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8

周行一:台灣的長期憂慮

◆ 周行一:台灣的長期憂慮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6967827.shtml

【聯合報╱周行一】2012.03.17

國際政經情勢讓我相信,台灣將有四年的短期穩定與繁榮,但台灣人應當擔心的是四年以後的長期生存發展。

種種跡象顯示,我們的國際競爭力江河日下,一九八二至二○一二年間,台灣每年的生產力(以每小時勞工投入所產生的實質GDP產出衡量)成長率的總和比韓國稍低,大致上為百分之一百四十與一百五十,但是累積工資成長率卻有百分之一百五十與三百的極大差距,韓國的工資成長率令人羨慕,是生產力的兩倍;美國有類似狀況,生產力增加了百分之四十七,但工資成長了百分之八十七。競爭力已大幅衰退的日本與台灣類似,生產力提高了百分之六十八,但是工資僅成長了百分之四十四,我們的經濟發展遠不如日本,但已有她的老態了。

雖然早期我國電子業慣於員工配股,員工實際工資可能較高,但是不致扭轉上述現象。工資成長低,表示勞動力的附加價值低,所以如何增加勞動附加價值應是我國最大的挑戰。雖然台灣的產業在全球價值鏈中佔據重要的製造地位,但在高附加價值的研發及行銷端卻乏善可陳。表示在商業模式的各個層面創新不足,一部分原因是國內巿場的規模太小,無法試驗商機拓展世界品牌;另一部分原因是創新人才不足,導致產品附加價值低,廠商無力投資於創新研發、商業模式或吸引優秀人才的惡性循環,最終社會大眾所付出的代價是工資無法增加。

所以台灣的策略應當就是發展巿場與人才,鼓勵台商在大陸經營內需市場,建立品牌,把利潤投入研發,創造更大的品牌到全球發展後,世界人才自然會為我所用。在國內人才培育方面,必須正視工資低反映的是教育產出的價值低,因此必須大幅改進教育。

過去民眾覺得改善教育是政府的工作,但是美國已經證明,國家競爭力的基礎是具世界競爭力的大學產業,後起之秀的澳洲更因大學產業的蓬勃發展而振興了經濟。我們必須要大膽的讓大學產業化,讓私立大學完全自由競爭,政府致力於建立有利於良性競爭的高等教育環境,停止補助及過度管制,台灣才可能會有一些具世界競爭力的私立大學,進而刺激公立大學的整併及進步。

哈佛商業評論三月號聚焦於討論國家競爭力,美國人也非常擔心競爭力下降,將生產力成長緩慢、國民生活水準停滯、企業外移,歸咎於中小學教育退步、法規繁瑣、稅制複雜、總體經濟政策品質不佳、政治制度難以運作;但美國仍在大學品質、智財權的保護、司法及公司治理、企業經營管理、創業環境、有利創新的基礎建設、產業群聚、聘僱彈性等方面佔優勢。

台灣人應該擔心的是,世界獨強美國不停的反省自己,她的弱點我們都有,但是她的優點我們都沒有,甚至韓國的創新力早已超越台灣,如果我們不勵精圖治,後果可想而知。

我國人民、企業、政府必些要有共識,將創新價值列為大家努力的目標,政府認真檢討法規、稅制、商業環境,吸引優質企業在台營運;企業努力擺脫政府補助,以產品價值及商業模式作為競爭的基礎,即使在台幣升值的環境中仍游刃有餘;個人努力增加價值,以創業或提高對企業的貢獻度回饋社會。

未來四年的穩定與繁榮可能會讓台灣人因福得禍,誤以為仍具競爭力,我們必須善用老天賜的四年窗口,奠基未來競爭的實力,以免泰極否來。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所教授)

※ 相關報導:

* 社論-失業率平穩下存在的隱憂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3/122012031600089.html

近期台灣失業率持續改善,觀察勞動參與率似乎也沒有顯著的變化,但再深入分析即可發現,這段期間女性進入職場者大增,女性勞參率快速攀升,如此看來,台灣的勞參率應該升高才是,何以沒有顯著的變化?...原因在於近年男性勞參率急速下滑...從主計總處歷次調查資料可以發現,...近年台灣男性勞參率急降,除了高齡化這項因素之外,賦閒人口急速增加也是關鍵所在。 ...我們推論,這除了市場有效的就業機會不足,工資偏低導致年青人賦閒在家不願尋職之外,軍公教優厚的退休制度使得愈來愈多公務體系人力於五十多歲即告老還鄉,恐怕也是原因之一。

* 我見我思-急需創新思維 把台灣閒錢導向產業投資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3/122012031600481.html

台灣錢很多,不是好事;台灣閒錢很多很多,更不是好事。因為這反映了台灣人不懂得珍惜資源,沒有學習到如何把錢變大、把錢變得有意義。...台灣錢該進入產業,而且要用創新的思維把錢和一個個不同的產業綁在一起,用錢打通每個產業的環節,台灣的報酬遞增(increasing return)才會持續湧現,絕不是昔日想法般,想在每個產業的環節把錢省下來。

* 十年磨一劍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967714.shtml

其實不徒友達,整個台灣產業目前都面對20年來最大的轉折。近兩年在中國大陸積極的「騰籠換鳥」產業政策驅使之下,沿海各項成本(包括工資在內)急遽升高,台灣的環境反而較對岸更為有利,使雙方的優劣勢出現變化。因此,若能有效迎回相關的下游企業,與友達之類的上游結合成為完整的戰鬥體,全力與三星集團對抗,應是20年來首見的機會。



◆ 稅制革命 別只想拔鵝毛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31600470.html

【林建山】2012-03-16 中國時報

《中國時報》近日製作了〈未竟的革命〉稅改專題,適切的提到了財稅改革的必要性。而新任財政部長劉憶如,一上任就籌組「財政健全小組」,藉以延續六○年代以降各內閣階段一系列賦改會、稅革會等機制的未竟之功。其實不論是賦改、稅改或財政健全,背後都隱示著國家財政的不盡善不盡美問題。

財政,是一個國家公共資源的徵集、配置與利用;好的國家財政機制,須能同時作好事前的經濟社會促進及事後的國民財富再分配。如果今天台灣真正想要作好國家財政革新,就必須超脫財政部門程序、作業層次思維,而從整個國家經濟社會成長發展的大願景觀點著眼,來談財政改革,才真正達得到檢視國政良否的目的。

如果從比較宏觀的角度,看台灣的財政體質與績效,應是屬於名列世界前茅的財政穩健國家:國民租稅負擔率偏低,財政債務偏低,經濟社會成長良好。

在多數國際經濟幸福指標占居前列地位的稅負率,台灣一向也都處在良善指數二○%以下水準,二○一一年不過十二.八%,相對於絕大多數先進經濟體(星港除外)之皆在二六%到四二%者,的確是偏低的。國家公共債務比例,亦是偏低的,全球平均值是九五%,但台灣自設的法定上限就是四○%,而歷年實際值更鮮少超過三五%。這種國家財政策略,與廿世紀以來,債務人優勢論取代了債權人優勢論,以致外債是國家安全保障的全球大環境趨勢,尤其是完全相悖的。

目前台灣所應進行的財政革新,「財政紀律的講求」最應優先於稅項與稅收增加的計算。影響財政效率的機構障礙與人謀錯失問題,一直是過去二十年來國際透明組織所詬病,也是國家競爭力評比指標「政府管理落後」的癥結。而在財政配置利用上,過度花費在政府消費職能(包括福利支出)上,而太少花費在國家生產職能(部會)上。參照國際間財政正常穩健國家,對於前者之支出比例,鮮有超過四分之一之上限者,但目前的台灣,竟然高達四六%以上,已成為世界上大有「希臘化」嚴重傾向的國家。而相對於那些績效表現尚好的逾限國家,係以經社部門(產業)或機構組織(企業)作為主要花費之對象,但在台灣卻完全祇有針對個別家戶及個人的移轉性支出,尤易致釀「過度福利症」的國家病。

今天社會最所關注的資本利得稅(富人稅)之改革,最須注意的是,國家稅捐徵集的「資料稅」本質(惟其有資料者才課得到稅,所以薪資所得者無所遁逃)以及稅率水準訂定的可接受度問題。一般資本利得(富人主所得),在三方面:一是證券(股票、債券、票券等)交易,二是不動產交易,三是珍寶古物稀貴品買賣持有。前者,台灣祇有交易稅,卻沒有所得稅;後二者,在台灣因為沒有資料,所以連交易稅也難以徵取。

其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參仿多數英聯邦國家的實務,成立「交易所」機制:讓不動產與珍寶古董稀貴品都像證券交易一樣,集中於都會區域的不動產交易所,或全國公開拍賣所,進行公開交易及移轉權屬登記。則即使祇能徵取到交易稅,亦因為公分母的厚實加大,一樣可以有效倍增國家稅收。

資本利得稅(富人稅)的稅率,則必須低於其匿報逃漏成本,乃具可行性;遺贈稅率降減為原本的五分之一,淨稅收反而百倍增加的經驗,應該是最好的借鏡。

最後建議財政健全小組,能夠超越財收稅改的框限,而以國家財政革新的格局與眼界,尋索大開大闔的興革作為,核決國家公共資源的徵集、配置與利用,而不可止於斤斤計較如何拔到更多鵝毛而罷了。

(作者為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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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j 提到...

內閣悶頭做 激不起感動的fu

【李明賢/特稿】2012-03-19 中國時報

短短四十多天,新內閣上路不僅沒蜜月期,在美牛、禽流感雙重打擊下,施政滿意度掉到兩成,國民黨內部點出這是溝通障礙,但問題癥結應回到施政核心價值上。一切以技術官僚為思考本位,即使不乏專業數據與論述,卻總缺少一種感動民心的fu(感覺),這才是陳內閣最大罩門。

以美牛為例,最大壓力源當然是美方,權衡國際經貿利益、外交,馬政府大可透過事前疏通來說服人民;尤其當前沒有選舉壓力,本應是處理美牛的黃金時刻。結果府院瞻前顧後,一紙深夜宣布美牛開放的新聞稿更被成嘲諷是半夜突襲,難道政府堅持對的政策,竟沒有辯護的勇氣?

後續還有油電、學費、健保費調漲,猶如一連串未爆彈在眼前。民眾當然知道油電費不漲,中油、台電會垮;健保不漲,健保制度會倒。這是最基本ABC,卻考驗執政能力;即使漲勢確定,政府也該提早告訴人民為何而漲,減少民眾的恐慌與衝擊。

整理數據、擬定說帖論述容易,困難的是決策過程中的溝通,除「說之以理」,更要「動之以情」,這也是目前陳內閣最欠缺的一環。如此只顧專業技術的作風,也難怪被黨內批評只會端出冰冷的數據,「與人民的距離很遙遠」。

即使國民黨內部盛傳權謀論揣測,有意見主張讓美牛、油電雙漲、二代健保漲價、稅改等未爆彈在五二○前先「爆完」,讓馬英九的第二任可以平靜展開。但打選戰可期待最後的逆轉勝,施政卻不同於選舉,當人民負面觀感定調,內閣就難以翻身,一路爛下去。

從政治解決的邏輯,最壞情況當然就是揮刀斬「馬稷」,即使目前政局沒惡化到這般田地。然而施政滿意度只有兩成,已是一種不信任投票,難免衝擊後續推動各項改革動力。

政府若要要拆解炸彈,就要知道引信在哪裡,讓危機變成轉機。大前提仍要找到讓人民的感動的fu,要讓人民真正對施政有感,才是安心內閣。



◆ 看問題/海上的鐵棺材知多少

【聯合晚報╱記者張源銘/特稿】2012.03.19

又有砂石船沉沒,這對海運界來說不但不新鮮,且是意料中事。因為載運砂石利潤低,船東大多購買待退的老船,加上船員素質及管理不佳,一有狀況就變成「鐵棺材」。新成立的航港局應展現魄力加強管理,否則未來不知還要增加多少海裡冤魂。

高雄籍砂石船海翔8號今天清晨5點多在基隆港東北方約9浬處因船身傾斜沉沒,雖然船難原因尚待釐清,但海翔8號出港前,輪機長趙澄竟然可以溜下船,讓海翔8號在少了一個「頭」的情況下出港,也只有管理鬆散的船舶才能如此。

這也突顯出航政單位對國內砂石船管理的問題,如果是外籍船,是航政單位實施「港口國管理」對象,一進港只要發現可疑,就可派員登船檢查,一發現有危及航安的缺失,就可要求禁止出港,直到改善且經驗船單位簽認後才能出港。

但船籍登記在我國港口的船舶,就不屬港口管理對象,航政單位只能經由定期檢查要求改善缺失,船長和船東如果管理及保養不當,縱有航安疑慮的缺失,只能任由船長決定是否停航,但在船東的壓力下,船長常做出鋌而走險的決定。。

航政單位一直以來並非不管,而是以前附屬在港務局底下,港務局為了搶生意,航政單位就有來自業務單位的壓力。另外,來自立委等民代的壓力更大,基隆港務分公司前身的港務局海事科,就要經常面對這些壓力,只好做出部分讓步。當他們轉任港務公司時,有船務代理業者當面告訴他們,他們以後就輕鬆了,覺得海事科人員太照章行事了。

航政單位既已脫離港務,不再有船員兼裁判的顧慮,為了環境汙染問題及人命安全,就應嚴格執行船舶安檢等規定,否則,砂石船這類老又保養不佳的船舶隨時都會成為鐵棺材,造成更多的海上冤魂。

※ 相關報導:

* 基隆外海砂石船瞬沉 6死7傷2失蹤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6971242.shtml

* 聽奧館搬家2個月 北市觀傳局不知道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6971242.shtml

台北市政府前年結束聽障奧運後,以傳承聽奧成功經驗為由,花費550萬設立聽奧紀念館,但14個月的展覽期間只吸引1萬3557人參觀。市議員王浩還指出,聽奧紀念館已於1月悄悄撤離小巨蛋,但觀傳局網站的旅遊景點卻仍繼續刊登,他批評行政效率「像在夢遊」。



◆ 大豹溪防溺計畫 維持去年0死亡

【聯合報╱記者劉崇如/三峽報導】2012.03.19

氣溫漸漸升高,戲水旺季即將來到,三峽區大豹溪一直是民眾喜歡去戲水的河域。新北市消防局第五救災救護大隊昨天和民間救生隊舉辦協調會,討論今年度的防溺計畫,希望維持去年大豹溪0死亡的紀錄。

當地傳聞,大豹溪的河谷中有一塊巨石,看似一隻豹在河邊飲水,因此有「大豹溪」一名的由來。許多民眾喜歡到大豹溪親近自然,但是大豹溪水流湍急,年輕人視為「刺激」,數年來卻奪走了許多人命,讓大豹溪被列作危險水域。

民國97年7月,大豹溪在2天內奪走了3條人命,當時的台北縣縣長周錫瑋下令「封溪」,只要碰到水就開勸導單,防止意外再度發生。

封溪舉動造成附近店家反彈,政府權衡之下,近年來有限制的開放大豹溪,分為完全開放水域、假日開放水域及完全禁止水域。新北市消防局、警察局和觀光旅遊局也組成「新北市水安巡查小組」。

第五大隊大隊長羅凱文說,夏日將至,第五大隊要延續去年的大豹溪0死亡,由於溪水流動,水域會改變,經現場勘查後會修正今年的開放地點,「大豹溪可以很好玩,前提是安全的玩」。

※ 相關報導:

* 移撥「黑鷹」救災 擬改「海鷗」替代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970557.shtml

國防部與總統府公開承諾「移撥十五架黑鷹UH-60M通用直升機給內政部」,政策出現大轉彎。內政部長李鴻源向行政院提出替代方案,由行政院協調國防部,以十七架S-70C1及三架EC-225直升機,取代十五架黑鷹直升機。



◆ 三一九8周年 中研院研究員朱浤源:掌握造假證詞

【蕭博文/台北報導】2012-03-19 中國時報

三一九槍擊案今天屆滿八周年。長期調查槍擊案真相的中央研究院研究員朱浤源,迄今仍質疑檢警調查結論;昨日更直指已掌握三名關鍵證人說詞,足以證明槍擊案是經過設計、造假,希望呂秀蓮、連戰等當事人向監察院提出申訴。他將提供相關證據給監察院,以利將三一九案查個水落石出。

朱浤源昨也發表「為三一九新事證敬向侯局長、朱檢察官等提問」一文,向時任刑事局長侯友宜與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等人提出質疑,直指扁在槍擊現場並未中槍,而被指為射擊扁的第二顆子彈彈殼更是經人設計擺放,實際上並沒有擊發,直批調查報告有顛倒是非之嫌。

他說,法醫高大成去年在電視節目「陳義雄並非生前落水」、「看不到生前落水死亡者應有的特徵」等論述讓他深受鼓舞,認為陳義雄已被證明死後落水,即意味有人在幕後操控,質疑侯、朱等人何以認定只有陳義雄一人犯案。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員朱浤源投身調查三一九案長達八年,並在案發三個月後出版《槍擊總統?》一書揭示諸多疑點,包括整形外科醫師隨行、國安局人員事先到過奇美醫院、衣服上彈孔的不合理位置等,質疑擊中陳水扁的第二槍造假。

朱浤源昨表示,經研究團隊耗時八年分析文件、重返現場,並進行許多訪談,終於掌握槍擊案策畫過程,他說,策畫槍擊案的核心小組由台南某知名人物主導,早在案發前六天就規畫各種方案,直至三月十八日才選定執行造假槍擊案。

朱浤源信心滿滿表示,人證部分已掌握目睹核心小組決策執行過程的三名關鍵證人說詞,物證部分則因當年調查機關行使行政抵抗權而未能取得,希望監察院能重視此案協助取得物證,三名證人也承諾會在監察院保護下說明真相。

fsj 提到...

國營事業人事成本高 延長退休年齡是幫兇

自由 2012.03.21

〔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對於國營事業人事成本居高不下,社會多有批評。不過,除了國營事業本身對於改革責無旁貸之外,國營事業的整體人力與薪資結構之所以會變成頭重腳輕,無法加速換血,立法院也得為當初修法延長勞工退休年齡一事負責,當初提案並支持的立委諸公們,實難辭其咎。

二○○八年四月間,立法院國民黨團表示,因應金融海嘯,盼減低失業人數,提出「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案」,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延後至六十五歲,並在強力動員下過關。

當時勞委會就曾質疑,這項決議可能只會讓國營事業勞工受惠,且經濟部也不表贊同,認為不僅會讓國營事業經營更沒有效率,也會影響年輕人的就業機會,經驗亦無法有效傳承。

如今,時間驗證各界當初的擔憂不幸成真,老員工遲不退休,即使國營事業新進員工薪資較低,但仍無法招募新血,斷絕新鮮人的求職機會。

且國營事業原本平均薪資就比民營企業高,退休年限再延至六十五歲,年資高者薪資高,自然拉高平均薪資成本,可見當初立法實欠缺周延。



◆ 師大商圈爭議/邊罰邊發證 腦袋、手腳脫勾?

【聯合報╱本報記者蔡惠萍、周志豪】2012.03.21

延燒大半年的師大商圈爭議,郝市府昨天端出解決方案,但外界這才赫然發現,師大商圈問題早在去年十月就引爆,市府居然直到今年一月都還在繼續發證,且還不乏「違規」的新商家,北市府這不叫自打嘴巴,而是精神錯亂。

市府從一月起,開始陸續針對師大商圈六米以下巷道內營業、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的商家開出罰單。最令商家憤憤不平的是,他們擁有政府發給的合法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乖乖開發票、繳營業稅,為何還要被罰甚至「退場」?

師大商圈發展失控的源頭之一,政府三年前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任何人只要檢具相關文件,即可申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儘管文件中會附帶提醒「應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規定」,卻不是核發要件,造成商業證明登記文件和土地使用分區脫勾,也間接導致師大商圈走到今天不可收拾局面。

去年十月廿六日師大三里居民走上街頭,為回應民怨,台北市長郝龍斌去年十一月初就明白宣示,師大商圈不得再擴張。但北市府一邊大張旗鼓開罰單,卻又另一邊繼續發證。市府事前不把關,事後再來「行政管理」,不僅讓無辜的店家血本無歸,更是耗費社會資源。

對此,商業處雖解釋,法令沒有賦予主管機關限制登記權力,只能透過管理手段改善。但師大商圈問題從去年底燒到現在,擁有發證權的市府,如果事先能擋下一看就知道所在地不符合土地分區使用的店家,就可省下許多後續衍生的爭議,更不會讓商家與住戶持續對立。在某一個程度上,他們都是不當行政下的受害者。

師大商圈的問題,出在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發與管理脫勾,但難不成,市府的腦袋與手腳也「脫勾」了?

fsj 提到...

