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3

十億納稅人的血汗錢就這麼給A了?

中時社論 中國時報 2008.05.03

台灣想和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結果三千萬美金的金援被中間人A走,如今人財兩失,建交不成鉅款失蹤中間人落跑,這麼荒謬離譜的外交鬧劇,司法單位一定要把真相追查清楚,該追究的政治、行政乃至司法責任,一個也不能馬虎,務必還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其實,私下暗盤打點一直是台灣爭取邦交國的作法之一。由於長期處於孤立劣勢,世界主要國家都和台灣沒有外交關係,台灣只能從經濟較落後的國家爭取到外交承認。而能夠讓對方捨大國中共而就台灣的理由,通常是經濟籌碼。尤其有些國家的政治體制未臻成熟,政客操守不佳,豐厚「禮數」往往有額外的說服力。

有些狀況是對方要求一定金額的經濟援助或建設計畫,以作為施政成果;有時則要求贊助選舉經費,或挹注某個白手套基金會;當然也有時要求私下給予前金後謝。通常對於具體建設計畫,我國外交部會審核實際需要從外交預算支應,優惠貸款則通常由銀行團提供。至於政治獻金,便需要尋找適當的名目,而私下給的暗盤則根本不會上檯面。

這些錢,坦白說,我們經常也給得心不甘情不願,因為常見對方政客用斷交相脅,而敵對陣營的政客拿來大作文章,指台灣用金錢操縱選舉,甚至澳洲曾經以此抨擊台灣。或者像中美洲許多前總統鬧出把台灣政治獻金中飽私囊的醜聞,害得台灣國際形象大壞。其實,台灣往往處於被動乃至被害狀態,對方拿了錢要怎麼用,我們無法約束,鬧出醜聞又怪台灣,台灣實在啞巴吃黃連。

這次更嚴重的是,錢根本被台灣自己的中間人給A掉了。雖然外交部要求新加坡凍結金紀玖和吳思材的帳戶,但能拿回多少很難樂觀。平常當冤大頭就已經很嘔了,還被中間人拐騙,更是冤上加冤、嘔上加嘔!

離奇的是,即使要私下打點巴紐政要或贊助合作計畫,外交部也應該把狀況查證清楚,確認交涉的對方既有決策權又有意建交,才能付出這筆三千萬美元、相當於十億台幣的鉅款。為什麼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交代一聲,外交部就要照辦付錢?這中間不只是單線決策,還是黑箱作業,不必接受審計和國會的監督,納稅人的血汗錢就可以這麼輕易被A,這太扯了吧?

不只情節離譜,而且疑點重重。為什麼沒先確認狀況就給錢?為什麼只是因為邱義仁的朋友介紹,就不必經過國安或外交的考核程序?那位朋友有這麼大的影響力?直到外交部隔了幾個月發現不對,緊急追錢已經追不回來了,這種查證的事不是應該先前就做好、錢才能出手嗎?

此外,就算要私下打點,政府部門也不至於找不到管道,例如國安局就有些公司據點,為什麼需要透過兩位民間人士的帳戶?再怎麼解釋,也沒有把公款擺到私人戶頭的道理,這裡面到底在搞什麼鬼,一定要查個清楚。即使這兩人和巴紐高層真有特殊管道,但如此鑽營政商關係、遊走藍綠、並且因涉入台電弊案被起訴的商人,難道是可以放心信任的對象嗎?我們的國安決策高層,到底是天真還是輕率?

如果不是台灣政府在新加坡訴諸司法,這件外交大烏龍還會繼續藏在黑箱裡,民眾也不會知道因為官員的愚蠢,而讓國庫蒙受這麼一大筆損失。整件事的決策層級有多高?多少人涉入?經過什麼樣的決策機制?現在仍然黑幕重重。

昨天邱義仁雖然出面說要負全責,但神情輕鬆帶笑,還稱此時請辭顯得矯情,完全感覺不到自責或至少鄭重的態度,彷彿只是小事一樁。而且,回顧事情發生的一年多來,但見邱義仁官位做得穩穩當當,哪裡有曾經為此事負起責任並接受懲處的跡象?

這種黑箱的單線作業,危險處在於過度依賴個別官員的智慧和操守,一旦出錯,就會出大錯。如今白白被人騙走十億台幣,顯然國安及外交決策機制已出現重大危機。因此,真相一定要查明,責任一定要追究。如果事涉弊端,那就是司法問題;不然,也應該有人負起行政疏失或政治責任,絕不允許稀里呼嚕打混過關。



◆ 金援案約談黃志芳、邱義仁 改辦貪瀆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蕭白雪、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5.03

金援巴紐十億元遭侵吞案,台北地檢署昨天以證人身分先後傳喚外交部長黃志芳及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到案說明。據了解,外交部原以詐欺、侵占事由函請檢方偵辦,但檢方日前查扣到一份重要文件,案情急轉直下,改以「貪瀆案」偵辦,顯示有公務員涉及不法。

檢方指出,本案要釐清的疑點包括:主導本案是國安會還是外交部?有那些人參與?外交部不尋常的撥款作為,究竟是誰指示?有無循規定執行?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帳戶中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合台幣十億元)流向何處?其中是否包括回扣等。另一方面,檢方也將透過國際防制洗錢組織追查這筆錢流向。

外交部上月十五日將本案函請台北地檢署偵辦。由於事關外交機密,檢方以極度保密的規格偵辦,直到昨天黃志芳及邱義仁分別召開記者會說明後,才在一天內大動作約談黃、邱兩人。

昨天下午三時許,黃志芳到台北地檢署第二辦公室應訊,至晚上八時許離去,長達五個小時。據了解,黃志芳對巴紐案的過程詳細說明,還帶著授權金紀玖、吳思材與巴紐秘密談判建交的文件以及匯款紀錄,佐證他的說詞。

深夜十時廿分,邱義仁也被傳喚到北檢漏夜作證,凌晨零時四十分結束庭訊,不發一語離去。

截至目前,兩名主嫌金紀玖及吳思材,金滯留國外,行蹤不明。吳上周五經台北地檢署拘提到案後聲押,但因檢察官以事關國家機密為由,不便提供具體證據,遭台北地院以罪證不足理由裁定飭回。檢方除對飭回的裁定提起抗告外,並將吳限制出境,及派專案人員監控。

吳思材到案後辯稱,已依與外交部的約定和巴布亞紐幾內亞高層官員見面,談判建交事宜,但後來外交部不願建交而作罷。他否認侵占十億元,強調他沒有動用和金紀玖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

另外,台北縣議員金介壽等昨天下午三時許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邱義仁、黃志芳主導金援外交十億元被掮客侵占,涉嫌瀆職;北檢已受理。



◆ 「金紀玖吃藍的錢 超過巴紐案數倍」

【聯合報╱記者李明賢、蔡惠萍/台北報導】 2008.05.03

政府金援巴紐醜聞愈滾愈大,知情人士表示,全案的關鍵人物應是金紀玖。該人士形容,金遊走藍綠,政黨輪替前,敲詐國民黨的錢,「其實遠超過巴紐案的數倍」。

在國民黨執政時代,金紀玖特別經營黨管會主委劉泰英的關係,但據稱,前總統蔣經國公子蔣孝勇、前總統嚴家淦公子嚴雋泰與他合作,都曾吃過大虧,公司慘賠數十億元。

金早期出身中華工程總務,與劉泰英關係匪淺。黨務人士形容,「金老愛在酒酣耳熱之際,拿案子給泰公簽,泰公沒有一次不簽」,金因此拿了不少國民黨的工程。

金紀玖的父親是杭立慈,曾在東海大學任職,杭立慈是黨國大老、前中國人權協會會長杭立武的弟弟,但因為金紀玖過繼給姑姑,姑姑夫家姓金,所以改姓金。立委指出,在國民黨執政時代,金常常打著杭立武的名號在政商界交遊,甚至僑界還有金紀玖是杭立武之子的誤傳。

立委說,金紀玖經營關係極為用心,他曾在香港餐廳遇到正在吃大閘蟹的立委,二話不說,立即買單,付掉一桌六千多港幣帳單。為了攀上劉泰英,他還會幫劉泰英先到餐廳占位子。直到在台電六輸工程弊案中以昂貴禮品行賄,終於被檢方以行賄罪嫌起訴。



◆ 合夥人:吳思材詐騙紀錄一籮筐

蕭承訓、宋朝欽、陳佳鑫/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2008.05.03

十億元外交醜聞主角吳思材、金紀玖究竟是怎麼樣的人?有怎麼樣的能耐?消息人士指出,吳思材憑著新加坡人及台灣女婿的光環,還稱與外交部及高層熟稔,介紹國人到巴紐及帛琉等地投資,卻讓人賠了不少錢,只是如今沒想到,他騙私人錢就算了,居然連國家的錢也騙!

據稱,五十六歲的吳思材曾擁有帛琉共和國總統府經濟顧問身分。外交圈人士指出,吳思材十多年前返台時,曾因為欠債遭人挾持毆打,他在帛琉經營當地排名第二大的「凱堤」酒店。吳思材在帛琉政商關係相當好,甚至還曾介入帛琉總統人選協調。

騙人到巴紐投資慘賠

外交部金援巴紐傳出十億元遭掮客侵吞後,和吳思材一同合開「仰湳」水產公司的陳香志昨天從香港打電話回台強調,該水產公司目前已經結束營業,當初是吳向他說與墨西哥官方熟識,遊說他投資進口鮑魚,後來發生糾紛,公司還因此賠了不少錢。

陳香志說,吳思材曾向他表示自己與政府高層、外領使館很熟,要他拿幾萬美金,可以介紹他擔任使館的名譽領事,但事後跳票,他要拿回錢,吳卻不給。他已向士檢控告吳思材詐欺,兩人也因此交惡,這一年多,除了到士檢出庭碰過面後,就未再聯絡。

陳香志表示,他約在民國八十五年認識吳思材,經常從吳口中得知他與政府高層及外領使館熟悉,而吳也介紹國人前往投資。其中高雄一名商人因為吳介紹到巴紐蓋房子,虧了很多錢,遂控告吳思材,但該名商人死亡後,全案簽結。

消息人士指出,吳思材是新加坡人,妻子是台灣人,所以具有新加坡及台灣雙重國籍,其子在美國洛杉磯,而吳則住在士林天母使領館區附近。

刑事局已掌握吳行蹤

由於昨天事件曝光後,吳又行蹤不明,外交部已緊急聯絡警政署,指派刑事局偵七隊追人、監控,刑事局表示,已掌握其行蹤,正密切監控中。

消息人士表示,大約一年多前,曾聽到吳思材的連襟說,吳賺了一筆很大的錢,買了許多鑽石、鑽錶,並花了幾百萬元在新加坡買房子,如今才知道原來是從中侵吞國家的外交金援款。

據了解,檢方目前除了掌握兩人在新加坡的帳戶外,也已取得其家人國內及海外帳戶,將一一追查。



◆ 巴布亞紐幾內亞 臭名滿天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2008.05.02

台灣在1999年曾經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簽訂建交公報,當時的外交部長是現任台中市長胡志強,這場建交案只維持兩周時間就斷交,國際上盛傳台灣出了25億元金援案給巴紐建交,世界銀行也曾譴責台灣的金錢外交,當年的時代雜誌還將這場建交案列為年度十大醜聞的第九名。

巴紐在台灣其實早就臭名滿天,曾經在電視新聞畫面中頻頻出現的柯賜海,曾經是巴紐在台灣的名譽總領事,辦公室就設在長安東路與林森北路附近。更早期的時候,是由梅可望擔任名譽總領事,更有許多台灣商人透過管道向巴紐買一個名譽總領事官位,曾讓台北的外交部十分頭痛。

除了柯賜海是巴紐名譽總領事外,另一位蔡姓人士也曾是巴紐的名譽總領事,辦公室內還傳出收容黑道人士,引發爭議。



◆ 當年... 巴紐前總理為自保 免費與台建交

梁東屏/曼谷一日電 中國時報 2008.05.03

目前我國政府在星國興訟,要求巴布亞紐幾內亞(巴紐)建交談判案退錢,這個案子,看起來就很像一場騙局。如果真是一場騙局。那就要問,台灣為什麼會這麼容易受騙?

