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8

動保團體:一人一信 阻韓國立法吃狗肉

中央社╱台北八日電 2008.04.08

由於韓國首爾市政府研擬透過立法將狗納入畜產食用項目,韓國動物保護團體今天尋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犬髖關節狗友會等動保團體和立法委員協助,希望透過一人一信給韓國總統李明博,以及國會連署等方式,呼籲韓國政府不要做出錯誤的決策。

成功推動台灣立法禁止食用狗貓肉的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幸男和前立委蕭美琴上午也出席記者會。王幸男表示,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愛護動物是文明的表現,人類補充蛋白質有很多替代品,想不通連續劇裡中有那麼多俊男美女的韓國,為何還要立法食用狗肉。王幸男表示,將在立法院連署,並將連署書送交李明博和韓國國會。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過去特定地區的人類或許有生存營養等理由必須食用狗肉,但目前人類肉食的種類或數量已經過度,數年前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 也可能是人類意欲擴大肉食對象導致的危機,「飲食文化」已經不是可被國際社會接受的藉口。

韓國維護地球動物權益協會 (CARE) 代表朴素妍表示,1988年韓國舉辦奧運時,一度將狗肉列為不可食用項目,但奧運結束後,狗肉店恢復營業,首爾市政府認為既然有人食用狗肉,就應該管理。

朴素妍指出,部分韓國人認為,寵物狗和肉狗不同,但事實上,市場販售的狗來源很多,有的人將家裡養的賣到市場,有些是被遺棄的狗。不只土狗被當成肉狗,黃金獵犬、約克夏、馬爾濟斯等寵物犬也會被食用。估計首爾市一年宰殺兩百萬隻狗。

農場賣狗一隻大約韓幣三至五萬元 (約新台幣一千五百元),屠宰賣到市場後一斤肉約韓幣一千七百元 (約新台幣六十元),一隻大黃狗可賣到韓幣十五至二十萬元 (約新台幣六千七百元),利益可觀。

韓國維護地球動物權益協會和韓國動物保護聯盟 (KAAP) 並在記者會上公布韓國市場販賣、屠狗的照片和影片,待宰的狗被強塞到鐵籠內幾乎無法動彈。

朴素妍指出,肉狗繁殖場環境髒亂,有些狗食是廚餘或發霉的麵包,有的飼養場為避免狗因警戒而吠叫,用針刺小狗耳朵,破壞聽力。

台灣動保團體則帶來多隻健康活潑的黃金獵犬、貴賓狗,大狗小狗玩在一起,形成強烈對比。

今年三月二十四日,首爾市政府發表「狗肉衛生管理政策」,將狗列為家畜項目,預計五月舉辦聽證會後,將向中央政府提案修改「畜產品加工處理法」,立法將狗納入畜產食用項目。韓國動保團體三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曾在首爾市政廳前表達強烈抗議,最近更緊急向台灣、泰國、新加坡和日本等亞洲國家尋求協助。



◆ 韓國屠狗場 一年200萬隻狗喪命

公視新聞/記者林靜梅、陳柏諭台北報導 2008-04-08

韓國人愛吃狗肉,甚至在五月以後、考慮立法把吃狗肉合法化。動保團體前往韓國拍攝下殺狗的殘忍過程,今天公開影帶,呼籲一人一信給韓國總統,停止這種讓人類文明退步的行為。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不過人類卻殘忍對待牠們、甚至把牠們吃下肚。動保團體在韓國拍攝到韓國人宰殺狗的過程,這些狗被關在到處是排泄物的籠子裡,吃著發霉的餿水,公狗七個月大就會被塞進籠子裡送到屠宰場,死狀更是慘不人道。令動保團體更氣憤的是,韓國政府非旦不阻止這種殘忍屠宰狗肉的行為,還想要立法將狗列入畜產品食用項目,簡直是讓人類文明發展後退。而來自韓國的動保人士也強調,韓國人把吃狗肉當成是民族自尊的形象,要改變恐怕需要來自國際的壓力。一隻隻眼神無辜的狗,最後都變成滿足人類口腹之欲的盤中,在韓國,不管是大黃狗,還是瑪爾濟司,一年就要兩百萬隻狗在首爾市喪命。也因此動保團體發起一人一信,寫給韓國總統李明博,希望韓國停止立法,不要成為第一個合法吃狗肉的國家。

※ NGM 上個月介紹了動物心智,下面就是英文原文,這隻邊境牧羊犬,能懂 340 個以上的英文字彙,知道 15 個人的名字,還能辨識照片裡的東西。韓國人,知道你吃了什麼東西嗎?

