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黑白集】2010.06.29
金曲獎典禮剛結束,觀眾津津樂道新的歌王歌后、明星華服等場面。但專業評論人、親身參與者的批評也不少,包括典禮冗長、音效太差、主持人表演對嘴、紅地毯走道沒搭雨棚等等。
說起來金曲獎不算什麼「國家大事」,一場典禮未盡完美,過去了也就算了。但見微知著,這些缺點凸顯台灣某些領域的不進反退,跟社會上不斷要求的專業進步形成很大反差,令人看了心驚。
當今任何產業要維持競爭力,只有「專業」是硬道理。台灣越來越多的產品和職場達人,工作項目或許非關豐功偉業,卻能以專精細膩的表現,在國際間揚名。例如蝴蝶蘭驚艷歐洲花展,吳寶春的冠軍麵包折服法國人,蕭青陽的唱片封面設計數度入圍葛萊美獎,侯孝賢身邊的攝影師李屏賓贏得國外導演爭相邀約合作……。這些人在台灣未必皆出名到家喻戶曉,但在無國界的專業領域內,都是公認的世界級A咖,受到同業高度敬重,謂為「台灣之光」當之無愧。
反過來看,也有很多領域,特別是享用了公共資源或政府「特許」保護的,專業性每下愈況,簡直慘不忍睹。從機場的破爛,到新聞局提名產生的公視董事會如今鬧得連新聞局也無法收拾,都是令人覺得「這到底怎麼回事」的例子。而這次金曲獎遇天雨無法應變,連受邀的大陸歌手那英都稱「我沒見過這種狀況」,指的雖然是大雨,但想必還有沒說出口的抱怨,國人實在臉上無光。
不得不承認:台灣進步的是民間,退步的是政府;政府表現往往是拖累國家競爭力排名的因素。就從那英的抱怨說起,很多人該深自反省了!
◆ 戶籍文書送指定地址 7月起可申請
中央社 2010.06.29
內政部今天表示,7月1日起,民眾可到各戶政事務所臨櫃或以自然人憑證網路申辦,將戶籍文書送達指定地址。
內政部說,戶政機關行政處分或告知單等文件的送達,應優先寄送到民眾指定送達地址,無法送達或未指定時,才依行政程序法送達規定辦理。
此外,內政部提醒民眾,鼓勵生育創意標語活動投稿時間30日截止,若最終獲選為第1名,獎金新台幣100萬元,想投稿的民眾務必加緊腳步,參加辦法可查詢活動專屬網站(https://100.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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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晴舫:政治美貌時代來臨
【聯合報╱胡晴舫】2010.06.29
澳洲新出爐女總理頂著「澳洲史上最性感女政客」名號,日本新內閣最受關注焦點為頭號「美女政治家」蓮舫,英國新首相卡麥隆和他的友黨副手克雷格則被媒體形容為一對帥哥酷弟,網路票選誰比較適合當丈夫;而美國最受歡迎的性感偶像並不是《暮光之城》的羅伯派汀森,卻是老少咸宜的總統歐巴馬,男人女人不分膚色都愛他。
歐巴馬當選時,傳言近年來努力經營公益形象的好萊塢女星安潔莉娜裘莉,因此考慮將來參選總統。她自認如果歐巴馬能以一張嘴和他的長相當選總統,她也能辦得到。
「清新的臉孔」,這是政黨陷入泥沼時希冀爬出困境的萬靈丹。而今,「清新」兩字直接對等「清秀」。選政客,越來越像進超級市場選水果。攤上蔬果琳琅滿目,因為無法當場剝皮檢驗水果內容,只能單憑視覺氣味抓個大概印象。傳媒發達,形象公關早已是一門講究的藝術,網路原本應該扮演抓包國王穿新衣的小孩,而今卻也加入神話包裝的戰場,真正做到「廣為流傳」的地步。
政黨擺水果攤,選民選水果,長相好的水果當然先被挑走。然而,政治講究的相貌卻非絕世容顏,而是「看起來」誠懇、親民、實在及認真。美麗的蓮舫只穿黑白套裝,嚴肅、微笑、認真等三號表情交替使用,令二○○四年才從政的她短時間內贏得大量民心。
政治也走外貌協會路線,是政客膚淺,還是選民膚淺?其實人類挑水果的歷史源遠流長,民眾本來就不可能隔肚皮知人心,無論多少理性分析,最後臨門一腳往往仍憑個人喜好直覺。打造路易十四的工程固然不易,可是大家也是崇拜了好久才知道太陽王這傢伙看似豐功偉業,其實耗盡法國宮廷財政,終使他的皇家子孫走上斷頭台。
進入臉書時代,周期縮短,神話製造速度快,破滅也快。不用一次社會騷動,便能立造一名英雄,也不必一場流血革命,就把國王趕下寶座。二○○四年之前,歐巴馬遠在全美政治地平線之外,到了二○○八年,他力掃千軍長驅直入白宮;共和黨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也挖出一張「清新」臉孔莎拉裴林,果真立馬炒出熱氣旋,可惜她曝光沒多久,醜聞以更快速度曝光,政治壽命不過一個選季,如今已改行當名嘴。
神話最怕戳破。年齡越大,在世上行走的歷史越長,越留紀錄讓人檢驗。以往政治人物總做到一把老骨渾身病痛仍不下台,如今遊戲規則翻轉,越年輕越不易有機會犯錯,才能「清秀」兼「清新」,一夕之間,國際間,所有檯面上政治領袖幾乎都不滿五十歲。年輕人問歐巴馬如何從政,歐巴馬因此語重心長地回答,最好十八歲之後就不要再往臉書貼任何愚蠢的東西。
台大校長感嘆台大學生只靠美貌,感覺很可惜。政客只靠美貌,對全社會來說恐怕更可惜。(作者為作家)
「薦證式廣告」 部落客收錢寫文可罰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2010.07.01
隨著國人網路使用率越來越高,部落客所寫的產品、美食推薦文獲得不少網友青睞。消基會認為,部落客若收取酬勞撰寫文章,便形同「薦證式廣告」,政府應該注意網路行銷手法。
消基會抽查十位部落客的部落格內容,發現全數都曾針對單一產品或店家進行推薦。調查指出,八位部落客會告知網友文章為廠商提供試用的訊息或邀稿,兩位部落客則堅持自行前往或拒絕廠商邀稿。
消基會表示,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去年修正「廣告推薦與鑑定使用管理指南」,規定部落客若是收取酬勞或類似酬勞而撰寫見證文章,就視為產品宣傳,未依法揭露與業者之間的關係,最高可罰一萬一千美元。
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表示,部落格薦證文僅在文章內夾雜「廠商提供試用」等文字,若網友沒到文章分類搜尋,不易發現這些推薦文被歸類在「廠商合作文章」、「廠商邀稿」等分類,文章內更不會提到「廣告」二字,消費者難以判別。
公平會副主委施惠芬表示,依公平交易法及行政罰法規定,若寫薦證文的部落客明知廠商廣告不實,卻發文宣稱產品沒有問題,一樣有連帶責任。
部落客女王也在消基會此次抽查名單中,她表示,談合作的時候會慎選廠商,對品牌有認同,產品也會先試用,不錯才會推薦;且廠商合作文章在部落格上分類在「女王的邀稿」,網友應該不易混淆。
同樣遭消基會點名的部落客貴婦奈奈,將該類文章收錄於「廠商合作文章」分類;她指出,「我也是消費者,同樣不希望被騙。」
◆ 職業工會加保 兼差也能申請職災給付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10.07.01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職業工會會員或漁會甲類會員,經由職業工會或漁會參加勞保,若是兼職從事非本業工作受傷或死亡,到底能不能領勞保職災給付?答案是可以的。
日前宜蘭一位在漁會加保的漁民,漁閒時到工地打工,不幸遭倒塌的擋土牆壓傷身亡,家屬原本以為只能領普通死亡給付,經勞保局宜蘭辦事處主動訪視,協助家屬申請職災補償金、勞保遺屬年金及職災慰問金等多項給付,讓家屬感謝不已。
很多打零工的勞工朋友,因為受僱於無一定雇主而在職業工會加保,若因從事非本業工作而發生意外,常誤以為不能申請勞保職災給付;但是勞委會已在民國97年 10月20日發布函釋,放寬經由職業工會或漁會參加勞保之職業勞工或漁民,若因從事與本業無關的工作,於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者,得請領勞保職災給付。
林石傑 (化名)平日從事漁業工作,在漁會參加勞保,漁閒時在工地打零工養家,98年11月24日上午,林生一如往常在壯圍鄉工地揮汗工作,接近正午時刻,因拆除擋土牆模板,擋土牆倒塌遭壓傷,送醫急救後不幸往生。喪偶的林太太目前待業中,長子在服兵役、19歲的次子就讀大學,且工地雇未替林先生申報參加勞保,理賠金額也遲遲未與雇主談妥,再加上投保單位 (頭城區漁會)只告知可以領取35個月普通死亡給付,林太太心想扣除先生喪葬費用後,給付金額將所剩無多,不禁憂心起未來的日子。
所幸勞保局宜蘭辦事處於98年12月14日接獲該事故通報後,即會同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前往訪視,向林太太說明97年勞委會對漁會的甲類會員發生職災已有新函釋,林先生可以申請勞保職災給付。此外,55歲的林太太已領取勞保老年一次給付,目前沒有工作,可以領取先生的勞保遺屬年金,且次子未成年,符合遺屬年金加發25%規定,因此建議林太太選擇領取遺屬年金及喪葬津貼較有利。
由於林先生確定屬職災死亡,今年3月時,林太太陸續領了10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另依職災保護法領取職災勞工死亡家屬補助10萬元,加上每月可領勞保遺屬年金,可以維持家中基本開銷。林太太回想當初與雇主多次協調求償沒有結果,又擔心法院訴訟曠日廢時,對勞保局多次派員主動協助申請給付,紓解經濟困境,心中充滿感謝。
◆ 首座女子看守所成立!舍房布置溫馨
【聯合晚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2010.07.01
國內首座女子看守所台灣台北女子看守所上午成立,法務部長曾勇夫主持啟用典禮,由於是專為女性設計,因此舍房布置都以溫馨、柔和為主,而且是睡上下鋪單人床,而非一般的通舖。
台北女子看守所原本是士林看守所,法務部為落實男女平權理念,紓解女性收容人房舍擁擠情況,因此將士所改建為女子看守所,目前收容255名女性收容人。
曾勇夫表示,女子看守所的設計是以女性收容人需求及權益保障為前提,因此除了24小時提供熱水外,舍房還有提供桌椅供收容人使用,並有上、下鋪單人床,舍房的布置以溫馨柔和為主,甚至還設置育嬰室。
目前國內已經設有高雄、台中及桃園三個女子監獄,而台北女子看守所則是第一個女子看守所,未來將收容包括高檢署、台北、士林、板橋、桃園與基隆地檢署的女性被告與受觀察勒戒人,以及士林、基隆地檢署執行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女受刑人。
歐巴馬:美國移民制度壞掉了
中央社 2010.07.02
美國總統歐巴馬今天在華府一場演說中表示:「(美國的移民)制度壞掉了,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他呼籲國會議員儘速通過移民改革法案,解決高達1100萬非法移民問題。
歐巴馬是應邀在美利堅大學發表演說時,作了以上表示。這是歐巴馬上台以來,第一次完整地發表移民政策演說,也是他繼完成健保改革以及即將完成的金融改革之後,再拋出移民改革議題。
歐巴馬認為,美國移民問題的解決,既要合法,也要合情。他贊成加強邊界安全,但反對進行大規模遣返,因為一方面在後勤上有執行困難,一方面遣返費用也將相當驚人。
歐巴馬說,唯一辦法就是透過立法,修改移民制度,徹底解決非法移民問題。
歐巴馬批評部份共和黨議員因特殊利益而杯葛移民改革法案。他說,有些共和黨議員在小布希政府時期支持移民改革,共和黨政府下台後,他們立即改變態度,顯然是意識形態作祟。
歐巴馬重申,他反對亞利桑那州通過的移民法,因為執法人員可以在街上任意搜索有非法移民嫌疑的人,不符合美國做為一個法治國家及移民國家的價值。
歐巴馬也呼籲目前居留美國的非法移民,必須向警方自首違法入境,向有關單位登記,繳付稅金及罰款,並學習英文。
他說,唯有先完備法律程序,才有可能排隊取得公民資格。
歐巴馬說,他的政府願意為非法移民打開一條公平、反映美國價值及可行的身分合法化道路,但有意成為美國公民的移民在要求享受權利的同時,也必須履行一些基本義務。
◆ 公務員加入候選人臉書粉絲 當心觸法
自由時報 2010.07.02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公務員上臉書(facebook),可千萬別隨意壓「讚」,加入特定政黨或候選人粉絲團,小心違反行政中立法!
