民進黨大膽地提出在實價登錄資料庫逐漸完備後,將推動土地與房屋交易所得合一課稅;相對地,國民黨則一直閃避這個課稅議題,企圖將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切割處理。
最反對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二項改革的人,當然是以建商及財團巨富為首,這些人生怕價格資訊透明後,不再擁有操縱房價的優勢,無法再欺負購屋的消費者,更擔心因為依實價課稅後,炒作房地交易的利益將被課以重稅,斷絕了其牟取暴利的根源。由於國民黨在立法院擁有絕對多數的席次,對於法案的通過與否具有關鍵性,是故建商與財團巨富鎖定的遊說對象自然是以國民黨的立委為主。身為執政黨,這些政治壓力與干預,很明顯地反映在行政與立法部門協議相關法案的整個過程中,這種牽制力量讓國民黨背負了龐大的決策包袱。
其實,與實價登錄有關的法律修正案有三,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皆由內政部主管。該等法律除了要求不動產交易權利人、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應在買賣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30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之實際交易價格外,並規定「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或利用」。
然而,這項資訊透明化的設計,在利益團體假借維護個人隱私的強大壓力下,最後硬生生地把原條文後段文字改成「得供政府機關利用並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這種模糊化的資訊公開方式,不但大幅削弱了價格資訊透明的實施成效,更抹煞了登錄制度建立的初衷美意。由此亦可見,利益團體的影響力有多麼驚人。
其次,實價登錄制度的建立,不只是為了價格資訊透明化而已,更是為了奠定不動產實價課稅的改革基礎,進而提升我國稅制的公平性。而這點當然也就成為建商與財團巨富的眼中釘,必欲拔除而後快。國民黨雖一直強調將實價課稅與實價登錄二者切割處理,希望立法院能先行通過實價登錄制度,有關課稅問題則留待未來稅改解決,由財政部另行規劃,但最終卻仍然抵擋不住利益團體的要脅而棄守。內政部只得主動提出增訂條文,明確表示「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得作為課稅依據」,藉以安撫與換取那些杯葛的立委們對實價登錄修法的支持。由此亦可見,利益團體的氣燄有多麼囂張。
自從馬總統宣示維護居住正義,修改地政相關法規,推動交易資訊透明化之後,社會輿論普遍反應良好,大都給予正面而肯定的評價。政府「打房」的本意,絕對不是希望看到房地產市場的衰退,而是不願意看到民眾居住權益受到市場失序的剝奪。尤有甚者,更希望能趁此機會改善不動產稅制的缺失,徹底杜絕囤地、炒房、投機等脫序行為,恢復整體租稅應有的合理性與公平性。根據房仲業者的調查,在多項相關的改革措施中,以「實價登錄措施搭配實價課稅」最受民眾支持,認為最能有效制約價量,恢復市場的穩定秩序。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政府只採「實價登錄而不實價課稅」,則被多數民眾認為這只是一種「空包彈」的作法。以此觀之,朝野最後所做的妥協,顯然是一項受制於財團而又背離民意的決定。
值此選舉敏感時刻,藍綠都在為自己的政治利害精打細算。或許他們都認為,以實價課稅的暫時「犧牲」來換取實價登錄制度的通過立法,是一種「頭過身就過」的策略作法,但頭過了之後,身子是否就一定會過,相信無人敢有把握與承諾。既然「頭先過」已是朝野的共識,而且也見識了財團巨富的影響力,看來民眾目前也只能用手中的選票,來找尋未來較有可能繼續推動身子過關的候選人了。
我們對住宅五法的再呼籲
【聯合報╱社論】2011.12.21
本報六日「信守捍衛居住正義承諾」社論呼籲,藍綠政黨切莫輕忽住宅五法未在這屆立委任滿前完成立法工程,將嚴重危及兩黨領袖誓言找回居住人權的威信後,膠著數月的住宅五法經過一番折衝與角力,終於趕在第七屆第八會期休會前一天三讀過關。至此,象徵著政府落實居住正義決心的第一塊改革基石,終告確定就位。
一如預期,內含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平均地權條例、住宅法及土地徵收條例的住宅五法得以三讀,仍然無法做到實價課稅。然而,實價登錄畢竟是護衛居住人權的第一塊試金石,即使經由登錄制獲得的不動產交易資訊,不得做為稅捐機關課稅之用,在捍衛居住正義的里程碑上,實價登錄的法制化,仍具有搶下第一座灘頭堡的重要意義。
須強調的是,房產的價值在於滿足人們安身立命的基本需求,而非投機致富的終南捷徑;因而,居住正義所應捍衛者,自然也不能僅是保障居住人權,還須包含房產利益的分配正義。落實居住正義若是一場戰役,住宅五法即是邁向勝利的第一哩路;當登錄機制經立法解鎖,得以消除市場資訊不對稱的積弊時,我們必須再次呼籲並提醒執政者,登錄資訊的告示功能,僅在維持價格透明化秩序;但不動產稅負偏低的誘因不除,追逐房產暴利的炒作惡習就不會止息。
毋庸置疑,執政者的下一步,即是讓實價課稅與實價登錄分進合擊,完成居住正義的最後一哩;禁止實價登錄資訊用於課稅,不能成為實價課稅挫敗的理由。嚴格來說,實價課稅的主要障礙,來自稅制本身的扞格,更甚於交易資訊的取得,亦即台灣特有的土地稅制,允許土地按照偏離市價的公告現值計算增值利益,而非依實價課徵交易利得的所得稅,即使稅捐機關取得真實市價,依然只能以公告現值對土地的資本利得徵稅。
這說明了,實價登錄用於課稅存有兩大矛盾:一是住宅五法促成不動產價格走入登錄時代,固可帶動公告現值等官訂的不動產價格趨近於市價,但其趨近的速度與幅度,仍取決於地方政府的配合度;二是稅法並未提供土地交易按「實價」課稅的法源,住宅五法封殺了稅捐機關取得實價的機會,就課稅而言並無重大差別。
認清實價課稅在住宅五法中的本質後,執政者必須為居住正義付出更真誠的行動力,也就是說,與其期盼地方政府據實反映登錄實價,被動彌補不動產交易課稅的缺口,不如主動修補稅制,將課稅基礎改為實價,才是構築不動產交易利得合理化課稅環境,更為急迫而有效的做法。
此外,要矯正現行土地按公告現值課徵增值稅後,即不再課徵所得稅的缺失,最速效的方法,是在不重複課稅的前提下,交由所得稅執行。可行的做法包括允許土地增值稅成為所得稅的減項;或者,從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即最低稅負制)著手,將公告現值與市價間的差額,納為最低稅負的課徵稅基,賦予最基本的繳稅義務。
不動產利得按實價課稅的目的,不單只為追求租稅公義,同時還具有合理化房產稅負的關鍵意義。例如政府為打擊炒房,今年六月起,對持有未逾二年即移轉的非自用不動產,加徵百分之十到十五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其不論賺賠都要繳稅的特質,雖能發揮打擊投機的威嚇效果,但就資本利得的課徵本意,卻難謂之公平。實價課稅如能在所得稅上獲得彰顯,奢侈稅也才有重新接受檢驗的機會。
由實價登錄拉開的居住正義序幕,能為不動產市場帶來秩序重整的機會;但因交易而生的利得,對誘發炒作、惡化所得分配的影響,則非實價登錄所能管控。高舉居住正義大旗的執政者,此刻更需省思:實價登錄本非實價課稅的唯一正解,只有修補稅制結構的錯誤,實價課稅才有出路。
五分埔一地兩價 20坪要上億?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羅兩莎/台北報導】2011.12.29
民國91年,政府同意五分埔遷建基地居民,可以「公告現值」買回居住土地。不過有8戶居民發現,因部分土地屬國有財產局,須依「市價」購買,造成一個門牌有兩種地價,平均20坪不到的土地,要價上億元,讓住戶氣得大罵「好扯」。住戶們今天將前往馬吳競選總部及國產局抗議。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官員說,國產局所有的國有土地出售都按照市價查估,這是依現行法令規定處理;居民若對國產局的查估有異議,可提供實際案例,依程序提出異議。
信義區虎林街、松山路及永吉路一帶的五分埔遷建基地,是民國44年時,市府為拓寬羅斯福路、民權東路時,將遷建戶安置於此,遷建戶向市府及省府承租土地,目前約有200多戶。
遷建戶當年承租的土地包括北市市有土地、國有地、教育部學產地及私人土地,產權複雜,造成土地所有權人及衍生的房屋所有權人爭議糾紛不斷。
其中學產地更是只租不賣,居民都更、改建困難,所幸在91年,行政院以「專案讓售」方式,同意住戶可以當年期公告現值買回居住的土地。
其中教育部學產地依照公告現值出售,一坪約40至70萬;屬國產局土地,國產局則要求住戶要以「市價」購買,每坪400至700多萬。
61歲的住戶陳清河抱怨,在松山路上住了快40年,好不容易領了退休金,想把「家」買下來都更,國產局卻說要以市價購買,一坪要價626餘萬,17.85坪的房子就要1億117餘萬,根本買不起。
反觀隔壁鄰居卻因為是學產地,可用公告現值購買,僅需花幾百萬,實在不合理。
60歲的許澤旺則大罵,自己承租多年的土地,其中7坪的學產地要500多萬,8坪多的國有地卻開價5000多萬,簡直太扯了。
住戶代表鄭美蘭表示,五分埔遷建戶多是弱勢族群,沒想到國產局卻以市價讓售,都更基地內約有8戶受影響。130坪的土地,要價8億元,平均每坪地價比地王「新光摩天大樓」還貴,其中永吉路429號及松山路194巷更出現「一地兩價」的情況。
鄭美蘭強調,政府應秉持著處理一致性、合理性及公平性,讓住戶可依當年期土地公告現值購買。
◆ 通過了 溪州部落將蓋原民社宅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2011.12.29
新北市溪洲阿美族生活文化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即溪洲部落案),27日獲內政部審議通過。新北市城鄉局說,園區透過集體參與「社區營造」設計,將成為國內第一個原住民社會住宅聚落,也是第一處都會型的原住民文化園區,極具指標意義。
城鄉局主秘邱敬斌說,此案是由部落住民、專業者以及公部門三方合作的新範例;在完成都計變更公覽等程序後,即可進行國有地撥用、築堤。
「溪洲部落」案引進日本「協同住宅」概念,由台大城鄉所教授夏鑄九等主導,採結合公部門、專家與住戶集體參與的社區總體營造新模式。由於採出租模式,新北市府也定調此案為「原住民社會住宅計畫」。溪洲部落現有40餘戶、200多人,市府依「就近安置、先建後拆」推動,市長朱立倫就任不久就應允儘速進行。
市府說,「協同住宅」在日本有多起成功案例,但台灣是首例,主要由居民參與社區設計,政府提供建材、土地等等。市府在進行都計變更期間,一再與國有財產局溝通,終獲同意。
邱敬斌說,此案除0.89公頃國有地可獲撥用,水利局將築堤以取得相鄰的0.54公頃非水利地,再將兩塊地併為園區用地,未來將整合原住民文化特色與部落元素,重建部落公共社教空間、兒童遊樂場等空間。
園區完工後,將以社區共管方式交給居民使用,居民須付土地租金、房屋稅、園區管理維護費,與三峽原民文化部落按月付房租的情形不同。房屋將禁止買賣,園區設施維護、水電都由部落負責,且原民會、市府原民局將參與管理委員會監督運作。
◆ 烏坎村效應/官方:農地禁強拆強建
【經濟日報╱記者林宸誼/綜合報導】2011.12.29
為避免地方政府私自賣土地,造成廣東汕尾陸豐「烏坎村事件」再度重演。
大陸國土資源部昨(28)日發布通知,要求各地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中,要充分尊重農民主體地位,維護農民土地合法權益,嚴禁強拆強建,嚴禁強迫農民住高樓。
中新社報導,國土資源部昨日下發通知,要求按照相關政策,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低效使用、閒置的農村建設用地重新整理,作為日趨緊張的城市國有建設用地補充)。
開展試點必須經國土資源部批准,未經批准,不得以各種名義,擅自開展「增減掛鉤試點」和建設用地置換活動。
通知明確指出,開展「增減掛鉤試點」,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維護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的主體地位。凡是集體組織和農民不同意的,不得強行開展。
土地出讓淨收益要及時全部返還,用於改善農民生活條件和支持農村集體發展生產。
通知還要求,要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的傾向,防止擅自擴大「增減掛鉤試點」規模,堅決防止侵害農民權益,確保有序推進。
※ 台灣是官方帶頭開發珍貴農地?