來不及寫…法官摸魚 判決書拷貝他案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2012.03.21

高雄地院岡山簡易庭法官林意芳審理工程款糾紛案,來不及寫出判決書,竟上網找一件金額相同的判決混充,寄給當事人;被告看不懂,不知如何上訴,向法院陳情,摸魚法官的離譜行徑才被踢爆。

林意芳法官(卅九歲)曾經遲交判決被司法院申誡,這是她第二次犯。實務界稱林意芳這種手法為「補營養單」,她在案件報結後,應該趕快寫出判決書交給書記官抽換;但摸了魚,又沒有及時補救,捅出大樓子。

高雄地院認為林意芳損害當事人權益,違失重大,建議司法院記兩小過。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林意芳在宣判後的五天內,必須將寫好的判決書原本交給書記官,由書記官製作成判決的正本,簽報結案,並將判決書寄給當事人。

去年底,林意芳審理「申吉田企業」控告「磊格科技」給付工程尾款四萬八千元案,訂出宣判日期,卻又來不及交出判決書;竟然在網路上找到一件金額相同的防水工程款案判決,「偽裝」成寫好的判決書交給書記官報結。

最後當事人收到的,是頂樓防水工程的假判決,林意芳「判決」原告申吉田企業勝訴,但兩造都看不懂這分判決書。被告磊格科技獲判敗訴,想上訴,卻不知自己「敗」在那裡,無法上訴,只好向法院陳情。

高雄地院展開調查,發現林意芳竟用剪貼其他判決的方式製作書類,還把這分「濫竽充數」的假判決寄給當事人,都難以置信,立刻召開自律委員會懲處,並要求林意芳盡速補救。

據指出,林意芳以「裁定」方式「更正」自己的整分判決書,將正確的事實、理由替換之前的錯誤內容,更正結果公布在司法院網站上,可能是司法史的第一遭。

但實務界人士質疑,以往的判決書有誤而必須更正,都是數字等小部分內容的誤寫;像林意芳法官這分判決書全部誤寫,可否「更正」,值得討論。

※ 相關報導:

* 抄判決書/一再出狀況 恐轉非法官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975600.shtml

林意芳目前是試署法官,判決書要送審通過,才能成為實任法官,享有法官的終身保障;她已送審一次未過,這次又製作「假」判決,如果再次審查不及格,必須轉任法官以外職務,甚至失去公職。



◆ 觀察站/港航局第一槍 接下來…

【聯合報╱本報記者張源銘】2012.03.21

本月初才因政、企分離成立的交通部航港局,面對砂石船接連發生船難,昨天終於挺起腰桿,下令全面抽檢在港的國籍砂石船,打響航政管理的第一砲。但這只是開始,如何在兼顧安全及多方需求下訂出合理標準,更考驗航港局的智慧。

由各港務局航政組合組而成的航港局,成立還不到一個月,事事都待磨合,面對海翔八號船難引發社會關心,一開始還是頗多顧忌,昨晚態度轉趨強硬,決定今天起全面抽檢在港的國籍砂石船。

砂石船的保養、維修及人員管理,甚至有些船東只為錢,枉顧船員性命的心態,航港界都知道。

以前就有航政人員直言如果都照章行事,國籍砂石船能通過檢查而出港的如鳳毛麟角,檢查標準已退到只要沒有立即危險即可,可能發生危險或有其他違規事項早在標準之外。

所謂民氣可用,航港局嚴格執法的最大障礙是航商透過立委施壓。海翔八號船難,東北角再添六亡魂,加上十二年來已有八十九人葬身海底,已引起各方期盼新成立的航港局施鐵腕,航港局應趁著這股民氣立下標竿,針對最易出事的砂石船訂出安全且合理的標準,不但防止海上再添冤魂,也可讓形象煥然一新。

※ 相關報導:

* 船老人也老 退場機制談假的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975588.shtml

許堂修指出,裝載砂石易磨耗船體,業界多半將攬貨量較差的老舊雜貨輪「廢物利用」,船齡常是超過卅年。



◆ 無端平潭起風波

【聯合報╱社論】2012.03.21

北京正在推動「平潭綜合實驗區」。

陸委會將之界定為「一國兩制」的實驗區;經建會主委尹啟銘提醒對台商的風險很高;海基會副會長高孔廉認為,兩岸交流應「政治少一點,經濟多一點」;行政院長陳冲則一方面說「對岸的目的不單純」、「會給人一國兩制的感覺」,但另一方面亦說「最好在ECFA的架構下談」。北京國台辦發言人楊毅則說:「我們的感覺,對於發展兩岸關係,陸委會經常扮演消極的角色。」

風波起平潭,看來對此不僅兩岸齟齬,且台灣當局各涉陸機構的口徑也有微妙差異。

其中,陸委會的發言最具衝突性。因為,北京方面並無言詞或文字指平潭是「一國兩制」實驗區,但陸委會先一手將平潭貼上「一國兩制」的標籤,在戰略上當然可有這種政治風險的警覺,唯在戰術上輕率為平潭貼上「一國兩制」標籤的動作,卻可待商榷,話會不會說得快了一些?

平潭稱為「綜合實驗區」,自有其超越單純經濟特區之目的,這從「五個共同」的原則即可看出。不過,即使北京在這個方案上有較濃厚的政治企圖,但平潭也不可能真正成為「一國兩制」的實驗區,而北京若明火執杖地宣示平潭為「一國兩制」實驗區,必有適得其反的效果。

先簡述前一點的理由。平潭不可能真正成為「一國兩制」實驗區,比如說,北京總不能把民進黨也搬過去吧,且平潭也不可能成為中華民國總統的選區;缺少了這些重要元素,這種「實驗」有何意義?再略論後一點的理由,「一國兩制」在台灣沒有政治市場,北京若宣示平潭為「一國兩制」實驗區,而將平潭貼上了這張政治標籤後,只會添增台灣民意的疑慮與抵制,當然會有適得其反的效果。

當前的氛圍是:台灣不願見平潭出現「一國兩制」的意圖,而平潭果若貼上「一國兩制」的標籤亦對北京未必有利。則平潭未來若能朝「少一點政治,多一點經濟」的方向發展,應是兩岸在平潭的共同出路。

行政院長陳冲的觀照或許比較均衡。他一方面警惕平潭可能挾帶的政治因素,但也指出「最好在ECFA架構下談」。換句話說,只要能降低政治意味,在經貿觀點上也許平潭不是不能談。而陳揆所指「在ECFA架構下談」,應是指ECFA第六條第六款:「研究雙方產業合作布局和重點領域,推動雙方重大項目合作,協調解決雙方產業合作中出現的問題。」倘朝此一方向發展,當然就不一定會有「消極的角色」。

但是,基本的前提是北京對平潭必須「少一點政治」。其實,兩岸的經貿及文化交流,本身就是在累積政治的互信與共識;但在政治的互信與共識不足時,勉強在經貿及文化交流上挾帶政治目的,卻會適得其反。因而,在平潭欲帶動發展出兩岸經貿的新模式時,若賦予「一國兩制」實驗區的政治任務,那一方面是絕對做不到,另一方面更是何其不智?其實,北京若欲「實驗」兩岸關係,爾今台灣每次大大小小的選舉,皆可謂是兩岸政策最真實而直接的「實驗」,又何必在平潭擺個盆景,好看卻無意義。

北京的平潭計畫,最根本的目標仍是想要贏取台灣的民心與好感。但是,欲贏得台灣的民心與好感,不能只籠絡台商,更不能只打造平潭,而是最後仍應關照台灣本體的人心與民意。比如說,北京若讓台灣人覺得,平潭的動作是在掏空台灣的零和操作,而不是欲藉平潭與台灣建立更佳的互補與平衡關係;則北京即使修剪出一株漂亮的平潭盆景,卻可能反會因而失去了台灣人民的信任與好感。也就是說:平潭是「請君入甕」,還是「與卿共舞」?

因而,若欲平潭議題不要太過枝蔓甚至失控,兩岸當局應迅速透過真誠協商,將平潭的「政經比例」做出務實合理的調整,經濟是可以互利共享的果實,政治則切勿強摘未熟之瓜。如此,陸委會的示警發言,也算是有了切中要害的「積極」作用。

對兩岸而言,平潭皆是充滿風險也充滿機會的「實驗」;因而,若有正面思維,即不妨積極面對;倘若潛藏過多的負面因素,則何妨再作斟酌。我們希望,平潭能為這幾年來兩岸的「和平發展」添增動力,切莫因平潭而讓大局走樣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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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募兵要成功 政府要給誘因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特稿】2012.03.22

龐大的軍隊,不一定是國家安全高枕無憂的保障,卻可能是最耗費國家資源的設施。台灣因應兵役役期縮短,部隊編裝調整,以及未來的少子化趨勢,推動募兵制,減少對徵兵需求,可以轉換部隊戰力構成型態,但是軍隊戰鬥能力的維繫,仍在於找到合適的人選,進而落實訓練要求,若誘因不足,可能又不容易招募合適的戰鬥員。

過去的戰爭經驗顯示,人多不一定好辦事,部隊人數多寡,與戰鬥能力不一定成正比,部隊維持過多的義務役士兵,那是過去因為台海情勢的緊張,需要有較多完成戰鬥教練的役男,儲備後備戰力,因應未來可能爆發的戰事。但在情勢緩和後,部隊減少役男數量,可以緩和政府資源的壓力,也可以增加採購新式武器的資源。

部隊編裝的改變已是世界趨勢,美軍的笨重編裝,經過波灣戰爭的教訓,也發現必須調整編裝,台灣軍隊從李登輝總統時期開始進行編裝調整,進行兵力調整,現在到了改變為募兵制的階段。

台灣少子化趨勢,以及連年因為選舉支票,被不斷縮短的兵役役期,都造成役男士兵因為訓練不成熟,成為不可倚靠的戰鬥力量,這時將部隊轉換為長役期的志願役士兵,正是時候。

募兵制為美國維繫了一支高度專業,又具有熱誠的軍隊,但是募兵制的成敗,仍在於誘因,政府能否提供足夠誘因,才能讓合適的男女進入軍中,成為戰鬥力的主幹,如果缺乏誘因,再好的武器裝備與訓練的機制,可能都無法達到預期的目標。

※ 相關報導:

* 消化14萬超額役男 免當兵標準放寬
http://www.udn.com/2012/3/22/NEWS/NATIONAL/NATS1/6979040.shtml

民國103年實施募兵制後,連續兩年分別有7萬3000名、7萬1000名常備役男,因為軍營客滿而塞車,國防部、海巡署與內政部希望能在102年前,將這些役男塞進各軍營,部隊編現比將衝破90%以上,但每年養兵人事費將暴增30餘億元。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上午在立法院說,內政部正在規畫修改役男體位區分標準,擴大補充兵適用範圍,或各機關擴大進用替代役,放寬各項標準,減少須要服兵役的役男。

* 預算年年砍 沒錢怎募兵
http://www.udn.com/2012/3/22/NEWS/NATIONAL/NATS1/6978218.shtml

外界質疑能否募足兵力,報告顯示,一○三年底募兵制上路時,國軍總員額為廿一萬五千人,但扣除新兵、待退、進修等人員,真正編制員額只有十九萬六千人;軍方更自動利用「編現比」打九折,將募兵目標縮水至十七萬六千人。...國防開支三大項目是人員維持、作業維持、軍事投資,理想狀況應為「四、三、三」;但由於志願役比例上升,整體預算不增,導致人員維持比重愈來愈大,目前已經高達五成。



◆ 觀察站/藍綠玩掏空 把軍方當「無限卡」

【聯合報╱記者 程嘉文】2012.03.22

近年不管藍綠,都慣把軍方當成討好選民的「無限卡」:扁政府將義務役期減半,使部隊官兵經驗嚴重不足,剛完訓就退伍;國軍逐漸走向志願化已是趨勢,但募兵起步尚未踏穩,馬政府又在選前拋出「三年全面完成」的時間表,同樣是媚俗之舉。

更可怕的是,在其他議題上,在野黨通常全力扮演煞車角色,但對於「掏空」軍方,朝野往往有志一同。民進黨將役期腰斬,泛藍除了少數軍系立委,沒有任何異議;國民黨要讓全募兵上路,綠營完全不置一詞,絲毫看不到平日的驍勇善戰。

國軍在短短幾年內,由義務役轉為全志願化,預算額度卻不必增加,如此「創舉」,堪稱古今中外奇蹟之一。

藍綠政客儘管鬥爭激烈,卻普遍抱定短線心態,只享受眼前收穫,至於以後有無負面影響,反正早已不是自己當家,不必曲突徙薪。

同樣應譴責的是軍方高層,面對來自政治人物的壓力,往往沒有專業堅持,「老闆」一聲令下,立刻「使命必達」,甚至配合製造「專業意見」,結果是做盡表面工夫,乍看目標達成,其實內部不堪細究。

將軍們或許該想想,當年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發生,李登輝總統一怒之下,軍方立刻「配合」逮捕江國慶,速審速決。當時社會對「快速緝兇」還頗多肯定,沒想到十五年後證實冤獄一場,成為國軍洗不去的汙點。

相較下,江國慶案只是讓一家人受害,如果率爾在建軍備戰上棄守專業,只以一時的快意為依歸,那麼受害的,恐怕是兩千三百萬人民,以及綿延百年的中華民國國祚。不管是政客、軍人或選民,都不可不慎。



◆ 司改 就先讓判決書看得懂

【陳宏達】2012-03-22 中國時報

報載高雄地區一位簡易庭法官審理工程款糾紛案件,來不及寫出判決書,竟上網找一件金額相同的判決混充,寄給當事人;被告看不懂,不知如何上訴,向法院陳情,此一匪夷所思的行徑才被揭發。

德國判決書首頁明載「以人民之名」大字,我國則標榜「司法為民」也相當響亮,不過如果從與民眾權益相關的司法文書觀察,這句口號恐怕要大打折扣,甚至給予負面的評價。因為司法實務的判決書鮮少是寫給當事人看的,不少法官的寫法主要還是寫給上級審看,以維持原判決不被撤銷為目的。判決長篇累牘,當事人可說是「不得其門而入」,無法窺知堂奧,這也正是造成民眾疏離的原因。

司法威信應該建立在「理由」,而不是「權力」。法院審理案件經常要求當事人「說服法官」,但法官在判決時也應該「醒思」如何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及理由,來「說服當事人」。

我國司法改革,不論是官方推動或民間團體自發,一直都未能正視這個基本問題,慣常從法律專業角度作訴訟制度的取捨,這也難怪民眾、學者及媒體對於司法改革的議題總是興趣缺缺。司法當局日前雖然舉辦多場「觀審制」公聽會,亦常淪為司法體系「藍色巨塔」的意見抒發,這也正是談司法改革多年,仍難以獲致民眾認同與支持的癥結所在。

觀諸我國司法裁判之製作,由於電腦複製、剪貼、Google蒐尋功能發達,書類往往引經據典、全文照錄,重大案件動輒數百頁,判決書「肥大化」的情形相當嚴重。遺憾的是,法院並不具備報社、出版社編輯之專業水準,以致文字堆砌、長篇大論,而且內容繁複、欠缺融通,法律論述益發艱澀難解,令人難以卒讀。

殊不知當事人所關心的重點,在於判決的結果及理由。是如何用簡明、科學之方式提綱挈領,藉由每一個案的判決,上一堂說理清晰的「法學教室」,才能有效擺脫「恐龍法官」如影隨形的糾纏。

為呼應現代化裁判書類的改革,理應擺脫傳統制式的寫法。首先,可以加列「判決要旨」,類似「書摘」,讓當事人一目瞭然,如同武林高手,三招兩式就威力無窮;其次,理由部分亦可提列標題、大綱及重點,讓人迅速掌握案情梗概;再者,重要法理亦可以粗體強調或引註詮釋,以利讀者精讀。此外,編輯及排版均宜講究,必要時亦得再以插圖、附表為之,向媒體學習「圖解力」之視覺速效。

司法改革千頭萬緒,並非一蹴可幾,但如能經由判決書類之變革,有效傳達判決之理念與價值,加強與民眾間之溝通,製作一本真正能讓當事人「看得懂」的判決書,才能使人民眼睛為之一亮,開啟司法改革成功的第一頁。

(作者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主任)

※ 相關報導:

* 孔傑榮專欄-從薄案看中國《刑訴法》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32200539.html

修訂後的《刑訴法》能否成為中國通往法治道路上的里程碑,取決於公安機關能否忠實執行法律。不過,九六年頒布的《訴訟法》的執行情況說明,中國警察極擅長利用立法中每一個模糊、漏洞和例外,以對其有利的方式,曲解原本意在限制其自由裁量的法律,而無論檢察院、法院還是其他機構,面對警察的不法行為通常無能為力。...改變罔顧法紀的現狀,辦法只有一個。中國領導人務必對依法開展刑事司法執法更為重視。

fsj 提到...

吳伯雄會胡錦濤 提「一國兩區」概念

【聯合報╱特派記者汪莉絹、記者錢震宇/北京—台北連線報導】2012.03.23

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昨在北京與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會面,首度當面提出「一國兩區」(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概念,指這是台灣處理兩岸關係的法理基礎,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而是特殊關係。

胡錦濤未直接回應吳伯雄所提「一國兩區」的概念,但談到兩岸政治現實時,胡錦濤說,「兩岸雖然還沒有統一,但中國領土和主權沒有分裂,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沒有改變,確認這一事實,符合兩岸現行規定,應該是雙方都可以做到的。」

胡錦濤未用「文件」而用「規定」確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為未來兩岸的政治對話預留了空間。

吳伯雄率領的國民黨大陸訪問團,昨天下午與胡錦濤等人會談。與會的國民黨人士透露,吳伯雄以台灣法律和規定作為說明,強調「一國兩區」的概念和法律基礎,意在表達中華民國的主體性,也希望大陸方面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現實。

馬英九總統曾在二○○八年九月初接受墨西哥媒體訪問時,提到「一國兩區」的概念。這次吳伯雄應是在馬總統授權下,當面向胡錦濤表達台灣的「一中各表」立場與「一國兩區」概念。

吳伯雄向胡錦濤表示,堅持九二共識是兩黨重要的政治互信基礎。根據雙方現行的體制及法律相關規定,我們彼此都堅持「一個中國」,但對「一個中國」的內容,雙方表述有差異,我們求同存異。同的是,兩岸同屬一中;對於異的部分,我們正視現實、擱置爭議。

他說,台灣推動兩岸關係的依據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是以「一國兩區」的概念作為法理基礎,處理兩岸事務的是大陸委員會而不是外交部;這足以說明,「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而是特殊關係」。

吳伯雄在與胡錦濤會面後的記者會中說,中華民國憲法本來就是「一個中國」的原則,而增修條文裡就有「兩區」的概念,「請大家看一看條文」,本來指的就是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如果外界要誤解的話「就是故意的」。

吳伯雄並說,「一國兩區」與「一國兩制」有很大不同,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源,來自憲法增修條文,而增修條文中所表現的,就是「兩區」的觀念。會談中,吳伯雄代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向胡錦濤致問候之意,胡錦濤也請吳伯雄轉達對馬英九的問候。



◆ 陳冲:一國兩區講法簡化 會誤會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林思慧/台北報導】2012.03.24

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對大陸領導人提出「一國兩區」,總統府昨天強調,關於兩岸定位廿年來沒改變。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說,兩岸關係定位完整說法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廿多年前修憲及相關立法時就已確定,歷經前兩任總統到馬英九總統,都沒有任何改變。

行政院長陳冲昨天表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中華民國統治的部分是台灣地區,沒有統治到的地區則是大陸地區,但他不贊成「一國兩區」這麼簡化的講法,會造成誤會。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質詢時指出,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區?陳揆表示,定義若不講清楚就是一個陷阱。李俊俋追問,對於「中國」的定義,陳揆說,沒有一個國家叫中國,這是簡稱,不是正式名稱。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詢問,是否同意馬英九總統曾拋出的公投和平協議?陳揆表示,要看是否符合公投法基本規定,「我不需要同意馬英九總統說的每個字」。

陳揆強調,在他任內絕對不會和中國進行政治談判,也不會違背馬英九選前的「不統、不獨、不武」三項宣示,「一國兩區」也不會成為未來兩岸關係的一種選項,因為這是憲法上現狀。



◆ 冷眼集/化解平潭困局 過猶不及?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特稿】2012.03.23

在陸委會用一國兩制回絕了平潭案後,兩岸關係顯然出現了小波動,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對中共總書記胡錦濤重提一國兩區。國民黨的舉動,顯然是希望運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精神,讓兩岸能化解因平潭案而起的歧見,回歸到穩健對話上面。

馬英九總統多年來反覆主張的不統,與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提及因應國家統一需要,就是兩種相違背的論述,憲法是往統的方向走,但馬參選總統卻主張不統,顯然有語意上的爭論,這一點在總統大選期間,也曾經被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公開質疑。在不統前提之下,國民黨政府不想面對一國,不難理解,但國民黨一下子不理會憲法的主張,一下子又援用憲法,讓人費解。

國民黨政府對於兩岸互動,至少在求同存異這一點上,是採取了正確的策略,但求同存異也必須對話雙方都有共識才可能達到。國民黨政府在平潭案上,採取了否定的政治處理,差點讓兩岸鬧僵,但是過猶不及,又提出不容易論述清楚的一國兩區,無異是提油救火。

1990年代,由李登輝總統主導的修憲,經過國民黨、民進黨國大代表共同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就是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論述兩岸現況,這是從互不承認,走向互不否認的一步,務實地促成兩岸可以對話。

二十年過後,許多人已淡忘當初修憲精神的論述,現在質疑的一方,故意略去憲法增修條文完整論述,僅著重在「區」這個字的字義上,刻意用侷限概念,扭曲兩岸對話的務實基礎。不過,即使憲法上認為有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是否可以率爾簡化成一國兩區,恐怕也是決策者必須審慎思考的。



◆ 跟「脫鉤」脫鉤

【經濟日報╱社論】2012.03.23

為了要不要讓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鉤,馬政府陷入一場混戰。開第一槍的經濟部長施顏祥回應企業界的陳情,認為可考慮讓二者脫鉤;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則立即押上烏紗帽回嗆,如果脫鉤,不惜下台;行政院長陳冲找出妥協之道,提出「虛擬境外」的想法,即境內無法脫鉤,可在虛擬境外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內行之;然而,馬總統在國民黨中常會肯定勞委會的說法合理且有說服力,並指出從長遠戰略來看,國家競爭力不在於工資比人低,關鍵仍在創新與品牌。

這一場混戰涉及好幾個重要層面。首先,依照憲法,行政院長是國家行政機關最高負責人,也直接受國會監督,總統則負責調和五院,除了涉及國家安全與外交的事務,鮮少直接介入。因此,當行政院除國防、外交、兩岸等部會之外的其他部會議定重大決策時,行政院長理應是最高決策者,各部會首長均為其幕僚。

準此,各部會就某一議題見解與立場不同時,理應在行政院內充分討論形成共識,或由行政院長做出最終裁定,由各部會切實遵循。如今在大庭廣眾下,部會首長立場對立,甚至以拋掉烏紗帽相脅,既非妥適,更不理性,亦顯得內閣無主、領導無力,使政府威信大失,嚴重影響未來政令的推行。

更不可忽視的是,當行政院長已努力折衝之際,內閣首長仍公開嗆聲,表示抗拒到底,連折衝之道也斷然否決,仍以辭職相脅,則置行政倫理與行政院長於何地?陳揆若打落牙齒和血吞,寧可委曲求全、息事寧人,難料未來各個行政部門不會有樣學樣,則政府運作還有道理、倫理可言?施政能不荒腔走板?院長難為事小,但恐怕誤了國家大政,危及人民福祉,國家將無寧日。為國為己、為公為私,此風斷不可長!

