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7

馬總統:肅貪到底 不手軟

* 扁家另爆英日密帳 鎖定企業匯款
* 扁家拒查帳 檢批「推拖拉」
* 葉玲玲 扁家專屬理專
* 美林 台灣無銀行業務
* 澄清影射 美林:配合司法調查
* 瑞士司法部來函竟曝光 劉兆玄下令查
* 洗錢疑雲,冷靜省思
* 施政百日》馬:肅貪到底 不手軟

◆ 扁家另爆英日密帳 鎖定企業匯款

【陳志賢、張孝義、郭良傑、王己由/台北報導】2008-08-27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懷疑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指稱資金來源來自選舉結餘款的說法,據了解,特偵組經核對資料,發現扁家在日本可能有祕密帳戶,資金來源疑與國內股市內線交易有關。此外,外界傳出確實有企業集團的資金匯入扁家海外帳戶,也列為特偵組積極查察的重點。

特偵組今將以證人身分,傳喚四名曾經替扁珍經手選舉經費的相關人士、人頭戶,深入清查阿扁兩次總統選舉結餘款的資金流向。

據立委點名指稱,遠東集團併購SOGO百貨時,作價六千六百萬美元,但實際付款卻只有五千五百萬美元,其中價差一千一百萬美元,被匯入陳致中在蘇格蘭銀行的帳戶中,作為佣金。

據了解,特偵組目前清查海外資金的主要目標,集中在美國、日本及新加坡。英國方面,目前只查到一筆資金,是吳景茂的兒子所有,主要是供其在英國就學之用,並沒有陳致中在英國的帳戶資料。

特偵組今傳喚的四名證人,可能包括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民進黨中央黨部人員。但特偵組不願證實傳喚名單。據指出,特偵組今天將指派檢察官林?慧、越方如、李海龍、周士榆四人,分別訊問四名證人,調查阿扁選舉相關資金流向,並與先前傳喚的證人黃芳彥、黃維生及邱義仁等證詞,進行比對。

據指出,邱義仁、黃維生等人證稱,陳水扁兩度競選總統,向中選會申報的競選經費支出,分別為九億、十二億元。另陳水扁兩次市長選舉結餘款分別為一千餘萬元及三千餘萬元,數目不多。因此特偵組決鎖定阿扁兩次總統大選的選舉結餘款流向,進行清查。

據了解,特偵組辦案人員比對資料及陳水扁家人的入出境紀錄,發現陳致中赴日行程奇特,甚至有赴東京兩天即返台的行程。辦案人員訊問陳致中,陳以赴日本轉機到美國作為答覆,辦案人員訊問陳致中轉機為何要過夜?之後為何又直接返台?陳致中則交代不清。

據指出,辦案人員發現數年前一件股市內線交易案,資金進出非常奇怪,這些聲稱入主上市公司的日本資金,在炒高股價後,隨即縮手。

辦案人員日前得到情資,聲稱這筆來自日本炒股的資金,與扁家關係密切,很可能是扁家用假外資的名目,將資金轉回國內炒股,獲利後即將資金抽回日本。辦案人員目前正透過管道,尋找更明確的資料,甚至能夠直接證明的事證。



◆ 扁家拒查帳 檢批「推拖拉」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8.27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再度傳訊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希望他簽下海外查帳授權書,但吳景茂仍以帳戶是吳淑珍在使用為由拒絕。檢方認為前第一家庭沒有協助調查的誠意,根本就是在「推、拖、拉」。

今天上午七時,法務部檢察司長陳文琪及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檢察官張安箴等六人將搭乘長榮航空赴新加坡,決定透過國際司法互助取得吳景茂及陳致中夫婦在新加坡的帳戶資料,追查扁家族在海外的資金轉移過程。

據指出,慶啟人請求新加坡提供協助的資料,包括七億元從台灣匯到星國後的轉帳流程,及這些資金輾轉匯往第三國的流向等書面文件。取得相關資料後,特偵組將再傳訊扁家族相關涉案人,當庭對質。

昨天下午二時十五分,吳景茂由律師陪同抵達北市館前路的特偵組應訊。二時五十分許吳景茂走出特偵組大門,看到大批記者包圍,竟然衝進車陣;記者邊追邊提問,吳一律回答「偵查不公開」,最後拔腿狂奔脫離現場,讓在場人士錯愕不已。

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表示,再度傳訊吳景茂,是希望他簽署授權書,同意檢方調閱他在新加坡的荷蘭銀行、南非標準銀行、瑞士信貸銀行的帳戶,讓今天赴新加坡的檢察官得以向銀行調取資料;但吳景茂拒絕,推稱帳戶裡的錢是吳淑珍的,他無法授權。

由於吳景茂不願配合,偵訊不到四十分鐘就結束,吳景茂被飭回。朱朝亮和林←慧、越方如等檢察官隨後到法務部,與檢察司長陳文琪商量今天檢察官赴新加坡尋求司法互助事宜。

慶啟人表示,此行同時要參加國際檢察官會議,她將在會議中演講洗錢案例,題目就是「台灣對抗人頭帳戶的經驗」,預訂九月一日傍晚返國。

※ 我也會爆料:說不定查到後來那些兜不攏的部份,可能是某人中了樂透彩,所以故意吊大家胃口。



◆ 葉玲玲 扁家專屬理專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8.08.27

替陳水扁家族辦理鉅款疑涉洗錢的資深理財專員究竟是誰?私人銀行業者昨天透露,從荷蘭銀行到瑞士信貸及美林銀行,年約四十歲的葉玲玲(Carol),因長期跟著扁家錢跑,幾乎就是扁家族的專屬理財專員。

私人銀行業者還說,扁家族的另一個密帳是開在南非標準銀行,負責人是名為「Terry楊」的男性理專。

業者說,葉玲玲四十歲出頭,打扮光鮮亮麗,長期與吳淑珍往來,替扁家族打理錢財事宜。

金融界人士說,二○○○到二○○四年間,陳水扁家族的存款大都是存放在荷蘭銀行,並透過荷銀私人銀行部門轉介投資國內基金。當時,吳淑珍都是由身邊極少數的親信與金融機構聯繫,以傳真方式辦理「開戶」、投資基金,而且吳淑珍還「介紹」一群政商界的「夫人幫」跟著相關帳戶同步進出,金額相當龐大。



◆ 美林 台灣無銀行業務

【聯合晚報╱記者戎鵬丞/台北報導】 2008.08.26

美林金融集團的私人銀行部門捲入扁家海外洗錢疑雲,根據熟悉私人銀行業務運作的人士指出,由於多數外資在台並沒有銀行業務,因此針對台灣的高資產客戶,私人銀行部門都是從香港或新加坡直接派人來台協助客戶開戶,和一般民眾較為熟知的證券部門並無關連。

針對扁家海外洗錢案,美林證券位於香港的公關主管今日以「No Comment」回應。但據了解,美林方面確實相當重視此事,已派人來台進行解說,同時也密切注意事件的發展,以隨時澄清外界傳言,避免影響品牌形象。

根據美林集團網站,集團內共有兩大事業群,分別為全球市場及投資銀行 (Global Market & Investment Banking) ,以及全球財富管理 (Global Wealth Management),證券屬於前者,而私人銀行則屬於後者。

根據網站資料,美林旗下擁有近1萬6千名理財顧問,在全球680個據點提供客戶一對一的資產規劃服務。網站資料進一步點出,在私人銀行部門的管理資產中,有三分之二是來自專業人士或中小企業主的財產,這些人至少擁有100萬美元以上的可投資資金,而且其中有三分之一名列在富比士雜誌選出的前四百大全美最富有人士名單中,四分之一是屬於Fortune 雜誌所選出的全美五百大企業執行長。



◆ 澄清影射 美林:配合司法調查

【謝錦芳、林上祚、陳怡慈/台北報導】 2008-08-27 中國時報

由於媒體針對瑞士美林銀行,疑似協助前總統陳水扁獨子陳致中與媳婦黃睿靚開設海外帳戶洗錢相關報導,已經導致美林證券在台聲譽受到打擊,美林私人銀行昨日主動發表聲明,否認協助陳致中開設海外帳戶洗錢,並且強調將配合台灣當局司法調查。

美林私人銀行捲入前第一家庭洗錢案,雪球愈管愈大,嚴重傷害美林證券聲譽,美林亞太區公共事務處主管R.G. Rosso周一主動來台協助善後。

美林證券昨日傍晚發表聲明稿,強調台灣媒體出現關於美林台灣分公司及其員工,協助前第一家庭洗錢的報導(例如,美林私人銀行台灣區主管李玉秋,是陳致中台大學長),均為片面影射。

美林證券強調,美林目前在全球四十個國家設有營業處所,管理客戶資產總值約一.六兆美元。對於立法委員蔡正元提議金管會,撤銷美林在台所有執照,美林強調,未來仍將繼續擴充在台的業務。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昨日在記者會中指出,美林證券在台灣有分公司,沒有銀行分行,最近正在申請子公司執照。來自美林總部的主管尚未向金管會報告洗錢案相關內容,不過,美林證券台灣分公司已向證期局做了說明。

國內財富管理業務,是否針對政治人物開戶做規範?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說,財富管理主要是供客戶資產配置建議與諮詢,我國並未特別限制政治人物的開戶,亦即政治人物及其家屬都可以開設財富管理帳戶。

外界質疑美林海外分公司理財專員可能來台協助黃睿靚辦理開曼群島開戶業務,如此做法是否違反國內的銀行法?林棟樑說明,究竟黃睿靚的海外帳戶開戶流程為何,需要進一步了解。如果是黃睿靚本人跑到海外開戶,那台灣的法律無法管;如果是美林派人來台協助黃睿靚在台開設海外帳戶,那就涉嫌違法,必須進一步調查。



◆ 瑞士司法部來函竟曝光 劉兆玄下令查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台北報導】 2008.08.26

前總統陳水扁家族疑似洗錢案繼續延燒,但陳水扁及其支持者,頻頻以「洩密」、行政干預反咬,據透露,劉兆玄對當初列為「極機密」的瑞士司法部來函為何流出,相當不解,認為不該打草驚蛇,因此日前已請外交部、法務部,就內部控管流程哪裡出問題,進行調查,並要求內部以扁案為鑑,嚴禁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據了解,本月4日,法務部收到外交部轉來的瑞士司法部來函後,遂立即以極機密公文轉呈劉兆玄,劉兆玄事後則於公文上簽下免回覆三字,即要相關單位先行展開調查,接著檢調單位便立刻著手處理該案。但事後卻提前被以立委對外公佈的方式曝光,劉兆玄對此事節外生枝相當不滿,日前遂要求進行調查。

由於該份外流公文屬公務上的極機密文件,顯示政府公文控管出現問題,劉兆玄對此相當慎重看待。外傳多位經常上電視政論節目的名嘴,曾在洪秀柱舉行記者會前,已拿到拷貝本,且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更被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指控就是幕後洩密黑手,另同被點名曾拿到該文件的政論節目名嘴之一,台北大學教授江岷欽,上午則否認和薛香川認識。而薛香川也多次否認他外流相關公文。

政院幕僚表示,劉兆玄對洪秀柱為何能把查到陳水扁疑似洗錢的情資曝光,感到相當不解,並認為這起正在偵察中的案件,用這樣的方式,反而會打草驚蛇,尤其這麼敏感的案件,應該謹慎查辦,卻以「爆料」方式開啟,對政府公信力會產生傷害。因此日前已請處理相關文件的核心單位外交部、法務部,就內部文件為何流出進行瞭解。

※ 可能原因前面有提到。



◆ 洗錢疑雲,冷靜省思

【詹德恩】2008-08-27 中國時報

近日來部分媒體人、民代,或是學者專家在媒體對前總統陳水扁家庭使用「人頭帳戶」將鉅額資金進行移轉,撻伐為洗錢,甚至交相指責,金融機構幫助陳氏家族進行洗錢。這種責難對金融機構實為不可承受之重,基於個人專業,認為有必要在激情後省思下列問題,以為他山之石。

當眾多「名嘴」在媒體上大談艾格蒙聯盟(Egmont Group)提供黃睿靚疑似洗錢情資予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的時候,其實都已犯錯。艾格蒙聯盟雖然為目前最大的功能性國際防制洗錢組織,但是它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不同,所謂的祕書處其實僅是處理日常事務而已,並不處理會員國之間實質合作問題。

據媒體公開資料,今年一月開曼群島提供給予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的黃睿靚,應是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FIU)提供乙則該國金融機構依據其防制洗錢的相關規範申報的「疑似洗錢交易報告」,而非艾格蒙聯盟提供;瑞士的情況亦復如此,應是瑞士金融情報中心(FIU)接獲該國金融機構申報後,通報司法機關並進行凍結,俟由司法機關透過外交體系請我國外交部轉請司法機關或FIU提供黃女及家屬資料,以證明黃女是否有足夠資力擁有如此鉅額資金。這是屬於一種金融情報的運用及分享,而非刑事案件證據。

其次,金融機構必須扮演金融警察的角色,全球防制洗錢機制皆然,但試問金融機構應以社會責任為先,還是以營利為重,這本來就是一個兩難的問題。今日且不去論斷外商金融機構為何幫陳致中夫婦開戶,或者他們夫婦去何地開戶,甚至武斷認為理專幫他們洗錢。試問金融機構接受客戶開戶有錯嗎?真正問題在於金融機構於開戶過程,有無真正落實防制洗錢的第一課題,也就是執行Know your custom (KYC)。我們對於每年向美國FIU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報告(SARs)超過一萬件的金融機構,忽略開曼群島、瑞士的情資係金融機構主動申報,以情緒性的謾罵,指責人家幫助洗錢,只是凸顯無知,以及另一種台灣奇蹟罷了。

再者,應好好檢討我們國家金融機構(包含銀行、證券、保險,甚至銀樓)是否落實洗錢防制法賦予申報的義務,主管機關有無恪盡督導義務,對於交易不尋常的帳戶,本國金融機構有無比照外國銀行主動關閉客戶帳戶的勇氣,這才是防範類似案件重演的正途。

又陳氏家族是否洗錢的問題應該回歸法律面。不要忘記刑法兩個非常重要的概念,「比例原則」及「無罪推論」。洗錢防制法第二條明文規定,為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進行掩飾、隱匿,或掩飾、隱匿、收受、寄藏、故買、牙保他人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方能稱洗錢。以目前資料顯示,個人認為僅能說陳致中夫婦「疑似洗錢」。又有部分名嘴責難,司法機關為何不對陳致中夫婦聲請羈押。不要忘記刑事訴訟法上對於羈押有一定的條件,如何進行羈押,司法人員偵審案件貴在獨立自主,請給他們一個安靜獨立的空間,讓真相浮現,而非不斷在Call in節目上發表個人的情緒觀點。

(作者曾任職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目前為金管會檢查局人員)



◆ 施政百日》馬:肅貪到底 不手軟

【聯合報╱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2008.08.27

第一家庭洗錢疑雲爆發,馬英九總統日前接受遠見雜誌專訪表示,他肅貪的決心無可置疑,「我們一定會肅貪,而且會進行到底,不會手軟、不會猶豫。」但他強調,仍要毋枉毋縱,不能恣意而為,「這非常重要」。

馬總統就職將滿百日,他迴避國內報紙專訪,也不舉行記者會,僅低調接受遠見雜誌專訪。他在專訪時談到國務機要費,指總統府花了兩個多月研究,「如果不是請專案小組每一張單據都看過,我哪裡敢隨便處理呢?」

馬總統認為他的做法代表一種審慎,畢竟是前任總統核定的「絕對機密」,連複印都不可以;「雖然到最後發現根本不是機密,但是我發現之前,還是要假定他的核定是有效的。」

馬總統說,自己也是有權看的人,他也拿來看,看完後發現根本不是機密,因此後來做法就不是「解密」,因為「解密」意思表示之前確實是機密,如果之前就不是機密,應該「註銷」。

馬總統指出,檢察官陳瑞仁起訴國務機要費案的偵查筆錄或卷證,根本不是總統府製作的文書,也不歸總統府保管,「我們憑什麼把它核定為機密?這叫做莫名其妙嘛!」

至於總統府預算書已經執行完畢,馬總統認為,這也不算機密,應算公開資料,因此他在法律上認定「自始即非機密」;他笑著強調,自己做法完全就事論事,「既不是狠,我這個人也不狠!」

對於上任百日的民調,馬總統認為,不必那麼在乎,因油價、物價關係,世界各國領袖都遭遇一樣的問題。至於八三○嗆馬活動,他說,一個領導人在艱難時候要很穩定、很堅定,領導人就是要「抬頭樂幹」,有信心告訴人民,「你們跟著我不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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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j 提到...

四大幕僚到案 扁盼爆料突圍

* 四大幕僚到案 將再傳扁家人
* 選舉結餘差六億多 帳房陳鎮慧供詞不利扁
* 洗錢案 檢:查有無與國務費匯流
* 吳當傑領軍 金管會助查扁密帳
* 查扁子媳存款 未來要付費
* 徐旭東:不喜歡送錢、後悔去官邸
* SOGO案明宣判 徐旭東大動作反擊
* 扁:整理各方爆料 擬提告
* 扁幕僚:鞏案不殺李 確有政治考量
* 轉移焦點 扁盼爆料突圍

◆ 四大幕僚到案 將再傳扁家人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28

最高檢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昨天約談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及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前出納陳鎮慧、前參議郭文彬,追查扁家處理政治獻金、贊助對象及國務機要費流向,全面勾稽扁家財產是否涉及不法。

據了解,特偵組近日來的清查已有部分斬獲,認為有必要再傳訊扁家人到案說明,昨天傍晚派專人將傳票送往扁辦公室。專案小組透露,連日來的清查資金已有斬獲,特偵組對於國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的偵辦,「越來越有信心」。

吳景茂到案供稱,幫吳淑珍匯到國外的錢約七千萬元,都是吳淑珍拿現金給他,再由他匯到新加坡帳戶,他不清楚後來轉到黃睿靚帳戶的七億元是怎麼回事;黃睿靚則沒有把錢從台灣匯往國外的紀錄。檢方研判,扁家還有未曝光的人頭戶。

辦案人員在偵查過程發現,就是吳景茂與陳水扁家人近來陸續向銀行調閱相關帳戶的資料;巧合的是,吳景茂供稱的七千萬元,跟歷年來他向銀行結匯、匯款的紀錄相符。檢方認為,吳景茂和扁家人面對調查顯然「有備而來」。

昨天被約談的林德訓、馬永成、陳鎮慧、郭文彬,是長期追隨在陳水扁處理財務、選務的四大幕僚。

其中,郭文彬被問及協助陳水扁將政治獻金送交民進黨籍候選人等事項;林德訓、馬永成、陳鎮慧都製作兩分證人筆錄,包括國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

郭文彬證稱,幫陳水扁送過上億元給民進黨直轄市議員、立委及縣市長候選人,北、高市議員每人約卅萬至百萬元,三屆的立委候選人每人約送百萬元,縣市長約一、兩百萬元;每次都是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拿現金給他,他轉交給候選人。

陳鎮慧防備心頗重。她強調在競選總部只擔任出納,雖有作帳,但內容都「忘記了」。競選經費收支帳本,都是直接向吳淑珍報告,錢都是從競選專戶領取,不夠時再跟吳淑珍報告,通常吳淑珍會交給她現金。



◆ 選舉結餘差六億多 帳房陳鎮慧供詞不利扁

【張孝義/台北報導】2008-08-28 中國時報

特偵組昨天約談前總統陳水扁的四名親信,其中行事最低調的前總統府機要出納陳鎮慧,由周士榆、越方如兩位檢察官偵訊長達四個多小時。由於陳鎮慧堅稱她所經手的錢都是吳淑珍撥付,且選舉結餘款就是申報書所列金額,說法與陳水扁在記者會的公開說詞明顯不同,檢方將再進一步追查誰在說謊。

特偵組昨天約談馬永成、林德訓、郭文彬及陳鎮慧,前述三人在中午前分別飭回,唯獨陳鎮慧由兩位檢察官偵訊,直到下午兩點多才離去。

據悉,目前特偵組除全力調查扁海外密帳洗錢案之外,對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的偵辦動作也未停止。由於專案小組檢察官不排除,阿扁所涉海外洗錢的資金中,有被控以假發票核銷,而涉嫌貪汙國務機要費的不法所得贓款。因此,辦案人員昨天傳喚陳鎮慧,就兩案的關鍵部分進行訊問。

不過,某週刊報導陳鎮慧曾在一天內分四次匯了三百多萬元國務機要費到蔡銘杰戶頭一事,引起外界質疑。但檢察官並未要求陳鎮慧說明周刊報導部分。

陳鎮慧昨天應訊時,心防相當重,坐在偵訊室雙手環胸,精神顯得戒慎恐懼。然而,講到應訊的經驗時,她也一度眼眶泛紅。

據了解,陳鎮慧向辦案人員表示,她從桃園新興工商畢業後,先到機場免稅店工作了二、三年,之後就進入陳水扁主持的華夏律師事務所擔任行政助理,一直到八十八年,陳水扁競選總統,她才到競選總部幫忙,之後就跟著進了總統府。

陳鎮慧向檢方表示,陳水扁競選時的財務,都是吳淑珍管理,林文淵等人僅就「預算」表來審核,只要依預算來向她請款,她都會付款,如果錢不夠用,她就告訴吳淑珍,再由扁嫂撥錢過來。

至於吳淑珍撥付的資金,來源為何?陳鎮慧堅稱,都是競選專戶中的錢。她並強調,第一次總統選舉花費了九億餘元;第二次花費十二億餘元,選舉結餘款就是申報書上所列金額。

不過,陳鎮慧的證詞,引起辦案人員懷疑,因為陳水扁日前在說明海外帳戶時,已經坦承沒有依法申報選舉結餘款,為什麼陳鎮慧卻堅稱選舉結餘款就是申報的金額?兩者差距有六億餘元。

由於辦案人員就這個部分反覆訊問,引起陳鎮慧的情緒反彈,她眼眶泛紅生氣的向辦案人員抗議,這些問題都講過了,為什麼還要一問再問?

陳鎮慧向專案人員強調,競選當時,她有做帳,但因時間已經太久,帳現在已經沒有了。她並且堅稱,結算出來的錢,就是申報的金額,其他一概不知。



◆ 洗錢案 檢:查有無與國務費匯流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8.28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迄今無法挖出洗錢防制法規定有關「有重大犯罪為前提」的法律要件,致無法對涉案人採取聲押、交保等鐵腕的強制處分,特偵組考慮自國務機要費案突破,如扁家海外密帳中的任一筆國務費匯款與洗錢資金重疊,洗錢案即可撥雲見日。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上午被特偵組傳喚到案前透露,「我是為了兩個案子到案作證」,馬永成至中午以前已訊問完畢。據了解,特偵組在清查洗錢案遲遲無法突破的僵局下,考慮加強國務機要費案件資金流向的查察,以為洗錢案僵局解套。

特偵組雖認為,陳水扁支領國務機要費8年的總和,遠低於被發現的海外七億元巨款,但仍懷疑七億元有部分的最初來源,與國務機要費有關。

前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只針對需單據領錢部分偵處,查出陳水扁、吳淑珍為貪汙共犯,兩人一起A了1480萬元,依貪汙詐欺財罪嫌起訴吳淑珍,陳水扁俟卸任訴究,陳瑞仁的偵查範圍從95年11月結案迄今,不斷被詬病。

目前,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遭遇相當大的瓶頸,不過,陳瑞仁當年未追究陳水扁以領據領款(不需單據)部分的案情,恰巧釋放出特偵組重啟偵辦洗錢案追查的更大空間。

特偵組今天約談馬永成及前統府出納陳鎮慧,考慮將從他們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的相關犯罪行為「順藤摸瓜」,特偵組表示,如查出海外密帳資金有任何一筆資金與國務機要費「匯流」,可以連結到國務機要費以領據支出的錢,洗錢案即露出破案曙光,即海外密帳也涉及貪汙。



◆ 吳當傑領軍 金管會助查扁密帳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8.08.28

檢調追查前總統陳水扁海外密帳案,特偵組與金管會已成立專案小組,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昨(27)日到金管會召開第二次協調會,朱朝亮表示,昨天的協調會,金管會主委陳樹也參加,專案小組召集人則是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

據了解,吳當傑並未參與第一次協調會,昨天才開始被指定為召集人,是否與行政院要求陳樹迴避有關,引人關注。

外傳金管會不配合特偵組的偵查行動,朱朝亮昨天強調,專案小組將全力追查國內人頭、國外紙上公司等各種洗錢管道,金管會也同意在人力上會優先協助調查此案。

陳水扁疑似洗錢風暴持續擴大,立委蔡正元指出,某知名企業疑似提供扁家巨額獻金,蔡正元昨天接受特偵組訪談後還表示,金管會和檢查局在特偵組調查的過程中,刻意「找麻煩,不配合」,金管會不但不幫忙,反而在拖拖拉拉。

朱朝亮昨天下午率領五位檢察官到金管會,舉行協調會,會後朱朝亮在吳當傑、銀行局長張明道等人陪同下,特別到金管會記者室,主動向媒體表示,外界說金管會不配合辦案,是有所誤解,因金管會跟特偵組已開過兩次協調會,上次是檢察總長召開過一次,昨天是第二次。

朱朝亮說,昨天的協調會,包括陳樹、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吳當傑、銀行局及檢查局都派員參加,兩邊已成立專案小組,金管會也同意在人力上會優先協助,在雙方全力配合下,順利推動案件的調查。

朱朝亮進一步表示,專案小組會追查國內人頭、國外紙上公司等各種洗錢管道,儘可能查出除了2,100萬美元外,還有無其他資金在海外。

至於專案小組目前調查進度為何?朱朝亮說,是掌握一些證據,但細節涉及案情不便多說。

【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為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案,司法偵查行動馬不停蹄,行政主管機關金管會也卯足全力,除派出銀行局與檢查局協助清查資金流向,證期局也加入陣容。為偵辦這宗世紀大案,已經創下不少司法紀錄。

特偵組國務機要費發言人朱朝亮表示,陳樹昨(27)日找特偵組四名辦案檢察官到金管會開會,會中主動表示要擴充人力編組,除了原本就已經加入專案小組的檢查局與銀行局,再納入證期局幫忙,小組召集人層級也從原本的局長級拉高到副主委吳當傑,將調查洗錢弊案列為最優先的工作。

偵辦這宗世紀大案,迄今已寫下三項紀錄:首先,辦案團隊空前的結合金管會、中央銀行等專業機關,要雙管齊下,同步從行政程序深入調查;其次,金管會將直接進駐特偵組協同查帳;第三,金管會四個局中將有三個局加入調查,幾乎可說是全會出動。



◆ 查扁子媳存款 未來要付費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2008.08.28

前第一家庭洗錢案,檢調單位正在以錢追人,但如果檢調單位與其他公務機關,想向銀行查詢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及媳婦黃睿靚的存款,以後可能得要付費才能查。

公務機關向銀行查詢個人存放款,銀行公會內部委員會已擬出收費「金融機構受理公務機關依法調查客戶資料」草案,將比照調閱通聯紀錄付費,將送銀行公會今(28)日理監事會上討論,過關機率相當高。一旦通過又獲金管會同意,就會實施。

根據銀行公會的收費草案,依不同的查詢項目的簡易度,有不同的收費標準,每筆查詢費最低50元,最高500元。

據了解,銀行因應這些稅務機關、檢調以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等來調資料,大型銀行因為客戶多、被調的資料也多,一年要花上百萬元成本。也就是說,一旦收費機制建立,銀行即可向公務機關收取手續費,未來每年將可省下上百萬元。

由於公務機關需求各不同,要求銀行調出來的資料也是百百種,銀行公會目前已依調閱的簡易度訂出不同費率,例如查詢資料是銀行可直接從電腦端列印每筆手續費50元至100元。

舉例來說,若想查詢陳致中、黃睿靚有無在某家銀行開戶,只要查到,每筆就要付100元手續費。

如果資料較複雜,或是時代久遠,已不在電子檔中,需要由行員找尋,並用紙本抄寫則一次、四筆內則收250元到500元,若逾四筆則收費要乘以四倍。

如果公務機關是以批次、磁片方式查詢,100戶以內收300元、100戶至500戶收800元、500戶到1,000戶1,200元,1,000戶以上索價1,700元;若未依照銀行格式,必須動用銀行人工。則每戶可加收10元,主管機關若是要攔截扣押個人存款,每戶則收取250元。

銀行公會指出,公務機關調閱資料仍以個人存款相關的明細最多。到銀行查詢資料的,則以檢調單位最多。

三年多前,許多銀行就向公會反映受理公務機關查詢因無法收取手續費,已不敷成本,不過,當時銀行公會與金管會互踢皮球,經過一年的公文往返,最後公平會跳出來表明,銀行銀行提供公務機關查詢不屬於「業務服務」,且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公會統一訂費率並不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壟斷行為,銀行公會才開始制訂這個草案。



◆ 徐旭東:不喜歡送錢、後悔去官邸

【聯合報╱記者彭慧明、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8.28

被點名送錢給吳淑珍,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昨天親上火線澄清,他強調,遠東集團「不喜歡送錢、塞錢」,外界說法子虛烏有,希望新政府與檢調單位把送錢和收錢的人抓出來,「That's good!」(那樣才好)。

遠東集團表示,昨天下午已經控告壹週刊四位記者、邱毅、李勝峰和太平洋建設總經理章啟明等人。

徐旭東說,他本來不想講話,但最近流言越演越烈,朋友和同事都說「that's too much」(太超過),因此他決定出面澄清。徐旭東強調,遠東集團和荷蘭銀行的交易是去年十月向投審會提出申請,今年五二○才完成,跟外傳他早就「送錢給某人」(指吳淑珍)的時間點完全不同。

針對媒體及名嘴指控,他說:「一個正規經營的機構、一個不愛塞錢的企業被抹黑,新政府應該把拿錢的人、送錢的人趕快抓出來。」

遠百昨天出示匯款水單,交易金額共七千九百五十萬美元,受款人是荷蘭銀行倫敦分行。徐旭東說,遠百跟荷銀之間只有買賣太平洋中國控股股份這件交易,沒有外傳的六千八百萬美元信託交易。

他承認,他曾經請誠品董事長吳清友帶他去官邸,拜會當時的第一夫人吳淑珍,帶筆記型電腦跟吳淑珍解釋,太平洋SOGO不是用一百億元的買賣就可以解決,還需後續的管理、背書保證等。他說,「我很後悔,當時不應該去官邸。」

根據名嘴和周刊爆料,二○○二年SOGO爆發財務危機,遠東集團順利入主SOGO後,二○○五年底提撥六千八百萬美元,交予荷蘭銀行信託,買回外資凱雷集團持有的四成太平洋中國控股的股權。旗下的遠百去年又替子公司百揚投資申報,以七千九百五十萬美元向荷蘭銀行買入太平洋控股公司四成股權。前後一千一百五十萬美元差價,就是給吳淑珍的「後謝」。

SOGO經營權案周五將一審宣判,徐旭東說,他有很大的信心,因為他沒有犯法。



◆ SOGO案明宣判 徐旭東大動作反擊

【聯合報╱本報記者彭慧明】 2008.08.28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身陷扁家的海外密帳,原本僅消極發聲明;但眼看SOGO經營權一審結果周五就要宣判,徐旭東終於按捺不住親自上火線,展開一連串的危機處理。
前天晚上,立委邱毅爆料說,遠東集團在海外匯款一千一百十五萬美元到了吳淑珍相關帳戶。遠東集團幾個小時內接連發了兩條聲明稿,澄清絕無此事」。

徐旭東前晚原本打算冷處理名嘴的爆料,但這兩天各種說法越說越多、報導越來越離譜,朋友建議這些報導已經「太超過」,他決定親自開記者會說清楚。

昨天遠東集團全體動員對媒體記者狂發簡訊,連到地院按鈴申告名嘴都照進度一一以簡訊向媒體報告。下午的記者會甚至還做了大看板,詳述遠東投資SOGO過程和金額,以及和荷銀交易的時間、水單,堪稱從介入經營權來最大的說明動作。

二○○二年時徐旭東介入SOGO經營權爭奪戰,二○○六年因太設提出告訴,徐被檢方以背信、偽造文書起訴。兩年多來,徐旭東接受幕僚「規定」,能不講就不講,出席活動數量大減,就是為了低調「韜光養晦」。這段期間徐旭東每逢庭訊必親自到,一方面是因為法官不准他請假,但另一方面也是他深信自己沒有不法,所以即使再忙也要出庭,深怕給法官不良印象分數,決定大動作反擊。



◆ 扁:整理各方爆料 擬提告

【蔡慧貞/台北報導】 2008-08-28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昨日表示,針對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邱毅等人連番爆料指前第一家庭成員擁有美國豪宅、擁有第三國護照,甚至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匯款三億八千萬元給陳水扁等內容,「一切爆料都不是事實」,未來考慮不再回應個案,將收集不實爆料內容,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針對邱毅與前立委邱彰表示,陳致中在美國四處通訊地址均為豪宅,四處豪宅總值超過三千萬美元,要求陳致中依法舉證財產來源。陳水扁幕僚指出,「根本沒有這回事」,過去邱毅也曾類似指控,陳致中已依法提告,正在訴訟中。



◆ 扁幕僚:鞏案不殺李 確有政治考量

【蔡慧貞/台北報導】2008-08-28 中國時報

受困於海外匯款案的前總統陳水扁展開反擊。扁核心幕僚昨天提出李登輝前政府的鞏案調查報告指控,奉天專案支付的兩億八千多萬,曾由國安局違法回補兩億,總統府竟又讓外交部歸還全數「借款」,其中差額流入中華開發,再交尹衍樑「洗回」台綜院,「李登輝和尹衍樑均難脫關係」。

扁幕僚所提供的資料,包括國安局提供給外交部的中國農民銀行國外部帳號(二○一○一二○二四六),以及劉泰英開設於亞太商銀,用以接受尹衍樑「捐款」的帳號(○二一九二二○一二六二六二);均為當時檢調查案時未出現的匯款帳號。

檢方未緊追 錯失破案契機

至於扁政府高層既已將「鞏案」中李登輝、劉泰英、尹衍樑角色調查清楚,為何當時不辦?陳水扁核心幕僚坦承,「當時不殺李,的確有政治考量。」不過檢方並未緊追此案,否則應可提早水落石出。

根據扁政府當時所做調查報告,當時李登輝政府承諾金援南非美金一○五○萬元,八十三年五月十七日外交部協調殷宗文以國安局經費墊付。其後,國安局長殷宗文、會計長徐炳強和出納劉冠軍分別於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年間,以違反預算法的方式,偷偷用「國安局法定預算結餘款」一億一一三五萬元、一一○○萬元及七○二八萬五千元回補「奉天專案」。

外交部還款 卻進了台綜院

前扁政府高層指出,從八十七年上半年度呈閱總統的明細表顯示「鞏案墊款」項「僅餘差額八九四萬八八六○元待補」,因此李登輝應知此案只剩八千多萬元需再回補。

不過,但調查發現,八十七年九月間殷宗文透過總統府辦公室主任蘇志誠向外交部長胡志強多次催討。胡批示歸還國安局一○七○萬美金,僅歸墊八千九百餘萬元,另外的二億五千萬元就流入台綜院。

公款變私帳 侵占意圖明顯

調查指出,徐炳強指示劉冠軍向中國農民銀行國外部借用該行在中國商業銀行紐約分行的帳戶做為指定匯款帳戶,接受外交部還款,卻未存入國安局既有外幣帳戶。之後又由徐炳強指示劉冠軍將外交部匯款農民銀行國外帳戶內的款項在二月四日轉入「盛昌貿易公司」化名的外幣銀行,公款至此流入私人帳戶。

調查發現,該筆經費轉成千元面額旅行支票七千五百張,交潤泰集團尹衍樑進行洗錢。尹衍樑以其個人及潤泰建設、興業建設、評輝等集團子公司名義捐贈,將公款洗錢為私人款項再回贈台綜院。劉泰英於亞太商銀帳戶接受尹之捐款,用以炒作中華開發股票、支付台綜院房舍及李登輝辦公室款項,八十九年五月間還將餘款一千二百萬元併入台綜院帳戶供其使用。

當時府方高層情資顯示,殷宗文、徐炳強與劉泰英於九十一年三月廿六日至桃園大溪鴻禧山莊李登輝寓所研議,假稱台綜院第四所為國安局外圍機構,就是意圖將侵占、挪用公款的犯行合法化。



◆ 轉移焦點 扁盼爆料突圍

【蔡慧貞/新聞分析】 2008-08-28 中國時報

陳水扁坦承海外匯款案後,受迫於形勢退出民進黨,接著與李關係匪淺的政商人士先後跳出來爆料批扁;昔日同志不相挺,政敵又出面追殺,讓扁陣營更感受到一股不尋常的圍堵氛圍。陳水扁以鞏案為開端,陸續丟出他所握有的「黑資料」,即使轉移焦點的意圖明確,但至少能收遏阻政敵之效,惟扁這項突圍策略是否成功,恐怕仍待觀察。

與扁陣營關係密切的政界人士透露,馬英九早在八月十二日出訪前,就曾透過管道向李登輝傳達,扁的海外密帳案即將爆發;同一時間,原本台聯揚言要將陸委會主委賴幸媛開除黨籍的動作,也悄悄無疾而終。此外,與李登輝關係友好的尹衍樑突然出來批扁,連人在獄中的劉泰英也加入戰局,種種跡象,更讓扁營認為這是有步驟的「剿扁計畫」。

扁核心幕僚指出,九十一年爆發國安秘帳案,其時政府高層清查相關帳戶,意外發現由李登輝設立的「奉天專案」總計處理了一百個案子。其中廿五案均有明確立案,清楚案由和支出明細,但另七十五案則只有案號和支出總額,此即所謂「李登輝的七十五個未爆彈」。

李登輝及其親信有沒有透過鞏案洗錢,當然是一件待追查的公案,外界也樂見透過更多資料的揭露,能還原這件疑似洗錢案的始末。不過,扁政府先前隱匿調查報告,當初容或以避免政治干預司法為由,但此刻用以回擊政敵,同樣必須接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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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洗錢風暴台股不確定因素升高 葉盛茂列被告

* 扁洗錢風暴 市場:台股不確定因素升高
* 隱匿公文影本 葉盛茂放臥房公事包
* 招牌微笑背後 藏多少秘密
* 陳致中同時間密集赴日 動機可疑
* 理專:珍在星國有1600萬美金資產
* 黃百祿:與親家 沒金錢往來
* 許永欽:被調查受辱 考慮辭職
* 邱彰爆料紐約豪宅 經查不實
* 洗錢案的策略與對策
* 洗錢熱 日推理小說加印3千本

◆ 扁洗錢風暴 市場:台股不確定因素升高

【聯合晚報╱記者楊雅婷/台北報導】 2008.08.28

扁家洗錢醜聞引爆二次金改有無弊端的爭議,行政院指示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追查二次金改的弊端,其中也包括吳淑珍投入股市的資金及使用人頭戶的狀況。市場人士表示,扁家的洗錢案不僅披露二次金改的醜態,陸續牽扯出不少公司與扁家的金錢關係,市場亦點名包括燁隆炒股、徐旭東SOGO案等,未來恐將還有公司陸續爆發,政治的干擾,恐將讓台股存在著高度不確定因素。

台北股市昨日好不容易大漲逾百點,不過,今日又因扁家洗錢案持續擴大、聯電董事長內線交易案等利空,再度止住大盤反彈氣勢。專家認為,國內政治的干擾常常讓台股存在不確定因素,且影響時間通常都不會僅有幾日,這點從近日大盤的成交量低迷可見一般,另外,洗錢疑雲恐將再引爆更多公司可能涉入,市場擔心政治利空僅是開端,若真再有企業被點名,市場信心恐將潰堤。



◆ 扁家情資 葉盛茂一吃再吃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8.29

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今年初海外通報黃睿靚疑似洗錢情資,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早在九十五年底葉盛茂就匿報「吳淑珍在新加坡擁有資產」的情資,昨天依隱匿公文罪起訴,求刑兩年六月。

對於這兩分敏感情資,葉盛茂向調查局承辦人表示要面交當時的檢察總長吳英昭、陳聰明,但兩位總長都證稱未接獲報告;且他聲稱黃睿靚的情資公文已遺失,檢方卻在他住處搜出影本,成為他隱匿公文的「鐵證」。

葉盛茂昨天傍晚發表聲明表示遺憾,重申他是一時疏忽,不是故意隱匿公文。

據調查,今年一月十八日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透過艾格蒙聯盟,提供陳水扁媳婦黃睿靚涉嫌洗錢,在瑞士美林銀行開立帳戶的資料,給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承辦人鄒求強於一月廿九日辦妥公文,呈報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

檢方查出,周有義欲向上呈報最高檢察署,葉盛茂卻以資料極機密、敏感為由,要求鄒、周把公文交給他,說要親自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這份洗錢防制中心字號「調錢貳字第09700042370號」公文,之後就失蹤。

本月十四日立委洪秀柱揭露扁家成員疑洗錢弊案,法務部追查才發現,調查局早就收到相關通報,下令徹查。台北地檢署於廿日分案偵辦,經過八天偵查,將葉盛茂起訴。

葉盛茂否認隱匿,辯稱今年二月曾向陳聰明輕聲說「有陳總統家屬在海外資金的情資」,可能因報告不詳細,陳聰明未追問。後來他忙於準備退休,可能疏忽不經意將公文情資一併銷毀。

但檢方搜索葉盛茂住處時,在葉的公事包內搜獲這件情資公文完整影本,葉坦承是他影印留存。檢方認為葉對公文影本尚且慎重收存,反而說公文正本因一時忙碌疏忽遺失,又不要求部屬補發,明顯違反常情,不足採信。

鄒求強另證稱,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日收到新加坡金融中心提供吳淑珍在星國有資產的情資,三次簽擬公文,葉盛茂都說由他面報總長吳英昭即可;但吳英昭作證,葉盛茂未向他報告此事。



◆ 隱匿公文影本 葉盛茂放臥房公事包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08.28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扁媳黃睿靚開曼群島開戶情資案,經檢方搜索這位前情報頭子位於木柵秀明路的住處,在葉盛茂臥房內梳妝台前的座椅上的黑色公事包內,輕鬆找到這紙遭隱匿的公文「影印本」,成了案情突破的關鍵。

葉盛茂退休才一個月,他萬萬沒想到,忘了「處理」的影印本,就擺在家裡公事包內,沒想到最安全的地方,竟是最危險的地方。

8月18日傍晚,特偵組傳喚葉盛茂到館前路接受偵訊,作完筆錄,在大批媒體的阻擋採訪下,「老葉」狼狽的搭車離去。4天後,台北地檢署接辦全案,承辦主任檢察官郭永發在21日下午,傳喚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到北檢作證後,一鼓作氣帶著書記官親往檢察總長陳聰明,位於中正紀念堂後方的總長3樓宿舍,以證人身分訊問大長官,整個過程只花了20分鐘就告結束。

隨後,郭永發快馬加鞭,另對葉盛茂進行偵訊,葉局長一派輕鬆,舊調重彈,訊問結束後隨著大舉搜索的動作,讓「老葉」措手不及,檢方在21日晚上,兵分三路搜索,郭永發親自搜索葉盛茂位於木柵秀明路金石山莊住處,葉盛茂失算,外出剪髮,家裡只有葉太太在家,原本檢方並沒有抱太大的希望,未料,在搜索時,檢察官從葉盛茂書房內,找到這紙「失蹤」的隱報公文,經檢視發現為葉事先預留的影印本完整版。隔天,葉盛茂被北檢改分偵字案的被告。



◆ 招牌微笑背後 藏多少秘密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特稿】 2008.08.28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擔任局長長達6年11個月,是民主法制法化後任期最長的局長,腦海有許多機密,他上午因為隱匿扁家洗錢情資被起訴、求刑,下台身影難堪。

葉盛茂是第一位客家籍的調查局長,在前總統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擔任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處長,陳水扁選上總統第2 年,即拔擢他當局長。

葉盛茂個性謹慎,為人和氣,上月15日退休前一天,調查局為他舉辦惜別會時,放送他與調查員平日生活合影照片時,有年輕調查員感覺不捨,暗自拭淚,可以說明葉盛茂平日領導統御深得民心。

任內末期,葉盛茂推動調查局組織法法制化,讓任務編組提升為正式位階,功不可沒,他積極在立法院遊說,藍、綠國會議員都買帳,他的好人緣其實也反映在和當道打交道,終致種下退休後被法辦的惡果。

論做人,葉盛茂客客氣氣,對媒體與政治人物互動始終維持「葉式」招牌微笑,日前家中被搜索後,有記者想電話採訪他說明原委,他陷入不想說謊又對媒體難以交代的兩難,索性選擇暫停對外聯繫。

對於葉盛茂被起訴,上午調查局內部一片低氣壓,葉的局長任期很長,任內因他而被提攜升官的官員也不在少數,雖然有人為他抱屈,但起訴書事實事證穩定,一名老調查員就表示「想挺也沒辦法」。

法務部長王清峰在葉盛茂交出官防時開他一個玩笑,指葉局長公職生涯四十年,退休回家看老婆,一定會發現老婆還是很美麗,王清峰的話言猶耳,一個多月後葉盛茂卻被查辦,落得下台身影難堪,對照王清峰的玩笑話,葉可能面牢獄之災,想來很諷刺。



◆ 陳致中同時間密集赴日 動機可疑

【陳志賢/台北報導】 2008-08-29 中國時報

檢方查出葉盛茂在一年多前隱匿吳淑珍在新加坡的資產、帳戶同時,陳致中在同一時間曾三度出國,動機可疑,且黃芳彥的鉅款也是匯往新加坡。這些異常舉動是否與葉盛茂隱匿情資有關,已由特偵組擴大追查。

檢方發現,葉盛茂隱匿了九十五年十二月間新加坡通報的吳淑珍洗錢情資,當時她兒子陳致中在九十五年十月至十二月密集赴日本三次,還曾轉機赴美,時間點相近,過程可疑。

其中,九十五年十二月間,吳淑珍因國務機要費出庭病倒住院台大,但陳致中竟未照顧母親,反而在十二月十五日下午搭乘日亞航頭等艙抵達日本東京,再轉機到美國紐約、芝加哥等地。

而且當年高檢署查黑中心調查國務機要費案時,發現陳致中的證詞有問題,在九十五年十月底再發出傳票,通知陳致中再到案說明,但陳致中卻早一步於同年十月初就以「處理私事」為由離台赴美。

檢方還查出,前第一家庭醫師黃芳彥在檢調偵辦SOGO案期間,在九十五年五月間自台灣匯出一百七十七萬美金至新加坡的瑞士銀行(UBS AG),檢方懷疑,葉盛茂隱匿吳淑珍情資,增加檢調偵辦扁家異常金流案情的困難度。



◆ 理專:珍在星國有1600萬美金資產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29

最高檢特偵組昨天約談扁家理財專員葉玲玲,據了解,檢方已查出扁家自九十三年赴新加坡開戶資料,且調查局在九十五年底便掌握吳淑珍在星國有一千六百萬美金資產,正追查這些「理財」動作是否和洗錢有關。

至於九十五年底海外通報吳淑珍所有的一千六百萬美金,與日前曝光扁家在去年轉到瑞士的兩千一百萬美金,究竟是資金匯流的結果,還是兩筆完全不相干的資金,特偵組還要進一步清查、比對。

據了解,調查局於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月收到海外通報吳淑珍在新加坡有資產,當時情資顯示金額約一千六百萬美金,帳戶以吳景茂名義開立,後來疑以信託方式成立公司,授權代理人是吳淑珍、陳致中。

特偵組接手追查,發現這些帳戶、公司的很多文件,都是由吳淑珍、陳致中簽名,吳淑珍等人並將公司當作「理財工具」;種種跡象顯示,這些海外巨額資產,就是前第一家庭所有。

檢方初步調查,吳淑珍從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後期,便透過各種管道到海外開戶;有關資金移轉或投資等事宜,包括銀行開戶、成立公司等,通常是葉玲玲帶著相關資料進入玉山官邸,由吳淑珍選擇、簽名。

由於葉玲玲長期為扁家負責海外理財,檢方昨天傳喚她到案,釐清扁家海外開戶過程,並特別針對吳淑珍及黃睿靚被通報的一千六百萬美金、兩千一百萬美金資金,訊問葉玲玲當初如何開戶、轉帳。

辦案人員透露,愈來愈多事證顯示,吳淑珍、陳致中等人對於海外資金的說法,都有保留。

據了解,葉玲玲昨天第二度到特偵組應訊,從下午兩點問到傍晚七點多,在五個多小時的偵訊過程,檢方針對扁家海外「理財」相關問題,追查出不少疑點,扁家提出海外密帳來自選舉結餘款的說法,愈來愈經不起檢驗。



◆ 黃百祿:與親家 沒金錢往來

【馮惠宜/台中報導】 2008-08-29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爆發海外洗錢疑雲,黃睿靚的父親黃百祿,廿八日主動召開記者會。他強調以性命擔保,與親家沒有金錢往來,也相信女兒與親家沒有做違法的事。他解釋個人與鉅眾公司的債務,是早在和扁成為親家之前,不容有心人士借題發揮。

黃百祿昨天下午在位於台中工業區的金棠公司召開記者會。一開始只由金棠公司董事長廖訓誼出面,代為發送書面聲明。經媒體記者一再溝通,黃才闢室與媒體談起近來心路歷程。

黃百祿澄清,接受週刊訪問,只是說明自己財務,並非要和扁家切割,「沒有幫親家洗錢,也沒有海外帳戶,更沒匯錢到海外。」他相信女兒和親家沒做任何違法的事。

黃百祿表示,女兒相當乖巧,一畢業就結婚,沒有任何社會歷練,「卻被講成這樣,對女兒不公平。」他也為親家抱屈,要爆料者不要隨便講講,在司法沒有定罪前,就先判別人的罪。希望司法盡速調查,還原真相,查不出來,就該還人清白。

對於女兒、女婿不願簽切結書一事,黃百祿強調,據他所知,瑞士方面認定是要有問題才要簽切結書,女兒、女婿自認沒有問題才會拒簽切結書。他認為戶頭已經凍結了,司法單位可以去找證據,但不能要他們簽切結書,再扣上帽子說有涉案。

黃百祿澄清,與連襟郭興中開設的金棠公司,早在和陳水扁結為親家前,和鉅眾集團的財務糾紛,也已則進入司法程序,與洗錢案完全無關。



◆ 許永欽:被調查受辱 考慮辭職

【郭良傑、張孝義、陳志賢/台北報導】 2008-08-29 中國時報

法務部公布台開案偵辦期間,許永欽檢察官及調查員有無吃案或私自辦案疑雲調查結果,認為檢調人員並無違反私自提供資料、私自辦案、吃案或縱放不予偵辦情事。不過,許永欽認為不受尊重,慎重考慮辭職。

九十五年六月,許永欽當時在台北地檢署負責偵辦台開案,配合偵辦的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前科長李亮王武、調查員許定家、鐘高明三人,曾攜帶當時總統府機要室專員陳鎮慧的「大額通貨交易複式查詢資料」,到台北地檢署欲交給許永欽。資料內有陳水扁在台新銀行南門分行的帳戶,二○○四年總統大選前後有一億七千萬元現金,存入該帳戶內,交易人均為陳鎮慧。

根據調查員所述,該資料與許永欽在偵辦中的台開案無關,故許永欽未予過問及檢視,僅建議調查員若研判有不法,報局後依照檢調正常辦案程序進行,因為由調查局主動移送或報請指揮偵辦,實務上均無不可。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許永欽主任檢察官請調查員依規定,正式以公文函送或報請指揮,而調查員確實依規定移由該局廉政處辦理,並移送台高檢查黑中心另案偵辦。惟因陳水扁時任總統,所涉相關罪嫌受憲法五十二條保障,須經罷免或解職後始能訴究,故當時乃先行簽結。

吳陳鐶表示,承辦台開案的檢調人員並無違反作業程序,沒有私自提供資料、私自辦案、吃案或放縱不予偵辦之情事,當時台北地檢署顏大和檢察長、林邦樑襄閱主任檢察官事前不知情,自無疏失可言。

不過許永欽表示,無論法務部調查結果為何,他自認沒有違法,且依據程序辦案。他認為,法務部單憑少數人的說法,就對他進行行政調查,他深感不被尊重及受辱。

他指出,他在檢察官生涯中認真負責,卻得不到支持與肯定,而且受到媒體及名嘴的汙名化,對他及家人都是極嚴重的傷害。這件事令他心灰意冷,他已慎重考慮離開他熱愛的檢察官工作。



◆ 邱彰爆料紐約豪宅 經查不實

【聯合報╱本報系記者周雨婷、曹健、蔡明容/綜合報導】 2008.08.29

前立委邱彰指稱,陳致中在美國擁有四處豪宅,三棟位於紐約曼哈坦,一棟在舊金山。經記者查對,紐約地址「N. 72 st.」的房產並不存在,另兩處地產的業主,據紐約市政府的公開紀錄,都與陳致中無關。舊金山豪宅也不是登記在陳致中名下。

根據爆料,陳致中所擁有的曼哈坦三處房產中,其中一處的地址是北72街,由於72街只有東(East)、西(West),沒有北(North)72街,所以此處應不存在陳致中豪宅。

至於西107街房產,是一棟名為「Straus Park」的高級公寓,內有少數華裔住戶。根據紐約市政府財政局公開房產紀錄,這個公寓的業主為Kimberly Till,自2005年起持有,其管理員、地產代理亞克隆表示,並沒有以陳致中英文名擁有的單位。

另一處位於紐約西七十二街的住宅,業者為「ShohakuHigashi」,從2003年即擁有此處房產。是一棟名為「The Alexandria」大型豪華公寓,鄰近中央公園,業者為「Shohaku Higashi」,自2003年持有。無法查到陳致中或同名者在此居住。

另外,邱彰所指位在舊金山的豪宅,並不是登記在陳致中名下,但有可能在該處居住過。

※ 希望不會再有這類爆料,把整件事搞得更加混亂。



◆ 洗錢案的策略與對策
http://blog.udn.com/tyc54/2165315

田英奇 2008/08/27

陳水扁的所謂「洗錢案」,隨著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的返台,似乎掀起了高潮,媒體常常會用「案情越滾越大」來形容,好像一副山雨欲來,陳家人馬上要被抓起來的態勢。然而冷靜的分析,就可以知道這些誇大的描述和一廂情願的期待都是不對的。

什麼叫「洗錢」?或許我們一般人的認知,只要用人頭匯錢就叫洗錢,但是根據「洗錢防治法」,這一筆錢必須是不法所得。陳水扁是個多麼精明的人,當他知道紙包不住火了,採取的第一個策略就是宣稱這一筆錢是「選舉結餘款」,也就是說,大家捐助他選舉的錢,沒花完的部份。因為是他自己的選舉,所以只要不要臉一點,說錢是他的也沒錯,至少不是「不法所得」。當然他當總統卻把錢匯到國外去,怎麼也說不過去,所以他第二個策略就說是吳淑珍幹的,他完全不知情──你不相信也沒辦法。所以至少到今天,法律還沒有辦法證明這是一個洗錢的行為。

有人會說,那用人頭怎麼講?注意了,用人頭不犯法,別說銀樓那種肯定是用人頭,每家銀行每天匯進匯出,多的是人頭!這就是為什麼從吳景茂到陳致中夫婦,都宣稱自己是「單純的人頭」。以吳景茂為例,他把錢匯出去,三轉兩轉到黃睿靚的帳戶了,那不是人頭是什麼?

又有人會說,那錢到了陳致中夫婦的戶頭,要課贈與稅!很不幸的,這也太天真了,只要他們堅持這錢是老爸老媽的,自己是純粹的人頭,那就沒有贈與稅的問題,最好的例子是宋楚瑜,他把錢放在兒子的戶頭,有被課贈與稅嗎?

什麼事情,我們只要用冷靜的思路分析,其實再清楚不過了。那麼,看完了陳水扁一家對這個事件的策略,我們是不是會很沮喪:這回檢調又是白忙一場,他們又要逃掉了?

不,老子說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以現在國際金融操作的手法,走過或許可以不留下痕跡,但不代表每一個環節都不出絲毫差錯。要抓住陳水扁貪污的要害,首要在查出這筆錢是不是真的如陳水扁所稱是「選舉結餘款」。陳水扁參加過哪幾次選舉,明明白白,只要比對金錢流向的「時間點」和「起末點」,很容易可以判定這是否真的是「選舉結餘款」。比如說,2006年陳水扁明明沒有在選舉,可是卻發現有錢流入某一個(人頭的)非募款帳戶(沒選舉本來就沒有募款帳戶),而最後這筆錢萬流歸宗成為匯款的一部份,那陳水扁就得交代這是什麼錢了。

再者,陳水扁在海外只有這麼六七億嗎?我們常聽說,不要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這是投資的訣竅,可也是藏錢的訣竅。如果陳水扁吳淑珍真的收過什麼金控的錢,或是SOGO的錢,時間點不一樣,來源不一樣,交付的方法不一樣,那麼放錢的地點也會不一樣。若能透過司法互助,在新加坡、瑞士、美國徹底清查,只要再發現陳水扁的家人還有帳戶還有錢,那他們就百口莫辯了。

陳水扁深知,這是他這一輩子最大的關口,是否能脫身不但關係到身家性命,也關係自己的歷史令名,所以肯定會無所不用其極的以各種策略與司法周旋。我們的司法這一次是能夠抽絲剝繭,讓案情水落石出,還是又無功而返,貪污犯仍然逍遙法外?這些檢調的對策是否能夠奏效?有沒有什麼驚爆點又要出現?矛盾交鋒,精彩可期,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 洗錢熱 日推理小說加印3千本

【聯合報╱記者陳宛茜/台北報導】 2008.08.29

前總統陳水扁疑似洗錢案震撼台灣,各種關於洗錢的資訊天天占據新聞重要版面,卻未必人人能懂。經濟新潮社最近出版日本經濟推理小說「洗錢」,將複雜的專業知識化為輕鬆易讀的推理小說,這也是台灣第一本以「洗錢」為主題的推理小說。

「洗錢」描述女主角若林麗子在財務顧問工藤秋生的教導下,運用設立境外法人、境外銀行帳戶、私人信箱服務等方法,讓50億日圓不翼而飛。

「洗錢」作者橘玲(Tachibana Akir)畢業於早稻田大學,本身具有豐富的稅務、金融知識,還是日本「快樂海外投資協會」的創始會員。2002年,她以處女作「洗錢」大紅,媒體讚譽為「徹底了解金融知識的作者所寫的驚天動地的『合法』逃稅小說」。

「洗錢」一書出版後,還發生一段插曲。2003年底,瑞士政府凍結了一名日本山口組老大在瑞士信貸銀行的帳戶,調查發現,他在瑞士信貸銀行香港分行的日籍行員協助下,將近百億日幣的犯罪收入,在完全沒有紀錄的情況下匯到海外。這個案子中所使用的洗錢手法和「洗錢」一書如出一轍,橘玲甚至被日本警視廳懷疑就是山口組的洗錢顧問。

經濟新潮社總編輯林博華分析,2001年911事件發生後,為了切斷恐怖份子的資金來緣,各國訂定更嚴格的洗錢防制法,因而爆發許多「洗錢」案件。本書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走紅。阿扁「疑似洗錢」的案情爆發後,「洗錢」也緊急加印3000本。

林博華表示,將金融知識融於文學的經濟小說,在日本自成一派,在台灣卻剛剛萌芽。年初奪得「皇冠大眾小說獎」的「灰色的孤單」,即是一本金融犯罪小說;作者江曉莉跟橘玲一樣,本身具深厚的金融背景。而6月底黃國華出版的「台北金融物語:內線國度」,則以內線交易為小說主題,也是作者征戰金融界十多年的縮影。

林博華透露,經濟新潮社10月將推出另一本日本經濟小說「避險」,書名出自「避險基金」,揭發日本股票交易的內幕。

fsj 提到...

扁資金流轉4大洲10地 新加坡如何清廉?

* 扁家資金 流轉4大洲10地
* 相關帳戶差額2億 還有秘密匯款人?
* 澤西近歐陸 扁家開公司避耳目
* 英屬澤西島 富人的逃稅天堂
* 陳致中夫婦帳戶 日拒提供
* 人頭「珍」多 蔡美利等14人被訊
* SOGO案宣判:林華德2年 徐旭東無罪
* 合議庭:高層介入是「林華德的推詞」
* 朱朝亮惹爭議 特偵組換人發言
* 扁家不良台大人 李嗣涔:抱歉
* 東協筆記:新加坡清廉 怎麼辦到的?

◆ 扁家資金 流轉4大洲10地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30

最高檢特偵組追查前第一家庭海外密帳,發現陳水扁家的資金,曾在台灣以外至少四大洲的十個國家或地區流轉,包括被視為洗錢天堂的英屬開曼群島、澤西島等地,金額疑超過十億元;檢方認為扁家在日本、美國也有資產,正過濾、查證相關情資。

隨著越來越多扁家海外資金訊息曝光,陳水扁、吳淑珍辯稱瑞士的兩千一百萬美元是四次選舉結餘款,以及全都由吳淑珍一人掌控,只用哥哥吳景茂、媳婦黃睿靚兩個人頭戶的說法,檢方認為並非實情。

特偵組追查扁家海外帳戶,發現除了新加坡匯到瑞士的兩千一百萬美元、澤西島匯到新加坡的一千五百多萬美元,扁家在日本、美國、甚至香港等地也可能有密帳,甚至置產等,未曝光金額可能更驚人。

檢方發現九十五年底扁家海外密帳情資首度被通報傳回國內後,陳致中就頻繁赴日本,加上許多情資顯示扁家與日本關係密切,特偵組最近鎖定吳淑珍人頭戶追查相關資金進入日本後的流向,希望進一步取得扁家涉嫌洗錢的證據。

對於海外資金,扁家如今口徑一致說瑞士的七億元是選舉結餘款,不過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證據可以佐證。辦案人員形容扁家的說法「漏洞百出」;而且吳景茂聲稱只替吳淑珍從台灣匯出七千萬元到新加坡,其餘資金是否從台灣匯出,也很可疑。

至於澤西島的一千五百多萬美元,經查後來輾轉進入新加坡,但澤西島的資金來源從何而來,特偵組正循司法互助積極釐清。

陳水扁於七月廿四日為國務機要費案赴特偵組應訊時,因陳水扁表示身體不適無法久坐,檢察官還有許多疑點未問,檢方對陳水扁發出傳票,原本要求他今天再度到案說明。

不過,由於綠營的830遊行路線今天會經過特偵組門口,昨天更有人刻意在電視政論節目中放出陳水扁將出庭應訊的消息,特偵組基於維安考量,昨晚緊急通知陳水扁取消今天的傳訊。

※ 說不定在火星有密帳?特偵組也該查自己人洩露偵辦祕密。



◆ 相關帳戶差額2億 還有秘密匯款人?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08.29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疑案,查出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搖控胞兄吳景茂將資金從新加坡轉到英屬澤西島、南非小國模里西斯信託帳戶,後來轉給媳婦黃睿靚,再指示黃睿靚將錢轉到陳致中的紙上公司,吳景茂、黃睿靚帳戶差額為2億元,懷疑還有其他秘密匯款人。

特偵組認為,吳淑珍欲藉複雜的作業匯款,層層躲避國際洗錢防制聯盟的追緝,匯款操盤手法相當高明,「像個洗錢行家」,將追查相關密帳是否還有其他匯款人自海外匯款進入。

不過,吳景茂、黃睿靚、陳致中到案具結的供證與檢方調查的事實不符,且他們都拒簽查帳授權書,特偵組認為至少涉及刑事偽證罪以上的刑責。

特偵組上午繼續傳訊7名與扁家理財有關的人士,包括日前出庭吞服安眠藥送醫的吳景茂妻子陳俊英在內,全面釐清扁嫂海外理財人頭帳戶及匯款脈胳。

黃睿靚被媒體爆料有瑞士3億元密帳後,特偵組火速追查相關情資,檢察官朱朝亮等本月13日到調查局查訪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14日檢察官再度到洗錢防制中心調閱洗錢案公文,掌握艾格盟聯盟兩次通報的扁家洗錢正確情資。

特偵組查出,瑞士聯邦檢察署會合艾格盟聯盟今年一月通報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指出,扁媳黃睿靚在瑞士美林銀行有2100百萬元美金的資金,疑涉及洗錢罪,資金後來信託給陳致中開設的開曼群島紙上公司。稍早95年12月5日,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也收到吳景茂將荷蘭、南非標準、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帳戶資金匯往英屬澤西島(Jersey Island)、南非小國模里西斯設立控股公司進行海外理財的情資,這筆錢總數高達1500萬元美金。

特偵組分析金流發現,吳淑珍以吳景茂的人頭帳戶在新加坡從事海外理財時,便以設立控股公司的方式操作投資海外基金,先將資金匯入銀行另一個私人帳戶,再委託銀行在第三國設立控股公司,將資金信託給控股公司理財。

同樣情況,也發生在黃睿靚美林銀行資金的操盤上,特偵組查出,吳淑珍指示黃睿靚將新台幣7億元巨款透過紙上公司連結給陳致中,讓陳致中成為受益人,特偵組認為,吳淑珍搖控複雜海外匯款,重要意義就在於規避國際洗錢組織追緝犯罪。



◆ 澤西近歐陸 扁家開公司避耳目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8.08.30

陳水扁家族被查到在開曼群島、英屬澤西島和模里西斯等地開設帳戶。國內會計師表示,扁家選在各「免稅天堂」大量開戶,原因不外乎避稅、分散風險、方便資金進出以及掩人耳目。只不過資料被艾格蒙洗錢防制聯盟掌握,帳戶統統曝光。

信實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羅友三昨天表示,私人銀行幫有錢人規畫資產,不可能在每個免稅天堂都設辦公室,會就近找免稅天堂幫客戶開紙上公司;比方說,開曼群島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南方,美國的美林銀行在開曼就設有管理中心,專門幫客戶處理匯款等作業。

羅友三說,私人銀行在免稅天堂的管理中心,主要業務就是幫客戶處理交易資料,比方說客戶要買兩百萬美元的共同基金,只要傳真給銀行,銀行就透過管理中心幫客戶以紙上公司的名義出帳。

至於扁家為何會找上遠在歐洲的澤西和非洲的模里西斯,羅友三提到,這兩個小島和其他免稅天堂提供的優惠差不多,但因為離歐洲大陸很近,尤其是澤西島,離英、法兩國不遠,歐洲幾家主要大型私人銀行在島上都設有管理中心,專門幫客戶處理資料。扁家在荷銀、瑞士信貸都有開戶,會在澤西島開紙上公司並不意外。

澤西島離歐陸很近,在當地開紙上公司後,再用公司名義到英國倫敦、德國法蘭克福等地開帳戶,公開資料只看得到公司名字,不知道幕後金主是誰。

至於扁家為何還要到模里西斯去開戶,羅友三說,可能是因為扁家需要多開一個帳戶,擔心又開在澤西風險太高,因此跑到模里西斯開戶,結果被艾格蒙抓出來,帳戶資料曝光。



◆ 英屬澤西島 富人的逃稅天堂

【江靜玲/倫敦廿九日電】2008-08-30 中國時報

澤西島(Jersey Island)的一名銀行發言人今天告訴本報,澤西島雖擁有自己的司法系統和金融體制,但配合全球反恐和防止洗錢,該島的銀行保密規定,從去年開始,已逐漸開放。

位於英吉利海峽、接近法國海岸線上的澤西島,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為納粹占領,雖是英國領土一部分,但又不完全受英國控制,也不是歐盟成員。該島擁有自己的司法系統和金融體制,以及自己的議會,不向倫敦納稅,在英國國會內也沒有議員代表,是個地位十分獨特的地方。

二戰後,澤西島的獨特性,使其發展成為英國境外銀行設立地,並成為富人逃稅定居天堂。澤西島上沒有加值營業稅,沒有資本利得稅,無論收入多寡,所得稅的上限為二○%。該島有九萬一千名居民,並設有自己的電視台。

以奇特、黑暗,執行自己的律法來形容澤西島,並不為過。長久以來,英國政府對澤西島上事務完全無法著力。該島不但拒絕向英國政府稅捐機構透露任何有關設立在其境外銀行內的帳戶資料,也不接受OECD針對有關配合查貪的請求,直到二○○二年,OECD威脅將對該島採取制裁後,才獲得配合。

包括澤西島在內的境外銀行,直到去年,才同意向英國稅捐機構透露其客戶資料。依現行英國稅法,凡在英屬境外銀行擁有帳戶的英國居民,都應主動向稅捐機構申報,否則主管單位可以直接向境外銀行要求查帳。境外銀行也有義務配合。對於外國客戶,透過司法程序,境外銀行也應配合。

唯澤西島因擁有自己的司法系統,在金融體制規範和約束也比較困難和複雜。了解澤西島銀行運作的一位資深金融人士指出,澤西島的銀行保密規定近年來雖然迫於全球趨勢,不得不開放,但島上的境外銀行,仍然可以選擇是否配合相關調查,以及開放客戶資料的程度。



◆ 陳致中夫婦帳戶 日拒提供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8.30

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為追查前第一家庭成員陳致中有沒有在日本洗錢或置產,透過駐外人員請求日本提供陳致中夫婦的相關資料,但日本官方昨天以「保護個人資料」為由,婉拒提供情資。

另一方面,洗錢防制中心也透過司法互助機制,向美國請求提供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美國開戶與置產的情形;據了解,美方初步已同意協助。

特偵組清查陳致中近年的入出境紀錄,認為他頻繁前往日本的行程很可疑,同時接獲檢舉指出,陳致中可能替母親吳淑珍到日本開設帳戶,於是指揮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追查。

據了解,洗錢防制中心最近透過駐日安全秘書與當地犯罪調查部門連繫,希望提供我方陳致中夫婦相關帳戶資料。不過日本官方認為,台灣與日本並無司法互助機制,加上日本相當重視個人資料,因此婉拒我方要求。

儘管如此,洗錢防制中心未放棄追查,昨天又透過其他管道連繫上日本公安調查廳官員,請求該單位提供協助。據指出,日本公安調查廳是一個偵蒐日本國內疑涉內亂外患罪的組織,公安調查官負責蒐集情報資料,與我國調查局關係不錯。

此外,洗錢防制中心還希望日本提供日本扁友會長吳景林的相關資料,主要是吳淑珍多次帶著女婿趙建銘與陳幸妤夫婦,以及陳致中夫婦到日本旅遊,每次都是由吳景林接待,調查人員認為吳景林可能知悉扁家日本有無密帳及置產等資料。



◆ 人頭「珍」多 蔡美利等14人被訊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8.30

最高檢特偵組昨天傳訊十四名疑似扁家的人頭,其中,吳淑珍大學同學蔡美利家人至少八人被傳喚;事證顯示吳淑珍曾使用的洗錢、買賣股票的人頭戶不少,特偵組兩周內可望將扁家國內人頭查清楚。

特偵組清查扁家人頭戶已超過半年時間,原已掌握相當事證,如今加上金管會的人力支援,對於扁家疑似洗錢、炒股等案情,可望很快就會有突破。

特偵組昨天以證人身分傳訊蔡美利、蔡的丈夫黃接意、兒子黃思翰及弟弟蔡銘杰夫婦、蔡銘俊夫婦、蔡銘哲,還有在台南開書局、與吳淑珍娘家關係深厚的陳和昇、王麗霞夫婦,及陳再嘉、謝麗珍、邱麗華、吳淑珍兄嫂陳俊英。

檢方認為,蔡美利一家三口及蔡銘俊、陳再嘉是關鍵人頭,但這些人都未到案。蔡美利和親友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曾提供發票給吳淑珍核銷;蔡銘杰的公司在民進黨執政時承攬政府標案,他的私人招待所曾被媒體拍到民進黨高層進出。

特偵組懷疑這些人的帳戶曾提供扁家使用,包括銀行帳戶、買賣股票、不動產,甚至傳出海外置產等;由於事證明確,不少證人昨天出庭看到資料後,都坦承曾借人頭供吳淑珍使用。

據了解,辦案人員對於扁家海外密帳洗錢案的偵辦愈來愈有信心,特偵組更研判,可以從人頭戶,聯結海外洗錢與炒股案等資金來源。

另據調查,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向檢方表示,他從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後,陸續幫吳淑珍匯出七千萬台幣,與扁家瑞士的七億元密帳差距太大;特偵組已掌握扁家在國內還使用不少人頭戶,更懷疑吳淑珍使用人頭戶在股市進出行之有年。

為釐清相關人頭戶與吳淑珍關係,特偵組下一波擬約談長年為吳淑珍操盤下單的證券公司營業員賴美玉,也不排除傳喚曾與吳淑珍、陳哲男等人共同購買燁聯股票的前總統府侍衛長余連發之妻柯銀花等人。

當初檢方認為吳淑珍等人買賣燁聯等股票,投入金額只有數千萬元,難以認定有炒作之嫌;但期間也傳出檢調高層隱匿吳淑珍炒股人頭資料,在特偵組掌握愈來愈多事證,炒股案將有突破。



◆ SOGO案宣判:林華德2年 徐旭東無罪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08.30

SOGO經營權爭奪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前國票公司董事長林華德依背信罪判刑兩年;至於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等三人藉增資太流公司取得SOGO經營權,合議庭認為是正常的商業行為,獲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所謂「總統府高層介入SOGO股權買賣」的說法,是林華德為排除寒舍公司打算以百億元購買SOGO,所提出的推諉說詞;徐旭東雖曾前往官邸拜訪吳淑珍,但這是他取得SOGO經營權之後的「禮貌性拜訪」。

八十八歲的太設集團董事長章民強,昨天帶著三個兒子出庭聆判,對法官判決徐旭東等三人無罪,感到不服,表示將上訴到底,直到真相水落石出。

合議庭指出,太設集團於九十一年九月發生財務危機,旗下的SOGO百貨營運陷入困境,太設章家委託林華德、太流董事長李恆隆及會計師賴永吉協助處理財務問題。

林華德等人明知太設已與寒舍公司蔡辰洋、仙妮集團陳德福簽立備忘祿,太設欲出售SOGO百貨股權以獲得蔡辰洋等人一百億元資金的挹注,卻從中阻撓這件股權買賣。

李恆隆、賴永吉部分,與高院審理中的太設掏空案有牽連關係,已經併入高院審理,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僅就林華德宣判,認為他違背章家的委託,背信罪名成立。

關於徐旭東和遠東集團法務長黃茂德、財務長李冠軍無罪部分,合議庭指出,太流為SOGO百貨的控股公司,太流百分之六十的股權登記在李恆隆名下,徐旭東為取得SOGO經營權,才和李恆隆接觸。
合議庭認定,徐旭東事先不知道太設集團和林華德的委任關係,也沒有足夠的證據顯示,徐旭東與林華德之間有勾串行為;也就是說,遠東集團藉增資太流取得SOGO經營權,應是正常的商業行為。

判決還指出,遠東集團並非僅以十億元就取得SOGO百貨,遠東還要給付向李恆隆購買的太流股權金額,這部分因雙方對鑑價認知不同,還未履行,但遠東仍須負給付義務;因此,遠東並非以顯不相當的對價取得SOGO經營權。



◆ 合議庭:高層介入是「林華德的推詞」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8.30

SOGO百貨經營權的爭奪,前總統府高層有沒有介入?台北地院合議庭的答案是「這是林華德個人的推諉說詞」及「李恆隆的說詞不實」;並認為徐旭東到玉山官邸見吳淑珍僅是禮貌性的拜訪,李恆隆據以推論遭總統府壓力逼迫,純屬穿鑿附會。

判決書指出,九十一年八月間馬永成為澄清並無總統府高層介入,約了蔡辰洋,並請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約了李恆隆,四人在總統府會議室見面會談。當時徐旭東並未參加,何來徐旭東以總統府壓力逼迫李恆隆之事?李恆隆開出五百億元天價才願出售SOGO百貨股權,當場和蔡辰洋不歡而散。李恆隆在總統府內毫不畏懼,又怎會畏懼根本沒去總統府的徐旭東?