◆ 蔡嘉陽反國光舵手 洪箱衝撞保農地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2011.12.29
今年美國《時代》雜誌選出「示威者」成為2011年度風雲人物,引起國際轟動。台灣多個民間團體舉辦的台灣版「示威者」《2011社運風雲人物》選拔,上午出爐,由推動反國光石化運動的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苗栗灣寶農地徵收事件受害農婦洪箱獲選。
風雲人物選拔委員會表示,蔡嘉陽是反國光石化運動最重要的舵手。他從熱愛生態者,挺身而出,成為捍衛生態者。他不落入政黨惡鬥,也不傾向任何政黨,讓運動跨越學術界、藝文界、社運界、醫界、法界,最後影響全國大眾;更透過體制內的政治途徑,使反國光石化運動,成為台灣歷史上公民力量第一次成功阻擋重大國家經濟建設計畫的里程碑。
洪箱則是凱道農民的代表。她原只是50多歲害羞的農村歐巴桑,卻成了親上凱道捍衛土地正義的示威者。委員會認為,為抗議政府強徵農民土地,她帶頭衝撞,帶動台灣農民的生命力,成為推動台灣公民運動的劃時代人物,最後也逼使行政院不得不修正土地徵收條例。洪箱今天表示,「房子土地都給收走了,為什麼我們都不能生氣?」她也指出,不在乎是否獲選,只希望政府正視農民的權益。
「2011社運風雲人物」選拔分三階段,第一階段由19位媒體工作者、NGO代表人士提名,男性21人、女性17人。第二階段再各選出男女三名,最後選出男性、女性風雲人物各一名。
房價鬆動的關鍵一擊
【經濟日報╱社論】2012.01.06
新年一開市,房地產界的重量級企業興富發董事長鄭欽天開出第一槍,高喊在精華地區推出的新預售屋將降價15%至25%,立時震動房市,為已露疲態的房價再澆下一盆冷水。於是,今年房價是否下跌似已不是問題,新問題是跌多少乃至跌多少年。
被視為房市多頭指標的戴德梁行總經理顏炳立認為,龍年房市恐怕會像條「摔在地上的小蛇」,房價會滾下來,但下半年買氣可望復甦;有房市空頭總司令之稱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則直言,房價短期間不會見底,未來兩、三年將再下探,空頭氣氛甚至持續三到五年。
當多頭指標都不看好上半年房市,情況的確難以樂觀。對建商而言,這不是好消息,但也有人解讀鄭董事長的驚天一擊,是在服膺中國大陸歸納出的建商降價鐵律:一步降到底、敲鑼打鼓地降及早降比晚降好,反可縮短盤整探底期,帶動成交總額揚升,不全然是壞事;對一般小市民而言,儘管大多數住有其屋者的財產現值會縮小,但只要不打算從事投機炒作,房價有落有起,倒也無關宏旨;對那少數初入社會的年輕家庭,則降得愈多、負擔愈輕,自是一大福音。站在大多數購屋民眾的立場,房價究竟何時落底,才是最關鍵的問題;對無屋者,據此可選擇最佳買點;對換屋者,更需要知道何時脫手舊屋、何時買進新屋。
因此,必須審慎探究房價下滑的原因及影響因素的力度,方能做出最合邏輯的判斷。首先,房市由盛轉衰,最直接的衝擊並非大家所認定的奢侈稅,而是來自市場資金的榮枯。2008年金融海嘯爆發後,以美國為首強推零利率政策,又採取大事印鈔的所謂「量化寬鬆政策」,包括台灣在內,全球資金供應一時閘門大開,隨著信心逐步恢復,貨幣流通量加速擴增。但美國的偏低利率將巨額熱錢驅往新興市場套利、套匯,造成美國資金偏枯而新興市場房市被氾濫資金吹漲的畸形結果。去年第三季起美國經濟漸有起色,新興市場泡沫膨脹則接近極限,熱錢轉向回流美國,失去熱錢動能的台灣房市也由盛轉衰。
其次,中國大陸為預防房市泡沫爆破的傷害,一年多來打房力度不斷加重,更連續提高存準率,造成市場資金緊縮,衝擊中小企業融資,許多台商回台籌措資金,使台灣資金市場再收緊。
奢侈稅在此銳氣大挫的時刻,將房市裡少數買空賣空、投機避稅的炒作者一舉逐出,市場中頓時少見吹噓哄抬的景象,讓買氣更形萎縮,政策推出時機掌握得恰到好處。平心而論,奢侈稅的主要功能是打擊投機、消弭不公,目的不在打房,承擔不了房價大降的主要責任;更何況,這只是一次性政策,與其後的房市景氣少有關聯。
也有業者將興富發降價之舉,歸因於房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完成立法,房價將從「漫天要價、就地還錢」逐步走向「不二價」,他只是順應時勢,提前走向「不二價」的新現實。但這也僅是如實反映未來的房價真相,與房市走勢無關。
目前看來,隱然作祟的通貨膨脹,將是關鍵的一擊。隨著美國與若干歐盟以外國家景氣觸底回升,全球對能源、糧食、原物料的需求會趨近2008年高峰,通膨怪獸恐重行肆虐,時間可能在今年第一、二季間。當通膨將市場利率快速推高,過去三年在極低房貸利率期間,以高額貸款購屋的薪資所得者會愈來愈難以承擔房貸壓力,進而被迫拋出房產,市場恐出現賣屋潮,房價也必大跌。
但這關鍵一擊也可能是最後一擊,因為持續升高的通膨下,房產是最佳的保值工具,在房價觸底後,反會吸引更多投資者與自住者,對房價形成新的支撐。因此,今年通膨走勢應是觀察房價動向的重要指標。
泰北高中占國有地 判拆!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2012.01.08
泰北高中占用台北市林森南路上的國有土地,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先前判決定讞,限期要求泰北高中拆屋還地;如果泰北高中置之不理,國產局將自行拆除,再向泰北追討費用。
國有地遭占用問題層出不窮,審計部在決算報告中指責占用國有地情形嚴重,各機關處理成效不彰,並列出十大最有價值的被占用國有地清單;其中一筆是泰北高中城區部占用的三百九十一坪土地,土地公告現值高達二億八千多萬元。
財政部國產局北區辦事處官員表示,泰北高中占用國有地不還,國產局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去年底判決泰北必須拆屋還地,國產局也聲請強制執行。官員說,去年底已到現場進行履勘,如果泰北遲遲不處理,國產局會逕行拆屋。
官員指出,泰北高中城區部位於北市林森南路和仁愛路一段交叉口附近,緊鄰Y17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目前閒置。
官員說,引爆這起占用糾紛的原因,在於泰北高中城區部部分校舍的土地是向國產局承租,泰北卻在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底公告標售土地和房屋,底價高三億一千萬元。由於得標人可取得土地租賃權,有權要求國產局以市價讓售;國產局擔心引發爭議,立刻發函要求泰北停標,並撂下重話,日後不會同意把租賃權轉讓給得標人。
但泰北高中對國產局的喊話置之不理,於當年四月十五日開標,儘管國產局派員到標售現場「說明」,但東方明珠公司仍出價近九億二千萬元得標。國產局為避免事態擴大,兩天後決定中止租約,泰北高中因此成了國有地占用戶,進而牽扯出這起官司。
不過,國產局官員說,根據行政院前年三月的指示,台北市的國有地不論面積大小統統不標售,因此泰北高中城區部土地「收歸國有」後,也不會拿出來賣,未來會配合政府建設需要優先提供使用;此外,也會以長期開發短期利用、活化資產為方向促進國有地有效利用。
◆ 紹興社區占用校地 台大同意照顧弱勢
【聯合報╱記者沈育如/台北報導】2012.01.08
台大對占用校地的紹興社區居民提出民事訴訟,台大昨天舉行校務會議時,一百多位住戶到場外抗議,學生會長鄭明哲在會議中提案,要求校方暫緩對住戶的訴訟,並成立專案處理委員會,規畫住戶就地安置。校長李嗣涔最後決議,將依法處理以維護台大權益,並籌組專案委員會,尋求照顧弱勢的解決方案。
昨天早晨下著綿綿細雨,一百多位紹興社區居民,穿著雨衣,手拿抗議布條呼口號,與台大展開「家園保衛戰」,當中高齡八十八歲的張忠良,曾在徐蚌會戰擔任機關槍手,他坐著輪椅來抗議,感慨當年英勇保家衛國,沒想到老年卻被迫拆屋還地。
紹興社區位在台北市信義路與紹興南路口,居民約一百卅六戶,共四百五十人,是當年跟隨政府來台或城鄉移民的違建住戶,多從事資源回收或清潔工作。前年七月台大寄出存證信函,要求居民「拆屋還地」,去年五月台大更提出民事訴訟,向居民求償七十萬到一百萬元賠償金。
台大昨天舉行一百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社區居民到現舉白布條抗議,紹興社區拆遷自救委員會主委黃樹樑表示,先前台大接受居民陳訴,允許五名代表居民參與校務會議,自救會並向台大提出「騰出地讓居民就地安置」、「撤銷對居民訴訟」兩項訴求。
醫學院院長楊泮池表示,目前醫學院使用空間不足,還需要興建約一點二萬坪的第二醫學大學,預定將使用紹興社區土地。楊泮池指出,這塊土地三千七百九十二坪,大約有三成被居民占用,二○○五年就有三家建商收購卅五戶用來興建住宅,以目前一坪土地七百萬行情來算,估算台大損失上百億元。
學生鄭明哲表示,雖然台大沒有撤銷對居民的提告,但至少爭取到師生代表加入委員會,未來將反映居民心聲,為他們爭取權益。
地價調高 中低收資格取消叫苦
【聯合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2012.01.19
年關近,最近有不少低收入戶向民代陳情,土地公告現值調高,造成家族的不動產價值超過550萬元,低收入戶資格也一併遭取消,無法獲得相關補助,中低收入戶也有類似狀況。
市議員秦慧珠也發現,101年低收入戶因不動產超過致註銷低收入戶資格有197戶、603人,其中有4戶平均收入為0元,屬於第0類低收入戶,竟也被取消資格。
對此,社會局社會救助科專員蕭舒云說,確實有貧困的民眾繼承不動產,因不能變賣房屋、土地以致資格被取消。近期內將彙整案例,找出不合理狀況,簽報市長及中央核准,恢復原本資格。
市議員高嘉瑜昨天前往南港路三段265巷一處矮房社區會勘,這裡住10戶居民、約40人,幾乎都是租客,所有人共用一間公共盥洗廁所,生活品質極差,最近有2戶因土地公告現值調整被取消低收入戶資格。
玉成里里黃聰智長表示,其中一位居民吳姓婦人與先生離異,家裡有父親及3個女兒要養,生活清貧,最近卻因父親居住的房屋增值而遭取消低收入戶。
高嘉瑜說,同樣情形,去年市府清查全家不動產,有86個低收入戶因房屋增值而遭取消資格,另有1中低收戶也被取消。
市議員黃珊珊、秦慧珠也陸續接到陳情,發出書面質詢。高嘉瑜說,97年至100年北市土地公告現值漸漸攀升,而低收入戶申請通過比率逐漸降低,97年有還42.54%通過,但去年只有33.91%,「窮人越來越少」,但社會還是貧富不均。
◆ 全國店王北市東區凌雲大廈每坪飆破千萬
【王莫昀/台北報導】2012-01-19 中國時報
全台店王易主,每坪建坪首度突破一千萬元!外觀拉皮過的台北市東區凌雲大廈一樓皮爾卡登(Pierre Cardin)店面日前高價出售,近期將會過戶,成交價高達一.九五億;以權狀十八.四五坪計算,每坪成交單價約一○五七萬元,刷新全台房地產成交價歷史新高,一坪價格足以購買新北市一戶兩房中古屋,聲勢驚人!
全台店王原為台北巿西門町nono店面,每坪單價為九六四萬元,但去年一年間,北市東區店面價格快速飆升。五月忠孝敦化站三號出口三陽忠孝大樓法拍,富邦人壽以二十餘億元取得一至三樓,一樓店面每坪成交七二八萬元;同年十一月三商美邦標下頂好商圈香檳大樓部份樓層,其中一樓店面換算成交價每坪達八五二萬元,如今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明曜百貨旁的凌雲大廈一樓皮爾卡登店面更首度突破一千萬元。業界傳聞賣方持有該物件二年多,扣除成本,獲利上看億元!