其次,在行政院內部齟齬未能消解,陳揆也指示研議合理脫鉤之際,馬總統卻以國家最高領導人的地位,表達對其中一個部會首長的支持,形同公然否定閣揆的政策,並引來府院不同調的質疑,迫得行政院又在昨天政策大轉彎,表示脫鉤不可行。經由這樣的過程,民眾看到的是國家重大政策形成的輕率與不理性,直接衝擊閣揆威信,如果形成慣例,未來行政院長恐難有任何擔當、絲毫魄力,任何改革還做得下去嗎?

再次,依國際人權規範,在實施基本工資的現況下,要求外勞工資脫鉤,的確大有疑慮,因而陳揆提出虛擬境外的想法,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設法脫鉤,已是既顧及業界需求、又不違背國際人權規範的做法,在部分國家行之有年。不過,其中仍有語病。如果在自由經濟區內仍訂定基本工資,但要求外勞工資脫鉤,恐怕仍有違犯國際人權規範的疑慮。就此而言,勞委會王主委堅持不脫鉤,或許並無不當。

真正的盲點在於,一旦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這個虛擬境外的區域必定在租稅、法規等方面都與境內大為不同,否則何需多此一舉?因此,這個特區必定要制定特別法管理,而優於普通法的特別法,理論上應可排除基本工資與勞基法的適用,另訂保障勞工福祉的條款。這個問題可以進行理性討論,就像美牛爭議一樣,政府官員要做的是找到符合國家最大利益的解決方案,而不是只有反對、沒有答案、又不容討論,這是不負責任的。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台灣長遠競爭力的關鍵固然在於創新與品牌,但這兩者都是風險極高且代價極大,不但不是一蹴可幾,而且不能當飯吃。在我們眼光凝視遠方、伸手要摘天邊的雲彩之前,請先腳踏實地,好好發展平凡又樸拙的基本產業,厚植國力,讓人人都有一口安穩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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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不撤守-落實依法行政 我們需要政府律師

【陳長文】2012-03-26 中國時報

筆者從事律師和教學工作近四十年,體會到我國行政部門政策合法化能力嚴重不足的苦果(例子磬竹難書),而這也是筆者一再疾呼行政機關應普設「政府律師」的原因。據報導,考選部董保城部長決規劃設立「公職律師」(政府律師),站在行政單位第一線為民服務、為依法行政把關。筆者為董部長的決定喝釆!

法治國家的憲法,要求政府行為須符合法律授權,此即「依法行政」。國父說的好,國家公務員都是人民「公僕」,政府存在是「為民服務」。整套憲法都是在確保政府落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的規定。換言之,除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情況外,人民權利是不得以法律(遑論行政命令或解釋)限制的,依憲法精神,即使人民權利受有限制時,公務員仍應以服務人民為念,以誠實信用的態度善用行政裁量,作出符合憲法意旨的法律解釋或行政決定,而非僵化的曲解法律。

舉筆者多年前因稅捐機關誤植地址而被溢課房屋稅為例,對於稅捐機關錯誤違法的行政處分,即使救濟期間已過,法律(行政程序法)明文授權行政機關得自行撤銷該處分,但行政機關卻自陷法律文字窠臼,未善用裁量權,恣意放任違法狀態存在,如此作為究竟是依法還是違法?最後還要人民與政府對簿公堂,這樣大費周章,顯無必要?此中,耗費掉的不只是人民的時間及金錢,更重要的是,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行政機關肩負第一線適用法律的任務,如果欠缺學養俱佳又能擁抱憲政真締的法律專業人才,其所做出的行政處分會侵害人民權益的機率是可以想像的。所以,行政機關需要配置專業的政府律師,為各機關遇到和人民權益相關的法律問題時,以憲法為本,提供以人民福祉為導向的法律意見,貫徹為民服務的使命。

美國聯邦政府(各州亦同)法務部有「SolicitorGeneral」(「首席政府律師」)的職位,職等雖次於法務部長(AttorneyGeneral)及副部長(DeputyAttorneyGeneral),但歷年來SolicitorGeneral所具備的法學素養往往較其長官有過之而無不及。SolicitorGeneral(及他屬下的律師團隊)非僅負責政府訴訟案件,更是「全方位的政府法律顧問」,為行政部門以憲法為本,提供最妥善法律意見。SolicitorGeneral是政府律師心中最嚮往的公職,也是法律人最佳模範(rolemodel)。因此,歷史上SolicitorGeneral凡經總統提名擔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者,都能獲得參眾兩院無異議的支持,地位崇隆可見一般。美國的實踐,值得做考選部規劃政府律師的參考,使我國的政府律師也能有相同使命感。

政府律師應如何定位?重點絕不在代理政府訴訟,何況並非所有案件都以行政訴訟解決,合憲合法的行政機關處分就可形成有益於人民的法律內容,自可避免不必要行政訴訟。政府律師定位是,為政府的決策上游把關,專責為政府的法律意見作「合憲性」評估,讓政策在擬定之初,及第一線依法做成行政處分時,就進行法治品質控管。如此施政,不僅可免除人民對政府進行不必要訴訟,更重要的是,使政府在第一時間就贏得人民尊敬,及對法治的信心。筆者建議:

第一、政府律師是公務員,但依其工作性質而言,亦有高度之獨立性及專業性,其地位應等同法官及檢察官,應享有類似之司法加給及身分保障。第二、高考法制人員應併入政府律師,進行體制整合。第三、目前考試院規劃中的律師、司法官、檢察官的三合一考試,應該納入政府律師,而成為四合一考試,並給予政府律師不同的在職訓練和養成教育。法官是實現權利救濟及論斷是非的律師;檢察官是負責刑事追訴的律師;「政府律師」則是落實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律師,彼此擔負功能雖然不同,但均有助於實現個案正義與落實法治精神。簡言之,政府律師毋寧是為政府依憲法行使公權力設下自我監督的機制,並發揮憲法監督政府和保障人民權利的角色。(作者為法學教授/律師)



◆ 奇聞!開議月餘 程委會還在難產

【楊毅/台北報導】2012-03-26 中國時報

立法院開議月餘,但負責排定議程、處理議事程序問題的程序委員會,在朝野意見紛歧下,至今尚未成立。目前所有政府、朝野立委或黨團提案均「來案照排」,直接由議事處交付院會處理,上演朝野「表決大戰」。在野黨立委憂心,若程委會遲不成立,將喪失法案審核把關機制。

在國會「朝大野小」結構下,包括民進黨、台聯和親民黨等在野黨團均主張,程委會應公開、透明,要求開會過程比照其他常設委員會全程錄影轉播,避免「黑箱作業」,遭國民黨團封殺阻擋提案。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程委會是法案的第一道把關機制,現在卻變成國民黨的「卡案」工具。因此黨團堅持,程委會必須透明化,供外界監督,否則不排除透過其他方式進行議事杯葛。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則指出,過去在野黨提出的法案遭國民黨封殺,次數逾五千次以上,因此台聯和民進黨團才會提出程委會透明化的改革訴求。他說,與其讓國民黨團濫用程序封殺提案,倒不如現在直接交付院會表決。

面對在野黨抨擊聲浪,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表示,程委會早已開放媒體記者旁聽,公開透明沒有疑慮;至於是否全程錄影轉播,國民黨團願和各黨團討論。

林鴻池強調,國民黨團擋下的法案,都是針對部分意識型態強烈的政治性法案或錢坑法案;因為這類法案再討論,也不會有結果,但卻影響議事運作,導致其他民生法案被延宕,盼在野黨能理性討論,讓程委會儘快成立運作。



◆ 打廣告? 值星帶、小冊全印役政署長名字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鄭宏斌/台北報導】2012.03.26

「我們是豢養私兵嗎?」黃姓替代役男在新訓報到第一天收到役政署發放的百寶盒、拉鍊袋及小冊子,發現上頭竟印有「役政署長郭清泉贈」,就連受訓的值星背帶上也印郭清泉,讓他當場傻眼。他質疑郭清泉利用公務預算,大打個人廣告,向立委楊應雄投訴,要求查明。內政部役政署署長郭清泉回應,他並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會進一步了解;記者追問,在物品上註明為役政署長致贈,是否妥當?郭清泉未正面回應,僅表示「會再了解」。

位於成功嶺的替代役中心則坦言確實是他們所印製,中心表示,從二○○四年開始就一直這樣印,只是一個習慣,也非針對現任署長,不覺得有何不對。

中心指出,他們是出於一番好意,若外界認為不妥,會檢討考慮不再印製。

黃姓替代役男說,去年到替代役中心報到第一天,就收到役政署發的百寶盒等物品,看到上面印有「署長郭清泉贈」,覺得署長滿有錢的,後來一想不對,這應該是國家出錢發給役男的,「怎麼會印署長名字」?

「值星帶上也有郭清泉」。黃姓替代役男看到時簡直不敢相信,幹部背著「郭清泉贈送的值星帶」在接受訓練,真的很扯。他說,難不成郭清泉要選立委還是總統?到處都有他的名字。

立委楊應雄直斥荒謬,批評役政署竟用公務預算,大打個人廣告,就連值星帶上也有,這與馬政府清廉形象背道而馳,社會觀感也不佳,他將要求役政署提出檢討報告。

「若這樣搞下去,是不是役男的文具、內衣褲、襪子,日後也可以印上署長名字」。

楊應雄說,他贊成政府推動役政工作,但避免誤解,國家出錢就不應該印上署長自己名字,何況又是送給役男,難免引人非議。

對於署長狀況外,楊應雄也搖頭,表示役政署印署長名字印了八年,「署長竟然不知情」,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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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說服力這麼差 民眾怎會挺

【本報訊】2012-03-27 中國時報

陳內閣上任不到兩個月,陷入美牛風暴、油電、健保費調漲困境,再加上稅制改革的疑慮,似乎已是左支右絀,民調支持率掉到不到三成。對陳內閣,我們是既有肯定、期望,又有失望與責備。坦白說,陳內閣的許多政策,在專業上都值得肯定,也是當所為的方向,這是值得肯定讚美之處。但陳內閣完全缺乏政策說服能力,更別提執行力了,這才是讓人失望與責難之處。

以美牛事件而言,兩國往來、國家利益至上;雙方如有爭執談判時,一定是有捨有取。台美關係的重要性不需多言,我國對外經貿利益與關係,短期當然是TIFA(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長期則是TPP(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如果台灣既無TIFA、又無法加入TPP,加上台灣主要競爭對手國韓國與歐盟、美國、印度…等主要國家的FTA(自由貿易協定)已陸續生效上路,日、韓、中的自由貿易區又將在明年成形,對台灣形成「十面埋伏」的包圍之勢,台灣與大陸簽ECFA的效益將完全被抵銷。請問:以經濟、出口為生命的台灣經濟,豈不難以為繼?

大局利益評估出來、事情看透徹、再把話講清楚,加上對開放美牛有套辯識機制,民眾支持度當然能提高。但我們的政策雖然看清大勢、政策方向也有,卻怯於對民眾說明─怯懦到連美國有壓力都不敢承認。加上當斷不斷,讓美牛案如滾雪球般不斷擴大,最後終至壓縮理性討論空間難以收拾。

再以油電價調漲為例,油電價繼續凍漲或緩漲的代價,今年會是一千七、八百億元。政府花國庫這麼多錢去補貼油電使用者,但結果卻是小民受惠極少,富豪與大企業受惠豐厚。政府或許不能點名拿個別廠商做例子,但台電手上有的是資料。翻開來、說明白,小民一年受惠的補貼不過二、三千元,大企業接受的補貼則是一年數億到數十億元;讓民眾清楚了解,這種補貼的惡質與不公不義。更何況,政府漲價方案中,已設定一一○度以下不調漲,三三○度以下打折減漲,也照顧到庶民與弱勢。而且,台灣這個大部份能源仰賴進口的能源缺乏國家,電價已壓低在全球前五名低的國家之列。講清楚、說明白,民眾支持度自然會提高。

但遺憾的是政府對這個問題還是躲躲閃閃,連調漲都要「正名」為「合理價格」,在一堆無聊的名詞上打轉。為什麼政府不能好好說明白,讓民眾知道小民們「倒貼」企業與富豪們那麼一大筆錢,所以油電價非漲不可?其它如健保費調漲、大學學費調漲,其實都是類似的情況。從矯正長期不合理的扭曲情況、提高使用者付費比重、合理化國家資源配置來看,都是早就該調整,陳內閣願意上火線、矯正積弊,當然值得肯定。但這個過程中,政府表現出的擔當、政策說服能力與決斷力,未免太差了一點。

其實,這些政策方向都非常明確,政府當務之急,是加強說服、儘快決斷,不要陷在各種漲價的泥沼中─別忘了,四年前馬政府一上台,也是解除凍漲讓油電漲價,但社會並無惡評,因此漲價不是「政治死刑」。因為,接下來政府要面對的是更燙手、但對台灣更重要的稅改推動;如果陳內閣持續陷在泥沼中,負責稅改的財政健全小組,其實也甭開了。稅改重點在資本利得稅,換句話說,就是復徵證所稅及不動產實價課稅要推動。相較油電漲價等,這個政策牽動影響的既得利益,恐怕是更多、力量更龐大,政府如果連現在的幾個問題都無能處理,那就甭談資本利得稅的改革了。

政治是管理眾人的事;在民主社會搞政治、推政策,不是只懂得「政策專業」即可,更要懂得如何溝通、說服、讓政策被接受而能落實執行的「政治專業」。相較過去民進黨執政時,長期實施油電凍漲、讓國庫虧損上千億;搞核四停建,再揮霍掉數千億等的「政策不專業」,陳內閣的政策專業,我們願意給予肯定與支持,但「政治專業」,我們則認為有待加強,更期望陳內閣儘快補足這門課的學分,讓這些矯正台灣長期被扭曲的政策落實上路。



◆ 船長目擊:聽到螺旋槳聲 就看到墜機了

【聯合晚報╱記者尤聰光、羅紹平/台東報導】2012.03.27

空軍S-70C 海鷗直升機26日晚間執行救援時墜海,在場的漁船船長洪慶安說,當時直升機剛和他通上話,他看到直升機燈光後,聽到幾聲螺旋槳聲音,就看到飛機極速下沉墜入海裡。

26日傍晚傳出蘭嶼東南方外海,一艘漁船上的印尼籍漁工心絞痛待救援,空軍S-70C海鷗直升機7017號機飛往救援,26日晚間9時14分抵達目標區執行救援時意外墜海,6名機組員目前僅1人獲救。

當時申請直升機救援的漁船,從待救變成救人,當場投入參與搜救,在搜救告一段落後,漁船返航東港。洪慶安說,事發時直升機離船還有一段距離,大概2海里,用無線電和他通話,叫他看直升機探照燈,他說有看到燈光,直升機說等下會在船上方盤旋、放籃子吊人。他說,才通完話,「我就看到1個燈(指直升機燈光),怎麼會這麼低,螺旋槳波、波、波幾聲,直升機隨即極速下沉,燈就沒了。」「我趕快呼叫巡護3號,說直升機掉下去了,巡護3 號一直呼叫,對方都叫沒有」。

他馬上開船去直升機墜海處,開沒有很遠,燈一照就看到海面上有一些碎片,有帆布、反光設備等。他說,漁船探照燈發現1名直升機的人(救護士蔡宜哲中士),第一次丟救生圈沒有救起,丟了第二次才把人救起來。漁船一直在現場和巡護3號一起找其他失蹤人員,他說,「一直找都找嘸人,2隻船找了很久。」對於墜機意外原因,他說他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陳揆:黃金72小時全力搜救

【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空軍救難直升機昨晚執行夜間救難任務時,發生墜海意外。行政院長陳冲上午表示,第一時間國軍已經展開搜救行動,海巡署也派出兩艘船參與救援,希望在黃金72小時內全力搜救。

陳冲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政府昨天在第一時間接獲消息後,國軍就開始展開搜救行動,海軍、空軍都動員,海巡署也派出兩艘船,大家都很努力,但是到目前為止沒有具體的結果,但仍希望在黃金72小時內繼續搜尋工作。

空軍嘉義基地編號7017的S-70C-6直升機昨晚前往台東外海執行救援任務時墜海,機上6名機組員,救護士蔡宜哲中士獲救,其餘5人截至上午8時仍未發現下落。

※ 又一處台灣百慕達?相關報導:

* 海鷗墜海 失蹤機組員大搶救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6989093.shtml

一架載有6名機組人員的S-70C-6型海鷗直升機昨晚前往蘭嶼東南方海面搜救心臟病發船員,在抵達目標區前不明原因墜海,機上6人僅有1名救護士獲救。

* 飛官:夜間船吊救援最危險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6989046.shtml

海上夜間飛行容易空間迷向,而船隻的桅桿、繩索等設施,易增加搶救困難;且直升機滯空吊掛的安全高度約40公尺,若是遇上海象不佳、浪高,造成吊籃搖擺幅度大,搶救風險極高。



◆ 雨衣盜傷人劫鈔 10年北市至少搶6次

【聯合報╱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2012.03.27

台北市昨天再傳運鈔保全遇劫,歹徒特徵及手法酷似蟄伏三年的「雨衣大盜」,震驚警界高層。台北市刑大及刑事局都組成專案小組投入偵辦。

被警界稱為「雨衣大盜」的獨行搶匪,連同昨天台灣中小企銀的搶案,十年來至少在台北市七次行搶運鈔保全員;其中四次歹徒選在雨天犯案,身穿披風式雨衣,因此有「雨衣大盜」封號。

雨衣大盜連連犯案,警方束手無策,三年前台北市刑大曾為研究他的手法,成立專案小隊,但案情沒有突破,搶匪卻在昨天再度出沒。

警方分析發現,歹徒會事前觀察地形、再埋伏作案,且幾乎都先朝保全員下半身開槍再下手,「傷人搶錢」。五年前衛豐保全運鈔到中山北路合作金庫時,遭獨行盜搶劫,一名保全員中彈殉職,警政署前署長侯友宜曾說有機會破案,但仍無疾而終。

從歹徒身材特徵、作案手法及相關地理位置研判,警方認為昨天的搶案應該就是雨衣大盜所犯;但雨衣大盜作案前規劃縝密,現場跡證恐怕很難有所突破,警方目前寄望新建置的路口監視系統能發揮功能,追蹤歹徒現形。

※ 相關報導:

* 7年前稱2周破案…這次呢?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989103.shtml

警方在上次94年12月8日偵辦搶案時,專案小組清查上千小時監視錄影畫面,掌握一段搶匪脫帽抽煙的鏡頭,清楚拍下嫌犯面容及身影,當時的松山警分局偵查隊長呂天喜還拍胸脯保證「兩星期內一定破案」,結果案子還是沒破,雨衣大盜也消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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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假怎麼放…4月3日?4月4日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12.03.27

今年4月4日 (下周三)是清明節,但又有兒童節,到底假怎麼放? 勞委會表示,勞基法規定,民族掃墓節前一天是婦幼節,兩天都是國定假日,因此4月3日、4日都要放假,但若是企業已比照公務員實施周休二日者,則只放一天;隔周休者,才可放兩天假。

勞委會表示,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明定,「民族掃墓節」(俗稱清明節)及「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簡稱婦幼節),勞工放假一天,其中婦幼節放假日為「民族掃墓節前一天」。由於民族掃墓節採節氣推算,今年落在4月4日,婦幼節為4月3日,因此對勞工來說,理論上4月3日、4日都可放假一天。

不過對公務員來說,4月4日兒童節雖可放假一天,但今年適逢與清明節同一天,因為公務員假日實施辦法並無假日重疊補假規定,原則上不補假,因此只放一天假。

勞委會說,如果企業比照公務員實施周休二日,因國定假日已挪移到周六、日,因此原則上也是放4月4日一天假;若當天出勤,也是補一天假,否則就要給二倍工資。

但若是隔周周休二日的企業,4月3日、4日都應放假,勞工可放二天假。勞委會表示,如果勞工在這兩天出勤上班,雇主應給付二倍工資;但若屬排班制,徵得勞工同意,可當天出勤,但另外補兩天假。

勞委會表示,如果非周休二日,又採排班制,4月3日或4日剛好有一天遇例休,則除了當天休假外,依勞基法7天有1天例休,例休遇國定假日可補假,因此可再補一天假。

※ 相關報導:

* 觀察站/國定假 別玩一國多制
http://udn.com/NEWS/LIFE/LIF8/6989090.shtml

公務員放「兒童節」,勞工放「婦幼節」,假日及名稱混亂,一切源自公務員、勞工工時仍為雙軌制,為了避免勞工工時較公務員長,只好縮減公務員放假日,勞工則維持多數國定假日,才會出現「國定假日」也變成「一國多制」,連名稱都不同調的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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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幸福」密碼 政府讓人信任

【聯合報╱記者陳宛茜/台北報導】2012.03.28

馬總統競選時承諾每年公布「國民幸福指數」,將國民幸福列為國家大事。但到底什麼是幸福?新書「走,到幸福國找幸福」本周出版,作者走訪丹麥、新加坡、墨西哥、美國四個被評為「幸福」的國家,找出幸福的秘方。

荷蘭教授維恩哈文主持的「世界快樂資料庫」排行榜中,丹麥排第二、墨西哥第五、美國排第廿名;而新加坡則排亞洲第一。美國國家地理雜誌記者丹‧比特納走訪四國,試著找出幸福的定律。

丹麥人須繳交高達百分之六十重稅,為什麼他們還是感到幸福?比特納指出,高賦稅讓丹麥人不會過度追求物質,成為世上貧富差距最小的國家之一;而政府則藉高賦稅提供為人民帶來長久幸福感的條件:教育、醫療、經濟、環境等。

新加坡人不能嚼口香糖,連便後不沖水都要受罰,這樣也能感到幸福?比特納認為,新加坡為國民提供了一套嚴苛卻清晰的社會體系,準確畫定每個人在社會中所應處的位置,同時實現民族穩定、人身安全和經貿自由;這些讓人找到最契合自身價值的生活,新加坡式幸福是「人們都喜歡自由,但他們更愛穩定與安全」。

墨西哥人並不富有,幸福感卻比「富鄰」美國還高。比特納認為,「信仰」為墨式幸福的特色。這種「信仰」不只是宗教,還包括加入社團、把家庭擺第一。

在美國幸福感排第二的城市──聖路易斯.奧比斯波,比特納得到有趣的發現。這個城市限制廣告看板的大小,認為看板刺激的購買欲會降低人民的幸福感;它也禁止得來速(指讓顧客在車內取得速食的餐飲服務),認為吃得健康是幸福感的來源。

這四個國家/城市幸福感來源不同,但也有共通處。比方都擁有受信任的政府,而政府則努力為人民創建彼此信任的環境。在丹麥,人民因擁有相同的歷史和價值觀而彼此信任;新加坡則借助統一的語言和嚴格法律建立各民族信任感。



◆ 軍眷歎:別把軍機當「空中計程車」

【聯合報╱記者翁禎霞、曹馥年/連線報導】2012.03.28

有民眾把軍用飛機當「空中計程車」?空軍內部人員透露,曾有外島民代聲稱媳婦要生產,要求派機運送到本島待產。

這名外島民代透過關係要求空軍派機,救援飛機抵達現場,發現產婦還能不疾不徐上飛機,才知道距預產期還有好幾天,產婦只是先到台灣待產而已。

一名空軍眷屬昨天感歎說,空軍協助救人義不容辭,但民眾不該把軍用飛機當成「空中計程車」。

這名軍眷說,只要飛機飛上了天,家人的心就吊在半空中,直到安全降落的那一刻。對飛官來說,每一次出勤都是搏命救援,她拜託民眾珍惜救援資源,千萬不要濫用。

※ 相關報導:

* 海鷗疑因風切墜海 五人仍無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6990918.shtml

軍方根據嘉漁發號漁船船長洪慶安、獲救救護士蔡宜哲描述,研判直升機下降航行高度至五百英尺時遭遇風切,導致飛機失速落海。

* 直言集/折翼教訓 夜行海鷗竟只有四架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6990949.shtml

空軍有十七架海鷗直升機,扣除擔任專機的三架,十四架卻只有四架能在夜間出勤。如果空軍購入全天候的S-70C-6時,能一併替原先的S-70C-1加裝雷達、探照燈、夜視裝備,就不會出現太陽下山、搜救力就大打折扣的局面。

* 強化救援能量 空軍採購新式救難直升機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21/132012032801078.html

空軍已經採購三架航程更遠,性能更好的EC-225直升機,不過,由於這型飛機還在進行換裝訓練,因此沒有在這次的搜救任務中派上用場。



◆ 年假不休給薪資 台電1年花掉15.5億元

【聯合晚報╱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2012.03.28

油電醞釀雙漲引發民間不滿聲浪高漲,今天在立法院財政、經濟委員會聯席會上,立委也罵聲連連。不過,立委們砲轟國營事業人事費與獎金偏高,例如台電一年不休假獎金高達15.5億元,但台電、中油答詢卻強調虧損主要是能源價格上漲以及政府任務,有點「答非所問」。

油電要又漲,朝野立委不滿,將矛頭指向國營事業人事費與獎金偏高,立法院財政、經濟聯席會今天排定議程,邀請審計部報告油電水等三家國營事業人事成本。

審計部的報告指出,中油用人費占營收比例為2.40%,台電為8.32%,台灣自來水為27.36%,就經營來說,用人占比並不高。不過報告也直指三家國營事業有人力結構老化,呈現人力斷層現象;福利金提撥未考量產業特性、營運;台電未確實執行員工預排休假等缺失。

朝野立委都對三家國營事業人事費提出批評。例如,吳秉叡質詢表示,台電在97年人事費372億元,100年時增至435億元,增加60多億元,呈現三級跳。林德福表示,油價漲一成,影響消費物價0.357個百分點,電價影響0.356個百分點。

立委薛凌指出,油電兩家公司經營嚴重虧損,但是考績甲的比例卻高達75%;另外,一般公司虧損,對於員工年假不休都不給薪資,但台電一年不休假獎金卻高達15.5億元。

面對立委的批評,備詢的經濟部政次林聖忠、台電總經理李漢申、中油總經理林茂文答詢表示,油電虧損主要是因為能源價格上漲,但是售價卻沒有反映成本上漲。李漢申以民國100年為例說,台電政策性任務金額高達1049 億元,如果不要背負這些政策性任務,台電是有盈餘的。

另外,林茂文也針對中油與台塑經營績效比較指出,中油人事費占比只比台塑高0.5個百分點,其原因是台塑煉油廠集中在麥寮,中油分散在三個廠,所以中油運輸成本會高一點;台塑將加油站外包出去,中油則有自己經營加油站,用人也會多一點。

至於台塑為何會賺錢?林茂文說,中油主要以穩定供應國內用油為主,油品外銷只有18%,大部份都內銷,而國內油價偏低,所以虧錢;台塑油品70%外銷,國際油價比國內好,所以能賺錢。

對於油電雙漲原因,立委們質詢與油電總經理答詢有點「雞同鴨講」,立委蔡正元看不下去,在質詢時強調,油電如果該漲價,就要有客觀數據,大聲講出來。

※ 相關報導:

* 國營企業想漲價 立委先抓肥貓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991613.shtml

* 國營事業員工年齡高!逾50歲員工逾5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991617.shtml

審計部上午在立法院財政、經濟聯席會提出的專案報告指出,中油、台電及自來水等3家國營事業,整體員工年齡呈現偏高且有人力斷層現象,50歲以上員工占比,中油為67.48%、台電57.09%、自來水60.38%。



◆ 濕地使用 李鴻源:不可繳錢了事!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2012.03.28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濕地保育法草案,內政部長李鴻源說,政院版濕地法反對代金制度,使用濕地需實質補償,不可繳錢了事,此外,他不反對公民訴訟的精神,但政院版濕地法草案是否納入公民訴訟機制,仍要協商,避免法規窒礙難行,內政部將在明天部務會報通過濕地法草案,送請行政院審查,預計5月送到立法院。

濕地素有「大地之腎」稱號,全球氣候變遷、環保意識抬頭下,濕地保育漸受各界重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討論由跨黨派立委提出的濕地保育法草案,內容規範,政府需整體檢視台灣濕地,加以分級管理,且明訂開發迴避、衝擊減輕、補償措施等要求,其中,公益信託、代金機制以及公民訴訟,是爭議焦點。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說,以台灣官僚體系的現實狀況,法令條文當中,若納入可用金錢購買濕地的代金制度,繳錢了事,等於花錢購買濕地贖罪券。李鴻源回應,政院版沒有這樣的條文,使用濕地絕不是繳代金就可以,必須實質補償。

此外,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問到,濕地法是否納入公民訴訟制度,讓公民有監督政府的手段,避免政府行政怠惰。李鴻源說,公民訴訟的精神,他基本上不反對,但是否用公民訴訟的字眼,有討論空間,現在要避免在執法過程窒礙難行,例如,民眾家旁的水田也是濕地,若第三者善意提出公民訴訟,將造成未來行政上的很多困擾。

李鴻源回應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答詢時表示,濕地法通過後,大約有5萬6000公頃的土地被納為濕地,但因應地形地貌可能改變,會有進、退場機制,未來會有專責單位在國家公園署管理濕地,相關施行細則已經在擬定,預計兩年後可以完成。

李鴻源說,先前文化資產保存法雖立意良善,卻造成淡水紅樹林過度擴生,導致沼澤區陸化的意外後果,因為法規限制,無法回復到從前狀態,呼籲各界以謙虛、謹慎的態度審查濕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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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油台電虧800多億 獎金發130億

自由 2012.03.29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審計部昨赴立院報告台電與中油人事成本查核狀況,報告指出台電與中油去年稅前虧損分達三、四百億元,但考核與績效獎金仍發放四.三到四.六個月,中油甚至是績效獎金年年增加。

審計長稱 社會觀感不佳

立委紛紛痛批台電、中油績效獎金過高,卻拿百姓的錢彌補虧損,審計長林慶隆也認為此舉「社會觀感不佳」,立委賴士葆直言說是「很不佳」,痛批經濟部當「濫好人」。

根據審計部調查,中油九十八至一百年考核與績效獎金最高都發放四.六個月,中油去年稅前虧損三百八十六億元,但績效獎金總額年年增加,去年已增加到四十八億二千多萬元。

台電獎金 超過預算一倍

報告還指出,台電去年稅前虧損達四百三十三億餘元,但台電去年考核與績效獎金最高仍有四.三四個月,去年績效獎金總額達八十四億一千多萬元,遠超過去年預算數三十九億九千多萬元,儘管虧損、超過預算額度,經濟部也都同意提增績效獎金。

審計長林慶隆還指出,中油員工平均年齡達五十.四歲,台電員工平均年齡四十.一歲,中油五十歲以上員工達六十七%,台電有五十七%,三十歲以下員工不超過六%,兩公司員工平均年資都達二十五年,年資二十年以上者,中油有七十八%,台電有七十%,工作年資未滿五年者,中油為十二%,台電為十%,兩公司人力結構老化,呈現人力斷層現象。

監察院自九十七年起調查後,要求中油改進,但中油人員專案精簡措施多年,九十九、一百年雖各專案精簡一百七十人,但中油員工卻從九十七年的一萬四千八百十三人,增加到一百年的一萬五千二百一十九人,人力精簡績效不彰。

立委痛批 拿百姓錢補洞

對此,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表示,國營會已注意到此問題,若要員工早一點離退,必須增加誘因,如何不要增加太多成本,又可早點離退,國營會將加以研究,也會研究可否延長退休年限。

面對立委紛紛砲轟台電、中油不管盈虧,員工照領高額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還要漲油電價,經濟部政務次長林聖忠竟解釋,「也有人考乙等,只領一半」,但立委賴士葆回批,七十五%員工考甲等,獎金可領四個多月,獎金發放太浮濫。

※ 相關報導:

* 國營事業喊漲 立委:先抓肥貓吧
http://www.udn.com/2012/3/29/NEWS/NATIONAL/NATS1/6993392.shtml

台聯立法院黨團昨天痛批,台電打算調漲百分之卅電價,但近半數員工年薪超過百萬,且不論盈虧每年都編四點六個月年終與績效獎金,民進黨立委李應元更爆料台肥總經理李仁傑光司機年薪就高達一百廿萬,國營企業儼然已成「肥貓」大本營。

* 台電未休假加班費 一年15億
http://www.udn.com/2012/3/29/NEWS/NATIONAL/NATS1/6993393.shtml

台肥昨天喊冤指出,這位司機年資逾卅年,且擔任文書檔案處理等工作,薪資才會破百萬;台肥其他司機年薪約七十萬元,並無超過市場行情。

* 中油人均年報酬162萬 立委要求檢討
http://www.udn.com/2012/3/29/NEWS/FINANCE/FIN2/6993218.shtml

審計部昨(28)日提出中油、台電、台灣自來水的人事成本報告,三大公司的平均每人勞動報酬的確很高,又以中油最高,去(100)年中油人年勞動報酬是162萬元,約是工業和服務業平均值的兩倍半。台電人去年是159萬元,台水131萬元。

* 施顏祥:抓國營事業肥貓 3月內提報告
http://www.udn.com/2012/3/29/NEWS/NATIONAL/NATS1/6994142.shtml

油電醞釀雙漲,民怨四起,外界痛批國營事業員工領高薪,卻將虧損轉嫁消費者,調漲價格前應先抓肥貓。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說,台電員工平均年齡高,牽涉到長期的敘薪制度,屬結構性問題,將盡快邀集專家學者成立專案小組檢討,3個月內會有初步報告。



◆ 水公司花千億抓漏水 改善率僅3.9%

【聯合晚報╱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2012.03.29

台灣自來水公司每年漏水量高達4個石門水庫。台灣自來水公司董事長阮剛猛上午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表示,由於逾齡自來水管線長達1.88萬公里,比率高達32%,加上塑膠材質管線多達58%,且水費長期偏低、財務困窘,近10年管線汰換率僅0.92%偏低,致使該公司在100 年底時的漏水率為20.19%。

阮剛猛說,台水公司未來10年將砸下1125億元改善漏水,但漏水率只能降低3.9%。據了解,台水公司已將基隆與大台中兩地區,列為改善漏水重點地區。

台水今年生產水量30.46億立方公尺,漏水率20.19%,等於每年漏掉6億多立方公尺的水量,立委楊瓊瓔質詢表示,每年漏掉4個石門水庫的水量,太嚴重了。阮剛猛坦承,開源(指漲水價)不易,但節流(指改善漏水率)大有可為。

阮剛猛指出,為降低漏水率,台水研提「102至111年度降低漏水率計畫」,除了今年度編列80億元經費進行老舊管線汰換外,預計未來10年內將再投入1125億元,辦理汰換舊漏管線9700公里、建置2000個分區計量管網,預估10年內可降低漏水率3.9%。

台水資料顯示,全台灣漏水率最高的地區在台水一區管理處(基隆、汐止、金山、淡水),漏水率超過30%,主要原因是供水區內多山,需要加壓供水,致使管線容易破漏。據了解,台水已將一區列為最優先改善漏水率地區。四區(台中、南投)漏水率近30%,也列優先改善。



◆ 失事海鷗直升機 初判機械肇事(節錄)
http://www.udn.com/2012/3/29/NEWS/NATIONAL/NAT3/6993370.shtml

軍方初步推測,人為及天候因素可能性低,機械因素較可能是肇事主因。空軍嘉義基地四五五聯隊副聯隊長熊厚基會表示,已商請海軍出動獵雷艦到出事海域協助搜尋。

※ 相關報導:

* 「人好好卻求援…」 失蹤者家屬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9/today-p12-3.htm

「為什麼人明明好好的,卻要申請救援,讓我的丈夫陷入險境,孩子找不到父親,怨呀!」看到申請救援的漁工身體狀況正常,失蹤者的家屬不禁抱怨。救護隊同仁只能安撫失蹤者家屬,服從是軍人的天職,他們是海鷗救護隊之光,未來孩子的榜樣,海鷗不會停飛,永遠站在救人的第一線。

* 海鷗失事 家屬聲明「使用者付費」
http://www.udn.com/2012/3/29/NEWS/NATIONAL/NAT3/6994683.shtml

二、「使用者付費」是一項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救援能量的使用應予以規範,針對此次事件,希望立法院能訂定相關法條加以限制,以期能確保救護資源能用其當用、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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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製造政策垃圾場

【經濟日報╱社論】2012.04.01

政策規劃和協調是政府施政品質的重要因素,然而最近的一些事件卻暴露政府在這方面有嚴重缺失,雖說朝令有錯,夕改可以,但常錯而須常改,讓廢棄的政策垃圾場愈來愈大,就是一個嚴重的施政問題了。尤其,馬政府已執政快四年,目前的閣揆是副閣揆升任,相關首長也都早就進入政府,因此規劃不足、協調失靈的問題顯非源自新手上路,而可能源自須深究的其他因素。

以可能在這兩天實施的油價回歸合理調整機制為例,原是起自總統大選前的緩漲決策,當時的國際油價水準還沒現在這麼高、全球景氣展望也不佳,但政府以預防物價波動為由啟動緩漲;選舉過後,國際油價依然居高不下,加以全球經濟表現日有起色的需求帶動、伊朗供油可能中斷的威脅,國內物價上漲壓力更大,政府反而要解除緩漲,還要同時反映之前應漲未漲的部分,這個邏輯只有政治考量可以解釋。選前緩漲本不應該,現在陳內閣為解除緩漲費盡心思,還被冠以「漲價內閣」之名,傷害公信力又浪費國家資源,陳內閣別忘了時間是有成本的,當政府官員忙於為錯誤的政策善後,也代表推進其他政策的時間減少了。

再看住宅政策,這是過去兩年吳敦義內閣時代傾力規劃的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的重要一環,當時各部會紛紛提出各種興建平價住宅的計畫,包括平價出售的合宜住宅、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銷售地上權的現代住宅等,這些被簡稱為「三宅一生」的住宅政策還是由現任閣揆陳冲以副院長身分居間協調;結果,內閣換屆,政策也大轉彎,新任內政部長李鴻源決定停止再蓋新的平價住宅。早在「三宅一生」政策推動之初,我們就提醒政府國內房地產市場的主要問題不在供給過少,而是金融、稅制、公共建設等的相互搭配,如今即時修正錯誤政策是有必要,但同樣的,兩年的寶貴施政時間又這樣浪費掉了,期望政府能習得教訓,不讓這個學費白繳。

再一個例子,是日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虛擬境外區外勞和基本工資脫鉤爭議,除了已經指出的府院不同調及閣揆閣員不同調問題外,政策規劃與協調機制失靈也是根本原因之一。外勞與基本工資脫鉤的問題和經貿特區都是已經談論多年的重大議題,但這次的爭議卻顯示政府對這兩個議題不僅缺乏真正的規劃,相關官員甚至缺乏一些必要的認識,官員間好像也沒有充分溝通。