合議庭指出,九十一年十月,徐旭東透過誠品吳清友牽線去官邸拜訪吳淑珍,當天徐旭東拿小型電腦說明SOGO百貨的交易過程,這次會面時間是在遠東集團完成增資取得SOGO經營權之後。徐旭東與吳淑珍的會面僅是禮貌性的拜訪,並簡要說明增資取得經營權經過,李恆隆據以推論遭總統府壓力逼迫,純屬穿鑿附會。

判決書另指出,林華德擔心如果太設章家和寒舍公司的蔡辰洋達成交易,他和李恆隆將無法從中獲利,於是向蔡辰洋偽稱「已獲總統府高層指示,無權轉賣」,這是林華德的推諉說詞。

至於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收受SOGO禮券部分,合議庭認為檢察官已簽結,不在法院審理範圍。

檢察官曾益盛在九十五年十月將吳淑珍收受SOGO禮券案簽結,檢方指出,雖然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使用禮券消費共廿七萬七千元,但金額太小,與SOGO經營權的「潛在利益」不成比例,無法證明吳淑珍介入SOGO經營權之爭。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已查出九成、約一千四百餘萬元的流向,尚有上百萬元禮券下落不明,因此另簽分他案調查,目前由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偵辦中。



◆ 朱朝亮惹爭議 特偵組換人發言

【陳志賢、張孝義/台北報導】 2008-08-30 中國時報

特偵組如火如荼偵辦陳水扁家族洗錢案之際,卻驚傳臨陣換將。發言人朱朝亮廿九日突遭撤換,改由主任陳雲南接手發言人職務。朱朝亮則加入偵辦團隊,主要負責與金管會等各機關之聯繫協調工作。

朱朝亮昨天說,他因要全力投入辦案,早在一個星期前,就提出調整發言人職務的請求。朱對張瑋津指他私下索取陳水扁資料一事,淡然地說,社會自有公評論斷。

針對朱朝亮遭撤換的原因,特偵組昨天表示,因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亟需加緊腳步,因而調整分工,請「精明幹練、驍勇善戰」的朱朝亮全力投入案件偵辦與各機關之聯繫協調工作。

但據指出,朱朝亮被撤換發言人的原因,應該是與阿扁向朱朝亮的師父日慧法師請益及日前到法師告別式致意、張瑋津爆料朱朝亮私下索資料,以及扁辦不滿檢方對外洩露案情,違反「偵查不公開」等事情有關。特偵組擔心這些不實傳聞,會讓外界質疑特偵組辦案,為平息爭議,決定調整朱的發言人職務。

當時名嘴爆料扁及朱朝亮同為日慧法師信徒一事時,特偵組檢察官就研判,此為有心人故意放話,欲「借刀殺人」企圖影響特偵組繼續調查進度。

特偵組雖然相信朱朝亮的操守,但擔心這些傳聞遭受有心人的操弄,會讓外界產生誤解,同時影響特偵組調查工作,導致案情失焦,幾經研商討論後,決定陣前換將,由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取代朱朝亮的發言人職務。



◆ 扁家不良台大人 李嗣涔:抱歉

【韓國棟/台北報導】 2008-08-30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和兒子陳致中都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台大校友,近日因涉入洗錢案,對社會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台大校長李嗣涔昨天對此公開向社會表達歉意。

李嗣涔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台大十九萬名畢業校友,其中多數對社會有巨大貢獻,台大引以為傲;但也有少數對社會有不良影響,台大感到「抱歉」。當記者進一步問他少數對社會有不良影響的校友是否包括陳水扁和陳致中時,李嗣涔點頭。

李嗣涔說,一個人的終身成就,不只有學識而已,品德道德更加重要,因此台大要找出少數校友為何對社會有不良影響的原因,加強品德教育,希望未來三、四年不要再出現這種現象。

李嗣涔進一步指出,他最近收到三封校友寄給他的電子郵件,反應陳水扁和陳致中涉入洗錢案對社會有負面影響,希望台大加重品德教育,好好教育下一代。

李嗣涔說,品德教育最重要的是身教,因此他不斷呼籲導師要重視身教,要透過新生訓練、學校的領導學程、服務課程,以及平日的教學,形成品德教育的氛圍,讓學生在耳濡目染中塑造良好品德。

他說,品德教育雖然也和家庭教育有關,但學校也有責任,不能卸責。

明年(九十八學年)大學指定科目考試將新增「公民與社會」考科,李嗣涔說,「公民與社會」是學生對社會的認知課程,內容含括政治、經濟、法律、社會等,以「勞工」為例,如果沒有這些認知,就很不容易瞭解勞工所面臨的問題,無法對勞工問題有所feeling(感覺)。因此他認為增加這個考科是很重要的,相關的校系應該多採計這個考科。



◆ 東協筆記:新加坡清廉 怎麼辦到的?

【梁東屏】2008-08-30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涉貪瀆、洗錢風波鬧得滿城風雨,台灣也派檢察官慶啟人前往新加坡調查陳水扁及其家人在星國開設私密帳戶的資金來往,以期能釐清案情。

有句老掉牙的話「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這句話在陳水扁身上顯然得到了絕對的應證。同樣的,亞洲各國歷來也多有領導人貪腐事件,犖犖大者如當年的菲律賓總統馬可仕、艾斯特拉達、印尼總統蘇哈托等等。

新加坡的領導人一天到晚被人批評為獨裁、專制,他們當然是具有「絕對權力」才會被批評成這樣。然而有趣的是,新加坡的領導階層卻是亞洲乃至於全世界最不腐化的一批人。

「國際透明度組織」定期公布對全球一百六十三個國家所進行「清廉指數排行」的調查結果,新加坡就經常被評為亞洲最清廉國家。

那麼,這個曾經被前台灣外交部長陳唐山譏為「鼻屎大國家」的新加坡究竟是怎麼辦到的呢?

很多人都知道,新加坡為防治貪腐採行的一個方法是「高薪養廉」。總理李顯龍的薪資是全世界領導人中最高的,高達超強美國總統布希的五倍。新加坡部長級官員薪資也是其他國家同輩官員之冠。

這個做法的理論基礎是,公務員薪水優渥,讓他們不會想貪汙,或者盤算下覺得貪污反而划不來。

實則,單靠高薪並不能保證一定足以「養廉」。陳水扁的薪水難道不高嗎?他甚至還曾自動減薪來為貪汙的事實作掩護、作辯解。因此,新加坡政府除了「高薪養廉」之外,是還有其他配套的。

舉例而言,新加坡在選擇「從政同志」時特別注重「候選人」的人格品質。根據瞭解,新加坡政府在選定準備重點培養的政治人物之後,內政部會派人跟監所選定的候選人,暗中觀察其生活、行為,這個「觀察期」可以長達數個月。

候選人之所以會被相中,基本上能力當然已不成問題,因此觀察期重點即在於考察其人格品質。這個做法,其實就是中國人所說的「選賢與能」。

早期在李光耀時代,甚至要求嚴格到要家庭完美。換句話說,能力再高強如沒「正常」家庭,當年在新加坡是無法從政的,因此據說有些政治人物即便是家庭出現問題,都會忍著不敢曝光。

新加坡整個制度的建立與其開國總理李光耀有不可切割關係。李光耀雖是華人,卻是接受英式的教育成長,深切瞭解兩種文化優缺點,因此在新加坡獨立之際,李光耀採行的是英國式的文官制度,這就賦與了新加坡先天的良好體質。目前在世界上防治貪腐有成的國家中,不乏採取英式文官制度的例子,除新加坡外,還有澳洲、紐西蘭、香港。

這個制度整治貪腐的重要手段是「嚴刑峻法」,只不過李光耀深知徒法無以自行,再完善的法律,也必須由人來執行,人一旦腐化,法律就形同虛設。在世界上許多貪腐盛行的國家裡,這樣的例子也屢見不鮮。因此除了制度之外,新加坡還有另一套適合國情的做法。新加坡的法律明文規定,被宣佈破產者不能從事政治,用意自然是防止這類人士利用從政的機會進行貪瀆。新加坡的公務員依規定不能從事生意,買賣股票、房地產的投資則被允許。

新加坡對公務員收禮也有極為嚴格規定。若干年前,「中天電視」曾到新加坡專訪內閣資政李光耀,當時採訪團帶了一件「琉璃工房」禮物,結果李光耀表示他雖然很喜歡那件禮物,但是按照星國政府的規定,如果收下的話要自己出錢買下,可是那件藝術品的價格實在太高,只好「敬謝好意」。

另外,新加坡的反貪汙局直接向總理負責,一旦發現官員有貪汙事實,懲罰相當嚴厲,絕無寬貸。部長級的官員也要向總理呈報私人資產。

即便如此,新加坡建國四十多年以來,也先後發生過發展部長鄭章遠、職工總會領袖彭由國以及黃循文等三件貪腐大案。可見得防治貪腐確實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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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洗錢再爆貝里斯 巴紐案本週偵結

* 扁家洗錢再爆貝里斯設紙上公司
* 國務費疑匯珍 人頭戶炒股
* 吳思材羈押將屆滿 巴紐案本週偵結
* 觀念平台─禮券在誰床底下?

◆ 扁家洗錢再爆貝里斯設紙上公司

【黃文博、張孝義、郭良傑/台北報導】 2008-09-02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和洗錢案,特偵組認為兩者之間疑有關聯,三天內將傳喚陳水扁再度到案,釐清部分關鍵疑點,期盡速起訴國務機要費案。此外,特偵組發現前第一家庭在邦交國貝里斯(Belize)設立紙上公司,專案小組正進一步追查該帳戶的資金來源及流向。

專案小組指出,根據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接獲來自國際艾格蒙組織情資,前第一家庭在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從事海外理財時,曾以信託控股公司的方式操作。這筆資金轉到南非標準銀行新加坡分行後,前第一家庭先後在英屬澤西島、模里西斯等地設立控股公司,隨後將個人帳戶內的資金匯入控股公司位於該銀行的帳戶內。

紙上公司洗錢 匯款千萬美元

而根據瑞士司法單位提供的情資,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的媳婦黃睿靚於去年二月間在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開設兩個個人帳戶,同年五月委託該銀行成立BOUCHON公司,註冊於開曼群島,隨後將個人帳戶裡的資金轉到BOUCHON公司在美林銀行的帳戶內,手法與前者一致。

該情資顯示,二○○七年十一月間,蘇黎世蘇格蘭皇家銀行的GALAHAD MANAGEMENT公司帳戶,曾匯入一筆約一千萬美元款項至BOUCHON公司的帳戶。而GALAHAD MANAGEMENT公司是設在貝里斯的一家紙上公司,成立者並非前第一家庭成員,但受益人為吳淑珍兒子陳致中。

專案小組指出,由於BOUCHON公司在美林銀行的帳戶之前也曾匯出約一千萬美元的款項到GALAHAD MANAGEMENT公司設於蘇黎世蘇格蘭皇家銀行的帳戶內,此舉引起瑞士聯邦檢察署認為有洗錢的嫌疑,才凍結兩個帳戶內的資產,並向台灣提出司法協助的請求。

陳致中涉入深 代理權非僅人頭

專案小組另發現,吳淑珍以胞兄吳景茂名義設在荷蘭銀行、南非標準銀行的個人帳戶中,陳致中與吳淑珍均為帳戶的授權代理人;而黃睿靚在美林銀行所開設的兩個帳戶,授權代理人也是陳致中。

專案小組懷疑,除了吳淑珍可對海外銀行的帳戶進行管理外,陳致中也有同等權力,但陳致中日前對外提到自己只是人頭的說法,有可疑之處,特偵組目前正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瑞士及新加坡等國取得相關資料,釐清資金確實流向。

先查國務費案 三日內傳扁到案

辦案人員認為,陳水扁家族涉及的國際洗錢案,因為需要多國司法互助協助,這不是兩三個月所能達成,因此特偵組人員,目前僅能先行清查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國內所使用的人頭和資金流向,而國務機要費案,將是辦案人員先行鎖定的突破點。

此外,特偵組也指示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尋求陳致中、黃睿靚在美國是否仍有隱藏帳戶,以及二人赴美求學使用的帳戶,是否有異常的資金往來。

赴新加坡為陳水扁家族洗錢案尋求司法互助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一日回國,她表示,此行獲得新加坡官方積極回應,星方將盡快完成司法互助,提供給我司法單位參考。



◆ 國務費疑匯珍 人頭戶炒股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9.02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昨天提訊涉及國有財產局弊案被收押的竣和公司董事蔡銘俊,追查國務機要費是否流入股市、或再匯往國外;特偵組並已將傳票送達陳水扁,要求他近日到特偵組應訊。

蔡銘俊是吳淑珍大學同學蔡美利的胞弟,去年因國有財產局將台北市精華區土地,賤價出租、出售給資本額只有兩千五百萬元的竣和公司,涉嫌圖利三億元;特偵組上月廿九日傳喚蔡銘俊未到,後來查出他被台北地院裁定收押,人在看守所中,昨天上午借提他到案說明。

蔡銘俊與日前到案的蔡銘杰,都是蔡美利的胞弟。蔡美利與蔡銘杰除在國務機要費案中幫忙吳淑珍收集發票,蔡銘杰名下的朝升開發公司、太太陳慧娟的集祥營造公司與扁家關係深厚。

在扁執政時期,扁系子弟兵高志鵬、郭文彬等人曾被平面媒體拍到進出蔡銘杰的私人招待所,還疑似叫了數名辣妹陪酒。集祥營造還承攬過總統府、國防部、中科院等政府工程,顯示蔡家在扁執政時期,對於政府工程、甚至國有土地的買賣,都有介入。

蔡美利姊弟被特偵組懷疑是扁家銀行、股市人頭戶。檢調清查發現,陳鎮慧曾在提領國務機要費後,匯入蔡銘杰銀行帳戶後買賣股票;蔡銘俊也被懷疑是吳淑珍的股市人頭戶。特偵組正清查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是否透過人頭進出國內股市,及有無股款匯至國外扁家密帳。

據指出,特偵組清查扁家人頭戶逾半年,原已發現數十名疑似扁家人頭戶,上周金管會檢查局加入協助清查,對可疑人頭數目、資金往來情形,及國務機要費、扁家可疑資金的流向,已釐清部分脈絡。

特偵組今天再度傳訊陳鎮慧;至於她上次應訊後,陳水扁辦公室發表的聲明有陳鎮慧應訊內容,是否涉嫌串供,特偵組將一併了解。

特偵組原定上周六傳訊陳水扁,因當天八三○遊行的維安考量臨時取消;檢方昨天已將新傳票送達陳水扁。



◆ 吳思材羈押將屆滿 巴紐案本週偵結

中央社 2008.09.01

當初引發軒然大波的巴紐建交弊案,由於涉案掮客吳思材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台北地檢署本週必須就吳思材的部分先行偵結。由於檢方認為吳思材與另一外逃掮客金紀玖侵吞建交款,事證明確且惡性重大,檢方將兩人起訴並求處重刑的可能性極高。

不過檢方尚未掌握吳思材、金紀玖兩人將錢匯給公務員的事證,因此包括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參事張強生等公務人員,透過新加坡協助的資金清查工作也還在進行中,因此相關公務人員不會列在這波偵結名單內,但檢方將保留案號,繼續調查有無公務員收佣金等貪瀆情事。

北檢偵辦巴紐案,幾個月來全力清查外交部被侵吞新台幣十億元建交費流向,檢方已查出外交部匯入外交掮客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帳戶內的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其中一千萬美元匯入吳思材的私人帳戶,其餘則匯入金的私人帳戶,二人再層層轉匯。

檢方透過新加坡司法協助,查出吳思材帳戶款項,大多匯回台灣買屋、購車及投資衍生性金融商品,並未流入台灣公務員戶頭,金紀玖、吳思材聯名帳戶中其餘的一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則多半流入金紀玖私人帳戶,目前尚未查出巴紐案建交款流入邱義仁、黃志芳、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等私人帳戶,或與前第一家庭有關。

檢方已大致釐清金紀玖、吳思材的資金流向,也依據新加坡提供的司法互助文件,查扣了吳思材在國內的數百萬美金存款、金融商品及不動產,吳思材在新加坡帳戶的資金也已被凍結。由於吳思材今年五月六日遭檢方聲押獲准,經檢方再聲請延押後,羈押期限將於本周屆滿。檢方必須在本週就吳思材涉案部分偵結。



◆ 觀念平台─禮券在誰床底下?

【楊智傑】2008-09-02 中國時報

最近Sogo案一審宣判,但吳淑珍等人,卻早在二○○六年十月檢察官偵查結束時,就已經簽結不被起訴。當時,檢察官起訴了四個商人,但總統府的黃芳彥、吳淑珍,有收禮券的人都沒事。很多人感到疑惑,為什麼會這樣呢?

檢察官說,根據刑法和貪汙治罪條例,黃芳彥、吳淑珍兩人,不算是公務員,所以不會有公務員貪汙罪的問題。而且,吳淑珍並沒有介入Sogo經營權之爭,更沒有什麼問題。

檢察官講的好像也有道理,但看了總令人覺得怪怪的。

記得看周星馳的電影「威龍闖天關」,裡面有一段,知縣何汝大的老婆不小心說溜嘴:「山西布政司那五千兩在我床下!」錢是老婆收的,何汝大並沒收,他也沒做什麼,甚至不知道老婆收錢。

可是,或許就是他什麼都沒做,沒把案情查清楚,沒將壞人伏法,所以老婆「收賄」、老公「瀆職」。最後案情大逆轉,官員們自知不妙,紛紛拜託宋世傑不要告官。

相比之下,李恆隆那廿多萬禮券也曾在吳淑珍床下,甚至還用完了,為什麼吳淑珍等人卻全部不起訴?難道,我們的刑法這般沒用?果真如此,那以後防治貪汙豈不出了一大漏洞?

陳總統說他沒有介入經營權之爭,黃芳彥和吳淑珍更不是公務員,介入也沒用。但若是這樣,李恆隆為什麼要給黃芳彥兩百萬禮券?

其實,給黃芳彥禮券,不一定是要黃芳彥「辦事」,而是希望他讓「總統府不要介入」,不要「破壞」。之所以李恆隆要給總統府禮券,就是怕他們利用公權力來壞事,所以才要給他們「後謝」的禮券,謝謝他們不壞事。

陳水扁擔任總統期間,踰越總統職權,自己「擴權主管」行政院所轄所有事務。企業經營權雖然不屬總統業務,但總統想插手隨時都能干涉。更誇張的是,不只是總統會插手,最近七億密帳披露,才讓我們知道,總統夫人吳淑珍才是陳總統的主管。這就是為何吳淑珍不具公務員身分,但知情人士都想討好吳淑珍,不要來破壞Sogo交易案,因為他們知道吳淑珍的影響力有多大。

所以,李恆隆給黃芳彥和吳淑珍禮券,謝謝總統府沒有干涉這樁違法交易。但檢察官卻說,總統府有拿禮券,但是「沒有介入經營權之爭」,所以不算收賄。

法律人遵守法律文字的表面意涵,但解釋結果卻違反一般人的法律情感,違反「威龍闖天關」中的戲劇邏輯。這是貪汙治罪條例的漏洞?還是憲政運作的荒謬?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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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公文已交扁」 葉盛茂招了

* 「洗錢公文已交扁」 葉盛茂招了
* 扁坦承看過洗錢公文 未交代下落
* 陳聰明駁斥 葉盛茂沒面報情資
* 葉圖減刑責 恐反陷泥淖
* 情資公文匿報案 法界:難論陳水扁涉刑責
* 郭漢甫證實 扁珍曾在美置產

◆ 「洗錢公文已交扁」 葉盛茂招了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9.03

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昨天驚爆前第一家庭洗錢情資內幕,有關扁家澤西島紙上公司及開曼群島洗錢情資公文,都是由他在第一時間面呈陳水扁,案發後八月十五日他曾詢問公文去向,陳前總統說「找不到了」。

葉盛茂六天前被檢方依隱匿公文罪起訴求刑兩年半,昨天他在記者會上緊抿雙唇、神色凝重,不難看出內心煎熬。葉盛茂說,案發後他陷入天人交戰,說出真相後如釋重負,「誠實是最好的上策。」

葉盛茂昨天下午由律師杜英達陪同,在台北縣豪鼎飯店開記者會,看來身材削瘦許多。記者會一開始,葉盛茂先九十度鞠躬向社會大眾致歉,接著訴說洗錢公文的內幕。

他說,今年一月廿九日洗錢防制中心接獲通報陳前總統家屬在開曼群島異常資金的情資,因距離總統大選不到兩個月,他擔心影響選舉與國家安全,找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承辦人鄒求強討論,決定將情資備份文件交由最高檢處理。

二月初,他將相關情資面報檢察總長陳聰明,陳總長認並無具體事證,指示調查局持續追查,因此他沒將公文交給總長。後來藉由每個月向總統例行會報機會,面呈洗錢公文原本及附件,陳前總統看完後僅簡單說:「我會處理」。

葉盛茂解釋,他認為元首對於資金流程會有一定處理方式,且國外通報我方元首在海外資金的情資,也是希望總統能知道他的金錢流向已被國外掌握。基於整體考量與元首的尊嚴,他決定將洗錢公文交給陳前總統。

局長退休後,扁辦公室打電話找他,原約定八月十四日,但當天陳前總統臨時開記者會,改為隔天上午碰面,他詢問陳前總統公文去向,陳前總統說「找不到了」。

葉盛茂回憶,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日調查局接獲扁家在澤西島開設紙上公司情資,因內容不具體,加上當時陳前總統家屬信託名下已無資產,他認為這一文件只是情資報告,沒有做公文處理;事後則利用晉見總統的機會,將情資交付陳前總統參考。葉盛茂強調,他只有交付陳前總統兩件洗錢情資,「絕對沒有第三件」。



◆ 扁坦承看過洗錢公文 未交代下落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8.09.03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昨天指稱曾兩度將海外洗錢疑案情資向前總統陳水扁報告,陳水扁辦公室稍後作出回應,坦承扁曾收到葉提供的情資,但並未交代公文下落,僅堅稱無隱匿公文,也絕無貪汙與洗錢。

扁辦表示,葉盛茂提及的兩份情資,「並非循正常管道呈請核示之公文」,陳水扁知悉或閱後,「依其判斷處理」,無所謂隱匿公文之情事。新聞稿中未提及葉盛茂說他後來向陳水扁追問公文下落,陳水扁答稱「找不到」的部分。

陳水扁辦公室聲明並表示,扁曾多次向吳淑珍詢問相關傳聞,但今年初葉盛茂轉呈情資後,吳淑珍才「首度坦承」選舉結餘款被她私自匯留海外。這項聲明顯示,扁仍把責任推給吳淑珍。

對於葉盛茂指艾格蒙聯盟在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日提供吳淑珍在英屬澤西群島有一個帳戶的情資,他曾利用例行見扁的機會,口頭將情資提供給扁,顯示陳水扁當時就應知道吳淑珍將錢匯往海外,與陳水扁在八月十四日記者會宣稱「今年初吳淑珍才坦承私自將錢匯往海外」有出入。

不過,扁核心幕僚表示,葉前局長報告澤西島情資時,扁向吳淑珍查證,吳當時否認;直到今年一月相關海外資金被凍結,葉前局長轉呈有關情資,吳淑珍才向扁承認確有其事。



◆ 陳聰明駁斥 葉盛茂沒面報情資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9.03

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昨天開記者會,重申曾向檢察總長陳聰明報告扁家海外密帳情資,陳聰明隨後立即開記者會駁斥:葉前局長所言與事實不符。

陳聰明說,他聽到葉盛茂坦承曾向扁面告扁家海外密帳情資時,甚感驚訝;至於葉是否因此另涉洩密罪嫌、陳水扁是否為隱匿該情資公文案的共犯,將由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

他並提出今年二月的行程自清說,葉盛茂聲稱在二月的某個會議中口頭報告了他,但二月一日他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會議,葉並未與會,四、五日未參加任何會議,六日就回宜蘭過春節;這個月大多是春節及例假日,葉根本不曾向他報告扁家涉洗錢情資。

陳聰明強調,葉盛茂昨天坦承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日來自英屬澤西島的情資,沒有跟當時的檢察總長吳英昭報告,這項情資與今年初的有一貫性;既然葉當初未告知吳英昭,又怎麼可能會告知他有後來的這份情資?

被問到是否願與葉盛茂對質,陳聰明說,未來法院審理時,他會尊重法官職權,做應有配合。

據了解,檢方調查葉盛茂隱匿扁家海外密帳情資時,葉以為只有年初來的資料被抓包,待檢方提出九十五年底來自澤西島的情資時,葉盛茂當場愣住,還脫口問檢察官:「怎麼會有這件?」

※ 遺忘是人的天性。



◆ 葉圖減刑責 恐反陷泥淖

【王己由/新聞分析】2008-09-03 中國時報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召開記者會,坦承兩度將前總統陳水扁家人海外洗錢情資交付或告知陳水扁。從一開始的否認,到昨日的坦承,葉盛茂固然有「認罪」,並拉高層次到陳水扁的訴訟策略意味,卻更可能面臨罪加多條,反讓自己身陷泥淖的風險。

因為隱匿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公文,遭起訴求刑兩年半的葉盛茂,昨日臨時召開記者會,公開承認將陳水扁家人海外洗錢情資以口頭告知或交付公文給陳水扁。葉盛茂的坦承,更驗證特偵組當初就懷疑,葉盛茂所謂隱匿扁家洗錢公文,絕非單純的隱匿,而是面交陳水扁,不然陳水扁不會說,他今年一月初才從夫人吳淑珍處得知匯款海外一事。

曾經身為情報頭子的葉盛茂,從一開始的不承認隱匿到坦承交付,固然是和律師商量後做出的決定,但箇中斧鑿甚深,看得出是訴訟策略。扯出陳水扁,無非未來圖法官傳喚陳水扁作證、詰問,期減輕刑責。只不過,破綻處處,反讓自己更深陷法網中。

首先葉盛茂避談洗錢防制中心公文,只以情資相稱,就是要從犯罪構成要件上規避,強調隱匿的不是職務上掌管的公文。

葉還說會向陳水扁報告洗錢情資,主要是讓當時身為國家元首的陳水扁,基於整體考量與尊嚴,做適當處理。問題是,當辦案人員蒐集到犯罪案件情資時,一定會小心保密,才能進一步偵辦,這就好像警察捉要犯,得到情資時,有可能先知會要犯、再捉人嗎?

知會情資,根本就是「通風報信」,讓當事人可以從容逃亡或湮滅、勾串證據。葉盛茂的說法,實在不合邏輯,更坐實他一年半前,就向提拔他的陳水扁通風報信。從法的立場來看,葉已涉嫌「洩漏國防以外之祕密」的瀆職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下徒刑。這也可能是葉要坦承洩密,「賭」法院未來審判,改認定是觸犯洩密輕罪,而非最重判刑五年、原起訴的隱匿公文書罪。不論葉盛茂如何辯解、致歉,在他昨日坦承後,想無罪脫身,不但難上加難,還有觸犯更多罪嫌的可能。

葉盛茂洩密當時身為調查局長,具有司法警察官的身分,從學說的見解,除檢察官外,司法警察官也屬廣義解釋的「具有追訴犯罪職務的公務員」,也可能觸犯「對明知為有罪之人,無故不使其受追訴」的濫權追訴罪之嫌,輕者判刑一年,最重可判刑七年。

另外,若司法機關認定的不法利益,也包括非財產上的利益,葉盛茂身為公務員,卻洩漏洗錢情資公文給陳水扁,也可能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對於自己主管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的圖利罪之嫌,可處五年以上的徒刑。



◆ 情資公文匿報案 法界:難論陳水扁涉刑責

中央社 2008.09.03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今天召開記者會,承認將今年一月艾格蒙聯盟通報的情資正本,交給當時總統陳水扁;陳水扁辦公室聲明,葉盛茂所提僅屬情資,非正常管道呈請核示的公文,無所謂隱匿公文。法界人士認為,葉盛茂可能仍難逃隱匿公文及洩密刑責,但難論陳水扁涉及隱匿公文。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長、律師李永然表示,葉盛茂說法主要希望能解脫自己的法律責任,當初檢方是以隱匿公文罪起訴,但今天不僅有公文且當成情資,交付陳水扁,至於這份情資要如何處理,必須要等總統交代,已非屬葉盛茂的問題。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李傳侯指出,葉盛茂與陳水扁都咬定所謂艾格蒙通報資料是「情資」而非「公文」,確實是一記能讓雙方都能脫身的完美策略,因為如果文件確實只是情資,而非有具體受文者、文號記錄的公文,葉盛茂此舉算是依調查局的法定職掌,向總統呈報重大情資,不構成隱匿公文。

不過北檢起訴葉盛茂起訴書中寫得很清楚,調查局將艾格蒙聯盟通報的情資,製成文號「調錢貳字第09700042370」、受文者為最高檢察署的公函,也就是北檢認定這份文件屬於法定正式公文;李傳侯認為葉盛茂把該給特偵組的事涉犯罪機密公文,交給不相干的人以致遺失,不但仍構成隱匿公文,還有洩密罪的問題。

有媒體指陳水扁同涉隱匿公文罪,檢方人士表示,除非能證明葉、陳兩人間有犯意聯繫,也就是檢察官要證明,葉盛茂自始至終都與陳水扁共謀,否則依過去相關案例,隱匿公文罪仍是訴追首先造成法益遭破壞的人(在本案即是先讓最高檢收不到公文的葉盛茂),較難論究陳水扁。

至於全案是否構成刑法一六五條「湮滅刑事證據」罪,法界看法更是分歧;有人認為調查局既已將疑涉洗錢的資料製成公文,即已構成刑事證據,但另一派人認為,艾格蒙聯盟情資就算製成公文,仍不能算是刑事證據,否則特偵組辦洗錢疑案,何須勞師動眾尋求他國司法互助,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



◆ 郭漢甫證實 扁珍曾在美置產

【聯合報╱本報系洛杉磯記者陳慈暉、陳盈霖/一日電】 2008.09.03

美國洛杉磯政府的產權交易文件顯示,陳水扁家族的確在南加州擁有房產長達十年,吳淑珍表妹夫郭漢甫一日證實扁家曾在洛杉磯擁有房屋,他並在房屋過戶給吳淑珍母親及陳幸妤時擔任公證員。

洛杉磯縣政府產權交易文件顯示,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八日,陳水扁(Shui Bian Chen)和吳淑珍(Wu SueJen Chen),由郭漢甫任公證員(Han Fu Kuo),簽名將他們在鑽石吧Bella Pine Dr.房屋產權,轉讓給吳淑珍的父母吳崑池(Kun-Shih Wu)和吳王霞(Wang Hsia Wu)。

次日,吳崑池和吳王霞在郭漢甫擔任公證下,將原來兩人共同擁有的這棟房產,轉為吳王霞單獨擁有。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廿一日,由郭任公證員,由吳王霞在洛杉磯簽名,轉讓給陳幸妤(Hsing Yu Chen)。

這棟房子後來以四十七萬五千美元(約台幣一千四百萬元)的價格賣給來自台灣的張姓夫婦(Chang, John and Kathleen),但陳幸妤於二○○四年八月廿四日簽署將產權轉給張姓夫婦時,不是由陳幸妤本人簽名,而是授權別人代她簽名。

記者一日撥電話給郭漢甫詢問此事,他表示,扁珍夫婦在洛杉磯購屋也不是什麼大事情,在當時也是正當的事。但當記者繼續追問郭漢甫,扁珍夫婦是否親自前來洛杉磯處理買賣事宜,郭漢甫略微遲疑後答覆,「有吧」,接著表示,感到很困擾,隨後即掛斷電話。本報後續試圖再與郭漢甫聯繫,郭漢甫以「無可奉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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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問海外密帳 扁支吾臉色大變

* 檢問海外密帳 扁支吾臉色大變
* 檢方懷疑扁知情資即挪資金
* 國務費流向人頭戶 恐成貪汙認定關鍵
* 特偵組:珍人頭戶超過百人
* 汙點證人? 陳鎮慧長考
* 匯出總額不只六億 模里西斯1500萬美元又露餡
* 洗錢情資竟交犯嫌艾格蒙震驚:世界醜聞
* 司法無能 政治無敵

◆ 檢問海外密帳 扁支吾臉色大變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9.04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第四度傳訊陳水扁,追查國務機要費流向及扁家海外密帳。檢察官詢問有關扁家海外財產情資問題時,陳水扁一度傻眼,雖承認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曾面告相關資訊,卻對時間點顧左右而言他。

據了解,陳水扁昨天應訊時提出多項機密工作,但未出示公文,僅強調這些都屬總統機密特權範圍;由於扁家海外密帳案事證日漸浮現,加上國務機要費案與海外密帳案可能有關聯性,特偵組不排除再度傳喚扁。

陳水扁昨天一早帶著厚厚一紙袋的資料赴特偵組應訊。他屢提馬英九特別費案無罪的判決作抗辯,另提出多項機密工作,向檢察官強調所有國務費絕對沒有進入他私人口袋。

不過,檢察官問到葉盛茂向他報告國外通報扁家海外資產相關問題時,陳水扁臉色大變;他承認葉盛茂曾向他報告,隨後開始顧左右而言他,未正面回答問題。

據了解,特偵組掌握的事證顯示,扁家幾度海外資產移轉,與國外通報調查局扁家海外資產的時間似乎相呼應;而陳水扁宣稱今年初吳淑珍才向他承認國外有帳戶,為何九十五年底扁家在澤西島設紙上公司被通報後不久,黃睿靚、陳致中就頻頻出國,檢方認為陳水扁解釋的理由尚須查證。

檢方研判,律師出身的陳水扁聽到檢察官的問題,馬上理解檢方提問目的,原本對國務費、外交工作講得振振有辭的他,回答海外密帳的內容隨即變得模糊不清。

特偵組昨天原排定一整天的偵訊時間,並於中午休息吃便當前,告知陳水扁下午要繼續訊問。陳水扁表示腰椎受傷,恐怕難以整天應訊。

檢察官告知扁,如果預定要問的範圍沒問完,會再請他次日來應訊。陳水扁隨即要求中午不休息,讓偵訊工作早點結束。檢察官從上午九點半訊問到下午二時許,完成預定的訊問,陳水扁才離開特偵組。



◆ 檢方懷疑扁知情資即挪資金

【陳志賢、郭良傑/台北報導】2008-09-04 中國時報

儘管陳水扁堅持他是在今年初才知道吳淑珍將若干「選舉結餘款」匯往國外,但是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坦言,接獲扁家洗錢情資後曾呈報陳水扁。對比扁媳黃睿靚於二○○六年十二月廿一日要求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人員來台辦理開戶事宜,時間點就在調查局同月五日接獲澤西島情資後、調查人員簽報前。檢方懷疑,前第一家庭的動作應與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提前告知情資相關。

檢方專案人員強調,葉盛茂交給陳水扁的情資,只是目前調查情資的一部分,不會對案件偵辦造成影響。特偵組已掌握前第一家庭在新加坡多數人頭戶相關情資,正逐一釐清資金來源。

葉盛茂前天召開記者會指稱,他在二○○六年一月之前,已利用每月一次與總統會面的機會,將澤西島所提供前第一家庭的海外資金情資告知陳水扁;而調查局今年一月間接獲由開曼群島所提供的情資,他於二月初交付檢察總長陳聰明未果後,在同月份將相關情資交給陳水扁。

專案小組指出,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於前年十二月五日接獲澤西島情資後,承辦人鄒求強在十二月底準備簽報台北地檢署調查,但遭葉盛茂以將面報當時的檢察總長吳英昭為理由阻止,使得該份情資並沒有製作成公文。葉盛茂向陳水扁呈報相關情資時,僅以口頭敘述,並沒有提供文件。

專案小組發現,在洗錢防制中心正式簽報給葉盛茂之前,前第一家庭已通知美林銀行派員赴台辦理開戶事宜,並於二○○六年十二月廿一日辦理開戶的相關文件,翌年二月間完成開戶手續,將黃睿靚設在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帳戶內的資金移轉到美林銀行。檢方懷疑,扁家海外帳戶的移轉,應與扁獲悉情資有關。



◆ 國務費流向人頭戶 恐成貪汙認定關鍵

【陳志賢、郭良傑/台北報導】2008-09-04 中國時報

特偵組四日就國務機要費案三度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儘管陳水扁反覆強調國務費和特別費的異同,以印證他並無將國務費流入私人口袋的意圖,但據了解,由於特偵組這一波全面清查扁家洗錢案與過去歷年未偵結之舊案的關連性,確實查出國務費流向扁家人頭戶的事證,特偵組將進一步清查約談相關人頭戶,以鞏固案情。

據指出,扁家前帳房陳鎮慧是特偵組說服吐露案情的關鍵人物,因為在國務機要費案中,陳鎮慧多次為扁領出領據部分(不必單據報銷)的機密費,並直接匯入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的人頭戶,如蔡美利家族,如果陳水扁每個月半數不必單據的機密費都是以此方式領出,並轉入吳淑珍人頭戶,則經此一途徑領出的國務機密費就高達一億多元。而這也恐怕會是扁家洗錢案確認其為「貪汙所得」的關鍵。

這也是為什麼昨日陳水扁接受特偵組三度約談時,會再次將國務費和馬英九特別費相提並論之處,同時以「大水庫」概念,強調自己八年總統任內捐出款項早超過國務費的總額,並無貪汙事實的原因。

據指出,在葉盛茂坦言將洗錢情資先呈報陳水扁後,陳鎮慧可能是扁家洗錢案第二個倒掉的防火牆,此外,曾經是扁家近身理專的葉玲玲等,在特偵組約談過程中,據信也提供相當多的資訊,讓特偵組對案情的突破極有信心。

而根據昨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指出,這特偵組已經將國務費案、吳淑珍炒股案、和洗錢案串連並查,並逐一釐清吳淑珍人頭戶在各個重大弊案間的關係。據報導指出,專案小組清查後發現,吳淑珍的人頭戶竟高達一二○人,而單單匯入這些人頭戶的資金就高達三億元。

同時,特偵組發現大約有上億匯入這些帳戶的資金懷疑是來自國務機要費。

唯特偵組不願證實相關報導。事實上,在國務機要費中,光是提供吳淑珍報帳發票的人頭就上百人。

特偵組昨日除了約談陳水扁之外,就是約談上次並未到案的蔡美利夫婦,蔡美利是吳淑珍的大學同窗,多年來與扁家關係密切,既是國務費案中的發票大戶,也是洗錢案中的人頭大戶。

而蔡美利昨日到案也坦承自己將帳戶提供給吳淑珍,自己並不過問帳戶中資金流向。

同時,蔡美利的兄弟蔡銘哲亦曾經匯款三四一萬美金給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吳景茂再將錢匯至黃睿靚在新加坡瑞士信貸的帳戶,諸多跡證都對扁家不利。



◆ 特偵組:珍人頭戶超過百人

【李永盛/台北報導】2008-09-04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疑案,查出吳淑珍僅僅用於投資股票或國內外匯款的人頭戶,就高達數十個。若加上提供私人發票供她報銷國務機要費的貴婦團成員及親友,吳淑珍在涉嫌貪汙及疑似洗錢的過程中,動用的人力,即超過百人。特偵組指出,吳淑珍的人頭戶愈查愈多,未來還可能查出更多。

特偵組指出,吳淑珍的人頭戶,包括三大類,第一種屬於甲級,以其胞兄吳景茂為代表,吳淑珍長期使用吳景茂當人頭,在新加坡及國內銀行開戶,並將國內資金,透過銀行匯款,或以銀樓進行地下通匯的方式,輾轉匯到國外。

吳淑珍還利用兒子陳致中及媳婦黃睿靚名義,在海外開設帳戶,包括瑞士、新加坡等地。

吳淑珍甚至在海外十個國家或地區,都設有人頭帳戶,包括在洗錢天堂的開曼群島等地,成立紙上公司,或將吳景茂等私人帳戶中的資金,信託到控股公司名下,在海外進行投資。

第二種則屬於乙級的人頭,則可能包括吳淑珍的大學同學蔡美利的家人,特偵組懷疑蔡家人提供人頭戶,供吳淑珍使用。疑有部分國務機要費,由前總統府出納兼扁家私人帳房陳鎮慧領出後,匯入蔡家人提供的人頭帳戶中。

檢方正追查資金流向蔡家人,是否涉及不法,包括是否係吳淑珍用於炒作股票,以及是否流向海外進行洗錢。

吳淑珍的丙級人頭,則是她買賣國內股票時,由營業員替她找來的人頭戶,專供她買賣股票使用。

特偵組指出,這三種人頭,總計在數十人以上。若加上提供私人發票,讓吳淑珍報銷國務機要費的李碧君等貴婦團成員及親友,吳淑珍用於貪汙國務機要費,與疑似洗錢的過程中,動用的人力超過百人。



◆ 汙點證人? 陳鎮慧長考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09-04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扁家海外洗錢兩大案,認為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就是突破兩案的「核心」,已透過管道勸陳鎮慧轉成「汙點證人」。據指出,陳鎮慧已慎重考慮這項建議。她的友人形容,目前陳面臨長考,精神、感情上陷入「天人交戰」。

特偵組認為,陳鎮慧是扁家「大帳房」,長年經手扁家選舉、財務工作,深知扁家資金流向,如果陳鎮慧願意配合,就能釐清國務機要費案、扁家洗錢案的案情疑點。因此陳鎮慧若是答允轉成「汙點證人」,她的證言,將是壓垮陳水扁相關弊案的「最後一根稻草」。

特偵組證實,已透過管道,向陳鎮慧提出轉任「汙點證人」的建議。特偵組認為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屬於重大貪汙犯罪,會依據證人保護法規定,給予陳鎮慧最大的權益保障。據了解,陳鎮慧已慎重考慮中。

據特偵組了解,陳鎮慧與扁家有長期的感情,她並不願意做不利於扁家的事。但另一方面,她是基督教長老教會的虔誠信徒,心理價值上,也認為「誠實是最好的對策」,因此她目前是處於感情與信仰的掙扎中。

陳鎮慧由桃園新興工商畢業後,先到機場免稅店工作了二、三年,之後就進入陳水扁主持的華夏律師事務所擔任行政助理,一直到八十八年間,陳水扁競選總統,她才到競選總部幫忙,之後就跟著進了總統府。

陳鎮慧是到華夏事務所任職時,認識「老闆娘」吳淑珍,並獲吳信任。陳鎮慧、吳景茂兩人,是吳淑珍除了家人外,最信任的兩個人。其中,陳鎮慧是個毫無親戚關係的「外人」,深受重用。

據了解,特偵組是因日前傳喚陳鎮慧,因陳鎮慧對阿扁「選舉結餘款」的說法,與扁的說法有極大的差異,對扁是不利的,因此有意勸她轉成汙點證人。



◆ 匯出總額不只六億 模里西斯1500萬美元又露餡

【王己由、陳志賢、張孝義、郭良傑/台北報導】2008-09-04 中國時報

特偵組全面清查扁家海外帳戶,日前發現四年前吳景茂從澤西島匯往模里西斯的一千五百萬美元,這筆錢到了吳在模里西斯的控股公司後,卻不知下落。也間接證實了這一千五百萬美元,並不在已經查到的兩千一百萬美元內。

瑞士檢察署今年一月通知台灣,扁涉嫌洗錢,有關這一部分,目前已確定的是二千一百萬美元;另外,二○○六年十二月艾格蒙通知我方,扁家疑似在澤西島也涉嫌洗錢,檢方調查後,發現澤西島的一千五百萬美元已匯入模里西斯,但並未匯入黃睿靚在瑞士帳戶,特偵組認為,這筆錢應已匯到他處。

連日來媒體及名嘴不斷爆料指出,扁家海外洗錢的國家地區,從新加坡、瑞士增加到美國、日本,接著又出現開曼群島、貝里斯、諾魯等,竟達十多個國家。

對此特偵組辦案人員不願證實扁家洗錢究竟涉及那些國家,但透露扁家在海外戶頭大筆資金,從不在同一個國家銀行停留超過一年,快則四、五個月,慢則八、九個月,就會轉到其他國家地區,顯然是有高人指點,以避免被艾格蒙聯盟給盯上。

據了解,吳景茂從二○○四年開始在海外設立帳戶,英屬澤西島的一千五百萬美元,輾轉到模里西斯後,曾在當地設控股公司。但特偵組再仔細追查,發現這筆鉅款並沒有從模里西斯流往其他國家地區。也就是說瑞士司法當局在開曼島美林銀行黃睿靚戶頭查到的兩千一百萬元,目前為止,看不出與模里西斯的一千五百萬美元,有任何關連。

唯特偵組表示,由於模里西斯也是艾格蒙成員之一,因此會請洗錢防制中心透過艾格蒙聯盟,請該國查明這筆鉅款究竟流向何方,相信案情很快會水落石出。

不過特偵組也不諱言,目前扁家在海外戶頭,被發現的幾乎都屬艾格蒙聯盟成員,各會員應會全力配合。但有些帳戶若設在非艾格蒙成員的國家地區,在查證上就會較為棘手。



◆ 洗錢情資竟交犯嫌艾格蒙震驚:世界醜聞

【林家群/台北─多倫多電話採訪】 2008-09-04 中國時報

「艾格蒙聯盟成立以來首次的醜聞,就是台灣洗錢防制中心將洗錢犯罪情資交給涉案人!」設在加拿大多倫多的艾格蒙總部秘書處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昨天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談到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嫌洗錢案時,非常遺憾地做了如上表示。

在檢調搜索出公文影本並起訴求刑後,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日前舉行記者會,坦言自己收到艾格蒙聯盟通報扁家洗錢的情資後,將相關文件正本與附件交給了前總統陳水扁。這個結果震驚艾格蒙聯盟,認為此事是艾格蒙成立以來的「大醜聞」。

為此,艾格蒙秘書處將正式函告台灣,要求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在十月份的年度大會上,必須對這件醜聞做詳盡的報告。

記者昨天打電話到艾格蒙聯盟設在多倫多的秘書處(Secretariat),了解該聯盟對台灣司法單位目前偵辦扁家洗錢案的態度時,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士說,「這件醜聞(scandal),是艾格蒙聯盟一九九五年成立以來,從不曾發生過的。」

這位女士說,艾格蒙每年都會對所有的會員表現進行評鑑,台灣以往的表現都能遵守艾格蒙的各項規定,且能配合艾格蒙的要求與協助,因此深受好評,在一○八個會員中,評鑑都名列前茅。

但是在這次台灣前總統的洗錢案中,洗錢防制中心(MLPC)的表現,卻讓艾格蒙聯盟蒙羞;更是艾格蒙成立以來首次發生的醜聞。

艾格蒙秘書處這位女士表示,艾格蒙聯盟是一個「超然獨立不受政治左右的組織」,這也是艾格蒙成立的宗旨。但是台灣洗錢防制中心在處理陳水扁家族洗錢案中,不但違背了艾格蒙成立的精神,且竟然將艾格蒙提供的洗錢情報,交付「洗錢犯罪的涉案人」,真是讓人覺得Inconceivable(不可思議)。

依艾格蒙聯盟會員間的約定,各會員國的洗錢防制中心,在接獲艾格蒙提供情資後,若要交付各該國司法機關調查以前,應先知會當事國的司法單位(提供艾格蒙聯盟情資的會員國),但台灣在這件醜聞中卻沒有這麼做。

該女士說,英屬澤西島在兩年前透過艾格蒙提供吳淑珍海外帳戶情資給台灣洗錢防制中心;接著今年初開曼群島也提供了黃睿靚的帳戶情資。依規定,洗錢防制中心在將全案交付司法機關前,應先知會當事國取得同意。

但荒謬的是,台灣方面非但沒有知會當事國,甚至將洗錢情資交給了涉案當事人。

這位女士最後表示,希望MLPC能盡快針對這件醜聞案,給艾格蒙秘書處一個交代。



◆ 司法無能 政治無敵

【張升星】2008-09-04 中國時報

葉盛茂在記者會中自白洩密的一番說詞,終於讓社會普遍的疑慮獲得證實,可是從前任「調查局長」的口中說出,立刻就讓調查局一貫宣示的「政治中立」顯得非常可笑而且不堪聞問。

依照社會正常的期待,調查局是國家的「情治機關」,負責情報偵防與治安維護。但是直到今天大家才赫然發現,原來「情治」就是「人情」統治!為了報答當權者賞賜的官位,無論是佞莠私交,還是妾婦委身,國之重臣宛如扁之家奴,無恥獻媚,惹人訕笑!其實,當權者意圖控制司法,自古皆然,但是情治機關自甘墮落到這步田地,卻讓人痛心疾首,悲憤莫名。

至於葉盛茂和陳聰明之間各說各話的羅生門,雖愈演愈烈,但是現在看來都已不重要了。即使當庭對質,又能怎麼樣呢?因為洩密的關係,洗錢疑案的偵辦先機已失,這些仕途得意,嗅覺靈敏的司法官僚們眼見政治風暴即將來襲,於是紛紛表態要求對質以示清白。坦白說,這些動作能夠發現犯罪真實的機會很少,倒是意圖撇清責任的動機居多,從社會冷眼旁觀的態度就會發現,他們很難贏得社會同情。

照理說,和調查局的情治色彩相比,社會應該會對檢察系統保有基本的信任,只可惜先前檢察總長和政商名流的交際酬酢等爭議言行,恣意揮霍檢察系統原本一息尚存的公信力。時至今日,檢察總長的任何說詞似乎都顯得不具說服力,因此左支右絀,領導乏力。

平心而論,因為調查局長隱匿情資,事先洩密,檢察官即使有心摘奸發伏,也因為耳目盡失而毫無作為。但是別忘了,檢察官並不是法官,檢察官的重要職掌之一就是「主動偵查」的權力。依照大法官會議的解釋,現任總統的刑事豁免權並不是絕對保障,假如檢察官當初能夠簽分他案積極追查,或許早在台開案時就已經清查部分資金流向。萬一涉嫌犯罪,可以立刻鞏固案情;若是政治獻金,也能及時還其清白。

結果弄成現在這個局面,檢察官想辦的,調查局長隱匿公文;調查員想辦的,檢察官不主動簽分,天下之怪,莫此為甚。這些推論或許都是事後諸葛,但是應該主動偵查的檢察官如果自我設限「不告不理」,則其遭受輿論抨擊辦案無能,應該也不算冤枉。

用這樣的標準要求檢察官,或許未必公允,因為像阿扁這樣蔑視司法的國家元首,在當代民主國家中也是絕無僅有!先是在國務機要費的偵辦過程中,以現任元首之尊編造「南線專案」和「甲君」等不實說詞,在被檢察官詳細勾稽、比對證詞而當庭拆穿謊言後,立刻祭出所謂「機密特權」阻撓司法程序的進行。

但是即使大法官會議承認總統享有機密特權,充其量也只是賦予總統在司法程序「拒絕陳述」的正當理由,絕對不是承認總統可以在法庭上瞎掰鬼扯,虛耗司法資源的空白授權。然而迄今為止,阿扁從來不曾對他在國務機要費偵查過程中的謊言表示歉意,其所憑恃者何?無非就是召喚群眾相挺的政治能量!

司法的無能對照於政治的無敵,就更加顯示價值的錯亂。例如阿扁認為葉盛茂交付的資料「並非循正常管道呈請核示之公文」,因此並無所謂隱匿公文之情事;可是在國務機要費的審理過程中,阿扁卻又主張總統的機密特權「並不以公文核定者為限」,舉凡在總統「腦海中」的機密也算。有時要正式核定才算公文,有時不以正式公文為限,運用之妙,存乎一心。而這些真的是太超過了!

情治無恥、法治無能、政治無敵,人民當然無奈!

有時候真希望一覺醒來後發現:「原來過去真的都是傳聞」,而不是如蔡英文主席的感慨:「原來過去的傳聞都是真的!」 (作者為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fsj 提到...

陳鎮慧:公務若錢不夠 會向珍拿

* 檢比對人頭戶 「珍」的上百個
* 陳鎮慧:公務若錢不夠 會向珍拿
* 情資極機密 葉盛茂罪加一等
* 註銷機密 陳水扁將提訴願
* 扁在洛杉磯置產 早在21年前

◆ 檢比對人頭戶 「珍」的上百個

【張孝義、黃文博/台北報導】 2008-09-05 中國時報

特偵組檢察官昨天下午趕赴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指揮調查人員勾稽比對人頭帳戶資料,發現吳淑珍使用的人頭戶,最親近的第一層人數就多達一百多個,而由這些人頭所衍生的第二、第三層人頭帳戶到底有多少?尚待徹底追查,由於對吳淑珍的金錢流向,已經逐漸掌握清楚,案情可望有重大突破。

據了解,特偵組在昨天偵訊陳鎮慧前,就先將帳務資料進行比對,釐出可疑的資金交易,等陳鎮慧到案說明,確認曾經手這些帳務後,就「按圖索驥」找出這些資金的脈絡。

特偵組昨天傳喚陳鎮慧,主要請她確認自已曾經手的帳務,包括國務費核銷帳目,及陳水扁競選期間的選舉經費。陳鎮慧結束偵訊後,邊走邊掩著臉,對於媒體的詢問一概不回應,走到信陽街口,還一度癱坐倒地,爬起後就繼續前往扁辦大樓。

經三個小時庭訊,陳鎮慧確認自己經手過的帳目,辦案人員再進行一次勾稽比對,從兩次的勾稽中,找出最可疑的資金往來交易進行列管,隨即前往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清查這些可疑資金及帳戶。

由於特偵組整理過的帳冊經過特殊編排處理,因此並沒有要求洗錢防制中心人員到特偵組,而是由檢察官朱朝亮、李海龍、越方如三人率同檢察事務官,帶著人頭帳戶資料及陳鎮慧確認經手的帳務、銀行帳冊資料到調查局,逐頁、逐筆清查比對勾稽。

據了解,檢調以吳淑珍極信任的第一層人頭帳戶為中心,比對這些人頭戶的家人、親友,發現驚人的結果,單是第一層的人頭戶就有一百多個,而由他們所衍生的第二與第三層人頭戶究竟有多少?目前尚難估計。

檢察官與調查人員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比對後,指示洗錢防制中心至少再查察十五筆以上國內銀行帳戶交易紀錄,七筆以上疑似與資金流向有關的國外銀行交易紀錄。

另外,檢察官要求調查人員同時透過「艾格蒙聯盟」,請求協助調查海外的某些銀行帳戶交易紀錄,待洗錢防制查察資料回報後,即將尋求司法互助取得資料作為正式的事證。



◆ 陳鎮慧:公務若錢不夠 會向珍拿

自由時報 2008-09-05

〔記者劉志原、林俊宏/台北報導〕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第三度傳喚總統府前出納陳鎮慧,清查國務機要費的用途及流向,陳鎮慧證稱,她負責總統或辦公室交辦的公務支出,若錢不夠,有時會向吳淑珍取款,並無不法,至於來源及去向,她並不清楚;外傳檢方策動她當「污點證人」,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特偵組從未有此考量。

策動陳當污點證人? 特偵組否認

昨庭訊至中午十二時十分結束,目前任職扁辦的陳鎮慧步出特偵組後,疑因身體不適,走著走著,突然腳軟,蹲坐在地上,緩慢站起後走到對街到陳水扁辦公室。

特偵組表示,目前正積極比對國務機要費流向與疑似人頭戶間的關連,外傳檢方已查出扁家有不法所得匯往海外,以及蔡美利前天出庭作證時坦承當吳淑珍人頭,將六、七千萬元匯至國外等,陳雲南強調,這種說法不實,蔡美利與其丈夫黃接意未坦承自己是吳淑珍的人頭。

唯檢方也說,蔡美利雖未坦承是吳淑珍人頭,但也沒有否認借帳戶給吳淑珍、吳景茂使用,僅表示她與吳淑珍相識逾卅年,彼此可能會有資金往來;專案人員指出,蔡美利說法模糊,檢方會進一步比對相關帳戶。

至於黃接意出庭時稱,家族從事貿易,被檢方調查的帳戶,的確有錢匯至新加坡,但資金來源他不清楚,均由太太蔡美利處理;檢方表示,蔡美利、蔡夫、蔡的三個胞弟、兩個弟媳帳戶內資金來源是否與國務費有關,現仍積極追查了解。蔡美利與黃接意前天共騎機車前往與離去,成功躲過媒體。

因部分媒體一再指稱檢方有意請陳鎮慧任污點證人,特偵組因從未有此計畫,昨約談時,特地向陳鎮慧詢問,是否有其他檢方就此徵詢過她,陳鎮慧也說沒有,檢方認為,媒體應是自行猜測後報導。



◆ 情資極機密 葉盛茂罪加一等

【王己由/台北報導】 2008-09-05 中國時報

雖然台北地檢署將在五日上午分別傳喚葉盛茂、陳水扁就隱匿公文案進行調查,但台北地院認為葉盛茂交付前總統陳水扁洗錢情資,可能觸犯刑度更重的洩漏交付及隱匿國家機密罪,決定十五日首度開庭,傳訊被告葉盛茂,並以證人身分傳喚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處長周有義、承辦人鄒求強。

北檢起訴葉盛茂起訴書載明,調查局將黃睿靚開戶情資,製成文號「調錢貳字第09700042370」、受文者為最高檢察署的公文,但檢方日前搜索葉盛茂住處,只搜出公文與附件影本,找不到正本。

十五日首次庭訊 全程不公開

合議庭認定,葉盛茂案涉及國家機密,依法院組織法八十六條規定,可能有妨害國家安全之虞,九月十五日上午九時卅分的首次庭訊,將全程不公開審理。未來若認定不屬國家機密,則會再諭知全案公開審判。

檢察官是依最重判刑五年的刑法隱匿公文書罪起訴葉盛茂。如果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葉盛茂交付陳水扁的情資公文,確實屬於國家機密,合議庭在審結後,可變更起訴法條為刑度更重的「洩漏交付國家機密罪」,依法可判刑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以及可判刑五年以下的「隱匿國家機密罪」。蒞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也可在合議庭變更起訴法條前,要求更正起訴罪名。這項新發展,將使葉盛茂深陷刑責更重的國家機密保護法。未來面臨的法律追訴,觸國家機密保護法刑度更重。

由審判長李英豪、受命法官曾正龍、陪席法官楊台清組成的合議庭,昨日詳閱葉盛茂案的起訴卷證資料後,發現調查局今年一月十八日,收到「艾格蒙」提供的陳水扁媳婦黃睿靚在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開戶、涉嫌洗錢情報資料後,調查局就將該情資列為「極機密」文件。

合議庭認為,文件列為極機密等級,按理應該是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因相關卷證資料,無法看出黃睿靚洗錢情資,是如何被核定為極機密等級,加上葉盛茂並無權限核定機密文件,為查明原委、核定機密等級過程,除了傳訊葉盛茂出庭外,也要傳喚相關經手人周有義,和目前調任馬祖調查站祕書的鄒求強出庭作證,才能釐清。



◆ 註銷機密 陳水扁將提訴願

中央社 2008.09.05

總統馬英九註銷國務機要費機密案,前總統陳水扁今天決定將向總統府提出訴願。陳水扁表示,馬英九註銷的決定不僅危害國家利益,更妨害當事人應有的訴訟權利,更是違憲違法的行為。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接受記者訪問時說,如果收到訴願案,將依規定辦理。

陳水扁委任律師李勝琛晚間受訪時表示,陳水扁最快明天將向總統府提起訴願。對於外界認為訴願結果翻盤的可能性很低,李勝琛表示,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完,他將在下週針對元首機密特權部分,請大法官補充解釋。

陳水扁晚間透過辦公室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馬英九註銷國務機要費機密案,他決定提出訴願,並提出四大理由。

陳水扁表示,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六二七號解釋意旨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七條等相關程序規定,將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務機要費案卷證」核定為絕對機密,應永久保密。

他說,其次,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絕對機密不得複製。而「國務機要費案」尚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所有卷證連特偵組也不得複製。

陳水扁說,馬英九如何檢閱該核定為國家機密的物件與檔案?馬英九是否曾親自檢閱全部卷證資料?若未親閱,何以決定卷證資料不具機密性?

