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5

扁家爆9.3億瑞士洗錢 疑雲重重

* 扁家爆9.3億瑞士洗錢
* 瑞士查洗錢 索扁家資料
* 瑞士銀行法 查客戶存款來源
* 剩餘款捐出變匯出 扁說詞前後不一
* 黃睿靚剛出月子即洗錢 不合理
* 如真的洗錢 扁嫂子媳都有事
* 扁嫂愛錢 扁半夜訴苦
* 瑞士函件 我代表處延誤通報一個月
* 特偵組:扁家族資金 令人驚訝
* 民進黨高層:這些人真該死!
* 扁不說 檢無奈
* 瑞士銀行 不再是洗錢保險箱
* 匯款逾50萬元 央行都查得到

◆ 扁家爆9.3億瑞士洗錢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08.15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舉行記者會,坦承短報選舉剩餘款,這些錢由夫人吳淑珍在他不知情下匯往海外帳戶,他要向全國人民致歉,並接受批判和調查。

陳水扁說,「良心告訴我,不能再繼續騙自己、騙別人」,他決定選擇坦白,他曾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並願意就從市長到總統大選,四次選舉有關競選經費申報不實,向全國人民道歉。

壹週刊前天報導扁透過媳婦黃睿靚,將鉅額資金匯往美國,扁當時透過律師嚴詞否認,指財產已信託,不可能匯出國外。昨天上午,國民黨立委洪秀柱再度舉行記者會爆料,黃睿靚在瑞士設四個帳戶,金額超過新台幣九億三千萬元,疑涉洗錢。

隔了幾小時後,出現一百八十度轉變,陳水扁下午五時舉行記者會,坦承部分選舉結餘款匯往海外。不少民進黨人原以為扁要為清白辯護,扁承認鉅款匯國外後,有人臉色鐵青,關機不願接受採訪。

扁記者會宣讀聲明後,便以「不宜久坐」為由離開,不接受提問。至於洪秀柱質疑扁透過黃睿靚洗錢,陳水扁毫無解釋。

律師李勝琛在扁離席後表示,吳淑珍私下匯錢,扁也不清楚金額,記者追問,為何記者會前不向吳淑珍查明?律師在記者包圍下匆匆離去。扁幕僚坦言,金額應不只一筆、不是一次匯出,吳淑珍可能是委託別人處理,她自己也不清楚。

陳水扁昨天發表五點聲明。他首先表示,二○○四年三月卅一日「政治獻金法」施行前,競選經費申報法制不備,候選人申報不實,是很多政黨候選人最大困擾。

他說,總統大選馬蕭陣營申報政治獻金新台幣六點七億,剩餘三千七百萬,請問大家相信嗎?兩千年總統大選連蕭申報三億一千萬,二○○四年連宋申報八億一千八百萬;扁呂兩千年申報九億多,二○○四年申報十二億多,都比連蕭、連宋和馬蕭陣營要多。

二、他不接觸選舉經費,如有剩餘,都由吳淑珍掌管,這些捐款除投注下次選舉資金,他有義務用選舉剩餘款挹注黨及候選人。

三、今年初吳淑珍首度向他坦承,選舉剩餘款有部分匯往海外,是要預留卸任總統後公共之用,他馬上決定全部移做國際外交工作及其他公共用途。

四、有人說是「國務機要費」匯往海外,甚至所謂「巴紐案」、「華陽史威靈案」等弊案,他有分到錢,絕非事實;「國務機要費」他全部可以交代,既無犯意、也無犯行,「巴紐案」、「華陽史威靈案」,他都作過證,絕對清白。

扯出李連馬宋 籲一併偵辦

五、查「興票案」時,宋楚瑜三點八億元匯到海外,查「新瑞都案」時,李登輝也利用人頭匯出十億元左右,連戰在國外投資置產。是二○○八年馬蕭陣營一定有短報獻金,籲請特偵組一併偵辦。

※ 查到哪就該辦到哪。



◆ 瑞士查洗錢 索扁家資料

【聯合報╱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8.08.15

立委洪秀柱昨天公布黃睿靚在瑞士的鉅額資金帳戶,資料來自瑞士司法部聯邦檢察署,向台灣申請刑事案件的協助函。瑞士檢方在函中要求我方提供陳水扁年薪、陳致中與黃睿靚職業等資訊,也要求我方對該案進行搜查問詢,以協助調查前第一家庭可能涉及的洗錢案。

瑞士檢方要求我司法當局提供的資訊,包括「有關前總統家屬一切可能刑事追蹤資料,特別指陳水扁、吳淑珍夫妻與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四人」、「前總統家屬對瑞士刑事訴訟有用之有關文件副本(特別指定法院判決書、起訴狀、警察局報告、其他報告、聽證、銀行及金融報告)」。

這份由瑞士聯邦司法部檢察署候補檢察官(Graziella de Falco Haldemann)署名發函、向台灣司法當局申請刑事案件司法協助函,是在今年六月十六日轉給我駐瑞士代表處,再轉回國內,原件是法文,瑞士官方翻譯成中文版本給我國。

該文件共九頁,除了陳述陳致中夫妻可能涉及洗錢外,也直指黃睿靚與陳致中因觸犯瑞士刑事法典洗錢罪,因此附上瑞士刑事法典第三百零五條洗錢罪與第三百卅七條組織犯罪、資助恐怖行動與經濟犯罪的條文內容,供我方參考。



◆ 瑞士銀行法 查客戶存款來源

【聯合報╱歐洲特派員陳玉慧/十四日電】 2008.08.15

瑞士司法當局要求台灣協助調查陳致中和黃睿靚涉嫌洗錢案,承辦的瑞士檢察官歐丁格十四日對聯合報表達了他身為司法人員的不滿,他說他無法了解,為何由他和另一位檢察官賴顧伯等人聯合署名的秘密文件會流傳出去。他的反應也證實了這份文件的真實性。

這份文件由歐丁格和賴顧伯等檢察官聯名撰寫,由瑞士聯邦檢察署署名交給駐瑞士台北經濟文化代表團,這是瑞士官方繼汪傳浦佣金案後第二度向台灣請求司法合作,要求台北當局在國際洗錢刑事案件上提供司法協助。

歐丁格在洛桑辦公室接聽記者詢問案情時,異常震驚,一度中斷和記者的電話交談,直接向辦公室的其他成員詢問,文件何以對外流傳?歐丁格語氣十分焦慮,他並詢問聯合報記者,如何得到此份文件?

歐丁格的反應已證實了這份文件的存在。他說,他不但不解,且感到生氣和受到威脅,他做為檢察官,無論如何,偵查絕不公開,對文件外流,他感到遺憾。

這份由瑞士聯邦檢察署署名的文件,是因為陳致中和黃睿靚涉嫌洗錢,觸犯瑞士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瑞士要求台灣司法當局提供相關文件或訊息,包括陳致中夫婦及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的刑事追蹤資訊,陳水扁家屬對瑞士刑事訴訟有關的文件副本及陳水扁年薪和陳致中夫婦的職業資訊。

按照這份流傳出來的中文文件,瑞士當局已將陳致中夫婦的存款與陳水扁夫婦畫上等號,如果陳水扁家屬無法交代金錢來源,將捲入瑞士刑事案件,這是有史以來台灣總統首度涉及國外洗錢案件。

依照近年的瑞士銀行法,任何客戶都必須交代金錢來源,瑞士司法當局則會抽檢客戶所提供的資料是否屬實。七年前,汪傳浦將近九億美元以兒子汪嘉興名義存入瑞士銀行,正因汪提供的金錢來源是變賣汪傳浦妻在台灣的小型不動產,引起檢察官的懷疑。

而此次瑞士檢察官對黃睿靚所提出的金錢來源亦持懷疑,由文件看來,黃睿靚和陳致中從未提出可信證據,因此瑞士認為陳水扁家屬四人涉嫌洗錢活動,因此轉向台灣司法單位要求進一步的清查和證據。

不過,瑞士當局雖以涉嫌「洗錢」來偵辦此案,但追查重點應該還是陳水扁家屬的款項來源,陳水扁家屬至今無法交代金錢來源,而金錢又由其他銀行和公司行號轉入,行逕形同「洗錢」。



◆ 剩餘款捐出變匯出 扁說詞前後不一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15

陳水扁昨天說吳淑珍將他四次選舉的剩餘款匯往國外,不過,陳水扁先前才向特偵組表示,總統大選的剩餘款及選舉補助款都已捐出,說詞前後不一。

據指出,陳水扁日前至特偵組應訊時曾向檢察官供稱,他兩次競選總統的競選補助款三億四千萬元,都捐給民進黨部;而競選募款剩餘的三千多萬元,則捐出成立凱達格蘭學校。

對於陳致中夫婦在瑞士等地帳戶內的資金來源,陳水扁又說是四次選舉的競選剩餘款,檢方認為他的說詞與之前說法不一致。

【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承認競選經費申報不實。根據中選會資料,陳水扁二○○○年申報的競選總統結餘款是兩百餘萬元,二○○四年是一百廿餘萬元,兩次結餘款總共只有三百多萬元。

二○○○年扁呂申報的競選經費,收入是九億四千九百餘萬元,支出是九億四千七百多萬元,結餘兩百多萬元。二○○四年申報的競選經費,收入是十二億兩千多萬元,支出是十二億兩千多萬元,結餘一百廿餘萬元。



◆ 黃睿靚剛出月子即洗錢 不合理

【梁鴻彬/新聞分析】 2008-08-15 中國時報

根據瑞士聯邦檢察署的文件顯示,黃睿靚從二○○七年二月開始,就透過設於瑞士日內瓦的銀行美林乾坤大挪移進行大筆金額的匯款。當年一月九日,陳致中與黃睿靚的女兒陳潔歆才剛出生,所以黃睿靚的小孩才剛滿月做完月子,即著手「洗錢」,似乎不甚合理。

但對照黃睿靚被當作「人頭」,其名下帳號之經濟所有權人的陳致中,在洗錢過程中的角色,就十分清楚。二○○六年底母親吳淑珍生病、妻子黃睿靚臨盆之際,陳致中還毅然決然赴美,並自日本轉機抵芝加哥,未如預期直接回紐約,黃睿靚就對媒體表示,陳致中是去處理「私人的事,很快就會回來」。也就是當時周刊報導,陳致中到美國後曾到銀行辦事,當時保護陳致中的國安人員,都被交代在銀行外面等候,陳致中那次赴美是否真的是處理「洗錢」細節,是陳致中必須向外界說明的。

國際洗錢天堂的開曼群島及瑞士,設立公司及開立帳戶有太多代辦機構,根本無須黃睿靚甚至陳致中,親自跑一趟去開戶及匯款,瑞士聯邦檢察署的報告中列出所謂「姓名不詳的涉案人」的角色,相信是下一波必須去追查的重點。



◆ 如真的洗錢 扁嫂子媳都有事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2008.08.15

陳水扁表示匯到瑞士的錢是他四次競選剩餘款,這項行為除已構成競選經費申報不實外,可能還有侵占、逃漏稅等法律責任;如果款項是國務機要費、或是吳淑珍炒股、甚至其他不法所得,就會構成洗錢犯罪,最重可處七年徒刑。

陳水扁聲稱,九十六年吳淑珍將他參選市長(兩次)、總統(兩次)等四次選舉剩餘款匯到國外帳戶,這是法律最輕責任的說法;因為他最後一次參選總統時,政治獻金法尚未公布施行,即使他收受政治獻金未申報,也只是競選經費申報不實,只有行政處罰,並無刑責。

不過,如果陳水扁競選經費是來自民進黨,或與搭檔呂秀蓮共有,陳水扁選後全部納為己有,即涉及刑法侵占罪,最重可處五年徒刑。

如果匯往瑞士帳戶錢與國務機要費、巴紐案等公款、或是吳淑珍炒作股票、賣官等犯罪行為所得,不但個別構成貪汙等重罪,也觸犯為掩飾或隱匿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將犯罪所得匯至海外的洗錢犯罪,可另加科處的七年徒刑。

換句話說,陳致中夫婦在瑞士帳戶中的金錢來源,如被查出是貪汙等犯罪所得,不但陳水扁、吳淑珍有責任,陳致中夫婦同樣有掩飾、收受重大犯罪所得的洗錢共犯刑責,那扁家就真的代誌大條了。



◆ 扁嫂獨攬財務 核心幕僚應不知情

【陳嘉宏/台北報導】 2008-08-15 中國時報

陳水扁爆發鉅額選舉節餘款匯出國外一事,長期跟隨陳水扁的親近幕僚表示,錢的問題長期以來,扁一向不假手他人,全由他太太吳淑珍一人經手,真要處理匯款,應不會找與他公務上有往來的人,檯面上曾經被視為扁核心的幕僚對於匯款案應該都不知情。

一九八一年,陳水扁第一次選舉,參選台北市議員,在那之後他陸續參選立委、台南縣長、台北市長及總統。由於他是政治明星,受捐贈的政治獻金不知凡幾,除了必要的選舉開支外,相關帳目幾乎全由吳淑珍一人掌握。也由於扁嫂獨斷獨行,一些扁的核心幕僚相繼離開。

幕僚表示,扁嫂有私帳並不令人意外,要處理匯款等情事,扁嫂當然不可能親力親為,他身邊一定有幫忙他「辦事」的人。而他認為,扁或扁嫂都不能可能找與他公務上有往來的幕僚來做這些事,因為這些人來來去去,扁家的親私好友才可能做這些事。

在他看來,那些昔日的扁核心如馬永成、羅文嘉,以及近年來與扁最親近的林德訓等人,對這些昔日第一家庭的「家務事」都是狀況外。至於昔日的帳房黃維生早已與扁家漸行漸遠,林文淵只管部分的入帳與大的選舉支出,不太可能會瞭解這一切。



◆ 扁嫂愛錢 扁半夜訴苦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8.08.15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表示,夫人吳淑珍到今年初才告訴他把選舉剩餘款匯到海外,他願接受批判與調查。民進黨內人士爆料說,吳淑珍確實「很過分」,她當初堅持要使用國務機要費,扁還曾三更半夜向好友大吐苦水。

民進黨人士指出,陳水扁會身陷國務機要費風暴之中,主要是吳淑珍堅持要以「第一夫人」身分使用國務費,吵著要請客、買禮物,陳水扁拒絕,她就摔東西、推著輪椅要撞牆;扁只好依她。

這位民進黨人士表示,上述情節是陳水扁一位要好的朋友透露,保證「確有其事」;因為扁每次跟吳淑珍不愉快,常在半夜兩、三點向好友大吐苦水。

該人士指出,陳水扁如果前一天晚上跟吳淑珍爭吵,隔天會見外賓都會說「家和萬事興」。每當看到陳水扁又在慨嘆時,他就會自己接一句「國不幸」。



◆ 瑞士函件 我代表處延誤通報一個月

【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08.08.15

立委洪秀柱指稱前總統陳水扁疑似利用媳婦黃睿靚名義設置海外帳戶洗錢,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證實,外交部的確在三周前收到瑞士聯邦司法部送來請求配合調查的相關文件,並在第一時間轉請台灣相關單位協助調查。

陳銘政表示,外交部對於國際司法合作案的處理原則,一向是直接轉發給相關單位,請兩國的司法單位彼此互相協調處理。外交部不會去了解內容,且這又是個偵查中的案件,外交部對此案沒有任何評論。

據了解,外交部駐瑞士代表處,早在六月中就收到瑞士聯邦司法部送來的文件,但代表處卻延誤至七月中下旬才轉回台北,台北的外交部驚覺事態嚴重,第一時間轉給法務部。

外交部高層坦承,瑞士代表處在此事處理上「確實大有問題」,不是政治敏感度不夠,就是「別有用心」。民進黨政治任命的瑞士代表劉寬平,是否要為此負起全責?高層說,這部分外交部已經在做內部調查,在沒有查明真相前,不會隨意揣測,但「誰該負責誰就負責」,如果有涉及違法或行政疏失,外交部會主動將調查結果送交司法單位或監察院。

此外,由於帳戶成立時間點與金額與巴紐案太過巧合,令人質疑。外交部高層說,這部分外交部也正在調查,如調查結果屬實,外交部是「樂見其成」,終於可以把十億追回歸國庫,「我們也很急著知道調查結果」。



◆ 特偵組:扁家族資金 令人驚訝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8.15

法務部昨天證實收到瑞士司法部要求提供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及兒子陳致中夫婦等人資料,協助查明他們可能涉嫌的洗錢犯行;台北地檢署今天將分「助外」字案,交由涉外小組檢察官處理。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則表示,早已掌握相關資料,對於陳水扁昨天記者會的說詞,近期內將傳喚陳致中夫婦到案說明,不排除要求吳淑珍親自說明。

特偵組表示,過去花費很多時間與人力追查陳水扁家族資金,已查出一些令人「Surprise」(驚訝)內容;最後會追出什麼東西,大家可拭目以待。

對於陳水扁表示瑞士的帳戶是太太吳淑珍自作主張,將他的選舉剩餘款匯往海外;特偵組表示,會對陳水扁的說詞再查證,由於相關資金流向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帳戶及公司,主要操盤手又是吳淑珍,特偵組近期內將要求他們到案說明;考慮吳淑珍的身體因素,特偵組將另研擬就訊方式。

法務部指出,上月卅一日收到外交部轉來瑞士司法部檢察官要求我方提供陳水扁家族涉嫌觸犯該國洗錢犯罪的相關資料;瑞士方面並表示將來如我方有需要,基於互惠原則,願意提供我方相同協助。法務部隨即將該案轉請高檢署轉台北地檢署依法辦理。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已完成部分調查,並先將所查資料送交高檢署轉法務部,但仍有部分協助事項在調查中。

特偵組表示,五二○前便掌握陳水扁家族有人在瑞士銀行、開曼群島開立公司等可疑資金流向海外相關情資,指揮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等單位追查了一段時間,了解相關資金來源是否與國務機要費有關。

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指出,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在SOGO案偵辦期間,曾被查出匯款七千萬元到新加坡,這筆款項是否也與吳淑珍有關,有必要再行清查。



◆ 民進黨高層:這些人真該死!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08.15

前總統陳水扁坦承申報不實,民進黨陷入空前低氣壓。黨部高層昨晚密會後發表簡單聲明,沒人出面說明,四大天王也低調封口;黨務人士私下痛罵,陳水扁根本是公然說謊,民進黨這麼窮,財務缺口這麼大,阿扁一家這麼有錢,還用公款,「這些人真該死!」

陳水扁昨天開記者會前曾致電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及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坦承選舉剩餘款申報不實,同時對黨表達歉意;黨務高層透露,「民進黨不會在此時跟扁切割」,但黨務一級主管昨晚彷彿人間蒸發、電話全都失聯,黨秘書長王拓早早關機、副秘書長陳其邁手機沒人接、文宣部主任鄭文燦則收訊不良。

民進黨中央稍晚並發表四點聲明。一、對於陳水扁選擇坦然面對此事的勇氣表示肯定;二、支持並鼓勵陳水扁勇敢面對司法與社會檢驗;三、該案屬於司法案件,應由司法機關作出評斷,期待司法機關公平處理本案,尊重當事人權利,並謹守應盡的保密義務;四、對於支持者因此事感到難過,我們也感同身受。

至於綠營天王昨晚都選擇低調封口,沒人開出第一槍。曾和陳水扁搭檔競選的前副總統呂秀蓮透過辦公室表示,兩次總統大選的經費,她完全沒過問、也不知情,她沒有拿到選舉剩餘款,呂秀蓮昨天也沒有發表評論。

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的女兒明天出嫁,蘇貞昌屆時將會有公開回應;前民進黨主席謝長廷昨天也沒有評論,謝系幕僚表示,昨晚最重要就是奧運棒球賽,暫時不想管阿扁。

負責黨員懲處的中評會主委陳金德允諾,他瞭解詳情狀況後,將對外公開說明中評會態度和立場。



◆ 扁不說 檢無奈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2008.08.15

陳水扁承認吳淑珍將數億元匯到海外,證實了有海外帳戶這筆錢的存在,但巨款來源是否真如陳水扁所言為競選剩餘款,還是其他不法所得?在財產來源不明罪遲遲未能完成立法前,如無法確認是犯罪贓款,仍不能以「不明財產」的理由論罪科刑。

長期以來,扁家只有陳水扁擔任公職的收入,陳致中夫婦至今仍沒有工作,扁家卻一直有著讓外界難以理解的巨額財產;什麼原因讓扁家能夠如此迅速累積財富,頗令外界好奇。

前天還說財產早都已信託的陳水扁,昨天承認吳淑珍將近十億元匯到海外,當他說巨款是四次選舉剩餘款時,民眾心中對錢的來源仍有諸多問號。

此外,多年前吳淑珍疑用人頭戶炒作股票的資金來源及最後去處、查黑中心調查國務費時查到陳鎮慧按時將國務機要費的錢裝在小信封裡交給吳淑珍,這些錢的去向,至今也成謎。

另外,檢調辦台開案時,查出趙建銘帳戶中有許多不明來源的現金匯入;高捷案時,陳哲男家族帳戶中查出一筆又一筆數百萬元金錢匯入;陳由豪也於海外指控,曾帶著現金四百萬元到民生官邸當面送交吳淑珍。

對於這些錢財,如果當事人不據實交代,檢調即使有再多懷疑,依然莫可奈何。

※ 那就看立委諸公願不願意通過相關的陽光法案了。



◆ 瑞士銀行 不再是洗錢保險箱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2008-08-15 中國時報

長久以來,以保密客戶資料聞名的瑞士銀行,已淪為各國貪官汙吏和不法分子藏放黑錢的天堂。為洗刷汙名,近年來,瑞士當局除大力推行銀行和反洗錢相關法規的改革,也愈來愈配合各國司法單位調查秘密帳戶,連世界銀行總裁佐立克都肯定瑞士已「改變行為」。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世界銀行與聯合國毒品暨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宣布啟動「追回被盜資產計畫」,希望透過國際合作,協助開發中國家尋回被貪腐政治領袖竊至國外的不法資產,以投入國家發展所需。

該計畫估計,跨國流動的犯罪、貪汙和逃漏稅等非法資產,每年多達一兆至一兆六千億美元,其中泰半存放在銀行秘密帳戶。

各國被盜資產 歸還百餘億美元

隔日,瑞士率先支持響應,瑞士外交部發表聲明說:「防止境內金融中心被犯罪所得資產濫用,完全符合瑞士的利益,瑞士已採取有效措施,以防堵、發現、凍結及歸還這些資產。」

聲明中強調,近年來瑞士總共已將一百六十億美元的政要貪汙資產,歸還給各國政府,其中包括前菲律賓總統馬可仕家族,以及前奈及利亞獨裁者阿巴查。二○○七年六月,瑞士也將原凍結在瑞士銀行帳戶的拉法葉艦售台弊案數億美元非法佣金的第一筆三千四百萬美元交還給台灣。

瑞士一九三四年施行的《銀行保險法》載明,銀行職員不能過問客戶隱私,也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客戶的存款數額與私人機密;而且,瑞士銀行還設立一道保密門閂,大宗帳目的存款可匿名,也可以代號、密碼、假名,或是辦事處、公司等各種名目存款,而在存款與轉帳時也可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方式辦理,財產的真正金主可永遠不必露面。

瑞士銀行的保密制度,近年來飽受抨擊,「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發生後,美國批評其影響追查恐怖分子的金錢流向;二○○一年底,歐洲聯盟準備在成員國內部實施稅務資訊共享,以減少稅款流失,也曾要求瑞士廢除銀行保密制度,卻遭瑞士以「歐盟成員國公民應享有銀行儲戶保密的權利」為由給擋了回去。

協助司法機構調查 並凍結資產

不過,近年來,瑞士當局大力革新,一九九八年推出《反洗錢法》,嚴格監督、掃蕩不法黑錢。日內瓦檢察長札佩里去年十一月在接受《環球》雜誌訪問時表示,洗錢在瑞士乃犯罪行為,任何國家的司法機構如果懷疑有黑錢流入瑞士,均可要求瑞士協助調查。

此外,外國律師也可直接透過瑞士的司法合作夥伴要求瑞士司法當局,聲請凍結境外客戶存在瑞士銀行的可疑財產,現已有成功的案例。



◆ 匯款逾50萬元 央行都查得到

【唐玉麟/台北報導】 2008-08-15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坦承,他將競選台北市長至總統選舉剩餘鉅款匯往海外。財金官員昨晚說,凡是個人匯款五十萬元台幣以上者,都可在央行列管的「個人總歸戶」資料可查。

財金官員說,只要司法機構要調閱任何個人匯款資料,依規定各銀行或央行必會配合辦理。

財金官員指出,現行中央銀行規定,個人每年累計匯款為五百萬美元、企業累計匯款為五千萬美元,超過此數字,必須經過央行核准才行。

此外,凡個人匯款五十萬元台幣以上者,各銀行均要求匯款者,自行填報外匯匯款書,包括匯出金額、地區或國家、外幣幣別、用途、收款人等資料,均有紀錄資料可查。

同時,個人填寫外匯匯款書後,翌日各銀行將此資料,全部提報予央行知悉,而央行是以身分證號碼,成立「個人總歸戶」,列管統計。

財金官員說,不論任何人匯款到任何地區或國家,即使是開曼群島等免稅天堂,每個人每年匯出多少金額、用途等,都有列管資料可查。

至於個人匯款五十萬元台幣以下者,是否無資料可查,財金官員表示,民眾匯款小額者,都會填報匯款申請單,各銀行也有資料。對洗錢部分,財金官員指出,法務部為防制不法之徒透過戶頭洗錢,要求各銀行對提款一百萬元台幣以上者,都要登記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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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億納稅人的血汗錢就這麼給A了?

12 則留言:

fsj 提到...

涉洗錢卻無匯出紀錄 扁珍退黨

* 涉洗錢卻無匯出紀錄 扁疑借人頭或國外轉帳
* 扁:不是洗錢 因承辦員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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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洗錢卻無匯出紀錄 扁疑借人頭或國外轉帳

【郭良傑/台北報導】2008-08-16 中國時報

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嫌洗錢的檢調單位,近日清查陳水扁家族多年來匯款至國外資料,竟未發現陳家至親有任何大筆資金匯出,特偵組懷疑有銀行高層包庇或是利用人頭戶匯款;但也不排除陳致中匯到瑞士信貸轉美林銀行的兩千萬美元,根本就不是從台灣匯出,所以可能不是選舉結餘款。

據了解,早在立委洪秀柱爆料陳水扁家族涉嫌以前,檢調就已掌握相關資料,特偵組針對陳水扁卸任台北市長後,扁家族匯款到國外的資金進行全面清查,讓檢察官訝異的是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陳幸妤、趙建銘、扁媽及相關至親,這些年來都沒有大筆資金匯出的紀錄,這一結果讓檢察官相當納悶。

特偵組相關人士透露:依洗錢防治法規定,匯款到國外只要五十萬元台幣,中央銀行都有「個人總歸戶」資料可查;且一百萬元以上大額通貨交易如果銀行發現有符合涉嫌洗錢四十九項表徵之一者,都應向調查局洗錢防治中心備查。

惟據特偵組表示,迄今非但沒有發現陳水扁家族有大額匯款國外紀錄;甚至從相關銀行提供資料中,查不出與陳水扁家族有關的任何疑點,因此懷疑有銀行涉嫌包庇,當然也可能是利用人頭戶匯款,這個部分檢調將再深入調查,也將函請金管會追究相關銀行責任。

至於兩年前在台新銀行南門分行被調查員查出陳水扁戶頭內的一億多元,在案發後雖被提領一空,但未匯出國外,這筆錢究竟是誰提出,又進了誰的戶頭,檢調也已展開調查。

檢調表示,若是用人頭戶匯出,兩千多萬元美金是筆不小數目,即使是分批匯出也要相當多的人頭、要花費相當多時日,這些人頭究竟由誰負責去找?又是誰負責匯款?這些都是調查重點。

不過,特偵組也不排除這兩千多萬元美金,根本不是從台灣匯出,而是從國外銀行戶頭中轉帳,若是如此檢調再怎麼查都查不出來。

了解內情人士透露,若這兩千萬元美金根本不是國內匯出,而是陳家在國外戶頭轉帳,那問題恐怕更嚴重了,因為陳家既未從台灣匯出鉅款,鉅款從何而來?應該就不是選舉結餘款,難道真是立委所說的「回扣」。

特偵組表示,目前不排除任何可能,但必須花些時間逐一清查,才能使案情明朗。

至於特偵組是否會在近日對陳水扁住處、辦公室及相關單位進行搜索?特偵組強調會加速偵辦,不排除任何可能。



◆ 扁:不是洗錢 因承辦員異動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2008.08.16

陳水扁到底匯了多少錢到海外成羅生門。立委洪秀柱前天公開爆料的資料是三千萬美元、約新台幣九億多元,不過陳水扁辦公室昨天發新聞稿澄清匯出二千萬美元。

知情人士透露,匯出的款項裡,扁今年已經花了兩百萬美元在「外交國際事務」上。

陳水扁辦公室昨天發出四點聲明,首先澄清匯出金額是二千萬美元,會誤傳成三千萬美元,是因為其中有一千萬美元的匯款被「重複計算」。另,相關資金並非於2007年一月才「一次匯出」,而是2007年以前就存在,和巴紐案相關資金被領走的時間不合,並無任何牽連。

聲明稿說,相關資金的異動,是由荷蘭銀行轉到標準銀行,再轉到瑞士信貸;移轉原因是「個人銀行業務承辦人工作異動」而隨之移轉,「絕非意圖洗錢」。



◆ 鉅款哪裡來 瞞不了

【聯合報╱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2008.08.16

匯入前總統兒子陳致中及媳婦黃睿靚戶頭的二千萬美元從何而來?立委邱毅昨天說,應該是從國外直接匯到新加坡,2006年十二月十五日陳致中赴美,應是結清在美帳戶一千六百五十萬美元匯往新加坡;另一筆可能是吳淑珍兄長在新加坡標準銀行帳戶的三百四十一萬美元。

不過,也有立委推測,這筆鉅款是由陳家人藉禮遇通關將現金帶出。立委吳志揚說,內政委員會曾考察過桃園機場的「國安通道」,陳致中、陳幸妤及黃睿靚都走過這條通道。

調查局人士透露,據洗錢防制法等規定,提領現金超過一百萬元,金融機構須提報,洗錢防制中心並無陳水扁及其家人提領鉅款或匯款的資料。

【記者孫中英、賴昭穎/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昨天表示匯到國外的錢是從荷蘭銀行、標準銀行轉出,荷銀內部初步調閱相關資料後,並未發現陳水扁和他的家人在荷銀開戶的資料,但因為事涉敏感與客戶隱私,不便發表任何意見。

扁家匯款疑點是昨天銀行業者間最轟動的話題,銀行匯款主管指出,有三種可能:一是錢根本一開始在國外流通;第二是從本國銀行的OBU(國際金融業務)外幣戶頭匯出,不受管制,且免稅。第三就是換成頂級珠寶、鑽石和骨董,只要找個「家人」將珠寶帶出國到指定商店「兌換現金」,再把現金存入已開在國外的銀行帳戶,根本不用循匯款管道,讓資金被追蹤到。

有銀行認為,陳水扁較有可能利用的是「國內銀行的OBU外幣戶頭」,把錢匯出,因為OBU開戶限制,是持有「外國護照的外國人」,還有「外國公司」才能申請;剛好陳致中就在開曼群島註冊一家「外國公司」,完全符合申請條件。

不過很多銀行懷疑,「這筆錢一開始可能就在國外」,上道的捐輸者多半在國外早就設有公司或利用人頭,根本不用進台灣。



◆ 錢庫 不只瑞士一處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16

陳水扁家族爆發匯款海外帳戶醜聞,最高檢察署決定強力動員,指示一二三審檢察官破天荒聯手出擊,全面清查扁家族在國內外的資金。據透露,檢方目前掌握的事證顯示,扁家海外資金可能不只在瑞士一處。

消息來源指出,陳水扁家族在美國紐約等地銀行,也有相當複雜的帳戶往來,瑞士帳戶只是「冰山一角」。

最高檢察署和台灣高檢署最近召集特偵組、拉法葉案特調小組及台北地檢署承辦前第一家庭洗錢疑案的專案小組開會討論,確認由台北地檢署負責與瑞士司法互助、提供瑞士必要協助,特偵組則全力清查扁家族資金流向。由於瑞士帳戶的金額遠超過國務機要費,高層在會中強調「特偵組的成敗、存亡,就看這一役」,務必查明扁家族海外資金來源,更要追查扁家族是否還有其他弊端。



◆ 會計師:扁涉逃漏稅 補稅罰款可達十四億

【唐玉麟/台北報導】2008-08-16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坦承,以競選經費剩餘款匯出二千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七億元)到國外,一位知名會計師說,此涉及逃漏贈與稅與綜合所得稅問題,粗估贈與稅、綜所稅補稅與罰款可能至少十四億元台幣。屆時,陳水扁可能面臨「全部資金曝光」的問題。

「洗的越多,轉的越多,可能涉及逃漏稅問題的越多,未來陳水扁頭痛的事,可能不是刑事問題,而是逃漏稅問題。」這名會計師警告說,未來陳水扁不是繳不繳稅問題,而是不知如何繳,「當補稅與罰款金額(十四億元)比本金(七億元)還要多時,他要從其他帳戶或海外帳戶調錢處理時,可能將全部資金曝光」,問題更大條。

一名知名會計師表示,依照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競選經費結餘款,在兩個月內將會計財務報表提交監察院,且在兩年內只能使用在四個用途,包括公務費用、贈與給政黨、捐助於財團法人基金會(公益機構),或是使用在自己下一次選舉等。

由於陳水扁匯出款項,是歷年四次選舉(一九九四年至二○○四年)結餘款,會計師說,目前國內欠稅核課期為七年,因此陳水扁二千年大選前的競選結餘款,追討欠稅時效已過,可不必繳稅,但二○○四年競選結餘款,應列為其他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加以補稅與罰款。此無具體金額,較難估算。

此外,會計師說,不論是陳水扁或吳淑珍,將鉅款贈與給媳婦黃睿靚,涉及逃漏贈與稅問題,此外,黃睿靚本人將錢轉至開曼群島設立自己名下公司,會計師說,依稅法規定,個人贈與給公司,也涉及贈與稅問題,黃睿靚將涉及逃漏贈與稅補罰款計七億元。

因此,陳水扁面臨的全部補稅與罰款最高可能到十四億元。



◆ 致中夫婦攜女赴美 檢疑規避調查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8.16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案,已對九日出境的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實施入境通報管制;陳致中夫婦在敏感時刻出境,也引發外界質疑有相關單位向扁家通風報信。
北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說,北檢是最後一個收到瑞士聯邦檢察署請求司法互助公文的機關,如有人洩密,絕不可能是北檢。

陳致中夫婦是國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的重要證人,兩人卻在陳水扁到特偵組應訊前三天離境,檢方懷疑他們有意規避調查。調查局國際事務處昨天獲悉陳致中夫婦前往美國後,已通令駐美安全祕書追查兩人行蹤,同時留意夫婦倆在美國銀行有無辦理提領款項情事。

【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據指出,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赴美,還帶了一歲多的女兒陳潔歆及一名隨行人員,他們是搭乘長榮班機商務艙飛到紐約。

據了解,陳致中夫婦所購買的機票是台北—紐約的來回票,原本四人的回程機票都登記明年一月十九日回台,但陳潔歆與隨行人員吳(Wu)小姐的機票在前天突然更改,換成紐約時間八月十八日晚上十一時卅分由紐約起飛回台灣,可能在二十日清晨回到台灣。

據了解,陳致中在七月底就曾出國,八月初才返國,八月八日夫妻倆還在台北市住處寶徠花園十七樓烤肉,慶祝父親節,隔天就「全家快閃」離台,留下外界一堆問號。

但早在他們烤肉的前兩周即七月廿二日當天,陳致中與黃睿靚就透過美國運通旅行社訂了四個機位,原本預計八月四日就要出國,又在七月廿五日下午更改行程,延到八月九日才出發,時間就在特偵組約談陳水扁的前三天。

【華盛頓特派員張宗智/十八日電】前總統陳水扁涉嫌國外洗錢案爆發,重要關係人陳致中及黃睿靚已在九日出境,陳致中可能到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註冊,準備攻讀法律士(Juris Doctor,JD)學位。

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負責入學的人員表示,法學院的註冊日期是八月十日,入學新生說明會從十八日至廿日,法學院也將從廿日開始上課。不過,維大法學院人員對陳致中是否已註冊入學,表示無法透露。

陳致中陸續取得柏克萊加州大學及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後,去年底得到與台灣關係良好的維吉尼亞大學校長首肯,取得在今秋入學的許可。



◆ 扁:無法保證兒媳何時回台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16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為查明前第一家庭的海外帳戶,昨天再度傳喚前總統陳水扁。據透露,特偵組已清查國內外疑為扁家族帳戶的所有資金,包括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在瑞士信貸銀行的帳戶,不排除傳喚吳景茂到案說明。

