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醒邦/台北報導】 2009-04-05 中國時報
你去過「二二八原爆點」、「高一生故居」嗎?你知道彰化仁和宮與蔗糖的歷史嗎?
台灣許多角落都曾發生侵害人權,或令人感動的人權抗爭故事,但地點多為社會所遺忘。今年初,鄭南榕基金會透過Google map平台,邀請人權工作者共同執筆,將這些人權記憶地點編撰成「台灣人權地圖」,讓網友以地圖來閱讀台灣人權,短時間即吸引上萬人瀏覽。
目前地圖上已有一百多個點,每個點都有一段人權故事。除較為耳熟能詳的各地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紀念碑及追求言論自由而自焚的鄭南榕紀念館、綠島人權園區等「政治人權」故事外,還包括「殖民地時代人權」,如二次大戰後,同時弔祭台灣日本兵與日本人的台中寶覺寺;見證台灣人民自主力量興起的北縣貢寮鹽寮抗日紀念碑;蔗農挑戰日治糖業制度,拒絕採收,因而引爆衝突的彰化二林仁和宮。
「原住民人權」,如紀念嘉義阿里山鄒族勇士高一生,於二二八事件中奉獻與犧牲的高一生故居;蘭嶼達悟族人發出怒吼,在蘭嶼本島推動「反核廢、驅惡靈」運動的蘭嶼核廢料場。
「宗教人權」,如為爭取信仰與言論自由而奮鬥的《台灣教會公報》社址?台南市長老教會公報社;「勞工人權」,如代表社會對工作傷害者肯定、追思的高雄勞工公園工殤紀念碑;代表「醫療人權」的北縣樂生療養院;甚至連同志們在北市常德街遭警方大規模攔街臨檢,此類新興的「同志人權」也包括在內。
鄭南榕基金會執行長楊長鎮表示,由於衛星空照地圖解析度高又精確,例如在鄭南榕出殯的遊行隊伍中,草根運動工作者詹益樺抗議政權不義,衝向蛇籠自焚的地點,「連斑馬線都看得很清楚,」網友們按圖索驥下,目前已有一萬多人瀏覽。
在教育部贊助下,鄭南榕基金會也發起「中小學人權教案設計徵選」,即以「人權地圖」為基礎,希望老師透過實地走訪、編寫適合學生校外參訪教案,未來也將建立教案資料庫,並開放下載,豐富人權教學資源。
楊長鎮說,目前地圖上每個點都會插上一朵代表追求自由火焰的玫瑰,他也鼓勵大眾一起上網替人權地圖編寫、拍照,參與這項長期持續的小工程,讓台灣人權遍地開花。
◆ 角落人權印記 點滴訴不盡
【何醒邦/綜合報導】2009-04-05 中國時報
今年是聯合國的「人權學習年」,歐美國家的人權教育早行之有年,然而你曾留意過台灣許多角落的人權故事嗎?下次經過這些人權事件地點時,不妨多留意一下,經由追尋前人的腳印,認識與在地連結的人權價值。
彰化二林仁和宮是一座古老的媽祖廟,雖不宏偉卻是當地信仰中心,日治時期,更是台灣農民醞釀反對勢力的場景之一。一九二五年,二林地區許多蔗農齊聚媽祖宮(今仁和宮)前廣場開會,決定組織「蔗農組合」,挑戰日治時期不合理、剝削農民的糖業制度。然多次交涉未果,眼看採收期已到,組合決定拒絕採收,因而引爆衝突,農民相繼被捕。
雖「蔗農組合」受挫,但全島性的「台灣農民組合」卻相繼組成,舉行大型示威活動,直到一九二九年,日本官廳進行全面整肅搜捕時,「台灣農民組合」領導的抗爭達四百餘次。
又有些人權事件地點的發現,也需要點運氣。一九九三年,苗栗的白色恐怖受難人曾梅蘭出獄後,歷經數十年的輾轉尋找,終於在台北六張犁公墓的草叢中,找到當年被槍決的哥哥的墓塚,同時一併找到了二百多位同樣遭遇,卻無人知道下落的受難者埋葬之地。
當時這片亂葬崗,每個墓碑只比一個磚塊大一些,碑上簡單地刻著往生者姓名與年代。這些墓塚經後人整理後,才以受難者紀念公園的形式呈現。
不同於其他紀念碑園區,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村的「民主英烈公園」,則紀錄著白色恐怖期間一段同窗好友的情誼。一九五○年三月,多位關心時局的台中青年學子被補,最後有多人被處死刑或二年以上的徒刑。當時就讀台中商職的胡海基,在逮捕行動展開當天,因到他處參加廟會而逃過一劫,但同時也展開長達一整年的逃亡。後來為避免牽連友人,胡海基出面自首。
自首雖免除牢獄之災,但胡海基還是難以忘懷這些死難的同窗好友,基於昔日情誼與共同理念,他決定建碑來悼念好友與其他受難者的亡靈。一九八五年,他捐出一甲的土地,並在許多人樂捐下,一九九八年紀念碑終於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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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中國司法改革何處去
【魏千峰】2009-04-09 中國時報
日前受邀前往香港,參加一場兩岸三地的「律師與司法改革」研討會,原本主辦單位的設計是以中國的司法改革為主,台灣祇是配角,沒想到整個會議下來,台灣的司法改革卻成為與會的港中律師注目的對象。
兩岸三地雖然以香港的司法制度最進步,但她是延續英國殖民時期普通法傳統,與台灣、中國的司法制度源自歐陸法系,且夾雜黨國遺緒不同。或許國共兩黨皆含有一黨專政的因子,歷史的演進發生類似的現象。幸運的是,台灣在一九八七年七月解嚴,從此邁向民主化,不管吾人如何不滿意台灣的亂象,但在解嚴不久,國民黨不再於法院設置黨部,司法院也函知各級法院法官不必填寫黨籍。
順著改革的潮流,台灣廢除候補法官裁判書事前審閱制度,通過司法院預算獨立的修憲條文,加上風起雲湧的律師改革運動,推行法官評鑑、法律扶助、律師自治與倫理風紀的加強。律師執業的環境也大幅改善,雖說在刑事被告接見方面,仍有監控過嚴的情形,但至少律師處理案件,不管是人數眾多的集體爭議或政治敏感的案件,人身安全大致上沒有問題,筆者十多年來處理過台灣人數最多的勞工爭議與集會遊行事件,未遭受人身威脅,就是見證。
相對的,中國的司法改革顯然困難許多。共產黨干預司法審判的情形從未間斷,連律師協會的組織也脫離不了黨和政府的控制,二○○○年後尚函令三人以上的律師事務所必須設置黨部。本來,一九八○年鄧小平恢復中國律師制度目的在於因應市場經濟所需的商事與經濟法領域人材,但律師不可能不承辦刑事案件,律師的性格中含有監督批判體制的因子,亦不可能抹煞。據悉,十年來,每年約有一百位律師被逮捕、起訴或判刑,而這些案件絕大多數都是冤案。民主國家的律師天職在於捍衛人權,中國的律師捍衛人權卻成為當局優先整肅的祭品,使人內心非常沉重。
與會的某位中國律師表示,他祇能在香港與台灣要求中國司法獨立,在中國內部講司法獨立,不切實際。他並問我:「一黨專政的國家,司法是否可能獨立?」我回答:「依理論與實踐,非政黨政治的國家很難司法獨立。台灣司法改革也是在解嚴、解除黨禁後,才逐漸建立。」突然間我感覺台灣的律師好幸福,也再次體認他們在「知其不可為」環境中孤獨奮鬥,委實令人敬佩。
去年底,中國的部分學者及律師推動簽署要求中國政府落實保障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八憲章」,因為此使他們看到民主憲政與司法獨立的一絲曙光,有如當年哈維爾在捷克共黨統治期間推動「七七憲章」一般。台灣的公民社會不能給予他們太多支援,祇能在彼岸聲援,畢竟人權是普世的,況且若中國保障人權與實踐法治,對台灣的態度才能真正尊重些。
(作者為執業律師)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中媒體發聲為弱勢者維權
◆ 中國社會一隅:媒體發聲為弱勢者維權
中央社 2009-04-10
小南(化名)是北京某家媒體的記者,她最近參與本地1群尿毒症病患的報導而改變了他們的命運。雖然結果是好是壞仍未可確知,但這次卻是大陸媒體1次少見的集體報導維權行動。
2005年開始,由於在戶籍地無法獲得適合的醫療照顧,來自河北、內蒙、山西等地的10名尿毒症患者陸續遠離家鄉來到北京求醫。
在無力長期負擔可觀的洗腎費用情況下,這群患者集資購買了醫院淘汰的血液透析機自行洗腎,並集居在北京郊區通州某處農宅。
但根據中國的醫療法規,個人不得買賣、也不能自行操作血液透析機。
3月下旬,北京「京華時報」率先以大篇幅報導了這10名弱勢者的遭遇。在引起社會關注的同時,官方也發現了這群外來者,一方面指責他們「抹黑首都」,一方面以「違反醫療法規」為由,要求患者立即離京返鄉。
但回家等於死路1條。為了保護患者的醫療權、甚至生存權,2家北京平面媒體首先派出記者日夜駐守在患者居住的農宅,以防止官方強行將他們遺返。隨後又有10多家媒體加入。
過程中,一些記者除扮演「報導者」的角色,也挺身成為這些弱勢者的「義工」,透過報導與協助,為他們向官方力爭權益。
義工之一的小南在這次事件中,心靈受到很大震動。她說,「那個地方(患者集居的農宅)看了讓人心酸,... 他們之間比親人還要好的感情更讓我感動。」
從3月下旬到4月初,小南全部身心幾乎都放在這件事上。為了怕惹惱主管官員,小南與陸續聞風而至的媒體同業達成默契,在報導上,以探索這群弱勢者的生命權為主軸,儘量避免煽情、炒作。
不過,要近20家媒體、特別其中10家還是電視台心口如一的保持不煽情是何等的難。小南說,還是有1、2家媒體以這些人可憐的境遇為報導焦點,但大部分記者都守住「不聳動」的原則。
當中一度因為有境外記者也得知消息而參與報導,引起小南等人的緊張。他(她)們擔心境外傳媒一旦出現對官方十分負面的報導,主管大陸媒體報導尺度的中共中宣部就會把手伸進來,阻撓他們的追蹤報導。
幸好,中共中宣部這次難得地並未插手。而在媒體持續報導與堅持陪伴這群弱勢者的情況下,原先態度強硬的主管部門終於軟化,不再堅持遣返這10名重症患者。
北京市衛生局封存了患者賴以維繫生命的老舊透析機,但發給暫時無法回家的人每人1張醫療卡,短期內可用來檢查身體、繼續洗腎。
小南說,媒體同業還在繼續與患者的戶籍地政府聯繫,希望能為他們爭取到免費洗腎的長期醫療照護。
在擔憂這些尿毒症患者未來醫療權益的同時,小南對此次媒體的作為感到些微的自豪。
在中國大陸有限的新聞自由與自主性下,時至今日,許多媒體還是扮演著「官方喉舌」的角色。即使偶爾發揮「第四權」監督的職能,所報導的也多半是不太具敏感性的事件,多數記者都避免與官方直接發生矛盾,更懂得如何避免惹火上身。
而這次,報導與協助患者協商過程中,官、媒之間時時出現對立。小南認為,「如果沒有這麼多媒體介入,結果很難想像。」
她判斷,如果介入的媒體不是如此之多、不是如此之堅持,多年來隱居在通州農宅的那10名尿毒症患者,極有可能被官方強行遣返回鄉、難逃一死。
其中讓小南覺得難能可貴的是,「剛開始沒想到會搞得這麼大,到後來事情弄大了,媒體同行還是願意站在病患這一邊... 。」
這次媒體出現的集體為弱勢者維權,未來是否會更頻繁出現不得而知,但終究是「無冕王」齊心展現了力量。
而猶自擔心患者未來的小南不忘批評,「政府在面對人命問題時,不應該緊守著那些剛性的文件,應該要適時的懂得通融。」
有人說,當前兩岸關係看似春暖花開,但終歸很快就要面臨「政治對峙」瓶頸。更有人悲觀認為,現在台灣經濟疲弱,很難甩脫大陸的掌控。
但是,北京媒體同業這次挺身為弱勢者維權的實例卻顯示,中國大陸正在快速改變,從下到上、由外而裡。台灣雖小,卻擁有先進醫療技術及健全的社福制度,還有蓬勃無盡的創意,善用這些「軟實力」,台灣可以更有信心去面對中國的崛起,妥適處理瞬息萬變的兩岸關係。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中國首度將人權列計畫 陸正案: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 人權首度列計畫 將禁止刑求
* 大陸官方首見《人權行動計劃》
* 陸正案總「算」偵破了!
* 陸正案更十審判死 仍可上訴
* 陸正撕票案》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 人權首度列計畫 將禁止刑求
【聯合報╱特派記者汪莉絹/北京報導】 2009.04.14
中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天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畫(2009-2010)」,提出嚴禁刑訊逼供,也要求嚴控和慎用死刑。
「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是大陸第一次發布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畫,明確未來兩年大陸政府促進和推進人權保障的目標和措施。全文共二萬二千字,分導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保障;人權教育;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及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等六部分。
行動計畫提出,要保障工作權利、基本生活水準的權利、健康權利、受教育權利、文化權利和環境權利等。
論述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時,行動計畫提出,在執法司法各環節依法保障人身權利,嚴禁刑訊逼供、嚴禁非法拘禁、嚴控並慎用死刑。同時,要保障被羈押者權利與人道待遇,保障公正審判推進國家賠償法修訂。
行動計畫還提及,切實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權、保障公民的參與權,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暢通各種管道保障公民的表達權以及監督權,保障公民批評、檢舉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權利。
此外,將保障少數民族參與自治地方事務和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全面提高女性在大陸國家機關公務員的比例,並禁止針對婦女的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探索建立預防、制止、救助一體化的反對家庭暴力的工作機制。
行動計畫再次強調,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中止妊娠,懲治溺斃女嬰等違法犯法行為,實現「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01至2010年)」目標,保障兒童的生存、發展權利。
◆ 大陸官方首見《人權行動計劃》
【亓樂義/綜合報導】2009-04-14 中國時報
中國國務院昨首度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這是大陸官方首次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行動方案,明確中國政府未來兩年保護人權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基於國情之不同,內容強調大陸現階段以保障人民「生存權和發展權」為首要任務。
據《中新網》報導,該行動計劃是中共促進和保障人權的階段性政策文件,全文約二萬二千多字,分為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保障;人權教育;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及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等五大部分。
和西方不同的是,該文件把攸關全民的經濟權利置於首位,並提到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特別突出「工作權利」,包括未來兩年新增一千八百萬城鎮就業人口,把失業率控制在五%以內,並重點解決高校(大學)畢業生和農民工的就業問題。
在人民「基本生活水準權利」方面,文件指出未來兩年城鎮居民的年人均收入至少達一.五七萬元人民幣(近八萬元新台幣),農村居民的年人均收入則在二○○八年的四七六一元人民幣(約二.四萬元新台幣)的基礎上,每年增長約六%。
文件對「人身權利」亦有新的規定,包括嚴禁刑訊逼供和非法拘禁,違者將追究刑責;嚴防對羈押者實施刑訊逼供或體罰、虐待、侮辱等行為發生;審判務須公正,並全面公開審判信息等等。
不過,美國人權團體「對華基金」駐香港研究經理羅森茲維格對《法新社》說,北京誓言改善人權多年,但始終未能具體落實,他懷疑當局的決心。
位於香港的「人權觀察」亞洲研究人員康慎平更指出,外界真正關心大陸酷刑折磨囚犯和違反言論自由等人權,而這些業務的主管機關是公安部門,文件卻隻字未提,公安部應列入行動計劃之內。
◆ 陸正案總「算」偵破了!
【聯合報╱新竹訊】 2009.04.14
編按:本文原刊於【1988-10-09/聯合報/06版/社會新聞】
警方偵辦學童陸正被綁架案的專案小組,前晚逮捕原否認涉嫌案的女子吳淑貞,她已坦承涉案;昨天警方又逮捕嫌犯之一的羅姓少年,他也供出做案經過。他們都承認殺害陸正後棄屍,再向陸家勒索贖款,共有九人參與。他們的說法與先前被捕的陳姓少年等人所供相符,警方認為該案可說已偵破。
警方說,這這件撕票案到昨天為止,歷時二百九十三天,涉案的九名嫌犯中,已到案的有為首的邱和順、吳淑貞和陳姓、余姓、鄧姓、羅姓少年等六人,警方正追緝在逃的「阿坤」、「阿雄」、「阿美」,以及尋找陸正的屍體、書包、兇刀等證物。
前天晚上被捕的吳淑貞曾到案過,她堅決否認涉案,警方祇好放她回去。日前她父親吳平光檢舉太太劉銀英從她與邱和順同居處找到的一把刀,疑與命案有關。專案小組重新找她沒找到,前晚知道她行的苗栗分局刑事組奉令把她誘出,交給專案小組。至於被陳姓少年指也參與的羅姓少年,則是昨天在台北市被捕。
羅姓少年供稱,去年十二月廿一日他們共九人因一直沒有充裕的錢花用,決定到新竹市做案,於是向苗栗市「八八八」車行租了兩輛轎車,一起到新竹市找目標。
當天傍晚六時十五分,他們行經新竹市北大路聯美補習班前時,看到陸正一個人在路邊玩耍,認為有機可乘,決定綁票勒贖。
羅姓少年說,當時他開車,陳姓少年坐前座,邱和順和吳淑貞坐後座,接著他把車子開到距陸正大約五公尺處停下,然後邱和順叫吳淑貞下去騙陸正上車。
吳淑貞下車後,便向陸正騙說:「你舅舅來接你,還不趕快過去看看!」陸正不疑有詐,走到車門時,便被邱和順一把拉進車內,吳淑貞迅速上車,車子便往苗栗方向駛去。他說,陸正被邱和順拉上車後,一看是陌生人,便咬邱和順的左手,邱和順一面咒罵,一面用右手掐住陸正的脖子,二十分鐘後到了苗栗縣竹南鎮山崎附近,看到陸正不動彈了才放手。後來,他們從陸正書包中搜出陸父陸晉德的一張名片。
羅姓少年表示,接著邱和順叫他把車子開到陳姓少年住處附近的頭份鎮興隆里山上碉堡附近,再從後行李箱內取出尖刀,再補了陸正兩刀,然後拉下車子,裝進塑膠袋。他說,邱和順接著叫他們先走,因此邱和順和吳淑貞如何棄屍及勒贖,他便不知道了。
邱和順的供詞和羅姓少年的供詞大致相符,但卻祇承認把陸正騙上車並殺害,至於棄屍和取贖款部分,則推稱叫鄧姓、余姓少年去料理,他不知情。
吳淑貞則供稱,是她騙陸正上車的,羅姓少年說的都是事實,但是棄屍和勒贖,她沒有參加,並不知情,她判斷是根據陸晉德名片上的電話號碼勒贖。
警方昨天再訊問余姓少年,他始終否認涉案,但說知情,並表示邱和順是首謀,勒贖字條也是邱和順寫的,而且故意一筆一畫寫。鄧姓少年則表示僅是隨同,人是邱和順殺的,要問就要問邱和順。兩人並稱,勒贖電話中歹徒所稱的「阮大姊頭」,指的便是吳淑貞。
由於羅姓少年供稱,事後曾聽說陸正被棄屍在青草湖或南寮海邊,警方昨天曾分頭追尋,但沒有任何發現。
警方也到「八八八」車行查證,但未發現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前後,邱和順等人有去租車的紀錄。不過,警方研判有可能是借他人名義去租,正深入查證。關於殺害陸正的開山刀,吳淑貞供稱已分解丟棄。昨天晚上七時許,專案小組人員到她所說丟棄地點苗栗市北勢大橋南側台肥公司苗栗廠尖苗公路旁的草叢搜尋,沒有找到。
邱和順犯罪集團坦承涉及陸正案的落網六名嫌犯,昨天有一個共同點,便是均只承認誘拐陸正,而把殺害陸正推到邱和順身上,至於勒贖及棄屍,均無人承認。
新竹地檢處首席檢察官劉學魁表示,陸正被綁架及柯洪玉蘭分屍案如果找到物證,將會對社會做個交代。目前正繼續對嫌犯有利及不利的證據再做蒐證。不過,劉首席也指出,所謂破案不一定非找出衣物及屍體等證據不可,如果在聲音鑑定及指紋比對方面有所突破,結果將與屍體等證據的尋獲具同等的效力。
◆ 陸正案更十審判死 仍可上訴
自由時報 2009.04.14
被告確定還要上訴
〔記者楊國文、陳維仁/綜合報導〕發生於22年前的新竹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高等法院更十審昨天判決主嫌邱和順2個死刑,維持合併應執行死刑的結果,共犯林坤明、吳淑貞分別被判17及11年,還可上訴。高檢署表示收到判決書再研究是否上訴,被告方面則確定要上訴。
陸正父身心俱疲
陸正父親陸晉德未聆判,對判決結果強調,案件在二、三審間來來回回已22年,還是沒定讞,全案由一審5個死刑遞減為目前的1個死刑,讓他身心俱疲,法律沒有伸張正義、不公平,只能禱告自己活得久一點,否則無法看到正義來臨的這一天。還說,「20年來都在腦海希望,此案若上訴,最高法院不要再發回」。
盼最高法院勿再發回
被羈押20年的邱和順聽到維持原判決,當庭大喊抗議,辯護律師李勝雄說,判決令人失望,陸正屍體至今還沒有找到,相關被告指認棄屍地點也不同,且被告遭刑求的自白也無法成為證據,邱應獲交保才對。
學童陸正被綁架撕票案,發生在76年12月21日,邱和順在新竹市一家補習班外,擄走獨自玩耍的新竹東門國小四年級學生陸正,陸正不斷掙扎且咬傷邱和順的手,邱和順一氣之下以藍波刀刺死陸正,並找人棄屍海中,之後向陸家勒索500萬元,得手100萬元。
高等法院昨天的判決,是將主嫌邱和順依強盜故意殺人、擄人勒贖故意殺人,共判2個死刑、2個褫奪公權終身,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案被告邱金衡因更十審審理期間死亡,因此公訴不受理。
◆ 司改、人權團體︰有罪的是司法
自由時報 2009.04.14
〔記者楊國文、謝文華/綜合報導〕人本教育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昨晚也發出「有罪的,是台灣的司法!」聯合聲明,表示對高等法院判決結果失望。
聲明強調,除了自白之外,沒有任何的直接證據證明這些被告犯案,依照「無罪推定」原則,這些被告早就該被宣判無罪釋放。
人權團體指出,法務部部長王清峰擔任監察委員時,聽了一百多捲錄音帶,找出警察刑求陸正案被告的證據,她提出彈劾,最後刑求警察被司法判刑確定。但法院直到現在仍依據被告在警察局的自白,判決被告邱和順死刑。王清峰自許為人權律師,如今當上法務部長,應要求手下的檢察官重新審視陸正案相關資料。
王清峰︰尊重審判
對此,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此案仍在審理,因為是個案,她尊重司法審判,不便表示意見。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本案歷經更十審、拖延廿二年,僅更三審就審了三年多,這種效率相信全民無法接受,司改會已聲請釋憲,不能重罪羈押就沒有上限。
林峰正說,本案除自白外,幾乎沒有直接證據,加上屍體找不到,可能會成為無頭公案,此案也被監察院發現有刑求的證據,但審判過程未將刑求所得證據排除掉,令人難以理解。
◆ 陸正撕票案》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 2009.04.14
陸正案遲未定讞,主因在未找到陸正的屍體,加上當年警方辦案涉及非法取供,而目前的司法潮流極度重視程序正義,可以預料得到,最高法院可能仍會再發回更審。
案子拖了廿二年,現在要法院還原事實真相,幾乎是件不可能的任務。加上人的記憶力有限,每個人看事情的面向又不盡然相同,陸正案到案的被告說詞反反覆覆,法院因此有認定上的困難。
依照常理,被告邱和順等人如未涉案,為何案發後,要向陸父陸晉德下跪懺悔道歉,甚至到海邊棄屍地點祭拜?