年底五都選舉在即,臉書大行其道,候選人紛紛成立臉書粉絲團為自己宣傳,支持者只要在該候選人粉絲團首頁,點選「讚」字,就成為粉絲團一員,且可以搜尋到其他臉書朋友是否也是同一陣線。
包括蘇貞昌、陳菊、蔡英文的臉書粉絲團就陸續湧入二萬多位粉絲,蘇嘉全有六千多人,較晚成立的朱立倫、郝龍斌也有一、二千人加入粉絲團。
由於鐵路警察局長公然替朱立倫輔選,違反行政中立法遭記申誡處分,年底五都選舉在即,銓敘部及公務人員保訓會昨特別提醒三十三萬公務員,千萬別為了支持特定的政黨或候選人,違反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立法中的考績法草案,也針對違反行政中立者,訂出不得考列甲等,或情節重大查證屬實者應考列丙等的規定。
針對行政中立法的一堆規定,同時加入蘇貞昌、郝龍斌粉絲團的RAY說:「只是想知道兩方陣營的狀況,難道這樣也不行嗎?」昨趕緊退出粉絲團的公務員蔡小姐則說,這是個非常棒的政策,公務員將不必為了「表態」與否傷腦筋。
銓敘部同時建議,公務員如果在私人汽車擋風玻璃內貼候選人文宣,則上班時間最好不要開這輛汽車趴趴走,且不得進出政府單位;公務員當然也不可以在辦公室的電腦桌面或螢幕保護上,秀出候選人相關資訊。
銓敘部政務次長吳聰成說明,公務員加入候選人臉書粉絲 當心觸法團牽涉事實認定,仍必須視個案而定,但他建議「可以避免,應儘量避免」。
工業鹽冒充食鹽 8萬包吃下肚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2010.07.03
桃園縣環海公司涉嫌將澳洲進口的低價工業用鹽,分裝為高價的食用鹽在大賣場販售,並更改產地為「台灣」;三年來,已有八萬六千包的非食用鹽吃進國人肚子。高雄地檢署昨將業者宋濟中父女三人依詐欺罪起訴,並請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宋麗珊(四十九歲)為環海公司負責人,宋濟中(八十五歲)負責銷售,宋麗珠(五十二歲)負責進銷貨帳,並擔任新倉行負責人。
九十六年間,宋濟中父女三人認為販賣台鹽高級精鹽的利潤低,為圖厚利,以每包五十公斤各約一百四十五及一百五十七元的低價,向台鹽買進澳洲進口的工業及洗滌鹽後,分裝成每包一公斤及及六百公克的天然粗鹽及天然鹽。
為吸引消費者,同時在包裝上印製「天然粗鹽、日月精華、海水結晶、台製粗鹽內含鈉、鉀、鈣、鎂等多礦物元素、調味葷素皆可」等說明,並將產地改為「台灣」。
改包裝後的天然粗鹽,以每包十九元賣給大潤發,並在家樂福寄賣,零售價廿二元到廿五元;天然鹽以每包廿四點五元寄賣,至去年十一月十七日被檢調查獲為止,共售出八萬多包。
※ 這是上次事件偵查終結的報導。
◆ 銀髮保單藏玄機 前2年非意外死不賠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2010.07.03
保險業者針對銀髮族推出的保證承保廣告,近期強力放送。消基會昨天點名三大業者保單「暗藏玄機」,不僅投保人兩年內僅意外死亡和完全殘廢才能給付,身故也只能拿回所繳保費,形同「無息存款」,質疑業者未充分揭露資訊。
消基會調查康健人壽保證承保專案、友邦人壽一定寶,及國華人壽的人瑞終身壽險保單、廣告內容。消基會秘書長黃鈺生表示,銀髮族資訊閱讀能力相對較差,保證承保廣告詞過於簡化,易誤導銀髮族。
調查發現,三家業者在投保後兩年內,若非意外傷害身故皆不理賠,僅無息退還所繳保費。消基會分析藝人陳美鳳代言的康健人壽保證承保廣告,廣告內容說「投保前兩年,咱若是離開,子孫可領到所繳保費,錢就不會白繳。」事實上僅是「換句話說」,美化保單內容。
消基會分析,廣告中所指的「投保前兩年」,意指投保後的前兩年,等同無法理賠的未保障等待期,「不會白繳」表示消費者若不是因意外傷害身故,業者僅退還所繳保費。且該商品為十年定期險,廣告僅以小字提醒,十年後若未使用到理賠項目,已繳保費不僅無法領回,消費者還需以較高的費率續保。
友邦人壽新常青終身壽險,與國華人壽人瑞終身壽險屬於終身壽險。消基會指出,若以六十歲男性投保友邦人壽廿年、保額五十萬為例,不滿九年所繳保費已超過保額。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詳閱保單,公平會應針對保證投保廣告內容,調查是否有誤導消費者的情形,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 保險局:保證承保… 須揭露「不保證賠」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2010.07.03
消基會批評壽險公司「保證承保」的廣告誤導消費者,金管會保險局官員昨(2)日表示,將要求業者廣告時必須強調「保證保、但不保證賠」。
消基會點名康健、友邦、國華等三家壽險公司的銀髮族「保證承保」廣告不實。保險局官員表示,過去已多次關切康健人壽保證保的電視廣告,該公司也已經第三次更改廣告,針對「投保後的兩年內,萬一出險,僅退保費」,現在廣告內容已經比較清楚。
保險局官員表示,以前壽險公司的電視廣告內容比較省略,經過保險局要求,現在已經改善;針對消基會所指「廣告不實」,必須再去看消基會指的是什麼部分。
針對消基會說,保證保商品所繳的保費可能比投保金額更多,形同「無息存款」,金管會官員表示,特定條件的保戶才會有保費比保額更高的情況。
官員表示,保證保是舊商品,壽險公司只要送金管會備查即可,不必事前先經過保險局審查,但金管會後續會再請壽險業者說明,為何某些條件下,會出現保費比保額高的情況。
平均13年假釋 無期徒刑如虛設
中央社 2010/07/04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 4日電)無期徒刑是法官替代死刑,對重大罪犯「永久隔離」社會的唯一選項。但台灣近年的無期徒刑,平均約13年就可假釋,比重判有期徒刑還不如,也是社會始終無法接受廢死的主因之一。
無期徒刑因具終身監禁的效果,在刑罰制度上,與死刑同為把重犯永久隔離社會的設計,因此很多國家都把無期徒刑做為替代死刑的選項。
雖然刑法已將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拉高為25年,但這是民國94年所修的法,現有絕大多數判無期徒刑者,仍是適用門檻為 10年的舊法。
根據法務部統計,民國93年至98年,獲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受刑人共1188人,平均1年近200人獲釋,而本應是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服刑年限平均僅剩12.8年,就獲假釋出獄。判無期徒刑跟判20年所差無幾,甚至不如判最重的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最重30年,須服刑過半才能提假釋)。
以日本為例,日本的無期徒刑假釋門檻也是10 年,但2004年到2008年,日本5年間僅有29名無期徒刑受刑人獲假釋出獄,平均服刑年限則為27年5月;而從1999年到2008年,更有121人終老監獄內。
多名資深法官與檢察官認為,無期徒刑的精神,本質上就是終身監禁,假釋只能為例外;但台灣的無期徒刑顯然已本末倒置,無期徒刑的「虛級化」,導致有期徒刑與死刑之間出現空隙,也難怪主流民意始終無法接受死刑廢除。
法務部已拋出「制定不可假釋的終身監禁」,做為一旦廢除死刑的配套之一;但實務界人士認為,在此之前,仍應先解決無期徒刑虛級化的問題。
司法實務界人士指出,無期徒刑目前假釋審查,只要受刑人符合服刑管理,「只要當個乖乖牌,就可等著提假釋。」現階段應先修改假釋審查機制,例如納入加害人與被害人或家屬修復關係的程度、對社會侵害程度等,讓假釋從嚴。
降低離婚率 擬修法增訂分居制度
自由時報 2010.07.0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為避免夫妻吵架就氣憤離婚,法務部擬修法祭出「分居條款」,降低離婚率!
法務部日前召開「分居制度」研討會,與會人士幾乎一致贊成修改民法,在婚姻制度納入分居條款,可緩衝夫妻因一時氣憤離婚的決定,有助降低離婚率,避免單親家庭增加;極力推動此案的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表示,法務部正積極研擬分居條款草案,近期將提出討論。
緩衝夫妻衝動決定
黃淑英指出,她和婦女團體推動分居制度好幾年,法務部總算願意正視並研擬修法,分居制度可讓婚姻走到瓶頸的夫妻,暫時分開以思考未來的路,若雙方真的不適合維持婚姻關係,再做離婚打算。
對此,婦女團體和學界大多表示贊成,司法院官員希望立法要周延;不過有法界人士認為,應一併擬定配套方案,律師公會全聯會婦女委員會主委賴芳玉律師指出,夫妻分居後,子女監護權、財產分配及生活費的給付等問題,也須納入修法時整體考量。
夫妻分居類型,法務部修法方向主要參考立委黃淑英所提版本,將分居分成「協議分居」和法院「宣告分居」兩種,分居期間原則上一次不超過三年。
婦團學界多表贊成
依立委黃淑英草案,如為「協議分居」,夫妻雙方共同決定子女監護權,與財產及家庭生活費的分配;若選擇法院「宣告分居」,則由法官視雙方實際情況,決定子女監護權、財產、生活費的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並未取得「性解放」特權,因此不能隨意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彼此仍負貞操義務,如通姦,仍算觸法,須負民、刑事責任。
未來修法後,是否得先分居,才能離婚?目前尚未定案。法務部研擬兩個方案,第一案是單獨制定分居專用法條,在民法親屬編增訂分居制度,分居與否,並不做為離婚的條件;第二案則是把分居條款納入離婚要件之一。
台灣最有名的分居案例,首推實力派唱將潘越雲和她的前夫黃光全;潘越雲分居時,與外遇對象共處一室,遭黃光全捉姦在床,今年五月間兩人正式簽字離婚。
現行台灣婚姻制度,原則上不贊成夫妻分居,如配偶不履行同居義務,可當聲請離婚事由;但有正當理由時,法院允許不履行同居義務,例如配偶出國留學,另一方因工作或家庭因素,決定留在台灣,則任何一方不能以夫妻分隔兩地為由,訴請離婚。
世界各國分居制度立法,以歐洲較完善,英國和德國各規定,夫妻分居達兩年或五年,任何一方配偶得請求離婚,英國查理王子與黛安娜王妃,即因分居達兩年而離婚;瑞士民法則規定,夫妻分居年限由法院宣告一至三年不等。
◆ 大陸人士庇護機制待修法通過
中央社 2010.07.05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今天表示,正等立院通過修法草案建立大陸人士來台尋求庇護機制,一旦通過,未經許可入境台灣的大陸異議人士,未來將可以政治考量專案給予在台長期居留。
因在網路批評中國大陸當局獨裁而遭判刑被關後,輾轉來台尋求政治庇護的大陸異議人士蔡陸軍和類似狀況的異議人士,今天召開記者會控訴自己來台尋求政治庇護多年,卻無法取得居留權,無法過著正常人生活。