由於黃睿靚曾向瑞士美林銀行表示資金來自父親黃百祿,陳水扁又說是吳淑珍將競選結餘款匯出國,檢方已經將黃百祿和吳淑珍列為下一波傳喚名單。檢方更懷疑有專家為吳淑珍操盤,將查明身分、釐清扁家族的資金移轉情形。

據了解,特偵組目前正將巴紐案等案的資金清查結果,與扁家族國內外的帳戶資金流向進行比對,如果其中有任何一筆資金來源相同,案情將愈滾愈大。

昨天下午陳水扁在李勝琛、洪貴嚞律師陪同下抵達特偵組,除提交部分帳證資料給特偵組,並為陳致中夫婦請假,表示陳致中本月九日出國是為赴美就學。檢察官要求陳水扁向兒子、媳婦轉達應該儘快回台面對調查,陳水扁表示會轉告;但他也說,無法保證兒子、媳婦何時可以回台。

陳水扁並表示,吳淑珍日前骨折的腳傷還沒好。特偵組近日將進一步確認吳淑珍健康狀況,再決定何時要求她到案說明。

特偵組初步追查,扁家的財務確實是吳淑珍在操盤,陳水扁昨天再度被傳喚,也親口向檢察官說錢都是妻子在管。特偵組過去從相關證人證詞及收集的情資,都顯示陳水扁對吳淑珍的作法感到無奈,甚至曾向友人抱怨「不知怎麼收尾」。

儘管如此,因為相關事證顯示陳致中、黃睿靚曾與銀行人員有過接觸,加上曾在相關的開戶文件、匯款單、轉帳單簽名或授權等;這些錢的真正來源、用途,以及當初匯款的過程,特偵組認為仍有必要傳喚兩人到案說明。如果陳致中夫婦拒不到案,檢方會依法作「必要的處置」。



◆ 洗錢風暴 扁珍退黨「讓大家蒙羞」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08.16

前總統陳水扁和夫人吳淑珍昨天公布退黨聲明,聲明中刻意提及十次「民主進步黨」,並向同志致歉。陳水扁說,「我讓大家失望、蒙羞」,對黨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這絕非他的本意,但他犯了錯,做了不該做的事,他深感愧疚與自責。

陳水扁辦公室昨天雖發兩份聲明,對海外資金流向仍交代不清,扁及幕僚也不願露面。

扁家鉅款匯往海外,引起支持者極大憤怒與反彈。許多民進黨人士批評黨中央前晚的聲明太軟弱,要求民進黨處理陳水扁,支持者抗議電話更灌爆黨中央;陳其邁等親扁高層昨天中午緊急與陳水扁會面後,才確認扁珍退黨。

下午四時許,扁辦發出退黨聲明,曾兩度出任民進黨主席的陳水扁,正式與民進黨道別。

陳水扁在退黨聲明中表示,廿一年前,在台北市永樂國小紀念「二二八事件四十周年」的演講會上,剛出獄的他正式加入民主進步黨。回首過去大家一起為台灣、為民主、為公義所走過的艱苦歲月,此刻內心依然激動不已。

他說,民進黨承擔了多少人共同的夢想與苦難,但他不得不沈痛地向所有先進黨員同志與支持者說一聲抱歉,「我讓大家失望、蒙羞,更辜負大家對我的期待」,對黨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雖然這絕對不是他的本意,但他犯了錯,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對此他深感愧疚與自責。

陳水扁強調,他熱愛民進黨,更以身為民進黨黨員為榮、為傲。為了表達對民進黨全體黨員同志及所有支持者最深切的歉意,他宣布自即刻起退出民進黨,吳淑珍也自即刻起退黨。

他指出,從政近卅年來,民進黨是支持他不斷向前邁進的最大力量來源,多少前輩的提攜與愛護,才讓他有機會盡一己棉薄之力。自擔任公職以來,他努力扮演好他的角色,期間容有所疏失甚至過錯,引發社會各界不同的議論或衝突,但「我絕不是好財貪墨之輩」。

扁強調,雖然今後不再是民進黨黨員,但他願接受黨部廉政委員會的調查,更將勇敢坦然面對社會各界的批判與司法偵辦。

他呼籲,誠摯期盼所有的支持者,不要因為他個人過失,因而全盤否定民進黨長期以來為捍衛台灣的國家主權、為鞏固深化台灣的民主,以及矢志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初衷與堅持。希望大家能給民進黨更多的鼓勵與包容,更能積極扮演好強而有力在野黨的監督角色,重新贏得台灣人民的信賴。



◆ 扁退黨綠定調 「敬佩」改「尊重」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08.16

為了前總統陳水扁海外鉅款風暴,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三度公開鞠躬致歉。對於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宣布退黨,蔡英文昨天下午召開臨時中常會,會中定調對扁退黨「尊重並予以接受」;黨中央下周一將召開地方黨部主委和立院黨團聯席會議,全力滅火。

據透露,昨天中常會定調為「危機處理」,蔡英文會後率所有中常委鞠躬道歉。但對於公開聲明是否挺扁,黨內一度意見爭執;黨部原本草擬一分「溫暖版」聲明,以「敬佩」回應扁的退黨聲明,還提及扁對民主確有貢獻,前新潮流系段宜康反對在聲明中討論扁的功與過,也反對「敬佩」字眼。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替扁緩頰,表示扁願退黨,已給民進黨很大空間,但高雄縣長楊秋興認為聲明應明白反映對扁的態度,嘉義縣長陳明文也直言,他與扁有很深感情,但社會已不容民進黨用個人感情處理扁,雲林縣長蘇治芬更問,是否應討論是否要有進一步動作,如送廉政會或中評會?常會以台南市長許添財「尊重、接受」換掉原先的「敬佩」。

最後蔡英文發表五點聲明:一、陳水扁海外匯款事件所引發的爭議,對社會與支持者造成不安、衝擊,民進黨要表達歉意。

二、民進黨不偏袒、不護短,支持司法機關、依法公平調查、審理此一案件,陳水扁有權利也有必要對外清楚說明,以釐清事實真相。

三、對於陳水扁伉儷退黨,並表示絕對為其行為負責,願意接受民進黨廉政委員會的調查,所展現的政治擔當,「我們尊重並予以接受」。

四、該案無可避免會衝擊到民進黨,民進黨會勇敢面對、負責任處理,不斷反省與進步,給社會一個可以期待的民進黨。

五、清廉與本土是民進黨唯一資產,民進黨願意接受社會高標準檢驗,民進黨全黨上下都有決心面對困難、重新再起;面對國民黨執政以來民怨四起,民進黨當繼續強而有力地監督制衡,以守護台灣的主權與民主。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民進黨台北市黨部昨天下午召開執行委員會,出席的十三位執委一致通過,建議市評議委員會下周一開會,開除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和媳婦黃睿靚黨籍。

對於基層要求開鍘,民進黨中央態度相對保留。黨主席蔡英文說,昨天臨時中常會只處理「重要黨員」,陳致中、黃睿靚不在處理範圍。



◆ 劉寬平:公函沒積壓 也不必急送

中央社 2008.08.16

前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家庭匯錢到瑞士一案,部分人士質疑駐瑞士代表劉寬平積壓瑞士請求台灣協查的公函。劉寬平今天表示,他沒有理由積壓,也沒有理由因認為敏感就特別急送;他「問心無愧」。

劉寬平今天傍晚第二度向中央社記者說明。他指出,這份公函是七月十一日星期五送上他的辦公桌,秘書當時就已告訴他,是有關陳前總統的司法案件。

他表示,國內既沒有指示,這份函件又是以非掛號信寄來,也沒有標示機密,因此他並沒有特別急著批示;而接下來兩天是週六、日,第二週他公務繁忙,在星期三的十六日做出批示,並不算遲。然而,他批示完轉給收發,不巧已錯過當天寄回台灣的快遞郵袋,等到下一次,已是一週後的二十三日。

他表示,他批完後就沒管了,有關錯過郵袋的事是這兩天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夫婦的新聞爆發後回頭一查才曉得。

他不否認,理論上,此事既然要等待他將瑞士協查公函送回台北,外交部才會得知,外交部當然不會預先有所指示。

劉寬平說,從收件到批示送出,完全是正常程序,他既沒有先回報外交部,也沒有告訴任何人,「一個都沒有」,當然也沒有向陳水扁方面通風報信。

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的他強調,部分人士以他的綠色背景就質疑他會為陳水扁壓案,是大謬不然;他歡迎各界查詢他擔任僑選立法委員時的發言、投票紀錄及撰文,檢驗他是不是只問藍綠或死忠挺扁的人。

對於瑞士來函的幾個關鍵日期,代表處官員說,六月十六日,是聯邦檢察署發文給司法部請其代轉給台灣的日期;司法部再發出的函註明七月二日,但信封上的郵戳已是七月四日。不巧的是,它還先被寄到台灣代表處在去年九月搬遷前的舊地址;因此真正收到時,是「七月七日(星期一)的那一週」,詳細日期因沒有記錄而不確定。

在中央社記者要求下,代表處出示瑞士公函信封,及內容的影印本(正本已送回國內)。信封上可看出七月四日的郵戳、透過透明的方格所顯示的信紙上是舊地址,另外信封上又加貼了新地址。記者短暫地檢視印有舊地址的第一頁信紙內容,發現確實是關於陳致中案。

劉寬平重申,部分媒體把六月十六日當成是瑞士方面寄給台灣代表處的日期,推導出代表處「積壓公文一個多月」,是嚴重的錯誤。

今年二月到任的劉寬平已在七月二十九日在台北向外交部長歐鴻鍊當面遞出辭呈,外交部已發布准予退職。駐瑞士代表一職將由經濟部次長謝發達接任。



◆ 調查局吃案? 一月早知扁洗錢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16

前第一家庭洗錢爆發吃案疑雲!今年一月廿八日調查局就接獲開曼群島通報陳致中夫婦洗錢情資,局長葉盛茂指示直接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但陳否認收到;法務部長王清峰震怒,下令徹查到底是誰隱匿公文書及相關刑責。

法務部在七月底接獲瑞士聲請司法互助公函,交台北地檢署處理,檢方指揮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清查,未料洗錢防制中心回報今年一月就收到相同資料;由於公函被壓在調查局長達半年,辦案人員擔心扁家洗錢案的證據已被湮滅。

葉盛茂昨晚獲悉王清峰要徹查吃案疑雲及陳聰明說沒有收到相關通報資料,僅簡單表示「這中間的說法有落差」,今天再作說明。

除了吃案疑雲,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檢察官赴瑞士境外查案的前三天出國,特偵組昨天傳喚兩人未到案,也傳出有人向前第一家庭通風報信的說法;王清峰昨天說,是否有人洩密,檢方會一併查明了解。

據透露,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在今年一月廿八日接獲開曼群島相關單位通報,有關陳致中夫婦匯款海外帳戶、轉帳設立公司等資料;洗錢防制中心隨即呈報局長葉盛茂,根據承辦人說法,葉盛茂當時表示會將資料直接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

七月底,法務部接到外交部轉交瑞士聯邦檢察署向我方提出司法互助的要求,王清峰表示,法務部一步也沒拖延,以極機密公文發交台灣高檢署轉由北檢處理。

據了解,陳聰明和特偵組都向法務部表示,先前未曾從調查局正式管道收到國外通報的相關資料,究竟調查局高層在一月底便拿到的資料到那裡去?陳聰明說他也很驚訝,下令特偵組查明。

據了解,法務部已發函台灣高檢署,王清峰要求徹查相關人士的責任。對於外界要求羈押陳水扁,王清峰則表示,一切依法行事,該辦就辦、該押就押。



◆ 二次金改祕辛?施明德爆料 有企業家給扁廿七億

【曾薏蘋/專訪】 2008-08-16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日前承認把巨額款項匯到國外,曾發起紅衫軍運動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痛批說,「阿扁匯出去的錢,不只這些,那個家庭拿的錢,太多太多了!」他爆料,之前有位工商界重量級人士就告訴他:「二次金改中,某企業家當時就給了阿扁廿七、八億元。」

陳水扁的告白,讓監察院長王建?氣到想踹電視,之前因為扁政權貪腐發起倒扁的施明德則說,吃飯時間看到扁記者會,「讓我吃不下飯,直接摔筷子!」

對於陳水扁把責任推給夫人吳淑珍,施明德氣得大罵:「他不像一個男人,也不像女人!」他強調,這只是冰山一角,現在被抓到一個就承認一個,然後再找個理由,「想用小罪解釋這是政治捐獻結餘款,但真正是貪腐這個大罪。」

昨天陳水扁宣布退出民進黨。施明德認為,陳水扁要面對司法,退黨算不了什麼,民進黨早該開除陳水扁。「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卻發聲明肯定陳水扁的勇氣,這是笑話!」領導著重於重要關鍵時有無展現智慧和魄力,蔡英文還能當黨主席、領導中心嗎?

施明德認為:「寵豬拿灶,寵子不孝」,阿扁今天道歉有何用?真正要道歉的,應該是當初挺扁的那些人,這些人是共犯結構,要向人民悔罪。

施明德表示,當初許多企業界朋友曾告訴他,很多人的錢直接從海外轉入陳水扁指定的帳戶,當他得知陳水扁貪汙大筆金額後,竟然還要貪國務機要費這種小錢,才會憤而發起紅衫軍運動,「對於陳水扁貪汙,我完全不意外,意外的是這麼早就曝光。」

對於陳水扁用家人設立多個人頭帳戶,施明德直指:這就是分贓,不是人頭。

施明德說,過去紅衫軍運動受到譴責、挺扁人士也辱罵他,陳水扁坦承後,多位親近扁人士向他致電道歉,他沒想到這麼快就可還紅衫軍和他一個公道,民進黨當初若聽他的話,今天就不會被陳水扁拖垮。

他認為,馬總統若真要肅貪,立法院就應該盡速通過陽光法案,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並且大赦企業家,使過去被逼得必須送紅包的企業家,坦承後可除罪化,成為汙點證人,藉此揭發藍、綠陣營的貪汙犯行。若因陳水扁事件修改法令而徹底肅貪,這是台灣很可恥的一天,也是很有希望的一天。

※ 施明德的報料頗大條。



◆ 這是道地的國家級政治醜聞

【中時社論】2008-08-16 中國時報

不管從那個角度來看,前總統陳水扁在二○○七年總統任內把所謂歷年競選經費結餘款匯到國外,都是從中華民國成立以來不曾發生的國家級政治醜聞。也許,心裡從不以中華民國為念的陳水扁,並不介意創造出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的國家級醜聞,但就以他任內一向口口聲聲的愛台灣來說,這樣的行徑,又怎麼跟愛台灣做連結?前阿扁總統的這個行徑,跟我們過去所曾訕笑的中南美或非洲部分第三世界國家領導人的貪瀆行徑,竟是如出一轍,那真是讓台灣人情何以堪。遙想二○○○年總統大選前夕,我們期待的是台灣能夠經由政黨輪替而向上提升,豈知實踐檢驗的結果,竟是如此不堪的向下沉淪!

不管陳水扁是否迫於形勢而不得不公開承認他曾在任內幹出這種於法不容的勾當,也不管陳水扁把匯款一事推託給吳淑珍是否有避重就輕甚或嫁禍江東之意,更不論這到底是選舉經費結餘款,抑或巴紐案的轉帳款,乃至於任內提供各種政治特許的回饋款,不爭的事實就是,陳水扁的確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了「法律不許可的事」。這樣的行徑,對於學法律曾是專業律師的他而言,叫做知法犯法、叫做鑽法律漏洞;對於曾經是中華民國總統的他而言,這樣的行徑當然是辜負了曾經投票支持他的選民,以及曾經是他統治下國民的善良期待,稱為國家級的政治醜聞,誰曰不宜!

我們已注意到:阿扁已於昨天上午透過幕僚,向他所屬的民進黨宣告他和吳淑珍將為此事退出民進黨。我們也注意到:阿扁另在公開場合,為了所謂的在他不知情狀況下吳淑珍將選舉結餘款匯往國外一事公開向國人道歉。但是種種事證顯示,不只所謂的選舉結餘款匯款金額與瑞士銀行的匯入金額兩者間有相當大的出入。更重要的是,如果真是將在選舉期間所收受的選舉捐獻結餘款匯往國外,依我國的外匯相關規定,這些大筆的匯款至少都應有水單紀錄留存。但是銀行體系對此卻遍查無著,因此不管是金管、外匯銀行體系的隱匿不報,或者根本是由國外的不明帳戶直接匯出,自然都無法迴避國家醜聞的質疑。就前者而言,意指我們所謂的金管金檢體系乃至司法檢調體系,面對總統級當權者做出「法律不許可之事」的匯出動作時,不論是無知無覺抑或刻意包庇,這不是國家醜聞又是什麼?就後者而言,也許國內的金管金檢與司法檢調體系可免於查察未明之質疑,但刻意由境外轉匯,明顯不屬於選舉結餘款,如何認定其性質雖有待進一步檢證,但自然也意含那可能是政治上見不得人的權錢交易對價金。這一部分,阿扁如果無法提出足夠信服的事證,公眾只能相信這是阿扁以總統之勢聚歛所得的貪瀆黑心錢。這樣的行徑,我們屢曾見於第三世界的國家領導人,甚至也是中國大陸諸多貪官汙吏慣用的洗錢或貪錢手法,但是發生在曾經是中華民國總統的陳水扁任內,這不叫國家級的醜聞,難道還可以無知到相信這只是阿扁不知情的狀況下所收,全悉阿珍個人之所為?

釐清事實真相,課以應有的法律責任,這是陳水扁無以遁逃的宿命,也是司法單位必須承擔的職責。阿扁曾經信誓旦旦他本人及家屬絕對沒有在國外開立戶頭,也一再以愛台灣為口頭禪,並以此作為質疑他人政治立場的唯一標準,但結果其所為所行卻是只有一己之私念,只有對己對人截然不同的雙重標準,完全淆亂了過去八年來法令上的是非認定標準。如今面對鐵證如山的政治醜聞,已經必需用更多的謊言來圓謊,結果事實只是暴露更多的政治破綻。即使阿扁已經政治信用破產,我們反而擔心他曾經隸屬的民進黨如何不受拖累以及如何引以為鑑戒,至於這樁國家級的醜聞,已經讓兩千三百萬同胞同蒙其羞,也勢必讓國際間降低對中華民國的信譽評鑑,在含悲忍受的同時,如何亡羊補牢,以制度配套讓未來的國家領導人不再有扭曲價值,顛倒黑白的操弄空間,還真是國人痛定思痛必須面對的嚴肅課題!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fsj 提到...

這會不會只是冰山的一角?

* 扁家錢從何而來
* 扁鉅款來自巴紐案?二次金改?
* 大搜扁家 吳、黃人頭戶 吳淑珍認了
* 4競選密帳存入現金 最大筆5千萬
* 扁款做公益?珍:這是陳家錢
* 黃睿靚母親:陳致中下週返台
* 避免波及洗錢 瑞銀籲媒體用詞精確
* 扁洗錢 葉盛茂坦承隱匿情資
* 政府「白血球」反應太慢了
* 公務員財產要立法交代
* 嗆扁都來不及,還嗆馬
* 這會不會只是冰山的一角?

◆ 扁家錢從何而來

【中時小社論】 2008-08-17 中國時報

吳淑珍愛錢,不是新聞;她會A錢,也不是新聞;甚至她的兄長吳景茂,是她A錢的人頭,都不是新聞;然而,所有這些眾所周知的「消息」,始終都還有可信可不信的「傳聞」空間,直到瑞士檢調一封請求協查的公函,才一招直擊核心!

陳水扁子媳的海外帳戶,到底是什麼錢?陳黃的結婚禮金嗎?選舉結餘款嗎?黃父的投資嗎?還是吳淑珍帶進扁家的嫁妝?光是扁家就有多種不同說法。而調查局聲稱今年元月就掌握吳景茂海外帳戶的情資,卻在交檢察高層時,人間蒸發半年多。

瑞士檢調這封公函,在送達台灣前,也被駐外館處耽誤了一個月;送抵台灣檢調單位後,短短時間中,洗錢疑案當事人陳水扁的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就帶著幼女和保母跑了!實在很難不讓人聯想到因力霸案潛逃出境的王又曾、東帝士案的陳由豪,偏偏這些人在扁執政八年中,都和扁有密切的獻金往來。

施明德直指二次金改時,就有企業家送給第一家庭廿七億,他相信扁家流出海外的金錢絕不只瑞士曝光的六、七億。不要忘了,迄今同樣還有金改過程中,與扁家金錢往來密切的金控少東因捲入官司,滯留海外,有家難歸。

扁家錢從何而來?為何檢調查案情資可消失、可走漏?這些倒了大楣,賠了獻金又回不了家的企業主最清楚。



◆ 扁鉅款來自巴紐案?二次金改?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8.16

陳水扁家族資金來源為何?根據陳水扁的說法是選舉結餘款,但特偵組遍查陳水扁家族相關帳戶,均不見匯款資料,懷疑海外資金與「巴紐案」或二次金改「相關資金」有關,並找人頭戶洗錢,正積極偵辦。

專案小組指定分工由特偵組追查海外洗錢案,台北地檢署負責司法互助案,相關案件發掘的線索,依檢察一體原則交互運用,進行案情拼圖。

特偵組取得瑞士的司法互助公函前,即對陳水扁有關資金進行清查,由於台灣屬於外匯管制國家,又有洗錢防制法提存100萬元以上必須通報的限制,檢方向中央銀行外匯管制局等查閱匯款紀錄,並沒有發現以「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名義匯大額款項到海外的跡證。

檢方調查,「巴紐案」負責處理台灣政客回扣的通緝犯金紀玖,95年底與另名掮客吳思材將新加坡10億元聯名帳戶解約後,把6億多元約三分之二的假建交金援款打散,匯進八個新加坡的銀行帳戶。

台北地檢署查知,6億元被金紀玖獨吞後,金將其中一筆鉅款存放在瑞士某家銀行的駐新加坡分行,疑再被轉往瑞士,檢調認為,這筆錢的去處是否與扁媳黃睿靚在瑞士信貸銀行擁有的資金加以「會流」,有必要抽絲繭查明,以勾勒扁家資金有無與假建交款重疊。

此外,由於無法查知陳水扁所謂選舉結餘款的國內匯款紀錄,檢調也懷疑資金疑來自「二次金改」的銀行。據透露,國內銀行皆在海外設有辦事處或分行,如果行賄人利用海外的辦事據點直接在海外交付賄賂洗錢,匯進扁家指定帳戶,即可閃避外匯管制稽查。

檢調依照已曝光重大弊案按圖索驥認為,陳致中、黃睿靚海外帳戶的金流,是藉新加坡再匯往瑞士,與金紀玖分配「巴紐案」贓款流向接近,加上「二次金改」時,相關傳聞不斷,如有賄款也追蹤不易的缺陷條件下,特偵組懷疑,兩起事件都隱含贓款或鉅款給付的過程。



◆ 大搜扁家 吳、黃人頭戶 吳淑珍認了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17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追查前第一家庭海外資金來源,昨天兵分三路赴陳水扁住家、辦公室及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家中搜索;吳淑珍向檢方承認先後以吳景茂、黃睿靚作人頭戶,但錢的來源又改口了。

昨天的行動創下卸任元首被搜索的首例。

吳淑珍向檢察官表示,黃睿靚在瑞士帳戶的兩千一百萬美元(新台幣七億元),主要來源是陳水扁當律師賺的錢、選舉結餘款、娘家的嫁妝、投資理財所得;且強調錢是從陳水扁當立委時便陸續匯出,累積才達到七億元,和陳水扁記者會強調的選舉結餘款有相當落差。

檢方發現,吳淑珍、陳水扁和陳致中、黃睿靚對於海外鉅款的來源,說法不盡相同,一家四口竟出現四種說詞,有如羅生門;檢方表示會進一步查證這些錢的真正來源。

特偵組檢察官昨天當面告知陳水扁、吳淑珍,請陳致中夫婦儘速返台說明,如不回來,將採取強制處分,分案將陳致中夫婦改列被告,並發布通緝。檢方明天先傳喚吳景茂到特偵組接受約談,查證吳淑珍的說詞。

昨天上午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林←慧、李海龍前往台北市信義區寶徠花園廣場扁珍住處,表明搜索來意,在場的陳水扁、吳淑珍充分配合。下午一點,檢方兩組人馬再前往陳水扁位於館前路的智庫辦公室及吳景茂台南住處搜索。

檢方在扁珍住處的保險箱只找到國內的不動產權文件,沒看到任何珠寶;但是在陳水扁辦公室查扣五箱帳冊文件及三台電腦主機。由於查扣證物相當多,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光是在扣押清冊就蓋了上千個指印。

檢方在搜索陳水扁住處過程,訪談吳淑珍約兩小時。據了解,吳淑珍向檢方表示,家中財務都是她在管,陳水扁對於海外的資金、匯款確實不知情,說法對陳水扁相當迴護。

吳淑珍坦承早期以吳景茂當人頭,從台灣匯款至新加坡荷蘭銀行,因協助理財的營業員跳槽,才將帳戶轉到新加坡標準銀行、瑞士信貸銀行;陳致中結婚後,改用黃睿靚當人頭戶,將錢轉到黃睿靚於瑞士日內瓦的美林銀行,再轉入蘇黎士銀行。

吳淑珍提供兩名台灣籍的理財人員供檢方查證,但聲稱後來使用黃睿靚的帳戶,是由陳致中找外籍理專人員操盤,她和陳水扁都無法提供名單。

特偵組昨天共出動四位檢察官、十五位事務官,執行史無前例搜索卸任元首的行動。



◆ 4競選密帳存入現金 最大筆5千萬

【張孝義、陳志賢/台北報導】 2008-08-17 中國時報

特偵組追查陳水扁密帳案,就扁的總統競選帳戶逐一清查,發現扁未對外公開的帳戶共有四個,單筆現金存入最高金額達五千萬元;一千萬元以上的現金存入也相當多筆,辦案人員懷疑,競選捐款為何要採麻煩的現金方式交付?是否涉及不法?將深入調查。

不過辦案人員坦承,原本清查扁密帳範圍,只鎖定兩任總統競選期間,但因吳淑珍對財產來源的說明,又延伸到立委及台北市長的競選期間,辦案人員不得不擴大查察範圍。

據指出,特偵組目前初步查出,陳水扁在總統競選時,除了公開的募款帳戶外,兩任選舉共有四個「私帳」帳戶,分別在八十九年有三個,九十三年一個。

這四個帳戶的銀行登記持有人都是陳水扁,經由比對進出帳的傳、發票,初步可以認定是用於競選。至於入帳的方式,很多都是用現金存入,支出的部分,則有轉帳、匯款到廣告商等與競選有關的廠商帳戶中。

值得注意的是,陳水扁這四個私帳帳戶,單筆現金存入的「獻金」額度最高達五千萬元,同時,一千萬元以上的現金存入也有好幾筆。雖然這些帳戶的資金流動很快,但帳面上的最高結餘額度,也有數億元,只是各單一帳戶都沒有超過五億元的結餘。

辦案人員不解的是,政治獻金法是於九十三年底才立法施行,陳水扁競選期間並沒有政治獻金法加以規範,即使是大額的政治獻金,未必一定違法,為什麼捐款者捨安全、方便的轉帳、匯款,甚至是現金支票的方式支付,反而是「抱著現金」去存款,增加安全上的負擔?也提高了事後追查的難度。

據悉,辦案人員懷疑這些存入的現金,背後是否涉及不法情事?不是單純的政治獻金,而是有不法對價,辦案人員將深入追查。



◆ 扁款做公益?珍:這是陳家錢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08-17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公開向社會說明海外帳戶時,曾說「未來將把款項作公益用途」。可是特偵組昨日訪談吳淑珍時,她證實媳婦黃睿靚海外二千一百萬美元帳戶的三名受益人,是她一對兒女陳致中、陳幸妤及孫女陳潔歆,徹底戳破阿扁所說錢作公益的謊言。

吳淑珍昨日向檢察官說明時,表示這二千一百萬美元,海外匯款時間很長,不是一次匯出,而這筆錢中最大宗的來源是四次選舉結餘款,她強調「這些錢都是陳家的」。

受益人都姓陳 趙黃沒分

檢察官根據資料及吳淑珍證實,發現黃睿靚海外帳戶的受益人都是陳家人,吳淑珍連媳婦黃睿靚、女婿趙建銘及三個外孫,都排除在外,顯示吳淑珍確將這二千一百萬美金的海外鉅款,視為扁家禁臠。

吳淑珍昨天的說法,也戳破陳水扁日前在記者會所說,「未來將把款項作公益用途」的說法。

檢察官昨天在搜索時攜帶黃睿靚、吳景茂等人的海外帳戶資料,本來計畫讓吳淑珍說明;但因吳的身體狀況不佳而作罷。

吳淑珍說,她與陳水扁結婚後,家裡是她在管錢。自陳水扁擔任立委後,因陳水扁從政後公務繁忙,錢都是她經手,陳水扁從不過問。

吳景茂 黃睿靚都是人頭

她坦承,她的胞兄吳景茂、媳婦黃睿靚兩人都是她的匯款「人頭」。她過去都將錢匯往吳景茂海外帳戶,近年因兒子陳致中結婚後,才將海外帳戶的錢,轉到黃睿靚帳戶。

她說,由於規模大的銀行對於各國領袖的資金都會加以控管,她為了避免困擾,才以哥哥及兒媳當人頭,在海外銀行開戶,並進行投資理財。

吳淑珍說,海外匯款的過程,是自吳景茂的台灣帳戶,先匯至吳景茂設於新加坡的荷蘭銀行帳戶,再轉匯至新加坡的標準銀行、新加坡瑞士信貸銀行,二千一百萬美金原來都在吳帳戶內。

理專換銀行 資金跟著轉

她解釋,因理財專員換到其他銀行工作,她因信任理財專員的能力,也隨著將資金移轉其他銀行。

一直到兒子陳致中結婚後,才將二千一百萬美金匯至黃睿靚位於瑞士的美林銀行,之後再匯至她在瑞士的蘇黎世銀行。

她說,陳致中是當黃睿靚帳戶的代理人,扁家以黃開設公司、帳戶,都曾獲黃同意。

吳淑珍強調,她在陳水扁擔任立委時期,就已經將錢匯往國外,這是銀行理財專員建議「國內投資管道少,國外的投資管道、種類較多」,才決定匯至海外作投資。

建議海外投資 將傳理專

目前檢察官查出,國內替吳景茂從事匯款的人有兩名台灣籍的理專,之後陳致中在美國也找了兩名外籍理專,辦理匯款投資。檢方將傳喚這些理專說明。

檢方查出,黃睿靚除了在瑞士有戶頭外,另在新加坡的瑞士信貸銀行也設有帳戶,但吳景茂在瑞士信貸銀行的錢,並未直接匯入黃的信貸銀行戶頭,而是匯至黃在瑞士的美林銀行內。

吳淑珍還向檢方表示,數十年來,她並未以陳水扁及她自己的名義在海外置產。二千一百萬美金絕對不是貪汙所得,「不是髒錢」。



◆ 黃睿靚母親:陳致中下週返台

中央社 2008-08-17

(中央社記者黃兆平紐約十六日專電)前總統陳水扁洗錢疑雲愈滾愈大,上週隨同陳致中夫婦赴美的女兒陳潔歆及岳母吳麗華,今晚搭乘長榮航空BR031班機先行返台,預計台北時間十八日清晨五時三十分抵達。吳麗華說,她不清楚海外帳目,陳致中辦妥入學註冊後,下週會回台北。

在爆發洗錢疑雲前,陳致中、太太黃睿靚、女兒陳潔歆與岳母吳麗華四人,九日搭乘長榮航空商務艙悄悄離台。

其中,吳麗華在今晚帶著外孫女陳潔歆搭乘長榮航空班機先行返台,可能想避免外界耳目,吳麗華刻意選在櫃台準備收攤最後一刻抱著陳潔歆登機。

她向記者表示,有關帳目的事,她不清楚;至於陳致中在辦妥入學手續後,下週會返台,即不再回應任何問題。

原本陳致中夫婦初定明年一月十九日班機,看來在檢方要求下,可望提前下週返台作證。

另據目擊者指出,陳致中夫婦等一行人九日離台後,在近二十小時飛行途中,十分低調,很少走動,刻意不讓外界知道他們是前第一家庭成員,但由於女兒陳潔歆才一歲多,難免吵鬧聲音會大一些,比較引人注意。

抵達新澤西州紐瓦克國際機場後,陳致中等人循一般外國旅客櫃台辦理出境,研判可能持F1學生簽證、黃睿靚則持F1眷屬或觀光簽證,顯示陳致中可能還沒有綠卡身分。



◆ 避免波及洗錢 瑞銀籲媒體用詞精確

中央社 2008.08.17

前第一家庭涉嫌海外洗錢風暴越演愈烈,毫無關係的瑞士銀行(UBS)擔憂間接受害,特別呼籲媒體精確用字遣詞,報導有關「瑞士的銀行」時,不要使用簡稱的「瑞士銀行」,以免造成困擾。

瑞士聯邦檢察署透過司法互助,請求台灣檢調單位協助調查陳水扁媳婦黃睿靚在瑞士的秘密銀行帳戶,揭露了第一家庭可能涉及海外洗錢的醜聞,台灣媒體在探討瑞士銀行業的作業時,常常簡單使用瑞士銀行,而UBS的中文名稱就是瑞士銀行。

簡稱「瑞銀」的瑞士銀行憂慮,相關報導可能會造成讀者對瑞銀的誤解,以及瑞銀與往來客戶或企業的困擾,特別呼籲媒體報導時務必審慎。

瑞銀希望媒體使用「瑞士銀行業」或「瑞士的銀行業」,以免一字之差,帶來不必要的困擾。

總部在瑞士蘇黎世的瑞銀,是全球最具規模的金融服務機構之一,也是瑞士規模最大的零售及商業銀行,業務遍及全球各大金融中心,在五十個國家營運,台北也有分行。



◆ 扁洗錢 葉盛茂坦承隱匿情資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08-17 中國時報

連日來遭質疑吃案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十六日晚間坦承未將陳水扁家族涉嫌洗錢案,交付檢察總長陳聰明;但強調這是「個人疏失」,不過曾向陳聰明口頭報告過,且未將情資洩露給任何人。陳聰明昨晚間獲悉葉盛茂的說法後,重申絕無接獲葉盛茂報告,並呼籲葉盛茂「坦然面對」。

陳聰明同時指示特偵組,將葉盛茂隱匿情資案,分案調查。

坦承未交公文 曾口頭報告

葉盛茂指出,今年一月底,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接獲黃睿靚在開曼群島設有銀行帳戶的情資。由於事涉敏感,他擔心消息外洩,轉交洗錢中心辦妥公文,由他親自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

二月初,他攜帶該公文當面向陳聰明口頭報告,當時陳聰明表示如果沒有具體事證,可由調查局自行處理,於是他未將公文交給陳聰明。隨後因逢總統大選,時機敏感,而暫時擱置。

陳聰明稱不知情 徹查吃案

選後由於他忙於退休事務,且已交代洗錢中心與情資來源保持聯絡,但因未接獲後續資料,以致未再處理。他強調,該情資內容並未向任何人提及。

葉盛茂強調,由於他個人疏失,造成社會揣測及質疑,他深感自責,願接受法務部及特偵組調查外,並向社會大眾及法務部、調查局同仁、陳聰明等人,表達最深的歉意。

唯陳聰明在得知葉盛茂稱曾將情資當面告知他,表示:「絕無此事」,已下令特偵組徹查調查局隱匿、吃案情事。

調查局忙自清 與葉「切割」

陳聰明說,調查局在今年一月就收到洗錢情資,一直至葉盛茂在七月退休,他曾與葉數度見面。但葉從未提及或以公文告知洗錢一案。

特偵組認為,葉盛茂若涉隱匿公文,恐涉刑法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若更嚴重將情資洩給案件當事人,則將有洩密之嫌特偵組已分「他」字案,將深入調查。

調查局昨天也發布新聞稿,刻意與葉盛茂作出「切割」。調查局證實,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確於今年元月接獲黃睿靚在開曼群島開設帳戶情資,並決定由前局長葉盛茂面交檢察總長陳聰明。調查局對於陳聰明未收到該件情資一事,並不瞭解。

施茂林也喊冤 否認洩案情

前法務部長施茂林昨天晚間以書面聲明表示,強調自己對本案毫無所悉,立委指控純屬烏有,並非實情。

施茂林表示,他從來未聽聞也不了解洗錢案,更不可能將相關資料提供給任何人。另外,國務機要費案屬個案,法務部不會介入個案,況且他已在五月廿日離職,對該案的處理情形無法知悉。

施茂林強調,有立委指他與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兩人聯手將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夫婦涉及洗錢一案壓下,並向陳水扁通風報信一事,是子虛烏有,並非實情。

據指出,特偵組已於上周五以證人身分傳喚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就艾格盟查核報告的公文流程進行訊問。近期內將再以證人身分傳喚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釐清洩密案疑點。

※ 這次爆料者與檢調的表現是否適當,大家自會有公評。



◆ 政府「白血球」反應太慢了

【陳嘉宏/特稿】 2008-08-17 中國時報

此刻的陳水扁真像隻落水狗,有人宣稱他趁著二次金改A了數十億元,還有人指控一名國安局人員兩年前因為不願配合陳致中洗錢被撤換。現在,連調查局長、駐外代表「為扁吃案」都冒出來了;更不用說外界始終狐疑兩千萬美金巨額款項怎麼弄出國的,從金控到檢調的內控機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從案情來看,陳水扁家族實在很壞。但怪的是,為什麼這些案情都要政黨輪替才冒出來?這三個月來,我們的檢調外交系統突然變「勇猛」,不僅前政府高官頻頻進出法院偵查庭,就連前總統的住所辦公室都遭到搜查。但看在百姓眼裡,總覺得正義來得太晚,甚至擔心,這些政府機構裡的「白血球」,會不會永遠只是貫徹執政者意志的「血滴子」。

陳水扁的海外帳戶非始自他卸任後,如果照吳淑珍所說,這不但是她的嫁妝老本,還有扁從選立委以來的「結餘款」,除非扁家將五、六億台幣現金鎖在保險箱,抑或是根本非國內匯出,否則如此大額資金的存入轉出,怎麼會完全沒引起金融機構的登記列管?可央行、金管會卻都還說沒有通報,正「等待」檢方要求。

至於調查局吃案的疑雲就更離譜了!長期以來,檢調單位壓案擋案的傳言不斷,關鍵就在情資處理沒有任何標準作業流程,如今證實早在元月初傳來的洗錢情資,果真是卡在調查局長。即使是慢了半拍的偵辦此刻,對於派員赴瑞士查案,檢察總長還是看報才知情。檢調內部如此爾虞我詐,不要說去期待能捻虎鬚,恐怕連國人對司法的信心都會蕩然無存。

卸任總統遭偵辦,甚至可能淪為階下囚,某種程度的確象徵台灣的民主進步。但看到理當作為政府「白血球」的司法、金融內控機制,後知後覺地處理這場國際醜聞洗錢疑雲時,實在讓人心驚。



◆ 公務員財產要立法交代

【吳景欽】2008-08-17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被爆料,將鉅款藉由其媳婦帳戶轉往瑞士銀行,陳前總統在短短一日之內,連續召開兩場記者會向全民道歉,並且宣布退出民進黨,特偵組也立即派檢察官前往瑞士請求司法協助。關於此事件的後續發展必然受到關注,而陳前總統在第一次召開記者會時稱,匯入瑞士銀行的鉅款,乃是自市長到總統選舉的所謂政治獻金結餘款,其僅是未具實申報此結餘款,願意坦承此錯誤,並接受司法調查。但此說法真的是自白,還是另有目的?