如果邱和順等人真的犯下手段殘酷的擄人撕票案,依法非判死刑不可,但恐怕任何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都不會讓案件在他的手上定讞,畢竟生要見人,死要見屍,但是迄今未找到陸正的屍體,如何判斷陸正已經死亡?
不過,案子這樣拖下去,也不是辦法,「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案件纏訟對司法威信是一大傷害,對被害人家屬更是一大折磨,對社會也交代不過去。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監視器侵犯了什麼權利
【邱伊翎、劉靜怡】2009-04-15 中國時報
據報載,警政署將五年內透過監視系統的設置,建立全台「電子城牆」。而繼內政部的十億元「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之後,台北市長日前也宣布要撒下十六億元在台北市架設一萬三千部「智慧型錄影監視器」,市長信誓旦旦地說:「畫面只有公部門可以調閱,不會造成隱私權問題。」
台灣全面架設監視器系統,可以回溯到一九九八年內政部的「建立全國社區治安維護體系-守望相助再出發推行方案」及其後的「天羅地網」計畫(補助各鄰里架設監視系統),這些規畫僅為了應付當時一些重大案件,在輿論壓力之下,倉促推出,對於裝設監視系統應有的規範與相關配套措施之討論與安排,完全付之闕如。甚且,這些突然在各大路口及社區大增的監視器,是一直到了二○○三年實施的「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才被賦予了架設的法律依據。
台灣每年到底透過監視器破獲了多少案件?我們無從得知。但,監視器究竟了侵犯了什麼樣的人權?也從來沒有被認真地被討論過。大家應該都有在攝影機或是相機前面手足無措的經驗,當我們知道自己正在被錄影或監視的時候,我相信沒有人會因此而感到相當自在。從憲法保障人民自主性與基本權利的出發點來看,大量設置錄影監視系統的結果,首當其衝可能遭到侵害的是人民的「表意自由」及「集會結社自由」。當人們知道自己參加遊行會被錄影監視系統錄下來時,可能也會影響人們參加集會遊行的意願。
從台灣目前的法制情況觀之,直接規範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監視器並沒有明文規範,而是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條中規定,警察對於可能發生犯罪的公共場所或公眾得以進入之場所,為維護治安之必要,得架設監視器。然而,何謂「公眾得以出入之場所」定義其實模糊而廣泛。
在〈台北市錄影監視系統管理辦法〉中,我們看到錄影監視系統的主管機關是警察局,里長也可以經由警局同意後於各里架設錄影監視器,里長為管理人。但實際上,一般民眾在發生意外時,要調閱這些錄影資料時,有時反而會遭到警局的刁難。其實我們並不知道這套由里長、警局搭配監視器所建構出來的監視體系所蒐集的資料,究竟誰可以調閱資料?誰可以處理、利用這些資料?誰來管理這些資料?這個系統除了監視人民之外,保障了人民什麼?
當全台灣各地的公共場所都架設錄影監視系統時,是否也都會做出明顯告示,讓人民得知自己正處於被錄影與監視情況下?當人民在不知道自己處於被錄影監視情況下被監視時,這可能也違反了蒐集個人資料而未達到告知之目的。據OECD個資保護的八大基本原則,不論是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對於個資蒐集須有「正當理由」及「取得當事人同意」。當事人有權得知自己個資被蒐集,也有權更正資料的正確性及調閱資料。
參照英國的錄影監視器規範,除了必須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人權法」、「犯罪預防與秩序維護法」的規範之外,還必須通知「個人資訊保護官」,告知設置的目的、數量等等(而在台灣,目前這項審核工作,卻是由警察局來執行),地方資訊機關、錄影監視系統使用團體、利益團體都有相關的規範。而台灣,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尚未修法完成,及沒有「個人資料保護官」的制度設計的情況下,國家各種蒐集人民資訊的行徑,都沒有受到任何監督及規範。
「保護」與「控制」往往只有一線之隔。二十六億的錄影監視系統,究竟是「保障人民安全」,抑或是在施行一種「全面的社會監控」?到底會不會侵犯人民的隱私?恐怕不是執政者自己說沒有,就算數了。(邱伊翎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文宣部主任;劉靜怡為台大國發所副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人權園區改名 看不見的拳頭傷害更大
* 人權園區改名 政治受難者反彈
* 美麗島大審法庭恐遭破壞 景美園區面臨美化 人權團體憂心
* 人權園區》施明德譏:白色恐怖有創意嗎
* 「人權園區」改「文化園區」? 呂秀蓮不滿:掩飾罪過!
* 文建會:活化經營 讓園區能永續
* 人權園區》柏楊遺孀:文化園區是種昇華
* 景美園區規劃 總統:應兼顧受刑人感受
* 政院賦予二二八基金會調查權
* 12人圍毆弱智生 Po上網炫耀
◆ 人權園區改名 政治受難者反彈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羅曉荷/台北報導】 2009.04.17
五二○前夕,文建會規劃將「美麗島世紀大審」所在地「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改成「景美文化園區」。政治受難者團體痛斥,文建會「粗暴、官僚」,受難者代表已發起連署,要求馬英九總統、文建會主委黃碧瑞懸崖勒馬,廣納各界意見。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在二○○七年成立,該園區原是戒嚴時期警備總部軍法處看守所所在地。對許多政治受難者而言,該園區具有紀念白色恐怖年代的歷史意義。
園區現址保留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仁愛樓、展演廳、軍情局看守所、軍事法庭、第一法庭、汪希苓特區、憲兵兵舍等展區,其中第一法庭是美麗島大審所在。綠營人士說,對民進黨而言,該園區堪稱「民主聖地」。
文建會規劃將園區重新規劃二大區塊:一、「藝術展演區」,包含汪希苓特區、最高軍事法院等空間,係屬於表演藝術練習場、視覺及數位藝術展覽空間等用途;二、「教育活動區」,包含仁愛樓洗衣房、熨衣廠、押房等空間,係屬於人權資料展示館、數位設計藝術區、創意設計工坊等。
政治受難者團體擔心歷史空間和人權意義遭到破壞,下周三將舉行連署記者會,高分貝要求文建會立即停止接受藝文團體申請。
【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文建會所屬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最近改名為景美文化園區,引起外界議論。文建會主委黃碧端說,這是因應附近社區民眾要求而調整向,園區仍設有「人權資料館」,人權的意義有保留下來。
黃碧端說,文建會轄下有兩個人權園區,分別位於景美及綠島,都被附近社區抱怨氣氛過於肅殺。目前也在評估綠島人權園區的名稱及方向。
◆ 美麗島大審法庭恐遭破壞 景美園區面臨美化 人權團體憂心
【楊舒媚、林采韻/台北報導】2009-04-17 中國時報
台灣白色恐怖重要象徵地美麗島大審軍事法庭,以及關過柏楊、施明德、陳菊、呂秀蓮等政治犯的景美看守所恐遭破壞。文建會擬以「活化」運用為由,將「景美人權園區」改名成「景美文化園區」,人權團體憂心,文建會開放文化藝術團體進駐園區後,這些具有歷史意義的人權場域恐遭破壞。
「景美園區」所在地,前身為「景美看守所」,設立於民國四十六年,民國五十七年警備總部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由台北市遷入,成為軍事重地,民國六十九年國防部軍法局遷出後,全部空間由警總軍法處使用。
民國八十一年警備總部裁撤,不過國防部軍法局法庭和看守所則仍設在園區內。民國九十一年依據行政院指示召開「國防部軍法局景美看守所保存相關事宜會議」,決議將景美看守所籌建成人權紀念園區,作為民主與人權教育場域。民國九十七年二月正式名為「景美人權園區」。
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日前於網站上,公布「景美文化園區長期進駐徵選要點」,其中,看守所、第一法庭以及汪希苓特區都將開放,徵選要點中另載明:「園區各空間之提供,本處將完成水、電及光纖網路等鋪設,拆除不需要之空間、輕鋼架天花板,修復破損窗戶、門、玻璃等基礎設施。」也就是說,此遺址將被更動;看守所既有遺跡,進駐團體亦可以「不必要」或「修復」的理由更動。
對此,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外省台灣人協會等人權團體,紛紛呼籲執政當局「懸崖勒馬」。他們的連署表示,景美園區是極少數,原貌未受太大破壞也未改建者,因此請馬總統與執政當局慎重考量。
對此,專責人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主任王壽來表示,文建會是以「活化利用」的理由處理此場地,他說自己曾去過該地七次,每次去三個小時,從頭到尾只碰到兩名參觀者。他表示,該處已經是「門前冷落車馬稀」,為什麼要「浪費」?王壽來強調,他們處理此事「十二萬分慎重」,只是把「荒廢的地方弄得更好」。
王壽來解釋,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的條件與「古蹟」不同,包括對此最嚴謹的巴黎,也只是「外貌不能修,但裡面都加上冷、暖氣等現代設備了。」
◆ 人權園區》施明德譏:白色恐怖有創意嗎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羅曉荷/台北報導】 2009.04.17
對於文建會要將「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改成「景美文化園區」,美麗島事件受刑人施明德諷刺地說,難道白色恐怖也是一種文化創意?難道是因為當初很多刑求千奇百怪,很有創意,所以才要改成文化創意園區?
施明德說,曾多次建議陳前總統成立「真相和解委員會」,對死刑犯撫卹、平反,民進黨八年都不做,有何資格來要求現在的政府?
民進黨大老林濁水說,文建會的動作是政治行為,「不必改成文化部,直接改成政治部算了」。
◆ 「人權園區」改「文化園區」? 呂秀蓮不滿:掩飾罪過!
NOWnews.com 2009/04/17
文建會規劃將「美麗島世紀大審」所在地「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改成「景美文化園區」。前副總統呂秀蓮表示,這是國民黨政府掩飾歷史罪過的舉動,完全忽略蔣故總統執政期間對台灣人權的迫害行為。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520前夕,文建會規劃將「美麗島世紀大審」所在地「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改成「景美文化園區」。前副總統呂秀蓮今(17)日表示,這是國民黨政府掩飾歷史罪過的舉動,完全忽略蔣故總統執政期間對台灣人權的迫害行為,不能文過飾非。
呂秀蓮說,身為一個國家元首,如果要領導台灣、開創未來,就應該要誠實勇敢面對過去的歷史,包括歷屆總統的是非功過,都要以超然客觀的角度來評價。
呂秀蓮表示,這是國民黨政府掩飾歷史罪過的舉動,因為馬英九要成為已故總統蔣經國的化身,完全忽略蔣故總統執政期間對台灣人權的迫害,畢竟過去警總和特務等機構,都是蔣故總統所設立的單位,不能文過飾非。
呂秀蓮認為,國民黨政府會有這樣的規劃,也有可能是過去一些戒嚴時代的官員回鍋,大家可以看得到,其實目前有一些戒嚴時期的思想已經悄悄的復辟,因為這是關切到台灣2300萬的人權。
◆ 文建會:活化經營 讓園區能永續
自由時報 2009.04.17
〔記者趙靜瑜/台北報導〕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主任王壽來表示,希望以活化的觀念讓更多人都知道景美文化園區的歷史,未來將會設一個人權資料館,保存園區人權場域的歷史氛圍。
強調會設置人權資料館
景美文化園區原是戒嚴時期審判政治犯場域,時稱「景美看守所」,原本為警備總部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也是戒嚴時期的軍事重地。民國六十九年國防部軍法局遷出後,全部空間由警總軍法處使用。民國八十一年警備總部裁撤,國防部軍法局法庭和看守所則仍設園區內。後來經建會開會通過,將景美看守所核定為「動員戡亂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九十七年更名為「台灣人權景美園區」。
王壽來說,經過多次專家會議勘驗,九成以上都希望以活化方式讓園區可以永續經營,最後定調將園區規劃為藝術展演區、休閒服務區、教育活動區等三區,其中教育活動區規劃人權資料館,做為教育之用,今年二月廿七日正式更名為「景美文化園區」。
「一直保存原貌,人民會不敢親近,也達不到教育與記憶的功能。」王壽來說,像九十九間牢房不只是前副總統呂秀蓮被囚禁過,已逝文壇大老柏楊等也都在此被囚禁,「還有很多叫不出名字的人,那這些牢房現在的標誌關過誰就代表人權的意義嗎?」他到過園區數次,進來的人寥寥可數。
◆ 人權園區》柏楊遺孀:文化園區是種昇華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專訪】 2009.04.17
相較於部分政治受難者代表反對將「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改成「景美文化園區」,美麗島受難者柏楊遺孀張香華昨天接受本報專訪時提出,歷史意義和美麗園區是可以並存的,紀念不見得非要斷髮、紋身,把人權園區改成文化園區未嘗不是一種昇華。
張香華表示,雖然每個人對傷痛的宣洩、平息是不一樣,但有些受難者的子孫並不希望老是被揭瘡疤。
對於有受難者代表要求文建會停止文化園區的計畫,張香華表示,「並不是受難者或家屬就有權大聲講話」,過程一定要廣徵各界意見。
◆ 景美園區規劃 總統:應兼顧受刑人感受
中央社 2009.04.17
景美園區規劃引發爭議,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天表示,總統馬英九相當重視,已指示文建會規劃時,應兼顧人權歷史、受刑人感受及居民期望。
媒體報導,文建會規劃將「美麗島世紀大審」所在地「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改成「景美文化園區」,引發政治受難者團體反彈。
王郁琦下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馬總統看到相關報導後,上午已致電文建會主委黃碧端,關心此事。
王郁琦說,馬總統長期關心人權議題,指示文建會在規劃時,應兼顧人權歷史,受刑人的感受以及當地居民的期望。
王郁琦表示,歷史資產的活化不必然會和人權歷史的保存有衝突,此事的確不能單純以資產活化的角度視之。
至於後續規劃問題,王郁琦說,馬總統已經指示大原則,就看文建會如何規畫。
◆ 政院賦予二二八基金會調查權
【江慧真/台北報導】2009-04-17 中國時報
行政院十六日院會通過內政部所提《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修正草案,增訂紀念基金會執掌權責,未來將包括二二八事件真相調查、史料的蒐集及研究真相調查、史料的蒐集,及研究、紀念活動、受難者及其家屬回復名譽協助等。
行政院原為處理受難者之認定及申請賠償事宜,得設「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為使紀念基金會永續經營,行政院昨天透過修法,擴大及調整基金會的任務,包括二二八事件真相調查、史料的蒐集及研究、二二八事件紀念活動、二二八事件的教育推廣、文化、歷史或人權的國際交流活動、已認定受難者的賠償、受難者及其家屬回復名譽的協助、與其他符合本條例宗旨的相關事項。
◆ 12人圍毆弱智生 Po上網炫耀
【聯合報╱記者簡獻宗、田俊雄/連線報導】 2009.04.17
瑞穗國中8年級林姓男生,本月1日下午被12名學長姐帶到校外巷弄欺負,輪番毆打腳踹,最後逼他下跪道歉,這段過程還被欺負人的學生以手機錄下,貼上網站炫耀,校方已將被害學生安排到特教班,加害學生分別被記大過、警告處分,教育處表示,還要追查此事,加強輔導這群孩子。
瑞穗國中校長蔡惠銘昨天坦承有此事,他表示,被害學生讀小學時檢測有輕度智障,領有教特手冊,升上國中就讀普通班,學習成績較弱,至今背不出九九乘法,校方利用資源班另行課業輔導。
校方4月2日發出的校安通報中,敘明被害學生於1日下午放學,被同校12名男女學生帶到瑞穗老人會館附近圍毆,被打得眼睛浮腫、肋骨骨折,施暴的學生還以手機拍下拳打腳踢過程,喝令林生在鏡頭前道歉,又將影片貼上網路。
被害學生母親除向校方投訴,也向警方報案,校方查出動手打人的9年級男生7人,都記過處分,圍觀的5人記警告訓誡。被害學生則另行安排,先安置到特教班,由專業教師協助輔導。
花蓮縣教育處長溫智雄說,此事非同小可,已要求校方提出更詳盡的報告,並加強被害人、加害人的心理輔導工作,也要求老師到家庭訪問,避免學生報復或再生事端。至於事件起因,是被害學生不小心碰到女同學,對方不愉快,才找學長來打人出氣。
據了解,此案有地方民代協調中,鳳林警方以雙方正在談和解,而且傷害罪屬告訴乃論,暫不介入。警方強調,倘被害人提出傷害告訴,就依法辦理。
花蓮地方法院庭長張健河則指出,少年事件處理法並不是只看被害人有無提出告訴,得知少年非法行為或暴力事件,任何人都可以向少年法院報告,由少年法庭法官作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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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4853082.shtml※ 老人會館要不要改為文化園區?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受司法磨難二十八年的冤枉人生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4854823.shtml【聯合報╱社論】 2009.04.18
柯芳澤、林泰治、張國隆三人,涉及一項官司,民國九十六年三審無罪定讞。無罪判決本來應該是令人欣慰的,但這三人的官司歷經二十八年半的審理,三人且曾被長期而反覆多次延長羈押。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是這樣說的:「本案被告因涉嫌被押時,正值中年,豪情壯志,前景無限;至無罪確定時業已滿頭白髮。繫案二十八載不決,寧非毀人一生?」
這就是司法史上耗時最長的「一銀押匯案」,最後無罪定讞,司法還儼然演出「還人清白」的結局。若非監察委員李復甸和沈美真主動調查,作出「罔顧司法人權,案件延宕不決,自應予嚴正譴責」的結論,外界既無從了解三名無罪之人曾受到如何的司法凌遲,司法界本身大概也不會有什麼主動的改革檢討。三人進出看守所和法庭,以待罪之身度過二十八年歲月,無法正常工作,無從辯護名聲,待獲得司法無罪確定時,只能靠每月三千元老人年金過活。這不是形同一場漫長的冤獄人生嗎?「寧非毀人一生」的沉痛控訴,受害的三人難道只能無語問蒼天?
三人所涉「一銀押匯案」爆發時頗為轟動,因銀行與客戶間的糾紛,導致政府八百多萬美金的外匯損失,在當時堪稱巨款,經手業務的行員因而被以圖利罪起訴。但關於圖利罪所必要之圖利自己或他人的「犯意」,檢察官始終未提出具體證據。此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達十二次之多,直到高院更十二審改判無罪;而高院檢察署檢察官呂光華,執意上訴卻又未附理由書,補送上訴理由書時已逾二百日,讓全案因此又多躺了超過半年。等到最高法院終以「上訴不合法」駁回而確定無罪判決時,已是如監委調查所描述的,那被告三人「業已滿頭白髮」的光景了!
更有甚者,最後證明無罪的這三人,都曾被長時期羈押。柯芳澤被延長羈押了八次,另二被告則延長羈押達十八次之多,關在看守所的時間超過四年。調查的監委說,「無從得知延長羈押實質原因,暨法官係依據何種事實及證據為延長羈押之心證,此實有不當,自應檢討改進」。
高高在上的檢察官,無具體事證仍堅持上訴,卻又未附理由書,其結果就是三名被告白白增加了超過半年的審判等待。高高在上的法官,理由不清不楚地延長羈押裁定,換來一句不輕不重的「自應檢討改進」,付出代價的卻是三名被告長達數年的看守所歲月。也難怪調查報告說,若不該羈押而羈押,不該起訴而起訴,不該有罪判決而判有罪,「民眾無法依事實與法律合理預測法院之作為。社會人民如何看待司法?被告又如何期待司法?」
台灣人民到底是如何看待、如何期待司法的呢?反過來問好了:司法到底在不在意如何被人民看待?到現在為止的情況顯示,好像司法並不怎麼在意;否則,在毫無新事證的情況下,十二次發回更審的情節是怎麼發生的?檢察官的「不合法上訴」情節又是怎麼發生的?
回過頭來看這個問題:人民如何看待司法?實力派如企業家曹興誠,花錢登廣告痛罵檢察官濫權和浪費司法資源。政界聞人如雲林縣長蘇治芬,控訴當初被檢方霹靂行動上銬押人,如今等了五個月怎還不開庭審理?這些名流尚有機會以高分貝、高姿態表達抗議。而默默無聞如柯芳澤等三人,整個壯年人生禁錮在「求其生而不可得」的景況中,他們的「如何看待司法」叫人何忍聽聞!
民間有司改會,司法院內部也有自前院長翁岳生手中即啟動的司改運動。但真正的司法改革豈在於一場運動或一份報告?三名被告受司法磨難的二十八年冤枉人生,這故事如果能觸動一個司法人的良心,增添一個司法人運用公權力時的戰戰兢兢,就可算是司法改革的一分具體動力吧。
※ 系列報導詳見原站。
印度校園體罰再釀悲劇 多少「楊林」在哭泣?