對此,劉德勳指出,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尋求庇護事宜,是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第17條第4項規定,如經許可入境的大陸地區人民,可依「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中「領導民主運動有傑出表現之具體事實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險者」規定,申請在台長期居留,但如果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入境,就無法使用上述規定。
不過,劉德勳說,基於人道考量,若經我方查證確有因政治理由受迫害的情節,依內政部訂定的「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相關規定,由內政部核准專案許可在台停留,並協助轉第三國尋求政治庇護。
劉德勳表示,為使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尋求庇護的處理機制更為妥善完備,經陸委會和內政部等相關機關共同研議下,配合難民法草案的立法,提出「兩岸條例」第 17條修正草案,建立大陸地區來台尋求庇護機制,放寬未經許可入境大陸地區人民,可適用「兩岸條例」第17條第4項規定,申請政治考量專案許可,在台長期居留,以落實人權立國理念。
劉德勳指出,上述草案已於98年12月31日送立法院審查,等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後,就可建立完善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尋求庇護機制。
有關媒體報導蔡陸軍等人因屬於非經許可入境的大陸地區人民,劉德勳說,正由內政部依上述規定,給予專案許可在台停留,並協助轉赴第三國尋求政治庇護;政府還提供生活費支應每月新台幣2萬元等生活照料。
劉德勳表示,未來「兩岸條例」的修正草案若修法通過,蔡陸軍等人就可向主管機關內政部提出政治考量專案長期在台居留的申請,以確保他們的權益。
◆ 忘監考 工程會主考官記小過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2010.07.05
工程會主辦考試,主考官竟忘了監考,行政院工程會主委范良銹上午對此公開鞠躬致歉,並表示將自請處分。至於有28位學員要補考,要求增加交通費補助,范良銹表示,這部分不會用到公帑,他會自掏腰包出錢。工程會上午並召開人評會,忘記監考的主考官黃裕發 (工程會企劃處分析師)記一小過,企劃處長蘇明通、科長胡培中均記兩次申誡。
公共工程委員會昨在新竹中華大學主辦政府採購人員專業證照考試,預定下午1時30分考試,但主考官黃裕發竟然忘記,等到考生等不到主考官,他才從台北辦公室拿試卷趕到新竹考場時,已經延誤了3個多小時,考試因而順延至4點45分才舉行。這場考試一共有87名考生,其中28名考生不耐久候,氣得罷考離去。
范良銹上午率工程會副主委鄧民治、主任秘書吳國安公開道歉,范良銹表示,整起事件是管理不周延所致,他會負起責任,將會上簽行政院長自請處分。
另外昨天願意留下考試的59名學員,有53名及格,不及格的6名,將和沒有考試的28人另擇期,一起補考。有學員要求增加交通費補助,范良銹表示,這部分不會用到公帑,他會自掏腰包補助。
※ 相關報導:
* 扯!政府職訓考 主考官忘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5/today-t1.htm
正視公部門的人才困境
【經濟日報╱社論】2010.07.06
台灣的電子資訊產業從1980年代開始快速發展,在台灣的經濟成長過程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無論是從它在製造業的比重或是在出口中的比重來看,電子資訊業始終是台灣經濟的明星,歷20多年而不衰。
許多人將台灣電子資訊業的成功,歸因於工業技術研究院的成立(1973年),或新竹科學園區的設立(1980年)。這兩者當然都是成功的要素;前者為電子資訊業奠定了技術基礎,後者則藉由產業群聚,形成了電子資訊業發展的新模式。但我們也必須看清楚,發揮著關鍵作用的還是「人」。
工研院肇始於孫運璿先生的決策,新竹科學園區則可歸功於徐賢修先生與李國鼎先生的推動。但光靠這幾位先生尚不足以成事;還有更多的科學家與工程師相繼投入各種相關技術的開發、移轉,以及後來的商業運轉,才成就了整個產業鏈的蓬勃發展。此外,幾十年來台灣最好的一批學生,在大學時選擇了理工科系;正是這些年輕腦力,為產業源源不絕注入了新想法與新動能。
這些年來,台灣經濟經歷了許多困頓,政府最常想到的是,如何投入更多資源而創造出新的明星產業?如何在別的產業,也能複製新竹科學園區成功的模式?但是,產業發展不能只靠硬體資源,人力資本才是產業發展成功的關鍵。而台灣現在最大的危機,正是人才的流失。
台灣人才的流失已經是全面的問題。私部門的人才外流到其他國家,是勞動要素的移動,這對台灣經濟發展當然是警訊,但這一問題至少還有市場機制可以調節。所以,我們在這主要討論的是公部門的人才問題。
這些年來,許多人對政務官職務卻步,許多高階文官也選擇提早退休,究其原因,就是不願意受辱。我們的民意代表很少在專業問題上下功夫,反而經常在質詢時無的放矢,任意辱罵官員;電子媒體的名嘴也同樣缺少專業的訓練,但卻經常捕風捉影,大肆批評。任何有尊嚴的人當然不願意平白受辱,所以有志之士不願意來,有才之人則紛紛求去,寧可退休選擇轉任民間企業。
此外,我國公務員的薪資結構極不合理,也是人才不願投入的一項原因。根據一項國內學界的研究,我國高階公務員的工資與民間相當級別的工作相比,低了20% 至60%,而且職務位階愈高,薪資損失愈大。如今大學即將實施「彈性薪資」制度,以後大學中的優秀人才願意出任政務官者一定更少。
在國營事業或政府相關的事業與法人方面,也有類似問題。民意代表關心的不是董事長與總經理的績效,而是座車引擎的大小,甚至規定薪資不能超過部長薪資的一定比率。結果,從善如流的政府沒想到替薪資偏低的部長加薪,反倒是將績效卓著的事業首長減了薪。真是荒唐可笑。
政府絕不要以為人才不虞匱乏,覺得總有低階公務員想要向上爬,也還有很多人盼望「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能夠當上政務官。政府反而要特別注意未來可能產生的「反向選擇」:也就是越沒能力的,或者另有圖謀的,才會去爭取這些工作。
如果沒有人才,就不會有好的決策;沒有許多人才的共同努力,政策也很難付諸實現。政府若想打造黃金十年,就一定要知道,唯有人才,才能帶來數十年的榮景;電子資訊業如此,其他產業與整個經濟也會是如此。因此我們誠懇的呼籲政府重視此一問題,改善現有制度,讓我們高階公務員與政務官得到尊重,免於不合理的羞辱,也得到相對應的合理報酬。這樣的制度,才是國家之福。
◆ 體育人才流離 發展說說而已?
【聯合報╱曾清淡/資深媒體工作者(台北市)】2010.07.06
炎炎夏日,隨著網球好手盧彥勳在溫布頓打到男單八強、世界杯足球賽驚奇連連,體育話題也跟著發燒。可是,國內體壇若不徹底解決「體育流浪教師」的問題,那麼發展體育就變成「官話」,流於空談。
筆者最近接觸了一些基層教練和選手,發現「體育流浪教師」滿街跑,即使擁有留美的體育博士學位,照樣找不到專任教職可以貢獻所長。
在田徑界享有「女飛人」美譽的撐竿跳高名將張可欣,就是一例。
她的運動成績有目共睹,已經連續十七次打破全國紀錄,等於完全主宰了我國女子撐竿跳高運動的發展;論學術,她的努力也不賴,在國內取得碩士學位,然後赴美取得美國運動學院運動管理博士學位。
像張可欣這種條件,回國快兩年了,卻一直找不到專任教職,只好到處兼課,上個學年度最多時曾在五所學校兼了廿八堂課,她成了另類「飛人」,到處奔波。
這種例子其實比比皆是,張可欣的男友洪至祥以排球見長,也在美國取得博士學位,如今也是屬於「體育流浪教師」族群。
在世界大學錦標賽、東亞運動會各奪兩面金牌的跆拳道女將楊紋貞,也是「體育流浪教師」。政府口口聲聲要推展體育,優秀體育人才卻沒有出路,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當然是出在體育政策,以前只有少數栽培體育人才的大學或體育專校可以修體育教師的學分,現在大幅開放,結果一些私立大學為了招收學生,紛紛開設相關學程,人數一下子膨脹數倍,造成體育教師的窄門更窄。
另一方面,體育師資新陳代謝太緩慢,有些體育教授雖然屆齡退休,卻又延聘留校繼續任教,等於佔了新人名額。偏偏「少子化」又影響招生人數,體育課程相對銳減,體育教師出缺時,多數學校遇缺不補。如此惡性循環,體育人才失去目標、缺少願景,他們還有奮鬥的動力嗎?
調教田徑選手已逾四十七載的台南市德光女中教練陳谷豐,當著昔日子弟兵、現任行政院體委會主委戴遐齡的面,痛陳體育政策越改越壞;戴主委雙手一攤,無奈地表示,有些體育政策是教育部制訂,體委會干涉不了。
那麼,行政院是不是應該召開跨部會的會議,研議振興體育方案,否則教育部、體委會互踢皮球,倒楣的是運動員!
國家門面不容顢頇官僚如此蹧蹋
【聯合報╱社論】2010.07.08
如果聽到機場牛肉麵一碗兩百五十元而不覺得貴,那是麻木;如果空橋斷裂意外發生多日卻查不出原因,那是失能;如果機場中控中心變成飲酒作樂場所而主管渾然不知,那是顢頇腐敗。如果機場接二連三出事而還在官官相護,裝聾作啞,整個民航部門就非得大換血不可。
在設備老舊及管理鬆散備受批評之際,桃園機場又傳出紀律廢弛的醜聞。機場中控中心督導不僅在辦公室飲酒作樂,並對女工程師毛手毛腳,狀極不堪;經立委揭露現場照片,醜態畢露。中控中心是機場的心臟地帶,負責飛航安全資訊的整合聯繫任務,其工作人員竟於上班時間公然吃喝飲酒調情,可以想見紀律廢弛到了什麼地步。
更荒唐的是,交通部在立委爆料前聽聞風聲,要求民航局先行調查,得到的回報卻是:「查無此事」。試想,醜聞已至爆發邊緣,民航局還意圖欺上瞞下,妄想一手遮天;這種庸碌顢頇的官僚心態,其實才是桃園機場一蹶不振的主要原因。日前,桃園航站主任蕭登科因斷橋事件多日追查不出原因而遭撤換,他還笑稱「正好趁機好好休息」;這種對自己失職毫不在乎的態度,能不令人瞠目?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經常進出國門的民眾,都看得出桃園機場近幾年的早衰和蒼老,唯獨那些享受特殊通關待遇的高官毫無所覺。撇開牛肉麵及手推車不提,整個機場的餐飲、服務乃至工程勞務,幾皆為了行政便利而不斷外包,同時也不斷遺失顧客導向的服務精神;旅客雖一再反映,主管當局卻無動於衷。去年,桃園機場服務品質的國際排名大退九名,已是嚴重警訊,交通部卻仍停留在「打一下、移一步」的牛步因應,這如何可能改善現狀?
再看桃園航空站對「航廈變酒家」事件的反應,更是典型的官官相護姿態。第一,辯稱飲酒的督導當天並未值勤;第二,聲稱該督導可能因督導包商過嚴而遭挾怨報復;第三,將調查誰私自拍攝飲酒畫面並外洩給立委。這三項說法,無一禁得起檢證:第一,一個未值勤的督導,為何容許其衣冠不整地在辦公室飲酒作樂?第二,即使是包商報復舉發,也不能反證督導可以把航廈變酒家。第三,一個腐敗的機構需要靠內部的「吹哨者」來揭露不軌,促成組織的改造;桃園航站把「吹哨」和「告密」混為一談,是心虛還是無知?