長年以來,台灣陷於邦交國數目字的迷思中,不知道花了多少冤枉錢。小的如前賴比瑞亞總統、現在正在海牙受審的泰勒,不管去哪裡玩,走的時候都拍拍屁股,要我國當地的駐在單位「埋單」;大的如我國中南美洲邦交國,每年聯合國開議時,藉著發表「為了會籍普遍化及平行代表權原則,我們不能忽視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權益」這兩句話,動輒開口千萬甚至上億美元。

看起來像騙局,因為首先,中國近十年來對巴紐的投資、援助相當龐大,項目包羅萬象。在這種情勢下,台灣想要提升與巴紐關係的難度已經高到接近「不可能」的程度。

其次,不管是我國駐巴紐代表處或是已在當地久居的台商,都沒有人知道這兩位「中間人」是何許人也,也未聽聞有任何類似的事在進行。

台灣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曾經與巴紐建交成功,當時就當地華人說服巴紐總理史凱特跟台灣建交。史凱特還親自率團前往台灣談判,不過由於當時巴紐獅子大開口,要求金援廿三億美元,雙方價碼差太遠而未談成。

就在破局之際,史凱特的巴紐台商智囊鍾俊名勸他先簽了再說,以便讓巴紐這邊以為他已拿到錢,好度過他那時所面臨的不信任投票難關。

所以史凱特是在臨上機前才通知喜出望外的我方簽約。我方其實霧煞煞,為什麼不用花錢就到手一個邦交國。

巴紐在當年七月十三日對史凱特進行不信任投票,我國外交部也派出亞太司司長石定攜帶兩百萬美元準備為史凱特護盤,因為保住史凱特就等於保住了邦交。

只是石定到巴紐之後左打聽、又打聽,發現史凱特岌岌不保,於是一個人躲到莫爾斯比港市附近一小島,與外界斷絕音訊,才算保住了那兩百萬。幾天之後,史凱特果然垮台。新任總理莫羅塔則指出,發現整個建交過程並未遵循該國與他國建交的「正常程序」。我國駐巴紐代表處新掛上的「大使館」牌子也只好黯然取下。



◆ 國家的錢 豈能靠私誼支用

【聯合報╱記者 蘇位榮】 2008.05.03

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說,外交部已向檢方指控金紀玖及吳思材詐欺及背信罪;不過據了解,檢方是朝貪瀆方向偵辦,不是單純的詐欺、背信而已,顯示有公務員涉案,案情將向上發展。

上周五,檢察官將吳思材以貪瀆罪嫌向法院聲押,而吳並非公務員,檢方卻以貪瀆罪嫌移送,很明顯一定另有公務員涉案,而且移送書上確列有涉案公務員的名字。

不過,檢方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保留相關事證,以致法官認為罪證不足,將吳思材飭回。

檢方朝貪瀆方向偵辦,應是認為國家的外交經費十億元,外交部是基於何種決策及程序,直接匯到金紀玖及吳思材「兩名老百姓」的新加坡聯名私人帳戶?外交部這種未作查核與管控的做法,簡直是匪夷所思,難怪檢方懷疑必有公務員涉案其中,相互勾串。

此案金紀玖和吳思材兩人當然有問題,但黃志芳難道沒有責任?外交經費的支出,外交部長要負監督之責,將公款匯到兩個祕密外交中間人的私人帳戶,好似私相授受,自然會捲入這樁官司裡。

依目前的官方說法,邱義仁應是全案的關鍵人物。他說金紀玖和吳思材是他「最信賴的朋友」牽線,再由他將兩人轉介紹給黃志芳與巴紐談判建交;邱義仁當時是國安會秘書長,為何沒有透過國安系統對金、吳兩人進行安全查核及掌控?國家的公帑安全豈能靠個人的私誼來支用,邱義仁的荒唐由此可見。

公帑的花用,先有預算的編列,後來撥用的法制規定,有憑有據,層層節制,目的就為避免人謀不臧的弊端。而今國家十億元外交經費輕易落入私人帳戶,絕不是一句「我信任朋友」就能夠含糊交代,也不是「機密外交」這頂帽子能夠掩蓋的,檢察官自然要揪出貪瀆的那隻黑手。



◆ 何方神聖的朋友?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特稿】 2008.05.02

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驚爆援助經費被私吞內幕,其中,最重要的關鍵人,也就是介紹時任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與中間人金紀玖認識的那位口中朋友,這位值得邱義仁信賴的「友人」,如果邱義仁還不肯說清楚,講明白,繼續搞神秘,只會讓外界增添更多質疑,讓風暴愈來愈大。

邱義仁在民進黨政府內,聰明才智過人,他曾自稱在黨內沒有什麼朋友,但如今卻在民進黨下台前,冒出一位受到他信任的多年朋友,甚至願意讓邱義仁把國家外交大事,委託給這位朋友介紹的中間人處理,而且完全不必經過國安、外交系的安全查核,到底是哪位「朋友」具有如此神通廣大的能耐?

而邱義仁今天在記者會中也坦承,陳總統也認識這位友人。不論是政壇上,或是民進黨內,能同時認識陳總統、邱義仁,又能取得對方信任的人,絕對屈指可數。

偏偏,邱義仁對這位「朋友」非常袒護,決定獨自扛下所有責任,甚至願意面對政治和司法上的調查,但就是不願讓這位友人提前曝光,是不是另有隱情?還是邱義仁想要單純地展現對友人的義氣?若是如此,那這位友人當初介紹金紀玖讓邱義仁認識,現在又惹出如此大的風暴,難道不用出面說明,讓邱義仁一個人面對外界責難,就是講義氣的做法嗎?

要不然,就是這位友人為憑空想像的人物,又或者在等待與這位友人串口供,好讓整起事件對扁政府衝擊降到最低。邱義仁如是繼續搞神秘,就不只是「保護」友人,而是「包庇」,更難保風暴不會再往高層人士延燒。



◆ 掮客外交啟示錄

陳偉華 中國時報 2008.05.03

我國與巴紐金援外交醜聞的爆發,在援外預算存糧嚴重不足的此刻,格外令人痛心疾首。痛心的不只是在這些外交博奕中台灣總是輸家,也想問為何掌有國家資源的外交機器竟被兩個毫無公權力的「個人」玩弄於股掌之間。首先,筆者認為外交部在此案上有幾項疏失值得檢討。

一、外交部指出巴紐建交案由當時國安會秘書長指示辦理,然國安會的功能係協助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政策之幕僚機關,實務上主要在針對特定政策,提高層級進行跨部會的協調整合工作,在此案中卻取代外交部成為對外建交的主導機關,而外交部竟未進行審慎評估,未與我當地代表處有效聯繫蒐集情資,更對過去巴紐的不良紀錄亦置若罔聞,一切唯上級之命是從,毫無專業可言。

二、此建交案全然基於邱義仁與金紀玖的私人情誼,外交部雖有所疑慮卻仍在雙方未簽訂建交公報之前,將金援巨款匯入第三國的私人帳戶,執行過程有違建交程序。尤其,自稱代表巴紐的吳思材並未具有官方身分,巴紐可以完全不予承認曾授權談判以規避責任,這將使未來我方進入國際法追訴程序更形困難。

三、法律追訴、搜查扣押與資產返還特別講求時效性,這是一般人都知道的常識,然此案發生至今已超過一年半,外交部在事發之後,竟棄司法途徑而循非正式管道,為了隱瞞案情,在押送金紀玖到星國期間亦未協調調查局等相關單位配合執行,低估此案嚴重性而讓金嫌藉機潛逃,貽誤危機處理的關鍵時刻。

針對此案,外交部目前已循國際與國內雙軌司法途徑補救,然則,預期效果可能有限,對此,筆者分別從國際與國內層面提供若干政策建議。

在國際層面上,除了現行在星國提訴的司法程序,筆者認為政府應採取更多積極作為。由於此案已錯失先機,目前只能全力追查侵占款項的流向並遏阻後續的跨境洗錢,為此,外交部應協調相關專責單位將此案提交「國際金融反洗錢特別工作小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 , FATF),該組織是目前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國際反洗錢跨國機制,政府透過國際合作管道,請求協助並訴諸資產返還。再者,新加坡目前為該組織之成員國,此舉亦可提醒星國政府對本案予以重視,並願意協助追查上述款項。

在國內層面上,此案將給予即將上任的新政府外交團隊一個重大的警惕,過往的外交決策模式忽視經驗學習與府際協調,而擁抱「體制外」的秘密外交,在付出慘痛代價的此刻,筆者呼籲仿照日本一九九二年通過的「政府發展援助法案」建立我國援外政策的法律規範,強調透明而效率的援外制度,而非只考量建交與否的利益交換。同時,應要求雙方政府定期公佈專案的資金內容與運用進度,提高援助資金的可預測性,阻卻當地高層的政治貪腐與外交勒索。(作者為國際透明組織台灣分會國際事務部主任、政治大學外交學系博士生)

※ 那位不能說的朋友想必十分重要?藍營要不要順便算算以前與金某人的舊帳?

黑金治國 誰當總統都一樣
在沒有監委的日子
涉弊案 經部次長侯和雄收押禁見
王又曾在美獲釋 兒子統統關起來
從山寨文化到台灣「幸福指標」
明天過後 國會又變「大怪獸」
從緬甸軍人開槍鎮壓到台灣貪污排名(更新)
義大利黑幫 惡勢冠全球

外交種子 血肉長城 農技團用生命灌溉非洲
中俄聯手軍演 中亞運籌全球戰略
從美關島最大軍演到台灣短線外交
美國終於對台灣下重手
法國機場 2台人遭脫光拘留
外交封鎖 台護照南美寸步難行

希拉蕊能擊敗歐巴馬?
雙巨頭易位 俄政局走著瞧
全球7大不穩定因素加劇 國際衝突難免
「自由與繁榮之弧」的崩解
經濟新民族主義崛起 世界不再是平的
世代正義

17 則留言:

fsj 提到...

扁親信頻捅婁子 只能道歉了事?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特稿】 2008.05.05

從巴紐建交經費十億元遭到侵吞,到日前發生的鐽震案,甚至是台灣郵政金援陽信銀行、華航購機疑雲,均顯示扁政府的決策模式,均由陳水扁總統的親信,以個人政治判斷和操作,凌駕、架空於整個官僚體系,不按本子辦事的結果,往往是捅到馬蜂窩,被盯到滿頭包,但造成國家財政蒸發,浪費人民的血汗錢,這個大窟窿又有誰能彌補?