北市東區店面除了成交價蒸蒸日上,租金也表現不俗。台灣房屋調查,阿波羅大廈一樓三角窗店面,權狀約六十四.五坪,目前出租給蘋果電腦,月租一四五萬,租金每坪每月二.二五萬元,也創下該區租金單價行情新高。
「去年一年間,北市忠孝東路四段黃金地段店面鮮少釋出,是成交價再創新高的主因!」商仲業者指出,特別是近來許多知名國際品牌搶進東區,帶動區域人流與錢流,即便整體房巿不佳,東區店面還是服務業、房產置產族等各方人馬兵家必爭之地。
台灣房屋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煊說,受東區明曜百貨引進日本知名服飾UNIQLO,及原統領百貨引進西班牙潮服ZARA隔街互打擂台的影響,忠孝敦化商圈店面成交價、租金皆迭創新高。近一年來,東區忠孝東路四段店面行情每坪七○○萬至一○○○萬元,統領百貨商圈巷內茶街每坪成交行情四○○萬至五○○萬,整體東區商圈店面租金去年一整年漲幅約四成至八成。
劉媽媽擁有忠孝復興商圈雄獅旅行社店面,權狀坪數約三十九坪多,租金也從月租八十七萬,調漲至一○○萬,每坪每月租金上升至二.五六萬元。
台北市主要商圈近二年價格漲勢驚人,永慶房產指出,雖租金調漲,但北巿店面平均投報率約二%左右,仍為史上新低。
邱太煊表示,精華區店面投報率已出現「負投報」現象,以皮爾卡登店面月租二十六萬計算,年投報率一.六%,不過,目前店面貸款利率已高達二%以上。換言之,投報率減去貸款利率呈現負數,產生負投報情況;即便如此,還是一堆人搶進東區店面,就是寄望未來的資產增值。
李鴻源談住宅政策 城鄉再造
中央社 2012.02.14
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表示,已定案的 5處社會住宅(合宜住宅)會繼續進行,關於大台北住宅問題,是讓人口勿集中在台北,以城鄉再造角度讓人口分散,他預計提出3至4個方案。
營建署上午舉辦濕地日記者會暨系列活動,李鴻源會後受訪時,作以上表示。
李鴻源指出,已經定案的5處社會住宅(合宜住宅)會繼續往前推,但未來會從不同角度看這個問題,興建合宜住宅只是一個選項,還有其它選項。
李鴻源認為,大台北(中壢以北)房屋問題,是讓人口勿集中在台北,分散在目前看起來很遠,但未來通車會較便利的地方;他會從城鄉風貌、城鄉再造角度,讓住宅與人口均衡分散在大台北,房價自然會達到平衡機制。
李鴻源舉例,現在合宜住宅在林口A7或板橋浮洲,平均每坪在新台幣15萬或19萬元,比其它新北市地區的房價還是較高,可鼓勵他們往其他交通便利的地方,但要有配套,不僅興建住宅,生活機能如學校、公園、百貨公司等也要配合。
李鴻源舉例,二重疏洪道有百公頃濕地,環境相當好,附近房價每坪12萬左右,為何不把它的附加價值創造出來?他認為,會有很多人想住在這裡。
李鴻源指出,5處社會住宅(合宜住宅)約可提供1萬戶,但距真正需求還有一大段距離,繼續蓋是一個選項,但未來希望是造鎮,造鎮是循環經濟概念,中產階級或較低收入,可以低利率或無息貸款買屋,這筆資金投入市場後,活絡當地經濟,稅收又回到政府。
李鴻源進一步指出,現在不是「蓋」或「不蓋」問題,而是蓋與未來規劃間,會有4、5種不同選擇方案,他的任務是提出3到4種方案,讓行政院長官決定採取何種方式,這「不是黑跟白或對跟錯,中間還有很大空間」。
李鴻源也說,上週已聽取營建署業務報告,今天與營建署長葉世文溝通意見,例如進行都市更新,也要把配套做好,預計下週二再聽取營建署業務報告,希望營建署下週提出的方案是已有共識的執行方案。
◆ 3300萬經費到位 以房養老7月1日試辦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2.02.14
行政院長陳冲在金管會主委任內大力支持的「以房養老」政策,推動時程不變。內政部社會司表示,跨部會議已選定土地銀行承作這項業務,並已爭取到三千三百萬公益彩券回饋金,作為試辦經費,預定七月一日起可開始試辦。
社會司表示,「以房養老」就是國外推動的「反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試辦對象是選定單身、沒有繼承問題、也非低收入戶,但名下有自己房子的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可將房子抵押給銀行或金融機構,每月拿回現金養老。
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社會司近期將邀專家學者,協助分析精算風險,包括在僅有的生命餘年抵押不動產的風險、每月應領回多少現金,及老人「高壽」後如何將不動產移轉給國家、金融機構如何清算等,制度上都需進一步討論與規劃。
陳素春表示,依目前進度,今年七月一日應可展開試辦,並且希望「以房養老」政策可在明年起全面實施。
據了解,以房養老政策,是陳冲在金管會主委任內非常支持的政策,內政部官員說,陳冲應會大力支持這項政策;去年在內政部大力爭取下,今年試辦經費已有著落,獲公彩回饋金三千三百萬元的支持。
陳冲在金管會主委任內曾公開表示,「以房養老」政策是社會福利機制,政府考慮在不修法、不加重政府財政負擔前提下,由政府編列社福預算,希望在一年後推出。社會司表示,政府雖未編列這筆社福預算,但行政院同意以公彩回饋金做為辦理財源。
※ 相關報導:
* 以房養老 房子可續住、活越久領越多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6898888.shtml
屋齡、房屋價值及利率水準等方面,相關人士說,目前唯一確定的是抵押的房子「屋齡不限」;但不動產的價值不能太高,初步規劃為一千萬元以下。至於房屋價值上限及利率水準,內政部將與相關單位開會後,才會定案。
李鴻源:從沒想把窮人趕出市區
【聯合報╱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2012.02.26
新任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提出住宅政策藍圖,以國土規劃及增加供給方式,將人口往都市外圍疏散。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昨天批評,李鴻源未顧及弱勢者需求,「居住政策不是治水,不是拉條捷運把人引導離開城市就沒事。」
李鴻源回應指出,希望從國土規劃和區域計畫角度,研擬住宅政策,振興經濟帶動產業,歡迎各界持續對話。他強調,從未有「把窮人趕出市中心」的想法。他說,對於約一成買不起房子的人,內政部研議尋求社會救濟方式解決。他承諾續蓋既有的社會住宅,但社會住宅問題不在於是否擴大興建,而是管理、後續交通問題。
針對李鴻源所提住宅政策,陳節如與「社會住宅聯盟」昨天舉行記者會提出批判。陳節如指出,依內政部「社會住宅需求調查」,需求量近卅三萬戶,但目前國內社會住宅僅六千餘戶;李鴻源住宅政策只有五處已核定的社會住宅,僅一千餘戶。
陳節如說,對弱勢者而言,不管是板橋的合宜住宅,或拉捷運到桃園中壢的住宅,都買不起。她呼籲政府應積極推動社會住宅,並落實不動產實價登錄等稅制改革。
李鴻源表示,感謝各界意見,在政策定案前有很多可能,他將持續拜會各界和執行單位尋求共識,「持續的對話才能形成政策」。他的住宅政策構想沒圖利特定對象,他期待能帶動經濟、活絡市場。
◆ 身障購屋補貼 不限一生一次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2012.02.26
內政部營建署最近修正「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比照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方案,除了放寬多項規定,也刪除購屋補貼「一生一次」的限制,讓身障者多次使用購屋補貼,新辦法可望在今年上半年實施。
營建署官員表示,身心障礙者未來申請購屋補貼時,只要未接受政府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或興建住宅費用補助者即可,不受次數限制;優惠貸款額度最高二百廿萬元,可享約百分之一點四一七的低利優惠,貸款期限最長卅年,付息不還本的寬限期最長五年。
租金方面,放寬為房屋租金補貼按月每坪最高三百卅元(舊制為三百元),但租金總額補助上限依各縣市政府為準。至於申請門檻,家庭總收入也從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的二點五倍提高為三點五倍,例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為一萬元,以前要二點五萬元以下才能申請,以後則放寬至三點五萬元;各縣市最低生活費可至內政部社會司查詢。
目前身心障礙者及同住扶養者無自有住宅才能申請租金補貼,修法後將「同住扶養者」刪除,只要身障者無自有住宅即可。
官員表示,身心障礙者的房屋租金補貼或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僅能擇一辦理。但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家方案的福利較好,租金補貼每月有三千六百元,購屋利率也較低,身障者可申請合適方案。
◆ 10口埤塘 將活化成休閒場所
【聯合報╱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2012.02.26
桃園縣政府推動「埤塘活化」計畫,二年內將選擇縣內10口具有發展性的埤塘綠化美化,做為休閒空間和動植物重要棲地,讓埤塘除了灌溉,也兼具休閒和維護環境生態功能。
縣政府城鄉局指出,桃園縣有「千塘之鄉」美名,綿密分佈的埤塘及水圳,數量之多、密度之高,是世界上其它地區少有之景觀。
桃園縣是由埤塘及大圳交織而成的網絡系統,是整合水庫、河川、埤塘與水圳,所建構而成的人文自然地景,具有百年的歷史,穿透每個鄉鎮市,也建構出桃園台地特殊的自然生態體系,以及聚落生活文化。
城鄉局景觀工程科表示,埤塘新生示範區,將遴選桃園縣內10口具發展可行性的埤塘,作為環境綠美化及環境教育生態場所。今年度優先施做「桃園1-4號埤塘」、「蘆竹瓦窯埤」等,明年再完成「中壢士校大池」、「觀音崙坪國小學校埤」。
景觀工程科指出,埤塘活化包括周遭建人行步道、植栽景觀、休憩草坪、生態復育等空間,同時推動埤塘公園環境教育,讓民眾除了休憩外,也能了解桃園埤塘生態環境,讓人與水更密切。
縣政府長遠計畫則是推動「縣內所有埤塘活化再生計畫」,藉由埤塘水環境來調節都市氣候,並成為都市防洪蓄洪空間,同時實施生態復育與綠美化,讓埤塘不只具備灌溉功能,更是動植物的重要棲息空間及民眾休閒場所。
◆ 頂樓養20鬥雞 一到清晨…好吵!
【聯合報╱記者陳瑄喻/台北報導】2012.02.26
鄉間的雞場,竟然出現在北市黃金地段的樓頂!中山區一處公寓頂樓遭當地居民投訴,有住戶養了20幾隻鬥雞,每天清晨同時「發功」啼叫,讓住戶苦不堪言。
里長李及天表示,他上任5年多來,不少居民都跟他反映這問題,住戶也投訴過市長信箱,市府相關單位獲報後都曾介入調查,但一直無法解決這問題,讓居民大嘆公權力不彰。
這間公寓位於民生東路二段,附近有中央通訊社、大同高中、長春國小,在捷運行天宮站旁。雞場位於4樓頂,排了兩排方形雞籠,每個籠子關了一隻鬥雞,有20多隻,有些鬥雞傷痕累累,嚴重掉毛。
「搬到這裡十幾年,我根本沒體會過甚麼叫睡到飽」,居民黃小姐表示,清晨四、五點天還沒亮,養雞場的雞就開始啼叫,即使門窗緊閉,雞叫聲還是會傳進來,周末假日想偷懶多睡一會,根本不可能。
住戶張先生表示,除叫聲還有雞糞臭味,每當朋友來訪走進樓梯間就會聞到。朋友每次都會小聲地問「哪來的雞啊」,加上雞飼料放在樓頂,常見蟑螂、老鼠出沒,即使家裡掃得再乾淨,還是會有小強造訪。
「這是我的頭路 (台語),我沒有違法」,飼主黃先生表示,飼養鬥雞已30多年,家裡都靠此維生,自己一切依照法律規定,要改善的,他都有做到。
對居民抱怨的雞啼聲「擾人清夢」,黃先生不以為然地表示,哪隻雞不會叫,且住宅為位於馬路邊,車流的聲音也不小,怎麼不會抱怨車輛的聲音太大。
黃先生說,鄰居跟他說雞隻的糞便味太臭,他就每天清掃雞場,把所有糞便都用麻布袋包起來杜絕氣味,他強調「已很有誠意」。
建管處表示,頂樓的加蓋違建是83年以前建造,加上屋主是使用活動式雞籠,不會阻礙逃生,無法強制拆除。
對居民抱怨的環境衛生問題,環保局表示,近日會再請清潔隊來調查,也會請空汙大隊來監測噪音問題,了解是否超出規定。
國土規畫能解決住宅問題?
【張金鶚、周佳音】2012-02-28 中國時報
日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提出國土規畫結合住宅政策的構想,企圖疏散台北市中心人口到桃園中壢,藉此解決當前住宅問題,引發爭議。李部長歡迎對話溝通,應予肯定,但希望不要政策構想已定,溝通只是表面,流於形式,要有利弊得失的分析與對辯過程,如此政策才能產生共識。
檢視李部長的國土規畫與住宅政策構想,應先釐清國土規畫不只是住宅問題,還包括就業機會、財政、交通、及環境永續等議題;而住宅政策應先釐清住宅作為居住而非投資為主的根本目標。
當前住宅問題包括北部都會區不合理高房價、高空屋率、資訊壟斷不透明、房地產稅制不公平、游資過度集中房地產、居住品質不佳、租屋市場質量不足且制度不健全及弱勢族群缺乏住宅補貼與照顧等。這些問題的叢生,關鍵就是住宅變成投資炒作的商品,只有少數二屋以上者得利,不但無殼者買不起房屋,大多數一殼者也換不起房屋,造成不公、焦慮、與失望的社會。李部長企圖透過國土規畫解決住宅問題明顯有其侷限。
李部長的政策構想除有關居住正義的爭論外,其背後亦是都市計畫學界長期討論「新市鎮開發」(分散發展)與「舊市區更新」(集中發展)孰優孰劣的爭論。最近時報翻譯出版一本哈佛教授撰寫的「城市的勝利」,即探討此議題,作者認為城市集中發展較有效率且環保永續。從「資源有效利用」與「節能減碳永續發展」的雙重角度來看,顯然舊市區再利用較符合此雙重目標,特別是當前雙北市仍有相當多的空餘屋資源未有效利用,尤其雙北市許多老舊房屋,居住環境不佳,舊市區更新政策應更受到內政部的重視。
都市更新的本意在於創造都市更好的居住環境,然而反觀台灣的都市更新在制度設計不良的情形之下,受到嚴重的扭曲,甚至成為社會問題的主角。建商看到都更的「免費奉送」建築容積,紛紛投入都更市場,在創價的過程中,造成了地主看到建商賺很大,也興起分更多的要求。然而就算有的地主分到了大房子,也不見得負擔得起高昂的居住成本,於是,原住戶只好賣掉房子,搬離居住多年的地方與回憶,造成「士紳化」及都更等於豪宅的現象。而不願如此的原住戶只好透過不斷的抗爭,期許保留自己的家園,社會糾紛事件不斷透過新聞放送渲染,都更的美好本意已不存在,只剩下被扭曲的結果。甚至都更因而與「黑道」、「賺大錢」、「抗爭」等連結在一起了。
都更推行效果不彰的癥結在於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不足,建議可以透過第三部門,建立非營利專業組織(NGO)都更平台;另外,也要有一個好的協商機制,建議可以建立都更法院外仲裁(ADR);至於對地主的協助,則可利用「代理實施者」的方式來達到自力更新的目標。
過去政府推動新市鎮失敗經驗慘痛,炒作地皮,就業機會不足,公共與交通設施等配套不到位,導致國外新市鎮或新社區的理想從未在台灣出現!凡此種種相關議題,期待與李部長的對話溝通。(張金鶚為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周佳音為長榮大學推教中心都市更新講師)
文林苑釘子戶再不動 19日強拆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何醒邦/台北報導】2012.03.07
士林區都更案「文林苑」,建商在98年間取得建照,卻因釘子戶問題,導致30多戶原住戶僅能一直租屋暫居,雙方協商過10餘次始終沒有共識。北市府已發文要求釘子戶自行拆除或搬遷,否則19日起將代為拆除。
文林苑不同意都更的住戶王廣樹無奈地表示,這幾天他家人都睡不著,正與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討論後續方向。他說,若市府真的要強制拆除,也要考慮住戶的人權,若逼到底、壓力大,一定會反擊。
位在文林路的「文林苑」都更案,2009年6月通過都更計畫,建照已拿到2年多,因王姓住戶的兩棟兩層樓透天厝不願參與,導致30多戶原住戶一直租屋暫居。
為解決「釘子戶」問題,建商在前年年初,向發展局申請強制拆遷王姓住戶房子,但行政程序冗長,一直沒有下文。建商前後與住戶進行過10多次協商,私下的電話及親自拜訪20多次,但雙方卻始終未達成共識。營建署日前更為此召開都更案輔導會議,希望能居中協調。
本月5日,王家接獲市府公文,強調依都更條例第36條補充規定,要求王家需在18日前自行拆除或是搬離現場,否則19日起將由市府代為拆除。吳姓都更同意戶表示,市府如能拿出魄力執行公權力,是件很好的事情。
文林苑都更案實施者樂揚建設經理戴昇益說,他雖尚未收到公文,不過若真如此,代表市府也為其他都更同意戶著想,下定決心要展現公權力,畢竟這都更案走了好幾年,「大家都累了」。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則認為,市府應對王家給個交待,怎麼能說拆就拆,未來不排除走上街頭抗議。
※ 相關報導:
* 公視「有話好說」:都市更新賺翻了?背後多少辛酸淚!
http://talk.news.pts.org.tw/2011/03/blog-post_10.html
最牛釘子戶?驅離納美人?都更利益 建商吃乾抹淨?