* 印度校園體罰屢禁不絕 再釀悲劇
* 印度再傳婦女疑因嫁妝不足慘遭燒死悲劇
* 社論-多少纏訟 讓人從精壯耗到白頭?
* 熱門話題-還有多少「楊林」在哭泣?
◆ 印度校園體罰屢禁不絕 再釀悲劇
中央社 2009.04.19
印度首善之區新德里,上月發生一名學生遭同學霸凌欺負死亡事件,昨天又發生一名小學二年級女生在烈日下遭罰站兩小時中暑死亡悲劇,再度引發輿論爭議是否應落實嚴禁體罰規定。
這是今年以來,新德里地區發生的第三起已知學生遭體罰死亡事件。其他輕微事件則不勝枚舉,例如最近一名男老師因自己朝聖需要剃光頭髮,返校卻遭全班學生哄笑,一怒之下將全班30多名學生也剃光頭髮。
上述在烈日高溫攝氏40-43度照曬下死亡的小學二年級女生,是11歲的德里市立小學學生珊璐(Shanno)。據同學表示,她是因為背不出英文字母遭到女老師敲打頭部後,又被推到太陽下罰站。
在站了約兩個小時後,珊璐突然休克昏倒,而且直到珊璐在隔壁班的妹妹發現後,校方才緊急送醫,但經過連續兩天搶救無效後,在昨天(17日)不治死亡。
事發後,同校家長及兒童權益組織均要求嚴懲校方,並應以謀殺罪控告女老師。但印度法律專家、前副檢察長塞爾維(Harish Salve)表示,老師並無殺人意圖,不適用謀殺罪,只能根據印度刑法第304條第2款,過失致人死亡罪,最多判處10年有期徒刑。
曾經也是老師,目前有一位12歲兒子的母親艾若拉(Geeta Arora)表示,學校體罰學生事情已是屢見不鮮,許多父母甚至不知道子女遭到體罰。她說:「交通堵塞,我的兒子遲到教室,結果老師罰跑操場八圈,他沒有告訴我,直到幾天後在一次偶然談話中,他才提起這件事。」
印度早有禁止校園體罰的法令。2000年,德里高等法院明令禁止校園體罰,並稱體罰是「違憲」行為。同年,最高法院也下令「學生應在有尊嚴且無畏懼的自由環境中接受教育」。政府全國保護兒童權益委員會並且定義「體罰」一詞為「任何羞辱或導致肉體和精神受創的行為」。
保護兒童權益委員會列出的禁止體罰種類洋洋大觀,包括了口頭羞辱學生如「笨蛋、廢物」,以及「用拳頭、指關節、戒尺敲打學生、罰跑操場、長時間下跪、罰站或強迫靜坐不動、掌摑、夾指、性侵、禁閉、電擊及其他刑求方式等」。
由於禁止領域廣泛,使得學校老師在處理學生踰越規矩時,常面臨兩難局面。公立中央預備警察部隊附屬小學的校長普拉克希(Suraj Prakash)認為有時應對學生嚴厲。他說:「就如醫師的良藥苦口,是為了治療病人,老師的體罰也是為學生好,避免他們偏離了正軌。」
但絕大多數家長顯然反對學校體罰。從事律師工作的母親奈古薇(Neguive)表示,孩子小小年紀到學校是接受教育、學習做善良國民,不能因為他們年紀小,就對他們任意打罵,使他們在恐懼陰影中成長。
另一位母親蘇庫爾(Simi Sukul)也指出,教育學生有千百種方式,但不是把打罵擺在第一。她說,學校老師應多學學其他的方式。
也有氣憤的家長,指控老師體罰學生是出自個人情緒不穩、精神有問題、有偏執狂、報復狂。
德里私立學校心理教育諮詢顧問庫瑪(GeetanjaliKumar)表示,上述讓小女生在烈日下曬死的老師,已涉及犯罪行為,心理可能有問題,應當接受醫療協助。
但他也表示,不排除有些老師抱持「不打不成材」的觀念,自以為是的體罰學生。
不過,也有若干學校改採其他創新方式管理學生。私立Springdales學校校長瓦塔勒(Ameeta MullaWattal)表示,校方在圖書館開闢了一個「反省區」,讓犯錯的學生留在那裡反省和寫下自己的犯錯「心得」。
他說,為發洩學生的精力,學校還安排了社區活動,讓學生參加社區服務和康樂活動。
瓦塔勒表示,校方嚴禁老師體罰學生,如有老師違犯,會要求老師辭職。
Laxman學校校長芮姆(Usha Ram)則表示,校方經常為老師進行「解壓」訓練,讓老師能夠保持緩和心情,不致在課堂中對學生怒氣沖天,同時也讓犯錯學生做老師的小助手,讓他們瞭解老師的辛勞。
他說,校方要懲罰犯錯的學生,最多也是在下課活動的時候,要他們在圖書館看書或幫忙低年紀同學溫書。他表示,這種方式矯正了許多學生的犯錯行為。
但全國保護兒童權益委員會女主席辛哈(ShanthaSinha)表示,儘管如此,委員會發現仍有許多各級學校,對學生採取體罰管理,而且造成的意外事件有增無減,許多家長也不敢向委員會抱怨,害怕學校遷怒自己的子女。她不否認至今採取體罰教育的學校仍佔多數。
辛哈表示,委員會已通令全國各省政府教育廳,必須告知學生有權有當局告發學校體罰事件,以及各級學校都必須設立學生論壇,讓學生有機會發抒自己的抱怨,此外,每個學校都必須設立意見箱,讓學生有匿名投訴的管道,同時也定期舉行家長會,聽取家長的意見。
印度全國社會觀察聯盟(National Social WatchCoalition)資深研究員帕特拉(Santosh Kumar Patra)則持平表示,整體而言,打打學生手心,讓學生跑跑操場,只要學校不傷害學生身心,一般家長並不堅持反對體罰,重要的是學校對體罰是否拿捏的準,應避免發生「愛之適足以害之」的悲劇。
◆ 印度再傳婦女疑因嫁妝不足慘遭燒死悲劇
中央社 2009-04-19
據警方今天表示,首善之區新德里東郊的加茲阿巴德(Ghaziabad)市,繼本月2日發生一名警官女兒因嫁妝不足遭丈夫燒死之後,最近又發生一名30歲婦女疑因嫁妝問題慘遭燒死。
警方表示,受害者是30歲的比莉杰絲(Brijesh),在2005年與帕拉文(Praveen)結婚後,即因嫁妝不足問題,不斷遭到丈夫與夫家責難,儘管至今已生下兩個兒子,分別是3歲和2歲,仍在日前與其中2歲的兒子遭到不幸。
據警方引述死者的兄弟納里席(Naresh)話說,納里席是在接獲一通匿名者電話,聲稱比莉杰絲和幼兒已被丈夫和夫家的人活活燒死後,向警方報案。
警方表示,死者比莉杰絲和幼兒的屍體,已經被丈夫帕拉文的家人秘密火化。但警方仍依謀殺罪和嫁妝法,在今天將帕拉文一家五人提起控告。
本月稍早,德里警察局副探長阿塔.辛赫(Atar Singh)的已婚女兒巴博莉(Babli),也是因嫁妝不足問題,在丈夫的加茲阿巴德家裡,遭到夫家縱火燒成重傷後不治死亡。
據辛赫向警方表示,女兒在2004年嫁給德維.拉杰(Dev Raj)之後,即經常返回娘家拿錢或貴重物品給夫家,並且在遇害前夕以電話向父親表示可能會遭到殺害。
辛赫在得知女兒遭燒成重傷後,立即趕赴現場並通報警方,但抵達現場時,只發現女兒已奄奄一息,拉杰一家人已不知去向。
據印度一般重男輕女的傳統說法,女性出嫁後因依靠丈夫生活,因此必須攜帶龐大嫁妝作為彌補,如有不足或夫家不滿意時,就可能遭到欺凌迫害。據印度內政部全國犯罪統計局2007年最新報告,印度2007年因嫁妝爭議死亡女性有8093人,遭丈夫或夫家虐待有75930人。 據統計,因嫁妝死亡女性的死因多數是自殺,也有因爐灶或煤油燈突然起火意外燒死。但警方不排除其中可能是謀殺者故佈疑陣。
為解決許多女性因嫁妝爭議遭到男方暴力對待或自殺的問題,印度中央政府主管女性暨兒童事務部曾經指示全國婦女委員會,提出現行反嫁妝法修訂案,將因嫁妝問題導致女方死亡的男方涉案人,原規定處以5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甚或死刑。
修訂提案也包括原限定女方在結婚7年內才得提出嫁妝控訴,也延長為婚姻關係存在期間均可提出控訴;此外,男性公務員必須申報婚姻期間收到女方的任何禮物和嫁妝清單。
◆ 社論-多少纏訟 讓人從精壯耗到白頭?
【本報訊】2009-04-20 中國時報
廿二年前新竹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台灣高等法院日前更十審宣判,主嫌邱某判處死刑,另外兩嫌分別判刑十七年及十一年。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本案纏訟廿餘年,迄未終局結案。被害人遺體迄未尋獲,八位被告判刑定讞,一人業已過世,還有三人仍在上訴之中。
事隔兩日,監察院通過並公布由李復甸委員負責提出之民國六十八年一銀押匯弊案司法審判調查報告,此案歷經更十二審的程序,二十八年半的審理光陰,才讓曾遭羈押多年的三名被告無罪定讞。其中高院檢察署檢察官呂光華於更十二審時未附理由聲明上訴,二百餘日之後才完成上訴理由書,只是諸多延宕的縮影一例。調查報告中,監委寫下評斷:「司法工作之核心內容尚非監察權得以糾正,惟罔顧司法人權,案件延宕不決,自應予嚴正譴責,以儆來茲。」同時指出,刑訴法以重罪作為羈押條件,與羈押作為保全程序性質有關,與國際人權法制未盡相容,司法院應就該法所涉違憲疑義,詳加檢討改正。
陸正案與一銀押匯案更審次數極多,審判時間逾廿年,是兩樁特例嗎?恐怕不是。在法院審判中,從精壯到白頭,渡過一生的當事人,並不在少數。司法院不妨徹查一下類似的案件究竟還有多少?法院審判牛步化,遇到重案、難案,如非因媒體曝光聚焦不敢怠慢者,法官推拖延宕,等待調職移交,罔顧當事人權益、耗費司法資源的情形,屢見不鮮,幾成通病。不要說來回更審不能終結的案件,尚未進入最高法院,頭兩審未竟已近廿年的案件,也是不乏其例,可不可怕?驚不驚人?
延宕到達如此地步的案件,不論判決的內容是有罪無罪,司法都已了無公信力可言。廿八年才能得到無罪判決確定的被告,歲月耗盡,誰能還我清白青春?審理廿餘年後交付的死刑判決,憑什麼告訴社會及當事人,判決所認定的事實,會比案發初期的判決更為正確可靠?司法系統裡的眾多法官檢察官們,讓刑案被告們在這種蒼白冷血、麻木不仁的過程中,獲判無罪,或是死刑,或許誰都自謙無力,或許誰都感到無奈,到底有沒有人會良心愧怍?有沒有人會想要停止造孽?有沒有法官檢察官該負些責任?
沒有那一位司法中人不知道,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妥速的審判,才有資格交付正義。可是,就有那麼多檢察官,曾經利用簽收判決書的技術拖延上訴時間,遲交上訴理由,讓被告提心吊膽、虛擲生命;就有那麼多法官,案牘勞形卻不肯負責的做成決定,同一個最高法院,同一個案件,甲庭發回的見解可以與乙庭截然相反,丁庭審判時可以完全無視於丙庭曾有的堅持。司法獨立已然不是建築在自我專業良心的要求與約束之上,很多時候實與全無預測性的司法獨裁,無從分別。
正如監委一針見血的洞見警告,監察院並不能改變法院的判決,甚至也無加以糾正的餘地,只能提出譴責,言之諄諄的嚴正譴責!再不,當然就是提出彈劾,試圖使得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離開他們的位置,不再繼續為害。但是,即便是彈劾,又要回到公懲會的審判機制,若是遇上不能捧著良心辦案而只知官官相護的態度,就仍會讓那些尸位素餐、自踐司法信用的害群之馬,繼續有恃無恐,無動於衷!
現在的當政者,從篤信法治的總統,到肩負推動司法改革重位的法務部、司法院,到執政黨所牢牢掌握的立法院,眼見出現這種現象的司法病癌繼續蔓延,難道束手無策嗎?前任司法院院長倡議金字塔的司法制度改革,要減少一個事實審級,原則上兩審終結的方案,為何至今仍塵封沉埋,無人理睬?能不能在法律上想些有效疏導、不使案件累積壓疊的辦法?可不可以修法要求終審法院,第二次更審的時候,必須自為判決?可不可以痛下決心,嚴究幾起延宕司法害群之馬的刑事、民事、行政責任?
司法啊司法,看在良心正義的份上,能不能不鄉愿?
◆ 熱門話題-還有多少「楊林」在哭泣?
【田闐/北市(文字工作者)】2009-04-19 中國時報
曾經是五年級生心中的玉女明星楊林,在退出藝壇從事繪畫並開個人畫展之際,於電視談話節目中透露出自己身上流著泰雅族血液,而此事曾被隱藏數十年全是當初公司下封口令,擔心會有負面效果。
這和今日原住民歌手和藝人能公開身分的自由相比,便可發現台灣族群歧視略為降低,但這恐怕只是表象而已。真正的人權立國不是口號喊爽,而是一種文明素養和風範。但先不論那些被政客、政黨或偏狹媒體,刻意扭曲操控的族群偏見,就從日常生活面去觀察,誰能說今日在婚姻、就業上中的不再有此類問題。當男女之間的真心相愛,仍不敵家族長輩意識形態陳腐壓力;語言這個單純溝通工具,也被發音、腔調、標不標準而列入愛台灣分數來打。說實話,族群平等真的從口號昇華到理念了嗎?
楊林不能對外說出自己有原住民血統,怕的是玉女形象被貶值。可是今日新住民下一代,會大方自在地說出「我媽媽來自南洋」嗎?還是當你知道子女交往同學中是新住民之子,便先替他們貼上歧視標籤?
族群平等得建立在人人平等上,只有國民都有這種胸懷與堅持,那才能大聲說出我們是人權國家。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廖了以:高風險家庭建檔 短視的反毒文化
* 家暴事件頻傳 廖了以:高風險家庭建檔
* 還有多少沸騰的滾水 在身邊蠢蠢欲動?
* 人格攻擊... 短視的反毒文化
* 觀念平台-傷人權 去台灣 毀文化
◆ 家暴事件頻傳 廖了以:高風險家庭建檔
【聯合晚報╱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2009.04.20
針對近日殺夫、燙嬰等家暴事件頻傳,內政部長廖了以上午在立法院表示,內政部規畫擴大建構家暴高風險家庭的資料庫,針對家暴、虐童、貧困等暴力發生高風險家庭,進行積極追蹤輔導,避免社會安全網出現漏洞,讓憾事一再上演。
日前發生父親將女嬰丟入滾水的家暴事件,成為今天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焦點議題,藍綠立委同聲關注政府的社會救助措施。廖了以在答詢時指出,事情發生後,內政部立即與中部辦公室聯繫,同時掌握事件發展與後續,會盡一切力量提供協助。
國民黨立委黃義交指出,站在第一線的村里幹事對地方狀況最為熟悉,他建議內政部應該加強與第一線的聯繫,增強社區通報系統,有助於避免家暴事件發生。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要求內政部針對受到燙傷的女嬰,提供必要的醫療協助,她同時質疑,女嬰為何沒有申辦健保卡,即使沒有健保卡,未滿周歲的兒童應該領有媽媽手冊? 廖了以回應表示,內政部已經與衛生機構聯繫,會盡可能提供必要的醫療協助。
廖了以說,對於家暴、虐童、貧困等暴力發生的高風險家庭,內政部規劃擴大資料庫建構基礎,積極追蹤輔導,完善社會安全防護網。他也呼籲,若發生家暴事件,包括受害人或其友人都可以撥打113專線,尋求專人協助。
內政部兒童局局長簡慧娟說明,目前建構的高風險家庭資料庫,主要是針對家有兒童,且父母有酗酒、藥癮、經常吵架的家庭,未來會將沒有子女的家庭,也納入高風險家庭資料庫的追蹤對象。
※ 內政部的人力足夠嗎?
* 影音》被丟進熱鍋的女嬰 腦死 - 聯合新聞網
http://www.udn.com/2009/4/20/NEWS/NATIONAL/NATS6/4857432.shtml最新消息是她已經走了。
◆ 還有多少沸騰的滾水 在身邊蠢蠢欲動?
【中時電子報/梁惠明特稿】2009-04-20
親愛的小孩,今天有沒有哭?沒有哭?是因為... 妳已經失去了哭泣的權利和呼吸的力氣...
星期天的早晨,許多人聚集在超商裡議論紛紛,無法相信報架上頭條新聞-那個全身脫皮火紅的孩子,哭泣的臉龐,是經過這麼揪心無恥的對待…
我的手邊剛好帶著我的孩子,我們正手牽手開心的出門買菜,因為我們想為孩子的爸爸準備一頓豐盛營養美味的早餐...
也有這樣的世界,也有那樣的世界,那樣我們怎麼樣也無法想像的世界,小女娃的哭泣,無聲無息的透過報紙,巨大的痛楚,清楚明白狠烈地傳到我們的身上...
我們都是幫兇啊!
到底還有多少沸騰的滾水,每天不定時的滾燙冒泡,虎視眈眈的對著那些無法保護自己的孩子,這麼多這麼多社會資源,卻總是顧不著那些最需要的弱小生命。
受理案件的警察哭了,負責急救的醫護哭了,政府高官哽咽了,然後呢?
匯集了這些眼淚之後,接下來,就只能祈禱。這就是我們的處理方式。
政府啊!如果我們還是只能獲得「官員哽咽,要求檢討」這樣的回應,那麼我們不需要再去搜尋檔案,蒐集虐童案件,因為洋洋灑灑的一整排案件,四五十頁的相關新聞,一條條都只能變成無言的歷史檔案,一件比一件更誇張的案情,永遠都會互相競爭,越來越慘不忍睹。有網友說:「台灣,已經變成兒童屠宰場了」。
以前有個比方,當隻狗,不要當在海峽兩岸,被吃掉的、被海K的、流浪遭虐的狗隻,遠比活得好好的多得多。
現在,名詞要更換了。
當個孩子,不要當在台灣:被打的、被丟的、被紋身的、被餓的、被煮的...
還有許多許多的形容詞,可以加在後面繼續描述。
未來的孩子啊,投胎要找好地方,千萬別被台灣的外表,再給騙了。
※ 人權不保,何況動物。
◆ 人格攻擊... 短視的反毒文化
【聯合報╱陳家如/實習醫生(高雄市)】 2009.04.20
藝人大炳再次因為吸毒被捕,聞者莫不搖頭嘆氣,直說「這人沒救了」。也有媒體說:「反毒言猶在耳,教訓學不會。」
這種在吸毒者「人格」上做的攻擊,似乎不停地告訴我們,吸毒者有多麼的萬惡不赦。但醫學上其實已經證明,使用一次毒品就能改變腦部的神經傳導。這種改變是「生理」上,一種無法控制與壓抑的衝動與反射,驅使著一個人會不停迴旋地去再使用。即使是在物質戒除之後,腦部的改變仍然會維持數年之久。
筆者在醫院工作,曾接觸到許多吸毒的病患。一開始會用自身想法去衡量他們,覺得他們是不可饒恕的壞份子。但了解他們想法後,才發現他們的不可自拔,他們自己也是痛苦萬分,戒除毒品絕對是外人無法想像的困難。會再度使用毒品,往往不是簡單的因為「意志力不夠強」或「不改過」;而是毒品藥性讓腦子出現實質改變,驅使一個人做出他自己也無法控制的事。毒品無法戒除,除了心理、人格因素之外,更多的是已經醫學研究證明的「生理」因素。
這也就說明,為何法令與反毒運動不斷努力,從全球範圍內來看,毒品的市場都是穩定的,毫無萎縮。吸毒的那一個階層與我們從小長大的環境迥然不同,甚至從無交集。那些簽名大力反毒的要人們;那些舉辦反毒運動的官僚們;以及那些嚴厲聲明反毒的媒體,是否曾真正努力設法去了解這一群人?還是我們從來都只站在他們世界的「外面」?他們的世界,永遠孤單。
我們短視近利的媒體與反毒運動的文化,對這個吸毒與販毒網絡的巨大體系,可曾真正改變些什麼?