官僚體系主要依循過去多年累積的經驗,形成一套固定的運作模式,除了提供決策者專業意見外,也扮演安全瓣的角色,雖然這套操作邏輯,不一定是最佳解決方案,可能會扼殺創意,卻是最適當的處理途徑,能有效避免脫序、鑄下不可彌補的大錯。

然而,民進黨政府過去八年來,陳水扁選擇依賴自己的親信,這些親信、幕僚也依樣劃葫蘆,一個個高舉阿扁的招牌,直接下令指揮行政官員,那些專業的官僚體系,淪為執行扁親信指令的單純角色,有時候,這些親信根本直接跳過政府單位,企圖另闢蹊徑,造成官僚體系原本應有的建言、防弊功能,完全付之闕如,一再脫軌的演出,也讓婁子一個比一個還大。

像這一次的巴紐建交案,就是因為陳總統信任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而邱義仁又信賴陳總統親信幕僚柯承亨,因此,當邱義仁透過柯承亨認識掮客金紀玖等人,引介給外交部長黃志芳過程中,完全不需要依照往例,對金紀玖進行安全查核,也不需要外交官員一起設立聯名帳戶,完全跳過官僚體系遵循的機制,才會憑白無故損失十億元。

至於鐽震案的軍事採購,也是由邱義仁一手催生,還企圖找來與國防工業沒有淵源的吳乃仁,出任這家由政府出資的公司董事長,國防系統的專業只能束諸高閣,無奈地幫忙出錢、背書。

陽信銀行爆發的掏空弊案後,同樣是民進黨高層一聲令下,隨即找來台灣郵政轉存陽信銀行,事前未經過審慎的風險評估,直接繞過安全查核的關卡,這也是目前已知的一顆未爆彈。

而華航日前被立委質疑違反國際購機慣例,以及內部採購管理作業規定,僅耗時一個多月就發出「購機意向書」、簽訂「購買契約書」,程序上明顯出現瑕疪。

陳水扁和扁親信的獨斷、一意孤行,不僅賠上官僚體系的清譽,也讓人民辛苦納稅的錢,不斷流失,絕對不是陳水扁默不吭聲,或是親信出面道歉就可以了事,政治上,人民已用選票叫民進黨政府下台,接下來,就是展開司法的全面調查,釐清這些事件的來龍去脈,給社會大眾一個完整交待。



◆ 金曾電黃:扛下來保證有你好處

林庭瑤/新聞幕後 中國時報 2008.05.05

外交掮客詐騙弊案的涉案關鍵人金紀玖,到底現在人在哪裡?外交掮客吳思材前天記者會主動說出,今年春節過後曾在上海遇到金紀玖,據可靠消息指出,金紀玖人在上海之時,是與中共中央級的某高層幹部住在同一棟,甚至偶有連繫,顯示與中共關係並不尋常。

據外交部知情人士指出,金紀玖去年底被外交部追急之後,曾主動打電話給黃志芳說:「只要你一肩扛下來,保證會有你的好處。」

而且,金紀玖當時還補充說:「即使你涉案,入獄幾年以後,出來之後還是一條好漢!」可是,金紀玖此分配「好處」的利誘手段,卻遭到黃志芳斷然拒絕。

傳金紀玖與中共關係不尋常

金紀玖自從新加坡逃走之後,我政府已透過管道找到金藏匿在上海,甚至從出入境紀錄中,查詢金可能躲藏的其他窩點,但怕一旦曝光後,不但金紀玖遠走高飛,也深懼引發黑道人士覬覦,跑去找金紀玖勒索。

去年,外交部追人追得很急,曾四度派人遠赴洛杉磯,面見金紀玖的夫人協尋金紀玖本人下落,告知盡速與我政府連繫。但經外交部幾度與金連繫上後,金都刻意置之不理、避不見面。

台商指出 金目前應在上海

黃志芳口中「叛國賊」的金紀玖,據上海台商圈人士表示,目前金本人應在上海一帶,不久前,還曾看他參與台商團體的餐宴活動,甚至在生活上有台灣人士協助照應。

熟悉內情人士更透露,金紀玖經常在上海出沒,深居簡出,所住的那一棟樓中,是與中共中央某高層幹部同住一塊,甚至偶有連繫,顯示金與中共關係非比尋常。

根據外交部高層的說法,外交部之所以拖延了一年又四個月,才決定要對金紀玖、吳思材兩個人採取法律行動,其背後因素錯綜複雜,但主要是有三點考量:

三點考量 讓外交部拖延至今

其一是,眾所周知的,如果外交部採取法律行動,勢必會在媒體上曝光,機密外交若攤在陽光底下,勢將危及我與南太友邦的邦誼。

其二是,前年底金紀玖溜掉之後,外交部要匯回聯名帳戶的十億台幣,但誤以為還需要拿出五億的擔保金,才能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所以當時有這一層顧慮。

其三是,中共、澳洲政府對巴紐施壓。由於巴紐是南太的大國,當時我外交官員與巴紐高層接觸時,已驚動中共、澳洲政府,巴紐總理在新加坡跟黃志芳會面時,才會說承受很大的壓力。

見吳行徑怪異 始決定提告

不過,吳思材在今年三月出現諸多「怪異行為」。吳首先向外交部說「錢不見了!」聲稱去年二月已將權利讓渡給金紀玖的私人帳戶,黃志芳被搞得一頭霧水,因為吳曾在去年七月向外交部出示對帳證明單,說明十億元還在帳戶裡。

同時,據透露,黃志芳要吳思材追尋金紀玖的下落時,吳又拿出他所謂的「list(分配表)」給黃看,指稱金要吳把價碼從二千萬拉到四千萬美元,黃志芳當時看了也傻眼。

事件主要的失控變數是吳思材,外交部才決定台星兩地同步提告,要追回十億元匯款繳庫。



◆ 金紀玖搞失蹤 最好別回來?

【聯合報╱記者 盧德允】 2008.05.05

金紀玖捲走三千萬美元潛逃,在上海躲藏了一年,據說最近跑到日本。

金紀玖二○○六年十二月從外交人員眼底下人間蒸發,據信隨後從新加坡潛逃到大陸上海。這件事,外交部不久就知情,黃志芳和邱義仁也要求吳思材二○○七年春節去上海找金紀玖,轉達台灣希望金快點解決問題。

上周外交密款被金紀玖侵吞的案子爆發,邱義仁和黃志芳都說,訊息混亂,不清楚錢還在不在吳思材與金紀玖的聯名帳戶裡。至於金紀玖人在何方,他們兩手一攤,說不知道。

但實情是他們都知道。邱義仁是扁政府核心高層,呼風喚雨,國安會秘書長到行政院副院長,手上資源何其龐大,但就是奈何不了躲在上海的金紀玖,到底是力不從心,還是根本希望金紀玖永遠不要回來台灣?

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案扯出「南線專案」,搞外交又搞情報,關鍵人物、插刀幫忙的是台商龔金源。結果檢方傳喚龔金源,從來不到,人窩在上海,傳真到台北否認他作南線外交和大陸情蒐,也沒領過任何國務機要費。

更厲害的是劉莉莉,自尹清楓命案爆發,扯出軍購弊案,她人就跑去上海。劉莉莉在拉法葉艦售台時,將法方的打通關節款項,放進中共高層口袋,化解中方阻力。劉莉莉是拉法葉交易佣金案裡,知悉台法中三方內幕的樞紐人物之一,被列為破案重要關係人。結果多年來人在上海出入上流社會,像隻花蝴蝶。九十四年九月她大膽短暫回到台北,沒人知道。



◆ 司法難插手 邱柯黃可能全身而退

林庭瑤/特稿 中國時報 2008.05.05

面對外交掮客弊案引發風暴,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仍抱著微笑開記者會,談笑風生、一派輕鬆地,說明整件弊案經過。知情人士分析,邱可能早已盤算過,司法體系難以插手機密外交的領域,他只要跟著司法流程走一遭,應可全身而退。

政府官員層級往上延燒,由於涉嫌貪瀆刑責需有明確「犯意」,根據邱義仁、柯承亨、黃志芳各方的說辭,三人頂多是「被騙」或「識人不明」,如果檢方又查不到具體事證的話,在法律責任方面,恐怕三人都「沒事」。

檢方偵辦巴紐秘密外交弊案,懷疑邱義仁是本案「共犯」,不排除將邱改列貪瀆被告。但所謂「共同正犯」,需要有兩個條件,一是犯意的聯絡,一是犯罪行為的分擔。檢方若要以貪瀆罪起訴,至少就要證明邱、柯兩人與金紀玖有犯意的聯絡。

若根據邱、柯兩人的說法,柯承亨承認引介金紀玖給邱義仁認識,邱義仁也承認引介金紀玖給黃志芳認識,但兩人都說不知道金事後會侵吞三千萬美金。而這只是「識人不明」,只是「相信一個不該信任的人」。

對邱不利的部分,在於吳思材提及,「金紀玖告訴他老闆是邱義仁,要把聯合帳戶的款項轉到金的私人戶頭」。但邱全然否認,並指金紀玖逃匿後「都聯絡不上」,檢方在這部分尚待查證。

關鍵在於,檢方要以邱涉貪瀆罪起訴,仍要去證明邱、柯與金有犯意的聯絡,或是邱柯兩人明知金有詐騙動機,卻仍介紹給黃去參與機密外交案。

至於黃志芳是否會涉及瀆職?根據黃的說法,他相信掌握國安情報的國安會,介紹金執行機密外交任務,經引薦,與巴紐高層見面時,只是覺得情勢不妙,緊急踩煞車,採取若干危機處理。

但檢方要查證的,包括黃如何受上級指示?他是否事先知情?也要看檢察官是否相信黃的辯辭,依照過去的機密外交流程,是用什麼方式,是否有依據內部標準作業流程。如果檢方認為黃沒有犯意,只是「重大的行政疏失」,最多只是過失,不構成貪瀆。

而巴紐機密外交弊案涉案人吳思材,檢方已將他轉為污點證人,他也強調自己是受害者。但關鍵在於吳說過,「聯合帳戶已簽名將權利讓渡給金紀玖。」這是檢方要進一步查證的關鍵處。

若司法追究不了責任,此案最後恐怕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這三位國安高層雖然有政治責任及行政疏失,但五二○之後都已卸任,頂多留下不好的社會觀感,而最後為巴紐外交掮客弊案收拾殘局的,只剩下無辜的外交部承辦人員。

背叛國家的金紀玖,早已遠走高飛,巴紐機密外交弊案已重傷台灣的國家形象。而邱、柯、黃涉及的重大行政過失,如果只是道歉,感到無奈,卻又笑罵由人,更是台灣國際形象的悲哀與恥辱。

※ 沒有三兩三豈敢上梁山。

fsj 提到...

巴紐官員:從一開始就是個騙局

梁東屏/曼谷五日電 中國時報 2008.05.06

巴布亞.紐幾內亞(巴紐)總理索馬利的私人秘書席姬.卡林高已經向當地台商證實,吳思材當初到巴紐談的純粹是在台北設商務代辦處以及推薦金紀玖取代巴紐駐台名譽領事,完全沒有觸及所謂雙方建交的事。

因此已可以確認台灣與巴紐建交款十億台幣人間蒸發案,從一開始就是個騙局,目前問題的焦點應該在於,除了金紀玖及吳思材兩人之外,牽涉在內的幾位台灣官方人員究竟是受害者,還是他們也是騙局的設局者之一。

席姬對當地台商表示,吳思材確實到過巴紐見該國貿工部長田思頓,談的主要是希望讓 Jimmy Chin(應是金紀玖)取代蔡定邦出任巴紐駐台名譽總領事,理由是身為「鮪魚公會」理事長的蔡定邦長年住高雄,很多事情處理不方便。

吳思材也建議巴紐在台北設置具有領事、簽證功能的商務辦事處,由金紀玖主其事,當時完全無一語觸及所謂雙方建交的事。巴紐方面則以領事、簽證茲事體大,當場拒絕吳思材的建議。

吳思材則趁著那次機會表示自已有能力說服台灣對巴紐進行投資,邀請巴紐貿工部長訪台。巴紐貿工部長田思頓抵台後,吳思材等人則對台方誆稱該貿工部長亦代理外交部長,讓台方誤以為對方真有授權談建交事,事實上當時代理外交部長的是總理本人。

只不過貿工部長田思頓發現原來還有一個「談建交」的節目後,立即表示他必須向國內請示。結果當然是絕無可能。但是吳思材並未讓台方人員瞭解細節,仍然表示可以進行建交事宜。知情人士指出,「哪裡有什麼『代理外交部長』,那全是鬼扯,根本就是自編自導的騙局」。

現在看起來,外交部其實也很早就發現是騙局,所以才在二○○六年底就想停止進行前述事項,無奈錢已經在別人手中,才以拖待變想要挽回。

fsj 提到...