首先是否涉及洗錢的問題。必須先釐清的一個觀念是,洗錢乃是將刑事不法的所得加以掩飾、隱匿,因此洗錢的前提必須有一個犯罪的前行為存在,且根據我國《洗錢防制法》的規定,並非對任何犯罪不法所得的隱匿行為,皆可以洗錢罪處罰,而是以《洗錢防制法》第三條所列舉的犯罪前行為為限,而此條文所列舉的罪名,除法定刑五年以上之罪外,多屬於組織犯罪、經濟犯罪等類型。因此,陳前總統之所以強調此匯入款項,乃是政治獻金的結餘款,其只是沒有據實申報,而違反政治獻金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二款,關於不實申報的行政罰鍰,而無觸犯刑罰,因此也無所謂洗錢問題的存在。

這也意味著若其言屬實,則根據《政治獻金法》的規定,其僅須受二十萬到一百萬的罰鍰即可。退一步言,即便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違法收受政治獻金,可能涉及《政治獻金法》第廿三條第一項的刑事處罰,惟《政治獻金法》於二○○四年三月卅一日才有效施行,因此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在此之前的政治獻金流入個人口袋,雖然道德上可責,但法律上卻可能陷入不受規範的狀態。因此陳前總統開此記者會,似乎重點不在於道歉,而是先行打預防針。但一般民眾可能會不平衡,難道這筆錢就真的罰錢了事,而讓大筆錢進入私人口袋嗎?

或有認為,陳前總統所言仍有待查證,惟基於不自證己罪權,他並無主動提供檢方證據的義務,他並不需要自己證明這些財產來源為何,也無須證明是否合法,這些都要依賴檢察官來追查與舉證。而關於不法所得的洗錢行為,往往具跨國性,欲以錢追人方式找出金錢流向,須有國際的司法協助,而以我國目前國際地位,欲尋求他國協助有很大困難,因此即便財產來源不明,只要檢方無法證明有刑事不法,基於罪疑有利於被告原則,仍無法對此不明財產來源論罪,只能依據公務員財產申報法的規定為行政罰鍰,或者對此財產為課稅。

由此一事件已凸顯出,我國關於洗錢法制雖已建立,但由於洗錢的跨國性,欲以以錢追人的方式,找出犯罪事實誠屬不易,而必須透過以個案請求他國為司法協助的方式,在現行狀況下有其困難。再者,公務員對某些來源不明的財產,在無法證明其不法的情況下,檢察官恐僅能以行政簽結方式了結。

事實上為了防止此種情況,早在一九○三年的英國的《防止貪汙法》,即針對公務員所收受的金錢或利益,若無反證即推定為賄賂的立法,此種立法乃屬於賄賂罪的一種舉證責任轉換,因此檢察官只需證明被告收受有來源不明的利益,即必須由被告舉反證來推翻,若無法證明其為合法來源,即以貪汙罪論。亞洲的香港於一九七○年代所開始的肅貪行動中,除了成立廉政署之外,並且為了防制貪汙罪的漏洞,亦參考上述英國法而制定有財產來源不明罪,由於成效卓著,而相繼為亞洲許多國家(如新加坡、南韓、中國)所沿襲。從陳前總統的此次事件中,我國法務部所積極推動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確有立法的必要,以作為不法所得無法證明時的一個重要攔阻。

(作者為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 嗆扁都來不及,還嗆馬

【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2008.08.17

受陳水扁涉嫌洗錢風暴衝擊,民進黨在各縣市陸續舉辦的募款餐會,人氣明顯受到影響,昨晚台中市的餐會,市黨部主委陳大鈞說,「人數減了兩成」;至於月底嗆馬遊行,不少支持者反映「嗆扁都來不及了,還嗆馬」,要求退費。

昨晚在台中市聯合募款餐會,黨主席蔡英文逐桌敬酒時,來自台中縣豐原市一名林姓支持者向蔡英文高喊:「陳水扁要道歉,切腹自殺算了」。蔡英文一臉尷尬,民進黨秘書長王拓連忙安撫說:「知道了!知道了!」

昨晚的餐會席開五十桌,因餐會募款在洗錢案爆發前就接受訂桌,雖募足五百萬元,但有好幾桌都留下二到三個空位,不少支持者不想參加,把餐券轉送朋友。

民進黨桃園縣黨部主委陳志謀表示,黨中央原訂九月廿日在桃園縣舉辦募款餐會,預定募款四百萬元,受到阿扁洗錢疑雲影響,「募款,實在開不了口」。

嗆馬遊行也大受影響,民進黨高雄市議員李文良說,原訂830的台北「嗆馬遊行」車次已嚴重縮水,不少支持者要求取消,他的服務處原已受理四輛遊覽車報名,昨天已有上百人要求退費,「不知道到時能不能坐滿一輛遊覽車?」

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主委陳政聞說,扁案發生後,已有二百餘人要取消參加「嗆馬遊行」,有人還要求黨部退還六百元車費。他坦承民進黨計畫召募每人繳一萬元黨費的永久黨員案更困難。

民進黨雲林縣黨部未受阿扁涉及海外洗錢案影響,仍照常按原計畫進行;台中縣豐原市一名民進黨員也指出,卅日還是會北上啦,我們是「嗆馬」又不是「護扁」!不過,他本來邀老人會的同伴一起北上,這兩天已有人想退出。

雲林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李健福議員也說,扁洗錢弊案爆發,大家心情「鬱卒」,許多支持者告訴他「不想參加嗆馬遊行」,他已建議黨部取消遊行,連募款餐會也暫緩。

※ 如果綠營 830 執意出來遊行,就不應該以嗆馬為訴求,而是目前體制中的問題:為何那些陽光法案遲遲不過?貪腐如何杜絕?經濟問題如何解決?人民肚子該如何填飽?教育問題、社會福利、環境永續如何成為百年大計等等。



◆ 這會不會只是冰山的一角?

【中時社論】 2008-08-17 中國時報

前一刻,阿扁還在義正詞嚴的否認他在海外擁有任何帳戶;後一刻,瑞士司法部來函要求調查了,帳戶名稱號碼也全都曝光了,阿扁終於全承認了!前一刻,民進黨中央還軟調的「肯定」陳水扁勇敢面對司法;後一刻,面對綠營支持者的群情激憤、罵聲連連,才趕緊柔性規勸扁珍兩人主動退黨!問題是,這遲來的道歉,遲來的切割,還能挽回些什麼呢?

這個時候,阿扁一聲道歉,一紙退黨聲明,能抵消掉他多少惡行呢?這個時候,民進黨高層全體列隊向國人一鞠躬,競相拿比藍營更凶狠的語言去罵扁,又能喚回什麼呢?

倒帶過去八年,像不像一齣極盡反諷的荒謬劇?當陳水扁在台前不斷掀起統獨大戰,法相莊嚴的倡言正名、制憲、公投等口號之際,他也正在海外秘密開設數個私人帳戶;當陳水扁不停的擴大藍綠對立,撕裂台灣社會,甚至聲嘶力竭的指控他人賣台之際,他也正在一筆筆的將大筆的款項,陸續移轉到這些帳戶。將阿扁過去八年來所有冠冕堂皇的宣示,所有抬頭挺胸的誓言整理一下,再對照他貪瀆、說謊的種種行徑,受到傷害的,難道只有綠營的支持者嗎?整個台灣為他付出代價,還能算小嗎?

試問在此刻,綠營的所有死忠支持者,如何可能不心寒?當蔡英文主席到處奔走辛苦募款,一塊錢一塊錢會聚支持者的血汗錢,有人捐出自己辛苦打拚的微薄所得,甚至還有人是拿出全部的積蓄,到此刻才駭人的發現,這些辛苦會聚的數額,甚至還不及阿扁海外任何一個帳戶的零頭!

就算這些鉅額款項確實都是「競選結餘款」吧,陳水扁怎麼好意全部納入自己家人的海外帳戶,一塊錢都不願幫助已經瀕臨破產的民進黨?打一場選戰,需要多少人出錢出力,需要多少人共同打拚?阿扁寧可眼睜睜看著民進黨財務吃緊,看著死忠支持者捐出僅有的家當,卻大筆大筆的將所謂「選舉結餘款」全納入自己私人的口袋;不用說此刻的民進黨所有的募款餐會全辦不下去,未來的時日民進黨還怎麼向人民伸手呢?

募款困難都還事小,最難堪的是民進黨將如何再重拾昔日的清廉形象?當陳水扁不斷痛批昔日的國民黨如何的國庫通黨庫,他自己卻在搭建他在海外的「小金庫」;當陳水扁口口聲聲起誓要為台灣打拚,卻在同時利用各種名目會聚累積他個人的私產!這個嚴酷的事實,請問民進黨只須切割就算了事?過去八年,為了捍衛這位「貪腐」的領袖,民進黨從上到下,發動過多少集會?開過多少記者會?為多少人扣過帽子?又牽托過多少人?多少事?多少支持者的汗水與淚水被糟蹋?多少藍綠對抗被莫名的挑起?多少被撕裂的傷痕到現在都無法抹平?換得的代價,就是他與家人在海外會聚億萬家財!

不要以為這回只有民進黨受傷,只有綠營的支持者會感受失望難過,整個台灣都為這一個人給賠進去了!一個靠清廉標榜而崛起的國家領導人,竟然會貪婪到令人瞠目結舌;一個藉清廉標榜而受民眾期待的政黨,竟然就一路捍衛著這位「貪腐」領袖到最後一刻。這期間沒有一個人衝著大事大非站出來指責過,請問未來誰還會相信政治人物的再三保證?誰還會相信政黨的任何崇高訴求?誰會不懷疑在這些保證與訴求的背後,暗藏著貪婪的算計?

我們不得不說,台灣的民主成就,都還來不及讓台灣人感到驕傲,就已讓阿扁一個人、一家人的記錄,面臨集體蒙羞!在台灣民主發展史上,甚至在整個亞洲民主發展的歷史記錄上,這一頁已經註定抹不掉,所有未來討論全球貪腐的論述中,台灣永遠都會被記上這一筆!

而最令人難過與無奈的是,這一切可能只是剛剛才開始,待調查後真相一樁樁、一件件的陸續出土,當越來越多證據挑明這不只是「競選結餘款」,而是還有更駭人聽聞的來源;當一路調查下去發現這還只是冰山的一角,還有更多牽連在裡面的人事物陸續將被揭露,那麼我們只能說,台灣所蒙受的傷害與羞辱還沒結束,更大的驚訝與難堪,還在後頭呢!

※ 要看這座冰山指的是誰了。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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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列被告 子媳恐也難逃

* 扁珍列被告 子媳恐也難逃
* 扁秘帳再曝光 大選前後進出數億
* 檢追錢 赴星查珍兄帳戶
* 吃案風暴證詞不利 特偵組今傳訊葉盛茂
* 扁家海外資金疑遭匿報案 再重創檢調互信
* 吃案疑雲 法界認陳聰明應迴避
* 財產來源不明罪 藍擬優先立法

◆ 扁珍列被告 子媳恐也難逃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8.18

前第一家庭海外洗錢案,特偵組將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及吳淑珍胞兄吳景茂簽分被告,將視今天吳景茂到案後說詞、及吳淑珍身體狀況,不排除讓兩人對質。

此外,陳致中、黃睿靚本周如返國,馬上會被檢方訊問,由於陳致中夫婦與吳景茂都是人頭,檢方不排除將陳致中夫婦由證人改簽分為被告。

陳致中夫婦目前滯美未歸。黃睿靚母親吳麗華帶著外孫女陳潔歆,將於今天清晨五時卅分返抵台灣,檢方可能清晨直接到機場把她帶回,調查黃睿靚名下資金來源和陳致中夫婦行蹤。黃睿靚父親黃百祿也將列為下一波傳喚名單。

特偵組證實,吳景茂因長期擔任吳淑珍人頭,先前檢方已查獲相關資金往來流向,目前將他簽分為洗錢的「特他案」被告;此外,特偵組日前當面向陳水扁呼籲,勸陳致中夫婦儘速返台應訊,否則檢方將依法發布通緝,屆時他們所持的台灣護照將註銷,陳致中在美國就學會受影響。

據了解,陳致中夫婦在瑞士的銀行及開曼群島開設公司等過程,都需要兩人到案說明,陳致中夫婦一返台,馬上就會被調查人員帶回訊問。

至於吳景茂因為擔任吳淑珍人頭而被簽分為洗錢案被告,吳淑珍承認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也是人頭,且黃睿靚是接續吳景茂帳戶內資金的人頭,兩人是否也會被改列被告,特偵組今天將進一步討論。

本月十六日特偵組搜索扁家偵訊吳淑珍時,她承認早期以胞兄吳景茂當人頭,從台灣匯款至新加坡的荷蘭銀行,因協助理財的營業員跳槽,才將帳戶轉到新加坡標準銀行、瑞士信貸銀行;陳致中結婚後,改用黃睿靚當人頭戶,將吳景茂新加坡帳戶的錢,轉到黃睿靚在瑞士日內瓦的美林銀行,再轉入蘇黎士銀行。

吳景茂昨天上午在台南麻豆老家表示,今天會到台北特偵組接受調查。由於吳淑珍骨折未痊癒,檢方將視她身體狀況和吳景茂供詞,再決定是否要兩兄妹對質,釐清資金來源。



◆ 扁秘帳再曝光 大選前後進出數億

【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08.08.18

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嫌洗錢案發現四個神秘帳戶,其中最神秘的台新銀行南門分行帳戶曝光。兩年前曾揭發這個帳戶的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表示,總計陳水扁從九十二年年底開戶到四月一日結戶,短短三個月,帳戶進出金額高達五億八千九百多萬,進出交易四百多筆。

其中,陳水扁光是透過前總統府機要陳鎮慧,就密集匯了一億六千九百八十萬元到這個帳戶。離奇的是,九十三年三月十九日下午一點五十七分,也就是陳水扁遭到「三一九槍擊」後十一分鐘,陳鎮慧單筆匯進五千萬元到陳水扁的帳戶。

隔兩分零四秒,有人從這帳戶轉帳八千三百多萬鉅款到代碼「007056xxx」的銀行,邱毅說,經過他調查,這家銀行就是張兆順任職的第一銀行。

有多少錢從台新轉到第一銀?邱毅說,只要當天有千萬元以上的鉅款存進阿扁的台新專戶,馬上就會將鉅款轉帳到第一銀行的秘密帳戶,總計轉到一銀秘密帳戶的金額共兩億四千多萬元。

邱毅進一步質疑,張兆順跟官邸關係密切,更是官邸的御用會計師,有這麼多錢轉到第一銀行神秘帳戶,張兆順應該站出來說清楚。

邱毅表示,雖然從陳水扁台新帳戶明細沒看到陳鎮慧的名字,但向他檢舉的「深喉嚨」當面跟他說,經手大筆現金存匯的人就是陳鎮慧。

邱毅指出,三一九槍擊案當天,陳鎮慧帶著二、三個人提了五千萬元到台新銀行南門分行,將錢匯到陳水扁帳戶,當時銀行還派很多人點收才完成交易,由於當時傳來陳水扁與呂秀蓮在台南遭到槍擊的消息,這件事讓當時經手處理的行員印象深刻。

邱毅研判,陳水扁這個帳戶沒有向監察院財產申報,陳水扁結清帳戶後,有可能把錢匯到美國、瑞士及日本,他質疑這筆錢的來源可能與賣官案、高捷政治獻金及金控公司人事案有關。

兩年前邱毅首度揭發此案時,綠營是由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出面反駁、痛斥邱毅。蔡煌瑯昨天說「我無言以對」。



◆ 檢追錢 赴星查珍兄帳戶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8.18

前總統陳水扁涉及海外洗錢案,台北地檢署已派檢察官慶啟人到瑞士查案,另將派檢察官赴新加坡,循司法互助追查吳景茂的可疑帳戶,並擴大追查扁家資金是否與二次金改、人事關說賄賂涉貪有關。

特偵組國務機要費案發言人朱朝亮昨天表示,上周六搜索前總統陳水扁寶徠花園廣場住家,查扣一批卷證,昨天檢方忙著比對卷證內容,沒有再發動搜索或約談。

檢方表示,已曝光的扁家海外帳戶金額,已逾國務機要費案可能的貪汙金額,清查資金重點將擴大調查是否與二次金改有關,或來自人事案相關賄賂款。

曾承辦洗錢案的檢察官表示,只要是從台灣匯出的款項都有紀錄可查,就算全都在境外、國際間匯款,透過國際反洗錢組織「艾格蒙組織」還是能查出匯款帳戶,由錢追人查出扁家資金來源。

台北地檢署本月十二日派主任檢察官慶啟人攜帶國務費案起訴書、相關證卷資料和涉案人身分資料赴瑞士,提供瑞士檢方偵辦陳致中夫婦疑似洗錢案所需資料,她於昨晚返台。

為了追查扁家匯往新加坡吳景茂名下的荷蘭銀行、標準銀行和瑞士信貸銀行帳戶,北檢將再派檢察官前往新加坡,透過司法互助請求新加坡法院裁定調閱吳景茂的帳戶資料。

近幾年的博達案、巴紐案,新加坡檢方都協助台灣檢察官追查洗錢流向,雙方互助管道暢通。另外,本月廿七日起六天,今年國際檢察官會議將於新加坡舉行,檢方也可能委由出席會議的檢察官向星國請求協助。

【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居住的寶徠花園廣場門禁森嚴,連管區員警都無法進入,前天媒體以長鏡頭拍攝到陳水扁及吳淑珍在屋內的影像,負責維安工作的國安局及台北市警方很緊張,恐怕出現維安漏洞,已對可能拍攝地點加強控管。



◆ 吃案風暴證詞不利 特偵組今傳訊葉盛茂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18

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一月間收到扁家海外洗錢情資遭隱匿疑雲,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與檢察總長陳聰明雖各執一詞,但法務部與特偵組初步調查,都對葉盛茂不利,特偵組懷疑葉盛茂涉及刑法第一三八條的隱匿文書罪嫌,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通知他今天到案說明。

據了解,開曼群島的檢察總長去年底便發現黃睿靚、陳致中在開曼設立的公司、瑞士的銀行帳戶資金可能有問題,透過相關單位向我方及瑞士通報之後,今年一月,更用正式公文函送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認為應將相關情資交給台灣檢察機關偵辦。

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收到資料後,一月底便製作好正式公文擬轉交最高檢察署,但葉盛茂表示資料「敏感」,他將親自「面交」檢察總長陳聰明;葉昨天雖然表示曾在二月間帶資料向陳面告,但遭陳聰明否認。

法務部初步行政調查,認為其中疑有公務員涉及刑法第一三八條隱匿文書罪嫌,十五日即發函高檢署要求儘速查明真相。特偵組十六日下午約談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他的證詞對葉盛茂不利。

據透露,由於調查局有正式的發文紀錄,但遲未接到最高檢察署收案回條,周有義曾兩度詢問葉盛茂,一次是今年三月總統大選後,周有義問葉盛茂該分資料是否已交給陳聰明,葉盛茂告訴他已經轉交,但未提出最高檢察署收文的簽收證明;日前媒體報導調查局有扁家海外資金情資時,葉盛茂主動詢問周有義相關報導的事,周再次跟葉確認資料是否已交給最高檢察署,葉當時仍肯定的向周有義表示已交給檢察總長。

對照陳聰明堅稱葉盛茂從未向他提出扁家海外帳戶資金有問題的相關情資,以及葉盛茂的聲明內容,該分資料可能仍在葉盛茂手中,特偵組懷疑葉對舊屬說謊,且可能涉及刑法第一三八條的隱匿文書罪嫌,傳喚他今天到案說明。



◆ 扁家海外資金疑遭匿報案 再重創檢調互信

中央社 2008.08.17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捲入疑匿報扁家海外資金情資的風波,檢察總長陳聰明甚至說出要葉盛茂「坦然面對」的重話。無論是2005年股市禿鷹案、2006年台開內線交易案,檢、調都因洩密、互爭辦案主導而喪失互信,尤其在檢察官依法仍為指揮犯罪偵察的主體下,調查局的角色將益形尷尬。

檢調互信被重創,近年首推2006年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開案。當時因總統女婿趙建銘被羈押,檢察官許永欽有辦案時限壓力,必須鞏固複雜的內線交易犯罪事證,避免備多力分。

但當時調查局因清查第一家庭與第一親家的帳戶頻頻「開花」,有意引導檢方「擴大戰線」,雙方終因矛盾而引爆衝突。檢方不滿調局頻將案情洩漏給媒體藉以向檢方施壓,調局則嫌檢方保守以致功敗垂成,檢調關係降至冰點。許永欽還在自己「經濟犯罪」一書中,直指自稱天下第一處的司法單位根本是「爆料第一處」。

北檢因台開案體認到辦案須有「子弟兵」的重要,因此加強訓練署內的檢察事務官,並從同年北投纜車弊案開始操兵,減少假手調查局協助的機會。

2006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檢察官陳瑞仁面對龐大的發票單據、複雜的黨政涉案人士,也是寧可自己率事務官曠日廢時比對、查證,也絕不假手調查局。陳瑞仁更於國務費案起訴後一次回到調查局上課的機會,點明調查人員若不改掉一再洩密的毛病,調查局就沒有存在價值的重話。

如今檢、調又因最高檢特偵組偵辦花蓮三棧砂石場弊案疑有調查高層洩密給立委、扁家海外資金帳戶情資疑遭匿報,重創互信,短期內雙方雖不致不再合作,但在檢察官仍為法定的指揮犯罪偵查主體下,檢方辦重案不再非調查局不可,一旦日後社會要求成立「廉政署」呼聲再起,調查局的角色將更形尷尬。



◆ 吃案疑雲 法界認陳聰明應迴避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18

扁家族海外匯款情資疑遭隱匿,正由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調查刑事責任,因檢察總長陳聰明是當事人之一,法界認應迴避,特偵組表示不排除將案件發交一審偵辦;行政責任方面,法務部將等刑事調查確認後,移送監察院懲處。

調查局一月收到的扁家情資,正式公文如今人間蒸發,目前已可確認最後是葉盛茂拿走,但資料未交給陳聰明,不管是個人疏失、還是忙碌等藉口,都難以迴避刑法第一三八條規定,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的責任。

如果該分資料將來是扁家國務機要費案或其他洗錢案的證據之一,葉盛茂卻交不出來文件,可能還會涉及湮滅證據的追究。

法務部上周四得知調查局早在一月便得知相關情資後,便對調查局及最高檢察署相關人員展開初步行政調查,並發函高檢署要求查明涉嫌違法者的刑責;因葉盛茂已辦理退休,法務部決定先刑事後行政,十五日隨即發函高檢署要求調查刑事責任,之後再移送監察院彈劾。

特偵組雖已分案調查,並傳喚葉盛茂今天到案說明,不過由於陳聰明是當事人之一,法界人士一般認為,依照訴訟法基本精神,當事人應該迴避;且此事涉及的公務員隱匿文書、洩密、湮滅證據等罪嫌,都不是特偵組法定職掌,應該由一審檢察官偵辦。

※ 這一案刮起了大風。



◆ 財產來源不明罪 藍擬優先立法

【聯合報╱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8.08.18

陳水扁對於海外鉅款來源交代不清,各方再起立法院應速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呼聲。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張碩文表示,要在刑法或是貪汙治罪條例中增訂是可行方向,近日將會召開黨團幹部會議,研議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如果黨團幹部有不同意見,可能改以立委個人提案推動立法。

但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謝國樑表示,日前他在一場立法公聽會中,聽到超過半數檢察官認為將會侵害人權,並不贊同。顯示行政部門仍須形成共識,才能談立法。

立委吳志揚指出,他上會期就已提出「貪汙治罪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與罰則,結果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完成詢答程序後就遭到擱置至今。制定財產來源不明罪是馬總統在競選時的政見,法務部長王清峰也公開表示支持,立法院應該儘速完成立法。

張碩文坦言,制定財產來源不明罪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像陳水扁家庭匯款案先前都能避開檢調注意,所以最重要的還是讓公職人員培養清廉制度,修法不見得能有最好的效果。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吳育昇也主張應儘速修法,如果黨團不提,他也要提出修法版本,而且要朝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的角度研修,而且對於調查對象,不宜再以犯罪嫌疑人的未成年子女為限。

謝國樑表示,現行財產申報法令只規範公務人員與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但前第一家庭洗錢管道卻擴及陳致中等成年子女,所以如果真要認真執行財產來源不明罪,清查對象勢必要擴及二親等、甚至其他親屬,而法界則出現侵害人權的質疑。

【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新聞局長史亞平昨晚表示,行政院非常支持修法增訂不明來源財產罪,「這是廉政的最基本條件,最少要做到這一點。」

據了解,法務部長王清峰力推這項立法,行政院也支持,但因上會期行政與立法兩院關係不佳,政院對下會期要推動法案格外審慎,要先看立委反應,再決定推動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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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洗錢案 剪不斷理還亂

* 南方朔觀點─阿扁A錢時,你在那裡?
* 珍兄供稱 扁多次經銀樓匯錢出國
* 透過銀樓洗錢 最重判七年
* 金管會:洗錢防制 多符國際要求
* 法部:涉案企業自首 減免刑責
* 台新金啟動危機處理 追究謠言
* 扁風暴重挫金改 公股釋出喊卡
* 蔡英文 當年金改踩煞車
* 若證明為贓款 須赴瑞打官司追回
* 陳幸妤飆:謝、蘇、陳菊都拿錢
* 陳菊:問題在海外匯款流向
* 千夫指扁 在鉅款匯出國
* 民進黨最怕 扁要玉石俱焚
* 未現身新生會 陳致中不能入維大
* 不只扁案... 葉盛茂隻手遮天 吃案多起
* 避開陳聰明 誰隱情資由北檢偵辦
* 未經立案 調要查扁 檢:不合程序拒辦
* 合者利分者弊 檢調鬥法還辦什麼案
* 扁家洗錢背後的金改疑雲


◆ 南方朔觀點─阿扁A錢時,你在那裡?

【南方朔】 2008-08-19 中國時報

人們通常都有一個最大的劣根性,那就是出了大災難或大問題,就把那個最重要的當事人打成過街老鼠,人人都趕來踹上兩腳,在打過街老鼠裡,一切問題似乎都告解決,大家複雜不安的心情也得以安頓。

而現在,阿扁無疑的已成了台灣最大的過街老鼠,阿扁由A錢到洗錢,的確罪無可逭。但看到那些昔日阿扁的長官、戰友、死忠挺扁的名嘴和群眾也來趕這場打過街老鼠的遊戲,卻給人一種雖然欣慰但卻難免不安的感受。因為他們應該面對的問題,不是藉著打扁而劃清界線以自保,而是該更深刻的去面對「阿扁A錢時,我在那裡?」這個道德與政治上的難題。看著一堆其實並沒有資格批扁的民進黨人物在那裡忙著劃清界線,卻閃避了他們在政治上與道德上可能的「共犯」問題,就覺得這些人實在可悲。

其實,任何個人或群體的大惡大錯,都不可能只是一人的犯錯或偶然的偏差,當年納粹的暴行,不可能只是希特勒一人的殘酷暴虐,而是德國人心裡千千萬萬個小希特勒在那裡造勢助長;過去馬可仕貪贓枉法,也不能只怪罪他們夫婦,而是龐大的政治黨派長期相互朋分,遮蓋及聲援所致。這就是政治上和道德上的「共犯結構」。當問題爆發,撇清和自保並不可能讓這些人從此就被洗清。只有誠實面對自己過去的助惡行徑而深自懺悔覺悟,才是自己成長和集體進步的契機。

阿扁由三級貧戶起家,當權後整個家族的風格日益奢華腐化,最後演變成大胃口的A錢洗錢,權力讓人腐化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在扁家弊案陸續被揭露的過程裡,整個社會裡許多人「只管立場,不論是非」的挺扁到底,或許才是更大的關鍵。

有些所謂名流,不管他的弊案和治理無能,硬是要「再給他一次機會」;許多名流名嘴和同黨,在他的弊案被揭露後,二話不說的就往「藍綠惡鬥」,「國民黨搞清算」,「中國人欺侮台灣人總統」上做文章,搞轉移焦點及泛政治化,當護短護到如此程度,其實已等於不管他如何違法妄為,都會有一個龐大的鐵衛隊在撐腰。

阿扁由不錯的政客墮落到A錢和海外大規模洗錢的程度,他的膽子愈來愈大,不正是那一大群鐵衛隊所變相鼓勵出來的嗎?當阿扁A錢時,他們的「只管立場,不論是非」已使他們成了道德及政治上的共犯。坦白說,這次他利用家人身份在海外洗錢,幸好是瑞士聯邦檢察署所揭露,整個阿扁的鐵衛隊過去那種護短的論調才無用武之地。

如果這個案子是台灣特偵組或任何司法檢調系統捅出來的,保證「國民黨清算」之類的護短說法會取代目前輿論發展的方向,而讓問題又兜回到意識形態的惡鬥中。在冥冥之中,瑞士真的可說是在無心中拯救了台灣日益墮落的政治!

阿扁海外洗錢已無任何再說辯的空間。洗錢追蹤到A錢及貪腐賄賂,對台灣嚴重失責的司法檢調單位,將是嚴峻的考驗。而在政治上,由此案的爆發,其實已把台灣民主真正致命的缺陷澈底的顯露了出來。台灣的民主缺乏嚴格的規範,再加上它的泛民粹風格,於是所有的政治是非都不再有客觀的基礎,而只剩上立場上的黨同伐異。於是奸滑者可以藉著煽起民粹情緒而遮蓋自己的貪腐,同志們為了立場的團結而可以指鹿為馬,明明是貪腐也一路曲意維護。這是一種相互的綁架。今天在那裡大罵阿扁斷送民進黨前途的人,其實並不是無辜的,真正斷送民進黨的,是那個護短和硬拗早已成了習慣性的龐大共犯結構。他們過去鼓勵出膽大妄為的陳水扁,如果不把那種護短的積習改變,誰知道將來不會再鼓勵出另一個同樣惡劣的領袖呢?

目前舉國都在打阿扁這個過街老鼠,但由這起洗錢案,我們也應看到它對目前的政治文化及風格,實在深具警示意義。阿扁從未丟民進黨的臉,丟臉的是過去挺扁到底的整個共犯結構。阿扁A錢時,你們在那裡?問問自己吧!