事實上,交通部應該感謝藍軍立委羅淑蕾披露這起醜聞,讓輿論有機會在隔離政治偏見的氛圍下比較客觀地檢視此事,也讓官員有更寬廣的餘裕來整治國家門面。兩相對照,「禁帶國旗事件」是綠營刻意扭曲的政治議題,航警認真執勤,只需如實澄清即可;但「航廈變酒家」風波卻是不折不扣的行政醜聞,必須嚴正秉公處理,不容任何偏袒及推諉。尤其機場問題接二連三,物腐生蛆,顯是其來有自,若不大刀闊斧整頓,腐敗之根將更伺機滋生擴散。
我們也要提醒吳內閣:不能忽略行政部門中階主管的效能問題,因為那是政府決策承上啟下的關鍵。在台中市角頭命案,發生了警察局長、督察長對市長提出不實報告的問題;桃園機場的斷橋事件及飲酒事件,更發生嚴重的失能、欺瞞行為。這些,不能只簡化為官員個人的能力因素,因為在在影響政府形象,更打擊整個行政體系的榮譽感和向心力。在民航局長遭撤換之後,包括究竟幕後是誰在為那位行徑囂張的督導撐腰壯膽,也都該徹底調查、一併處理才行。
環顧機場,其實不乏戰戰兢兢的工作人員:禮貌的關員、認真的航警,乃至進退有度的計程車司機,都在為維護台灣的形象而努力。正因為如此,絕不能再縱容顢頇的官員在那裡蹧蹋國家的門面。而如果民航局內部的自清能力不足,政府不妨考慮成立外部專家小組,來協助機場的考核、整頓和更新。
※ 相關報導:
* 桃園機場班表造假有玄機?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712598.shtml
* 墾丁國家公園亂象 今起取締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6/5711212.shtml
依照國家公園法規定,國家公園風景區內禁止設攤、燃放炮竹,但仍有少數攤販業者和執法人員大玩「捉迷藏」遊戲,已列入重點巡查取締對象。
◆ 「要命」警消服! 標檢局驗收放水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熊迺祺/台北報導】2010.07.08
軍警、消防、台電等單位採購特殊功能的工作服,傳出要命弊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四名檢測員涉嫌協助廠商標得防火抗焰等工作服,在檢驗時放水收賄,檢調昨天兵分廿九路搜索,帶回十多人漏夜偵訊。
北縣調查站昨晚依貪汙等罪將檢測員韓德政、鍾引祺、謝志誠、陳明煌,及義翔實業負責人孫華昌、華程實業負責人何鴻卿(女)、信用服裝廠公司負責人陳清發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鍾引祺交保十萬元,陳清發、謝志誠漏夜偵訊,其餘四人聲押禁見。
這四名檢測員都是標檢局台北總局第六組成員,專門檢測紡織品,特定廠商和他們搭上線後,「呷好道相報、一個牽一個」,介紹給其他廠商認識,在檢驗特定項目時製作不實的報告。
由於本案涉及官商勾結放水檢驗,恐危及第一線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檢調還懷疑仍有「白手套」在穿針引線,正擴大偵辦。
據指出,軍警、消防、台電、中油等單位因工作特殊,需要具有防水透氣、防火抗焰、抗靜電等材質的工作服,停車計費單也必須具有抗日曬雨淋功能。
檢調根據檢舉追查發現,標檢局近一年有卅多件送驗的採購案,可能都是持造假的檢驗報告得標請款,包括去年台北縣員警防水透氣雙層風雨衣褲、台東縣消防局義消制服、台電桃園營業處防焰工作服,及今年台南市路邊停車計費用特殊感應紙。
據了解,韓德政等人被指以每件八千元至一萬元的代價接受賄賂,讓本來無法通過檢驗的布料或紙張過關,並出具不實的檢驗合格報告,讓廠商持向發包單位申請驗收請款。
台灣人在東莞 可納社保了
【聯合報╱特派記者林琮盛/東莞報導】2010.07.09
在東莞工作的台灣人本月起將可列入大陸社保制度保障範圍。
東莞市政府近日頒布「關於在東莞市就業的港澳台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七月起,把在東莞就業的台港澳人士納入東莞社會保險。其中,台灣人可自願加入保險。
截至去年底在東莞就業的台港澳人士近5萬人,外籍人士5260人。他們大部分人在東莞就業和生活,都有強烈要求在東莞入保,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
東莞日報報導,今年4月,外商及台商透過外商聯絡小組協調會提出外籍人員在東莞參保的訴求。
對於這一項要求,目前大陸國家和省都有相關政策。2005年6月14日,大陸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就台港澳人士參加社保的問題,頒布「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規定台港澳人士在大陸就業,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參加社保。
今年1月,廣東省人保廳下發文件,要求各地將在省內就業的華僑逐步納入社保覆蓋範圍。
同時,東莞周邊城市如廣州、深圳、珠海、中山等,均已於近年制定並實施了台港澳人士的參保等政策,並將外籍人員納入了社保參保範圍。
同時,根據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台港澳人士出國及赴港、澳、台地區期間因病就醫的,亦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台港澳人士一旦與東莞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在大陸移轉工作,當地有社保機構接收的,按東莞相關的轉移辦法辦理轉移手續;未辦理轉移手續,重新返回東莞就業並按規定繼續繳納社保費的,其各項社保關係按規定接續。
其中,台港澳人士與東莞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辦理了就業證註銷手續,個人申請終止社保關係的,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蓄額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實際結餘額退還本人,終止各項社保關係。
神明不能當地主 全台4千筆將標售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0.07.09
內政部昨天表示,全台約有四千筆、近五百公頃土地,是登記在「福德爺」、「天上聖母」等神明名下,由於神明不能當地主,登記為神明的土地也不能開發,內政部要求「正名」,提不出所有權證明者,土地可能被標售。
內政部將從本月起,以一年時間受理「寺廟或宗教團體」類的地籍清理,若拿不出原始文件的土地,將被標售,拿得出文件的,就應申請更名,不能再由神明當地主。
內政部指出,若登記神明名義的土地能拿出原始文件,七月起就應申請更名,如「福德爺」可改為「福德宮」,「天上聖母」可更名「天上聖母宮」,「觀音」則更名為「觀音寺」等;若清查時某土地地上物是寺廟,但信徒拿不出所有權或原始文件,政府可優先將該筆土地讓售給該寺廟。
內政部也表示,若有一塊土地為神明所有,但這次地籍清理無人主張所有權,即使土地上有寺廟,內政部也將依規定公開標售,所得將歸國庫;目前以神明名義登記的土地,光公告現值,就有三百億元。
內政部民政司長蕭輔導表示,這次地籍清理,是為解決台灣光復以來遺留的地籍登記問題,即日起將由地方政府公告、受理申報。日據時期部分寺廟被沒收,光復後登記為公有土地,或光復前被迫改登記為他人名義。
他指出,部分寺廟或宗教團體目前使用的土地,在光復後辦理土地總登記時,以福德爺、天上聖母等神祇名義登記,以致難取得所有權。
※ 如果寺廟蓋在這種土地上,政府是否準備拆廟毀寺?
◆ 地政司:神明土地 一年後標售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2010.07.09
內政部昨(8)日宣布,7月1日起開始清理神明的土地,內政部地政司司長蕭輔導說,根據內政部資料,目前登記在神明名下的土地有4,000多筆,總計499公頃,土地公告現值合計300多億元。一年後,如果還登記者神明名下,將進行標售,以利土地利用。
內政部指出,今年度將辦理「寺廟或宗教團體」類土地的清理。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7月起開始公告,並受理寺廟或宗教團體申報。
蕭輔導指出,日據時期實施皇民化運動,所以有部分寺廟或宗教團體的土地被日本政府沒收,光復後登記為公有土地,或是在光復前被迫改登記為他人名義,此外,還有部分寺廟或宗教團體目前所使用的土地,以神祇等名義登記,例如福德爺、天上聖母。
蕭輔導指出,直到現今,這些用神明名字登記的,寺廟或宗教團體仍難以取得土地所有權。他指出,寺廟或宗教團體可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報並更名;但如無法證明其與該神祇為同一主體,也可以向縣市政府申請以公告現值讓售。
如果一直都沒有人來辦理,蕭輔導指出,一年後,政府將對這些仍登記在神明名下的土地進行標售,價金將記存在專戶,讓那些持有文件但來不及辦理的人將來有機會提領。這麼一來,土地才能有所有權,有了所有權才能利用。
至於有些人已住在神明的土地上超過十年,蕭輔導指出,他們擁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他們願意按標售的價金購入,可以優先購買。
◆ 桃園機場班表造假 民航局坦承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陳洛薇/台北報導】2010.07.09
針對桃園機場中控中心班表造假案,立委羅淑蕾今天將再爆料,因「前車之鑑」,民航局昨晚主動調查發現,中控室排班表確實出現作假,承包商以其他員工代值班的離譜情形,有人甚至值班廿四小時,明顯違反勞基法。
羅淑蕾昨天透露,桃園機場中控中心再傳涉嫌假造排班表,任用資格不符的執勤人員,她已掌握明確證據,今天下午將對外說明,不排除請當事人現身說法,糾舉弊端。
民航局趕在立委再次爆料前先追查責任,承認針對承包商找人代班的違規情況,依規定桃園站中控中心每人每天輪值八小時,原本該三人值班,六月一至三日這幾天,卻出現每天只有「一人值班」的離譜情形,承包商疑似以代班方式值班,違反相關規定。
◆ 整頓風紀 標檢局修改流程
【聯合報╱記者朱婉寧/台北報導】2010.07.09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日前爆出收賄放水疑雲,已有兩名官員遭收押,標檢局長陳介山昨天嚴肅表示,已經迅速修改內規,未來將防止檢驗員與廠商接觸,並修改檢驗流程,讓檢驗人員無法得知送驗廠商的身分。
相關官員說,陳介山已迅速處理相關人事,涉案人員、單位負責人都將調職;還下令全面清查相關員工去年以來承辦的所有檢驗案件,是否有其他涉及不法的問題。
經濟部長施顏祥對標檢局傳出弊案也相當震怒,昨天上午他當面告誡陳介山要全面防弊,不能再有類似事情發生,同時要求他應整頓內部人員操守。另外,施顏祥也要求經濟部次長梁國新加強督導,加強作業系統改進。
◆ 星報:陸客壞習慣恐壞兩岸關係
中央社 2010/07/09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新加坡9日專電)一位英籍時事評論員今天投書新加坡「聯合早報」,認為中國大陸遊客有不少壞習慣,名聲之差連不住在台灣的人都有所聽聞,若不反省,將成為搞砸兩岸關係的禍首。
居住在香港的英籍時事評論員黃世澤表示,近日在台灣媒體上揭露一張,大陸遊客到墾丁旅遊時仿效美軍在第2次大戰登陸硫磺島時的情景,高舉中共五星旗合照,在台灣引起軒然大波,引發不少台灣民眾不滿。
投書表示,大陸遊客有不少壞習慣,如果不知道自己的一舉一動關係到中國的國家形象,這些大陸遊客隨時將成為搞砸兩岸關係、甚至與其它國家外交關係的元凶。
這位時事評論員認為,大陸遊客最常被批評的就是不守公德,例如在公眾場所大聲喧嘩、不守秩序排隊、隨地吐痰等,大陸遊客在台灣名聲之差,連不住在台灣的人都有所聽聞,且很多時候也令香港居民側目及抱怨。
評論員表示,如果大陸遊客在政治上不敏感,及不改一些壞習慣,或是沒有在墾丁圖片上學乖的話,大陸遊客與台灣民眾之間遲早會因一些小事造成衝突,不僅破壞中國國民形象,對兩岸民間往來肯定也會造成嚴重影響,就算馬英九政府想進一步推動兩岸經貿往來,都不一定能受到台灣民眾歡迎;接下來就要看中國民眾有沒有智慧作出反省。
「官官相護」腐蝕公務體系的靈魂
【聯合報╱社論】2010.07.11
桃園航站控制中心的「機場變酒家」事件,令社會大眾瞠目結舌,而據說尚只是「弊案滾雪球」的開端。從表象看,這是機場管理的問題;但抽絲剝繭,看事件發展的荒唐地步,立委揭弊過程中的官員回應態度,以及至今的官方處理方向,問題深層就是「官官相護」四個字!
桃園機場受旅客抱怨已不知多少年,直到近來攸關安全和紀律的重大違失連串爆發,才證明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個職掌如此重要的機關,從小處的螺絲鬆動,惡化成今天的千瘡百孔,絕非一二害群之馬的「能耐」就可造成。果然,事發之後,各種不可思議的情節一一揭露:據報導,政風室早就接獲檢舉,卻置若罔聞,顯然是「吃案」;交通部風聞弊端,民航局回報「查無此事」,反而還說要查洩密;至於民航局長李龍文以「健康因素」請辭,如果因此就為這個案子「止血」,則真正必須負責、有待懲處的對象,不是反而成了漏網之魚?