馬英九:台灣愈開放 戰爭危機愈小

【聯合報╱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2008.05.11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昨天首度評論巴紐醜聞案,他指出,大陸目前已經擁有一百七十一邦交國,遠遠領先我們的廿多國,未來發展務實外交,兩岸必須先談休兵。將拓展外交與兩岸談判做密切結合,或許可為台灣開創新的空間。

馬英九昨上午出席一項國際學術交流論壇時,首度針對巴紐外交醜聞事件發表看法。

馬表示,昨天他看先鋒論壇報中的一篇文章,談這次巴紐案所帶來看台灣對外的外交關係,看得心裡面非常感慨,像「支票簿外交」、「金錢外交」這些字眼,不斷地出來,讓他心裡面感到,「作為一個台灣人,我們在別的方面有這麼好的表現,為什麼在外交上,卻變成許多國家關注、甚至揶揄的對象?」

馬英九強調,新政府上台後,不但會以開放、鬆綁的政策方向,激發民間活力,同時也會以彈性務實的方法,有尊嚴地重返國際組織,他表示,台灣的外交政策,確有重新探討的必要。

馬英九在致詞時指出,過去台灣強調歷史悲情,但換個角度想,台灣是近代東亞史中戰爭破壞最輕微、人命傷亡最少的地方,是「歷史的福地」。台灣在身處美國、日本、中國大陸、東協等重要經濟體中間,位置超好,「但遇到不會運用的人,超好也會變超壞」;他認為眼光應放遠,效法新加坡的國家發展核心理念,與世界接軌。

馬英九指出,台灣過去在兼顧尊嚴下採彈性作法,才能參與APEC、WTO或國際奧會,未來參與WHO或其他國際組織,也勢必要更務實、彈性;因為外交是一門「可能的藝術」,若第一時間難有成果,要設法克服困難,「打落牙齒和血吞,再徐圖光復」。

馬英九強調,現在是談判的時代,未來台灣除了要與美、日、歐、東協等談判簽定自由貿易協定外,最多需要談判項目的對象是中國大陸,新政府上任後,除就直航、陸客來台、投資鬆綁及爭端解決機制等經貿議題與對岸談判外,還將擴及和平協議與國際空間,若兩岸能「外交休兵」,必可達到雙贏。

馬英九解釋,台灣應利用區域位置連結全球,對外開放廣納外籍人才,藉肅貪打造清廉法治而可靠的環境,並秉持企業家精神,「將來非走這條路不可」,在兼顧安全與尊嚴下,與全球接軌,台灣有很強軟實力,愈開放,戰爭危機愈小。

fsj 提到...

我們距真正民主有多遠?

葉國豪 中國時報 2008.05.13

民進黨將巴紐的外交醜聞定調為「詐騙案」,試圖將事件的衝擊與損害控制在行政與政治責任之內,而力圖撇清貪瀆的任何可能關係;其背後的思惟邏輯是民眾「可以」接受建交的失敗,但是「不能」原諒官員假借秘密外交之名中飽私囊。然而,此一事件已經再次地羞辱了民眾的智慧,並且使我們對於民主的發展產生信心的危機。

質疑「我們距離真正的民主有多遠?」並不是一個虛假的命題。儘管「自由之家」在二○○七年仍將台灣評為「自由」的國家,然而台灣關於「政治權利」的評分實際上已經因為政府的貪瀆而退步。在制度的發展上,作為新興民主國家的台灣擁有代議制度、定期選舉,有結社與言論的自由;在政治參與上,歷屆選舉的投票率一直頗高,公共議題的高度「泛政治化」甚至使民眾擔憂,然而這些指標似乎並不能滿足我們對於民主實際運作與品質的期待。

事實上,僅僅擁有民主選舉並不能夠避免貪腐、保障民權或是約束政客遵守憲法,這一種被政治學者稱為「非自由主義式」的民主,發生在祕魯、巴基斯坦、菲律賓、乃至伊朗、俄羅斯等許多國家。在這些國家中,由於缺乏監督與制衡的憲政傳統,以及平等深厚的公民社會底蘊,所以政客往往透過選舉取得「合法性」之後卻大肆擴權、忽視民意、侵害人權,民眾被迫只能在選舉期間透過選票在整個劣質的政黨競爭結構環境中繼續「民主」的選擇。

台灣民主的發展必須警惕滑入「非自由主義式」的民主,因為我們面對著內外更嚴酷的民主考驗。過去二十年的民主化過程中,台灣產生了最有群眾魅力的政治領袖(李登輝、陳水扁乃至馬英九),但是這一些政治人物在上台之後卻往往缺乏對憲法的謙卑,或是本身就根本地否定這一部憲法;他們以狂熱的話語直接訴求於群眾打造民主的後果之一,就是民主的劣質化以及對權勢者缺乏制衡。李、陳兩位總統對於台灣民主的貢獻備受爭議,正是因為政客上台之後濫用國家機器、貪腐與瀆職事件不斷,然而民眾卻對此無能為力。

台灣在邁向民主鞏固中對外存在著國族認同的爭議;對內則缺乏憲政制度有效的運作與監督,而這兩大困境在短期內都看不到解決的可能。北京對於台灣國際生存空間的打壓,以及台灣社會面對產業外移的憂慮,使得妖魔化中國以及怒恨的集體情緒似乎找到了相對的社會基礎,於是政客從不了解、敵視中國到作出短視的兩岸政策;國內憲法的正當性屢次備受挑戰,過去十多年修憲、行憲的教訓,只是驗證了憲法工具化、鬥爭化、分贓化的結果。

巴紐外交醜聞的荒謬性並非偶然,這正是台灣民主政治運作對內缺乏透明的監督制衡、文官缺乏行政中立與依法行政的紀律、對外面對打壓與國際不公正對待的扭曲結果。而政客們卻是一而再地利用這一個機制運作的空隙,以達到卸責的目的。

今日國民黨的上台,既是民眾對於民進黨的憤怒與失望,卻也是無力的選擇結果;沒有人對於國民黨能繼續台灣的民主鞏固抱持太多樂觀的情緒。事實證明只有選舉的民主遠遠不夠,台灣社會必須要嚴肅地面對思考墮入「非自由主義式」的民主風險,並且重構制度中的制衡力量。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 從美國堅持選舉人團制度,就知道開國元首對於民主某種程度的疑慮。

* 美國選舉人團 - Wikipedia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E%8E%E5%9B%BD%E9%80%89%E4%B8%BE%E4%BA%BA%E5%9B%A2

fsj 提到...

扁辦公室文件 交接進度空白

【聯合晚報╱記者陳志平/台北報導】 2008.05.14

六天後政權將再度輪替,據了解,扁政府和馬政府此次交接雖然建立了「清冊交接」制度,但未歸檔未列入清冊的總統辦公室文件,迄今交接進度都是「一片空白」,只能等準總統馬英九上任後才能清查了解。

馬蕭辦公室上午仍維持一貫低調態度,內定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指出,交接過程目前還算順利,沒有特定的困難發生,相關交接建立在互信誠信的基礎上。

沒有法令明定要如何交接

馬蕭辦公室和總統府目前都表達「依法交接」的態度;但據透露,關鍵就在於現在沒有完備的政權交接法令,依總統3月28日核定的「2008接卸任政府交接要點」,明定現階段宜以「不涉及法規變動」事項範圍為前提;換言之,總統府沒有列入清冊的文件都屬於「良心交接」的範圍,沒有法令明定這部分扁政府要如何交接,馬政府也無從要求交接。

五巨頭文件 沒有一份歸檔?

壹週刊指控總統辦公室疑擬將陳水扁任內所有邦交或非邦交國家重要人士發給總統的外交機密文件,全數拷貝帶離總統府,但據指出,這部分只要總統府內有存檔,馬英九進入總統府後還是查得到,關鍵在於壹週刊批露的另一部分,即總統、副總統和三位秘書長副秘書長等五人辦公室的文件,沒有一份有歸檔。

相關人士沒有証實是否五長辦公室文件都未歸檔,但據指出,在馬英九交接小組和總統府交接小組接觸至今,確實還沒看到總統辦公室的文件,歸檔列入總統府二局或機要室的文件紀錄。

總統辦公室安排的會談成永遠秘密

換言之,總統過去曾在辦公室會見什麼人,講過什麼話,即使是攸關國家安全的軍事會談,只要是總統府辦公室自行安排、自己紀錄,相關會議在二局或機要室查不到開會紀錄,在520陳總統離開總統府後,也就成為永遠的機密。

了解總統府運作人士指出,以日前有立委爆料巴紐案掮客金紀玖曾進入總統府會見陳總統一事為例,總統府事後曾對外澄清指遍查紀錄,沒有陳總統在府內接見金紀玖一事,但如果相關行程是由總統辦公室自行安排,扁政府卸任後,外界將無從查證真偽。

另一方面,外界關切到底有沒有「南線專案」一事,由於屬「總統對總統講」的國務機要費內涵,在馬英九、陳水扁交接前幾乎沒有機會再單獨會面下,也可能成為無法証實的機密。

此外,交接工作分總統府、行政院及國安單位部分,在國安單位方面,由於新政府的國安人事周一才公布,主要由學者出任的國安團隊成員現正忙於向學校辦公借調、聘任研究員及安全查核等問題,還沒有開始進行國安資料的交接,來不來得及在520前交接完成,時間將是最大的考驗。

fsj 提到...