經貿特區已討論多年並成為政見和政策,但政府不久前表示,將以一年的時間來規劃這個自由經濟示範區,再以一年完成立法。陳揆也說,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否成為外勞可和基本工資脫鉤的「虛擬境外區」,要視經建會規劃而定,政府似乎尚無規劃。然而,經濟部去年底即已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構想」,並經行政院院會備查,只是規劃內容相當空洞,多為願景和目標,鮮少具體政策與做法,更看不出它和非示範區有什麼不同。依經濟部規劃,示範區有四個面向:更多鬆綁、更高效率、多元整合、以及創新加值。其中,除更多鬆綁外,另三個也是非示範區該做的。偏偏政府不提如何鬆綁,反而明講三不政策,即不改變對藍領外勞、大陸勞工,以及大陸農產品進口的管制。在三不政策下,示範區的特區特色完全不見。陳揆也許不記得行政院會已有過這項規劃和其三不政策,也許是陳揆不滿意這項規劃,才指定改由經建會規劃。如此一來,之前的規劃又要進政策垃圾場了。

還有二代健保,最近也被發現當時強行立法的辦法不只窒礙難行,實際費率也比原先的設想高很多,而可能無法如期實施。這類未做好規劃協調的政策還很多,政府再不改善,爭議和笑話恐會層出不窮。

※ 相關報導:

* 警辦案開私家車 撞壞…警署不賠錢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6999644.shtml

警方辦案怕曝光,常不能駕駛警車,避免被跟監對象認出,但因派出所未配發偵防車,員警得開私家車查案,一旦遭犯嫌撞毀卻不能申請維修費,形成「辦案撞壞車、警署不出錢」的不公現象。

* 閃辭官員爆料:客家公園施工 搞死104棵樹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999529.shtml

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前副執行長鄒源淦向本報爆料,客家主題公園日前進行工程,樹木枯死蔓延,客委會主委劉智雄沒有迅速改善處理,導致104株樹木死亡,不僅浪費公帑,也違背客家勤儉、尊重大自然的精神。他數度反映未果,只好憤而離職。

* 超時駕駛… 北市公車違規第一名
http://udn.com/NEWS/LIFE/LIF1/6999532.shtml

市議員王浩昨天指出,市區公車與客運被公路法裁罰件數連年攀升,成長速度令人咋舌,從98年的10件,到100年竟爆升至98件。違規之首竟是超時駕駛,不僅傷害司機身體,乘客安全也受到嚴重威脅。



◆ 刑訴法將修正 上訴期增為20天

民間司改會:沒理由再延誤

自由 2012.04.01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許聰元被控收賄,卻因檢方「逾期上訴」而獲判無罪確定。司法院院會做成決議,把刑事上訴期間,從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十天,改為二十天。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支持司法院的修法。他昨天表示,監察院曾就檢察官上訴逾期一事,糾正過法務部三次,以往法務部總是抱怨上訴期間太短,刑事上訴期間如調整與民事一樣,統統都是二十天,檢方就沒有理由再延誤上訴。

法務部:檢若逾期考慮嚴懲

法務部也支持司法院推動修法,政務次長陳守煌指出,刑事訴訟法若上訴期間改成二十天,承辦檢察官還會逾期,那就不可原諒,未來會視情節考慮嚴懲。

司法院院會日前針對刑事訴訟法做成修法決議,除刑事上訴期間改為二十天,還增訂證人在警方做筆錄時應全程錄音,以杜絕違法取證,同時檢方及律師可對被告進行量刑辯論,以及第三審採強制辯護制。

此外,刑訴法的「推事」及「首席檢察官」等不合時宜名詞將走入歷史,一併改為「法官」及「檢察長」。

法界人士認為,這次刑事上訴期間改為二十天,應與前北院法官許聰元涉賄案,檢方上訴逾期,致許無罪確定有關。

許聰元八十三年一月擔任台北地院法官時,承審股市聞人「美濃吳」吳京遂所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同年二月二十一日,吳調借一百萬元,由友人陳順隆面交許聰元,兩天後許判吳京遂十月徒刑、緩刑五年。

許聰元案 因逾期獲判無罪

本案一審時,許聰元被判七年半徒刑,至高院、再到更四審都維持有罪,但「更五審逆轉」,認為同案被告陳順隆說詞不一,改判許無罪,更六審、更七審都維持無罪,更八審、更九審再度判許「有罪」,處刑七年二月,許聰元上訴最高法院。

但高院更十審發現,更六審判無罪後,高檢署檢察官曾忠己「逾期上訴」,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認為,高檢署上訴慢了十一天,違反須「十天內上訴」的刑訴法規定,因此判許聰元無罪定讞,後來許聰元還以曾遭羈押為由,向高院聲請冤賠,日前獲判賠償金十五萬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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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國會報告 信任和尊敬降至空前低點

【聯合晚報╱編譯朱小明/綜合報導】2012.04.03

根據聯合國新公布的第一份「全球國會報告」 (The Global Parliamentary Report),各國選民普遍對國會失去信心,美國和立陶宛人民對國會的信任度不到10%,阿拉伯世界、亞太地區的情況也差不多,只有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地區的國會一枝獨秀,信任度高達56%。

這份報告由聯合國開發計畫署 (UNDP)和「國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Union,IPU)共同發表,來自120多個國家議會的660位議員參與撰寫,目的在協助政治人物更了解人民的需求、以及如何回應來自民眾的壓力。

在烏干達舉行的第126屆IPU大會上,IPU秘書長強森向記者表示:「民眾對國會議員的信任和尊敬已降至空前低點,大眾普遍認為,議員未達他們的期待的水準。」IPU總裁雷迪則指出:「每隔數年投票一次對選民來說顯然已經不夠,選民希望和選出的代表有更多互動。」

報告指出,許多民調也顯示,不論新成立或歷史悠久的國會,獲得的支持度都在下降,民眾普遍質疑國會能否真正履行監督政府的職責。

報告敦促議員正視民眾對國會信任度普遍低迷的問題,加強與民眾接觸,關注民眾的需求,並盡力予以滿足。

報告指出,全球80多國已成立190多所國會監督組織,愈來愈多國會制定行為規範,但選民對國會的影響仍然有限。

不過報告也指出,儘管未能取信於民,國會在國家政治所扮演的角色越發重要,儘管面臨諸多挑戰和批評,國會仍然人民和政府之間不可取代的橋樑。

報告指出,和50年前相比,全球國會不論質、量均有所提升,目前幾乎所有國家都有某種形式的議會。全球國會議員總數為4萬6552人,平均每個國家245人;中國擁有規模最大的議會,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3000名成員。而全球最小的國會則屬於密克羅尼西亞,只有14位議員。

以性別來說,全球只有8716位女國會議員,比率僅19.25%。以年齡來說,全球國會議員的平均年齡是53歲,女性議員平均年齡50歲。以預算而言,最寬裕的是美國國會,年預算51.2億美元,預算最低的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僅有180萬美元。



◆ 我見我思-依法行政就對嗎?

【陳嘉宏】2012-04-03 中國時報

兩年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我國首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但新法經總統府公布未久,即引發反彈。該法第六條規定,醫療、性生活、健檢及犯罪前科等特種個人資料必須在法律明文規定下,始得利用;第五十四條規定,蒐集個資應於一年前完成告知。這些條文導致許多企業動輒觸法,金融機構的徵信作業更難以運作。業界的反對聲浪,讓行政部門消極面對這部法令,甚至沒訂出新法的施行細則,迄今無法上路施行。

立法院偶爾會訂出一部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的法令,憲法上也給行政單位很多救濟的手段。諸如,行政院可以透過執政黨團儘速提出復議;或者,在立院三讀通過的十天內自己提出覆議;而兩年時間不算短了,行政院也可提出修正案,表達自己的政策態度。不過,行政院有長達兩年時間不執行這部業經三讀的法令,因為業者的反對,法務部日前還一度建議「暫緩施行」部分條文,如此挑三揀四地「依法行政」,幾乎直接宣告其中若干法條的死刑。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軒然大波,北市府自認是「依法行政」下的受害者,因為,「法律這樣訂,行政法院這樣判,我能怎麼做?」問題是,在個資法的個案裡,只因為業者的反彈,就讓行政部門的「依法行政」束之高閣;兩案落差之大令人咋舌,而如此任事用法,更叫人民如何適從?

依法行政當然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原則,但文林苑案涉及人民財產權的變更(剝奪)與強烈抗爭,行政部分對於法律的解讀與執行,更須慎重其事。本報日前時論廣場即有讀者為文指出,在都更法並未明文規定下,所謂以多數決處分財產權,應依土地法的精神,僅限於共有土地或集合住宅,不包括擁有獨立產權的私有土地建物。據稱當初北市府急拆士林王家,是擔心若不「依法行政」恐遭監院糾彈,如果當初北市府以此法令解釋聲請釋憲,豈有遭糾彈之理。

事實上,文林苑案的「依法行政」不僅可能存在法令解釋上的疑義,更在於強制剝奪人民財產權的做法,涉及違憲侵權,衝擊我們社會賴以珍視的憲政民主。北市府不畏譏讒,決定對士林王家「依法行政」時,主事者心中想的是「我不得不這麼做」,還是意欲向人民展現他的施政鐵腕?

公民社會裡,執政者不能把「依法行政」當成凌駕一切的鐵律,在民主自由人權等價值下,除了依法行使公權力,還有太多「國家不能做的事」;這正是文林苑案給台灣社會上的寶貴一課。



◆ 警示才減速 政府砸自己腳

【聯合報╱陳玉淩/教(竹縣竹東)】2012.04.03

一名男子騎重型機車時速143公里超速被罰,向法院聲明異議,理由是測速警示牌太低,行駛中看不到,法院竟然撤銷處分。先不談測速警示牌高度是否符合規定,依常理判斷,即使是行駛在全台灣最快的高速公路,143公里一樣會被開罰單,更何況是快速道路?

交通法庭認為,無法看到測速警示牌,無法達到「避免人民權利遭受突襲」的目的,但如此超速,卻難保其他用路人可以「避免人民權利遭受突襲」啊!因為超速的重型機車,可能失控撞上旁邊的車子,造成兩個家庭的悲劇,這豈不使「人民生命權遭受突襲」?

再者,測速警示牌亦應該廢止,照理說,人民看到道路上既有的限速標誌就應該守法了,而不是看到「測速警示牌」才守法!

若你開車守法一定有這樣的經驗:明明限速五十,但呼嘯而過超速的車輛卻源源不絕,甚至守法車輛會被按喇叭!

測速警示牌衍生出的不僅是交通問題,還包括許多價值觀似是而非的社會怪象。守法應該是人民基本素養,但政府卻拿石頭砸自己的腳,看似讓大家省荷包,卻變相教人民在警察面前裝乖守法就好。而交通法庭判決保障違法人的權利太過,只會留得恐龍法官的臭名。



◆ 斷掌案主嫌才16歲 打輸架砍泰勞出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3/today-so3.htm

15人涉案 僅2人成年

自由 2012.04.0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警方偵辦泰國勞工無端被斷掌案,昨晚陸續逮捕14名涉案人,持刀斷人手掌的16歲主嫌在逃;警方調查,這群青少年砍人動機竟是打輸架尋仇未果,拿無辜路過的外勞施暴洩憤,到案的嫌犯在接受偵訊時卻瞎扯裝孬互推責任,與施暴時的兇狠模樣判若兩人。

7人回現場看戰果

15名涉案人僅2人成年,其中有2名國中生與3名高中生,年紀最輕的只有14歲;監視器畫面顯示,前天凌晨2點多,這群青少年對外勞施暴,事隔5小時後,有7人重返回現場觀看「戰果」,他們大搖大擺走在馬路上有說有笑,十分惡劣跋扈。

更令警方詫異的是,持刀斷人手掌的主嫌年僅16歲,行為卻相當兇殘,他至少砍了泰勞宋奇3刀,一刀砍在手臂上肢,另一刀砍在手腕處,發現沒有砍斷後,又再補砍一刀,手掌應聲而斷。

警方調查,1日凌晨2時10分,泰勞宋奇(29歲,以下音譯)與同事偉拉查(39歲),歡送同鄉返回泰國後,一前一後騎腳踏車要回工廠宿舍,行經豐原慈濟宮媽祖紀念公園時,見一群年輕人聚集在豐原慈濟宮媽祖紀念公園前喧嘩,語氣與神情頗為憤怒,但泰勞聽不懂內容。

2名泰勞不想惹事,低頭逆向繞過年輕人的前方,這群年輕人卻宛如暴徒般,二話不說持刀棍衝來,先把腳踏車推倒,再持棍棒打人;偉拉查拔腿逃離,但仍有5、6人騎乘機車追逐,在200公尺外再度毆打偉拉查,直到偉拉查躲入保齡球館旁才倖免於難。

偉拉查傷勢不重,宋奇下場卻很悲慘,調查顯示,他被4名分持棍棒與狀似西瓜刀的暴徒追打,2名暴徒先用棍棒毆打宋奇背部,但沒有進一步追逐;不過,持西瓜刀身穿黑衣、頭戴白色安全帽與黑色口罩的少年,卻與另一名持棍的少年猛追宋奇,猛揮3刀砍斷宋奇手掌後,趕緊掉頭離去。令人髮指的是,尾隨的第二名少年,還低頭查看地上斷掌,才跟著主嫌離開。

泰勞跑回現場找斷掌

宋奇痛得不斷哀嚎,卻不知手掌已斷,他跑到100多公尺外的超商向店員求救,此時才驚覺手掌不見了,又跑回現場找自己的手掌,當時暴徒已一哄而散。

警方感慨,這15名青少年打輸架,叫同伴來支援,持棍棒刀械卻又找不到仇家,這2名泰勞恰巧行經他們眼前,竟無端招來橫禍,警方已依重傷害罪送辦嫌犯。

※ 相關報導:

* 輕傷泰勞 願寬恕暴徒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3/today-so3-2.htm

* 警酒吧與人口角 遭12槍掃射中彈亡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003814.shtml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警員王重和,昨天凌晨休假和同事李冠旻、友人楊家銘到民生東路「虂比」鋼琴酒吧喝酒,離開時與人擦撞口角,遭對方連開十二槍瘋狂掃射;王被亂槍打死,楊頸部中彈命危,李因早一步離開躲過一劫。

* 車禍糾紛 17歲男槍擊6旬翁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004402.shtml

一名17歲何姓少年因之前車禍糾紛,不滿對方不但不賠償,還出言教訓他,於今天上午埋伏被害人公司外面,一見被害人步出,立即連開二槍,其中一槍擦過被害人的右大腿外側。被害人雖受傷仍與何姓少年扭打,何姓少年抽出腰間的皮帶刀刺傷被害人的左大腿後逃離現場,隨即到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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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玩手機 汽車罰3千機車罰1千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2012.04.05

民眾開車、騎車遇到塞車或停等紅燈時,玩手機或電腦的「低頭族」愈來愈多,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午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明訂汽機車駕駛人用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似功能裝置,以至有礙駕駛安全,機車駕駛罰1000元、汽車罰3000元。

新修訂的道安處罰條例31條之1明訂,這些危險行為包括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也就是未來汽機車駕駛人只要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或類似裝置,不只講電話會被罰,包括上網、傳簡訊、玩app等都要罰。

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對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的條文,表示尊重和支持。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只規定駕駛人行駛道路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汽車駕駛人罰3000元,機車駕駛人罰1000元。

明訂智慧手機、平板電腦和電腦等都包括在內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國民黨立委李鴻鈞雙雙提案,認為現在手機功能早已不只撥接和通話,愈來愈普遍的平板電腦也有通話、上網和其他智慧功能,因此主張修改現行條文,明訂汽機車駕駛人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和電腦等,進行撥接或使用應用程式(如App)等,都要開罰。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現行法規對危險駕駛已經明文規範,駕駛人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只要構成「危險駕駛」,就可以罰6000元至2萬4000元。根據警政署統計,駕駛人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被開罰,民國98年有2.78萬件、99年1.8萬件、去年1.1萬件。



◆ 搭火車逃票 平均1天5千人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2012.04.04

國人搭火車,逃票問題層出不窮,近來台鐵自動驗票匣門也成為逃票的方便之門。 台鐵在全台40多個車站設有自動驗票匣門,因為採自動過票進出站,反而成為有心人士逃票的新門道,有好手好腳的青壯年乘客,在自動售票機買半價老殘愛心優待票,順利進站搭完全程。台鐵表示,逃票乘客防不勝防,平均每天逃票5000人。

台鐵局統計,台鐵車班數每天不同,4月初一天約900多班。去年全年平均每班車查到各類逃票6人,其中惡意蓄意逃票0.5人,但台鐵人員私下都表示:「不可能這麼少,沒查到的一定更多!」

以900班車、一班6人逃票來算,台鐵一天逃票逾5000人。以台北板橋最低票價18元估算,逃票者如果沒查到也沒補票,台鐵一年票箱收入就少了3500多萬元。

記者日前就親眼目睹兩名三、四十歲的青壯年,在自動售票機買了兩張苗栗到中壢的五折自強號老殘愛心票,一路有說有笑拿著半價車票,走自動驗票匣門刷卡進站搭車。

當天因為假日人多,加上當天有一節車廂冷氣故障,乘客抱怨連連,列車長忙著處理冷氣和乘客抱怨而未查票,兩人就順利的一路搭到中壢下車。

台鐵局運務處營業科長彭坤炎表示,目前全台有49個車站設有自動驗票匣門,東部、宜蘭還沒有設置。自動驗票匣門刷老人、愛心優待票時,設計上會發出不同的聲響;驗票人員在旅客少時若多加留意,可從聲響,針對車票和身分不符的乘客特別驗票要求補票。

台北車站站長陳政詠說,自動驗票匣門可設定進站車種,當自強號進站,民眾若刷區間車或莒光號車票時,就無法過票出站。但假日人或上下班尖鋒時段,不同車種班次密集時就無法使用此一功能。

另外,根據台鐵內規,行車距離200公里以上的車班,列車長都要在車上查票。對於利用優待票逃票的乘客,彭坤炎表示,列車長查票時可以要求查驗證件,查到惡意逃票時會要求補票。但他也坦承,若碰到短途乘客,或是列車長查完票後才上車的乘客,確實很難查得到,難以百分之百防範。



◆ 喪儀手冊翻修 同志、小三列訃聞

【曾薏蘋/台北報導】2012-04-04 中國時報

同志、小三,這些當事人在生前不能公開的祕密,未來或許可以在訃聞裡找答案。內政部喪儀手冊首納同性伴侶訃聞範本,建議以「伴侶」稱呼往生同志的另一半;在訃聞上用「妻」的稱謂排序,讓「小三」名正言順以妻子身分為另一半送終。

內政部預定六月出版「喪禮儀節手冊」,研擬將性別平等、殯葬自主、尊重多元族群等現代概念,納入傳統治喪事項;其中訃聞裡也有多項改革,對於同性同居、同居、再婚母親等案例,反映在現代社會多元樣貌下。

台師大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副教授黃馨慧表示,過去在喪禮中,最重要的人就是往生者的配偶,但是這些人會因為宗教、觀念等多重因素無法在喪禮中出現,但他們其實早已存在往生者的生活裡。輔大宗教學系講師陳繼成說,有些家屬其實希望成全往生者的遺願,有了政府出版品作為依據,可讓辦理喪事過程更為順利。

這份喪儀手冊對喪禮儀式做出修正,因應少子化及兩性觀念平等提升有了新的模式。例如,「捧斗」與「執帆」已不再是兒子的專利,只要子女協商推派即可。黃馨慧以自己為例說,她只生了女兒,女兒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若按照古禮,她往生後的重要儀式,女兒反而很邊緣。

這次在訃聞稱謂上作了修正建議,例如「未亡人」改為「護喪妻」。黃馨慧說,「未亡人」對女性非常不尊重,好像「該死卻沒死」。陳繼成說,改為「護喪妻」後,不僅提升妻子在喪禮的地位,也有督導子女辦喪事之意。

習俗中的「哭路頭」這次也建議廢止。黃馨慧說,以前是因為女兒遠嫁回家奔喪路途遙遠,未到家門一到了路口,就要哭著爬進去,後來有人用「孝女白瓊」代替,但現在交通方便,女兒隨侍在側並不難,就算遠距回來奔喪,只要墳前稟告僅可。

手冊同時建議對於同志的另一半以「伴侶」取代「誼兄誼妹」。陳繼成說,「伴侶」簡單又易懂,就像有很多人「老婆」不只一個,大老婆在訃聞中稱為「妻」,其他「老婆」則依順續排在後面,外界看了就心知肚明。

身兼禮儀師的陳繼成說,他曾處理過一名老醫師的喪禮,他與大老婆生了七仙女,五十歲那年在外面有了小三,生了三個兒子,最大遺願就是,希望兒子也能送終,但老婆堅持不答應。後來老醫師的女兒和小三的兒子希望能找到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他建議家屬,訃聞印兩版本,一份是七仙女版,一份是三個兒子版,告別式當天,大老婆親屬拜完後,他就編了一個理由把不知情的大老婆先載回家,大老婆一離開,下半場則由兒子版的親屬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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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亂象 危機處理待加強

【聯合報╱楊泰順/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2012.04.06

平心而論,馬英九總統的資歷與人格並沒有嚴重瑕疵,但過去兩個半月,政府運作及各項爭議,個人觀察有以下缺失,值得馬政府在520前力挽狂瀾,方能為自己留下歷史定位。

一、時機不正義

馬團隊的說詞或許沒錯,油電價格已被凍漲太久,這波調整是反映合理的成本。但選在就職前調整,就是不對?總統如果利用就職演說,明白告知百姓,新任期他將推翻過去的政策干預,回歸市場機制,民眾縱然會痛,反彈也不致劇烈。選在就職前調漲價格,只讓人覺得否定了自己選前的承諾。

二、中樞無領導

油電漲價、毒牛肉進口、雞瘟橫行、健保調漲、資本稅蓄勢待發,表面上看來許多問題在短時間爆發。但仔細分析,若干事件乃為政策選擇,當各部門各為己謀調整時,總統理應扮演調和角色,為輕重緩急排定時間表,避免過度衝擊民心士氣。

但總統似事先未曾協調各項政策出檯時間,事後也沒有以堅定沉穩的演說,安撫民眾的不安。透過臉書解釋政策,只讓人感覺逃避現實。

三、缺乏團隊心

政府為一整體,這是領導人常掛在嘴上的,但實際運作呢?這些招惹民怨的政策,在行政院院會上是否曾有一個小時的辯論?若有,當政策的負責部門被批時,何以其他部會未曾共同為政策背書?再者,各部門若能群策群力,對民生的衝擊也必然可以降低。

四、決策沒方法

針對油電漲價這類關乎民生大計的問題,決策的粗糙讓人訝異。如果油價要漲,難道不應一個月前就先進行中油績效體檢?公布漲價時,何以不能伴隨某些利多,如降低電動車貨物稅或油電車進口稅,使得民眾還有其他的選擇?

