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9

「嗅」出熟人,不管他們在哪

'Sniff' out acquaintances, wherever they are
http://www.physorg.com/news131214389.html

May 28, 2008
By CATHERINE TSAI, Associated Press Writer

美聯社 -- 透過一項新方案,那能讓你的朋友與同事自行找到你,最常傳送的訊息之一 --「你在哪?」-- 也許會變成昔日的不當措辭。

此方案 Sniff(嗅探),為「social network integrated friend finder(整合社交網路之尋友者)」的縮寫,將追蹤任何已註冊並同意被「嗅探」的人。

通常不到 1 美元,Sniff 為任何參與者出示一個粗略的地址與地圖,所使用的技術與用來尋找難以捉摸的、透過手機撥打 911 的徒步旅行者一樣 -- 利用撥打電話者附近的基地台進行三角測量將他們的位置定位。

如果你迷路了,你可以 Sniff 你自己。

Scandinavia 半島(包含挪威、瑞典、芬蘭)大約 180,000 名使用者正這麼做,而這此方案最近也在英國開辦,在那 Sniff 搜尋要 50 便士。

位於丹佛的 Useful Networks(為 Liberty Media Corp. 所有)表示:此計畫在前往飲酒作樂的路上呼朋引伴格外方便,而且它預期至少有二家美國主要的無線電信業者 -- CEO Brian Levin 不願透露是誰 -- 要在數週內透過 Facebook 與 http://www.sniffu.com 開始提供 Sniff。

新興公司 Loopt 提供一種類似的服務,那能自動地更新使用者朋友的位置。而當你傳送一個訊息給 Google Inc. 的 Dodgeball,更新你的所在地時,Dodgeball 也將告訴你的朋友你在哪。

Paula Hammond,科羅拉多州 Project Safeguard 家暴計畫的執行長,則擔憂 Sniff 無法驗證某位用一支手機註冊以參與其中的人,實際上擁有這隻手機。Hammond 說,那個漏洞能讓追蹤者,例如,追蹤一位受害者而不讓她知道。

Sniff 表示,它對使用者的週期性提示應當會通報人們有哪位不認識的人已經註冊了,而使用者能使他們自己在某些嗅探者之前「隱身」。

該公司也正在研究如何給追蹤者假造的地點 -- 以及給尋找正在「磨灰(摸魚)」員工的老闆 -- Levin 說。

※ 真是兵不厭詐...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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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cebook:不會將公司以150億出售給微軟

來源:網易科技報道 2008年05月29日

5月29日消息,Facebook創辦者馬克·扎克博格(Mark Zuckerberg)不計劃出售其公司,即使微軟能夠出150億美元的高價。

扎克博格本週三在「徹底數字化」(D: All Things Digital)大會上發言時說,「我們的最終目標不是出售或上市,我們的目標是實施以前討論過的計劃,例如幫助用戶更方便地共享信息。」

Facebook在過去的一年中至少融過三輪資,以進軍海外市場和提高處理能力。本月早些時候,Facebook舉債1億美元提高處理能力。Facebook與社交網絡領頭羊MySpace差距正在越來越小。

去年10月份,微軟以2.4億美元獲得了Facebook 1.6%的股份,對Facebook的估值高達150億美元。《華爾街日報》本月報道稱,儘管微軟曾就收購事宜與Facebook接觸過,但雙方並沒有進入談判階段。

市場調研廠商ComScore的數據顯示,3月份Facebook的用戶數量由上年同期的3210萬增長至1.092億,MySpace的用戶數量則由去年的1.069億增長至1.66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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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j 提到...

網路廣告投你所好 侵犯隱私遭批

黃文正/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 2008.06.14

網路廣告蓬勃發展,行銷手法也愈來愈高明,透過最新的「行為鎖定技術」(behavioural targeting),利用網友常瀏覽的喜好網頁或搜尋關鍵字,分析其行為模式,精準刊登符合興趣的廣告,可將廣告效益發揮到極致。

然而,這種網路行銷新技術,卻也引來侵犯個人隱私的質疑。

簡單的說,「行為鎖定技術」就是投使用者所好,量身打造、配送符合興趣的廣告。例如,喜歡汽車的人,在上網瀏覽一則新聞時,網頁可顯示某家車廠最新推出的車款;喜愛美食的人,則可看到某家五星級飯店的促銷折扣廣告。

《經濟學人》雜誌指出,這種可提升廣告精準度的網路廣告行銷手法,已逐漸受到市場歡迎。

最近,美國許多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都悄悄採用網路廣告公司NebuAd的此種新系統提升廣告精準度。

而英國最大的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BT,去年便改採網路廣告公司Phorm的新系統。

然而,此技術已招致侵犯個人隱私的批評。英國資訊專員(Information Commissioner)警告,此技術應「選擇進入」(opt in),需取得使用者同意;而美國的兩位國會議員則質疑,全美第四大網路服務供應商Charter已偷偷採用NebuAd的系統,其技術應具「選擇退出」(opt out),須向使用者確認是否保留個人資料。

無可諱言,此種新技術對網路電子商務顯然助益頗大。

例如,亞馬遜可依照顧客上網瀏覽與購買書籍的紀錄推薦一些新產品;雅虎和美國線上也會根據網友的網頁瀏覽資料或電子郵件等建立顧客個人資料。

而Google則可利用關鍵字搜尋,分析鎖定推出相關的網路廣告。

如何在電子商務與個人隱私之間保持平衡?對此,網際網路的發明人英國提姆.柏納李爵士說:「那些是我的資料,你不能任意取走,如果你想拿這些資料去做些什麼,必須先徵得我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