可怕的不是「一粒老鼠屎」,可怕的是上下沆瀣一氣。可怕的不是弊案,可怕的是明知有弊案,卻還是沒決心、沒辦法清除!老百姓熟知「官官相護」這句話,正可見官官相護現象之淵遠流長。從古早開始,民眾在官僚體系受弊案所害,若為爭公道挺身而出,多的是「檢舉人變被害人」的下場,就是官官相護所致,所以聰明人相囑「民不與官鬥」。而民主法治雖然設下種種訴冤訴願、內部檢查的機制,台灣的行政法院還一度被叫做「行政院的法院」;但審視這次機場事件,卻連政風室也陷入暴風中心。可見官僚體制內不公正現象之「頑固」,讓規矩做事的公務員同僚、讓受公權力箝制的平民百姓,是多麼無奈。
官官相護之下,往往是惡人得逞,好人受挫,正常的規則不能運作,久而久之,就是風氣敗壞,難怪整個體系沉淪到被罵成「爛到骨子裡」。尤其公務員手裡握有行政裁量甚至執行司法的公權力,一旦濫權或失職,如果還要官官相護,自是為害更深。例如,最近爆出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一則違紀案,以查賄為由非法調閱私人嫌隙者的通聯紀錄。這在任何法治社會,都不是輕鬆的情節,令美國總統尼克森下台的水門案也不過就是違法竊聽的事件。但據報導,高檢署最初只打算以「飭令注意」處理,直到引起法務部同仁不滿和檢審委員反對,才改以申誡處分。
這則新聞不算轟動,但網路上網友反應之激烈,潮水一般的數百則留言痛罵「只知嚴辦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官官相護的腐敗政府」、「檢察官濫權是人民的災難」、「司法改革還有明天嗎」……,群情激憤的程度,法務部如果還是看不見聽不見,那真是坐實了「官官相護」的指責了!
台灣的公務員本來都有學歷和高普考的「身家保證」,初入公門都是白紙一張;日後如果慢慢累積出顢頇、怠惰的整體形象,甚至某些特定單位被認為違法濫權成了「通例」,那絕不會是一二人行為偏差的問題,而是整體風氣所致。官官相護成了惡人的保護傘,也讓多半奉公守法的公務員很洩氣,醬缸文化由此而來。也難怪在台灣,行政效率、司法公正度等等公部門的因素,永遠是拖累國家競爭力的首要原因,且成了製造民怨的溫床。
考試院正積極推動公務人員的考績法修正,卻受到很大的阻力。從機場事件看來,上班時在公務場地摟著女人喝酒作樂的醜行,能不嚴厲懲處、積極淘汰嗎?但反過來看,只要官官相護的情況存在一天,這種行徑惡劣的公務員,就可能是受到上級考績「保護」的對象,也難怪有人對考績制「擇優汰劣」的功能不抱信心。官官相護是侵蝕公務體系靈魂的最大殺手,行政革新務必從這裡開始做起!
◆ 名家-中國國家主義歷史的終結
【喬新生】2010-07-11 旺報
在如何看待中國改革開放歷史經驗和教訓的問題上,中國的學術界發生了嚴重分歧。一些學者站在國外看待中國,成績遠遠大於問題;可是,一些學者站在國內看待中國,問題遠遠大於成績。無論從哪個視角看待中國,中國學者都希望中國繁榮昌盛。
然而,中國早已不是孤立的存在,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時代,西方學術界同樣在分析中國。西方學者往往是從意識形態出發,運用自己的學術分析方法,以自己特有的思維定勢,觀察和分析中國的變化。部分中國學者在分析中國問題的時候,不由自主地走入西方學者預設的話語情景之中,不自覺地選擇西方的學術語言和表達方法。
中國學界缺乏自我
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西方一些學者使用中國共識、北京共識、中國道路、中國模式這樣的概念,試圖把中國的發展道路納入到西方國家發展的邏輯體系之中,而一些中國學者不問青紅皂白,將這些概念信手拈來,設計自己的邏輯框架,這反映出中國學術界缺乏自我。
部分中國學者試圖掙脫西方國家的話語體系,根據自己的邏輯思路分析總結中國改革開放的得失。但是,這些學者在藉助於中國傳統文化分析中國改革開放成就時,又不由自主地陷入傳統文化的歷史窠臼,把帝王專制作為分析中國改革開放的邏輯起點,認為正是由於實行了高度集權的體制,才能集中力量辦大事,一心一意地發展經濟。
中國當前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正是中國人心目中根深蒂固的國家主義觀念,反映在普通老百姓的心目中就是清官思想,希望出現一個強有力的統治者,確保人民安居樂業。執政者正是利用了中國傳統文化的這一點,把自己塑造成為一個清廉的負責任的政府形象。現在,這種國家主義的思想已經發展到極致,到最後,不僅會導致整個國家的治理結構嚴重變形,基層官員膽戰心驚,高層官員疲於奔命;而且導致整個社會的不滿通通指向執政當局,執政者成為眾矢之的。
國家主義走向破產
健康的社會應該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政府不是高高在上的太上皇,而是公民社會的利益相關者。如果執政者把國家主義掛在嘴邊,動輒強調國家利益至上,那麼,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會導致公眾強烈反感,在執政的過程中必然會不斷引起反彈。
中國的國家主義正在走向破產,國家主義的歷史終結成為必然。當我們在分析考察中國改革開放歷史的時候,就會驚訝地發現,中國民主政治不因曾經遭受挫折而止步不前,相反地,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民主政治和現代市場經濟之間的關係是如此的密不可分,以至於要想發展健康的市場經濟,必須大力發展中國的民主政治,充分尊重公民的個人尊嚴。
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成果來自於公民的聰明才智,來自於普通民眾的艱苦奮鬥。如果執政黨把所有改革的成果據為己有,並以此來拒絕發展民主,那麼,終將被公眾所拋棄。尊重人民,尊重人民的選擇,不僅僅是憲法的基本精神,同時也是執政黨的政治口號。但是,我們必須承認現行的法律制度仍然停留在國家主義觀念之上,中國還必須學會從契約社會走向公民社會。結論是,中國要從思想上解決問題,真正拋棄國家主義,最大限度地尊重每一個公民的權利。
(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派遣工 將擺脫臨時工命運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719897.shtml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郭玫君/台北報導】2010.07.12
經過近半年的開會研商,勞委會首度針對數十萬派遣勞工,在勞基法中增訂「派遣」專章,終於敲定最後版本,今天起與勞資做最後確認,預計8月底送行政院審議。其中明定六大類人員不得使用派遣,派遣比率不得超過受僱員工3%,但經工會同意可到20%,都較最初版本限縮。
另外草案明定派遣公司不得與勞工簽定期契約,也就是現行普遍存在的登錄型派遣公司都屬違法,派遣公司必須常態僱用派遣勞工,不再只是「用後即丟」的臨時工,修法通過有一年緩衝期,讓業者調整做法。
勞委會今邀集政府各單位舉行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座談會,出席部會對於使用勞動派遣之範圍與限制提出不同看法。
經部對限制比率有意見
據了解,經濟部工業局代表對於派遣勞工人數限制比率有些意見,且對於以負面表列方式排除醫事等六類工作者在派遣使用範圍之外,認為限制仍太嚴苛,對企業綁手綁腳,可能有礙經濟發展。工業局也援引工商團體看法,認為經勞資會議同意至少要達到10%才行。對此,勞委會表示,目前派遣勞工比例約佔整體勞的5%,因此5%應是合理範圍,可避免派遣情勢再惡化。勞委會決定以「負面表列」方式規範派遣進用行業,明定醫療人員、保全人員、航空人員、航海 (船員、遊艇駕駛、動力小船駕駛及助手)、大眾運輸行車及駕駛人員、採礦人員等六大類員工不得採用派遣。
現行派遣業幾乎都屬「登錄型」,也就是先受理勞工登錄,等到接案需要勞工,才從中挑選適合人力到要派公司工作,此舉使得派遣工被形容為「免洗筷」。為了保障派遣勞工僱用安定,條文明定派遣公司不得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
小辭典/派遣勞工
【聯合晚報/陳素玲】
「派遣勞工」是很多企業為了減少聘僱正職勞工,因此改以「派遣」型態進用勞工,一般以負責「非核心工作」為主。
「派遣」的三方關係,一般「派遣勞工」是由「派遣公司」僱用,然後指派到「要派公司」提供勞務。
例如甲公司決定將「電腦維修」工作由「派遣勞工」負責,便找乙派遣公司指派丙派遣勞工進入甲公司工作。此時丙勞工就是「派遣勞工」,受僱於「乙派遣公司」,但在「甲要派公司」工作。
派遣勞工的薪資、勞健保等費用一般由「派遣公司」負責,但工作則接受「要派公司」指揮監督。全台目前約有數十萬派遣勞工。
※ 圖解詳見網站。
* 派遣公司欠薪 雇主要埋單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720002.shtml
未來派遣工不再是臨時工,如果在要派公司 (即工作地點)工作滿一年以上,就可要求成為正式員工;要派公司也不能「只用不管」,必須視同雇主,在工資、職災、就業歧視等方面,都必須負連帶責任。
派遣公司 派遣法規內容是關鍵
【聯合晚報╱記者吳孟庭/專題報導】2010.07.14
派遣正面或負面,104人才派遣中心營運長吳麗雪認為,台灣需要「客製化」法規,而非一昧仿效他國,同時法令要能約束被派企業與派遣公司才能真正保障勞工,她指出派遣工作應視為職場跳板,但最重要的還是勞工自身的競爭力。
奇美電無預警裁掉派遣工,一場金融海嘯突顯派遣工卑微的職場地位。接觸派遣十餘年的她說,派遣或正職並不是重點,事實是企業要存活就是得減少支出,解雇的也不僅有派遣,不要老把總體經濟議題和派遣直接連結在一起。
派遣薪資易被壓低?她認為不見得。她以104資料庫統計數字來支持她的論點,目前採用最多派遣員工的操作/技術類人員,平均薪資為2萬2500元,不低於基本工資1萬7280元;採用派遣數第二的業務類,平均薪資則可達5萬5122元,不過已包含獎金。
但她坦承福利倒是有差別,例如派遣工不能配股或沒有特休;她解釋,派遣工因為簽固定期限的契約,期間通常不長,勞基法本來就是沒有滿1年就沒有享有多餘的休假。因此她表示,奇美電爭議是因為沒有事前告知,且提早解約也沒給資遣費,明顯違反勞基法,大眾不應把錯都怪到派遣身上。
相反的,她表示派遣成為許多人的職場跳板,因為大公司用人條件嚴格,派遣能在此時提供機會,以較低的限制、學資歷獲得工作,年紀相對也會放寬,政府要降低失業率、解決中高齡失業,她認為派遣這時候就能提供有效一個管道。
由於派遣已成為已開發國家的趨勢,她主張自由經濟下,需要給予就業市場多元尊重,就像大禹治水,政府應該是開渠道來引導,而不是堆土牆阻擋,否則依舊會潰堤,所以她認為派遣不該被限縮。
她表示,104曾做過調查,詢問1000多名求職者與400多家企業怎麼看派遣法令草案,結果有近半屬於不表態的中間選民,求職者也不認為法令通過會有更多求職機會,企業也不會因此放出更多正職,因為成本還是不想要增加,最後會不會就導致交給外包商,這樣連派遣法也管不到。因此不是A菜、白菜哪個好,而是菜要怎麼炒,派遣法規內容將是關鍵。
至於內容,她認為台灣有客製化需求,選擇全權仿效日、韓甚至歐美模式都不理想。舉例德國勞動法令就約束雙方共同雇主,意指不只派遣公司,連要派企業也需要管理,才能讓派遣機制的「三角關係」平衡發展,值得參考。
※ 相關報導:
* 是派遣勞工 還是派遣孤兒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722106.shtml
◆ 勞委會統計 逾8成派遣業者違法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專題報導】2010.07.13
派遣勞工人數激增,卻因相關法令尚未上路,讓派遣勞工成了「勞動孤兒」,而從勞委會去年及今年兩次針對派遣業者的專案檢查結果,兩次違法情節都高達八成五以上,印證派遣勞工勞動條件的確不受保障現況,派遣勞工只能自求多福。勞委會表示,都已移請地方政府開罰。
面對各界對派遣型態的質疑,勞委會去年5、6月間首度針對全國派遣業者進行專案勞動檢查,結果抽檢的88家業者中,高達86%、76家有違法節情,其中又以「違法簽定定期契約」、「投保薪資高薪低報」、「未在到職日參加勞保」等情形最多。今年1月勞委會再針對承接政府業務的60家派遣業者進行檢查,違法比率達85%,有51家,一度被立委痛批:「政府帶頭違法」,顯示派遣業的確存在嚴重勞動保障問題。
在勞委會去年首次專案檢查中,共針對北中南抽檢88家派遣業者,總計76家業者都有違法情節,其中以違反勞基法項目最多,高達203項,平均每家違法項目 2-3項;違反勞保條例、就保法部分36家 (約四成),違法項目計67項。