* Animal Minds - National Geographic Magazine
http://ngm.nationalgeographic.com/2008/03/animal-minds/virginia-morell-text

* Push for more dog meat on menus - Herald Sun
http://www.news.com.au/heraldsun/story/0,21985,23474777-23109,00.html

* Seoul Categorizing Dogs as Livestock
http://www.koreatimes.co.kr/www/news/nation/2008/03/113_21247.html

烈燄狂吠 忠狗捨命救11人
狗搖尾玄機 見主人右擺防敵人左搖
小狗走失報案 也要給三聯單
預知病患死期的靈貓
鏡子測試暗示大象能察覺自我
海豚都到哪去了?
聰明猩猩證實伊索寓言?
科學家証實:靈長類彼此能像人類般溝通
猴子天生就會算數?
螞蟻世界中充斥著皇室的貪腐

研究:狗身上某種癌症會行接觸傳染!
報告:女人、貓共享超級病菌

11 則留言:

fsj 提到...

阻韓吃狗肉

中時社論 中國時報 2008.04.10

韓國首爾市政府計畫立法,將狗納入家畜食用項目。該國動物保護團體來台,尋求台灣聲援,希望透過一人一信運動,阻止吃狗肉合法化。

韓國國民所得已經超過台灣,韓劇風靡更引發「韓國能,台灣為何不能」的聲浪。不過,吃狗肉倒不須反問︰「台灣為何不能?」

我國在二○○一年修訂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得屠宰貓狗,更不能販售食用。在那之後,現在台灣已很少聽到有啥吃狗肉的新聞。偶爾虐狗消息,一定是全民緝凶,非逼得「凶手」現形求饒不可。狗,不再是賤命一條,一樣受到消防隊保護。

台灣狗如此「好狗命」,其實也是國內動物保護團體不斷「告洋狀」,向政府施壓,一步一步掙來的。

狗權,一如人權,已被視為普世價值的一部分。不吃狗,不虐狗,理由很簡單,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從不背叛人,人若吃狗,如同背叛朋友,就是人性墮落。

很難想像,溫馨感人的韓劇背後,竟然是「狗血遍地」。根據韓國動物團體估計,光是首爾市,每年就有兩百萬條狗,被人吃進肚子裡。如果裴勇俊淺笑的嘴角,竟泛著狗血、三星手機竟聞得到狗血腥味,台灣人民能接受嗎?

台灣的「狗權」已進步到可以輸出,我們也樂於輸出。如果韓國真的執意立法吃狗肉,有愛心的台灣人就一起來拒買韓貨、拒看韓劇,拒遊韓國吧!

匿名 提到...

為什麼吃牛吃羊吃豬吃兔子吃野味的台灣人卻可以那麼大剌剌的不準韓國人吃狗?

fsj 提到...

事情當然有輕重緩急,全都不吃最好。因為還沒有人同他們那樣想要透過立法達到名正言順「吃狗肉」的地步;因為還沒有人像他們那樣以不當方式飼養、宰殺動物的達到自毀毀人的地步(衛生問題);更因為他們把吃狗肉當成是「民族自尊的形象來發揚」,而非不得不吃。換個方向想,你會讓食人族繼續吃人肉,發揚他們的「飲食文化」嗎?

fsj 提到...

泰勞殺狗不罰 動保網民撻伐

【聯合報╱記者楊德宜、吳佩玲/桃園報導】 2008.04.18

泰勞殺狗違反動物保護法,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處作出首例不罰,引來動物救援組織、義工不滿,在網路大加撻伐,網友揚言「不更動裁罰,將發動一人一信寄給國際動保組織,抗議台灣政府目無法紀。」

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處長陳麗玲表示,身為農政官員考量事情有不同高度,「不罰」裁決是她深思熟慮的結果,她體會動保義工們的心情,但也請大家諒解。

陳麗玲說,事件曝光後,泰國駐台經貿辦事處非常緊張,當天就找到肇事泰勞,經貿官員帶著泰勞主動去上電台廣播節目,要泰勞向在台灣其他泰籍勞工廣播,不可以隨意獵殺、傷害一般動物、野生動物。