*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http://e-info.org.tw/node/69510
仔細探究其成本與利潤,或許不難發現,現行都市更新案中所追求的「公共利益」多半只是空洞的假象...如果這更新後的價值19億,要說成公共利益,請問各位讀者、媒體記者朋友們,這19億,你們有享受到半分半毛嗎?
* 都市更新白色恐怖能平反?! -立法院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7082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於2月29日,收到一紙內政部公文,稱協會因以「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名義於網路上對外活動,而非原本立案的「都市更新公正促進會」,因此有違法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要求收到公文七日內移除「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網站上相關聲明與訊息。....截至截稿為止,立法委員尤美女辦公室接到內政部社會司來電澄清:「該份發給台灣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公文沒蓋官章,不算數。將重新修改內容、重新發送」。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認為內政部此舉相當荒謬,先是打壓人民言論自由,又縱容台北市政府忽略決議事項,直接發強拆公文,現在又說這份公文沒蓋官章不算數。內政部是把人民耍著玩嗎」?
◆ 占有國有地 清境農場2民宿判拆屋還地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程嘉文/台北報導】2012.03.07
退輔會認為清境農場的民宿業者占有國有地,要求瑪格麗特花園、雲濛仙境拆屋還地;業者反批退輔會明知他們占用,卻不制止投資興建,是「濫用權利」。最高法院認定業者無權占有,判決敗訴確定。
雲濛仙境須拆除約廿坪鋼骨建築,近九十五坪的客房、餐廳、停車場,連同卅六坪道路土地,一起還給退輔會。瑪格麗特花園二審敗訴後未上訴,須拆除約七十三坪的涼棚、咖啡廳及房屋,連同二百四十坪柏油路交還退輔會。
退輔會指出,退輔會管理的土地面積遼闊,大部分在崎嶇山地,相鄰土地很少有界址,二○○六年委請南投縣埔里地政事務所測量,發現瑪格麗特花園、雲濛仙境兩家民宿業者越界建築,分別函請遷離。
清境農場場長劉遠忠表示,瑪格麗特花園與雲濛仙境都是早年農場雇用的榮民後裔。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九七年,配合戰士授田證兌現,場方將他們居住與耕作的公地轉為自有地,但老兵們使用的土地範圍常超過依法授田的面積。
後來當地觀光興起,農民興建民宿,把這些原本由他們耕作、但所有權仍屬農場的土地,一併納入開發範圍。場方先告誡,再申請丈量,最後被迫走上法律途徑,過程好幾年,絕非業者宣稱的不告知,「我們已經仁至義盡了」。
他也表示,連同瑪格麗特花園與雲濛仙境在內,目前被占用的土地還有廿八筆;先前監察院已要求,每年至少要收回百分之十。
雲濛仙境業者姜謝雪英指出,就算他們越界建築,現場距離退輔會的國民賓館不遠,退輔會怎麼會不知道?當年放領土地未鑑定界址,退輔會任由他們建屋後才要求還地,損失難以彌補。
瑪格麗特經營者馬碧雲指出,她父親是駐滇緬軍隊,解甲歸田後,政府分配土地給他們墾植,因界址不清,希望法院暫停審理。馬家怪退輔會明知業者占用土地,卻未告知,他們投下資金後,才要求拆屋還地,這是濫用權利。
法官認為,退輔會曾函請姜謝雪英遷離,且當一審囑託埔里地政事務所複丈確認占有事實後,姜謝雪英明知越界,還繼續新增建物,以致增加損失;退輔會不構成權利濫用。
◆ 土地劃保安林 田寮爭居住權
【聯合報╱記者林保光/田寮報導】2012.03.07
高雄市田寮區大崗山地區上百戶居民,因部分土地劃入保安林地,也有人被地主要求拆屋還地,昨天請求市府解決居住問題。副市長劉世芳建議住戶,趁監察委員巡察時提出陳情。
田寮居民2月14日就曾為了土地劃入保安林地,向地政事務所抗議,認為他們祖先早就在大崗山耕作,雖無產權證明,卻有歷史事實,要求撤銷保安林地公告。
居民陳?昇指著住處前的農舍,說這些房子以前都是祖先蓋的,但去年林務局人員來勘查,就劃成保安林地,並張貼公告,要求拆屋,讓他覺得「太霸道」。
部分崗山頭地區的居民,昨天也在田寮區公所,趁副市長劉世芳主持市長與民有約時間,指崗山頭地區住戶在日治時期,土地產權大多是日本大崗山殖產株式會社的,日本人撤離台灣,由當時的鄉長承接,居民買地或租地蓋房子,已世居60年,這名鄉長當時沒取得合法土地權狀,直到民國70年左右,這名鄉長過世後,子孫取得權狀,仍未和住戶辦過戶,去年又提出訴訟,要求拆屋還地,已有多名住戶敗訴。
劉世芳召集法制局、財政局及區公所等單位瞭解後,表示由於年代久遠,缺乏人證、物證,對居民相當不利,但會與居民站在同一陣線,在合法、合理範圍內協助重新取回土地。她也建議居民,蒐集有利的官方文件和證據上訴,或趁3月8日監察委員巡察時,提出陳情,維護居住權。
傷心 炒地皮助長物價 拾荒者吃不起饅頭
【陳宥臻/台北報導】2012-03-12 中國時報
房價高漲,民眾只能望屋興嘆,監察院長王建煊說,炒地皮牟取暴利是百毒之最、萬惡之源,且不是只有買不起房子的人受影響,就連一個拾荒老人,在買饅頭果腹時都因漲價買不起,得到的答案就是「房租漲價,所以饅頭也就跟著漲」。
王建煊更表明地說,「財團大老闆炒地皮,賺大錢,卻繳一點點稅,實在是騎在老百姓頭上搶錢,公道何在?」
他舉例,土地增值稅是對土地的增值額課稅,假如企業以一億元買進土地,並以十億元賣出,增值九億元,但土地公告現值只有三億元,企業等於實賺九億元,課稅基礎卻只有賺二億元,乘上土增稅四十%稅率計算,僅繳納八千萬元土增稅,而實際增值九億元中的七億元,均免稅。
不只土地公告現值影響土增稅,財團炒地皮,獲利數十億元,甚至百億元的也大有人在。
王建煊說,有家財團在某縣郊區的山坡地建屋出售,一個案子大賺一百億元,但土地買來時,是以每公頃單價計算,建屋賣出時,以每坪單價計價,獲利相當可觀;部分財團甚至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方式,將農地變更為建地獲利,或是將個人買的土地,高價賣給自己的公司,涉嫌掏空公司,賺取土地暴利。
反觀,一般小老百姓望屋興嘆,雖勇敢買房子,但卻有付不完貸款,成為房奴,他說,貧富差距一再拉大,小則民怨加深,大則發生社會問題或動亂。
他感嘆地說,華人都是抱著「有土斯有財」觀念。每項財貨都來自土地,大家每天都站在土地上生活,因此土地價格飆漲,整個物價也就跟著漲,小老百姓的負擔加重,貧困感亦益加沉重。所以就連一個以拾荒為生的老人,買個饅頭,也要多付地價上漲的成本,顯見土地價格飆漲,幾乎是百害而無一利。
王建煊以自身為例,卅年前,他與太太在距離故宮博物院不遠的山上購買三十坪小公寓,購買不到二百萬元,最後以一千四百萬元售出。目前他將賣房子的錢捐作「無子西瓜基金會」基金,照顧無子老人。
※ 相關報導:
* 炒地 炒房 逃漏稅 不肖建商海撈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712/112012031200414.html
撰寫《黑心建商的告白》等暢銷書的作家Sway說,時下最常見的手法,就是建商老闆以自己名義或人頭買地,與自家建設合作,景氣好時,與公司一起獲利,若有風險,則反手賣給公司,不論那一種方式,對老闆來說,都是穩賺不賠、「百利無一害」。
* 堅持20餘年的戰鬥… 淚訴餘日無多 追求公義無所懼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712/112012031200420.html
被新黨視為「王聖人」王建煊,理想性高,但也很務實。他說,資本利得稅要達成,不要失焦,暫不談證所稅,應優先鎖定土增稅按實價課稅的大戶為對象,打擊炒地皮、放過自用住宅戶,抓大放小,將反彈阻力化為支持助力,稅改才會成功。
◆ 學者挺實價課稅:再不改沒機會
【沈婉玉、王莫昀/台北報導】2012-03-12 中國時報
我國土地交易所得依「公告現值」課稅而非實價課稅,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批評,稅賦不合理使不動產變成炒作者的天堂、安身立命者的地獄。財政學者、立委曾巨威表示,有賺錢就應課稅,對炒房客和上班族不應有差別待遇,期許政府此次推動稅改,要有無懼利益集團壓力的改革魄力。
我國長久以來不動產稅負偏低,經營事業、賺取薪資都要按實繳稅,但持有及投資不動產卻不必實價課稅、享制度性優惠,形成房市投機炒作的溫床。中研院院士、首次賦改會主委劉大中曾說,稅負若不公,財富分配就不合理,國家經濟成長必受影響。
「實價課稅一定要做!」張金鶚說,雖然在不動產持有成本的認定上會有一定難度,導致所得計算上有爭議,但並非不能克服,「這些都是業者想賴皮的說法」。實價課稅不可能一步到位,非自用不動產的稅賦提高,自用住宅的稅賦才能降低,希望政府要為大眾著想。
張金鶚指出,目前預售屋買賣、奢侈稅、豪宅交易的房屋所得稅,都已是實價課稅,政府可按物價水準建立估價模型,國內也有不動產估價鑑價制度,國產局歷年標售土地或地上權,也自有估價制度,並非按公告地價或公告現值。
張金鶚憂心忡忡地表示,民氣可用下「這次改不成恐怕永遠沒機會了」!為避免修憲難度高,政府可針對持有三戶以上、非自用不動產直接就房屋及土地的資本利得課徵「房產稅」,價格以實價估算,並以可扣抵土增稅方式,免除修憲及重覆課稅等爭議。
台北大學財政系教授蘇建榮指出,只要不動產交易的租稅優惠繼續存在,投機炒作就不會終止。建議將目前土地與房屋分開課稅的稅制,比照國外合併以實價課不動產資本利得稅,並對不動產長期持有者減半課徵,以達稅負公平。
※ 相關報導:
* 稅改第一槍 王建煊力主實價課土增稅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712/112012031200416.html
增加的稅收,可用來補貼首購族。...王建煊指出,建商財團是以「公頃」為單位來獵地,建屋賣出時卻是以「坪」來計價,炒高房價、賺取暴利,等於是「騎在眾多老百姓頭上搶錢」,但繳稅卻比薪資所得的稅率還低,原因就是台灣的土地增值稅係按遠低於市價的公告現值來課徵。
* 每年破千億 遺漏的資本利得稅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712/112012031200411.html
台灣稅賦公平嗎?一般民眾薪資所得每分錢都得乖乖繳稅,支撐了整個台灣主要綜所稅的來源,但炒房、炒股族卻可享有龐大「租稅優惠」,這部分「遺漏」的資本利得稅,估計每年大概在一千一百到一千五百億之間。
※ 台灣預算公平嗎?