203項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中,以「未舉辦勞資會議」(27.09%)、未訂定工作規則 (18. 72%),以及繼續性工作未訂定「不定期契約」 (15.27%)較多。至於違反勞保及就業保險規定67項中,高達41.79%「投保薪資高薪低報」,29.85%「未於勞工到職日參加勞工保險」,23.88%「未於勞工到職日參加就業保險」。
當次檢查中,一家位於苗栗縣的大型派遣業者,員工700多人,違法情節也最多,不但違反勞基法8項,包括違法簽訂定期契約、未給加班費等,也有3項違反勞保、就保法法令規定。
違法派遣不只存在承做民間公司業務,連近年來大量將人力外包、派遣的政府機關,派遣業者也照樣苛刻派遣勞工。勞委會今年1月以承接政府單位業務的60家派遣業者為檢查對象,結果只有9家未違法,其他51家都有違法情事,違法比例高達八成五,違法項目111項。
51家有違法情節的業者中,以違反勞基法計50項最多,主要是「繼續性工作卻訂定未定期契約」28%;違反勞保就保相關規定41項,其中最大宗是「未核實申報勞保投保薪資」41 46%,17.07%未投保勞保。
另違反勞退規定者共20項,其中70%是未在到職離職日辦理勞退提撥,另有30%未跟著勞工薪資調整申報提撥勞退薪資。
◆ 領月退門檻 七五制提高為八五制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2010.07.13
退休所得替代率介於75%到95%
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攸關公務人員退休權益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任用三法修法,公務員領月退的門檻將由目前的七五制提高為八五制,即必須符合任職25年以上且年齡滿60歲,或年資滿30年以上且年齡滿55歲,始得支領月退休金。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這是退休制度重大變革開端。
修法後爭議已久的18%爭議將可法制化,修法後退休所得替代率介於75%到95%,由原版本被外界批評的「肥高官、瘦小吏」,修正為真正落實「高官多扣、小吏少扣」,考試院估計,修法通過版本在未來5年可望替國庫省下20億,比民進黨版5年19億,多省1億。
退休領雙薪「肥貓」從嚴規範
至於長期遭到詬病公務人員退休後轉任政府轉投資財團法人領雙薪的「肥貓」爭議,採納民進黨意見從嚴認定規範。
民進黨政府民國95年提出公務員退休金改革方案,低階公務員減少最多,高階主管反而未減薪,以普考及格以「五功十」退休等級退休的公務人員為例,民進黨政府改革方案,非主管職要扣1萬1214元、主管職扣7538元;但若是「十二功四」,退休高官非主管職扣9307元,主管職卻無須減薪。
根據立院新通過的版本,所得替代率在75%到95%間,不分主管或非主管職,「五功十」每月扣4269元,比現行少扣3269 元到6945元;但「十二功四」扣6078元,以達到「高官多扣、小吏少扣」目標。
民進黨雖退出臨時會,但國民黨籍司法及法制會召委呂學樟昨日下午仍再度邀集銓敘部協商,針對轉任年齡限制、反肥貓條款部分,將民進黨意見納入今日修法最後版本。
根據考試院提出的反肥貓條款,任職於政府原始捐助20%以上之法人機構、基金事業;擔任政府捐助成立法人機構的政府代表或公股代表;或任職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的法人機構或投資事業擔任政府代表、公股代表,月退俸都必須暫停,目前已經轉任者,緩衝期最多領到明年4月。
至於民進黨要求增訂年齡上限,65歲以上不得再任政府週邊財團法人、事業單位職務,國民黨也加以採納但增列但書,修正為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人員,初任年齡不得逾65歲;任期屆滿前年滿70歲者,應即更換。但有特殊考量,經主管院核准者,不在此限。
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退休三法修訂力求公正合理,是退休制度重大改革的開端,未來還有一連串相關制度改革推動,包括教育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行政院也在推動中。張哲琛強調,退休制度變革銓敘部以逐步向公務人員說明,新制也有10 年緩衝期,公務人員無須太過憂慮。
※ 相關報導:
* 怕少領 恐引發公務員退休潮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722982.shtml
人民還要忍受司法多久?
【林孟皇】2010-07-14 中國時報
今日(七月十四日)起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下稱人審會)將一連開會數次,審議年度的法官大調動事宜。在此同時,正好爆發高院法官集體收賄遭搜索的事例,事實真相仍有待釐清。不過,如各位知道遭調查的法官之一,就是下屆的人審會委員,難免對人審會的組成及運作感到好奇。
依司法院組織法規定,人審會由司法院正副院長、祕書長、相關院長與廳長及各級法院法官代表所組成,負責所有法官人事任免、轉任及遷調,這些委員都是法官出身。也就是說,我國關於法官人事事宜,完全採法官本位主義。
人審委員都是法官出身,意味任何的法官人事決定事宜,是以法官權益為主要考量。因此,每年進行的法官調動,依據林超駿教授的研究,高達四百餘人次。也就是說,每年有近四分之一的法官調動。法官無法久任其職,受侵害的當然是人民接受迅速審判的權益。
問題不只一端。本年度的司法調動事宜,早就鬧得沸沸揚揚,曾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的高院法官,即在法官論壇發表「撤回調動聲請」一文,大意是他一生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為職志,今年請調該院時,卻遭人栽贓抹黑,只好撤回調動聲請。原因所在,在於他多年前擔任人審委員時,主張院長評鑑,遂引來秋後算帳。
如何秋後算帳?原來,人審會雖然是權責單位,但因為司法院成立在後,司法院管不著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人事決定一向由該院說了算。該名法官所以遭挾怨報復,可能是他得罪的人目前在最高法院,所以該院拒絕他的人事案。最高法院要求請調該院的法官,應該經過它的同意,人審會只能背書,可有法律依據?沒有!
最高法院法官職務重不重要?當然重要!該院作為法律審,負責法律適用的審查,主要功能在統一法律的解釋與適用,並回應社會變遷作微調式的法律續造,亦即作為民、刑事訴訟最終判斷的最高法院,負有調和法律安定與社會轉型需要的作用。因此,各國的終審法官大都必須具有民主正當性,像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日本最高裁判所的法官,都必須國會或民意的支持,而我國的司法院大法官,亦是如此。
或許有人說大法官有民主正當性即可,問題是大法官只負責法令的違憲審查,而且我國還有舉世罕見的判例制度,最高法院經由立法行為所作的判例意旨,對下級審法官具有實質上的拘束力。該院透過判例制度及人事決定事宜,影響我國整個司法的走向。因此下級審法官寫判決時,只是為了寫給上級審看;遇有法律問題時,首先搜尋的資料,即是最高法院怎麼說、上級審怎麼判,多數法官根本不考慮案例事實是否相同,是否因為環境時代的變遷,而讓這些判例意旨與社會脫節。難怪我國的法院判決,常有背離人民法律感情的情況!
問題不只這樣,另一極端事例是:明明最高法院已在更五審指摘判決中附表有問題,歷審高院法官卻置之不理,直到更十一審法官花費心力重新製作附表,才讓該案無罪判決確定,但也因此讓當事人流浪法庭三十年。然而去年人審會通過的人事案,卻將該案置撤銷意旨於不顧的法官派任公懲會委員、地院院長。這樣的人事決定可有是非可言?
由此可見,我國法官人事決定因為缺乏司法以外各種外部力量的參與,每次的人事決定,主要考量的是年資、期別、恩怨及意願而已。透過人事決定彰顯是非、正義,很少是司法部門考量的因素,遑論是人民的訴訟權益。我國立委一向「驍勇善戰」,可惜的是,立委們在面對司法時,最常出現該硬不硬,該軟不軟的情況。如不當針對訴訟個案要求法務部備詢,卻對於缺乏民主正當性、監督制衡可能性的法官人事制度毫無作為,即是最佳例證之一。
請問,人民還要忍受缺乏民主正當性、監督制衡可能性的法官人事制度多久呢?(作者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 運動科學研究 淪為高官健檢
自由時報 2010.07.14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界傳出疑似官員和校長濫用公帑「假公濟私」的重大弊端!
立委管碧玲昨天痛批,國立體育大學遭審計部糾舉,利用教育部委託的研究費,不當幫教育部官員和體大校長體檢,甚至連校長的太太也受惠,該計畫本是要以學生運動選手為對象做運動科學研究,卻變相替「高官」做健檢,她懷疑有更多集體貪瀆弊端,要求司法介入調查。
審計部查核體大九十八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審核報告明指,教育部在九十五年專案補助體大做「認知型運動訓練對於不同運動項目選手下肢肌肉及競技體適能之影響」運動科學研究,原要從體大抽樣選出田徑、網球、棒球、跆拳道選手各五人、共廿人,以磁振造影檢查法觀察訓練前後,各部位肌肉面變化。
研究變調 體大學生只佔四名額
管碧玲表示,依審計部調查,此專案計畫經費八十四萬多元,原應在九十六年十一月卅日結案,但體大只花了人事費,做不出研究,業務費均未執行,該校原本繳回校務基金,教育部訪視後認為此案是專案補助,須專款專用,要求繼續完成研究,到了去年該研究卻還在「研究中」。
但審計部調查九十八年體大決算,發現該研究竟然變調;管碧玲表示,去年十二月體大列報了十三人赴台北市仁愛醫院放射診斷科MRI檢查費用,共計十六萬九千元,檢查對象竟包括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體育大學校長周宏室及其太太吳碧珍、體大教務長高俊雄、教授林曼蕙等人,十三人中只有四人是體大學生,不符合原研究主旨,該校內部也覺不妥,一度要追回檢查費用。
管碧玲質疑,此案檢查費用僅十六萬九千元,金額雖不多,但犯行嚴重,教育部官員和大學校長上下其手,共同拿公帑圖謀私利,何卓飛在九十五年擔任體育司長,任內專案補助體大,與體大更有業務主管關係,即使調高教司長,仍應避嫌,司法有必要主動介入調查。教育部政次林聰明表示,一切依法辦理,教育部會再深入了解。
司法改革不能再等了
【聯合晚報╱社論】2010.07.15
高院法官涉嫌收賄案,輿論譁然,司法院長賴英照「震怒」。大家對司法生氣是好事,老實說,台灣的司法向來不得民眾信任。如今眾怒成城,檢察和司法體系應在「正己」旗幟下,再啟司法改革。
何智輝行賄法官,其實有兩個面向:一是法官收錢;第二,不能否認,恐怕和何智輝的政治「實力」有關。至今揭露的案情中,有何智輝任縣長時的地方檢察官從中「穿梭」的情節,可見貪腐的枝葉是如何貫穿於政界、法界之間。如今抓出幾個法官收錢,人謂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幕。但司法的黑暗能暗到什麼地步?別忘了,前任司法院長翁岳生卸任致詞時曾道出心聲,說有人為達政治目的而踐踏司法,他「身在其位,椎心泣血,痛苦萬分」!
翁岳生民國88年出任司法院長,當其時,民間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已成洪流,翁院長當年即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此後數年間,司法改革不能說全無進展,諸如刑事訴訟法往「當事人主義」方向修正即是重要成果之一。但當時的政治風氣汙濁,司改受到各種掣肘,以至翁院長下台時自知改革尚未成功,賴院長交接時則附和「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誓言繼續推動改革。
司改之棒薪火相傳的那一幕,司法人不是歷歷在目嗎?但老實說,現在很多人感到失望,司法改革已成死水一灘。馬總統為自身特別費案而狀告檢察官時,輿論多呼籲,法律人出身的總統除關心個人清譽,毋寧以推動制度改革為職志,但總統始終只以「不干涉司法」回應。最近一部令法界人「雖不滿意,只能勉強接受」的速審法,還是因企業界大老高聲抗議司法才催生出來的,甚至被戲稱為「曹興誠條款」,反而更證明了法界「不點不亮」的惰性。而拉法葉艦一案揭露出當年檢察高層受政治指揮的疑雲,又何曾促動檢察體系內的「正己」檢討?諸如此類情景,賴院長難道無動於衷?要等卸任時再來表白「椎心泣血」嗎?
再次啟動司法改革,實在不能再等了,馬總統和賴院長都責無旁貸!