◆ 珍兄供稱 扁多次經銀樓匯錢出國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19

特偵組昨天傳喚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到案,他供稱從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任內起,提供銀行帳戶供吳淑珍使用,並多次透過銀行及銀樓地下通匯將錢匯出國。由於地下匯兌常成為洗錢管道,特偵組除清查扁家族銀行資金,也將調查地下通匯管道。

不過,吳淑珍在十六日接受檢方訪談時,承認吳景茂是她的人頭,並說從陳水扁擔任立委時,她就使用吳景茂的名義到銀行開戶。吳景茂昨天供稱,則是從扁擔任北市長時,開始將帳戶借吳淑珍使用,兩人說詞不符。

此外,吳淑珍提出在新加坡、瑞士等地轉帳的銀行資料,但吳景茂更供出也曾透過銀樓等地下通匯管道方式匯款;吳景茂並供稱,他都是依吳淑珍指示匯款,人家怎麼說,他怎麼做,包括匯款的數額、對象及方式等;有時他也會交代妻子陳俊英依吳淑珍指示匯款。至於匯款到海外的總額,吳景茂表示時間久遠,而且筆數不少,他已記不清楚。

扁家海外密帳案,特偵組將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五人列為涉嫌洗錢案被告,其中,扁、珍、吳景茂均遭限制出境,關於陳致中夫婦,特偵組則要求境管單位通報入、出境,一入境可能即被帶到特偵組應訊。

特偵組昨天共約談吳景茂夫婦、林文淵、兩名吳淑珍提供的理財專業人員及三名荷蘭銀行人員共八人。陳水扁透過管道向特偵組表達,陳致中因為赴美就讀,希望給陳致中、黃睿靚一些時間,回台時願提出同意授權書,供檢方清查陳致中夫妻的海外帳戶及資金流向。

特偵組表示,目前清查的扁家疑涉洗錢案,主要是在瑞士的銀行帳戶內兩千一百萬美元,外傳扁家還有十六億的帳戶資料,目前特偵組並沒有這個帳戶資料。



◆ 透過銀樓洗錢 最重判七年

【聯合報╱記者陸倩瑤、羅兩莎/台北報導】 2008.08.19

吳景茂坦承透過銀樓匯款到國外,金管會昨天表示,銀樓非法辦理匯兌業務違反銀行法和管理外匯條例,業者最多會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至於吳景茂透過銀樓匯款,金融界人士說,目前似乎沒有什麼法令可規範。

法界人士指出,銀行法及外匯管制條例只處罰從事非法匯兌的銀樓等業者,對匯款人無處罰規定;但如證明是將重大犯罪所得透過地下匯兌管道匯出,則可能違反洗錢防制法,可處七年以下徒刑。

【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外界質疑台灣洗錢防制出現漏洞,金管會銀行局昨天澄清,去年亞太洗錢防制組織對台灣評比的廿四個項目中,台灣只有三項尚未遵行,其餘項目都符合國際洗錢防制的要求。

銀行局說,三項沒遵行的措施:一、將國外政治人物的洗錢行為列入申報對象;二、留意高風險的國家;三、建立非銀行業的洗錢防制管道例如律師、會計師等。

銀行局官員說,國外政治人物尚未列入洗錢申報對象,是因資料蒐集困難。不過,台灣已建置好高風險國家名單,很快就可以進入「已遵行」項目內;非銀行業的洗錢防制管道,則不屬於金管會職權。

官員強調,銀行局除了積極督促銀行落實洗錢內部稽核與自行查核外,並將加強金融檢查,只要發現不符規定的情況,一定祭出行政處分。



◆ 金管會:洗錢防制 多符國際要求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8.08.19

針對外界質疑台灣洗錢防制可能出現漏洞,金管會銀行局昨(18)日表示,據去年亞太洗錢防制組織對台灣的評比,所評的24個項目中,台灣只有三項尚未遵行,其餘項目都遵照國際對洗錢防制的要求。

三項尚未遵行的措施,包括:一、國外政治人物的洗錢行為列入申報對象;二、留意高風險的國家;三、建立非銀行業的洗錢防制管道,例如律師、會計師等。

銀行局官員表示,國外政治人物的洗錢行為尚未列入申報對象,主要是因為資料蒐集有困難。至於高風險國家名單,台灣已經建置好,這項應可列入「已遵行」項目內。至於非銀行業的洗錢防制管道,並非銀行局可管。

去年初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派員到台灣實地評鑑兩周,評鑑結果去年8月出爐,金管會指出,亞太洗錢防制組織對台灣整體金融部門的洗錢防制措施與監理體系,有相當正面的評價。

金管會強調,24個項目中,台灣有15項獲得第一級「完全遵行」評等及第二級「大部分遵行」評等;另外有六項列為第三級的「部分遵行」,只有三項列為「未遵行」。



◆ 法部:涉案企業自首 減免刑責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8.08.19

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海外密帳洗錢弊案,延燒到企業界,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昨(18)日公開對企業界喊話,呼籲與案情有關的企業勇敢出面自首,檢審機關會依貪汙治罪條例與證人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減免刑責與保護,希望企業發揮道德勇氣。

黃世銘指出,法務部也參考其他國家立法例,將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目前已經召開公聽會,細節將提報中央廉政委員核定後辦理。

法務部長王清峰17日緊急召集黃世銘等高層官員,討論相關偵查行動,會後通過「擴大司法互助」「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呼籲相關企業界自首與提供1,000萬元檢舉獎金」等三項決議,並在昨天召開記者會說明。

黃世銘說,與洗錢案有關的企業或個人,可以向各地檢察署或是調查局各站處自首,他強調,檢察機關與法院會參酌涉案程度與自首情狀,根據貪汙治罪條例與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減免刑責與保護,不會毫無保障。

黃世銘表示,承辦洗錢案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正在追查前第一家庭數億元的可疑資金來源,不排除當中有企業協助,但案情仍不明朗,因此希望知悉內情的人士能提供線索,政府依法可以給檢舉人最高獎勵1,000萬元的檢舉獎金,同時也會依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給予完善保護。

【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法務部希望涉入前總統陳水扁洗錢案的企業自首,換取減免刑責,法界人士普遍支持,認為有涉案的企業應出面坦白,但站在人性與公司經營的角度,也悲觀地認為法務部想動之以情,恐怕打動不了多數企業。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傅祖聲分析,企業在洗錢案涉及的,可能可分為「錢的來源」與「錢的出處」,也就是「行賄」與「洗錢」。他說,站在律師立場,要是他知道他的當事人做錯事,他一定會建議要自首,畢竟減刑是最好的待遇,也會比較安心。

不過,以行賄來說,若企業只是單純送錢,例如說送一個裝滿錢的LV包,或是之前傳出的送鑽表事件,只要沒有因此讓公務員做出違背職務的行為,就很難認定是行賄;至於洗錢,洗錢防制法也明文規定要「明知是髒錢(Dirty money),還幫忙匯錢」,才會觸法,若業者從頭到尾不知情,也很難定罪。

因此,行賄、洗錢的界線其實算模糊,傅祖聲擔心,企業如果涉案情狀不明確就自首,等於是跳到醬缸,洗也洗不清;而且,他也不看好台灣企業會因為法務部的呼籲,就跳出來承認自己行賄,這在各國都一樣。

萬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郭雨嵐說,自首在法律上的意義,要有犯罪,且還沒被發現,就主動出面承認。他相當支持自首,但也提醒老闆們在處理時要有智慧,必須先讓決策階層完全了解,充分討論可能發生的危機;重點是,要讓社會、員工與股東感覺到,這樣的自首決定是代表是勇於面對過去,而且會讓企業更生、運作得更好,讓員工與股東能體諒且支持。



◆ 台新金啟動危機處理 追究謠言

【經濟日報╱記者呂淑美、洪凱音/台北報導】 2008.08.19

台新金被捲入扁家洗錢風波,不僅昨(18)日以10.05元跌停作收,今日股價更面臨10元面額保衛戰,台新金啟動危機處理,今將在各大報刊登聲明。台新金表示,外界臆測不僅毫無證據、極盡汙衊,也讓台新金、彰銀股價嚴重下挫,台新金將委任律師依法追究,以維護台新、彰銀數十萬股東的權益。

陳水扁海外密帳案,立委邱毅直指台新金控標購彰銀涉及不法,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更直指「某國內企業給陳水扁27億元」;台新金總經理林克孝指出,絕對沒有外界指稱27億元捐款,政府承諾移轉權經營權給所有競標者在先,台新得標在後,若有內情,台新何需要比第二高標淡馬錫高出70億元。

彰銀是在94年7月22日公開標售4億股,最後由台新以每股26.12元得標,當日台新金收盤價為27.65元,算是處在歷史相對高點,但受到雙卡風暴衝擊,以及一直苦苦無法將彰銀併入,台新金近三年來股價一路下挫。到昨天為止,台新金股價已跌到10.05元,面臨票面保衛戰。

針對外界指稱台新標下彰銀是「以小吃大」,以及台新是以365億元買下1.3兆元國家資產,林克孝說,當時標下彰銀時,台新市值1,200多億元,是彰銀800多億元的1.5倍,淨值也比彰銀高;同時,當時彰銀資產雖有1.3兆,但也有1.2兆負債,台新是概括承受。

林克孝表示,絕對沒有外界指稱的27億元捐款,彰銀是台新以公開投標並以超高溢價得標,台新比第二標高出70多億元,比底價高出114億元,若有內情,何需出此高價,只要高一、二億元就可以了。

台新金說,彰銀在台新金大量挹注資金後,開始有能力在短短三年內,打銷700多億元呆帳,股東權益增加,股價得以回升,員工重獲加薪機會、工作權受到保障;由此可證,台新金投資彰銀,不但讓彰銀脫胎換骨,也是金融改革的成功案例。由於台新股價重挫,引發市場揣測,恐將不利12月中旬以前需完成的公開募集的4.5億股現金增資,林克孝表示,他只希望趕快回到原點,並希望能在目標內將資本充實完成。

【記者呂淑美、陳盈羽、林杰兒/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海外密款來源直指二次金改,台股昨(18)日大跌195點,外資調節63億元、融資餘額也跌破2,600億元,台股信心潰散。外資交易室主管指出,前總統涉洗錢影響,市場恐怕是反應過度,台股近期仍受大環境影響,僅屬「區間震盪」。

扁密帳風暴重挫金融股,台新金控股價昨首當其衝,開盤跳空跌停至10.05元,今將面臨票面保衛戰,創台新銀上市到轉型金控以來新低價;中信金昨跌破20元,也創金控成立來新低,開發金跌破票面10元、萬泰銀破2元等,收盤價均創新低。

摩根大通證券台灣區董事長林照寰表示,美國基金經理人因大宗物資價格滑落,忙著把投在商品的部位贖回、匯回美國,但資金又無處可去,只好放一部分在股市,因此造成美國股匯雙漲,但基本面尚未出現好轉,應該只是短線反彈。

林照寰認為,在國際情勢尚未明朗前,台股僅限於「區間震盪」,未來要觀察的是中國下半年的經濟表現是否能「軟著陸」,以及美國失業人口數是否高於預期。



◆ 扁風暴重挫金改 公股釋出喊卡

【陳怡慈、黃琮淵/台北報導】 2008-08-19 中國時報

阿扁總統涉嫌在「二次金改」收受不法捐贈,府院高層高度關注,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晚受訪指出,金融改革首要之務在恢復民眾信心,為了恢復信心,除了必須檢討過去弊案之外,公股釋出一事也「必須要有一點沈澱」,透露行政院將全面暫緩此一政策。

陳水扁海外密帳,扯上二次金改,台新金併彰銀首當其衝,針對外界的質疑,台新金控總經理林克孝表示,台新標下彰銀股權是公開競標,絕非私相授受;而且經營權移轉給得標者是開標前,就向所有投標者公告之競標條件,也並非獨厚台新。外界不少說法都是不具財經專業的外行說法。

併彰銀 台新金:公開競標

中央政府目前居主要持股勢力的金融機構包括:台灣金控、兆豐金控、華南金控、彰化銀行、合作金庫、台灣企銀等;在扁政府末期,除了台灣金控被定調為政府會保留的國營金控,其餘全被規畫為:要透過公股釋股給民間部門,達到民營化目標。

其中,兆豐金控、第一金控因為體質佳,一直是國內大型民營金控與外資青睞對象;不過,兆豐金因為中信金插旗案,後來被政府改列「公股不退場」的機構,但第一金控部分,迄今都還是前財長林全口中:「財政部的公股女兒裡頭,最漂亮的」,不論獲利能力與外資持股,都居公股翹楚。

公股退場 馬政府態度丕變

五二O後,馬政府針對二次金改,原先一直對外表示,不會走舊政府「限時、限量」釋出的老路,但是,針對公股退場的政策方向,馬政府與扁政府目標一致;然而,阿扁疑涉收錢醜聞案,讓馬政府態度一百八十度轉變,決定暫緩此一步調。

邱正雄昨表示,台股昨天大跌,金融股跌最慘,跟美股表現脫勾,背後隱含的市場訊息值得執政團隊注意,他說:「台灣跌,公股退場政策要有一點沈澱」,現在如果馬上作,民眾根本沒信心,會事半功倍。

邱正雄:以後一定嚴格把關

至於台新金併購彰銀一事,被市場認為圖利嫌疑最大,台新金昨開盤不久股價跌停到收盤;對此,邱正雄說:「台新金要登報,那是它自己在說明,過去的事情總是要檢討,政府會嚴格把關」。

邱正雄表示,他知道部分輿論針對財政部沒能力守台新金提案,亦即讓彰銀董事席次減少,以利台新金併購彰銀一事,認為財政部根本是玩假的,亦即表面一副替公股把關,實際上放水;邱正雄說,會發生這樣的事,係因當時政黨尚未完全輪替,民眾要相信政府,以後一定會嚴格把關。

邱正雄說,金融改革貴在一以貫之。要用市場機制去恢復民眾信心,所謂「公平、公開、公正」不是只有標售制度上的公正,而是從上到下,從政策擬定到執行,都要讓民眾有信心,不是公股股權想給哪個人就給哪個人。

邱正雄說,上樑不正下樑歪,當上樑不正時,下樑就算正了,風行草偃下,也會變成歪的,馬團隊施政重視廉潔,金融改革也一樣。



◆ 蔡英文 當年金改踩煞車

【聯合晚報╱記者葉憶如/台北報導】 2008.08.18

陳水扁海外洗錢扯到二次金改弊端,再度重傷民進黨,而現任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其實當年在黨內就是對二次金改最有意見的「異議分子」,在立委時就力主全面檢討二次金改,2006年她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後,旋即召集財政部、金管會、經建會等首長開會,不久即宣布二次金改「踩煞車」!表示「政府也必須面對社會意見」,有膽子直接挑戰陳水扁總統府權威,被喻為是最有勇氣的女性內閣官員。

其實二次金改政策形成之初,就引發總統府、行政院主導權的爭議,不僅引發社會觀感極差,民進黨內也異聲頻頻,謝長廷任行政院長時也感二次金改窒礙難行,但陳前總統2005年底在三合一大選前仍堅持,甚至說出「二次金改絕對不是隨便說說」、「誰要抗拒就下台」,讓謝長廷只能率領財政部等閣員硬著頭皮上架,結果大選慘敗,蔡英文上台後決定暫停二次金改政策,但她強調二次金改仍是當時政府政策,「踩煞車不是為了停車,而是更謹慎開車」,避開年底前家數減半目標達成問題,但檢討了二次金改的方式與時程表。

【記者李濠仲/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疑似海外洗錢,國民黨立委邱毅質疑有部分鉅款,和陳水扁介入二次金改有關,隨後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昨點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擔任副閣揆時,一手主導推動二次金改,助紂為虐。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上午表示,蔡英文在二次金改上,發揮了踩煞車作用,守住兆豐金控官股主導權,國民黨不該亂指控一通。

民進黨高層上午表示,蔡英文處理二次金改時,並沒有讓金控家繼續擴張版圖,也沒有讓民營銀行,透過不當手段取得官股主導權,而且透過金管會調查不法,又讓官股加碼,蔡英文在二次金改上踩了煞車,怎麼會是共犯結構。



◆ 若證明為贓款 須赴瑞打官司追回

【張孝義、郭良傑、王己由/台北報導】2008-08-19 中國時報

特偵組十八日下午與前往瑞士進行司法互助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在最高檢舉行專案會議,特偵組首次見到黃睿靚在瑞士的匯款資料,會中也討論到未來若證明黃睿靚帳戶有贓款,可能必須到瑞士打官司才能追回。

昨天的專案會議由檢察總長陳聰明主持,出席的包括最高檢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檢察官朱朝亮、沈明倫、李海龍、林嚞慧、法務部檢察司長陳文琪及慶啟人等成員。

慶啟人這趟司法互助之行,攜帶國務機要費案卷的英文譯本、陳致中和黃睿靚在台工作經歷和收入資料給瑞士聯邦檢察署外,還提供一部分的扁、珍與人頭帳戶資料,未來查清其他帳戶資料,將再補充給瑞士檢方。

慶啟人也轉達瑞士檢方願意協助我國最高檢特偵組釐清案情的意願,雙方也有共識,查明不法部分後,將查封黃睿靚帳戶內涉及不法的贓款。

目前黃睿靚的瑞士美林銀行帳戶已被凍結,未來若查明是來源不明或涉及不法,恐將會被瑞士官方查封,我國若要追回這些贓款,特偵組也將研究未來如何透過司法互助管道,跨海打官司追回贓款。

對於慶啟人從瑞士帶回的黃睿靚瑞士美林銀行帳戶明細資料,其中包括可疑協助洗錢的帳戶名單,這些官方資料都是法文,特偵組也譯明後進行比對釐清。



◆ 陳幸妤飆:謝、蘇、陳菊都拿錢

【聯合報╱記者黃揚明 洪家愉/台北報導】 2008.08.19

扁家深陷海外洗錢風暴,陳幸妤昨天難忍情緒再度發飆,她除了怒指「這是政治鬥爭,就是要鬥垮我們全家!」還情緒激動的點名謝長廷、蘇貞昌、陳菊等人,都曾拿過陳水扁的錢。她並說:「我把事情交代完,我自己去了斷,我們家以死表示清白。」

「你以為台灣獨立不需要錢嗎?選舉不要錢嗎?」她憤怒的說,「選舉的時候,我爸都有給他們錢,這些人現在卻都不講話,假清高啊!」陳幸妤越說越火,批評民進黨那些拿到錢的人有照實申報嗎?有說是陳水扁給的嗎?

陳幸妤昨天上午開車到台北市內湖文德路康德牙醫診所上班時,被大批記者圍堵,她先是慌亂的用兩手揮舞拒絕受訪,後來被追逐差點跌倒後,乾脆暢所欲言。

陳幸妤幾乎用嘶吼的高亢音調急促的說,「我爸爸叫我不要講」、但是「我不服氣」、「在我死之前,我要全部講出來!」她一面說一面撥電話,表示「我要跟我媽說我要講」,但連絡不上吳淑珍。

陳幸妤先是直指「謝長廷沒有孫子嗎?蘇貞昌剛嫁女兒,每個人只圍攻我,我死了你們就高興了嗎?」隨即爆料「蘇貞昌沒拿到錢嗎?謝長廷沒拿到錢嗎?陳菊在高雄沒拿到錢嗎?那時辦愛河的遊行沒拿到錢嗎?」「當初選舉拿了錢的那些人,現在卻假清高」。

記者追問扁家匯出款項來源,陳幸妤指就她所知,匯到國外的是「選舉結餘款」,並指選舉結餘款匯國外乃因「制度完全不合理」。

記者質疑為何錢非得存到國外,為何不直接用陳水扁夫婦名義存錢,陳幸妤說:「可以這樣存嗎?你去問其他人,他們不是也用人頭存嗎? 」

被問及她也是海外匯款的受益人,陳幸妤再次提高聲調說,她不知情,並說「我從來也不覺得那筆錢是我的,我如果有那麼多錢,也不用來上班了,我就在家裡躺著就好了,幹嘛那麼辛苦!」

講到激動處,她話鋒一轉,質疑整件事是「政治鬥爭」。她說:「國民黨希望我們死啊!陳水扁是頭號敵人,陳水扁死了,馬英九就算民調只剩一%,趴在地上做得再爛,把台灣賣給中共,他一樣是當選啊!」

※ 敢說真話的人?下文不代表本人立場。

* 是誰推陳幸妤的? - 阿魯巴的膚淺世界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chengjackal/2141652



◆ 陳菊:問題在海外匯款流向

【聯合報╱記者凌珮君/高雄市報導】 2008.08.19

高雄市長陳菊表示,她選高雄市長時,陳前總統有幫忙募款,「但問題不在募款,在海外匯款錢的流向」,若陳幸妤是指陳水扁以個人名義捐款,她的競選總部並未收到。

陳菊說,扁家的事情爆發後,民進黨內部從沒有人否認阿扁有幫民進黨募款,民進黨沒有黨產,選舉都靠募款,陳水扁當時身為總統,有募款之責,「但問題不在募款,在錢的流向」。

陳菊說,「愛河牽手大遊行」是民間社團「守護愛河大聯盟」主辦,所有活動捐助款項都由該聯盟處理,她只是參與,「我也不知道誰有捐款」。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特偵組昨天以證人身分傳喚陳水扁競選時的「財務大臣」中鋼董事長林文淵,釐清扁家海外密帳是否真為選舉結餘款;林文淵辯稱只作預算控管,扁家在海外的錢,他了解有限。

林文淵表示,他只在八十九年陳水扁首次競選總統時替他處理競選經費,對於外界封他是陳水扁選舉時的帳房,林文淵昨天特別澄清「我不是帳房」。



◆ 千夫指扁 在鉅款匯出國

記者李欣芳/特稿 自由時報 2008.08.19

陳幸妤身為前第一家庭成員,動輒被媒體圍堵,心理壓力可想而知,厭惡被媒體追逐的她,處境令人同情。但陳幸妤的爆料反撲,暗指民進黨許多人都接受扁的捐助,說出不少實情,部分則言過其實,反而凸顯扁家並未真誠反省。

不論黨內菁英是否接受陳水扁的選舉捐助,陳水扁家族都不該將鉅款匯往海外,並設立人頭帳戶,這對自稱是台灣之子、動輒標榜台灣意識的陳水扁,著實諷刺。

陳幸妤幾近歇斯底里的情緒反應,看在不少綠營支持者眼裡,相當鼻酸,電子媒體對她嗜血式地包圍,讓她近乎崩潰,「你們要把我搞瘋了是不是?」陳幸妤對著鏡頭發飆,正是她心情的寫照。

而陳幸妤再三強調她不服氣,同樣是選舉結餘款沒有據實申報,為何民進黨其他人沒事,阿扁就面臨千夫所指?她的大爆料,要為扁家一吐悶氣,應是說出扁家共同的心聲。

不過,陳幸妤對於黨內對扁家的指責似乎倒果為因,阿扁陷入海外匯款風暴案,起因是扁親自坦承有鉅款匯往海外。而在週刊爆料扁有海外帳戶,陳水扁第一時間選擇說謊,居然透過律師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駁斥,等到今日之扁駁昨日之扁,政治誠信已全面破產。

尤其,陳幸妤忽略社會大眾及民進黨內的觀感。眾人指責陳水扁,關鍵不在於扁的競選結餘款申報不實,而是不該有海外匯款,尤其瑞士司法部函請我政府協助調查陳水扁是否涉海外洗錢,扁已難逃悠悠眾口。

陳幸妤直指這是政治鬥爭,使得民進黨的問題更加複雜化,雖然部分黨內菁英確曾獲扁選舉資助,扁是黨內領袖,幫忙募款或捐助對方也屬合理,但說長昌圍攻扁家,則與事實不符。前陣子蘇貞昌忙著嫁女兒,絕口不提政治,謝長廷也沒公開回應扁匯款案,何來圍攻說?



◆ 民進黨最怕 扁要玉石俱焚

【蔡慧貞/新聞幕後】2008-08-19 中國時報

昨日上午就在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召集黨部主管們開會,會商如何就前總統陳水扁海外密帳風暴進行危機控管之際,陳幸妤對著媒體發飆,控訴民進黨同志「假清高」的訊息傳來,會中主管不約而同地嘆了口氣,心想著:「擔心的事,終於還是發生了!」

事實上,自十四日下午陳水扁召開記者會前,先行打電話給黨主席蔡英文坦承確有「海外密帳」一事後,黨內高層一直小心翼翼處理的就是此事件對民進黨基層的衝擊,還有「陳水扁一家人的情緒」,唯恐陳水扁感覺遭到民進黨的背棄,決定和黨玉石俱焚。

據了解,十四日當晚,蔡英文邀集黨內扁、游、蘇、謝和新系等黨內各派系代表會商因應,謝系人馬巧妙缺席,會中各派系成員雖對扁發生此事未讓黨內事先知情頗有微詞,但在場者亦不諱言,黨內人幾乎都有領受扁的好處,拿過他的錢、受他的幫忙,此時如果斷然切割,或是嚴厲以對,在道義和情理上都說不過去,亦恐遭到陳水扁的強烈反彈,也因此,黨中央遲至當晚近十時才發出一篇「溫暖版」聲明,肯定扁勇於面對。

事實上,民進黨中央對陳水扁確實有著「投鼠忌器」的兩難,過去八年,陳水扁集府院黨權力於一身,只要是民進黨內略知綠營金脈者,大概都對扁這些年來獲得的龐大政治獻金,略知一二,扁家應藏著「金庫」,但過去八年,民進黨內人士均或多、或少曾領受過陳水扁有形、無形的資源,因此,「阿扁出事了」,大家只好選擇靜默以對。

陳幸妤的連串放炮,等於打開了民進黨金權結構的潘朵拉盒子,民進黨人心裡都明白,陳幸妤的連珠炮談話,正是扁珍心裡的感受。

因此,對於陳幸妤的談話,黨內無人苛責,大家擔心的是,一旦陳水扁認定民進黨背棄他了,扁可能寧願玉石俱焚,只為了保全自己和家人,屆時,民進黨擔心的最壞情況,就要發生了!

※ 藍營也怕掃到颱風尾。



◆ 未現身新生會 陳致中不能入維大

【聯合報╱華盛頓特派員張宗智】 2008.08.19

【華盛頓特派員張宗智/夏洛斯維爾維吉尼亞大學十八日電】陳水扁家庭涉嫌洗錢案的重要關係人,目前行蹤成謎的陳致中與黃睿靚夫婦,十八日上午並未在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的新生說明會上出現。法學院資深公關室主任傑夫漢娜表示,由於陳致中沒有出席,因此將無法入學。

他並且表示,如果陳致中還有意進維大法學院,明年必須重新申請。

維大法學院十八日的新生說明會自上午八時起開始登記,但一直到九時卅分登記結束,研究所新生都已進入禮堂聽院長說明後,都未見到陳致中的身影。

數名台灣駐華府的媒體記者十七日抵達位於維州夏洛斯維爾的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並在法學院公布欄上的入學新生名單中,發現陳致中的英文姓名。可以確定陳致中已完成法學院的註冊手續,依規定十八日起至廿日,必須參加新生說明會。

兩名同樣修習法律士(Juris Doctor, JD、非法學博士)的法學院新生表示,參加新生說明會是義務,每一位新生都必須完成這項程序,否則就無法入學就讀。

依據維大法學院公布的新生名單,今年度法學院共招收三百七十多名新生,共分成十二組,陳致中和其他卅位新生,被歸類在第J組。

一名法學院的新生表示,這項分組就代表學生未來一年所屬的班級,他們也將一起修習相關課程。

根據法學院公布的課程,所有學生都必修侵權行為法、契約法、民事訴訟法、刑法,以及法學研究方法與寫作等五門課。

被採訪的法學院新生都不知道有陳致中這號人物即將成為同學。一名法學院的新生很好奇地問採訪的記者「發生什麼事」?經解釋陳致中是台灣前總統之子,以及第一家庭可能涉及數千萬美元的洗錢案後,竟然立刻用中文說:「喔!陳水扁!」



◆ 不只扁案... 葉盛茂隻手遮天 吃案多起

【郭良傑、張孝義/台北報導】 2008-08-19 中國時報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任內涉嫌隱匿重大經濟犯罪,案情愈演愈烈,且案件愈爆愈多!檢調人員昨天查出葉盛茂所隱匿的扁家洗錢案,情資竟是來自專事調查國際洗錢的「艾格蒙聯盟」,但文件最後竟在葉盛茂手中不翼而飛。檢調並透露,在葉盛茂任內,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還有多件弊案,也都被他擱置,包括寶華銀行弊案等。

特偵組昨天晚間以被告身分約談葉盛茂,訊後飭回,並要求境管單位對葉出入境通報。

檢調在約談前已從調查局內部查出,元月間葉盛茂未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的扁家洗錢案文件,情資並非調查局駐外人員所蒐集,而是來自「艾格蒙聯盟」。

據了解,由於「艾格蒙」是國際性預防犯罪洗錢的組織,要加入這個國際組織要具備相當的條件,我國在一九九八年以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名義參加。

今年元月,艾格蒙發現黃睿靚在開曼群島的瑞士美林銀行開戶,並匯入兩千一百萬美金,且查出黃睿靚是陳水扁的媳婦,懷疑有洗錢之嫌,因此正式行文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防制中心不敢輕忽,立刻呈報給局長葉盛茂,沒想到最後竟無疾而終。

檢調表示,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在全案爆發後,曾兩度致電葉盛茂詢問該文件的去處,唯葉盛茂均稱已交給陳聰明,直到上周六陳聰明出面否認,葉盛茂才坦承只是「口頭報告」,未交出文件。但這紙重要文件也沒回到洗錢防制中心,至今下落不明。

檢調對葉盛茂連艾格蒙的情資也敢隱匿,感到不可思議,更不是一句「太忙忘記了」可以推託。檢調還查出,葉盛茂任內隱匿或擱置的案件,主要與經濟犯罪防制中心有關。

據了解,今年六月政權更迭後才偵辦的寶華銀行弊案,其實調查局早在一年半以前就完成蒐證,並呈報局長,但案子卻一直沒有下文。

另一件上市公司涉嫌掏空案,情況也差不多,這家與金屬有關的的上市公司,去年就被檢舉,經濟犯罪防制中心派員蒐證,但公文到局長室也被留中不發,直到最近台北市調處才奉令偵辦。

葉盛茂昨天被約談後,他在局長任內是否涉嫌隱匿其他案件,或有意擱置其他案件,檢調將會逐一清查。

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重申表示,葉前局長從沒告訴他,或交付任何有關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海外帳戶的資料,檢察官也從沒有收到調查局將相關資料移送過來。

陳聰明指出,他已經指示檢察官就這個部分進行調查,他相信葉前局長也會坦然面對這個問題。



◆ 避開陳聰明 誰隱情資由北檢偵辦

【王己由/台北報導】 2008-08-19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媳婦黃睿靚於開曼群島開戶情資,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有無技術性隱匿?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十八日明確表示,陳水扁涉嫌洗錢案,「一定有人涉及隱匿重要公文,觸犯刑法一百卅八條罪嫌」,因葉盛茂和檢察總長陳聰明說法不一,法務部已正式告發,由台北地檢署負責偵查。

據了解,特偵組已將訊問筆錄封存,待北檢完成分案後,全案即可移轉北檢接手調查。

黃世銘強調,由於陳聰明在本案中「也是當事人」,基於迴避原則,以及有人已經退休,因此決定捨棄行政調查,改採刑事調查比較快捷,並決定告發,由台灣高檢署將本案交北檢進行刑事調查。「究竟是何人隱匿洗錢情資?」將由台北地檢署偵查。

至於陳聰明與葉盛茂說法不一致,是否有必要進行對質?黃世銘說,得尊重承辦檢察官的決定,法務部不介入個案,一切由檢察官依法處理。

黃世銘表示,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是在年初接獲前述情資,依相關清查,調查局的確有發文字號,是在今年一月廿九日發文。不過,公文並未依正式管道發出去,當時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說事涉敏感,他想親自把文與所附海外相關祕密帳號資料,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但調查局洗錢中心卷內,並沒有最高檢察署簽收字據,所以一定有人涉及隱匿重要公文,涉及刑法一百卅八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文書罪」。



◆ 未經立案 調要查扁 檢:不合程序拒辦

【張孝義/台北報導】 2008-08-19 中國時報

為了陳水扁在台新銀行南門分行一億餘元鉅款是否該調查的爭議,檢調各說各話,連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都被捲入。檢方堅持,當時陳水扁是國家元首,只要不涉及內亂外患罪,調查局無權去查扁的帳戶,因此顏大和要求調查局若要辦,就要依程序函文。

扁家洗錢案爆發後,調查局內部最近傳出兩年多前在偵辦台開案時,就發現扁在台新銀行內有一億餘元的鉅款,且進出金額龐大,因此派出三位調查員面報檢察官許永欽,同時許永欽也向時任北檢檢察長的顏大和報告,結果卻碰了一鼻子灰。

許永欽說,他是法律人,必須遵守程序,他當時負責鞏固台開案內線交易的事證,調查局也承認清查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帳戶,雖發現可疑資金,但與內線交易無關,調查局在未獲指揮下,主動拿出對當時仍具總統身分的陳水扁調查資料,豈非白色恐怖?

許永欽昨天表示,當時在主任檢察官林錦村的辦公室裡,調查員單刀直入的表示「檢座,我們知道你不求官、不求錢,但是我們會給你一個歷史上的定位,這袋資料,夠你在歷史留名了。」

許永欽說,當時他滿腹狐疑的問「袋子裡到底是什麼東西?是我請你們查的趙建銘家人的資金往來資料嗎?」許永欽也直接發問,審視對案情是不是有幫助。

「不是,這份資料是『重慶南路陳先生的』,雖然跟台開案無關,卻可以讓他很難看,可以讓你在歷史上出名」,調查員語帶玄機的回答。

許永欽問調查員,「這包東西有沒有涉及不法事證?」「袋子裡的資料,有沒有犯罪事實的證據?跟台開案到底有沒有關係?你們拿來的到底是什麼?你們想要做什麼?」面對檢察官的嚴厲詰問,調查員並沒有慌了手腳,反而從容的說,「這些東西夠讓對方難看了」。

許永欽說,「我是請你們查台開的資金,你們不送來,卻送這些跟台開案無關的東西,你們到底在幹什麼?」並當即請他們把東西帶回去。

許永欽說,當晚就向檢察長顏大和報告來龍去脈。顏大和聽完後隨即指示,調查局辦案有其控管系統,如果他們認為是違法事證,應該依法偵辦,就應該來用公文告知,直接報請檢方分案,不可以不合程序。

調查局內部的說法則是,當時許永欽拿著袋子進入顏大和辦公室,調查員在外面等候,隔了一會兒許永欽從顏的辦公室出來,將袋子還給他們,並訓了調查員一頓。

承辦檢察官許永欽說,調查局沒有立案調查總統,若真認為資金情資可疑,應再報請指揮,不應私下拿給他。如果他無法查,又收下情資,「不就又是葉(前調查局長)、陳(檢察總長)的翻版嗎」?



◆ 合者利分者弊 檢調鬥法還辦什麼案

【王己由、張孝義、郭良傑/新聞分析】 2008-08-19 中國時報

檢調心結存在多年,這次偵辦扁家洗錢醜聞案,又爆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重要公文,且將檢察總長陳聰明給捲了進來,陳還要葉坦然面對。

檢調之間在辦重大案件時,不時有大鬥法傳言,雙方若不能在制度下辦案,問題仍將繼續重演。當基層檢察官要求陳聰明迴避的同時,從特偵組到北檢,該迴避的又豈只是陳聰明一人而已!

調查局雖然隸屬在法務部之下,具有司法警察機關屬性,但長久以來,法務部長對調查局長從未掌有人事決定權,美其名「法務部調查局」,但調查局長卻是直接向國安局負責,甚至直通總統。

以陳水扁任命的葉盛茂為例,知情者都曉得,葉盛茂差不多每周都會和陳水扁見面,既局長直通總統,等同「老闆」就是總統,又哪會甩法務部長和檢察機關?

再者,調查局辦案一向是「一條鞭」中央集權管理,所屬各外勤處站辦案搜索、案件卷證移送、案件移送書,甚至新聞稿發布,如果沒有局長點頭,根本出不了門,指揮辦案的檢察官宛如橡皮圖章。

調查局辦案能力一流無可否認,但養案、壓案技巧卻更勝一籌,因此常遭選擇性移送的指責。檢察官辦案,最重要的就是證據,如果調查局動輒選擇性移送,甚至隱匿不送,檢察官就猶如少了牙的老虎。

檢察官辦重大、敏感案件,不喜動用調查員的關鍵,不是在怕調查員洩密,而是怕重要證據不移送或者隱匿,檢察機關辦案,會和調查局有心結,甚至鬥法,不難理解。

國外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通知扁家洗錢的報告,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哪裡敢不向局長呈報?沒想到竟遭葉盛茂隱匿,葉雖否認將情資轉給陳水扁,但誰知道他有沒有說真話;葉昨晚接受偵訊時,仍強調他「有透過管道」傳達,請問透過什麼管道,傳達給了誰?何以如此重大、可能涉嫌經濟犯罪的案件,竟人間蒸發半年多?

扁家海外洗錢案,已成為台灣的國家醜聞,檢調大鬥其法,只是自曝己短,檢調合者利、分者弊,唯有檢調合作,才是辦案利器。



◆ 扁家洗錢背後的金改疑雲

【中時社論】 2008-08-19 中國時報

謊言背後通常還有謊言 洗錢背後通常另有犯罪。

阿扁在上任之初主動把薪水減半,想藉此凸顯自己的清廉,沒想到一家人卻在八年內累積數以億計的財富。這回要不是瑞士聯邦檢察署的信函曝光,扁不知道還要扯多少謊言。要知道在召開記者會公開認錯的前一天,他才透過律師公開宣誓,他與家人從未透過媳婦黃睿靚或黃家人帳戶匯錢到海外,他與吳淑珍的財產皆已信託,且向監察院申報,沒想廿四小時後全面翻盤。究竟要民眾相信他那一次說的是真話?

只能說:一位誠信與人格徹底破產的人,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而此刻最令我們關心的還是,這背後是不是涉及二次金改的不當交易。

阿扁執政八年期間,二次金改引發金控財團爭相進貢的黑金傳聞不斷,如今扁家海外帳戶突然有高達新台幣近十億的資金,不論這些錢是否扁家從二次金改撈到的油水,但背後絕對有金融單位做匯款掩護。檢調單位應查清楚,給社會一個交代。

由於扁並未將實情全盤托出,留下許多疑點,且檢調迄今未能查出扁家有任何大額匯款紀錄,不排除是透過人頭或是有銀行包庇。究竟這些錢是否真是選舉剩餘款,或與二次金改龐大的「暗盤」有關,在新政府推動第三次金改之前,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扁所發表的聲明指出,在海外帳戶金額只有新台幣六億多元,但立委洪秀柱取得瑞士聯邦檢察署資料顯示總額近十億。不論是六億或十億,都不是小數目。這些鉅款來源可能與國務機要費、巴紐案有關,甚至也更可能是二次金改期間,許多大財團向官邸的進貢。二次金改因錯誤的「限時限量」政策,加上許多家族企業掌控的金控公司毫無公司治理,讓公股掌控的金融資產轉眼淪為家族掌控的私產,而巧得是這些得利的金控家族都是勤於進出官邸且積極經營扁家關係者。這些企業財團挖空心思巴結討好扁家,進貢私房菜或各地珍奇只能算是「入場券」,依商場行情,背後動輒數億元的「經濟租回扣」才是合理的價碼。

二次金改期間,包括公股金控華南金、擁有百年歷史的彰銀、資本額上千億的開發金,其餘還有國票、台開等案例。究竟扁家從二次金改中撈到多少油水,一直是外界最好奇的。這些油水如果只是數千萬元,一位理財專員就可以料理;如果金額高達數億元,那可能就得靠專屬的銀行來「洗」了。

以往許多傳聞因為查無實據,老百姓莫可奈何。如今東窗事發,扁被迫承認把鉅款匯往國外。然而,扁家究竟透過那些銀行把鉅款匯出去,實際匯出多少錢,這些資金來源與當初二次金改得利的家族金控之間有何關聯,這些銀行為何要包庇扁家洗錢?面對外界的質疑,金管會絕不能視若無睹,無動於衷。懲處那些未依法通報的銀行職員,這只是最基本的;金管會更進一步應調查,這些銀行高層與扁家背後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勾當。

銀行在洗錢防制法中扮演關鍵角色,如果銀行睜一眼閉一眼,無異是縱容洗錢的猖獗。例如發生在九十二年十月轟動一時的理律員工監守自盜案,劉偉杰涉嫌匯出巨款三十億元,迄今逍遙法外。當時劉偉杰透過往來的某家銀行匯出巨款,理律事務所對於該行未做好把關讓巨款輕易匯出非常不諒解,因此向其提出告訴,這項官司迄今仍在進行中。

這次扁家洗錢事跡敗露,金管會責無旁貸應督促各銀行配合法務部調查局詳查扁家的資金匯款紀錄,檢查局更應放手去查。無論如何,扁家的誠信與人格已徹底破產,扁所說的一切,再也無法取信於人。事情演變至此,金管會如果還是坐視不管,只是被動地配合檢調,那就是失職。

金管會主委陳樹上任後表示要推動第三次金改,加速國內銀行的整併。如今扁家爆發涉及十億元的洗錢國際醜聞,金管會在推動第三次金改前,絕對有責任把這十億「黑錢」與二次金改得利金控家族之間的關連加以釐清,如此才能重建社會大眾對政府的信心。在釐清真相之前,我們絕不贊成草率推動銀行整併。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fsj 提到...