* 投資客黃家進:殺人別聲張 較不會起反彈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712/112012031200413.html
黃家進表示,奢侈稅打的是投機客,調高公告現值打到自住及置產族,但現在有一種特殊現象是,許多資本雄厚的買家,一戶戶在自家附近買進,用來「收藏」或出租,這些人不怕課稅,值得注意的是,以前是財富集中在這些人手上,未來恐連房地產也將集中在這一類人手中。 ....另就土增稅採實價課稅,黃家進認為這部分存在很多現實難以克服的門檻。「學者專家們不要老是提出政府難以推動的方法!」黃家進說,土增稅採實價課稅,最大問題是成本估算,許多久久未交易的房子其成本要怎麼估
◆ 多倫多房市 泡沫浮現
【經濟日報╱編譯季晶晶/道瓊社多倫多十一日電】2012.03.12
加拿大多倫多已躋身全球最熱門房地產市場之一,仰望市區天際線可看見逾300架起重機,公寓大廈和精品旅館的行情尤其炙手可熱;但專家開始擔心,繼邁阿密、杜拜和香港之後,多倫多也面臨房市榮景幻滅的威脅。
開發商已在此興建152棟高樓,德國市調業者Emporis說,這個數目比紐約、墨西哥市和芝加哥等地加總還要多。
建商Menkes行銷部主管福克斯表示:「房市幾無動搖,令我們有些難以置信。但需求仍在。」Menkes興建的四季酒店預定今夏開幕,頂樓豪華公寓面積達9,000平方呎,去年以2,800 萬加元賣出,刷新加拿大房價最高紀綠。(加元兌美元幾乎平價)
安度全球金融風暴的加拿大房價普遍上揚,也包括多倫多在內。加國銀行體質健全,近年的低利政策更帶動買房潮。但分析師和房地產仲介表示,推波助瀾的是蜂湧而來的大批海外買主(亞洲尤多),以及急於搬進熙攘市中心的本地人。
※ 如過落得以「泡沫」來「強制改革」投資人的下場會更悽慘。
六本木推手 日本「都更達人」森稔去世
【聯合報╱東京特派員陳世昌/十三日電】2012.03.14
日本不動產開發的好手、被認為是「都更達人」的森大廈企業社長森稔,本月八日因為心臟衰竭去世,享年七十七歲。他生前致力於都市更新,包括六本木之丘、表參道之丘,都是他的傑作。
日本人都說,森稔把舊東京變摩登了。到過日本東京六本木之丘的遊客,都對東京這麼狹窄的土地,竟能找到這麼一等地來建造摩天大樓,不免從心底發出讚嘆。這就是森稔生前所主張的「將土地立體的運用、讓人們在大都會裡也能夠過著像人住的生活」,他的構思改變了東京面貌。
六本木之丘是一個以五十四層樓、高二百卅八公尺「森高塔(tower)」為主的一個超高層大樓群,聳立在日本有名外國人聚集地的歡樂街地帶。雖然是都市內的水泥叢林,但是附近因為還有國立新美術館、中都(middle town)大樓群,形成一個黃金三角地帶,每年的國際東京影展也都在這兒舉辦,六本木之丘就像台北的信義區。
創造出這片都市內大綠洲的是日本森大廈(Mori building)企業社長森稔(Mori minoru)。他是日本建設業界的主帥,以專門建造超高層大廈出租成名,數年前上海開幕的中國最高大廈「上海環球金融中心」,也是他的手筆。
森稔的公司經營理念,一直是「都市的建造是一個綜合創造產業,必須把日本智慧、文化與新進技術總動員起來,把都市建設成為亞洲的中心,並成為世界的範例」。
這個新都心占地約東京巨蛋球場的二點五倍,擁有地權者共有五○○家,出面帶領反對運動的也很多,但是森稔本著「只要有溝通就能獲得理解」,挨家挨戶打通關節,六本木都更成功,都是靠著森稔鍥而不舍的工夫,總算說服地主們。
森稔的拿手本領,是把已經露出疲態的老都市,重新創造整合,予人煥然一新的感覺。去年經濟部組招商團到日本,還曾經拜會森稔,希望他的企業能夠到台灣,協助台北推動都更計畫,他也多次應邀到台北參訪。
這麼一位「都更達人」,還沒有來得及傳承他全部的都更理念,卻突然傳出去世的消息,不僅日本人懷念,連台灣都表示不捨呢。
※ 相關報導:
* 森稔開發不炒房 制高點設美術館
http://udn.com/NEWS/WORLD/WOR3/6960579.shtml
在六本木之丘,森稔堅持在五十三層樓高空設置「森美術館」。參觀者能在這個制高點三百六十度眺望東京全景,同時欣賞各種藝術創作,丁致成認為,這是森稔要展示的態度──人文藝術的強盛與大樓的高度必須齊頭並進。六本木之丘營造一種新貴高姿態的生活圈氛圍,如果缺了文化元素,就不是進化的生活,只是虛偽的奢華。...在表參道之丘,森稔挑選建築師安藤忠雄操刀設計,兩人對城市紋理的重視不謀而合,都更後的建築高度不超過行道樹,安藤忠雄甚至保留當地一棟老房子見證歷史,作法迥異於摩天大樓林立的六本木之丘。
...森稔也強調步行,「最好的都市規畫就是盡量靠步行完成所有活動。」丁致成說,森稔總是把大樓、地鐵串連起來,讓人們一出地鐵站就走到大樓廣場,直接進入上班。...丁致成說,森稔開發、造鎮從不銷售,也不炒房,全數持有出租、永續管理,和國內建商炒作房價、短視近利,形成明顯的反差。
◆ 社宅納入都更、區域開發
自由 2012.03.14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為減緩社會住宅找地阻力,內政部指示營建署,擬將社會住宅方案直接放進未來政府主導的都更案及區域開發計畫中,成為計畫一部分,規劃分布在機場捷運線、環狀線沿線站區及二重疏洪道發展計畫兩側。
鎖定二捷運線及二重疏洪道側
目前政府規劃的五處社會住宅,分別是北市二處、新北市三處,僅能提供約一六六一戶,即使加上原有的六千餘戶,相較於全國有三十三萬戶的需求,仍存在相當大的差距;即使依上述五處示範單位模式,由公部門提供土地,找業者來興建,但因利潤太低,加上後續管理問題,業者多半興趣缺缺。
因此,內政部計畫直接將興建社會住宅納入未來政府的大型都更案,甚至是放進區域開發招商計畫中,一來可減輕尋找土地的困難,二來在大型開發案的龐大商機誘因下,業者較願意參與。
據悉,未來機場捷運、環狀線沿線的聯合開發案,甚至是周邊都更案,將運用都市計畫變更或提供容積獎勵,甚至是公有土地主導參與都更的手法,分回一定比率的住宅,部分將直接轉做社會住宅使用,只租不售,主要租給社會弱勢住戶居住使用。
目前鎖定的機場捷運線、環狀線沿線站區發展計畫及二重疏洪道發展計畫兩側,均以新北市為主,一來可以有效分散社會住宅,二來捷運又可滿足交通便利的需求,此舉正好符合內政部長李鴻源提出的,分散式社會住宅及將人潮帶出北市的概念。
※ 相關報導:
* 學者︰社宅財務自償性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14/today-e10.htm
政府究竟辦不辦社會住宅,態度曖昧、政策不明,整理政策發言結果來看,財務問題是最大癥結;但是玄奘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花敬群則從財務結構來分析,政府興辦社會住宅,純以出租計價,其實是可以長期獲利,而且有現金收入。
※ 森稔的都更就是最好例子。
奢侈稅後房價 5都全漲
中央社 2012-03-16
房仲業今天發布奢侈稅前後房市分析,將今年截至2月底的成交均價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奢侈稅)前一年(2010年)成交均價比較,5 都房價全漲,「北二都」漲幅輸「南三都」。
根據有巢氏房屋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台北市不含一樓住宅成交均價每坪新台幣50.7萬元,與2010年比較,漲幅0.4%;新北市每坪30.1萬元,漲幅5.6%。
有巢氏房屋統計,台中市截至今年2月底不含一樓成交均價每坪13.4萬元,與2010年比較,漲幅達24.1%;台南市每坪8.1萬元,漲幅11%,高雄市每坪10.6萬元,漲幅19.1%。
有巢氏房屋發言人劉炳耀分析,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南三都」長期以自住買盤為主,房價較低,波動較小。「北二都」去年受奢侈稅等利空因素影響,房價漲幅趨緩;「南三都」縣市合併升格利多,逐漸反映在房價變化,相對漲幅較大。
奢侈稅後,5都房價續漲。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主要是政治變數排除,國內經濟面轉佳,賣方充滿信心,買方加價意願增,墊高整體成交價格。
奢侈稅後,「北二都」平均房價小漲,部分區域仍有較大漲幅。有巢氏房屋統計,新北市汐止區及五股區房價漲幅分別為26.8%及34.6%;台北市文山區、北投區房價漲幅分別為8.4%、6.8%。
劉炳耀表示,汐止和五股房價水準在每坪20萬元附近,兩區都有大型公共建設題材。五股區以「洲子洋重劃區」最受市場矚目;汐止有「大汐科經貿園區」及民生汐止捷運線題材,對於預算有限的首購自住族有吸引力。
劉炳耀表示,台北市房價高,均價在4字頭的文山區及北投區相對房價較低,受首購自住族青睞,漲幅高於台北市平均漲幅。
徐佳馨指出,這波以自住為主的買盤,受限於價格,多以主要都會郊區為首選,連帶讓過去較不受注意的區塊,房價水漲船高。1
◆ 政府未查稅 張金鶚:奢侈稅根本不是玩真的
中央社 2012-03-16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今天說,他支持不動產實價課稅,但好多人會逃避奢侈稅,政府未查稅,「根本不是玩真的」;戴德梁行總經理顏炳立則說,實價課稅要有完整配套措施。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上午在「居住正義的第一步,從高房價實價課稅做起」座談會表示,他日前提案要求財政部針對市值新台幣6000萬元以上豪宅納入實價課稅,但若各界認為6000萬元太低,恐影響房市,也可再調高價格。
張金鶚表示,他支持實價課稅,但政府遲未公布奢侈稅成效,好多人到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撤銷登記,將契約重新換手以逃漏稅,大家都知道如何逃避奢侈稅,「政府根本不是玩真的」,呼籲政府積極查稅。
顏炳立表示,奢侈稅是「拔富人的毛」,但也要留點空間讓投資行為繼續進行,並主張打房應分區,如花蓮、台東的房子20年沒漲過也課奢侈稅,不利偏鄉地區產業發展。
顏炳立說,現在買房子要被課徵的稅太多,有房屋交易稅、奢侈稅、實價課稅等,他支持房地產實價登錄機制,但實價課稅要有完整配套措施、落日條款,如投資房地產獲利到某種程度再課徵暴利稅等。
前行政院政務委員、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朱雲鵬則點出高房價原因,政府前將遺贈稅調降到10%,吸引台商資金回流,但台商卻把錢拿來買房地產,炒高房屋價格,導致升斗小民買不起房子。
經建會:催生容積銀行 增值歸公
【記者于國欽/專訪】2012-03-19 工商時報
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在政府財政困難的此刻,透過容積銀行讓公共建設所產生的「增額容積」為建設挹注經費,可以讓有限的財政做更多、更快速的建設,並且還能杜絕蚊子館、蚊子路,使公共建設進入一個良性的循環。
黃萬翔於去年率先提出容積銀行的構想,何以會有此一想法?他表示,我們過去一直把土地當成不動產,並且把土地發展的權利固定在土地上,這使得土地發展失去了彈性。如果土地發展權可以與土地分離,並且選擇在不同位置的土地上累積、移動,將可以突破當前公共建設及都市發展的許多困境。
黃萬翔表示,容積銀行就是要突破上述這個困境,因為容積率就是土地發展權,長期以來土地常常隨著時間增值,但這並不是因為私人的努力,而是政府建設後容積提高所致,如果讓地主坐享其成,並不公平。容積銀行就是要把公共建設所創造的「增額容積」拿走,放在容積銀行,挹注建設所需的經費。
黃萬翔表示,容積銀行不但可以降低政府公共建設的財政負擔,也創造了空間上的分離,讓增額容積移動到最適的地段,同時更創造了時間的分離,使得儲存到容積銀行的容積可以因應景氣,調節市場供需,達到「均輸平準」的效果。
目前包括鳳山鐵路地下化、捷運萬大線、民生汐止線等建設都已做了容積銀行的規畫,黃萬翔表示,由於增額容積屬於地方政府的都市計畫變更,未來交通建設計畫提出來的同時,都委會的都市計畫變更草案也要同時提出,在地方政府標售這些「增額容積」之後,收入就回到建設本身所設置的基金協助建設,以降低中央政府的財政壓力。
黃萬翔表示,容積銀行就是負責調節容積買賣的平台,這機制會設在地方政府,但不會掛牌成立「容積銀行公司」。
他表示,公共建設沒效率是不能做的,有效率而增值的效益無法回到政府手中不符公平原則,更不該做,因為這會形成財富分配不公平,容積銀行這個概念和國父「漲價歸公」概念是一致的。
黃萬翔強調,容積銀行的作法不但有助財富分配的公平,也讓有限財政可做更多、更快速的建設,由於對建設自償率有所要求,也不會再創造一些蚊子館,蚊子路,而會讓政府的公共建設及都市規畫可以進入一個良性的循環,估計一連串的加成效果將會逐漸出現。
※ 相關報導:
* 容積移轉亂象多 將設50%門檻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6906/112012031900094.html
容積獎勵、移轉浮濫,依現制都更、停車場獎勵、綠美化等五花八門容積獎勵、移轉加一加,原本可以蓋八千坪樓地板面積的基地,往往可多「長出」一倍來;惟這類量體龐大建築,在雙北市如雨後春筍一一冒出來,已讓許多民眾不惜挺身對抗建商,捍衛自身日照權等權利。內政部長李鴻源指出,內政部十分重視這項問題,已在檢討現制,未來將會加以設限
◆ 新板到萬華軸線翻轉 展現摩登風貌
【林金池、陳芃/綜合報導】2012-03-19 中國時報
新北市城鄉局都更處主祕黃秀源表示,新北市獎勵容積比台北高出近一倍,加上回饋機制完善,都更速度將超越台北市,呈現截然不同風貌。
黃秀源說,新北市都市更新的起步較慢,但因基礎容積、獎勵容積的項目多,計分也寬鬆,建商、民眾都能獲取較大利益,加快都更進度,比較少會有釘子戶的問題。
新北市陳姓建築師表示,一河之隔的萬華、板橋,過去常給人美國到墨西哥的感覺,近年來,新北市提高回饋容積獎勵,造就新板特區的摩登風貌,加上未來的江翠北側,未來板橋、萬華「城鄉差異」,勢必越來越遠。他說,新北市容積給獎比北市靈活,尤其是「策略性發展地區」,都更獎勵從五十%提高到一百%,自然加速都更進度。
這位建築師表示,以永和大陳義胞為例有的人有土地權、有的人只有地上權,有的是轉租兩三手的占用戶,有的沒登記,一百多戶問題複雜,按照原有容積獎勵,建商無利可圖,居民也分不到房屋,案子就卡在那邊,直到新北市放寬容積後,這才露出曙光。
反觀台北市的「台北好好看」,雖然也打出都更獎勵加倍的口號,但案子送到都委會後,委員們對容積獎勵左砍右砍,幾乎所剩無幾,建商只好打退堂鼓,兩市一來一往,對於容積率政策差很多。
◆ 文林苑釘子戶 北市府今強制拆除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2012.03.19
台北市士林區都更案「文林苑」因釘子戶問題,建商98年取得建照卻無法動工,北市府日前發出最後通牒給不同意都更的王家,限令今天前須搬離或自行拆除,北市府態度強硬,上午表示拆遷勢在必行,今天一定會依法執行代拆。
昨天是住戶自拆的最後期限,有都更受害團體齊聚在王家聲援,以音樂、講座等方式,傳達都更不同意戶的心聲;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19日凌晨一到,依法最後期限已過,今天將擇時執行強制拆除。
位於北市文林路上的「文林苑」都更案,98年間取得建照,當時有38戶參與都更,因王姓住戶2棟兩層樓透天厝不願參與,造成都更案延宕至今。
王家:非老舊建物 為何要都更?