◆ 米酒按料理酒課稅 修法通過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2010.07.15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菸酒稅法第2條修正草案,將主要供烹調用的料理米酒,改按料理酒課稅,修法通過後,一瓶米酒的稅負將由 29.25元,降為5.4元,市售米酒將有近24元的調降空間。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稅負調降後不僅可減輕民眾負擔,也可以減少廠商產製私劣米酒的誘因,阻斷私劣米酒在市面流通,維護國民健康。
由於稅負降低,米酒的價格將更有競爭力,吳敦義表示,台灣菸酒公司生產的米酒可望恢復到兩億多瓶的銷售量,他說,這一件看起來很小的事情,卻具有很大的意義,他希望財政部能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協調,希望配合今年入冬前大量使用米酒的時間,讓草案能在8月16日的立法院臨時會通過。
菸酒稅法第2條修正後,已將料理米酒增列為料理酒的定義之內,明定料理米酒是指以米類為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調和或不調和食用酒精而製成之酒,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得超過20% ,且標示專供烹調用酒。
政府肅貪 最快下周宣布設廉政署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2010.07.17
為展現政府肅貪決心,行政院最快下周宣布設立「廉政署」,成為國內第一個結合肅貪、防貪及反貪的專責機構。
根據法務部呈報行政院的「廉政署組織法」草案,廉政署的主要成員包括政風人員及調查員,政風人員派駐到各行政機關,不具調查權;但調查員視同司法警察,專門調查政府內部的貪腐弊端,可以接受檢察官指揮辦案。
廉政署設在法務部之下,擁有政風和調查兩項功能,和香港、新加坡廉政公署的運作模式相同。廉政署成立後,和調查局廉政處和各調查處站的肅貪幹員,將是既競爭又合作的關係,法務部政風司則裁撤。
馬英九總統競選時承諾,上任兩年後決定是否成立廉政署。近來陸續爆發警官與黑道往來、司法官收賄等弊端,馬英九宣示會有更進一步的反貪倡廉作法,據了解,這就是行政院與法務部密集討論設立廉政署的原因。
根據法務部過去的民調,有七成五民眾贊成設立廉政署。監察院長王建煊日前與法務部官員會面時,也提及政府應儘速成立廉政署等意見。
依據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各國應設有一個或多個機構,或安排人員專職負責打擊腐敗,這類機構或人員應依法律具有必要獨立性,以便不受任何不正當影響,有效執行反貪腐工作。
◆ 設廉政署?藍委仍有異議
中央社 2010.07.17
外傳行政院最快下週宣布設立「廉政署」,國民黨立委今天表示,現有機制已足以查辦貪官,成立廉政署會與檢調單位出現疊床架屋的狀況。
聯合報報導,為展現政府肅貪決心,行政院最快下週宣布設立「廉政署」,成為國內第1個結合肅貪、防貪及反貪的專責機構。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下午受訪時指出,政府組織改造相關法案陸續送進立法院,目前尚待審查,不太可能再增加1個三級機構。他認為,報導頂多說明,行政院可能為強化肅貪,成立1個任務編組的廉政小組,但他尚未聽說行政部門有這樣的安排。
國民黨籍立委、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呂學樟表示,行政院沒有跟他談過這件事,不清楚是否確有此事;站在立法的高度來看,對成立或不成立現在不會有定見,但會呼籲行政部門應事前多做溝通,有版本就提出來送進立法院。
不過,呂學樟私下評論指出,政府要設立新機構應慎重,不要為個別發生事件,變成「腳痛卻醫頭」,因為現有機制就能查辦涉貪的法官,真要澄清吏治,只需在現有機制下嚴辦這些涉貪法官即可,犯不著為此大張旗鼓。
呂學樟說,依他過去考察過香港廉政公署經驗來看,香港檢察官非處調查第一線,也沒有調查局,所以才會有廉政公署;台灣不僅有調查局,檢察官常常身在調查最前線,若成立廉政署,其功能可能與現存的檢調單位疊床架屋。
呂學樟認為,宣示肅貪不是一定要設廉政署,只要強化目前未完全發揮功能的政風單位即可。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這則報導一開始就寫錯了,草案沒有送進立法院三讀,行政院如何在下週成立廉政署?
柯建銘說,民進黨團不可能反對設立廉政署,因為這是過去民進黨執政時,前法務部長陳定南一直倡導的,但過去國民黨團在程序委員會多次阻擋,現在是否是「應景式、民粹式立法」,國民黨團要先說清楚。
◆ 王建煊曾爭取監院下設廉政公署
【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2010.07.17
行政院宣布成立廉政署,兩年前馬英九總統提名王建煊出任監察院長,王建煊為了要幫監察院「植虎牙」、重振形象,曾向馬總統建議設廉政公署,直屬監察院長。
王建煊說,廉政公署直屬監察院長,好比當年香港廉政公署直屬總督督導,「效果會出來的,有太多事可以做。」
針對王建煊的建議,當時國民黨團多數立委抱持樂觀態度,認為廉政單位還是設在監察院之下較有功能。
國民黨立委邱毅說,馬政府剛上台時,擔任法務部長的王清峰來立院拜會,她表示希望任內搞定廉政署爭議。王清峰還向他表示,清廉執政是新政府目標,以往大家都認為政府官員不貪汙是笑話,未來希望好好努力,做到「政府官員會貪汙」成為一句笑話。
◆ 不戀棧 賴英照辭司法院長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董介白/台北報導】2010.07.17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涉及集體收賄案一事,事件又有重大發展。司法院長賴英照昨天已悄悄向馬英九總統口頭請辭,以示對此事件的負責態度。據了解,賴英照是昨天上午在高院院長黃水通向他請辭之前,就已先行口頭向馬總統請辭司法院長一職,並盡速安排面見馬總統,正式提出書面辭呈,以表達求去的決心。
馬未准辭 賴仍續懇請批准
據了解,馬總統目前未同意賴英照的請辭案,但賴英照仍將繼續懇請馬總統儘速准其辭職。
據了解,賴英照認為,此一事件理應由他本人負起政治責任,沒有理由讓高院院長黃水通一人負責,因此,他已在7月16日上午已向馬總統表達堅辭之意。據了解,賴英照將再提出正式書面辭呈,待馬總統同意他的請辭後,再處理黃水通的請辭案。
高院法官涉及集體貪瀆案連日來引發軒然大波,由於此次法官涉及收賄案,其涉案人數和層級,均屬歷年來少見的,因此,引發外界對於多年來司法院推動司法改革的質疑,而檢討箭頭也從台灣高等法院,逐漸指向上級機關的司法院。
外界對於發生如此重大司法風紀事件,高院、乃至於司法院卻無人負責頗有微詞,且連日來已出現要求司法院高官負責的聲浪。
事實上,據了解,在發生高院法院涉及集體貪瀆案之後,賴英照除表震怒外,也同時思考「請辭」的負責任態度來處理此事,但因事件案情不斷延燒,賴英照一方面要督導所屬善後,另一方面即等待請辭的時機。
馬若准辭 才會讓黃水通辭
在高院三法官等遭法院收押、司法院也對相關涉案法官完成行政處分後,賴英照認為該事件已處理告一段落,因此,昨天上午約10時左右,口頭向馬總統提出「請辭司法院長一職」。
之後,大約11時,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黃水通也向賴英照請辭,但因賴已先向馬總統請辭,因此,對於黃水通的請辭案才暫緩處理,他將待馬總統准其請辭後,如屆時,黃水通仍堅持高院院長,他也會予同意。
法官法待審 賴英照的遺憾
中央社 2010.07.18
司法院長賴英照為法官涉貪案負責,請辭獲准。賴英照2年9個月院長任內,完成速審法立法、重罪不再無限羈押等人權保障,而攸關司法官退場的法官法,則還待立法院審議。
賴英照接任司法院長之初,法官體系內評價不一。有人認為賴英照是法界老將,嫻熟司法行政業務,又歷練過副閣揆,應能讓司法院在運作順暢下,推動司改;但也有人認為賴英照過去作風保守,不利司改推動。
賴英照上任後,對司法案件擺盪在二、三審遲遲不能定讞,重創人民對司法的情感,始終耿耿於懷。因此賴英照在台灣通過兩人權公約後,即著手推動「刑事妥速審判法」。
速審法在年中獲立法院通過後,未來久懸案件,被告可獲減刑,檢方上訴也被限制,尤其重罪被告羈押,最長只能到35個月,不再無限期。由於衝擊現有刑事訴訟體制,賴英照也遭司法體系批評破壞刑訴制度、為立法而立法。
此外,賴英照任內還推動設立包括工程專業法庭在內的審判專業化機制、在各地方法院設立行政訴訟法庭,讓民眾可就近提起行政訴訟、修正公務員懲戒法,讓遭監察院彈劾或有案在公懲會待審者,不得辦退休,也增加剝奪退休金機制,每一項都出自便民與落實正義。
外界在司法官涉貪爆發之初,猛批賴英照改革不力,卻不下台負責。司法院內部有人為賴英照抱屈,認為這波捲入受賄案的部分對象,司法院因沒有調查權,很早便將可疑對象提報為正己專案名單,這次檢調查出不法,責任卻要司法院長扛,令人無奈。
據賴英照的書面辭呈,他早先就以身體因素,向總統馬英九請辭院長職務,但未獲同意。這次早在特偵組13日發動搜索、拘提行動前,高院院長黃水通請辭時,賴英照就已決定帶頭請辭,由司法院長層級來負起政治責任;在處理完相關善後行政事宜,賴英照即向總統請辭,且堅不接受慰留。
賴英照這次為司法官涉貪風暴請辭,一肩扛起所有責任,唯一可能令他遺憾者,可能就是全力推動、攸關司法官評鑑與淘汰機制的「法官法」,還待立法院審議。而放眼未來,建立公平、有效淘汰不適任司法官機制,將是司法院長繼任者的重擔,也是司法院挽回民心的關鍵。
※ 相關報導:
* 賴英照請辭 總統准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731810.shtml
◆ 中共貪官腐敗10大花招
中央社 2010/07/18
俗話說:「你有你的關門計,我有我的跳牆法」。大陸改革開放以來,反腐敗鬥爭愈來愈嚴厲,但貪官也在不斷變換手法。中共官方「人民網」今天特別披露大陸官場腐敗手法十大新變種花招。
一是「情婦腐敗」。細數當下落馬貪官,絕大多數都涉嫌權色交易,故有「十貪九色」之說。而這些情人、二奶,與官員們勾結在一起,成為了貪官大肆貪腐的導火線、加速器、催化劑、中轉站、安全通道、洗錢機器。貪官和情人表面上是通過「情」字聯繫在一起,實際上是權色交易和金錢關係。貪官因情婦鬧事告發落馬的現象時有發生,於是民間有「反貪靠情婦」的笑談流傳。
二是「秘書腐敗」。在一些領導幹部腐敗案件的背後,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有的「拔出蘿蔔帶出泥」,牽出秘書不少骯髒的活動。秘書利用領導幹部「身邊人」的身份進行腐敗,已逐步成為一種具有隱蔽性和欺騙性的腐敗新形態。如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書記陳世禮的秘書王傳東,受賄人民幣50多萬元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的秘書秦裕,受賄682萬被判無期。
三是「家族腐敗」。腐敗最大的特點是權力的腐敗,而「權力的家族化」則為權力的腐敗提供了最好的「制度保障」。一般來說,凡腐敗氾濫、猖獗的部門或地區,終是或隱或現、或明或暗地烙上了「權力家族化」的印記。如安徽省原省委副書記王昭耀,堪稱權力家族腐敗的典型,他利用自己的影響,把妻子、兒子和兩個妻舅都提拔為正縣級以上幹部,可謂夫貴妻榮,父功子蔭,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四是「借用腐敗」。在反腐敗鬥爭不斷深入的形勢下,一些人挖空心思,以「借用」之名來掩蓋腐敗活動,規避懲處。如山東省發改委能源交通處原副處長陳學偉,齊星公司有兩個項目需要審批,陳學偉向該公司總經理趙某提出借輛車開開。趙某隨後將一切手續辦好後,將一輛價值17萬8100元的桑塔納轎車送到陳學偉手中。陳學偉到肥城市掛職後,肥城市政府給其配了一輛車,陳學偉就把桑塔納給其內弟開。他名為借車,實為要車,名為借用,實為索賄。