五、政黨無作用

長久以來,國民黨一直扮演著政策化妝師的角色。黨工人員不能參與政策決定,但政策形成時,卻必須深入社會在第一線挺身為政策辯護,故而過去有學者認為,國民黨根本就是行政院的「社會動員部」。

但這次當各項政策廣受批判時,黨沒有挺身護航,反而榮譽主席在大陸大談一國兩區,讓陸委會頗為吃味。馬總統想黨政一把抓,應有維護黨政均衡的智慧,飛機兩翼若失其一,自然危險。

六、立法欠整合

美國總統在重要政策形成前,幾乎都會邀請同黨國會領袖到白宮協商,目的無他,立法若不能整合,政策又豈能出得了總統府大門?但以最近情況觀察,顯然事先並未做好立院的溝通。要整合立院,部分黨政權力便須下放,若不能捨,當然只好當個「哀家」。

七、缺乏受益族群

任何政策出檯,必然有受益者,也有受害者,政府應做的事林林總總,選擇政策前便應對誰將受益與受害,了然於胸。最忌者,則為政策亂槍打鳥,沒有任何族群成為明顯的受益者,如此誰又願意幫政府說話?油電漲價、豬牛進口、健保補助款等,誰是受益者?

過去降低營所稅,曾為馬贏得了部分支持者,但蠢蠢欲動的實價徵稅與資本稅,恐怕早將這個族群嚇得魂飛四散。沒人喝采捧場,公務員再公忠體國,士氣恐怕也難維持。

政府施政當然不會盡如人意,但當反彈力量超過預期時,便應轉思危機處理與損害控管。但最近政府移轉議題與危機處理的能力,卻表現得不理想,也讓我不得不思考國民黨的治國人才到那裡去了。

※ 相關報導:

* 觀察站/改革,有格局更需有配套…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7010825.shtml

馬政府有勇氣挑戰改革,但謀略與足夠的政策說明,以及輿論動員、國會布置,都應有足夠的配套。就經濟的提升,馬政府應在主動布局與被動開放上,有更多檢討,馬總統面對能源政策的決斷,理應展現在兩岸政策的進一步開展,如此當八年任期結束,馬總統才能真正留下讓人民懷念的歷史身影。

* 讓嗆馬無路可走? 府520大範圍管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6/today-p1.htm

為防堵民眾五二○集結嗆馬,總統府、北市府乾脆大範圍管制,讓抗爭的群眾無路可「走」,民進黨及台聯昨痛斥,國民黨馬政府害怕聽到人民的不滿聲浪,不惜限制人民的集遊權、言論自由嗎?



◆ 陳冲內閣成敗的關鍵

【本報訊】2012-04-06 工商時報

今年2月6日上任至今將滿兩個月的陳冲內閣,正面臨史無前例的震撼教育。沒有毒性的瘦肉精美牛遭到強烈抵制、稅制改革一開場就引爆股市重挫、停止油價「減半調漲」造成民生用汽柴油價格暴漲、台北市都更拆遷意外引爆劇烈的抗爭,以及規劃中的電價調漲方案等等,都因為媒體窒息式、緊迫盯人的報導,引起社會高度的不安。我們擔心,如果政策改革才剛剛起步,就引發如此巨大的爭議,改革的引擎很可能還未運轉就被迫熄火,這是馬英九總統與陳揆不可輕忽的挑戰。

馬總統於當選連任後曾經多次強調,在2014年底七合一大選之前,非常難得有兩年的選舉空窗期,是推動重大公共政策改革的窗口,也是奠定他黃金十年政綱的唯一機會。我們非常認同馬總統這個看法,也期望馬總統與陳冲內閣,展現堅定的意志力,擬定具有前瞻性的政策,並且運用有效的溝通策略,來快速推動政策改革。

我們認為,一向善於與媒體溝通的陳冲院長,必須責成內閣部會首長,儘速取回政策的「發球權」,引導輿論朝向理性討論的方向。這個原則看似簡單,卻需要各部會首長換個腦袋,拋棄「看報紙治國」的習慣,重新扛起「為政策負責」的基本態度。

我們曾經多次提醒,部會首長必須展現「負責任、肯擔當」的態度,馬總統在選舉時遭到強烈的壓力,支持度一度低落的原因,正是由於過去四年空有人民的授權,但是部會首長責任心不足,不敢承擔政策成敗責任。這樣的心態,在馬總統的第二任一定要徹底改變。尤其是要推動艱難的政策改革,首先要主動提出專業的政策,不能老找學者來背書卸責;其次,面對外界的質疑時,要能挺身捍衛政策,不能見到批評就退縮轉向;第三,部會首長之間要團結一致,尤其是陳院長必須要求閣員一同捍衛出爐的政策,不能彼此互扯後腿。

可惜的是,在推動重要的稅制改革上,我們看不到行政官員的肩膀。成立所謂「財政健全小組」,找了一堆學者與社運團體來建言,這個模式與歷屆失敗的稅制改革如出一轍,早已被社會大眾看衰。事實上,學者既不可能為政府的政策背書,而且對一旦發生「理念不合」的事件,學者與社運人士必然選擇退出,進而造成小組的失敗。

正如同陳冲在媒體專訪所說,稅制改革不是全有或全無的問題,其中存在非常多種可能性。以專業的方式找出最有價值的方案,不就是財政部的職責所在?財政部對稅制改革一定要掌握「發球權」,有秩序地向政策目標推進,而不是找學者來向媒體大鳴大放,甚至胡亂放槍,形勢大亂之後卻藉機退縮,結果必然一事無成。

台北市釘子戶強制拆除事件也是另一個失控的案例。原本一個合法合理的行政行為,卻因為政府遇事退縮而完全失焦。都市更新是台北市政府最重要的政策之一,個案上與拒遷戶王家的溝通協調也已經長達兩年,但是一遭到媒體質疑,市政府馬上退縮,放棄都市更新對台北市長遠發展的重大利益、放棄其他已經簽約的36戶改建戶拖延兩年所遭到的損失、放棄建商依法投資所應獲得保障的權益。台北市政府立場盡失,而畏懼退縮的結果,讓媒體更為看衰,甚至造成都市更新政策全面的潰敗。

這不禁令人想到當年執行中華商場拆遷,以及大安森林公園拆遷的老市長黃大洲。如果沒有黃大洲勇於擔當的精神,中華商場今天已經淪為都市毒瘤,而台北市大安區也必然不會有令人稱羨的居住品質。有擔當與無擔當的政府,差異何止千里遠!

美牛事件一開始也是如此。我們看到隔鄰的韓國,從總統李明博以下展現負責任的精神,向全體國民主張必須開放,並充分說明開放的利弊得失。但是我們的農委會一開始又是找學者來建言,接著引發媒體幾乎民粹式的討論,並且擴張到養豬戶的集體抗議。前後拖延了一個多月才在陳冲徹夜開會下,由行政院做出具體的政策方向。

所幸,行政院在3月5日晚間提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16字政策方向,展現了應有的擔當。政府提出專業且具體政策,展現捍衛政策的決心,取回發球權,媒體的雜音就此減少,反對黨的政治操作空間也隨之縮減。

此外,4月1日起停止「油價減半調漲」的政策,也是明快、展現擔當的正面案例。對這個去年底為了選舉安定所實施的政策,能夠快刀轉亂麻重回正軌,其間雖然仍有爭議,但是政府堅定的態度,則可讓衝擊減至最小。

歷史機緣給了陳冲內閣最大的挑戰,也給了他歷史留名的機會。陳冲必須碰觸歷任院長所遺留的沉痾,沒有閃躲退縮的空間,唯一的道路就是拿出肩膀,勇敢提出改革的政策,大聲捍衛政策,並且積極向媒體與社會大眾充分溝通。要求閣員展現負責任、敢擔當的魄力,拿回政策發球權,正是陳冲內閣成敗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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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竊盜罪 擬改「告訴乃論」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2012.04.07

竊盜案件是許多民眾最有感受、最痛恨的犯罪,法務部研擬將輕微竊盜罪改為告訴乃論;如果修法通過,民眾被偷財物不多、不主動提告,警方就不會調查。

法務部統計,國內的犯罪案件類型,起訴最多人的是毒品案,其次是竊盜案;過去五年,全國每年都有兩萬多人至三萬多名被告涉及竊盜案被起訴。家中遭竊賊闖入或身上財物被扒,是許多民眾最大的噩夢。

刑法規定,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是二審定讞的案件,目前是公訴罪。

因此,民眾住處如果被闖空門、在公車上遇扒手、商家物品被順手牽羊;不管被偷多少財物,甚至是偷竊沒得逞,檢警都必須揪出小偷並移送法辦。

不過,這樣的情況將發生改變。法務部刑法研修小組邀集學者專家和檢察官、法官代表,討論有關竊盜罪的修法時,學者提案將情節輕微的竊盜罪改為告訴乃論,獲得多數研修小組成員的支持。

刑法研修小組的討論結果指出,有些竊案被害人損失不大,或者竊賊只是想填飽肚子,甚至商家根本不願提告,就不要再浪費國家司法資源,介入調查。

一旦立法院通過修法,民眾遭竊損失如果被認定「情節輕微」,警方必須在被害人提出告訴的情況下,才會展開調查、移送等程序。即使落網嫌犯主動供出其他竊盜事實,如屬情節輕微,被害人未提告,檢警也無法可管。

不過,「情節輕微」的標準如何訂定,刑法研修小組有人提出質疑,最後決定交由專人研擬條文再作討論。

法務部官員私下表示,此一修正案確有不少爭議,會再聽取各方意見。

※ 先把明知有問題的法條整頓一下吧!

* 微罪怎算? 德三萬九千元以下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012336.shtml

所謂「情節輕微」的竊盜案,標準該如何訂?有學者提出仿照國外以被竊物品價值列標準,但多少金額以下算輕微?以物品買進時的價格、還是市價計算?這都是修法的挑戰。

* 同情偷盜 痛在人民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012293.shtml

所以我必須提醒主張修法的朋友:刑法普通竊盜罪的行為態樣很多,不是每一種行為都能獲得社會同情。如果把公訴改為告訴乃論,形同把追訴某些惡劣竊盜的責任,加諸一般百姓身上,很可能令人民的遭偷之痛,更痛。



◆ 馬來西亞破獲詐騙集團 逮逾百台灣人

中央社 2012.04.06

新加坡媒體今天顯著報導,馬來西亞警方昨天破獲一個由台灣人主導的國際電話詐騙及賭球集團,逮捕約140人,其中9成是台灣人。

「聯合早報」及「海峽時報」報導引述馬來西亞警方表示,這個由台灣人主導的詐騙集團,是馬來西亞歷年來破獲最大規模的詐騙兼賭球集團,估計1年可獲暴利超過1百億令吉(逾新台幣960億元)。

兩報在警方逮捕人數上有些微不同,一說是137人,另一說是144人,但均表示有9成涉案嫌犯是台灣人。

據報導,這個詐騙集團租下6棟獨立式洋房做為大本營,以高檔住宅區掩人耳目從事不法活動;警方在6棟洋房裡共起出大批工具,包括241具電話、43台電腦等。

報導說,這個集團從台灣及中國大陸聘請年輕男女到馬來西亞工作,他們假冒法院人員、警察及銀行職員,撥打電話到以「華語」為主的國家例如中國大陸進行詐騙,攫取鉅額不法所得。

這個集團也從事各種網路賭博,特別是賭球,負責賭博的集團成員,每人負責賭金高達30萬美元,金額龐大。

中央社記者向中華民國駐馬來西亞代表處查證,據代表處人員表示,已掌握相關訊息,正由警政事務官員處理中。



◆ 輕微洩個資不罰 修法雷大雨小

【記者吳貴奉/綜合報導】2012-04-06 旺報

大陸首個個人資訊保護《指南》已制訂完成,正按程序報批。但參與調研制訂的一位專家日前卻對媒體說,《指南》不具有強制性,網站、商家違反了也不會受到任何處罰。此說引發外界一片譁然,質疑能對行業起到多大的規範效力。

2009年2月28日頒布的大陸《刑法修正案(七)》,增設「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規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不嚴重的」怎麼處罰?沒了下文。而現實中大量的買賣個人資訊行為都屬於「情節不太嚴重」者。

中國軟體評測中心主任助理朱璇說,此次個人資訊安全國家標準「屬於技術指導文件」,不具強制性。

依大陸國家標準分為三種,一個是強制性標準,一個是推薦性標準,一個是指導性技術文件,標準可以作為參考。而國家強制性標準多在食品安全領域。

專家認為,法律中對資訊洩露者懲罰機制不夠。前一陣子,大陸警方破獲CSDN(即中國軟體發展聯盟)的600多萬條用戶名和密碼洩露案件,結果對網站的處罰只是提出行政警告。北京科技大學經管學院教授梅紹祖說:「這種處罰太輕了,幾乎沒有威懾力。」

梅紹祖認為,如果在國外,這樣的大規模用戶資訊洩露,至少應該有經濟處罰。

※ 相關報導:

* 陸保護個資 將禁網站查身家
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land/11050501/112012040600121.html

依照《個人資訊保護指南》規定,在收集個人資訊階段告知的「使用目的」達到後,應立即刪除個人資訊。



◆ 司法不缺判決,缺的是公道!

【聯合報╱社論】2012.04.07

黃春明在成大演講遭蔣某當場嗆聲,原是一場「鬧劇」;法官鄭銘仁判黃春明公然侮辱罰款一萬元,把故事變成了「悲劇」。孰料次日法界發現鄭銘仁的判決誤用法條,更讓整起事件變成了一齣「荒謬劇」。

台灣的政治一向張牙舞爪,從來不讓人愉快;而司法的荒腔走板、避重就輕,更注定我們的公共生活沒有「喜劇」。今天這場大戲,由黃春明這樣知名的作家擔綱演出,他先是遭到文學恐怖分子突襲,隨後又受到草率法匠輕薄,落得無禮「罪犯」的惡名。而弄到現在,因為司法的烏龍,即使他只想趕快繳交罰款了事都無法如願,得被迫在二審再次面對這場人生夢魘。

這次判決,最令人不解之處是:外界原本認知是黃春明受到了蔣某的公開侮辱,豈料一經司法程序的審理,黃春明反而變成了公然侮辱蔣某的「加害者」。司法機器的神機妙斷,如此輕易地逆轉「加害」與「被害」的關係,跟輿論的認知背離十萬八千里,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更令人驚愕的是,就在人們還在咀嚼法官這次的判決有何奧義之際,隨即傳出了誤判的消息。法官自以為以超然之姿衡斷了此案的是非,事實卻是他連據以裁罰的法條都用錯;這麼嚴重的專業缺失,教人如何相信他的裁奪高妙?用法量刑是司法專業最基本的ABC,公然侮辱也只是尋常罪名,手握生殺大權的鄭銘仁連科罰都逾越法律規範,民眾豈會相信他對黃春明的判決是經過深思熟慮?

一般民眾一定想問:蔣某在公開場合手持大字報罵黃春明不用台語文寫作是「可恥」行為,這不算公然侮辱嗎?若審視主被動關係,蔣某用文字挑釁辱罵,黃春明被激怒以五字經還擊,至少是屬於「防衛」行為。而在今人的措詞天平上,「可恥」和「五字經」的侮辱程度,真的可以前者「無辜」、後者「有罪」作簡單劃分嗎?再說,黃春明連講兩次五字經被視為「連續犯」,那麼蔣某從頭到尾高舉大字報,法官該算他連續幾次侮辱?

蔣某的政治信仰如何,是他個人的事;但他不斷強將自己的信仰加在別人身上,不僅黃春明,陳芳明也曾遭他當眾指責為「變色龍」、「雙面人」。這樣的公開騷擾行為,對兩位作家造成的名譽傷害及人格貶抑,法官覺得都無所謂嗎?或者只要惡人先告狀,法官就只看見訴狀中的片面之詞?再說,蔣某不承認中國語文,且他心中其實也不承認中華民國;但他卻用自己不承認的文字來辱罵他人、來控告他人,並接受他輕蔑或不承認的司法體系用中國語文寫的判決書。這一幕幕,不都是荒誕至極?

此案因涉及政治和國憲認同,並非容易的案件;而法官便掐頭去尾,省略前因後果及各項糾葛,只專注蔣某的提告,當作這只是個五字經事件。司法之舉重若輕,莫此為甚!法官所為何事?一般訴訟,民眾要的無非是一個公道,但鄭銘仁卻選擇給出一個最平庸的判決來討好惡人、應付艱鉅。不幸的是,他誤用法條,不僅對黃春明構成二度傷害,也傷害了司法形象,更斲傷了民心。

作家不該沒有禮貌,但教授可以用他不相信的文字來羞辱他人;而法官若違反專業,只要按下「上訴」的程序鈕重新再審,就算是「救濟」了。這到底在救濟法官,還是在救濟當事人?而假使審判如此簡單,那麼七、八成的案件都交給電腦處理就好了,至少電腦不會用錯法條,不是嗎?國家養那麼多法官作啥?

此案進入二審時,法官需好好重新思考,給出一個能服人的判決。如果重來一次,只是要改判黃春明罰九千元,這個法官只是把自己和社會再羞辱一次。那樣的話,就算法官自己掏腰包幫黃春明繳交罰款,都無法讓這齣荒謬劇散場。

司法不缺判決,缺的是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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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蘭:別讓我們生活在恐懼之中

【聯合報╱洪蘭】2012.04.09

住的保障和言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兩個人權,嚴重時會動搖國本。最近發生了兩件事令我惴惴不安,非常擔心這噩運也會降到我頭上:

我們從來不會想到住了一輩子的房子,有一天,會有人說「你的房子不符合都市計畫的要求,你這二層樓的透天厝太醜了,跟別的大樓不相配,為市容的整齊,要拆掉」,於是怪手開來,推牆倒壁,你仰賴以養老送終的家一時三刻化為廢墟,你才知道你以為按時納糧繳稅就「帝力何有於我哉」的觀念是太天真了,別人一句話,你一生的辛苦剎那間化為烏有。

另一個是你去演講,有人故意挑釁,在會場拉白布條,干擾你說話,他不尊重你在先,但是你不能生氣,也不能回嘴,因為你一動怒,你就被判一萬元罰金,緩刑兩年。

這兩件事太令我們震驚了,好像一直以為保護我們的法律突然站到壞人那邊去,我們成為刀俎上的魚肉,任人宰割了。試想你去演講,有人舉白布條說「可恥」,你該怎麼辦?假裝看不見,讓你的人格受辱嗎?為何他的「可恥」不算公然侮辱呢?