根據王家訴求,王家人一直居住在台北士林區,希望將祖傳土地留給後代子孫,所以從頭到尾都沒同意都更,且目前2 棟建物,一棟才在幾年前完成翻修,另一棟也完工不到20年,並非老舊建築,為何要都更?
北市府:王家在都更案核定後 才說反對
但市府表示,王家在都更案核定前,並未表達反對意見,直到全案核定後才說反對都更,且建商與王家經過數十次協調,把補償費從7300萬提高為9600多萬元,但王家提出的金額為2億,建商無法接受。
北市府表示,王家提起行政訴願,已分別被內政部、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北市府已經在各行政程序完備之下,才代為強制執行拆遷案。
市府發言人張其強強調,以市府的立場,為顧及該案都更戶的權益,必須在5%和95%之間做決擇,因此市府一定會依法強制執行,以利都更案進行。
跨黨派立委批:賤賣國有林地
【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2012.03.20
親民黨立委張曉風、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國民黨立委邱文彥及台聯立委林世嘉昨天再次「跨黨派」替環保議題發聲,批評農委會上周悄悄公告一紙行政命令,不但讓超限及違法使用的國有林地得以「就地合法」,未來更可進一步租售,恐讓山林失守。
農委會三月十三日公告「農委會林務局經管國有林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處理要點」。四位跨黨派立委今天將在立法院院會臨時提案,要求農委會撤銷這紙行政命令;另也要求政府定期公布濫墾、濫建、侵占者清冊,內政部應承諾不再辦理促參新增案件。
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表示,林務局負責公有地管理,但許多被違法占用的林地已有建築物,無法用森林法規範,訂要點只是改由主管機關國有財產局管理,會比採用「森林法」管理更好。
律師詹順貴指出,依「森林法」,國有林地除特殊狀況外均不得租售,但新要點讓超限及違規占用的土地,甚至非法寺廟、教堂「就地合法」,未來可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再依「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四十九條承租、讓售。
詹順貴批評,林務局宣稱解決、管理「既存違建」,卻無敘明哪一年以前的違建才適用,等於全面解套。
他嘲諷,「民眾不如先占領價值更高的平地森林再租售好了!」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批評,現在儼然是「行政命令」治國,行政命令竟可凌駕「森林法」。
張曉風指出,「安心內閣」已成「安的什麼心內閣」,「政府到底要糟蹋國有林地到何時?」田秋堇說,各縣市管理超限利用國有林地績效不一,宜蘭縣百分之九十四點九已解決,但新北市、嘉義縣、南投縣只完成一、兩成,若再讓國有林地解禁,恐怕是大災難。
台灣生態學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等五十個團體則連署質疑政府賤賣國有土地、變相鼓勵非法侵占,背後可能涉及圖利,要求檢調介入調查。
◆ 萬安35號演習 公布斷層帶、易淹水區
自由 2012.03.20
讓民眾對避難資料一目了然
〔記者林明宏/南投報導〕南投縣有多少斷層帶?那些地區易淹水,昨日舉行的全民防衛動員萬安三十五號暨兵棋推演現場,將這些防災資料數據陳列,讓參加者對於生活周遭避難資料可以一目了然。
副縣長陳志清昨於萬安三十五號兵棋推演時強調,近年來全球氣候變化大,異常氣候常讓人措手不及,氣象局常於颱風季節來襲時,將降雨量從六百公釐上修至八百或是更高,因此,在易淹水區域的防範,有必要儘速劃定,讓民眾可以瞭解,做好避難準備。
消防局指出,過去降雨量多以六百公釐為基準,但八八水災之後,暴雨來得急又快,因此,根據過去二百年的降雨數據分析,南投縣易淹水地區在草屯、南投、名間、竹山,以及埔里部分地區,淹水高度從五十公分到二公尺不等,這些地區多屬於河川中下游地區。
在地震方面,自九二一地震後,地質學家在南投縣陸續發現部分盲斷層,讓民眾警覺原來自己就是居住在斷層帶附近,為讓民眾能做好地震防範,除了將斷層帶區域公布,也在全縣四十餘所國中小、社區設置地震警告器,由於地震發生時並不會馬上有劇烈的搖晃,如果能夠在這段時間察覺到的話,生存的機率會提高,此警報器正是在這段時間扮演警報的作用。
消防局指出,縣內斷層帶有車籠埔、雙冬、初鄉、水里坑、大尖山、頂水堀、眉原、地利、有水坑、龜蒲、苦嶺腳等十一條,其中車籠埔斷層沿線學校多有設置地震警報器,消防局不定期對學校測試,期盼在逃生黃金時間時發揮最大功效。
學者挺王家 嗆政府亂來
台灣立報 2012-3-26 作者:呂苡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士林王家拆遷迫在眉睫,文林苑都市更新案爭議引發學術界關注,都市計畫相關科系教授26日在王家外舉行記者會,痛批政府成為建商打手,縱容建商到處圈地。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副教授廖本全直言,政商抹黑擁有合法產權的王家是「釘子戶」,如果王家是釘子戶,那麼全台灣尚未流離失所的人都是釘子戶。在政府提供武器容許建商掠奪人民財產的制度下,隨時可能遭殃。
政商聯手 侵犯人民權益
建商依都市更新條例36條向台北市政府申請代為拆除,連日來,拆除風聲四起,士林王家持續處高壓緊繃狀態。許多聲援團體與學生聚集在王家,擔心市政府隨時動手。士林王家的都更爭議引起學界關注,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痛批,「現行都市更新條例容許建商通過一定門檻後,就能強行掠奪不同意戶的私有產權。」等於是開了一道後門,讓建商合法徵收土地。
徐世榮表示,土地徵收必須符合5大要件,包括必要性、公共利益等,但是都市更新卻無視必要條件,錯誤以「多數決」作為掠奪土地的要件。「政府鼓勵私部門進行都市更新,不惜祭出公權力為私部門撐腰。政府等於是有錢者掠奪弱勢者權益的工具。」
台大城鄉所副教授康旻杰質疑,過去政府動用公權力強拆民宅,至少還換來公園,「這次動用警察去強拆王家,換來的卻是建商私利。我們這些納稅人,繳稅養政府、養警察,卻讓他們去為財團牟利。」他痛斥,如果今天王家遭到拆除,那就表示政府隨時能把怪手開到每個人家門前。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黃瑞茂也表示,一旦房子被拆,等於是告訴建商,政府願意幫他們剷除都更過程中的任何障礙。
武力逼就範 如大埔翻版
王家後方緊鄰的建商都更用地上,已擺放了兩台怪手,正對著兩戶房舍,對王家造成莫大壓力。廖本全沈重表示,王家的案例和前幾年苗栗大埔案一樣,唯一的差別在於怪手尚未進入王家。這兩個案子都讓人看見,「國家早已不為人民服務,甚至動用武力逼迫人民。」
對於建商不斷抹黑王家是「死要錢的釘子戶」,徐世榮痛批,王家不斷重申「家」對他們的意義,但政府與建商卻以「價格」來衡量。廖本全強調,如果王家這樣擁有合法產權的地主都被稱為釘子戶,那麼全台灣的人民都是釘子戶,「因為我們還沒流離失所。」廖本全無奈,捍衛財產天經地義,但在台灣,財產遭財團與政府掠奪,卻那麼容易。
雖然王家自始至終不願意參與都市更新,但建商在拿到台北市政府核發的建築執照後,便將預售屋銷售一空,如果變更設計,得付出巨額賠償金。王家還握有土地產權時,建商就能出售他們的財產,這些程序的矛盾,行政機關卻不願面對。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丁育群強調,發給建照後即可開賣預售屋,是法令規定的內容,政府不能叫建商不要賣,「否則人家打訴願我們會輸。」
對於市政府推諉的態度,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表示,一般建案實施者拿到土地使用同意書後,地方政府才會發給建照,但是都市更新的實施者卻不需要拿到「全部」的土地使用同意書,就能拿到建照,「有了建照就能賣預售屋,結果出現相當荒謬的現象──建商能依法賣掉別人的產權。」因為這樣導致王家始終無法被排除在更新範圍之外。而同意戶、預售屋買主,也同為這次都更案的受害者。
從都市更新面向來看,文林苑緊鄰3米多和2米多的巷道,中國科技大學講師孫啟榕表示,這樣的基地上要蓋起15層樓的大廈,根本超載,「容積過度膨脹的結果是基地負荷過重,對於生活環境並非好事。可見都市更新已淪為利益追逐,失去提升生活品質的功能。」
王家爭議儼然成為現行都市更新條例的試金石,凸顯現行法規的問題。專家學者憂心一旦政府為建商代為拆除,便確立了政府對待都更的立場,未來各地將烽火連天。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研究員陳虹穎感嘆,今天要是拆了王家,就代表未來建商可以到處圈地,圈到哪、政府就幫忙拆到哪。
※ 這次事件跟消保法的事件有點類似,法律本身有爭議。下面有幾點可以討論:(1) 都更條例應該從『發信主義』改成『到達主義』。(2) 都更條例是否違憲(例如:事業計畫之擬定與變更程序、權利變換)? (3) 都更條例的見解(例如:多數決。)
* 北市府強拆士林王家即時報導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7503
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張立本在現場鼓勵大家,他說「我們沒有輸!我們自動自發地來到這裡守護王家,去對抗國家機器」,而不是像對立面的警方,只能被動地執行國家交辦給他們的任務、強拆民宅。
* 公視「有話好說」 - 文林苑都更爭議(2012.03.27)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9z5lTCT3rc
* 維基百科 - 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
http://goo.gl/MVJya
* 討價還價?解套方案? 士林王家說明白 望與文林苑住戶雙贏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7502
律師詹順貴表示,依據現在的都更法規,如果要解決現在的困局,可以用「將王家劃出都更範圍」,或者「文林苑部份重建、王家部份整修」的方式達成,這樣只要小規模地修改事業計劃就可以達成,詹順貴說,之前事情會不順利,最主要的原因是建商沒有取得充份的共識,在有爭議的情形下,事情就會很「卡」
* 從文林苑都更惹爭議 「樂揚建設」澄清談起
http://goo.gl/yQSoc
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的規定是這樣:「實施者擬定或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時,...」都市更新條例從頭到尾,你不會看到任何地方寫多數同意=核准,只是多數同意有資格申請。因為都市更新是開發許可制,不是申請許可制,是要經過政府審議才會通過,懂嗎?正因為很多人腦子裡面充滿了多數暴力,所以當他們在解釋法令的時候,就會把他們的暴利傾向突顯出來。
* 強徵強拆的 "住宅改建豪宅" 的都市更新違憲嗎?