五是「雅致腐敗」。現在有不少領導幹部喜歡古玩字畫,多數是為了增長知識,陶冶情操。也有不少領導幹部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瞄準古玩字畫的升值趨勢,在工作之餘,千方百計搜集古玩字畫。一些行賄者看中這一點,不惜斥巨資購買古玩字畫,以饋贈交友為名送上領導的家門。領導同志雖然看到這些字畫價值不菲,不花大價錢買不來,但是送的人理由冠冕堂皇,因此收的時候也就不需要像收錢那樣羞羞答答。
六是「娛樂腐敗」。在當下,豪華的娛樂消費,讓你擋不住、推不掉。一些領導幹部隔三差五便被請到高級娛樂場所「瀟灑」一番。一些領導熱衷於高爾夫球,下屬花數千元或上萬元買一張會員卡,送上門來。因為是娛樂項目,行賄者以此和領導者套近乎、拉關係理也直、氣也壯,比送錢要方便得多。一些領導的嗓子雖然不怎麼樣,但就是嗜好唱歌,有求於他的下屬馬上心領神會,隔三差五請領導到星級賓館先吃飯、洗桑拿,後由小姐陪侍左右。
七是「題字腐敗」。有的領導喜歡舞文弄墨,其「墨寶」即使毫無章法,也被捧為筆走龍蛇、氣象萬千、不同凡響。大貪官胡長清自詡為書法家,特別愛好到處題字留名。胡長清在江西工作的幾年時間,為南昌街頭店舖題寫招牌近千幅,不少街頭的公共廁所都留下了他的「墨寶」,僅以3000元一幅計算,大致就是近300 萬元。一些企業甚至黨政機關的頭頭腦腦,明知其字也就一般化,卻樂意請他題字。
八是「精神腐敗」。信風水,奉菩薩,信仰迷失,精神墮落。如原山東泰安市市委書記胡建學,相信風水先生的一派胡言,不惜耗巨資在湖上架橋;原福建省政和縣縣委書記丁仰寧,在縣裡專門成立了「建塔辦」,向老百姓募款集資修廟建塔;自稱「五品官」的原重慶煙草公司副總經理馮乃超則為自己修建了豪華的「活墓」;原黑龍江省高官韓桂芝,一邊受賄斂財,一邊燒香拜佛。
九是「出場腐敗」。在某些地方,領導開會有出場費,講話發言給稿費,此外還有什麼剪綵費、授課費、形象費等。在某些官員的眼裡,這筆費用理所當然是他應得的酬金,是名正言順的收入。一些領導之所以逢請必至,樂此不疲,一個心照不宣的原因,也正是因為「紅包」的誘惑。剪綵與「紅包」的關係,其實已成為一個通行於官場和市場的潛規則,成為一些官員「灰色收入」的來源。
十是「司機腐敗」。近幾年,一些專車司機憑借其為領導服務的特殊身份,逐漸分享部分權力資源,開始參與甚至主導某些腐敗犯罪,一種新的腐敗群體正在滋生。一些司機,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牽線搭橋,為官場腐敗推波助瀾,此類例子不勝枚舉。
大陸官場腐敗的新變種還有一些,如溫和腐敗、期權腐敗、學術腐敗、造假腐敗等等,凡此種種,不一而足,但「萬變不離其宗」,從根本上說都是濫用權力、以權謀私。
設廉政署?/政府肅貪 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聯合報╱陸以正/退休外交官(台北市)】2010.07.20
針對多名法官涉貪,日昨新聞突然說,政府要設立以香港為模式的「廉政署」了。行政院吳院長如有此意,建議他好好思考一下,再決定。
台灣的問題,不是沒人管整肅貪汙的工作,而在可管的機關太多。有些單位因為它人員與經費不足,有此心而無此力。有些機關坐擁大批人員與經費,卻崇信無為而治的老莊哲學,除非上面交辦,否則決不插手別家的事。
香港的廉政公署經立法會議通過,授予查閱銀行帳目、扣留及調查商務與個人文件、及要求受疑人提供資產及收支詳細資料之權。
這些職權,我國任何一個檢調單位難道沒有嗎?不是的,大家都有這些權力。
緊接的第二個問題是,香港能做到的,難道台灣做不到嗎?答案是: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肅貪不是高喊口號,熱頭過去了,一切就恢復原狀。它應該是政府長期孜孜矻矻,從不鬆懈的工作。我祈禱吳敦義院長以下,台灣所有的政務官和事務官都能嫉惡如仇,以肅清貪汙為己任,這才是一個公僕對台灣能做的最大貢獻。
※ 相關報導:
* 廉政署難產之我見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http://www.npf.org.tw/post/1/561
* 綠:藍擋廉政法案 擋了116次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5735663.shtml
◆ 設廉政署 馬:不抄襲新加坡跟香港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2010.07.20
馬總統今日傍晚舉行記者會,宣示在法務部底下成立廉政署,展現肅貪防貪決心。針對廉政署的獨立性,馬總統說,廉政署在制度上不抄襲新加坡跟香港,會有台灣自己的做法,避免把檢察官是偵察主體的體系打亂。
馬總統表示,政府一定要提出更有效的防貪肅貪行動,設立在法務部之下設廉政署是確實務實可行的作法,以利推動肅貪防貪工作;不是只有首長清廉就夠,要讓清廉成為每個公務員的心中理念,不容違反跟踐踏,不容少許官員讓所有公務員蒙羞。
馬總統說,在法務部之下設廉政署,沒有讓它直屬行政首長或國家元首,主要原因是因為國家採取大陸法系,檢察官是偵察主體,跟香港、新加坡不同,如果讓它直屬行政院長或總統,會把檢察官是偵察主體的體系打亂。馬總統認為,肅貪防貪要加強,但是制度上不抄襲新加坡跟香港,要有自己作法;雖然廉政署跟香港、新加坡制度不同,但都是肅貪防貪的專責機關,只調查貪瀆。
針對各界對查緝貪腐的機構是否疊床架屋的問題,馬總統說,這是可以避免的,就像毒品查緝機關有很多,但關鍵在檢察官,在其指揮之下辦案,檢察官是否可做好分工合作才重要,肅貪防貪要有交叉火網,才可以發揮整體戰力,讓力量更強大。
馬總統表示,成立廉政署有三個原因:
一、要加強肅貪防貪能量:廉政署內有相當人數具有調查權,可向法院申請搜索、扣押、羈押,政風人員可扮演跟警察一樣的角色,可提昇效率跟成果,尤其是防貪工作,要做到防微杜漸。
二、符合民眾期待:民調有7成支持設立專責肅貪機構,可見民眾對政府目前的肅貪機構不盡滿意。
三、符合國際潮流:成立廉政署可向國際間展現肅貪防貪決心,聯合國在2003通過反腐敗公約,如何國內法化,需要進一步落實。
※ 相關報導:
* 廉政署設哪?監委與政院相爭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5999x112010072000120,00.html
有在野黨立委質疑,監察院有調查權,也有權彈劾法官,卻未能遏止法官不法貪瀆案件,因此監察院也應為法官收賄案負責。但監委高鳳仙指出,監院雖有調查權,卻缺乏「調查武器」;舉凡檢調單位的搜索、扣押、監聽、傳訊、拘提等權,監院一項都沒有,也欠缺調查員或警察可協助辦案,有如「缺牙的老虎」。
◆ 19萬疫苗打400劑 疾管局遭糾正
中央社 2010.07.20
監察院調查發現,疾管局因應禽流感購買19萬劑H5N1疫苗,最後僅施打400劑,後來疫苗因冰箱斷電毀損,疾管局未考慮全球僅72病例,又再買19萬劑,今天通過糾正疾管局。
疾管局回應說,虛心檢討,但當初是擔心疫情發生,若沒有疫苗,會引發民眾恐慌,才會準備疫苗因應。
查案監委錢林慧君及尹祚芊指出,民國95年間,疾管局耗費新台幣5812萬元,購買19萬劑H5N1疫苗,但截至目前為止,疾管局只有在96年7、8月完成疾管局境外防疫大隊19人自願接種,在97年4到9月完成419人次自願接種。
尹祚芊說,疫苗購買和接種數量,不成比例,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宣導不足,一方面則是醫療人員在沒有疫情壓力情況下,接種意願不高。
尹祚芊指出,這批疫苗存放在倉儲公司保管,但97年9月保管疫苗的低溫冰箱斷電,疫苗全數毀損,疾管局98年11月拿保險理賠金4275萬元,再買19萬劑疫苗。
她說,98年間,全世界H5N1人類病例只有72例,發生在埃及、印尼、中國大陸等地區,疾管局根本沒有考量到現實情況,「決策過程太草率,不是自己的錢就亂花」。
尹祚芊說,監委約詢時曾問疾管局人員,為什麼要買19萬劑疫苗?疾管局聲稱,是從台灣22萬名醫事人力、歷年8成以上流感疫苗接種率,推估出19萬劑的採購數量,不過,從歐盟資料來看,疾管局所採購的疫苗,必須要完成2劑接種,才能產生足夠的抗體,疾管局一開始推估的數量就有問題。
除防疫物資採購有疏失,錢林慧君表示,疾管局儲備防疫物資也有很多問題。她說,疾管局為因應隨時可能發生大規模流感,儲備防護衣、N95口罩、平面口罩等。不過,審計部98年3月間抽查,發現1萬9940個N95口罩早就超過92年6月的有效期限,另有88萬5900個平面口罩在96年8月已屆效期。
錢林慧君說,監委調查此案時發現,疾管局在98年11月時還儲存53萬3950個平面口罩、1萬9540個N95口罩都超過效期,疾管局卻沒有依規定處理。
學者質疑廉政署、調查局 功能重疊
公視 2010/07/21
廉政署在馬總統拍板定案下,將設在法務部之下專責肅貪,不過有學者質疑,廉政署和調查局功能疊床架屋,尤其肅貪和查賄無法切割,職掌必須更釐清。
對此,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廉政署是讓政府肅貪單位再多一支強而有力的友軍。而法務部長曾勇夫進一步說明,未來廉政署及調查局分別從內外合擊,對肅貪一定能發揮作用。
馬政府20號拍板定案,要在法務部下成立廉政署,行政院吳敦義更為廉政署背書,未來廉政署和調查局職權將不會疊床架屋,而是為肅貪單位,增加一支友軍。
吳敦義強調,廉政署除了肅貪,也會配置廉政官,其中至少10人以上是由檢察官出任,突顯藉由檢察官超然和獨立辦案。而法務部長曾勇夫進一步說明廉政署規劃的組織架構,將採精兵主義,並與調查局分別從內外合擊,貪污案起訴的定罪率,一定會提高。
學者指出,馬政府規劃廉政署未來只辦肅貪,但是肅貪和查賄密不可分,必須更釐清廉政署職掌。
學者表示,其實馬政府拋出的廉政署組織並無新意,只是把地方的政風人員調到中央層級辦案。而廉政署能否讓民眾有耳目一新的作為,關鍵在於廉政署設置的10位檢察官能否拋開包袱,獨立辦案。
◆ 廉政署 馬拍板 馬:檢、調、廉 交叉火網肅貪
【江慧真、仇佩芬/台北報導】2010-07-21 中國時報
馬英九總統昨天宣示,法務部下將設「廉政署」,專責調查貪瀆賄選作。外界質疑恐「疊床架屋」或「爭功諉過」,馬英九強調,各調查機關由檢察官指揮辦案,妥善分工即可避免此疑慮;對於檢察系統、調查局、廉政署的三角關係,他引述行政院長吳敦義的形容,會如同「交叉火網」,不讓任何死角出現。
吳敦義昨天下午三點率法務部長曾勇夫、調查局長張濟平等官員赴府報告「廉政署」規畫,兩小時會議中,馬英九評估「務實可行」,立刻拍板定案,要求法務部送組織法修正草案至政院審查,並儘速送立院審查。馬英九說,六月間多名警察出入黑道經營場所,全民公憤;上周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涉賄,舉國譁然,他深感痛心疾首,法官、檢察官與警察是社會正義最後防線,「這道防線不能被警察、法官、檢察官輕易摧毀,政府一定要提出更有效的防貪、肅貪行動,才能向人民交代。」
馬英九過去曾多次強調沒必要參考香港或新加坡設廉政公署,是否說法矛盾?他主動說明,改革不是在制度上抄襲新加坡或香港,而是有自己作法,「法務部下設廉政署,既沒仿照香港也沒學新加坡!」而港、星隸屬「英美法系」,廉政單位直屬最高行政首長或國家元首,但台灣採「大陸法系」,以檢察官為偵查主體。若廉政署直屬行政院長或總統,反會打亂以檢察官為偵查主體的制度,產生許多無法收拾問題。
馬英九表示,廉政署將具「司法警察」身分,扮演與警調一樣的角色,不再只是沒調查權的「無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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