第三是現任總統不得否定前任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陳水扁說,國家安全有其連續性,無論任何政黨執政都應維護。

陳水扁還提出,國家機密若遭揭露、利用,對個人至國家損害無法估計。陳水扁指出,國家機密指涉及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的所有「資訊」,該核定機密卷證背後所隱含的資訊才是關鍵。

陳水扁呼籲,馬總統應跳脫黨派色彩與政治計算,才能補救對於國家安全、憲政秩序及人民權利所造成的危害。



◆ 扁在洛杉磯置產 早在21年前

【聯合報╱本報系記者陳青 許惠敏/綜合報導】 2008.09.05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家庭在南加州置產一事,二日又有新發現,原來陳水扁早在一九八七年九月就已購買該棟位於洛杉磯鑽石吧的房產,比原先外界知曉的一九九四年更早。

保險公司資料顯示,陳水扁是在一九八七年九月以十七萬美元(約台幣五百卅萬元)買下該房產,當時他擔任民進黨中執委,還沒當上立法委員。

七年後,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他就任台北市長前幾天,才匆忙將該棟房舍產權讓渡給吳淑珍的父母。

根據產權保險公司(Title Insurance Company)的紀錄,一九八七年九月廿八日,一對張姓夫婦(Nan Chan Chang和Alice In-Hsing Chang),在房契上簽字,將鑽石吧的這棟房產,賣給陳水扁(Shui Bian Chen)和吳淑珍(Wu SueJen Chen)夫婦。但直到當年十一月廿日,房契才在洛杉磯正式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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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擔心我亂撒 錢才匯國外

* 扁:珍擔心我亂撒 錢才匯國外
* 出庭隱匿公文案 陳水扁葉盛茂說法仍不一
* 扁訴願書沒簽章 府發函補正
* 巴紐案偵結起訴 7小時趕件 吳思材當庭收押

◆ 扁:珍擔心我亂撒 錢才匯國外

【聯合報╱記者包喬晉、徐如宜/高雄市報導】 2008.09.06

「如果我真有貪汙,全家人被打死也不要緊!」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南下高雄,接受親綠電台主持人鄭新助訪問,反覆強調太太吳淑珍擔心他亂花選舉結餘款,「用得很闊開,一直撒,才匯到國外去」。

卸任後司法案件纏身的陳水扁昨天南下高雄「取暖」,受到支持者歡呼簇擁,「阿扁,加油!」之聲不絕於耳。陳水扁感慨地告訴南社社長鄭正煜:「在高雄才真正感受自己是卸任總統,在台北很多人仍把我當現任元首『糟蹋』」,還說「寧願死在十字架下,不願死於亂石堆」。

陳水扁昨天與前調局長葉盛茂完成「對質」後即南下,先與南社座談,傍晚到無黨籍高市議員鄭新助服務處接受專訪預錄,鄭服務處所在的九如路聚集數百扁迷。

鄭新助轉述,陳水扁答覆國務機要費問題時,特別強調「絕對沒有一角錢落入口袋裡」,還說馬英九總統用國務機要費為連戰過生日,「我不敢用機要費給人做生日」。

至於匯錢到國外,阿扁抱怨外界好像要對他家滿門抄斬,有媒體稱錢流向十幾國、幾百個人頭,但他確實不了解,都是太太看他「錢花得很闊開」,給民進黨內候選人選舉經費就花好幾億元,才將結餘款匯到國外,「不過,這是不對的」,他們夫妻也沒有為錢的事吵架。

匯到國外的錢是否會用於台獨?陳水扁答說:「以後要用到業務的費用,現在怎麼講,外面的人也聽不進去」。訪談中,陳水扁也不忘為女兒陳幸妤求情,指陳幸妤要養三個兒子,如今被逼得連「吃頭路」都很困難,請外界放他女兒一條生路。

鄭正煜轉述陳水扁在座談時,指外界對他很不公平,使他產生「寧願死在十字架下,不願死於亂石堆」的想法;阿扁還用人格保證,不曾因任用人事收錢,三一九槍擊案也非自導自演。



◆ 出庭隱匿公文案 陳水扁葉盛茂說法仍不一

中央社 2008.09.05

台北地檢署調查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隱匿公文案,檢方今天傳訊葉盛茂與前總統陳水扁出庭並對質。庭訊中兩人對質氣氛平順,葉盛茂仍供稱,有將今年一月艾格蒙聯盟通報疑似洗錢情資公文交給陳水扁,但陳水扁證稱確有看到情資文件,不認為文件具公文格式。檢方暫不考慮測謊。

葉盛茂日前遭起訴後舉行記者會,坦承曾兩度向陳水扁報告前第一家庭疑似洗錢情資,一次是2006年十二月五日澤西島通報吳淑珍海外資產情資,另一次則是今年一月二十八日開曼群島透過艾格蒙聯盟通報黃睿靚在瑞士開戶的情資。

由於葉盛茂供稱今年一月的情資由調查局作成公文後,他於二月初將公文正本及附件親自交給陳水扁,但陳水扁卻強調只是看到一些情資報告,「沒有看到什麼公文不公文」。

北檢主任檢察官郭永發今天上午九時三十分、十一時,分別以他案被告身分傳訊葉盛茂、證人身分傳訊陳水扁釐清真相。檢方在第一偵查庭先訊問葉盛茂,待陳水扁到庭後,檢方直接先讓陳水扁陳述,隨即讓兩人對質。到中午十二時左右結束全部庭訊,檢方未將案件改分偵字案,兩人在本案身分也未變。

庭訊結束後,陳水扁答覆媒體表示,檢察官特別交代偵訊內容都列為機密,要求當事人、證人、律師不得對外公開。陳水扁說完即驅車離去,稍後葉盛茂走出偵查庭時,也強調檢方要求保密。

據了解,葉盛茂庭訊時仍維持先前說法,即今年一月的情資公文已親交陳水扁,並概略說明交付地點與時間。陳水扁到庭後,郭永發讓兩人分坐偵查庭兩側,檢方以葉盛茂的說法請陳水扁說明,陳水扁承認看過情資內容,否認葉盛茂有拿公文給他,兩人對質時,爭議點也無交集。不過檢方並未詢問兩人是否願意測謊。

郭永發隨後提示在葉盛茂家搜得的公文與附件完整影本給陳水扁看,陳水扁看後坦承附件內容就是葉盛茂的「情資報告」,就就他記憶所及,不記得「情資報告」有公文形式。

檢方未來將請相關單位鑑定公文機密屬性。法界人士表示,若公文具機密等級,不排除日後由公訴檢方在法院審判時追加起訴葉盛茂涉洩密罪,但因洩密對象並非洩密罪訴追的犯罪主體,即便被認定是機密公文或文件,陳水扁也不涉洩密罪。



◆ 扁訴願書沒簽章 府發函補正

【陳洛薇/台北報導】 2008-09-06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昨日再度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到案,不過,陳水扁大動作展開反擊,針對馬英九總統註銷國務機要費機密,已經正式提出訴願。總統府昨日證實,已經收到陳水扁的訴願書,但因為訴願書沒有簽名蓋章,已經發函請陳水扁補正。

針對馬英九註銷國務機要費案卷證機密,陳水扁方面質疑,大法官六二七號解釋文肯定國家元首機密特權,馬英九此舉有憲法爭議,「現任總統可以恣意將卸任總統核定的機密註銷或解除嗎?」陳水扁前日已正式向總統府訴願會提出訴願。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晚證實,已經收到訴願書。府方人士表示,早在馬英九決定註銷國務費機密之前,府方就已經沙盤推演過,認為即使陳水扁提出訴願,絕對打不贏,訴願可能在程序上就會因當事人不適格而被駁回。

府方人士指出,核定絕對機密是總統的「絕對行政高權」,是國家賦予總統一人的絕對權力,這是不是屬於行政處分,在法律上仍有疑義,所以程序上,就會有當事人不適格的爭議,甚至可能會駁回。

府方人士表示,從實質面來看,國務費卷證根本沒有機密,陳水扁當初將國務費補核定為絕對機密的程序就是違法,實質上陳水扁訴願一定無效,總統府相當有信心。



◆ 巴紐案偵結起訴 7小時趕件 吳思材當庭收押

【陳志賢、王己由/台北報導】2008-09-06 中國時報

巴紐建交弊案北檢昨天偵結,檢方查出外交部「慶寧專戶」匯出二千九百八十萬美金至掮客吳思材、金紀玖的新加坡聯名帳戶,兩人隨即將款項提領一空。檢察官認定吳為應付外交部查帳,以電腦偽造銀行對帳單,製造建交經費仍存在的假象,矇騙外交部,依偽造文書罪嫌將他起訴。

晚間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吳思材使出「賴皮招」,聲稱不會看起訴書的中文,也不願吐露遭侵吞的美金去向,堅稱是由在逃的金紀玖一人拿走。法官訊問後,以有逃亡事實,當庭諭知收押。

另吳思材遭羈押前,虛構他遭不明人士亮槍恐嚇,檢方另依準誣告罪嫌,一併起訴。

至於台灣政府被騙的二千九百八十萬美金流向,其中是否流入邱義仁、黃志芳、張強生等公務員帳戶,檢方另案調查中。

檢方查出,外交部在九十五年九月十五日,匯出二千九百八十萬美金至吳思材、金紀玖兩人在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合帳戶,吳思材、金紀玖兩人分別在九十五年十一月三日及十二月一日,將聯名帳戶的錢提領一空,並轉匯外處。其中吳思材分到大約九百五十萬元美金,其餘款項全部由金紀玖處理。

吳思材在去年一月、四月間,兩度各匯出一百五十萬美金,共三百萬美金至台灣前妻陳子晞帳戶,事後有部分再匯回新加坡。吳思材在新加坡帳戶的資金,已被外交部向新加坡法院聲請凍結。吳思材將匯回台灣的資金,以陳子晞名義購買位於台北市天母地區的兩棟中古屋外,並在陳子晞帳戶存入約一百五十萬元美金,進行連動債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操作。

檢方目前已查扣這一百五十萬元美金及查扣兩戶房屋,並發函士林地政事務所禁止房屋辦理過戶登記。至於金紀玖則自聯名帳戶,將錢轉匯至他個人及公司的新加坡銀行八個帳戶,再轉匯至大陸及美國。

檢察官昨日中午以偽造文書、準誣告罪名聲押吳思材,下午三時廿分獲法官裁准,近六時許即起訴全案後,將全案移審台北地院。值日法官蔡守訓九時五分開庭訊問一個多小時後,諭知收押。同一人、同一天不到七小時,先裁准聲押、後諭知羈押,創司法史空前紀錄。

檢方起訴吳思材前,昨日上午先提解出庭,據透露,當時吳還氣定神閒,以為會交保,待得知是要再聲請羈押時,一度傻了眼,有些不知所措。

庭訊中,吳思材表示他有氣喘、高血壓,大腸還有瘤待開刀診治,希望不要收押,最後更當庭使用氣管擴張劑,證明身體健康不佳,但不為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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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錯罪名修錯法

◆ 觀念平台─用錯罪名修錯法

【詹守忠】2008-09-09 中國時報

因陳前總統家族海外密帳之洗錢案,凸顯國內肅貪法令的不足,藍綠立委、法務部及檢察官改革協會等,都積極在推動制定「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立法。雖然,防治貪汙是全民的願望,但目前看來,這項立法仍有諸多疑慮。

據媒體報導法務部次長黃世銘指出,法務部將參考英國防止貪汙等法案,在貪汙治罪條例中增訂「公務員違反不明來源財產之說明義務罪」,罪刑三年以下;同時也增訂公務員若有被視為犯貪汙罪獲得的財物,可依法扣押、沒收、追徵、追繳或抵償規定。果真如此,那恐怕是用錯罪名修錯法,必產生「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推翻「無罪推定」之疑慮,並與「緘默權」原則相牴觸等問題,日後必定產生一場司法論戰。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並非新鮮的法律名詞,早在第一屆的立法院,當時之在野的民進黨推動「陽光法案」時,即有部分立委提出此概念。當時,即考量到刑法中之貪汙受賄舉證困難,公務員被檢察官起訴之後,往往是無罪定讞,即使有明確的財產與收入不相當,受到民眾質疑,但退休之後,仍可坐領優渥的退休金,讓民眾覺得司法縱放貪官汙吏。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在提出之後,當時執政之國民黨並不認同,然而反對最力的是負責審判的司法院體系的法官。其反對理由非常簡單,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四項:「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又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三、得選任辯護人。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故刑事訴訟中既然允許被告緘默,豈有因緘默不說明財產來源而被認定「貪汙」之理呢?

因刑法罪名之成立必須有其要件,如將「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視為貪汙,就必須符合貪汙之要件。故在「無罪推定」及「緘默權」的原則之下,將「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納入刑法中,其實並不適當。筆者以為,「財產來源不明罪」之犯意在於違反「誠實說明之義務」,是將行政罰刑事化,應以納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或「公務員服務法」兩個法律較為適合。

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並非適用所有軍公教人員,僅納入可能貪汙受賄的重要職務,假使立法者認為此範圍已足夠,則可訂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中,配合申報財產及抽查制度,相信能收到良好效果。

倘使,認為必須涵蓋所有軍公教人員,則應訂於公務員服務法,而其處罰應以免除公務員資格或停止退休等權利為宜,若要科以刑罰,也應以一年以下較符合立法的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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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開禮券疑雲 李恆隆是關鍵

* 解開禮券疑雲 李恆隆是關鍵
* 李恆隆現在才爆料 不脫精打細算
* 扁:澤西島、瑞士帳戶為同筆款項
* 扁媳瑞士帳戶 沒解凍期
* 黃睿靚父母有美國帳戶 傳喚全沒到

◆ 解開禮券疑雲 李恆隆是關鍵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09.10

特偵組從SOGO禮券案切入,重新聯結與扁家海外密帳案的關係,上午傳喚太百案的關鍵人物、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恆隆,在延燒多年未定的太百股權移轉糾紛中,李恆隆的角色多變,從最早的敦南店房東,進入太設擔任副董事長,到引進前國票董事長林華德,與遠東集團徐旭東聯手撇開太設章家,後又與徐反目,拿「密約」欲絆住徐旭東。

謎樣多變的李恆隆,曾動支1千4百多萬SOGO禮券作為公關,給了「介入」太百案的黃芳彥醫師為數不詳的數百萬禮券,經檢方清查禮券流向,查出黃至少花用220萬元,另有27萬7千元的禮券,由黃芳彥處流向第一家庭,要解開禮券案的疑雲,李恆隆是關鍵。

根據檢方的調查,李恆隆因與太設合蓋SOGO敦南店,一度擔任太設的副董事長,90年9月納莉風災,引爆太設章家的財務危機,李恆隆為幫忙章家向銀行紓困,引來當時總統府裡三大勢力陳哲男、馬永成和黃芳彥的相繼介入。

李恆隆透過陳哲男的引薦,章家見到前財政部長顏慶章,武力充分展現在章家面前,隨後,李恆隆在律師的引介下,找上當時國票金控董事長林華德協助SOGO財務規畫,將太設與SOGO切割,李恆隆掌握太流公司,太設章家被踢走,李恆隆曾說,全因他承受太百鉅額債權的擔保。

後來,遠東集團徐旭東入主太百,太設章家出局,李恆隆一度對外聲稱,他與遠東集團尚未完成SOGO股權交易,驚爆「密約」的存在。正因為大百股權的移轉充滿各方角力,連扁嫂吳淑珍也有角色,太百禮券與股權爭奪間的關係為何,仍待釐清。

※ 也有可能是地雷。



◆ 李恆隆現在才爆料 不脫精打細算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2008.09.11

主導SOGO禮券案的李恆隆,為何現在才聲稱曾送數百萬元禮券進官邸給吳淑珍?李恆隆說因為扁執政時他不敢講,是否可信尚待調查;不過可確定的是,即使李恆隆坦言送禮給扁嫂,扁嫂有刑責,李仍可脫身。

太百股權移轉糾紛延燒多年,李恆隆在其中的角色爭議又多變,從敦南店房東,進入太設擔任副董事長,到引進國票前董事長林華德,與遠東集團徐旭東聯手撇開太設章家,章家視他為「騙子」。李恆隆後來又與徐旭東反目,他更認為徐沒花什麼力氣就吃下金雞母的太百。

李恆隆曾經向SOGO申領上千萬的禮券,台北地檢署調查SOGO經營權之爭時,李恆隆坦承贈送扁家御醫黃芳彥數百萬,其餘近千萬禮券流向他避而不談,結果被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併由高院審理。

捲入SOGO經營權之爭的徐旭東,最近獲判無罪,李恆隆卻還得頻跑法院;昨天應訊時李恆隆向檢方表示,扁執政時期,他手邊還有其他生意、開發案,在歷經被馬永成揚言抽銀根後,不敢講出實情,如今願意把真相說出來。

特偵組不諱言,即使李恆隆的說詞屬實,扁嫂是否不法介入SOGO經營權之爭,還有待查證;且如李恆隆所言,陳哲男、吳淑珍等人頂多是不違背職務收賄的共犯,他並沒有刑責。因此,這樣的爆料對「精打細算」的李恆隆而言,並沒有損失。



◆ 扁:澤西島、瑞士帳戶為同筆款項

【蔡慧貞/台北報導】2008-09-11 中國時報

壹週刊昨日出刊報導,今年初鐽震公司籌設期間,前總統陳水扁曾透過金主、慶富集團總裁陳慶男向法國軍火商探詢法國政治庇護的可能。陳水扁隨即發出澄清稿強調,「憑空杜撰,毫無事實根據」,陳水扁更首度澄清,有關英屬澤西島帳戶款項「與原先媒體所報導的兩千一百萬美金(指瑞士帳戶)為同一筆資金」,並不是另一筆不同的資金。

另外,陳水扁針對壹週刊將他四個孫子的照片、就讀學校名稱等相關資訊直接刊登出來,直斥此作法,「完全不顧相關當事人的人身安全」,不但嚴重侵犯兒童人權,更涉嫌觸犯「兒童少年福利法」相關規定。他強烈譴責並研議進一步採取行動,對壹週刊提出訴究。陳水扁表示,「大人的事情由大人來承擔」,與孩子們完全無關,不要任意波及到無辜的第三代。

陳水扁還說,有關SOGO禮券所謂「前金、後謝」之說,不但相關司法調查早已偵結,證明與前第一家庭完全無涉,且徐旭東也公開表明絕無此事。

陳水扁也表示,有關英屬澤西島帳戶一千六百萬美金的報導也與事實不符,該款項與原先媒體所報導的兩千一百萬美金,即瑞士帳戶為同一筆資金,並不是另一筆不同的資金。

此外,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幕僚劉導昨日表示,九日他是以「證人」身分到特偵組確認八月十六日檢方取走的隨身碟與行動式硬碟內資料,有無遭受更動或修改;作證期間完全沒有觸及或被詢問到有關「國務機要費」或「海外資金」案情。

而陳水扁今天中午將回台南,尋求鄉親的溫暖。除回官田參拜惠安宮外,陳水扁將在老友台南縣議員陳朝來安排下和扁友會聚會,隨後轉赴南都電台的直播專訪。



◆ 扁媳瑞士帳戶 沒解凍期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09.11

外傳扁媳黃睿靚在瑞士美林銀行遭凍結的二千一百萬美元(六億多元台幣)存款,瑞士檢方本月底將解凍歸還扁家;負責與瑞士交涉的專案小組昨天澄清,這筆存款沒有凍結期限,外界不要再以訛傳訛。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上月十二日到瑞士請求司法互助前,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即交代慶啟人務必弄清楚「凍結期限」的問題;慶啟人抵達後當面詢問瑞士檢察官,對方明確答覆「辦案而查扣的證物、凍結的資金沒期限,直到案件偵結並認定無涉犯罪後才會解凍」。



◆ 黃睿靚父母有美國帳戶 傳喚全沒到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9.11

特偵組清查前第一家庭海外密帳,發現扁家媳婦黃睿靚的父母黃百祿、吳麗華及弟弟黃漢強在美國也有帳戶,黃百祿聲稱負債數十億,家人帳戶卻有可疑資金進出,昨天傳訊黃百祿夫婦和黃漢強,但三人都未到案。

據透露,特偵組為查證陳水扁辯稱以國務機要費從事美國、日本的機密工作是否可信,今天將約談多名前政府重要官員。

特偵組清查發現,黃百祿家人在美國有開設帳戶,且帳戶內疑有異常資金進出;由於黃百祿日前公開表示負債累累,檢方對於黃家在美國的資金認為更可疑,原本昨天傳喚黃百祿夫婦及兒子黃漢強,但三人都沒有到案。

據了解,檢方的傳票是寄到彰化戶籍地,黃家人是否因為住在台中而未收到傳票,還是其他因素未出庭,檢方表示會再連繫,務必要求黃家人到案說明。

此外,特偵組前天傳喚趙建銘的舅舅簡宏志,以及與扁家關係密切的羅太太施麗雲親戚,這些證人不是海外有帳戶、就是曾匯款海外。

簡宏志是國內知名的洗腎專家,開設多家診所,過去曾被立委質疑搭皇親國戚順風車,取得台電聯合診所的洗腎中心業務,預計五年有上億營收,還不用給付權利金。特偵組發現簡宏志在海外有帳戶、資金往來,但他應訊時強調,本身就有錢,海外帳戶資金與扁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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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案 吳淑珍第十七次請假未到庭

* 扁式玩法:「尊重」醫院 藐視法院
* 律師說:看到永久密件 大為驚訝
* 院檢說:律師斷章取義 故弄玄虛
* 珍遞狀:釋憲、停審、不公開
* 審判庭 不能赴宅問訊
* 大律師,你的戰場在哪?
* 台大清譽 淪為扁家遮羞布
* 台大撇清 迷糊仗惹火記者
* 矛盾、曖昧 踐踏專業形象
* 醫療待命等無人 全民埋單
* 全民看不下去!痛罵扁珍踐踏司法
* 民怨已深 遲早要拘

◆ 扁式玩法:「尊重」醫院 藐視法院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 2008.09.20

在國務機要費案被控涉嫌貪汙等罪的吳淑珍,昨天第十七次請假未到庭。吳淑珍的律師雖舉出台大醫院覆函作為請假理由,但把醫院函文無限上綱為「永久密件」,「尊重醫院」卻不「尊重法院」,十足是扁式「玩法」。

被告的訴訟權益應獲保障,這是法治國的基本原則。吳淑珍的身體若確實不適合出庭應訊,也不該因為民怨高漲而強命她出庭。但出庭也是被告的義務,吳淑珍若能出庭而不出庭,就是違反義務、藐視法庭。

吳淑珍能否出庭,本人應最清楚。依辯護律師的說法,吳淑珍「原本準備要出庭」,顯然她自認可以出庭。律師說吳淑珍「尊重台大醫院的意見」而「勉強同意請假」,其實已是詭辯。

台大醫院的函文僅是針對過去病史綜合研判的「意見書」,而非診斷書。吳淑珍既已準備要出庭,如果身體健康沒有變化,為何盡信醫院的意見?這種選擇性的「尊重」,就像她以「尊重醫院」取代「尊重法院」一樣,令人難以苟同。

同樣令人難以認同的是,律師把台大醫院的函文說為「永久密件」。醫院固然必須保障病人的隱私,但這項隱私秘密並非絕對,如果當事人願意公開,即無秘密可言,更非「永久密件」。

昨天律師公布吳淑珍請假的理由之後,即有人質疑是選擇性摘取台大醫院函文,有斷章取義之嫌。律師雖然澄清「絕無任何潤飾增減」,但取信社會的最好方式,還是在徵得吳淑珍同意下,將全部函文公諸於世。

台北地院合議庭已決定下次進入審理階段,吳淑珍再不出庭,也不能阻止庭訊進行;她願不願意向社會說明已不重要。反倒是她自願放棄在法院充分陳述的機會,對扁家官司未必有利。

吳淑珍的身體欠佳是事實,但她可以挺著羸弱的身軀去逛百貨公司買精品,甚至衝到扁辦找丈夫理論,卻不能到法院證明自己的清白,實在令人失望。而這些作為,恰恰與陳水扁涉及海外洗錢疑案,寧可南下向支持者取暖,卻不願接受民進黨廉政委員會約詢,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 律師說:看到永久密件 大為驚訝

【聯合報╱本報司法、醫藥、政治記者/連線報導】 2008.09.20

李勝雄昨天上午在陳水扁辦公室舉行記者會強調,前天下午三時卅分左右,他與另一律師廖學興前往吳淑珍住宅討論出庭應訊事宜途中,突然接獲事務所電話,台北地院書記官臨時通知有台大醫院給地院的覆函,要律師閱卷,而且該函涉及機密不能傳真,必須律師親自去閱卷。

李勝雄說,前天下午約近五時,他趕去閱卷室,書記官將台大醫院覆函影本交給他;他與廖學興看到列為「永久密件」的函文內容,大為驚訝。

李勝雄說,覆函表示,「依據當事人長期就醫相關病史資料,加上其當天之可能心理狀況及情境壓力,不排除當日有可能發生低血壓、休克等緊急醫療狀況,甚而危及生命之情事」。

他表示,吳淑珍「原本準備要出庭」,但身為律師,考量當事人生命權恐有受剝奪的危險,為保護當事人權益,即前往吳淑珍住宅告知此事嚴重性;吳淑珍尊重台大醫院專業意見,勉強同意請假。



◆ 院檢說:律師斷章取義 故弄玄虛

【聯合報╱本報司法、醫藥、政治記者連線報導】 2008.09.20

對於李勝雄引述這份公函的內容,公訴檢察官李嘉明嚴詞批評李勝雄故意斷章取義,選擇性塑造假象,竟還發新聞稿說「吳淑珍尊重台大醫院的專業意見,勉強同意請假」,根本是欺騙社會大眾。

台北地院合議庭昨天也鄭重聲明,台大醫院十七日函覆法院指稱「不排除吳淑珍出庭可能發生緊急醫療狀況,甚而危及生命」,公函並加註「永久密件」,但這是台大醫院內部自己的保密註記,沒有法律依據,也不發生法律效果;律師拿永久密件做文章,是故弄玄虛。

合議庭指出,台大醫院在公函註記「永久密件」,用意應是保護病患隱私,這項註記與法院無關,也不符合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法院不受其限制。

李嘉明檢察官更指出,台大醫院十七日回函雖指出:「不排除當日有可能發生低血壓、休克等緊急醫療狀況,甚而危及生命情事。」但這段文字的後面馬上接有「但書」,李勝雄律師卻故意隱瞞。

檢方指出,台大醫院的「但書」是指,如果法院開庭時準備好公文兩頁附件所列清單的醫療設施、藥品、醫護人員等,吳淑珍開庭就不會有問題;李勝雄律師只講前段「不排除危及生命」,卻不講後段「準備好附件清單所列醫療設施,就不會有問題」,故意斷章取義。

地院表示,開庭前夕,台大已提供病床及相關醫療設施藥品及醫護人員在法庭,就是依台大醫院公函那兩頁附件的清單辦理,吳淑珍如出庭,絕不會發生危及生命情事。

※ 院檢、律師各取所需。



◆ 珍遞狀:釋憲、停審、不公開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8.09.20

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昨天請假未出庭,並向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台北地方法院遞出陳述意見狀,呈請法院停止訴訟並聲請大法官釋憲,並要求暫緩及不公開審理該案。

吳淑珍的辯護律師李勝雄昨天表示,台北地院審理中的國務機要費案「有很嚴重的法律及憲法上爭議」。陳述意見狀指出,該案相關卷證經陳水扁核定為機密後,司法得否審查?若可,則審查程序、範圍、項目等為何?國家機密特權之範圍為何?現任總統得否註銷前任總統核定之機密?現任總統可否以其命令,溯及既往註銷前任總統核定之國家機密?

狀中指出,陳水扁對於馬英九總統逕將絕對機密解密,已經提起訴願,在最高法院裁定前、馬總統註銷機密的適法性爭議未釐清,以及最高檢特偵組偵查終結前,該案之進行是否確無妨礙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之虞,及其訴訟程序之進行方式均仍有爭議。

※ 最高法院裁定之前,法院能夠審理本案嗎?



◆ 審判庭 不能赴宅問訊

【聯合晚報╱記者陳聯邦/特稿】 2008.09.19

檢方偵辦洗錢案曾兩度到扁宅「就訊」吳淑珍,為何審理國務費案非得吳淑珍親自到庭才能訊問?法界人士說,這是刑訴法規定,檢方辦案可以「移樽」就被告所在處所就地訊問,但被告起訴後的審判庭訊問,必須在「法庭內」進行;如果吳淑珍拒不到庭,合議庭只有兩種選擇,一是強制拘提到庭,二是繼續遷就扁家讓審訊停擺。

依刑訴法規定,偵查期間遇被告不能到場,得就其所在訊問之。這就是所謂「就訊」,由檢方到被告所在處所「登門踏戶」訊問,這讓檢方辦案很有機動性。例如,偵辦洗錢案的特偵組上個月傳喚陳水扁,他說吳淑珍身體很差,無法出庭應訊,特偵組隨即兩度赴扁家「就訊」吳淑珍。換言之,吳淑珍就算有身體欠安的藉口,檢方也能以「就訊」輕易解決。

事實上,偵辦SOGO禮券案的檢察官曾益盛,也曾在台大病房「就訊」吳淑珍;陳瑞仁檢察官偵辦國務費案,也到過玉山官邸「就訊」吳淑珍。檢方「就訊」的筆錄具證據力,反觀法院開庭訊問被告,如果不在「法庭內」進行,就屬不具證據力的審判外陳述,刑訴法就規定「被告不到庭,不得審判」。

吳淑珍歷來共五度應訊,其中四次是檢方上述的移樽「就訊」,另一次就是因國務費案到台北地院應訊,結果她出庭講沒幾句話就「昏倒」送醫,從此法院連傳16次,她都藉病不到庭,審判庭也跟著「昏倒」無法進行;今天吳淑珍又以「感冒」等病狀不到庭,想必法官也一定很「感冒」。



◆ 大律師,你的戰場在哪?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 2008.09.20

吳淑珍的辯護律師李勝雄利用台大醫院回函大作文章和法院鬥法,結果自曝其短。他先是隱瞞台大醫院公函後段但書內容,又無故不到庭,沒有善盡為被告辯護的責任,還藉公函上面「永久密件」一詞故弄玄虛,難怪檢方要批評他藐視法庭。

台大醫院的回函雖有「不排除吳淑珍出庭,甚至危及生命情事」等字眼,但後面還有一段文字,說明法院開庭只要準備好附件清單上的醫療設備等,吳淑珍出庭就不會有問題,李勝雄卻故意視而不見。這種截頭去尾的做法,不應該出現在資深律師身上。

李勝雄在新聞稿上說,他看到該函內容「大為驚訝」;但他這種斷章取義的做法,才真是讓人「大為驚訝」。

按照李勝雄的說法,吳淑珍本來要出庭,他閱卷後告知她嚴重性,吳淑珍才「勉強同意請假」;律師如此鼓勵當事人不要出庭,還自動放棄訴訟權益,可取嗎?

台大醫院昨天出動兩名醫師、兩名護士及一名救護技術員,還有病床及大批的醫療設備、藥品,法庭內外前後全部消毒,有如一間加護病房;吳淑珍出庭,絕對比她在寶徠花園家中還要安全,現在只憑律師一句話,吳淑珍就不出庭,讓整個社會及司法付出龐大成本,而這些帳竟是由全民埋單。

李勝雄看到台大的回函上有「永久密件」字樣,就大做文章,其實他很明白,台大醫院回函雖有「密」字,但與國家機密扯不上關係;這就如同民間銀行回函法院,也會在回文上蓋「機密」,以保護客戶的隱私,這樣的機密並不是真正法律上所稱的機密,法院可以公開使用,判決書也會公開記載。

律師無故不到庭,法庭只有公訴檢察官與法官對看,這在法治國家難以想像;律師的戰場是在法庭,絕非在外開記者會。



◆ 台大清譽 淪為扁家遮羞布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 2008.09.20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繼續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吳淑珍第十七次拒絕出庭,與之前不同的是,她不是拿台大主治醫師翁昭旼的診斷證明請假,而是根據台大回覆地院有關病史說明的公函,雖然台大院方極力撇清沒有為吳淑珍背書,但顯然百年清譽已再度為前第一家庭而蒙羞。

前總統陳水扁和夫人吳淑珍、女婿趙建銘所涉入的弊案,台大醫院原本可以憑藉極其超然、獨立的醫療專業來看待,但這幾年來,卻只見台大院方像鴕鳥般把頭埋在沙堆裏,根本無視於社會輿論,而且日漸沈淪。

從趙建銘涉及台開內線交易、炒股案,之後趙從台北看守所離開,以仰頭四十五度之姿進出台大醫院,還有趙建銘的父母每次出庭後,都跑到台大急診室當避風港,前第一親家備受台大的庇護,已是眾矢之的。同樣的,扁家洗錢案曝光後,珍兄吳景茂的妻子服藥疑雲,也因台大一紙漏洞百出的診斷書,讓台大備受質疑。

尤為外界詬病的是,吳淑珍歷經十多次以健康欠佳為由拒絕出庭,其背後就是靠主治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讓國務機要費審不下去。如今,台北地院要求台大醫院提供吳淑珍出庭應注意事項,雖然經由相關科別醫師會診,仔細切磋的病史說明,在回覆地院的公函中,本應權衡是否兼顧醫學專業和法律的角度,不宜讓人有過度解讀的把柄,誰知這紙公函卻意外成為吳淑珍不出庭的護身符。

台大醫院一名主管曾信誓旦旦說,針對吳淑珍的事情,該院不想「公親變事主」,但吳淑珍方面卻反過來拿公函當診斷證明,等於把台大醫院當做擋箭牌,讓台大落個萬箭穿心的境地。如同該院柯文哲醫師所言,「台大已不只一次在權貴面前矮了身子」,更令人搖頭的是,台大整個管理階層從歷次經驗都還學不到教訓,一百一十三年所辛累積的招牌,竟淪為前第一家庭的遮羞布。



◆ 台大撇清 迷糊仗惹火記者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2008.09.20

台大醫院昨天針對吳淑珍辯護律師李勝雄以該院回覆的公函作為請假依據,認為出庭有生命危險而再次請假;在一個半小時之內兩度開記者會,台大發言人譚慶鼎更三度出面說明。

對於吳淑珍方面以台大回覆台北地院的公函當護身符,台大昨天早上十一時緊急通知媒體,下午一時將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果然吸引大批媒體前往採訪,光是攝影機就有二十多台,台大公關人員形容,「這種場面真是前所未見」。

不過,台大院方一直打模糊仗,主持記者會的台大副院長王崇禮和發言人譚慶鼎面對關鍵問題,都推說是文書保密或病人隱私,不肯透露細節,就連台大院方的回函被吳淑珍當做請假藉口,台大副院長王崇禮一度語塞,最後以緩慢的語調說,「如果本院的回函被某些單位、某些人當成醫療診斷證明使用,我們無法做任何回應」。

由於王崇禮的答覆,讓在場媒體感到錯愕,有記者因此高喊「請台大醫院高層另外開一場記者會」,現場氣氛極為凝重。二十分鐘後,譚慶鼎二度進入會議室,並逐字逐句說明台大公函被錯誤引用的正式表態,並強調「台大回覆地院的公函,與醫療診斷書,是不同性質的公文書,不能被混為一談」,為了慎重,她返回辦公室後甚至再折回第三度說明。

譚慶鼎表示,過去一個多月以來,吳淑珍未到台大就診,所以該院不能針對她最近的病情開具任何診斷書給她。

針對台大回函有所謂「永久密件」的字眼,譚慶鼎澄清,該院任何答覆外界詢問或調閱病歷的公文,並不會主動再蓋有「機密」的戳記。她說,照常理,該院都把病人隱私多為保密,但該份文件是否需註記為機密,其權責是由法院裁定的。



◆ 矛盾、曖昧 踐踏專業形象

【黃天如/特稿】2008-09-20 中國時報

一家醫院對於一個已一個多月未回診的病患,竟能一再作出醫療專業建議,且對建議內容可能遭到誤解完全吝於說明與辯解;如此極端不專業、不負責任的做法,出自長期肩負社會厚望的台大醫院,試問:台大究竟還要自我踐踏幾次才夠?

台大醫院對前第一家庭實在有夠好,對吳淑珍尤其周到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對平日可以自在外出逛街購物、吃飯、直奔老公辦公室發飆的扁嫂,一年九個月來該院可以不顧輿論視聽連開十六張診斷書,以她出庭可能猝死為由,讓吳淑珍請假成功。

最妙的是,這次吳淑珍連撥冗回診、要求開具診斷書的動作都可以省了。因為就在出庭日的前一天,台大發出足以令具備深厚法學素養;對文字解讀向來錙銖必較的法官都能「錯誤解讀」的二度回函,還及時送抵法院,讓原本很想出庭的吳淑珍,「只好」尊重台大所謂的專業建議,向法院告假。

說起來台大醫院應該也很悶,任憑前後兩次的回函內容法院解讀南轅北轍,該院卻堅稱「其內容及醫療意見一致」,究竟是法官有文字閱讀障礙?還是台大在說謊?

其實台大醫院要昭社會公信並不難,就算不便直接出示公文自清,至少可以口頭述明該院的立場與建議,但記者會中提到關鍵的回函內容,該院就拿「公文保密」、「病人穩私」當擋箭牌三緘其口,矛盾且曖昧的態度,教人不啟疑竇也難。

而台大兩位高層主管昨天分別以手術備血,以及手術說明書比擬該院給法院的回函內容與定位,也顯得不倫不類。

若這個邏輯說得通,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應該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出庭,因為即使是一個健康的人,下一秒鐘也有猝死的可能性,差別只是機率的高低罷了。如此一來,醫院所謂的專業又何在呢?



◆ 醫療待命等無人 全民埋單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莊琇閔/台北報導】 2008.09.20

為迎接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出庭,台北地方法院除出動大批法警維護秩序外,更請求台大醫院支援醫療人力及應急設備前往待命,雖然都未能派上用場,但據醫界人士估計,法院需為此支付醫療人力費用至少有兩萬多元,由全民埋單。另,保一總隊與中正一分局也出動一百廿名警力待命。

台大醫院派出人力,包括兩名醫師、三名護理人員和司機,設備上至少配備攜帶型氧氣筒、心電圖、心臟電擊器、呼吸器、血壓監測器、氧氣飽和濃度監視儀和抽痰器,並在急救包裹則備有升壓劑、強心針等藥物。



◆ 全民看不下去!痛罵扁珍踐踏司法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2008.09.20

「自己人(指司法官)都看不下去了!」多位法官批評陳水扁夫婦身為法律人卻踐踏司法,合議庭在準備各項醫療應變措施後,竟駁回檢方的拘提要求,認為這是司法的「國恥日」。

苗栗一名法官指出,吳淑珍請假,法院早應預見並有因應方法,合議庭卻沒有任何強制手段,也未實際派員前往扁家了解,「台灣的司法被陳水扁夫婦踐踏得體無完膚」。

多位法官質疑,有吳淑珍例子在前,將來是否民眾只要用一張紙自稱「有壓力」、「不便出庭」,就可以請假十七次不出庭?

「陳律師(指陳水扁)在玩弄司法!」台南資深林姓法官說,「連續十七次未到庭,大概破了中華民國紀錄」,未來發拘票已經勢不可免,未來倘若認定有罪,連續不到庭會被視為「犯後態度不佳」,可加重刑度。

不過,士林地方法院一名法官同情地說:「承審法官很可憐,不拘提會被罵,拘提恐怕替被告製造被迫害假象。」

台東、台中監獄有收容人忍不住向戒護的管理員吐槽,還批評台大醫院很誇張,指台大和「特異功能者」張穎很像,一個隔空抓藥,一個隔空診斷,連病人都不必看一下。

台東監獄有收容人抱怨,當初他涉及詐欺案,一次人在外地沒有接獲傳票;另一次有事無法出庭,向書記官請假不准,結果第三次開庭就被抓上法庭,「現在看見吳淑珍連續不到都沒事,只要裝可憐,好像全台灣對他們夫婦都無可奈何,太離譜了」。

另有收容人表示,當初他刷哥哥信用卡,就被檢察官罵到臭頭,「怎麼現在有人吞了人民的錢,只要一直說自己愛台灣就沒事?」

【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第十七次未出庭,有網友說,對她只感到「吳」話可說、「淑」在可惡、「珍」不要臉。

日前全台最大BBS站批踢踢實業坊對吳淑珍是否出庭開出賭盤,六成網友賭不會出庭,還有一成網友下注她「會出庭,但中途退場」。如今吳淑珍仍不出庭,有網友提議開新賭盤,賭她第十八次會不會出庭及法院是否拘提。

「連續請假這麼多次,這種無恥的程度可以申請金氏世界記錄了吧?」網友臆測吳淑珍可能請假「在家撞牆」,還有人說她遇開庭就病痛的「阿珍病」,應該列入醫學學名。

不過,也有少數網友認為珍手無縛雞之力,可能遇到大事容易緊張昏倒,所以需要逛逛百貨、買買東西來「紓壓」,希望大家體諒她。



◆ 民怨已深 遲早要拘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 2008.09.20

吳淑珍不到庭,表面上看司法又被她踐踏;但其實,吳淑珍不出庭早已積深民怨,為合議庭下次拘提她的正當性儲備能量,拘提吳淑珍恐怕是遲早的事。

合議庭不拘提吳淑珍的理由是,之前十六次請假都附有診斷證明書,具有正當理由;昨天她沒有診斷證明書、不具正當理由請假,但因是準備程序庭,法院必須再給她一次機會。

其實,合議庭昨天沒有拘提吳淑珍的真正原因,應是昨天並非攤牌的最好時機。因為準備程序只是就安排證人傳訊的順序及證據調查程序的處理,並非實質的開庭審理,被告到不到庭,不是那麼重要。

吳淑珍想盡辦法不出庭,目的是想拖延審判,合議庭以吳淑珍自己放棄權利為由終結準備程序,下次開庭直接進入實質審理程序,也是在提醒外界,這是吳淑珍自己造成的,吳淑珍並未得到好處。

合議庭昨天在新聞稿中留下伏筆,下次開庭時,「考量刑事訴訟法規定各種處分,命被告吳淑珍到庭」;法院內部並有「不要低估合議庭結案決心」的消息傳出,屆時法院會出那一招,大家都等著看。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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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印象全球排名 台灣名次歷年最差

◆ 貪腐印象全球排名 台灣下滑幅度和名次歷年最差

鉅亨網/查淑妝/台北綜合報導 2008-09-24

中新網引述台灣中時電子報 9月23日報導,國際透明組織調查貪腐印象指數指出,在全球 180個納入評比的國家及地區中,台灣得到5.7分,排名第39名。台灣透明組織指出,台灣排名比去年下滑5名,下滑幅度及名次衰退為歷年之最。

台灣透明組織指出,韓國1999年得分3.8分,排名第50名,台灣則在該年得分5.6分,排名第28名。但韓國歷經亞洲金融風暴後加速改善其廉政狀況,而台灣卻呈現停滯後退的情況。今年的評比中,韓國貪腐印象指數進步為得分5.6分,排名第40名,僅落後台灣1名,幾乎追平。

台灣透明組織指出,這個情況值得台灣深切反省,若一些重大貪腐案件之偵辦仍然混沌未明,明年韓國可能超越台灣地區。

而貪腐印象指數是一落後指標,以滿分10分代表清廉,亞洲國家及地區中,新加坡得分9.2分,排名第4名;香港8.1分,第12名;日本7.3分,第18名。

而台灣雖然得分與去年相同,但名次從去年的第34 名,大幅下滑到39名,名次是1995年以來最低。

台灣透明組織指出,貪腐印象指數主要是反映過去兩年的廉潔狀況,台灣今年的排名下滑,當然是受到近年政治貪腐與金融弊案叢生所影響,也凸顯廉政治理的相關作為,仍無法達到一定成效。



◆ 貪腐印象指數 台灣下滑5名排39

自由時報 2008-09-24

〔記者林俊宏、孫友廉、劉志原/台北報導〕台灣透明組織昨公布「二○○八年各國貪腐印象指數」,在全球一八○個納入評比的國家及地區中,台灣得到五.七分,排名卅九,分數雖和去年相同,但排名比去年下降五名,下滑幅度及名次創歷年新低。該組織理事長洪永泰說,台灣廉潔印象若停滯不前,明年恐被南韓超前。南韓今年得分五.六,排名四十。

法部:落實陽光法案可改善排名

針對我國廉潔印象排名下滑,法務部認為值得重視,呼籲社會各界支持增訂「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並落實陽光法案,以改善國際機構與跨國企業對我國公部門廉政的評價。

貪腐印象指數是根據各國商人、學者與國情分析專家,對調查國家的公務人員與政治人物廉潔認可的評價,以滿分十分代表清廉,亞洲國家及地區中,新加坡得九.二分,全球排名第四;香港八.一分,第十二名;日本七.三分,第十八名;中國三.六分,排名七十二。

總得分高於九分的國家依序包括丹麥、紐西蘭、瑞典、新加坡、芬蘭和瑞士等國,新加坡是唯一超過九分的亞洲國家。

該會執行長余致力建議,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應列為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通過,重要公職人員及家庭成員帳戶須加強審查,政府並應積極推動廉能政策。

法務部則指出,改善國際形象需長期耕耘,有賴政府各部門與民間共同努力,絕非短時間就能立竿見影,而政治人物貪腐及內線交易、企業掏空、商業詐欺與背信等犯罪,均影響國際上對我國的廉政評價,是亟須重視的課題。

法務部指出,為改善我國在國際間的廉政形象,已持續積極推動乾淨政府運動,並推動修法增訂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經行政院九月十八日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並希望列為優先審議法案,於本會期通過施行。



◆ 財產來源不明罪 政院堅持適用範圍納入民代

自由時報 2008-09-24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雖然部分立委反對「財產來源不明罪」適用範圍包括民意代表,但行政院長劉兆玄與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明確表示,堅持推動納入民代適用的行政院版草案。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表示,有部分立委主張「財產來源不明罪」不應列入民代適用,但他認為民代應包括在內,才符合民眾廉能政治要求,並當場詢問行政院看法。

王清峰回應,在現行法制下,民意代表視為廣義公務員,因此如果不將民代納入規範範圍,民意不會接受。

在吳育昇要求下,劉揆宣示,法務部提案既然經行政院通過,行政院一定捍衛法務部版本。

吳育昇還進一步提出,應將廉能政治的要求擴展到所有政府投資事業的相關人員,例如廣義的國營事業,包括政府官股代表以及政府投資公民營事業的主管,他要求今後任何有官司纏身的人,都不可以接受政府派任成為任何投資事業的主管或副主管,劉揆當場表示「沒有問題」,王清峰則說「完全認同」。

※ 相關報導:

* 阿扁只怕確鑿的證據 - 政治肥皂箱 - udn城市
http://city.udn.com/3028/303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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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首張骨牌 陳鎮慧收押

* 扁案首張骨牌 陳鎮慧收押
* 陳鎮慧堪稱「機要中的機要」
* 扁案27路大搜索 證物成牆
* 扁辦搜出「機密」公文 涉收集重罪

◆ 扁案首張骨牌 陳鎮慧收押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劉峻谷、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09.26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弊案,昨天發動扁家爆發弊案以來最大規模的搜索,並傳喚扁家大帳房陳鎮慧;檢察官認為陳鎮慧涉嫌貪汙共犯,嫌疑重大,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成了扁案第一個被羈押的被告。

陳鎮慧昨天首度被特偵組依貪汙、洗錢案被告身分傳喚到案,檢察官訊問三個半小時,她答訊仍避重就輕。檢察官攤出她曾竄改國務機要費支出流向的記帳資料,陳鎮慧臉色大變。

檢方認為陳鎮慧涉及五大罪狀:一是吳淑珍拿不實發票詐領國務費的共犯,涉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貪汙罪」;二是以領據領取機密費「侵占公有財物貪汙罪」。再加上洗錢、先前被起訴的偽造文書及偽證罪。

如果陳鎮慧所涉「侵占公有財物貪汙罪」成立,刑責是十年以上,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可併科罰金一億元。

陳鎮慧擔任扁助理逾廿年,長期處理扁家財務,經手金額達數十億。她的帳目紀錄相當仔細,特偵組扣得她的電腦後,許多重要事證自然浮現,幾乎都已理出頭緒。

陳鎮慧一直強調只是受命匯款,但相關事證顯示她參與扁家洗錢案甚深。昨天檢察官朱朝亮帶隊到她家搜索,遞交傳票給她,中午將她帶回偵訊。

檢方昨天查扣陳鎮慧的電腦和國務費相關文件,經與八月十六日從扁辦公室查扣的電腦主機檔案比對,發現部分國務費申領資料、匯款紀錄已被竄改。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檢察官沒有遊說陳鎮慧當汙點證人」,顯示特偵組已掌握相當證據,不必靠遊說陳鎮慧「窩裡反」來鞏固事證。

據透露,在取得扁家新加坡帳戶資料後,有關扁家利用蔡美利家族人頭戶將國務費匯至海外,以及力麒建設匯上億元入吳景茂新加坡帳戶等部分,特偵組不排除先行偵結。



◆ 陳鎮慧堪稱「機要中的機要」

【何醒邦】 2008-09-26 中國時報

遭收押禁見的前總統府機要出納陳鎮慧,長年掌管扁家財務,但在外界看來,低調的她始終就像個謎。

卅年前,陳鎮慧由桃園新興工商畢業,先到機場免稅店工作二、三年,之後就進入陳水扁主持的華夏律師事務所擔任行政助理,也在此時認識了老闆娘吳淑珍,並深獲吳信任。

直到民國八十八年,陳水扁競選總統,她才到競選總部幫忙,勝選後跟著進了總統府擔任出納,阿扁兩次大選都由她管帳,至今也還在陳水扁辦公室上班。從事務所時期就跟著扁的陳鎮慧,雖是個與吳淑珍毫無親戚關係的「外人」,但其受重用的程度,稱得上是「機要中的機要」。

特偵組認為,長年經手扁家選舉、財務工作、深知扁家資金流向的陳鎮慧,無疑是扁家「大帳房」,如果陳鎮慧願意配合,就能釐清國務機要費案、扁家洗錢疑案的案情疑點。本月初遭特偵組約談的陳鎮慧,經過三小時問訊,步出特偵組時不發一語,眼眶泛紅,還一度雙腳發軟、癱坐在地,顯示她內心承受非常大的壓力。

陳鎮慧本身是虔誠的基督教徒,以往每周都會到長老教會做禮拜,但在洗錢疑案爆發後,陳鎮慧已不再出席任何教會活動。她私下與牧師傾訴時,牧師也多次勸她將事實說清楚,要她勇於面對一切,同時強調陳鎮慧是山東人,個性很直。

日前檢方傳出陳鎮慧有可能擔任扁案中的汙點證人,沒想到陳鎮慧當天接受特偵組偵訊後,隨即在媒體亦步亦趨下從特偵組步行進入扁辦,不但向檢方「示威」,更宣示她對扁的「忠誠」;如今老闆落難之際,她成為扁案中被羈押的第一人,能說是「求仁得仁」嗎?




◆ 扁案27路大搜索 證物成牆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姜炫煥、王宏舜、孫中英/連線報導】 2008.09.26

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弊案,昨天兵分廿七路搜索扁家成員、扁辦公室、銀行保管箱,及核心幕僚、人頭戶蔡美利家族、疑與扁家有不當金錢往來的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住處,查扣物品足以堆成一座「證物牆」。

特偵組查出,陳水扁與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在彰化銀行民生分行租用保管箱,吳淑珍在台北富邦敦化分行也有保管箱,疑放置與海外密帳案有關的資料,甚至長年收受各方獻金的帳冊、珠寶等,均查扣檢視。

另外,特偵組接獲情資指出,國泰金控名譽副董事長蔡鎮宇在國泰世華銀行名下的一個保管箱,借給扁家人使用;特偵組昨天一併扣押該保管箱,今天將會同當事人開箱檢視內容物。但國泰世華昨晚發布聲明,否認蔡鎮宇有將他的保管箱借給扁家使用。

被搜索的對象中,郭銓慶(另案收押)、郭淑珍父女的身分最引人關注。郭銓慶經營的力麒建設在扁執政期間,取得多項政府工程,且曾透過蔡美利的弟弟蔡銘哲匯款到扁家海外帳戶;郭銓慶父女和公司被搜索,顯示洗錢案朝貪瀆方向追查。

特偵組昨天同步偵辦國務費案和扁家洗錢案,規劃就國務費流向、涉及洗錢的扁家海外密帳不明資金來源、機密外交工作等三大區塊,搜索相關人士的住居所、辦公室,查扣數十箱文件、帳冊、電腦硬碟、光碟與電磁紀錄等資料。

檢調昨天二度搜索扁珍位於寶徠花園廣場十一樓住家及館前路的扁辦,是因上次搜索調查後有新發現。由於陳幸妤是扁家密帳受益人,特偵組懷疑部分帳證在她家,昨天首次到寶徠十七樓搜索陳幸妤住處。

陳水扁的核心幕僚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陳唐山、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及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據稱曾參與扁政府的機密外交工作,經手部分國務費的核銷使用,檢調昨天也搜索他們的住家。

另外,吳淑珍的大學同學蔡美利家族公司及成員,曾提供大量發票給吳淑珍核銷國務費,也提供帳戶給扁家使用,檢方昨天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和宜蘭調查站,同步搜索蔡美利家族在宜蘭縣員山鄉和宜蘭市的相關處所及朝升營造公司。



◆ 扁辦搜出「機密」公文 涉收集重罪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9.26

特偵組昨天搜索陳水扁辦公室,發現有大量國安局、國防部、外交部的公文影本,甚至有蓋了「機密」的公文正本,若查證確屬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的「機密」文件,陳水扁等人將另涉可處五年以下徒刑的非法收集或隱匿機密公文罪。

特偵組昨天除將相關文件扣押帶回解讀,希望釐清陳水扁辯稱的機密外交工作外,部分文件將再送請總統府鑑定是否確為機密。

檢調人員昨天從台北市館前路的陳水扁辦公室查扣近四十箱資料,其中至少六箱與國安局有關,按年份裝箱帶走,也包括外交部、國防部等涉及機密的公文。據了解,其中不少公文上蓋有「機密」、「極機密」等字樣,多數文件是影本,但也有正本。

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機密分為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絕對機密」依法不得複製,「極機密」、「機密」雖可複製,但同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機密之複製物,應照原件之等級及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之條件加以註明,並標明複製物字樣及編號;其原件應標明複製物件數及存置處所。前項複製物應視同原件,依本法規定保護之。

因此即使陳水扁卸任後將國家機密文件帶走尚無洩漏情形,但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卅四條規定:刺探或收集國家機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他帶走的是機密文件原本,可能還有同法第卅五條的隱匿機密文件罪,同樣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特偵組昨天搜索扁家及扁辦,查扣四十箱文件,包括國安局、外交部、國防部資料文件。國安局表示,在不瞭解箱內物品情況下,無法回應。若特偵組在調查過程有需要國安局協助之處,正式來函,國安局一定全力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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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白手套 蔡銘哲收押

* 特偵組證實 企業巨款 海外匯扁
* 蔡銘杰,特偵組最熟悉的涉案人?
* 扁家弊案 處處可見蔡家人身影
* 扁家錢多多 又查出海外新密帳
* 每月A200多萬國務費? 扁辦:支出大於收入 且都用於公務

◆ 特偵組證實 企業巨款 海外匯扁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10-03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扁家涉嫌洗錢、貪汙案,查出除了力麒建設外,證實還有其他企業的可疑資金匯入扁家人頭戶,甚至有企業以海外公司直接匯錢,而且扁珍海外資產不止遭凍結的二千一百萬美金,在海外還有其他人頭戶藏匿資產。

特偵組證實,確有某家企業透過外公司直接匯款給扁珍海外人頭帳戶,由於這個人頭帳戶不是已經曝光的吳景茂、蔡美利等人,為免打草驚蛇,特偵組相當低調,但已列為下波調查目標。

特偵組查辦扁家洗錢案,在最近密集偵辦行動中,已有具體斬獲。據了解,有關國務機要費領據報銷部分,扁家帳房陳鎮慧已坦言按月領出二百萬元,供扁珍家用;在力麒建設部份也有具體的事證顯示,郭銓慶與扁家人頭戶蔡美利家族和吳淑珍胞兄的資金關係;此外,最重要的就是掌握了企業從海外匯款自扁家的明確證據;這些都將是扁案接近偵結的關鍵。至於總統府炒股案和SOGO案都將繼續偵辦。

特偵組透露,力麒匯至扁家的海外資金金額龐大,「數額超過立委爆料的三四一萬元美金」,確實金額仍在清查中。

據指出,蔡銘哲靠著胞姊蔡美利與吳淑珍的關係,長期打著吳淑珍助理名號,還印製名片,與綠營政治人物往來密切,縱橫國內政商界,蔡銘哲已於昨夜被收押禁見。

特偵組懷疑,力麒建設以員工裴慧娟、林碧婷、邱琇貞、李勝、吳佳明、歐陽志明及蔡銘哲等人帳戶,從九十三年十一月起至九十四年七月間止,在九個月當中,分別從瑞士、美國、新加坡及台灣等地,共匯出三、四百萬美金。

這些合計上億元台幣的巨款,全部先匯到蔡銘哲與林碧婷在香港標旗銀行的聯名帳戶,然後再分批匯到吳景茂在新加坡標準銀行的帳戶,最後匯至黃睿靚的瑞士銀行。

特偵組發現,蔡銘哲帳戶匯款至吳景茂之後,巧合的是力麒建設不久就取得北投纜車案最優申請人資格。而且力麒集團的力拓營造在九十三年也獲得南港展覽館工程標案。特偵組不排除兩者之間疑似有對價關係。

另外,特偵組也發現,蔡銘哲、林碧婷夫婦在九十三年十一月廿二日,匯了一筆五十萬美元到「香港盈寶公司在新加坡標旗銀行的帳戶」,吳淑珍及吳景茂是受益人,簽名就能領款。特偵組已深入調查。



◆ 扁案白手套 蔡銘哲收押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03

最高檢特偵組追查扁家弊案,懷疑陳水扁透過「白手套」蔡銘哲,向涉及南港展覽館等弊案的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收賄上億元,並匯往海外洗錢;蔡銘哲案發後疑與扁家串證,檢方昨天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特偵組昨天傳訊蔡美利、蔡銘杰、蔡銘哲姊弟及三人的配偶黃接意、陳慧娟、林碧婷;蔡銘哲成為帳房陳鎮慧之後,扁案第二名遭收押者,蔡銘杰、蔡美利也被檢方限制出境。

據了解,特偵組今天還要傳喚數名被告,這些人曾以證人身分到案,包括前朝官員,不排除還有一波強制處分。

由於蔡美利家人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設有帳戶,在檢方要求並提示事證下,蔡家已有人同意提供海外帳戶資料。

據了解,蔡銘哲常自稱是吳淑珍特助,許多政府工程標案都有他的身影;檢察官認為他與陳水扁在南港展館工程等弊案中,涉嫌收力麒建設賄款,涉嫌觸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及洗錢罪,兩人是共犯。



◆ 蔡銘杰,特偵組最熟悉的涉案人?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特稿】 2008.10.02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約談蔡美利家族,最熟悉的涉案人就是蔡銘杰。蔡銘杰曾涉及股市內線交易案,並涉嫌與前朝吳姓官員、力麒建設共同放空股票,一度被特偵組前身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鎖定,但因國務機要費案的偵辦而耽擱。

前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94年與台北地檢署合辦「股市禿鷹案」,查辦前金管會檢查局局長李進誠涉及的勁永股票放空案,檢方調閱相關資金流向、股市觀測報告、客戶股票交易資料後,循線查知蔡銘杰捲入其間。

其時,查黑中心鎖定的目標並非蔡銘杰本人,而是一名活躍在前朝政府的吳姓官員,檢方查出,蔡銘杰與同樣捲入洗錢案的力麒建設獲知內線消息後,針對特定檔股票大肆操盤,相關帳戶出入資金高達上千萬元,且均透過人頭帳戶交割。

根據情蒐,於勁永案偵結後,查黑中心展開新一波的偵查布局,前置作業規畫到95年3月,正準備朝吳姓官員開鍘,不料卻接獲檢舉,指控前總統陳水扁使用國務機要費違法,查黑中心95年6月29日分案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件被迫第一次暫停。

查黑中心花不到5個月時間,95年11月3日偵結國務機要費案,將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等人起訴,又一次準備查辦蔡銘杰、吳姓官員,接著法院組織法通過成立特偵組,查黑中心被裁撤,蔡銘杰、吳姓官員及力麒建設涉及的內線交易案,二度無法順利發展。

這場可能掀起扁政府政治風暴的金融案件,查黑中心將基本資料交由特偵組存參,等於特偵組現在仍握有蔡銘杰的涉案線索,蔡銘杰這次再因扁家洗錢案被列被告,就特偵組來說,他與扁政府的人脈搭建和他的犯罪行徑,特偵組並不陌生。



◆ 扁家弊案 處處可見蔡家人身影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2008.10.03

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蔡銘哲成為第二個遭檢方聲請羈押對象。在國務機要費案、炒股案、國有財產局弊案中,都有蔡家人身影出現,蔡家捲入扁家弊案的輪廓已愈來愈清楚。

蔡美利與吳淑珍是中興大學地政系同學,國務費案起訴書交代,蔡美利家族包括她本人、丈夫黃接意、兒子黃思翰、弟弟蔡銘杰、弟媳陳慧娟及友人、公司員工等人的發票,都曾作為吳淑珍申報國務費之用;這比起外界熟知的羅太太、貴婦團李碧君等人,蔡美利家族提供的發票多達兩百零五張、金額逾四百萬元,是扁家報領國務機要費的最大發票供應中心。

蔡銘杰的朝升開發與太太陳慧娟的集祥營造,在扁執政時期更多次標得總統府、中科院等工程標案;蔡銘杰在新生南路的招待所,也被媒體發現常有綠營黨政高層出入。

當初查黑中心追查股市禿鷹案時,就曾鎖定蔡銘杰和力麒建設,與綠營某前財經官員聯手涉內線交易及炒股,對蔡銘杰展開調查,後來因其他案件而擱置。

高雄檢調追查高捷案時,也發現陳哲男家族與蔡銘哲、蔡銘杰夫婦在同一天、以同樣價錢買進燁聯股票;隨著扁家弊案的曝光,蔡家與陳哲男家族共同買股的資金來源,更讓檢調懷疑。

蔡美利另一個弟弟蔡銘俊,目前因捲入國有財產局賤賣土地案遭到台北地院收押,特偵組懷疑他也是扁家人頭戶,日前曾借提他到案說明。

蔡家與扁家,在扁執政時代,曾共同分享不少利益。如今扁家弊案頻爆,蔡家人曾居中參與多少、沾多少光?都可能隨著弊案真相的披露而付出代價。



◆ 扁家錢多多 又查出海外新密帳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03

特偵組追查扁家密帳又有新發現,除已曝光的陳致中夫婦在瑞士帳戶的七億元,又查出扁家在其他國家也有資金;目前掌握的扁家海外帳戶資金超過十億元。

據指出,扁家尚未曝光的海外密帳,並非在目前已曝光的國家、地區中。辦案人員形容,昨天被羈押禁見的蔡銘哲幫扁家處理海外洗錢流程,宛如「長江萬里圖」,流經多個國家、地區,並經由私人帳戶、紙上公司、金融性衍生商品等多種管道隱匿資產。

據了解,特偵組陸續從國外司法互助得到的資料、部分當事人配合及清查人頭戶資金流向等,發現扁家海外資金不只目前曝光的瑞士兩千一百萬美元(約七億台幣);在其他國家還有逾一千萬美元(三億多台幣)資金,顯示扁家海外資產超過十億。

據指出,由於蔡美利與吳淑珍情誼深厚,蔡美利弟弟蔡銘哲在扁政府時期,曾「參與」許多工程標案;蔡銘杰的私人招待所雖常有綠營高層進出,但因他酒後話比較多,反而較少人找他「喬」事情。

也因蔡銘哲口風緊,深受扁嫂吳淑珍信任,他涉嫌扮演協助扁家處理海外資金的重要角色,包括由蔡銘哲或其家人帳戶接受廠商賄款後,再輾轉匯至海外扁家帳戶。特偵組更循他的帳戶資料,查出扁家新的海外密帳。



◆ 每月A200多萬國務費? 扁辦:支出大於收入 且都用於公務

【蔡慧貞/台北報導、何醒邦/台北報導】 2008-10-03 中國時報

針對外界指稱陳鎮慧坦承每月領取兩百多萬元「國務機要費」存入人頭帳戶供第一家庭日常開銷等,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昨日傍晚發表聲明,力陳國務機要費的支出大於收入,並強調,陳鎮慧長年負責陳水扁日常金錢使用,陳前總統因身分特殊,部分私人經費的開支不可能由他本人親自處理,也委由陳鎮慧代為經辦,不應據以指控陳鎮慧涉及貪瀆。

陳水扁辦公室昨日傍晚發表三點聲明,首先重申,依據「偵查不公開」原則,「只有被告可以對外說明案情,積極爭取自身的權益」。

陳鎮慧現被收押禁見,檢方卻不斷對外洩漏偵訊內容,甚至刻意放話,不但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更是對當事人基本人權與訴訟權的惡意戕害。

聲明稿中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曾多次公開對外說明,於其總統任內(自二千年五月廿日至二○○六年八月卅一日止部分領據、部分單據核銷,之後全數以單據核銷),所領到的「國務機要費」共一億九○七○餘萬元,支出二億三一四餘萬元,支出大於收入,相關經費的用途及流向於日前接受特偵組偵訊時均已清楚交代,每一筆錢均用於公務。

扁辦更舉例說明,其中光是用於例行的三節犒賞、春節紅包及府內員工犒賞,合計六八八六萬零二百元,平均每年需支出一千餘萬元,這還不包括歷年來對其他團體的捐贈,何來每月領取兩百多萬元「國務機要費」存入私人帳戶後匯往海外之可能?

此外,聲明稿中更指出,以相同的標準,馬英九總統於台北市長任內,半數的市長特別費每個月十七萬元直接匯入他的薪水帳戶,並由此帳戶馬每個月匯給他的太太周美青廿萬元,且八年累計將五十萬美金,折合約一千五百萬新台幣的款項,匯到海外供其子女生活之用,試問這樣是否也構成貪汙?

媒體日前爆料前第一家庭成員陳致中與趙建銘,其私人花費有使用陳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之嫌,對此,陳幸妤昨日在媒體追問時,情緒激動地表示,「為什麼特偵組只辦扁家?怎麼不去辦馬總統、蕭萬長、連戰跟吳伯雄的特別費。」

※ 因為阿扁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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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張骨牌 扁辦主任林德訓收押

* 第三張骨牌 扁辦主任林德訓收押
* 林德訓被收押 馬永成恐列被告
* 塗改帳目 陳鎮慧抗告被駁回
* 郭銓慶招了 供出與扁家資金往來
* 扁辦:扁與郭銓慶不熟
* 扁案由外圍直逼核心 誰是下一個
* 以洗錢定罪 全球政要誰入獄?

◆ 第三張骨牌 扁辦主任林德訓收押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04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追查扁家弊案昨天收押第三個人。特偵組傳喚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認為林德訓經手核銷的數千萬元國務機要費,部分挪作扁家私用,且有竄改領據支出紀錄,依貪汙共犯、串證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扁案迄今已有扁家帳房陳鎮慧、白手套蔡銘哲及林德訓被羈押禁見。特偵組今天會持續約談一名前政府官員,並借提陳鎮慧、蔡銘哲,下周不排除傳喚扁家人到案;是否會有一連串收押的骨牌效應,各界關注。

陳水扁昨天在彰化嗆聲「下星期就輪到抓陳致中、黃睿靚」「再來就是我」;特偵組未回應是否有此進度,只說一切依證據辦案,秉公處理。辦案人員私下則說:「他抓狂,我們不會跟著抓狂。」

林德訓在羈押庭中強調他沒有犯罪,辯稱機密費都由陳鎮慧處理,他不知情。檢方質問「你是長官,還是陳鎮慧是長官?」並提示林德訓疑與扁串證的事證。林德訓得知法官裁准羈押禁見,臉色慘白,一度胸悶不適,無法接受被收押的結果。

高院昨天也駁回陳鎮慧不服被羈押的抗告,認為陳鎮慧涉有重罪、湮滅證據及勾串,羈押並無不妥。

據指出,林德訓與陳鎮慧跟隨陳水扁多年,曾任職總統辦公室,今年520後,繼續待在扁辦;兩人在檢方起訴吳淑珍的國務費案中,因編造南線專案被依偽證罪起訴;如今又被查出涉嫌協助扁家挪用機密費,成為扁珍侵占公有財物罪的共犯。

依「總統府國務機要經費支用程序規定」第四點,總統府國務機要費原始憑證依會計法等相關法令由專人保管,機密費部分,由總統秘書室指派專人比照辦理。特偵組查出,處理機密費的專人是前後任總統辦公室主任,即馬永成與林德訓。

特偵組日前約談馬永成、林德訓、秘書陳心怡,釐清三人權責關係與法律責任,發現陳鎮慧支領的國務機要費,多數由林德訓在領據上簽字,但未提出任何憑證。初步估計,林德訓經手流向有問題的國務費,至少數千萬元。



◆ 林德訓被收押 馬永成恐列被告

【陳志賢/台北報導】 2008-10-04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三日被特偵組當庭逮捕,並向台北地院聲請後裁定收押禁見。他是洗錢案爆發後,第三名被收押的被告。檢察官認定林德訓長期核准同意陳鎮慧出具不實審核報告,核銷不實金額,協助扁家詐領、侵占國務機要費,且湮滅事證,已觸犯貪汙罪。

特偵組指出,林德訓涉嫌的罪名包括貪汙治罪條例的「侵占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與偽造文書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湮滅事證之虞。

核銷以多報少 矇騙會計處

林德訓成為扁家弊案中第九名被告,也是繼扁家帳房陳鎮慧、「白手套」蔡銘哲之後第三位遭收押者。

另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特偵組懷疑他也曾經手國務機要費,知悉吳淑珍以不實發票詐領情事,不排除近日傳喚他到案後,改列被告偵辦。

林德訓在當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已被依偽造文書、偽證罪起訴。但當時查黑中心認為他對於吳淑珍長年以他人不實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機要費」一千四百八十萬元部分,並不知情,經特偵組重新調查,發現林德訓對於吳淑珍詐領國務機要費過程,知之甚詳,甚至是協助的共犯。

特偵組發現,「機密費」支用須由林德訓簽章同意後,再由陳鎮慧自總統府會計處提款。陳鎮慧每個月提領機密費現金後,再將現金暫存保管於私人租用的銀行保險箱內,林德訓對整個過程相當清楚。

依規定,陳鎮慧每個月提領、核銷國務機要費,身為陳鎮慧長官的林德訓,必須執行其監督責任,對於每個月的支領情形作出總結,並製作一分「審核報告」,交給總統府會計處列管、查核之用。

但林德訓卻長期未盡監督之責,在「審核報告」上登載不實,涉嫌偽造文書。特偵組發現,林德訓的審核報告上,不但領據的金額與實際核銷支用的資金數額不符,而且還有「以多報少」的情形。

與陳鎮慧勾串帳目 湮滅證據

甚至林德訓的報告中,還有明知當月領出的機要費,並未用完,但卻在報告上不實記載「完全核銷」,矇騙總統府會計處。

事後林德訓、陳鎮慧再奉陳水扁、吳淑珍的指示,依照領據上的金額,提領資金支用,並製作不實審核報告,製造以領據核銷的假象,資金則疑似流向吳淑珍等人作為私人用途。特偵組估計,林德訓經手侵占國務機要費超過五千萬元。

特偵組在八月十六日首度搜索陳鎮慧住處時,扣得陳鎮慧數只隨身碟,發現當中有機密費支用的電腦檔案。在九月廿五日搜索行動中,在林德訓住處,查扣一份「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至九十五年八月國務機要費(領據列報、單據核銷)機密及敏感支出表」。

特偵組將「敏感支出表」與陳鎮慧的隨身碟比對後,發現兩者所記載的內容中,至少有五項有出入,懷疑林德訓疑有塗改、重新計算之嫌,涉嫌湮滅證據。



◆ 塗改帳目 陳鎮慧抗告被駁回

【郭良傑/台北報導】2008-10-04 中國時報

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遭羈押後提出抗告,昨天遭到高等法院駁回。合議庭認為,陳鎮慧坦承將機密費挪做私用,又依吳淑珍指示將錢匯到吳景茂海外帳戶,隨身碟的帳目與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的帳冊有出入,且有塗改、重新計算之嫌,故有勾串、湮滅證據之虞,有羈押之必要。

陳鎮慧抗告否認侵占及詐取國務機要費。但在調查中,她向檢方坦承在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部分,她負責製作流水帳,根據她所記載的流水帳,包括陳致中的駕車超速紅單、趙建銘洗車費用及扁家日常開銷等私人用途,都透過機密費核銷,檢方因此認定吳淑珍使用機密費,幾乎都是經由陳鎮慧之手。

特偵組查出,陳鎮慧被搜獲的隨身碟內記帳資料,使用機密費的程序及是否列帳,她的證詞不但前後矛盾,也和馬永成所證述的不符。

檢方認為,包括陳鎮慧的隨身碟所列帳目、林德訓所持有的「國務機要費機密及敏感支出表」,都是兩人與吳淑珍共同侵占及詐取國務機要費的證據,兩人的涉嫌重大,檢方昨天在聲押林德訓時,也將此列入聲押理由。

高院合議庭指出,陳鎮慧坦承她聽從吳淑珍的指示,將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透過蔡美利家族的人頭帳戶轉匯到香港,再轉匯到吳景茂在新加坡的海外帳戶,陳鎮慧實際就是吳淑珍處理資金進出的左右手,這些海外帳戶內的資金,有可能就是吳淑珍等人貪汙所得。

合議庭認為,陳鎮慧顯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所涉犯之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依刑事訴訟法第一○一條第一項第二、三款之事由,具有羈押原因,合乎羈押要件,將其抗告駁回。



◆ 郭銓慶招了 供出與扁家資金往來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04

因世貿南港展覽館弊案在押的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前天在台北地檢署提訊時態度鬆動,供出與扁家間的資金往來情形,及如何透過蔡銘哲建立與扁家、綠營政府官員間的關係。

檢方突破郭銓慶心防後,隨即和特偵組聯繫,特偵組也馬上派人赴台北地檢署影印相關筆錄,不排除下周再借提郭銓慶進一步了解。

據了解,檢方偵辦北投纜車弊案、南港世貿展覽館弊案到扁家弊案,台北地檢署跟特偵組共四度搜索力麒建設,每次搜索都有新斬獲,甚至連該公司內的密室都在二度搜索時,被檢察事務官意外發現。

此外,檢方陸續從力麒公司及員工等處所搜索到的帳冊資料,明確記載公司資金支付對象及款項,甚至為每個工程標案付出「打點」相關人員的金額,都有詳細記錄;檢方取得這些事證後,相關證人權衡輕重後,態度也出現變化,陸續有人鬆口、配合檢方調查。

據透露,包括力麒員工跟蔡美利家族,都有人願簽署海外帳戶查帳的授權書、還有人同意自行調閱海外帳戶資料給檢方;並說出與扁家海外密帳間的關聯,讓特偵組對扁家海外密帳的調查越來越樂觀。

據了解,特偵組早已鎖定扁家人頭大戶蔡美利及其家人,偵查期間也發現蔡銘哲與扁辦、甚至扁家人疑有串證情事。

至於昨天遭收押的林德訓案情部分,據指出,八月十六日特偵組首度大動作搜索扁辦,即查扣到陳鎮慧隨身碟,詳細記載國務機要費、選舉經費、扁家國內外現金存款的明細。

九月廿五日二度大搜索,卻發現林德訓製作的「八十九年五月廿七日至九十五年八月國務機要費(包括領據列報、單據核銷)機密及敏感支出表」,內容與陳鎮慧被查扣隨身碟內容有五項出入,並疑似塗改、重新計算,辦案人員懷疑林德訓湮滅證據。

知情人士指出,扁案相關涉案人員的大膽行徑,反都成為辦扁的助力。



◆ 扁辦:扁與郭銓慶不熟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8.10.04

前總統陳水扁親信林德訓涉及海外洗錢疑案,由證人轉為被告並遭聲押,陳水扁昨天中午參加北門扶輪社例行聚會時,對於相關詢問都不願意回答。

媒體報導陳水扁涉嫌收受賄款,陳水扁辦公室昨天發出新聞稿指出,「陳前總統嚴正表示,如同過去所一再強調重申,他從政以來從不收紅包、包工程。」

扁辦指出,陳水扁明確表示,他與「力麒集團」董事長郭銓慶並不熟識,擔任總統期間也未有所接觸或聯絡,該集團有承包政府相關工程,他本人從來不知道,也沒有人向他報告過。

陳水扁說,部分媒體說他與蔡銘杰等人共同收取「力麒集團」的賄款,這種子虛烏有的指控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 扁案由外圍直逼核心 誰是下一個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 2008.10.04

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採「順藤摸瓜」策略,繼收押大帳房陳鎮慧、白手套蔡銘哲、陳水扁家臣林德訓,偵辦腳步由外內直逼核心。下周很可能就是攤牌時刻,外界最關切的是:誰是下一個?