http://kelwinwang.pixnet.net/blog/post/87841227
「國家有責任保障被爭用地『公益持續性』的存在」
我見我思-士林王家都更啟示錄
【何榮幸】2012-03-28 中國時報
星期天帶女兒去散步時,看到了被稱為「都更釘子戶」士林王家掛出的「家,不賣也不拆」布條。女兒的眼神充滿疑惑,我說,這是一個很長的故事,台北市政府、建商應該尋求不需要強制拆除王家的都更方案,如果這座城市懂得尊重每個人的居住人權,那才是值得下一代安身立命的歸宿。
台北市政府十九日貼出公告後,公權力依都更條例第三十六條拆除士林王家已箭在弦上。星期天晚上的捷運士林站,因而出現了針鋒相對場景,關切此案的學生們拿著大聲公,分發傳單聲援,幾位在地住戶則與學生爭辯,抨擊釘子戶阻礙都更,偶有好奇的路人循線前行到王家一探究竟。
表面上,這是「三十八戶VS兩戶的戰爭」,士林文林苑案已經搬出等待重建的三十八戶,當然希望政府申張公權力,儘速依法完成都更好讓他們回到新家;從頭到尾都強調沒意願參與都更,幾年前並已自行完成改建的王家,則希望被排除在都更案之外以守護家園。
站在現場觀察,王家是土地產權獨立、自成一格的二樓透天厝,並非牽一髮動全身的集合住宅,將王家畫出雖會讓建商利益受損,但不至於影響都更案進行,也不會影響三十八戶回家。至於建商刊登業配廣告宣稱王家是「要價兩億的貪婪釘子戶、阻礙城市進步的全民公敵」,王家也已澄清是依都更條例三十二條,被迫寫下兩億天價陳情書以試圖自力救濟,但王家不同意合建的立場從未改變。
既然如此,這項都更案為何無法排除王家進行?答案是:建商透過預售屋把戰場變成了「九十戶VS兩戶的戰爭」。建商先是把不參加都更的郭元益糕餅博物館等基地邊緣住家排除在外,以增加改建案同意戶數所占比例(從原本不到五成到最後高達九五%);繼而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把從未同意參加都更的王家土地也算在其中),若將王家畫出,建商將面臨預售屋違約金賠償難題。
儘管二月十日營建署會議曾提出改變上述僵局的若干方案,但建商以九十戶權益進逼,市府則以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上訴為由發出強拆公文,使得此案眼看就要成為台北市第一起強拆有人居住的合法民宅案例。
聲援王家人士已將此案層次提升到「都更條例三十六條強拆條款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違憲」;事實上,即便是依法行政,士林王家是否已達到都更條例三十六條規定的非拆不可程度,仍有一定的商榷空間。根據法令,變更都更計劃只須更新單元內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市府若能積極協調此案三十八戶,找出尊重居住人權的局部變更方案,將可避免以都市更新為名產生的都更悲歌。
離開王家門口之際,我跟女兒說,希望這個故事的結局,是每個人都能平等住在這座城市中,而不是建商、多數人與公權力使用都更這項武器逼迫少數人投降。
不到五歲的女兒一臉茫然,但我知道她將來長大後,不會忘記現在看到的抗議景象,而且會牢牢記住這個故事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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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立忍:台北進步了?公理退步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23/112012032801012.html
◆ 北市府:都更審議核定前 王家未提出異議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2012.03.29
列為台北市都更指標案的士林文林苑,上午北市府在強埶勢警力介入下,完成拆除釘子戶工作,事實上,北市府面對外界質疑為何一定要拆除居住已六代的二戶王姓住戶,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98年文林苑都更審議會核定前,王家並沒有提出異議,北市府通過審議核定後,王家才有其他意見,這也是未來民眾遇上都更案應注意的重要事項。
台北市都更處強調,文林苑都更案推動都依法定程序辦理,擬訂計畫期間透過辦理公開展覽、舉辦公聽會周知所有權人相關計畫內容後,再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始核定實施,辦理過程公開、透明。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是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總統所公佈實行,立法目的即為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北市府一直以來都是依都市更新條例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 北市府或許該拿出「王家並沒有提出異議」的證據才能服人。
* 都更通過拖3年 台北市最強釘子戶拆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0988.shtml
10時20分清場完畢,市府僱來搬家公司進場作業;中午1時30分開始拆除房屋主體,北市府說今天可完成拆除作業。
◆ 觀察站/政策漏洞 建商搶售惹議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特稿】2012.03.29
士林文林苑都更強制拆遷,36戶同意都市更新案的住戶強烈要求台北市政府,應依照都市更新條例36條,強制代為拆除,今天執行。但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強調,住戶之間的矛盾,其實是政策造成的假對立;平心論之,當初政府若也能兼顧到少數人的居住正義,變更設計,把王家劃出去,建商也能立即動工,成就三贏局面。
據了解,建商不願意重新規劃設計,主要原因在於2009年核定實施後,建商便已將預售屋拋售一空,如果變更設計,就要賠償90戶高達2億多的預售屋違約金。
也因為都市更新相關法令設計不良,讓建商能夠在未能完全整合的前提下就出售預售屋,導致後續無法變更設計的窘境,讓不同意都更的住戶成為代罪羔羊,與其他同意都更住戶形成對立,感情撕裂。
市府強調要照顧最大多數人的權益,方向是對的,但少數人的居住正義也不能因此被犧牲,甚至蒙上圖利建商的黑鍋;而建商也引來「先斬後奏」、「霸王硬上弓」的非議和質疑,最後還找來公權力當擋箭牌,強制拆除其眼中的「釘子戶」。
95%同意都更住戶強調是受害人,但相信這次絕大多數的無殼蝸牛和民眾是站在反都更的王家這邊!因為他們是政府目前政策下的最大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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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龍斌:不能為2戶 讓其他36戶有家歸不得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1637.shtml
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強調,市府花了很長的時間協調,但不能為了兩戶人家,而讓其他36戶、已經搬離家園兩年多一百多位居民,一直有家歸不得,在5%和95%之間,市府必需有所選擇,必須照顧最多數人的權益,依法執行。
※ 所以多數人的權益是...
* 王家:沒要2億 從頭就不參與都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1641.shtml
王家代表王耀德重申,王家沒有如建設公司對外界提出的所謂王家要2億、5億的金額,王家從頭到尾都不願參與都更。...王耀德不滿的說,他們先前曾提出訴求,包括「更新單元範圍」、「建築線指定」及「消防安全通道」等相關疑義,提起行政訴訟,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確定,這些不就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嗎?
※ 情況是:原住戶只能在「權利變換」(2億、5億)上提出異議,不能說:我不要都更。
* 拒絕建商 美釘子戶成典範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203280273.aspx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釘子戶的命運,引發社會關注。美國西雅圖也曾發生類似情況,但最後讓步的是建商,堅持不賣的老太太梅絲菲爾德(Edith Macefield)則被美國媒體喻為典範。
* 居民搶救成功 新濱老屋群獲保留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8/today-south8.htm
搶救哈瑪星新濱老屋!兩排三十間日治時期街廓老屋,躲過大戰的轟炸,如今卻逃不過政府的怪手,三個月後面臨拆屋危機!文史工作團體、大學生、居民代表昨集體呼籲市府「手下留情」保留老屋群,創造哈瑪星觀光老街區。
社論-文林苑強拆民宅 維護了誰的利益?
【本報訊】2012-03-29 中國時報
家,是一個人的堡壘;住宅,是擁有者的個人資產。小偷跑進屋裡偷東西,可以報警抓起來判刑;怎麼建商打著都更的名義,就可以拿走小老百姓的房子,而政府還幫忙拆?
雖然歷經兩年多的抗爭,雖然獲得許多民眾與學生的聲援,但拒絕拆遷的王家仍然挽救不了自己的祖厝;台北市政府昨天針對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迄未搬遷的兩戶,終於進行了強制拆除。王家成員看著老家被拆,滿懷心酸與無奈。
台北市政府對此舉振振有詞,表示建商拿到建照已兩年多,由於王姓住戶持有的兩棟透天厝不願參與,讓其他卅六戶原住戶至今仍租屋暫居他處。台北市長郝龍斌說,不能讓其他卅六戶的一百多名居民一直有家歸不得。在五%和九五%之間,市府必須有所選擇,市府依法執行,照顧最多數人的權益。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並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是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總統公布施行。依《都更條例》第廿二條規定,達到一定比例之所有權人數及土地、建物樓地板面積等條件,即得提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審議,再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核定實施。
王家所提疑義經訴願駁回後,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因此在法律條文上已無翻案空間。但是,坦白說,現行《都更法》的立法宗旨,本來就是為了促進都市更新,因此規定有利於開發改建,對人民的私產及居住權是否有所侵犯,卻是值得進一步檢視的議題。
過去以來,為了公共利益而強制徵收私有土地,雖然也多次引發當地民怨與抗爭,尤其徵收價格與市價有差距時,但這畢竟是為了公眾利益─包括興建公園、學校、道路等等,因此基於國家開發造福社會的考量,一般仍支持公權力的執行。
但這次的情況卻不一樣,成就的不是公益,而是建商的私利;而建商的私利是否可以凌駕小民權益,卻很值得商榷。
建商把這塊區域規劃為建案,雖然其他卅六戶住戶同意改建,並且期待住進新房,但問題是,王家的房子是獨棟透天,既不是老舊公寓裡的其中一戶,也不在建案正中央卡住關鍵位置,而是位在邊邊角角,完全沒有必要非納入改建區塊不可。王家既然深愛自己的房子,不想搬,也不想和建商一起玩都更,擺在一邊也沒有礙到誰,憑什麼,要拆他們的房子?因為阻撓了建商的利益嗎?
建商聲稱王家是要價兩億的釘子戶,王家澄清是為了自力救濟,才依《都更條例》三十二條寫下兩億天價陳情書,其實不同意合建的立場從未改變過。王家是以開價求自保,相對的,建商在沒有取得王家同意下,仍然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包括王家的土地,這樣可以嗎?
市府表示不能為五%犧牲九五%的權益,但也有同意都更戶投書本報表示,建商完全沒有告知王家拒絕參與都更的事情,等他們家被拆了,才知道還有不同意戶存在,而建商竟在還沒談好的情況下就先拆了同意戶的房子。如今他們已在外租了三年房子,同樣也是受害者。
推動都市更新固然可以改善社區環境,但多數可以替少數作決定到什麼程度,卻可以有很大的爭議空間,甚至可以打憲法官司。近年來不願參與都更卻被迫拆屋、搬家的受害者也不少,甚至已有「都更受害聯盟」發起連署,要求廢除《都更條例》第廿五之一條、第卅六條及其補充規定。他們認為《都更條例》的多數決是一種暴力,違背憲法人民有居住自由的權利。
建商買下一塊土地,就可申請將周圍更大區域的房地都申請為都更範圍,要求民眾同意參與改建,甚至讓民眾飽受建商業務員的騷擾,在得到大多數住戶同意後,再靠公權力強拆少數拒遷戶的房子。建商目的不外獲利,但請問政府官員,當怪手對著王家挖下去的時候,自己真的問心無愧嗎?這樣做,豈符公道正義?又維護了什麼公眾利益?
◆ 說「依法行政」真能理直氣壯嗎
【聯合晚報╱社論】2012.03.29
「依法行政」,聽起來多麼義正詞嚴,然而表面聽起來和實際執行下來,卻不必然會是同一回事。
這兩天「文林苑」都更案,和仍在進行處理的師大商圈案,都可見台北市府口口聲聲「依法行政」。將「依法行政」掛在口頭上的人,道貌岸然,手上又握有公權力,執法起來萬夫莫敵。但若對於法律公平正義有所信念,怎能不去注意到:一、法令法條能不能普遍適用?二、法令間如果有互相牴觸或矛盾情形,要如何處理?三、有沒有選擇性執法的問題?如果完全不考慮以上因素,全由執法單位的「心證」決定何時、何案忽然要「依法行政」了,怎麼會不衍生爭議?怎麼會讓老百姓心服?
師大商圈案中,全台北類似的住商混合而產生的違規現象不知凡幾,台北市府堅稱對師大商家開罰乃「依法行政」之時,官員卻也不得不承認,「不告不罰,不告不理」。換言之,其他的違法現象明明白白存在,卻要等有人告了再說。這種執法心態還說「依法行政」,真能理直氣壯嗎?
「文林苑」都更案產生的衝突,亦暴露了同樣問題。整個都更案表面上「合法」,但建商拿到建照的過程果真毫無疑義嗎?沒有簽同意書的透天厝住戶,被建商「我要拿你家來都更」就喪失了異議權,這是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精神主旨嗎?本案鬧到引起如此注目,學者專家為之不平,內政部長也不得不回應「注意到此案爭議,將檢視是否修正都更條例」,可見台北市府言之鑿鑿的「依法行政」未能服人吧?
最可惡還是公權力所謂「維護多數人利益」的說法,簽了同意書的居民被迫三年延宕,的確權益受損,但問題根源不是「釘子戶」的問題,而是政府把「依法行政」的大帽子只用在保護建商利益上面。如今民意譁然,都更條例產生違憲爭議,政府「依法行政」之說被挑出選擇性執法的基本問題,社會運動團體從此多了一個「如果王家是你家」的抗議案例。到底誰是贏家?醒醒吧,「依法行政」的迷思,要回到「法之公平正義」的角度來重新檢討!