◆ 教宗 將向加國原住民道歉
【聯合報╱紐約特派員林少予/19日電】 2009.04.20
天主教宗本篤十六世將於本月底對加拿大原住民道歉,因為天主教會在加拿大政府實行原住民同化政策的百餘年間,曾參與虐待原住民兒童。
為了避免國內原住民成為社會問題,加拿大政府從1850年開始實行一項改造原住民兒童的種族同化政策,在全國開辦原住民兒童住宿學校,強制6歲至15歲的兒童離開部落,到學校接受英語及法語教育,並灌輸基督信仰。
這些以同化為目的的住宿學校,是由政府出資委由基督教團體經營,百餘年來總共開辦了130所,估計有15萬原住民兒童曾在校接受「洗禮」。最後一所學校直到1996年才關閉。
這些被強制離開家庭與部落的原住民兒童,入學後動輒因使用母語與實踐原本的信仰而被體罰,久而久之他們逐漸無法與父母與家人溝通,他們一年只能回到部落生活兩個月,但因為失去語言,他們也逐漸發現自己和部落格格不入。
更慘的是,許多兒童在學校被教職員性侵害;此外,由於衛生條件甚差,這些原住民兒童死亡率也非常高。
存活下來的原住民兒童陸續長大後,從1990年代開始反省這個被批評為「文化滅絕」的政策,並要求加國政府與教會道歉。
在政府方面,加國政府於2005年宣布一項總額20億加幣的賠償計畫,並於去年正式道歉。在宗教團體方面,安立甘教會、聯合教會等都已陸續為參與這一段歷史公開道歉,並呼籲尊重原住民文化與歷史,但當時經營四分之三住宿學校的羅馬天主教會,一直沒有說明他們要如何面對這一段尷尬的歷史悲劇。
◆ 聯國反種族主義大會 多國杯葛
【聯合報╱編譯林沿瑜╱報導】 2009.04.20
聯合國反種族主義大會20日至25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繼18日美國宣布杯葛後,以色列、加拿大,澳洲和荷蘭也紛紛拒絕參加。這些國家除了反對草擬的大會宣言包含散播宗教仇恨的條款,也不滿伊朗總統阿馬丁加德將出席致詞。
上一次聯合國反種族主義大會8年前在南非舉行,當時阿拉伯國家提出應把猶太復國主義也定義為種族主義,導致大會不歡而散。
今年2月,美國曾派代表到日內瓦參加世界反種族主義大會宣言草案的協商,但因意見不合而退出。當時,美國國務院即發表聲明表示,除非會議最後文件對有關以色列與巴勒斯坦關係等內容加以修改,否則美國不再與會參加相關問題的協商。
英國國家廣播公司指出,協商後大會宣言已除去有關以色列和中東國家部分,不過在中東國家要求下,仍包含一個和激起宗教仇恨相關的條款。
◆ 觀念平台-傷人權 去台灣 毀文化
■ 顧爾德 2009-04-20 中國時報
建築家丹下健三,在一九五○年代設計出「廣島和平紀念公園」這個偉大地景。不只半個多世紀前經典的「和平資料紀念館」,他的團隊在二○○二年又在公園東北角設計一個「廣島原爆死歿者追悼和平祈念館」。廣島世世代代的居民,可以查到死於原爆先人的資料;死難者後代,更可以持續提供、補充更多對先人的回憶與史料。
廣島原爆死歿者追悼和平祈念館建立起廣島居民共同歷史記憶。廣島對原爆的紀念並不止於一九五五年和平資料紀念館落成;半個世紀後,藉由新的祈念館,讓這段歷史記憶傳承下去,鮮活地影響世世代代廣島人的世界觀,讓原爆成為活的歷史。
沒有人會說,廣島和平紀念公園在挑動日本人二戰失敗的「國恥記憶」、或刺激日本人反美情緒。公園主題定為「和平」,園區營造的氛圍都在刺激後人反省戰爭的殘酷與生命的價值。一九四五年八月六日早晨八點十五分一聲巨響,轉化為和平鐘聲。
對照廣島和平紀念公園六十多年來持續建構核爆歷史記憶,台灣無知的政客、文化官僚卻肆意抹滅歷史記憶。文建會想把綠島和景美人權園區的「人權」兩字拿掉,最後勞動總統出面制止文建會的蠻頇之舉。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主任王壽來還繼續辯解說,之前管理單位凸顯過去政府負面作為,只會造成園區裂痕越來越大,甚至族群對立。
一個社會成員若不能共同面對歷史錯誤、否定過去當權者違反人權的作為,進而形塑出社會普遍認同的價值觀,可能期待一個沒有裂痕、沒有對立的社會出現嗎?由發表這種謬論的文化官僚來掌理文化資產,能不懷疑台灣有形無形的文化資產 不會在他們手中扭曲斷送嗎?
文化是傳承過去,並以創新走向未來,但我們的文化官僚既無傳承能力,更無創新企圖。他們無能與無膽正視歷史,所以用最鄉愿的方法改名了事。阿Q地以為拿掉人權,就可以消滅過去蹂躪人權的歷史記憶。當上位者喊出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時,沒有創新企圖的官僚只能在傳統的文化行政管理分類打轉。也正因無力傳承與創新,讓「台灣書院」至今無法落實。
馬蕭競選文化政見中,海外廣設台灣書院最具積極思維,也被文化知識界高度期待。台灣書院是展現來自西方價值文化以及來自中國的中華文化,如何在台灣發展成台灣本土的世界觀、價值觀。台灣書院,是讓台灣與世界、與中國進行文化對話最具體的作為。透過對話,也為台灣再從中國、世界其他文明吸納新的元素,激發台灣文化的再發展提升。當年李登輝喊出「中華文化新中原」,但少有具體作為,台灣書院就是一個讓台灣成為中華文化新中原,甚至東亞文化新中心的積極作為。
為什麼案子推不動?因為文化官僚沒有讓台灣成為文化中心的企圖,無能進行文化傳承與創新,只能搞那種「正名」小把戲。「文化」兩字因官僚而蒙塵,納稅人真有必要花錢養這批扼殺文化的文化官僚嗎? (作者為專欄作家)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再一次,我們看到自己的脆弱
◆ 再一次,我們看到自己的脆弱
【中時電子報/陳南宗特稿】 2009-04-21
痛苦煎熬四天,彰化的黃小妹妹還是走了。
才十個月大的幼小身軀,承受了超乎常人能忍的巨大痛楚,尚且稚嫩的心靈,還來不及認識這個原本可以由她恣意馳騁的世界,倏忽就墜入炎酷的人間煉獄,怵然以終。
我們無顏面對這一個折翼的小天使。
重度燙傷的黃小妹,當時躺在加護病床與死神拔河,週遭的大人們全慌了手腳,不僅僅因為孩子身上高達九成的燙傷面積教人怵目驚心,更難堪的是,平常安於表面的眾人,突然被迫去面對這個問題,同時感到成人世界的不堪一擊:究竟是怎樣荒謬乖訛的社會,又是何等疏離冷漠的家庭,竟坐視如此的悲劇發生?
回顧事件發生以來的一百個小時,從平面到網路,從黃家至親到街坊鄰里,譴責狠父冷血無情者有之,悲憐孩子不幸遭虐者有之,怨嘆母親顢頇大意者有之,痛斥社會觀護體系失靈者有之,更多的則是殷切祝福與祈禱──目睹脆弱生命逐漸凋零,縱然鐵石心腸之徒亦要動容,於是由衷祝福、禱告──但要祝福什麼、禱告什麼呢?難道,我們寧願讓黃小妹劫後餘生,在被滾燙的熱水重創之後,繼續帶著失能的器官與滿身的傷痕,去過一個不盡滿意、但勉強可以殘喘的畸零人生?曾幾何時,我們的信心變得這樣大,突然相信這個社會充滿光明與希望,能夠扶助一個受創的孩子安度殘年?
矛盾,徬徨,無語問天。這時候,多麼盼望時光能倒流,回到父親把女兒高高舉起的那一瞬,或者再往前,回到為了什麼天殺理由而把孩子捲入大人爭鬥的那一刻,或者再再往前...
可笑復可憐的是,原本我們無需這樣無謂的想像。原本時間是充裕的。時間容許我們避免事情發生,只是成人缺乏親職教育,只是夫妻婚姻失調,只是家境貧困,只是大人失業,只是施暴者的人格違常。太多的「只是」,讓時間變得不夠用,再加上日益複雜的後現代社會,生存壓力驟增的結果,忠貞、誠信與善良等傳統價值一一崩毀,而隨著家庭關係的破裂,情緒失控、歇斯底里的成人便把矛頭指向暴力食物鏈的最底層──年齡、資源、力氣都嫌少的兒童,甚至是十個月大的無辜女嬰。
顯然,問題出在大人身上。當然大人可以把罪過推給高度壓迫的社會結構,譬如近年席捲全世界的金融海嘯、裁員潮、失業潮等等,然而,身心發展相對俱全的成年人,面對生活艱難既無法自我調適,且把幼弱兒童當成情緒宣洩的出口,則是無可推諉的錯誤。
讓我們來看一些數據。根據家扶基金會統計,去年一千兩百多件兒虐個案中,超過一千件的施虐者為父母親,施虐主因是「缺乏親職教育知識」(佔全部因素的64.3%),還超過「婚姻失調」(38.1%)與失業(26%)。
由此可見,生活壓力過荷是藉口,重點是父母親必須理解親職本分,能力所及則自行修習,如果缺乏所需資源,或問題過度複雜,則可以勇敢尋求社工系統的支援,藉由專業協助,努力改善雙親自身以及家庭狀況。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從邱小妹到黃小妹,她們背負著社會的集體罪過,用自己的寶貴生命來教訓我們,希望我們「不二過」。但很羞愧的,類似事件依然不斷發生,這說明了我們還不夠努力,不管屢犯的原因是什麼。
近來,隨著地方預算削減,提供社會守望功能的社工人力屢遭裁撤,人力縮減,社工案量卻不降反升,長期下來肯定會造成問題,未知那些猛推促進就業方案的政府官員有無警覺?
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為。一個家庭的和諧與幸福,是社會最基本的安定力量。我們不敢說,黃父的瘋狂暴力乃是台灣底層社會的縮影,但在社經壓力急升的今天,我們得以透過媒體傳播而獲悉一起悲劇的始末,進而獻上自己的一句真心祝福,回頭想想,何不在事件肇發之前,平時撥出一點點時間與心力,開始累積改變?
作為一個媒體,真的真的,我們不想再報導這樣令人難過的消息了。
◆ 國安為名 美國水刑氾濫失控
【世界日報╱要聞組紐約20日電】2009.04.21
根據司法部公布的資料,布希政府時期以國家安全為名,對恐襲嫌犯動用水刑取供的情況遠超外界所知。「時代雜誌」(TIME)20日指出,當時中情局似乎刻意不向局內律師報備施刑細節,同時未向醫護人員諮詢如何使恐襲嫌犯受較少傷害,所以造成水刑取供的動用嚴重失控。
中情局一度堅稱,水刑也定期被運用在軍人的專業求生訓練上,並稱訓練從未造成任何軍人身心的長期傷害,而且中情局在動用水刑時一定有醫護人員在旁待命。但司法部調查指出,中情局對恐襲嫌犯動用的水刑與對軍人實施的訓練大不相同,最大不同是:中情局對恐襲嫌犯使用更大量的水。
「時代」引述司法部報告指出,中情局似乎刻意把對軍人訓練與對恐襲嫌犯施刑方式混為一談,且報告暗示,中情局一直到很後期才諮詢醫護人員關於水刑的後遺症與有效性,報告指出:「中情局的醫療服務室(Office of Medical Services)過去未被諮詢,並且也沒參與初期對於刑求的利弊分析。」
此外,中情局一直遲至2005年才對局內律師表示,中情局動用水刑是有標準依據:30天內只准動刑五天,每天僅能動刑兩次,倒水到嫌犯口鼻讓其誤以為溺斃的次數,至多重複六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十秒,而且每回累計時間不得超過40秒。
但在中情局在對局內律師報備之前,對策劃2001年九一一恐怖攻擊嫌犯祖貝達在2002年8月短短一個月內動用水刑刑求83次,並對另一嫌犯莫罕默德在2003年3月施刑高達183次,顯見布希政府時期對恐襲嫌犯施以水刑規定並未被遵守,並早已失控。
◆ 逼供凱達高層 CIA水刑266次
【聯合報╱編譯田思怡/報導】2009.04.21
紐約時報20日報導,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的訊問人員對策畫911恐怖攻擊的凱達組織高層莫罕默德(Khalid Sheikh Mohammed)及另一名凱達高層朱貝達(Abu Zubaydah)總共動用水刑(waterboarding )刑求266次,遠比過去媒體報導的多。
報導說,根據歐巴馬政府16日公布的2005年司法部備忘錄,中情局人員在2002年8月,以會造成淹死錯覺的灌水刑求手法,對朱貝達逼供83次,並在2003年3月以同樣手法對自稱是911主謀的莫罕默德逼供183次。
水刑是讓犯人面朝上躺在木板上,手腳被綁,然後施刑者從犯人頭部上方不停澆灌水到犯人的額頭及口鼻。
前中情局官員克里亞庫2007年告訴媒體說,在對朱貝達灌水35秒後,他就同意供出他所知道的一切。紐時2007年也報導說,中情局對莫罕默德以水刑逼供100多次。莫罕默德於2003年3月在巴基斯坦被捕。朱貝達2002年被捕。
美國軍事法庭去年以戰犯和謀殺罪起訴莫罕默德,若罪名成立,將被處死。
美國傳統上認為水刑是非法虐待行為。歐巴馬政府已將水刑列為非法刑求手法,但布希政府時期的司法部認為水刑為合法。因此,公布凱達高層遭到水刑逼供的次數,可能會引起有關布希政府訊問手法的道德性和功效的辯論。
參院情報委員會已展開調查,評估布希政府使用的刑求手法是否必要。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該如何反思「杞人憂鈷」?
http://www.takungpao.com/news/09/07/20/_IN-1114625.htm
來源:大公網/西安晚報 2009-7-20
【大公網訊】7月13日、14日,有媒體報道了網上熱傳的河南開封杞縣一輻照廠「鈷60被傳泄漏事件」,後經核實確認並沒有發生泄漏,而僅是發生「卡源」故障。7月17日,河南開封杞縣上演了現代版的「杞人憂天」——許多群眾前往附近縣市「避難」。開封警方宣布「抓獲杞縣鈷60事件5名造謠者」,其中一名曾經轉帖虛假消息的網民被拘留。(7月19日《南方都市報》)
河南杞縣「鈷60被傳泄漏事件」,後經核實確認沒有發生泄漏,從這個意義上說,杞縣部分群眾外遷「避難」,確實一定程度上具有「杞人憂天」的意味。但需要看到的是,當地百姓之所以「杞人憂天」,很大程度上與當地在「鈷60被傳泄漏事件」上信息披露滯後有關。
據報道,有關鈷60「卡源」故障發生在6月12日前後,但是當地此後一個多月時間里沒有公開相關信息,直至7月17日下午5時許,才聯合環保部門發布辟謠消息,而在此期間,各種謠言與猜測已在網上廣泛流傳,7月17日當地政府發布辟謠消息前,更是已經出現了部分杞縣群眾集體外遷現象。可以想象的是,如果能在鈷60「卡源」故障發生後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就不至於釀成如此大的恐慌。
當地之所以在鈷60 「卡源」故障發生後一個多月時間里不公開相關信息,顯然是擔憂公開信息會引發恐慌情緒,但是,對事故采取遮掩的方式,反而會給謠言制造生存土壤與傳播空間,會對恐慌情緒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反之,如能在公共安全事故發生後及時公開準確信息,就可快速、有效地防範謠言的滋生與傳播。2003年「非典」事故與2008年「5·12」汶川地震發生後,政府及時、全面地公開相關信息,對於穩定人心及取得抗擊「非典」與抗震救災鬥爭全面勝利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日後處置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故提供了寶貴經驗。
從另一個角度看,「鈷60被傳泄漏事件」屬於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事項,公眾對相關信息享有知情權,理當及時公開信息,以體現對於公眾知情權的尊重;另外,政府所掌握的輻照廠鈷60「卡源」故障信息,屬於與公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性質,有義務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及時、主動地向社會公開信息。
正是基於以上分析,可以說,河南杞縣部分群眾在「鈷60被傳泄漏事件」發生後出現「杞人憂天」式外遷現象,實際上再一次揭示出了及時公開信息對於處置突發公共安全事故的重要意義,再一次警示我們,唯有高度重視、及時全面發布信息,充分尊重公眾知情權,才能迅速制止各類謠言傳播,才能將突發公共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
青少年無死刑 廢死聯盟推國際聯署
中央社 2009.10.10
10月10日除了是中華民國國慶,同時也是世界反死刑日。包括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等團體今天發起聯署,與國際一同推動停止對未成年人執行死刑。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與廢死聯盟等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與會者認為,台灣雖然已沒有未成年人的死刑判決和執行,但今年適逢兒童人權公約20週年,台灣有義務參與國際,共同呼籲伊朗、沙烏地阿拉伯、蘇丹、葉門遵守公約。
與會的歐洲經貿辦事處政經組長柏敦安((Nicolas Baudouin)表示,各國人民是否支持廢除死刑,仍要留待個人去判斷,歐洲經貿辦事處贊助今天的活動,主要是加強民眾對廢除死刑的認知與意識,才能更加了解背後隱涵的問題。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根據國際相關研究報告,很多禁止體罰青少年的國家,在投入更多資源於教育後,犯罪率並未升高,反都明顯下降,這和廢除未成年人死刑其實互相呼應,「我們應該要教小孩,而不是殺小孩」。
廢死聯盟副召集人林佳範說,人權最根本的價值是人性尊嚴,當然也包括死刑犯,雖然廢除死刑是有爭議的議題,但在民主社會教育中,也是重要一環,希望可以慢慢把觀念帶入校園,落實人權教育。
◆ 15知識分子 發表網絡人權宣言
【世界日報╱大陸新聞組北京9日電】2009.10.09
網上言論在中國近來受到嚴格管理,中國的15名知識界人士8日發表一份《網絡人權宣言》,提出十點要求,包括保障網絡的發表權、編輯權、採訪報導權,認為匿名表達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網絡隱私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等,並提出每年的10月10日為「中國網絡人權日」。BBC報導,參與發表這份宣言的人包括作家、學者和律師,執筆人是北京學者凌滄洲,但此份宣言發表不久就遭刪除。
凌滄洲在接受BBC採訪時說,他們發表的這份宣言是溫和、理性和建設性的,目的是引起人們對中國網絡現狀,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思考。
《網絡人權宣言》說,互聯網言論自由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是人類的基本的人權和最美好的價值之一,值得追求、珍惜、愛護。
這份宣言還發出呼籲說,「為使公民重視網絡言論自由對全體國民人權與幸福的意義,應該設立網絡人權日。」
凌滄洲說,他們發表這份宣言是想把網絡人權細化,例如公民意見的發表權,針對實名制提出的匿名的權利,以及搜索的權利,等等。他還說,他們是在尊重憲法尊重法律的框架下提出問題的,與當局提倡公民的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是不矛盾的。
網友反應熱烈
凌滄洲還說,《網絡人權宣言》發表之後得到了很熱烈的反響,不少網民表示支持及查問可否參與簽署,但是網絡管理人員刪貼的速度也非常迅速,《網絡人權宣言》發表不久就遭刪除。
《網絡人權宣言》於是開放網上簽名,被網友們迅速轉貼到不同網站,但網絡管理人員刪貼的速度也非常迅速,《網絡人權宣言》發表不久,帖子就遭到刪除,迄今已無法在網站上搜尋到。
另據香港媒體報導,這15位聯署者除了凌滄洲,還包括北京法律學者趙國君,四川網上作家冉雲飛,資深網絡評論人北風,杭州作家及記者昝愛宗,北京德先生研究所負責人張輝,北京律師唐吉田、 江天勇、金光鴻、韓一村,北京學者郭旭舉,河南青年維權工作者巴忠巍及北京教育工作者左樵。消息人士指出,這15人已作好被打壓的準備。
凌滄洲表示,原先打算宣言是以匿名方式發表,但因有其他聯署人反對,要求實名發表,所以他亦同意將所有簽署宣言的人名公開。
凌滄洲又說,宣言的用詞十分溫和、理性,亦充分尊重以及遵守法律及憲法,他不希望會因而遭當局打壓。
凌博客打不開
據了解,《網絡人權宣言》發表後,凌滄洲的博客已打不開,顯然已遭當局屏蔽。
凌滄洲表示,博客被屏蔽,早就在預料之內,不足為奇,但是當局這種不尊重網絡發表權及肆意剝奪網絡公民言論的行為,是應予以被輿論譴責,這也是他們發表宣言的原因所在。
2萬同志 凱道大遊行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2009.11.01
歷經七年,台灣同志大遊行昨天首度站上凱達格蘭大道,前後聚集逾兩萬人,同志遊行聯盟組長阿哲興奮說道:「全球大概只有台灣能在總統府前辦同志遊行,這畫面傳到國外,是多好的國民外交,是同志讓台灣顯得這麼自由、祥和、多元!」