辦案人員形容,這幾天的收押動作是在「搭橋拆牆」,搭的是準備強攻扁案核心的倍力橋,拆的是扁家涉嫌收賄、洗錢的防火牆;目前已經拆了三面牆,下一步如何處理扁家涉案成員,將是重頭戲。

八月十四日陳水扁首次承認海外有密帳,之後檢方密集搜索約談,因都沒有押人,也沒有將剛返國的陳致中夫婦從機場直接帶回訊問,引發外界質疑放水。

其實特偵組早就擬定「從外圍攻向核心」策略,鎖定蔡美利家族與力麒建設兩大區塊,查出吳淑珍長期使用胞兄吳景茂帳戶匯錢到海外的事證。所有偵辦動作都是為了鞏固基礎事證,再順藤摸瓜地往上發展。

專案小組步步進逼,鎖定陳鎮慧做為第一號聲押對象,因為她熟知扁家公私帳的來源與流向;蔡銘哲深獲扁、珍信任,委以處理許多與企業界的關係,甚至在扁家海外密帳中,疑似作為扁家接受企業界賄款的白手套;林德訓長期追隨陳水扁,是幫陳水扁處理公、私事的重要幕僚,對於扁與企業間的關係相當了解。

不過三人口風甚緊,想從他們口中得到不利扁家的證詞,幾乎不可能。特偵組打好地基後,藉由其他調查掌握明確的事證,將陳鎮慧等人改列被告;當帳冊明細攤在眼前,三人的態度逐漸有了變化,案子順利突破。

九月廿五日的第二波大搜索,預告扁案進入收尾階段。

在帳房、白手套、家臣陸續遭收押後,陳水扁應該很清楚檢方的偵辦腳步已逼近扁家人。



◆ 以洗錢定罪 全球政要誰入獄?

【聯合新聞網╱許惠雯╱報導】 2008/10/03

自從扁家疑涉洗錢案發生後,「洗錢」成了台灣社會中最夯的名詞,究竟什麼是洗錢?全球又有哪些政治人物曾經涉入洗錢案不得翻身?

錢是乾的也能洗

把犯罪利益所得的骯髒錢「洗乾淨」,就是「洗錢」。根據國際貨幣基金會統計,全球洗錢金額一年至少有5,000億美元,與毒品交易、貪污犯罪、恐怖活動、其他組織犯罪等關連甚深,亦常以跨國手法為之。

為了掩飾犯罪所得利益的來源,罪犯利用各種交易方式,常見的例如設立空殼公司、開立人頭帳戶等匯款、轉帳,以期改變財產之「非法」的真實性質。在避人耳目的考量下,交易可能有數種方式,甚至分成數次,俾使黑錢能夠「漂白」,方便為己所用。

國際社會立法防制洗錢行為

洗錢行為危害了金融交易及經濟活動,有損國家的核心作用(包括政治、經濟、司法),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ATF)及聯合國特別制訂了公約或建議,例如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ATF)的《四十項建議》(修改版)、《聯合國公約及國際標準有關反洗錢立法之輯要》,組織成員國固然有遵守的義務,對非成員國的實質影響力也不容小覷。

以洗錢定罪 政要入獄去

在現今經濟體系下,洗錢走向科技化、國際化,追查不易。各國政要們或許很容易被懷疑洗錢,但真正因洗錢罪入獄的又有哪些人呢?

◎烏克蘭前總理拉薩連柯(Pavlo Ivanovych Lazarenko)

拉薩連柯於1996年5月28日至1997年7月2日期間擔任烏克蘭總理,任職期間非法收取回扣、竊取國營事業財產等,並將犯罪所得匯至美國帳戶。

1999年拉薩連柯逃至美國,隨即被美國政府逮捕,2000年6月於舊金山遭起訴。2006年8月25日,美國法院以洗錢、詐欺、勒索等罪名判處拉薩連柯9年徒刑並罰款1,000萬美元,另外,洗錢獲利2,170萬美元及利用不法所得購買之價值1,200萬美元房屋皆被沒收。

◎尼加拉瓜前總統阿雷曼(Arnoldo Alemán)

阿雷曼於1997年至2002年元月擔任尼加拉瓜總統,利用總統職權侵占大約1億美元公帑,並將部分款項轉入設在國外的合法帳戶及空殼公司。

2003年12月7日,尼加拉瓜法官以詐欺、洗錢、挪用公帑、與犯罪分子勾結等罪名,將阿雷曼判處20年徒刑,併科1,000萬美元的罰款。2005年7月25日,阿雷曼獲得假釋。

伊美黛逃過一劫 阿扁呢?

◎菲律賓前第一夫人伊美黛(Imelda Marcos)

馬可仕於1965年12月30日至1986年2月25日擔任菲律賓總統,1986年因失去軍方支持被推翻下台。馬可仕主政期間,據傳自國庫搜刮了上百億美元,但菲國政府最終只討回18億美元。馬可仕已於1989年在美國夏威夷過世。

菲國政府控告馬可仕與妻子伊美黛於1968年到1976年間,非法透過32家菲國銀行轉帳到瑞士的11個銀行帳戶,2008年3月10日,菲律賓法院以罪證不足,宣判被控32項洗錢罪名的伊美黛無罪。

洗錢該怎麼「洗得漂亮、洗得瀟灑、洗得得意、洗得精彩」?無非是依賴縝密的犯罪計畫及精確的執行網絡,也難怪洗錢常被認為是複雜的組織犯罪。

綜觀這些國際政要洗錢的結果,有的啷噹入獄、也有逃過一劫,至於台灣扁家疑似洗錢案的判決,似只能等待時間給答案。

※ 其餘報導詳見網站:
http://mag.udn.com/mag/world/storypage.jsp?f_ART_ID=15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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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兩罪當庭收押 葉盛茂呆住

* 追加兩罪當庭收押 葉盛茂呆住
* 扁婿筆錄、老李資料 葉盛茂全給扁
* 押了葉盛茂 斷了「共犯」扁勾串
* 葉委任律師:收押粗糙 將提抗告
* 鐵面李英豪 不買同學杜英達的帳
* 院比檢積極
* 不排除扁葉對質 明傳喚扁 不會收押

◆ 追加兩罪當庭收押 葉盛茂呆住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10.07

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一再洩漏扁家涉嫌洗錢資料給陳水扁,法官昨天開庭時質問他:「你是在保官位嗎?」除宣告葉盛茂另涉偽造文書及圖利罪,並當庭下令羈押禁見。葉盛茂臉色蒼白,整個人呆住。傍晚葉盛茂被送到台北看守所收押,代號「二八二一」。

由於葉盛茂隱匿的公文,法官認定非「極機密」,昨天改為公開審理。令葉盛茂意想不到的是,合議庭快刀斬亂麻,這位前情報頭子淪為階下囚;也創下我卸任調查局長被收押的司法紀錄。

葉盛茂原被檢方依隱匿公文罪嫌起訴,檢方上周追加起訴他洩密罪。昨天合議庭又宣告,葉盛茂另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及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葉盛茂聽了頓時神色黯然,眉頭深鎖,不復往日意氣風發。

庭訊中法官問葉盛茂,為何要將今年一月艾格蒙聯盟提供我國的黃睿靚洗錢資料交給陳水扁?葉盛茂回答,當時離總統大選不到二個月,「我認為這個情資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及國家安全」,才以局長身分向總統報告。

法官問「既然認為是情資,為何又要向檢察總長陳聰明報告?」葉盛茂答「我過去的習慣,比較重大的情資或案件線索,都會向總長報告」。

法官又問「艾格蒙聯盟來的公函及附件關係到陳水扁及家屬在海外洗錢,依你的職務,你是否應依利益迴避原則交給其他上級長官,而不是交給利害關係人陳水扁?」葉回答,「陳水扁是國家元首,他告訴我,海外資金這件事會做個妥善處理。」法官一聽此話,非常不滿,質問葉「你是在保官位嗎?」

葉盛茂否認保官位,辯稱扁上台後,曾好幾次要他接調查局長,他都拒絕,直到一年半後才接局長。他並反覆強調交給陳水扁的是「情資」,合議庭十分不滿,當庭說「我們依法律規定,告知你新的罪名」,包括圖利罪、偽造文書罪等。

合議庭並在休庭評議之後,以葉盛茂所犯為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之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重罪,及有勾串共犯和證人之虞下令收押禁見,法警立即將他戴上手銬。



◆ 扁婿筆錄、老李資料 葉盛茂全給扁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10.07

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不只將艾格蒙聯盟所提供黃睿靚洗錢資料洩密給陳水扁,還將檢察官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指示調查局協助清查的資料,及趙建銘在台開案中的筆錄都提供給陳水扁。

葉盛茂昨天還當庭承認,是他將新瑞都案中調查局詢問關係人陳國勝、李忠仁的筆錄交給陳水扁。扁後來據以多次咬陳、李兩人是李登輝海外洗錢的人頭帳戶。

最近陳水扁猛咬李登輝也洗錢,陳水扁在檢方約談時說他的資料來源是葉盛茂提供的。合議庭昨天詢問葉盛茂,他承認,陳水扁很重視新瑞都案,多次詢問他,他才將陳國勝、李忠仁的筆錄交給陳水扁。

法官又問葉盛茂,趙建銘在台開案中的筆錄,「你為什麼也要給陳水扁?」葉盛茂想了很久才回答,有些比較特殊的案子,可能會在立法院備詢,或有人隨時要他說明情況,他才會將筆錄或資料影印。

法官問「你將艾格蒙聯盟提供的洗錢公文影印起來,是否預料到提供給扁看後就拿不回來?」葉盛茂聽了愣住,勉強回答,「大部分公文我都會影印,我有這個習慣。」

特偵組日前二度搜索扁家及扁辦時,曾搜出一堆公文,除了合議庭當庭詢問的機密公文及筆錄,據了解,特偵組也在扁家搜出陳瑞仁檢察官當初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曾發函給調查局協助清查的項目,葉盛茂也把這些資料都提供給陳水扁。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葉盛茂洩密等案,合議庭有備而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葉盛茂被質問得招架不住,顧左右而言他,多次被法官喝斥。

葉盛茂承認在檢方偵辦SOGO案及台開案時,調查局曾經列管清查扁家在國內的金融帳戶。

合議庭緊追質疑,既然查了扁家人國內帳戶資料,為何不將艾格蒙聯盟提供的扁家海外洗錢資料作進一步的偵辦?葉盛茂支吾地說,調查局過去調查扁家國內的帳戶資料,都已處理或函覆檢方,「國務機要費案並不是調查局辦的,我沒有參與。」「以前部分查完了,後面部分我們查無具體事證」。

法官反問葉盛茂「扁家在國內帳戶資金與國外帳戶資料有沒有關連性?調查局沒查過嗎?」葉盛茂回答「我們沒有具體線索」,這句話惹惱了法官,法官當庭說「海內外帳戶資料不叫線索,叫什麼?」



◆ 押了葉盛茂 斷了「共犯」扁勾串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 2008.10.07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羈押禁見,顯示葉盛茂將來的刑期至少是五年或更重,而陳水扁是共犯的可能性大增。

葉盛茂雖辯稱,他交給陳水扁的是「情資」,而非「公文」,但是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及承辦調查員鄒求強都證稱,艾格蒙聯盟提供給調查局的資料就是洗錢犯罪案件的資料。連調查員都知道這是犯罪案件,不是情資,葉盛茂身為局長,怎麼會搞不清楚呢?

葉盛茂曾經多次將偵查中犯罪案件的筆錄和公文洩漏給陳水扁,目前已查出的就有台開案趙建銘筆錄、國務機要費案檢察官陳瑞仁函請調查局協助偵查的公文、新瑞都案陳國勝等人的筆錄,只要與扁家有關或陳水扁想了解的案件,葉盛茂都會主動奉送,種種跡象顯示他根本公私不分。

昨天合議庭收押葉盛茂主要理由,是葉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對於主管或監督的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利自己或他人,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關鍵在艾格蒙聯盟提供黃睿靚洗錢資料,陳水扁看了葉盛茂提供的公文後,立刻將黃睿靚帳戶的資金乾坤大挪移,陳水扁和葉盛茂明顯是在圖利黃睿靚,讓黃睿靚隱匿資金不易被查到。而葉盛茂所圖的「利益」,應指法官質疑的「保官位」。

合議庭昨天收押葉盛茂另一個理由,是恐他與共犯或證人勾串。

目前諸多跡象顯示,陳水扁與葉盛茂疑有犯意聯絡。葉盛茂原先一再說他交給陳水扁的是「公文」,昨天硬是轉變改口說是「情資」,變成與陳水扁的說詞一致,合議庭因而合理懷疑兩人有串證之嫌。明天兩人就要對質,為避免繼續串證,才收押葉盛茂。



◆ 葉委任律師:收押粗糙 將提抗告

【陳志賢、郭良傑/台北報導】 2008-10-07 中國時報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遭法院收押禁見,葉盛茂的辯護律師杜英達說,合議庭用了許多新聞報導內容,並以「事後諸葛」推斷葉盛茂涉及圖利,收押決定很粗糙、很離譜,他會替葉盛茂提起抗告。

杜英達說,他與葉盛茂之前曾針對此事,進行過沙盤推演,不排除有被收押的可能,葉盛茂得知被收押後,心情不免驚訝,但馬上回神告訴杜英達他家裏電話,幫忙連絡和安慰太太,並協助處理家中財務事宜,展現情報人員冷靜的一面。

杜英達強調,本案的準備程序未完成,就進入審判程序,他曾請求合議庭終止審判程序,但未獲合議庭同意。

合議庭表示,先前兩次開庭,葉盛茂都承認起訴事實,就沒有爭點好整理,進入審判程序並無不當。

杜英達說,合議庭指葉盛茂會串證,但沒有指明跟誰串證?他不清楚串證的對象是誰。是跟陳水扁?還是陳聰明?而且所謂給陳水扁有形、或無形的獲利,究竟是指什麼?合議庭也未諭知。

杜英達指出,合議庭用了許多新聞報導的內容及事後諸葛的認定來問案,他不知是否有向特偵組調了些什麼資料?這些資料難道都算在葉頭上嗎?



◆ 鐵面李英豪 不買同學杜英達的帳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 2008.10.07

昨天裁定羈押葉盛茂的台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李英豪,剛正不阿,嫉惡如仇。他和葉盛茂的委任律師杜英達是司法官訓練所的同期同學,兩人交情不錯。但李英豪說,一切依法處理,私交只能放一旁。

李英豪的個性可以從他辦力霸案時看出端倪,當時傳訊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銀行局副局長曾國烈等出庭作證,官員個個推諉責任,他當庭痛罵他們,力華票券違法貸款案這麼多年,銀行局竟然連一件行政處罰都沒有,還發公文准力華票券展延收回授信貸款,「拿公權力當人情,結果全民買單」。

李英豪辦力霸案,自己勤作筆記,被告亂掰時,他能當庭馬上舉出各種數據資料,讓被告啞口無言。力霸案幾乎每周連續開四、五次庭,連被告律師團都受不了,但李英豪始終抱持一個信念,案件絕不拖延。

這次碰巧被告律師杜英達是他同學,但公歸公私歸私。昨天葉盛茂被押,杜英達諷李英豪「我欽佩審判長的事後諸葛」;李英豪只淡淡地說:公道自在人心。



◆ 院比檢積極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董介白/特稿】 2008.10.06

正當最高檢特偵組偵辦扁家海外密帳疑似洗錢案,陸續收押陳鎮慧等3人後,在扁案中涉嫌通風報信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中午遭合議庭以葉涉嫌重罪和串證之虞當庭逮捕羈押禁見,讓扁案再現高潮;相較而言,台北地院的表現比檢方積極太多,顯示法條雖然不變,但在檢、院雙方手中,卻展現不同力量。

中午,當審判長李英豪當庭告知合議庭的收押裁定時,葉盛茂當場楞住,隨即遭法警銬上手銬,將於稍晚移送台北看守所守羈押,合議庭此舉,已透露對本案的心證,也凸顯葉盛茂身為調查局長,竟將職務上職掌的偵辦洗錢訊息告訴陳水扁,如此通風報信,造成檢察機關偵辦上的難度。

法院收押葉之後,箭頭自然再指向阿扁,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目前已收押四人,骨牌雖倒了四塊,但該案主嫌陳水扁依然在外逍遙、四處取暖;特偵組偵辦本案以來,一直無「法」聲押陳水扁,關鍵不在於人力、或是能力,而在於有無依法偵辦的魄力。

檢調辦案應否有政治敏感度是一回事,但實際辦案,可否有政治考量又是一回事,在扁案中,無論搜索、扣押,乃至於對扁家人的待遇(陳致中返國未立即搜索、問訊等),處處可見特偵組政治考量的痕跡,但法院卻不同。因此,特偵組不妨將扁案卷宗上「陳水扁」三個字遮住, 純以案情判斷,看看結果是否會不一樣。



◆ 不排除扁葉對質 明傳喚扁 不會收押

【王己由、郭良傑/台北報導】2008-10-07 中國時報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艾格蒙扁家洗錢公文案,六日被收押禁見後,承審合議庭根據相關卷證,發現扁家大筆款項開始匯往海外,和葉盛茂九十五年底、今年初兩度「示警」提供扁家洗錢情資有關,明(八)日上午九時卅分,將以證人身分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出庭釐清。

國安人員今天會前往台北地院勘察陳水扁出庭作證的行進動線,依據台北地院的規畫,陳水扁明日出庭作證,會依上次雷學明等人自訴陳水扁誹謗案的路線行進。

亦即陳水扁座車開上北院博愛路大門前車道,然後進門搭電梯上二樓,再步行前往第七法庭。

綠營盛傳陳水扁八日出庭後,會被收押偵辦。

對此傳聞,台北地院表示,法官審判案件是採「不告不理」原則,亦即檢察官沒有起訴的被告,是不可能被法院審判、收押。

陳水扁明日出庭,僅是證人身分,合議庭傳喚他的目的,在於釐清和葉盛茂有無共犯圖利、隱匿公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洩密等四罪。

未來若相關事證認定陳水扁和葉盛茂涉有「共犯」關係,合議庭才會在審結宣判葉盛茂案之後,依職權告發犯罪,將還沒有起訴的陳水扁,移請檢察官偵查;若認定陳水扁沒有共犯關係,就不會做處理。

合議庭是在九月十五、廿二日,兩次開庭審理葉盛茂案之後,根據相關卷證和函查結果,發現葉盛茂分別在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日,隱匿吳淑珍、吳景茂兄妹海外資產情資,今年一月廿九日,則隱匿黃睿靚瑞士美林銀行開戶洗錢情資公文,同時兩次將扁家洗錢情資面交陳水扁。

由於葉盛茂第一次交付扁家海外資產情資後,扁家不但開始大筆匯款到海外,黃睿靚也從那時開始在瑞士等國開戶,更加速資產匯款海外。合議庭認為扁家匯款海外,和葉盛茂面交洗錢情資公文圖利扁家,不但具有關聯性,更懷疑葉知情不辦,可能和陳水扁有共犯關係。評議後,決定明早傳喚陳水扁出庭作證,必要時不排除讓二人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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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景茂收押/葉盛茂案陳水扁出庭作證

* 出庭作證 陳水扁:調查局很多情資都有問題
* 扁家第一人 吳景茂收押
* 吳景茂與珍密集通話 串證被押
* 吳景茂進去了 扁防火牆全毀

◆ 出庭作證 陳水扁:調查局很多情資都有問題

中央社 2008.10.08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孫承武台北八日電)台北地院今天審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隱匿公文、洩密案,傳喚前總統陳水扁作證。陳水扁證稱,調查局長向元首報告情資中也包括犯罪資訊,但很多調查局情資真實性都有問題,無法判斷真偽,甚至不得不懷疑,很多情資是調查局在分化政黨團結。

台北地院上午九時三十分第四度審理隱匿公文案,除傳喚陳水扁,也提訊在押的葉盛茂。合議庭先就相關問題問陳水扁。

陳水扁表示,調查局「很多情資都是有問題的」,就像多年前他揭露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與前中國大陸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密會,訊息也是調查局跟他一再保證,但最終他還是敗訴;他不願批評調查局,但調查局很多情資都無法判斷真偽,若百分之百相信調查局情資,「整個國家就亂掉了」。

陳水扁證稱,調查局長會例行向總統報告情資,總統也會聽取不同來源的情資報告,這樣的作法從2000年以前即延續下來,情資報告有時也包括他人犯罪資訊。

他沒看過2006年澤西島通報的吳景茂海外資產情資,而2008年開曼群島通報情資,也只看過裡面的中文譯本,沒看過公文及其它英文附頁。

他說,正因調查局情資有時不盡正確,因此,他根本不知道艾格蒙聯盟是什麼樣的國際組織。

另外,陳水扁也對家人複雜的海外資金轉匯過程,也證稱不清楚,或表示是理專人員建議所為。



◆ 扁家第一人 吳景茂收押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08

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昨天被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向法院聲押獲准,成為扁家因洗錢案被收押禁見第一人。

特偵組查出吳景茂以人頭帳戶幫扁家匯往海外金額超過七百萬美元(合台幣約兩億兩千多萬元),遠遠超過他所供稱的七千萬元台幣,且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吳景茂昨天第四度到特偵組應訊,說詞隨著檢方查出來的證據一變再變,特偵組取得海外司法互助資料後,直接攤牌。吳景茂在偵訊中幾度啞口無言,最後只能辯稱不知情,「都是聽吳淑珍指示辦事」。

吳景茂在檢方訊問時,承認九十二年一月八日、九日使用妻子陳俊英、妻弟陳和昇等七個親友人頭帳戶,以每次提領低於一百萬元現金方式,先轉存再兌成外幣匯往海外,金額近七千萬元台幣。但他辯稱不知道錢的來源及用途。

檢方質疑,如果吳景茂不是知道資金來源疑涉不法,何須逃避洗錢防制法提領超過一百萬元應通報的規範,且同一筆錢轉了四層不同帳戶,洗錢嫌疑重大。檢方深入追查發現,吳景茂在陳水扁總統任內,代吳淑珍匯款海外的金額超過七百萬美元。

法院裁定指出,吳景茂坦承受吳淑珍委託收集人頭帳戶,存入資金再轉匯海外;吳景茂與吳淑珍是兄妹,對於相關違背常理的行為,不能諉為不知情。法官還認為,相關人頭帳戶內的錢,可被合理懷疑有國務機要費的資金匯入。

檢方先前起訴吳淑珍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認定吳淑珍自九十一年七月起陸續收集發票申領國務機要費,詐領一千四百多萬元。但吳景茂自稱受吳淑珍委託收集人頭帳戶,被查出轉匯至海外的金額近七千萬元,顯然吳淑珍還有未曝光的鉅款來源。

檢方指出,吳淑珍收集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與吳景茂匯款海外時間接近;當時並非選舉期間,吳景茂除了以南部親友帳戶幫吳淑珍匯款六、七千萬元,在北部帳戶也幫扁家處理上億元資金,要說是選舉結餘款、政治獻金,都有違常理。

特偵組據此認為,扁家海外密帳裡的鉅款,除了國務機要費及陳水扁當總統時每個月四十萬元的薪水,可能還有其他不法來源待追查,據此說服法官准許羈押吳景茂。



◆ 吳景茂與珍密集通話 串證被押

【王己由、郭良傑/台北報導】2008-10-08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案,特偵組調來行動電話基地台蜂巢發話通聯紀錄,發現檢調首次三路大搜索扁家、扁辦和吳景茂住處時,吳景茂和吳淑珍曾在同一基地台區域密集通話,明顯在進行勾串,且曾找來人頭戶幫扁家匯款六、 七千萬元到海外。

對於外界質疑偵辦扁家人行動過慢,該勾串早就勾串完的批評,辦案人員私下表示,「我們不怕涉案人勾串,只怕找不到勾串證據。」吳景茂被以串證收押禁見,而不是涉嫌貪瀆重罪收押,就是一例。

特偵組八月十六日,破天荒搜索中華民國卸任總統陳水扁住家、辦公室和妻舅吳景茂台南住處後,發現陳水扁早在立委任內,家人就開始匯款海外。吳景茂更在八十七年開始,找了七、八位台南鄉親,充當妹妹吳淑珍的人頭戶,以不超過新台幣一百萬元匯款海外,規避須留下匯款人資料供查緝的手法,密集進行匯款,直到九十二年一月九日上,共匯出近七千萬元。

由於吳景茂匯款海外期間,在九十一年七月間,恰好和陳水扁國務機要費匯款海外時間重疊,特偵組高度懷疑有部分國務費,當時就是吳淑珍透過哥哥吳景茂匯款到他的海外帳戶,不無公款私用之嫌。

在昨日之前,特偵組三次傳喚吳景茂到案,發現吳景茂對於國內開戶、找人頭助扁家等都坦承,國外帳戶也只承認新加坡的開戶,其他所有海外帳戶全部否認其事。他辯稱,因為不懂英文,所有開戶、關閉帳戶,「人家叫我簽名就簽名」,根本不知道簽署的文件是什麼,相關海外帳戶匯款進出款項,也毫不知情。

為了突破吳景茂的說詞,特偵組最近約談吳淑珍的理專葉玲玲。依據理專的說法,當初吳淑珍在辦理開戶時,銀行方面曾依規定詢問存款金額、資金來源,當時吳景茂就在場。依吳淑珍的說法,資金來源是處分家族資產,吳景茂也加以附和。

再者,辦案人員最近調來吳景茂和扁家人相關電話通聯記錄,發現吳景茂和吳淑珍等扁家人,首次搜索當日,曾密集通話。進一步從基地台蜂巢細胞位置,透過三角定位,發現「八一六大搜索」時,他們根本就是在一個發受話基地台位置。

辦案人員從理專說法、發受話基地台位置,認定吳景茂偵辦開始就在和扁家串供,昨第四度把他約談到案,並以掩飾、搬運扁家重大犯罪所得財產,涉犯最重判刑七年的洗錢罪,且有串證之虞聲押。



◆ 吳景茂進去了 扁防火牆全毀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特稿】 2008.10.07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相繼聲押前第一家庭外圍分子後,吳景茂今天也面臨被聲押命運。由於他拒簽查帳授權書,阻礙檢方發掘弊案真象,被約談時噱頭多,約談後又與扁家串證,成為特偵組朝扁案開鍘的第4人。

吳景茂如被羈押獲准,形同扁家「防火牆」全毀,偵查扁案箭頭將向扁、珍構築的城堡再次挺近,是否趁勢聲押扁家其他成員,特偵組正慎重考慮。

已聲押獲准的前3人是扁家帳房陳鎮慧、「總統夫人助理」蔡銘哲、扁辦主任林德訓,連同昨天因隱匿扁家洗錢公文被法院收押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扁家的骨牌已一張張倒下。

特偵組向新加坡、香港尋求司法互助帳證顯示,吳景茂在新加坡的帳戶,有來自台灣透過香港的匯款1億餘元,吳景茂稱在吳淑珍的指示下,以現金購買公司債轉換定存,與檢方原先蒐證預測吻合。

吳景茂老早已是特偵組欲聲押的對象,他是吳淑珍、陳致中母子的海外密帳「中繼站」,對於扁家資產總額和陳致中如何在海外操盤進行資產歸戶,有相當程度了解,屬於「承先啟先」的重要人頭,他還多次去玉山官邸搬運大量現鈔。

偵查顯示,吳淑珍將現金拿給吳景茂,由他以5到6個人頭購買公司債,約有10個扁家人頭帳戶與他有關,吳景茂在匯款途徑還故意製造資金斷點,而他的妻子陳俊英被約談時,稱病、服藥、送醫,不配合偵辦的意圖明顯,辦案人員認為吳景茂被列被告、限制出境後,仍設防隱匿扁家資產,惡性可謂重大,加上串證之虞,當然有必要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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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大玩烏賊戰 掩飾洗錢真相?

* 要問我太太」 扁講幾十次
* 錢給哪位大老?指向吳澧培
* 「轉來轉去,給理專賺」 扁式用語引竊笑
* 凡事問太太? 檢:事證會講話
* 海外帳戶早有人洩密? 扁忘記是誰
* 扁:調查局情資若全信 多人犯斷頭罪
* 扁錯爆宋陳會 賠償官司未定讞
* 扯新瑞都案 法官沒筆錄扁卻曾看過
* 調局網站批扁得便宜還賣乖
* 律師護葉盛茂嗆聲 法官怒喊「退庭」
* 大玩烏賊戰 掩飾洗錢真相
* 二百萬美元貪汙贓款充作台獨基金?

◆ 要問我太太」 扁講幾十次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10.09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昨天傳訊前總統陳水扁作證,扁承認葉向他報告情資,但譏諷調查局情資常常不實在。法官提問海外帳戶資金移轉等敏感問題,扁至少講了幾十次「這要問我太太」,責任全推給吳淑珍。

陳水扁還提出「大老」之說,指當他得知有一百九十一萬美元在新加坡帳戶未被凍結,立即將這筆錢匯給一位積極推動台灣外交的大老所指定帳戶,捐做台灣建國基金及推動外交。但這位大老是誰,陳水扁說「除非是秘密開庭,才能提供給法官」。

關於九十五年十二月葉盛茂交付艾格蒙聯盟通報扁家洗錢情資,陳水扁證稱葉有口頭報告,內容簡單不具體,有無交付書面資料,則沒有印象。至於九十七年一月艾格蒙通報黃睿靚涉洗錢資料,扁承認看過中譯本情資,否認看過附件及來函。

合議庭質疑扁家海外帳戶資金移轉的時間點,都在葉盛茂報告及交付艾格蒙聯盟來函之後,陳水扁解釋,今年初吳淑珍因海外帳戶遭凍結,才告訴他將資金匯往海外事,「太太說這些錢都是選舉結餘款,要作為我卸任後推動台灣外交及公共事務之用。」

法官追問陳水扁:「錢為什麼非要匯往國外,不留在台灣?」陳水扁有些招架不住,竟然說:「我太太說,就是不方便!」整個庭訊,陳水扁動輒以「我太太... 」回答。甚至當法官一再逼問「這是誰的錢?」「錢歸誰所有?」「這是大一法律系學生都可回答的問題」時,阿扁仍結結巴巴地說「這是選舉結餘款」,沒有給答案。

合議庭訂十四日再開庭,調查葉盛茂涉洩密給立委柯建銘案。



◆ 錢給哪位大老?指向吳澧培

【蔡慧貞、羅暐智、郭良傑/台北報導】2008-10-09 中國時報

究竟誰是那位提供帳戶讓陳水扁分四次匯錢的「黨內大老」?長期從事國際外交、外界都非常熟識,而且深獲信任,當陳水扁以「姑隱其名」卻又透露條件之後,民進黨內熟悉扁的人士一致認為,這位「大老」非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莫屬。不過,吳澧培昨日手機由其夫人代接,並未回應外界的疑問。

前總統陳水扁八日到台北地方法院作證,庭訊後他向媒體發表談話,但內容卻單挑吳淑珍原在新加坡某銀行帳戶內的一百九十一萬美元。他表示,今年二月,得知還有這筆錢未被凍結,便要求吳淑珍分四次匯給一位大老,作為推動台灣國際外交之用,說完轉身離去,讓在場記者一臉錯愕。

一位近扁人士透露,每個人的行事有其慣性,尤其是在陳水扁知悉吳淑珍海外帳戶均遭凍結後,只剩下新加坡的這筆一百九十一萬美元的款項,能深獲扁信任,有能力處理該筆款項且從事國際外交工作的「大老」屈指可數。該名人士進一步點出,從九十五年底的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中,應該就可看出端倪。

在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中,由檢察官陳瑞仁所認定的秘密外交工作,其中有一項海外外交三百廿萬元,即是由「黃志芳轉給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再轉至國外,推動對美外交。」因此,知扁人士認為,依扁習慣,在最後關頭將這一九一萬美元交給前美國萬通銀行總裁吳澧培來全權處理,應屬合理思考。

事實上,陳水扁在八月十四日首度坦承扁家有海外帳戶的記者會前,就已打電話向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坦承,確有二千萬選舉結餘款匯出海外,「其中因外交用途已用掉二百萬美元」,即已預留伏筆。又陳水扁辦公室亦在八月十五日發出的新聞稿中表示,「其中部分資金於相關資訊被披露前,已用於台灣的國際外交工作」,所指亦是同一筆匯款。



◆ 「轉來轉去,給理專賺」 扁式用語引竊笑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8.10.09

台北地院合議庭昨天花了相當多的時間詢問陳水扁為何錢不放在台灣、在海外轉來轉去、海外帳戶曝光後為何不主動說明等;陳水扁大都應答如流,只有在辯稱「因錢不是我的、我並非拒絕簽查帳書」等法官都不信的話而遭追問時,才語塞,而且始終提不出合理說詞。

合議庭從情資問陳水扁,調查局提供的情資涉及洗錢犯行,為何他未利益迴避?陳認為,這沒有利益不利益的問題,有時調查局提供的情資涉及他所屬政黨,他也沒有迴避。

合議庭接著將焦點對準扁家海外資金問陳水扁,錢既然合法,為何要放到國外,且轉來轉去,複雜到他要花幾個小時才看得懂?陳水扁說,他問太太,太太說找到可相信的理專,一切由理專處理,理專這樣才能賺錢。此答案引起法庭一陣竊笑。

陳水扁也說,轉來轉去很單純,只是銀行的手法,若有不可告人處,太太不必使用哥哥的戶頭,一切都是理專的決定。

合議庭不死心,再問一次為什麼錢一定要匯到國外?陳說,資金是太太管的,為什麼要問太太。合議庭緊追問陳,有無問太太為什麼?陳說,如果在國外沒有錢,有很多不方便,如要做所謂的建國基金這麼敏感的事,太太說「就是不方便」。

對於錢用於卸任後外交事務的說法,合議庭問扁是太太還是他的想法。陳說,這是太太的動機,如太太知道事先告訴他,他不可能同意將錢匯到海外;因他是政治人,也是現任總統,不管法律上有無問題,道德上總引人非議,所以太太背著他做。

合議庭再問「總統是人不是神,也會犯罪」,調查局如先將可能的情資通報總統,總統是否會湮滅證據?陳水扁這回不正面迎戰,以「假設性問題」帶過,但也強調,「本案事證都已存在,沒有可以湮滅或勾串的事。」

合議庭也質疑,錢如果都有正當來源,應由太太會同理專主動向社會交代,不必特偵組動用公權?陳水扁說他們靜待司法調查,因太太坐輪椅廿三年,身體、精神狀態及記憶,人家一問,她也說不清楚。

被問到為何不授權查帳?陳水扁說這見仁見智,因有人主張沒犯罪,何必授權,再說,不授權,同樣可以查帳;他更表示,「這不是我的錢,我沒有權利授權。」他並說,訂婚後就由太太管錢,太太最直接清楚,他有關錢的事,只有問太太。



◆ 凡事問太太? 檢:事證會講話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09

特偵組昨天提訊在押的扁家帳房陳鎮慧、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據了解,陳鎮慧每個月會製作三份帳目明細,交給林德訓、陳水扁和吳淑珍;對於扁出庭證稱錢的事都要問太太,辦案人員認為與事實不符,說「事證會講話」。

據了解,特偵組已跟台北地院連繫借提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希望葉能協助釐清扁家海外密帳的疑點。另外,台北地檢署偵辦南港展覽館弊案,昨天也借提扁家洗錢案的白手套蔡銘哲,訊後還押。

辦案人員分析扁家財務處理手法後發現,吳淑珍是扁家最擅於理財者,且對英文、會計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在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以前,吳淑珍便透過哥哥吳景茂等人頭戶將錢匯往海外,還知道在免稅天堂國家設立紙上控股公司等方式隱匿身分、避稅等。

近幾年,吳淑珍逐漸將海外資金操盤工作交給陳致中,但沒多久就因陳致中要將黃睿靚瑞士帳戶的錢轉到開曼的紙上公司,被銀行人員發現可疑。辦案人員形容,比起吳淑珍,陳致中顯然「經驗不足」,才會一有動作就被抓包。

特偵組掌握相關事證顯示,陳致中對扁家海外密帳資金參與甚深,近日將再度傳喚他到案說明;由於陳水扁夫婦對陳致中疼愛有加,檢方是否對陳致中祭出強制處分,備受注目。

檢方昨天提訊陳鎮慧和林德訓,同時確認扁家資金帳目明細,並查驗日前在扁辦查扣的四十箱證物。據了解,當中調查局偵辦敏感人物的刑事案件資料,至少有數十件。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陳水扁昨天到台北地院出庭作證,警方動員一百五十餘名員警維持秩序。老翁黃意誠拿著鋁棍在現場高喊「應判死刑」;婦人陳香妹要求把扁「關起來、不要臉」,和嗆扁人士互相叫囂,被帶上警車載往派出所留置。

昨天早上九點廿分,陳水扁由台北市博愛路台北地檢署大門走進台北地院,一早就有人來嗆聲;但也有綠營支持者為陳水扁打氣,要求嗆扁的人「留點口德」。



◆ 海外帳戶早有人洩密? 扁忘記是誰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09

陳水扁昨天在法庭上爆料,指葉盛茂今年初向他報告瑞士帳戶情資之前,他已從「其他管道」得知特偵組掌握相同訊息。

但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強調,檢方直到今年八月才知道扁家瑞士帳戶資料。

陳水扁是在合議庭詢問葉盛茂是否交付瑞士情資文件給他時指出,他拿文件也沒用,調查局可再重新製作,而且在此之前,他已得知這項訊息;據他了解,特偵組也早於今年一月得知海外帳戶的事情。

合議庭以為陳水扁說特偵組向他報告此事,因而追問:「特偵組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你報告?」陳水扁說,在他印象中,特偵組早在葉盛茂向他報告前,便已掌握相關情資,也許有人向特偵組通報也不一定,但不是特偵組跟他報告。

合議庭再問陳水扁,「不是特偵組,那是誰?」扁卻說,消息來自何人、何單位,他已無印象。

對於陳水扁爆料暗指特偵組可能有人洩密,陳雲南解釋,特偵組於五月廿日才分案偵辦陳水扁的相關案件,分案之前沒有任何偵查動作,同仁不可能走漏消息說要偵辦某某人。

特偵組表示,檢方直到今年八月十三日媒體報導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接獲扁家海外帳戶,才向洗錢防制中心查詢得知扁家人在瑞士有帳戶,事先也只查到扁家資金曾匯往香港、新加坡等地;辦案人員質疑陳水扁說法是想模糊焦點、打擊特偵組。



◆ 扁:調查局情資若全信 多人犯斷頭罪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8.10.09

陳水扁昨天在庭訊中表示,過去不知道有艾格蒙這樣的國際組織,陳水扁還幾度「嫌棄」調查局提供的情資,以不知道、不相信的態度尋求自保。陳水扁說,如果百分之百相信調查局的情資,「整個國家就亂掉了」。

合議庭一開始就問陳水扁有關「情資」的範圍,向總統報告情資是否屬調查局的職掌;陳水扁先打迷糊戰,答稱不清楚調查局的職掌,只知情資範圍非常之廣,並堅稱調查局提供他家人的海外資金內容,就是情資。

陳水扁說,調查局長原則上每個月會到總統府向他報告情資一次,有時為配合時間,會到官邸報告。合議庭追問調查局報告及提供文件的法令依據,陳水扁表示,總統有不同來源的情資,二○○○年以前就有報告及提供文件慣例。

對於葉盛茂於九十五年底報告扁家在澤西島疑似洗錢情資,陳水扁說:「曾詢問太太,但她否認有此事」,法官便問扁為何不相信調查局的情資;陳水扁這時開始攻擊調查局情資的可信度。

陳水扁說,他過去聽信調查局情資,對外揭露陳雲林和宋楚瑜在美國會面,結果挨告且敗訴;他過去不知艾格蒙是怎樣的國際組織,調查局的有關情資,他也不知何者為真、何者為假。

他進一步批評,調查局很多內部報告是在分化政黨的內部團結,讓他不得不懷疑真實性;其中,很多政治人物言行舉止的情資,若他百分百相信,那些人就是犯「斷頭之罪」。

陳水扁表示,據他所知,過去調查局長曾向前總統李登輝報告,說呂秀蓮為爭取當他的副手,要以替他募集八億元競選資金來交換。如果他沒選上總統,也不會知道有如此不實的報告;他的結論是,「事實證明這完全是杜撰的」。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陳水扁昨天在法院批調查局很多情資都有問題,調查局選擇低調回應表示,陳前總統在法庭內的陳述或有其考量因素,應由審判法官審理,該局不評論。

調查局官員私下透露,所謂「情資」指的是一件事情的「情況資料」,既然是情況資料,就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精準;通常調查局對於情資真實的研判都有一個鑑定等級,來源是以甲、乙、丙、丁作標識,可信度是以一、二、三、四來區分。



◆ 扁錯爆宋陳會 賠償官司未定讞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 2008.10.08

陳水扁今天說他當初爆料指宋楚瑜密會陳雲林,就是調查局提供的錯誤情資。據了解,宋楚瑜後來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案,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陳水扁必須賠償宋楚瑜新台幣300萬元,並需在聯合報等三大報各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一天。因全案仍可上訴,官司還未定讞。

2005年,宋楚瑜以親民黨主席的身分訪問大陸期間,當時總統陳水扁爆料指稱,宋楚瑜曾於年初在美國密會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宋楚瑜回擊說這完全是「憑空捏造」,並在媒體上公開要求陳水扁道歉。但阿扁不但不予理會,還一再對外指稱宋楚瑜會見陳雲林,是「有所本」,當時游鍚還出面力挺,強調扁「不會無的放矢」。

宋楚瑜對此相當憤怒,尤其他當時正在大陸訪問,擔心被民進黨扣上「挾北京自重」的大帽子,更不希望把島內的政爭帶到大陸,一再隱忍,返國後立即反擊,宋楚瑜認為,陳水扁捏造「宋陳會」,造成選民對政治領導人物信心貶損,且扁始終沒有提出證據資料證明,因此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要求陳水扁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並登報道歉。

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最後宣判陳水扁必須賠償宋楚瑜新台幣300萬元,並在聯合報等三大報各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一天。沒想到,阿扁今天自爆當初是調查局提供的情資不確實,害他爆錯料。



◆ 扯新瑞都案 法官沒筆錄扁卻曾看過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10.09

葉盛茂洩密圖利案昨天開庭,陳水扁爆料看過新瑞都案李登輝疑似以隨扈匯款海外的筆錄,審判長李英豪驚訝不悅地說,新瑞都案就是他承審的,卷內根本沒有這份筆錄,為什麼陳水扁反而看過?

李英豪昨天詢問陳水扁,葉盛茂聲稱將SOGO案、國務機要費案、台開案及新瑞都案的調查筆錄提供給你(陳水扁),「在本案中,葉盛茂有何理由誣陷你?」陳水扁表示:「我沒有國務機要費案的調查筆錄,也沒有拿過SOGO案和台開案的筆錄。」

陳水扁接著話鋒一轉,說新瑞都案起訴後,葉盛茂給他李登輝兩個隨扈陳國勝和李忠仁的筆錄,「也附了幾份調查筆錄」。

李英豪一聽,大為驚訝,當庭表示他就是新瑞都案的審判長,審理過程,陳國勝和李忠仁的筆錄並沒有在新瑞都案的卷證內,反問陳水扁:「你為什麼會有這些筆錄?」

此時,陳水扁一副「乾嘛問我」的樣子,說:「這要問葉盛茂和調查局啊!甚至要問當時的承辦檢察官!」從那些筆錄內容可以知道,這兩個人經調查局訊問後,還有經過檢察官複訊,「筆錄怎麼會不見了?」

據指出,檢方於九十二年六月六日起訴新瑞都案,同年十月九日檢調才訊問陳國勝和李忠仁。複訊陳、李的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昨天說,當時新瑞都案已移由法院審理,他不記得筆錄是否補移給法官。

至於這份檢察官複訊筆錄在哪裡,參與審理新瑞都案的法官胡宏文昨天說「始終沒看到」。

※ 從上面的報導看來,台灣的司法體系似乎是『活的』。



◆ 調局網站批扁得便宜還賣乖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10-09 中國時報

陳水扁昨天在法庭上公然譏諷調查局給他情資經常是錯的,讓他出糗;此言已在調查局內部引起強烈反彈。

調查局內部網站除抨擊陳水扁只會撕裂族群、分化政黨,同時慨嘆前局長葉盛茂對阿扁忠犬般的付出,卻落得如此下場,呼籲葉盛茂應幡然悔悟,將過去七年阿扁做的壞事都抖出來。

連日來,調查局內部網站對葉盛茂遭收押及陳水扁昨天在法庭上消遣調查局的說法,熱烈討論。雖有人認為葉盛茂咎由自取;但也不少人同情葉,認為法官在法庭上收押葉是過於情緒。

昨天下午局內網站PO上了第一篇反擊陳水扁的文章,嚴詞抨擊陳水扁只是個整天撕裂族群、分化政黨的人,葉盛茂多年來對扁忠犬般的付出,竟落的如此下場,不但是明月照溝渠,而且讓調查局再受到一次凌遲。

文章中除痛斥陳水扁得了便宜還賣乖,並呼籲葉盛茂如果真有心幡然悔悟,就應該在法庭上將過去七年來,阿扁所做的見不得人的事全部抖出來,以示悔改誠意。

這篇文章到昨晚已有八百多位調查員上網瀏覽,預料未來兩天反應會更熱烈。

調查局長吳瑛昨天也PO了一篇文章,他要求全體調查員要忍辱負重、堅守崗位,更要嚴守紀律、依法行政。

調查局昨天傍晚發出聲明,表示對於陳前總統在法庭內的陳述,或有其考量因素,應由審判法官審理,調查局不予評論。



◆ 律師護葉盛茂嗆聲 法官怒喊「退庭」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10.09

葉盛茂案昨天在台北地院庭訊結束時,爆出律師與法官對槓。律師杜英達質疑合議庭沒看特偵組卷證資料就收押葉盛茂,逼得審判長李英豪反駁;雙方一來一往,李英豪氣的手一揮說「我現在不聽了,具狀來」,留下一臉憤怒的杜英達。

杜英達在激烈爭執後走向葉盛茂,給了他件夾克,並握著葉的手表達抱歉。他對葉說,「我怕我害了你」、「我不要讓你受這種不公不義的審判,律師總要表達意見」;葉聽了搖搖頭說「沒關係」。

這起律師和法官對嗆的事件,起因於受命法官曾正龍在庭訊結束時宣示下次庭期,同時告訴律師,法院憑證據辦案,希望律師不要在外批評法官「憑媒體報導辦案」。

話一說完,律師杜英達光火,說依公文日期顯示,特偵組七日才送來相關卷證,合議庭卻在六日就收押葉盛茂,根本沒看特偵組的卷證資料就押人。審判長解釋,合議庭早就向特偵組調來卷證來看,偵查不公開,律師當然不能閱這部分的卷,這只是公文製作較晚的問題。

杜英達咄咄逼人問,收押葉盛茂時,「特偵組的卷證有無在本案卷宗內?為什麼上次開庭沒提示?扁家資金移轉資料看過了嗎?」李英豪火大說,上次開庭宣示會用圖利罪辦,還問葉是否為了保官位才提供給扁及扁家帳戶移轉的事,「怎麼會沒提示?」當杜英達要再反駁時,李英豪動怒喊「退庭」。

杜英達顯得非常不滿,他批評合議庭「不要把法院做小了,不要把法官當檢察官用」。



◆ 大玩烏賊戰 掩飾洗錢真相

【王己由、郭良傑/特稿】2008-10-09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八日出庭作證,對合議庭法官的詢問,看似有問必答,實際上,卻是施展慣有的招數,不是實問虛答,就是翻供、推給坐輪椅的太太。還大玩烏賊戰術,「牽托」前總統李登輝、總統馬英九、昔日副手呂秀蓮、政敵宋楚瑜,更抬出「大老說」,無非就是要掩飾家族海外洗錢真相。

昨天問訊的合議庭三位法官,正是前海軍中將雷學明自訴陳水扁誹謗案,同一個承審合議庭,陳水扁和他們可說早就「結緣」,也非常清楚這一庭問案犀利、直截了當的風格。

陳水扁今年八月十四日在記者會中表示,年初太太才告訴他二千一百萬美金匯款海外帳戶的事,當時隻字不提一百九十一萬美金匯款一事。昨天發現一百九十一萬美金已被查出後,就義正辭嚴的說,這是要捐出來做推動台灣國際外交之用。

如果陳水扁推動台灣國際外交的說法屬實,那就如法官再三追問的問題一樣,要推動國際外交,資金不能留在台灣,一定要轉到海外嗎?同時匯款過程又非常複雜,既使用許多人頭戶,還一國轉一國。

如此匯款手法,就如同許多國際毒梟,為掩飾販毒的不法所得,必須透過國與國間的帳戶轉帳一樣,國際間防制洗錢組織,要查緝和防制的洗錢,正是陳水扁這種異常的匯款方式,絕對不是一句「理財專員要賺錢」這麼單純。

從陳水扁的說法,扁家在海外匯款近二千三百萬美金,這還是透過國際司法互助查得到的,以陳致中迄今不曾工作、賺錢,在被凍結和台灣人口數一樣的鉅款,全家卻還能過著富豪般生活,讓人懷疑是否還有更多未被查獲的資產。

昔日正義凜然抨擊政敵匯款海外的「台灣之子」,如今竟能在法庭上,對自家的海外匯款,大言不慚的說是要用在推動台灣國際外交和公共事務,如此漏洞百出的說詞,台灣人民還會相信嗎?



◆ 二百萬美元貪汙贓款充作台獨基金?

【聯合報╱社論】 2008.10.09

扁葉對質最勁爆的發展,陳水扁當庭供稱,他在今年二月將約二百萬美金(約台幣六千萬元)海外存款,匯交「某大老」,供做外交工作與公共事務之用,亦即「台獨基金」。

陳水扁的供詞,至少可有三點解讀:一、扁家在海外的存款,果然不止是瑞士銀行查扣凍結的「海角七億」,現在不就又冒出了二百萬美金嗎?二、陳水扁在任內刑事豁免的數年間,顯然早已完成訴訟策略的構思與部署,這二百萬美金就是他為「台獨基金」預設的「證據」。三、「台獨基金」不止是司法訴訟的辯詞,更是他政治操作的策略。

但是,通曉法律者一眼即可看出,這二百萬美元根本是個充滿權謀計算的假動作;因為,倘若未來證明這二百萬美金是出自貪汙贓款的大水庫中,很可能發生以下後果:一、法院必將追繳這筆贓款;二、這名大老若是稍具清望,亦不致同意將這些髒錢用於台獨大業;三、司法當局可判處陳水扁繳回二百萬美元贓款,並命其繳納贈與稅,連罰金可達新台幣約五千萬元;四、倘若陳水扁拒繳贓款及稅金,可追徵其家產抵數;五、大老可能涉嫌「收贓」,在法律上必須繳回;六、若發展至此種情勢,大老為顧惜台獨形象,應當會將錢繳回,但陳水扁恐仍不能免於補繳贈與稅。

陳水扁通曉法律,他對於這二百萬美元在法律及政治上的上述效應早已計算清楚;然而,他雖明知這筆「基金」最後勢將落空,但他仍處心積慮地做出了這個假動作。這二百萬美元的「基金」,在法律上無論如何皆不足辯解扁家的貪汙洗錢罪行;陳水扁要這樣做,主要是在為案發後向綠營作政治交代,欲藉以狡證他不是貪汙自肥,而是確有「台獨基金」的構想並已見諸實際行動。如今尚不知這名「大老」的身分,亦不知他究竟是與陳水扁套招或在二月收錢時並不知情;倘係不知情,陳水扁形同將贓款硬塞到大老手中,不但是惡意利用了這名大老,拖人下水,也不啻是用髒錢汙染了台獨的形象。

這二百萬美元的曝光,使得扁案更加金光閃爍。陳水扁一路以來,不斷揭示他對民進黨及綠營的大量金錢資助,這未必能在司法上脫罪,亦不可能圓飾「一毛錢未入個人口袋」的謊言;但他的這套說詞,必然可以引發綠營基層的同情與支持。所以,這不是「台獨基金」,而是綠營看不到也拿不到的「收買基金」。然而,陳水扁的貪腐及騙詐狡賴卻是天日共見的事實,台獨難道相信那轉彎抹角匯到海外的二百萬美金是清白的?難道台獨的理智會受二百萬美元蒙蔽收買?動用這二百萬美金髒錢會不會使台獨永遠洗刷不清?

昨日開庭的另一焦點,是因葉案又涉圖利罪,所以庭訊內容涉及洩密與洗錢的關係;問答之間,形同逼使陳水扁將貪汙案及洗錢案的辯護架構充分暴露,破綻百出,這對陳水扁在國務費案及洗錢案的情勢甚為不利。不過,葉案似仍應以洩密案為重點,不必橫生枝節;若在進度及範圍上超越了特偵組的專案,未來恐將涉及「一事不再理」的爭議。

至於洩密案,姑不論其他,陳水扁既已承認他將葉盛茂告知之事,「詢問」犯罪嫌疑人吳淑珍,如此即已經成為洩密罪之共犯;至於「情資/公文」之辯,只要認定葉盛茂自留之影印本為公文,則陳水扁亦難逃隱匿或毀棄公文之罪,畢竟他也承認「扔掉了」。待葉案審判進行至適當階段,法官即可將陳水扁告發,由地檢署起訴。陳水扁欲脫罪,機率極微。

台獨的是非標準,是這兩百萬美元收買得通的嗎?陳水扁如此鄙視台獨的理智與良知,用心可誅。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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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將約談吳澧培 洗錢案吳景茂是關鍵

◆ 查扁海外密帳 將約談吳澧培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10.11

總統府前資政吳澧培坦承是收到陳水扁一百九十一萬美元匯款的「大老」,最高檢特偵組懷疑這筆鉅款的匯款時間,可能與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向扁通報海外密帳情資有關,將約談吳澧培到案協助釐清事實真相。

特偵組還發現,陳致中在今年二月十九日到廿三日飛往美國安克拉治,吳澧培則在同月廿二日收到陳水扁給的一百九十一萬八千餘美元海外匯款;由於時間很巧合,檢方不排除約談陳致中,要他說明這趟美國行的目的,是否與處理這筆匯款有關。

陳水扁日前因葉盛茂洩密圖利案到台北地院出庭作證,自爆將尚未被凍結的一百九十一萬八千餘美元匯給一位大老,作為長期推動國際外交事務。

陳水扁證稱,該大老提供四個帳戶給他匯款,其中三個帳戶各匯了五十萬美元,餘款四十多萬美元匯入另一帳戶。

吳澧培承認是該大老,他說因為美國對資金管制很嚴格,大筆資金進出美國很敏感,因此建議阿扁將錢匯到美國境外的帳戶,同時每筆不要超過五十萬美元比較妥當。

據了解,其實特偵組早就查出陳水扁在今年二月廿一日、廿二日,將一百九十一萬八千餘美元分成四筆,匯到兩家美國境外公司在美國紐約高盛銀行開設的帳戶。辦案人員當時研判,這筆匯款的目的比較像投資理財、隱匿身分用途。



◆ 吳澧培:不識陳致中 帳戶非洗錢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10.11

前總統陳水扁海外密帳案扯出的「大老」正是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吳澧培昨天強調,他和陳致中、黃睿靚、趙建銘都不認識,那四個帳戶和扁家沒有關係,絕不可能是洗錢管道;他不知道扁是否洗錢,如果檢調要約詢,他會全力配合。

陳水扁日前出庭時公開爆料捐了一九一萬美元給「大老」拚外交。吳澧培坦言,陳水扁年初表示願意提供資金拓展台灣外交,他當時非常感動,因此提供兩個戶名共四個帳戶接受匯款。

吳澧培強調,他當初再三要求無論如何不能講,不知道扁為何要講,很意外扁現在把他曝光。

至於是否繼續推動海外外交?他說,他已經有做一些布局,未來勢必有所妨礙。

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中,檢察官陳瑞仁認定的秘密外交,其中一項款項,即是由前外交部長黃志芳轉給吳澧培。對於扁過去是否也曾經金援海外外交?吳澧培沒有否認,他低調表示,「國務機要費你應該知道」,但他不方便講,現在也不打算講。

扁爆料「大老說」引爆波瀾,媒體到吳家「站崗」,家人透露,吳澧培最近心情很不好;但吳澧培表示,「扁講都講了,我到這個年紀也沒什麼好氣不氣了」。

至於後續是否和扁聯繫?吳澧培說,如果他再打電話給扁,好像兩人串通什麼;他該講的都已經講完,並沒有什麼建議要給扁。



◆ 查洗錢案 吳景茂是關鍵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10.10

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日前遭羈押禁見,成了特偵組破突的重點對象,吳景茂是扁家海外密帳最原始而最信任的人頭大戶,透過吳景茂提供親友人頭帳戶,匯往國外超過台幣2億,另來自蔡美利家族帳戶的海外資金,最後也匯集吳景茂在新加坡的帳戶,檢方認為,吳景茂對於吳淑珍的委託沒有不知情的道理,將在突破心防後,於下周首度提訊他解疑。

據透露,待吳景茂從看守所提訊後,下一波的偵查重點即將鎖定陳致中、黃睿靚夫妻,最後才是吳淑珍和陳水扁。

特偵組調查,吳景茂從92年初,提供妻子陳俊英和妻弟陳和昇共7個親友的人頭帳戶,為規避洗錢追查,以化整為零的方式,單筆提領現金都不到百萬,在親友的帳戶先行轉匯,然後再兌成外幣匯往海外。

檢方追查,吳淑珍匯款海外,共有3大管道,除了胞兄吳景茂外,另包括阿珍的大學同學蔡美利家族和力麒建設前董事長郭銓慶親友,吳景茂經手的款項,至少超過2億元,另有3億元在蔡美利與郭銓慶親友帳戶之間流動,和特偵組不願證實的海外鉅款。

吳景茂背後疑有高人指點

吳景茂雖然堅守受吳淑珍指示辦事的基調,也否認知情金錢的來源,據調查,扁家銀行理專告知海外帳戶開設相關細節時,吳景茂與吳淑珍兄妹都同時在場,據悉,在特偵組偵辦洗錢案之初,根據監聽掌握的事證,吳景茂背後有高人指點,甚至教導因應檢方偵訊的教戰手冊,繼扁家帳房陳鎮慧後,吳景茂成了檢方突破的另一個關鍵。



◆ 葉盛茂坦承 扁家情資未告知陳聰明

中央社 2008.10.11

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昨天提訊在押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瞭解他交付有關扁家海外資金情資給前總統陳水扁的過程。專案小組今天指出,葉盛茂應訊時,首度坦承從未告知檢察總長陳聰明有關扁家海外資金情資,過去多次說法與事實不符。

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今年一月間接獲艾格蒙組織通報,指陳水扁媳婦黃睿靚有海外帳戶等情資,這份情資作成公文後,疑遭葉盛茂在總統官邸交付給陳水扁。台北地檢署三日依洩密罪起訴葉盛茂,並請法官處以重刑。葉盛茂曾於記者會、檢方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屢次聲稱曾告知陳聰明相關訊息,但遭陳聰明否認。

檢方表示,葉盛茂今年八月十八日、八月二十一日、九月二十四日分別在特偵組及北檢應訊時,單就是否帶著公文向陳聰明口頭報告一事,說法完全不同。葉盛茂原本供稱有帶公文報告,第二次辯稱有帶一份情資,最後則改稱未帶公文,供詞反覆、矛盾。

另外,葉盛茂於八月十六日發布聲明稿,以及九月二日召開記者會時,對外指稱他在今年二月初,利用法務部一個會議的機會,向陳聰明報告調查局有陳水扁家屬洗錢的情資。但檢察官清查葉盛茂行事曆後,發現他自一月三十日至二月十一日止,並未有任何參加法務部會議的紀錄,可見葉盛茂的說法與實情不符。

檢方指出,葉盛茂昨天向檢察官證稱,他所說過曾告訴陳聰明有扁家海外資金情資的說法「其實沒有這回事」。至於為何他過去屢次提出這種說法?葉盛茂則不願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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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澧培授權查帳 檢將傳扁

* 吳澧培授權查帳 檢將傳扁
* 洗錢案收網 瞄準扁家第二代
* 民進黨研判:陳雲林來台前 會羈押扁
* 不過問 不知情 不懂英文 吳景茂三不應訊 特偵組求星調帳

◆ 吳澧培授權查帳 檢將傳扁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10.12

總統府前資政吳澧培坦承他就是接受前總統陳水扁匯款的大老,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以證人身分傳喚他到案,調查陳水扁匯款一百九十一萬八千餘美元的始末;吳澧培也簽下授權書協助檢方查帳,檢方將傳訊陳水扁追查這筆匯款的真正目的。

特偵組也懷疑在押的吳景茂並非單純的人頭,昨天提訊他;吳仍供稱,他都是受吳淑珍指示,不知道匯款來源。檢方訊後還押。由於陳致中在一百九十一萬美元匯到美商高盛銀行時,正巧飛往美國安克拉治(今年二月十九日至廿三日),特偵組也會儘快傳喚陳致中說明到安克拉治的目的。

檢方追查扁家海外密帳,查出吳淑珍今年二月廿一日、廿二日將一百九十一萬八千餘美元分成四筆,匯到香港、英國兩家公司在美國紐約高盛銀行帳戶。為釐清匯款過程及流向,特偵組昨天要求吳澧培到案協查。

吳澧培昨天下午兩點半進入特偵組,由檢察官周士榆負責偵訊。對於檢方的提問,吳相當配合,偵訊時間長達四個半小時;晚間七點離開特偵組,吳對於媒體提問未發一語。

吳澧培作證時,除了交代陳水扁在今年二月三日告知要匯款給他的緣由及四個帳戶所有人,也聲稱帳戶的受益人都是他本人,但他不知道阿扁這筆錢的來源,也否認幫扁家洗錢。

吳澧培強調,提供阿扁匯款的四個帳戶,純粹是用來推動台灣國際外交與公共事務,四個帳戶和扁家都沒有關係,這筆錢還存在國外銀行。



◆ 洗錢案收網 瞄準扁家第二代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0.12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國務機要費案進入收網期,將對「扁家二代」展開偵辦。扁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將以洗錢案被告身分首度被約談,不排除聲押;扁女陳幸妤、趙建銘夫婦則有可能以證人身分約談,查證國務機要費有無不實核銷。

陳致中、黃睿靚8月25日被約談後,遭改列被告並限制出境,檢方3度約談前荷蘭銀行資深理專葉玲玲後,查出陳致中熟知海外開戶細節,黃睿靚則在台灣親筆簽下瑞士美林銀行的開戶授權,夫妻兩人對洗錢案自始即有參與,高度參與洗錢分工。

特偵組解讀查扣的證物,另發現陳致中以5張超速罰單核銷國務費,他除了是扁家洗錢案的被告,也捲入國務費案,有必要再次到案。檢方透露,目前還沒有聲押陳致中或黃睿靚的計畫,不過,兩人到案說法不實,的確會構成串證的羈押法定要件。

據了解,特偵組已向瑞士聯邦檢察署提供扁家成員涉案事例的法文資料,指陳致中、黃睿靚在弊案爆發前無業,沒有收入,希望透過司法互助取得陳致中、黃睿靚海外開戶資料,相關資料一旦取得,即會約談陳致中、黃睿靚。

此外,國務費案最引人好奇的一環,是有關北檢偵辦台開內線交易案時所調得的一份匯款資料。資料顯示,趙建銘透過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匯款200萬元給陳幸妤,檢方認為這筆錢疑來自國務費,卻被匯入扁家的私人帳戶,而匯款人趙建銘、受款人陳幸妤至少有約談作證的義務。

檢方查知陳幸妤的滿月油飯、趙建銘的洗車費也被陳鎮慧以國務費裡的機密費核銷,款項雖然只有數百或數萬元,但獲益者卻是不具公務員身分的陳幸妤、趙建銘,如帳證顯示的是實際消費,而陳幸妤、趙建銘被查知與扁有犯意聯絡,仍可能涉及貪汙罪。



◆ 民進黨研判:陳雲林來台前 會羈押扁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08.10.12

前總統陳水扁弊案愈演愈烈,相關人士陸續被收押,民進黨綜合各方消息和情勢研判,國民黨政府可能在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前,羈押陳水扁,掀起扁案另一波高潮,以降低陳雲林來台的負面效應;不過,民進黨人士也分析,一旦如此將造成反效果,反而會激發更多群眾參與10月底、11月初登場的大遊行活動。

陳水扁捲入諸多弊案後,包括扁家大帳房陳鎮慧、外傳扮演洗錢案白手套的蔡銘哲、陳水扁核心幕僚林德訓和妻舅吳景茂相繼被收押。陳水扁昨天在高雄市時不斷預告,接下來還會收押陳致中、黃睿靚,最終目標就是鎖定他;陳水扁今天下午也將再參加台北市扁友會舉辦的「擁抱台灣、捍衛主權」挺扁大會,會不會再釋出相關訊息,各界關注。

陳雲林預計在10月底、11月初來台訪問,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舉行二次「江陳會」,根據民進黨綜合來自國安高層的訊息研判,由於陳雲林此行將引起綠營人士的抗議,為降低負面衝擊,國民黨政府極可能在10月下旬、陳雲林來台前夕,收押陳水扁。

綠營內部指出,國民黨政府如選擇陳雲林來台前收押陳水扁,目的仍是要打擊民進黨的形象和信心,同時為海協會訪問團可能遭遇的綠營大遊行抗議預做準備,將整個活動和830遊行貼上「挺扁」的標籤。

民進黨文宣部強調,11月初的大遊行活動,不會和陳水扁掛勾,目前大家最關切的議題,是攸關台灣主權的主張,和陳水扁沒有關係,國民黨政府若是藉由收押陳水扁打壓遊行活動,只會讓各界對於馬英九政府的政治操作產生反感。