央行金管會 全面查扁

* 央行金管會 全面查扁
* 洗錢情資一月即送達 確定有備份
* 慶啟人將赴星 追洗錢拼圖
* 檢討二次金改 兩路出擊
* 揮刀去扁?民進黨還在拉鋸
* 藍鷹派掀壓力鍋 逼馬硬起來
* 扁家海外密帳案 記協籲媒體勿侵入性採訪
* 扁醜聞成美國會圖書館收藏對象

◆ 央行金管會 全面查扁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20

特偵組為突破清查扁家海外密帳的瓶頸,決定請中央銀行外匯局與金管會協助辦案,全面清查扁家資金來源,甚至擬請外國駐華單位提供協助,多管齊下、全面追查扁家瑞士帳戶七億元真正來源。如清查發現財團在二次金改向扁行賄,會一併偵辦。

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上午到特偵組,針對陳水扁家族涉嫌海外洗錢案召集相關人員開會。除規畫提出海外司法互助事項,並希望藉結合司法與行政機關的力量,從國內查到海外、再將海外資料與國內卷證勾稽比對,以期找出黃睿靚在瑞士銀行帳戶中兩千一百萬美金真正來源。

至於是否一併追查二次金改傳出的弊端,特偵組表示,目前先集中火力釐清黃睿靚瑞士密帳的巨款來源。不過,二次金改的行政及刑事責任,可以同時進行。

據了解,特偵組已花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全面清查扁家族資金、包括國內使用的人頭戶等,但目前尚難與瑞士帳戶的巨款聯結上關係。

辦案人員不諱言,要證明陳水扁家族瑞士帳戶的錢是涉及那個案子的貪汙所得、或那些重大不法犯罪,現在「一點線索都沒有」。

如今特偵組罕見邀請中央銀行、金管會等單位加入辦案,可望藉由這些單位的行政裁量權,要求曾經處理扁家資金的銀行、甚至銀樓業者等,交代曾受扁家委託處理的資金往來、或匯往國外的款項紀錄。

據了解,法務部三天前收到國外相關單位願提供我方司法互助的情資;新加坡駐華辦事處更發布新聞稿,表示願提供我方相關協助,特偵組因此希望外交部協調國外駐華單位,提供偵辦扁家族海外密帳案的必要協助。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二次金改」衍生不少弊案爭議,銜命推動金改的財政部決定自清,自行展開內部調查,將全面調閱當時所有合併案的卷宗和決策過程,了解其中有無不合理之處;檢方若有偵辦需要,也會準備相關資料配合調查。



◆ 洗錢情資一月即送達 確定有備份

【張孝義/台北報導】 2008-08-20 中國時報

檢調昨天經比對後證實,來自國際洗錢防制組織提供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涉嫌洗錢的情資,早在今年一月即已送到調查局,而且有關洗錢的帳戶資訊也更為豐富,但這些情資卻遭到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的隱匿。所幸洗錢防制中心仍有備份,目前已交給特偵組逐一清查,案情可望逐漸明朗。

檢調透露,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元月間給調查局的情資,遠比來自六月間瑞士司法機關給外交部的扁家洗錢資料,還要豐富得多。

艾格蒙的情資不只有黃睿靚瑞士美林銀行的帳戶,還包括陳致中、吳景茂在新加坡、美國及開曼群島的帳戶。

艾格蒙這份資料,印證扁家洗錢遭到注意,時間比預期的早,陳水扁在日前記者聲稱,今年初始知夫人吳淑珍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過去選舉結餘款匯往國外。

這不但不盡然是事實,甚至心中已經有譜。因為瑞士檢方來函是六、七月間事,但扁家金錢匯往國外,且遭到國際注意至少是今年初的事,陳水扁不可能完全不知情。

瑞士執法當局發現黃睿靚的銀行帳戶異常,疑涉洗錢行為,由瑞士聯邦檢察署行文尋求司法互助的公文,是在六月間發出,送達台灣並交到法務部手上時,葉盛茂已經退休。

且這份公文是循外交部系統交給法務部,並沒有透過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甚至在消息曝光後,洗錢防制中心仍未獲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艾格蒙來函送達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而瑞士檢調來函卻走外交途逕。

這兩份文件中所述相關帳戶,與涉及洗錢的事實情狀,到底是不是同一筆錢的諸多流向,或者根本是不同的帳戶,都還待進一步比對查証;辦案人員認為,兩者有很大可能是扁家金錢遭到艾格蒙注意並通報後,任何流轉路徑都會遭到「盯稍」,幾乎無處可逃,這也是扁家數年來始終否認有海外帳戶,到最後承認確有金錢匯往海外的原因,同樣的,在檢調確認吳景茂至少從陳水扁擔任北市長起,即成為吳淑珍處理資金的人頭戶,並在海外早有帳戶後,証實這八年,陳水扁沒有一次對他家庭銀錢流向說過實話。

瑞士的官方文件,除簡述發現黃睿靚帳戶異常的過程,同時也請求我國提供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及案卷事證、陳水扁夫婦的財務資料、陳致中夫婦的工作情況等資料,這也是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帶到瑞士的資料。

司法互助的官方文件,因具台灣官方認證,在證據法則上,可以作為國內法庭活動的證據,效力相當高。

而被葉盛茂隱匿的文件,屬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締約的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的情報資料,不過合約中明載,只供情資使用,不能當作證據。也就是說,如果未來法庭活動需要的證據,會員國的執法人員必須自己去找,情報只是「地圖」,攻頂仍需執法人員自己努力。

此外,該分被隱匿的彙整報告,內容較瑞士司法機關提供的資料要豐富許多,包括陳致中夫婦在新加坡、瑞士、美國、開曼等地的大部分帳戶資料,近期的資金往來交易紀錄,甚至有開戶時的訪談資料,對於洗錢案的案情有相當大的幫助。



◆ 慶啟人將赴星 追洗錢拼圖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8.20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繼赴瑞士追查扁家涉嫌海外洗錢案後,將再到新加坡調查扁家人的海外帳戶,希望能將這兩個重要的海外洗錢據點串起來,釐清整個洗錢脈絡。

台北地檢署表示,扁家族海外洗錢其中一個管道是從台灣到新加坡再匯瑞士,慶啟人已經查了瑞士的部分,再查台灣到新加坡這塊拼圖,就能讓脈絡更清楚。

另外,慶啟人原已安排本月廿七日與檢察官張安箴到新加坡參加今年度的國際檢察官會議,可藉此向星國檢方請求司法互助,清查扁家人頭帳戶。

北檢今年五月才派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到新加坡,透過司法互助管道調查巴紐案金紀玖、吳思材聯名帳戶、金和吳個人帳戶資金流向,獲得星國善意協助。這條雙方已建立起的互助管道,現在正好派上用場。

慶啟人這回赴星首要任務,將是調閱扁家匯往新加坡吳景茂名下荷蘭銀行、標準銀行和瑞士信貸銀行的帳戶,清查資金進出紀錄,往上連結台灣、往下連結瑞士匯款資料,冀望一舉突破案情。

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前天罕見地主動發布新聞稿,強調新加坡不容許任何人利用新加坡金融體系做非法行為,星方將依法提供台灣必要的協助。

這是新加坡第一次主動開口承諾給予我國司法協助,檢方因此對這趟星國查帳之行相當樂觀。



◆ 檢討二次金改 兩路出擊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蘇秀慧/台北報導】 2008.08.20

行政院長劉兆玄指示副院長邱正雄成立跨部會的專案小組,檢討二次金改,邱正雄昨(19)日表示,跨部會專案小組近日內就會成立,全面檢討二次金改。

對於前總統陳水扁疑似洗錢案,行政院長劉兆玄昨日強調,相關單位希望全案能夠儘快水落石出,以對國人有所交代,行政院尊重相關單位的專業,任何合法、有助突破案情的作法,「都可以去做」。

金管會主委陳樹也表示,二次金改至今只要併購尚未成功、有爭議者,都將重新檢討。

目前二次金改尚未成功者,包括中信金併購兆豐金、兆豐金併購台企銀、台新金併購彰銀等。

針對最近金融股股價因為扁珍洗錢案而倒地不起,邱正雄也信心喊話,他說,股市下跌是投資者過度反應,他相信這種下跌的情況不會太久。這次股市下挫雖然是「非經濟因素」,但邱正雄認為,還不到國安基金啟動的標準。

邱正雄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案讓二次金改出現疑慮,公正性遭到質疑尚未釐清,因此,公股整併將暫停,先沈澱一下。

此外,新政府將與「二次金改劃清界限」,不再用二次金改這樣的名詞。至於有人說是三次金改、新策略,都可以,尚未定案。

邱正雄強調,跨部會專案小組最主要是檢討二次金改的弊病,至於二次金改已完成的併購案是否取消,司法單位會查得很清楚,有弊病、違法的話,依法辦理,政府也會適當處理。

財政部長李述德也表示,併購過程中公股權益若受損,財政部會作必要的後續處理,包括是否透過法律程序,要求返還股權或賠償。



◆ 揮刀去扁?民進黨還在拉鋸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特稿】 2008.08.19

蔡英文設下的防線

前總統陳水扁密帳匯款海外疑雲,讓民進黨遭遇空前挑戰,而在內外情勢交迫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正透過廉政委員會設下最後一道防線,為民進黨過去的歷史宿命,以及未來民進黨的前途走向,建立一套可長可久的制度。

陳水扁在八年總統任內的種種表現,已經和民進黨緊緊綁在一起,任何功過,一切榮譽和唾棄,民進黨都必須承擔,這也是每位民進黨主席必須負起的嚴峻責任。

民意與情感的抉擇

蔡英文一上台後,陳水扁密帳風波,直接衝擊民進黨,但處理陳水扁事件時,民進黨必須在民意與黨內對陳水扁的情感上,進行抉擇,更必須要調和黨內與扁親疏遠近派系的勢力,也要讓外界清楚感覺到,民進黨過去與未來有何不同。

不僅如此,對外而言,民進黨必須步步為營,以防國民黨政府節節進逼,操控相關事件,再度將民進黨打趴在地上,對內來說,民進黨又要擔心陳水扁、前第一家庭成員的隨時爆料,抖出許多秘辛,讓黨內更多人士一一中箭落馬。

交由廉政委員會定奪

蔡英文的每一步,都會影響到民進黨的生死存亡,而歷史也正在見證民進黨的興衰。在眾多考量和無法掌握的情勢下,法律人出身的蔡英文,決定緊守最後一道防線,交由廉政委員會來定奪。

蔡英文昨天主持擴大會議時,一開始就先定調,陳水扁事件將由廉政委員會調查,儘管與黨內人士、社會期待有所落差,但蔡英文很清楚,唯有建立廉政委員會獨立調查的制度,才能避免以往民進黨處理弊案出現兩套標準的爭議,同時,更讓外界感受到民進黨已擺脫過去的包袱。

小英正在改寫民進黨

另方面,黨內諸多人士的仕途,包括蔡英文在內,都曾受過經過到陳水扁的提拔,經由廉政委員會的調查,可以切割彼此相連的命脈,讓民進黨在較少情感干擾下,完全脫離陳水扁的陰影,蔡英文正在改寫民進黨。



◆ 藍鷹派掀壓力鍋 逼馬硬起來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2008.08.19

前總統陳水扁海外洗錢案曝光,被民進黨立委質疑是國民黨政府的政治操作。據了解,陳水扁洗錢案曝光,是因為國民黨鷹派看到馬英九總統處理國務機要費案拖拖拉拉,擔心馬英九低調處理洗錢案,才會將洗錢案由立場強硬的立委洪秀柱公布,讓政府必須積極處理洗錢案。


外交部、法務部在等什麼?
瑞士代表處公文,7月下旬到,按一般程序處理...

洗錢案在7月下旬由外交部收到瑞士代表處轉來的公文後,是按照一般程序,不是特急案件方式,交給法務部辦理,瑞士代表處拖延公文流程,外交部最初是低調不追究,啟人疑竇。

政府高層掌握扁疑涉洗錢訊息後,沒有對外發布,更沒有積極處理,8月初,法務部仍無具體舉動。兩星期過去,政府除派人到瑞士洽談,沒有任何作為,引起極少數知情人士懷疑政府不想掀開這件事。


趁馬出訪,某高層動起來!
爆料給媒體、立委,劉兆玄不滿...

洗錢案資訊由某高層官員趁著馬英九出訪,不在國內之際,提供某名嘴,名嘴不敢碰觸,又交給某有線電視台,有線電視台想要獨家報導,向外交部查證,外交部不配合證實這則訊息,結果新聞無法播出。

由於政府不願本案曝光,外交部趕忙向行政院長劉兆玄報告洗錢案已經外洩,劉兆玄不滿政府內有人洩密,仍希望洗錢案不要公開。當晚高層官員都如坐針氈,擔心所有媒體都知道洗錢案,某媒體高層為了其他的新聞打電話給高層官員,還把這位高層官員嚇了一跳。

洗錢案未能經媒體曝光後,隔日名嘴提供資料給立委洪秀柱,洪在舉行記者會前,手頭上根本沒有資料,記者會還延遲許久舉行。


馬處理國務費案,被批軟弱
黨內憂馬為求一時政治安定,想壓下世紀大案...

據指出,馬英九處理國務機要費案的態度被國民黨基層批評太過軟弱,拖延許久,加上馬英九政府沒有積極處理許多前朝酬庸官員,讓這些官員在國民黨政府坐享高薪,讓國民黨內非常難以認同。

數周以來,政府始終不公布洗錢案案情,讓人擔心馬英九可能為了謀求一時政治安定,想要壓下世紀大案,才有人決定爆料,讓本案公諸於世,司法單位在社會輿論壓力下,自然不敢再遮掩弊案,必須具體偵辦洗錢案。

洗錢案曝光後,國民黨人士遇到某綠營人士時,對方就稱也掌握政府高層與某財團弊案,宣稱過去有高層身邊人士在香港與某財團交易,獲得極高金額不當利益。這項傳聞被國民黨斥為無稽,但也擔憂民進黨陷入扁洗錢風暴,是否重演用特別費案反制國務機要費方式,採用烏賊戰抹黑國民黨。

※ 讓真相全都攤在陽光下吧...



◆ 扁家海外密帳案 記協籲媒體勿侵入性採訪

中央社 2008-08-19

(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九日電)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今天表示,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傳出涉及「人頭帳戶匯款海外案」,連日來部分媒體的相關報導,已侵犯當事人隱私及無辜第三者的人權;記協呼籲媒體勿做「侵入性採訪」,應善盡社會公器責任。

記協表示,媒體不是法官,但媒體這幾天卻「未審先判」,甚至拿著麥克風追著無辜第三者跑,如此「侵入性採訪」未必能找出真相,卻造成第三人的困擾,也給社會不良觀感。

記協說,新聞自由不應凌駕人身自由與人身安全,儘管陳水扁疑涉不法,平面媒體也不應以偷窺手法拍攝其居家活動,此舉侵犯當事人隱私,並有危及卸任元首安全之虞。

此外,記協說,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的岳母及幼女非涉案當事人,返國時卻遭媒體壓迫式的包圍採訪,不但小孩嚇哭,媒體還強拉保護陳致中岳母與幼女的男子,不讓他們離開;此舉除侵犯無辜第三者,甚至是介入事件現場成為衝突當事者,並且還把衝突事件當成新聞報導,嚴重違反新聞道德與專業。

記協表示,希望法院、警察局、航警局等單位做好採訪動線規劃,這不是給予任何當事人禮遇,而是尊重人權與人身自由。

記協呼籲,媒體應遵循採訪禮儀,發揮自律精神,不要為搶畫面,而一再與民眾發生肢體衝突等難堪場面。媒體記者的「深度」不是尋找八卦爆料,而是應就司法、制度及結構等層面深入剖析、詳實報導,才能發揮社會公器責任。

記協指出,近年不斷發生「侵入性採訪」,主因在於媒體競爭過度,大幅渲染新聞畫面,導致新聞「戲劇化」,忽略新聞事件本質,只要一家媒體「侵入性採訪」,其他家只好跟進;記協呼籲各媒體主管共同協商自律規範,以集體自律的力量,建構符合新聞採訪與尊重個人隱私的環境。



◆ 扁醜聞成美國會圖書館收藏對象

中廣新聞網╱劉芳 2008-08-20

美國國會圖書館亞洲部是世界知名的亞洲書籍典藏中心,其中有關中文的收藏更是首屈一指。國會圖書館亞洲部主管接受訪問時表示,從台灣的民主發展過程和從近代史的角度來說,前總統陳水扁家族的醜聞資料和書籍是他們收集的對象。(劉芳報導)

第一家庭的洗錢疑案讓外界思考到兩個層面的問題,第一,在我國的民主發展過程中,陳水扁家族一連串的醜聞產生了哪些影響?第二,歷史將會給陳水扁如何的評價?代表本土意識的民進黨將在歷史上留下怎樣的遺產?

由於陳水扁家族海外密帳案正在調查與發展中,這兩個問題有待日後的答案。不過,全世界最大且歷史悠久的美國國會圖書館注意到了台灣的這個風暴,而且會從台灣的民主發展過程和從近代史的角度來蒐集相關的書籍和資料。美國國會圖書館亞洲部代主任、也是館藏部主任的盧雪鄉接受訪問時說:( 這次發生的事情,我們會透過書商、知識份子和學者替我們蒐集資料。)

美國國會圖書館從兩千年開始成立台灣選舉專櫃,其中有豐富的資料供研究和閱讀。美國會圖書館重視台灣的民主有另一個實例,那就是前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石城今年二月底曾在我駐美副代表黃偉峰的陪同下,把自己口述紀錄的新書「權力無私」贈送給美國國會圖書館亞洲部。當時國會圖書館人員表示,這本書記錄了台灣的民主過程,值得蒐藏。

fsj 提到...

阿扁有事嗎?國民黨暗藏超級賽亞人

NOWnews.com 2008/08/20

陸念慈

到目前為止,扁家有兩個大案,一個是國務機要費案,特偵組以「特偵」字案偵辦,因為阿珍已經移送法院審理,此案目前被繼續偵辦者只有阿扁;而這幾天被媒體搞得無眠無日的海外匯款案,特偵組則以「特他」字案偵辦,被偵辦者為吳淑珍及其兄吳景茂。這兩個案子最大的差別就在「偵」與「他」字的偵辦案號。根據「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凡「事證不明確」或「被告不明」等案件,都被列為其他偵查案件的他字案;若屬一般偵查案件都是偵字案。

先看看扁珍二人的國務機要費,之前馬英九的特別費,也被檢方列為「偵」字案被告,但最後都能夠三審無罪確定。而扁珍的國務機要費雖然性質不同,但台灣的司法是以法官的「自由心證」為判定基礎,馬英九的特別費,法官都能搬出「宋朝」的東西大作文章,因此司法的勝負真可說是神鬼難料。也正因為是「自由心證」,如果有心操弄,則空間何其之大?雖然此案由「外行」看來似乎事證明確,但阿扁這張對國民黨好用到不行的遮羞布,在馬英九不敢明目張膽的大赦特赦之下,由法官的「自由心證」搬出一些奇怪的東西讓阿扁無罪,也不無可能。

其次,是扁家「海外匯款」案,為何不說是「洗錢」?因為洗錢的要件是「犯罪所得」,從檢方以事證不明確的「他」字案偵辦來看,如果只是競選結餘款匯出海外,則只有申報不實的罰錢了事,而檢方也可能以「不起訴」來結案。至於邱毅說扁有四個「秘密帳戶」就有點可笑,因為如果真是「秘密帳戶」,則阿扁絕不可能用自己的名字開設,既然是以扁的名字開設,何來「秘密」?真正的秘密,是資金的流向,帳戶本身何來「密秘」?然而既然阿扁敢以自己名字開設帳戶,身為律師的他,難道會笨到將「犯罪所得」匯入?一般人都不可能幹這種事了,何況是阿扁?除非邱毅與洪秀柱能提出更精確的事證,否則光憑目前這些情資想將扁家定罪,可以說是阿婆生仔:很拼啦!

然而這也是有心人士將本案資料洩露給洪秀柱的目的;因為將阿扁一次打死,對馬英九與國民黨往後選舉絕對不利,但馬英九現在的執政無能經濟不振,又必須有重大事件來轉移焦點,因此利用此案配合媒體將阿扁與民進黨鬥臭,但仍然將阿扁留下,讓民進黨無法切割,才是最高明的招數。此點由民進黨原本要開除吳淑珍及陳致中夫婦黨籍,最後變成只有停權可見一般。笨又感情用事的民進黨,果然再次中計。天上下掉下來這麼好一個與扁家切割的好機會又白白錯過,民進黨必將繼續為扁家付出代價。

此外,吳景茂由銀樓匯款海外,由於違反銀行法之處罰對像為銀樓負責人,也與吳景茂無關。施明德爆料有企業主對扁 27 億之海外捐款,一樣是政治獻金之模糊地帶,就算真有此事,也只有申報不實之罰款。而檢方所「透露」扁海外之密秘 16 億帳戶據說與二次金改有關,導致銀行股價被摜壓應聲而倒,然相關人士也在第一時間提出反駁出面否認,除非檢調真能查到對價關係,否則無法得知是否犯罪所得,本案仍然無法以「洗錢」起訴。

本案最重要的關鍵,也就是國民黨擋了十多年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如果此法早立,則檢方不必將扁資金來源清查,只要扁無法自圓其說就可定罪;然而現在的情形,只要扁堅不吐實,又無污點證人出來指控,則想將扁海外資金以犯罪所得之「洗錢」定罪,可謂難上加難。難怪連聯合報都因此批評國民黨「混帳」,果然其來有自!

扁家海外匯款案爆發至今,雖然可能之刑事責任仍在未定之天,但由於道德暇疵爭議極大,因此成為媒體最爆紅之焦點,而藍綠雙方之反應也一如預料,再加上刺激陳幸妤的發飆演出;馬英九國民黨雖然治國無能,卻可能暗藏「超級賽亞人」級的頂尖鬥爭高手一路精心策劃,想想實令人不寒而慄。如果以上情事為真,馬英九國民黨有如此絕頂聰明人才,其能力不用來治國,卻只會走邪路玩鬥爭,這不但是國民黨的悲哀,也是全體台灣人民的悲哀!

或許有人反駁以上說法為胡亂臆測?其實本案最大的破綻,就是洪秀柱為何能夠拿到只有「偵查不公開」的檢方才能擁有的資料?此點,檢調、國民黨、或洪秀柱能否說清楚講明白?凡走過必留下足跡,國民黨內如真有超級賽亞人,可能也沒看過布袋戲,所以不了解何謂「瞞者瞞不識,識者不能瞞」的道理吧?

※ 以上辛辣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純供噴飯之用。另外,或許有人還搞不清楚洗錢的定義吧:

* 莉莉安卓公主の城堡 - 何謂洗錢?
http://www.wretch.cc/blog/wyf1205/10720054

fsj 提到...

一堂疼痛的民主課

* 觀念平台 -- 一堂疼痛的民主課
* 舉證洗錢犯罪所得 扁等看戲
* 扁斷尾求生 徹底切割珍關係
* 洗錢疑案 陳致中疑直接介入
* 查金改併購案 兩個月內完成
* 府院指示成立跨部小組 王清峰領軍 徹查扁洗錢案
* 用辦案績效搶回流失的7個月
* 劉憶如看天下 -- 境外金融,現實偏離了理想

◆ 觀念平台 -- 一堂疼痛的民主課

【葉國豪】2008-08-21 中國時報

任何一個對台灣民主充滿期待,並且珍惜難得的自由民主成就的人,這幾天一定都感到難過與挫折。面對昔日民選總統爆發海外巨額帳戶疑雲,以及部分檢調、金融、政務官系統涉嫌其中,或是相互遮掩,或是推託卸責,讓經歷兩次政黨輪替後的台灣,仍遠不夠資格說我們已經落實了民主鞏固。相反地,民主品質之低落、法治之不彰,嚴重地打擊民眾對民主的信心。

我們正在歷經的無疑是一堂疼痛的民主課,作為新興民主國家,民主化進展得既快速,卻也顯得稚嫩與格外脆弱,在目前的政治風暴中暴露了台灣民主的許多缺失:

在政務官方面,由於政黨之間長期的傾軋與不信任,政治任命的官員是否會以國家利益為優先已經嚴重受到質疑,加上公務員隊伍在民主化過程中長期被視為威權時代以來利益傾斜的對象,其專業屢次被政治所凌駕、地位亦受到輕視。在此次海外帳戶風暴中,駐外代表尚且被質疑刻意拖延文書的傳遞,無疑顯示出政治信任與專業之低落。此外,近年來不論是中選會、金管會、監察院,在政治、經濟與法治等領域,都無法產生一個超然獨立且贏得民眾普遍信賴的機構,長此以往,民眾一定會對民主表現感到失望。

在司法檢調方面,居然揭露出前任調查局長交接不實、涉嫌「吃案」的醜聞。尤其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當事人竟以「敏感」、「疏失」等理由搪塞,對於職司保護國家安全與利益的機構而言,其本身就應該受到嚴肅的追究與徹底的整頓,否則難以挽救民眾的信賴,同時也打擊盡職公務員的士氣。

在媒體方面,未審先判、查證不實的惡習仍未改善。儘管檢調單位目前已經從洗錢的嫌疑方向展開偵辦,然而在證據未確實之前媒體工作者實在不應給予未經查證的不負責推論,或是添加過多個人主觀的判斷與情緒在爭議的事情當中。媒體永遠應是民主發展的守謢者,越是群情激憤,傳媒越應該扮演冷靜分析的角色,否則媒體專業將被輕視,重複而膚淺的報導也只會凸顯出傳媒的低落水準。

在制度層面,無論是選舉結餘款、先前的首長特別費爭議,乃至大專院校的研究經費申請與核銷,在操作層面都不免有「脫離現實」與「制度殺人」的嫌疑。這既代表了立法者背離實際運作,更意味著事實上可能存在整個既得利益結構不願意就此作出調整。台灣不是一個高薪養廉的國家,而貪腐卻是影響國際競爭力與民主鞏固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我們在會計制度上不加以改進,終究只會助長陽奉陰違與作假的風氣。

無論此次海外巨額帳戶疑雲的發展如何,一個民選總統在他的任期之內將上億的款項轉往海外都是一件不可思議、令台灣民主蒙羞的事。在昔日口口聲聲愛台灣與台灣優先的虛偽激情之下,我們被迫上一堂疼痛的民主課。然而如果我們不能共同重建對民主的信心,在政務官、檢調單位、傳媒與制度等層面作更深刻的檢討與改進,台灣曾經引以為傲的民主經驗勢必在未來蒙上厚重陰影。

※ 這件事可以拍成電影了。



◆ 舉證洗錢犯罪所得 扁等看戲

【張孝義/特稿】 2008-08-21 中國時報

陳水扁海外密帳曝光,使得國務機要費外,又增加了洗錢案的偵辦,檢方忙得不可開交,替陳水扁獻策的律師團,卻可以好整以暇的看戲。主要就在於洗錢罪的構成要件,必須是犯罪所得,檢方如果無法舉證資金是陳水扁的犯罪所得,即使查出上百億元的資金外流,對扁也無可奈何。

為了偵辦國務機要費,特偵組幾乎精銳盡出,全體動員來清查。涉案當事人陳水扁雖然委任李勝琛、洪貴參兩位律師,實際領軍的卻是陳水扁「律師」。乍看之下,擁有國家公權力的檢方似乎稍占上風,但實則不盡然,因為「陳律師」已然布下陣式,檢方是否能攻得破?還有待觀察。

攻防之間,檢方顯然比「辯方」辛苦得多。由於洗錢防制法對於洗錢的定義,是掩飾或隱匿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也就是說,如果資金流不是犯罪所得,金額再大、再誇張,也不構成犯罪。

「辯方」雖然已經坦承資金匯往海外,但是主張並非犯罪所得,也許有道德上的問題,卻沒有法律上的責任,一句話就夠檢方忙翻天了。

由於國內並沒有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立法,加上刑法原則是「被告不自證己罪」,檢方如果懷疑犯罪不法,計畫偵查起訴,就必須努力去找證據。發掘線索只是起頭,握有直接強而有力的證據,都不見得能將對方繩之以法。

主要原因在於,資金流向海外就已經造成偵查上極大的困難,加上被告當事人本身就是律師,法律程序十分嫻熟,緊盯著檢方的一舉一動。所以檢方不但要查資金、找罪證,程序上更是馬虎不得,如果稍一不慎,被「辯方」異議非法取證,在程序上就被「打槍」,那時,再堅實的事證,都奈何不了「陳律師」,所以,這場對陣有得瞧。



◆ 扁斷尾求生 徹底切割珍關係

【蔡慧貞/台北報導】2008-08-21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海外密帳案爆發至今,律師團與陳水扁及其核心幕僚已大致確立法律攻防策略。據了解,扁辦採取「斷尾求生」法,將扁與珍兩人涉案程度「徹底切割」,且由不同律師團隊負責,堅持扁今年初始知情,選舉結餘款管理、匯出等均為吳淑珍一人主導決定,扁毫不知情。

就案情上,扁委任律師李勝琛指出,檢方上周六就國務機要費案搜索扁家和扁辦,律師們初步研判,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跟洗錢案要切開來辦,「如果檢方把兩個弄在一起,對當事人就不利了。」

只有道德問題 沒有法律問題

李勝琛表示,他們當然擔心所謂「洗錢案」的出現會影響法官或檢察官的心證,不過,這真的是兩碼子事。國務費的發票是為了領出後統籌使用,所有錢的流向都有案可查,沒有一絲一毫進到私人的口袋裡。但對於是否進一步舉證選舉結餘款的來源用以反駁兩案的連結,李勝琛相當保留。

李勝琛直言,陳水扁海外密帳案是政治風暴掩蓋了所有法律辯護,如果陳水扁的海外密帳真是選舉結餘款,這問題其實是「政治道德瑕疵大於法律問題」。

陳水扁辦公室與法律團隊研判後認為,整個「海外密帳案」與夫人吳淑珍的問題較大,陳水扁涉及的案情十分簡單,甚至包括外界關注的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妻是否返國問題,除有政治效應外,從法律實質面,對扁案情並無影響。

不過,李勝琛也表示,站在陳水扁的立場,他是認為陳致中和黃睿靚應該要回來說清楚,對他們比較好。但兩人是否回來,律師們也不清楚。

就算致中不回來 不影響案情

陳水扁國務機要費及海外密帳案委任律師李勝琛強調,他並未替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或是扁妻舅吳景茂辯護,他僅就扁部分接受委託。

李勝琛指出,目前與檢方攻防的重點,在於陳水扁對於吳淑珍將選舉結餘款以「海外密帳」方式透過各種人頭、管道匯出,扁是否知情,何時知情,是否參與處理過程,及陳水扁在該案所扮演的角色。

據了解,陳水扁上周六赴特偵組時清楚表明,自選舉以來,他是候選人,就只負責衝選票,衝票都來不及了,「從來沒有在過問鈔票的事」,此事都是由夫人吳淑珍全權主導,他的生活除了政治外,沒有其他,生活很單純,所以他一直到今年年初才知情。也因此,海外密帳無論是否涉及洗錢,只要扁未事先知情、參與,則全案都將與陳水扁無關。



◆ 洗錢疑案 陳致中疑直接介入

自由時報 2008-08-21

〔記者林俊宏、羅添斌/綜合報導〕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追查發現,陳致中在扁家疑似洗錢案中,並非吳淑珍口中所稱的單純人頭,經查,陳致中在巨款匯至瑞士後,即直接介入款項處理事宜,不僅他自己透過關係找信任的理財專員協助匯款調度和打理,對於款項流向,他與妻子黃睿靚也完全清楚。

非吳淑珍所稱單純的人頭

檢方認為,依調查所得,扁家對款項的處理有明顯的分工,國內部分由扁嫂統籌,再由吳景茂等人協助操刀,新加坡部分由吳景茂主其事,錢到了瑞士,陳致中是受益人,即由陳致中夫婦自己統籌打理。

吳淑珍當初在檢方訪談時說,密帳由她一人管理,透過專人以人頭帳戶匯錢到海外理財,兒子和兒媳等人,都只是她的人頭。

陳致中常出國疑調度資金

不過,檢方從瑞士提供的洗錢資料發現,黃睿靚帳戶內的兩千一百萬美金從新加坡轉匯到瑞士過程中,陳致中不僅是帳戶授權代理人,也自己找來海外銀行的外籍理專協助匯錢,加上陳致中常出國,檢方懷疑他可能常到海外處理資金調度,因此有必要請他儘速到案說明。

據了解,特偵組目前已掌握到外籍理專名單,其中有一名關鍵理專,目前人在中國,但礙於司法互助或邦交等現實問題,傳喚到案說明的可能性不高。

外籍理專名單特偵組掌握

目前陳致中尚滯美不歸,行蹤待了解,檢方希望陳致中儘快回國,說明相關疑點及在海外處理款項的情形,但若陳致中不回台灣的話,檢方就只能從瑞士政府提供的資料進行書面分析。

陳致中日前因未辦理新生報到手續,已遭維吉尼亞大學取消入學資格,維大校方表示,陳致中曾在新生訓練當天與維大聯絡,希望能保留他的入學資格,延到明年再入學,但被學校拒絕。

陳盼保留學籍被維大拒絕

維大公關室資深主任漢納接受電子媒體訪問時指出,新生訓練當天,有人告訴他,指陳致中打電話給入學申請辦公室表示無法來校,並詢問可不可以延一年,到明年再辦入學,學校則明確表明不能延,陳只能明年再申請。

電子媒體也引述美國移民律師說法,指稱陳致中赴美對外宣稱辦理學校註冊入學,應僅是其中一個目的,不排除手上已有綠卡的核准函,此次以學生簽證入境美國,可能是去辦理調整身分。



◆ 查金改併購案 兩個月內完成

【薛翔之/台北報導】 2008-08-21 工商時報

公股是否支持台新金和彰銀換股案?財政部國庫署署長蘇樂明昨(20)日明確指出2點原則,一是換股比;二是社會觀感,他指出,以前(19)日彰銀收盤價19.3元、台新金9.96元,加上彰銀現在經營不錯,1股彰銀可換1.8股台新金;不過,對於這項說法,財政部傍晚再度出面降溫,強調僅是舉例。

他也表示,財政部近期擬就二次金改的併購、經營權相關案件,進行清查了解,範圍不限已遭點名的4大案,檢視行政程序是否完備,並請教相關公股代表,預計於1至2個月完成,處理原則有二,一是發現有瑕疵者,擬主動移給金管會,情節較為嚴重者,移送給檢調單位。

二是相關招標案件,若是有偽造、隱匿等不法事件,則依照民法的不當利益返還原則,案件形同作廢。

由於台新金和彰化銀行的換股合併,被外界視為「無限期擱置」,蘇樂明坦言,「目前是沒有了,長遠的話,實在很難臆測!」

他表示,當初彰銀增資標售案,公股同意的內容有3項,一、得標者董監事可過半;二、公股不會製造大股東跟得標者對抗;三、對員工和股東有利的議案,公股都會支持;公股雖表達可取得經營權,但並未承諾可讓得標者取得100%的持股。

換股是台新金本身的期望,但是否獲得公股支持,有2個前提,首先是台新金必須出高價或是政府賺到錢,再者則是社會觀感;以出價來說,去年底台新金提出換股比為1股彰銀換1.3股台新金,不過,公股和專家顧問評估,認為價格太低,財部不可能接受。

其次若是出價很高,但是社會上有疑慮、代表民意的立法院不支持,即便財政部評估價格好的不得了,也很難繼續下去。

他指出,此次的清查,除了台新金入股彰化銀行、中信金插旗兆豐金、開發金和華南金董監改選4案,另外,二次金改期間涉及經營權或併購的案件,例如:華僑銀行的公股釋出、台開標售信託部,也都一併清查。

至於多久時間完成?蘇樂明表示,不用到3個月,預估1、2個月可望告一段落,財政部一方面檢視複習過去的卷宗資料,了解行政程序有無問題,也會與公股代表聯繫,釐清外界疑慮。



◆ 府院指示成立跨部小組 王清峰領軍 徹查扁洗錢案

【江慧真/台北報導】2008-08-21 中國時報

馬英九總統結束出訪返台,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赴總統府報告政情。據悉,行政院已對扁海外洗錢案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由法務部長王清峰統籌召集,參加成員包括外交部、財政部及金管會;其中,外交部負責國外司法互助部分,金管會及財政部負責相關金融查核及昔日二次金改可能衍生的政治弊端。專案小組將隨時向劉揆回報最近查案進度。

不過,對於召集跨部會小組一事,連夜加班的王清峰在媒體詢問時低調表示,她尚未被告知,無法置評。

對於當時金管會在二次金改過程中的角色、檢調系統的失職,劉兆玄坦言,「政府有些單位,處理這件事情警覺心不夠,或處理態度確實有怠忽或鬆散,政院都要追究!」

據悉,馬英九肯定行政院整個調查處理的過程,除了指示檢調繼續追辦外,也同意暫緩現有預定的金改動作,全面查核二次金改過程是否舞弊,並道德勸說金融機構負責人「誠實以告」。政院也不排除將此定位為健全金融制度秩序的「三次金改」行動。

劉揆昨天上午十點多偕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財政部長李述德等人一同入府向馬英九報告,並和馬英九一直共進午餐後才離開。劉兆玄強調,針對扁海外洗錢案,行政院的態度是會依法查到水落石出,「毋枉毋縱」,真正該負任的人,一個都不會放過,給民眾一個交代;他重申,畢竟上樑正、下樑就會正。但台灣是法治國家,政院追查不會無限上綱,希望民眾態度要理性。

由於對扁家洗錢風暴擴大,檢調卻爆發內鬥情事,由法務部長王清峰親組專案小組,是否有意跨越現行體制,避免辦案遭到干擾?劉揆說,他不敢先預告檢調單位的辦案會進行整併或改革,但整個事件做成檢討報告後,會追究怠職的部份。政院跨部會小組全力在調查,他透露,「王清峰每天都會回報新進展,一天不只好幾回!」

劉揆指示跨部會小組分別針對司法、金融層面雙管齊下查清,針對二次金改過程是否涉及官商勾結、甚至是財團涉入,包括行政程序有無瑕疵、主管單位是否瀆職,都該調查清楚;如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台新金併彰銀、開發金併金鼎證券等整併過程疑慮都須釐清,要求金管會、財政部進行瞭解,不排除藉此「三次金改」,健全金融體系。



◆ 用辦案績效搶回流失的7個月

【中時社論】2008-08-21 中國時報

偵辦陳水扁海外密帳的進度尚未見任何重大突破,卻不斷看到檢調間在媒體上鬥嘴,我們真的要在這提出呼籲:為免議題失焦,就請趕緊讓葉盛茂與陳聰明當面對質吧,同樣地也趕緊讓檢察官許永欽與調查局幹員許定家、鍾高明當面對質吧!否則看著他們每天在媒體上「各自放話」,除了讓問題更複雜,沒有一丁點的好處!此時此刻我們最想看到的是辦案的進度,不是檢調鬥法的無聊口水!