這種判決太可怕了,它不管前面的原因,只看最後的行為,就像兩個學生打架,老師只看到乙打甲,就判乙去罰跪,不管是甲先動手,乙被迫保護自己,不得不還手。我們小時候都有過這種被冤枉的經驗,心中忿忿不平,到今天說不定還記得。少年感化院中很多孩子小的時候也是乖孩子,只因被不辨是非的大人冤枉了,覺得人世間沒有公道,就把法律放在自己手中,從此就反社會了。

至於「有礙觀瞻」,那更是沒有道理。只要乾淨整齊,別人無權置喙,什麼人說都市一定要高樓大廈呢?民國四十三年,我姊姊念北一女時,學校規定冬天要穿嗶嘰的黑外套,但是當時我父親公務員薪水微薄,無力購買,我母親便把我父親的舊大衣染成黑色,做了一件呢的黑外套,結果我姊姊中學三年都被罰站在升旗台,因為布料不一樣。強拆王家,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我沒有看見公理與正義,我只看到因為不是大樓,所以必須被拆,讓人深深感到孤臣無力可回天的悲憤與無權無勢者的悲哀。

台灣的法律跟不上時代,成為社會進步的絆腳石,已經不是新聞,但是為什麼不去改呢?我們不是有民意代表為民喉舌嗎?喉呢?舌呢?怎麼不見聲音?家對一個人的意義遠甚於任何東西,當家隨時可被徵收拆除時,你永遠生活在恐懼之中。

六○年代曾經有部電影叫《歸鄉》,一個韓戰的軍人,九死一生,一心就是要回家,只是當你千辛萬苦終於爬到家時,那個讓你魂牽夢縈的家已是別人的高樓大廈,你是什麼感覺?一個人的家是他安身立命之處,他若是合法擁有,就不可以因與建商的利益衝突而剝奪他的擁有權,一個人也有權去捍衛他的人格。請先懲罰挑釁之人,不可讓壞人坐大,而使善良老百姓生活在恐懼之中。

(作者為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

※ 相關報導:

* 天堂不撤守-都更議題,不該是一面倒的零和討論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40900380.html

要如何正確拿捏政策的平衡點,調和衝突?好的行政執行,不可能沒有好的法律支撐。從這個角度看,大家除了檢討台北市的執行,也把方向鎖在檢討法律是允宜的。但大家可曾想過,好的法律需要的又是什麼呢?不就是充分的民主思辯嗎?不只是都更議題上我們很擔心民主思辯、公共辯論是不充分的,其他重要的公共政策,包括美牛、油電漲價等議題,也都存在一種充滿情緒的「一面倒現象」。就此而言,我們的民主固然是讓我們引以為傲的資產,但似乎離「成熟」二字,還有相當的路程要走。



◆ 烏龍報案/消防員破門…屋主索賠

【聯合報╱記者蘇郁涵/高雄報導】2012.04.09

「一一九,我家對面大樓的六樓,有人上吊!」消防隊員趕抵破門,發現不是上吊,懸空黑影只是晾曬的一件雨衣;被擺烏龍,還要面對屋主因門被撬開氣炸索賠,類似烏龍案已成消防員救災的「心理障礙」。

「救災是和時間賽跑,被擺烏龍還要賠錢,很冤!」高市前金消防分隊長余泰運說,現在救災救人動輒惹禍上身,長期下來,已成為消防人員一大心理障礙,賠過錢的隊員就怨嘆「怎麼做都不對!」

消防員救災吃力不討好的例子比比皆是。今年初,住旗津的吳姓市民與父親吵架,因電話聯絡不到在左營獨居的父親,打一一九求援,消防人員趕抵猛按門鈴沒人回應,只好破門而入,進門才發現,老翁重聽,好端端在房間看電視。

老翁不體諒消防員擔心他發生意外,只看到雕花大門被撬壞,當場要消防員賠二萬元否則提告,消防員為免去往返法院麻煩,請里長說情,最後自掏腰包以五千元「和解」。

另有民眾報案,指鄰居煮食不慎引發濃煙,消防隊員「保守行事」不敢破門,改撬開窗戶時,屋主的花貓竄出跑走,隊員進屋關掉瓦斯通知屋主,屋主回家簡單幾句感謝,轉頭發現愛貓失蹤立刻翻臉,指責「為什麼隨便撬開窗戶,害愛貓逃走?」要求賠償精神損失,最後經地方人士勸解才平息。

余泰運說,消防法規範消防人員為救災得損壞建物,隊員選擇賠錢了事,只是想免除訴訟困擾,「希望民眾能有同理心」,讓消防人員在沒有壓力下,全心投入救災救護。

消防隊員現在救災前,都會先確認屋主是否在內,並會同轄區警方、里長、管委會人員或承租人到場,「只要不是十萬火急,能等屋主返回就等,能直接開鎖就不要撬門」。

※ 相關報導:

* 駕訓班學開車 撞壞教練車免賠
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11051801/112012040900037.html

通部公路總局表示,消費者上課前一定要和駕訓班簽下「汽車駕駛訓練定型化契約」,若不小心將教練車撞壞了,才可不用負賠償責任。



◆ 空勤總隊添了黑鷹直升機 仍是「夜盲」

【聯合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2012.04.09

空軍海鷗直升機日前深夜在蘭嶼外海失事,凸顯夜間搜救的困難與危險性,但軍方人士透露,內政部空勤總隊三年後雖將接裝全新的UH-60M黑鷹直升機,不但未採購夜間海上搜救裝備,還把耗費近七千六百萬元的全機噴漆列必要項目。

知情人士感嘆,即使有了先進機種,空勤總隊未來還是有「夜盲症」,只能白天出勤,夜間搜救任務還是要落在空軍海鷗部隊身上。

根據陸軍的規劃,我方將在二○一四年到二○一九年逐年接收六十架黑鷹直升機,空勤總隊在二○一五年接收首批五架,最終達十五架。據了解,空勤總隊在二○一○年底向美方提出需要加購的十五項特殊救難設備清單,美方於二○一一年六月提供報價資料,總值約五十三億元。

據指出,空勤總隊決定只買五項,分別是十五具外部吊掛(約一億五千萬元)、六具內輔助油箱(二億四千萬元)、十五具民用無線電(約二億五千餘萬元)、十五具滅火水袋(近一億六千萬元)與十五架全機噴漆(近七千六百萬元),已納入發價書的第一次修訂項目。

至於空勤總隊原本提出前視紅外線、搜索探照燈、搜救尋向器、擴音喊話器、目標定位系統與機組人員夜視鏡等夜間搜救設備,「完全沒買」。

消息人士透露,空勤總隊已在六年的新機接收期間編列配合款五十億五千餘萬元,準備用在新機的人員訓練、後勤維護與加裝救災設備等項目,「但這筆錢沒有包含夜間搜救裝備經費」。



◆ 走路低頭族 交通部不排除罰行人

【台灣醒報╱記者蕭婉寧╱台北報導】2012.04.09

走路玩手機要不要開罰?雖然立法院已經一讀通過,騎車、開車低頭族將予以罰款,但行人方面卻沒有規範。立委葉宜津受訪時表示,法條的制定與當事者行為相關,行人在未使用交通工具下,較難規範。但交通部專員表示,若未來情形嚴重,不排除對行人罰款。

針對行人是否開罰的部分,交通部監理科專員李小姐進一步說明,目前雖沒有研擬相關的草案,但未來若情況越來越嚴重,不排除就行人使用手機的行為,擬定相關法案規範,以維護交通安全。

台北市交通大隊分隊長曾郁涵表示,因為針對汽車、機車低頭族罰款之法案尚未三讀通過,還沒開始取締,目前取締對象還只是以車輛在行進過程中使用手持電話,且有數據傳輸行為(包括傳簡訊、上網等)作為標準;雖然現在已經有許多因玩手機遊戲而發生事故的案例,但還是得等未來立院通過後,才會開始取締。

民眾林小姐表示,雖然邊走路邊使用智慧型手機會影響專注程度,不過遵守交通號誌還是不成問題。而對於行人列入罰則部分,她認為台灣智慧型手機還沒造成太大的問題,應該再觀察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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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音樂季/海邊搭帳篷 女遊客遭性侵

【聯合報╱記者潘欣中/屏東縣報導】2012.04.10

廿四歲女子與兩名男性友人到墾丁參加音樂季,昨天凌晨在大灣海邊搭帳篷過夜,當地周姓男子偷進女子帳篷企圖性侵,被兩男發現痛毆,周男找五名友人回頭報復,圍毆兩男,並和四友人性侵女遊客得逞。

這是墾丁春天音樂季舉辦六年來,首次發生外地女遊客遭在地人性侵,警方根據被害人提供主嫌兔唇特徵,鎖定上周才因吸食毒品被捕的周姓男子(廿三歲,有性侵前科),下午陸續逮捕周等六人,其中三人是少年。

警方調查,被害女子三天前偕男友和另一名男姓友人,從台中到墾丁參加音樂季,三人為節省住宿開銷,在墾丁大灣八寶公主廟旁樹林搭兩頂帳篷過夜。

昨天凌晨三時許,三個人在帳篷旁玩撲克牌,家住墾丁的周姓男子路過,主動趨前和三人打招呼,表示他和墾丁水上活動業者很熟,可幫忙介紹打折,三人邀他一起加入牌局,周不久又邀五名友人同樂。

一小時後,兩男一女說累了想睡,周男帶五名友人離去不久,獨自折返,潛入女遊客帳篷企圖性侵,女遊客驚叫男友名字求救,兩男自帳篷衝出,將周痛毆一頓。

周心有不甘找五名友人回頭報復,兩男遊客不敵帶著棍棒的六人,一人被打到昏倒,女遊客的男友則被喝令跪地,由一人持鐵棒監控,周和四名友人進入帳篷,四人合力按住女遊客脫掉衣褲,並摀住嘴,任由周性侵,四人也趁機撫摸女遊客身體,周性侵得逞後,六人一哄而散。

被害女子驚嚇過度不停啜泣,因擔心身分曝光,一度阻止男友報案,另名男姓友人表示不能讓目無法紀的惡人躲過法律制裁,被害女子決定報案。

墾管處說,三人搭帳篷過夜地點在墾丁大灣海邊的樹林,該處不是規劃的露營區,距附近民宅和民宿逾百公尺遠,深夜發生意外,無法立即求援。



◆ 報案沒有用…南韓姦殺案 警長下台

【聯合報╱編譯李京倫/報導】2012.04.10

一名南韓女性打電話報警求救,卻因警方處理不當而遭到姦殺,引發眾怒,南韓警察廳長趙顯五9日辭職獲准。

趙顯五說:「報警中心無能而導致誤判狀況、警方應對鬆懈、調查不力、試圖掩蓋真相、說謊辯解等嚴重問題已經得到證實。對警方辦事不力造成如此殘酷的後果,我深深自責並真心向國民道歉。」他並請求受害者家屬原諒。

總統李明博在總統府青瓦台召開的會議上聽取報告後,沉默了好幾秒鐘,委婉指責說,政府最基本的作用就是保護國民的財產與生命。

嫌犯中國大陸朝鮮族裔吳原春是42歲的工人。他向警方供稱,在路上和受害人郭某撞到肩膀後發生口角,當時已酒醉,又因一時氣憤,才把郭某帶到家裡姦殺並分屍。

南韓京畿道水原市1日晚間10時40分左右,28歲的公司職員郭某報案說:「有人要強姦我。」並清楚說出所在位置。然而接線員反覆問:「喂,你說你被強姦?正在被強姦?」還問:「不知道準確的位置?」、「是誰要害你?」等。

郭某在電話中哀求:「警察您快來呀!快!」但接線員還重複問「你認識加害人嗎?」。這時嫌犯似乎進入房間,郭某急忙對嫌犯說:「我錯了,大叔,我錯了。」警方原本公布的的報案電話時間僅1分20秒,但後來事實遭揭露,她並未掛斷電話,「我錯了,大叔,很痛,啊... 」的慘叫聲回響在收聽器中,實際上通話共持續7分36秒。

2日凌晨3時許,警方來到距離犯罪場所只有10米的地方,卻因警員搜查不夠仔細、甚至在車內打盹而錯失救人時機。凌晨5點左右嫌犯掐死了她。2日上午11時50分左右,警方才逮捕嫌犯。

警方承認,這件凶案登上媒體版面後,警方向媒體誇大派去搜索附近地區的警官人數。趙顯五誓言幫助死者家屬取得適當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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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對!同志打婚權官司 法官「致敬」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2012.04.11

男同志陳敬學、高治瑋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遭拒,提起行政訴訟,昨天以「辦喜事」的心情出庭,強調法律未限制異性才能登記結婚;戶政事務所則說依民法規定,只能拒絕同性結婚登記。

陳敬學、高治瑋是第一對為了「婚姻權」打官司的同志伴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首度開庭,庭訊很輕鬆,陳、高的親友、同志團體擠滿法庭;承審法官陳心弘都忍不住說:「今天真是賀客盈門。」

二○○六年,陳敬學(四十歲)與小他一歲的高治瑋在喜來登飯店舉行婚禮。去年八月,兩人到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戶政事務所援引法務部一九九四年的函釋,指同性結婚與民法規定不符,不准兩人登記。

兩人因此提行政訴訟,爭取同志伴侶合法辦理婚姻登記。陳的律師指出,法務部的函釋不是法律,不能作為限制人民婚姻自由的依據,戶籍機關有義務讓陳、高登記結婚。法官追問,同性可締結婚姻的參考依據,律師引大法官第三六二號解釋,指婚姻自由受憲法保障。

庭訊結束前,法官詢問陳敬學有何意見或補充說明。陳抓住這個表白的機會,在法庭上感性地說,感謝媽媽、「最漂亮的岳母」,他和高治瑋會「幸福地存在」。

雖然這些陳述和法律無關,法官陳心弘耐心聽完,對兩人的同志婚姻表達「崇高致敬」;但也不忘法官角色,提醒說「這些都與審判無關,但也讓你說了」,希望陳敬學下次「控制一下」。

陳敬學本希望他和高治瑋的媽媽出庭,能在庭上幫忙陳述;法官陳心弘說,「不在審理的規劃內」而未准。全案五月十五日再開庭。



◆ Made in 監所 去年業績近8億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2012-04-11 工商時報

法務部自95年實施「一監所多特色產品」政策以來,收容人的自營作業收入與廠商委託或承攬作業的委託加工收入,迄去年底止,分別為3.2億元與4.7億元創下歷年紀錄,政策推動5年有成。

矯正署長吳榮璋昨(10)日表示,該署所轄各監所接受廠商委託加工或承攬作業,與自營作業的收入,大約維持在六比四的規模,不過自營作業的收入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企業委託矯正機關加工作業,可以上網查詢法務部矯正署網站「委託加工承攬系統」,目前台南監獄以電烙鐵燒邊加工為主、雲林監獄做鉤鍊與哨帶等、屏東看守所做冰袋房週波加工、宜蘭與台中守所及北監等承作花燈等。

吳榮璋指出,全國各監所目前實收的收容人有6萬4,793人,其中4萬383人參與委託加工作業,迄去年12月底止,委託加工收入已達4億7,734萬元,比99年的委託加工收入4億4,425萬元成長7.45%。

不過,矯正機關收容人作業方式,還是以公辦,即自營作業為主。

吳榮璋表示,雖然各監所辦理自營作業,收容人參與人數僅4,351人,占全部矯正機關總作業人數不到十分之一,惟作業收益較高,顯見訓練收容人謀生技能成效良好。

矯正機關自營作業收入,在94年時才年收入才9,421萬元,但自從一監所多特色政策出籠後,各監所的特色產品逐年創新,收入也水漲船高,到97年破2億元,而去年一整年首度突破3億,達到3億2,120萬餘元,成績斐然。

吳榮璋說,除了自營作業收容人的商品創新與技術受到肯定,業績增加的另一項因素是拜網路銷售所賜,民眾可在矯正署「自營作業產品展售商城」網站自由選購,而且是宅配後「貨到付款」,相當方便。

矯正機關的自營作業產品,除內銷給法務部所屬機關外,供銷系統包括各行政機關或一般民眾等都有下訂單,著名的產品包括屏東監的鼎新醬油、彰化監的蕎麥麵、北監的辣味豆干、桃園女監的南棗核桃軟糖、台中監的鳳梨酥、台中女監的Miss松露巧克力、基隆監的一口酥等。



◆ 黑道控制魚市 警方撒網逮魚蟲

中央社 2012.04.11

農產有「菜蟲」,海產也有「魚蟲」,新北市警方今天偵破一起黑道組織涉嫌獨攬北北基魚市龐大批發利益案,逮捕李姓男子等4人,訊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指出,以李姓男子為首的幫派分子,認為北北基海產魚貨利益龐大,於是企圖獨攬北北基海產批發生意。

市刑大表示,李嫌等人從民國98年起,就逐漸控制北北基等多處魚市批發價格,若有其他批發商不配合,就會糾眾砸店。就像農產市場有「菜蟲」,李嫌等人行徑有如「魚蟲」,批發魚貨銷往各海產店,獲取暴利。

市刑大指出,李嫌的幫眾多,往往動員眾多小客車或遊覽車,載運手下前往包圍被害商家的公司,從監視畫面來看,多人手持球棒、鐵棒、木棍湧入,棍棒齊飛,毆打被害人及毀損財物。

市刑大獲報後會同蘆洲警分局展開偵辦,經半年多後跟監蒐證後,上午約7時動員大批警力,兵分多路,分別在桃園、八里及基隆等地將李姓主嫌等4人逮捕到案,訊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危害安全、殺人未遂、毀損等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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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別再修出另一個不能用的法案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2012.04.12

影響層面極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法後幾乎牽動所有的企業、團體,乃致於個人,但因立法不夠周全,發生新法還未上路,就急著喊卡,或再修法解決的罕見創舉。可說是,牽一「法」而動全身,目前金管會針對保險業界實況下告知的難困,已修正保險法加以解套,其他主管機關是否也要仿效,配合一個個資法而大舉修法,弄得各部會人仰馬翻。

法務部認為,基於隱私權的保障,各機關應配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全盤檢視主管的法規是否需要配合修正,以避免各機關在適用上發生疑義,因此建議相關單位,可以參照金管會修正保險法第177條之1規定的作法,看看是否要以特別法加以排除個資法的規定。

照法務部的意思,被視為窒礙難行的「一年內完成告知」規定,衝擊最大的金融單位,是否也要修正銀行法,還是要在個資法的母法修正時一併規範解決,均有討論的空間,但絕不是妥協立法,有那個業界吵,就排除誰。

個資法修正,造成未上路就要再修法,雖是不得已的作法,但此次既然要重新檢視,就應全面而更周延的討論,包括罰責是否太重,執行面是否難以施行,在廣徵意見後周延而妥適的修正,朝野均應正視,切勿修法時,又修的零零落落。

※ 相關報導:

* 勞動法未上路 木乃伊法案已經躺了76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023396.shtml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舉行記者會表示,根據行政院統計,目前共有15個法案還躺在行政院冷凍庫內,甚至有躺了10年的長霉法案,親民黨還自行找到一部民國25年就通過的勞動契約法,至今未上路,可用木乃伊法案形容



◆ 內容爭議多 這樣的個資法怎麼能上路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2012.04.12

個人資料保護法立法通過近2年,日前遭親民黨告發「法案長霉」,迄今未訂定施行日期。事實上,個資法在法務部將草案送進立法院後,有關特種個資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要件,在立法程序中被刪除,若貿然實施就會發生犯罪的風險,加上「間接蒐集資料」,須在1年內完成告知(54條)等規定,對業界衝擊甚大,法務部經與相關部會溝通、協調,最快將於明天將送修正提案向行政院陳報。

面對個資法未上路就面臨修法的窘境,法務部坦言這是不得已的作法,法務部建議的步驟為:個資法未具爭議的條文,可先行施行,至於個資法具爭議性而窒礙難行的第6 條、第54條「暫緩施行」,若立法來得及,則直接修法解決。

另有關罰責部分,因新法刑責過重,為免違反個資法動輒得咎,面臨刑事責任,對於非營利行為的違法蒐集個資行為,由於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考慮將2年以下的刑責,再降低刑度,或以加強民事損害賠償、行政罰等方式加以救濟。

2年前,法務部針對個資法進行修正,擴大保護客體,不再以經電腦處理的個人資料為限,同時將「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特種個資,列為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的範圍(第6條),換言之,即便當事人同意也不得蒐集、處理和使用。

然而,個資法在99年5月立法通過後,迄今相關的施行細則卻遲未訂定,原因卡在立法原意在保護個人資料,避免流入詐欺集團;但在立法過程中,欠缺充分討論,加上立委各自提出不同修法版本,以致通過的條文,完全脫離行政院版本,發生窒礙難行的情形,業界為此也抱怨連連,認為不宜貿然實施,以避免對社會造成衝擊。

由於2年前公布的個資法內容,主要是參考歐盟1995年的指令,過於老舊,如今歐盟執行委員會為因應網際網路社會型態與反恐合作需求,年初也考慮全面檢討修正,法務部認為,在未來修正個資法時,也應參酌國外最新的立法例,同時有必要建立個人資料保護的專責機關,法務部表示,專責單位除負責個人資料保護的政策法規制定外,還包括監督管考,例如香港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澳洲有澳大利亞資訊專員辦公室,但國內目前僅有法務部法律事務司3名官員兼辦。

※ 相關報導:

* 介紹女友不能私下給電話… 叫人怎麼不抓狂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023401.shtml

法務部官說,其中,個資法第6條規定,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等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當年法務部的版本,原本有經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蒐集例外,但卻在立法程序中遭刪除,換言之,依照公布的個資法內容,即使當事人同意都不得蒐集、處理、利用,違者可處2年以下徒刑。