※ 相關報導:
* 我見我思-白道圍事的都更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32900534.html
大陸萬通集團董事長馮侖是個「台灣迷」。他說,來台數十次,常問台灣人「擔不擔心房子被拆?」答案永遠是「只要合法,怎會被拆?」台灣人相信政府會保護私人財產,法治如此深入人心,顯示這是個文明社會。不過,經過昨天台北市政府這一拆,以後馮侖可能會聽到不同的答案。
◆ 熱門話題-都更法令失控 士林王家拆了
【黃瑞茂/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2012-03-29 中國時報
士林王家拆了,就個案理解來看,問題的關鍵並不在王家與未來住戶之間的爭議,王家也並不像建商說的那樣開出五億的價碼,其餘的住戶也非願意強迫少數的施壓者。從現實來看,王家人、已遷出的住戶與購屋者,都是受害者。而癥結在於都更法令不完備,執行機制太粗糙,以及掌握資訊的權力被建商壟斷等等。
依照目前的都市更新法令,如果將王家排除在都市更新計畫之外,文林苑計畫還是可以實施。王家透過律師提出多贏方案,市政府卻說「依法」應由建商決定,建商則說不願意,因為「依法」需取得已遷出戶的同意。可是,當記者提問已遷出戶為何不將王家劃出?他們說權力在建商與政府手上。而事實上是建商已經以「預售屋」的方式,將都市更新的餘戶賣光了,事涉違約賠償。
都市更新原本是一種對於都市發展的期待,為何會成為人權與迫害的問題呢?顯然營建署所訂定的《都市更新條例》不只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製造更多問題。於是,如果政府仍只一味的強調依法行政,隔山觀戰,扮演爭端的仲裁者,那麼政府的效率與魄力形象也只是暴力與獨裁的同義字。本質上,這部已經失控的都市更新條例,處處是模糊地帶與行政裁量,也就是說爭議是被法令給創造出來的。
暴力強拆 台灣人權沉淪(徐世榮)
蘋果日報 2012年 03月29日
我國都市更新制度有重大缺陷,經由昨天士林文林苑的激烈衝突更是凸顯其不合理之處。謹提供下述觀點供社會各界參考:
一、這是由建商發動的「強迫合建事業」。台灣的都市更新制度與歐美國家幾乎是完全不同,我國的制度設計是把它交由建商(實施者)來操作,如關鍵的「更新單元」之劃定(第10條、11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擬訂(第19條)、「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第29條)等,皆是由建商完全掌控,其中雖有相關公開展覽及舉辦公聽會的程序設計,但是建商是制度及權力的擁有者,一般老百姓鮮少可以與之相抗衡。
二、這是由建商發動的「土地徵收事業」。《都市更新條例》的條文中,雖然幾乎看不到土地徵收的文字,但是其本質卻是剝奪私人財產權的土地徵收,尤其可懼的是,都市更新的土地徵收事業是不用具備土地徵收所需的嚴謹要件,這應是目前都市更新問題的關鍵核心。根據我國法律,土地徵收應只有政府才能發動,民間私部門是不被允許的。
多數決錯誤恐違憲
但是,政府卻在《都市更新條例》開了一扇方便之門,只要在建商所劃定的更新單元內,同意更新的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超過一定比率(第22條、25條之1),即可強迫不同意者加入更新,由此剝奪人民在《憲法》上所受保障之權利。
土地徵收係國家因公共事業之需要,對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剝奪之謂。然而,土地徵收所影響者,非僅是被徵收土地權利人之財產權,往往亦及於其生存權及工作權。立基於此,土地徵收必須具備五大要件:公共利益、必要性、比例性、最後手段及完全補償等,這五項要件皆需吻合,而且是缺一不可。但是,我國的都市更新卻另創「同意比率」來取代這五項必備的嚴謹要件,並錯誤的以多數決來予以正當化,這樣的作法恐已涉及違憲。
三、這是由政府縱容的「政商合謀事業」。我國《都市更新條例》是新自由主義及私有化思維底下的產物,制度設計上,一方面是政府放手由建商來操作,另一方面卻是不惜祭出公權力來為其撐腰。
如「屆期不拆除或遷移者,實施者得予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第36條),如此一來,倘上述根本問題未予釐清,政府就胡亂代為拆除或遷移,這使得政府淪為建商的幫兇與牟利的工具。
四、土地是我們安身立命的家。土地的意涵相當豐富、多元及複雜,例如它可以是經濟生產要素、獲利的資產;另一方面,它也可以被視之為是環境生態的永續資源,是我們生存不可或缺的元素;但是,更為重要的,土地是我們主觀認同的空間,它是我們的家,是我們心靈連結及依靠的處所,它除了是非賣品外,更是我們的根。
基於此,在財產權考量之外,土地更是與生存權與人格權緊密連結,無法分離。
也就是說,個人的生存及人格是與其財產的擁有與自由支配使用,有著絕對的關係,因此,對於財產權的侵害,也就涉及了對於生存權與人格權的剝奪。
我國早已解除戒嚴,回歸憲政,馬英九總統也已經簽署聯合國兩人權公約,人民基本人權本應獲得充分保障,但昨天北市府竟做出強拆動作,這嚴重讓我國人權蒙羞、倒退與沉淪!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 都更 學者:問題在信任不夠
中央社 2012-03-29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爭議。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孟翰今天表示,都更爭議大多出在信任不夠。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認為,都更要有第三部門參與,才能避免各說各話。
出席台灣綜合研究院「台灣房市春暖花開?」產經論壇時,戴德梁行台灣分公司總經理顏炳立接受記者訪問表示,都更還是要尊重屋主,多數人同意就犧牲少數人,會引發民怨。他認為,文林苑都更案可以避開王家。
張金鶚表示,文林苑都更案凸顯事前協調很重要,雖然同情王家,但王家和建商都已走法院途徑,惡法亦法,在沒有修法前,最高法院的判決還是要尊重,否則會有更大亂象。
張金鶚指出,仁愛路先前一起都更案,一住戶從一開始就堅決拒絕都更。在都更審查時,就將這戶劃開。雖然建商也提告,但最後判定是劃開有理。
張金鶚認為,都更條例需要檢討,應建立事前協商機制,要有第三部門參與,避免各說各話。他並建議都更住戶,積極表達意見,自己的權益要自己顧。
莊孟翰指出,都更問題很複雜,對於權利變換的價值,認定不同。問題出在大家懷疑建商賺太多,信任不夠。
◆ 天兵警打燈閃記者 署長道歉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陳金松、楊德宜、林思慧/連線報導】2012.03.30
台北市士林「文林苑」都更拆遷,傳出執勤員警戲謔、拿手電筒照射媒體,還有人上臉書PO文「這麼早就開趴很嗨」;警政署表示,員警違反勤務規定,會依規定嚴懲。
警政署長王卓鈞表示,兩名員警阻撓記者拍攝行為確實不當,完全是個人行為,「我署長可以在這邊道歉」,兩周內提出檢討報告。王卓鈞下午就急召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要求徹查。
據指出,拿手電筒照射媒體的兩名士林分局員警已被申誡處分;臉書PO文者,初步查出至少大安、大同等分局三名員警涉入,督察室正漏夜清查。
有官警表示,一些「新新世代」員警的行為模式,早已不是傳統警察教育可以約束;如今網路、臉書興盛,智慧型手機當道,非勤務時間,警政署不可能干涉員警自由行為。
曾有員警將被害人筆錄PO上網,引發洩密風波;也有人開罰單後上網留言給當事人、執勤時大喊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警察」;這些「無厘頭」的行徑,都讓長官頭疼不已。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邀請內政部長李鴻源,多數立委都把焦點放在文林苑都更爭議上,還提到有員警持手電筒直射媒體;李鴻源表示,員警如此舉動是不禮貌的行為,顯然還需要再教育。
立委林佳龍要求王卓鈞公布二員警察名字與職級,王卓鈞被迫說出,「是士林分局的連姓小隊長與林姓員警」。
立委陳其邁進一步爆料,臉書上有網友轉載疑似員警聊天內容,出現「這麼早就開趴(PARTY)很嗨(HIGH)」、「那麼多記者,又不能直接搥他們」等不當言論,要求王卓鈞調查。
員警臉書上的言論,引起網友議論,批評「講話很不得體」;但也網友為警方抱不平,認為「有些現場的員警其實內心很掙扎」。
文林苑爭議 李鴻源:居住不正義的表象
央廣/陳沂庭 2012/3/29
台北市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遭強制拆除引發爭議,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29日)表示,這起事件是居住不正義的一個表象,內政部會檢視文林苑個案的所有過程,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送到立法院。
內政部長李鴻源29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如何落實居住正義及政府當前住宅政策推動現況及未來規劃情形」,但朝野立委多聚焦在「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遭到強制拆除的爭議事件。
國民黨立委紀國棟質詢時表示,今天委員會談的是居住正義,昨天卻發生文林苑事件,是否有點諷刺?李鴻源表示,文林苑都更案是居住不正義的一個表象。
李鴻源在答復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也指出,假如拒遷戶在都更計畫訂定前便表達異議,應該可以將其劃出都更範圍。目前要釐清的是,在沒有定案以前,拒遷戶究竟有沒有表達不同意見?或是沒有表達不同意見就被視為同意?
對於多名立委關心內政部是否會追查都更案審議過程,李鴻源強調,文林苑個案是台北市政府的地方權限,但內政部身為主管機關,會主動檢視所有過程,並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他說:『(原音)我們剛剛答應會在1個月內把檢討報告送到大院來。』
營建署署長葉世文也說,目前最大爭議是在審議過程中,拒遷戶因不曾參與相關會議,沒有正式表達不同意見。他認為,現在除了要釐清是哪個環節沒有讓拒遷戶陳述意見;對於沒有表達意見是否等於同意,也可以討論。未來營建署會將此案當成重要案例。
※ 相關報導:
* 李鴻源:文林苑案是居住不正義
http://www.udn.com/2012/3/29/NEWS/NATIONAL/NATS3/6994187.shtml
內政部長李鴻源今表示,文林苑個案是北市自治項目,動員大批警力是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判斷,但中央將從三層面檢討,包括過程是否有瑕疵、若有瑕疵如何彌補、都更條例是否有檢討必要,都更是國家重要政策,不要因此案,導致未來都更案都推不動。
...李鴻源則提到,動員多少警力是郝龍斌的判斷,內政部沒有置喙餘地。昨天有很多民眾致電警方,認為警方執法過當,據他初步瞭解,警方認為所有執法過程,還算合乎作業程序
...營建署長葉世文也提到,沒到表達意見是否等同同意,有討論空間。他進一步說,此案在民國98年6月核定,若王家要劃出,時間已經過了,北市府表示有用雙掛號送達通知,但王家仍未場表達意見,北市府在送達通知書等行政程序上,可以更周到。
* 爭議三/沒提出異議就是同意? 彭龍三:王家始終沒簽同意書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24/112012032900094.html
文林苑都更案過程中,王家人並未提出異議,僅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市府停止執行拆屋,遭法院駁回聲請;王家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終裁定上訴駁回。對此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說,沒簽同意書卻要被認定同意,非常可笑。
* 拆出2個「為什麼」 北市都更處:檢討
http://www.udn.com/2012/3/29/NEWS/NATIONAL/NATS3/6994172.shtml
包括王家不願參與都更,為什麼被劃進都更範圍等, 業者在協調都更過程,儘管已經拿到建照,是否就可以進行房屋預售? 還有政府代為執行強拆比例,市府不恰當等問題。
◆ 陳冲:都更條例 應該全面檢討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2012.03.29
「文林苑」遭拆引來執法過當爭議,行政院長陳冲表示,他並不清楚過程不便評論,但若單就法律面而言,警方作法並未違法。但他也坦承,都更條例經過多次修法,已與原本立法精神有些不同,應該全面檢討。
拒絕參與都市更新的台北市士林「文林苑」王家兩棟透天厝,昨天在警方優勢警力下,強行拆除,其間民眾數度和員警發生肢體衝突。
行政院長陳冲中午在行政院記者會後,被問及警方作法是否執法過當?陳冲說,他並未完整看到拆除過程,不便評論,但若只就法律面來看,做法仍是合法的。
但陳冲也提到,都市更新條例經過多次、片面修正,已與原本立法精神有些不同,應該全面檢討,他認為都更條例與行政程序法都應該一併檢討。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昨依都更條例第36條強制拆除文林苑拒遷戶,引發部分人士抨擊涉及違憲,應該修法。政大地政系張金鶚表示,都更條例第36條不能淪為建商工具,確應修法更嚴格限制動用,但不應取消,如果修法修成百分之百住戶同意才能做,都更將寸步難行。
張金鶚認為,爭議較大的第36條強制拆除仍有保留必要,但應有更嚴謹的限制,不能任意動用,否則政府將成為建商打手。他說,除了拆除重建外,整建維護也能達到都市更新的目的,政府在動用公權力之前,應有更多協商溝通,包括由NGO團體介入等程序,思考拒遷戶可否有另外的解決之道,除非是碰到真正惡意破壞都更者,否則不應採取激烈手段。
都更案提案門檻太寬鬆
至於都更條例第25條之1及第22條,更新單元劃定、概要計劃及事業計劃等都更案成立門檻限制方面,張金鶚認為現行只要10分之1住戶同意就可提案,條件過於寬鬆,應考慮提高,不過更重要的是,相關單位應建立完整都更教育、協商和溝通機制,讓民眾能獲得充分資訊以進行選擇。
張金鶚表示,都更條例是否涉違憲,須由大法官去認定,但基於都市更新有助於提高民眾居住生活品質,再加上現實上,確有不少不肖建商或黑道份子覬覦都更利益,故意卡住一戶後漫天喊價,如果公權力無法介入,將導致全民皆輸。
他認為文林苑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更新單元劃定只要一人提出,10分之1以上住戶同意就可提案,門檻過於寬鬆,許多人事先未獲通知,住宅就已被劃定在更新範圍內,根本沒有機會提出反對的意見,是一大主因。
應加入教育和協商機制
也因此他認為都更條例如要修法,除了提高成案門檻外,也應加入教育和協商溝通的機制。他直言,文林苑王家不想參加都更,採取開價兩億元希望嚇退建商的做法,很不妥當,但這是教育不夠的問題,未來應該改善。
※ 相關報導:
* 新聞眼/釋憲緩不濟急 立委們,應提修法!
http://www.udn.com/2012/3/29/NEWS/NATIONAL/NATS3/6994151.shtml
釋憲案的提出,是透過大法官的解釋,來釐清法律與憲法的爭議,固然是正本清源之道,但整個釋憲案時間,曠日廢時
* 「都更不可能無民怨」 營建署啟動預防機制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30/132012032901377.html
立委要求內政部在六個月內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草案。至於在還沒有修法前,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表示,目前已經通令直轄市政府,如果都更案有爭議,要提前啟動事前預防機制,避免再度發生類似文林苑案的憾事。
◆ 都更專業資訊不對等引爭議 北市都更中心今年上路
【中廣新聞/林麗玉】2012-03-29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外界質疑,都市更新條例是否有修法必要,還有在都市更新過程中,建商與住戶常常是處於資訊專業不對等,導致爭議不斷,為了避免都更爭議,台北市長郝龍斌說,北市府對於都更資訊不對等,積極推動財團法人都更中心成立,協助住戶獲得專業資訊,甚至協助由住戶出面擔任都更實施者,還有最高五百二十萬元的都更補助,而財團法人都更中心今年就可以上路。
文林苑都更案爭議,遭強拆王家在都更過程,因為沒有提出異議,沒簽同意書卻要被認定同意,被質疑非常可笑,而都更案中,實施都更的建商,常常與住戶資訊專業不對等,也是導致都更爭議相當大的主因,為了避免都更爭議發生,台北市長郝龍斌說,北市府去年已經開始推動財團法人都更中心,希望協助住戶獲得都更的專業資訊,讓都更透明化。
而財團法人都更中心去年底,已經通過議會審查,台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說,北市府原本是想成立都更公司採一條龍服務,不過議會沒有通過,現在成立的都更中心,是進行都更前半段服務,讓資訊透明、提供住戶專業程序資訊服務,例如都更前段可以協助住戶權利義務的告知、讓住戶瞭解都更法令、協助召開說明會等,甚至也會協助住戶自辦都更,甚至未來也可以讓都更與實施者協調的過程透明化,而如果住戶要自辦都更,都更中心除了協助,也會提供上限五百二十萬元的輔導經費補助。都發局長丁育群說,財團法人都更中心預計今年上路,每年的經費約一億九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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