講句實在話,扁家海外密帳偵辦到現在,令我們最不舒服的地方:是它清清楚楚地證明,台灣面對政治人物貪瀆的防弊機制,竟是脆弱到這般不堪一擊!過去有那麼多次的「黃金時間」可以偵辦,竟然被一而再、再而三地「輕輕放下」,甚至是被「暗暗壓下」,讓扁家也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從容不迫地將「陳家錢」大筆大筆匯出海外。如今碰到要追究了,不是推說什麼「當初是要依程序函文」,就是推說「事情忙忘記了」,有這樣「執行力」不及格的檢調體系,陳水扁一家人在海外帳戶的資產,怎麼不會越積越多?又怎麼不會越來越肆無忌憚?

如今再回頭想想:早在兩年前偵辦台開案時,檢調就已經發現陳水扁在台新銀行有一個上億元鉅款進出的祕密帳戶,如果當初偵辦台開案的檢察官,不扯什麼程序、什麼函文的推托理由,當時就鍥而不捨地追查下去,這樁弊案或許兩年前就引爆了,也不必拖到現在還在那「後見之明」地打口水戰!同樣地,如果調查局長葉盛茂在今年一月接獲洗錢防制中心有關扁家海外密帳的情資,立即就正式函文檢察總長陳聰明,特偵組也在第一時間就展開偵辦,多了這七個月,偵辦結果肯定會跟現在不一樣。可想而知,在過去一段時日裡,不知有多少涉及陳水扁洗錢的證據被掩蓋掉了,甚至還可能有人不斷地向扁通風報信。換言之,我們偵辦貪腐的防弊機制,或許早就淪為助長貪腐的幫凶機制!

講再難聽一點,如果不是六月間瑞士司法機關提供外交部有關扁家洗錢的資料,這一切的一切恐怕到現在都還是「不能說的祕密」,陳水扁也永遠都不會「良心告訴他」,向社會交代那是「選舉結餘款」還是「陳家錢」。今天這一切會曝光、會鬧大,靠的是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發覺不對勁,主動向我調查局提供情資,再加上瑞士司法機關透過外交部要求協助調查所致,換言之,扁家擁有海外祕密帳戶,乃至扁家擁有十億左右的資金在海外洗錢,靠的是老外覺得不對勁主動揭發,台灣這邊才被動跟進。如果沒有這些國外機構的介入,陳水扁恐怕到此刻都會否認他在海外有任何祕密帳戶,那批此刻急於與扁切割的綠營打手們,也一定會持續捍衛扁的「清廉」吧!

試想,有了這般近乎馴化的防弊機制,再環伺軍容壯盛的打手部隊,扁珍A錢的膽子當然會越來越大,洗錢的祕密帳戶也當然會越開越多!一個所謂的防腐機制,有法律規範卻形同具文,有金檢體制卻毫無作用,有檢調系統卻偵而不辦,這樣的機制與全面癱瘓有什麼兩樣?這次經驗更清楚說明一件事,除了靠國外機構「主動發覺」外,怕是依舊什麼都不會發生!

過去幾年,若干評比全球各國清廉程度的跨國非政府組織(如國際透明組織),給台灣打的分數一向都不高,有時排名落後的程度讓台灣頗感難堪,有不少人都堅信這些組織對台灣存有偏見,在立場上並沒有公平地對待台灣,如今看到扁家這種狀況,誰還能有什麼話好說?想也知道,有了扁家海外密帳的「加持」,台灣下一次在清廉程度上的國際排名,只怕還會更進一步地下挫,這種難堪的處境,該怪誰呢?

面對外界種種的質疑與責難,檢調若是想扳回一城,重建公正形象,唯一的作法就是讓大家看到辦案績效,讓扁家所有的祕密帳戶統統攤在陽光下;至於那些昔日曾積壓或隱藏公文,處處「逢扁必彎」的執法人員,也千萬別再姑息了。要讓未來的台灣更清廉,不可能期待政客們會自動「良心發現」,而是要期待出現一個不畏權勢,公正不阿的檢調體系。這一點做不做的到,很快就可以見真章了。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 劉憶如看天下 -- 境外金融,現實偏離了理想

【劉憶如】2008-08-21 中國時報

對一般人而言,最近占據媒體版面的「海外帳戶」,可能原本是一個事不關己的名詞,至於在瑞士、開曼群島及百慕達等地所設立的海外戶頭就更加遙遠甚至抽象了。

但事實上,「境外金融」過去卅年來的蓬勃與快速發展,不但顯示資金對於「自由」及「隱私」的追求之不遺餘力,甚至其實這樣的發展已威脅到所有「境內金融」的生存空間了。

不願被管制束縛,不但是企業的天性,更是資金流動的最高指導原則。早在一九五○年代,「境外美元」的誕生即緣於此。在美國的美元存款須受美國法律規範,不但銀行因為法律上有「存款準備率」的限制,因而每接受一百元的存款,只能貸放例如其中的九十五美元,更須受當時法律的限制,不能自由決定利率。因此,在「美國境外」的美元存放款找到自由的空間,因為不在美國境內,不受美國法律約束,因而銀行得以自由決定各種行為。

銀行的自由,會帶來什麼不一樣的結果呢?

「存款準備率」的訂定,原本是政府的「一番好意」,擔心如果銀行收了一百元,全部貸放出去,那麼當有人來提款時,銀行是否會有「現金不足」的問題,因為有這種擔心,所以以法律強制規範銀行須將存款的某一部分保留下來。

但是這樣的規範,即便是出於好意,卻會增加銀行的經營成本,也因而影響銀行能夠給客戶的回饋。在沒有受管制的情況下,「境外美元」的存款及放款的利率因而較「境內美元」具吸引力,也因此造成境內美元競爭的不利。

除了「不受管制」的條件外,境外金融的興盛,更來自於其私密性。許多時候,私密性之所以無法得到保障,就是因為要加以管制,也因此如果原則上沒有打算加以管制,對隱私權的尊重就會大大加強,而這對於全球不論是有錢的個人或是企業,當然造成非常大的吸引力。

另外,這廿多年來崛起的境外金融中心,例如開曼群島,更以「免稅天堂」吸引國際資金及企業駐足。在開曼群島註冊的公司都是合法且獨立的法人,可以開設銀行帳戶,從事各種交易,而且只要這些公司的業務在開曼以外的地方進行,就不必繳稅,當然吸引全球資本前往設立境外公司。

企業對自由的嚮往,台灣可能因為長期以來兩岸經貿的限制,感受更加深刻。對於投資大陸四○%上限的規定,台灣企業規避的方式很自然地尋求境外的第三地。愈來愈多的企業對於「轉換身分證」有更加強勁的需求。由一個受限制的台灣註冊公司,轉換成為一個私密性的、不受台灣法規限制的境外多國籍企業,已是「台商」的標準模式。

「境外金融」在理想中是一個美麗的存在,也是一個國際資金的天堂。在對於自由的嚮往與追求過程中,如果達到的境界是一種自律與公平的競爭,那麼其實資本主義的夢想便能得到實現。

在這種環境下,同樣的資金可創造出最大的效果,而透過亞當斯密(Adam Smith)在《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中所闡示的「一隻看不見的手」,又能對創造出來的效益做最合理的分配。但要達到這樣的境界,需要的前提是遊戲規則的公開與公平,更是所有參與者對遊戲規則的遵守。

但在今天的「境外金融」環境中,這其實是不存在的,而最主要的理由,是因為「境外」與「境內」並沒有達到一個公平競爭的狀態。資本與企業均追求自由,但若在一個具保護性質的境外環境下得到自由後,產生的利益卻並未給予應有的分配,而僅由極少數的特定人擷取,則境外的蓬勃發展,就令人畏懼。更嚴重的,當愈來愈多的非法行為,在「私密」的保護傘下,得到完全的掩蓋,甚至完全無跡可循時,資本主義的理想,也因此受到一種無解的挑戰。

「境外金融」的現實,究竟是毫不留情地偏離了理想。

fsj 提到...

追7億密帳 檢調與時間賽跑

* 追7億密帳 檢調與時間賽跑
* 破天荒 檢搜葉盛茂住家
* 陳樹:二次金改疑案 查無瑕疵
* 特偵組調查:扁台新帳戶錢 沒匯到海外
* 長老會扁家祈禱 扁:我沒貪汙
* 行政長官督軍 恐踩政治地雷
* 珍嫂「疑似」藥物過量 台大改診斷證明
* 吳景茂:沒作假 不知藥來源
* 吞藥沒洗胃? 醫院陪打迷糊仗
* 數度捲入政治風暴 百年清譽蒙塵

◆ 追7億密帳 檢調與時間賽跑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8.21

瑞士聯邦檢察署請求台灣調查扁家密帳,先凍結7億元巨款,雖承諾台灣司法單位在偵查結果出爐前不會解凍帳戶,但證據保全有期限,如果特偵組無法在瑞士檢方保全時效消滅前查清楚扁家犯罪事實並回報,巨款仍歸陳致中、黃睿靚擁有。

由於已知瑞士對陳致中、黃睿靚帳款所作證據保全法律動作,並非遙遙無期,特偵組為防止扁家族成員在海外享受疑似犯罪贓款,已再度上緊發條,偵查節奏如同跟時間賽跑。

基於瑞士聯邦檢察署懷疑巨款為洗錢所得,採取凍結帳戶的法律處分,台灣赴瑞士查案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與瑞士接觸時,也以相同理由主張台灣的立場,要求瑞士應替台灣儘可能確實保管這筆錢,獲極為善意的回應。

慶啟人多次赴特偵組開會,將瑞士的作法向特偵組專案小組報告,原則決定從速偵辦扁家族洗錢案,以免在長久等待後凍結帳戶的法律命令消滅後,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即可在海外從容搖控動支這筆巨款。

據調查,瑞士基層檢察機關也偵辦殺人、放火刑案,但慶啟人前往的瑞士聯邦檢察署,則專司處理國際重大金融犯罪、跨國毒品犯罪,包括陳致中夫婦被懷疑的跨國洗錢案,瑞士聯邦檢察署6月申請司法互助的對象國家,除了台灣外也包括新加坡。

慶啟人本月12日到17日前往瑞士聯邦檢察署,帶去扁家檔案資料、犯罪資料譯本,同時她也獲准檢視瑞士聯邦檢察署蒐集的陳致中、黃睿靚疑似犯罪證據,並帶回部分卷證,本月27日前、後,她還會趁新加坡舉辦國際檢察官年會時,再赴新加坡境外查案。

瑞士與先進國家相同,設有洗錢防制機構,與國際查緝洗錢機構「艾格蒙」連線,瑞士境內銀行就存戶資金來源的調查,徵信制度嚴格,陳致中、黃睿靚遭調查時,說出不合理的「結婚禮金」等資金來源理由,涉及洗錢案情才曝光。

據透露,黃睿靚瑞士美林銀行的上層資金來自新加坡,新加坡的錢可能來自台灣,特偵組認為,這些錢可能是藉由大量的人頭匯往新加坡再集合,但扁家選擇匯款人頭戶時,可能出現百密一疏的漏洞,「只要查出一筆是犯罪的對價,就能防堵陳致中夫婦提款。」



◆ 破天荒 檢搜葉盛茂住家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8.22

台北地檢署偵辦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公文案,主任檢察官郭永發和兩位檢察官昨天晚上兵分三路,率十餘名檢察事務官前往台北、桃園,搜索葉盛茂的住家等相關處所,創下卸任調查局長被搜索的首例。

郭永發親自搜索葉盛茂位於木柵秀明路金石山莊住處,葉盛茂不在家,由葉太太陪同執行搜索。檢方查扣數箱文件,還向金石山莊調閱八月十七日監視錄影畫面,調查葉盛茂是否搬移資料湮滅證據,但當天因監視器受雷擊損壞,沒有錄影畫面。

檢方拒絕透露在葉盛茂住處查扣的文件內容,也不願證實是否已找到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收到的前第一家庭洗錢情資公文,只強調一切依法偵辦,會儘快查明真相。

據指出,台北地檢署偵辦葉盛茂涉嫌隱匿公文案,決定採速戰速決的方式,郭永發昨天下午先傳喚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以證人身分到案,調查洗錢防制中心於今年元月廿八日陳報黃睿靚在開曼群島設立帳戶的經過。

周有義昨天帶著當初開曼群島通報給洗錢防制中心的電子郵件影本、簽報如何偵查黃睿靚洗錢帳戶的公文,及發文給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洗錢資料的底稿,向檢方說明處理這分洗錢情資的經過及公文流程。

周有義證稱,當時先向葉盛茂報告扁家境外洗錢情資,再以公文往上簽報,同時建議葉前局長將資料交給特偵組,葉盛茂當時說,要直接交給檢察總長,但他不清楚實際有無轉交。

由於這分公文目前不知去向,檢方認為有必要搜索葉盛茂的相關處所。

另外,法務部調查檢調偵辦台開案吃案疑雲,繼前天約談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永欽,昨天又約談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調查員許定家、鍾高明、海員調查處基隆站主任李亮←三人,比對檢調兩造的說詞有無出入。

許定家等調查員帶著當初與許永欽連繫的電話紀錄、洗錢案情報告等書面資料,向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鐶組成的專案小組說明,當初是許永欽主動要他們清查前總統府會計陳鎮慧的帳戶,後來知道帳戶與陳水扁有關,就要他們不要繼續追查。




◆ 陳樹:二次金改疑案 查無瑕疵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8.08.22

金管會只花兩天半的時間,便火速完成二次金改併購案的調查報告。金管會主委陳樹昨(21)日表示,包括中信金併兆豐金、台新金併彰銀、開發金併金鼎證、中信集團二少東辜仲入主開發金、兆豐金併台企銀等案,都已經完成調查,金管會認為行政程序上並無瑕疵。

受前總統陳水扁洗錢弊案衝擊,新政府全面檢視二次金改,台股昨日又大跌122點。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天參加賦改會會議、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外界不要將弊案的影響無限上綱,政府會採取必要措施,但仍應實事求是,有證據才會辦。

陳樹本周二參加「共同打造亞太金融中心」會議時,才宣布將逐案調查二次金改未完成合併的案件;但昨天傍晚,陳樹在金管會舉行例行記者會時,就宣布調查已完成。這份報告調查對象不只針對政府推動的二次金改整併個案,還包括民間的金融機構併購案。

陳樹說,調查報告將在近期呈報行政院參考,但金管會調查只限於程序面,不涉及實質面;即只調查中信金、兆豐金與台新金等投資、併購其他金融機構時,申請程序與相關作業是否符合規定。至於公股釋出對象合不合宜、標售或股權移轉是否另有內情等實質面問題,不在金管會調查範圍。

陳樹指出,金管會調查這幾起併購案的運作程序與相關內容,認為這幾起併購案行政上均已完備,並無瑕疵,且需要進入司法程序的,都已進入。他說,如果行政上符合規定,就應尊重;除非業者申報事項虛偽不實、詐欺隱匿,才能撤銷或無效。

陳至於邱毅指稱,彰銀特別股標售案是陳樹在財政部次長任內的案子,後來陳樹又到台新金旗下台証證券擔任獨立董事,必須迴避此次調查。陳樹表示,「我不曉得我利益上有何衝突」,他認為並無行政程序法第32條應自行迴避的情況,本於金管會主委任務上的執行,沒有必要迴避,也會去公正執行。

邱正雄也說,陳樹已經向政院提出報告,在他任內沒有涉及併購案件,當初有關彰銀標售特別股案件,是由國庫署與公股小組分層負責,此一政策並非由他主導。

邱正雄說,行政院已成立二次金改檢討小組,由他出任召集人,檢討二次金改過程,有無涉及不法。有關陳水扁涉嫌洗錢疑案,行政院也已成立跨部會小組,由法務部長王清峰擔任召集人。邱正雄強調,政府已經採取必要措施,不必要的放話宜適可而止,避免影響投資人與存款人的權益。



◆ 特偵組調查:扁台新帳戶錢 沒匯到海外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08.21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開案,被指壓下陳水扁台新銀行南門分行帳戶情資,法務部調查承辦檢察官是否「吃案」。不過,據了解,最高檢特偵組在520政權再度輪替後,已傳訊過前總統府第3局出納陳鎮慧等人調查,有關帳戶的資金流向,初步調查都與選舉有關,未見流向海外,至於帳戶資金的來源,因出現多筆現金存入,難以證明。

特偵組追查,該帳戶只開立3個月,2004年大選後,隨即關閉,由於存入的方式,出現多筆大額的現金,在追查資金來源時,出現嚴重的「斷點」。

連日來,因台開案衍生的隱匿陳水扁台新銀行帳戶資金往來情資,經立委爆料和調查員指控吃案,實際上,特偵組早已介入清查一段時間。

這兩天另一件引爆檢調互信危機的台開案台新銀行1.7億帳戶案外案,特偵組早已進行調查,據調查,這個帳戶是民國93年1月開戶,到同年4月1日關閉,為陳水扁參選2004年總統選舉的選舉捐款帳戶。

因陳水扁家族海外密帳似疑洗錢,被舊案新炒的台開案陳水扁帳戶情資,調查員在調查局的內部網站,指承辦檢察官許永欽見扁就吃案,許水欽針對調查員指控,要求對質,引發法務部介入調查。

據了解,民國95年5月間,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奉命清查趙建銘家人的相關資金往來帳戶,意外查出趙建銘透過陳鎮慧匯給陳幸妤的200萬30元,與台新銀行南門分行有關,因此親自攜往台北地檢署,要面交給許永欽,但遭檢察官以文件與台開案無關拒收,要求調查員以公文正式行文檢方。

據悉,調查局追查台開案意外查出的案外案,發現陳鎮慧於93年1至3月間曾經手多筆現金,存入陳水扁位於台新銀行南門分行的帳戶,在319槍擊案的發生當天,至少有10餘筆現金存入,金額共5千萬元。

之後,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在台北地檢署將台開案起訴後的95年7月28日,將這些資料轉交給當時的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讓陳瑞仁作為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的資金背景參考,同年11月3日陳瑞仁檢察官將陳水扁與吳淑珍認定為貪污共同正犯起訴國務機要費案後,這份帳戶資料移交隔年成立的特偵組。

據調查,特偵組成立後,曾經針對陳水扁台新銀行南門分行的帳戶進行清查,今年520政黨輪替後,特偵組也陸續傳喚經手的前總統出納陳鎮慧,追查帳戶動支情形與來源,據了解,陳證稱錢是選舉捐款,至於帳戶流向,經特偵組追查,均與選情有關,未見款向流向海外。

※ 案子會不會愈查愈小?



◆ 長老會扁家祈禱 扁:我沒貪汙

【顏瓊玉、蔡慧貞/台北報導】 2008-08-22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海外密帳風暴持續延燒,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此時溫情送暖,昨日前往陳水扁家中一起祈禱。總會副議長林宗正轉述陳水扁的話表示,扁自認坦蕩蕩,沒有貪汙,對得起台灣,堅持台灣主體意識永遠不會改變。陳水扁甚至向牧師們表示,自他二千年當選總統後,國民黨認為他「竊取總統位置」,才會一直追殺他。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昨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回應陳水扁家庭海外帳戶一事。高俊明表示,陳水扁和家族都在流淚、痛苦之中,扁也在懺悔流淚,耶穌就是要與流淚、痛苦的人在一起。他沒說扁沒罪,有做壞事就要承認,若是沒有的指控,也要出來說明事實,要明辨是非,陳水扁家族要「誠實面對、勇敢告別自己的罪。」

對於陳水扁滯留美國的兒媳陳致中和黃睿靚,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張德謙呼籲兩人要勇敢、不要逃避。

林宗正表示,陳水扁家族需要耶穌基督的愛,教會會以神的愛扶持他,「過去的陳進興,教會不也是這樣?」他引述《聖經》指出,有一個人犯了罪,大家都要拿石頭丟他,耶穌說:「你們當中沒有罪的人,就可以用石頭打死他。」

來到陳水扁家,扁對牧師們語多感觸地說,「我們這個時候沒有被分割的本錢」,現在國民黨很團結,遇到什麼事都會團結起來,口徑一致,所以面對這些打擊,「絕對不能倒下去」。

林宗正強調,他們是以老朋友身分前往關懷,帶領陳水扁夫婦一起禱告,大夥兒圍成圓圈祈禱,其中儘管兩度電鈴聲響起,陳水扁和吳淑珍依然不為所動地聽著牧師高俊明帶領的祝禱,兩人十分敬誠、平靜。禱告結束後,夫妻兩人眼眶泛著淚光。

林宗正形容說,面對海外密帳風暴,陳水扁的神情難掩疲憊,但心情十分輕鬆、自在,所以很健談,此時難得友人到訪,雙方相談甚歡,甚至欲罷不能,吳淑珍身體則相當虛弱。

他說,陳水扁向他們保證,絕對沒有貪汙,也對得起台灣。面對一連串弊案風暴,陳水扁說,從二千年開始,國民黨一直用很多方式打他,想要抓到他,例如台開案、SOGO案等,但他最後都沒事,他絕對不是愛錢的人,不義之財也絕對不會拿。

會談間,陳水扁認為自二千年當選總統後, 國民黨覺得他是「竊取總統位子,才要追殺他,把很多案子」都算到他頭上。他強調,選舉結餘款都用於民主運動,妻子吳淑珍匯款海外,他事先真的不知情。



◆ 行政長官督軍 恐踩政治地雷

【林諭林、陳嘉宏/特稿】 2008-08-22 中國時報

前第一家庭陷入洗錢風暴疑雲,為盡速釐清各種疑點,行政院組成專案小組,加速跨部會訊息聯繫,無可厚非。但此案既然進入司法程序,專案小組未來要扮演什麼角色,拿捏勢必更加謹慎,否則行政協助司法的美意,恐淪為行政干預司法,貽禍更多。

扁家洗錢風暴是數十年難得一見的大案,其過程之不堪,可能捲入的共犯結構之繁複,都令人瞠目結舌。不過,要查弊案,台灣有正常的司法檢調體系;要辦金融控管疏失,更有一個獨立行使職權的金管會。此刻在府院指示下,突然成立一個由法務部長領軍的跨部會小組,將衍生不少問題。

其一,無論是國務費或扁家疑似洗錢案,都由特偵組及北檢分案調查中,如今,檢察系統的行政長官自己跳下來「督軍」,不無干預個案之嫌,更紊亂檢察一體的指揮系統。

其二,當初就是為了減少行政干預,才修法成立特偵組來「辦大案」,如今又為了檢調內鬥吃案要再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將置特偵組於何地?這不但疊床架屋,更直接打擊第一線的檢調人員士氣。

其三,扁案看似繁複,但迄今仍找不到資金來源,檢方甚至還無特別的強制處分作為;但如今,政府要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監察院更組成五個小組全力查扁,幾乎過半數監委要投入調查此案,其比例原則不無失衡疑慮,後續政治效應更不容小覷。

王清峰低調回應成立跨部會小組查扁的質疑,顯然身為法務部長的她,已意識到後續問題嚴重性。身為執政黨,又是國會絕對多數,面對前朝弊案,行政團隊更須步步為營,一旦操之過急,急踩政治地雷,反而可能反噬人民的信任。



◆ 珍嫂「疑似」藥物過量 台大改診斷證明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謝進盛/連線報導】 2008.08.22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大嫂陳俊英日前應訊昏倒送台大醫院治療後,家屬取得「藥物過量」的診斷證明,但台大昨天臨時「補充更正」,將先前診斷書中的「藥物過量」改為「疑似藥物過量」,使整起事件更撲朔迷離。

台大醫院副院長蔡克嵩昨天指出,台大將立即補寄新的診斷證明書給陳俊英,原先診斷書將失效,「必要時,台大將知會相關司法檢察單位」。

由於陳俊英在昏倒送醫時,雙手十指交扣,不像吃安眠藥引起沉睡的狀態,且住院期間並未驗出藥物反應,被外界質疑假吃藥。

但昨天陳俊英的先生吳景茂公開出示台大的診斷證明,上面寫明「藥物過量」,他並強調妻子送醫絕對不是演戲。台大院方中午臨時舉行記者會,對外「補充更正」,修改原先的診斷。

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指出,醫師原先診斷「藥物過量」,是「依據家屬陳述病史,及急診當時身體理學檢查所見的初步診斷」,但後來由於陳俊英住院後並未驗出藥物反應,只能依據家屬主訴,高度懷疑藥物過量,所以院方進一步修正。

譚慶鼎說,陳俊英在十八日傍晚五時卅分送急診時,是屬於昏睡狀態,醫師曾詢問陪同就醫的吳景茂,他說「陳俊英昏倒前曾服用九顆安眠藥」,當時主治醫師曾要求驗尿,但陳俊英昏睡,家屬拒絕插導尿管。

譚慶鼎表示,根據醫療法規定,除非病患有緊急狀況,有生命危險,醫師才可依專業強制要求做必要的侵入性檢查,因此當時醫師只進行急診必要的程序,並未採集尿液。她說,直到十九日中午,陳俊英才採集尿液送驗,可一次篩檢多種藥物,但檢驗結果毫無藥物反應。

蔡克嵩說明,常用的安眠藥半衰期約為六到八小時,加上陳俊英送醫後有打大量點滴輸液,也可能加速排掉,以致驗不出來。

至於陳俊英是何時醒來?是否真的有自殺企圖?譚慶鼎和陳俊英的主治醫師吳允升皆以「這是病人隱私」為由,拒絕透露。



◆ 吳景茂:沒作假 不知藥來源

【周曉婷/南縣報導】 2008-08-22 中國時報

吳景茂昨天早上主動出示台大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強調妻子吞藥並無作假;但下午台大醫院更正診斷書內容後,吳景茂則堅稱,診斷證明是醫院開的。

吳景茂昨天上午主動拿出太太的診斷書。他說,陳俊英入院時配合抽血、採集尿液,並未拒絕檢驗,診斷書載有「藥物過量」等字。

廿日下午二時,吳景茂夫婦搭友人轎車台北返回台南的家,陳俊英抵家時,與吳景茂一前一後快步進門,不需人攙扶,體力看來不錯,也讓外界對陳俊英究竟有無服用鎮靜劑存疑。

不過吳景茂堅稱,診斷書是醫院開立的,不是他自己寫的;但對於陳俊英的鎮靜劑怎麼來的,他則回說不知道。



◆ 吞藥沒洗胃? 醫院陪打迷糊仗

【聯合報╱本報記者詹建富】 2008.08.22

吳景茂的妻子陳俊英昏倒送醫後,卻驗不出有服安眠藥過量的反應,被外界認為「裝病」;但台大醫院卻也跟著打迷糊仗,先是開出「藥物過量」的證明,隔一天隨即更正為「疑似藥物過量」,並以病人隱私為由,無法給國人一個真相,不禁讓人覺得有刻意偏袒之嫌。

台大醫院身為台灣醫界龍頭,理當做醫界表率,秉持醫療專業來照護病人,但由陳俊英昏倒就醫的過程,不免被外界質疑有違反醫療專業。首先,陳俊英是被吳景茂指稱吞安眠藥「自殺」,根據一般急救準則,在服安眠藥一小時內,醫師應緊急給予洗胃,但據了解,台大急診並沒有為她進行洗胃。

另外,如果病人家屬拒絕插導尿管,無法取得當時的尿液檢體,但台大醫院急診部曾在陳俊英就醫時,即已抽血檢查,何不立即做必要的藥物檢測?即使當時沒有檢驗,病人剩餘的血液檢體還是可以進行藥物殘留量的檢驗,台大院方實不宜以保護病人隱私為由,徒留各界猜疑眼光。

事實上,台大醫院在十八及十九日相繼發出簡訊及新聞稿,說明陳俊英是「服用安眠藥被送至本院急診就醫」,如今卻又推翻主治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只會讓外界更增懷疑。何況,吳景茂當時曾砲轟特偵組檢察官逼供,讓陳俊英受不了才吞藥自殺,此一司法疑雲也需要台大醫院給個真相。



◆ 數度捲入政治風暴 百年清譽蒙塵

【黃天如/特稿】2008-08-22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任內風風雨雨,台大醫院被掃到颱風尾已不是第一次,如今又為了吳淑珍嫂嫂的一齣外界看來漏洞百出的疑似自殺戲,再度讓擁有百年歷史的龍頭醫院清譽蒙塵,令人遺憾。

台大醫院副院長蔡克嵩昨天私下頗有感觸地表示:「要不是牽扯到政治事件,媒體也不會用放大鏡檢視一張診斷書,台大也就不必有後續補充更正的動作。」

蔡克嵩此話似是而非。陳俊英是前第一家庭的姻親,因事涉扁家海外洗錢疑雲,當然值得社會大眾高度關注。縱使未牽涉政治事件,對任何人來說,診斷書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文書,無論站在醫學專業或法律的角度,醫院都不該輕忽,更何況是台大。

台大醫院也不是不知道該院在台灣社會的影響力。事實上,直到去年底之前,吳淑珍已累計十五次向法院請假拒絕出庭,讓國務機要費審不下去,憑藉的就是台大醫院的診斷書,主治醫師甚至作證扁嫂抱病出庭有猝死的可能。但民眾不解的是,在醫生眼中只要一出庭就可能危及生命的吳淑珍,竟然可以到投票所投票,讓人對台大醫院的診斷書不禁又要起疑?

之前,趙建銘涉及台開內線交易案後,接連爆出趙建銘在台大享有特權,外界指責台大醫學倫理不彰。面對政治,台大已不只一次在權貴面前低頭,但台大還是沒能學到教訓,才會又在陳俊英案再次栽跟斗。

台大此次罕見大動作對已開出的診斷書作補充更正,也發文司法單位自清,但對於當初開立診斷書的主治醫師,台大不打算採取任何行政處分。換言之,台大準備一肩扛起所有外界的指責。

即使如此,台大還是因此賠上了自己的清譽,扁家洗錢疑雲已重傷不少政府單位與銀行界,如今台大也被捲進去,豈不令人痛心!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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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錢是乾的不能洗

* 五大頁聲明 扁:錢是乾的不能洗
* 扁:捐給民進黨共三億四千萬
* 維大:撤銷陳致中入學資格 無媒體施壓
* 扁爆料:千萬美元流入台綜院
* 珍改稱7億結餘款 未給匯款資料
* 就是不要出局 阿扁困獸猶鬥
* 我承諾不判死刑 換瑞士協助
* 美林犯忌 助扁家開「委託公司」
* 美林:扁家開戶合法 配合調查
* 控管對象開戶 報備才合法
* 金融股慘跌 財金部會忙滅火
* 反擊! 台新金告邱毅
* 涉隱匿公文 葉盛茂限制出境
* 寄放文件「不單純」 葉盛茂列被告
* 觀念平台─陽光立法 執行才有用

◆ 五大頁聲明 扁:錢是乾的不能洗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08.23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出席北門扶輪社餐會,高分貝為自己辯護,他將「密帳風暴」定位為抄家滅族、文革式的鬥爭,是為了對他政治追殺。他致詞時一開場就說,大家最關心就是「洗錢」,但「錢是乾的,是不能洗;錢是乾淨的,沒有髒,是不需要洗」,請大家相信他。

昨天是陳水扁密帳醜聞爆發後第一次公開活動,扁辦公室晚間公布完整的談話內容,洋洋灑灑五大頁,題目叫「執政不能只靠清算鬥爭」。

陳水扁說,既然敢參與政治、敢參與反對運動,「就要覺悟會有今天這樣的下場」;2000年完成政黨輪替讓國民黨下台,是犯了「竊國之罪」,「是偷了他們的國家」,是不能夠原諒的,一定要予以最嚴厲的懲罰與教訓。

他說,國民黨認為2004年要奪回政權非常簡單,就像「桌上拿柑」,結果無法如願就怪「兩顆子彈」,現在政權在他們手上,沒有人再提這件事,「四年的冤屈現在有誰能主持公道?」

至於被外界質疑的台開案、SOGO案、高捷案、鐽震案、華揚史威靈案,扁都撇清與自己無關。

他強調,2000年以來他的家人像古時候被「誅殺九族」一樣,大大小小沒有一個放過。陳致中在國務機要費案時,本來有一個律師事務所實習的工作機會,但因為記者騷擾,鬧到老闆要陳致中離開;陳致中夫婦已經決定要回台生產,只是還沒有回來,就一直逼問什麼時候要回來生產,更說台灣的總統不能做美國人的阿公。

扁也指出,陳致中好不容易申請到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的入學許可,已經註冊、繳費且學生證也拿到,台灣的記者到學校去,說這個人絕對不能入學,學校受不了,結果叫陳致中不要來唸。

他強調,太太吳淑珍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替他保留部分選舉剩下的錢放在海外。他說,這些錢不是為了一己之私,也不是要留給子孫,是讓他卸任總統後,為台灣的國際外交與公共事務,需要很多經費或基金才能做些事。

陳水扁最後打出「悲情牌」,他說,這種「抄家滅族、文革式的鬥爭方式」,不是陳水扁一個人可以承擔。「我一個人倒下、我全家被追殺,但希望我陳水扁一個人倒下,能像高俊明牧師所說的,一個人倒下,有十個人站起來;十個人倒下,有一百個人站起來」。



◆ 扁:捐給民進黨共三億四千萬

【蔡慧貞/台北報導】 2008-08-23 中國時報

深陷海外密帳風暴的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再度對曾支持他的扶輪社會員表示,國民黨是為了對他進行政治追殺,才要辦海外資金的事情。他指出,兩次總統選舉,共捐出三億四千萬元給民進黨,選舉剩下來的錢,都用來支持黨的公職候選人,甚至友黨及盟友,他的海外匯款案遭到莫大扭曲與打擊。

陳水扁昨天前往赴台北市北門扶輪社餐會,辦公室更於晚間將會中談話全文以新聞稿發出,動作相當不尋常,想爭取支持者認同意味不言可喻。

陳水扁一開場就直言,外界最關心的事就是「洗錢」,但「錢是乾的,是不能洗;錢是乾淨的,沒有髒,是不需要洗」,「請大家相信我」,應該面對的他絕不逃避。

他表示,問題的本質是政治,國民黨為了要對他政治追殺。他解釋,做總統一年為黨就要負擔一千萬到一千五百萬,這還不包括很多活動需要「暗助」,從二○○一年到二○○八年,每一次選舉大家都向他要錢。民進黨沒有黨營事業、沒有黨產,就是用這些選舉募來的錢;從黨的公職候選人,甚至友黨及盟友,「我都幫忙過」。

他強調,太太吳淑珍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替他保留部分選舉剩下的錢放在海外。這些錢是要讓他卸任總統後,為台灣的國際外交與公共事務,「我太太的方法或許不對,但她的動機是可以向大家做一個交代。」

陳水扁更指出,幾乎所有政治人物都有競選經費申報不實的地方。李登輝自己承認,一九九六年第一次總統大選花了廿五億元,但他只申報二億九千萬。二千年總統大選,他申報九億多,但李登輝後來說,那一次選舉連戰花一百廿億元,卻只申報三億一千萬。這一次總統大選,馬蕭一共只申報六億七千萬元,剩下多少?會放在哪裡?外界心裡有數。

談到國務機要費案,他再度說,最高法院認定馬英九無罪,是因為他的支出大於他的收入,但五千一百萬元其中包括四千五百萬是兩次市長選舉的補助款,也算在特別費的支出。如果這樣講得通,他兩次總統選舉,共捐出三億四千萬元給黨,「我能將它們算做國務機要費支出的一部分嗎?我有充分的證據,會一一向特偵組說明與提出。」



◆ 維大:撤銷陳致中入學資格 無媒體施壓

中央社 2008.08.23

美國維吉尼亞大學公共事務部資深主任韓納今天向中央社表示,陳致中已經繳交學費,但因沒有報到註冊,已被取消入學資格,維大將退回陳致中已繳的學費。他也證實,陳致中十八日有致電學校說明無法報到出席新生訓練,但校方當時就告知他,已撤銷他的入學資格。

記者也多次詢問韓納,有無台灣媒體「建議或施壓」維大「莫讓陳致中入學」?韓納表示,就他所知,沒有台灣記者向他個人或校方這樣說。

記者追問,「維大有無可能因為媒體的壓力而拒讓學生入學」,韓納回答,陳致中被撤銷入學資格的唯一理由,「就是他沒來報到,也沒有參加新生訓練,因此我們依據學校規定程序辦理」。

前總統陳水扁於台灣時間二十二日出席扶輪社活動時公開宣稱,兒子陳致中已經向維大註冊、繳費並拿到學生證,但是因為台灣的記者到學校去,說這個人絕對不能讓他入學,學校受不了,結果叫他不要來唸,才讓唸書的事泡湯。

這項說法引起台灣駐美記者們極大的反彈,再度請維大校方說明。韓納在下午以電話回覆中央社,他表示,陳致中的確已經繳交學費,但他沒有在十八日當天依規定到校報到並參加新生訓練課程,等於沒有辦理註冊,他已經被取消今年的入學資格,「維大過去也有學生已經繳費卻沒有報到的例子,我們都依規定退費。」

韓納說明,學生繳學費不需要親自到校,可以透過郵寄支票、匯款或委託代繳、上網繳費等方式。他說,陳致中沒有報到註冊,「自然不可能有學生證」。

韓納又說,學生繳費後,校方會給學生一個「電腦身分號碼」,這是讓學生可以上網選課或登錄學校網站,這絕不是「學生證」,「可能是陳先生的家人弄錯了」。



◆ 扁爆料:千萬美元流入台綜院

【蔡慧貞/台北報導】2008-08-23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日前接受媒體專訪,直指前總統李登輝手下一魚兩吃,千餘萬美元流入「台綜院」帳戶。扁政權時期的政府高層進一步爆料指出,陳水扁所指的正是「鞏案」中外交部一千餘萬美元「歸墊款」。

該款項從未回到國安局,而是轉交到劉泰英。劉再透過向潤泰集團負責人尹衍樑為台綜院購買房舍等名義,這一千萬美元再化整為零地藉由多個人頭帳戶再匯回到台綜院。

當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國安祕帳」案,最後以台北地方法院判定前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無罪落幕。熟悉內情的前政府人士透露,就當時政府清查結果,當時外交部歸墊國安局的一千餘萬美元,從未進到國安局,而是到了前台綜院長劉泰英手上,再由劉泰英轉到尹衍樑戶頭,所以是「台綜院從外交部領走了一千萬美元」。

該名人士指出,當年外交部處理「鞏案」歸壂款的作法根本不符機密外交預算的動支、會計流程,當時的外交部長胡志強及亦同意撥款的行政院,難道都不用負責嗎?