不過,「All My GAY」聯絡人小葵指出,近來如有人發動反同志大遊行、NCC取締電視台男男接吻畫面等事件,也令同志憂心,因此請出五男一女學生裸身上台接吻,宣稱要挑戰NCC,「我們要告訴大家,同志的吻、愛、性,都是普遍級!」
六位學生看似全裸,不過男生第三點都有以肉色膠布貼住,女生也有貼胸貼。在現場的警察並未取締,但全程錄影蒐證。
本屆同志大遊行路線象徵意義十足,不但以總統府前作為出發及終點站,還繞經二二八紀念公園、常德街、中華路、西門町紅樓、台北車站附近等滿載同志回憶的歷史地標,不少資深同志經過舊地,都大呼感動。
遊行聯盟表示,今年光是首次報名的團體便逾百個,成員多元性也破紀錄,吸引不少各國人士組團前來,日本籍的MASA說,他平時住中國,「中國同志都不能公開,我從網路看到台灣有遊行,趕緊約了朋友同來,這裡遊行比東京好玩多了,東京太規矩了!」他估計,日本約有兩百人來台。
今年也有中國同志旅遊團來參與,不過由於中國規定遊客不可參加台灣遊行活動,大家都很低調,以免被抓後不准來台。據了解,其實往年都有中國「散客」以學術交流名義來台觀察同志遊行,但也都不能公開。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觀察,本屆遊行成員年齡層下降,顯現年輕世代敢於高唱「我是同志」;多重身分認同也越見普遍,如酷兒吉他社、瞳畫同志攝影坊、結合出版的團體等,不再以同志為單一認同。
遊行最後在總統府前逾萬名遊行者合作下,以巨大藍綠布條在人群上空交叉,表達對藍綠政府的不滿。
◆ 2009國際變性人選美 日本佳麗奪后冠
中央社 2009.11.01
在泰國渡假勝地巴達雅(Pattaya)舉行的第五屆國際變性人或變裝人選美大賽「國際皇后小姐」,台北時間今天凌晨結果出爐,已是藝人的日本變性人春菜愛(Haruna Ai)奪得后冠,獲頒1萬美元(約台幣32萬5670元)獎金。
第二名為泰國變性小姐康莎(KangsadalWongdusadeekul), 第三名的馬貴斯(DanielaMarques)來自巴西,她們從18個參賽者中脫穎而出。
春菜愛已在日本小有名氣,19歲那年已經動了變性手術,後來因模仿知名藝人松浦亞彌走紅,這次在變性人選美中贏得后冠,將為演藝生涯增光。
國際皇后小姐(Miss International Queen)是人妖歌舞秀創辦公司巴達雅蒂芬妮秀公司(Tiffany's Show Pattaya Co.,Ltd.)主辦,2004年至2007年各選出了一位國際皇后小姐,去年因黃衫軍示威封鎖國際機場,2008年選美被迫取消,2009年31日選拔,當地近午夜選出后冠,是這項選美活動舉辦以來第五個國際皇后小姐。
18位參賽者包括中國、新加坡、英國、巴西、波多黎各、尼泊爾、馬來西亞各有一位,菲律賓四位、泰國兩位、日本三位、美國兩位,有些人已完成變性手術,有些則維持男兒身,但因為內在認同女性而讓自己外在打扮得像女性。
國際變性人選美第一次有來自中國的參賽者,高楚楚並未進行變性手術,但她仍認為自己的外在不輸其他參賽者,並能展現出中國的美,因此最後的選拔競賽中以清宮裝、紅色旗袍亮相。
來自馬來西亞檳城的方塞卡(Roxanne Fonseka)為華裔,會說中泰英三種語言,她接受訪問時說,自己仍是男兒身但喜歡扮演女性,因此參加這次的選美比賽,未來他想從事空中少爺。
許多參賽者包括剛出爐的國際皇后小姐春菜愛都認為,泰國對變性人的態度比較開放,但實際上生活在泰國的變性人仍感到社會對她們的歧視。
康莎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社會上對變性人仍存在歧視,比起男或女,變性人無法像他們的社會地位一樣平等,找工作也經常面臨困難。
蒂芬妮秀公司總經理助理也是籌畫選美大賽的負責人阿麗莎(Alisa Phanthusak)表示,泰國相對其他國家來說對變性人的態度比較開放,但實際上她們仍經常面臨歧視,法律上無法和一般男性或女性一樣平等,即使變性也無法在證明文件上如護照改變性別。
◆ 泰變性人選美落幕 參賽者想美麗也要人權
中央社 2009.11.01
泰國國際變性人選美10月31日熱鬧落幕。各國參賽者盛讚泰國是變性人的天堂,但泰國參賽者則表示,社會仍存在許多歧視與不平等,她們和各國變性人一樣,期盼擁有平等的人權。
蒂芬妮秀公司(Tiffany's Show Pattaya Co.)每年在巴達雅舉辦國際皇后小姐選美,吸引世界各國變性人或自我認同為女人的男扮女裝者參賽。
雖然整個選美活動被外界視為是一場國際級的「人妖秀」,但主辦單位希望能透過選美活動,提升變性人的地位與人權,讓社會更了解她們根據內在認同而選擇改變性別。
蒂芬妮秀公司總經理助理、也是籌劃選美大賽的負責人阿麗莎(Alisa Phanthusak)指出,由變性人演出的蒂芬妮秀已進行了12個年頭,後來各國變性人提出要求,五年前他們開始舉辦國際變性人選美,這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變性人選美比賽。
阿麗莎認為,選美活動有助提升泰國變裝或變性人士的地位,讓她們能和每個人一樣擁有平等的權利。
這次選美奪得第二名的泰國康莎(Kangsadal Wongdusadeekul)表示,泰國社會對變性人的態度不一,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這個選美比賽讓她們向世人展現自己如何發展自我、呈現美好,也有助於提升變性人在泰國的地位。
許多參賽者都感覺泰國是變性人的天堂,包括還未選擇動變性手術的中國參賽者高楚楚、尼泊爾參賽者拉馬(Sandhya Lama),這次奪得后冠的日本變性藝人春菜愛(Haruna Ai)也認為,泰國對變性人的態度比自己的國家來得開放。
泰國變性人除了在觀光客熟悉的娛樂場所工作外,各行各業也經常見到變性人或變裝人,過去,不少觀光客都以為這些人迫於生活無奈,手術變性以賺取金錢,實際上有許多泰國的變性人因為內在認同與真實性別衝突,決定進行變性手術。
康莎表示,她兩年前動了上半身手術,一年前再動下半身的變性手術,軍人父親一開始無法接受,後來也慢慢接納她的選擇,因為父親認為,一個人最重要的是內心而不是性別。
康莎說,雖然她父親不說,但這次她代表泰國參加國際皇后小姐選美的榮耀,父親感到驕傲。
泰國對變性人的高度接納,有人認為與佛教信仰有關,不只是佛教具有包容寬恕的特質,還與佛教傳說中一些佛沒有性別有關。
不過,即使像泰國這樣對變性人態度包容開放的國家,變性人仍面臨社會歧視,包括不能改變護照上的性別稱呼,也無法結婚,即使已動過變性手術,但稱謂還是「先生」。因此,泰國變性人期盼政府有朝一日能夠修法,讓她們能與一般男女一樣具有同等的地位。
康莎就體會變性人踏入社會謀職不易的艱辛。她說,希望變性人能夠和一般男女一樣有平等地位,甚至可以結婚,但這必須透過政府修法。
不過,康莎也諒解地說,政府可能擔心社會出現越來越多變性人,所以才不願意修法。
阿麗莎認為,透過選美與表演活動讓泰國民眾了解並接納變性人,相信有一天政府官員也能理解,那些保守的人也能接納她們。
◆ 調查:廣東未婚流動人口3分之2嚐禁果
中央社 2009.11.01
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性與生殖健康狀況調查,未婚流動人口性觀念開放,性行為活躍,3分之2受訪未婚青年有性行為,近3成已婚男性流動人口存在婚外性行為。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由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人口計生委主任張楓主持這項調查,於今年10月12-16日分別在廣州新塘鎮、蘿崗區東區街,東莞市常平鎮、茶山鎮開展,共發出4000份問卷,有效回收3093份。問卷內容包括性行為狀況、婚外性狀況、性壓抑狀況、性滿意度情況、性生活頻率及使用避孕藥具等。
調查顯示,未婚流動人口性觀念比較開放,婚前性行為、同居的情況較多,且年齡普遍較年輕。3分之2以上的未婚青年有婚前性行為,未婚男性比例接近9成。
訪談中發現,很多女青年從性教育匱乏的環境中走到城裡來,她們的思想在燈紅酒綠的城市中受到衝擊,性觀念變得開放。部分未婚女青年對於「二奶」、「小蜜」、「情人」較寬容。對於網絡性行為,像裸聊也有接觸。
另外,婚外性行為相當活躍,特別是在男性流動人口中,有近3成受訪者存在婚外性行為。由於處於獨身或夫妻兩地分居狀態,又或是夫妻感情不和(特別是「閃婚」一族),其中一些已婚男人有過找「小姐」的經驗比例高達3成。還有3成的人存在多性伴的現象。
調查還顯示,已婚男女對性感到滿意的都超過6成,感到不滿意的不到1成。已婚男性有40%的人1週有2次性生活,有15%的人兩天1次性生活。
調研同時指出,不少打工者因為身處異鄉,面臨生存巨大壓力,也忍受社會的歧視和不理解,他們終日勞作,身體和心理肩負雙重重擔。難以宣洩的性需求,導致一些心理問題,有的甚至發生強姦等犯罪行為。
性自主權 博士下海 夏林清為公娼發聲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251+112009110700164,00.html
【郭石城/專訪】2009-11-07 中國時報
現實社會中,大學教授是升斗小民不敢奢望的職業。輔大心理系主任夏林清長年與公娼同行,卻心有所感地說:「我雖然在大學教書,但看的書不算太多,我不是一個依靠書本文本生產知識的人,我只是一個在大學教書的『賺吃查某』!」
擁有哈佛大學心理博士學位的夏林清,是台灣第一個自稱在大學教書是賺吃查某的女教授,日前她在一場論壇公開發出此語,心情其實是沉重與嚴肅的。
三個月女工生涯 感覺階級差異
年輕時的夏林清,是一個都會區長大的女孩。在美國唸碩士時,為了體會底層女工的生活,暑假飛回台灣、矇騙工廠主管應徵女工,混進桃園大園一家工廠,與一群可能一輩子都得做女工的女孩生活在一起,體驗心理專業領域的不同社會與群體。
夏林清發現這一群女工,很多是屏東內埔的客家小女生,初中畢業典禮剛結束,就整車被送過來。在台北都會區長大的她,從來不知道工人、農人是怎麼生活,三個月的女工生涯,讓她清楚知道階級的差異。
不停趕工的女工工作,讓夏林清累得身心失調,連月經都停了,她深刻感受「社會階級就像是一把凳子,人一出生就坐在比較好或比較差的凳子,雖可以搬著走,但不可能不受家庭環境帶來的影響。我的生命有退路,她們卻沒有!」
輔導未成年少女 深入公娼生活
離開工廠、完成碩士學位,夏林清在淡江大學學生輔導中心認識了李元貞,之後轉到輔仁大學任教。一九七八年,她負責廣慈輔導方案,在廣慈博愛院雛妓收容所「輔導」未成年從娼被捕的少女,那時在萬華娼館被綁約從娼的白蘭,年僅十五歲。
廣慈「糾正式救援」讓女孩們站在「我不正」的集體地標上,在「學習轉行走向正途」的合法名義下,她們三個月的身體休息,反而成了最實質的利益。
廿年後,夏林清因緣際會結識一群公娼,更沒想到再度遇見白蘭,白蘭的生命只是轉個彎,命運沒改變。白蘭憑藉身體的勞動,支撐了貧窮的原生家庭和一群巷子裡的流浪貓。但人權未獲尊重的廢娼,卻改變了一切。
性自主權的基石 性工作除罪化
三年前,前台北市公娼自救會會長官秀琴投海自殺,這起令人鼻酸的自殺新聞,再次喚起「停止懲罰底層性工作者」的聲音,也讓頂著心理學博士學位的夏林清,感嘆「台灣和我這樣一個從事諮商與心理治療工作、被社會評價置於『高級』位階的從事智性與情感勞動的人,與她們其實是同行。」
也因參與公娼抗爭,夏林清進一步探索其他邊緣族群的性,包括底邊家庭、身心障礙者、同志及工傷者的性需求議題;也由於性交易議題的探討,反思婚姻制度內、或家庭制度外的性,她認為凸顯性工作除罪化,是性自主權最重要基石。
夏林清在體驗女工生活期間,結識在大學社工系擔任助教的鄭村棋。鄭出身農家子弟,後來成為著名工運領袖,兩人一起輔導女工生活,深刻體會社會階級的差異性,感情迅速昇華結為連理。當夏林清投入性自主權運動時,鄭村棋全力支持。如今曾任馬英九市府勞工局長的鄭村棋成了名嘴,夏林清說:「性工作再不除罪化,他一定適時開轟馬政府。」
邊緣族群自主權 應該全面包容
廢娼政策迄今十二年,性工作除罪化的議題,在行政院長劉兆玄下台前,政府終於正視搬上政策議程,只是接棒的吳敦義院長,面對立委質詢時又開始打迷糊仗,夏林清期待的是政府該拿出魄力做事。
在「邊緣族群的家庭與性」論壇中,夏林清與五位從事性輔導工作的身障者,暢談性自主權,透過「開放空間」對談,「無障之愛」是大家的共識,那怕你是視障、肢障,都大可找到牽繫彼此的情慾與情感。十月底在台北舉行的同志大遊行,夏林清與組織工作者全力投入,訴求更寬廣的包容性。
「性自主權涵括性工作者自主權,也包括男人的性自主權,性的消費者不只男人,只是女人無法浮上檯面。」夏林清最不願見二元對立論,「性交易合法的爭議,與害怕衍生出性道德氾濫,是兩層次問題。」
合法交易須尊重 不能用法律管
「性自主權是主軸框架,如果性工作除罪,合法性交易是被尊重的,剩下的人民婚姻道德倫理、男人在婚姻關係中的性,都不能用法律來管。」夏林清強調:「至於通姦除罪,是對婚姻中的男女平等對待,只是通姦議題不能與性自主權混為一談。」
「性工作除罪化是性自主權最重要的基石,政府應認真對待。」夏林清挑明的說:「鰥寡孤獨、外勞、長期出差的商人,他們不能沒有情慾出口,如果性產業合法化,性就只是宣洩,反而能杜絕很多問題。」
夏林清強調,同志也有性自主權,性自主權並包括年輕人同居實驗,成年人面對的性議題,有不同社會心理身心範疇,公娼妓運最大貢獻就是公娼勇敢站出來,聲音被聽到,打下了基礎,社會大眾才會開始面對性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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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畢業小女生 公娼阿姨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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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自主權
【郭石城/整理】2009-11-07 中國時報
「性自主權」係成年(我國民法規定滿二十歲成年)男女的基本人格權,包括自由意志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及性行為對象與如何發生,也包括追求性的愉悅和滿足的權利。
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及工作權,因此基於自由、平等原則,性工作除罪化是性自主權的基石,也是世界潮流;在歐洲許多國家,成年人雙方在自願情況下,從事性交易的提供者及消費者,均不被處罰。
◆ 鏡頭下女人 文化矛盾反思
【吳垠慧/台北報導】2009-11-08 中國時報
「觀點與『觀』點」關注亞洲社會各面向議題,其中也包括兩性議題,尤其是普遍在亞洲社會上較為弱勢的女性。以色列藝術家希拉.班.阿里(Hilla Ben Ari)的裝置作品《黛安娜》,牆上一排排鹿角和被釘在牆上的女性木偶,凸顯女性受到的暴力對待。台灣攝影家張乾琦與日本攝影家外山瞳展出的攝影作品,均以越南女子為主題。其中,外山瞳的《越南女性》還創下二○○八年「金氏世界記錄:世界最大攝影書」,重達一七五公斤,相當驚人。
生於日本靜岡的外山瞳,相當喜歡越南的人文風情,前後旅居越南長達十五年,以長期觀察越南當地文化所拍攝的影像成名,風格細膩婉約。他在日本攝影器材公司的協助下,挑戰世界最大攝影書的製作,這本《越南女性》高四公尺、寬三公尺,共有廿六頁,重量一七五公斤,光是運來台灣就是一項大工程,擺放在國美館一樓入口,得由兩人以上才能順利翻閱。
同樣是越南女子為題材,張乾琦的《囍》則跟拍台灣男性前往越南相親、娶親的過程。不同於一般攝影作品懸掛在牆上供人觀看,《囍》系列照片是平放在台座上,觀者就像在看博物館陳列的文件檔案。看著眼前這些越南女子,宛如櫥窗商品般被台灣男性挑選,她們的眼神或帶著緊張或漠然。除了靜態照片,張乾琦另還製作動態影像,訴說這些越南女子的身世和心情。
敘利亞女性導演黛安娜.艾爾-潔朗蒂(Diana El-Jeiroudi)以紀錄片《玩偶:來自大馬士革的女人》點出回教女性夾在傳統文化和自我實現間的矛盾。
這部影片敘述生活在大馬士革的主角瑪娜爾,不斷被耳提面命,要珍惜身為家庭主婦的優渥生活,扮演好賢妻良母的角色,但瑪娜爾一心想外出工作,追求個人夢想。就在她積極開創生活目標同時,她兩個小女兒卻沈迷於電視裡那笑容可掬、風靡阿拉伯世界的娃娃芙拉。穿著傳統服裝,包著頭巾的芙拉是以回教傳統女性形象與美德設定,締造芙拉娃娃銷售佳績的經理,也透過這尊娃娃傳達大馬士革的傳統文化。
◆ 盜搶售一條龍 東莞拐賣兒童半小時成交
中央社 2009.11.07
廣東東莞拐賣兒童猖獗的行徑令人咋舌,人販子作案嫻熟,提供「盜、搶、售」一條龍服務,花幾秒鐘就能將兒童拐走,半小時內就將搶來的兒童送離城區,然後在他地販售出去。
中國中央電視台「經濟半小時」報導,拐賣兒童在大陸已成為一規模龐大的「行業」,東莞尤為「重災區」,人販集團已形成拐賣兒童的產業鏈。
據悉,東莞聚集大批來自全國各地的農民工,不少民工因為收入低,沒能力將孩子送到幼稚園,上班時只能讓孩子在自家附近玩耍,沒人看管,而且他們居住的地方分子複雜,給人販子下手機會。
央視報導,大陸拐賣兒童的組織人數從數10到100人不等,形成一種家族式、專業化、跨地域的犯罪網絡。由於組織龐大,人販子拐賣兒童的速度和效率令人吃驚,得手後不到半個小時就能將兒童轉移走,等到家長報案時,孩子已消失得無影無蹤,警方很難找到破案線索。
接下來,被拐賣的兒童迅速轉移他地後,「會被當作大白菜一樣標上價格出售」。大部分兒童會被家庭買來收養,另外一些則可能淪為乞丐頭控制的小乞丐,部分女孩甚至最後會淪落風塵。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大偉表示,10幾年前賣一個兒童大概能有數千元收益,近年來利潤成倍成長,在一些發達地區,一個男嬰可以賣到數萬元人民幣。
最遙遠的愛:家暴啟示錄
【聯合報╱社論】2009.11.11
「如果過去我擁有像現在一樣的力量,我所承受的暴力不會拖延到現在。」這是台灣第一部婚姻暴力婦女紀錄片「最遙遠的愛」中,一位終能離開家門的受暴女性回首多年來的折磨與隱忍,給自己人生下的註腳。這也同樣是片中另外三位婦女的寫照。
「最遙遠的愛」是一群律師捐款拍攝而成,記錄四名女性面對枕邊人暴力後,掙扎於守住婚姻或尊重自己,終於做出抉擇的生命紀實,是紀錄也是療傷,更是台灣社會許多婚暴婦女的心路歷程的縮影。此片近來接受贊助於各地放映並舉辦座談,期待為相同境遇者提供更多啟示與力量。
四個婚姻故事,不同的名字,不同的身分,不同的背景,但受暴歷程卻類似。暴力陰影讓親密關係變成「最遙遠的愛」;如果無法珍愛自己,其他的愛都是遙遠的。
近來,前立委王雪峰與丈夫王作良之間的家暴事件,成媒體焦點;公權力介入,核發保護令,依憑的還是王雪峰任立委時催生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名人家門之內的愛恨情仇,成了給世人觀看的一台戲,名人版的「最遙遠的愛」,問題益發難堪且難解。
其實,以為夫妻反目動粗只有販夫走卒才幹得出,正是婚暴迷思之一。婚姻暴力並無階級之分,高學歷而出現婚姻暴力者並不少見,因為暴力本質正是「權力」與「控制」,希冀在行為與精神上凌駕對方,並取得控制;高社經地位者並未在此傾向上免疫。
至於女性,不論曾受多少教育、有多高的成就,走入婚姻,往往仍要承受父權傳統對好媳婦角色的諸多檢視。所有關於晏起、不做家事、不會洗碗、不生小孩、拖垮丈夫、只顧娘家、家醜外揚等理由,都一一提出。曾有受暴女性被丈夫砍斷手骨,在保護令失效之後,仍被丈夫以「害我沒面子」為由,要她在祖先牌位前下跪認錯。顯見許多人以為挑剔女性諸多「妻職不適任」,就能為施暴者揚起的手找到藉口。婚姻與家庭仍然是複製父權控制的重要基地,是性別意識革命極難攻克的場域。
在許多婚暴情節中,最令旁觀者扼腕、心焦的,是一次次施暴後,在施暴者痛哭、下跪、送上一束玫瑰或者一紙悔過書,通常都能換來原諒,以及,下一次施暴的機會。生活中壓力未解,處理爭執模式未變,接下來的劇本幾成公式:等著下一次的爭執施暴與再一次原諒,如此不斷循環,直到更大的傷害來襲。
事實上,家庭暴力從不會因為原諒而消失。受暴女性必得認知:忍耐不會換來改變;施暴者需要專業協助,才能改善情緒控制及關係霸凌的傾向。救世主式的慈悲與原宥,只會讓兩人一同沉沒在暴力循環中。
過去,社會總有「勸合不勸離」的「美德」,但如今情況不同。親友大聲質問:「妳為什麼不離開?」甚至以「太軟弱」、「妳找死嗎?」來責難,或以斷絕關係來逼迫受暴者走出困局———但這樣「愛的壓迫」,不也落入與施暴者相同的控制邏輯之中嗎?