經貿官員強調,他們會持續動保宣導,並針對動保條文翻譯成泰文,到有聘用泰勞的工廠宣導。縣府也馬上發文給行政院勞委會、各國駐台辦事處、縣府勞動及人力資源處,以此案例提醒大家重視動物保育;農發局強調,以後不論誰觸犯法令都照罰。

旅居美國的JENNY等人寫信向陳麗玲抗議,她表示得知新聞後,「我顧不得在公共場合放聲大哭,為那隻可憐的刀下狗感到心酸」,JENNY對陳麗玲的回信很反感,尤其文中附註「泰勞也有小孩妻子,十萬元他要賺多久,還是要體恤一下。」

有網友將這封回信張貼在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站上,諸多網友氣炸,網友LUGA批評「國格滅失」,動保志工黃士真說,台灣人沒有立場批評韓國人吃狗了,網友軍法小兵批評應做出適合的處分,而非法外施恩,網友筆嘎說,如果因民俗而異吃狗不罰,「下次來個食人族怎麼辦?」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資深志工倪京台說,台灣動物保護法從起草到修法提高罰則,是國內外動保團體花十多年努力的成果,「我對桃園縣政府不尊重動保法的態度感到遺憾。」



◆ 泰勞屠狗不罰 動保團體撻伐

蘇守華/桃園報導 中國時報 2008.04.18

「殺狗請客」是泰國鄉間很平常的事,沒想到竟會觸犯台灣法律。桃園縣政府不罰一名泰籍外勞殺狗的觸法行為,引起動物保護團體大加撻伐;闖禍的泰勞帕瑞納亞非常惶恐,希望大家能夠原諒他的無知。

桃園縣蘆竹鄉溪洲一家鐵工廠引進泰國勞工帕瑞納亞(四十一歲),上月十六日休假日在工廠後方空地,與六位泰國同鄉聚餐,一時興起,竟將他自己飼養的小狗宰來吃,由於殺狗慘叫聲引起附近民眾關切,報警處理。

轄區的蘆竹警方趕到現場時,發現狗已被剝皮剁成肉塊,正準備下鍋,因此將殺狗的帕瑞納亞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送辦。由於違反動物保護法裁罰金額可達數十萬元,對辛苦工作的泰籍外勞負擔不輕,帕瑞納亞的雇主林明雄替他提出申訴,希望能夠減輕罰金,結果獲得縣府裁定不罰,沒想到反而引來動物保護團體大加撻伐。

雇主林明雄透過仲介翻譯與帕瑞納亞溝通,才知道原來「殺狗請客」在泰國鄉間是很平常的事,就像台灣早期困苦年代,很多人也會殺狗打打牙祭一樣,帕瑞納亞因不諳台灣法令才會不小心觸法。

林明雄也擔心,泰國外勞每個月收入頂多兩萬元,觸犯動物保護法裁罰十萬元起跳,已來台工作兩年的帕瑞納亞,只剩一年工作期限下,可能因此被迫成為逃逸外勞,如此一來雇主也會大受牽連。

林明雄代帕瑞納亞說出心聲,希望大家能夠原諒他的無知,當他知道殺狗是觸法行為後非常惶恐,好不容易獲得裁定不罰,也發誓絕對不會再犯。

郭石城/桃園報導

泰勞帕瑞納亞(譯音)殺狗吃狗肉被法辦,因罰鍰自十萬元起跳,桃園縣政府認國情不同,網開一面不罰。這是動護保護法修法後,首例殺狗免罰案例,引發愛狗網友激烈不滿,紛紛上網表達抗議,批判官員無知,甚至諷刺來個「食人族」難道也不罰嗎?

消息傳開引爆愛狗網友串聯表達不滿,有人逕寫信至桃園縣長信箱抗議,「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站討論區,才短短兩天已有上萬人次瀏覽,網友留言絕大多數都是痛罵桃園縣政府。

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倪姓資深志工昨激動表示,台灣保護動物觀念落後歐美國家五十至一百年,好不容易動物保護法甫修法,政府官員竟然不執法,已有美國網友要大家寫信到國際動保組織,抗議台灣政府對動物權的不尊重,一下子又讓台灣的國際形象倒退廿年。

保護動物網友為表達不滿,也紛紛在網站討論區痛罵桃園縣政府。網友maymay諷刺說,將來韓國人來台殺狗也不罰、台灣人到新加坡可以隨地吐痰也不罰,真可笑;網友「八億」痛罵太離譜了;網友「woolen」甚至譏諷「難怪台灣是外國人的天堂、連犯法都能開脫免罰。」