扁政府時代即已掌握鞏案三億元款項流向脈絡,卻不查辦,知情者無奈表示,一方面是司法單位不願意辦下去,另一方面,也不諱言,當時決策高層確有政治考量,就是「不殺李」!

羅暐智/台北報導

爆發海外洗錢案前,前總統陳水扁接受《時報周刊》專訪時自稱非常「保護」前總統李登輝,還有七十五顆未爆彈。

親李人士昨日表示,請陳水扁拿出證據來,不要再做不實指控,「如果照他說法,他可以保護李登輝,那怎麼保護不了自己?」

親李人士表示,台綜院的案子已經經司法程序處理完畢,如今再提只是炒冷飯,如有新證據請提出來,不要想利用東拉西扯,來掩蓋自己發生的問題,陳水扁自己的問題必須自己去面對、解決。

親李人士說,李登輝已經卸任八年多,如果他的清白操守有問題,陳水扁或國民黨怎麼可能會輕鬆放過他,讓他安然的度過這八年。

※ 真相只有一個。



◆ 珍改稱7億結餘款 未給匯款資料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23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扁家海外洗錢案,昨天赴寶徠花園廣場就訊吳淑珍;吳淑珍改口供稱瑞士帳戶的兩千一百萬美元是陳水扁選舉結餘款,與第一次訪談說法不同,也沒有提供海外開戶、匯款等資料給檢方。

吳淑珍昨天向檢方表示,已跟陳致中、黃睿靚取得聯繫,轉達特偵組要求兩人下周返台說明。據了解,特偵組今天將傳喚多名證人,其中包括和扁家關係密切的黃芳彥等知名人士;由於吳淑珍的供詞和檢方調查結果有出入,特偵組不排除再次傳訊扁珍。

上周六,檢方搜索扁家時,吳淑珍接受檢察官訪談表示,因為理財專家建議,從陳水扁擔任立委時便在海外投資,金錢來源包括政治獻金、當律師賺的錢、娘家嫁妝及理財所得等,與陳水扁本月十四日記者會聲稱是選舉結餘款的說法兜不攏。

不過,吳淑珍昨天以洗錢案被告身分應訊時,向檢方表示在瑞士帳戶裡的錢,是陳水扁兩次參與台北市長選舉、兩次參選總統的選舉結餘款,供詞變得和扁說法一致。
此外,吳淑珍在訪談時曾表示,願意提供海外開戶、匯款等資料給檢方;吳景茂則說帳戶裡的錢是吳淑珍所有,必須吳淑珍同意才能簽授權代理書,讓檢察官向海外銀行調閱資料。不過,吳淑珍昨天未提任何資料。

由於吳淑珍曾擔任福爾摩沙基金會董事長,特偵組清查發現,福爾摩沙基金會成立時的資金是五百萬元,和目前帳面相符,但基金會帳戶曾有巨額資金進出,檢方認為有必要查明是否已淪為洗錢管道。

檢察官昨天提出福爾摩沙基金會的相關問題訊問吳淑珍,但據了解,吳淑珍對於一些敏感的提問,沒有正面回答,僅強調基金會的運作一切合法。

特偵組檢察官周士榆、李海龍、林喆慧昨天下午兩點四十分進入寶徠花園廣場扁家,吳淑珍在律師李勝雄陪同下應訊。在一個半小時的偵訊裡,吳淑珍只休息一次上廁所,身體狀況還好。



◆ 就是不要出局 阿扁困獸猶鬥

【顏瓊玉/特稿】2008-08-23 中國時報

在陳水扁會見長老教會與重回北門扶輪社之後,還不尋常地發出新聞稿自清「我沒貪汙、對得起台灣人民」,加上民進黨內陸續回報八三○遊行參與回溫的訊息。

熟悉民進黨生態的黨務人士私下坦言,黨內對扁洗錢案的態度雖然談不上諒解,但氛圍已經悄悄在改變;此刻的阿扁雖然「困獸猶鬥」,但他還是勉力讓自己留在這個棋局裡。

一星期以來,女兒當街情緒失控,兒媳面臨被通緝,親朋好友都被拖下水,扁的處境遭天羅地網包圍覆蓋。但熟悉阿扁風格的人都清楚,扁韌性堅強,從不輕言放棄,後退為了前進,蹲下準備躍起;以此觀之,扁坦承錢匯出海外是為了清理戰場,與親綠團體的會面談話是為了累積後勢,還沒戰到最後,扁不認輸。

陳水扁很清楚,巨額的選舉結餘款不是問題,綠營支持者無法原諒的是他的家族竟將錢匯出海外,這等於刨盡綠營支持者對他最後的信任基礎。因此,他先在記者會裡將匯款出國一事推給吳淑珍,再利用與親綠團體會面、重回出身社團的場合,向支持者喊話。此刻的扁不是為自身清白而戰,而是希望穩住自己在綠營內部微弱的支持根基;只有拉住民進黨,他才能自救。

事實證明,一些傳統民進黨支持者很吃扁這套。長老教會對他的所作所為不忍疾言厲色;扶輪社成員為他雪中送炭;黨籍民代傳出八三○地方動員回溫,沒人嚴詞罵扁;就連黨中央昨天都相當不尋常地公布一份司法辦扁不公的民調,誰說陳水扁已經退出民進黨了?

洗錢案爆發時,蔡英文率民進黨幹部向支持者鞠躬道歉,宣稱要迎接一個「沒有陳水扁的民進黨」。是否真如此,外界不會想再去問陳水扁,倒是蔡英文與民進黨領導班子,必須告訴台灣社會,所謂「無扁」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



◆ 我承諾不判死刑 換瑞士協助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23

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召開跨部會專案會議,就扁家海外密帳的追查分工。另外,我方最快下周正式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行政院長劉兆玄將簽署涉案的扁家人不會被判處死刑的承諾書。

陳聰明昨天上午在最高檢察署召集外交部、金管會銀行局及檢查局、中央銀行外匯管制局等單位人員,討論追查扁家海外密帳各單位的協助事項與追查重點。

據了解,外交部除要協助查訪陳致中夫婦在美國的行蹤、陳家在美國是否另外還有投資或銀行帳戶外,並將請各國駐華單位協助提供扁家海外資產資料;在最高檢察署向相關國家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後,外交部將以最快速度處理。

瑞士是沒有死刑的國家,過去拉法葉特調小組要求司法互助時,瑞士方面曾要求我國行政院長簽署「被告不會被判處死刑」的承諾;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簽署了承諾書,這次行政院長劉兆玄也將簽署。法務部官員表示,這是國際司法互助慣例。



◆ 美林犯忌 助扁家開「委託公司」

【聯合報╱編譯張佑生/報導】 2008.08.23

「亞洲金融雜誌」21日報導,美國知名金融集團美林公司在陳水扁家族洗錢案中扮演關鍵角色,不但違反常理和規定,協助「政治敏感人物」陳致中夫婦開戶匯款,甚至幫他們在開曼群島成立了一個很不尋常的「委託公司」,由美林掛名股東,金主身分絕對保密。

整個計畫似乎準備將扁家各個帳戶的資金彙整到這家公司名下,對外投資交易則由美林出面,讓外界不會懷疑資金來源。

英國資金、總部設在香港的財經專業媒體「亞洲金融雜誌」(FinanceAsia)報導,國際金融界人士咸認整起事件暴露美林公司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出現大問題,疑似有美林高層介入協助扁家,動機則是為了利益。

美林的行為至少觸犯了三大禁忌:為亞洲政治人物開戶、執行海外複雜的鉅額轉帳,以及在開曼群島開設異常隱密的公司帳戶。

協設開曼公司 掛名股東

黃睿靚2007年二月在美林銀行瑞士公司開設兩個戶頭,瑞士信貸新加坡公司一匿名戶頭再向此二帳戶各匯進兩千一百萬美元與十四萬美元。三個月後,美林幫黃睿靚在開曼群島開設一家「Bouchon」公司,然後把這些錢全部匯到這間紙上公司的戶頭。

「亞洲金融」指出,私人銀行的基本訓練就是要「認識客戶」,特別要提防政治敏感人物(PFP)。亞洲因貪腐猖獗,來自亞洲的PEP要開戶非常難。黃睿靚夫妻兩人都無業,卻能匯入鉅款,美林似乎沒調查金錢來源。

這種委託手法 近十年未見

最令人驚訝的是,美林甚至協助黃睿靚在開曼群島註冊了Bouchon公司,這是由美林(開曼)公司設立的委託公司(nominee company)。這種公司藏匿了持股人的姓名,由美林旗下的兩家公司分別擔任Bouchon名義的股東及董事,而且Bouchon登記的辦公室所在地就是美林在當地的公司,美林負責Bouchon所有公司行政及業務。

一名在開曼群島執業十多年的律師表示,這種委託公司在開曼群島相當罕見:「最近十年我從未見過類似案例。」

一名銀行界人士分析:「整個計畫似乎準備將陳水扁家族成員各個帳戶的資金彙整到Bouchon的名下,公司在書面上由美林控制,其實是陳家掌控。」Bouchon對外的股東就是美林,扁家若透過Bouchon公司投資或購置產業,能夠讓任何一位和Bouchon交易的人安心。

美林這次處理扁家的資金,預警機制顯然不對勁。一種可能是某位高層否決了法務部門的疑慮。報導並推測,美林後來突然「心生疑慮」,向瑞士司法當局舉報,可能是見到同行瑞士銀行(UBS)在美國被控協助逃稅的慘狀,於是決定在此刻縮手脫身。



◆ 美林:扁家開戶合法 配合調查

【聯合報╱記者許佳佳/台北報導】 2008.08.23

位於香港的美林集團亞太分公司媒體行銷部門昨天表示,扁家在美林的開戶程序一切合法,目前美林已配合相關司法機構調查。但對其他問題一概不回應。

美林亞太分公司表示,美林銀行進行這項業務的程序,包括為具有政治背景人物開立帳戶時所涉及的條款,都遵守各項法規。

美林表示,目前美林已與相關司法機構合作。至於合作對象是否是台灣當局,美林不願正面證實,僅表示案情牽涉好幾個國家,並非只有台灣在進行調查。

昨天香港因颱風停止上班,不過因扁的洗錢風波越演越烈,美林集團昨天仍加班密切觀察事件發展。



◆ 控管對象開戶 報備才合法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許佳佳/台北報導】 2008.08.23

私人銀行主管昨天說,私人銀行以銀行名義幫客戶在免稅天堂開委託公司的做法很普遍,也是私人財富管理部門常用的避稅管道之一。

銀行業人士透露,這次被牽涉到陳致中海外帳戶疑雲案,不僅是美林銀行,還有其他好幾家外資銀行。國際金融業同業雖對高政治敏感人物的家族成員有參考名單、列為風險控管對象,但只要事前已報請當地相關機構作警示,銀行為這些特殊對象開設帳戶仍屬合法。這次陳致中是因為帳戶內有不尋常的資金往來,才會導致帳戶被凍結。

大型私人銀行主管說,私人銀行幫客戶在免稅天堂開委託公司專戶,作法有點類似民眾向國內銀行購買海外基金,這些基金都會登記在銀行名下,而不是個人。

他強調,美林是家規矩的金融集團,當初讓黃睿靚在銀行開戶,如今看來還真有點怪怪的,因為「作私人銀行的,有誰會沒聽過陳水扁的家人」?至於為何還接受開戶,業者推測可能是要業績,或這個人曾做過扁的親友生意,經由客戶介紹才承作。



◆ 金融股慘跌 財金部會忙滅火

【彭禎伶/台北報導】 2008-08-23 工商時報

雙卡事件、企金風暴對金融股的負面衝擊,都在「阿扁魔咒」面前敗下陣來!前總統涉嫌洗錢風波,不但讓二次金改沾上邊的金融機構人人自危,反映在本週股市表現上,金融指數重跌5.89%,比大盤跌幅3.96%更深。以個股而言,被質疑併購內情有瑕疵的台新金,跌破票面價,創掛牌以來的股價最低紀錄。在股民信心脆弱下,金融相關個股全被拖累,行政部門對此發展相當緊張,紛紛站出來喊話,希望投資人不要過度反應。

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一再強調,台股下挫是投資人過度反應,只要疑慮在短時間內釐清,台股即可恢復正常;財政部則不斷修正發言,強調只是「溫習」先前幾宗併購案,沒有權限調查所謂弊案。因為財金官員發現,發言一不小心,就可能引導股市下跌,變成股市中的「禿鷹」角色。

金融圈內人士表示,18日傳出,財政部要重新檢視二次金改,並可能收回違法併購案的股權後,5個交易日,金融股市值蒸發了1,540多億元,金融指數也下跌5.89%,跌得比大盤還深。逼得財金部會急忙滅火,台新金也在22日盤中發布,要對立委提出訴訟。

但台股22日仍是下挫,為了穩定股市,金管會昨日再度發出聲明,強調金融機構爭議併購案件,初步調查未發現程序上有重大瑕疵,而構成撤銷或失效的情事,希望這些訊息減低投資人疑慮,目的就是要「讓證券市場的運作,盡速恢復正常」。

市場人士分析說,大盤在本周的5個交易日內,下跌幅度約4%,金融類股更是烏雲罩頂。其中,開發金控、台新金控及台企銀等,被外界歸類為「二次金改概念股」,跌幅最深,5天內3檔股票都跌破票面,台新金更創下掛牌以來的新低價位,另外如中信金、華南金、元大金、兆豐金、玉山金等,反正與併購有關的個股,股價表現無一倖免。

二次金改概念股下挫,金融股龍頭國泰金也跌破60元大關,5天內市值蒸發400多億元。

目前被指涉的金融機構,紛紛自清,上重大訊息或是在報紙買版面澄清。但各種澄清方式,私乎都不太見效,終於有業者採取激烈的手段,如台新金控對立委提出告訴,股價才告止跌回升,從前日收盤9.35元,回升到9.79元。

※ 颱風尾之一。



◆ 反擊! 台新金告邱毅

【彭禎伶、彭暄貽/台北報導】2008-08-23 工商時報

台新金控22日決定對立委邱毅提出告訴!台新金總經理林克孝表示,由於邱毅發言,引發的媒體言論,對台新金造成的衝擊已超出想像,嚴重破壞台新金辛苦多年經營的「信譽」。林克孝說:「古人以死明志,但法人作不到,只好訴諸司法,還我們乾淨!」

台新金是委由國際通商律師傅祖聲,在22日中午正式對邱毅提出「誹謗及妨害信用」的刑事自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但台新金並未具體求償金額,只要求邱毅,必須在各大報章及電視刊登道歉啟事。

林克孝強調,這是萬不得已才作出的決定。他轉述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向全體董事及經營層保證,絕沒有像邱毅所言,給陳水扁27億元等情事,且邱毅從8月16-19日,連續4天接受媒體訪問及電視談話所言,「沒有一件事如他所說那樣」,台新金董事會認為,邱毅的言論足以詆毀台新金聲譽及妨害信用,所以決議提出告訴。

台新金列舉邱毅的臆測或言論,如二次金改誰給了陳水扁27億元,邱毅說:「他認為最可疑的是台新金購併彰銀案」;在電視談話中,以財政部94年7月21日的公文,誤導性的說:「公文上說,如果台新金買下這個特別股,他就可以擁有董事會15席裡面的8席」,讓外界誤以為台新金預先取得公文;邱毅還說:台新的資金,是政府幫他找來的、協調中國國際商銀貸款台新,才買下總資產高達1.7兆元台幣,比台新還大的彰銀等。

林克孝表示,台新金因為這些言論造成的衝擊,除了股價下跌,還有客戶紛紛關心台新金狀況,影響台新金信譽,同時,台新金此時正在進行海外籌資,原本有意願的投資人,因這些發言,產生了疑慮。

林克孝說,台新金有數百萬的客戶、數十萬的股東及上萬名員工,為了維護這些人的權益,並讓金融機構有平等安定的經營環境,「被逼著」向邱毅提出告訴。



◆ 涉隱匿公文 葉盛茂限制出境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08-23 中國時報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扁家洗錢公文情資案,在台北地檢署祕密訊問過葉盛茂、檢察總長陳聰明之後,案情有重大發展。葉盛茂坦承他確實未將公文交給陳聰明,也不知公文去向;陳聰明則證稱,他自始至終都不知有扁家洗錢情資一事。

檢方認為,葉盛茂涉嫌隱匿公文,廿二日已將葉盛茂改列「偵」字案被告,同時限制出境。

扁家洗錢風暴越滾越大,甫卸任的葉盛茂,將成為第一個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搜索、限制出境的前調查局長。

葉一月關鍵兩天記事「一片空白」

北檢日前搜索葉盛茂住處等三個地點,查扣了葉盛茂擔任調查局長七年來,記載他重大行程及行事曆的十餘本私人記事本。檢方發現,葉盛茂的記事本上,在今年一月廿八日及廿九日那兩天的關鍵日期,竟然是「一片空白」。

台北地檢署在前天晚間搜索葉盛茂之前,就已經先一步訊問過葉盛茂、陳聰明。北檢因葉、陳兩人身分敏感,分別前往葉、陳的辦公室、寓所就訊兩人。

據了解,葉盛茂的說法,與他被特偵組訊問時一致。葉盛茂坦承,他確實未將扁家洗錢公文及情資交給陳聰明,事後因疏失忘了處理,但絕對沒有隱匿公文或洩密情事。他也不知道公文的去向。

檢方另以證人就訊陳聰明,並提示葉盛茂筆錄,讓陳聰明說明。陳聰明證稱,他根本不知道有扁家洗錢情資,葉盛茂從未向他報告或交付情資。他是在媒體披露後,才知悉此一情資,緊急要特偵組向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調閱情資。

檢方訊問葉盛茂、陳聰明兩人,比對證詞後,認為葉盛茂涉嫌重大,緊急聲請三張搜索票,前往葉位於台北市木柵秀明路「金石山莊」住處、延吉街辦公室及桃園縣大園鄉友人住處等三個地點搜索。

葉盛茂因下午才遭檢方訊問,因此晚間外出理髮,結果檢方突襲搜索他住處,當時他人不在家。檢方搜索行動,共查扣了葉盛茂一箱記事本等資料及十餘箱洋酒。

扁情資竟「忘了」交給陳聰明

檢方昨天開啟扣案證物,逐一過濾、比對葉的十餘本記事本,發現今年一月廿八日調查局接獲開曼群島轉交黃睿靚洗錢情資、一月廿九日面交情資給陳聰明,記事本上都沒有記載。

而且葉的記事本上,記載了他今年一月至七月十六日退休的期間,曾與陳聰明有過多次公務接觸,卻一直「忘了」交付情資,檢方認為,葉說法可疑。

檢方因對葉盛茂發動搜索,在昨天上午將全案由「他」字案,改為「偵」字案,葉盛茂被列為被告,檢方同時對葉的境管通知,正式改為限制出境。



◆ 寄放文件「不單純」 葉盛茂列被告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8.23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公文案,主任檢察官郭永發前天緊急搜索葉的相關處所,查出他將一些敏感文件輾轉運到桃園友人家寄放,意圖很可疑,昨天將他改列為被告,同時限制出境、住居。

特別的是,檢方查出葉盛茂是在本月十七日晚間被搜索前夕,將原本放在台北市金石山莊住處的洋酒、筆記本和文件約十箱,請搬家公司搬到延吉街友人辦公室,再轉送桃園大園鄉友人家寄放;如此「兩段式」搬運大費周章,檢方認為不單純。

檢方查扣筆記本和文件,研判這些資料內容隱藏不少政治秘辛,懷疑是葉盛茂卸任後留下「自保」之用。不過,葉盛茂前天接受偵訊時強調,他只是把一些私人洋酒與文件送到友人家寄放,「一切都是誤會」,絕對沒有湮滅證據等不法情事。

葉盛茂也向主任檢察官郭永發喊冤表示,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收到前第一家庭海外洗錢情資的通報後,雖然他忘了把公文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但曾經向總長口頭報告;如果他意圖隱匿公文,又怎麼會向總長請示如何處理這項情資?

檢方前天傍晚搜索葉盛茂的住處前,下午就先傳訊葉到案說明。據了解,郭永發訊問葉盛茂,為何在檢方搜索寶徠花園廣場陳水扁住處後,也在如此敏感時機,連夜請搬家公司將一些東西輾轉搬到桃園大園鄉友人家寄放。

據了解,葉盛茂對於這些質疑,僅簡單說是誤會,檢方認為他無法合理交代。

檢方昨天也證實,搜索葉盛茂的相關處所,未查扣到當初洗錢防制中心呈報開曼群島通報黃睿靚洗錢公文;但由於扣案的相關文件有葉涉及隱匿公文的事證,因此將全案由「他」字案改為「偵」字案,並把葉盛茂列為被告。

檢方研判,隱匿公文案爆發前夕,葉盛茂認為家裡是「最安全的地方」,不可能被搜索。不料,前第一家庭洗錢案愈演愈烈,連扁家都被搜索,讓葉改變想法,決定緊急將敏感文件從家中運出。



◆ 觀念平台─陽光立法 執行才有用

【江雅綺】 2008-08-23 中國時報

前第一家庭的海外密帳事件,猶如一顆原子彈,炸開了金錢與政治之間的潘朵拉盒子。

政治運作以錢脈通人脈、人脈滾錢脈的真相,雖然讓人十分痛心,但多數人也都同意,眼前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健全的陽光法制,依法規範政治人物金錢的來源與去向,避免未來繼續發生憾事。不過,基於過往經驗總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台灣社會應該張大眼睛,共同監督這次的立法過程,是否僅成為象徵性、儀式性的立法行為;或是過猶不及,為迎合目前社會氣氛,提出不合人權原則的嚴刑峻罰。

上述擔憂,並非空穴來風。以現行《政治獻金法》為例,雖然開宗明義規定收受政治獻金須為政治團體、政黨與擬參選人。但又在其他條文放寬「擬參選人」的定義,將「競選登記完成與有意參選者」都納入。換句話說,任何人只要主張自己「有意」參選,都可以合法成為收受獻金的樁腳。

其次,該法雖清楚規定收受獻金必須歸入專戶、且不得為不實申報... 等,但政治人物若違反規定,頂多也是補申請或罰錢了事。因此,表面上看來立法院的確完成了一部《政治獻金法》,但在實務上卻可能效果不彰。

此外,目前很流行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其意義是針對公務員若無法證明自己來源不明的財產為合法,即推定為不法所得。易言之,原本刑法貪汙罪基於「無罪推定」的原則,檢察官必須主動證明被告有罪。而「財產來源不明罪」即屬舉證責任之轉換,被告先被推定不法,必須努力證明自己清白。

這種立法,固然十分符合目前的社會氣氛,但對「罪疑唯輕」之人權保障,恐有疑慮,這亦是美日等先進國家未敢冒然跟進的原因。固然,跟著殖民母國採行此立法例的香港,在肅貪上成效斐然,但論香港的成功,不能不談其廉政署執法與立法一樣嚴厲。其實,台灣本來即有相當嚴格的《貪汙治罪條例》,但是真正被治罪的人卻很少。因此,立法嚴峻而執法不彰,最怕政治人物僅以幾個立法條文暫時安撫民眾情緒,卻阻止不了貪汙橫行。

這次扁珍事件,震撼全國上下。其實問題與其說在立法,不如說在執法的過程。我們有貪汙法、有洗錢防制法、有獻金法…但當檢調機關可以延遲公文流程、金融體系可以配合政治人物作帳、監督機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此,就算立法規定犯罪者一律死刑和無期徒刑,各個應該發揮扼阻功能的環節,卻跟著政治人物一起作弊,徒法又何以自行?因此,要規範政治人物的金庫,除了法規的制訂與修正,於執法層面如何落實,更是關鍵所在。

如果說這次密帳事件能對台灣有所貢獻,那就是此時此刻,不分藍綠都不敢背對陽光。

但是,要有一個健康的陽光政治環境,除法律條文外,包括檢調、監督機關與金融機構,都要一併考量,確保其發揮功能,如此執法才能確實。否則,過多的法律條文,雖能輕鬆增加立法委員的業績,但未必能達到陽光普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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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陽光必須照射企業

【曾昭明】 2008-08-24 中國時報

前總統的海外密帳醜聞,不論是否確實涉及企業政治獻金和政策調整間的對價交易,已嚴重傷害台灣的國際形象,更使台灣知名大型企業也陷入高度不確定的經營風險。貪腐疑雲影響所及,絕非止於一人、一家、一黨的命運,而卻是全民對公共治理機構的信任,以及未來國際市場對台灣企業的商業倫理的信心。如政治部門缺乏積極的補救行動與制度變革,台灣必然會在國際組織的國家貪腐指標與公司治理評等中,遭遇更多的負面評價。面對這情勢,任何有責任意識的政府與政黨,都沒有絲毫藉口縱容黨派利益的計算妨礙社會公義的實現。

我們欣見主要政黨再度重申對陽光政治改革的承諾,但也要提醒:對延宕已久的陽光法案從速、從嚴立法,對既有的陽光法案徹底落實執行,雖是重建社會信任與市場信心的基本功課,但卻是不足的。在防堵權錢交易的問題上,台灣目前以推動陽光政治為核心的改革議程,對貪腐問題的認知,總存在著「政治中心主義」的盲點,而忽略了「一個巴掌拍不響」的明顯事實。強化政治部門的自我規範,降低公職人員收賄的誘因,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但如果我們不同時減少企業行賄的動機和需要,不把杜絕企業賄賂也放進貪腐治理的議程中,我們的陽光政治改革就絕對稱不上完備。

如果能確認防杜企業賄賂行為乃是貪腐治理的基本面向,那我們就該承認,法務部呼籲「企業自首」,僅是個案式的事後處置,而且在當前的政治情勢下,恐將迫使社會與企業繼續淪為政黨惡鬥魔咒的俘虜,就算拋開股市動盪、金融失序的潛在風險不論,於杜絕企業賄賂的制度建構,於社會信任與企業競爭力的持續提升,也顯然幫助有限。在此,政府部門應特別注意晚近國際社會將反貪視為企業社會責任基本元素的新興趨勢。從國際透明組織(TI)與社會責任國際(SAI)共同制訂的「商業反賄賂守則」、聯合國的「全球盟約」,到世界經濟論壇的「反貪腐夥伴倡議」(PACI)和電子業企業公民聯盟(EICC),均一致要求企業不應以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行賄或提供賄賂,並對企業反貪腐提出行動指南。政府部門應認知到:在經濟全球化的時代,如何協助企業有效管理貪腐議題所蘊涵的商業風險,不但攸關企業的永續經營,也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基石。

然而,政府如果希望企業界能在反貪腐議題上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就必須利用基於市場運作的獎懲機制,來主動為企業創造免於貪腐的經營環境。對此,政府首先應參考相關的企業責任國際標準,針對上市櫃公司,在反賄賂政策、賄賂風險管理措施、員工反賄訓練,以及企業政治獻金和政策遊說等事項上,擬定有效的資訊強制揭露規範。同時,也可考慮由獨立第三方團體建立企業貪腐指標,定期公布結果提供金融投資機構及社會大眾參考,並要求勞退基金等公共退休基金列入篩選投資對象的依據。

統而言之,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政府與各政黨在處理政治貪腐問題時,必須把陽光也照射到企業界,讓台灣不但在將來可洗刷「國恥」,躍居東亞政治最廉潔的國家,也能成為關切公司治理的國際投資者普遍讚許的「乾淨商業」新典範,以台灣為驗證「乾淨的生意是好生意」格言的最佳場所之一。

(作者為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祕書長)

※ 誠信是企業長久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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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疑案 扁家準備好了?

* 洗錢疑案 援外款項也將列特偵組清查範圍
* 為何讓黃睿靚開戶 美林展開調查
* 陳致中:坦然面對司法 心情沉重
* 政治力介入?陳致中:這不是我們能解釋的
* 扁脫罪 眾人口徑一致
* 扯謊大戲 扁家準備好了
* 企業捐現金 扁獻金密帳難掌握
* 關鍵機密:給錢的是誰?

◆ 洗錢疑案 援外款項也將列特偵組清查範圍

中央社 2008.08.24

最高檢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海外資金案,由於檢方認為前總統陳水扁家庭海外帳戶資金來源複雜,除調查扁家帳戶是否涉及二次金改的佣金外,也將調查陳水扁總統任內部分外交援外款項,比對一些援外專案與資金流向,是否涉及不法回扣。

特偵組偵辦國務費案、洗錢案發言人朱朝亮表示,檢方今天並未安排搜索、約談等偵辦行動,專案小組在辦公室加班文書作業,為本週的後續辦案作準備。

為追查前第一家庭海外帳戶資金來源,特偵組上週先後傳訊中鋼董事長林文淵、陳水扁妻舅吳景茂,以及過去在總統、台北市長選舉經手陳水扁選舉經費的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及前扁帽工廠負責人之一的黃維生,清查陳水扁的選舉結餘款及募款情形。

檢方人士指出,目前特偵組的進度仍在「誠信推定」階段,即先確認陳水扁夫婦說法是否可信,必須先就他們辯詞清查,離案件核心還非常遠。

即使本週傳訊海外帳戶掛名所有人陳水扁公子陳致中,或是陸續要約談的前第一金控董事長張兆順、前總統府會計陳鎮慧、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集團在台前總裁龔照勝等這些曾為陳水扁經手選舉、匯款及理財的人士,仍都屬初級階段。

檢方人士分析,若要證明陳水扁夫婦是否犯罪,勢必還要查陳水扁所沒說的事情。除日前檢察總長陳聰明證實的二次金改或可能與人事案相關的賄賂疑案等偵辦方向外,特偵組不否認,陳水扁總統任內的外交金援,也列為檢方調查重點之一。

檢方認為,前第一家庭海外帳戶內超過新台幣六億元資金,來源一定很複雜,當中可能是合法、非法所得混參。專案人員研判,類似替邦交國建設、貸款,以及秘密外交等,都是收回扣的機會,儘管要查外交援助與二次金改都有很高難度,但檢方會設法查清楚。

對此,朱朝亮表示,特偵組經常與台北地檢署承辦巴紐案的主任檢察官黃謀信交換意見與情資,凡是前第一家庭或陳水扁不經外匯局、中央銀行等正常管道的匯款,檢方都會查,檢方已掌握某幾項特殊管道的援外資金通路,正在過濾清查。



◆ 為何讓黃睿靚開戶 美林展開調查

【曾薏蘋/台北報導】2008-08-25 中國時報

美國知名金融集團美林公司捲入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海外洗錢案,美林總公司高度重視,內部已展開調查,除了解為何會讓黃睿靚開戶的原因,也調查是否還有其他戶頭。據了解,一旦完成報告,美林會配合提供給台灣司法單位。

陳水扁家族此次涉入洗錢疑案,引發國際洗錢組織艾格蒙聯盟懷疑的關鍵,就是黃睿靚二○○七年二月在美林銀行瑞士公司開設戶頭,並存入二千一百萬美元;接下來,二○○七年五月,美林幫黃睿靚在開曼群島開設紙上公司,再將錢匯到此一紙上公司。

捲入洗錢案 美林犯三大錯

美國財經雜誌「亞洲金融雜誌」報導指出,美林銀行在此一過程中,犯了三個大錯,第一、為政治敏感人物開戶,預警機制失靈;第二、執行海外複雜的鉅額轉帳;第三、為黃睿靚在開曼群島設立紙上公司。

亞洲金融雜誌指出,瑞士檢察署為何開始調查此案,就是因為美林公司發現不對勁,向瑞士司法當局舉報,才會有後續的司法動作。

美林是國際重要金融集團,再加上國際上近來對洗錢等不法行為相當重視,因此這次會捲入台灣政治人物洗錢案,國際銀行界視為犯大忌,美林銀行高度重視,內部已展開調查。

調查完成後 提供我司法單位

美林內部展開調查的重點在於,當初為何會同意黃睿靚開戶,一種可能是內部人謀不臧,或是行政程序上疏忽。

如果不是美林內部出問題,另一種可能,則是黃睿靚是否採用不同身分開戶,這也是美林想要了解的。

據了解,美林將於近日完成調查報告,並將報告提供台灣司法單位、配合司法單位調查。



◆ 陳致中:坦然面對司法 心情沉重

中央社 2008.08.25

前總統陳水扁兒兒陳致中、媳婦黃睿靚今天搭機返台。對於捲入洗錢疑案,陳致中接受TVBS專訪表示,在家中他不可能是主導者的角色,是被支配,有句話說,母命難違,「媽媽要你怎麼做,我們就是照辦」。談及此次回台心情,他說,坦然面對司法,當然也會感到沉重。

至於在瑞士開設帳戶一事,黃睿靚表示,一直到媒體都爆出來,才知道有這麼多錢;她表示,文件是她簽的,但婆婆拿文件給她簽時,她不方便過問婆婆的事情,照婆婆的意思簽,相信大家可以理解她的立場。

陳致中、黃睿靚在新澤西州紐瓦克國際機場搭乘長榮BR031班機回台灣,歷經十八小時飛行,飛機在安克拉治機場中停,二十五日清晨五時餘抵達桃園機場。

陳致中在飛機中停時接受TVBS訪問表示,一切進入司法程序、靜待司法調查;他強調,從小到大,錢財都是母親吳淑珍治理,父親陳水扁不管錢。他澄清,女兒陳潔歆沒有在美國開立帳戶,他也沒有申辦綠卡。