其實,家暴的破壞力道正在於它不僅傷害肉體,更摧殘受害者的人格與尊嚴。低自尊與低自信都是典型「被毆婦女症狀」,讓她們在思考未來時舉步維艱。結束親密關係,原非易事,那是人生的重大失落,任何人皆然;若是加上長期孤立、經濟受控制、生命遭威脅,長期受暴引發情感性疾病,出現「社會退縮」的行為,離開就更形困難。
在緊密牽絆的婚姻關係中,只有局中人才能明白其中輕重,為自己做出當下最好的決定。我們能給當事人的支持,除引入專業處遇之外,當也包含鼓勵其重建尊嚴,並給予空間,使其以自己的時間表,拿回人生的自主權。
台灣社會無時不在上演諸多「最遙遠的愛」,但願社會由其中學到最重要的功課是:愛,需要自由與尊重;婚姻之內,也有人權與正義。
人權觀察:中國截訪「黑監獄」數以百計
中央社 2009.11.12
美國人權觀察組織發表報告稱,中國各地方政府設置著數以百計的「黑監獄」,對上訪民眾實施非法拘留,而中國中央政府對此不聞不問。
報告說,這些分散在北京和全國各地、被稱為「黑監獄」的扣留中心,通常設在國有賓館、療養院和精神病院。上訪者在這些地方遭到暴力虐待、勒索、恐嚇,甚至性侵犯。
報告批評中國以前多次斷言否認「黑監獄」的存在。人權觀察亞洲宣傳主任理查森說,這在某程度上導致「黑監獄」問題無法改正。
英國廣播公司(BBC)發自北京的報導說,雖然官方矢口否認有「黑監獄」,但最近就連中國國營媒體都在報導「黑監獄」的存在。
人權觀察這份名為「地獄的小巷」報告表示,許多上訪者被截訪人員從大街上綁走,送進這些拘留中心。上訪者往往未被告知被拘留原因及會被拘留多久。
報告還說,被拘留者中包括未滿18歲的青少年與兒童,這種做法公然違反中國在維護兒童權利方面所作的承諾。
上訪(或稱信訪,即「來信來訪」的簡稱),是中國大陸特有的政治表達形式。依官方定義,信訪指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政府或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反映冤情、民意或官方的不足處。
理查森表示,「黑監獄」出現的原因之一是地方官員希望堵截其管轄地民眾到北京等大城市上訪陳情,以保住自己的官位。
安徽1名少女被性侵害1案最近引起中國媒體對「黑監獄」問題的廣泛關切。
19歲的李姓少女8月初從河南到北京上訪,被截訪人員送到河南信訪單位租用的賓館,扣留期間遭「賓館看守」徐建強性侵害得逞。
這件案子上周在北京豐台法院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進行閉門審理。徐建承認有罪,法庭將擇日宣判。
多家中國媒體曾廣泛報導庭審的消息,但一些具官方背景的網站很快將相關消息刪除。
美國總統歐巴馬即將訪問中國。人權觀察批評歐巴處理中國人權問題的手法讓人失望,促請他趁著這次訪問向中國表明立場。
歐巴馬日前表示將就人權問題向中方施壓。他的幕僚透露,歐巴馬將向中國領導人提出宗教自由、言論自由和西藏問題。
城鄉貧富差距大,台灣兒童不幸福 愈來愈宅
【聯合晚報╱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2009.11.19
台灣城鄉差距嚴重,孩子的處境也是「一個台灣、兩個世界」,兒福聯盟今天公布調查指出,三成偏鄉孩子落入「低所得家庭」,比一般兒童多出近兩倍。且無論在偏鄉或都會,「宅童化」愈來愈普遍。
明天是「國際兒童人權日」,教育部97學年度統計,偏遠地區國小學童人數約7萬人。兒福聯盟今天公布「2009台灣兒童人權城鄉差距報告」,發現偏鄉兒童「隔代教養」的比率約一成,平均每10個學童就有一個是由祖父母教養,是一般家庭的三倍。
兒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高達六成的偏鄉孩子學習資源較匱乏,不少人家中沒有書桌、電腦,也沒有可以安靜念書的空間。偏鄉家庭的經濟也出現困境。調查指出,有三成偏鄉孩子落入「低所得家庭」,逾半數沒有自己的房間,也沒有錢上才藝班、補習班,甚至還會面對有人上門討債的威脅,凸顯偏鄉家庭貧窮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不論城鄉,王育敏說,有超過兩成的孩子覺得父母常忙於工作而無暇陪伴自己,甚至有超過四成的孩子每星期和父母同桌吃飯的天數少於五天,親子關係恐疏離。
「宅童化」現象更是普遍現象。調查發現,無論是偏鄉、都會或一般兒童,有三成五的孩子放假時,每天看電視超過五小時,高達五成的孩子抱怨「好玩的地方越來越少」。八成都會兒童一年出遊兩次以上,一成偏鄉學童整年都沒有出遊機會。
王育敏表示,教育部分配給大專院校的經費逐年上升,小學經費卻呈現下降,跟國際比較,台灣平均每個小學生得到的教育經費,不到瑞典的三分之一,還落後南韓,調查也顯示,有三成學童認為學校硬體設備破舊。兒盟呼籲政府重視兒童權益,增加對兒童的投資,改善偏鄉學童的劣勢,「城鄉兒童要平權、兒童人權最優先。」
◆ 家扶:孩子性侵孩子 5年暴增4倍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2009.11.19
今天是世界防止虐待兒童日,但是國內「孩子性侵孩子」的情況卻越來越嚴重。家扶基金會調查發現,近五年未成年性侵加害人數暴增超過四倍,去年全年未成年性侵者七百五十一人,今年一至九月已達七百卅人,預估將創全年新高。
「今年首度出現三件國小學童加害性侵案,最小的加害者年僅七歲,」家扶基金會社會工作處處長蕭琮琦表示,調查發現,五年來性侵加害者由二○○五年的全年兩千一百廿五人,到去年全年已達六千兩百廿七人,今年一至九月有五千三百五十人。未成年由五年前一百五十三人增加到去年的七百五十一人。
蕭琮琦指出,五年來,性侵害加害人以六到十二歲國小學童性犯罪人數增加最快,至去年已增加兩倍多,年齡逐年下降,且多半選擇同儕或更年幼的孩童作為性侵對象,「未成年女性性侵加害者人數也增加二點五七倍,較男性加害者成長更為迅速。」
家扶研究發現,性犯罪加害者家中親子關係通常不良、父母離婚等親子、婚姻關係破碎的情況普遍,造成加害人成長過程出現高攻擊性、高衝動性及強迫性等人格缺陷。
家扶基金會表示,未成年性侵加害者多選擇生活周遭的同學、友人作為下手對象,未來除了「小心陌生人」外,更需注意同儕間的身體界線與兩性尊重。
兒福聯盟基金會統計,五年來已發生一百四十八件重大兒虐案件,光今年就有十個孩童被嚴重施虐致死;重大兒虐案件中,高達九成加害原因為家庭關係衝突或失調。兒盟表示,低齡父母成為兒虐的高危險群,每三件重大兒虐案件中,就有一件施暴者為未滿廿歲的小爸爸、小媽媽。
兒盟分析發現,發生重大兒虐案件的家庭結構中,離婚、同居、未婚家庭比例明顯較高,不健全的家庭組成是導致兒虐的高風險因素,呼籲民眾發現周遭出現疑似兒虐事件時,撥打婦幼專線一一三通報。
◆ 年輕人性知識不足 染愛滋增加最快
中央社 2009.11.19
「舔到對方耳屎會感染嗎」、「網咖滑鼠會不會傳染愛滋」,紅絲帶基金會對這類問題見怪不怪。調查顯示,年輕人對愛滋一知半解,性行為不用保險套,成感染人數快速增加的一群。
今年10月底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獲通報的愛滋感染者為1萬8815例,就年齡層分析,20到29歲人數最多,占37.7%。若與去年同期比較,15到24歲族群感染比率大幅增加22.8%,性行為是最主要的傳染途徑。
台灣紅絲帶基金會上週在網路進行問卷調查,詢問初次性行為、使用保險套、預防愛滋等14個問題,在681個16到24歲受訪者中,近5成有性經驗,首次性行為多發於高中(佔總數44%)及大學(佔總數42%),日常性行為的保險套使用率方面,男生約有5%不曾使用。
紅絲帶基金會主任劉季蓁表示,學生們對愛滋知識一知半解,舔耳屎、摸滑鼠等行為,其實不會傳染愛滋。還有人去抽血時,擔憂護士的手都是病毒、消毒棉花不乾淨,憂心過度,這些問題只好上網問紅絲帶。
劉季蓁說,在校園愛滋防治工作經驗中,看到年輕學子十分依賴網路傳播的訊息,認為愛滋病是「離自己很遠的事」,對性行為時的自我保護意識不足,沒有體認到最基本又最重要的自我防護是「性行為應戴保險套」。
因此紅絲帶基金會和渣打銀行合作,邀請新生代藝人陳漢典擔任活動大使,號召台灣萬名青年,點入www.scb-hiv.com.tw「線上愛滋教育課程」,並參與網路接力關懷活動,送愛與關懷給全台1萬8000多位愛滋感染者。
◆ 每一個環節都可能阻止一件虐童案
【聯合報╱社論】2009.11.19
又有一名孩子死於親人暴力之下。令社會驚異的是,女童的母親在孩子死了四天之後,上網詢問該如何處理屍體,才偶然地被一名具兒虐敏感度的禮儀師揭露出這樁兒虐暴行。
眾人責備女童母親「無知」、眾表姊「殘忍」。但若將女童短短四年的生命倒帶,重回她還在母腹之中的胚胎開始,到她寄人籬下、被虐打致死的這四年中,周遭握有權力及資源的大人及社會,有太多次機會可以為她改變生命劇本;只要更動一個環節、增加一個轉折,小女孩的生命之歌不會如此悲傷地戛然而止。
如同許多受虐孩子,女童的誕生,原本就是不受祝福的。十七歲的生母與十四歲的國中男生初嘗戀愛滋味,如家中長輩形容的「去讀冊卻大腹肚返來」。在保守的台南鄉下,她生下女兒,並十分傳統地遷入男方家中生活,免去鄰里訕笑。即使沒有婚禮,她的小家庭就如此成立。但失學、失業、家暴、缺乏奧援,典型兒虐的「高風險家庭」因素,都一一出現,也寫入受虐女童的生命冊中。
台灣有多少這樣的未成年「小媽媽」?依統計,在台灣急速遞減的新生兒人數之中,去年有三千八百名是由未成年少女產下。當然,墮胎一直是個黑數,而這是台灣青少女面對意外懷孕時最常選擇的應付手段。曾經歷未婚懷孕驚惶的少女,該有多少?
缺乏性教育、意外懷孕後輔導與資源的缺席,是被虐女童不幸一生的最初肇因。如果在少女懷孕之初,師長或社工能協同家長告訴懷孕少女,她還有出養、寄養、中止懷孕等其他選擇,利弊如何,以及各種政府及民間的社會資源協助,相信女童及母親的生命會有所不同。
這個社會仍對未婚懷孕帶有許多道德譴責。即使去年教育部修改法令,讓懷孕的女學生能夠享有產假、育嬰假,不因懷孕而妨礙受教權,但真的請假的案例,僅有五十餘人。
這是多麼懸殊的差距,可以想見,三千多名選擇把小孩生下來的未成年少女,大多被迫中輟學業。當她失學,也就失去未來職場競爭力,若是沒有家庭支持,一生隨之落入貧窮線之下。與經濟壓力、母職照顧壓力奮戰的小媽媽,又沒有奧援,出現虐童失控行為,也就不難想像。
但是,政府對選擇未婚生子的少女,又提供了怎樣的資源?弱勢者可享有的保母補助,若非以結婚者為受助對象,要不就是少得可憐,根本無法支付合格保母費用;即使適用「特殊境遇家庭」的補助,也為期甚短,杯水車薪。如此一來,少女繼續就學、就業,脫出泥淖的機會,都成奢望。這些政策敗筆,將多少邊緣者推拒國家資源門外?也為每個岌岌可危的生命埋下導因。
在女童被虐致死後,許多人才悔恨「如果早知道……」。如果警察、里長、鄰居、同住的親人都能有兒虐敏感度,或許,也都能在最後一刻阻止悲劇。如果同住一屋的六名大人,能阻止彼此對小孩動粗,不把虐毆當作發洩壓力的出口?如果主動介入此案的禮儀師「責無旁貸」的精神,也在警察身上彰顯,或許員警就能「看見」包著尿布的女童腳上的傷痕及臉頰的瘀青?就能多做一步,依法通報社工,進而阻止悲劇?
許多人責備年輕的母親「無知」,小孩死了,居然是上網求助。這顯示的訊息是,網路已是許多人解決難以啟齒、疑難雜症的萬應空間,多少蒙昧無知的青少年在此尋求人生難題的私密解決方案,以及過來人的安慰。先不論網友提供的資訊正確與否,但原本該保護、教導青少年的父母、師長,提供資源的社政單位,或可省思:為什麼孩子出了錯,求助對象不是你們,而是「奇摩知識+」?
可恨我們不是時光的魔術師,無法讓光陰倒流,回到上述種種關鍵點上,讓每一個負有責任的各個角色,都能如分地盡責,各司其職,進而拉住往死亡衝去的虐童列車。
讓我們將所有的愧疚與責備,轉化為改變社會及制定政策的動力,才能消弭我們的共同罪愆;責備那間死亡公寓中的六名大人,只是廉價的卸責罷了。
北極聖誕老人今年不回信了 性騷擾、性侵害的共犯
◆ 專家:中國未成年人權利遭嚴重侵害
中央社 2009.11.20
今天是聯合國世界兒童日,北京專家日前接受英文「中國日報」專訪時透露,中國大陸未成年人的權利正遭到嚴重侵害。
北京市法律援助與保護中心副主任張文娟透露,中國大陸今年拐賣兒童、對未成年人進行家庭暴力和性侵害現象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未成年人的權利正在受到嚴重侵害。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保護中心是專門為北京的未成年人權利保護提供法律援助與諮詢的唯一掛牌專業機構。
張文娟說,拐賣兒童在北京不是嚴重問題,但是對未成年人進行家庭暴力和性侵害問題則相當嚴重。
今年6月間,朝陽區一所小學內,一名11歲的五年級張姓女學生遭到數學老師猥褻。
6月12日晚間,這名女學生因為下體疼痛,才告訴母親數學老師在白天把她帶到電腦機房性侵害的過程。
第二天,這名受害女孩的父親找上了校方,隨即向朝陽區警方報案。數學老師被刑拘了14天。
經過警察調查,這名數學老師先前已經猥褻了多名女學生,受害學生由於害怕,既沒有向校方報告,也沒有告訴父母。
這名女學生的父親對「中國日報」說,「對數學老師的刑罰太輕了,他應該被判刑送到監獄坐牢。」
張文娟說,這位父親正在考慮是否向法院起訴數學老師。但是,他的女兒在那天以後心裡受到嚴重創傷,他也承受不起女兒名聲再受到任何損害。
張文娟透露,教師猥褻學生的事例是中國全國性的問題。這些老師往往利用自己的教學身份,以補課或值日為藉口把女學生留下,趁機對這些幼稚的女孩進行性侵害。
由於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不成熟,而且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很容易成為受騙對象。
中國在1992年就制訂了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2006年又進行了修改。
但是,張文娟認為,這部法律執行時面臨很多困難。
根據現行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孩童遭受家庭暴力時,只能由孩子蒐集證據去法院起訴自己的父母。但是受害孩童年紀小,不懂世事,因此該項法律的實施缺乏現實性。
今天是聯合國「世界兒童保護日」成立50週年的紀念日。聯合國大會在1959年通過了兒童權利保護宣言--保護世界上任何國家和地區的孩童權利。
◆ 直言集/看看這些人 武德這樣踐踏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261426.shtml
【聯合報╱記者 程嘉文】2009.11.20
軍方火速批准王喜忠退伍案,速度之快連戰鬥機都追不上。軍官身為士兵表率,當街性騷擾已夠荒唐,消息曝光後居然可以搶辦退伍,司令部在六小時內即核准,這就不只是單一成員的敗德,而是整體結構性的紀律瓦解。
明知當事人即將被起訴判刑,卻放自己人一馬,允許「鑽巧門」離開,行政流程中歷經多少關卡,居然一一放行,找不出任何一個軍人願意堅守原則,是令人可怕的地方。
更可怕的是,類似的「集體紀律瓦解」已非首次。前朝的上校可以在野戰部隊占缺升將軍,卻繼續窩在總統府過上下班日子;理應是菁英的空降部隊,主管軍官卻可用「害怕出意外」拒絕參加跳傘訓練。消息曝光後,國防部對這些把武德踩在地上的軍人,往往只是行政處分、要求退伍就算。
承平時期的軍人可以貪懦若此,軍隊對明目張膽的害群之馬都可以顢頇包庇,一旦國家有事,誰能相信國軍會記得一點點責任與榮譽,願為社稷做出一點點犧牲?
高華柱部長上台後標榜要重整軍紀,但是重整紀律不是喊喊口號就算。要想讓人知道部長「玩真的」,就請嚴格檢討一切因循苟且的包庇行為。 (系列報導詳見原站)
◆ 北極聖誕老人 今年不回信了
【世界日報╱美聯社阿拉斯加州安克拉治19日電】2009.11.20
每年聖誕節之前,許多兒童天真地寫信給住在北極的聖誕老人,今年可能收不到聖誕老人或其助手從北極的回信了。因為美國郵政總局將取消一項1954年開始,在阿拉斯加北極鎮(North Pole)進行的備受歡迎的計畫,每年在聖誕節期間由小鎮志工回信給數以千計寄給聖誕老人的信,回郵信封並蓋上北極的郵戳。
安克拉治郵局發言人表示,多年來兒童只要在信封上寫「北極,聖誕老人」(Santa Claus, North Pole),信就會轉寄至阿拉斯加,今年將停止這一活動。但郵政總局並未取消規模龐大的「聖誕老人行動」(Operation Santa)計畫,兒童仍然可寫信給聖誕老人並收到回信,因為郵局管制措施不適用於民間推動的計畫。除非郵政總局在聖誕節前改變主意,否則各地兒童今年將收不到來自北極的回信。
由於去年馬里蘭州郵局員工發現一名參加「聖誕老人行動」的志工是登記在案的性犯罪者,並阻止其回信給兒童,自此郵政總局即加強管制該計畫。郵局把兒童的真實姓名和地址編為電腦代號,交給志工回信,只有郵局員工才知道真實資訊。
阿拉斯加州北極鎮(North Pole)的居民不滿郵政總局取消在該鎮回信計畫,還把郵政總局比喻為偷走聖誕節的壞精靈(Grinch),因為代聖誕老人回信是該鎮崇高的傳統。
北極鎮鎮長艾塞克森表示,他同意要謹慎行事以保護兒童,但對於該鎮的計畫受到一名遠在美國東岸性犯罪者的影響而取消,艾塞克森憤怒的說:「郵政總局此舉如同壞精靈,而且在事情成定局前,從未通知我們。」
◆ 性騷擾、性侵害的共犯
【聯合晚報╱社論】2009.11.20
海軍少校王喜忠當街猥褻國中女生,案發後由海軍司令部火速核准退伍,領了退伍金走人。這種事,任誰聽了都會氣憤不已。但軍方包庇絕非新鮮事,甚至可謂「史蹟斑斑」,就算被監察院糾正,也不過一句「會檢討改進」了事。我們一問軍紀和武德何以如此淪喪;二問國防部長和海軍司令部打算如何具體「改進」;三問誰無母姐妻小,台灣的婦幼被性騷擾、性侵害事件有增無減,孰令致之?
昨天11月19日是「世界防止虐待兒童日」,但相關新聞令人汗顏。台灣兒童受虐事件直線上升,兒童受到性侵害的案例更在五年內增加三倍之多,其中不乏家庭和社區內的親朋熟人所為。心智正常者聞之多半要罵一聲「禽獸不如」,為孩子心疼不已。也必然可以想像,童年受此遭遇者,不知要多久才能克服傷痛,恐怕一世人都在心中藏有陰影。
性侵害的後果如此深遠,為人父母者拚了命也要保護孩子免於受此傷害,這總是人同此心吧?但回頭來看看那名海軍王少校的作為,當街摸臀襲胸的對象是一名年僅 14歲的國中女生,軍中同僚長官聽聞案情,竟然協助火速辦理退伍,讓王某拿錢走人脫身,這不是以體制力量包庇縱容、擔當共犯嗎?經手者從親自跑公文的承辦人,到數小時內即批准退休的海軍司令部長官,若是自己的妻女當街受辱,會如何反應?這些任軍職、著軍服而狀似人模人樣者,所共同形塑出的軍中文化、軍中風氣,是矢志保護平民,或竟是共謀維護同僚欺凌弱小?
性侵兒童令人髮指,但這些犯行的來源,實隱藏於特定的社會風氣中。例如綜藝節目終日以開黃腔、調戲異性為樂;軍隊及某些男性團體,聞性騷擾情節而輕佻哄笑以對;從往日的璩美鳳到近日的吳育昇事件,女主角必定成為全社會追打調笑的目標。社會對這種風氣一日習以為常,婦幼受辱受害就會被視為「沒什麼大不了」,從吃豆腐轉為性騷擾、性侵害事件的機率就會繼續提高。誰是共犯?其實每個人都知道答案!
剝削中國童工 廉價耶誕禮物的真相
編譯俞智敏/特譯 2009.11.30 自由時報
隨著耶誕節腳步逐漸接近,英國玩具零售商協會最近也公布今年的耶誕節夢幻禮物表,這些禮物價格相對平實,父母不會因為替子女購買耶誕禮物而破產。但據英國「良心消費者」雜誌研究顯示,這些夢幻禮物價格並未反映出玩具製造過程中隱藏的環保與社會代價。
以孩之寶(Hasbro)公司變形金剛玩具為例,都是以PVC材質製成,但PVC卻遭環保人士抨擊不但可能致癌,生產過程中還會製造出包括汞在內的多種危險副產品。
根據「健康環境與正義中心」組織表示,PVC必須添加大量如鄰苯二甲酸酯類等有毒添加物,而這些化學物質可能自PVC中蒸發或溶出,對兒童的健康構成威脅。孩之寶則辯稱,該公司是經過仔細科學考量才選擇使用PVC材質,該公司的玩具對兒童並無風險。
中國童工 時薪台幣九元
歐盟已於二○○五年就宣布禁用部份添加物,但成效有限。除玩具材質恐引發健康疑慮外,孩之寶公司也因中國供應商的人權紀錄而遭到批評。全球有八成的玩具都是在中國製造,但人權在中國卻常受忽視。研究發現,在孩之寶廣東供應商工廠,有百名十六歲高中生及更小兒童工作,而工作環境非常危險,只穿著簡易保護服的勞工經常必須接觸有毒溶劑及塗料,工作時間每天長達十二小時,勞工連續工作數月都無法休假。在耶誕節前的生產旺季期間,勞工更必須連續工作十九至二十三小時才能下班。工資還得先扣除食宿費用,時薪最後只剩二十八美分(約台幣九元),難怪孩之寶公司可以大幅壓低玩具價格。
不過,消費者還是有其他選擇,例如德國荷茲玩具只和保障勞工權益的歐洲工廠合作,所有木製玩具原料也都來自符合永續森林理念的林地。這些玩具價格較能反映出環保與社會代價,更重要的是,改買這些玩具也不會讓家長破產。(取材自英國衛報)
愛滋兒母︰國家為什麼我交個材料都不讓?