還原現場 一局通報政風處即時擋下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台北報導】 2008.05.15

扁政府即將下台,同時爆發巴紐案的敏感時刻,傳出陳水扁總統辦公室要求總統府一局,拷貝相關外交機密檔案,甚至還銷毀重要檔案的情形出現,和馬英九新政府的交接也不順利,傳出總統辦公室不願配合交接,重重疑雲,已引起外界對政權交接過程的疑慮。

扁辦從未在交接過程露面

不過,當時並未安排總統辦公室成員參與,至今總統辦公室成員,也未曾和馬英九交接小組當面觸及交接事宜,皆是透過陳唐山及總統府一級主管負責。在總統辦公室成員從未在交接過程露面下,也被懷疑是否有所隱瞞。

5月5日,主要負責陳總統重要談話的總統辦公室幕僚劉導,出面要求總統府一局,將歷來相關陳總統外交上的文件,全數拷貝一份,但未說明理由,此舉造成一局員工議論紛紛,因為根據政風處3月發函,已明白要求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辦理,既然如此,總統辦公室要求拷貝的文件,有相當多涉及機密文件,照理是不能拷貝的。

一局員工不敢輕舉妄動

加上那幾天,正是巴紐案沸沸揚揚之際,5月5日,邱義仁退黨,5月6日檢方八路大搜索,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雙雙請辭獲准,陳水扁總統發表道歉聲明,正是最風聲鶴戾的敏感時刻,於是各種揣測紛紛出籠。當時一局局長葉維銓擔心照做事後會有法律責任,一局員工也都不敢輕舉妄動,因此立即將總統辦公室所做指示,轉知政風處長謝建財。

事後,謝建財得知總統辦公室對一局的要求,直覺不妥,也對他3月發函各單位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卻不被當一回事相當不滿。於是,他立刻在5月7日,擬了一份更為詳盡的說明,嚴明針對府內檔案資料,不得拷貝、攜出等規定,文中還警告否則將追究一切法律責任。謝建財並將該函親呈陳唐山,希望是以陳唐山名義,通令各單位循此規定辦理,陳唐山於是簽下大名,當天就成為秘書長辦公室的正式發函。

政風處數度端出法令制止

有了秘書長辦公室的正式發函,葉維銓才鬆了口氣,告知部屬不必理會總統辦公室的要求。至於謝建財更親赴總統辦公室,欲瞭解拷貝檔案的理由,總統辦公室則說,確實只是為了「撰寫總統回憶錄」用,謝建財則端出法令,數度強調,絕對不得有拷貝機密檔案的情形,不然一定法辦。原可能演變成嚴重違法的情事,才遭擋下。但因消息曝光,陳總統形象再次大傷。一名一局員工上午說「其實大家都有一定的警覺,所以不可能讓這種事情發生。」謝建財上午亦表示「總統辦公室已知道這樣做會有刑責問題,所以也緊急打住了。」

總統幕僚:照規定辦理

陳總統幕僚則說「講他們沒有把檔案歸檔很奇怪,如果沒歸檔,幹嘛還請一局拷貝,而且是不是機密,能不能拷貝,一局都很清楚,他們沒有施壓。」陳總統幕僚表示,他們都是照規定辦理,該歸檔的歸檔,該移交的也都有移交。

不過,據府內人士表示,要做到百分百移交,有實際上的困難,因為很多陳總統不公開接見,所談內容,外界根本不得而知,有時甚至只有陳總統和對方兩人在場,連幕僚都不知道對談內容,這些更不可能留下文件資料,李登輝時代相信也是如此,2000年扁上任時當時都只是看到查得到文號的公文,但未列入記錄的,大概也只有李前總統本人才知道了。

fsj 提到...

制定通過無法執行的陽光廢案幹嘛?

中時社論 中國時報 2008.05.17

立法從寬,執法從嚴,這是法制規範的基本原則,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法律行得通最重要,否則都是空談。很遺憾,立法院目前所有施行或討論中的陽光法案,泰半與前述原則相反,都是陳義極高,卻完全執行不了,最近立法院審查《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對於虧損企業能否捐贈政治獻金,朝野為比誰更陽光,要求公布公司虧損資料,此舉甚至已有違現行法律規範,結果就是通過一個行不通的法條,讓陽光繼續照不到立法院。

《政治獻金法》並非新法,民國九十三年三讀施行後,迄今已經四年,到底行不行得通,朝野政治人物最清楚。隨便舉例,依法競選者都得在選舉前一定時間內開設專戶,接受獻金捐款並在法定時限內申報,但隔年立委選舉,開戶申報的立委候選人不到三分之一。換言之,還有三分之二的立委候選人根本不理這個法案。

虧損企業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亦非新的法條,而是四年前三讀時即有的規範,實施迄今,不要說虧損企業到底有沒有捐款,所有縣市首長、民代、甚至總統候選人,到底接受了誰的獻金,沒人知道。

誠如部分立委所說,哪個笨蛋在決定是否接受企業政治獻金前,還先問問捐贈者到底是否虧損?擺明了行不通的法條,內政部依舊要硬推,而且是要求經濟部必須將營利事業盈虧資料上網公告。要知道全台有五十九萬多家公司,商號則有七十四萬多家,即使有心,主管的經濟部都沒有這個人力做分析。更何況,上百萬家公司行號都是未上市者,依法這些公司的財報都非屬公開資訊,不要說不能公開,主管機關甚至負有保密義務,即使稅籍資料都不得公開,上網就是明確地違反現行法令。

堅持要增訂營利事業盈虧資料上網的內政部認為,企業透過捐款給政治人物,試圖走後門讓公司起死回生的案例不少,若不增訂此一條文,就形同「日蝕」,變得不夠陽光。內政部的想法不能說沒錯,但不要忘了,即使財報亮麗的企業,同樣懂得藉由政治獻金壓寶;隨便舉例,出逃海外的陳由豪,當年抱著政治獻金進扁官邸時,他的企業可還未虧損。更別提曹興誠,當年壓寶藍綠時,是賺錢大企業,即使為了投資大陸官司纏身也還是賺錢的大企業;只限定虧損企業不得政治捐獻,豈非掩耳盜鈴?

《政治獻金法》沒這麼複雜,民主國家可供參考的借鏡甚多,法國、美國就是不准企業捐款,英國可以但有上限,德國則是連職業公會都在限制之列。換言之,相關法條就是准與不准,至於所謂的匿名捐款,一定有相當低的上限,企業虧損與否,本來就不該是設定可否政治捐獻的標準,因為這個標準是不可行的。

規範政治獻金最簡單也最行得通的辦法,就是上限與公開。要設上限,就是避免企業或個人巨款壓寶,甚至「養人」牟利,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除非小額捐款,真的沒有什麼人會出鉅資不求回報,或者出了鉅資,有事卻不相求。要公開就是方便監督,不論是個人或企業捐款給特定候選人,這個候選人當選後行使職權是否涉及捐款對象的利益,從法案、預算審查、甚至政策決定,只要看公開資料就清清楚楚,能否完全防弊還很難講,但至少可將弊降到最低。

但是,我們的《政治獻金法》洋洋灑灑一大套,卻既不透明也不公開,其結果就是有上限形同無上限,從民代到首長行使職權,沒人知道有無涉及利益。不必推遠,總統大選才結束,誰知道哪個企業捐給馬英九或謝長廷多少錢?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貞昌選後都說,印章交給謝長廷,他都不知道募款狀況,遑論外人!

經過弊案叢生的八年,台灣社會確實亟需完備的陽光法案,最重要的,法條完備之外,還得執行得了。朝野立委身經百戰,理應清楚什麼是做得到、什麼是做不到的;職司選舉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在制修定任何法律條文的同時,跨部會了解有無與現行法令衝突,應該是基本要求,實況卻剛好相反,提案機關不負責任,朝野立委審查粗糙,這樣的《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即使修正通過都成了無法執行的廢案,還談什麼陽光。

※ 表示立法院還有在「開會」呀...

fsj 提到...

「豬步」巴紐 澳剝削資源阻發展

梁東屏/曼谷 中國時報 2008.05.18

1999年7月第一次到巴紐。那次的任務是採訪也許是我國有史以來歷時最短的建交案,從建交到斷交前後只有16天。這次採訪10億新台幣台、巴建交款遭侵吞案,已是第4次到巴紐。相隔將近10年,巴紐幾乎一切如舊。

首都莫瑞斯比港市是多了幾家較為新穎的超級市場,路上的車輛也明顯增多,但是所有的改變也只有這些了,就算這10年當中都沒來過,也絕不會迷路。

歷經10年 首都市容仍沒變

以一個國家而言,這樣的發展速度,用「牛步」來形容絕不過分,只不過牛在巴紐沒什麼地位,豬才是財富的象徵,直到今天,巴紐人娶媳婦的聘禮(Buy Money),還都是以幾頭豬來計算呢。

所以巴紐的緩慢進展,應該說是「豬步」前行。

很多人也許不知道巴紐在哪,甚至以為是非洲的某處。其實巴紐所處之地是世界第二大島嶼,以前叫作新幾內亞,位在西南太平洋,島的中央一劃為二,右邊就是巴紐,左邊則為印尼的巴布亞。

還不清楚?

50年前 境內仍有食人族

OK,四、五年級生小時候常看的白人叢林探險電影,片中一票鼻子上穿著野豬牙,幾乎赤身露體、手持弓箭、頭戴羽飾、臉上用白粉塗抹成各種圖案,圍著篝火土鍋裡正煮著的白人探險家咿咿喔喔狂舞。這就是新幾內亞。

食人族?沒錯,還不是很遠的事情。大約近50年前吧,美國鋼鐵大王洛克斐勒的兒子到新幾內亞探險,最後就落到「被吃掉」的命運。現在應該是沒有食人族了,不過在偏遠的山區,巴紐人還停留在相當原始的階段,西方媒體最喜歡拍攝的鏡頭,就是手持弓箭的巴紐人好奇地站在電視機前面。

巴紐的治安相當不好。1999年那次曾經訪問過一個超級市場,那位澳洲籍老闆出來接受訪問時,右手提著支散彈槍,左腰掛著支手槍,兩排彈帶像「藍波」一樣披在身上。

現在應該沒有那麼「西部」了,但是幾乎每家餐廳都是鐵門深鎖,客人到了門前都需經過確認才放行,商店當然也都是鐵門鐵窗。治安敗壞的原因就是生活太過窮困,老百姓只好鋌而走險,一有機會就偷、就搶。

治安敗壞 開店得背著雙槍

但是,巴紐其實是地球上最有條件發展的國家之一,因為巴紐應有盡有,各種天然資源、礦產,你說得出來,它都有,而且很多。

那麼,為什麼這麼「豬步」呢?

舉個例子吧。巴紐到今天為止,城市之間是沒有公路的,只能靠小飛機航行,所以巴紐境內小機場有三百多座,是全世界之冠。

航空業這麼發達,反襯出巴紐公路系統不發達,因為澳洲不幫巴紐建,小飛機雖多,但是一般巴紐人根本坐不起。公路不發達,巴紐有再多資源,自己也無法開採,但是澳洲卻有能力,澳洲開採巴紐的金礦是用直升機往來,巴紐人只能抬頭看他們飛來飛去。

資源豐富 眼睜睜看澳人取走

巴紐的天然氣,澳洲建條管路,直接就輸過去了。巴紐土地肥沃,澳洲卻灌輸巴紐土地不適合種稻的觀念,也不協助興建灌溉系統,所以巴紐人雖窮,吃的卻是昂貴的澳洲進口米。

澳洲人最厲害的一招,就是每年固定無償援助巴紐,10年前是3億美元,現在當然更多。這些援助到了巴紐之後,絕大部份都進了層層政客的口袋,到老百姓手上時,早已是涓滴末流了。澳洲養肥這些人,這些人當然也就樂於配合澳洲在巴紐的剝削,巴紐本身的發展,又怎麼可能會是優先項目呢。

1999年那次台、巴建交,澳洲的反應最為強烈,最後斷交,也是澳洲全力運作的結果,為什麼?因為澳洲害怕台灣搶走口中的禁臠,表面上祭出所謂「影響區域平衡」的理由,都是鬼扯。

※ 巴紐的發展《大崩壞》裡面有提到,白人入侵後並沒有帶來更好的生活。



◆ 是重新思考外交戰略的時候了

中時社論 中國時報 2008.05.11

巴紐醜聞延燒到現在,在追錢與追人上似乎都陷入膠著,金紀玖大概也只會像陳由豪一樣,留在海外隨興放話了;錢的部分截至目前被追回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這案子走到目前這個階段,看樣子很難再有突破性的發展了。然而無論如何都不能低估這樁醜聞所產生的效應,一齣由兩名掮客騙子與笨蛋(或貪婪?)官員所合演的烏龍外交戲碼,將台灣這幾年所謂的「烽火外交」,下了一個極其難堪的註腳。