◆ 不過問 不知情 不懂英文 吳景茂三不應訊 特偵組求星調帳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10-12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十一日首度提訊在押被告吳景茂。發現吳景茂十餘年來協助扁家將資金匯往海外,並提供妻子陳俊英、妻舅陳和昇的聯名帳戶,隱匿吳淑珍匯入海外資金。特偵組已再次請求新加坡提供司法互助,協助調閱相關的帳戶資料,預定近日會有消息。

據了解,吳景茂昨天被提訊時口風仍緊,僅坦承是吳淑珍人頭,推稱「妹妹她家人的錢,無法過問」,對陳鎮慧把國務機要費匯往他的新加坡銀行帳戶、海外資金流向仍推稱不知。

吳景茂強調,他幫忙吳淑珍將資金匯往海外,沒過問錢的來源,不知道違法。而且他不懂英文,理專要他在相關文件簽名,他就簽了,不知道簽署的文件為何,以及對海外資金的匯出、匯入均不知情。

據指出,特偵組本周仍會密集提訊吳景茂,查證扁家海外資金流向疑點,鞏固案情後,就會傳喚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說明。

特偵組發現,吳景茂在新加坡的三家銀行設有海外帳戶,並將海外帳戶資金信託在他個人名義在維京群島、澤西島等地設立的控股公司內。

但調閱吳景茂近年來的入出境資料,發現他出國次數屈指可數,且他在國外設立的銀行帳戶、控股公司相關手續,都是在國內由理專處理。

據指出,吳景茂十餘年來將證件及印鑑等資料,交由理專作處理,而且還將自己及家人的帳戶提供給扁家使用,事後還會將國外銀行的對帳單,拿給吳淑珍。所以特偵組認為,吳景茂應知悉陳鎮慧匯款至他海外帳戶的資金流向,不可能對扁家涉嫌洗錢等情事毫不知情。

特偵組查出,扁家海外兩千一百萬美元資產,長年匯至吳景茂設在新加坡的荷蘭銀行、南非標旗銀行、瑞士信貸帳戶內藏匿,事後因葉盛茂向扁告知洗錢情資後,再轉匯到黃睿靚設在瑞士美林銀行帳戶。

但透過中央銀行外匯局清查發現,吳景茂曾利用他個人位於台南的某國內銀行帳戶,協助吳淑珍將七千萬元資金匯往新加坡的銀行帳戶。

至於扁家其餘海外資金,則是吳淑珍透過蔡美利、蔡銘哲及郭淑珍等人頭帳戶,疑透過美國、香港等地,先後將資金轉匯到吳景茂在新加坡的銀行帳戶內。

另特偵組發現,吳景茂妻子陳俊英除協助吳淑珍資金轉匯到海外,還與她胞弟陳和昇在新加坡某家銀行開設聯名帳戶。由於該帳戶近年來有多筆鉅額款項出入的紀錄,並有部分款項匯入吳景茂在南非標旗銀行新加坡分行內,陳俊英、陳和昇的聯名帳戶疑是作為吳淑珍洗錢隱匿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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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案 陳致中角色關鍵

◆ 國務費付罰單 林德訓推給陳鎮慧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0.13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上午提訊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並向台北地檢署借提力麒建設前董事長郭銓慶,下午將繼續提訊「總統夫人助理」蔡銘哲,追查扁家以陳致中為最終受益人的瑞士海外密帳匯款來源。

陳致中被特偵組視為涉案情節最重大的被告之一,絕非他露面所稱「被支配」、「被指示」之人頭角色,而是涉嫌參與洗錢案的任務分配,其角色更超出妻子黃睿靚、親舅吳景茂。

台北地檢署受理瑞士司法互助案時,即將陳致中列為洗錢案被告,全卷移送特偵組,陳致中維持被告身分,而黃睿靚是在首度被約談時,因聽了陳致中建議拒簽查帳授權書,後來才被認定犯後態度差,改列被告。

綜合各項事證,特偵組認為,陳致中在洗錢案角色扮演吃重,他出境頻繁,尤其,前總統陳水扁日前在公開法庭宣稱將吳景茂荷蘭銀行「阿萬度」公司191.8萬美金匯給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時,陳致中人在美國安克拉治,出境動機啟人疑竇。

檢察官認為,吳景茂今年2月簽字同意匯款吳澧培前,吳澧培教導陳水扁「錢的源頭不能在台灣,匯款地不能在美國」,即有隱匿之嫌,不過,吳澧培已授權查帳,故暫列證人,但這筆高達6000多萬元台幣受益人是否因此變成陳致中?陳致中出境是否在監控資金挪移?將待約談時一併查明。

檢方上午提訊林德訓除了啟封在扁辦查扣的扣押物,並查證有關陳致中以超速罰單核銷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案情,據了解,林德訓同意罰單非公務支出,但將責任推給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

借提郭銓慶 口風再度鬆動

特偵組已查知,力麒建設匯款9000萬元到蔡銘哲帳戶,懷疑是集團包攬政府公共工程的行賄扁家款項,上午再度借提郭銓慶時,他的口風再度鬆動,由於接任郭董事長職務的郭淑珍授權查帳,檢方將待查帳結果出爐後,再彙整扁家向工程界索賄的有關案情。



◆ 蔡銘哲匯珍款 半年一次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2008.10.14

特偵組調查扁家海外密帳案,昨天提訊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及對外自稱是吳淑珍助理的蔡銘哲,發現蔡銘哲平均約每半年即透過郭銓慶提供的帳戶,將吳淑珍交付的大筆現金匯往海外,每次金額約五十萬至百萬美元不等。

特偵組也查出,除北投纜車、南港世貿展覽館弊案,郭銓慶旗下其他公司取得的三件政府標案,與匯款時間太過「巧合」,正深入調查是否有所關聯。

檢方查閱郭銓慶的行事曆更發現,他曾在蔡銘哲帶領下進入官邸與吳淑珍會面。辦案人員並比對郭銓慶進入官邸時間、取得政府標案的評審委員名單、到鉅額金錢匯入扁家帳戶,發現其中有巧合及可疑之處。

此外,特偵組清查郭銓慶及公司資金、相關帳戶發現,有一年郭銓慶的公司共匯八百萬美元到海外、並陸續轉匯進扁家海外密帳裡,可能不單純是協助扁家將錢匯往海外。

另外,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遭收押後提出抗告,昨天被駁回,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陳鎮慧有關機密費用流於扁家私人用途、竄改紀錄等,都證稱是受林德訓指示,且他涉及侵害公務員之廉潔執行,仍有相關人士待傳訊,為避免串證,有羈押禁見必要。

特偵組調查發現,林德訓從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在陳水扁的訴訟策略中便扮演重要角色,包括提出南線專案、將國務機要費使用在機密外交工作上,都有林德訓參與討論、甚至策畫的痕跡,也是陳水扁長期仰賴的重要幕僚。

高院審酌卷證資料後認為,在陳鎮慧製作的國務機要費支出表中,部分與實情不符者,是聽從林德訓指示製作。



◆ 扁家很「專業」 每筆匯50萬美元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2008.10.14 02:26 am

特偵組追查扁家海外密帳案發現,扁家人匯款疑是很專業的逃稅、洗錢手法,匯款金額常控制每筆不超過五十萬美元,以逃避國際金融機構追查資金來源;成立海外控股公司,則是設下兩層防護網,避免資金真正所有人曝光。

特偵組調查發現,扁家匯給吳澧培的金額,是聽從他的建議控制在五十萬美元以下。不過,扁家先前透過蔡銘哲、蔡美利、吳景茂等管道匯款海外的金額,多數也控制在每筆五十萬美元以下。

特偵組詢問專業人士得知,國際銀行對逾五十萬美元的交易,會要求客戶說明資金來源,發現可疑時,通報各國司法單位、國際洗錢防制組織。

辦案人員分析扁家長期匯款情形,認為扁家相當熟悉如何避開國外銀行查緝,即使利用人頭帳戶將錢匯往海外,或在國外銀行設立紙上控股公司,經常設下兩層以上的防護網,藉以隱匿資金真正所有人。

雖然陳水扁一再強調錢的事都是吳淑珍在處理,不過辦案人員對他的說法持保留態度;加上陳致中在近幾年幾乎都是受吳淑珍指示處理扁家財務,尤其扁家資金從許多人頭帳戶陸續匯整到黃睿靚新加坡、瑞士帳戶、轉匯到其他控股公司等過程,都有陳致中參與的影子,扁家人的涉案程度,已成特偵組後續偵查重點。



◆ 巴紐案吳思材 檢求從重量刑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14

巴紐建交醜聞案,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傳喚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前參事張強生,吳思材表示銀行對帳單是在新加坡交付給外交人員,張強生則證稱吳思材在外交部裡拿給他,檢方以吳犯後仍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全案定本月23日宣判。

針對吳思材提出假對帳單給外交部,隱瞞帳戶中款項早已被轉走等情形,黃志芳證稱,有關細節都是委由張強生處理,他是在台北地檢署告知後,才知道吳思材提出的對帳單是假的;張強生則具結表示,有關10億元款項的下落,他一直進行催討,還曾隨吳思材到新加坡,但吳後來到外交部交給他的對帳單,他以為是真的,並不知道是吳所偽造,更不知道錢已經被吳思材領光。

吳思材昨天在法庭上否認偽造對帳單,表示單據是別人在新加坡拿給他的,他與律師都強調吳是新加坡人、且行為地在國外,質疑台灣是否具有審判權;不過,合議庭當庭提出調閱的資料顯示,吳思材是95年8月16日才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吳思材的律師強調,吳思材是新加坡人,不了解台灣的法律,就誣告部分,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並強調如行使和偽造的地點在新加坡,台灣法院即沒有審判權;吳思材也向法官請求考量他不懂台灣法律,但檢察官則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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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幅漫畫 葉盛茂認錯吐實

* 兩幅漫畫 葉盛茂認錯吐實
* 1罪1罰 葉盛茂,會關很久?
* 陳致中夫婦 最快今傳訊
* 暴走台灣

◆ 兩幅漫畫 葉盛茂認錯吐實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10.15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提訊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法官曾正龍感性曉諭,並以聯合報兩幅漫畫諷刺陳水扁將葉盛茂當成鬥牛犬、踩在腳底下,希望葉盛茂勇敢面對。葉態度大為改變,承認早在九十五年底就將洗錢公文洩密給陳水扁。

庭訊中,葉盛茂五度自責地說「我錯了」、「我不可能再說假話」,也翻供稱從未向檢察總長陳聰明報告扁家洗錢公文。葉盛茂懊惱地說:「現在每天檢討自己,這個犯罪資訊向陳水扁報告,當時怎麼會這麼糊塗、這麼粗心。」

昨天庭訊一開始,曾正龍足足對葉盛茂講了卅分鐘,要他捫心自問,在法治國家,調查局長對牽涉總統家人犯罪的資料,都可以向總統報告,「這樣的總統會不會無法無天?」這個洩密動作,甚至會影響政權的更迭。

曾正龍提醒葉盛茂,陳水扁本月八日在法庭當面指調查局提供給他的情資都是錯的,事實上,這些情資不但百分之百正確,還讓扁家有時間移轉海外資金。接著,法官以聯合報兩幅有關陳水扁和葉盛茂關係的漫畫,勸葉盛茂說實話。

法官描述第一幅漫畫,葉被畫成一隻鬥牛犬,將扁家洗錢案、調查局都吃掉;意指葉幫扁家吃案,毀了調查局。另一幅是審判長坐在庭上,被畫成鬥牛犬的葉盛茂趴在下面,被陳水扁踩在腳底下說:「如果不相信阿珍,要我相信勇哥還是他?!」

曾正龍向葉盛茂說:「你顧慮別人,別人不顧慮你!」調查局長是執法人員,要忠於國家和法律,絕不是愚忠於總統。此時,沉思已久的葉盛茂態度轉變,抬起頭說:「感謝法官的苦口婆心忠告,我一定據實陳述。」

葉盛茂接著坦承,九十五年十二月調查局收到艾格蒙組織通報扁家澤西島洗錢情資,他就向陳水扁報告。九十七年一月艾格蒙開曼群島來函要查扁家疑似洗錢的公文,他也向扁報告並面交公文,沒有向檢察總長陳聰明報告此事。

當法官追問他當初為何扯進陳聰明?葉盛茂說,「就是我錯了」,只是想逃避責任。他對不起社會,對不起檢察總長陳聰明。



◆ 1罪1罰 葉盛茂,會關很久?

【聯合晚報╱記者陳聯邦/特稿】 2008.10.14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多項罪名,其中洩密次數又多,由於我國刑法3年前修法改採「一罪一罰」,如此一來,每一罪都要個別論刑,再累計刑期,葉盛茂可能會很慘。

過去採連續犯 刑期較輕

我國刑法過去有「連續犯」規定,將連續犯罪論以一罪,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就某種角度看,這是犯罪越多,「賺」得越多,譬如小偷犯案100件,一件判2年徒刑,依連續犯論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就是判3年,偷2件與偷100件的刑期都是3年。但民國94年刑法修法改採「一罪一罰」,犯罪件數改成分別論罪處罰,如果小偷犯100件,一件判2年,被法院判累計刑期就達200年。

以葉盛茂為例,他犯行除了隱匿公文、偽造文書、洩密、圖利等罪,洩密行為還先後多次,在採「一罪一罰」後,各罪被判累計刑期將相當高。假設葉盛茂共洩密3次,若一次判2年,光洩密罪累計刑期就是6年。由於葉盛茂還涉向阿扁提供很多司法個案調查筆錄,如新瑞都案、台開案、SOGO案等等,未來如認定這都構成洩密罪,依「一罪一罰」,累計刑期就愈累愈高了。

一罪一罰 加總不得超過30年

不過,法院對犯下數罪的被告,雖採「一罪一罰」,但最後仍需訂出合併執行的刑度,刑期最多不得超過30年。以葉盛茂情況,他累計刑期很輕易就是一、二十年,法官在訂執行刑(真正要服刑的刑期)時,就算不嚴格論處,而採中間刑,假設累計刑期是18年,訂執行刑折半就變成9年,刑期都將比刑法修法前重很多。



◆ 陳致中夫婦 最快今傳訊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15

最高檢特偵組調查扁家弊案,昨天提訊扁家帳房陳鎮慧及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確認國務機要費遭扁家私用細目及匯款海外等案情,為傳訊扁家人作準備。

據了解,特偵組最快今天會傳訊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且不排除強制處分;直到昨天深夜十一點,特偵組檢察官仍加班準備相關卷證。

陳水扁在國務費案爆發後,提出用於機密外交等說法,但特偵組查扣陳鎮慧製作的流水帳原始細目,沒有相關記載,且發現部分機密費支出項目及總額遭塗改。檢方懷疑所謂機密工作,是扁卸責說法,將提具體事證突破扁的謊言。

至於葉盛茂昨天在法庭供稱,去年底即曾電告林德訓調查局接獲扁家海外密帳函文,林德訓是否向陳水扁報告?有無討論後續處理?陳水扁後來將未遭凍結的錢轉匯到吳澧培指定帳戶,林德訓是否參與?特偵組都將逐一釐清。



◆ 暴走台灣

【中時小社論】 2008-10-15 中國時報

檢調系統暴走,週刊才會每期都有偵查內容可以爆料;談話性節目暴走,名嘴們才會代替法官未審先判;陳水扁暴走,民進黨才會被挾持落到這般田地;馬政府暴走,台灣才會缺乏正面建樹只見批鬥前朝。當所有公共系統都失靈,台灣還能不暴走嗎?

日本的暴走族(即飆車族泛稱)是青少年次文化的一部分,台灣公共領域的暴走族,也愈來愈成為台灣文化的一部分了。

如果不是檢調系統暴走,「偵察不公開」原則怎麼可能變成「偵察內容請見週刊」、「週刊內容成為通稿」?台灣的司法人權就這樣成為檢調暴走的祭品。

如果不是談話性節目暴走,名嘴們怎麼可能自以為是法官、上帝,動不動就宣布破案、入人於罪?台灣的公共討論就這樣成為名嘴暴走的祭品。

如果不是陳水扁暴走,已經被打到趴在地上的民進黨,怎麼可能還會繼續沈淪、難以自救?台灣的忠誠反對黨就這樣成為陳水扁暴走的祭品。

如果不是馬政府暴走,第二次政黨輪替後的台灣社會怎麼可能毫無願景、只靠前第一家庭洗錢疑案而自high?台灣的國家發展就這樣成為馬政府暴走的祭品。

唯有這些失靈的公共系統都不再暴走,台灣才可能重回正軌。當我們擁有司法人權、公共討論品質、明辨是非的反對黨、負責任的國家願景後,台灣的民主才可能進一步深化。

※ 歹戲拖棚,每天都爆一點點進展,真的很悶。

fsj 提到...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涉圖利洩密 收押

*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涉圖利洩密 收押
* 檢方接獲移民署通報決境管 余被請下機 自行赴北檢報到
* 綠委:余非被告、證人 檢不尊重人權
* 北檢:7日就以被告身分傳余政憲
* 郭銓慶轉汙點證人 坦承行賄、匯款

◆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涉圖利洩密 收押

【陳志賢/台北報導】 2008-10-16 中國時報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昨晚因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遭羈押禁見!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查到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行賄內帳,牽扯出北檢偵辦中的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檢察官以他涉及圖利、洩密,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在晚間十時卅分裁定准押。余政憲被扣上手銬神情落寞,要求轉告妻子鄭貴蓮,他被收押了。

台北地檢署偵辦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懷疑前內政部長余政憲,事前將評選委員名單洩漏給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郭再指示力麒集團旗下的力拓營造行賄評委共九百餘萬,讓力拓獲得工程,涉嫌洩密、圖利。

檢察官原訂十六日傳訊余政憲,但因余昨日上午要出境,在機場的移民署官員因余已被列境管,經通知檢察官後,檢方緊急開傳票,提前在昨日傳他到案。

檢方懷疑,吳淑珍「特助」蔡銘哲藉吳的權勢關係,居間向余政憲傳達吳希望力拓承攬南港標案的意思,要余在標案上配合協助,余才洩密。

據了解,檢方曾傳喚多名證人,發現余政憲曾經在簽呈上指示下屬「配合」,事證對余政憲相當不利,因此檢方庭訊時,曾諭知余政憲自白可以減刑,要余政憲「好好思考一下」,但余仍矢口否認有洩密、圖利情事。

由於檢察官掌握余涉嫌犯罪的事證明確,因而下令當庭逮捕余政憲,並以他犯罪情節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閱卷後,晚間十時左右開庭,認為被告余政憲的犯罪事證被充分掌握,開庭約卅分鐘,即裁定准予檢察官的羈押聲請。

南港案工程是在九十二年間,經濟部國貿局委託內政部營建署辦理「經濟部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統包案」。工程總預算為卅五億九三一三萬五千元。全案開標後召開兩次評選委員會議,在九十三年一月卅日規格標複評會議中,十三名評委最高分選出力拓營造公司為得標廠商。

但檢方發現,依工程招標規定,評選委員名單要先交當時內政部長余政憲圈選,但余圈選完後,營建署還沒上網公告,就涉嫌將名單洩露給力麒集團,讓集團中力拓營造能「按圖索驥」逐一行賄多名評選委員,讓力拓以最有利標資格取得工程。

檢方事後搜索時,在員工的隨身碟內發現評委名單的電子檔,檢方懷疑,郭銓慶透過力拓總經理蔡尚清的秘書彭緒瑋協助,取得評選委員名單並建檔;事後郭依照名單,以每人一、二百萬代價行賄部分評委。

除了余政憲外,檢方昨天也傳喚擔任標案評委之一的前內政部主任秘書陳鴻益,訊後認為陳鴻益涉嫌貪汙,諭令以卅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檢方近日還會傳喚前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調查。



◆ 檢方接獲移民署通報決境管 余被請下機 自行赴北檢報到

【林秀麗/高雄報導】 2008-10-16 中國時報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因涉及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台北地檢署已通知他十六日到案接受調查,但十五日早上余政憲卻現身高雄小港機場準備出境;已經順利通關登機的余政憲,由於接獲移民署通報,檢察官臨時決定管制出境,最後被請下飛機並主動前往北檢報到。

余政憲在兩名友人和一名男性助理陪同下,昨天上午七點多現身小港機場,準備搭乘澳門航空八時卅分起飛的NX六六一班機赴澳門。八時十分他在出境室排隊等候通關時,移民署官員發現電腦顯示他為列管警示名單,但並非管制出境名單,因而仍照常放行通關,同時向北檢檢察官柯宜汾請示如何處理,檢察官臨時決定限制他出境。

已經登上澳航班機就座的余政憲,隨後被移民署官員請下飛機。據在場官員描述,余政憲對於自己被限制出境頗感意外,但全程態度配合,神情輕鬆並無異樣。

余政憲隨即被帶往高雄航警局,由警方當場打電話聯繫檢察官柯宜汾,柯、余兩人在電話中溝通,余政憲坦承他已經收到傳票,但不知被限制出境,此行是與友人相約要到上海看一級方程式賽車。檢察官隨即將傳票及拘票傳真到高雄航警局,余政憲在電話中與檢察官相約,表示願意主動到案說明,並且約定昨天中午十二時卅分到達北檢。

余政憲在航警局等候助理辦理退關及領回行李手續,除了一件隨身行李外,並取回一件拖運行李,約上午九時卅分與助理一起離開高雄航警局,前往搭乘高鐵北上,並無警方人員同行。



◆ 綠委:余非被告、證人 檢不尊重人權

【何醒邦、邱順斌、林宏聰/綜合報導】2008-10-16 中國時報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疑涉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在搭機前往澳門時,突遭移民署幹員攔下並移送台北地檢署應訊。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聲援余表示,余政憲並非被告,出國計畫早在一個多月前已定,昨日凌晨零時許才突然接到檢方傳票要求「來署說明」,上午亦馬上委由律師代為請假,檢方竟到機上拉人,完全不尊重人權。

前總統陳水扁十五日到鳳山五甲龍成廟參拜則指出,檢調這項動作根本是押人找證據。

陳水扁指出,檢調偵辦他案件將余政憲列被告,大家要知道檢調已經一個個在抓人,沒有證據、先押人找證據,根本是侵犯人權。

他並意有所指說,大家要覺醒,檢調偵辦他案件不是自己個人事情,大家若不團結,今天抓這個、明天抓那個,日後說不定大家都會被抓走。

邱議瑩強調,余政憲完全沒有任何逃亡的理由及事證,就算昨天去澳門,今天也可以回來出庭,檢方卻硬要入人於罪,還刻意塑造余政憲要逃亡、卻在機場被攔截的觀感,司法簡直倒退到威權獨裁時代。

前立委謝欣霓指出,余政憲和幾個友人早在九月初就和她約好秋天時出國去玩,九月底時就已經訂好機票,但她當時因為有事所以最後決定不去,不過,整團的出國計畫是早在一個多月就決定的,絕不是因為收到傳票才臨時起意出國。

邱議瑩進一步指出,余政憲早就已經安排好要與一群朋友去澳門看F1賽車,也早已訂好昨天上午八時的飛機,但午夜十二點多才臨時接到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的傳票,告知隔天(十六日)上午要開庭。

邱議瑩出示傳票強調,由於余政憲只是被要求去地檢署說明,既非被告也不是證人,亦未遭限制出境,因考量已出國在即,所以昨日上午才委請律師代為請假,一切照法律程序走,沒想到地檢署竟然到機上拉人。



◆ 北檢:7日就以被告身分傳余政憲

【陳志賢/台北報導】 2008-10-16 中國時報

台北地檢署昨天表示,早在十月七日就以被告身分對余政憲發出傳票,並在十三日通知境管單位對他執行出入境留置通知,絕非立委所言「臨時起意」。檢方表示,南港展覽館弊案有多名證人證詞及書證顯示余政憲涉案,因此檢方十月七日發出被告傳票,要求余在十月十六日上午到庭說明。

由於各項事證顯示余政憲涉案程度加深,檢方擔心他不到案影響案情後續調查,因此在十三日決定通知移民署,對余政憲採取出入境留置通知措施。

絕非立委所言臨時起意

余政憲在昨天上午八時多,前往高雄小港機場,欲搭機出境前往澳門。移民署官員發現此事,遂打電話通知檢察官,檢察官馬上指示移民署官員留置余政憲,並親自與余通電話。檢方詢問余:「有無收到傳票?」余說:「有!」

由於檢察官昨天上午提訊涉及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在押的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因此決定立即傳喚余政憲。經余政憲同意,檢方先製作一分傳喚日期為上午十時卅分的刑事傳票,傳真至小港機場請余簽收。

余政憲向檢方表示,他可能趕不及十時卅分的庭期,但會在中午時趕抵法院,檢察官於是再傳真一張下午二時卅分開庭的傳票給他。

未收到余政憲的請假狀

余政憲下午主動前往台北地檢署報到,檢方告知他可以有請律師的法律訴訟權利,檢察官延遲了半個小時,等余政憲律師到達後才開庭。

檢方強調,雖有立委質疑余已委託律師請假,但到昨天開庭前都未收到余政憲的請假狀,因此並沒有什麼違反人權的疑慮。

※ 看來兩邊各說各話。



◆ 郭銓慶轉汙點證人 坦承行賄、匯款

【陳志賢/台北報導】 2008-10-16 中國時報

台北地檢署十五日提訊南港展覽館弊案遭羈押的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他同意轉任「汙點證人」,坦承為承包工程行賄評選委員近一千萬,並供稱提供妹妹郭淑珍的帳戶作吳淑珍人頭戶,匯了九千餘萬元進帳戶後被轉出去。據了解,他並簽下查帳授權書,這對外傳有四億元企業資金透過他匯出洗錢,將能很快查清。

檢察官因郭銓慶願意配合調查,且被疑為串證的「共犯」之一余政憲已經到案,因此認為郭銓慶因串證之虞的羈押要件已經消滅,訊後撤銷羈押,當庭予以釋放,但仍限制出境。

除了郭銓慶同意轉任「汙點證人」,包括已被檢方改列同案被告的力拓營造總經理蔡尚清、特助黃維安、秘書彭緒偉、會計主管鍾麗燕等四人,也一致願意擔任「汙點證人」。

檢方認為,由於五名被告轉任汙點證人,對北檢及特偵組聯手調查的南港展覽館弊案,將有重大助益。

當北檢昨天提訊郭銓慶時,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也十分關切,親赴北檢了解,並與承辦檢察官柯宜汾充分溝通,因此北檢決定當庭釋放郭銓慶之前,應也獲得特偵組的認同。

據了解,郭銓慶也簽了查帳授權書,這將有助特偵組追查部分扁家海外資金來源是否違法,對特偵組而言,將可使得部分扁家涉嫌海外洗錢的犯罪事實明朗化。。

北檢及特偵組偵辦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雙方互相交換情資,也對案件偵辦範圍作出區隔。特偵組全力調查郭銓慶透過蔡銘哲涉嫌行賄九千餘萬元給扁珍;另北檢則偵辦郭銓慶花一千萬行賄評選委員,及余政憲等官員洩漏評委名單的案情。

據了解,檢方每次提訊郭銓慶時,都一再勸告他行賄罪並不重,若自白可以減刑,郭銓慶歷經多日的考量後,昨天同意轉任「汙點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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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大搜三金控 鄭深池列被告

* 特偵組大搜三金控 鄭深池列被告
* 扁海外密帳 有鄭深池經手資金
* 扁財金家臣 鄭深池逃不出是非地
* 三大併購案 蒙上洗錢案疑雲
* 三金控:只是調財務資料
* 二次金改 傷痕累累
* 三次金改走公營老路?許嘉棟痛批
* 劉揆:二次金改弊端不除 沒三次金改
* 幫余政憲喊冤 綠委:他出國看F1
* 檢駁綠委:余政憲收到傳票 且未請假
* 余政道:檢要求兄供出珍
* 令人嘆為觀止的貪婪遊戲
* 突破心障:這是司法步向獨立的契機!

◆ 特偵組大搜三金控 鄭深池列被告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10.18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大舉搜索中信、中華開發及元大三家金控公司,及兆豐金前董事長鄭深池住處,創下國內金融史上三家金控家族同步遭搜索的案例;鄭深池昨天並以扁家洗錢案被告身分遭傳喚到案,成為扁家弊案第十名被告。

特偵組發現扁家海外帳戶中有鄭深池經手資金,鄭到案後詳細交代給扁家資金緣由,檢方訊後將他飭回。

昨天被搜索的除元大、中信、中華開發三大金控辦公室,元大總裁馬志玲、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元大銀行副董事長馬維辰、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的住家也遭搜索,特偵組將陸續約談相關人等到案。

特偵組怕影響股市或打擊到企業,刻意選在周五下午股市收盤後行動,並且發布新聞稿,強調這次行動與三家金控本身業務無關,希望淡化對市場的衝擊。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也說,昨天的行動與二次金改無關,亦未發現與其他金融控股公司有關。

陳水扁總統任內的二次金改曾引起質疑,這三家金控公司與扁家的關係,也有諸多傳言。特偵組表示,這三家金控相關子公司帳戶及人員,跟扁家海外帳戶、扁家人頭的海外帳戶間,疑有不明資金往來,將予釐清。

據了解,特偵組陸續清出的扁家海外資金,超過瑞士凍結的七億;並從其他海外人頭帳戶及新加坡等提供的司法互助資料中,發現有企業子公司、海外控股公司、公司員工帳戶等資金,輾轉匯入扁家密帳大水庫中。

特偵組懷疑這些企業款項匯入扁家海外帳戶,背後因素不單純。加上相關企業在扁政府時期,或曾靠著高層支持,併購官股占多數的金融機構,或是入主官股掌控的金控公司,特偵組交叉比對相關金控併購案,與資金進入扁家海外帳戶時間點,昨天發動搜索約談。



◆ 扁海外密帳 有鄭深池經手資金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10.18

兆豐金控前董事長鄭深池昨天被特偵組依被告身分傳喚到案。據了解,特偵組在扁家海外帳戶中,發現有鄭深池經手的資金,鄭深池到案後態度相當配合,詳細交代給扁家資金緣由,檢方訊後將他飭回。

特偵組昨天將被告傳票送交鄭深池,鄭即在下午四點多由律師陪同到特偵組應訊。檢方訊問至晚間十時許將他飭回。

據調查,九十五年鄭深池任兆豐金董事長,中信金企圖入主兆豐金,當時身為官股代表鄭深池,默許市場派的中信金在海外透過結構債方式,收購兆豐金股票,最後「以小吃大」併購兆豐金;事後,鄭深池又獲中信金支持續任兆豐金董事長,引起外界質疑。

由於鄭深池能代表官股當上兆豐金董事長,外界向來認為全因陳水扁的關係,因而陳水扁在中信金併購兆豐金案是否扮演關鍵角色,辦案人員將深入查證。

此外,中信金併購兆豐金前,曾經高價購買高雄澄清湖附近一筆土地,後來被發現該筆土地所有人與鄭深池有淵源,成交價格比行情高出上億元;由於交易手法同樣是透過海外紙上公司、且交易資金也匯往海外,當時即被懷疑該筆買賣與鄭深池支持中信金併購兆豐金有關。本案仍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據了解,特偵組調查扁家海外資金,發現疑似與該筆土地交易有關資金匯入,甚至層層轉帳過程中有鄭深池的帳戶出現;由於資金來源可疑,檢方因此將他簽分為洗錢案被告。

辦案人員表示,跟吳景茂、蔡銘哲相較,鄭深池經手與扁家海外帳戶資金較少,且配合調查;對涉案情節都有交代,未對他強制處分。



◆ 扁財金家臣 鄭深池逃不出是非地

【聯合報╱記者 賴昭穎】 2008.10.18

兆豐金控前董事長鄭深池昨天因有資金進入扁家帳戶被檢調列為被告,當年他因陳水扁的刻意提攜,一度被譽為「新金融教父」;但在淡出金融圈近一年,又因為阿扁案無奈捲入司法案,能否全身而退,有待觀察。

很多人都說,他人如其名,心思宛如深沉的池水,讓人難以看透。去年最後一天,他突然宣布辭掉兆豐金董事長,在總統大選前做出這樣的決定,也讓外界產生諸多聯想,但他卻只是悠悠的回應:「決定的事就會做,不必多說,不能說的,也永不會說。」

在跨足金融圈之前,鄭深池較為人熟知的身分是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的女婿,大半生都在長榮海運服務。阿扁上台後,他從交通界跳到交通銀行擔任董事長,儘管當初被說成是「金融門外漢」,但自此之後,鄭深池的金融之路卻愈走愈順,不但當上兩屆兆豐金董事長,還身兼銀行公會理事長,當時政府甚至另外籌設台灣金融總會,由他擔任理事長,意圖捧成金融證券保險信託業「共主」。當時他在金融圈地位祟高,「喊水會結凍」,也被視為扁家的財金家臣。

不過,情況在二○○六年出現變化,兆豐金董監事改選,引爆中信金插旗兆豐金風波,鄭深池與當時的蘇貞昌內閣關係生變,被迫交出銀行董事長,只當個有名無實的金控董事長,同時交出銀行公會與金融總會理事長大位,聲望跌到谷底。

去年的跨年夜,他毅然決定離開金融圈這個曾為他開創事業第二春的「是非之地」,不過,終究還是沒辦法擺脫他與扁家的牽扯。



◆ 三大併購案 蒙上洗錢案疑雲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10-18 中國時報

特偵組調查扁家洗錢案,中信金控插旗兆豐金、併購開發金及元大證券併購復華金三案,外界傳聞中信辜家及元大馬家都曾赴官邸求見吳淑珍,疑在吳淑珍授意下完成三起併購案,特偵組發現三家金控的海外子公司,疑與洗錢案人頭戶有不正常資金往來,因此在昨天進行搜索。

這三件合併案都是在陳水扁總統任內推動的「二次金改」政策,雖然外傳涉及不法弊端,不過,包括中信辜家、元大馬家、阿扁親信馬永成及總統府、官邸過去都一再否認總統府或官邸有介入「二次金改」併購案。

三案推動 均在扁任內二次金改

特偵組接獲檢舉,指中信集團為了與前中華開發董事長陳敏薰爭奪開發金經營權、中信金控為插旗兆豐金,中信集團的辜仲諒、辜仲?兄弟曾在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的引介下,多次赴玉山官邸,向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表達併購的意願。

在獲得官邸的首肯後,辜家積極展開併購開發金、插旗兆豐金動作。

據了解,辜家二少除了與馬永成交情深厚外,也與陳致中有往來。據稱,陳致中多次搭機赴日期間,曾借宿辜家在日本的住所。

另有立委爆料,元大集團為了讓元大證券併購復華金控,元大馬家透過馬永成進官邸見吳淑珍,並送三億元給官邸取得復華金經營權,但特偵組表示,仍在調查蒐證中。

陳水扁在九十三年十月推動「二次金融改革」政策,九十四年中信金控決定併購具有官股背景的兆豐金控。

中信金插旗兆豐金 曾遭調查

九十五年二月金管會核准通過中信金控購買百分之十兆豐金控股權,中信金為了插旗兆豐金,違法購買海外結構債連結兆豐金股權。九十五年六月中信金在兆豐金股東會中取得過半董監席次,不過,中信金的作法,引起時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蔡英文震怒,下令金管會調查。

金管會在九十五年七月查核發現中信金購買海外結構債連結兆豐金股權的缺失,並要求將其以結構債方式取得的兆豐金股權陸續釋出。事後檢調介入偵辦,致辜仲諒滯留海外未歸遭到通緝。

另發生在九十年的元大證券購併復華金案,外界質疑元大馬家在官邸的授意下結合官股,強行通過元京證券合併復華金,官股放棄收購委託書,任憑元大馬家收購委託書,一舉吃下復華金經營權。



◆ 三金控:只是調財務資料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8.10.18

中信金控昨晚發布聲明,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表示,中信金控及子公司絕無涉及外傳特偵組調查的案件。換句話說,中信金控澄清,沒與前第一家庭金錢來往。

辜濂松昨天人在大陸北京,他表示:「絕沒有這回事。」

檢調單位昨天下午兵分多路前往中信金控、開發金控及元大金控總部,以及元大證券大樓調查,調查時間相當長,至少都有五個小時。但三家金控都強調,昨天檢調的動作並非「搜索」,而是來調閱財務資料。

中信金控發布聲明,一、中信金絕無涉及外傳特偵組調查中的案件。二、董事長辜濂松強調,後續如有協助說明需要,中信金及辜濂松本人都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的司法調查。三、為捍衛中信金三十餘萬名股東權益,並維護中信金及辜濂松的聲譽,中信金對後續外界任何相關不實傳言或經由媒體中傷報導,甚至捕風捉影,都會以法律行動堅決維護公司與辜濂松個人聲譽。

中華開發金控表示,檢調人員來總行大樓,並未逐層搜索,而是要求開發金控相關人員提供資料。開發金控還表示,昨天董事長辜仲←並不在辦公室,但是否他已出國?開發金控回應「不確定」。

元大金控發言人莊有德也表示,檢調單位昨天下午二時到元大金控及元大證券調閱相關財務資料,元大尊重司法調查,也依法配合檢調單位提供相關財務資料。



◆ 二次金改 傷痕累累

【經濟日報╱記者 李淑慧】 2008.10.18

特偵組昨(17)日大舉搜索中信金、開發金、元大金,法務部長王清峰證實,這是為了偵辦前總統陳水扁的洗錢案、貪污案。

檢調講得很清楚,這些金控公司的海外分行,跟扁家都有往來的紀錄。恰巧,這三家金控都參與了二次金改,不是入主金控,就是想要併購其他金控,因此讓外界聯想到與二次金改經營權的爭奪案有關。

四年多前,二次金改中「金控限期減半的措施」,在前總統陳水扁宣示下,沸沸揚揚地展開。民營金控在限時整併的壓力下,展開整併大計。但有部分民營金控覬覦其他業者的經營權,卻不是循正常的市場併購機制,反倒走後門,關於有金控透過扁家取得政策默許合併的傳言更是時有所聞。

在二次金改傳出弊案之前,就傳聞總統官邸介入開發金、國票金、中信金併購兆豐金等,而元大集團入主復華金,更被外界視為二次金改的最佳力作。

雖然這些合併案都未被證實真與陳水扁任總統時介入有關,然而,現在只要跟二次金改沾上邊的金控公司,竟統統引來檢調單位大舉搜索,如今這些金控公司不僅無法併購心目中想併的金融機構,還因為捲入扁家洗錢案而名譽受損。

二次金改弊案重重,改了半天還是一場空,世界經濟論壇的競爭力報告將台灣的金融健全度,在列入評比的125個國家中列為第100名,可見台灣金融業的狀況有多慘。

政黨輪替後,現在國民黨政府應該要記取教訓的,就是「絕對不要再把黑手伸進金融市場。」

不久前傳出政府想要促成兆豐金合併台新金,接著又傳金管會想要幫富邦金與台新金牽線,雖然政府官員沒人承認,但還是讓人擔心恐怕非空穴來風,拜託政府別再重蹈覆轍,讓市場能回歸正常運作機制。



◆ 三次金改走公營老路?許嘉棟痛批

【陳碧芬、薛翔之/台北報導】2008-10-18 工商時報

三次金改就將啟動,政府正在醞釀氣氛,主導公營銀行將成銀行整併的政策主軸。金融研訓院董事長許嘉棟昨天砲轟此做法,他認為,金改是不能停歇的長期工程,銀行整併在制度上,應有長遠的規劃,不可與目前急迫情勢的處理對策,相互糾結不清。

他認為,受到金融市場混亂影響,政府現在傾向於「金融機構公營化」模式,由國家出錢成立國有企業,好讓金融情勢贏得穩定,「事實上,這只是歐美國家,為了短期需要的應變的措施」,待及市場波動停止,仍會回到民營之路。

「尊重自由市場、正常經營,才是銀行整併的長遠之路」,許嘉棟說,即使是金融業,公營事業的文化與民營企業,有極大的不同,公營事業強調穩健、保守,相對也沒有創意,應變差,所以出亂子機會少,此次全球金融海嘯中,公、民營金融機構被波及的損失情況,可見一般。

許嘉棟指出,劉內閣並沒有對三次金改明確說明,僅表示「將會設立公正、公開、透明的併購機制,參考國際作法,回歸專業、尊重市場」,沒有把避免財團化、員工權益維護等細節講明,也應不至於發生黑箱作業。

據此推理,即使民營銀行整併熱絡,公營行庫應該可以保留,他說,但為了競爭優勢,需有朝向企業化經營,給予鬆綁、經營彈性比較好。 至於公股行庫是否需要走上民營化,許嘉棟說,見人見志,建議開放給輿論討論,可是目前政府受到當前金融市場波動衝擊,傾向由政府出錢設立的國有金融事業來主導,已成「為把解決短期急迫情勢的對策,拿來當成長遠的制度規劃」,如此糾結,讓外界難以解釋。

政治大學金融學系教授李桐豪也指責,金融機構在整併過程,發生許多不快的現象或失敗個案,負責監管的官員必須負起責任,現在應該要勇於收拾過去金融管理的失敗,而不是縮起頭來,把金融機構都併為國有事業。

而面對許嘉棟的開砲,對政府將推動的金改,由公股來主導,深感不以為然。財政部和金管會對此表示,現在一切都還言之過早。

官員說,目前連第三次金改的名稱,從何而來,都還不知道,遑論以公股扮演三次金改的主力。以現行的作法,金融改革持續在進行,無論是哪一家金融機構和另外一家金融機構合併,只要能夠提升競爭力,讓銀行財務更加健全,業務經營穩定發展,併購一切由市場機制決定。

官員舉例說,先前擬推動的台灣金控,原先打算將土地銀行納入,不過,後來立法院未通過將土地銀行涵蓋在內,就代表即便是公股金融機構的合併,都不是公股的主管機關,或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可以決定的。

之後是否會有提高併購誘因的政策新規劃?官員指出,根據現行的金融機構合併法,即對商譽的分年攤銷、土地增值稅的移轉、規費,程序上都簡便,也加以放寬,亦即,目前就已有優惠機制的存在。



◆ 劉揆:二次金改弊端不除 沒三次金改

【薛孟杰/台北報導】 2008-10-18 工商時報

檢調單位大舉搜索金控,再度引發外界對金改的關切。劉揆昨日在立院答詢時則強調,政府目前對金融改革的立場就是先清理二次金改留下來的問題,在相關弊端未除之前,不會有三次金改。

昨日下午,當立院正進行施政總質詢時,傳出檢調單位大舉搜索中信金、開發金,引發立委側目。國民黨立委楊瓊纓就質詢劉揆是否知情,站在一旁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則證實,搜索中信金與偵辦扁家洗錢案有關。

楊瓊纓則舉中信金過去插旗兆豐金一事,詢問金管會主委陳樹,金融法當時將金融機構的入股,由事前核定,改為事後核備,是否有替中信金量身打造之嫌?陳樹則說,相關法規在96年已經改回去,可見當初決定確實造成一些問題。

楊瓊纓接著問,開發金併購金鼎證,也是在96年11月送地檢署調查,但為何到現在都沒有結果,與中信金處理有天壤之別。王清峰表示,幾件社會矚目的案子,她已要求檢查總長、高院、地院集中人力偵辦。

陳樹則表示,中信金案與開發金案都已經移送檢調單位處理,但行政處理的部分,因為兩案案情情節不一樣,所以處分也不同。

楊瓊纓則批評,二次金改弊端這麼多,幾乎要搞垮台灣經濟,行政院還計畫作第三次金改嗎?劉揆則回答,行政院作法是,前面留下來的問題先清理,在還沒有清理完畢前,不會有新的動作(指三次金改),相關部會已經集中力量,處理過去的問題。

稍後,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亦質詢陳樹,是否曾要求公股銀行借錢給台新銀行,又要郵政總局存700億到台新金,讓台新金度過難關?陳樹則否認。

儘管羅淑蕾點名政府不應貿然紓困,但劉揆則表示,政府現在對處理問題銀行已很有經驗,不會再出現中興銀或中華銀之類的情況。陳樹則再次強調,金融查弊與金融穩定都重要,金管會也仍會協助金融機構正常經營。



◆ 幫余政憲喊冤 綠委:他出國看F1

NOWnews.com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08/10/16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搭機出國是要看F1賽車、還是企圖潛逃?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今天(16日)出示北檢7日發出的傳票,證明他根本沒有被列為被告,不過檢方說,當初傳余政憲出庭,就是用被告的身分傳他,傳票都已經發出去,余政憲怎麼可能不知情。

被收押的余政憲,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被告、還成了境管對象?立委邱議瑩跳出來喊話說,「地檢署說7日的傳票,余政憲是被告,但是大家仔細看,上面哪一個字上面寫余政憲是被告?」

雖然有人質疑,但是發傳票的台北地檢署相當肯定,7日發出的傳票,余政就是被告,而且13日就已經通報移民署把他列為境管對象;不過北檢15日補發的傳票附註欄位上,被傳人的身分從原本的嫌疑人改為被告,民進黨立委大聲砲轟。

民進黨立委陳啟昱表示,「在這裡(附註欄位)收件人的部分本來是寫嫌疑人,然後用一條線劃掉改寫被告,余政憲到底是什麼時候變成被告?明明是經過設計的」;邱議瑩說,「我告訴大家,余政憲改列被告,昨天(15日)下午兩點多的時候,北檢臨時又加發傳票,把余政憲改列被告」。

邱議瑩還指稱,余政憲最大的嗜好就是遊山玩水、到處玩樂,這次出境是要到中國看F1賽車,且也訂好10月20日的回程機票,一個要逃亡的人,怎麼可能訂好回程機票?不過檢方澄清,嫌疑人等同於被告,檢方說15日攔下要出境的余政憲之後,馬上就有律師陪同應訊,說他不知道自己是被告的身分,說詞似乎有點牽強。



◆ 檢駁綠委:余政憲收到傳票 且未請假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張宏業、何祥裕/台北報導】 2008.10.17

余政憲離境前遭收押,引起綠營立委批評。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玲玉強調,檢方在本月七日發出傳票,余政憲前天在機場被攔下時,也向檢察官承認收到傳票,但未請假;檢方依法辦案,沒有違反人權。

對於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指稱,余政憲十四日晚上返家才接到傳票;林玲玉說這完全與事實不符,余政憲前天到庭時表示早已收到傳票、知道被傳喚出庭的事;檢方七日發出的傳票,余政憲不可能十四日才收到。

至於立委質疑北檢七日寄發的是「出庭通知書」而非「刑事傳票」,且未註明余政憲的出庭身分;檢方表示,七日寄發出庭通知書是因為當時余政憲是「他字案」被告,製作通知書的人員疏忽漏打「被告」二字。

余政憲昨天凌晨一時許完成入台北看守所手續,編號二八七二。

或許是一天內從「出國」變成「入監」落差太大,余政憲半夜在囚房內只吃幾口便當就吃不下,晚上也沒睡好。余政憲是台北看守所首度收容部長級的卸任官員。

※ 原來是公文疏失,檢方沒有行政責任?



◆ 余政道:檢要求兄供出珍

【聯合晚報╱記者邱珮瑜/台北報導】 2008.10.17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涉及南港展覽館弊案遭羈押,余政憲胞弟、民進黨立委余政道上午表示,經律師閱卷後,發現台北地檢署漏洞百出,他指控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柯宜汾為求表現,將余政憲收押禁見。余政道談到母親時,不禁哽咽落淚,呼籲媒體不要打擾年事已高的母親,留給他們一點空間。

沈寂兩天後,余政道代表余家人為余政憲出面喊冤,他表示,台北地檢署光憑一方片面之辭,沒讓余政憲有機會與力麒建設前董事長郭銓慶當面對質,質疑檢察官柯宜汾為爭取主任檢察官職位而力求表現,才會將余政憲收押禁見。

余政道指出,媒體報導資料顯示,余政憲在92年9月19日於兄弟飯店將評委名單透露出去,但余政憲不會笨到自己訂房,且當天也根本沒有余政憲的刷卡付費紀錄,但遭訊問時的的第一句話卻是「你要不要供出吳淑珍?你要不要轉為污點證人?」,他認為,柯宜汾沒有任何證據就羈押余政憲,已違反司法人權。



◆ 令人嘆為觀止的貪婪遊戲

【中時社論】2008-10-18 中國時報

扁家洗錢案愈滾愈大,不但查到了企業行賄內帳,還因為內帳牽扯出的工程弊案,而羈押了扁政府的前內政部長,數一數,扁政府八年過程中,因案被起訴求刑、甚至遭到羈押的部會首長,多到已經可以開起行政院會;最遺憾的是,因為擴張事業版圖而行走官邸的企業主,在最近一段日子中,被約談、被搜索、被羈押,這個讓台灣民主蒙羞,政商掛勾的複雜蜘蛛網中,最核心的扁家,依舊臉不紅氣不喘地裝潢豪宅、出入奢華,陳水扁全台趴趴走,愈罵聲音愈大,無視因為當年毫不避諱經營政商關係所坑陷的許多人。

以力麒建設所涉北投纜車與南港展覽館兩大弊案為例,具體而微地呈現扁政府八年來分食政商大餅的操作模式。北投纜車案中,已經被判刑在監的是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他在民進黨內的派系屬性是新潮流,果然這個案子就牽扯出新系大老吳乃仁竟借出女兒的帳戶當人頭;南港展覽館案則是與官邸交誼淵源極深的內政部長余政憲。力麒董事長郭銓慶坦承行賄,借行賄取得工程招標評選委員名單,並出借妹妹郭淑珍的人頭帳戶,供扁家進出企業匯款之用,這筆錢的流向就成為特偵組突破扁家洗錢案的重要關鍵。

力麒建設不小,但也沒這麼大,上述兩個公共工程招標案,在眾多政府重大建設中規模同樣有限。這樣的工程招標都要必須讓建設公司從扁系到新系各路打點,試問:其他更重大的工程招標或者早遭質疑的二次金改,相關企業主得花多大資本才能取得競標優勢?對企業主而言,能用錢打點的都是小事,他們不會再問這些錢最後是進了官邸?還是洗進了國內或國外銀行?或者成了政黨選舉資金?如果都是政治獻金也罷,很抱歉,上述相關人等都是有特定政府職務者,對價關係不問可知。

就在余政憲遭羈押後二天,特偵組再度大規模搜索數家金控公司,約談相關高層。這幾家金控公司因陷入扁家泥沼,遭搜索、約談已經不是一次、二次的事了,這麼些年來,他們的事業版圖,因為行走官邸得以擴張,民營金控要併購官股、民營公司要爭取紓困或併購民營百貨,無不要先問問「夫人」的意思,夫人點了頭還有無數關節要打通,夫人不點頭什麼招數都沒得玩。但是,企業因此招惹的政治爭議從沒斷過,企業主甚至因此遠走海外,有家歸不得,多少人悔恨當年為什麼要進官邸?他們進了官邸得到的利益,全部被後續的政治爭議和弊案風暴席捲殆盡。

身為第一夫人,吳淑珍完全不知節制,她既不認為炒股是不對的,也不覺收受企業高額禮品珠寶是不對的,更不知道把手伸進商戰遊戲是完全不被容許的,離譜的是,她竟然不懂借人頭帳戶也是錯的,遑論利用人頭帳戶全球洗錢,吳淑珍的貪婪無知,讓台灣成了國際醜聞的要角;而她所有不知節制的舉措,影響的是扁政府八年來重大工程建設和金改政策;更嚴重的是,因為扁政府分大餅式的政商操作模式,讓民進黨上上下下一起捲入這個分贓體系,扁案爆發竟無人能發揮阻止之力,還得發言迴護,遑論切割。為什麼?就像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說的,「民進黨哪一個沒拿我爸的錢!」

多少競選公職或服公職的民進黨人,就這麼輕易地掉進權力的貪婪遊戲不可自拔。沒享受過權力,不知道原來利用權力攫取資源是如此方便,扁政府還依靠著一個調查局長通風報信,誤以為可以逃避規範,到此地步法律與道德的界限完全崩毀。時至今日,還是有無數民進黨人大聲為扁喊冤、為與扁家一起吃香喝辣的涉案前首長辯護,這已經不是情義的問題,而是這些民進黨人到底知不知道是非是什麼?他們迄今還認為這些事「沒錯」,難道他們認為換一個位子,自己也可以做相同的事嗎?難道他們已經喪失了基本的羞恥感嗎?

法律構成要件一向嚴謹,特偵組即便雷厲風行查辦與扁家相涉的各個弊案,到底能不能入扁家於罪,還有待案情實際進展,但是,很清楚的是:收受企業重金禮品匯款、標前洩露評委名單絕對違法,每一個被特偵組羈押的人,不論是扁的核心幕僚、前政府高官,或有值得可憐之處,卻也並不冤枉。清廉與是非,是做人的最基本要求,扁家洗錢風暴足為所有從政者戒。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 突破心障:這是司法步向獨立的契機!

【聯合報╱社論】 2008.10.18

檢調偵辦扁家洗錢案,不僅收押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前內政部長余政憲也被戴上手銬收押,這是司法史上難得一見的景象。與此同時,各地檢調偵辦地方官員或民代所涉弊案的行動也日見積極,不少藍綠首長均以重金交保。可見,司法見到政治人物即畏退三分的懦弱情結,已經日漸卸除。

扁案應是促成此一變化的主因。一方面,律師總統陳水扁兩年來的違法抗法,利用民粹政治踐踏社會正義,讓司法人深感不安;另一方面,政黨輪替後,國際司法機構通報洗錢案情資的具體和確實,使得阿扁再也無法逃遁。當權力的神聖外衣褪去,露出的是赤裸裸的腐敗;曾經見官畏三分的司法人,也終於敢高舉司法慧劍來降妖伏魔。

不可諱言,這樣的變化得之不易。三年之前,高捷案辦得雞零狗碎,暴露了司法在權力之前瑟縮的醜態;接著,陳水扁家族涉及SOGO、國務費、台開、炒股等諸多案件曝光,社會輿意亦是沸沸揚揚;但縱有百萬紅衫軍的民意後盾,司法偵辦最後多仍避重就輕,吃案吃得滿桌狼藉。不難想像,台灣雖自詡擁有高度的民主,但要偵辦在任元首或高官的弊案,整個司法體系尚未完成那樣的心理建設;也因此,才有葉盛茂一再向扁通風報信的情事,也才有南港展館弊案只收押了建商郭銓慶,卻放過了洩密的余政憲。

然而,也正因為有過去兩年的煎熬和紛擾,加上政黨輪替所帶來的新政治氛圍,才有這一波司法新氣象的湧現。情治首長淪為階下囚,帶來強烈震撼,而前內閣第一部長以有逃亡之虞被警方從機上帶走,更是超乎人們想像的圖景。司法偵訊上常用的術語,說要突破嫌犯的「心防」;如今看來,司法人不敢擅動中央大員的「心障」,也可望隨著扁案的上升而逐漸破除。

事實上,除了洗錢案的進展,近日各地檢調偵辦官商弊案的行動也頻有斬獲。諸如:台中市議長張宏年因涉及收受小鋼珠業者兩千萬賄款,並護航關說,以五百萬元交保;嘉義縣長陳明文因涉嫌洩漏工程底標給廠商,以三百萬元交保。此外,金門縣長李炷烽因浮報差旅費用遭到約談搜索;台北縣長周錫瑋辦公室主任麥安懷因收受廠商饋贈名車,而遭收押;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涉及收受工程回扣等,住辦均遭搜索。

值得注意的有二:一、這些行動均針對現任地方首長民代而發,二、對象不分藍綠,只問弊情。如果說,因特偵組偵辦前元首的弊案,而對地方司法人員產生了鼓舞作用,使他們勇於打擊政治人物的違法犯紀;那麼,扁家盤根錯節的貪腐弊案,也總算對台灣有了一點正面的溢出效果,不是嗎?

這並不是要鼓勵司法人自我膨脹或自我亢奮,但別忘了,在台灣民主政治發展過程中,司法這一環的相對孱弱,不僅導致政治的畸形肥大,更是造成黑金、白金肆無忌憚的主因。李登輝時代開啟了黑道漂白就地參選的歪風,結果造成地方自治的大汙染,自此黑金政治難以根治。而陳水扁時代則更將白金政治帶向中央,權力幾乎到了可以訂價標售的地步,不僅葬送了積累不易的民主資產,更讓社會正義橫遭摧殘。以台灣目前價值之扭曲、道德之錯亂,如果司法再不伸張公理和正義,社會將墜落至何境地?

矇眼的司法女神,看不見顏色,也看不見尊卑貴賤,她所評斷,唯問是否心平如秤。這不就是司法人最基本的持守嗎?想想看,葉盛茂多次拿情資向阿扁密報,直到兩人對簿公堂,他看到阿扁還禁不住要起立致敬;這副對權力敬畏到不由自主的猥瑣面貌,對得起手中的公權力嗎?多少司法人員回過神來,會不會覺得那也像自己的寫照?

洗錢案不只是一樁世紀弊案,它也提供了司法自我檢視與自我救贖的契機。跨過這道心障,司法才可能找到獨立的自我,成為守護與監督民主的公器。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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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版007 鄭深池代號龐德

◆ 坦承奉吳淑珍指示洗錢 鄭深池:這一天 我等很久了

【陳志賢/台北報導】 2008-10-19 中國時報

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疑似長期協助扁家洗錢,前天當他以被告傳訊到案時,向辦案人員嘆氣說:「我等這一天來臨,已經很久了!」他坦承奉吳淑珍指示,提供相關帳戶,以「螞蟻搬磚」方式協助扁家洗錢至海外。由於明確交代資金流向,訊後被飭回,但與元大金控所屬的元大銀行副董事長馬維辰被境管。

據了解,特偵組將請鄭深池簽署查帳授權書,同意特偵組調閱相關帳戶資料,由於鄭深池相當配合,特偵組目前正檢視他供詞的可信度及對案情的幫助性,考慮讓他轉任「汙點證人」。

特偵組十七日對三大金控進行全面搜索時,由於相關企業的負責人大都在國外,因此當天僅傳喚人在國內的鄭深池到案,並將他列為被告。據了解,特偵組在鄭深池住處進行搜索,並傳喚他到案說明時,鄭似乎早有心理準備,私下向辦案人員嘆了口氣說:「自從扁家洗錢案爆發後,我就知道總有一天檢調會找上我,這一天已經等了很久了。」

由於辦案人員已經掌握具體的匯款水單等事證,認為鄭深池涉嫌重大,因此在鄭深池到案前就決定,若鄭深池矢口否認涉案,就以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但鄭到案後卻非常合作,將過去多年來如何幫扁家洗錢、隱匿資金流向等,都交代的清清楚楚。

辦案人員在清查鄭深池的相關帳戶時,就發現帳戶內異常資金往來,除了部分流向蔡銘哲、郭淑珍等扁家海外人頭戶外;另有部分款項流入其他海外帳戶,辦案人員已經擴大調查這一部分的資金流向、目的,以進一步查證是否亦為扁家不法資金。

特偵組認為,鄭深池以其金控董事長身分、專業,涉嫌長年提供公司及海外人頭戶,以小額匯款「螞蟻搬磚」方式,規避銀行向洗錢防制機關通報的法令規定,協助扁家將資金匯往海外洗錢。

在偵訊過程中,鄭深池坦承在「夫人」吳淑珍的授意下,協助扁家洗錢的細節,因此特偵組認為他配合調查,沒有串證之虞,在偵訊後連交保都不必,就將他當場飭回。僅對他及元大金控的馬維辰發布境管。

而特偵組搜索三大金控集團,搜索行動持續到前日深夜才完成,辦案人員懷疑,三大金控等旗下海外企業、紙上公司、公司大股東、高階主管等,長期提供帳戶協助扁家海外洗錢,且有鉅額異常資金往來,本周起,將針對涉案相關人士傳喚查證。



◆ 兆豐版007 鄭深池代號龐德

【陳志賢/新聞幕後】 2008-10-19 中國時報

因扁家洗錢案被依被告身分傳喚到案的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檢方發現,他曾積極主導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多次私下與前中信金副董辜仲諒妹婿陳俊哲密商購併案事宜。雙方會面時,鄭深池不但以代號「POND」(龐德)自居,還以暗語聯絡,甚至以座車車牌確認彼此身分,情節有如偵探小說。

檢調偵辦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弊案時,發現中信金當年對吃下兆豐金經營權,曾信心滿滿,特地設置購併部門。中信銀香港分行總經理陳俊哲,還自香港高薪聘請一名精通購併案的香港籍專業人員,到台灣策畫購併事宜,製作「購併兆豐金企畫書」。

中信金認為若吃下兆豐金,將成為國內最大金控集團,將購併案列為高度業務機密。為擔心事機外洩,導致其他金控集團介入爭奪,因此在購併企畫書中,刻意以大量代號及暗語掩飾。

其中,中信金控自己的代號是「BMW」(寶馬),顯示自己勢在必得的決心,至於另兩家有意爭取的競爭金控集團,中信金在購併企畫書中以代號「TOYOTA」(豐田)、「FORD」(福特)命名。

這分購併案企畫書內容細膩,不但有購併時間表、進度,甚至還有購併案若不慎提前曝光的「沙盤推演」,安排各自任務,其中安排鄭深池要出面解釋購併案。

一開始,檢調對於企畫書上、監聽譯文內容一再出現的「POND」(龐德),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這是什麼神秘人物,最後才知道這是鄭深池的代號。

當年,鄭深池積極配合中信辜家的購併行動,為了掩人耳目,他以自己名字最後一字「池」的英文字「POND」(龐德)作為代號,多次與陳俊哲私下會面,聯絡密商。

陳俊哲與鄭深池見面,都是由陳俊哲的秘書林珊如與鄭深池的秘書以電話先行聯絡,約定時間,電話中會告知陳俊哲座車車牌,作為雙方確認的方式。

陳俊哲直接開車到兆豐金的地下停車場,鄭深池一方派人在停車場待命,在接獲鄭的秘書指示且比認確定陳俊哲的車牌後,讓陳俊哲停放在特定的停車位。旋即,鄭派專人迎接陳俊哲,搭電梯直達鄭在兆豐金的辦公室,鄭、陳兩人再進行購併案的密商。這場商場交易的過程,宛如○○七電影情節,似乎也頗符合鄭深池當時的代號。



◆ 扁:國共密謀 遊行前抓我進牢

【黃啟璋、呂妍庭/嘉義報導】 2008-10-19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向嘉義支持者宣稱,國共兩黨密謀在一○二五嗆馬大遊行前,將他逮捕入獄,這也是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所提出的條件之一。

陳水扁也批評國民黨清算綠色縣市,「台南抓阿扁,高雄押余政憲,嘉義還要聲押陳明文」,批評這種押人取供的作法根本是製造冤案,阿扁要大家支持他,反對來自中國的黑心政黨。現場數百名支持者不斷高喊「阿扁加油」、「阿扁站出來」。

陳水扁昨天下午二點抵嘉義市西門長老教會,向支持者發表演說指出,馬政府上任內政一塌糊塗,國防、外交也一樣糟,他將參加蔡英文主席率領的一○二五大遊行,遊行的三大訴求是「馬英九道歉」、「劉兆玄下台」、「陳雲林不要來」。陳水扁說,做總統要顧人民生活及國家主權,馬英九上任五個月,股市崩盤,經濟衰退,民不聊生,他個人的事情算什麼?