中央社 2009-12-01
「媽,世界上最厲害的病就是愛滋和癌症了,可我得的是血液病,怎麼也這麼難受?媽,下輩子我要做隻鳥,能自由自在的飛翔,好不好?」一位血友病感染愛滋病患者向母親訴說。
今天是世界愛滋病日,中國紅十字會在北京南站舉行防治愛滋病宣導活動,然而在現場官式亮麗的儀式背後,卻有20幾位愛滋病患者家屬站出來,傾訴他們悲苦的遭遇,他們不是官方活動的成員,而是有冤無處訴的受害者。
不願透露姓名的一位母親哭泣著說,她的兒子六個月大的時候發現得了血友病,使用了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產的VIII因子,感染了愛滋病和 C型肝炎病毒,至今十多年,飽受折磨,兒子因長期服用病毒藥物,如今全身關節腫大,疼痛難捱,無法行動,龐大醫藥費讓她們生活難以為繼。
她指出,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產的VIII因子,因為沒有滅活處理,所以帶有愛滋病和C型肝炎病毒,儘管當時已規定停產,但仍然繼續銷售,她兒子用了VIII因子才感染愛滋病的。
為此,她和同樣不幸遭遇的其他家屬,上訪、申冤,要求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及其上級單位中國衛生部還他們一個公道,照顧他們,可是卻常遭到毆打,被關進黑監獄。前兩天到國資委遞送資料,也是被同樣對待。
她表示,「我的兒子到現在都不知道他得了愛滋,他說:『媽,世界上最厲害的病就是愛滋和癌症了,可我得的是血液病,怎麼也這麼難受?媽,下輩子我要做隻鳥,能自由自在的飛翔,好不好?』」
她說,「我們沒賣血,沒嫖,沒娼,我們什麼壞事兒也沒做,為什麼就遭了罪?國家為什麼連我們交個材料都不讓?我們還能工作,還能為國家出力,為什麼就這樣對待我們?」
長期關注這個問題的北京非政府組織「守望家園」負責人蘇雨桐表示,中國大陸血友病患者因為使用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產的VIII因子而感染愛滋病的,現在已知有兩百多例,但本案從未得到全面調查,受害者肯定不只此數。
今天來到北京南站的受害者家屬有20多人,她們不是患者的妻子就是父母、兄弟、姐妹,每個人都戴著口罩,神情淒然,一講起親人的遭遇,就忍不住的抽泣、哽噎,與現場官方活動形成強烈對比。
他們指出,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的VIII因子把他們送上人生絕路,這是客觀事實,血友病人感染愛滋病是重大血液污染事件,不是天災,而是人禍,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應承擔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同時也應每月給予受害患者生活保障金營養補助費人民幣3000元,以解燃眉之急。
扯!秘魯殺人抽脂案 警方捏造的
自由時報 2009.12.03
〔編譯陳成良/綜合二日外電報導〕秘魯警方上月宣稱破獲一個專門走私人體脂肪的跨國犯罪集團,驚悚程度有如殺人取香的恐怖小說「香水」翻版,當時震驚各界,沒想到現在卻傳出全是假的,還可能是為了粉飾警察殺人指控而放出的煙幕彈,令秘魯警政當局大怒,警察總長更下令將調查這起刑案的警探停職。
上月中旬,秘魯警方反綁架組組長梅嘉稱,逮捕到四名嫌犯,他們坦承殺了將近六十人,還將受害人的油脂賣給義大利化妝品製造商,一公升一萬五千美元(約台幣四十八萬兩千元)。當時他還展示兩個裝滿油脂的瓶子以及一張無頭男屍照片。
但當時警方的說法就遭到懷疑,因為許多專家表示,要脂肪不必殺人,抽脂手術就可取得,人體器官遠比脂肪值錢 ;此外,化妝品的原料中不可能使用人體油脂,因可能引起消費者免疫系統的問題,甚至送命。
果然多天以來沒有找到任何證據,秘魯警察總長伊達爾戈大怒,認為梅嘉的說辭全是謊言,傷害警察的尊嚴和形象,勒令停職。
警方稱這個出沒在安地斯山區瓦奴可省偏僻叢林地帶的犯罪集團為「Pishtacos」(當地土話意為「劊子手」),傳聞安地斯山區幾百年前有外國白人專挑落單者下手,將被害人大卸八塊再榨取人油製成肥皂和潤膚油等,當地人便將這些外國人稱為Pishtacos。一些人類學者認為,探員是故意利用 Pishtacos的傳說來為警方偵查不仔細的案件解套。
轉移對警方殺人指控注意力
瓦奴可省的警方則表示,他們一直被排除在調查行動之外,真正被害人只有一人,是涉及古柯鹼交易而送命。他們相信,四名在押被告將該名被害人抽脂裝瓶,是為了恫赫其他對手。
前副內政部長巴頌布里歐則懷疑,警方對此案加油添醋,是為了轉移民眾對警方殺人指控的注意力。最近一家雜誌踢爆,秘魯警方前兩年總計在海岸城鎮楚西羅市濫權殺害了四十六名嫌犯。
種姓作祟 印度賤民看表演惹殺身之禍
中央社 2009.12.04
據警方表示,印度北部比哈省(Bihar)一名社會地位低下的「賤民」青年,因為在別人婚禮中端坐椅子上觀看歌舞表演,卻遭地位較高的高種姓群眾開槍擊斃。
警方今天表示,距離比哈省首府巴特納(Patna)約80公里沙蘭(Saran)地區的沙蘭普(Salempur)村,20多歲的青年曼吉(H. K. Manjhi),日前因觸犯印度社會至今仍存在的「種姓制度」禁忌,遭槍殺喪命。
印度傳統種姓制度把人分為四大階級:最高階「婆羅門」相當於祭司、學者;「剎帝利」相當君主、軍人;第三等「吠舍」泛指商人、工人;第四等「首陀羅」就是奴隸和不同種姓通婚生下的子女。
在四大階級之外,還有一種社會地位最低下的「賤民」,又稱「不可接觸者」,被視同痲瘋病人,不得接近上等種姓,必須遠離上等種姓活動場合,也不得與上等種姓同起同坐,只能從事廁所扒糞、清理水溝和垃圾等低賤工作。
雖然印度獨立至今62年,憲法賦予人人平等地位,教育逐漸普及,賤民子女奮發向上,也出現若干政治領袖,例如現任國會下院女議長庫瑪(Meira Kumar)就是出身賤民家庭,但在社會角落裡,仍不時發生賤民遭凌遲殺害事件。
據警方引述目擊者的話說,曼吉坐在椅上觀看婚禮歌舞表演時,在場的高種姓群眾質問他的姓名,試圖從姓氏中確認曼吉的身份,曼吉知道隱瞞不住,只得坦承自己是「賤民」,未料立即遭來殺身之禍。
據地方人士表示,曼吉的姓氏「Manjhi」屬於一支因貧窮而以抓鼠為食的穆沙哈(Musahar)族人所有。
曼吉遇害後,婚禮草草結束,賓客溜之大吉,但同村其他「賤民」數百人,昨天上午得知消息後,集體示威抗議,要求警方逮捕行兇者。
據沙蘭地區副警長辛赫(S. Singh)表示,警方也是在賤民群眾示威後才知發生命案。他表示,警方已依據保護低種姓人的「防止暴力法」展開調查,但至今尚未逮捕任何涉案份子。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遭抗議
【聯合報、中央社╱記者沈旭凱/即時報導】2009.12.10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12月10日推出園區系列活動及七大主題特展,其中藝術家游文富在前情報頭子汪希苓軟禁區創作地景藝術「牆外」,引發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的妻子陳嘉君抗議,新店警方接獲園區報案,將陳嘉君帶回,由於園區保留法律追訴權,未提毀損告訴,警方訊後將陳嘉君飭回。
景美人權園區特展揭幕 施明德妻鬧場
中央社台北10日電
文建會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人權系列特展今天揭幕,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妻子陳嘉君到場涉破壞作品表達抗議,遭警方上手銬帶離。陳嘉君隨後在丈夫陪同下,回到現場再「抗議」1次。
文建會晚間發布新聞指出,陳嘉君與施明德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的行為是抗議事件,並表示遺憾。
文建會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人權系列特展下午於園區舉行記者會,陳嘉君在會場外批評藝術家游文富的公共藝術裝置「牆外」放置在汪希苓軟禁區,等於是紀念江南案的汪希苓,作品應放置在當時美麗島大審的第一法庭。
她認為,上述做法不公平。她並涉嫌破壞游文富的作品。
現場多名藝術家與民眾見狀立即勸阻但無效,游文富更是激動的哭了起來。他說,對於人權藝術作品竟在世界人權日被破壞,感到很傷心。這時警察到場,警察勸阻無效後,將陳嘉君上手拷,並帶到派出所處理。
陳嘉君的行為,文建會不提告。陳嘉君離開派出所後,由施明德陪同再到園區。施明德在「牆外」藝術作品展示區再踩一遍,表達抗議。他說,既是創造藝術展,那就大家一起來創作。
文建會呼籲社會大眾,要尊重藝術家的自由創作空間,若對藝術作品有不同看法,可以表達意見,但不宜以過於激烈、破壞的手段進行。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位於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秀朗橋旁。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主任王壽來說,園區前身是警備總部軍法處和看守所,曾審判、羈押許多政治受害者,尤其美麗島事件的軍法大審,更促成台灣人權開放,在台灣近代史擁有舉足輕重地位。
園區定於12日開幕,將舉辦人權創意市集、人權藝術展演、人權蚊子電影院、人權音樂會。北藝大弦樂四重奏、歌手許景淳、巴奈及929樂團等將出席表演。
◆ 美麗島晚會 進警局圍爐
自由時報 2009.12.10
今天滿30年 展出當年珍貴文物
〔記者侯承旭、李欣芳/綜合報導〕今天是美麗島事件三十週年,各項紀念活動如火如荼展開。美麗島事件卅週年文物展昨天在原「美麗島雜誌社」登場;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創設的「美麗島電子報」今天正式上線;而美麗島事件卅週年紀念晚會,本週六將在高雄市盛大舉行,準備在當年發生警民流血的衝突點,重現卅年前美麗島事件場景。
今年適逢高雄美麗島事件卅週年紀念,高雄市政府舉辦一系列活動,美麗島事件影像展已經在捷運美麗島車站舉行,昨天登場的是美麗島事件卅週年文物展,地點在原「美麗島雜誌社」(目前已改為蓬萊島雜誌社)。
包括高雄市長陳菊、前考試院長姚嘉文、前國策顧問黃天福、周平德等參與美麗島事件的當事人,昨天都出席文物展記者會,所有人都感觸良多,情緒也特別激動。
陳菊表示,美麗島事件發生時,「美麗島雜誌社」外面都被鎮暴軍警、鎮暴車包圍,全副武裝鎮暴部隊有如恐龍般的竄出,把手無寸鐵的民眾團團圍住,空氣瀰漫著催淚瓦斯,至今仍讓她內心澎湃不已。
文物展展出了黃信介的獄中手稿、軍事大審照片、判決書、黨外助選團文宣,以及海內外媒體有關美麗島事件的報導,可充分感受當年國民黨威權統治下的肅殺氣氛,是台灣民主發展的歷史見證。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與前妻艾琳達於一九七八年的結婚證書也是展出文物之一,證婚人是陳菊與蕭裕珍,證書上寫著「兩人結婚能強化對真理、正義、人權的共同關切與奉獻」。
不過,本週六的美麗島事件卅週年紀念晚會,施明德將缺席。
當事人將出席民主圍爐
紀念晚會將在高市中山路與中正路交叉口舉行,該地點是當年發生警民流血的衝突點,陳菊將邀請相關人士進入新興警分局「民主圍爐」,重現當年場景。
據了解,參加「民主圍爐」的人數約一百人,包括陳菊、姚嘉文、前副總統呂秀蓮及受難者家屬等,但主角之一的施明德不克出席。
除施明德外,當年接受軍事審判的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目前正在全國苦行,週六將前往高雄縣,無法參加「民主圍爐」;剛結束南投縣長選舉的前民進黨秘書長張俊宏則還在聯繫中。
呂秀蓮創辦的「玉山周報」今天也將在美麗島雜誌社原址,舉辦「找尋一九七九年美麗島的群眾身影」活動。
許信良創設的「美麗島電子報」今天上線,希望邀集朝野領袖、各界學者專家,以宏觀角度、客觀評論,跳脫藍、綠,站穩制高點,鎖定兩岸議題,試圖建立一套面對中國崛起理性思想。
◆ 金聖玟挑戰北韓政權 獲亞洲民主人權獎
中央社 2009.12.10
「自由北韓電台」創辦人金聖玟今天獲頒台灣民主基金會「2009年亞洲民主人權獎」。立法院長王金平肯定金聖玟不畏北韓獨裁政權,提供人民多元資訊,展現追求自由與尊嚴的渴望。
今天是國際人權日,台灣民主基金會上午在遠東國際飯店舉辦「2009年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獎典禮」。總統馬英九、王金平、外交部長楊進添及2009年亞洲民主人權獎得主「自由北韓電台」創辦人暨執行長金聖玟(Kim Seong-Min)等人都出席典禮。
王金平致詞表示,北韓是極度封閉國家,政府控制人民行為與思想,民眾無任何新聞、宗教與言論自由,不僅生活貧苦,精神層面也很匱乏。
他說,「自由北韓電台」藉由短波頻道、網路點選收聽,播送至北韓、南韓與中國大陸的東北地區,不僅告訴廣大聽眾北韓政權真面目,更提供多元國際新聞、人權教育與文化節目,讓北韓人民瞭解外在世界,提供一線希望與精神糧食。
王金平指出,金聖玟曾擔任北韓軍隊宣傳官,但為追求自由生活,毅然決然逃出北韓。不幸被逮捕遣返回國,本面臨死刑,但送往處決途中跳下車,再度逃出北韓。
他說,金聖玟在1999年成功抵達南韓,5年後創辦「自由北韓電台」,致力北韓人權工作,展現人類追求自由與尊嚴的渴望。
王金平同時對金聖玟追求民主的信念致上敬意,盼藉此獎項表揚他挑戰北韓獨裁政權的勇氣,鼓勵他藉「自由北韓電台」持續提供北韓人民獲得外界資訊與新聞的管道。
台灣民主基金會於2006年起設置「亞洲民主人權獎」,鼓勵在亞洲促進民主或提倡人權的個人或團體。致力維護新聞自由的「無國界記者」獲頒首屆獎項。
去年第3屆人權獎得主為阿富汗獨立人權委員會主席暨書哈達組織創辦人西瑪‧薩瑪爾(Sima Samar)。在艱苦政治與經濟環境中,她主張阿富汗女性與兒童應受基本人權保障,女性遭受的待遇不能被視為傳統習俗,是根本人權問題。
◆ 拘押記者最多 中國連續11年拿第一
【中央社╱台北10日電】2009.12.10
總部設在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CPI)報告指出,中國今年再次成為全球拘押記者最多的國家。這已是中國大陸連續11年名列世界第一。
自由亞洲電台引述分析人士說,這項報告顯示,雖然中國大陸對新聞、言論的打壓日趨嚴厲,但還是不斷湧現敢言的自由記者(freelance)。
報告指出,近年來由於全球新聞媒體業的急劇變革,目前有接近45%被關押的媒體人是自由記者。
這項2009年全球被拘押記者的年度調查顯示,截至12月1日,共有136名記者、編輯被拘押。
報告還表示,中國連續11年再次成為全球拘押記者最多的國家,至今仍有24名記者身陷牢獄中。
報告特別提到,這些記者中,包括因拍攝紀錄片「不再恐懼」而遭地方當局以「煽動分裂罪」收監的西藏自由製片人頓珠旺青。
廣州獨立媒體人北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電話採訪時說,近年北京當局不斷打壓網路言論,相信中國大陸因言入獄的人數比報告顯示的更多。
報告指出,新聞媒體的急劇變化導致更多自由媒體人出現,但由於缺乏傳統媒體提供的法律及金錢支持和保護,這些新的媒體人最脆弱。
◆ 泯百年怨 美付原住民34億和解
【蔡鵑如/綜合報導】2009-12-10 中國時報
美國政府八日同意支付卅四億美元和解金給美境印第安部落,以化解超過百年的土地和天然資源開採權利金紛爭。歐巴馬總統表示,此舉代表聯邦政府和印第安原住民「邁向和解的重要一步」。
根據協議,美國內政部將把十四億美元分發給逾卅萬印第安部落成員,另外以廿億元向原住民買回並合併這些當年被分割的部落土地,還將設立六千萬美元獎學金,提供原住民子弟就學。
一八八七年,美國政府為同化原住民,由國會通過又名《道斯法》(Dawes Act)的《土地總分配法》,允許政府強行把印第安部落共同擁有的土地分割給部落成員。
分割後的部落土地,以及在土地上開採石油、天然氣、建立牧場的所得,則都納入內政部成立的信託監管。
但這些土地在代代相傳後,面積越來越小,加上政府把天然資源豐富的土地交由民間企業經營,卻沒有賠償原住民,導致紛爭叢生。
為對抗百年惡法,爭回土地所有權,蒙大拿州「黑腳族」(Blackfeet Tribe)出身的銀行家蔻貝爾女士(Elouise Cobell),在一九九六年號召逾卅萬原住民提出集體訴訟,控告內政部對印第安信託基金的收入管理失當。
內政部信託的部落土地,目前為二二六七萬公頃,部落信託基金則多達卅五億美元。
經過十三年官司纏訟,雖然聯邦政府同意與蔻貝爾女士等原告和解,但協議仍需經由美國國會與華盛頓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批准。一旦通過,和解金額將創下印第安部落向政府索賠的新高紀錄。
儘管在協議中,聯邦政府並未正式對當年錯誤決策道歉,但蔻貝爾女士認為,現任政府願傾聽原住民心聲,實質作為遠比口惠更重要。
美麗島卅年 向人權鬥士致敬
【聯合晚報╱記者包喬晉/高雄報導】2009.12.11
今年是美麗島事件30週年,明天晚上,高雄市政府將於高捷美麗島站圓環舉辦「民主團結愛台灣~美麗島30週年紀念晚會」,邀請所有關心、認同台灣這塊土地的民眾一起重回美麗島事件歷史現場。
30年前,高雄市發生震驚國際的美麗島事件,不僅影響了台灣民主的未來,也影響了全亞洲,更是全球爭取人權重要的事件之一。台灣自1949年中國國民黨政府頒布戒嚴令,即進入白色恐怖的禁錮年代,直到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發生,牽動日後黨禁解除、終止戒嚴、國會全面改選、首次總統民選、政黨輪替等骨牌效應,威權統治在民主人士前仆後繼衝撞下終於解體。
今年是美麗島事件30週年,高雄市府舉辦系列影像展、文物展、研討會、音樂會紀念晚會等活動,除了紀念美麗島事件,向台灣歷來的人權鬥士致敬,並期盼民眾能透過親身參與,瞭解民主與人權得來不易;除珍惜現有的民主果實,亦傳達高雄市政府長期為人權運動所努力的目標。
即日起至12月23日,於高雄捷運美麗島站及蓬萊島雜誌社舉辦「美麗島30週年暨世界人權影像展」及「美麗島30週年文物展」;12月12至13日於市立美術館演講廳舉辨「人權、正義、美麗島—美麗島事件30週年紀念研討會」;12月12日晚上,更將重回台灣民主重要歷史現場,舉辦「民主團結愛台灣~美麗島30週年紀念晚會」,透過詩歌、音樂及珍貴歷史影像的呈現,紀念美麗島事件30週年,向所有為人權付出、犧牲的民主鬥士與人權擁護者致敬,並且期盼美麗島事件堅持改革的力量與熱情,繼續帶領台灣邁向一個民主、自由、人權處處綻放的美麗島。
◆ 人權園區被踐踏 盛治仁:凸顯體諒包容
【中廣新聞/陳映竹】2009-12-11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特展開幕,作品卻遭到施明德夫婦踐踏破壞。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表示,藝術作品必須被尊重,而台灣人權的歷史發展,各方人士看法也不盡相同,需要被體諒包容,未來文建會將針對爭議性較高的展覽,進行詳細解說,避免產生誤會。
原本默默無名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人權特展,因為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妻子陳嘉君抗議、配壞作品,話題性大增。被破壞的作品是汪希苓軟禁區的「牆外」藝術作品。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表示,這是藝術創作,藝術家在汪希苓軟禁區內並沒有任何展示,只是忠實呈現當年汪希苓及政治犯被關時的不同待遇,讓參觀遊客自己去感受和體會,但施明德、陳嘉君有不同感受,文建會予以尊重。
盛治仁說,面對過去歷史事件,很難完全體會政治受難者的心情,但對於藝術家的創作,也不應該用激烈手段破壞。這次事件完全是個誤會,作品希望讓民眾自行感受當年的氛圍,未來作品展前、展期都會詳細解說,避免誤會。
「策展之前可能事前沒有和大家溝通清楚,如果這點有作到,昨天這件事情可能就不會發生。」
盛治仁11日下午將前往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視察,也將和委託創作的藝術家游文富取得聯繫、表達歉意。對於藝術家以快閃抗議這次破壞事件,盛治仁深表歉意,「尊重藝術家們的做法。」
◆ 人權園區作品被拆 「文建會硬起來」 藝術家快閃抗議
【吳垠慧、何醒邦/台北報導】2009-12-12 中國時報
藝術家游文富位於景美人權園區的裝置作品《牆外》,十日遭施明德夫婦刻意破壞,因不滿文建會消極的處理態度,一群藝術界人士透過網路串連,昨日傍晚在文建會門口發起十分鐘快閃的抗議活動,他們持白布條高喊「文建會硬起來!」、「盛治仁硬起來!」主委盛治仁現場回應時表示,「文建會對施明德保留法律追訴權」,「等雙方冷靜之後再來處理,現在做任何宣布都是火上加油。」
施明德妻子陳嘉君則發表一封給馬總統的一封公開信,嚴厲批評政府把資源、公帑拿來聘僱藝術家榮耀策畫恐怖暗殺的殺人犯,她提醒馬英九,若日本政治人物去靖國神社參拜,台灣人、韓國人和中國人是什麼感受?若有人公開紀念榮耀納粹頭子希特勒,全世界的猶太人又是什麼感受?她說,「任何一個有正義感的人都不會沉默。」
同為美麗島受難者的前副總統呂秀蓮也開炮批評,政府用所謂的公共藝術來美化、掩飾過去惡行,是一大諷刺,她認為,除非園區回復到原始面貌,否則將呼籲大家全面抵制,並表達最嚴正的抗議。
不過,目睹施明德夫妻破壞作品過程的藝術家曾鈺涓氣憤表示,「當時現場就有媒體表示,他們(施明德夫妻)要來破壞作品,文建會卻未做任何保護措施。」表演界大老王墨林高分貝呼籲,文建會不應「縮頭縮腦,拿藝術家當祭品。」
至於作品被無端破壞的藝術家游文富,已回到南投竹山老家,他的家人表示,游文富心情仍舊沮喪,這幾天要到山上「觸碰泥土的溫度」。
※ 相關報導:
* 給馬總統的公開信/陳嘉君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21200369,00.html
◆ 無錢醫治釀慘劇 廣州新流感童屍棄水溝
中央社 2009.12.11
大陸H1N1新流感重症病患近月急增,但昂貴的醫藥費並非人人付得起。廣州一名3歲新流感重症男童,因家裡無錢醫治被迫出院而不治,父母竟將屍體遺棄公路旁的乾涸水溝,兩人隨即去向不明。
「明報」轉述廣東媒體報導,這名男童屍體日前被一名清潔工人發現,旁邊並有一本病歷。疾控中心人員據報後,全副裝備在附近消毒。
經廣州市衛生局調查,死亡的3歲周姓男童籍貫廣西貴港,廣州出生,11月26日到中山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就醫,12月3日被確診為新流感危重病例,其後轉至廣州兒童醫院。
廣州兒童醫院副院長龔四堂10日表示,男童入院時患有新流感及急性支氣管炎、呼吸衰竭和血小板減少性紫斑。5日男童病情危重,家長第2天堅持出院,據稱是因負擔不起龐大醫療費用,準備送回廣西老家治療。
據院方表示,男童住院4天醫療費共計人民幣1萬9307元 (約新台幣9萬餘元),期間家長已繳交1萬3100元,出院時尚欠費6000多元,「院方在費用上並沒給家長壓力,出院告知書上也沒有寫明欠費情況。」
報導並引用市民的質疑表示,廣州是華南地區醫療條件最好的城市,如果醫院挽留病人或暫免收費,「再白癡的父母」都不會強行帶孩子「回鄉醫治」。
施行兩公約的知識問題
【黃文雄】2009-12-14 中國時報
在國際人權周回顧過去一年,最引人注目者,莫過於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這兩個最核心國際人權公約之完成批准程序。雖然在簽署四十二年後才終於批准,雖然存放聯合國的結果早可預期,但我國批准之同時並通過施行法,使其不論存放結果,在國內至少有特別法的效力,和中國等某些國家相比,顯得誠意十足,不但引起國際人權界矚目,為此爭取十年的公民社會團體更充滿期待。
但是期待之外也有憂慮,尤其是施行時所不可或缺的知識和資訊條件的問題。這就要從我國幾十年來的特殊歷史與國際情境說起。
我國於一九七一年之前也曾參與戰後國際人權體系的建構,例如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輔佐羅斯福總統夫人起草《世界人權宣言》的,就是副主委 ROC的張春澎。可是當年少數參與的外交官早已凋零,我國於退出聯合國時又同時被排除於其人權體系之外。三十八年來,不像其他國家,我國政府從來不曾在國際人權事務上經歷操演鍛鍊;例如考慮如何投票,如何準備國家人權報告以及因應國際與國內人權團體提出的影子報告,如何參與起草人權公約,以及其他眾多國際人權活動。
NGO也情況類似。聯合國憲章七十一條鼓勵非政府組織參與聯合國事務。各國及國際人權NGO見縫插針,到一九九三年世界人權會議,已可和官方會議同開平行會議(parallel conference),但台灣的有心NGO卻只能「掛」在國際NGO名下才能進場,其歷練也只比政府稍好。
缺少上述三十八年之場合、壓力和需求刺激,也就難怪我國一向缺乏人權《遑論國際人權)研究,以及相關的大學、學校與社會人權教育。媒體也隨之缺少敏感度和判斷力。例如九日政府在「反貪倡廉郵票發行暨兩公約施行」典禮,由總統親臨宣佈兩公約施行法生效。典禮名稱固然可議,可是多數報紙幾乎提都未提,也讓外國朋友嘖嘖稱奇。
上述國內外背景在政府、NGO、教研機構和媒體所累積的效應和後果亟待重視。這種知識和資訊條件以及所產生的態度問題關乎兩公約是否能真正實施,其嚴重性可從下例看出。施行法規定,政府必須於兩年內檢討並改正所有與公約不符的法令與行政措施。政府因此己對公務人員進行培訓。然而連中央政府部會種籽教師的培訓都只限於十二小時四堂課。底子如此,為了趕在國際人權日提出來的檢討報告,自然也就避重就輕、問題百出。
民間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諸多建議之一因此值得政府傾聽,亦即從速建立永久性國際人權研究訓練機構,集中既有專材並引進國際資源,以在研究、教師、教材和諮詢等方面從頭解決問題。此外,「正常」國家的英國於一九九八年通過《人權法》,兩年後生效,將歐洲人權公約內國法化,和我國有相似之處。期間,英國政府縝密籌備,並對公務員進行歷時數年培訓,從中央到地方,從法官到社工師,值得政府借鑑。
民間要的是兩公約的長期徹底落實,其施行法所規定的「兩年」應解輔以如此邊學邊練,才不會零零落落,流於形式。
(作者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部理事長,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工作人員)
◆ 從呂秀蓮到外勞的人權
【聯合晚報╱社論】2009.12.14
剛過去的這個周末,圍繞著「人權」主題,台北出現幾個場景。一是景美人權紀念園區開幕,馬英九總統和呂秀蓮前副總統都出席,致詞的致詞,鞠躬的鞠躬,堪稱場面盛大。隔天,數百名外勞上街頭,訴求「我要休假」,要求勞委會修法讓外勞每周休假一天。
僅只這兩個場面對照,就可知台灣對人權問題的理解是多麼淺薄,應改善的路還有多麼遙遠!