最近本報記者赴巴紐當地採訪那些昔日赴台訪問的官員,透露了這樁外交醜聞的另一個環節。原來這些巴紐官員來台灣根本就與洽談建交無關,他們也聲稱未曾拿到什麼錢,卻挑明「是台灣的人要錢」。這些補上的拼圖,讓人清楚看出:台灣為了拚邦交國業績,提供了多少穿梭其間的所謂掮客,藉機上下其手的機會?他們若是進一步與不肖官員串通,密謀大發「外交國難財」,完全不令人意外。

巴紐全名巴布亞紐幾內亞,是個位於澳洲右上端的島嶼國家,外交掮客會看上這裡,正是因為巴紐正處兩岸在大洋洲烽火外交的第一線,台灣有近四分之一的邦交國位在這個區域,北京近年來也一直透過他們與澳洲、紐西蘭的大國外交操作,積極經營這個區域。可以說,兩岸的外交戰,有很大一部分就選在這裡進行短兵相接。

台灣在二○○三年成功與吉里巴斯建交後,開始積極在南太平洋經營外交據點,用的手法就是金援外交。二○○四年十一月三日再度與萬那杜建交,但主導這樁建交案的總理渥荷旋即下台,十二月十一日就斷交,總共建交了才三十八天。更戲劇性的是二○○六年四月兩岸同時被指控介入索羅門群島的選舉,台灣幕後支持的人選因為被控涉及貪汙,竟引發當地大規模的反華示威,並引發澳洲政府分別知會兩岸當局勿再介入索國內政,澳洲最大的雪梨晨鋒報在那年十月十三日的社論中,甚至以「台灣的可疑角色:南太平洋的黑暗勢力」為題,直接點名修理台灣。

這場南太平洋島國的爭奪戰,當然也提供了這個區域內許多國家「兩面勒索」的機會。以其中的斐濟為例,就是兩邊的好處都要。它一方面在一九九六年與台灣簽訂「相互承認協定」,一方面繼續與北京維持正式外交關係。二○○五年斐濟提供陳總統過境的禮遇,當年九月還在聯大發言支持台灣,這一切動作當然不可能是「無償的」,但二○○六年斐濟又邀請北京參與召開「中國與大洋洲國家經濟合作論壇」,並接受中共大筆貸款,擺明了就是「兩岸通吃」。

而同樣位於這個區域的巴紐,也與斐濟一樣,既與中共維持邦交,也與中華民國「相互承認」,這種曖昧的情勢,試問精明的外交掮客怎麼會不見縫插針?又怎麼會不伺機買空賣空?而一群所謂的謀略大師、外交幹才們,竟真的就把這麼重要的外交任務,交由兩個到處招搖撞騙的掮客去亂攪和,讓十億的國家公帑,就這麼從人間消失,能夠輕諒嗎?而民進黨蜻蜓點水式的調查一下後,就定調是「被騙子騙了」,形同是為這樁離譜的外交扯爛汙背書,面對一個「不問是非」到這般田地的政黨,會被選民一再地用選票懲罰,好像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新政府即將就職,這樁交錯在新舊時代間的外交醜聞,正好給新政府上了昂貴的一課,也提供了新執政團隊重新思索台灣未來外交政策的機會。沒錯,中共在外交戰場上從來不可能會對台灣存有善意,只不過台灣未來最聰明的外交戰略,應該不是要持續這種不計代價的烽火外交吧!畢竟,台灣還玩得起這種資源消耗不見底的金援外交嗎?更重要的是,台灣還能再讓那些招搖撞騙的掮客有機可乘嗎?台灣這些年的外交操作,不僅未見開啟多少外交空間,卻換來了不少國際輿論的指控與責難,真可謂是「人財兩失」!十億元追不回當然令人很無奈,但若這些損失還可能造成國家形象莫大的傷害,豈不更加得不償失,不是嗎?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 帶走機密文件? 陳總統:沒有不要亂說

【中央社╱苗栗十七日電】 2008.05.17

總統陳水扁下午到苗栗銅鑼視察客家文化園區的工程進度,結束離開時現場媒體記者追問,是否有外傳卸任前,帶走大量機密外交文件?總統在停頓二秒後終於忍不住說,沒有帶走任何一件文件,外界不要亂說。至於是否出席五二○就職大典,陳總統表示會參加!

總統陳水扁下午一時三十分到苗栗銅鑼視察客家文化園區工程,在停留三十分鐘之後離開,在步行至工地外時,媒體一如往常的丟出問題,可能是帶走外交文件問題太敏感,陳總統停頓兩秒之後終於忍不住大聲回答,沒有帶走任何一件公文,外界不要亂說話!至於是否會參加五二○總統就職大典,陳總統表示會參加!

fsj 提到...

從柔性外交到立法品質

◆ 放棄對峙試金石 從國際組織開始

本報訊 中國時報 2008.05.19

早在台灣今年三月總統大選前,中國的駐外官員私下在問:如果馬英九當選,在外交上是否會有改變?其實兩岸在國際上的對峙,費時耗力,彼此都覺得累了。

然而外交牽涉主權,主權是台灣和中國都不能妥協的議題。但是國際組織與兩國邦交不同,國際組織裡,有很多模糊地帶,兩岸可以藉此創造機會,釋放善意,互惠互利。但反之,彼此也可製造出最直接的惡感和敵意。

過去十幾年來,台灣參與APEC、進入WTO,到推動重返聯合國和參與WHO等一連串國際組織的經驗裡,可以觀察到,在組織比較鬆散,不以主權國為條件的區域組織像APEC(經濟實體),或者組織規章嚴謹 ,但無須主權國才可參與的組織WTO(獨立關稅領域),台灣都為自己創造了新的國際平台。未來還有「東協加三」等新經濟合作組織需嘗試參加。但聯合國和世界衛生組織的經驗,是全然不同的,因為成為這些組織會員必需是「主權國家」。

「中國的武器是什麼,就是聯合國規章!這跟馬政府無關」,一位了解內情人士指出,今年五月和九月在日內瓦與紐約召開的WHO和UN大會上,北京反對台灣的立場不會改變,「最好的方式,還是由兩岸自己先談。」綜合多方建議,最後總是回到這項原點上。

實際上,二○○五年四月底,WHO大會WHA在日內瓦召開前,當時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和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北京會面後的新聞公報中,曾特別提到將「促進協商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問題」,包括「優先討論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活動」,但其前提是在「恢復兩岸協商後」。

兩岸協商是台灣在新形勢中參與國際組織的基本窗口。但是,即使管道通了,條件仍然得由台灣自己具備起來。

首先,台灣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我們參與國際組織必需要比別人更務實,碰到功能性高於政治性的議題時,我們就要有彈性的作法和柔軟的身段。如WHO,其公共衛生安全的功能性清楚,美國和日本已支持台灣成為WHA觀察員,歐盟也支持台灣「有意義實質參與」。在現有國際支持基礎下,思考創造務實參與之道,包括一個兩岸可以接受的參與名稱,遠比到國際場合去碰撞、供國內政治消費,來的實在。

參與國際組織的方法很多,台灣要務實地與國際接軌,聯合國下有許多功能性的組織,在WHO如果能夠建立好的先例,其他像是國際勞工組織、國際民航組織、國際海事、電信、氣象等組織都是台灣與國際接軌的交點。

其次,在參與國際組織上,政府政策要有持續性,朝令夕改,不但執行政令的公僕難為,國際間也搞不清楚到底要什麼?過去十年,我們曾以「衛生實體」和台灣等不同名稱,要求成為世衛大會「觀察員」,去年並直接以台灣名義向「會員」叩關。而今年,政府的政策是,「台灣希望成為會員,但在此之前,台灣也可以接受先成為觀察員」。繞了一大圈,人家卻只有一句話:「你們到底要什麼?」

最後,台灣必需盡速加緊培養國際組織專業人才。這是另外一個很沉痛,但台灣必需面對的現實。我們的國際平台比別的國家少很多,臨場磨練機會不足,政府國際組織人才培育不易,但卻更加重要,更需長遠規畫。遑論中國涉外事務人員的質量,近年來,已經急速提升,台灣再不加緊,恐怕就來不及了。



◆ 立法品質 關鍵在態度

自由時報 2008-05-19

記者施曉光/特稿

做為最高民意機關,居國家政策制定樞紐地位,國會立法品質的良窳,直接影響政府典章制度,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如果立法漏洞百出,不但斲喪國會尊嚴,全民承擔立法失敗,更是不盡公平。

其實無論藍、綠,立委為了「衝業績」,除了會議「簽到」取代「人到」,虛應外界監督出席率,通常就是以各種提案數量灌水,一般院會臨時提案,爭取地方建設、為特定利益團體發聲,品質好壞也許影響不大,但直接改變制度、人民權利義務的法律提案,如果又陰錯陽差三讀通過,情況可就非同小可。

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案」與「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案」為例,表面上對勞工是一大利多,但由於立法粗糙,反而影響不少勞工權益,前者形成勞工權益空窗,後者形同變相幫助企業規避投保責任。

了解一下這些烏龍提案的立委背景,全都不是新科委員,有些提案人還是擁有智庫幕僚後盾的黨團,可見立法品質粗糙的原因,不在立法經驗不足,而是用心與否。

雖然有些提案只是抄錯條文、條次,鬧鬧小笑話,也許只是助理打字疏失,校稿不夠仔細,但其背後所反映的問題卻相當嚴肅,畢竟提案內容嚴謹與否,反映立法者的用心與專業程度,更是對人民賦予神聖職權以及最高民意殿堂的一份責任感,立委諸公們豈可不當一回事!



◆ 立委提案打馬虎 漏洞百出

自由時報 2008-05-19

〔記者施曉光、彭顯鈞、陳詩婷/台北報導〕本屆立法院開始審查法律提案以來,陸續出現不少「瑕疵品」,誤引、抄錯法條還算小問題,情節嚴重者如忽略道德風險、欠缺配套修法等立法技術嚴重漏洞,立法品質令人擔憂。

勞保條例修正 大開投機巧門

日前初審通過的「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在藍、綠立委「集體創作」下,未來年金給付將以最高六十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還開放二個以上投保單位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形同大開投機巧門,民眾「掛保」衝高投保薪資,就可以繳納少許保費,獲得高額給付,讓已瀕臨破產的勞保基金雪上加霜。

忽略配套 片面修法所在多有

不負責任的提案,還有片面修法,疏忽其他配套。

例如國民黨團所提、上月三讀通過的「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案」,加徵保費滯納金上限由現行應納費額的一倍,調降為二十%為限,但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投保單位經加徵滯納金到應納費額一倍後才須處以罰鍰的規定,未配合修正,導致勞保局今後根本罰不到投保單位。

同樣也已三讀通過的「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案」,將強制退休年齡延後到六十五歲,但勞保條例強制投保年齡上限六十歲未配合延後五年,使得六十歲至六十五歲的勞工,資方不具強制投保責任,影響勞工權益。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審查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提出的「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第二十七條授權紀律委員會得處理立委違反禁止兼職及利益迴避原則,但相關內容訂於另一提案「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僅尚未通過修法,兩案又未併案審查,根本無法處理。

誤引、誤抄法條 提案擺烏龍

讓人啼笑皆非的烏龍提案還不少,例如國民黨立委張顯耀等提案的「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院會付委審查後,議事人員翻遍勞基法,就是找不到「第五十六條之二」,才發現搞烏龍。

張顯耀另一個提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敘述被質詢人若拒絕答覆,違反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應移送監院彈劾、糾舉,但根據憲法增修條文,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早已停止適用。

已三讀通過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所提「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案」,在條文對照表中,把現行條文抄錯,抄成去年三月總統公布修正施行前的舊條文。

提案內容近似 涉嫌抄襲

天下文章一大抄,也可以在立委提案看到。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與吳清池、江義雄分別所提「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除提案說明外,兩案內容完全雷同,甚至立法說明也一模一樣,比對後才發現與上屆親民黨立委李復甸的版本極為相似

※ 怎沒看見民進黨的?

fsj 提到...