陳水扁話鋒一轉說,有朋友告訴他,特偵組正加快腳步要在十月廿五日嗆馬大遊行前抓他入獄,因為怕他參加遊行場面控制不了,先下手逮捕他。陳水扁又說,逮捕他是陳雲林來台所提條件之一,國共兩黨聯手要將阿扁抓進牢裡,大家一定要站出來。

陳水扁說,台灣組團前往中國大陸,連生產毒奶的工廠也進不了,都慶公司竟能來台調查,還懷疑金車動手腳,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豈能聽任中國擺布。

陳水扁隨後轉往嘉義縣北迴歸線太陽館舉辦的「護主權、愛台灣」說明會,再度預告「十月廿五日以前就會被抓進土城看守所」,強調這是檢調一貫伎倆,以為先把他「碰(抓)」起來,大家就會怕。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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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金控匯款流向檢掌握 珍列貪瀆被告

* 扁子結婚 元大馬家送600萬
* 陳致中婚禮前後 多筆鉅款匯扁家
* 不收禮? 世紀婚禮 世紀謊言
* 三大金控匯款流向 檢掌握
* 搜金控行動 難保不爆案外案
* 下一波策動窩裡反 鎖定吳景茂、蔡銘哲
* 南港展覽館弊案 珍列貪瀆被告
* 拼企業行賄板塊?再約談郭淑珍

◆ 扁子結婚 元大馬家送600萬

【聯合報╱記者潘欣中、賴昭穎/綜合報導】 2008.10.21

元大金控董事長顏慶章昨天表示,馬維建、馬維辰兄弟送了相當於新台幣六百萬元(十八萬美元)的美金旅行支票,給陳前總統兒子陳致中當結婚禮金;至於後來支票存到國外那個戶頭,元大馬家兄弟並不知道。

顏慶章強調,這筆支出單純是兩兄弟的個人支出,與元大金控、復華金控都無關。有人問,結婚禮金包六百萬元是否符合常情?顏慶章想了想說:「稍大了點。」

他說,九十四年六月陳致中與黃睿靚結婚時,馬維建兄弟所送的結婚禮金十八萬美元旅行支票,是直接交給陳家,不是分四次匯至蔡銘哲指定的海外帳戶。

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元大金控董事長顏慶章,和日前涉嫌扁家洗錢案遭傳喚的元大金總經理馬維建、營運長馬維辰,昨天上午連袂前往林口長庚大學弔唁王永慶,結束後馬家三人快閃離開,由顏慶章代表說明洗錢案相關問題。

顏慶章說,儘管陳前總統在兒子結婚時對外說不收禮金,但馬家兩兄弟認為自己是企業界晚輩,因此問了一些「熟識人」的意見後,認為仍有必要送禮。

他說,馬家兄弟大概認為新人應該會出國度蜜月,送了相當於新台幣六百萬元的美金旅行支票當禮金。

顏慶章說,從美金旅行支票回溯追查後,檢察官才傳喚兩人。至於誰是「熟識人」,顏慶章表示「不方便說」,免得讓更多人捲進來。

顏慶章強調,他不了解兩兄弟和陳致中的關係,但總統公子結婚,企業送禮金是人之常情,好端端一件事,卻被外界講成像是涉入總統家族洗錢案,以及元大證券以前與復華金合併好像有什麼問題,對公司和個人都是一種汙辱,兩兄弟也相當懊惱。

這次發生馬家兄弟涉入洗錢案,顏慶章認為,從兩點可以檢視元大金控的企業治理,第一,元大集團當初與復華金合併,包括換股比例等,都透明、公開、合理,禁得起檢驗;第二,兩兄弟送的禮金都是自己的錢,並未從元大金控、復華母公司或子公司報帳。



◆ 陳致中婚禮前後 多筆鉅款匯扁家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21

特偵組清查扁家國內、外相關帳戶,發現在陳致中婚禮前後,扁家確有不少資金匯入,懷疑元大馬家外,另有其他企業匯款給扁家,由於匯款時間點有些是在九十四年後,戳破扁家聲稱海外帳戶的錢是選舉結餘款的說詞。

特偵組表示,任何企業如果曾匯款給扁家,應主動跟特偵組連繫、說明;對於自首坦白者,依法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如果等到特偵組攤出證據、傳喚到案說明,絕對依法查辦。換句話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企業如果要賭看看會不會被特偵組抓到,可以先看看近來捲入扁家洗錢案企業的情形。

此外,特偵組與金管會等單位追查扁家海外資金發現,中華開發金控相關海外子公司,有可疑資金在香港進入扁家海外人頭戶中;到案人士已供出過去開發金與扁家接觸的管道,及匯款過程,特偵組因此認為有必要請辜濂松父子及相關人士到案說明。

陳致中、黃睿靚在九十四年六月間結婚,特偵組從已取得扁家海外帳戶資金往來明細,及蔡銘哲、郭銓慶、郭淑珍等供扁家使用的海外帳戶中,發現在他們婚禮前後確實匯入不少鉅款。

陳致中曾在瑞士美林銀行查證黃睿靚帳戶款項來源時,說那是他的結婚禮金,跟黃睿靚說詞不同,才被瑞士檢察官釘上。今年八月底,陳致中夫婦返台時,在機場受訪時卻否認帳戶內的錢是結婚禮金;如今,元大金控又說送六百萬結婚禮金,究竟陳致中夫婦帳戶內有多少企業、官場人士所贈送的結婚禮金,或是其他不同名目的匯款,外界同樣的好奇。



◆ 不收禮? 世紀婚禮 世紀謊言

【聯合報╱記者尚毅夫、林政忠】 2008.10.21

陳致中、黃睿靚九十四年六月的千萬世紀婚禮,政商名流齊聚。婚禮前四天,總統府宣布這場王子的喜宴婉謝禮金、禮物,婚禮當天現場更未設收禮桌。

直到國務機要費案爆發,才發現萬海集團竟送名貴鑽錶;如今在洗錢案偵辦過程,元大又自承曾送六百萬禮金給扁家。當時號稱本土、簡約的王子世紀婚禮,如今曾送「大禮」的相關人等逐一揭開了看似潔白無瑕的白紗,背後卻滿是金錢與謊言的醜陋面貌。

九十四年六月,台灣中南部正值水患,總統府取消原本的陳致中婚禮籌備記者會,改以新聞稿說明陳致中婚禮比照陳幸妤結婚時前例,捐給台南縣的三個公益團體二百萬元。十八日的結婚宴客,除親戚對他們的祝福外,婉謝其他賓客致贈禮金或禮物。

陳致中和黃睿靚的世紀婚禮冠蓋雲集,只發出廿五張邀請函,受邀者包括國泰金控蔡宏圖、中信金辜濂松夫婦、富邦金控蔡明忠夫婦、台新金控吳東亮夫婦、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東元集團黃茂雄、統一集團高清愿、微風廣場廖鎮漢和三僑實業廖偉志父子檔,以及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夫婦,都親臨祝賀。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宣稱新人不收禮金、禮物;當時高清愿還開心地說,「他們都不收紅包,今天來好像白吃白喝。」前副總統呂秀蓮也說,「總統說人來就好,心意到就可以。」

如今檢調偵辦國務機要費,竟發現陳致中婚禮開銷約一千萬元,是由國務機要費公款支出,還發現吳淑珍補廿七萬元SOGO禮券,把萬海航運送的賀禮鑽表換成鑽戒;萬海集團董事長陳朝亨後來重提往事說,「碰巧因為我們送的東西沒有價值,她拿去換,才變成我們有問題,我們是運氣最不好的一家。」

當時有北市議員指稱某公司用LV的名牌包,內裝百萬元當賀禮,如今又證實元大送了六百萬元;另外也傳金融界當時約定不要「拚高低」,訂出二百萬元禮金行規;在在說明當時扁家的「不收禮」,不過是一場世紀謊言。



◆ 三大金控匯款流向 檢掌握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21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昨天傳喚中信金子公司仲冠投資副總經理吳豐富、昇恆昌會計經理李麗娜,開啟上周搜索查扣的證物,希望儘速釐清金控、企業與扁家間資金往來真相。

對於元大指稱六百萬元是給陳致中的結婚禮金,特偵組未予回應,僅表示當事人的相關供述,檢方仍在查證。

特偵組全面清查扁家海外資金帳戶後,本月十七日搜索三家金控。知情人士透露,特偵組從資金及相關人士證詞中,已掌握三大金控如何透過海外子公司與扁家海外帳戶可疑資金往來情形,及當初匯款原因。不過,要證明金控送禮與前政府二次金改政策間是否有對價關係,及能否查究貪瀆犯罪,仍待補全證據。

特偵組十七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檢察事務官,搜索中信金、元大金、開發金三家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辦公室及股東住所。其中位於中華開發大樓的中信子公司日通公司也被搜索,吳豐富是仲冠投資副總,身兼日通高階經理,與辜家關係密切;他與開發金的大帳房邱德馨同時被通報入、出境管制,顯示兩人曾處理或經手與扁家海外帳戶資金。

檢方當天在日通投資公司搜索查扣三大箱、一小箱的卷證資料。特偵組昨天以證人身分傳喚吳豐富到案,協助拆封資料,確保內容無誤。歷經三個多小時的比對,吳豐富與三名律師才離開。

此外,特偵組上周偵訊過昇恆昌負責人江松溪,昨天另傳喚昇恆昌會計主任李麗娜到案,協助開箱查驗在昇恆昌扣押的相關物證。



◆ 搜金控行動 難保不爆案外案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08.10.20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上周五大舉搜索中信、中華開發和元大三家金控公司,這項空前的搜索行動,震撼金融界。雖然,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事後明確表示,該行動與二次金改無關;不過,在檢調搜索三大金控,取得大批資料,難保在整理、詳閱搜索資料後,案件不會「開花」,衍生案外案。

檢調搜索三大金控,主要理由是因這三家金控的相關子公司帳戶及人員,與扁家海外帳戶、人頭帳戶之間,疑有不明資金往來。從特偵組刻意在股市收盤後才採取行動,以及搜索時反穿背心,搜索後立即表明是針對洗錢案等作法,都是在「縮小」打擊面,避免搖搖欲墜的股市,再受到驚嚇。

另一方面,近來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在案情突破瓶頸後,案件已不斷開花,若此次搜索再扯上要偵辦二次金改的話,扁家洗錢案絕不可能在年底前結案,對特偵組及馬政府而言,都有極大壓力。

不過,從過去案例顯示,不少案件經過檢調大舉搜索,都可能會產生 「變數」,像是某知名藝人當初涉詐賭案的行賄疑雲仍在偵查中時,檢調搜索其住處意外搜出大麻,衍生出案外案。

此次,特偵組若真的搜到疑與二次金改有關的線索,可能作法將有兩選項,一是持續擴大偵辦,如此一來,勢必拖延結案時間;二是檢方將證據暫時封存,延後再查,先將扁案偵結,以回應社會大眾對洗錢案速偵速結的要求。未來會如何做?將考驗特偵組的智慧。



◆ 下一波策動窩裡反 鎖定吳景茂、蔡銘哲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10.20

為緊扣扁家海外密帳的來源是「犯罪所得」,最高檢特偵組經與台北地檢署承辦南港展覽館弊案的檢察官,聯手策動在押關鍵廠商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轉為污點證人後,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據了解,特偵組鎖定的下一個窩裡反對象,正是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和親信蔡銘哲,如果兩人也能協助檢方,整個扁家洗錢案將會真相大白。

經檢察官同意依證人保護法轉為污點證人的郭銓慶,和盤托出企業行賄的細節,旋即導致前內政部長余政憲遭羈押偵辦,而郭詮慶的供述內容極具爆炸性,居間穿梭的「總統夫人特助」蔡銘哲,成了郭銓慶按圖索驥的關鍵對象,蔡銘哲背後的吳淑珍,在南港展覽館案中的角色,也呼之欲出。

根據郭銓慶向檢方的坦承內容,他表示與余政憲完全不熟,蔡銘哲是雙方的溝通窗口,事後,蔡銘哲給他帳戶並指定複雜的匯款方式,待取得評委名單後,動用3千萬展開銀彈攻勢,其中,1千萬元落入評委的口袋,另有2千萬元流向不明,關鍵的9千萬元,透過力麒的人頭匯往蔡銘哲於香港的帳戶,再轉往吳景茂在新加坡的帳戶,最後流向瑞士黃睿靚的帳戶。

特偵組偵辦洗錢案,因南港展館弊案遭押的郭銓慶,意外吐實,成了污點證人,讓特偵組信心大振,目前全力鎖定蔡銘哲和吳景茂。

據了解,在企業行賄案情,攸關洗錢案是否構成關鍵之一,對外自稱是吳淑珍特助的蔡銘哲,等同是扁嫂的左右手,經手的款項最後又與洗錢人頭吳景茂重疊,特偵組鎖定蔡銘哲,告訴蔡無須為他人扛罪,加上他又是已知南港展館案中對價的關鍵角色,已處於劣勢的蔡銘哲如要自保,供出幕後實情,才有輕判空間。



◆ 南港展覽館弊案 珍列貪瀆被告

中央社 2008.10.21

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力麒建設總經理郭淑珍,並借提在押的前內政部長余政憲,郭、余兩人訊後已分獲飭回及還押台北看守所。據了解,特偵組日前已另簽分他案,調查力麒建設疑行賄扁家等情事,余政憲與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已被列為貪瀆被告。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指出,檢察官訊問余政憲的目的,與海外資金無關,目前除余政憲與吳淑珍外,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也被列為行賄罪被告。

特偵組根據所掌握資料,發現郭銓慶疑透過扁家親信蔡銘哲,向吳淑珍轉達力拓(力麒建設關係企業)有意承攬南港展覽館工程意願,事後再透過扁家親信蔡銘哲將新台幣約九千萬元匯至吳淑珍所借用的人頭郭淑珍帳戶,這筆疑似企業行賄的款項再層層轉匯至境外。

檢方二日傳喚蔡銘哲,訊後以蔡銘哲涉犯貪污及洗錢,犯罪嫌疑重大,將他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指出,檢察官聲押蔡銘哲的主要理由,與北檢偵辦中的南港展覽館案無關,而是另一弊案;此外,郭淑珍在偵訊時坦承提供帳戶供吳淑珍使用,事後也提供相關帳戶資料讓檢方清查,但對案情幫助不大。

在郭銓慶轉污點證人後,特偵組依相關資料及郭銓慶證詞,懷疑余政憲協助吳淑珍收受力麒建設賄款,日前已將兩人列為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收賄罪的共犯,並將郭銓慶列為同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行賄罪的被告。據了解,余政憲下午在特偵組應訊時,仍否認與吳淑珍共同收賄。



◆ 拼企業行賄板塊?再約談郭淑珍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10.21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為鞏固企業行賄的事證,上午再度以證人身分,傳喚本案污點證人郭銓慶的胞妹力麒建設總經理郭淑珍到案,據調查,郭淑珍在美國的戶頭,除了經手南港展覽館轉匯的疑似賄款外,包括,來自中信証券(改名凱基證券)香港分公司的上億元鉅款,也與郭女的帳戶有聯結,特偵組將一併釐清其中的關聯性。

此外,台北地檢署偵辦南港展覽館弊案,上午也提訊在押的前內政部長余政憲開庭,釐清余政憲提供評審委員名單給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的細節,以及背後是否有來自吳淑珍的授意,作為就訊吳淑珍前的準備工作。

特偵組成功突破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的心防,同意郭轉為污點證人後,整個扁家洗錢案的企業行賄區塊,獲得重大逆轉發展,特偵組根據郭銓慶的供述,全力拼圖胞妹郭淑珍借用美國戶頭供吳淑珍使用的情況,而郭淑珍在檢方傳喚作證時,也表達充分配合辦案的立場,並主動申請美國帳戶的往來明細。

特偵組上午2度傳喚郭淑珍,請她協助解讀帳戶資料,並釐清帳戶中鉅款的來源和轉匯的洗錢管道,特偵組目前掌握的企業洗錢輪廓,郭淑珍是扁家相當依賴的人頭帳戶,據調查,郭淑珍在美國帳戶中的鉅款,後陸續轉匯扁嫂胞兄吳景茂於新加坡的帳戶,最後再層層轉匯到黃睿靚於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的帳戶。

扁家洗錢案污點證人郭銓慶,透過扁嫂特助蔡銘哲充當白手套,匯款9000萬元到胞妹郭淑珍於美國的銀行帳戶,這部分特偵組已掌握企業行賄的相關事證,除此之外,特偵組以錢追人,也發現郭淑珍在美國的帳戶,有來自香港等地的境外匯款,最後再合流吳景茂於星國的帳戶。

據調查,一筆高達350萬美元約為台幣1億餘元的鉅款,是從中信證券香港分公司在當地的匯豐銀行匯往郭淑珍帳戶,特偵組對於這筆可疑賄款,懷疑與中信辜家有關,因此極欲釐清其中的原因,辜家是單純的協助匯款,還是與行賄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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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景茂招了 陳致中操盤 余非污點證人

* 吳景茂招了 扁家洗錢 陳致中操盤
* 官邸討論錢匯海外 理專:陳致中在場
* 全家當人頭 吳景茂:珍說為了避稅
* 「受珍指使」 余政憲想轉汙點證人
* 南港展覽館弊案 余政憲大吐案情
* 法院裁定繼續羈押余政憲 余非污點證人
* 扁家洗錢疑案 明傳辜濂松
* 追討巴紐建交鉅款案 星法院判吳思材敗訴
* 六百萬元禮金背後的故事

◆ 吳景茂招了 扁家洗錢 陳致中操盤

【郭良傑、顏玉龍/台北報導】 2008-10-23 中國時報

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廿二日在台北地方法院證實,陳致中在洗錢案中,絕非只是人頭,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戶頭裡的兩千一百萬美金被匯往美林日內瓦分行黃睿靚的帳戶,全是陳致中操盤,他只是簽名,帳戶裡有這麼多錢,吳景茂說,「我是看電視才知道」。此外,扁家理財專員徐立德也表示,到玉山官邸簽署開戶文件時,「陳致中夫婦都在場!」

台北地院昨天審理葉盛茂隱匿、洩漏公文案時,提訊吳景茂出庭作證。吳景茂說,「不管是開戶或匯款,我到玉山官邸簽文件,除了吳淑珍與理專外,陳致中夫婦、陳幸妤都曾在場討論或聊天,我都沒有參與,但陳水扁從未在場。」

受命法官曾正龍昨天當庭提示理專徐立德在特偵組的筆錄給吳景茂看,徐立德供稱,九十四年陳致中剛回國時,吳淑珍跟徐說,「致中也懂信託,讓他跟你多討論投資理財的事。」

徐立德另供稱,吳淑珍當時有說要結清南非標旗銀行的吳景茂帳戶,將投資標的和現金全數轉到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陳致中後來還說要把帳戶結清轉到瑞士。

事後證實,在陳致中操盤下,去年二月十四日及三月一日,從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匯出二○零九四萬六千美金及一四○萬二千美金,共二千一百餘萬送到瑞士美林銀行日內瓦分行的黃睿靚帳戶。

對這些過程,吳景茂說,「我都不清楚,我只知道簽名,徐立德有拿瑞士信貸帳戶的信託文件到台南給我簽,因為吳淑珍要把新加坡的戶頭關掉,我也是事後看電視才知道帳戶內有二千一百萬美金,這件事我可以對天發誓」,他當時還跟老婆說「這是邱毅亂搞的」。

法官也提示扁家海外洗錢資料給吳景茂看,吳景茂說,他只曉得新加坡有一個帳戶是他的名字,其他國外帳戶吳淑珍都沒有告訴他,只有後來吳淑珍跟他提到理專要跳槽,才將錢轉到別的銀行。

吳景茂表示,開戶授權他知道,資金存入是否要他簽名,他不知道,因為開戶授權書都是英文,他看不懂,也不清楚開了多少戶?存了多少錢?

法官出示另一名理專葉玲玲在特偵組筆錄,葉供稱,有些時候是吳景茂通知她將錢匯到新加坡,她再向新加坡確認。

吳景茂當場否認,強調他只有通知吳淑珍,不可能通知葉玲玲,從未主動和葉聯絡,通常是葉玲玲傳真匯款單給他簽名後,他簽完回傳,再打電話確認,吳說「她知道我是人頭,知道我是什麼角色!」

昨天傳喚吳景茂作證後,合議庭將在特偵組傳喚陳致中、黃睿靚到案後,最快將在十一月傳喚兩人到庭作證。



◆ 官邸討論錢匯海外 理專:陳致中在場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10.23

根據理財專員徐立德在特偵組的證詞,他到玉山官邸與扁家接洽海外匯款業務時,陳致中不僅在場,後來還指示結清瑞士信貸帳戶,將帳戶內二千一百萬美元移到美林銀行瑞士日內瓦分行黃睿靚帳戶。檢察官認為,陳致中夫婦並非單純的人頭,也涉嫌洗錢共犯。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圖利案,合議庭為釐清扁家海外密帳移轉與葉盛茂洩密間的圖利關係,昨天借提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作證,並提示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理專徐立德在特偵組的證詞給他確認。徐立德當時指與吳景茂到玉山官邸辦理開戶匯款作業時,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和陳幸妤都在場。

吳景茂證稱,陳致中等三人確實在場。不過,他仍替陳致中等三人辯護說,陳致中等三人雖然在場,但當時他們在聊天,沒看到他們討論這件事,也沒有看到陳水扁。

徐立德當時作證指出,九十五年他到玉山官邸辦理開戶,吳景茂表示要增加陳致中為「有權簽章的人」。吳淑珍還介紹他和陳致中見面,吳淑珍當時說:「致中剛從美國讀書回來,希望他多接觸投資理財;致中懂信託,你就信託和投資方面多和致中討論。」

徐立德還向檢方表示,吳淑珍要求結清標旗銀行吳景茂的帳戶,將投資標的及現金全數轉到吳景茂在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帳戶。後來陳致中指示結清瑞士信貸帳戶,將帳戶內二千一百萬美元移到美林銀行瑞士日內瓦分行黃睿靚的帳戶。

吳景茂則說,他只幫吳淑珍匯款七千萬元到他新加坡的帳戶,吳淑珍後來要他簽名,結束瑞士信貸的帳戶;他不知道瑞士信貸帳戶有二千一百萬美元,也不知道錢後來匯到黃睿靚的瑞士帳戶。

審判長立刻反問他「難道吳淑珍騙你?」吳景茂說,他看到電視報導帳戶內有二千一百萬美元時嚇了一跳,還跟太太說「是邱毅亂搞(爆料)的」,而吳淑珍也是這樣跟他講的;他不知道吳淑珍為什麼騙他,可能是不想讓他知道帳戶有多少錢吧。



◆ 全家當人頭 吳景茂:珍說為了避稅

【郭良傑、顏玉龍/台北報導】 2008-10-23 中國時報

葉盛茂隱匿扁家洗錢公文案廿二日開庭,吳景茂在台北地院作證,證實從八十七年起,他就提供自己及母親、兒子、小舅子等家人帳戶給吳淑珍洗錢,另外包括陳致中、陳幸妤,甚至扁媽陳李慎都有開戶,吳淑珍告訴他「這跟所得稅有關」。

自己妹妹 沒有過問太多

受命法官曾正龍問吳景茂為什麼提供這麼多人頭戶,竟都沒有過問,吳回答「因為是自己妹妹,當然不用問她這麼多」,曾正龍當庭怒斥「當然要問」、「什麼叫當然不用問?」

吳景茂供稱,吳淑珍說錢存在他及其他人頭戶,不要集中在一個戶頭,每次存款不超過一百萬元,主要跟所得稅有關,因為利息超過,所得稅就高,至於轉來轉去,是為了避稅。

轉匯密集 珍:選舉結餘

吳景茂證稱,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第一次在民生官邸找理專來辦海外帳戶,當時只有他、吳淑珍、理專及佣人在場。

吳景茂說,吳淑珍交給他的錢,都先存在國內一段時間後,他再依吳淑珍指示,每次幾十萬美金匯到新加坡帳戶,總金額約七千萬元左右,一開始都沒有問吳淑珍,後來密集時,他問吳淑珍,吳淑珍告訴他,是選舉剩下來的。

吳景茂說,他匯的只是幾千萬而已,他不知道吳淑珍是不是騙他,可能吳淑珍不方便讓他知道帳戶裡面多少錢,他不曉得什麼原因。



◆ 「受珍指使」 余政憲想轉汙點證人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10.23

涉及南港展覽館弊案遭羈押禁見一周的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已請求檢方讓他轉為汙點證人,並供出全案是受扁嫂吳淑珍指示,才洩漏評選委員名單給蔡銘哲,蔡銘哲再拿給力麒建設郭銓慶;他希望檢方能讓他交保。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柯宜汾前天提訊余政憲,余政憲表達有意擔任汙點證人,說出所有案情。據了解,檢察官沒有立即答應余政憲的請求,表示將審酌余政憲的供述內容,如果符合證人保護法「汙點證人」的要件,就會依法給予應有的寬免。

柯宜汾上周聲押余政憲時,曾當庭曉諭他是否考慮犯罪自白,並給他十分鐘的時間和律師討論研商;但余政憲當時並未同意檢方的建議,而被法官裁定羈押。

檢方昨天根據余政憲的供詞,傳訊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調查吳淑珍有無因南港展覽館案收受郭銓慶九千萬元賄款。另外,檢方也傳喚郭的特助黃維安、力拓總經理蔡尚清到案,釐清行賄評選委員過程。

案發以來一直否認行賄評委的黃維安與蔡尚清,昨經檢察官柯宜汾策動,也同意轉為檢方的汙點證人;他們承認是受郭銓慶指示充當白手套,在標案審標期間,鎖定多位評委行賄。

黃維安與蔡尚清月前到案都否認行賄,檢方當時是以行賄罪嫌,分別諭令兩人各五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但隨著郭銓慶、余政憲轉當汙點證人後,黃、蔡也同意轉當汙點證人。

蔡尚清供稱,郭銓慶經由余政憲取得評選委員名單後,就把評委的名單、電話等個人資料交給他,要他逐一打電話約各評委外出見面,同時說服他們評選時給力拓營造高分,事後再分別給酬庸;行賄對象有內政部前主秘陳鴻益、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等人,價碼從六十萬元到三百五十萬元不等。



◆ 南港展覽館弊案 余政憲大吐案情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0.23

台北地檢署偵辦扁家藉以收賄的南港展覽館弊案,上午提訊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傳訊2名官派評選委員作證,余政憲交代大部分涉案情節,有機會被撤銷羈押;檢方下一步將以貪汙被告身分就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

南港展覽館案是扁家涉嫌收賄最具體的個案之一,查辦余政憲從搜索、傳訊到聲押,都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柯宜汾完成,日前卻由特偵組公布余政憲、吳淑珍共列貪汙被告,引發台北地檢署的微詞。

台北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分析南港展覽館案得標時間點,查出與力麒匯款扁家時間有關,並勾勒出力麒行賄扁家案情,此外,力麒前董事長郭銓慶也在台北地檢署訊問下招供,轉為「汙點證人」,台北地檢署的偵查作為其實是突破案情的重要關鍵。

據了解,雖然依照檢察一體原則及法院組織法的相關規定,特偵組確實對曾經擔任過部長的余政憲具有偵查權,但並非必然需要移轉管轄,究竟余政憲是誰的被告?最高檢察署、台北地檢署還在協調、折衝中。

南港展覽館案共遴選17名評選委員,採最有利標選出最優申請人,官派委員4人中,包括已被查知涉案的前內政部主秘陳鴻益、已往生的前內政部營建署長柯鄉黨,檢方懷疑余政憲在位時利用職權向官派委員施壓,上午傳訊另2名官派評委,並提訊余政憲到案。

余政憲被羈押超過一個星期,向檢方坦承受吳淑珍指示協助力麒旗下力拓營造取得標案,郭銓慶事後透過胞妹力麒董事長郭淑珍、集團員工多個人頭帳戶匯款吳淑珍胞兄吳景茂海外帳戶9000萬元,其中7000萬元被查知涉及貪汙,是扁家的索賄款。

檢方上午傳訊2名官派評選委員,主要是查證他們對力拓營造標得總工程款36億元的南港展覽館案過程中,有評委收賄及被施壓之事是否知情,但2評委說法保留,由於他們並無犯罪嫌疑,訊後被飭回。有事證顯示,被特偵組收押的扁家白手套「總統夫人助理」蔡銘哲除了力麒案外,另打著吳淑珍旗號介入其他公共工程弊案,台北地檢署下午將向特偵組借提蔡銘哲追查,一併了解余政憲是否在其他標案中協助扁家索賄。



◆ 法院裁定繼續羈押余政憲 余非污點證人

中央社 2008.10.23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因捲入南港展覽館弊案,遭法院收押禁見,余政憲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全案仍有多名被告未到,且余政憲供詞與其他重要被告不一,仍有串證之虞,今天將余政憲的抗告駁回,余政憲必須繼續被羈押。檢方表示,由於余政憲口風仍緊,因此仍非檢方污點證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南港展覽館弊案,今天除提訊余政憲外,也傳訊兩名官派評選委員作證,調查評委名單外洩的部分,余政憲訊後已還押看守所,兩名官派評委被飭回。另為調查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是否在南展館案收賄,最高檢特偵組今天訊問扁家親信蔡銘哲及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訊後分別還押及飭回。

內政部營建署2003年受理經濟部國貿局委託,辦理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案,卻發生公務員洩露評審委員名單,圖利得標的力拓營造,而郭銓慶也因疑似經由余政憲與蔡銘哲等管道,向前第一家庭行賄遭調查。

高院裁定書指出,時任內政部長的余政憲被郭銓慶等多人咬出,指余政憲洩漏標案評選委員名單,交予郭銓慶行賄多名評選委員,但余政憲否認有洩密、圖利行為,供述與同案被告郭銓慶、蔡銘哲等人明顯不符,認為余政憲仍有串證之虞及涉犯貪污重罪,駁回余政憲的抗告。

據了解,余政憲並不如外傳所謂和盤托出、向檢方坦承受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指示協助力拓得標,對於檢方提出依證人保護法第十四條 (即轉污點證人)對被告有利的提示,余政憲的供詞也沒有超過郭銓慶,因此北檢今天訊後將余政憲還押。

目前北檢掌握事證顯示,南展館案當時余政憲因職務之便得知八名官派評委、九名非官派學者專家名單,余政憲將部分名單洩露給郭銓慶;而特偵組則查出吳淑珍使用蔡銘哲帳戶中,有郭銓慶匯入約新台幣九千萬元資金,懷疑郭銓慶透過行賄前第一家庭取得工程。



◆ 扁家洗錢疑案 明傳辜濂松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0.23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疑案,查出中信金控公司及集團旗下關係企業與扁家海外密帳有為數不少的不明資金往來,金額逾億,懷疑與「二次金改」有關,明天上午將以証人身分,傳訊中信集團大家長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出庭釐清案情。

檢方調查中信金控涉洗錢案案情,至少包括「澄清湖購地案」、「日通公司匯款案」、「紅火利益分配案」等三大部分,事證顯示,相關匯款匯流扁家「白手套」蔡銘哲、林碧婷的海外帳戶,特偵組上午先提訊蔡銘哲查證,作為約談辜濂松的準備。

台北地檢署96年2月偵辦「紅火」案曾傳訊辜濂松,他當時表示,被通緝的辜仲諒「是個有責任感的人」、「他會配合政府政策」,語帶玄機,由於辜仲諒與前總統陳水扁家庭一度互動良好,特偵組考慮透過辜濂松勸辜仲諒投案,闡述扁家如何介入「二次金改」。

被懷疑是扁家索賄管道之一的「澄清湖購地案」,特偵組查出,中信銀透過境外公司,向清美建設購買高雄縣澄清湖畔大樓,作為員工訓練中心,土地市值8億元,中信銀卻以9.5億元購買,產生1億多元差價,不動產交易與兆豐金前董事長鄭深池有關,希望辜濂松提出合理說明,追查價差有無匯往扁家密帳。

此外,在有關「日通公司匯款扁家案」部分,檢方查知,中信子公司日通公司高階經理吳豐富,疑替中信金控經手扁家匯款事宜,吳與開發金控帳房邱德馨同時被境管,吳豐富日前到案聲稱是依中信金控高層指示辦理匯款作業,檢方也會就此偵訊辜濂松。

特偵組另懷疑「紅火案」的獲利也與扁家有關。辦案人員查出,中信金插旗兆豐金購買海外結構債案後,獲利約10億元,有3億元被辜仲諒匯往日本三菱三友、三井住友銀行,中信金控辯稱款項與中信集團的東京業務有關,檢方卻查出,其中可能有1億元已被匯入扁家的日本密帳。



◆ 追討巴紐建交鉅款案 星法院判吳思材敗訴

中央社 2008.10.22

外交部為追討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鉅款所委任的呂俊昭律師今天證實,巴紐案中一名被告吳思材已收到控狀,但卻未自己或指派代理人出庭申辯,經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缺席判決後,法院已於昨天宣判中華民國外交部勝訴、吳思材敗訴。

不過,根據新加坡法律,吳思材仍可提出上訴。

呂俊昭說,由於全案有金紀玖和吳思材兩名被告,但由於吳思材已經敗訴,他將向台灣外交部徵詢,是否由吳思材獨立承擔歸還這筆存於新加坡華僑銀行金、吳聯名戶頭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鉅款,或者仍繼續進行控告金紀玖侵佔款項的部份,要金、吳兩人共同承擔歸還這筆款項。

新加坡高等法院是在十三日通知中華民國外交部委任的呂俊昭律師事務所,有關控告金紀玖、吳思材的控狀,已於九月八日透過外交途徑遞交給吳思材。

根據新加坡司法程序,若被告身在海外,必須在收到控狀的二十一天內通知新加坡高等法院已接到控狀,並就原告的控告內容作出回應。

吳思材目前正因巴紐案涉嫌偽造文書、誣告等罪名,在台灣接受法院審理,並被限制出境。但吳思材在收到新加坡的控狀後,並未委託律師代理出庭。

由於吳思材在法定二十一天內,沒有提出答辯,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已於日前向高等法院申請缺席判決,請求法院直接裁定原告勝訴。

呂俊昭今天在新加坡高等法院開庭裁定另一名被告金紀玖提出的答辯書部份內容是否註銷後證實,高等法院已經於昨天裁定原告勝訴、吳思材敗訴。

至於高等法院審理有關呂俊昭上次開庭時,要求註銷被告答辯書中指控中華民國外交部出示新加坡華僑銀行對帳單均屬偽造等內容,呂俊昭表示,高等法院裁定註銷偽造對帳單內容。

此外,呂俊昭說,高等法院也裁定,被告金紀玖答辯書中指稱自己曾擔任前總統陳水扁外交密使的中文文件,應該翻譯成英文後再來審酌。

金紀玖委任律師李文光則向媒體表示,由於他的客戶(金紀玖)對註銷答辯書的內容沒有異議,因此對法院的裁定也不會提出異議。

李文光指出,由於法院要求翻譯答辯書中的中文文件需要一段時間,因此已向法院申請多給些時間,法官同意,並將原訂十一月的準備庭,延後到十二月十七日再度開庭。

到底追討巴紐建交鉅款案還要歷經多久的訴訟才會定讞,雙方的律師都認為,還要好長一段時間,可能也要一年半載。



◆ 六百萬元禮金背後的故事

【中時社論】 2008-10-23 中國時報

六百萬元到底有多少?如果以行政院最近針對薪資所得偏低的近貧者所實施的「工作所得補助方案」來看,六百萬元可以幫助一六六個家庭得到一年的補助;六百萬元,可以幫助一二○○個弱勢家庭兒童繳交一年的營養午餐;六百萬元,可以幫助二十五個貧寒大學生完成整個大學的學業... 。

對台灣很多人與很多家庭來說,這六百萬元不知道要賺多久才有辦法賺得到,但是,在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的婚禮上,六百萬元卻只是元大這單一企業集團包的禮金;談笑間,六百萬元透過旅行支票,就這樣靜悄悄地從企業家的口袋,轉移到了政治人物的口袋。

當然,這種金錢的移轉終究不可能是「靜悄悄」、神不知、鬼不覺地進行的。一方面,收到錢的陳致中將旅行支票軋進了人頭帳戶,因此被特偵組從支票號碼追出購買人是元大的馬家兄弟;更重要的是,送給陳水扁家族這筆錢的是企業家,生意人將本求利,花多少錢就要得多少回報,可以猜測或者想像,這六百萬元的背後,有許多精采的故事。企業家們願意砸錢,多半是因為他們對未來有些特別的「期望」,一旦期望達成,他們所能得到利益將遠遠大於他們所投資的錢,所以他們願意包這樣的大禮。因此,驚人的不是這六百萬元,而是,究竟陳水扁承諾回報怎樣巨大的利益,以致於讓企業人士相信花這六百萬元是值得的?六百萬元或許只是故事的序曲吧。

總額相當於台幣六百萬元的十八萬美金旅行支票最後被查了出來,讓馬家弟兄感到很訝異,因為當初他們之所以會要用多筆美金旅行支票的方式來致贈陳致中婚姻的禮金,就是因為旅行支票不記名,花掉就沒事了,但是陳致中把票軋進了蔡銘哲等人在新加坡的帳戶,結果被循線查出,賴也賴不掉了。

或許馬家兄弟此時的心情就像當初送了一只Tiffany鑽表當陳致中結婚賀禮,結果被吳淑珍用國務費補上差額換成鑽戒後曝光的萬海公司一樣,覺得自己也真夠衰的了。Tiffany鑽表曝光後,萬海集團董事長陳朝亨曾不平地說:「因為我們送的東西不值錢,所以她(扁嫂)拿去換,才會變成我們有問題,我們是運氣最不好的一家。」言下之意,萬海不是惟一送禮的企業,甚至於,萬海送的一○五萬元鑽表還是其中「最不稱頭」的,所以才會被扁家嫌、被換掉,那麼,當時還有多少家企業絡繹於途地送禮給扁家呢?據指出,元大馬家之所以會包這麼大的禮,也是打聽過,徵詢過一些「熟識人」之後做的決定。以元大送禮的規模來看,萬海的百萬元Tiffany鑽表或許真的「陽春」了一點,難怪不合扁嫂的心意。

二○○五年陳致中舉行婚禮時,前第一家庭曾說,除了親戚朋友的祝福之外,一律不收禮金和禮物。當時總統府還表示,陳致中和黃睿靚這兩位新人將會撙節婚禮開銷,並且自己再拿出錢,總共捐出兩百萬元給公益團體。雖然當時前第一家庭用空軍一號載客迎親,以逾千萬元精心舉辦豪華婚禮,當時也頗引人非議,但第一家庭不收禮且捐贈公益團體的作法,還是讓很多人感到敬佩,然而,三年後證明,這一切都是謊言,天大的謊言。

陳水扁當政八年,還有多少家企業利用包括送禮給陳致中婚禮等方式為自己的企業買「門票」和「保險」,或許隨著一路追查扁家洗錢案,會有更多驚人的發現。不管是傳說中的「行情價」兩百萬元,還是馬家已經承認的六百萬元,以一個婚禮的禮金而言,實在都「太超過了」,陳水扁憑什麼可以讓人這樣對他呢?應該不是企業家們特別尊敬陳水扁或者祝福陳致中新婚的心意特別強烈,所以願意奉上這麼一份又一份「不合常理」的厚禮,而是因為身為總統的陳水扁擁有「權力」。

企家們為了建立政商關係也好,進行特殊的利益交換也罷,才會撒下如此重金,這是他們的投資;然而,錢,陳水扁家族收進了自己的荷包,給的,卻是國家的資源,是台灣全民的資產;陳水扁肆無忌憚地做這種「無本生意」,甚至於還一邊收錢一邊故作清高,名也要,利也要,如此「吃乾抹淨」、「得了便宜還賣乖」的無恥行徑,真讓人嘆為觀止,不可置信。如果陳水扁家族還能全身而退,則天理何在,人間公義何在?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fsj 提到...

先嚴辦賄案 再談三次金改

* 查扁日密帳 辜濂松願配合
* 辜濂松保證:絕對沒與扁家掛勾
* 辜的配合 左右偵查進度
* 余政憲、蔡銘哲對質 都說珍指示
* 限時限量 二次金改一場騙局
* 為金改負責官員 一個也沒有
* 「珍」愛收禮 企業走後門討歡心
* 購併黑漆漆 國家競爭力慘兮兮
* 錢快要燒完了 靠借錢小吃大 財團現出原形
* 先嚴辦賄案 再談三次金改


◆ 查扁日密帳 辜濂松願配合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8.10.25

最高檢特偵組昨天傳訊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檢方要求借重辜家在日本金融圈的影響力,追查陳水扁家族在日本有關密帳的傳聞,並希望取得扁家在日本資產的資料;辜濂松說:「願意全力配合!」

對於中信金、開發金與扁家海外帳戶的資金往來情形,辜濂松強調絕對沒有違法送錢給扁家,願意提供任何資料協助檢方查明真相,訊後飭回。由於案情複雜,特偵組不排除再度傳喚辜濂松。

據了解,檢方當初調查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引爆的中信海外子公司「紅火案」時,辜濂松接受應訊後,曾私下抱怨:「當初也是配合高層辦事,怎麼會搞成這樣?」

辜濂松昨天上午以證人身分赴特偵組應訊,檢方提問中信海外子公司與扁家海外帳戶間資金往來情形,辜濂松大都證稱不清楚,但表示只要特偵組有需要,會全力配合協助調查扁家弊案;至於中信海外子公司「紅火」在併購兆豐金過程,獲利十億元中約有一億元流向日本後的去處,辜濂松也說願意提供資料。

元大金控馬維辰兄弟坦承曾贈送陳致中六百萬元「結婚禮金」後,當初也曾參加陳致中婚禮的辜濂松究竟送什麼「結婚賀禮」,引起外界關注;但特偵組昨天不願透露。

辜濂松昨天被飭回後,特地錄製一段約三分鐘的VCR影片,傍晚透過內部網路向中信金控員工喊話說,中信金絕對禁得起考驗,一定會走過這麼險惡的環境。這是他首次公開他面對這次司法事件的心路歷程。

他說,一直把中信金當成自己第五個小孩,對中信金有特殊深厚的感情;市場近期有關中國信託的流言蜚語很多,但中信金已經歷過卡債風暴、兆豐金司法事件、全球金融危機等挑戰,只要同仁齊心協力、團結合作,一定能挺過風暴。



◆ 辜濂松保證:絕對沒與扁家掛勾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0.24

「一定全力配合偵查扁家洗錢案」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為釐清扁家與「二次金改」有關金融控股公司的不明資金關係,上午傳訊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作證。辜濂松證稱,對於中信金、開發金的海外匯款業務有專人處理,帳務細節他並不清楚,訊後被飭回。

辜濂松向特偵組檢察官保證,中信金控絕對沒有與扁家掛勾,並證稱「中信金控一定全力配合特偵組偵查扁家洗錢案」,他還說:「如果特偵組未來須要什麼樣的資料,我就會派專人將資料以最快的速度送到特偵組。」

檢認辜不知大筆資金挪移 可能性低

特偵組查出,無論在中信金、開發金旗下子公司至少與扁家海外人頭帳戶有高達數億元的資金往來,身為中信金控負責人及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 父親的辜濂松,對二公司大筆資金挪移不知情的可能性極低,懷疑辜濂松供詞保留,不排除再度傳訊。

檢調本月17日搜索中信金、開發金、元大金國內三大金融控股公司,根據海外查帳所獲得的秘密帳戶資料,發現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推動「二次金改」的敏感時間,中信金與開發金疑密集匯款給扁家,懷疑扁家藉金改議題收賄。

座車走側門 避開與媒體正面接觸

辜濂松幕僚與檢察官溝通,不希望辜濂松被守候的記者採訪,檢察官考慮他年事高,配合到案啟封扣案證物具誠意等理由,同意其請求,辜濂松上午坐深銀灰色箱型車進入特偵組台北市館前路的側門,技巧性避開與媒體正面接觸。

事實上,台北地檢署96年初偵查紅火公司內線交易案約談辜濂松時,辜也要求檢察官是否可以安排特殊的場所應訊,但被承辦檢察官所拒絕。

檢方查出,中信銀曾以9.5億元購買澄清湖員工訓練中心,成交價高於市價1億多元,這筆交易與另名洗錢案被告兆豐金前董事長鄭深池有關,而中信金財務重臣吳豐富也聽從中信金控高層指示匯款扁家密帳,匯款動機不詳。

「辜仲諒不會報告每筆海外交易」

檢方不解的是,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布局購買海外結構債,讓紅火公司獲利約10億元,有3億元被查出經由流亡海外的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辜濂松的女婿、中信銀香港分行總經理陳俊哲作主,匯往日本東京的三友、住友銀行,檢方懷疑匯款流向扁家的日本密帳。

上午開庭由檢察官越方如、林慧聯合偵訊,辜濂松證稱,中信金控業務過去交由辜仲諒負責,辜仲諒不會報告每一筆海外交易,檢方認為,辜濂松的證詞相當保守,甚至不提辜、扁兩家政商關係變化,對於中信金、開發金匯款扁家「白手套」之事多稱不知情,將設法繼續突破案情。



◆ 辜的配合 左右偵查進度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特稿】 2008.10.24

特偵組清查扁家與「二次金改」洗錢案的關聯,獲得辜濂松全力配合辦案的承諾,對於扁家在「二次金改」的角色扮演,可能找到一帖珍貴良方,若辜濂松的證詞真的有幫助,特偵組未來按圖索驥,挖掘「二次金改」的其他犯罪線索,並非不可能之事。

儘管特偵組本身也有具銀行、金融背景的事務官協助辦案,但金控業間的合併牽涉極度專業的金融法規及金融槓桿操作,又有敏感的政治因素夾雜其間,所衍生的相關法律問題,一時之間,並非特偵組成員可以從容理解的範圍。

特偵組偵查扁家洗錢案的偵查範圍包括扁家藉工程發標案索賄,A國務機要費等等,但自從上週搜索國內3大金控公司後之後,發言的態度卻顯得很不一樣。

搜索金控公司之後,檢方發動查辦記者涉嫌洩密的行動,另對於搜索金控公司的原由,從原本即保守的發言,再轉為極度保守,在在顯示特偵組除考慮股市下跌的因素外,特偵組其實對於「二次金改」有無產生龐大的非法利益,仍然停留在摸索的階段。

辜濂松表示全力配合偵查,讓特偵組找到追查扁家有無利用「二次金改」索賄的機會,姑且不論中信金涉案程度,「辜老爺子」的配合程度,將決定特偵組是否能借力使力,全面檢視國內企業有無利用金改,吃掉人民的血汗錢。



◆ 余政憲、蔡銘哲對質 都說珍指示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10.25

台北地檢署偵辦南港展覽館弊案,昨天再提訊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及吳淑珍白手套蔡銘哲到庭對質;兩人對案情細節的交代雖有出入,但都將矛頭指向吳淑珍,指是受吳淑珍之命,將南港展覽館標案評委名單交給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

依余政憲、蔡銘哲供述,吳淑珍確是南港展覽館弊案的幕後影武者。

據了解,余政憲向檢方坦承,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標案有十七名評委,除了經濟部官派的四名評委,其他十三人都由他負責圈選。余政憲說,南港標案招標前,吳淑珍指示他將評委名單交給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因他與郭不熟,便由蔡銘哲充當兩人的連絡窗口。

蔡銘哲也向檢方供稱,是吳淑珍要他去找余政憲拿評委名單;他取得名單後,就打電話給郭銓慶相約見面,並將評委名單交給郭銓慶。

據了解,檢方日前傳訊已轉為汙點證人的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郭清楚交代如何取得南港展覽館標案評委名單與行賄過程;檢方為查核並鞏固郭的供詞,安排余政憲與蔡銘哲當庭對質。

【記者蕭白雪、劉惠敏/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因吳淑珍連續十七次不出庭而延宕,合議庭已向吳淑珍曾就診的新光醫院函詢意見,並研擬訂定開庭期日,及考量若吳淑珍不到庭是否拘提問題。

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表示,吳淑珍近期並沒有到新光醫院就醫、檢查,該院僅依法院要求,提供吳淑珍過去的就診紀錄。至於吳淑珍的健康狀況是否可以出庭?黃芳彥說,他沒有、也不應該提供任何具體建議,僅單純提供以前就診紀錄給法官參考。



◆ 限時限量 二次金改一場騙局

【謝錦芳/台北報導】2008-10-25 中國時報

扁政府第二個任期大力推動「二次金改」,從一開始就遭外界批評其「限時限量」的目標荒謬透頂。許多人不解,遭致巨大爭議的二次金改,為何扁仍一意孤行。如今隨著扁家海外密帳不斷曝光,老百姓終於了解,原來二次金改根本就是一場世紀大騙局。

扁下台後,海外密帳一一曝光,金額從海角七億暴增至十三億,究竟這麼多的錢從哪裡來?特偵組發現陳致中結婚前後,扁家有不少資金匯入,這些可疑資金來自多家金控海外子公司,於是搜索中信金、開發金與元大金等三大金控。這次大搜索,讓許多人恍然大悟,原來過去的傳言竟然是真的。

金融整併年 恰逢扁家之子大囍

陳致中在二○○五年六月間結婚,這一年正好是「金融整併年」。二○○四年十月廿日總統經濟顧問小組會議後,扁對外宣布推動二次金改四大目標,即二○○五年底前促使三家金融機構市占率達十%以上,公股金融機構家數減半,二○○六年底前金控家數減半,至少有一家金融機構由外資經營或在海外上市。

當時總統經濟顧問小組召集人是林信義,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擔任二次金改小組召集人。行政院選定台銀、土銀、彰銀、台企銀等十二家公股行庫,限期達成減半的目標。

這一年金控老闆們積極找尋購併的目標,這是放手一搏擴張版圖的好時機。七月廿二日,彰銀公開標售特別股,由台新金以溢價四成得標。吳東亮攻下百年老店彰銀這塊版圖後,馬上躍升金控一軍。

二次金改決策 財金首長急撇清

十月初,立法院財委會炮聲隆隆。立委費鴻泰、劉憶如等人強烈質疑二次金改四大目標錯誤,並追查決策過程。荒謬的是,當時金管會主委龔照勝、財長林全等人均表示「不知情」,外界譁然。十月底,扁撂話「官股銀行年底前減半支票若無法如期完成,有人要負責。」

相關人士透露一段祕辛,為達成官股銀行減半的目標,吳榮義向行政院長謝長廷建議可由台銀與土銀「二合一」,不過,林全反對,並且不惜下台走人。當時林全的理念是,若要推動合併,一定要達成一加一大於二的綜效,不能為合併而合併。

弊端浮現 蔡英文緊急踩煞車

二次金改走了一年,弊端逐漸顯現。二○○六年底前要達成金控減半,明眼人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四月初,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察覺事態嚴重,必須趕快踩煞車,於是宣布「金控不再限期減半」,算是為這個錯誤政策畫上休止符。

二次金改最大敗筆是「限時限量」,這個目標究竟怎麼產生,迄今眾說紛紜。

一位財經界人士指出,當時許多企業界直通官邸,向扁編織這個金改美夢。有了金融改革這個冠冕堂皇的大帽子,企業界爭相卡位,官邸成了「金控配對中心」,扁家海外密帳金額不斷暴漲,這種「無本生意」何樂不為呢?

究竟誰從二次金改撈到最大好處,只要特偵組釐清扁家海外密帳與金控負責人之間的關係,自然水落石出。然而為了這場世紀大騙局,整個社會付出如此龐大的社會成本,值得嗎?



◆ 為金改負責官員 一個也沒有

【唐玉麟/特稿】2008-10-25 中國時報

二次金改決策過程,背後政治力介入,鑿痕斑斑,政府官員消極不作為放水、包庇、縱容,甚至積極作為配合,打造「吳辜蔡花」金融王國。但二次金改出問題後,當時主管的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經建會主委胡勝正、金管會主委龔照勝、歷任財政部長等人府院高官與財金官員,無人負責,令人駭異。

中信集團在二○○四年四月挾中國人壽等保戶資金,進取開發金。辜仲?以持有開發金股權一○%多入主開發金,為最大勝利者。

當時財長是林全,要求辜家中信集團在三年內應提高開發金持有股權一五%以上,才能取得開發金經營權。但財政部委派林誠一擔任開發金公股董事長,「配合」辜仲(瑩,上為兩個王)良好。

據悉,辜仲(瑩)拖到財長何志欽任內,透過股票質押,向台灣工銀等銀行借錢購買開發金股票,每月負擔利息高達六千萬元,壓力很大。

同樣的,台新金入主彰銀案,在二○○五年七月廿二日開標前夕晚上,當時財政部卻以常次陳樹名義發函同意得標者,可取得彰銀過半董監事及經營權。此一規定讓台新可以小搏大,此一突如其來的優勢,讓一開始未參與投標的其他銀行,大為跳腳。

擁有外商銀背景的呂桔誠,在陳水扁主政八年任內,歷任國營會副主委、土銀總經理、台銀董事長、財長、兆豐金董事長等職務,配合度高,引人爭議。

而二○○六年六月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時,當時財長呂桔誠消極不作為,以及金管會主委龔照勝積極啟動「自動核准制」,准許敵意購併,遭銀行工會與輿論批評是政策放水,逼使當時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出面介入兆豐金董監事改選案,終於官股過半,有驚無險保住顏面。

為此,呂桔誠黯然下台,是二次金改首位負責下台財長。但呂桔誠繞過行政院政務委員後,今年元月初卻接掌鄭深池請辭的兆豐金董事長寶座,這也正是艾格盟查獲扁珍涉及洗錢案的敏感時刻。

扁家洗錢案牽扯出二次金改諸多弊端,不只是毀掉扁與民進黨所標榜的清廉,更傷害廣大公務員文官體系中立、守法角色,讓政府官員尊嚴、威信掃地,影響深遠。



◆ 「珍」愛收禮 企業走後門討歡心

【曹秀雲/台北報導】2008-10-25 中國時報

清末,曾服侍慈禧太后的德齡公主寫了本回憶錄,《我在慈禧身邊的兩年》裡頭談到,當時中國權勢最大的「第一女人」慈禧太后,儘管什麼都有,卻仍很喜歡人家送禮。陳水扁執政的二次金改,傳出官邸幾乎無役不與,最讓人津津樂道「後門學」,也和第一夫人吳淑珍喜歡收禮息息相關。

最近新爆出來的一樁,是元大馬家在九十四年六月十八日,贈送陳水扁總統兒子陳致中的十八萬六千美元、折合台幣有六百萬元的旅行支票超級婚禮「大紅包」。

事實上,企業界為了打進官邸,幾乎是絞盡腦汁,想盡方法。最經典例子,是中信辜家兩兄弟,為了獲得吳淑珍青睞,各顯神通的表現。

慈禧現代版 辜家兄弟送名表

二○○四年開發金經營權爭奪之際,辜濂松首先帶著長子辜仲諒進入官邸,表達將由辜家二少辜仲(瑩)出面爭取中華開發經營權,爭取官邸支持。那年農曆年,官邸就變得特別忙碌。大年初二,辜仲?搶了頭彩,首先到官邸向吳淑珍拜年。光拜年還無法突顯特色加深印象,懂得吃也會做的辜仲?還拿出絕活,親自下廚做法國菜,送進玉山官邸給吳淑珍品嘗。

另一組想爭開發金經營權的陳敏薰與胡定吾也不是省油的燈,兩人大年初三也連袂到官邸向吳淑珍拜年。事實上,陳敏薰比辜仲(瑩)更早打進玉山官邸。

辜仲(瑩)的哥哥辜仲諒更是技高一籌,不但和吳淑珍熟,而且還和王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麻吉得不得了。他「交陪」的方法大方直接又貼心,二○○五年五月,陳致中、黃睿靚訂婚,兩人到知名的老字號金生儀表店選購名表,陳致中最後敲定一款寶磯對表,這款表訂價為一百零三萬一千八百元。據說這是辜仲諒送給「致中兄弟」的訂婚大禮。

要珍幫忙 得先向其表姊買畫

陳致中結婚前一個月,吳淑珍也到天母買名錶,喝完紅茶後的吳淑珍選了一只市價百萬多元手表,店家給了可觀折價,最後以半價五十多萬元成交。立法委員邱毅爆料,吳淑珍的這支表,是由中信辜家兩位少爺其中一位,在得獲消息當下,吳淑珍人還在選表,他就馬上撥了電話,體貼的要夫人盡情選擇最喜愛的式樣。這支表,聽說最後就由中信辜家兄弟買了單。

除了旅行支票、貴重名表。吳淑珍還喜歡被「有氣質的尊寵」。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曾推動「國藝之友」藝企平台,當時吳淑珍任榮譽會長,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擔任首屆會長,吳東亮的美麗夫人彭雪芬坐在台下鼓掌。直率的吳淑珍說,自己不懂什麼藝術,但是會在各種參訪的場合,趁著機會去認識和了解,感覺很喜歡。

後來,國務機要費案裡的重要證人李慧芬爆料,吳淑珍有位會畫畫的藝術家表姊王春香,是拜見吳淑珍的第一道門卡,凡是要第一家庭幫忙的人,必須到王香春畫展買畫「掛號」,向吳淑珍展現「誠意」。曾經買畫「掛號」的人物,就包括了要併彰化銀行的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李慧芬透露,她看到吳東亮的夫人彭雪芬,就訂了王春香一幅很大張的畫。

陳哲芳鬥林誠一 五千萬打點

國票金經營權大戰,台灣金服董事長洪三雄、陳玲玉與夥伴林誠一對上了耐斯集團的陳哲芳,兩造都和扁家關係極好,這下該怎麼辦才好?

金融圈中,曾經擔任中華開發董座的林誠一和與扁關係最特殊。阿扁擔任立委及台北市長時,視林誠一為父執輩,兩次總統大選,林誠一都免費提供陳水扁競選總部處所。

不過,陳哲芳更厲害,他透過種種關係找到一個關鍵人。這人叫做趙玉柱,他是第一夫人乘龍快婿趙建銘的爸爸。打著第一親家招牌,趙玉柱和駙馬爺兒子趙建銘連手出擊,最後果然把林誠一以及洪三雄、陳玲玉夫婦扳倒。

當然,陳哲芳必須付出代價。根據後來檢調調查,陳哲芳的弟弟陳鏡堯,曾經「借給」趙家近五千萬元龐大的金額。錢與權很難脫鉤;而錢與情,仍然是打動人心最有效的巧門。



◆ 購併黑漆漆 國家競爭力慘兮兮

【林上祚/台北報導】 2008-10-25 中國時報

二次金改推動四年,台灣銀行健全度一路滑落,已經成為拖累國家競爭力元凶。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EF)全球競爭力報告,台灣四年前亞洲地區最具競爭力國家(全球排名第五)一路倒退,今年已落居第十七名,銀行健全度在一百三十四個國家中,更落居第一一七名。

根據WEF全球競爭力報告,台灣在五年前,全球競爭力還是亞洲之冠,沒想到五年來一路下滑,已經被港、星甚至韓國超越。今年在全球一三四個國家當中,排名已掉到第十七名,在亞洲地區落後新加坡(第五)、日本(第九)、香港(第十一)和韓國(第十三)。台灣金融市場成熟度,全球排名第五十八名,是拖累台灣整體競爭力元凶,台灣金融家族化情形日趨嚴重,家族死抱著經營權不放,更不利於台灣金融業公司治理。

前財政部長林全,為了推動二次金改,前往紐約、倫敦舉辦說明會,外資誤以為民進黨政府真的有心出售大型官股銀行,涉入後才發現,三商銀等公股銀行,早就被民營財團卡位卡死。一位外資銀行說,台灣政治力介入公股銀行整併問題嚴重,從彰銀併購案,台新擊敗淡馬錫就可以看出。

二次金改淪為第一家庭洗錢工具,金融界與學界無不搖頭。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表示,公股銀行釋股,如果要朝著國際標準走,招標過程一定要透明化,彰銀第一次公開釋股,政府提供給投標商彰銀的財務資料,根本沒有把彰銀的隱性壞帳攤開在陽光下,投標廠商拿不到正確資料,只好各顯神通,找會計師或是私家偵探調查,也不敢出高價錢,結果開出的價格過低流標。

另外,招標規則也不能任意改變。殷乃平說,彰銀第二次釋股,投標前夕才公布,得標廠商可以發行特別股等第二類資本,這項規定明顯有利於台新,「畢竟,所有投標外商都是自己掏錢,只有台新是用借的。」外商銀行在投標過程,如果覺得被騙,就會對投標台灣公股銀行興趣缺缺。



◆ 錢快要燒完了 靠借錢小吃大 財團現出原形

【林上祚/台北報導】 2008-10-25 中國時報

錢,快要燒完了!金融財團二次金改過程,靠舉債併購公股銀行,如今一一現出原形。元大集團購買復華一七%股權,七成資金來自舉債;台新三六六億元併購彰銀,其中二百七十億元來自新橋資本;中信集團加碼開發金的一百億元資金,幾乎全部向銀行貸款。

根據金管會資料,十四家金控當中,台新金、中信金、復華金與國票金董監事質押比最高,這四家剛好也是二次金改傳出弊案的幾家業者。金融主管機關在金融整併過程,縱容業者以高財務槓桿以小吃大,業者花小錢就能吃下上兆元的公股銀行,自然得「回饋」扁家。

台新金併購彰銀過程,最讓外界詬病的,是財政部修改遊戲規則,允許投標業者以發行特別股方式籌資。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表示,「財政部原本設定彰銀賣給外資,卻在投標前夕政策急轉彎。」

台新金用三百六十六億元價格,買下總資產一.三兆元的彰銀,其中二百七十億元,來自於美商新橋認購台新金特別股與公司債。殷乃平認為,從台新金當初的財務規劃可以看出,台新金資本水位根本吃不下彰銀,財政部卻仍同意讓台新金得標。

更妙的是,美商新橋二百七十億元資金,其中二百億,居然是從兆豐銀行借來的。新橋當初認購台新的股價是十八塊多,如今台新金股價連五元都不到,新橋質押在兆豐的台新股票,隨時有可能被斷頭。

元大集團併購復華金,一樣有過度槓桿的問題。立委潘維剛曾質疑,元大透過旗下的資本額只有十二億元的尊爵投資與裕陽投資,買進復華金一七%股權(市價約七十億元),其中七成資金來自於舉債,「等於用十二億元,取得復華金三千億元資產」,當時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也要求元大須降借款比率。

中信金二年前違法插旗兆豐金,沒拿到經營權,卻因為兆豐金股價跌破十元,投資兆豐金帳面損失,高達三十億元。所幸最近國際會計準則變更,股票投資損失,可以不必列入損益,中信金獲得些許喘息機會。

然而,中信集團另一家金控開發金,就沒有這麼幸運。辜家二少辜仲?五年前走官邸後門,贏得開發金經營權,卻在入主開發後,被官邸逮到準備拿錢買國民黨中投,入主復華金。民進黨政府一方面圍堵國民黨出售黨產,一方面授意元大金買進復華金。辜家在政治上的背叛,導致民進黨政府以一五%的高標,要求中信集團加碼開發金。中信集團為了加碼開發金,以景冠投資與興文投資二家公司名義,向台灣工銀為首的銀行團借了近一百億元。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力挺辜仲?,個人股份質押張數也愈來愈高。

銀行團主管表示,景冠、興文當初買進開發金的成本,每股一二.五元,如今股價腰斬只剩六元,很多參貸銀行都在關切辜二少的還款能力,所幸,主要債權銀行台灣工銀董事長駱錦明,看在辜家世交關係份上,不會逼著辜仲?增提擔保品。

當然,玩槓桿最嫻熟的,莫過於耐斯集團負責人陳哲芳。陳哲芳利用淨值為負數的寶華銀行旗下的寶華租賃投資國票金,取得國票金經營權,等到政府接管寶華銀,寶華早已將旗下的寶華租賃,轉手給耐斯集團的寶田公司,政府接手的只有寶華銀的負債。

現在,民營金控過度槓桿問題正在浮現,政府在紓困的同時,是否該要求他們交出經營權,正考驗著劉內閣的智慧。



◆ 先嚴辦賄案 再談三次金改

【謝錦芳/特稿】2008-10-25 中國時報

扁政府啟動「二次金改」,就像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有人行賄,有人收賄,人性最貪婪、骯髒的一面都浮出了;當初說要提升競爭力、加速國際化等目標,四年後沒有一項達成,台灣的銀行資產報酬率在亞洲仍敬陪末座。對許多人而言,二次金改有如噩夢一場。

行政院當初選定十二家公股行庫,限期減半,如今只有公股行庫的合併案順利進行,例如合庫併農銀、台銀併中信局;至於民營金控以小吃大的個案都沒有成功,例如中信金插旗兆豐金,被迫把持股吐出來,而三年前高價買下彰銀特別股的台新金,如今股價跌破五元,距離合併彰銀的日子越來越遠。

二次金改除了「限時限量」錯得離譜之外,還有三大問題。首先是金融監理失靈。政府限期出售公股行庫,財團化的疑雲滿天,偏偏金管會剛剛成立,狀況連連,一開始是檢查局長李進誠洩密案,接著是主委龔照勝、委員林忠正貪汙案,金檢威信掃地,縱容了各家金控財團肆無忌憚巧取豪奪。

其次,財金首長對政策形成過程「一問三不知」,顯示這項政策根本未經審慎評估,最後引發無數後遺症,不得不喊停。當時被列入限期拍賣的公股行庫員工質疑,包括中華、慶豐等五家被列管的問題金融機構,政府不優先處理,竟急著拍賣彰銀、台企銀,這是什麼道理?事後看來,這項錯誤的決策,很多人要負責,金管會更難辭其咎。

第三,台新金以高價得標彰銀特別股被視為二次金改指標個案,財經界人士質疑,政府標售彰銀,國庫卻一毛錢未進帳,同時把經營權釋放出去,這個算盤不知是怎麼打的?

馬政府要推第三次金改,主軸仍是「鬆綁與自由化」。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指出,過去執政當局一味強調「鬆綁」,卻沒有完備的金融監理,後果就是一場大災難。

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扁政府的二次金改可謂集錯誤政策與貪汙於一身。馬政府要推動三次金改,無論如何,總得先給老百姓一個交代,先把那些巧取豪奪國家資產的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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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1600萬金援 邱義仁收押

【聯合報、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08.10.31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嫌侵吞機密外交經費50萬美元。特偵組昨天傳喚邱義仁到案,訊後以他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凌晨6點多裁定聲押獲准,隨後邱義仁扣上手銬,移往看守所。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張宏業/台北報導】

最高檢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清查政府金援中南美洲、非洲邦交國的經費,發現至少有三個國家短少,疑有部分流入扁家海外帳戶及邱義仁的帳戶。

檢調昨天兵分五路搜索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等前朝官員住處,約談被告邱義仁和外交部前次長高英茂等六名證人,複訊後向法院聲押邱義仁。

檢方查出邱義仁在九十三年從事機密外交,詐領五十萬美元(約台幣一千六百萬元)。

特偵組昨天的大動作顯示,扁家海外密帳鉅款來源,除了國務機要費、企業給陳家子女的「結婚禮金」、企業匯款,可能還有以機密外交名義支付給其他國家的援外經費。

日前立委質詢,陳水扁去年動用三億兩千萬元機密預算,介入貝里斯總統大選,直接撥款給當時的總理穆沙,陳致中恰巧在貝里斯設立紙上公司,立委要求政府查清楚這筆錢。

監委洪昭男也指出,陳水扁出訪中南美洲某邦交國時,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曾給該國總統一千萬美金現鈔。檢方認為這筆錢是否真的支付給外國元首或政府,還是流入本國官員海外帳戶,有待釐清。

特偵組勾稽扁家海外密帳每筆資金匯入的時間和源頭,發現扁執政時期金援邦交國的一些經費流向可疑,於是向外交部調閱相關資料;清查發現,許多以「機密外交」為名給中南美洲、非洲邦交國的經費,常匯往歐洲某公司帳戶。

檢調擔心昨天的搜索約談行動曝光,特別選在調查局安和招待所秘密訊問,檢察官也前往複訊。

台北市調處也接獲檢舉,指陳水扁任內金援哥斯大黎加的經費疑有短少,市調處去年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一併送交特偵組偵辦。

特偵組調閱審計部送交立法院的「審核外交部機密預算專案報告」,發現陳水扁總統第二個任期,外交部編列包括「援外」或「政策性貸款」約一百六十億元機密預算,其中可能有逕入私人帳戶情形。



◆ 查扁外交密帳 聲押邱義仁

【陳志賢、顏玉龍/台北報導】2008-10-31 中國時報

針對立委質詢陳水扁曾以一千萬美金的外交部機密預算資助貝里斯總統,而陳致中在貝里斯設有紙上公司,也有疑似同額資金的流動,特偵組懷疑援助與存款之間的關聯性,卅日下午特偵組檢察官全面出動,對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展開約談及搜索行動,隨後以涉嫌貪汙罪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特偵組懷疑,前總統陳水扁疑利用「金援外交」名義,挪用外交部的機密預算,事後並有部分資金流向扁家海外人頭戶;另懷疑陳水扁宣稱以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核銷機密外交,資金根本不是國務機要費,而疑似來自外交部機密經費。

特偵組卅日下午動員全體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兵分多路搜索,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多位前朝外交、國安單位高官說明,傍晚並說明不排除對前政府高層官員採取聲押強制處分,但偵查行動一直接續到深夜。

據了解,特偵組昨天約談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但基於案情特殊,特偵組三緘其口,不願證實。由於訊問的對象及案情極為敏感,因此特偵組特別以就訊方式訊問這些證人,而不是傳喚他們到特偵組應訊。

立委日前質詢,陳水扁去年動用一千萬美金(三億兩千萬元)機密預算,介入我中美洲邦交國貝里斯的總統大選,並直接撥款給當時的穆沙總理,資金流向可疑。

由於陳致中曾在去年間以個人名義,先在歐洲列支敦士登成立紙上基金會,再以該空殼基金會在貝里斯成立紙上公司GALAHAD MANAGEMENT,去年十一月間再以該公司名義,存入一千萬美金到開曼群島控股公司BOUCHON,受益人就是陳致中本人。

特偵組懷疑這兩筆錢的流向有關,秘密展開調查。據了解,特偵組日前曾赴外交部、總統府及國安會等單位調閱相關資料。

另外,依據資料顯示,陳水扁在去年動支第二預備金,分別援助貝里斯三億兩千萬、巴拉圭七億六千八百萬及聖露西亞一億一千兩百萬,總計金額高達十二億元。其中過程有無涉及不法,特偵組已調查了解中。

此外,陳水扁宣稱十五項機密外交事項,以國務費中「機密費」核銷,但經特偵組查證,十五項外交機密經費,根本不是來自國務機要費,而由其他單位支出。據了解,特偵組懷疑,有一部分資金來源,可能來自外交部,目前正進一步調查釐清。

顏玉龍、唐嘉邦/綜合報導

特偵組偵辦竹科龍潭基地購地弊案,卅一日將傳喚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據了解,特偵組從國外司法互助資料及蔡美利姊弟三人的供詞,掌握和信辜家、中信辜家合資成立的達裕開發匯入扁家海外帳戶高達千萬美元的具體事證,僅待辜到案說明後,釐清對價關係。

前總統陳水扁卅日到苗栗縣苑裡鎮,與支持群眾會談時,否認涉及竹科龍潭弊案外,他反問民眾:「林百里會向阿扁行賄嗎?辜振甫當時還在,他會送阿扁紅包嗎?」

陳水扁說,郭台銘也曾捐錢給馬英九,企業的政治獻金很正常,為何司法標準不一?只辦扁不辦馬,「司法遇到馬英九會轉彎」。

他還說:「用膝蓋想也知道我在拼經濟!」



◆ 扁國務費案 11月24日前結案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0.31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將在下月廿四日扁家帳房陳鎮慧羈押期滿前結案,陳鎮慧也沒有延押的必要;扁家海外密帳部分已明朗的案情,可望一併偵結。

據了解,特偵組在偵結國務機要費案之前,將再傳喚陳水扁及其家人說明相關費用的用途,及是否符合「因公支出」原則;傳喚時間最快是下周。

特偵組曾公開承諾,扁家弊案年底前可偵結,其中,國務機要費案調查幾近完成,包括九十五年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起訴吳淑珍之後的國務機要費核銷發票等,都已清查完畢。

檢方對於前第一家庭在吳淑珍被起訴後,支用國務機要費的核銷發票是否符合因公支出原則,內部討論後已有共識。

由於當初特偵組聲請羈押陳鎮慧的理由,是以陳鎮慧涉及國務機要費案侵占公有財物重罪,且有串證之虞等理由,檢方陸續傳喚可疑發票的消費者及店家說明後,相關疑點已獲釐清,只剩扁家人的說詞。

據指出,陳鎮慧自九月廿五日收押,特偵組認為在兩個月羈押期滿(十一月廿四日)前,必要的偵查行動可望結束;只要相關當事人到案說明、事證查清後,陳鎮慧就沒有延長羈押的必要。

特偵組強調,檢方不會「押人取供」,會採取羈押的強制處分,是因為攤牌後要防止被告和其他人串證。據了解,陳鎮慧面對檢方攤開的事證,幾乎都誠實面對,讓案情有相當大的突破。

檢方內部討論後認為,只要後續偵辦步驟順利,應該沒有聲請延押陳鎮慧的必要;而且在她羈押期限屆滿前,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及部分海外密帳案,就可偵結。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中國時報頭版昨日刊登「阿扁貪汙不是只有國務機要費」廣告,署名為「一個小市民的心聲陳茂宗」。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發出聲明指出,該廣告已涉及誹謗,扁將立即對中國時報和陳茂宗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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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案、洗錢案 月底一次偵結

* 邱義仁詐旅支 美賭場兌現
* 邱涉巴紐案下台後 還替扁帶回資料
* 邱義仁抗告:被押是奇恥大辱
* 29歲女調查員 讓邱義仁栽了
* 府領外交機密費 即現珍兄帳戶
* 審計部:1.4億機密外交費成謎
* 辜成允自承 匯款扁家
* 下一波 查軍購是否也被A
* 扁挺邱義仁清白 嗆檢直接衝我來
* 蔡英文批押人取供
* 綠密集被押 呂秀蓮:惴惴難安
* 總統:檢方查扁案 不能訴諸民粹
* 海角N億 劇情開枝散葉
* 國務費案、洗錢案 月底一次偵結
* 東京風向球─日地方政府集體A錢

◆ 邱義仁詐旅支 美賭場兌現

【顏玉龍、郭良傑/台北報導】2008-11-01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調閱外交部相關文件,意外發現邱義仁在九四年一月擔任國安會秘書長期間,涉詐領外交部「安亞專案」五十萬美元的空白旅行支票,部分支票在美國拉斯維加斯「威尼斯人」賭場兌現。特偵組十月卅一日清晨以涉嫌貪汙罪向台北地院聲押獲准。

特偵組十月卅日下午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六路搜索邱義仁及友人位於北市的住處,由於事涉敏感的外交機密,檢調搜索行動格外保密,並借用調查局安和招待所偵訊,除被告邱義仁外,另以證人身分傳喚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與外交部、國安會共五名官員。

據指出,陳水扁去年動用一千萬美金機密預算,援助中美洲邦交國貝里斯總理穆沙;由於資金流向不明,加上陳致中以空殼基金會在貝里斯成立紙上公司,去年十一月間再以該公司名義,存入一千萬美金到開曼群島控股公司。特偵組日前為查明此部分資金流向,赴外交部、總統府及國安會等單位調閱相關資料,卻發現邱義仁涉嫌侵吞外交部「安亞專案」五十萬美元。

長期在扁政府扮演「軍師」角色的邱義仁,因「巴紐案」遭檢調搜索,但有「智多星」之稱的他,檢調查扣事證不多;其次在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曾鎖定扁家利用國務費中「機密費」不實核銷外交支出,連帶搜索邱義仁與前外交部長陳唐山,但仍收穫有限。

據了解,特偵組透過監聽發現,邱義仁疑將扁任內金援專案的資料,藏放在友人住處;檢調十月卅一日三度搜索邱義仁及友人住處,查扣邱義仁在國安會秘書長任期內,經手的金援外交機密文件資料。

據指出,邱義仁在安和招待所接受偵訊時,以機密外交為由抗辯,聲稱不清楚該筆五十萬美元的空白旅行支票被誰兌現。不過,五名證人全供稱奉邱義仁指示核撥經費。

特偵組以邱義仁涉嫌貪汙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並在清晨六時許裁准。

據法院裁定,邱義仁未將五十萬美元用在「安亞專案」等外交事務,全數以不實機密外交專案為由詐領得逞,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人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並認為本案尚有共犯及證人未到案,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裁准羈押。

裁定表示,邱義仁任國安會秘書長期間,在外交部「安亞專案」經費已全部執行完畢後,發函外交部長,謊稱執行「安亞專案」,請求外交部再核撥五十萬美元。外交部收到邱義仁函文後,即由當時的次長高英茂辦公室秘書,將面額共五十萬美元的多張空白旅行支票送到國安會秘書長辦公室,由邱義仁在數日後提出收據供外交部核銷。

未料,邱義仁取得空白旅行支票後,竟在美國拉斯維加斯「威尼斯人」賭場兌現部分支票;法院認為,邱義仁顯然未將五十萬美元用在「安亞專案」等外交事務,全數以不實機密外交專案為由詐領得逞,故准予檢察官羈押的聲請。



◆ 邱涉巴紐案下台後 還替扁帶回資料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0.31

特偵組搜索前國安會秘長邱義仁,查出他將50萬美元旅行支票在澳門「威尼斯人」賭場及美國賭場兌現,犯行破功,另查出邱因「巴紐案」下台後,將替前總統陳水扁執行秘外交的資料帶回家,先以貪汙罪聲押邱義仁,另分案追究邱涉洩密刑責。

特偵組今天凌晨3時才將邱義仁涉案卷證移送台北地院值班法官閱卷,法官4時開庭,5時30分即裁定邱義仁羈押禁見,審案速度顯示,邱義仁涉案罪證相當明確。

據了解,由於邱義仁僅在貪汙案部分即觸犯法定本刑7年以上的罪責,未來特偵組再論處其涉嫌洩密的刑責,已經59歲的邱義仁,可能會獄中服刑超過10年。

事實上,陳水扁卸任前,邱義仁即因涉及「巴紐案」被搜索過一次,台北地檢署當時在邱義仁家中查扣事證不多;扁卸任後,特偵組啟動偵查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上月25日特偵組發動扁案第二波搜索,檢調當即懷疑陳水扁利用機密外交A錢,一併搜索與執行外交事務有關的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陳唐山。

特偵組監聽發現,邱義仁在扁案如火如荼偵查中,疑將卸任後疑替陳水扁執行金援專案的資料帶回特定處所藏,特偵組昨天開出6張搜索票邱義仁及其友人住處,於檢方第3度對他搜索時終於查扣一批敏感資料。

由於事涉國家機密事項及外交機密,辦案單位上午不願透露扣案證物內容,但表示證物與其利用國安會秘書長、行政院副院長的職權交代外交部撥款有關係。

此外,邱義仁向外交部詐領的50萬美元旅行票,因在澳門「威尼斯人」賭場及美國共兩個賭場兌現被查獲,不過,由於澳門「威尼斯人」賭場是開幕時間不長,辦案人員邱詐欺旅行支票後擺了一段很長的時間才使用。

特偵組認為,不管邱義仁是個人去兌現領籌碼或換現金,或是他交付第3人去兌現,由於他詐領外交部專款罪證確鑿,所以被裁定羈押禁見。



◆ 邱義仁抗告:被押是奇恥大辱

【郭良傑、顏玉龍、蔡偉祺/台北報導】2008-11-01 中國時報

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疑在九十四年間詐取「安亞專案」機密外交經費五十萬美元,卅一日遭到特偵組聲押獲准。邱的律師謝穎青提出抗告,強調這筆錢並非邱義仁所持有,一毛錢都沒有進到他的口袋,為此遭到羈押,邱義仁視為奇恥大辱。

昨天上午七時,邱義仁被送進台北看守所,他除了要求律師要為他召開記者會澄清,並對法院的羈押裁定提出抗告。

謝穎青表示,邱義仁對自己遭羈押感到「非常、非常」震驚,因為巴紐案偵察過程,自己隨傳隨到,相當配合檢方,根本沒有羈押他的必要。事實上,調查站搜索約談邱義仁的時候,邱義仁甚至沒帶律師前往,直到移送檢方時,檢察官提醒邱義仁,「你是被告,應該要找律師陪同的。」邱才急電謝穎青到場。

謝穎青表示,檢方聲請羈押邱義仁,指邱涉嫌詐取「安亞專案」第四期款五十萬美元,無非是以邱義仁在九十四年一月廿六日的收據上親自簽名,這一點邱義仁並不否認。

抗告指出,卷證中有外交部支出單據粘存單載明,「安亞專案」第四期款的英文收據,依其形式觀察,與「安亞專案」第三期的英文收據同為相同署名者簽收,顯然這筆五十萬元已經為該署名的第三人所收取,並非邱義仁據為有。

其次,檢方查出「安亞專案」第四期款的空白旅行支票,部分已由該署名者簽名兌現,可印證空白旅行支票並非邱義仁持有。何況檢方查出邱義仁並沒有在旅行支票兌現使用期間出境,及在美國使用該票據。檢方也對邱義仁及相關人住處進行搜索,並調查其名下銀行資金出入情形,並無該旅行支票或資金等證據。

謝穎青表示,檢方僅以邱義仁簽名書立領據,認為他有詐取財物之情形,忽略構成要件的事實,也無相當的證據釋明,實在難認邱義仁犯嫌重大。

抗告另指,檢方在訊問邱義仁的同時,針對「安亞專案」第四期款交付過程,已約談相關證人,甚至還以兩名證人滯留國外,尚未到案,恐有勾串證人之嫌,主張對邱義仁羈押禁見。核諸相關筆錄及事證,聲請理由即有矛盾卻未釋明,羈押邱義仁,自有未洽。

邱義仁被送到台北看守所後,隨即完成健康檢查和其他入所的必要程序,羈押在孝三舍,編號是「二八七五」。可能因連夜接受偵訊,神情看上去有點疲累,但情緒還算平靜,同房還有另一名詐欺罪的收容人。看守所人員透露,有提供好幾本慈濟證嚴法師的書給邱義仁,他也都有閱讀。

所方透露,中餐準備的炸芋頭丸、小黃瓜和紅燒獅子頭,邱義仁吃了差不多一半,飯也吃了一碗半左右,以第一天入所來看,食量算是正常,中午也有午休。



◆ 29歲女調查員 讓邱義仁栽了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11.02

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向來被認為是扁團隊最具謀略的人,他萬萬沒想到,會栽在一個剛出道的女調查員手上。

台北市調查處清查外交部「安亞專案」相關經費流向,起初未發現邱義仁領取的五十萬美元旅行支票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城兌換,但女調查員劉晉嘉在過濾資金明細時,發現旅支背後蓋的是賭場公司英文戳章,因而查出邱義仁詐領公帑的事證。

據了解,邱義仁曾行文外交部表示國安會執行安亞專案,需要一百六十萬美元經費,分四期支付東南亞某小國;第一期十萬美元,後三期都是五十萬美元,第一、二期是直接匯現金,第三、四期改以每張面額一千美元的旅行支票支付。

台北市調查處接獲可靠情資,指邱義仁經手的秘密外交專案,至少有三件經費短少或流向可疑。台北市調查處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女調查員劉晉嘉負責清查資金明細。

廿九歲、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劉晉嘉,調查班四十三期結業,當調查員不到兩年,但辦案心思細膩,曾參與偵辦遠航掏空案等重大案件。

劉晉嘉先向外交部詢問五百張旅行支票的票號,向發票銀行調閱資料清查比對,發現邱義仁領走的五百張旅支,有三百六十張(約一千一百八十八萬元)被兌成現金,且支票背後蓋有英文戳記的背書,顯示是在國外兌換,其餘旅支則不知去向。

劉晉嘉根據旅支背後的英文,研判背書人應是國外某公司機構,但一時無法判斷該公司的確定名稱、所在國家,查不出該公司與邱義仁有何關連,也因此無法認定邱義仁詐領外交經費。

就在眾人百思不得其解時,劉晉嘉突然靈光一閃,想到她曾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城看過這個英文名字,進一步調查後,果然發現該公司是賭城某大型酒店。就是這樣關鍵性的轉折,查出邱義仁詐領經費的事證。

※ 該不會是看了「CSI 拉斯維加斯」的緣故吧?