選在12月12日國際人權日那天,景美人權紀念園區開幕,並由當年的政治犯呂秀蓮致詞,當今元首馬英九再度代表政府道歉,這些儀式上的行動,不能說沒有意義。不過,對「人權」行禮如儀是不夠的。所謂紀念人權,要呈現的、要提醒的、要讓今人刻骨銘心的,正是不可重蹈當年踐踏人權的覆轍。所以,如果硬要把監牢粉刷油漆上簇新的顏色,裝置漂亮的藝術品,刻意覆蓋過去高牆、鐵窗、水泥地的陰暗印記,未必能產生足夠的警惕意義。以此而言,呂秀蓮致詞時幾度語帶諷刺,可謂事出有因。馬總統的道歉代表了台灣在民主和人權路上的一點點進展,的確是太多人的犧牲和努力才換得的成績。
但另一方面,呂秀蓮對馬英九於美麗島事件時「在府裡做官」的嘲諷,若拿來對比她自己「在府裡做官」時代的人權成績,同樣應受公評。呂副總統任期內對愛滋病患的不友善言論,就是一個例子。又如昨天外勞大遊行的休假訴求,證明從陳水扁到當今馬政府時期,台灣社會還有很多弱勢團體未得到起碼的人道待遇。呂秀蓮若思及自己當官時,對人權議題的暢所欲言和大權在握,但應該做而沒去做的,可以做而沒做到的,也有不少遺憾的紀錄吧?並非只有政治受難者才有人權;外勞也應該有人權,大陸配偶也應該有人權,外省老兵也應該有人權,愛滋病患也應該有人權…,這才是人權的普世意義所在。
就從17萬名外勞在台灣每年365天工作無休假的這件事開始反省,希望馬英九和呂秀蓮表現出對人權的真心關懷和實踐。
◆ 《睜開左眼》看媒體 公與義奪金
【邱祖胤/台北報導】2009-12-14 中國時報
由余紀忠文教基金會主辦第二屆「映像公與義紀錄片徵選」,由李惠仁執導記錄的《睜開左眼》獲首獎,是極少數從攝影記者的角度來省思新聞這個行業的角度。四位電視台攝影記者現身說法,完整紀錄電視新聞的產製過程。李惠仁特別感謝他們,因為他們說了些實話,承受可能被解僱的風險,勇氣可佳。
「我常想,新聞記者體內流的血液,究竟跟一般人有什麼不同?否則為什麼一旦發生重大新聞事件,那股見證歷史的衝動,可以馬上從沉睡中甦醒過來?」
攝影記者李惠仁 找同業老實說
李惠仁是政大傳播學院碩士,先後在超視、民視、三立等電視台擔任攝影記者。二○○四年起任職東森電視新聞專題執行製作人,並曾以《南海神話》、《危雞危機—禽流感追蹤調查報導》、《六十六塊錢的一堂課》等獲得新聞類獎項。
「如果有人問我電視新聞工作什麼樣的問題最難解決,我想應該就是文字跟攝影之間的定位問題,回想當年為了影像優先這個堅持,我被封為文字殺手、四大惡人,搭檔一個換過一個。」
李惠仁跑新聞很衝,獲得不少掌聲,不過二○○八年初父親因心律不整插管急救,在加護病房裡,李惠仁緊抓父親的手自問:「這是父親的手嗎?」
這才驚覺過去擔任新聞記者十五年,只用看攝影機的右眼看世界的自己,錯過太多自己生命中重要的事物。於是他辦了離職手續,脫離電視台新聞攝影記者這個行業,決定「睜開左眼」。
李惠仁離開業界的首部紀錄片,便以自己曾引以為傲、而今充滿質疑的新聞業當主題。紀錄片主角包括電視台攝影記者蔣貽鈞、欒秉宙、廖松筠及姚立強。
新聞業充滿限制 記者常陷兩難
其中廖松筠是李惠仁剛進電視台時候的主管,李惠仁記得當年常與他討論,新聞該怎麼把關、畫面尺度如何拿捏等問題。不過兩年前廖松筠轉調業務部,擔任「業配」記者,拍置入行銷的有關畫面。紀錄片中廖松筠提到自己的掙扎,常問自己「這樣做對嗎?」
入行五年的姚立強,同時身兼新店消防局的義消工作,積極報考消防員執照。姚立強曾在報導火災現場時,因太過亢奮而離火場太近,不慎被火灼傷,所幸消防員及時搶救,也讓他和消防這個行業搭上線。
李惠仁表示,新聞產製流程看似簡單,但他想呈現的問題是,台灣是一個號稱自由民主的國家,媒體這個行業其實充滿了許多限制,除了透過影片呈現這些問題,也想把新聞攝影記者的無奈與執著呈現在社會大眾面前。
◆ 不捨…每月有38個嬰兒遭遺棄
自由時報 2009.12.15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台灣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昨天指出,根據內政部統計,近一年半,台灣共有六百九十八個孩子被棄養。等於平均每個月有三十八個、每天有一.二個孩子遭父母遺棄!
更令人憂心的是,兒盟統計報載棄兒新聞,今年至十一月,已有三十件棄兒案,其中七名嬰幼兒遭遺棄後死亡,棄兒致死率攀升至兩成三,比去年增加兩倍,創四年新高。
兒盟強調,「上述數據還不包括未被報導,或發現之前就已死亡的黑數」!
兒盟表示,去年近二十萬名新生兒中,將近二%是由未滿二十歲的小媽媽所生,有愈來愈多連自己都無法照顧的未成年「小爸媽」選擇出養或遺棄孩子。兒盟分析二 ○○六至二○○九年十一月的報載棄兒新聞發現,未婚或未成年父母遺棄的棄兒案件佔了三成二,今年六至十月間,每個月都出現小爸媽或未婚父母丟棄嬰兒。
兒盟執行長王育敏說,今年以來,平均每天接到將近兩通出養諮詢電話,比六年前增加五成,因「經濟困難」而「不要孩子」的比例,從去年一月的四成九,在今年一、三、六月達到百分之百的高峰。
兒盟每月安置五十名棄兒,平均一名孩子每月需花費三萬多元,兒盟呼籲各界響應「搶救生命,棄兒不捨」募款行動,可選擇一年為期、每月捐款五百元以上,或認購三百元「寶寶杯杯」。電話(○二)二五五○五九五九;網址www.children.org.tw。
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重判11年
【聯合晚報╱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2009.12.25
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25日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11年徒刑,圖為香港示威者日前持劉曉波相片在美國領事館前聲援。
美聯社
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在生日前夕,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11年徒刑。美國國務院立刻表達高度關切,並呼籲中國應立即釋放劉曉波。
現年53歲的劉曉波早先就曾因涉及支持1989年的天安門民主抗議而遭監禁,一年前因為共同撰寫呼籲政治改革的「零八憲章」請願書,再次遭到逮捕。
請願書去年貼上網後,獲得逾1萬人連署,要求保護基本人權,並且改革中國的共產黨一黨專政。
剝奪政治權2年
儘管國際社會不斷呼籲中國釋放劉曉波,但是劉曉波的律師尚寶軍表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仍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判處劉曉波11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劉曉波將在28日滿54歲。
法新社的記者指出,法庭25日增派警力,西方外交人員雖試圖進入法院內旁聽,但是遭到拒絕。
劉妻計畫上訴
香港電台報導,劉曉波的妻子劉霞表示,她在判刑前曾獲准和劉曉波見面約10分鐘,劉曉波希望她在外好好生活。劉霞說,劉曉波判刑很重,但仍在預料之中,她計畫為劉曉波上訴。
美國國務院的聲明指出,劉曉波是以和平方式表達政治理念,中國的判刑違反了自己簽署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美國國務院強調,劉曉波在調查期間已遭羈押一年,中國政府應該立即釋放劉曉波,並尊重中國人民和平表達政治理念的權力。
主管公共事務的助理國務卿克勞里23日曾說,就算耶誕節在中國不是假日,但中國應該知道耶誕節對其他國家的意義,選在此一時機宣判並不恰當。
不過,香港電台引述新華社表示,法院是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公開審理劉曉波案,並充分保障他的訴訟權利,審判過程中劉曉波也行使了辯護權,他的律師也都發表辯護意見。
◆ 劉曉波重判11年 歐美15國關切
【朱建陵/綜合報導】2009-12-26 中國時報
因共同策畫《零八憲章》而遭拘禁一年的大陸知名異議人士劉曉波,昨一審被北京第一中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十一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二年。自一九九七年中共設置「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以來,劉曉波是因之獲判最長刑期者。分析家指出,中共此舉意在殺一儆百。對此,劉曉波已經決定上訴。
在周三審判時,並未獲准旁聽的劉曉波妻子劉霞,昨天獲准旁聽宣判,並在律師的爭取下,與劉曉波單獨會面了十分鐘。劉霞表示,宣判時,她和劉曉波都因為已經有了心理準備,所以非常平靜,而在兩人會面時,劉曉波表示將要繼續上訴。
煽動顛覆罪名 劉的刑期最長
劉曉波案是近年來最引起西方國家關切的中國大陸人權案件,周三庭審時,即有美國、加拿大、澳洲及歐洲共十五個國家的駐北京外交官員到法院表達關切,但都被法院要求在庭外等候。
在周三庭審之後,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克勞利即表示,這是一場政治審判,將可能導致政治判決,與中國的大國形象不符。
昨天判決結果宣布後,美國駐北京外交官梅儒瑞在法庭外表示,因言獲罪,與國際公認的人權準則相違背,美國將持續呼籲中國立即釋放劉曉波。歐盟則發表聲明表示,此案引起人們對中國言論自由及公平審判問題的關切。
因言獲罪 北京以此嚇退他人
據劉曉波的律師指出,法庭對劉曉波的指控,主要集中於他在《零八憲章》中的角色,其它還包含劉曉波過去公開發表過的六篇文章。有報導指出,判決書指劉曉波「犯罪時間長,主觀惡性大,影響惡劣,屬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
此前,魏京生曾在一九七九年被以「反革命罪」判刑十五年。「國際特赦組織」表示,自二○○三年以來,大陸至少有卅五人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定罪,刑期從一年六個月到十一年不等。對於劉曉波被重判,大陸異議作家余杰表示,北京視劉曉波為一個代表性人物,認為此次重判將可以嚇退其他人。
下周一即滿五十四歲的劉曉波,因參與「六四」遭羈押兩年,一九九六年又因呼籲平反「六四」被勞教三年。他是在去年十二月間因《零八憲章》問題遭到拘禁。目前大陸許多《零八憲章》的簽署者都表示願向警方自首,要求與劉同罪。
◆ 堅持改革遭重判11年 劉曉波始終無悔
中央社 2009.12.25
中國大陸異議人士劉曉波今天一審被判刑11年,當局指控他參與起草的「零八憲章」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但劉曉波對因提倡改革及堅持言論自由入獄始終無悔。
劉曉波由於參與起草倡導政治改革的「零八憲章」,去年底遭到拘押,今年6月被以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正式逮捕。
聽到劉曉波遭到重判,弟弟劉曉暄為劉曉波喊冤,認為他根本無罪,只不過行使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審判並不公平,判刑也太重,這完全是政治審判。」
國際社會及人權組織對劉曉波的關切不曾間斷,美國今天一如既往呼籲中國當局釋放這位人權捍衛者,香港關心大陸民主運動的團體也發起示威活動,抗議北京當局的判決。
劉曉波1955年12月生於吉林省長春市,曾是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講師。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前夕,劉曉波中斷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行程,趕回中國參與民運,與侯德健、周舵、高新在天安門廣場絕食聲援學運,名噪一時,被稱為「天安門廣場四君子」。
六四事件後,劉曉波被當局以「反革命罪」關押於北京秦城監獄,直至1991年1月獲釋。出獄後的劉曉波拒絕出國,繼續留在大陸從事自由寫作和民主運動,期間因呼籲平反「六四」、保障人權,於1995年5月18日至1996年1月又被囚禁半年多。
堅持改革的劉曉波,後因執筆「反腐敗建議書--致八屆人大三次全會」和「汲取血的教訓推進民主與法治進程--「六四」6週年呼籲書」,於1996年10月8日至1999年10月7日被「勞動教養」3年,關押在大連市勞教所。
獲釋後,劉曉波仍堅持發表大量針砭時弊文章,因此,成為當局重點監控對象,他和家人多次被問話、騷擾及監視。
劉曉波的堅持獲得國際社會的敬重,海外人權組織多次頒獎,藉此肯定他對捍衛言論自由及中國民主的貢獻。
劉曉波這次第三度入獄,眾所周知是他參與起草「零八憲章」,據稱還涉及他近年來發表的6篇文章。
「零八憲章」是為紀念200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宣言」發表60週年,由劉曉波等人起草,並由300多名中國各領域精英人士首批簽署的聲明。
「零八憲章」要求保護人權,公開選舉官員,保障言論和宗教自由,以及結束共產黨對軍隊、法庭和政府的一黨控制,在中國實行民主憲政。
對於一黨專政的中國而言,劉曉波的主張令中共當局無法容忍。去年12月9日在聲明發表前夕,劉曉波被警方帶走,一直關押至今年6月23日才被正式逮捕。
劉曉波被抓後,「零八憲章」的人氣不減,據報導,聯署人從最初的309人,發展至超過1萬人。
同時,國際社會及人權團體對劉曉波的關切不曾中斷。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指出,美國總統歐巴馬上月訪中時,曾向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及劉曉波。
「天安門母親」丁子霖在歐巴馬訪中前夕也曾發表公開信,要求協助營救劉曉波。
上述行動與呼聲,盼不到中國當局的善意回應,終究作出今天的判決,為中國反人權、民主、自由的不佳形象再添一筆。
觀念平台-自由的滋味
【柯裕棻】2009-12-30 中國時報
人真的是健忘,安逸久了就忘記來路維艱。
耶誕節那一天,台灣還吵著陳雲林來訪的諸多議題,新聞媒體鬧轟轟的。就在眾人都抱持兩岸關係應「經濟歸經濟,政治歸政治」的想法時,北京消息傳來,起草《○八憲章》的中國知識分子劉曉波因為文批評政治而遭重判十一年。
乍聽時我非常驚訝,直覺反應是:「這年頭竟然還有人會為了文字而坐牢!」朋友馬上提醒我:「那是對岸。更何況,你別忘了,台灣不必為思想坐牢也不過是十幾廿年光景而已。」確實,一旦嘗過自由的滋味,總會習以為常,以為天生應該如此,便再也無法想像噤聲難言的境況了。我們在台灣天天罵政府,三不五時搞連署抗爭,寫文章批評時政,從來不擔心犯了天條,也不怕丟飯碗。
漸漸地我們以為,只要日子過得好了,人命「自然」就值錢了;經濟做得好,社會「自然」就有法治了。但所有的自由平等和法治進步都不是水到渠成的,都是經過無數人的犧牲而爭取來的。如果我們的社會只顧著賺錢而罔顧人權與法治,那麼再多的錢也等不到自由與平等。自由與平等不是錢買的,自由與平等不會「自然」到來。
這一年來台灣不斷討論《大國崛起》,有人極端焦慮害怕,也有人樂觀充滿期待。但無論持哪一種立場,大概都希望兩岸關係能夠和平,也都希望在這個政治和平的基礎上,進行經貿的實質交流。可能也有不少人以台灣的狀況推想大陸,以為既然大陸的經濟都大國崛起了,其他的條件應該也大幅改善了吧。值此經貿熱絡往來之際,劉曉波的案件顯然是當頭冷水一潑,焦慮者更焦慮,反而選擇不聞不問;而樂觀者心生尷尬,也選擇忽視這件事。
但台灣實在沒有忽視的權利,我們應該比其他人都更關切大陸的問題。我們無法否認,台灣和大陸關係越來越密切,休戚與共,不論未來兩岸政治如何解決,大陸的動靜都影響台灣未來至鉅。只有大陸的自由與平等落實了,台灣的自由與平等才可能永續。換言之,我們如果只是坐視旁觀,甚至嗤之以鼻,既不表達我們對人權議題的關切,也不宣稱我們對自由平等的堅持立場,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那麼,未來的路途霜雪困頓是可以想見的。
執筆時我不斷反思,自由社會何其珍貴,我們不能忘記這是怎麼得到的,也不能輕易失去警惕,自由不是買來,更不是等來的。自由的滋味是甜的嗎?它應該是苦的,是許多犧牲者的血淚的滋味。(作者為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 五十年來首次 大陸處決英籍毒犯
【聯合報╱特派記者林琮盛、編譯莊蕙嘉/連線報導】2009.12.30
儘管英國政府多次交涉,英籍毒犯夏克仍在昨天上午十點半,於新疆烏魯木齊監獄被注射毒液,執行死刑。夏克也是五十年來第一個被中國處決的英國、乃至歐盟國家公民。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證實,夏克已被注射執行死刑。新華社還引述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指出,夏克在中國境內走私龐大的海洛因,證據確鑿,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核准死刑判決。
英國駐華使館領事曾透過律師,要求對夏克進行精神病鑑定。最高人民法院說明,英方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證明夏克有精神病,及夏克的家族成員曾患精神病。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認的嚴重犯罪。中國刑法規定,任何人犯罪,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昨天在中國駐英大使館外,有當地民眾抗議。中國駐英大使館發言人回應,夏克被查獲的毒品足以造成兩萬六千八百人死亡,社會大眾對販毒行為都感到厭惡。
夏克於二○○七年九月,從塔吉克國攜帶四公斤海洛因抵達烏魯木齊國際機場,入境時,被中國海關安檢人員查獲,經鑑定,海洛因純度為百分之八十四點二。
連日來英國政府試圖援救仍告失敗,首相布朗表達「最嚴厲譴責」,英國外交部隨即召見中國駐倫敦大使傅瑩表示抗議。歐洲聯盟也說,堅決反對以任何理由使用死刑。
為援救夏克,布朗致函中國總理溫家寶,希望中國網開一面,免其一死。夏克遭處決後,布朗聲明表示「驚愕與失望」。英國外相米勒班表示:「英國徹底反對在任何情況下執行死刑。」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主任阮柔安說,中國處決夏克有如「打了國際社會一巴掌」。該組織說,中國去年就處決了一千七百多人,比世界其他國家加起來還多。
夏克為穆斯林,依據伊斯蘭傳統,遺體將於廿四小時內下葬,不會運回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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