面對保護動物團體排山倒海抗議聲浪,桃園縣農業發展處長陳麗玲表明願「一肩承擔所有責任」。她說:「狗有尊嚴,人更應有尊嚴,泰勞並不知道在台灣殺狗吃狗肉是犯法行為,不教而殺謂之虐,何況開罰不但可能收不到罰款,帕瑞納亞可能因而憎恨狗,成了夜夜屠狗手!」

陳麗玲表示,開罰泰勞的結果,甚至可能心慌逃逸,反而會製造社會不安,試想他飄洋過海來台工作,就是為了養育妻小,即使罰最低的十萬元,恐怕再怎麼辛苦工作也無法繳交罰款;縣府將印製宣導小冊,簡單扼要的向外勞解說,在台灣殺狗吃狗肉是犯法的!

※ 桃園是人治的政府?對外勞不一定要罰十萬,但一定要罰。

fsj 提到...

漫談寵物治療
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4428

優活健康資訊網╱uho編輯部 2008-05-07

談到寵物治療,大多數人直覺反應就是導盲犬。那只是寵物治療中的一類,而寵物治療也並非單指「狗」。一般通稱的寵物治療正式用詞為「動物輔助治療」(animal-assisted activeity, AAT)。

高雄立市凱旋醫院 許義忠醫師指出,動物輔助治療不是一種把戲,而是一種利用人與動物間具有自然療癒力量的關係,將動物做為治療媒介,經由治療者以系統性、計畫性的方式介入去達到緩解、治療個案的目的。若是未經審慎評估而急性貿然的介入,對動物、治療者、個案都會是一種傷害。當作治療媒介的動物都必須經過基本服從訓練及特別篩選,且擁有身心健康的動物。

施行AAT時除了治療人員、個案和動物之外,飼主(或助手)也需同時在場,治療前所有參與人員需經過完善的溝通,而在進行AAT的過程,治療師經由事前的評估及溝通瞭解去設定目標及治療活動、主掌活動的進行,動物則是扮演個案動機引導者、共同參與和配合者,飼主為動物的指令主要提供者、維持動物的情緒及其在活動中的反應,動物、飼主以及治療師形成一個以個案為中心的治療性三角關係。

AAT並無特定限制什麼動物可以當作治療媒介,但在台灣較廣為人知的就屬「馬術治療」及「狗醫生」。馬術治療較常用於神經生理肢體障礙的個案,藉由馬匹行走骨盆的律動與人類相似運動,透過藉由週而復始的馬步移動,重複練習重心的轉移訓練、姿勢動作控制能力。而台灣狗醫師協會從1999年成立迄今,共有74隻狗醫生大使,在北中南等處進行義務性的服務。動物輔助治療(AAT)在台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有相當多議題要克服,正向思考也就是還有許多空間可發展。

fsj 提到...

美動保警察:美1年安樂死流浪動物500萬隻

中央社 2008-07-11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十一日電)流浪動物遭到捕捉收容,七天內未被領養就會施以安樂死,很多人認為殘忍,美國Kansas City資深動物保護警官Jack Jones今天在台南市表示,流浪動物安樂死,美國和台灣差異不大,美國一年被安樂死的流浪動物超過五百萬隻。

Jack Jones是鴻海集團所屬永齡教育慈善基金會聘請來台,今天在台南市動物防疫所舉行的動物保護宣導講習會中演說,這是Jack Jones巡迴全台各縣市的第一站,也是南部唯一場次。

Jack Jones說,流浪動物安樂死,美國和台灣差異不大,每個收容所容納數目都有明文規定,超過就違法,收容達到七天,由獸醫師篩選適合被認養的動物,送到認養區,其他動物安樂死,認養區動物七天內未被認養,也會被施以安樂死,在收容餘額的收容所內,也是以七天為限,美國一年安樂死流浪動物有五百多萬隻。

Jack Jones表示,在美國,捕捉流浪動物要依人道方式,認養更要重視流程的管控,想認養的家庭,都要經過動保警察詢問才能放行,一個家庭可以養多少狗,地方政府有明文規定,想要超養,除向政府報備,還得徵求鄰居的同意。

Kansas City為提高流浪狗認養率,由動物收容所挑選適合領養的狗到監獄,讓沒有虐狗紀錄且性情適合的受刑人照顧二十天,再由受刑人評估這條流浪狗,被受刑人飼養觀察篩選的流浪狗,認養率高達百分之八十五。

Jack Jones說,虐待動物特別受到美國警方的重視,根據統計,有虐待動物記錄的人,大多會虐待人,反之亦然。

fsj 提到...