◆ 府領外交機密費 即現珍兄帳戶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11.01

特偵組追查扁家海外密帳,查出疑有國家機密經費流入。檢方發現,外交部有些專案以美金現鈔支付的機密工作費被領取後,吳景茂海外帳戶在相近的時間就收到等額匯款,辦案人員覺得其中疑點重重。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陳水扁提出多件機密工作作為抗辯;但是辦案人員向外交部、國安會等單位查詢後,卻發現扁執政時期經常一張領據便要求外交部等單位,提供大筆美金現鈔、空白旅行支票等,但流向、去處、用途卻都未建檔。

檢方向外交部調閱資料,勾稽比對部分機密經費交付總統府與海外密帳匯款的時間點,發現疑有部分經費在交給總統府後不久,扁家海外的吳景茂帳戶竟有幾乎等額金錢匯入。

特偵組偵查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上月廿五日發動扁案第二波搜索,檢調即懷疑陳水扁私吞機密外交經費,曾搜索與執行外交事務有關的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陳唐山、黃志芳等人住處;前天偵辦邱義仁時,也傳喚了陳唐山、外交部前次長高英茂及國防部前次長柯承亨等證人。

此外,辦案人員發現,邱義仁在扁案如火如荼偵查期間,疑將替陳水扁執行金援專案的資料帶至特定處所藏放,邱義仁日前幾度赴扁辦,更引起外界關注。



◆ 審計部:1.4億機密外交費成謎

【羅暐智、蔡慧貞/台北報導】2008-11-01 中國時報

根據審計部送交立法院的民國九十六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決算報告,外交部九十六年機密預算有兩筆支出憑證不符規定,總金額達一億四千多萬元。據了解,審計部認為有問題,應是單據上只有一個人簽名就把錢領走,無法確定去向。

據了解,這兩筆外交機密預算,一是代號「巴拉圭玫瑰一號」專案,一是「策略夥伴合作」案。審計部指出,這兩案檢附的支出憑證與處理要點規定不合,尚待補正。

決算書:一個人簽名就領走錢

國民黨立委邱毅也指出,審計部在機密報告中指出,過去四年扁政府時期,編列「援外」或「政策性貸款」的一六○億元機密外交經費,有不少遭到違法挪用,甚至根本不知去向,他懷疑有可能被中飽私囊。

外交部高層也證實,扁政府時代都採取國安會下條子的方式,然後外交部跳過美洲司等業務單位,直接由部長、次長級指示撥款,外交部形同一台「提款機」。

一名外交部高層表示,馬政府上台後清查過去祕密外交預算,發現多筆無領據的呆帳,總數高達數億元,此次邱義仁詐得五十萬美元算是少的。高層研判邱遭收押應該是這筆帳證據確鑿,收押後再陸續釐清其他款項。

扁國安高層 把外交部當提款機

外交部長歐鴻鍊指出,上任後清查過去祕密外交款項,發現確有多筆外交機密預算的撥款方式跟巴紐案一樣,撥款程序不甚合理,已責請會計處清查,若發現有不法情事就會送交相關單位依法辦理。

而根據國民黨立委林郁方掌握的資料,九十二到九十六年之間,國安會至少八次動用機密外交,總金額超過七五五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兩億三七八○萬元,其中有七次是在邱義仁任內。

他表示,邱義仁曾以國安會祕書長身分,單以簽收領據就要求外交部支付美金五百萬元,用途去向全都沒有下文,高出檢調懷疑的五十萬美元有十倍之多。

林郁方:邱簽收領走五百萬美元

林郁方表示,七五五萬美元中,其中一筆只有國安會領據,金額高達五百萬美元,連受贈者領據都沒有,最為可疑。除了安亞案外,外交部也清查所有付款程序有疑點的專案,並交給司法單位清查。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民進黨執政八年,機密外交預算共編列三九七億元,最後一年還比前幾年平均多出約十億元,要求外交部應進行內部調查。

林郁方表示,這八筆預算的支用完全違反外交部的撥款規定,沒有任何事前計畫、事後績效與使用明細,而其中七筆根本就下落不明,包含一筆只有國安會領據,沒有受贈者領據,以及六筆是透過中間人,他認為,這些些中間人不乏有綠營人士等。



◆ 辜成允自承 匯款扁家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02

和信集團捲入龍潭土地弊案被查出匯款給扁家,台泥董事長辜成允說,當初無奈把錢匯入吳景茂帳戶,扁家人頭帳戶曝光後,他認為辜家匯款終會被查到,決定主動向特偵組說明。辜成允成為第一位為扁案向特偵組自白的企業人士。

辜成允也向檢方提供和信集團達裕開發出售龍潭土地的相關帳冊,由於這些證據,八天後檢調就搜索約談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以他受賄千萬元聲押禁見獲准。

辜成允強調,辜家當年的認知,廣達集團負責人林百里早已看上龍潭該筆土地,更寫信給行政院希望促成,這是政府既定政策,售地沒有違法;但為儘快完成,在政商人士穿梭引介下,辜家付出相當「代價」,透過蔡銘哲等人頭戶匯款給扁家。

特偵組偵辦扁家海外密帳,法務部曾籲企業自首,承諾給予法律應有的保護,當時外界認為道德喊話誘因不足;但隨著扁家白手套蔡銘哲、力麒建設郭銓慶陸續遭收押,不少曾透過這些管道與扁家接觸的企業人士,都「剉著等」。

十月十五日,郭銓慶轉為汙點證人坦承行賄扁家,特偵組掌握郭銓慶、郭淑珍兄妹和蔡銘哲家族長年提供扁家使用的帳戶資料,辜成允看到當初處理龍潭土地案的匯款帳戶已曝光,開始思考該怎麼面對。

辜家研判紙包不住火,找來台泥的法律顧問宋耀明律師諮詢意見。宋耀明認為,匯款到扁家帳戶是躲不掉的事實,與其擔心特偵組那一天找上門,不如主動說明實情。

辜成允聽了宋耀明的分析,決定選擇面對司法,十月十五日、十六日兩度聯繫特偵組,表示願意說明匯款扁家的事,但希望低調、保密。由於是首位願意主動說明的企業人士,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表示同意。

但因特偵組已訂十六日與台北地檢署偵訊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十七日又計畫搜索元大等三大金控,因此和辜成允約定廿日在特偵組以外的第三地秘密偵訊。

據了解,特偵組雖已掌握辜家透過國內外子公司匯款給扁家資料,但還在追查匯款原因;辜成允帶著當年龍潭土地售給政府的相關資料、達裕公司帳冊等,向檢方說明當初政府收購及匯款扁家情形,讓案情提早明朗。



◆ 下一波 查軍購是否也被A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11.02

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海外洗錢案,從資金流動過程陸續追出企業行賄、政府機密經費,企業禮金等;被詐領的政府機密經費除了外交專案,是否包括軍購佣金等弊端,將列為一下波追查重點。

外交金援弊案部分,特偵組將邱義仁聲押禁見後,不排除近日傳喚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及經手機密經費的其他前朝官員。

邱義仁被押後,特偵組又新簽分一件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案件;在扁辦、邱義仁住處陸續查扣到機密文件、影本後,檢方將一併追究相關刑責。

據了解,台北市調查處一個月前掌握情資,指邱義仁在國安會秘書長任內,多次向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中南美司請領的機密外交經費,疑有不實申報或經費短缺情形,懷疑有官員假藉機密外交名義挪用詐領公款。

台北市調查處認為情資可信度極高,呈報調查局本部並報請特偵組指揮偵辦。檢調陸續向外交部調閱相關文件,發現安亞專案等三件機密外交經費的領用過程有問題,且有部分機密文件疑遭銷毀或不翼而飛,深入調查後,鎖定邱義仁涉案。

特偵組追查機密經費,偵辦範圍是否包括軍購弊案,檢方昨天不願多說,只強調有很多資料、事證是陸續進來。儘管辦案人員很低調,但從特偵組前天約談的對象,可略窺端倪。

九十三年間邱義仁要求外交部支付五十萬美元執行安亞專案時,陳唐山擔任外交部部長,後來升任總統府秘書長,曾被媒體拍到受邀赴軍火商家中餐宴。柯承亨曾任國安會副秘書長、國防部副部長,是陳水扁身邊長期在國安、軍事領域的重要幕僚。

因此,扁家海外帳戶會不會出現其他假軍事機密之名的匯款,甚至與軍購有關的款項,正是特偵組要解開的謎團。



◆ 扁挺邱義仁清白 嗆檢直接衝我來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8.11.01

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涉嫌詐領五十萬美元遭收押禁見,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出面相挺,強調百分之百確信邱義仁的操守及清白,他不會把錢放在自己口袋。

陳水扁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發表三點聲明:第一,堅決相信邱義仁是清白的,絕對不是會貪汙的人;「巴紐案」時,邱義仁的帳戶、辦公室及家裡就已經被徹底清查過一遍,為何現在突然爆發貪汙五十萬美金的事?顯然是政治操作。

第二,他在特偵組應訊時,針對國務機要費的使用及流向已做完整交代,絕對沒有一毛錢來自外交部預算;他不會去A外交部任何一塊錢,對友邦的援贈、合作貸款完全依照程序由外交部及駐館處理,他從未經手。

第三,特偵組為了要將他起訴、定罪,不斷大動作將過去執政團隊的成員一個一個收押禁見,想要押人取供,「一定要咬到我才罷休」;既然要把他羅織成獄,就直接衝著他來,不要假借「反貪腐」之名,行清算鬥爭之實。

陳水扁說,為了確保台灣的國家主權地位,我們不可能坐以待斃、任人宰割,不但要鞏固既有的邦交,更要不斷力求突破,這就是「攻擊式外交」;過去八年,邱義仁是整個國安和外交團隊最重要的成員,更是「攻擊式外交」的策劃者之一,不過,他也是昨天才第一次聽到邱義仁所涉「安亞專案」。

他說,「不相信不公不義的司法」,並百分之百確信馬政府對民進黨人士的司法打壓,「是有計畫要殲滅民進黨的行動。」

曾擔任外交部長及國安會祕書長的陳唐山,昨天陪同陳水扁一起舉行記者會。陳唐山強調外交的「祕密性」,希望社會體諒外交「有許多事不能向外界講」。



◆ 蔡英文批押人取供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羅曉荷/台北報導】 2008.11.01

嘉義縣長陳明文、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相繼被收押。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表示,近來事件不是個案,已對台灣民主發展與司法公正造成極大衝擊。她憂心這是台灣民主政治與司法發展退步的開始。蔡英文表示,如果政治力繼續介入司法、不當打壓民進黨,不排除再度走上街頭。

邱義仁被押後,由於他已離婚,唯一的兒子又在美國念研究所,在台北孑然一身;與邱義仁交情深厚的新潮流辦公室,集體扛起照顧邱義仁的責任。邱義仁日常需要的衣物、藥品等生活用品,都由新系準備妥當,打包交律師帶給邱義仁。

據了解,邱義仁有嚴重的氣喘,氣喘藥是每日必需品。邱義仁前妻江美玲,也打了幾通電話與新辦連繫,叮嚀新辦不要遺漏邱義仁的必需品。

蔡英文昨天表示,近來司法案件有一固定模式,就是檢察官以羈押手段達到司法攻防目的;檢察機關進行偵查,當發現證據不足時,在判斷上應該是有利於當事人,現在反而是聲請羈押,在羈押的情況下取供。

民進黨立院黨團也聲援邱義仁,呼籲司法不應淪為政黨打手。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指出,邱義仁是在沒有任何證據下遭收押,檢察官不改過去押人取供方式,更惡劣的是竟還故意放給媒體錯誤的消息。

賴清德說,據黨團了解,邱義仁進行的秘密外交沒有任何金錢流到他個人、朋友或任何與他有牽扯的人身上。邱義仁從事民主運動、犧牲奉獻,只為追求台灣獨立的理想,「這種聽到台灣獨立四個字會想立正站好的人,絕對不是貪汙的人!」

與邱義仁同屬新潮流系的前立委林濁水則連說兩次「邱義仁不是一個愛錢的人」。

※ 民氣可用,但不能亂用。



◆ 綠密集被押 呂秀蓮:惴惴難安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8.11.02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嫌詐取機密外交經費遭收押禁見,前副總統呂秀蓮昨天表示「難以置信」,因為她認識的邱義仁根本不愛錢,怎麼會貪汙?

眼看民進黨前朝官員相繼被收押,呂秀蓮表示,從美麗島事件後,從未看過這種密集式、舖天蓋地針對民進黨而來的司法動作,這是押人取供,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讓她惴惴難安,人權團體「好像全睡著了」。

呂秀蓮日前赴墨西哥參加國際職業婦女協會世界會員大會,昨天上午舉行返國記者會。對於司法機關似乎只調查民進黨人士,她極表不滿:「國民黨真的沒事嗎?」她認為選擇性辦案非常明顯,呼籲人權團體及律師界動員起來。

邱義仁被指執行「安亞專案」涉嫌不法,自認熟悉外交事務的呂秀蓮也表示:「從來沒聽過!」她說,安亞專案的「亞」應是亞洲,但又扯到貝里斯,讓她想不通。

呂秀蓮相信陳水扁有關國安、外交事務的運作,應該是進總統府後,由事務官告知,歷屆總統應該都是這樣行使,很多事若是歷史共業或前朝慣例,就不該大吵特吵。

她認為,檢方不該只查陳水扁執政時期,「若能了解歷屆總統怎麼做外交,那一定很精采!」特偵組應該有一組人查國民黨機密外交是怎麼做的,這樣比較公平。



◆ 總統:檢方查扁案 不能訴諸民粹

中央社 2008.10.31

總統馬英九今晚接受電子媒體專訪時表示,民進黨執政八年出這麼多案子,這是一種很深沈的痛,民眾希望弊案早日水落石出,但總統不能跟民眾講「要抓起來」等話,再偉大的官員碰到司法都要低頭,不能說民粹或討好話語,希望大家冷靜。

馬總統接受東森電視專訪,針對主持人詢問有關前總統陳水扁疑涉弊案,折損政府威信,還有民眾覺得還不能水落石出,總統為何不硬起來提出回應。

總統表示,過去八年民進黨執政,出了這麼多案子,講老實話這是一種很深沈的痛,雖然對方是反對黨,但不願看台灣遭到如此傷害,且未來會繼續被討論,就像當年馬可仕一樣,因此若當事人仍在相關議題上繼續發揮,對台灣傷害更大。

總統指出,要維護司法獨立,做總統的人不能跟民眾講「抓起來」,絕對要冷靜,再偉大的官員碰到司法都要低頭,否則就不是法治社會。

總統說,要呼籲全國民眾「馬英九不是沒有魄力,當年當法務部長時,查賄選不管是誰都查到底,但今天是總統不能去干預司法,請大家冷靜,有耐心」。

總統另表示,事實上,特偵組從五月後才開始調查,才查五個多月,全台灣大案件中有幾個案子能查到這種程度,講一句公道話,偵查速度不能說慢了,且案情超乎大家想像,碰到這麼複雜案情,總統絕不能對民眾去說民粹或一些討好的話,這會對司法造成傷害。

至於有關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遭收押,總統說,五月當選後第一次與準閣員講話時,第一句話就是談清廉,雖然有人說清廉不能當飯吃,但一個國家做不到清廉,國家是沒有希望的,看到邱義仁被收押,心情非常沈重,立刻反躬自省,現在內閣會不會發生這樣情形?又要如何保證不會發生。

總統表示,自己到那裡都會一再耳提面命清廉的重要性,有時候真有點囉嗦,但這真的很重要,新加坡可以做到亞洲最清廉國家,就是首長有決心時時刻刻耳提面命,這應該要變成台灣最高的價值,我們絕不能再重蹈覆轍。



◆ 海角N億 劇情開枝散葉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08.10.31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上午在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嫌侵吞外交機密費用,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後,扁案案情再度「開枝散葉」,已形成「多軌偵查」,但各案偵辦過程,仍是「外圍指向核心」,箭頭齊一指向扁家或是前總統陳水扁。

扁家涉海外洗錢案從今年8月爆發以來,特偵組追查扁家「海角七億」資金是否屬不法所得,先是從國務機要費著手,然後,查出力麒建設涉及南港展覽館案,之後,企業匯款案、龍潭購地案等陸續爆開,案情不斷發展、擴張,案案令人拍案驚奇。

特偵組昨天發動偵辦邱義仁涉嫌侵吞外交機密費用一案,查出邱義仁涉嫌詐取的旅行支票(公款)竟在海外某賭場兌現,案情猶如電影劇情,若非法院公開指陳羈押邱義仁的法律理由,外界對於這樣匪夷所思的案情,實在難以置信。

就目前查出的扁案案情分析,被告等涉嫌詐取財物的手法的細節雖不同,但犯案手法不脫「無中生有」的過程,例如邱義仁一案即是邱明知外交部的「安亞」專案已經執行完畢,竟謊稱為執行「安亞」專案的需要,請求外交部再撥款50萬美元;最近的龍潭購地案也有類似「創造機會」的手法,先營造需要,然後才在執行過程中得利。

特偵組目前偵辦扁案數月後,似已逐漸摸清「對方」犯案手法,大規模搜索、約談後,均有不錯的成效,辦扁案的熟練度日增。特偵組若以此模式持續加壓偵辦,扁案案外案的繼續「成長」是可以期待,只是,未來這起超大型巨案,若不切割,短期恐怕很難結案。



◆ 國務費案、洗錢案 月底一次偵結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1.01

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涉及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進入倒數計時階段,檢察官正全面勾勒扁家犯罪事證,最遲本月中對扁家涉案人寄發傳票,給他們最後答辯機會,之後展開收網作業,確定本月底前將兩案一次偵結。

特偵組偵查扁案共發動6次搜索,掌握各項犯罪事證龐大,正作犯罪事實和法條的連結,檢方認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及前第一公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的涉案事證趨近明確,連同前第一千金陳幸妤捲入國務機要費案,在結案前,都會加以約談。

特偵組9月25日依洗錢防制法、侵占公有財物罪聲押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10月31日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聲押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法院共准押7名被告,由於陳水扁涉貪事證已明朗化,檢方考慮不再對扁家成員祭出聲請羈押禁見的強制處分,而邱義仁可能成為扁案最後一名收押被告。

特偵組今年5月20日重啟國務機要費案的偵辦,8月接獲國際反洗錢組織艾格蒙聯盟有關扁家海外資產的情資,前後辦案時間超過5個月以上,特偵組認為,如果再將國務機要費案與洗錢案切割處理,並不符合外界期待,因此將同時偵結。

此外,有關扁家利用南港展覽館工程收賄、介入竹科龍潭購地案獲不法利益等,特偵組依照海外查帳事證「由錢追案」,查出扁家A國務機要費與海外洗錢犯行的關聯性,這也是特偵組決定不將案件切割處理的重要因素。



◆ 東京風向球─日地方政府集體A錢

【黃菁菁】 2008-11-01 中國時報

日本有句俗語說「紅燈大家一起闖就不用怕」,最近日本發現各地方政府用類似帳外黑金手法涉弊,確確實實地印證了此一犯罪心理。離譜的是,涉嫌官員都將帳外帳的涉弊手法視為理所當然的正規手續,完全沒有挪用公款的自覺,而日本國民則對此事漠不關心,似乎沒有感受到,辛苦繳納的稅金就在這種離譜的預算管理制度下被「消化」殆盡。

此事件之所以東窗事發是因為,日本會計檢查院最近調查十二個道府縣政府使用國家補助金的內容,結果發現大阪府在帳面外還有一筆高達二億八千萬日圓(約台幣九千三百多萬元)被挪用的黑金,而且不只大阪府,各地方政府在正式帳面外,幾乎都設有挪用公款的黑金帳戶。

此黑金帳戶是用來消化前年度用不完的國家預算,即用假訂單提前發包,或虛報差旅、工讀生等經費,好讓帳面上看起來預算都已用完,但事實上錢可能預留在業者的帳上。

官廳於事後陸續向業者採購用品來消化這筆黑金,雖然採購的大多是電腦、文具用品等辦公相關用品,但這些資產無法列在公家帳面或庫存清單上,物品上也無法貼上編列庫存管理標籤,黑金帳戶的資產成為內部人員心知肚明的公家幽靈資產。

無法列入帳面的黑金也成了員工變相貪汙的好對象,愛知縣一名女職員利用管理黑金之便,從中移了一百六十萬日圓進自己的口袋,之後被警方以詐欺罪嫌逮捕。儘管過去不只一次發生黑金被挪用、盜領的事件,但是地方政府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默視黑金問題。

某地方政府官員匿名接受媒體採訪時,坦承此做法由來已久,可能已長達十年以上,由於每年編列的國家補助預算若消化不完,隔年度的預算就可能被刪減,為了使每年的預算都能依需求編列支出,一定要設法造假消化前年度的預算。

媒體的深究之下發現,這並不只是地方政府的問題,連中央政府機構都脫不了關係。某縣的幹部透露指出,過去在實施土地改良計畫時,曾請領國家的補助金,後來有幾萬日圓沒用完擬歸還國庫時,農政局官員卻說,「手續太麻煩了,請花光吧」。

日本媒體最近更發現,不只是地方政府,政府的外圍機構也有黑金帳戶的存在,「高齡殘障者雇用支援機構」旗下在全日本各地的協會都請領公家補助預算,但卻利用虛報出差、辦公經費等累積了二億二千萬日圓(約台幣七千三百多萬元)的黑金,黑金的一部分還充當職員的餐飲費開銷。

最讓我不解的是,這件荒唐的事為何沒引起日本國民的憤怒,行之已久的陋習使國民的血稅一點一滴地流失,為民服務的公務人員集體做假帳、吞公款,如此的道德操守教人民如何安心度日。一般公司行號在管理經費開銷時,經常是斤斤計較、滴水不漏,政府實質上就像個公司,必須慎重管理公司資產和股東的財產,盡量避免虧損才對。

此事件經日本媒體炒作後雖然受到關心,但可能因為牽扯的層面太廣,問題的根源和責任都不知從何追究起,地方、中央政府官員、業者集體造假難辭其咎,但是官官相護之下,真的會查個水落石出嗎?我想除了政府應依法徹底調查之外,議員議會更應發揮監督政府的責任,好好替納稅人討回公道。

※ 天下烏鴉...

fsj 提到...

助扁詐領國務費 馬永成收押

* 助扁詐領國務費 馬永成收押
* 馬永成律師:未答辯完 就准押
* 馬永成幫扁 詐領數千萬元
* 涉收賄500萬 蘇治芬聲押
* 綠說被追殺 檢有理難說清

◆ 助扁詐領國務費 馬永成收押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11.05

前總統陳水扁的左右手馬永成,成為扁案第九名被收押的被告。最高檢特偵組昨天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永成,他供出部分事實,但否認貪汙。檢方認為他與陳水扁共同詐領數千萬元國務機要費,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發展至今,幫扁經手核銷國務費的前後任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和出納陳鎮慧,全被羈押禁見;檢方下一步就要跟陳水扁攤牌。

特偵組昨天同時傳喚總統府前會計長馮瑞麟及前交際科長保經榮,釐清扁國務費核銷情形。扁家洗錢案部分則傳喚昇恆昌公司負責人江松溪、總經理吳錫顯,說明協助扁家匯款海外情形,訊後均飭回。

馬永成是陳水扁入主總統府的第一任辦公室主任,之後轉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檢方查出,馬永成自八十九年五月廿日至九十四年一月擔任總統辦公室主任期間,蓋章核銷的國務費,包括以領據和單據領取的部分,都有流向扁家的情形。

檢方昨天偵訊馬永成近七小時後,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法官於晚上十時四十分裁准。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馬永成坦承部分事實,涉案情形與林德訓類似,國務費未流入他的口袋,也未協助扁家洗錢,但與陳水扁共同詐領及侵占公款。

馬永成兩年前在吳淑珍涉及的國務費案中,被高檢署查黑中心以偽證等罪嫌起訴。特偵組今年五月廿日分案偵辦陳水扁,就國務費案及扁家海外洗錢案,曾五度以證人身分傳喚馬永成,訊後均飭回。

特偵組昨天首度以貪汙案被告身分傳訊馬永成,馬永成由律師陪同出庭。面對記者詢問,馬不發一語,和過去收到證人傳票出庭的情形大不相同。

法院裁定指出,馬永成涉嫌侵占公有財物、詐取財物等罪,犯嫌重大,且相關共犯仍由檢察官積極偵查,有勾串共犯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馬永成的律師認為特偵組沒有掌握新的事證,且質疑檢察官和法官早有定見,將對羈押裁定提出抗告。



◆ 馬永成律師:未答辯完 就准押

【王己由/台北報導】2008-11-05 中國時報

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方法院四日晚間開庭審理馬永成聲請羈押庭,歷經一個多小時的庭訊,法官認為馬永成擔任總統府副祕書長期間,每月簽具前總統陳水扁國務費領據,涉嫌和陳水扁詐領國務費,觸犯貪瀆重罪,且有勾串證人之虞,裁准羈押禁見。成為扁案第九位收押被告。

馬永成的律師非常不滿准予羈押結果,認為法官早有定見,法庭上根本不聽他們的答辯,表示會提出抗告。

據了解,特偵組是在清查國務機要費案相關卷證後,從會計查核流程作業中,發現八十九年五月廿日至九十四年一月底,負責審核國務費核銷程序的馬永成,和前總統府參議郭文彬,每月簽具陳水扁數萬元不等的國務費領據,然後向承辦人員領款。

特偵組詳細調查後,更發現款項用途和編列的機密費名目不符,相關支出未從事機密用途,明顯有詐領和偽造文書事實,款項約莫在三百萬元以上,涉犯最輕判刑十年以上的侵占公有財務罪。

特偵組發現這個新事實後,昨日傳喚馬永成歷經近九小時的偵訊,晚間近七時許,移送台北地院聲請羈押。法官九四十分開庭後,據了解,馬永成辯稱領據具領的國務費,具有特別費性質,他沒有侵占。

晚間十時四十分許,法官原本諭知准予羈押,馬永成的三名辯護律師,認為還未答辯完畢,法官就裁准羈押,太快了點,當庭發生激烈爭執。為此,法官特別准許律師再陳述,最後還是諭知羈押禁見,馬永成當庭由法警上手銬,解送看守所。



◆ 馬永成幫扁 詐領數千萬元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05

八月十六日特偵組查扣扁家帳房陳鎮慧的電腦資料,清楚記載陳水扁私用國務機要費的帳目,顯示馬永成知情;特偵組最近又收到監察院一份國務費案的報告,發現馬永成的新罪證。這兩項突破讓馬永成栽了大跟頭。

馬永成五次以證人身分到特偵組應訊,上周被改列為被告,昨天出庭後檢方當庭逮捕,聲請羈押禁見。特偵組初步估計,馬永成擔任陳水扁總統辦公室主任期間,涉嫌與扁共同詐領、侵占的國務機要費達數千萬元。

兩年多前,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調查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沒有做搜索、監聽、聲押等強制處分;對於每個月陳水扁以領據領取的兩百萬現金部分,在比對扁家相關帳戶後,對一領出卻未立即存入扁家帳戶情形者,便全數認定是合法支出。

至於吳淑珍蒐集發票核銷部分,陳水扁聲稱用於機密外交工作。檢方偵辦時,除非像「南線專案」的謊言被戳破,其他陳水扁辯稱是支付卡西迪公關及大陸在美民運人士的費用等,檢察官也都認定未流入扁家口袋。

不過,今年五二○特偵組分案調查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後,展開數波大搜索,查扣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製作的扁家公、私帳支出明細,包括國務機要費、選舉經費、募款所得、扁家人私用等,都有詳細記載,案情出現大轉折。

特偵組發現,陳水扁將國務機要費中以領據領取的機密費,疑挪扁家私用,扁辯稱支付美國卡西迪公司及在美民運人士等費用,也陸續被查出並非以國務機要費支出;因此,過去證稱居中負責處理、交錢的馬永成,涉案程度升高。

另一方面,特偵組根據監察院調查陳水扁國務費案的報告,過濾相關帳證並密集傳喚證人,發現馬永成經手的國務費有核銷不實的情形,認為馬永成不僅知情,且遵照陳水扁指示做非法支出、核銷,涉案情節與林德訓相似,因此從證人改列被告。



◆ 涉收賄500萬 蘇治芬聲押

【聯合報╱記者段鴻裕、蔡維斌/雲林縣報導】 2008.11.05

雲林縣長蘇治芬涉嫌收賄五百萬元,指示核發操作許可證給璟美環保科技公司,讓垃圾掩埋場順利營運,昨天遭雲林地檢署拘提,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縣府教育處長林源泉轉述,檢方訊問時,蘇治芬堅決否認收受五百萬元賄款,並說遭到檢調的搜索「是最大的恥辱。」

除蘇治芬外,縣環保局長黃揮原、環保局技士鄭木聰也被拘提;黃揮原坦承收賄五十萬元,讓璟美公司「以少報多」處理事業廢棄物,因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被飭回;鄭木聰則被聲押。縣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總幹事陳勇兆因家有喪事,尚未到案。

雲林地檢署昨天清晨六時指揮雲林調查站,兵分十二路搜索縣政府、縣長官邸、環保局等地,以涉嫌貪汙案拘提蘇治芬。

檢方指出,璟美環保科技公司投資七千萬元建垃圾場,因申請多年未取得操作許可,擔心投資泡湯,透過與蘇治芬熟識的明信營造董事長葉安耕幫忙。

葉安耕是垃圾場承包商,也擔心璟美無法營運,拿不到工程款,要求璟美股東林文優等四人拿出五百萬元由他打通關節。葉安耕到縣長室找蘇治芬,表示「璟美公司的操作許可,如果可以就核發給他們,我的工程款才能領到。」

九十五年九月,葉安耕在斗六市中華路一家冰店,將十張面額共五百萬元的支票交給蘇治芬,蘇看過後將支票交葉保管;垃圾場在同年底開工營運。去年四月三十日,葉安耕提示支票兌現,六月起至今年一月,蘇治芬三度指派陳勇兆到明信公司領款。

檢方也查出,林文優等人設立璟美公司時,希望環保局放水,免作環境影響評估,九十一年十一月廿八日送五十萬元到鄭木聰住處,一百萬元送給當時環保局長顏嘉賢,顏涉案部分另行偵辦。

鄭木聰收款後,璟美果然不必做環評,於九十二年十月三日取得設置許可。璟美為求後面公文流程跑快點,再送十萬元給鄭木聰,取得垃圾場使用執照。

檢方指出,璟美申請操作許可言明每日處理一百九十五公噸、每月處理五千八百五十公噸垃圾,但自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核可試運轉後,即違法超收垃圾;林文優等人為能繼續超收垃圾,牟取暴利,涉嫌於今年七月十七日向環保局長黃揮原行賄五十萬元,在垃圾場高層、空氣、水等檢測項目中放水。



◆ 綠說被追殺 檢有理難說清

【聯合報╱記者 蕭白雪】 2008.11.05

陳雲林訪台的敏感時機,檢方南、北同時對雲林縣長蘇治芬、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聲請羈押,檢察官可能是單純法律考量,但值此敏感時機,無可避免地會成為政治人物操作的議題。近來各地檢察官一連串偵辦的積極作為,綠營支持者感受被「追殺」的肅殺氣氛,讓辦案者可能有理也說不清。

陳雲林來台前夕,台灣島內才因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被推倒引爆爭議,加上一○二五大遊行等群眾運動,藍、綠群眾對立情緒日益高漲;捲入弊案的陳水扁全台趴趴走,一再以激情言語訴諸群眾對抗司法。

檢察官因有主動偵查權,面對政治敏感度高的案件,即使不應隨政治起舞,卻很難不考慮到偵辦行動對政治的影響、或是可能被政治人物反操弄的後果。因此,如何避免爭議、四平八穩的偵辦及結案,是每位檢察官都應思考的課題。

從余政憲、陳明文、李界木及邱義仁先後被收押、王定宇被快速起訴並求處重刑,時間都在陳雲林來台「前夕」。即使檢察官各辦各的案,但這一、兩周密集性的偵辦、收押行動,綠營支持者感受到的是有計畫性的「追殺」,也讓綠營政治人物可以輕易運用操作。

特偵組自始似乎老神在在,依既定的偵查步驟進行,無意在陳雲林訪台期間,傳喚扁家人到案,以致讓陳水扁指兒子、媳婦要被收押的預告「一再跳票」。然而,就在昨天綠營「遍地開花」式的嗆陳雲林、造成一些警民衝突之際,南北檢方分別聲押了蘇治芬、馬永成,綠營怎麼可能會放過檢方做來的這個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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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亞專案恐成國際醜聞 葉盛茂案扁家出庭作證

* 小馬收押 羅文嘉:怎不處理「使用的人」
* 安亞專案恐變為國際醜聞 嚴重傷害台灣形象
* 龍潭購地》密訊林百里辜成允
* 葉盛茂洩密》今傳訊陳幸妤、陳致中夫婦
* 縣市長首例 蘇治芬拒保收押
* 高招? 臭脾氣 蘇治芬寧蹲牢房
* 扯上政治 司法也難清白
* 總統:廉政規範宣導不足 法務部應加強

◆ 小馬收押 羅文嘉:怎不處理「使用的人」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何祥裕、劉峻谷/連線報導】 2008.11.06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因涉嫌詐領國務機要費案遭收押,前總統陳水扁昨天為愛將喊冤,還要求馬政府徹查壹週刊洩密責任,民進黨中常委賴清德、段宜康、徐佳青昨天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特偵組洩密。

前天晚間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的馬永成,昨天凌晨1時完成入所,編號「2715」。所方安排他住忠三舍,舍友是一名偽造文書的被告。

民進黨中常委羅文嘉直言,馬永成不是壞人,過去8年時間,「小馬」所扮演的角色很重要、權力也很大。但國務機要費使用和支配的人不是幕僚馬永成、陳鎮慧、林德訓,「真正使用的人」不去處理,把守本分、沒有用任何一毛錢的幕僚抓進去,台灣那有法治、標準可言?

陳水扁辦公室新聞稿指出,國務機要費用於機密外交之經費,與外交部所編列之外交預算用途不同,絕對沒有一毛錢來自外交部的預算,並無重複核銷情形,更無所謂馬永成詐領、侵占國務機要費情事。

扁辦也指出,針對壹週刊對於台灣與泰國間往來等機密外交之報導,無論其內容真實性為何,該報導都已觸犯洩漏國防以外之國家機密罪嫌,馬政府應立即追究洩密責任。

壹週刊報導中指出,邱義仁涉嫌詐領「安亞專案」經費,是打算行賄泰國前副總理兼商務部長、時任WTO秘書長的蘇帕猜。

【記者羅紹平/台東縣報導】對昔日重臣邱義仁、馬永成相繼遭羈押,前總統陳水扁昨砲轟馬英九說,這是「製造證據,押人取供」,因他代表的是台灣主體意識,馬英九對他展開清算、追殺,一個也不留。東社社長余文儀也呼籲政府「停止政治迫害、維護司法正義」。



◆ 安亞專案恐變為國際醜聞 嚴重傷害台灣形象

中央社 2008.11.05

媒體報導,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任內執行的「安亞專案」,涉及前世界貿易組織(WTO)秘書長,外交官員今天表示,整個事件可能發展為國際醜聞,嚴重傷害台灣國際形象及外交努力,後果卻都要由現任政府及外交部承擔。

壹週刊報導,邱義仁在國安會秘書長任內所執行的「安亞專案」,主要用於「買通」前WTO秘書長蘇帕猜。特偵組表示,由於事涉國家機密,不便對外證實。

邱義仁因涉嫌詐領安亞專案五十萬美元被收押禁見後,外交部官員對於專案內容毫無所悉,甚至承辦官員也只知道案名及文號,壹週刊今天報導指稱安亞專案的對象是蘇帕猜,由於涉及重要國際組織及人物,使全案的衝擊及損害可能超過其它外交弊案。

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表示,外交部不瞭解安亞專案內容,但全力配合檢調單位偵辦。外交部更希望包括安亞專案在內的民進黨政府時期的秘密外交弊案,能早日水落石出,還外交部清白,恢復職業外交官尊嚴。

相關人士指出,雖然安亞專案內情不詳,企圖買通蘇帕猜就不可思議,WTO是台灣參與的最重要國際組織之一,目前還擔任「聯合國貿易暨發展會議(UNCTAD)」秘書長的蘇帕猜更是重量級國際人士,後果的嚴重性不難想像,也充分顯示民進黨政府外交作為的「無知及不道德」。

中國企圖矮化台灣,於二零零三年要求蘇帕猜更改WTO通訊錄中台灣代表團的名稱及官員外交官銜,在台灣堅決反對,以及美國、歐洲聯盟等會員國的關切下,蘇帕猜遲遲沒有採取行動,直到二零零五年離任前,才將通訊錄中台灣代表團官員的外交頭銜拿掉,而「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常駐代表團」名稱維持不變。

瞭解國際組織運作的外交人士表示,不同於雙邊關係,WTO是會員驅動的多邊國際組織,並採共識決,秘書長的權責有限,不可能一人主導更改台灣代表團名稱問題,會企圖買通蘇帕猜的動機及行動實在令人費解。

他們指出,外國政府及國際人士不會知道是民進黨政府或邱義仁企圖收買國際組織負責人,只會將目標指向中華民國,因此,安亞專案的嚴重後果都要由現任政府及外交部承擔,對當前外交工作必然有極為不利的影響。

另一方面,正在偵查中的機密外交遭媒體披露,對台灣更是雪上加霜。外交界人士指出,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國家可能對台灣外交人員退避三舍。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刊登安亞專案有關事項牽涉到是否洩露國家機密的問題,也影響到WTO有關的名譽,影響到台灣在WTO的地位;至於機密外交內容,檢方三緘其口。

偵組今天立即簽分洩密案,追查公務員洩密及記者是否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近日將傳喚相關人等到案說明。

※ 是該查誰洩密了,台灣在貪腐排行榜上的排名可能會因此大幅「進步」。



◆ 龍潭購地》密訊林百里辜成允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8.11.06

特偵組偵辦竹科龍潭基地購地案,為釐清購地流程及中間 是否有行賄情事,昨(5)日以證人身分密訊廣達董事長林百里、台泥董事長辜成允與達裕開發副總經理高偉倫,訊後三人均飭回。

特偵組昨日選在最高檢辦公室密訊林百里等三人,完全沒有被守在特偵組的媒體發現,直到三人走後,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才主動發布消息,表示龍潭案的調查已有初步進度。

這起發生在93年的龍潭購地案,竹科管理局為了興建廣達集團的廣輝電子龍潭廠,短短半年就向辜家所屬的達裕開發取得龍潭基地,當時曾傳為美談,但隨著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案,染上行賄疑雲。



◆ 葉盛茂洩密》今傳訊陳幸妤、陳致中夫婦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11.06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將開庭審理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傳訊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及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作證,查證扁家海外帳戶資金移轉過程,是否與葉盛茂向陳水扁通風報信有關。

據了解,合議庭準備近百個問題。不過,陳幸妤姊弟和黃睿靚為陳水扁的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依法可拒絕證言;但他們拒絕證言,失去為自己辯白的機會,法院可依卷證資料認定事實,反而不見得對扁家有利。

合議庭調閱陳致中等人的入出境資料,發現陳致中每次出國與扁家海外帳戶資金移轉時間極接近,懷疑陳致中並非單純人頭,而是參與洗錢的共犯。由於特偵組查出有國務機要費流入扁家密帳,合議庭也向檢方調閱相關卷證資料,將一併了解。

葉盛茂上次出庭時坦承,艾格蒙聯盟在95年12月5日、96年12月12日、97年1月18日,3次來函提供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的資料,他將這些資料交給陳水扁。

合議庭認為,葉盛茂的洩密與扁家海外帳戶資金移轉有因果關係,葉盛茂和陳水扁涉嫌共同圖利扁家海外帳戶的受益人。據調查,扁家帳戶的受益人是吳淑珍、陳幸妤、陳致中,部分帳戶開戶人為黃睿靚。

合議庭今傳訊陳幸妤姊弟和黃睿靚,重點在調查扁家海外帳戶資金來源、金額及移轉原因,希望經庭訊過程,使扁家海外洗錢的輪廓完整呈現。

本案另一名證人吳澧培,合議庭已通知他攜帶帳戶資料出庭,說明有關陳水扁匯191萬美元到他提供的4個人頭帳戶情形。



◆ 縣市長首例 蘇治芬拒保收押

【聯合報╱記者段鴻裕、蔡維斌/雲林縣報導】 2008.11.06

被控涉嫌貪汙的雲林縣長蘇治芬,為自清拒保,雲林地院昨天傍晚更新裁定,將她收押;蘇治芬成為司法史上首例拒保被押的縣市長。

雲林地院原裁定蘇治芬以6百萬元交保,但她自認清白拒保明志,要求合議庭無罪開釋;合議庭因而在昨天下午重新裁定,不到1小時即裁定羈押、不禁見;前晚合議庭則是花了近7小時,才做出交保裁定。

合議庭的更新裁定,檢方及蘇的律師團都表示不服,將提抗告。檢方認為,為防蘇串供,應予禁見;律師團則認為,根本不應收押。

晚間7時10分,蘇治芬在大批警力戒護下步向囚車,上百名支持者情緒激動,不斷高喊「蘇治芬無罪」,「堅持清白、拒絕交保」,有人一度衝進封鎖線。

蘇治芬面帶微笑,高舉被上了手銬的雙手回應,喊了幾句話,但被群眾聲音淹沒。警方調集上百名警察將群眾隔離,才將蘇送往看守所。夜裡仍有支持者不願離去,手持燭光為蘇聲援。

民進黨也召開記者會聲援,指蘇治芬遭政治打壓;雲林院檢同聲否認,地檢署並罕見地出示涉案環保局長黃揮原繳回的50萬元賄款,強調檢方依證據、法令行事。

黃揮原前天被約談到案,坦承受賄願認罪協商,檢方當庭飭回。昨天下午5時許,到地檢署繳回50萬元不法所得。

雲林地院合議庭昨天凌晨裁定蘇治芬6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蘇當庭拒保;律師李進勇轉述,蘇還「恐嚇」委任律師「不准具保,否則馬上解除委任」。

消息傳出,聚集法院守夜、為蘇發起小額捐款的群眾譁然,警方調集警力戒護。之後,三名委任律師和家屬兩度獲准進入拘留室,和蘇溝通;但蘇態度堅決,李進勇說:「蘇甚至不惜絕食拒保。」

【記者段鴻裕/雲林縣報導】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昨天強調,蘇治芬涉案事證齊全,蘇治芬的支持群眾抗議政治打壓、司法不公,他反駁說:「我辦案只求證據,政治無法影響我,我也不管任何政治情勢」。



◆ 高招? 臭脾氣 蘇治芬寧蹲牢房

【聯合報╱記者蔡維斌、段鴻裕/雲林縣報導】 2008.11.06

蘇治芬拒保「明志」,政壇人士認為,這是蘇治芬面對從政危機的「高招」,讓老黨外看到她父親蘇東啟的影子;但親近蘇治芬的人,對她選擇「拒保」並不驚訝,「她脾氣又臭又硬,卯起來挺嚇人的」。

蘇治芬的母親蘇洪月嬌生前就對蘇治芬像父親強硬個性,感到很頭痛。一位蘇家老友說,蘇治芬心軟如綿,但行事態度卻硬如石,也因為這種脾氣,入主縣政得罪不少人。不交保偏要蹲牢房,「只有懂得她的人才能理解」。

親近蘇治芬的人表示,蘇治芬的臭脾氣,在選縣長時有前例;當時她從醫的弟弟蘇治原想接她立委棒子,但她堅守她是蘇家最後參政者的原則,不惜和母親蘇洪月嬌翻臉,堅持不讓弟弟接棒參選立委。

不過,政壇人士認為,這是蘇治芬面對從政危機的「高招」,未來即便輸了官司,蘇仍可贏得政治生命延續。



◆ 扯上政治 司法也難清白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08.11.05

司法與政治脫鉤,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也是司法獨立的重要表徵。不過,每當政治人物扯上司法案件時,司法往往避不開政治的糾纏,彼此常被外界胡亂攪在一塊。

以雲林縣長蘇治芬涉案為例,蘇治芬以拒絕交保,來表達自己的清白,在理情法上都是無可厚非,正如蘇治芬所說,「我沒作錯事,什麼都不怕。」這是蘇個人的選擇,外界無從置喙;但蘇治芬的支持者向檢方抗議,並表達現在政黨輪替,又受到司法、政治的迫害等等,不是又將原本單純的司法個案再扯上政治。

理論上,選舉和官司是兩回事,但實際上,國內選舉一有機會就將官司扯上選戰,像是打悲情牌、司法迫害牌,在選戰上經常不往不利,反而較能獲選民的「認同」,這也難怪蘇治芬情願被關,不願交保,其中不知是否也摻有「政治」的考量。

另一個政治、司法扯不清的個案,則是陳水扁昨天委請律師告馬英九、陳雲林涉外患罪,對此,當立委昨天問到法務部長王清峰,馬總統是否構成內亂外患罪時,王清峰竟以「當然沒有。」回答,而且還說馬英九那麼愛台灣,怎麼可能賣台。王清峰用政治語言,來面對司法問題,以自己來為馬英九背書,實為擔任法務部長一職萬萬不可的舉動。

從法律人的角度來看陳水扁告發馬英九一案,或許案件有九成九以上的機率是不構成的,但身為法務部長仍不宜就高檢署已受理的個案表示意見,而且是這麼「肯定」的法律見解,如此一來,未來檢察官收到此案後,還需要查什麼。

類似的經驗在生活週遭不斷發生,就像緊箍咒般的一層一層不斷限縮了司法獨立的空間,難怪有人開玩說,司法院和法務部不就在總統府旁,地理關係如此「密切」,兩者要脫勾,還真需要更多的努力。



◆ 總統:廉政規範宣導不足 法務部應加強

中央社 2008.11.05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晚轉述總統馬英九談話表示,中央雖已制訂廉政倫理規範,但宣導還有不足的地方,法務部可再加強宣導,希望地方政風單位和法務部共同宣導、推動廉能政治。

總統府下午召開首次「政見落實會議」,邀請法務部長王清峰等人與會,王郁琦轉述,總統在會中提及過去在台北市政府親自主持廉政會報,定期召開會議,北市推動廉政因此有成效,因此希望法務部透過行政院,鼓勵地方首長重視廉政、帶頭做。

總統表示,中央雖制訂廉政倫理規範,但宣導還有不足之處,法務部可再加強宣導,政風單位可以做這方面的事。其實宣導就是廉政基礎工作,地方政風單位和法務部應共同宣導推動廉能政治。

今天參與政見落實會議者包括馬總統、副總統蕭萬長、行政院長劉兆玄、王清峰、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呂學樟、吳清池、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及競選期間協助擬定馬蕭廉政政見的學者專家。

王清峰會中報告廉政倫理規範進度,及陽光法案立法計畫,以及是否廢除死刑等各項法務部政策。

馬總統詢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辦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通過後成效,建議法務部實證考察,驗證肅貪成效。另外,行政院研考會也應繼續追蹤考核這些政見進度。

※ 不過陽光法案還躺在立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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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南紀念園區動土 千人拼廉能

【聯合報╱記者廖雅欣/宜蘭報導】 2008.11.09

位於宜蘭縣三星鄉陳定南故居的「陳定南紀念園區」,昨天上午動土,參與的千名民眾以手印陶板模,拼成「廉能」兩個大字,待園區完成後,將鋪設成「陽光步道」。

前法務部長陳定南逝世後,為推動其遺願「廉能政府」、「反毒」,陳定南的好友與支持者,成立了「陳定南教育基金會」,同時集結陳氏家族力量,在陳家古厝成立「陳定南紀念園區」。

園區昨天上午動土,參與者包括陳定南遺孀張昭義、民進黨祕書長王拓、司法院祕書長謝文定、慈林基金會董事長方素敏、詩人李敏勇等多人。負責設計的建築師黃建興將設計費全數捐出,也有陳定南的支持者,不具名捐助園區使用的所有木材、衛浴設備。

「永遠的青天」、「台灣加油」、「部長,我們懷念你」... 為了和全民許諾追求「廉能政府」的決心,千名民眾在陶土模印上手印,並簽名題字,寫下對陳定南的追思,與對台灣的期許。陳定南的弟弟陳定灶則寫下「陳家以你為榮」。

這千片陶土手印,昨天在現場拼成「廉能」兩個大字,兩字合計寬13公尺,高9公尺,所有陶土模燒製完成後,將在園區內鋪設成「陽光步道」,於紀念園區的室內、室外做成景觀裝置。

黃建興說,紀念園區以故居出發,將舊有三合院正身部分重新整修,並向外延伸為展示空間,整體建物呈L型,以「方」、「正」為出發點,象徵陳定南清廉、頂真的風骨,未來將展示陳定南從求學到從政歷程的回顧,還有豐富的藏書,將是一處具有參觀、教育、休閒等多功能園區。

園區預定於明年11月落成啟用,目前已募得5700餘萬元,估計購地、建館、內部軟體設備及基金會等運作業務基金,共需3億元左右,仍待募款。

※ 做事廉能,人民會永遠記住。



◆ 蘇治芬案近日起訴 她仍拒食

【聯合晚報╱記者蔡維斌/雲林報導】 2008.11.09

上午吊點滴 體力仍虛

絕食五天的雲林縣長蘇治芬昨晚因身體變得極度虛弱,出現胃痛症狀,雲林第二監獄請醫生進行強施打營養針,今天上午她吊點滴,但仍拒進食,體力稍有恢復仍虛弱,是否今天將她送回看守所,仍需觀察。

下午謝長廷將前往探視

昨天高雄市長陳菊、施明德及黨內大老紛紛前往探望,林義雄也送夾克及卡片,勉勵蘇治芬要穩下腳步,今天下午謝長廷也將前往探視。

民進黨大老昨天針對蘇治芬被指控的案情進行討論,施明德認為案情單純應很快可釐清,他對蘇治芬有信心;大老則認為檢方辦案有些粗糙,該案在之前縣長任內就傳出過有問題卻不辦,現在卻偵辦證據相對薄弱的蘇治芬,讓人不解。

先生黃武雄心痛掉下淚

蘇治芬到昨晚被強打針,共絕食110小時,她很少露面的老公,台大退休教授黃武雄,昨天也前往探視,看到蘇治芬折騰得這樣,掉淚陳述蘇治芬從政遭受的苦難,相當感人。黃武雄說,選擇用死抵抗,他很心痛,民主這條路走來不易,蘇治芬背負的十字架也太沈重了。

是否送回看守所 看情況

今天上午,蘇治芬仍在病房注射點滴,身體依舊虛弱,今天是否會被送回看所守,獄方表示,將視蘇治芬的身體狀況而定。至於蘇治芬雖被強制打針是否仍持續絕食,蘇的家人說,她強制住院當天就吵著回看守所,以她意志、個性,應會持續絕食,直到還她清白為止。

起訴後的動作考驗法院

雲林地檢署偵查蘇治芬所涉璟美環保行賄案,相關人員都已到案,檢方預計近日內起訴,起訴後蘇治芬將被解押無保開釋或是交保,引起關注。

如法院裁定交保,蘇治芬極可能繼續拒保絕食,法院能否再押她,讓牢獄絕食持續下去,已引起法界極大爭議,網路上網友也爭議不休,甚至被大學法律系老師引用為教材進行討論。



◆ 審前羈押絕非司法常態

【中時社論】 2008-11-09 中國時報

雲林縣長蘇治芬遭檢方清晨拘提,旋即向法院聲請羈押,涉嫌罪名是收賄。法官裁定六百萬元交保,蘇治芬卻拒絕接受,寧可選擇接受羈押,開始絕食抗議,並聲言不能還她清白,即不走出牢房。

蘇治芬是黨外時代已負盛名的政壇宿將,司法程序中遭到收押,不可避免地引發支持者以政治動機可議質疑司法的後果。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面對民眾抗爭,也向媒體喊話:領納稅人的薪水,「不是國民黨的狗,也不是民進黨養的虎,誰貪汙,就辦誰!」他的辦案原則是,一定證據確鑿,才會抓人。

檢方正在偵查此案,局外人原本難以領略其中究竟孰是孰非。法院因拒絕交保而同意羈押,則是並不尋常的司法景況,平添討論乃至物議的話題。

劉檢察長重話明志,以卻除政治疑慮,固似正義凜然,鏗鏘有聲,背後卻凸顯出值得嚴肅檢討的問題。誰貪汙就辦誰,不因是藍是綠而有不同,完全正確;證據確鑿才會抓人,則似是而非。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檢方掌握確鑿的有罪證據,基本動作應該是起訴,不是聲請羈押。因為審前羈押與處罰無異,憲法上的原則是未經全程的審判,不應處罰;審前羈押,只能在法定的例外情形為之。多年以來,不論是藍綠兩營,誰朝誰野,檢方辦案不能擺脫的習慣,就是有了證據,嫌犯不肯配合偵查,就用羈押做為對付的途徑。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被告可以保持緘默的權利,在檢方看來,嫌疑人一旦保持緘默,總是視之為情虛畏罪的徵兆。這其實完全不合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

雲林檢方預告,因為證據確鑿,很快就可以對蘇縣長提起公訴。然而未能說明的是,既然證據確鑿,又何須以擔心被告串證為由,進行聲押?難道不是因為被告不肯合作,就用羈押做為威嚇的反制手段?

檢方用被告有串證之虞做為聲請羈押的事由,是實務上最受偏好的聲押說詞,卻往往是最為薄弱的聲押理由。刑事訴訟上要求檢方證明聲押的事由確有實據,檢方指控被告串證之虞,就必須證明被告如何串證,而不能僅提出以擔心、想像之詞。然則檢方只要能夠證明被告確在串證,其證據通常已可做為起訴之用,既然已可起訴,聲請羈押以限制人身自由,也就顯得多餘。這正是雲林地檢署偵辦蘇縣長貪汙一案,聲請羈押一事顯有破綻,自信有理卻惹得滿身政治腥騷的原因所在。

據此看來,法院的交保裁定,不但顯示聲押確實有些勉強,也反而表現法院准許羈押的把關手法,有欠嚴謹了。聲請羈押所以須要法院允准,不是要法官做為檢方的應聲蟲或背書人,而是要法官嚴加防止,避免濫權。檢方過去手握羈押大權時,動輒押人取供,至今其實積習猶存,藉著聲押以嚇阻被告保持緘默或拒絕配合偵查,也司空見慣。法官對於最難證明的串供聲押,如果不知嚴格要求檢方舉證,就很容易成為濫權羈押的淵藪,有愧司法審判,保障人權的職守。

司法本身就是權力,與其他政治權力互動,足以影響政治,也難以避免成為政治權力反噬的對象。檢方不能只以自問超越藍綠立場,就可放手施展,擴張權力威風,毫無罣礙。雖然完全沒有政黨顏色考量,只要逾越了權力分際,授人口實,就必為政治權力反噬,將司法程序捲入政治漩渦,折損司法信用。

我們也要在提醒司法中人,檢察官也好,法官也好,審前羈押不是刑事訴訟的常態;定罪之後再施處罰,才是。過去辦案的陳舊觀念與錯誤心態,一定要及早拋棄改變。對於政治人物貪瀆如此,對於一般平民犯罪,亦然,既不該因為政治人物身分特殊,就給予特殊待遇,也不該只對政治人物謹守法治分寸,對於普羅犯罪案件,就任意施為,不守權力界限。

陳瑞仁檢察官日前說的好,檢察體系辦案,「要避免辦案對象群組化」。落人政治辦案有政黨針對性的口實。也就是說,司法必須謹守法律的分際來顯示法治超越政治的精神;不要過於「自我」,為了向政治權力炫耀而逾越法律紅線,反而墮了司法的信用,傷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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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不押扁? 今見分曉

* 押不押扁? 今見分曉
* 國務費案 扁預告今被押 北所戒備
* 扁:保持緘默 願意被押
* 特偵組4把利劍 搗扁案核心
* 今日訊扁後 再傳喚陳致中夫婦
* 蘇治芬高舉手銬 回看守所

◆ 押不押扁? 今見分曉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11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天上午九點半傳訊前總統陳水扁,檢方不排除在陳水扁應訊後,施以強制處分,會不會收押,備受關注。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傍晚特別到特偵組,進行沙盤推演。

陳水扁被列為國務機要費案及扁家海外洗錢案被告,特偵組早已擬定相關疑點等待陳水扁到案說明。包括國務機要費支付扁家私人用途、子女婚禮、匯往海外,以及扁家海外帳戶輾轉收受力麒建設、三大金控、台泥等企業巨款的疑點,都有待陳水扁說明。

陳水扁昨天舉行記者會表示將行使緘默權,並不出特偵組沙盤推演範圍。主任檢察官陳雲南說,陳水扁如果行使緘默權,「那是他的權利」。陳水扁表示吳淑珍目前身體如風中殘燭,辦案人員表示,會有應對策略,「顧好風中的蠟燭,不讓火熄滅。」

陳雲南並否認馬英九下令收押陳水扁,強調「絕無此事」,馬英九未曾指示特偵組案子要怎麼辦,檢察官一切依法處理。

對於陳水扁指控特偵組未審先判、押那麼多人,陳雲南表示,收押都是依卷內資料向法院聲請羈押,是否聲押陳水扁,待檢察官訊問後再研判。

陳水扁主動舉行記者會公布檢方傳喚時間,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執行長林崇欽今天也號召五百人挺扁,特偵組已連繫警方作好周邊維安工作。

特偵組研判,陳水扁訴訟策略已從機密工作、大水庫等法律面走向訴諸群眾;特偵組強調,法律案件終究要用法律、證據解決。



◆ 國務費案 扁預告今被押 北所戒備

【林諭林、顏玉龍、陳俊雄/綜合報導】 2008-11-11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高潮再現!十一日上午特偵組檢察官以被告身分傳訊前總統陳水扁,調查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涉及詐領外交機密款、國務費不實核銷十五項外交機密經費,以及二度搜索扁辦所查扣的機密文件,是否違反國家機密法。特偵組強調,偵辦扁案絕無政治力介入,傳訊陳水扁是依辦案既定時程。

格外引人矚目的是,由於陳水扁預告特偵組將聲押他,警政署昨日傍晚調集大台北地區超過二百個拒馬至台北看守所周邊,以防陳水扁一旦遭押後引發騷動。對於陳前總統可能遭押一事,北所方面表示將以平常心對應,不會因收容人身分而有差別待遇。

陳水扁將在今日上午九時卅分到特偵組報到,他在昨晚即召開記者會並訴諸「政治迫害」,指十月廿九日總統馬英九在總統府下令要「收押」他。不過,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說,絕無政治力干預司法調查,傳訊陳水扁,一切依法偵辦。

由於傳訊前任元首,茲事體大,陳雲南昨日先召集特偵組檢察官密會後,再向檢察總長陳聰明報告。由於特偵組獲報指稱,部分深綠支持者擬發動類似「圍城」行動,已向台北市警方申請警力支援,避免在傳訊陳水扁期間橫生枝節。

陳水扁昨晚表示,他等這一天已經很久了,心裡明白,特偵組一定會聲押他 ,法院也一定裁准。但他強調,他今天到特偵組會保持緘默,但他要替遭收押的嘉義長縣陳明文和雲林縣長蘇治芬「請命」,因為押那麼多人無非最後要押阿扁一個人,請特偵組、地檢和法院,把無辜被押的人全部放出來,「就由我一個人扛起台灣歷史的十字架就好。」

陳水扁昨晚臨時舉行記者會,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張俊雄、前總統府祕書長陳唐山、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律師鄭勝助、鄭文龍,均出席相挺。

陳水扁表示,他一定會被收押,因為特偵組八位檢察官,在國民黨政府壓力下,曾發誓辦不出來就要走人,已經未審先判、奉命起訴。

陳水扁說,雖然馬政府否認馬英九下令收押他,但就像一九六○年自由中國雷震案宣判前六小時,當時的總統蔣介石召開會議,親自裁示雷震的刑期不得少於十年,最後真的判刑十年;十月廿九日上午七點半,馬英九參加總統府輿情會報,裁示應該要收押他,他認為這是四十八年後歷史重演,總統府再怎麼否認都沒有用。

陳水扁重申說,他的國務機要費收入不夠開支,「生吃都不夠,怎麼可能曬乾?」馬英九特別費能夠無罪,「為什麼一直找我麻煩?」

至於選舉經費,陳水扁表示,選舉過的人大家都有,且選總統時,藍營的人拿的比他起碼多十倍以上,但藍營的人選舉錢叫政治獻金,他的選舉錢叫官商勾結,這樣公平嗎?