問題是,國民黨太合法了

張立本 中國時報 2008.05.21

象徵國民黨政權再次執政的五二○來到,無論何種政治立場者,幾乎都顯出馬英九懸殊勝出之合法性的共識。就此又分化出針對不同政黨為批評軸線的兩種說法,一方戀於追憶政黨失去的核心價值,另方則憂心於黨國體系再次抬頭。但是弔詭的卻是,這兩種產生於當下選舉結果的論述,僅從過往歷史中抽出「理性、本土、民主、進步」作為抽象價值供未來依循,反而沒有針對「現實」與「現時」做出有效的反省。

首先,我們確實能從歷史的表象提出一種對於「民主」的看法,即現下最流行的,由於社會反抗運動,促成政治結構的轉變。但除了大眾獲得投票權以外,難道十億元風波不是國家行政體制未曾根本地轉型的最佳例證?而再對比解嚴前後黨外對國家安全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集會遊行法的高聲反對,和民進黨政府八年來有效利用這三項工具來封鎖社會運動的現實,難道不又是個「政治上持續戒嚴中」的證詞?

再者,可能有人會說,至少民進黨對「本土」之象徵性的壟斷,逼促國民黨拋棄了大中國主義,使得往後的政治將更關注台灣主體。然而如果我們真正回到歷史的細節,就應該要發現構成所謂台灣主體性的混合、多元、要求黨國體制認真面對台灣本地的內部異質的呼聲,已被政治菁英挪用為另個單一扁平的大台灣主義,以塑造共同歷史的方式,壓抑少數。

執政後,本土黨並沒有依照它自己的說詞,照料受剝削階層與受壓抑群體,卻仿效其所終結的金權政權、發揮以政黨政治之對抗為依歸台灣民族主義,乃至敗選。如果歷史的後果僅僅是政黨輪替,也不值得浪費文字,但令人擔憂的卻是民進黨在經濟上無能自理又無法面對全球環境的後果,使得國民黨再次執政。與此同時,第一個焦慮點,關於國家統治機器並未在過去八年從支配性極強的結構轉為更適合人民發聲;與第二點,本土優先的抽象共同體價值,將要更廣泛地籠罩、助益政府政策的合理性。兩點混合起來之後恐將成為社會貧富差距拉大、階層更嚴重分化的起因。

危機就在於,正是民進黨促成國民黨再次輪替的「太過合法」。一則它遵循社會許可的平和轉移之民主規則,無能批評;再則只要能至少從心理層面改善一般大眾對經濟衰退的印象,即便仍無法面對全球局勢和本國產業復甦、僅能以補貼的方式將債務移轉至未來,也不再能批評國家幫助資本家以不平等方式剝削勞苦人民的利益;三則只要緊抓「台灣主體」,則新產生的,從中華國族與台灣國族再混雜著經濟發展而轉化來的共同體說詞,仍難凸顯不同階層人民的主體性。

經濟與政治權利的壟斷,是國民黨從解嚴終至失去政權的主要原因,但是民進黨並沒有在它有機會的時候,根本改變支配的不平等結構。因此,當經濟再度成為國民黨上台的理由時,最令人擔憂的應該是,爭議未決的「民主體制」配上共同利益的「本土論述」,既有可能幫助新政權在經濟上持續地對財力雄厚者友善,也可能為了持續鞏固國內政治之故,而對內採取保守政策。

是故,要解決對未來的憂慮,不該在於持續挪用解嚴前後的進步抽象論述,而該更深刻的檢討八年來真真實實的民進黨統治技術,如何鞏固了未曾根本性變革的政府體制。以此對應理想中的社會形象,根本地批判與質疑現存體制,或許才能知道除了有關經濟的統計數字之外,還有哪些可能,足使得台灣「人」在政權移轉過程中,進一步恢復該有的權力,而歷史和現時與現實的作用也在於此。

(作者為東海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生)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fsj 提到...

法國權威報:台灣讓北京鬆口氣

【聯合報╱台北訊】 2008.05.24

馬英九就任中華民國總統,是否將開啟海峽兩岸新頁?引起國際媒體高度關注。法國最具輿論權威的世界報二十二日社論寫道:「在西藏問題與奧運聖火所帶來的緊繃時,台灣讓北京鬆了一口氣。」

但是世界報認為,新的台灣總統不願跨越文化民族主義與政治民族主義的界線,因為台灣人民不願將多年努力的民主成果奉獻給民族主義。

世界報指出,數年來,台灣海峽兩岸緊張對立,戰爭彷彿一觸即發,台灣問題形同遠東戰爭的主要威脅。而新上任的馬英九提議與北京恢復對話,台海風雲漸散,短期內應可減輕北京與華盛頓戰略專家們的壓力。

社論中對馬英九勝選,等於宣告八年獨立政策的結束,他的前任雖未正式宣布台灣獨立,但卻以去中國化推行島嶼國家認同,而中國身分認同卻是國民黨自一九四九年策撤退到台後,不變的堅持。

馬英九應會停止過去執政者所推動的台灣化的身分認同,重新融合中華文化與台灣文化。

不過,世界報一針見血地指出,台灣總統不願從文化民族主義跨越到政治民族主義,這會是馬英九處理兩岸問題的弱點所在。反對獨立,同時也反對在中國達到民主化之前統一。

世界報說,台灣不僅經濟繁榮,且已是成熟的民主社會。馬英九上任,證明政治自由與中華認同可以相容。

但是「台灣問題」並未根本解決,只有當中國深層轉型,邁進民主社會時,才能消弭台灣民眾的擔憂疑慮。世界報的結論是,台灣人民不願將民主的成果奉獻給民族主義。

【台北訊】中華民國新任總統馬英九就職後,兩岸關係可望趨於和緩,不過德國「法蘭克福廣訊報」今天指出,中國能面對台灣人不願統一的現實,台海衝突才能緩和,在參與國際的問題上,北京目前仍無意鬆手。

法蘭克福廣訊報評論說,中國與台灣打破過去幾年的沉默重啟對話是一件好事,現在是北京面對「台灣同胞」無意與中國統一的時候了,並據之調整政策,如此東亞最危險的衝突點之一才能得到緩和。

評論指出,「台灣的尊嚴」多年來遭到公開的踐踏,儘管馬總統要求北京尊重,但在台灣爭取國際活動空間一事上得到北京的支持,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匿名 提到...

國民黨太合法了???
太合法了!!!
讓我來點破吧

想要用「非法」手段搞革命以推翻「合法」
趕緊去拜王幸男的稻草人還比較有用

參與合法競爭失敗之後遂否定贏的合法性
這「篇後知失拜紀事」的囈語
只會讓自己益加邊緣化

連帶帶衰東海大學
樂青不就是這樣敗掉的嗎?

其實
十億元風波是國家行政體制「未曾根本轉型」還是破壞一定的體制和管道?
根本不是作者關心的

匿名 提到...

這些有錢有勢的人, 如何使用五鬼搬運法「洗錢」, 最近有一本小說《洗錢》,內容是敘述一些日本人藉由境外公司避稅或洗錢的手法,看了會令人恍然大悟, 原來還可以這麼搞錢啊! 可以參考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9094

fsj 提到...

扁金援外交 4年爛帳160億

【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08.07.20

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引用審計部報告,指前陳水扁總統第二個任期,外交部編列包括「援外」或「政策性貸款」約新台幣一百六十億元的機密預算,大約十六個巴紐案,出現逕入私人帳戶或收不回來的問題,造成國庫嚴重損失。

巴紐案機密外交預算引發人謀不臧、民意無從監督的的檢討聲浪。審計部日前完成「審核外交部機密預算專案報告」,報告在上周送交立委。

報告中列舉出外交機密預算三大缺失,第一,包括援助款項逕以現金支付,或由個人具名簽領、或逕匯入非政府之私人基金帳戶等缺失在內的「援助計畫之評估、執行及管制監督,未建立具體作業規範與程序。」

邱毅說,以前大家比較知道,像中南美洲友邦國家,台灣援外經費流到該國的政要口袋或基金會;但巴紐案爆發後,這些機密外交的錢除了友邦國的政要外,還流到像吳思材、金紀玖這樣的掮客,甚至是我國官員中飽私囊。

審計部報告的第二大缺失是機密經費支用及原始憑證之結報作業未臻妥適,像是應該由國家安全會議執行各項國際事務活動計畫經費款項,竟發現未透過該會議循會計作業程序辦理就核發援外經費。

第三項缺失是委託辦理民間業者赴友邦國家投資之授信保證業務,也沒有訂定授信風險控管配套措施,致使風險全部由外交部捐贈成立的「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承擔。

報告中提到,外交部在九十三年度辦理對「友邦政策性貸款及補貼利息差額計畫」,因部分友邦國家發生財政困難,未依約如期償還本息,於是外交部就動用「國際事務活動」科目,以「代墊」或「改貸為贈」的名目,先支付六千三百六十九萬美元(約新台幣十九億元),這筆錢目前拿不回來。

另外,九十五年度外交部約有十一件、總金額高達四億四千一百萬美元(約新台幣一百卅二億元)的貸款案在重整,報告指出,這些錢未來能否如數收回,實在堪虞。

多數政策性貸款,也都是由外交部先行補貼利息,九十五年度補貼利息差額為新台幣三億一千二百餘萬,九十六年度增加到新台幣四億七千餘萬元,造成國庫重大損失。

fsj 提到...

國安X檔案 機密不見了

【聯合報╱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2008.08.01

國安會驚爆新舊政府機密檔案移交不實!據指出,新政府上任後,發現國安會許多資料憑空消失,可能遭舊政府人士攜出或銷毀,國安資料出現「空窗期」;府內人士懷疑,這些資料流出後經過加工,成為向媒體爆料的素材。

國安會日前發現,會內存有扁政府時期清查國民黨黨產的機密卷宗,但「黨產專案」的卷宗只剩外殼,夾內空空如也,幕僚一度以為資料已經歸檔,到檔案室清查,仍然沒找到相關資料,黨產資料宛如人間蒸發。

對此府內高層坦承,「國安會有好幾年資料都不見了」,新舊政府交接後,只有部分資料已清點完成,國安會目前還沒做完統計,因此還不確定情況究竟多嚴重。

資料既已消失,如何確定這些文件曾經存在?相關人士指出,其一,是延續性專案中有幾年資料不見,例如某公文九十三、九十四年付之闕如,九十五年又忽然冒出;其二,是公文中提到的文件消失,例如甲公文內明確提到乙公文,但乙公文就是找不到。

另外一種情形,就是像黨產專案這種「只見卷夾、不見資料」的情形,相關人士說,這類空卷夾的專案還不少。

核心人士表示,最近部分媒體爆料的內容,顯然是府內流出,他懷疑有「特定集團」藉此操作,打擊新政府人士。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指出,當初移交,一切都按規定辦理,如果是空殼檔案,為何可以簽收?簽收的人沒有責任嗎?陳水扁辦公室希望總統府不要空穴來風。



◆ 消失的國安密件 又是羅生門?