對於六年內出國二十五次,外界質疑是為處理洗錢事宜?陳致中表示,先前多次到美國是為了申請學校、面談,後來是為了要在美國讀書、找房子。

記者詢問為何出國次數頻繁,有時只做短暫停留,陳致中解釋,幾次在美國、日本短暫停留,都是為了轉機。

黃睿靚說,她是全職母親,因此先由陳致中到美國處理租屋事宜,拿幾個租屋方案回台給她看,她不是很滿意,因為考慮媒體關心她們,所以她注重房子隱私性,因此一度考慮,租屋若不理想,是不是延後一年再赴美求學,後來找到理想的房子,就依照既定行程到維吉尼亞大學唸書。

針對母親吳麗華十六日帶著陳潔歆返台,在機場發生推擠,女兒放聲大哭一事,黃睿靚相當不捨,她表示,請母親帶女兒先回台,主要是給外界一個訊息,女兒既然回台,父母也一定會回台灣,不可能滯美不歸。

黃睿靚解釋,當時考慮母親先帶女兒回台,認為可能媒體不會那麼多,後來想如果媒體仍然很多,是不是請人協助?結果還是很多媒體,「這是意料中,但還是覺得很遺憾」,女兒受到驚嚇放聲哭,主要是媒體發生推擠、太靠近。

在美國停留這段期間,陳致中表示,姐姐陳幸妤打電話給他,純粹是關心他們的生活狀況;黃睿靚進一步說,陳幸妤是看到媒體報導詢問她們「怎麼維大說有變化?是不是發生什麼事情?」,並沒有說「趕快回來,不是媒體報導那樣」。

談到回台心情?陳致中表示,坦然面對司法,當然也感到沉重,他選擇回台灣就是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記者問黃睿靚捲入疑似洗錢案會不會覺得很無辜,黃睿靚表示,致中也很無辜。陳致中表示,在家中,他不可能是主導者的角色,是被支配,有句話說,母命難違,「媽媽要你怎麼做,我們就是照辦」。



◆ 政治力介入?陳致中:這不是我們能解釋的

中央社 2008.08.25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以及媳婦黃睿靚今天清晨搭機返台,他並拿出維吉尼亞大學學生證,反駁校方所說他未到校的說法。至於被問到是否覺得有政治力介入,夫婦兩人都說「這不是我們能解釋的」。

陳致中夫婦今天清晨五時十五分搭乘長榮航空公司BR031班機抵達桃園機場。

媒體問到陳致中有關維吉尼亞大學入學一事,陳致中表示,新聞經報導後,曾向校方表達目前狀況,並希望保留入學資格並延後註冊與就讀,但學校回覆他,學校曾經被告知很多訊息,對於他的請求認為有困難。

對於學校的說法,陳致中表示尊重,但他認為學校的態度轉變滿大的,令人「很意外、遺憾,但做為一個學生,還是表示尊重」。至於是否有政治力介入,夫婦兩人都說「這不是我們能解釋的」。

媒體問到兩人返台時間一延再延,陳致中說,在知道學業不能繼續後,先由岳母帶小孩子回台,然後再處理車子、房子、嬰兒床等退還、退租或被罰錢等事宜。

另外,長榮航空紐約飛台北,只有星期一、三、六,在星期一、三搭不上的狀況下,只能搭星期六的班機返台,而這段時間都在維吉尼亞大學。

媒體問到外界指出,陳致中出國次數太密集,他則說,這完全和事實背道而馳,他沒有被限制出境,為什麼不能出國,以前是要處理學校的事情,後來這幾個月是因為要到維吉尼亞大學就讀,所以必須先出國安頓,包括房子、車子;還有帶女兒過去,也需要一段時間處理,這完全是合情合理,如果檢方對此有疑問,他會充分說明。

媒體問到,兩人出入美國頻繁,是否有綠卡,陳致中表示,他與妻子都沒有申請過綠卡。



◆ 扁脫罪 眾人口徑一致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8.25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連日來傳訊相關人的供詞,幾乎都是「有多少錢,要問吳淑珍」,口徑漸趨一致。檢方懷疑相關人似都已套好招,把責任全推給吳淑珍,為阿扁脫罪。但特偵組強調被告、證人怎麼說是一回事,仍正依證據找真相。

黃睿靚瑞士美林銀行、陳致中瑞士蘇黎士蘇格蘭皇家銀行合計二千一百萬美元(約新台幣七億元)的來源,經特偵組十天來密集傳訊相關人等調查,從各方不一的說法,近日來漸趨一致,令人玩味。

扁家海外疑似洗錢案爆發後,十四日陳水扁立即召開記者會向國人致歉,他聲稱吳淑珍私自匯出去的錢,是兩次市長選舉、兩次總統選舉的結餘款。

十六日特偵組檢察官搜索寶徠花園廣場阿扁住家,訪談吳淑珍。她當時說,接受理財專家建議,從陳水扁擔任立委時便在海外投資,這筆錢包括政治獻金、阿扁當律師時賺的錢、她娘家的嫁妝、理財投資所得。

但廿二日檢方正式就訊吳淑珍,她改口聲稱,這七億元全是陳水扁選舉結餘款,說法變得與陳水扁一致。

檢方傳訊擔任陳水扁兩次總統選舉的總幹事邱義仁、財務委員黃芳彥、負責管理競選經費的林文淵作證。邱義仁表示只管外場的文宣、組織動員、民調,其他募款、支出不關他的事,募款多少吳淑珍才清楚。

黃芳彥澄清,僅掛名財務委員,不知道有多少政治獻金「這得問吳淑珍」;林文淵說,第一次總統大選他是做預算控管工作,至於扁家後來會有錢存放海外,他的了解相當有限。

昨天,陳致中夫婦在紐約登機前也說只是當人頭,是被支配、被指示的角色,把責任也推給吳淑珍。



◆ 扯謊大戲 扁家準備好了

【聯合報╱本報記者李光儀】 2008.08.25

比起父親陳水扁開記者會時的侷促不安、母親吳淑珍稱病不出、姊姊在鏡頭前抓狂失控,以及舅舅吳景茂夫婦上演「送醫記」,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機場好整以暇的面對媒體侃侃而談,這對年輕夫婦顯然有「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架式。

陳致中夫妻態度如此從容,背後原因可能有三:其一是真的問心無愧,兩人真的「又傻又天真」,被母親拿來當人頭卻毫不知情;其二是強作鎮定,也就是「走夜路吹口哨」,裝腔作勢給支持者和反對者看,更給檢調司法機關看。

第三種可能,就是經過這兩個星期的「人間蒸發」,陳致中夫妻早就已經做好沙盤推演,對於案情發展的各種可能,找到了可以使自己脫身,至少是讓傷害降到最低的說法,因此才決定返國,並且能夠一派輕鬆,若無其事的面對媒體追問。

陳致中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又在美國拿到法律學位,除非這些名校名系的教育都是「誤人子弟」,陳致中從頭到尾都只是靠打混蒙騙取得文憑,否則第一種可能性實在很難取信於人。

排除了第一種可能,無論答案是第二種或者第三種,都意味這場大戲才剛剛上演。甚至陳致中夫婦「青出於藍」的判斷也未盡正確,更精確的說法,無論陳水扁、吳淑珍、陳幸妤或陳致中、黃睿靚,其實根本都是依照自己的角色設定,演出不同的戲碼罷了。看來扁家一家人,都已經「準備好了」。

※ 分析的很好,不過結論不宜下得太早。



◆ 企業捐現金 扁獻金密帳難掌握

【曾薏蘋/台北報導】2008-08-25 中國時報

民進黨將於今日對外說明前總統陳水扁捐款給民進黨狀況。不過,民進黨即使公布所有帳目,仍只是政治獻金的一小塊拼圖而已,民進黨人士表示,很多企業界捐款都是現金,與其說是一筆爛帳,不如說根本就是密帳,根本看不出扁政治獻金的全盤樣貌。

他舉例,某兩大電子業,扁執政時,都捐給扁不少錢,其中一位大老闆,二千年時,捐給扁六千萬元,二○○四年捐更多,超過上億元,這次總統大選,台灣三個知名企業,捐給某陣營總統候選人的款項,加起來就高達二十億元以上,更何況金控公司的老闆,捐的錢更多。

動輒上千萬 藍綠都是一堆爛帳

為何企業界願意給直接捐現金?黨政人士強調,節稅有一定額度,企業界捐款,動輒上千萬,甚至上億元,都會超過節稅金額,但對企業來說,這是「政治投資」,事後得到的利益,比眼前的捐款還要大。

此外,以前打著改革的扁嫡系子弟兵,這次事件,卻鮮少對外發言。黨政人士不以為然說,阿扁贊助黨內的人選舉,又不是每個人一樣多,自己的子弟兵,拿到當然比其他人更豐厚,扁某嫡系當初選縣市長時,一搞就搞了上億元,很多捐款都是拿現金,根本不敢申報,身為最大獲利者,這次當然不敢吭聲。

不過對於被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點名拿過扁的錢的三名黨內天王,都否認陳幸妤的說法。黨政人士苦笑說:「有人可能真的沒有拿,因為他不僅不信任扁,自己也很有能力。」

熟悉內情的黨政人士指出,阿扁當時是總統身分,只要向企業界一開口說:「某某這次要選舉,想募個款... 」總統都開口了,大家不敢不給,通常企業界大老闆,只要願意捐,都不會給太少,往往一捐就超過節稅額度。

逾節稅額度付現 或在海外轉帳

他強調,即使政治獻金法實施後,這些捐款還是超過節稅額度,所以這些大老闆,都是直接搬現金來。「政治獻金法實施後都如此了,更何況沒法可管以前,根本都是一堆爛帳。」

黨政人士說,政治人物收到現金捐款,不需作帳,短報是很平常的事,幾乎每個政治人物都是這樣處理,何況阿扁當初給候選人的錢,因交情不同而標準不一,民進黨這次若無法完整公布捐款流向等紀錄,不是怕擔心捐款人曝光,而是當初這些帳,根本連記都沒記,不知道如何公布。

他說,企業界對政治人物,都喜歡兩邊壓寶,捐錢給政治人物,也沒什麼奇怪,何況企業界跨國金融操作很方便,都是全球運籌,比較不會被盯上,因此,只要選舉候選人用別人名義在海外開戶,企業界就可以把海外戶頭的錢,直接轉到候選人海外人頭戶裡,一樣神不知鬼不覺。



◆ 關鍵機密:給錢的是誰?

【施威全】2008-08-25 中國時報

台灣記協前會長曾明財寫過他剛出道時的採訪經驗:國民黨某紅派大老的邀宴場合裡,地方記者獲致紅包,人手一個。用意很明顯:選舉到了,請多關照。

此種買新聞的陋習,在民進黨政府手中發揚光大,藉著預算與行政規定將之法制化、檯面化,稱之為置入性行銷。此種新型態的買新聞與派系黑道的紅包還是有點差異:所謂置入性行銷,保證錢花了,新聞就買到了,過去那套應酬與攀關係,都免了。

法制化往往不代表改革與公義,只是藉法律鞏固既存陋習,為有權者開闢巧門蹊徑以逃避道德責難。例如,政治獻金是貪汙的正式化與法制化,前者合法後者非法,但本質一致。政治獻金法規開了一扇門,庇護政治人物、協助規避刑法對貪汙的追究,從此政治人物皆可是光明正大的「紅包本」。

為何陳水扁主張贓款為政治獻金?因為法律容許;因為選舉得花錢是社會共識。法律社會學家蔡建仁評論此案最一針見血:民主政治,政以賄成;政治受制於獻金,民意為次,台灣與美國皆同。

從一八六七年算起,美政治獻金法制跨三世紀,立法修法超過十五次。最早,《海軍撥款法》禁止地方政府雇員向海軍基地工人募款;一八八三年,《公務服務改革法》擴大禁止全國公務員為競選活動募款。表面上,是防止政治人物以職位要脅向公務員勒索獻金,其實也是新興私人企業支持的政治家,向人脈綿密的老政客發動的攻擊、瓦解其地方組織。之後企業成為金權政治的要角,認為大企業是社會腐化根源並主張照顧平民的羅斯福總統,公開主張禁止企業的政治捐獻。一九○七年,羅斯福的主張成為法律,但缺少執行的工具與罰則。

當工會的支持成為民主黨的主要財源時,一九四三年的法律對大企業捐款的禁令,擴及到工會。這些法律,為黨派之爭,形式上想切割金錢與政治,最後都妥協為無法執行的文字宣示而已。最主要的效果,反而是確認了各種形式的政治獻金的合法性。到今天,美國政治獻金規定更為複雜,有軟錢與硬錢之分,什麼錢可以用在什麼管道,都有條文。這類規定,不在禁止金權連結,反而為買賣政治的政客與掮客清楚昭告合法途徑:政治交易,可以這樣做。

講民主法治,台灣以美國馬首是瞻,整治貪腐,也依循美國。以為陽光法案就可以曝曬貪汙,這是自欺欺人;以為強化法制就可挽救破產的民主?痴心妄想。民主政治本質為投資政治,有錢人講話最大聲;改革重點應在於以公民參與和審議式民主補充選舉政治的不足,而不是為獻金管道護航。

扁珍弊案,重點不在於是否納入私囊。那只是個案中的個人道德爭議。真正的關鍵是,給錢的是誰?國民黨敢揭露嗎?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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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拒授權查帳 洗錢案是這樣辦的嗎?

* 有困難 陳致中夫婦拒授權查帳
* 拒簽查帳授權 莫非心中有鬼
* 他們何以能冷靜的全推給扁嫂?
* 若洗錢屬實 人頭可判七年
* 推說人頭 法律上有可能脫身
* 拿人頭帳戶沒轍? 會計師:二等親進出 贈與稅照課
* 維大澄清:陳致中有拿到學生證 但已註銷
* 殷乃平透露 兩次大選 政商界洗錢逾6兆
* 南方朔觀點 -- 洗錢案子是這樣辦的嗎?

◆ 有困難 陳致中夫婦拒授權查帳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張榮仁/台北報導】 2008.08.26

追查扁家涉嫌海外洗錢案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下午約談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到案,他們除將責任都推給吳淑珍,並且拒絕簽署同意檢方調閱海外銀行帳戶資料的授權書。檢察官認為兩人對資金等問題交代不清,加上出境頻繁,當庭諭令限制出境。

據了解,陳致中夫婦應訊時,對於海外帳戶資金問題與責任都推給吳淑珍;檢方逐一詢問兩人國外究竟有多少資產、是否有不動產、如何匯款至國外等。對兩人的說詞,檢方持保留態度,認為跟目前掌握的事證有落差。

檢察官另詳細訊問陳致中從服完兵役後出國的時間、地點與目的。陳致中表示主要是出國就學、另有幾次是旅遊。針對陳致中夫婦是否去過新加坡、瑞士等地,檢方不願說明,但證實他出國的部分地點令人起疑。

由於吳淑珍曾向特偵組表示願讓陳致中夫婦簽署同意書,授權檢方調閱海外銀行帳戶資料,但陳致中夫婦昨天在檢察官詢問是否願簽署時,卻表示「有困難」,不願簽署。

特偵組在事前沙盤推演時,認為陳致中夫婦如當庭簽署授權書,該不該限制出境需較多考量;如兩人不願簽署,加上疑涉洗錢的資金都在海外、陳致中過去出境紀錄太過頻繁,便決定限制出境。

檢察官在庭上還特別向陳致中確認,有沒有在中華民國以外地區完成就學註冊?他說「沒有」,特偵組因而認為限制出境不會影響他就學權益。

陳致中夫婦是在下午四點進入特偵組,晚間六點四十分許離去。特偵組在決定限制兩人出境後,同步電話通報海巡署,以陳、黃兩人涉嫌洗錢防制法限制出境(出海)。



◆ 拒簽查帳授權 莫非心中有鬼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劉峻谷】 2008.08.26

扁家人信誓旦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陳致中、黃睿靚與吳景茂卻都拒簽同意檢方向海外銀行調閱帳戶明細的授權書,令人質疑莫非心中有鬼?

陳致中等人不簽授權書,雖說是他們的權利,但如果自認清白,有什麼拒絕的正當理由?

陳水扁面對支持者時,強調瑞士帳戶的七億元「都是乾的,不需要洗」,更曾表示願接受檢驗。陳致中夫婦返台也說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進了特偵組,說詞卻顯得避重就輕,不是將責任推給母親,就是說簽署同意調閱銀行帳戶資料的授權書「有困難」。

吳淑珍日前在特偵組訪談時,也說會請胞兄吳景茂考慮簽署授權書,結果吳景茂應訊時不簽、吳淑珍也沒同意他簽,這是全力配合調查的態度嗎?

就法論法,檢察官負有舉證責任,當事人雖然沒有自證己罪的責任。但是對於自己有利的事證,當事人理應急著提出以示清白。如果吳景茂、陳致中夫婦真的只是人頭,如果扁家海外密帳真是陳水扁的選舉結餘款,在各界排山倒海質疑時,吳景茂與陳致中夫婦不是更應該簽下授權同意書,協助檢方儘快查明真相,還他們清白嗎?

在此情況之下,檢方只能循司法途徑,向瑞士、新加坡聲請司法互助,聲請法院裁定令銀行提供詳細的帳戶資料,追查錢的來源。雖然可能耗時較久,卻不見得不利全案偵辦。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案的經驗即發現,由帳戶所有人授權調閱的帳戶資料,遠不及向法院聲請調閱的帳戶資料完整。北檢曾持在押的吳思材授權書,調閱新加坡華僑銀行他的帳戶明細,與後來從星國法院取得的吳思材帳戶資料比較,前者較後者少了開戶文件、匯款水單等追查匯款下落的重要證據。



◆ 他們何以能冷靜的全推給扁嫂?

【中時社論】 2008-08-26 中國時報

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返台後,對著媒體大抒己見,態度輕鬆自若地說自己只是人頭,家中所有的錢都是由母親吳淑珍主管,父親什麼都不知道;從陳水扁自己、相關人士到陳致中、黃睿靚,眾人可說口徑都相當一致,不斷強調的就是陳家的錢都是吳淑珍在管,家裡沒有別人知道來龍去脈。

如果這個說法為檢方、社會大眾採信,曾經擔任國家元首、身為綠營精神領袖的陳水扁,以及年輕向學、前途一片大好的陳致中夫婦或許就可以全身而退;而據親扁人士指出吳淑珍的身體健康極差,未來如果又要因相關案件頻上法庭,她熬得下去嗎?會不會又像國務機要費的案子一樣,一路請假到底,如果是這樣,海外洗錢案怎麼繼續查下去呢?再說,吳淑珍又沒有公務人員身分,就算查到了又能怎麼樣呢?這些錢到底是吳淑珍的嫁妝、陳致中黃睿靚結婚時的禮金、黃睿靚父親黃百祿的投資、又或者是選舉結餘款,只要檢方無法證明這些海外帳戶裡的錢是非法所得,就算陳水扁或者陳水扁家族有海外帳戶,讓支持者失望、讓他的「台灣之子」形象受損,或者補點罰款,其他的,畢竟損失不大啊!

所以,從保護陳水扁甚至於民進黨的角度來說,讓吳淑珍一個人一肩扛起所有的政治與法律責任,的確是「成本最低」的一個選擇。然而,姑且不論這是不是陳水扁家族以及者支持者「損害控制」的策略,看到陳致中和黃睿靚這對夫妻幾乎是完全不帶感情地全往媽媽吳淑珍身上推,真的還是讓人感到十分訝異。

首先讓人不解的是,陳致中是準備要念法律博士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這次家族涉及的海外帳戶甚至疑似洗錢一案,後續的政治、法律問題有多複雜繁瑣,如果確實所有的事都只有吳淑珍一個人知道,那她未來將要承受多大的責任和壓力,以吳淑珍的身心狀況,身為兒子、媳婦的人難道一點都不會為媽媽擔心嗎?為什麼陳致中和黃睿靚可以表現的如此平靜、說得如此理所當然,沒有一點憂慮神色?在明知媽媽麻煩大了的情況下,還可以如此泰然自若,陳家能把孩子教得這麼冷靜、這麼有大將之風,實有過人之處。

但是對照陳水扁的另一個孩子陳幸妤的歇斯底裡,卻又不得讓人納悶,這家人的差異還真的很大:一個在事情還沒太明朗化前就已公開抓狂,另一個則是在洗錢風暴愈滾愈大之際,還可像沒事人一樣,侃侃而談地把責任全推給身體羸弱的媽媽。

試想,如果這整起事件真的從頭尾都只有吳淑珍一個人在操盤,那就意謂著吳淑珍此後的日子不平靜了,她不知道要上幾次法庭,她要面對多少人的指責甚至咒罵…想到這裡,陳致中和黃睿靚應該會不捨吧,會不安吧,沒有!這對年輕夫婦完全沒有這方面的表現。這實在讓人不解,是他們太冷酷了呢,還是這些應對場面早已演練過了,以致於臨場反應、用字遣詞幾達爐火純青。但他們的過於鎮定反而是一大破綻,因為太不合人情。

其次,吳淑珍連出庭應訊都沒有辦法承受,這些金額龐大的資金,她既要管各路不同來源是怎麼來的,又要管要給誰多少,哪個人選舉需要多少錢,要妥善發落,這是多麼複雜的工作,需要多少能量才能辦得好;吳淑珍或許頭腦非常精明、心細如絲,但她的身體健康狀況能承受嗎?她既能總攬如此複雜的財務問題,還要決定把錢匯到哪裡,在哪裡開個紙上公司什麼的,顯見精力不差,那當時出個一、兩次庭,有那麼難嗎?

再者,陳水扁不是第一次選舉,他會不知道每次選會有結餘款,他都能夠那麼明確地說出捐給了民進黨有三.四億元,他會不知道歷次選舉有結餘,這些結餘的下落到底如何,他會不關心、不好奇嗎?支持者是捐款給陳水扁不是捐給吳淑珍,選舉的補助款是發給候選人的,陳水扁完全不聞不問,會不會太不負責任了一點?台灣有幾個家庭可以匯幾億元到國外,然後做老公的人還一點都不知情?這合理嗎?

這些海外帳戶的開戶、轉帳都需要陳致中與黃睿靚辦理手續,眼看著幾億的錢轉來轉去,他們不但不會開口問一下媽媽這是怎麼回事,甚至在這過程中,連對老爸提一下都沒有,以致於陳水扁說他這一路以來什麼都不知道,哇,這家人的「保密防諜」也未免做得太嚴密了吧。陳致中、黃睿靚幫媽媽吳淑珍開戶、轉帳都不講,陳水扁卻跟兒女大談理當是同黨同志間敏感話題的選舉款,跟向來不涉政治的兒女講給了這個人多少錢、給了那個人多少錢,讓陳幸妤為老爸猛抱屈。到底在陳水扁家什麼才是「不能說的祕密」,恐怕不能以常理判斷;只能說,這家人還真的很奇特!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 若洗錢屬實 人頭可判七年

【聯合報╱本報記者王文玲】 2008.08.26

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昨天返台,說他們「只是單純的人頭」,不過這是陳致中等的單方說詞,如果檢方查出海外戶頭的錢屬重大犯罪的洗錢所得,且陳致中知情,即使他是人頭,至少也是洗錢罪的共犯。

依洗錢防制法,洗錢行為共犯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扁家海外帳戶洗錢案,檢方目前偵查重點在鞏固證據,證明戶頭內的錢是扁家涉及貪汙等重大犯罪所得,並為掩飾或隱匿不法贓款,而將錢匯至海外戶頭。

檢方檢方若能證明扁家貪汙洗錢、確立海外帳戶是贓款,才能進一步追究為陳水扁開戶的陳致中夫婦是否知情,而為洗錢的共犯,此時無論陳致中夫婦是否為人頭,他們戶頭內的「犯罪所得」,依法都能沒收;否則,只涉及逃漏贈與稅的補稅及課罰。

實務上,詐欺集團、空頭公司也常找人頭開戶頂罪責,通常只有丟掉證件遭冒用開戶的無辜受牽連者,才能完全撇清責任。

陳致中當父母的「人頭」,和一般詐欺集團案中,提供帳戶者與真正使用帳戶者不認識的情形不同。陳致中說「母親要怎麼做,就是照辦」,表面看來合於人倫情理,但他是否單純到完全不過問家裡的錢事?難免啟人疑竇。

不過,懷疑無法成為辦案的依據,檢方要有突破,得要掌握關連性證據,如戶頭內提領資金的情形,帳戶使用的對帳單寄送對象、陳致中與父母通聯與匯款時間的關係,帳本等文書證據,以證明陳致中和父母有「犯意聯絡」。



◆ 推說人頭 法律上有可能脫身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08.25

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返國後的說法口徑一致,強調他們是單純的人頭,只是被支配、指示的角色,外界對此解為與家人切割,將洗錢責任全推給母親吳淑珍,法界人士表示,充當人頭的陳致中夫妻,如果知情錢的來源,刑責自然跑不掉,若檢方無法證明他們知情,即不發生共犯的參與行為。

在電話詐騙案層出不窮時,詐騙集團為取得款項,同時規避查緝,通常會蒐集人頭帳戶,方便取款,而檢方偵辦類似的出借人頭帳戶案,通常會依詐欺罪的共犯判刑,此外,也有人頭因為犯罪集團的恐嚇取財行為,觸犯恐嚇罪。

法界人士表示,要追究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的人頭責任,前提必先確認犯罪的本身,是觸犯了那一條法律,也就是錢的來源是犯罪所得,如果無法證明,充其量只是逃漏贈與稅捐的人頭,通常僅涉及拘役或罰金。

不過,法界人士表示,通常的洗錢人頭,與犯罪行為之人,還不致發生直接的關係,而本案的陳致中與吳淑珍具有母子關係,推說一概不知情,是有點離譜,但須由檢方去還原釐清,如果檢方無法證明,因舉證責任不在陳致中夫妻身上,最後有可能拿他們沒輒。



◆ 拿人頭帳戶沒轍? 會計師:二等親進出 贈與稅照課

【黃琮淵/台北報導】2008-08-26 中國時報

陳致中、黃睿靚稱「人頭戶,什麼都不知道」,是否能規避財政部討稅?熟悉贈與稅法的會計師表示,陳致中跟吳淑珍屬一等親,根據遺產及所得稅法規定,除非是對價的買賣關係,否則一律視為贈與。換言之,就算是「人頭戶」,財政部還是於法有據,可以追回贈與稅加計罰鍰約六億多元。

「人頭戶的說法,是法律問題,並非稅務問題」,會計師表示,就法律面來講,陳致中說自己是人頭戶,是為了將洗錢罪證全部推給吳淑珍;但就稅務面來看,只要是二等親之內的帳戶進出,除非是法律規定排除者,不然一律都算是贈與,「管你是人頭戶,還是不是人頭戶」。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總則,第五條第六小項規定,財產之移動,具「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都算贈與。「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會計師解釋,吳淑珍把錢匯給陳致中,除非是財產買賣(如陳致中將名下財產賣給吳淑珍,這筆錢是吳淑珍必須付給陳致中的帳款);或是借貸而來(如吳淑珍提出證明,這筆錢是透過銀行或親友借來),才能夠免於課稅,但都必須舉證。

會計師的說法是,人頭戶與否,並不構成免課贈與稅的條件,這筆資金轉移則是「當然」的贈與行為,而人頭戶從頭到尾,都不是稅務問題。

換言之,財政部於法有據,可向陳水扁認帳的二千多萬美元部分,約台幣六億二千餘萬展開補稅動作,以最高稅率五十%計,粗估可追回贈與稅約三億元;外加未誠實申報的罰鍰,以最低額度一倍計算,共可討回六億多元。

稅務專家說,除非是二等親外,以人頭戶之名才可能規避贈與稅。他說,曾有祖母以孫女為人頭戶的判例,唯事後要求補稅時,這名祖母必須舉證其孫女完全不知情,加上帳戶完全沒動用,經法官裁定為人頭戶,才能免繳贈與稅。

他說,這判例的特色是,孫女長期在國外念書,祖母是利用孫女留在國內的身分證,並幫其刻印章,以代理人身分去開戶。這名祖母當時舉證孫女開戶時的不在場證明(因在國外),加上調出開戶資料,證實是代開戶,即孫女自始至終不知情。



◆ 維大澄清:陳致中有拿到學生證 但已註銷

中央社 2008-08-26

(中央社記者林芥佑丹佛—沙洛茲維爾維吉尼亞大學二十五日專電)美國維吉尼亞大學負責公共事務的助理副校長卡蘿女士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有參加該校的「國際學生說明會」,的確拿到學生證,但因為陳致中沒有出席法學院的「新生說明會」,也沒有完成最後的註冊程序,學生證已被註銷。

維大校方原本都由公共事務資深主任韓納,向媒體說明陳致中入學資格遭取消的過程,但韓納上週五下班後離任,因此今天由更高階層的卡蘿出面回答記者的詢問。

卡蘿說,維大的外國籍學生必須參加兩場新生說明會,才算完成註冊程序,第一場是八月十一日的「國際學生報到會」,第二場是每個外國籍新生所屬學院的新生說明會。

卡蘿說,陳致中曾出席十一日的國際學生報到會,當天拿到學生證、電腦使用證、還有學校提供的電郵地址。

卡蘿表示,維大安排所有新生在暑假期間參加各自所屬單位的報到會,並當場發給包括學生證等證件,這樣學生就可以使用學校設備或者透過網路選課,學生證一發給學生即自動啟用,但因為陳致中沒有參加八月十八日開始兩天的法學院新生說明會,沒有完成最終註冊程序,喪失入學資格,因此維大校方已經註銷陳致中的學生證及電郵等證件的效用。

由於韓納上星期向台灣媒體說「陳致中沒有完成註冊所以沒拿到學生證」,但星期六陳致中搭機返台前秀出一張維大學生證,使得外界對維大的說法感到疑惑。

卡蘿今天向中央社說明後,坦承「韓納先生因為沒有獲得足夠的資訊,所以在陳先生學生證一事上作出錯誤的說明,維大校方感到抱歉」,「校方有人忘了向韓納提到國際學生報到會這件事」。

記者追問,「陳致中先生提到,維大主動暗示請他今年不要入學,因為校方受到一些壓力,因此建議他重新申請明年的入學資格,這是否屬實」,卡蘿說,她很難想像會有維大校方人士向陳致中講這樣的話。

卡蘿解釋,陳致中在八月十八日來電說明自己無法出席當天開始的法學院新生說明會,因此校方就告知陳致中,他已經喪失今年法學院的就學資格,只能重新申請於明年度入學。

記者請卡蘿向維大校內查明,是否有校方人士主動表示「不便讓陳致中入學」,卡蘿回答,「我不認為,也不相信,維大有人主動對陳先生這樣說」。

至於陳致中當天與維大校方哪一位人士通電話,卡蘿說,應該是法學院院長,「但我必須進一步查證」。



◆ 殷乃平透露 兩次大選 政商界洗錢逾6兆

【江慧真/台北報導】2008-08-26 中國時報

扁匯款案讓政商洗錢內幕大曝光,前立委、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透露,「扁家太愛抱現金,錢又大動作的轉來轉去,很容易被查到!」他透露銀行界估計,台灣兩次大選期間洗錢潮達高峰,國內政商界透過外商銀行洗錢,把大量資金往海外送,總計資金外流高達兩千億美金(逾六兆台幣)。

殷乃平透露,台灣洗錢市場變大,成了外商銀行眼裡的肥羊,近年為搶業績甚至削價競爭,過去百萬美金起跳才肯接手,現在只要達五十萬美金就可成交。

面對法令管不到的「灰色地帶」,殷乃平認為,世界各國都有洗錢防治機制,其實並非做不到。只要金管會、調查局洗錢防治中心密切合作監督,向金融機構「棍子蘿蔔齊下」:一方面進行「道德勸說」,要求金融機構針對超過一定匯款金額要申報;另一方面建立「通報系統」,針對特定人士如政府高官、黑道等若利用周邊人士匯款洗錢,金融機關必須通報,才能達到監控的效果。

殷乃平說,洗錢的工具和方式很多,現金、匯款、銀樓等都是比較普通的方法;新加坡銀行這次意外成為檢調查扁案的關鍵,主要是因為新加坡大量吸引外資活絡市場,現在已成為亞洲美元匯流中心,新加坡政府幫忙我國查案,並不會影響到其他客戶群的信任度。

殷乃平表示,「洗錢是各國有錢人最慣用的手法,但最笨的人卻是抱著現金到處跑,或到處轉帳,讓每筆金額都留下紀錄。扁嫂比較愛抱現金,所以一下子就被抓到!」

他透露,兩千年第一次政黨輪替時,不少卸任官員為了鋪後路,忙著把錢往國外搬,這些人直接到國外找專業金融機構操作,政壇間口耳相傳「道相報」,銀行機構有利可圖,專業幫有鉅款的人洗錢,手法隱密往往不易抓包。 他舉例,儘管金融機構有規範,但畢竟利潤誘人,花旗銀行曾爆專業經理幫有問題的人洗錢。過去台灣金融限制多,國外私人銀行部門經理因此「專接」台灣業務,飛一次台灣就能賺飽荷包。後來銀行業務開放,專業經理人可直接接案,若受限國內法令,則透過香港分行來處理。



◆ 南方朔觀點 -- 洗錢案子是這樣辦的嗎?

【南方朔】2008-08-26 中國時報

阿扁海外洗錢案爆發後,牽動出一股熱潮。許多人視洗錢案為可以連結阿扁所涉一切弊案的終極案件,這樣的觀點也左右了辦案的方向,於是從最早的ETC案、SOGO禮券案、二次金改案,到最後的巴紐案全都被掀了出來,檢察官似乎也想證明這些弊案與洗錢的關係,設若能找到這種關連和更大的帳戶,阿扁所涉的一切弊案即可一次解決。

問題就在於,貪汙洗錢乃屬於難度極高的案件,如果洗錢金額大到一個程度,不必舉證即可判定是貪汙,這當然最好。否則就必須像大海撈針般查人頭帳戶,查貪汙證據,查金錢流動的軌跡。這需要龐大而高超的追查人力和良好的國際合作關係,它其實早已超越了台灣辦案人員的能耐,過去十天以來,特偵組像沒頭蒼蠅般約談這個那個,姿態大而毫無收穫;另外則是精神喊話,要賄賂嫌疑人自首,這種方式的辦案,有媒體效果但無實質意義,它甚至連阿扁所設的「選舉結餘款」這道防火牆都穿不過。這種大陣仗的無效辦案方式,等過了一兩個月辦不下去,不就證實了阿扁「政治追殺」的這種說法!此案究竟該如何辦,可能已需全面重新檢討了。

人們已知道,無論來源是貪汙、公司及個人逃稅、犯罪和恐怖組織、或某些國家的特務系統為了祕密活動,凡將金錢在國際租稅天堂繁複如網的金融隧道中頻繁搬動,藉以隱藏形跡,俾達到漂白或躲藏目的者,皆稱為「洗錢」。近年來由於全球反貪反恐及反逃稅,這個隧道已有一些部分開始見光。但因它仍受到銀行保密的庇護,加上洗錢運作乃是高智力高報酬的生意,因而抓洗錢遂成了是個魔高一丈,道就必須高兩丈的競賽。

就以近年來美國的反逃稅專案為例,美國富人擅於逃稅,估計一年稅收即損失千億美元,因此司法部、聯邦調查局和國稅局即決定抓逃稅洗錢。但這些機構雖然專家雲集,但自忖仍難敵境外銀行洗錢高手,於是遂大筆徵召全美六大會計事務所的做帳查帳頂極專家協查。此外聯邦調查局也加強「珠寶洗錢」走私的查辦,最後終於迫使瑞士最大的瑞銀(UBS)屈服。在對瑞銀施壓的過程裡,美國證管會還一度揚言要撤消該銀行在美國銷售歐洲債券的「GI特許權」。

如此多管齊下,瑞銀終於同意配合美國所需,提供美國公民的銀行資料。由人才濟濟的美國辦反逃稅洗錢都如此吃力,台灣的檢察機關又如何?一旦目前這種大動作的約談師老無功,今天受到喝采的這些大動作,即難免遭到極大的反彈。海外洗錢案爆發後,阿扁建起一道道的防火牆,他在等的就是案子辦不下去的那一天!

因此,目前那種把洗錢案視為終極案件,要把一切弊案都往上堆,希望證明弊案與洗錢相關的辦案邏輯,其實已走錯了方向。阿扁所涉弊案,國務機要費案已進展了相當長的時間,不能因為洗錢案的爆發就被叉開。

其次,海外洗錢案,由於洗錢事實確鑿,它毋須證明貪汙,所涉的逃漏所得稅、贈與稅、和逃稅罰款,以及違背金融管理規定等罪名即已成立。補稅加上罰款,其數額就極龐大。將這筆錢收歸國庫後,用來設立了一個「反洗錢研究中心」不是更有意義嗎?

當然這絕不意謂對其他弊案的擱置,反而是經過最近這段期間的發展,我們已可看出台灣對外銀管理監督鬆懈,地下通匯管道猖獗,本國人逃稅洗錢也相當普遍,這不但影響到國家租稅的自主權,也為貪汙開啟了一個祕密隧道,往後這方面的例行監督已變得格外迫切。這個問題已超過現行體制的能力,尋找跨國合作,培訓反洗錢人才,對未結的弊案採取低調的態度繼續追查,或許才是更恰當的做法吧!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