菲國豬牛肉價高漲 狗肉成新寵

中央社 2008.07.13

由於國際糧、油價高漲,連帶使菲國豬肉及牛肉價格上揚,菲律賓當局發現狗肉現已成為許多菲國窮人食物的另一選擇,特別是在菲國北部的碧瑤及敏訖省一帶。

菲律賓動物王國基金會發言人格威說,狗肉在呂宋島北部高山一帶的黑市售價,為每公斤一百二十披索(約新台幣七十八元),遠低於豬肉的每公斤一百六十披索至一百八十披索。加上碧瑤市與日俱增的韓國移民也喜歡吃狗肉,使得狗肉的需求日增。

雖然有菲律賓人貪圖便宜也改吃狗肉,但也有不肖肉販,把狗肉當作豬牛肉賣給不知情的民眾。

對此,菲律賓農業部已加強取締販賣狗肉。一名農業部官員說,根據去年的狂犬病防治法,每宰殺或販賣一隻狗,可判四年有期徒刑,罰款五千披索。

農業部官員坦承,之前,狗肉販把活狗運到市場宰殺,官員比較容易在路上攔車取締;但現在,狗肉販改在他處屠狗之後,再將狗肉運到市場或餐廳,因此很難攔截。

在菲律賓,販賣狗肉利潤極高,狗肉的來源多為流浪狗,或是一般人家養的土狗,狗肉販只要花五十披索即可購得,但宰殺後可賣到四百五十披索。

fsj 提到...

美一男子自殺 忠狗護屍六星期

中廣新聞網╱謝佐人 2008-08-13

美國一名男子自殺,陳屍在「科羅拉多州」東北部偏遠平原,他的寵物狗忠心守護主人屍體六星期。

25歲男子「貝辛傑」是星期天被人發現陳屍在距離「丹佛」東北部120多公里外的偏遠山區,一隻德國牧羊犬在他身邊守護,這隻牧羊犬瘦得只剩皮包骨,而且還有脫水現象,發現牠的森林看守員說,這隻忠狗顯然是靠著捕食林中老鼠及兔子維生。

有關當局在「貝辛傑」的身邊發現一把手槍,當地驗屍官認定,「貝辛傑」是自殺身亡。

「貝辛傑」的家人在六月28號通報他失蹤,隨後當地警方展開搜尋,但一直沒有結果,上週末,一名森林看首員看到一隻德國牧羊犬在林中穿梭,因此一路追蹤,結果發現「貝辛傑」的屍體。「貝辛傑」的太太說,這隻德國牧羊犬「凱許」是他們家的寵物,調查員說,「凱許」顯然是忠心護主,以免主人的屍體遭野狼吞噬。

fsj 提到...

阿根廷一母狗救棄嬰 感動人心

中廣新聞網╱謝佐人 2008-08-24

阿根廷一隻八歲大母狗日前從垃圾堆中救了一名棄嬰,將棄嬰與自己的新生小狗安全地放在一起,這則新聞感動了阿根廷千萬人心。阿根廷媒體稱這名棄嬰是「奇蹟嬰兒」。

當地媒體報導,這名棄嬰是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郊區貧民窟一名14歲女孩生下的早產兒,這名未婚媽媽在驚嚇之餘,將男嬰丟棄在到處都是垃圾的田野中離去,隨後附近一隻八歲大的母狗看到男嬰後,將包裹著毯子的男嬰刁起來,帶到五十公尺外的狗窩,與牠自己的新生小狗排排放在一起,母狗的主人聽到有嬰兒哭聲後,前去查看,隨即報警,事後這名男嬰交給社福人員照顧,當局表示,這名重四千公克的男嬰有些皮肉傷,但是沒有被咬傷。這則新聞經過媒體披露之後,感動了阿根廷千萬民眾,男嬰的母親雖害怕,但依舊前往警察局說明一切。

匿名 提到...

要如何一人一信?該怎麼做?

fsj 提到...

這是好幾年前的新聞了,不知道立法進度如何,您或許可以向當初有接觸的【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