◆ 短評-兩岸關係條例該修了

【本報訊】2012-04-12 旺報

福建省公務機關要招聘台灣人才事件,引起台灣內部及陸委會與大陸國台辦間的激烈交鋒。由於目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對此有明確規定,台籍人士於大陸公務機關任職確屬違法,殆無疑義。但這部法令訂立於兩岸「三不通」的民國81年,已經跟不上時代,主管機關有責任提出修法,以符合現狀。

台灣人在大陸擔任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成員的情形,大約有以下3種,第一種是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其次是司法機關陪審員,第三種是少數在大陸公務機關任職者,又分行政單位或學術單位,比如大學講師、教授。只有第三種是有固定薪水,屬大陸的公務員序列。

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在政治上都很難發揮作用,大陸選舉基層民意代表的方法是一團漿糊,人大跟政協都不像台灣有制衡政府的功能。台商擔任這種民意代表,最大的作用是提出建言,呼籲大陸保障台商人身安全,建構優良的投資環境。

法院陪審員則具特殊地位,可以坐在審判席,理論上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台灣人擔任涉台專業法庭陪審員,對在大陸的台灣人有莫大好處,可以讓大陸法官釐清兩岸法律認知的不同,避免用法失誤、量刑過當。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條文明確,台灣人在大陸擔任公職就是違法,「惡法亦法」,陸委會的確應該開罰。但面對當前環境,台籍人士擔任大陸無給職民代、陪審員,其實是在保障台灣人的權益,既然如此,就該主動向立法院提出修法,朝野共同協商修訂符合實際的法律,才不會影響這部法律的權威性。



◆ 6度性侵女童竟緩刑 二審改判10年

高院:錯用情堪憫恕

自由 2012.04.12

〔記者楊國文、張文川、周敏鴻/綜合報導〕方姓男子6度性侵女童,桃園地院以方男坦承犯行,且充滿悔意,竟引用刑法「情堪憫恕」 為由幫他減刑,合併判處2年徒刑,還給予緩刑;高等法院認為,一審根本是誤用法律,昨改為重判方男10年徒刑,一名高院法官直言「一審這樣判,沒有人能接受!」

「法官證書應撤銷」

本案一審的審判長許雅婷、承辦法官陳威帆 、黃裕民,記者昨晚聯絡不上3人,無法得知其回應。前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資深律師林憲同昨痛批,一審判決「錯得離譜!」根本是「恐龍判決」,甚至說,承辦法官的畢業證書和司法官訓練所結業證書「應該撤銷收回」。

林憲同說,一審合議庭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3人都應為這件誇張的錯判、爛判負責,縱使被告再怎麼「其情可憫」,也不可能「憫」到低於法定最低本刑3年的程度,更何況是一罪一罰(方男「6度」性侵女童),林以「太誇張了,法律讀到哪裡去了?」形容一審對法理的理解錯誤。

林憲同認為,這個判決是標準的「恐龍判決」,不應該存在,司法院應該檢討、懲處錯判法官;反觀地檢署勇於上訴,高院改判得好,且在判決書直言批判一審的錯誤,值得喝采。

已有家室的方姓男子,和女童「小玲」(化名)是鄰居,前年1月起,方男趁家人不在,多次將當時讀小六的小玲,騙進他住處玩耍,分別在客廳、電腦桌前等地,性侵小玲6次,每次完事就給她30或50元不等零用錢,囑她不可說出去。

後來小玲祖母察覺,孫女怎麼常有來源不明零用錢,逼問下得知方男惡行;警訊及桃園地院審理時,方男坦承自前年1月迄去年5月期間性侵小玲,但次數記不清;小玲則答稱,自前年1月起「每週一次」,後來又改口「每週三次」。

一審合議庭依小玲的指認,認定方男涉案6起,考量小玲未滿14歲,造成身心受創,但方男自始坦承犯行且有悔意,也無前科,並和小玲家人和解,認定無再犯之虞,以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 要件,6罪各判1年半徒刑、合併處2年徒刑,並予緩刑5年。

雖有悔 但未達減刑

檢方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為,方男以施小惠手段性侵女童,雖有悔意但未達減刑要件,一審誤用法律,昨判每罪3年2個月,刑度共19年,合併應執行10年徒刑;可上訴。

※ 相關報導:

* 警憂夜歸女獨行… 迴轉搭載真見狼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2/today-so3.htm

新北市一名穿短裙女子,大前天獨自夜行,巡邏員警瞥見,怕她遭遇危險,好心將警車迴轉要載她返家,說時遲那時快,這時草叢突然伸出一隻手,拉住女子衣物,疑似企圖性侵,員警見狀飛車救人,持刀歹徒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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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亮個案是為了改善制度

【聯合晚報╱社論】2012.04.12

現代新聞媒體像是探照燈般,不斷來回游移,光束所到,讓躲在角落的黑暗被打亮、看到。有一種黑暗,是違法違規、乃至違背道德的行為,藉由媒體的報導曝光,因而得以被阻卻、被導正。另外還有一種黑暗,則是社會上受苦、受委屈的人,他們被忽略了,藉由媒體的探照,提醒大家不該繼續忽略他們,應該積極伸出援手。

南投揹孫子的阿嬤,當然是迫切需要幫助的。媒體將他們照出來,也的確引來了所需要的關注與協助。除了社會大眾的自主動捐獻之外,南投縣和台中市也都願意提供「復康巴士」予以接送,讓阿嬤不必再每天清早揹著愈來愈沉重的孫子趕班次有限的公車。

阿嬤的問題解決了,然而社會的公益責任卻沒了。接下來,必須進一步追查:現在來得這麼快的協助,為什麼之前阿嬤卻得不到,以致需要多年揹負孫子去求學?住在南投,卻得遠赴台中才有啟明特殊教育機構,除了這對祖孫,又有多少家庭仍苦於這種城鄉資源落差?提供給殘障者運用的「復康巴士」服務早就存在,然而規定要上網預約登記,對家中沒有電腦、不會使用電腦的阿嬤,實在是太高的門檻,這中間是否有配套邏輯上不合理之處?校方和社福單位對殘障學童的生活狀況的理解和通報,是否盡職?讓這位阿嬤以專案方式快速取得協助,然而專案特例能維持多久?又有多少類似的個案得不到同樣的專案優待,還在黑暗中受苦?

換句話說,我們要確認:這樣一樁浮上表面的個案,後面有多大的結構與制度問題。我們更要確認:政府處理的,不只是一時、單一的個案,而應該落實到全面制度上,讓類似的痛苦個案可以減少。只有制度上的改善,才可長可久,也才能進行全面的公共資源「分配正義」。

相當程度上,社會大眾目前對於文林苑個案的關注,也應具有這樣的意義,不是只為集中關切於王家一身而已。由個案延伸到制度,不是依靠社會一時的善心關懷,而應啟動一點一滴的制度改良變化,才是通往更好社會的寬廣大道。



◆ 改善國營績效 不能全民營化

【聯合報╱林建甫/台大經濟系教授、國政會財政金融組召集人】2012.04.12

為了油電的漲價,國營事業的中油、台電成了萬夫所指的對象,整個社會罵聲不斷。很多學者也說,國營事業應該要民營化,那麼國營事業到底有沒有存在的理由?若是它還是應該存在,那有沒有更好的經營方式?

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規定,國營事業之設立,係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此外,同法第四條又規定,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並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庫收入。

這兩條文解釋了國營事業存在的理由,並且言明,國營事業應該賺錢。然而為何要發展國家資本,會不會與民爭利?國營事業的經營是否能依照企業方式經營?甚至我們要問,國營事業到底應不應該賺錢?

隨著經濟發展,資本市場的建立,企業的集資擴大,民營企業逐漸可以做很多過去國營事業才能做的事。而且經過市場的檢驗,國營事業的經營的確比較沒有效率。因此在雷根、柴契爾夫人的時代,世界各國紛紛推動民營化。

我國也透過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於一九八九年成立「公營事業民營化推動小組」,進行公營事業民營化。公營的電信、航空、鐵路、公路、銀行等,都已經逐步民營化。中油、台電、水公司及少數國有銀行,是一些僅存的碩果。

中油、台電、水公司當然可以再接再厲進行民營化,可是學理上,這些國營事業存在的主要原因就是進入障礙。此特性,造成獨占的方式難以打破。油電水事業的固定成本很高,而變動成本很小,例如中油要從國外進口原油、儲油槽、煉油廠,天然氣管線;台電,建電廠發電、管線配輸電,這些都是龐大的固定成本。過去沒有夠大的民營企業,因此發達國家資本,的確是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可是,今日不能用這些說辭,因為某種程度,民營企業可以做得更好。

二○○八年的金融海嘯給了重大的答案。當時許多的公司紛紛倒閉,很多也是頻休無薪假、裁員、減薪,以度過危機。國營企業,不會像民營企業般完全以利潤導向,因此穩定就業,穩住市場,社會的命脈就可以延續。類似的,在戰亂的年代,國營事業掌握重要工業生產原料及戰略民生物資,對社會的重要更是不言而喻。另外,國營企業平時也還是有不少配合國家政策,植樹造林,凍漲平抑物價,雇工創造就業,鑽探研發為將來,這些都不是將本求利的民營企業可以做得到的。我們也不難想像,如果油電水事業,全為少數大資本家所完全壟斷市場,任意抬高價格,那國民的福祉,有何保障?

最近油電的大幅漲價,衝擊人民荷包,造成廣大民怨。經濟部立即回應召集「台電及中油經營改善小組」從「經營效率」、「採購制度」、「人事制度」及「民營化進程」等四個面向著手,希望改善未來績效,節省成本,這是對的。但希望不要虎頭蛇尾,風頭過了,又沒事一般。未來的國營事業,希望更透明,採用績效指標KPI,帳冊、人事接受公開監督,那就不會這麼討挨罵。



◆ 原來大學這樣浪費…買便當丟垃圾筒

【聯合報╱陳怡君/研究生(桃縣平鎮)】2012.04.12

從小,父母總叮嚀要開源節流。洗澡時間不能超過七分鐘,用過塑膠袋洗後晾乾繼續使用,外食昂貴又不環保,出門從沒有轎車代步,都是靠大眾捷運來往。

這些觀念深深內化在我心中,繼父母省吃儉用送我上大學後,才見識到大學諸多浪費行為令人眼界大開。

學校常舉辦研討會及名目繁雜的會議,我因為工讀,常協助辦理。這些會議通常請外燴廠商供餐,往往剩下大量食物,這些食物要不是有我們厚臉皮去要回來,大部分都是倒進回收桶,讓我們這些每天手捏十塊五塊的窮學生,好不心疼。差一點的,也有豐富的便當,便當總是會多出十個以上,我們總是顛顛晃晃抱了十個便當回宿舍分同學。

更令人疑惑的是,學校總是不停修整花圃,花才剛種下去,過沒兩個禮拜,又全挖起來,換上另一批花。我想是這些花不耐操,風吹雨打個幾天,全都生爛發臭,勢必要換一批花再繼續風吹雨打,這大概也是個好理由來消耗經費。

核銷經費也是浪費漏洞。學生都知道,國科會經費是要核銷完的,不然下次核發經費會短少。但初期計畫費本來就是預估,省下的錢回歸國庫,應予嘉許,怎可因此就要裁下一期額度呢?為避免下期經費不足,就只好找發票來報帳。

我贊成調漲學費,就長期來看,調漲後學生會更加珍惜上課機會,進而要求老師授課更加認真。但若調整後的學費都是這樣浪費掉,那我想倒也不用多繳錢買便當丟垃圾桶,或是看花圃翻來覆去,比蚯蚓鬆土還認真。古有言「不積小流,何以成江海」,主張調整學費的高層們,真的知道學校錢花到哪裡去了嗎?這些小洞不堵住,學費勢必要一漲再漲,而我們永遠都有填不滿的無底洞。



◆ 李鴻源:6架黑鷹加裝夜航設備

中央社 2012-04-12

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說,空中勤務總隊接收國防部黑鷹直升機的計畫持續進行,其中6架黑鷹直升機將加裝夜航設備,預估經費新台幣30億元。

因應汛期與各種救災需求,李鴻源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面對媒體詢問空中勤務總隊接收國防部黑鷹直升機的計畫時,做上述表示

行政院長陳冲上午在行政院會聽取「101年度防汛及颱風季節防救災整備工作」及「101年防汛整備工作」報告後,提醒經濟部隨時監控全國水庫蓄水情形,一定要維持6月以前供水無虞。

陳冲說,經濟部水利署已建置行動水情APP,可協助民眾透過智慧型手機了解政府提供的防災資訊,應加強宣導。

他說,行政院已將疏散撤離及收容安置列為今年度災害防救演習重點,為落實總統馬英九指示「離災優於防災、防災重於救災」理念,各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應於汛期前再檢視及改善收容處所地點、交通動線與環境安全,並加強高危險潛勢地區民眾的疏散撤離宣導及演練工作,戮力達成「零傷亡、少災損」防災目標。

陳冲表示,汛期5月開始,但今年第1個颱風已在3月29日成形,雖然颱風成形的地點位於南沙群島,並未造成災害,不過氣候變遷所帶來的不確定因素值得注意,各部會應全力做好各項防颱、防汛整備工作。

他指示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農委會持續加強各項通報作為,即時傳達民眾道路資訊、淹水警戒、河川水位、水庫洩洪、天候狀況及土石流警戒等訊息,並運用防災地圖宣導民眾瞭解避難場所與避難路線,於災害發生時能提早避難確保安全,並強化防汛志工與防災專員能量,擴大辦理企業聯合防災等,提升整體災害防救效能。

經濟部「101年防汛整備情形」報告指出,台南曾文烏山頭水庫蓄水狀況稍緊,但較去年同期稍好,氣象局預估南部4月降雨正常機率高,全國6月底前供水無虞。

fsj 提到...

319關鍵照片曝光子彈從扁座車射出

【報導/翁毓嵐】2012-04-13 中時電子報

事隔8年,沉寂許久的319槍擊案,因前副總統呂秀蓮,和中研院研究員朱浤源堅持,再吹皺一池春水。另一位闊別好些年,但卻從未歇手欲尋找真相的「福小姐」,近日也重現江湖,並直言子彈是從車內擊發的!

自三一九槍擊案發生後,數年來福小姐南北奔走、往返國內外,拿著數不清的三一九當日案發地點相關影帶、照片,回到台南市金華街、奇美醫院等現場比對,甚至到海外找專家協助,獲得的結論,都讓她確信自己當時的論述,即「子彈不是從外面射進來,而是從吉普車裡射出去」一說,是正確的。

屆滿八年後,福小姐更加相信,只要是任何彈道專家親眼看過吉普車上的彈孔,都馬上就能判別出槍擊案的真假,因為她手上的畫面證據顯示,槍手根本就在吉普車上,並製造出擋風玻璃上的彈孔。

福小姐指著媒體偷拍到的照片中,從吉普車右側方拍攝的彈孔照,可以清楚看到,在有厚度的吉普車前擋風玻璃上出現的彈孔,呈現內縮外擴的碗狀痕跡。(更多精彩內容,請詳見1782期時報周刊)



◆ 官方忽略的角度?「福小姐」偵探推理

【陳鴻偉/台北報導】2012-04-13 中國時報

根據《時報周刊》報導,「福小姐」提供的關鍵照片,子彈是由吉普車內打出,但在高檢署和刑事局的調查報告中,彈道都是從外打進陳水扁和呂秀蓮乘坐的吉普車,而且彈孔是外小內大的倒碗狀,疑點重重。

周刊指出,兩分官方報告中,所有關於彈孔的照片,不是從外往內照,就是從內往外拍的「平面圖像」,沒有任何一張照片,能像「福小姐」提供的角度一樣,是從車子內部呈現玻璃側面的立體圖像,是巧合沒拍到?還是刻意不放?難免引發無數疑問。

如果依「福小姐」所言,子彈從車內射出,那是什麼人在什麼時候,有機會開出這槍?對此福小姐表示,經過她八年來收集、分析,推論出一個最有可能的情形:陳、呂車隊出發後,下午一時十分到達南萣橋,先有一名白衣警務人員,在行進間上了吉普車。隨後又有另一名保安隊員,拿出一個黑色公事包給車上人員,這人再將包包交給呂身後的隨扈警衛官盧孝民。「福小姐」就質疑,這個包包內有玄機。

此外,「福小姐」和李源生還提出許多疑點,包括檢警公布的作案彈頭,聲稱陳水扁血流得不多,是因為槍打到脂肪層較厚的肚子,那為何官方找到的「鉛彈」中,找不到任何陳水扁的脂肪組織?



◆ 五疑點 呂:李昌鈺報告有誤

【陳鴻偉/台北報導】2012-04-13 中國時報

《時報周刊》採訪前副總統呂秀蓮,談到三一九槍擊案,她表示對案情瞭如指掌,認為李昌鈺的鑑識報告有錯誤。她指出五大疑點,其中包括彈道鑑識比對的失誤、關鍵的檳榔攤沒調查,還有彈殼尋獲時機等問題。

周刊報導,呂秀蓮自認掌握許多破案關鍵。她表示,李昌鈺是用彈孔一四七公分和高腳椅一四○公分當基準,做出「彈道從吉普車之前,往後方下傾約四度,並和車子右側夾角五十四度方向,由右往左射擊」的結論。

呂秀蓮說,但李昌鈺忘記她右腳受傷,所以車座上還有兩個礦泉水紙箱給她墊腳,她的膝蓋不是下垂而是上揚,而且足足比高腳椅高了十公分。所以槍傷的位置,應該高於擋風玻璃上的彈孔,所以彈道是上揚而非下傾。

呂秀蓮還質疑「撿彈殼」的過程,是檢警辦案的盲點。她表示,發現彈殼的民眾中,有一位林姓男子,他是檢擊熱區附近「小莓檳榔攤」老闆的兒子。這個老闆二○○三年因持有改造貝瑞塔手槍被抓過,和三一九槍擊案的手槍是同一型。

呂說,老闆後來還指認黃衣禿頭男,在他店前面手持不明物品,很多證詞都是他講出來的,檳榔攤跟三一九案究竟有無關聯,為何沒有仔細調查?



◆ 台中警分200路掃毒 捕獲近百人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2012.04.13

台中地檢署本月初擴大宣導「無毒日」,接獲不少民眾檢舉,前天起兵分200路掃蕩轄區內毒品,至昨晚逮獲藥頭張宥國與藥腳近百人,掃毒行動持續進行中。

台中地檢署與市警局、衛生局、環保局、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本月初出動近千人,深入各區展開歷年來規模最大的「台中無毒日—反毒、拒毒、檢舉藥頭」擴大宣導,接獲不少民眾檢舉,效果奇佳。

檢警鎖定在東勢販毒給便利商店工讀生的「小張」集團、在烏日賣搖頭丸的「小許」、在東區販毒的「文玉」集團、在太平地區販毒的張宥國、流竄市區販賣海洛因的「阿倫」等12集團。

台中地檢署昨晚開始,卓俊忠、張文傑、楊忠城等12名檢察官指揮300多名員警,兵分200路,預計將拘提、傳訊藥頭及藥腳170人,至昨晚已逮獲近百人。

毒犯張宥國在台中無法購得毒品,轉到高雄地區購毒,昨晚返回中市太平區即被警查獲。

綽號「文玉」的毒犯在東光路遇警攔截,駕車逃逸,警方開3槍擊破車子輪胎,「文玉」從暗巷中逃逸。



◆ 竹聯、四海當靠山 東南亞外勞淪黑幫殺手

【報導/戴志揚、謝明俊】2012-04-13 中時電子報

國內外籍勞工人數日益龐大,東南亞幫派印尼螃蟹幫、爪哇幫、南越幫、北越幫、泰國拉丹幫也入侵台灣各據地盤,甚至還有國內竹聯、四海等幫派吸收越籍學生入幫,來壯大聲勢;而繼日前澎湖爆發印尼漁工幫派火併,一名印尼幫派幹部慘遭殺害以鐵錨沉屍後,北市也發生本地兄弟帶領越籍學生至酒吧喝酒,槍殺中山分局員警事件,全省各地外籍幫派組織一一現身,治安堪慮。

澎湖日前發生凶殘的印尼漁工遭殺害的鐵錨沉屍案。死者原是澎湖當地印尼籍漁工所屬的「飛鷹幫」安全組長,未料卻慘遭另一同鄉幫派虐殺。兩派漁工近來劍拔弩張,警方及海巡單位正嚴密監控。

根據移民署統計,台灣最大勞力輸入國就屬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等四國,至今年二月底為止,四個國家在台逃逸的外勞,目前總數高達三萬五千餘人,警方發現,這些逃逸外勞,有不少女性落入火坑賣淫;至於男性,則慢慢脫離四處打零工的模式,漸漸融入地方幫派做為打手。

向來忙碌而純樸的澎湖馬公第三漁港,三月二十一日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棄屍案件,讓整個馬公市掀起不小的波瀾。

(更多精彩內容,請詳見1782期時報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