【聯合報╱本報記者范凌嘉】 2008.08.01

國安會驚爆關鍵資料移交不實,有人攜出攸關國家機密檔案,竟像走進女友廚房裡帶走可頌麵包一樣容易,「消失的密件」情節讓人咋舌;新政府言之鑿鑿,舊政府全盤否認,整起事件眼看又要演變為羅生門,國家安全如同兒戲。

國安會的檔案是高層決策的重要參考基礎,其中任何部分殘缺,都可能造成整體形勢的誤判,將產生難以回復的傷害;萬一這批消失的密件是流到中共手裡,對岸領導將比我方高層知道更多,這已不光是藍綠鬥爭的問題而已,還會衝擊台灣的生存空間。

若舊政府果真拿走資料而留下卷夾,可謂「藝高人膽大」,此舉形同嗆聲,意思就是「你能奈我何」?以國家機器追查黨產,用機密資料打擊異己,這些都是公報私仇的極致。

但新政府也有責任,沒有盡到為人民把關的義務。從三二二開始交接,馬蕭辦公室就顯得漫不經心,雖不斷有人提醒交接的複雜與難度,建議建立透明化制度,但馬辦只是行禮如儀,顯然低估問題的嚴重性。

現在發現問題,國安會應該立刻保存「犯罪現場」,全面清查機密資料去向,必要時應交由有權機關調查真相,給國人一個交代。

fsj 提到...

國務費卷證 「沒一樣是機密」

【聯合報╱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2008.08.07

總統府昨天宣布,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的國務機要費相關卷證,馬英九總統認定不符法律要件,已核定全部註銷。總統府昨天正式發函給台北地方法院、最高檢察署等單位,讓國務機要費審理程序得以繼續進行。
五二○當天最高法院檢察署去函總統府,要求解密國務機要費卷證,府方一開始採「授權使用」,但檢察機關仍嫌不足,再度去函要求降低機密等級;馬總統六月底委請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組專案小組研究,前天深夜馬總統與專案小組開會後,決定將所有卷證註銷機密。

據了解,專案小組成員除詹春柏外,還包括總統府副秘書長高朗、總統府政風處長謝建財、總統府約聘法律顧問宋耀明等。馬總統指示尊重司法、不影響司法、全力協助司法,並以「發現事實,查明真相,就事論事,勿枉勿縱」為最高原則。

詹春柏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宣布此一決定。他強調,總統府調閱相關資料研究後,認為相關卷證並未涉及機密,註銷機密合乎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因此將國務機要費相關資料共五類(見A4版),全部註銷機密。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採取註銷方式,「是因為我們認為這些資料,完全不構成絕對機密,甚至連機密都不算。」他指出,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絕對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事項」,國務機要費相關卷證不符合構成要件。

王郁琦指出,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二七號解釋,確認了總統的核定機密特權,但有權的是總統職位,並不單指前總統陳水扁,當初總統有權核定,現在總統當然也有權註銷,因此由現任總統註銷前任總統的機密核定,並沒有適法性問題。

他表示,馬總統授權詹春柏與專案小組成員,逐一檢視相關卷證,「確信沒有任何一樣東西,符合機密的定義。」他指出,總統府提供的單據自始即不涉國家安全,不能算機密;檢方筆錄因為非總統府主管事項,總統府無權核定為機密,因此所有資料全部註銷機密核定。

王郁琦強調,府方只針對資料是否應核定為國家機密,依權責做出決定;至於陳前總統夫婦的司法案件,應由司法機關審理,府方不表示意見。



◆ 註銷機密 綠轟馬救民調、扁擬提告釋憲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08.07

總統府昨天宣布國務機要費案註銷機密,不到兩個小時,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隨即發出聲明強硬反擊,痛批總統府違法違憲,馬英九總統是否要承擔一切的後果與責任?扁系立委高志鵬也預告,扁將採取各種必要措施,「提告或釋憲都是可能途徑」。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示,在馬政府執政令人不滿意的情況下,做出這個決定,讓人不得不懷疑是一個政治決定,不是一個總統秉著權責與法律做出的決定。之前她已表示,希望馬總統能夠按照相關法律、基於總統的職權以及他必須擔起的責任來做判斷與決定;不希望馬總統在做決定的過程中有太多的政治計算與考量。

蔡英文說,從民調可以看出,大眾對馬政府執政表現很不滿,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困頓的政府在關鍵性問題上,居然採取政治性判斷,讓人感到失望,讓國家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高志鵬則痛斥,這是對卸任總統的「極度追殺」,馬英九為了搶救低民調遂行清算、鬥爭。

扁辦公室指出,避免國家機密資訊於審判庭中遭揭露,致危及國家安全與利益,遂依釋字第六二七號意旨,並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將國務機要費相關機密之卷證資料,核定為絕對機密事項,應永久保密,不得公開。

聲明強調,馬總統只因政治考量,漠視憲法與法律,恣意做出違憲、違法決定,實無法認同,有人更主張應予嚴厲譴責,並應追究其法律及政治之相關責任。

陳水扁表示,總統保守國家機密的義務不因卸任而消失,若接任總統的人只因政治鬥爭,任意將前任總統所核定應永久保密之絕對機密予以註銷,不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利益,更陷卸任總統於保守國家機密與爭取自我辯護兩難之處境,直接剝奪卸任總統行使保守國家機密之程序權,以及憲法所賦予之訴訟權。

他質疑,未來於國務機要費案偵查與審理期間,任何攸關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機密事項的公開與揭露,馬總統是否要承擔一切後果與責任?

陳水扁指出,現任總統對卸任總統於任期中行使國家機密特權之機密核定和隱匿資訊等憲法統治行為,原則上均予以尊重不得進行審查,此乃民主憲政國家之通例;但馬總統儼然視憲法與大法官會議解釋為無物,此舉對個人榮辱傷害事小,但對國家安全與憲政秩序的危害事大。 



◆ 貪瀆被告身分 檢近日傳扁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8.07

總統府宣布註銷國務機要費案的絕對機密,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決定近日傳喚前總統陳水扁以貪瀆案被告身分到案;如果陳水扁答辯時提出前第一家庭成員的發票報帳內容,檢察官不排除再次傳訊陳幸妤、陳致中等人。

至於結案時間,特偵組雖然沒有說明;但法務部官員指出,「註銷方式」等於認定國務費案的卷證自始即非機密,將更方便法院與特偵組辦案,偵審腳步可望加速,很快就會對外公布偵查的結果。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合議庭表示,將待收到總統府註銷機密的公文,再討論後續作為。據了解,最快九月開始公開審理。

特偵組國務費案發言人朱朝亮指出,當初檢察官陳瑞仁雖然曾訊問陳水扁,但特偵組直到今年五二○才將陳水扁列為偵字案被告;專案小組討論後,決定不直接以國務費案起訴書內容起訴陳水扁,給他重新答辯一次的機會。

據了解,特偵組內部早就偵訊陳水扁及偵查程序沙盤推演,並持續清查前第一家庭相關的銀行資金流向,甚至包括部分的海外資金,都已陸續完成調查。原則上,目前只待陳水扁提出答辯、說明,查證後就可結案。

由於特偵組成立目的就在偵辦總統、五院級等高層官員,特偵組內部多數傾向傳喚陳水扁到最高檢接受訊問,而不採取就訊的禮遇方式。

fsj 提到...

解密,絕不會使無辜總統變有罪

【中時社論】2008-08-10 中國時報

馬英九總統日前決定,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註銷國務機要費案中,遭陳水扁前總統核定的五類絕對機密,引起陳水扁及民進黨強烈反彈,聲言此為政治清算,指責此舉侵犯前總統權利,違憲違法,並危及國家安全。因前總統核定其檔案資料為絕對機密而受阻之國務機要費案,包括特偵組偵辦及法院審理,都將得以繼續進行。

此事涉及者不只是哪一位總統的舉措,還關係到國家元首的權限範圍與司法權力的制度分際。可以期待的是,藉此建立同時評價過去總統、現在總統以及將來總統行為的制度性指標。既於民主憲政的發展有利,即為我們樂見。為避免干預進行中的案件,以下的分析觀察,特別是關於總統職位的部分,均不以個人為討論對象,而是對任何一位總統,一視同仁。

我國憲政史上第一個由現任總統親簽聲請而做成的第六二七號大法官解釋,於此重加閱讀,將饒富意義。此項外觀上不似針對任何個案而為的解釋,有幾個當下頗具時間關連性的重要論點:

第一,大法官一再重申的憲法原則是,總統享有的刑事豁免權,不是絕對的特權。在總統任期屆滿之後,仍可針對總統任內的刑事犯罪行為,進行追訴。

第二,總統在其行政權範圍內,就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資訊,為避免影響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有核定其為國家機密而決定不予公開的權力。但此項權力亦「非憲法上之絕對權力」,應受權力制衡與司法審查。

第三,核定國家機密,大法官說是總統的職務權力,並未認為是總統個人的權利。在他人為刑事被告的案件中,總統有拒絕提交國家機密資料作為證據之特權;當然也得依司法請求提交證據。

有待於實際司法案例中檢驗的一個問題是,如一位總統為避免自己總統任內的犯罪行為於任期屆滿後受到追訴,而將自己犯罪行為相關資訊,核定為絕對國家機密時,怎麼辦?後任的總統可否將其機密註銷,以利追訴?

如果後任的總統不能這樣做,那麼大法官說總統的刑事豁免權不是絕對的權力,就是欺人之談。如果總統可以利用國家機密核定權讓事後追訴成為不可能;大法官說國家機密核定權不是絕對權力,同樣也會成為欺人之談!

反過來說,後任總統為了追訴前任總統而將其核定的國家機密解消,是不是同一個問題應該思考的另一面擔憂呢?這一面問題的答案,其實簡單多了。如果前任總統沒有犯罪,不會因為一項國家機密的解消而構成犯罪;解消國家機密,絕不會使得無辜之人有罪,只會有是否影響國家安全的問題。後任總統既然無法用解消機密的方式,讓無罪的前任總統變成有罪,當然也就不致為了追訴前任總統而甘冒大不韙,解消機密而危害國家安全。最難的抉擇,其實是揭露犯罪與揭露機密發生衝突,後任總統可以選擇保密而不揭發犯罪,也可能選擇揭發犯罪而不保密。選擇保密最簡單,因為如此保障了安全,同時也無法發現有人犯罪。選擇揭發犯罪而不保密,後任總統解密行為自會受到公開檢驗,而且是在司法程序之中受到公開檢驗。原來核定的機密該不該核定為機密,解消機密的決定會不會影響國家安全,都是要受公開檢驗的決定。後任總統解消機密的決定,就是讓自己受到公開檢驗的決定。

這點並不使我們擔心總統至愚,不會想用揭開國家機密的方法去論斷前任總統的無辜行事;也不必急於批評解消機密恰不恰當。等到司法進行而解消的機密內容大白於世時,解消機密的決定自會受到司法檢驗與輿論公評。

在憲政上真正重要的是,有如美國《紐約時報》公開國防部越戰報告,最高法院判決留給世人的啟示──如果揭露國家機密公開於世,唯一的傷害就是發現根本無密該保的尷尬,揭露濫權行為帶來的尷尬絕不能稱做危害國家安全!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