陳水扁表示,他入獄不是為個人的事情坐牢,是為了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台灣要成為獨立的國家這樣的信念、理念,犧牲自由和生命。他說,他廿二年前入獄,沒多久民進黨誕生,廿二年後再度入獄,相信不用多久,台灣國就會誕生。



◆ 扁:保持緘默 願意被押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尚毅夫/台北報導】 2008.11.11

前總統陳水扁昨晚舉行記者會,大動作預告他今天出庭將會被收押。他表示,等這一天很久了,早有心理準備,現任總統要收押卸任總統,「我求仁得仁、夫復何求」;他今天出庭會保持緘默,希望特偵組、法院將包括嘉義縣長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等無辜的人全部放出來。

陳水扁昨天下午四時收到特偵組傳票,五時卅分立即通知媒體晚間七時舉行記者會,陪同出席的有前副總統呂秀蓮、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前行政院長張俊雄、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和律師鄭勝助、鄭文隆。

陳水扁說,昨天接到傳票,要他今天上午應訊,他明白一定會被聲押、法院也一定會准。特偵組八位檢察官在國民黨政府壓力下,曾發誓辦不出來就要走人,未審先判、奉命起訴;十月廿九日,馬英九總統於總統府正式下令收押陳水扁,「陳雲林已經回去,現在正是現任總統馬英九收押卸任總統陳水扁的時刻。」

他表示,檢察官心證已成,起訴書也寫好,他到特偵組應訊會保持緘默,政治案件多言無益,等到法院公開審判,他會向國人報告。

陳水扁也說,因為他一人被政治迫害,而連累同仁、親友,他深感抱歉,「押那麼多人無非是為了押我一人」,既然如此他願意被押,請特偵組今天先釋放所有無辜者,包括陳明文、蘇治芬,由他一人扛起台灣的十字架,不要累及無辜;他今天入獄,不是為個人,而是為了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他願犧牲個人的自由與生命。

對於夫人吳淑珍狀況,陳水扁說,她身體像紙糊的、風中殘燭,這幾天,天氣變了,吳淑珍一天要昏倒好幾次;前天晚上睡覺前,血壓(收縮壓)六十、(舒張壓)卅二,也是昏過去,眼睛還倒吊。



◆ 特偵組4把利劍 搗扁案核心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11

特偵組今天第五度傳訊陳水扁,雙方攤牌時刻上場。陳水扁表明要行使緘默權,他會不會成為我國首位被收押的卸任總統,是各界關注焦點。

連日來,特偵組加緊鞏固扁家海外帳戶資料、國務機要費被詐領等事證、企業界人士自首送錢、汙點證人自白等事證,直搗扁家以權換錢的犯罪核心,成為特偵組今天與扁攻防的四把利劍。

特偵組今年五月廿日對陳水扁涉嫌國務機要費案正式分案,七月廿四日首度秘密傳喚陳水扁到案說明,陳水扁當時堅稱國務機要費曾用在許多機密外交工作。

八月十二日特偵組第二度傳喚陳水扁,陳水扁應訊強調國務機要費是「特別的特別費」,更首度引用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大水庫理論辯解。

八月十四日陳水扁首度坦承海外有密帳,隔天即被特偵組要求到案說明,當時陳水扁強調海外資金是選舉結餘款,都是太太所為,他並不知情;八月十六日特偵組首度搜索陳水扁寶徠住處及扁辦公室,陳水扁親自在家中開保險箱供檢察官檢視。

九月三日陳水扁第四度赴特偵組應訊時,攜帶十幾件他宣稱的「機密工作」支出文件,包括他資助公投入聯大遊行、形象台灣廣告等,欲向檢方證明國務機要費根本不夠花。

隨著特偵組陸續收押扁辦出納陳鎮慧、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及扁家白手套蔡銘哲、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陳水扁的態度也從法律戰轉而訴諸群眾、塑造遭政治、司法迫害形象。

九月廿五日特偵組第二度大搜索扁家及扁辦。

接著,阿扁開始一連串南下向綠營群眾取暖行程,指沒貪一毛錢,全是政治迫害,連馬英九下令收押他都說出口。

※ 證據會說話,司法會回清白,如果有的話。



◆ 今日訊扁後 再傳喚陳致中夫婦

【顏玉龍/台北報導】2008-11-11 中國時報

扁家海外洗錢案,實際「操盤手」陳致中何時再傳訊?據了解,特偵組在訊問陳水扁後,就會再度傳喚陳致中夫婦,若無其他須補強事證,該次傳訊可能是偵結前最後詢問,且不排除採取強制處分。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說,扁案偵辦將視案情需要,會在適當時間傳訊扁家人到案說明。

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採「剝洋蔥」式由外而內,從海外司法互助資料「以錢追人」,勾稽人頭帳戶金流明細及來源,並循線查出南港展覽館工程、龍潭基地購地弊案、太平洋SOGO經營權、金控行賄等;據指出,特偵組自前總統府陳鎮慧聲押獲准後,陸續聲押八名被告,經密集提訊及傳喚相關證人,已具體掌握扁家犯罪事證,接下來就等扁家人到案說明。

掌握犯罪事證 就等扁家說明

據指出,特偵組今日的訊問,僅就國務機要費案偵訊陳水扁,昨日開會後達成決定,目前傾向不聲請延押陳鎮慧,在廿四日羈押期滿前起訴該案;但廿四日前若無法完成偵結書類,就會聲請延押陳鎮慧,換取繕寫和製作書類時間。

至於扁家海外洗錢案,特偵組雖已勾稽出扁家海外金流的洗錢網絡,但為免因重罪及串證之虞,而陷入聲押陳水扁與否的「困境」,檢方擬在國務機要費案偵結後,再發動另波傳訊扁家人行動。

不過,據了解,特偵組今年初曾接獲瑞士司法單位請求我國司法互助資料,並附上記載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海外帳戶內容,但「請求書」非正式銀行文件,檢方為強化證據力,已透過外交部循司法互助請求瑞士提供兩人銀行資料,最快本周可收到陳致中夫婦在瑞士帳戶資金進出明細等資料。

瑞士帳戶明細 證明致中操盤

特偵組在收到瑞士司法互助資料後,陳致中涉及擔任「操盤手」的事證將更為明確;同時,特偵組也從在押的吳景茂、蔡明哲及轉為汙點證人的郭銓慶、胞妹郭淑珍、兩名理財專員等人的證詞,更加鞏固洗錢案情。

另就企業行賄及工程弊案部分,特偵組從外圍逐步蒐證齊全、鞏固案情後,先傳訊扁家海外洗錢「操盤手」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再直搗黃龍,就核心涉案被告吳淑珍進行偵結前最後訊問。

扁家海外洗錢案,特偵組雖已勾稽出扁家海外金流的洗錢網絡,但為免因重罪及串證之虞,而陷入聲押陳水扁與否的「困境」,檢方擬在國務機要費案偵結後,再發動另波傳訊扁家人行動。



◆ 蘇治芬高舉手銬 回看守所

【聯合報╱記者李鋅銅/雲林縣報導】 2008.11.11

儘管虎尾若瑟醫院認為雲林縣長蘇治芬身體狀況不宜出院,但她十分堅持,昨天中午十二時四十分,由醫療人員攙扶走出醫院,返回看守所。至昨天出院為止,絕食已逾一百五十小時,仍繼續絕食中。

蘇治芬的辯護律師李進勇表示,蘇治芬認為不宜享受特權,堅持離院返回看守所;且由於地檢署表明「一周內起訴她」,即使提抗告也來不及,因此不會提抗告。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說:「我們尊重當事人。」「我們辦此案只是憑著一股傻勁、正義感,希望彰顯正義,會儘快起訴。」

昨天中午蘇治芬一臉蒼白,兩手銬著手銬步出病房。支持者在醫院走道裡喊「縣長加油」、「縣長無罪」。蘇治芬偶爾微抬頭,淺笑一下,她還用力高舉被銬著的雙手,像要表達抗議。

若瑟醫院表示,蘇治芬八日送到醫院強制救護,輸液治療,到昨天早晨,她的胃痛、惡心症狀已改善很多,血壓、血糖已較穩定,雖評估仍應住院療養,但她強烈要求返回看守所,院方尊重個人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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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羈押禁見 2630入看守所獨居房

* 陳水扁羈押禁見 進入看守所獨居房
* 徹夜開庭!法官裁定阿扁當庭收押禁見
* 扁自比祭品 進「巴士底獄」
* 控法警打人 扁右肩扭傷、血壓一度飆高
* 聲押庭答辯 陳水扁稱對力麒及龍潭案不知情
* 機密外交鬥法 陳鎮慧說詞推倒扁防火牆
* 特偵組「剝洋蔥」 骨牌終壓到扁
* 看守所準備好了 脫光檢查一道也不能少
* 可羈押至判決 最高判30年
* 國務費等三案 扁家A逾5億若判有罪將向瑞士追討
* 扁遭聲押 府院不評論
* 進巴士底獄 藍諷「搭巴士抵達監獄」
* 護扁從早到晚 綠委如影隨形
* 綠營首長 擔心台灣會亂
* 紐時網站首頁 扁手銬高掛
* 這次不花錢 拉美大做扁新聞
* 官田鄉親嘆「政治迫害啦」
* 大陸網民「敢押扁,台灣的光榮」
* 相信司法 民主路不能白走
* 600人包圍挺蘇 雲檢:有罪證

◆ 陳水扁羈押禁見 進入看守所獨居房

中央社 2008.11.12

前總統陳水扁涉案羈押禁見,今天上午在重重警力戒護下到台北看守所,例行身體檢查流程後進入獨居房。陳水扁在看守所編號是「2630」,所方強調是依空號循序編排,沒有特別選擇或其他意義。

台北地方法院清晨裁定准予羈押陳水扁後,原本在休息的大批員警立即整隊進行周邊維安工作;八時二十五分,押送車隊緩緩開進北所。如同一般收容人一樣,陳水扁於八時二十九分踏進戒護區,所方表示,沒有特殊禮遇,依正常流程進行身體檢查,九時十一分完成所有入所程序。

由於聲押獲准過程前後耗時一個晚上,陳水扁明顯有疲態,雖然所方準備清粥小菜,但陳水扁沒有吃早餐即直接進房。

所方指出,在徵得陳水扁的意見下,他選擇住進獨居房,與同因國務機要費等案件被羈押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等人一樣,分別在「忠三」、「孝三」的禁見房。

至於陳水扁的編號2630,所方強調,並非如外界所說有所謂選號小組,北所的編號原則是一到一千號為煙毒犯、一千零一號到兩千號為重大罪犯,兩千零一號到三千號則是一般收容人,陳水扁的編號是依當時空號循序編排,沒有特別選擇或其他意義。

陳水扁休息後,中午就要吃入所後第一頓飯,所方表示,陳水扁的飯菜與其他人一樣,中午菜色是炸芋頭丸、高麗菜培根、肉香四色蔬及芋頭粉圓湯。由於陳水扁入所後的安全維護由所方負責,國安人員退出,未來只留一名國安人員在行政大樓內,專職負責聯絡。



◆ 徹夜開庭!法官裁定阿扁當庭收押禁見

【聯合報、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08.11.12

將近11個小時的庭訊,在早上5點半結束,經過一個半小時的投票,合議庭三位法官以2:1,在早上7點06分裁定陳水扁當庭收押禁見,稍後將會被送往台北看守所。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劉峻谷/台北報導】

涉嫌貪汙、洗錢的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到特偵組應訊時,被檢方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位戴上手銬、遭聲押的卸任元首。

特偵組偵訊陳水扁五個多小時,以他涉嫌侵占公有財物罪、詐領財物罪、利用職務收賄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五大罪名,且與共犯有串證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但聲押庭一波三折,陳水扁向法官指控他走出特偵組時遭法警「偷打」,右手臂被拉扯致右肩疼痛,要求到醫院驗傷。到凌晨零時卅分,陳水扁摸著右肩,走出台大醫院,搭上車子回地院繼續羈押庭裁定程序。

陳水扁是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聲押的第八名被告,加上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因扁家弊案遭收押的被告已高達十名,涉案層級之高,使得台北看守所內幾乎成為「影子總統府」的收押處所。

五月廿日,特偵組正式將陳水扁簽分為貪瀆案被告,昨天是第五度傳喚他到案說明,雖然陳水扁應訊前表示要行使緘默權,不過偵訊之初,陳水扁仍辯稱國務機要費絕對沒進入他私人口袋,一再強調對他有利部分,還指責檢察官是國民黨的打手。

隨著檢方攤開越來越多事證要求他說明,陳水扁便閉口不談,行使緘默權。對於陳水扁「選擇性陳述」,檢方表示尊重,但強調「證據會說話」。

昨天的偵查庭從上午九點四十五分進行到下午四點半左右,中間曾休息一小時,讓陳水扁吃午餐,休息片刻。

陳水扁應訊後步出特偵組,臉上雖有疲色,但跟雲林縣長蘇治芬一樣高舉戴著手銬的雙手,高喊「政治迫害」、「司法冤獄」、「台灣加油」,隨即由特偵組法警戒護移送台北地院。



◆ 扁自比祭品 進「巴士底獄」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12

陳水扁昨天在特偵組前發表「入監告別感言」,說陳雲林來台很不爽,回北京更生氣,所以馬英九和共產黨要把他捉起來,作為平息中南海高層怒氣的祭品。扁說:「很驕傲扮演這樣的角色,進到台灣的巴士底監獄。」

檢察官傳喚陳水扁昨天上午九點半到庭應訊,但陳水扁九點卅二分才抵達特偵組門口,國安人員預先安排讓他發表談話;陳水扁講了約八分鐘感言後,才向群眾揮手進入特偵組。

陳水扁先用閩南語和客家話向大家問安,並對大批警方在館前路附近交通管制諷刺說:「我覺得很好笑,為了我個人到特偵組應訊,要麻煩這麼多人,這麼大的陣仗。」他指出,陳雲林事件殷鑑不遠,台灣人民的聲音不是鎮暴警察與拒馬可以阻隔的。

扁說,他是國民黨和共產黨的頭號戰犯,更是國共兩黨要走向統一之路的大石頭;陳雲林這次來台很不爽,回北京更生氣,「馬英九為了向中共交代,要把阿扁捉起來,做為平息中南海高層怒氣的祭品。」他感到非常榮幸和驕傲能扮演這個角色。

陳水扁形容台北看守所是台灣的巴士底監獄,「那是廿二年前我曾經待過的地方」、「可以關我的身體,不可能關我的心」、「巴士底監獄再怎麼堅固,有一天也會被人民攻破」;他還信誓旦旦地說:「我絕對不會被白關的!」

說到激動處,陳水扁拉高音調,聲稱他要用有限的歲月和生命,與大家繼續打拚;台灣、中國是一邊一國,這是永遠的目標、不變的信念。

陳水扁最後舉起右手臂連續高呼「台灣加油!」、「台灣人民萬歲!」、「台灣民主萬歲!」、「台灣獨立萬歲!」,接著拋下一句「再見了!」轉身與支持者短暫握手後,步入特偵組接受長達五個多小時的偵訊。



◆ 控法警打人 扁右肩扭傷、血壓一度飆高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劉峻谷、蕭白雪、施靜茹、王宏舜/台北報導】 2008.11.12

台北地院昨晚開庭審理陳水扁羈押案,他當庭告狀在特偵組被法警打,他的右肩不舒服。合議庭法官除調閱檢方提供的監視畫面,並裁定將他送往台大醫院驗傷及治療,羈押庭因而延遲。

陳水扁昨晚十一時從急診重症入口進入台大驗傷,X光檢查發現右肩扭傷,血壓一度飆高到一百七十毫米汞柱,院方給予降壓藥,零時卅二分離開台大。

台大醫院現場有大批警力在現場維安,受到「扁控告法警打人」的影響,警方特別指示員警,執勤時與扁「保持距離」,以免不必要的困擾。

台北地院昨晚八時許召開羈押庭,陳水扁向法官告狀說,他走出特偵組上車時,法警彭孟譜拉扯他手臂,疑似偷打他,致他的右肩疼痛不舒服,要求驗傷。

據了解,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致電台大醫院,要求台大派一組醫護人員到法院評估陳水扁狀況,由於台北地院沒有檢查儀器,醫師建議至台大接受檢查。

為了是否讓陳水扁在醫院觀察一個晚上,以及由那位醫師驗傷,檢辯又持續爭執。陳水扁和律師建議聯絡台大骨科教援韓毅雄父子或趙建銘,檢方同意,但要求驗傷時法官要全程在場。法院最後聯絡到趙建銘,由趙安排他的台大醫院友人驗傷。

合議庭為求謹慎,同意讓陳水扁赴台大醫院驗傷並治療;三位法官也陪同前往,一方面現場看醫生鑑定傷勢,一方面聽取醫生意見。陳水扁向醫師主訴右肩不適,X光檢查後,醫師一度要將診斷寫成「右肩傷害」,但擔心這樣的字眼會有爭議,後來改成「右肩扭傷」。

特偵組初步調查,應是陳水扁昨天下午被聲押步出特偵組時,刻意高舉帶著手銬的雙手停留十餘秒;戒護的法警拉他手臂請他上車,並以另一隻手護著他的頭避免撞到車門,可能動作較大,致陳水扁感覺被拍打,或雙手上銬高舉被拉動感到不舒服。

特偵組檢察官表示,陳水扁雖然是涉及洗錢、貪汙的被告,他依然是卸任的國家元首,人身安全必須受到保護;他陳述被打,必須立刻查明,檢察官隨即找來戒護陳水扁上車的三名法警。

特偵組再向電視媒體調借錄影帶,但法庭內錄影設備無法播放;檢方到處找設備,折騰了一個半小時,終於調到液晶螢幕當庭播放,證實法警並未打陳水扁。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陳水扁的右手舉不起來,醫師診斷為二頭肌腱拉傷,「沒有人攻擊會這樣嗎?」他說,陳前總統神情很憤怒,一整天都沒進食。



◆ 聲押庭答辯 陳水扁稱對力麒及龍潭案不知情

中央社 2008.11.12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國務費案及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昨天依貪污及洗錢等罪,向法院聲押陳水扁。台北地方法院從昨晚到今天凌晨漏夜召開聲押庭。據指出,陳水扁對合議庭表示,力麒賄款及龍潭基地開發案部分,他並不知情。至於台泥辜家匯款部分,應是選舉贊助款。

由於陳水扁昨晚在聲押庭一開始即向法官表示在特偵組遭法警拉扯受傷,法官准許陳水扁赴台大醫院驗傷,驗傷後法官認為陳水扁身體狀況仍可應訊,因此聲押庭在今晨約一時恢復進行。合議庭於凌晨三時許休息十分鐘後,繼續由陳水扁委任律師與檢察官展開攻防,截至三時四十五分為止,庭訊仍在進行中。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昨天認定陳水扁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款、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收賄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將陳水扁聲請羈押禁見。法院由劉煌基、葉力祺、劉秀君三位法官組成合議庭,特偵組則由林(吉吉吉)慧、李海龍、周士榆、越方如四位檢察官蒞庭。

檢方認定,陳水扁涉及侵占及詐領國務機要費,在馬永成擔任總統辦公室主任期間,金額約新台幣六千餘萬元;而在林德訓接任馬永成職務後,遭侵占及詐領的國務費約三千餘萬元,總計約一億元左右。

據了解,陳水扁今晨在庭訊時表示,國務費是「特別的特別費」,他全數因公使用,沒有一毛錢落入自己口袋;況且他的國務費支出大於收入,可見絕無不法。

另外,特偵組提供法院的卷證顯示,陳水扁與太太吳淑珍涉嫌收受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九千餘萬元的賄款,讓郭銓慶獲得南港展覽館的標案,扁家還涉嫌收受台泥董事長辜成允約四億元的款項,使得新竹科學園區龍潭基地開發案順利以「先租後買」方式通過。

但陳水扁向合議庭表示,這兩個案子發生當時他並不知情,與他無關,他認為辜成允所匯的款項應是選舉贊助款,與龍潭基地開發案毫無關係。



◆ 機密外交鬥法 陳鎮慧說詞推倒扁防火牆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11-12 中國時報

檢察機關調查陳水扁與吳淑珍涉嫌詐領國務機要費上億元案,至今已兩年多。期間陳水扁說法一變再變,甚至預設「防火牆」,自行彙整出十五項機密外交,作為答辯重點;不過精心編織的謊言,卻因為大帳房陳鎮慧與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被收押後,供詞不利扁珍,使案情急轉直下。

國務機要費案是在九十五年爆發,當時查黑中心兩度就訊陳水扁,陳水扁明知部分機密外交,並非是國務機要費案支付,卻藉「移花接木」方式解釋吳淑珍以他人發票核銷、申領國務機要費。

查黑中心清查,陳水扁所稱的國務機要費運用於六件機密外交案,實際上只有支付卡西迪公關公司、支助滯美大陸民運人士兩案外,所謂「南線專案」及其秘密情報員「甲君」,根本是虛構的。

扁珍在第一次應訊時,只承認吳淑珍自行蒐集三家百貨禮券發票,未坦承有向他人蒐集消費發票。但當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二次訊問,並將證據攤開後,陳水扁才改口說他有請夫人向親友蒐集。

一直到今年陳水扁卸任,特偵組接手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後,陳水扁才終於坦承根本沒有「南線專案」。

不過,陳水扁一方面推稱海外帳戶、資金都是夫人吳淑珍經手,他並不知情,把自己與妻子作切割,設下「防火牆」。另方面,又再度提出十五項機密外交,指稱他與馬英九相同,都是支出大於收入。

特偵組懷疑,陳水扁參考過馬英九的無罪理由後,決定以「大水庫理論」及「國務機要費是特別的特別費」,作為日後接受檢調調查時的抗辯基調。

但是陳水扁沒有料到,特偵組搜索陳鎮慧時,自她隨身碟資料中,發現了陳鎮慧國務機要費核銷的原始流水帳,根本就沒有陳水扁所謂的十五項機密外交在內。

特偵組進一步發現,這十五項機密外交根本是事後陳水扁指示林德訓、陳鎮慧補列,有塗改更動的跡象,並進而羈押了林德訓、陳鎮慧兩人,案情出現重大突破。

特偵組認為,陳水扁是因九十五年見妻子吳淑珍遭起訴,「預見」到他卸任後會遭偵辦,當時就開始作了多項與檢調「大鬥法」的準備、因應措施。但在陳鎮慧、林德訓鬆口供稱是陳水扁指示竄改後,終讓陳水扁白忙一場。



◆ 特偵組「剝洋蔥」 骨牌終壓到扁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2008.11.12

特偵組面對大律師出身、又擅政治操作的卸任總統陳水扁,不但要在訴訟策略上鬥法,更要打心理戰鬥智,隨時觀察扁家的舉止,調整偵辦節奏的鬆緊。

扁自承觸法 檢沉住氣

「如果光靠國務費辦陳水扁,可能被政治人物拿來跟特別費案類比,而難以服眾。」特偵組深知只依當初查黑中心的起訴書內容起訴陳水扁,難杜悠悠之口,仍將陷入「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困境。

特偵組早在陳水扁於五二○卸任前,就已鴨子划水的調查扁案。八月十四日陳水扁承認「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外界認為這等同「認罪」,要求收押陳水扁的聲浪四起,但特偵組仍按兵不動。

扣到隨身碟 吃定心丸

因為,陳水扁只承認匯款海外的事實,但是不認罪,辯稱這些錢是選舉結餘款。檢方深知要治扁匯款海外的洗錢罪,得先查出這些錢是贓款、髒錢,否則仍莫可奈何。而八月十六日的大搜索,扣到扁重要隨身碟,看了裡面的秘密後,特偵組的心這才安了一大半。

特偵組決定了由「外圍攻向核心」的策略,剝洋蔥式地先找扁的幕僚來探底;而且一開始並未押人,讓他們來來去去,似乎「不會有事」。辦案人員說:辦這種歷史案件,一定要沉得住氣。

收押大帳房 兵臨城下

外界解讀,特偵組運用了欺敵策略,企圖混淆陳水扁的判斷。而收押陳水扁大帳房陳鎮慧後,讓阿扁驚覺「事態嚴重」。其後,昔日身邊幕僚林德訓及馬永成也進了看守所,骨牌效應一瀉千里,已兵臨城下直接向阿扁叫陣。

突破蔡銘哲 遍地開花

而扁家白手套蔡銘哲被突破,使得案情遍地開花,讓阿扁很難就國務費案的單一據點來防守;他除了要辯解沒有將國務費侵吞入私袋外,還要費勁解釋「為什麼特定企業人士的錢會跑到扁家戶頭。」

扁打心理戰 沒占便宜

陳水扁連續預告三周「兒子、媳婦就要被收押」、「陳雲林來之前,國民黨就要把我掀起來」、「今天是最後一次跟大家見面」,藉以號召群眾對抗司法;結果,陳水扁成了放羊的孩子,這種訴諸悲情的效果也隨之遞減。阿扁到處趴趴走尋求溫暖的心理戰,並未占到便宜。



◆ 看守所準備好了 脫光檢查一道也不能少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8.11.12

特偵組昨天向法院聲押前總統陳水扁,台北看守所為準備迎接「大人物」入所,已做好準備,包括重新油漆忠三舍、舍房地板更新等。昨天下午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更親自致電板橋地檢署,要板檢提防可能的群眾事件。

陳水扁若遭羈押,雖身分特殊,但所方決定一切依程序辦理。換句話說,扁若入所,全身脫光半蹲咳嗽、下體與肛門檢查手續,一道也不能少。

根據看守所收容人犯流程,羈押的被告入所報到後,身上所有的物品包括皮夾、皮帶、鞋襪、衣物等,都要辦理保管登記,只剩內衣褲。

然後開始檢身程序,管理員會帶被告到有屏風阻隔的空間,脫掉內衣褲,由管理員先目視觀察身體是否有外傷,接著翻動頭髮、耳朵並張開嘴巴,檢視是否有夾帶物品。

接著被告要自行翻動下體,並彎腰半蹲,同時咳嗽兩聲,此舉是為避免被告利用肛門夾帶違禁品入所。然後量血壓、體溫,發放看守所的上衣與短褲。接著所方就會給予專屬編號,關進廿四小時監視錄影的禁見房,連上廁所都可以拍到。

另外,台北縣警方昨天派駐上千名警力進行看守所周遭維安工作,國安局人員晚間也到台北看守所與戒護科開會,初步決定戒護區內隨扈不得進入,隨扈僅能在看守所辦公區域進駐待命。



◆ 可羈押至判決 最高判30年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12

陳水扁因涉貪汙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未來檢方若依最低本刑十年的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法官如果仍予羈押,最長可羈押至判決確定,直接移由監獄執行刑期。

通常檢察官起訴移審法院時,是在押被告獲交保的機會;特偵組可望本月底、至遲年底偵結起訴陳水扁,屆時可能重獲自由。

至於陳水扁的可能刑期,一旦法院依數罪將阿扁判罪,刑期合計可能達數十年;但依刑法第五十一條「數罪併罰」的合計規定,最高合併刑期為卅年;不過,阿扁可能適用對他有利的舊法,最高合併刑期為廿年。



◆ 國務費等三案 扁家A逾5億若判有罪將向瑞士追討

【陳志賢/台北報導】 2008-11-12 中國時報

特偵組昨日聲押陳水扁,重要證據之一是已充分掌握陳水扁、吳淑珍兩人,至少在國務機要費案及南港展覽館弊案、竹科龍潭基地開發等三案中,涉嫌不法獲利超過五億元。扁珍日後若被判決有罪,特偵組將依法向瑞士追討遭凍結的貪汙所得。

海角七億 主要來自三弊案

特偵組追查,吳景茂海外帳戶的二千一百萬美金,折合新台幣七億的不明資金中,只有七千萬是由國內銀行匯入,其餘則由吳淑珍的海外人頭戶蔡銘哲、郭淑珍等人設於香港、美國的帳戶轉匯。

特偵組調查,吳景茂的二千一百萬美金,主要是來自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及竹科龍潭基地開發案的不明資金。

其中,陳水扁、吳淑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部分,特偵組發現扁珍指示馬永成、林德訓等人,涉嫌以他人發票等方式詐領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並以不實名目侵吞「機密費」,經由陳鎮慧每月提領匯款到吳景茂海外帳戶。扁珍貪汙國務機要費金額將近一億,但詳細金額仍在計算中。

侵占公物 為十年以上重罪

特偵組認定,馬永成、林德訓、吳淑珍、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共同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罪。其中,侵占公有財物罪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重罪。

另特偵組依據司法互助資料,發現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疑透過蔡銘哲,向吳淑珍轉達旗下關係企業力拓營造有意承攬南港展覽館工程意願,事後郭銓慶再透過蔡銘哲將九千餘萬元賄款,匯至胞妹郭淑珍的人頭帳戶。

業者打點 疑收逾千萬美金

特偵組進一步過濾郭淑珍、蔡銘哲等扁家海外人頭帳戶後,另查出竹科龍潭基地案及金控業者匯款扁家等情事。其中,龍潭案中疑有一千二百餘萬美金,事後匯到蔡銘哲海外帳戶內,特偵組懷疑這筆錢疑是業者打點扁珍的好處。

此外,金控匯款扁家及外交機密款遭詐領等案情,特偵組發現,元大馬維辰兄弟曾匯出十八萬美金,作為陳致中婚禮禮金;中信辜氏兄弟曾匯出近百萬美金。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詐領「安亞專案」五十萬美金,特偵組另蒐證調查有無涉及不法,是否與扁家有關。



◆ 扁遭聲押 府院不評論

【聯合報╱記者李明賢、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11.12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遭聲押,總統府維持一貫立場,強調不評論與不介入司法個案。據轉述,馬英九總統昨天下午從電視上得知扁遭聲押,直到晚間八點離開總統府,沒有對此事提出看法。

馬總統今日一早接受飛碟電台專訪,原先這項行程未公開,但總統府昨晚緊急以簡訊發布行程,預料馬總統將就扁案發表看法。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強調,扁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總統府沒有看法與評論;對於陳水扁指控總統府輿情會報曾討論扁案並做出押扁指示,秘書長詹春柏說「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可能!」

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在電視上看到陳水扁被聲押戴上手銬的畫面,私下表示難過與遺憾,曾是堂堂一國總統,怎麼會發生這麼難堪的事,更何況又是貪腐失德之事。

行政院發言人史亞平表示,政府對陳前總統因貪汙罪被聲押十分遺憾,也很擔心今天國際媒體的報導,可能嚴重衝擊台灣的國際形象。至於陳前總統聲稱「政治迫害」,史亞平表示,此案沒有任何政治力介入,府院的立場都十分明確,尊重司法的審判與偵查。

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昨主持中山會報,聽聞陳水扁遭聲押訊息,頓時表情嚴肅,對著黨務主管強調「哀矜勿喜」,希望所有從政黨員引以為鑑。



◆ 進巴士底獄 藍諷「搭巴士抵達監獄」

【聯合報╱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8.11.12

陳水扁昨天說自己將關入「巴士底獄」,藍營立委諷刺扁的比喻不倫不類,阿扁應該是要搭「巴士抵達監獄」,不是到關政治犯的「巴士底獄」。

「巴士底獄」在十八世紀末是控制巴黎的制高點,法國國王在裡面駐紮了大量軍隊,專門關押政治犯;文學家伏爾泰在此坐過牢,當時不少民眾認為巴士底監獄是法國王權專制獨裁的象徵之一。

一七八九年七月十四日,巴士底監獄被法國人民佔領,揭開法國大革命的序幕。法國歷史學家將此描繪成偉大的功績,代表英勇巴黎人民解放被壓迫農民的一次革命勝利。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諷刺地說「我聽了(巴士底)嚇一跳,我想也對,他是要搭『巴士抵』達監獄」。

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碩文反嗆陳水扁,「法國人是為了革命才被關入巴士底監獄,那是關政治犯的地方,陳水扁卻是貪汙犯。」

至於扁說「巴士底獄再怎麼牢固,再怎麼堅固」,張質疑「他難道是要煽動綠營群眾劫獄?」



◆ 護扁從早到晚 綠委如影隨形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8.11.12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由於民進黨人士接二連三遭羈押,黨內群情激憤,籠罩在司法迫害的陰影中,民進黨立委昨天不但一早陪陳水扁赴特偵組約談,晚間也守在台北地院等待聲押結果,深夜還赴台大醫院探望扁,黨內護扁之勢已大致成形。

相形之下,民進黨中央除了早上開了一場記者會,呼籲保障司法人權、不該押人取供,其他時候都靜悄悄,黨主席蔡英文一整天都沒出面。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昨天傍晚率領立委前往黨中央,立委田秋堇表示,接下來的政治動作,大家想聽聽蔡英文怎麼說?

據指出,民進黨今天將召開中常會,凝聚共識後蔡英文才會出面說明;蔡英文希望在司法審理有明確結果後再提出說法,顯然不想讓外界將民進黨和挺扁畫上等號。

民進黨團昨天會商定調,司法人權不只是阿扁或民進黨的事,雖然阿扁不見得完全無辜,但不應該被孤立,民進黨應該就扁案、嘉義縣長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等案件,提出保障人權的作法。

昨天一早,民進黨團聲援陳水扁和蘇治芬,並沒有知會蔡英文,前新系的賴清德還高舉「公平審判」標語站在阿扁身後。

媒體追問,黨中央是否會大動作聲援扁?黨發言人鄭文燦昨天表示,「我們會關切陳前總統的司法人權」;至於民進黨團和台北市黨部都陪同陳水扁出庭,鄭文燦強調「這是黨團自主決定」。

立法院黨團痛心司法作為讓社會更不信任;扁嫡系立委高志鵬批評特偵組「特別針對阿扁、特別針對民進黨」。

新潮流系轉型的「台灣新社會智庫」發表聲明,指特偵組已經辦這麼久了,該查的也都查過,如果認為阿扁有罪,為何不直接起訴?特偵組執意聲押,「根本就是刻意要製造社會動亂。」向來與扁保持距離的新潮流都發新聞稿力挺扁的司法人權,黨內挺扁的氣氛已相當濃厚。

高志鵬表示,以現今的氛圍,幾乎一定會收押陳水扁;但這個案子辦這麼久了,還能湮滅什麼證據,串什麼證?馬英九當年也是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為什麼不用羈押?

他問大家,前立法院長劉松藩、前立委伍澤元被判刑十幾年,這些國民黨高官有被戴上手銬聲押嗎?就算依法逮捕,不能給卸任元首一點禮遇嗎?「特偵組的所作所為,會受到審判。」



◆ 綠營首長 擔心台灣會亂

【聯合報╱記者劉金清、楊濡嘉、修瑞瑩、翁禎霞、王紀青/連線報導】 2008.11.12

前總統陳水扁被特偵組聲押,多名綠營縣市首長感到憂心,質疑檢方辦案。高雄市長陳菊說,很擔心會造成台灣社會更大的動亂、不安與對立。

陳菊表示,阿扁隨傳隨到,沒有抗傳,聲押他只會使人質疑是「政治追殺」。台南縣長蘇煥智說,檢方沒有以同一標準檢驗連戰等國民黨達官貴人,只對阿扁這樣,「算不算政治迫害?大家心理有數。」

屏東縣長曹啟鴻表示,阿扁的案子走到這個地步,對所有支持者來說「情緒上必難接受」,但還是要呼籲「台灣不能亂」。高雄縣長楊秋興懷疑檢方證據是否明確,執政黨有針對性及選擇性,讓民間感到不安與不滿。



◆ 紐時網站首頁 扁手銬高掛

【聯合報╱編譯陳世欽/綜合十一日外電報導】 2008.11.12

前總統陳水扁遭特偵組聲請羈押,國際媒體都在第一時間報導,紐約時報網站還將他高舉被銬住雙手的大幅照片配上新聞,放在首頁最明顯的位置。部分媒體則以快報方式處理,顯見全案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重視。

美聯、法新和路透三家主要國際通訊社都以快訊報導陳水扁被聲押,這是通訊社處理重大突發新聞才會使用的報導形式。

美聯社報導,陳水扁被帶離特偵組時,高舉銬住的雙手,不斷高喊「政治迫害」、「台灣加油」等口號;路透指出,陳水扁與妻兒、親信捲入貪瀆案已傷害民進黨形象,該黨在明年地方選舉將會選得很辛苦。

法新社不但報導新聞,還發出陳水扁的人物特寫,專文介紹他從號稱「台灣之子」崛起政壇到淪為貪瀆洗錢被告的歷程。

紐約時報在網站首頁,刊出陳水扁高舉被銬雙手的大幅照片。報導中說,陳水扁一口咬定,他堅決支持台獨是遭到特偵組調查的幕後主因。華盛頓郵報、洛杉磯時報也都引用發自台北的外電,立即報導這個消息。

陳水扁遭聲押後,英國廣播公司(BBC)網站十一日立即在首頁二條位置,以突發新聞形式打出快報,並配合陳水扁高舉雙手的新聞畫面,中文網首頁則以陳水扁的消息作為頭條新聞。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也在第一時間以電視快報的方式處理。



◆ 這次不花錢 拉美大做扁新聞

【郭篤為/巴拿馬十一日電】 2008-11-12 中國時報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嫌洗錢遭羈押數小時後,戴者手銬離開特偵組的畫面,透過國際主流英、西文電視頻道傳遍拉丁美洲,台灣形象遭受重挫。

巴拿馬時間十一日清晨七時,台北時間同日晚八時,範圍涵蓋全拉丁美洲的美國「有線電視」西班牙語頻道CNN Espanol首先播出陳水扁因涉嫌洗錢及貪瀆遭羈押戴著手銬離開法庭的新聞,相同新聞也經由該電視台西語廣播節目由各國聯播電台在晨間新聞中播出。

目前透過各國有線電視網向廣大拉丁美洲播出的,還包括倫敦「英國廣播電台BBC」、「德國之聲Deutsche Welle」等國際頻道。近年崛起的阿拉伯國家「半島電視Al Jazeera」英語台也以「台灣前總統遭羈押」為題,報導了陳水扁家族所涉及貪瀆弊案。

陳水扁任內多次出訪拉丁美洲時,每每事先安排洽請當地及國際媒體報導,相較於此,十一日台灣前總統遭羈押的新聞不經安排即已自動舖遍拉丁美洲。

哥斯大黎加前總統卡德隆、阿根廷前總統孟能等多位拉丁美洲總統正面對貪瀆審判之際,陳水扁遭檢方聲押,已使台灣的國際形象蒙上陰影。



◆ 官田鄉親嘆「政治迫害啦」

【聯合報╱記者謝進盛、周宗禎/台南縣報導】 2008.11.12

「再怎樣,攏係自己人,但檢察官要這樣辦,我們能怎樣呢?都是政治迫害啦!」前總統陳水扁昨天下午遭聲押,戴上手銬,台南縣官田鄉親說心痛。

「唉!攏係政治迫害啦!」西庄惠安宮會計人員說,看到阿扁被銬上手銬,高喊政治迫害,「那一幕心真的很痛,大家心情都不好。」還有人打電話到官田鄉公所激動地說,要北上找檢察官「釘孤支」(台語,單挑之意)。官田鄉長陳成文說,司法不公,如果有需要,他一定會到台北抗議。

阿扁遭特偵組傳喚,一早官田西庄氣氛顯得詭譎,平日人進人出的阿扁服務處,僅見零星人員,緊盯電視看,氣氛相當沈悶;有人坐不到兩分鐘就起身說要回家了。

扁媽陳李慎日前遠走高雄女兒家,昨天下午才返回官田,但大門緊閉,不願談兒子的事。



◆ 大陸網民「敢押扁,台灣的光榮」

【聯合報╱記者陳東旭/台北報導】 2008.11.12

陳水扁被聲押,大陸各重要網站都在第一時間在首頁公布此消息,在各入口網站的留言板上,也都塞爆四面八方的留言。新浪網兩個小時湧入一萬多留言。多人痛斥陳水扁拿台獨來遮掩貪汙事實,是恬不知恥,還有人稱許台灣的司法威信。

包括新華網、中新網、人民網、新浪網、搜狐網等大陸重要網站都開闢網民留言板,不少網民紛紛奚落台灣的民主,來自南京的網民稱「陳水扁貪腐集團一一遭押,表明台灣民主破產,這種民主難以認可」。也有人認為,「台灣民主是個笑話,因為陳水扁這樣的人都能選出來;台灣民主不是個笑話,因為陳水扁這樣的人都能被銬起來」。

不少大陸網民也肯定台灣的司法,「台灣的司法值得大陸學習,大陸的法官應全去台灣學習三個月再回來。」「大陸還不如台灣在法律方面的公正性強!」「台灣是一個民主社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大陸呢?」「阿扁如果加入咱們,他就無罪了,他貪汙多少都沒有敢查。」有人還意有所指的說,「台灣的領導人貪汙有人抓…絕對是台灣的光榮!」

還有人奚落陳水扁與馬英九,稱「阿扁要在牢裡過光棍節了(十一月十一日)」,「台灣敢押陳水扁,馬省長萬歲」!

※ 省錢的省?還是台灣省的省?



◆ 相信司法 民主路不能白走

【蔡慧貞/特稿】 2008-11-12 中國時報

陳水扁是台灣第一位完成政黨輪替的總統,卻也是首位涉貪遭到聲押的卸任元首。陳水扁下台還不到半年,昨日在特偵組門口,只見他高舉著戴著手銬的雙手,儘管有人認為天理昭彰,報應不爽,但也有不少人是震撼與感傷兼具。

如果民進黨沒有陳水扁,不可能在二千年完成首次政黨輪替。陳水扁過去八年執政,主權意識抬頭,本土價值慢慢成為社會主流,政黨輪替的歷史意義不容抹滅。

但陳水扁在踐履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為了追求一時的選舉勝利,操弄族群議題,造成台灣社會對立、族群關係緊張,到現在台灣社會仍在付出代價。尤其,陳水扁一家人以扁職務之便,涉入海外洗錢弊案,清廉與操守,是政治人物最根本的要求,陳水扁平民總統的形象至此徹底破滅。

自從扁家洗錢案爆發以來,陳水扁言詞反覆,從自比孫中山自喻錢走海外,是為了台獨建國之用;再自比雷震為了民主自由而戰;扁的言詞容或還有人願意相信,但更多人卻痛心扁為了脫罪,徹底傷害台灣辛苦走來的民主。當年的孫中山是赴海外籌錢,將錢匯進國內;當年的雷震吃了多少苦,清貧一生,沒把錢洗出海外。

陳水扁號召群眾聲援他,彷彿廿二年前,他為了蓬萊島誹謗案坐牢八個月,他自以為還是光榮的政治犯;但是,廿二年漫漫長路,台灣的民主已經從戒嚴走向開放,台灣的國會已經從萬年不改選,早早地進入定期改選,甚至連選制都改變了,而民進黨甚至已經執政八年,他曾經是享有最高權力與資源的國家元首。

陳水扁帶領人民見證台灣民主,卻也重重傷害了台灣的民主政治,更傷了台灣人民的心,因為他的罪嫌是令人難以忍受的貪汙、洗錢。但換個角度思考,陳水扁以卸任元首之尊,即使涉入弊案,司法一樣照辦,未嘗不是驗證了台灣的民主價值,陳水扁遭聲押前,多次批評馬政府在清算他,事實上,扁的國務機要費案是在扁總統任內即爆發,即已開始偵辦,只因為扁享有刑事豁免權而已。清算扁的不是馬政府,而是他就任總統前後就一再追求的司法獨立!

即因如此,此時,司法偵辦扁案,更應小心謹慎,不容有些許瑕疵。

陳水扁號召支持者熱情為己錯誤背書,發動群眾挑戰司法,固不可取。但特偵組偵辦扁案過程中,偵查內容不斷外洩,甚至不乏「押人取供」疑慮,也可能會對司法人權造成傷害。

扁案發展至今,陳水扁在政治道德上已徹底破產,但連帶地使台灣的司法制度受到考驗。扁遭聲押,綠營無須如喪考妣,藍營也不用額首稱慶,重要的是,台灣的這段民主路不能白走。



◆ 600人包圍挺蘇 雲檢:有罪證

【許素惠、廖素惠/綜合報導】 2008-11-12 中國時報

強制醫療返回看守所的雲林縣長蘇治芬繼續絕食,十一日獨派大老辜寬敏與張花冠等多位立委探視她,呼籲檢察官勿當劊子手;另外五、六百位支持者再度包圍雲林地檢署,要求檢方放人。但檢方表示握有明確證據,在起訴後會出示所有證據。

此外,全國更生保護節慶祝大會昨日在嘉義市舉行,場外民進黨台中縣豐原市民代表郭進都、嘉義縣黨部執行長吳溪瀨、嘉義市議員蔡文旭,率五、六十名綠營支持者,痛批「司法死亡」,高聲嗆王清峰下台,要求釋放因涉嫌貪汙遭羈押的嘉義縣長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

王清峰則以「尊重言論自由及司法」回應。她表示,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司法不分黨派、身分、顏色,秉公處理,一切依循司法途徑解決,國家要長長久久,必須尊重司法。

蘇治芬遭羈押,發展成為地方最夯話題,近日法界議論紛紛,泰半延續對逕行拘提的程序正義的質疑外,也認為檢方偵查過程多處違反常理;貪汙罪最重要的就是賄款流向,可是迄今仍未看到檢調清楚交代賄款進出。縣工策會總幹事陳勇兆既然被認為是關鍵的「白手套」,被諭令七十萬元交保後,應該可以適度地交代賄款流向,釐清外界疑惑。

雲地檢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蔣得龍重申,檢方辦案嚴謹,握有明確證據,本周起訴後,會出示所有證據,不起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立委蔡煌瑯昨日探視蘇治芬轉述,檢方對合議庭第一次裁定交保提出的抗告理由是,蘇把支票委由縣教育處長林源泉送還「白手套」葉安耕,認為蘇與林有串證之虞,所以主張禁見。

不過,蔡煌瑯說,當初聲押理由卻指蘇與葉見面,蘇在看過支票後,把支票直接還給葉安耕保管,前後兩種版本。他強調,這是行賄關鍵,檢方沒查清楚就押人取供,顯示偵辦草率,違反程序正義,將要求監察院彈劾。

蘇治芬十日午後回到看守所依舊未進食,辜寬敏叮囑她路還長,要繼續走下去,身體要保重;柯建銘呼籲檢察官不要當劊子手,不要玩法弄法;張花冠認為,蘇案與嘉義縣長陳明文案相同,司法已變成政治鬥爭工具。

傍晚,五、六百名支持者再次包圍雲地檢,揮舞著「蘇治芬無罪 用生命捍衛清白」旗幟,要求檢方放人,並步行前往雲林看守所為蘇打氣、祈福。台中曉明女中退休教師葉東進是蘇家摯友,找到一幀當年蘇餵食周歲兒子的舊照片,輾轉送到蘇手上,希望藉親情改變她絕食的念頭。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希望司法能保持公正,毋枉毋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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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鬥22小時扁收押 查清楚比急起訴重要

* 纏鬥22小時 陳水扁收押
* 破天荒 特偵組全體8檢都簽名押扁
* 二頭肌拉傷 專家疑非外力造成
* 裁定羈押禁見 扁低喃求仁得仁
* 關關難過關關過 特偵如有神助
* 收押第一天 扁看卷宗沒吃飯
* 為示抗議 扁放棄抗告
* 扁委任律師:扁提十點禁食理由
* 吳淑珍友人:珍如風中殘燭
* 94年陳致中接手後 金流拼圖斷線
* 特偵組爆:「扁家不法獲利 絕對不止10億」
* 黨庫通扁庫 貪汙還難說
* 扁案滾雪球 查清楚比急起訴重要
* 扁帳房 陳鎮慧可能獲釋
* 律師:法官一度說沒法咬上扁
* 陳雲南:提解重刑犯戴手銬 合乎規定
* 呂秀蓮:當年美麗島 也沒銬我
* 該戒護?該禮遇? 法界兩派論戰
* 依法扁戴手銬無違法 但法界建議檢討必要性
* 聲援司法人權 羅文嘉:都辦民進黨 台灣人不服氣
* 蔡同榮擬赴美告洋狀
* 怎麼切?蔡英文要講明白
* 華爾街日報:扁遭羈押 台灣政治對立更惡化
* 「反正錢不是我的」 吳澧培帳款將匯回台灣
* 「不夜訊」新制 明年試辦


◆ 纏鬥22小時 陳水扁收押

【王己由、顏玉龍/台北報導】 2008-11-13 中國時報

涉及國務機要費、洗錢等多件弊案的前總統陳水扁聲押案,歷經特偵組傳訊、刑求抗辯、赴醫急診、復開聲押庭的廿二小時馬拉松式庭訊,合議庭認為陳水扁涉嫌侵占和詐領國務費九千多萬元、龍潭購地弊案收賄四億二千多萬元,相關款項匯款海外洗錢,涉犯貪汙重罪,又有勾串共犯和變造證據之虞,十二日早上七點零六分,一致同意裁准羈押禁見。

執行陳水扁羈押的特偵組,考量他肩膀和手臂受傷,離開法庭解送看守所時,特別寬待他不用上手銬,這也是陳水扁到案唯一獲得的「禮遇」。

合議庭認為扁雖否認犯行,但根據扣案相關公文、陳鎮慧處查扣的隨身碟等相關資料、簽稿、匯款指示單、帳戶交易明細表、龍潭土地先行提供使用及買賣協議書、銀行轉帳傳票和匯款憑條等書證,認定陳水扁犯罪。

合議庭認為,陳水扁在國務費案中,涉犯最輕判刑十年的侵占公有財物罪、最輕判刑七年以上的職務詐欺貪瀆罪;龍潭購地弊案涉犯最輕判刑七年以上的職務收賄罪,還有洗錢罪,不但犯罪嫌疑重大,都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且國務費案部分,還涉變造證據、海外洗錢匯款部分,則有勾串共犯之虞,檢方聲押有理由。

特偵組是在十一日上午九時卅分傳訊陳水扁,據了解,負責偵訊的檢察官林嚞慧、李海龍認為,陳水扁在龍潭購地弊案涉收賄罪,在國務機要費案,則與妻子吳淑珍及林德訓、馬永成等涉共同侵占國務費九千多萬元。

同時還以他人消費付款發票詐領國務費,甚至用太平洋SOGO及新光三越百貨禮券詐領一千一百九十五萬元,並挪用作為秘密外交使用,相關犯行,都符合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

由於陳水扁在馬英九特別費無罪見解出爐後,曾命陳鎮慧、林德訓製作假帳目,意圖仿效馬英九的「大水庫觀念」證明無罪,明顯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事實,特偵組八位檢察官,除一人開會不在,餘七人討論後,無異議同意將陳水扁聲請羈押,當庭加以逮捕。

十一日下午四時四十分,扁移送北院聲押,合議庭晚間八時開庭,陳水扁先發制人,以法警打人的程序問題,干擾庭訊進行,中間歷經送醫診治,再押回法院恢復開庭,最後作成准押禁見,前後雖歷經十一個小時,聲押庭實際只開了五小時。過程中,考量陳水扁卸任元首的特殊身分,審判長徵詢檢察官意見,同意將十八頁的聲請羈押釋明書,交由陳水扁及兩位辯護律師,由扁針對所涉犯罪事證及有無羈押必要性進行答辯。

據了解,五個小時的庭訊中,陳水扁在先前抗辯遭刑求就醫破功後,一改偵查中選擇性緘默,改為積極以「無罪答辯」辯解,力主自己並未犯罪,否認檢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實。陳水扁這一答辯,直到凌晨二時五十分結束,休庭十分鐘後,由檢辯過手。據了解,雙方攻防激烈,說到審判長不時提醒檢辯,再繼續無止境說下去,庭訊開不完了。

昨日上午五時卅分,聲押庭結束,合議庭退庭評議後,據了解,一致通過准予羈押禁見陳水扁。並在七時六分的歷史一刻,宣示准押的裁定結果。



◆ 破天荒 特偵組全體8檢都簽名押扁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13

特偵組傳訊陳水扁,先經沙盤推演;聲押陳水扁,更經八位檢察官一致決議。不過千算萬算,還是沒料到陳水扁會出指控法警打人這一招。

是否聲押卸任總統,為我國司法空前之舉。為示負責,特偵組首度採全體八位檢察官合議制;結果不管是被外界認為偏藍或偏綠的檢察官,全部一致同意聲押扁,並一起在聲押書上簽名,留下紀錄。

據了解,特偵組傳喚陳水扁的前一天,便猜測陳水扁可能學雲林縣長蘇治芬,高舉雙手控訴「司法迫害」。不過,卻沒料到他竟會在聲押審理庭出奇招,指控法警拍打他、要求送醫、甚至提出讓他先在醫院休息一夜這招。

前天上午九點四十五分,陳水扁到特偵組報到。五分鐘後檢方開始訊問,前三個問題他都提出辯解;後來對檢察官直指貪汙、洗錢的事證,他選擇性緘默不語。


下午三點鐘,檢察官林(吉吉吉)慧與李海龍完成偵訊,特偵組全體檢察官隨即開會,主任陳雲南逐一要求 每位檢察官,就有無羈押必要性及羈押理由發表意見。

八位檢察官一致認為陳水扁沒有逃亡之虞,但有串證、湮滅證據事證,且所涉多起案件都屬五年以上重罪;即使考量對卸任總統施以收押的比例原則,仍認為有聲請羈押必要。

特偵組隨即擬定多達十八頁的聲押書,還檢附相關事證目錄表。法院合議庭在聯繫醫師以便查驗陳水扁傷勢時,還特地詢問檢方,可否先讓陳水扁及律師趁空檔閱覽冗長的聲押書及事證,以便答辯。

陳水扁臨時出招控訴法警打人,最後搞到要送醫院,蒞庭檢察官還真是「剉著等」,惴惴不安,若台大醫師說阿扁有住院觀察必要,這個聲押庭要怎麼開下去?



◆ 二頭肌拉傷 專家疑非外力造成

【張翠芬、何醒邦、蔡慧貞/台北報導】2008-11-13 中國時報

陳水扁前天晚上赴台大醫院驗傷,當晚值班的重症創傷部主任柯文哲表示:「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醫院並沒有特別派指定醫師關照,一切依照正常程序看診,不讓外界有多做文章的空間。

根據台大醫院檢查,初步診斷為肌肉拉傷,沒有外傳的腦震盪現象。但院方始終未對外正式說明驗傷細節,僅表示結果全權交由法院公布。

陳水扁的二頭肌是怎麼拉傷的?專家研判「應該不是外力造成」。推測陳水扁可能經過一整天的偵訊,身體肌肉僵硬,突然將雙手高舉過頭的動作,對平常缺乏運動的人,很可能在抬高雙手時拉扯到二頭肌而產生疼痛。

二頭肌的位置,簡單說,就是卡通影片大力水手卜派每次吃了菠菜,秀出上臂內側突起的那塊雄壯肌肉。新光醫院運動醫學中心主任韓偉指出,二頭肌是一條肌腱,兩端頭接在骨頭上,當手從前面向上抬高時,就會拉扯到二頭肌。

一般來說,運動員,尤其是游泳選手,比較容易發生二頭肌拉傷意外。不常運動的人,手突然往上舉,也有可能拉傷。韓偉說,許多有五十肩的人,經常突然一個動作就引起肌腱發炎,疼痛不堪。

台北市萬華醫院復健科主任蕭竹生認為,陳前總統的二頭肌拉傷並非外力造成,因為從電視畫面看,法警的動作很小,不致會讓人受傷。

他觀察陳水扁近年背越來越駝,可能本身早有骨盆歪斜的問題,加上一整天偵訊,身體疲累,肌肉欠缺活動顯得僵硬。後來被扣上手銬時,勉強將手高舉過頭,極可能自己拉傷二頭肌。醫師指出,二頭肌是否拉傷,外觀看不出來,完全只能由病人「主訴」有疼痛症狀;X光只能看到骨骼結構,肌肉軟組織是否發炎,必須透過核磁共振才能診斷出來。

陪同阿扁的立委與委任律師則指出,醫師診斷阿扁為「二頭肌腱拉傷」,應為阿扁將戴手銬的雙手舉起,遭法警欲從旁壓下,兩種相反的力量同時作用在手臂上造成。



◆ 裁定羈押禁見 扁低喃求仁得仁

【王己由、郭良傑/台北報導】2008-11-13 中國時報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聲請羈押案,清晨五時卅分結束庭訊,陳水扁在法庭中等候評議結果前,吃下法院提供的飯糰和豆漿,這也是陳水扁被拘束人身自由後的第一餐。七時六分,審判長諭知羈押禁見,陳水扁霎時面無表情,不見移送聲押前慷慨陳詞的悲壯。

陳水扁十一日下午四時卅五分許,高舉戴著手銬的雙手,高昂陳述遭受政治迫害,那一幕成為國內外媒體報導焦點。遠離群眾和媒體焦點的陳水扁,十二日凌晨從台大醫院就醫回到台北地院後,合議庭馬上復開暫停的聲押庭。據指出,原本聲稱遭法警拉扯受傷痛到不能說話的陳水扁,在就醫敷藥和口服肌肉鬆弛劑、止痛藥等藥物後,聲押庭中馬上回復辯才,一個人滔滔不絕,前後答辯近兩小時,過程中,偶以左手按敷不適的右手上臂。當時的陳水扁,又恢復鬥志,神情輕鬆為自己的自由爭辯,檢辯進行攻防時,坐在被告席上的陳水扁,則是專心聆聽,猛記筆記。

聲押庭開到昨日清晨五時卅分結束後,審判長劉煌基諭知退庭評議同時,指示法警「等一下,買早餐給他吃。」蒞庭檢察官聽聞,就有預感認為應會裁准羈押,否則不必準備早餐給陳水扁。

合議庭退庭評議並完成裁定理由書後,七時六分進入法庭,當審判長唸出:「陳水扁自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起執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的裁定結果後,起立聆聽裁定結果的陳水扁,可說毫無表情。

審判長再問:「你現在被羈押禁見,要通知誰?」陳水扁脫口就說「如卷內上述地址」,連枕邊人吳淑珍的名字都說不出,絲毫不見解送北院聲押前高喊政治迫害的悲壯。接著由法警帶離法庭,這時的陳水扁,據了解,口中低喃著「求仁得仁」。法官完成簽發押票手續後,陳水扁就由特偵組公務車解送北所。



◆ 關關難過關關過 特偵如有神助

【顏玉龍/台北報導】2008-11-13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從國務機要費衍生出海外洗錢、企業行賄、侵吞機密外交款等案外案;雖在八月十六日第一波搜索扁辦收獲有限,但二度搜索卻搜出陳鎮慧的關鍵隨身碟,讓詐領國務機要費的事證更為明確。

辦案人員說,一路走來,過程中如有神助,瓶頸往往成為突破案情的契機。

特偵組從今年五二○正式分案調查前第一家庭涉嫌詐領國務費案,到十二日清晨聲押陳水扁獲准,辦案人員回顧偵辦過程,如同陳水扁在台南孝順宮求得的神明指示,「關關難過關關過 」。

特偵組八月十六日第一度搜索扁家住所及辦公室,在扁家寶徠住所未發現具體事證;九月廿五日兵分廿七路,二度前往寶徠、扁辦、蔡美利家族成員住家及辦公室、陳鎮慧位於木柵住處,以及扁家在金融機構租用的保險箱搜索。

據悉,第一波搜索行動,讓辦案人員有些灰心,沒想到,第二波搜索時,在陳鎮慧住處搜到關鍵的隨身碟,查出陳水扁在九十五年底吳淑珍被起訴後,涉嫌開始指示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及陳鎮慧,整理出十五項機密外交事項,以國務費中「機密費」不實核銷。

據了解,隨身碟成為國務機要費案情突破的關鍵,也是陳鎮慧態度急轉直下的助力;而在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竹科龍潭購地弊案等,被告原本都拒絕配合偵訊,全是在辯護律師主動代為勸說下,讓被告態度軟化,讓案情得以往下偵辦。

辦案人員說,所有的偵辦過程,每逢出現瓶頸或關卡,都有「貴人」相助,或冥冥之中,帶領他們找到關鍵證據,正符合神明預言,「關關難過關關過 」。



◆ 收押第一天 扁看卷宗沒吃飯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8.11.13

前總統陳水扁經漏夜審理後昨天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昨天上午八時卅分,他由國安人員與法警戒護,送到台北看守所收押,成為我國第一位被收押的卸任元首。

在看守所的第一天,陳水扁三餐都沒有吃,但所方表示,他並沒表示要絕食,所方正觀察他是食欲不振或絕食。

陳水扁的編號是「二六三○」,所方人員昨天中午點名,他聽到所方呼叫「二六三○」,立即答「有」。由於陳水扁身分特殊,也有維安考量,所方史無前例讓陳水扁選擇獨居或與他人共居,他選擇獨居。

陳水扁入所創下多個「第一」,包括「第一位卸任元首入所」、「可選擇獨居」、「押解車隊有交管,還直接開入戒護中心下車」、「不用戴手銬入所」、「被羈押還有隨扈在外待命」等。

看守所為了因應這位「貴客」,半個多月前已先粉刷忠三舍並整修舍房地板,還貼心的在戒護中心外的「星光大道」擺起數個盆栽,阻擋媒體拍攝;連隨扈進駐的辦公室都已選在行政大樓二樓靠近戒護區的一間小辦公室。

陳水扁上午八時卅分被押進收容中心辦理入所手續,所方隨即進行例行檢查。陳水扁在檢查室全身脫光,在管理員監視下,先張嘴、翻耳朵、翻弄頭髮,看有無違禁品;接著半蹲乾咳(查肛門等處是否藏放違禁品)等。管理員也替陳水扁量血壓,血壓一三九、九六,還算正常。

陳水扁在健康檢查時,向管理員說右手拉傷不太舒服,管理員察看了一下,外觀上看不出傷痕。接著,阿扁花了八百多元購買生活用品包(內有牙膏、牙刷、鋼杯等)以及枕頭、棉被與藍白拖鞋;保管個人物品時,陳水扁交出身上一萬多元現金。

四十分鐘入所手續完成後,所方安排忠三舍靠近管理員的獨居舍房給他。或許是熬夜開庭太過疲憊,所方準備的早餐跟午餐,陳水扁都沒有吃,僅喝白開水,其餘時間都在睡覺。

一直睡到下午四時半,陳水扁醒了,氣色比早上好很多。他拿起攜帶入所的卷宗,開始研究;晚餐時間,他還是沒有吃,仍自顧自地研究卷宗,直到晚上九時就寢。



◆ 為示抗議 扁放棄抗告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11.13

陳水扁被收押禁見後,委託律師鄭文龍發表三點聲明,指他被政治迫害、求仁得仁,決定放棄抗告以示抗議,並呼籲特偵組釋放其他無辜的在押被告。

鄭文龍表示,陳水扁得知法院裁准羈押禁見後,心情沉重但平靜;由於庭訊時間很長,陳水扁顯得疲憊,加上進食不多,精神狀況不是很好。合議庭作出裁定後,扁在法庭上親自打電話給吳淑珍告知「我不回去了」,並要吳淑珍保重。

陳水扁也透過鄭文龍發表三點聲明:一、特偵組預設立場辦案,對他進行政治迫害,他是求仁得仁、甘之如飴。二、願意背負歷史的十字架,將放棄抗告表達抗議。三、希望不要波及無辜,呼籲特偵組釋放其他在押被告。

鄭文龍說,陳水扁甚至認為,縣長陳明文、蘇治芬等人也應該被釋放出來。



◆ 扁委任律師:扁提十點禁食理由

中央社 2008-11-13

前總統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今天到台北看守所探視遭羈押的陳水扁。鄭文龍表示,他勸導已數餐沒有進食的陳水扁,要進食保持體力應付訴訟,但陳水扁提出十點禁食理由。

鄭文龍上午到台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瞭解他在所內的飲食與起居,轉達民主進步黨中央以及前副總統呂秀蓮對陳水扁遭羈押的關心與聲援。

對於外界關心陳水扁是否在所內絕食,鄭文龍在進入看守所之前表示,陳水扁曾經對他提及絕食的念頭,但是,他提出勸告「司法訴訟是長期抗戰,要保持好的體力,沒有必要絕食。」

鄭文龍隨後進入看守所的偵訊室探視陳水扁,並且關心他的身體狀況,勸告陳水扁要進食。不過,除了喝水,陳水扁仍然禁食,甚至連台大醫院開給他的右肩傷藥也沒有吃。

鄭文龍在探視完畢後轉述陳水扁所提出的十點禁食理由為:哀司法已死、悼民主退步、甘為台灣人民坐黑牢、願為台灣國犧牲生命,以及「反共產、反威權、反獨裁」,「要主權、要自由、要民主」,「顧台灣、拼中國」,「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起來啊,撩落去(台語)」,「別放棄、咱一定會成功(台語)」。

鄭文龍表示,經過一夜休息,陳水扁的精神狀況不錯,所方也為他量血壓,高血壓150、低血壓90,比平常的血壓略高。會談時,言語與精神都很好。陳水扁也要律師轉達,請妻子吳淑珍要保重。

鄭文龍表示,由於吳淑珍是另案被告,所以,他會自我設限不會與吳淑珍討論陳水扁的案情,不過,受到院方委託,他會將逮捕狀與押票轉達給吳淑珍。

他說,基於受委託律師的職責與人道,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受限制,他也有義務將當事人身體狀況轉達給吳淑珍知道。



◆ 吳淑珍友人:珍如風中殘燭

中廣新聞/林麗玉 2008-11-13

陳水扁涉嫌貪污被收押禁見,在台北看守所住了第二天,除了委任律師鄭文龍前往探望,也有一位自稱是夫人吳淑珍朋友的男子,帶了一些日用品,來探望陳水扁,而這名自稱是吳淑珍友人的吳文欽表示,現在吳淑珍的身體狀況,就如同是風中殘燭,現在陳水扁遭收押,扁家的精神支柱不見了,心情很難過。

陳前總統因涉及弊案遭收押台北看守所,第二天上午除了陳水扁委任律師帶了書本探望,也有一位自稱是吳淑珍朋友的男子吳文欽帶了一些日用品前往探望,這樣友人表示,現在吳淑珍的身體,就像是風中殘燭,身體相當虛弱,而對於陳水扁遭收押,表示是扁家的精神支柱不見了,心情很難過。這名自稱吳淑珍友人吳文欽表示,現在吳淑珍的身體很不好,還要隨時叮嚀護士,不過離開視線超過20分鐘,因為夫人的血壓高高低低,有時最高也不過六十而已。



◆ 94年陳致中接手後 金流拼圖斷線

【顏玉龍/台北報導】 2008-11-13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高潮迭起!在陳水扁收押後,特偵組偵辦目標將全力鎖定陳致中。特偵組懷疑,陳致中在九十四年返國後,一肩扛起家中理財重任,而在吳淑珍旗下的海外人頭戶幾乎已全曝光,「海角七億」外的不明帳戶,疑似全在陳致中的掌控中,其中包括二次金改及日本密帳等。

特偵組經過司法史上最艱困的一役後,未來的戰場將瞄準扁家「操盤手」陳致中。據了解,特偵組偵辦扁家海外洗錢案,發現吳淑珍透過吳景茂、蔡銘哲、郭銓慶、郭淑珍、鄭深池等人頭帳戶,在海外將賄款乾坤大挪移,特偵組在今年五二○正式分案調查前,即著手蒐證並調閱相關資料。

改用美國理專 不同吳淑珍手法

據悉,特偵組目前掌握到扁家海外資金明細,全是在吳淑珍「當家」主導下,所有人頭戶也都是由她精挑細選,包括「白手套」蔡銘哲,更是在長期觀察後才收編。不過,九十四年後,陳致中疑接下家中理財工作,後續經手匯款部分,除了透過吳景茂從新加坡帳戶轉匯至黃睿靚的瑞士帳戶被查出外,扁家的海外金流竟畫下句號。

吳淑珍「御用」理財專員徐立德向特偵組供稱,九十四年陳致中剛回國時,吳淑珍跟他說,「致中也懂信託,讓他跟你多討論投資理財的事。」

在台已是「大戶」日本密帳可觀

據了解,陳致中擔任操盤手後,多次在關鍵時刻遠赴美國。檢方懷疑,陳致中捨棄母親「任內」的人頭戶及理專,改由美國理專協助運作海外帳戶匯款事宜,甚至不排除透過美國友人開設人頭戶。尤其涉嫌二次金改期間,金控合併案及外傳日本密帳等不法匯款等,金額相當可觀。

據了解,特偵組清查陳致中台灣帳戶,發現他年紀輕輕,所開設的帳戶卻多的驚人,甚至沒有工作的他,名下的股票也稱得上是「大戶」。

由於日本與台灣未簽定司法互助協議,特偵組僅能尋找其他合法管道查證日本密帳,同時,放慢步調,逐一清查陳致中操盤的人頭帳戶。



◆ 特偵組爆:「扁家不法獲利 絕對不止10億」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1.12

特偵組 握未見光貪瀆事證

特偵組偵辦扁案查出前總統陳水扁另有未曝光的犯罪事實,他與扁嫂吳淑珍涉入「二次金改」案,由於相關事證無法在預訂結案時程完成調查工作,因而有不得不聲押陳水扁的偵查必要,於是作出聲押扁的重大決定。

特偵組透露,「扁家不法獲利,多得嚇人,絕對不止10億元!」除了目前已被媒體報導的洗錢等案情,特偵組其實還握有一些扁家未見光的貪瀆事證,也已開庭傳訊證人,製作筆錄,據了解,檢方將在洗錢案結案後,提訊扁追查。

若不押 會影響新案情偵查

特偵組昨天下午2時30分偵訊完陳水扁後,討論認為,陳水扁活動力強,政治動員實力龐大,如果他逍遙法外,勢必影響「新案情」的偵查,內部開會投票表決,一致通過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陳水扁。

被特偵組認為有極高偵查價值的案情,與「二次金改」金融弊案相關,檢方在偵查洗錢案傳訊當事人後,獲得寶貴的線索,特偵組不願證實是否與到案被飭回的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的口供有關,也不證實是否與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的協助有關。

日藏300億?「預估相差不遠」

特偵組10月17日大動作搜索開發、中信、元大等金融控股公司,即懷疑扁家在「二次金改」過程中,涉入頗多。

扁案中,已被外界熟知的案情,包括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藉插旗兆豐金利益輸送扁家日本密帳1億元、元大金控董事長顏慶章聲稱致贈前第一公子陳致中結婚禮金600萬元、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替吳淑珍操盤海外理財案,但特偵組明確表示,「這3案與新案無關」。

據透露,陳水扁介入金控合併案,涉嫌牟取高額不法對價,特偵組已查知企業利用海外匯款方式給扁家,不止涉入龍潭購地案的和信集團辜成允,目前已有線索可查,至於名嘴姚立明爆料扁家有300億元日本密帳遭扁控告妨害名譽,特偵組說「與預估的相差不遠」。

押了扁 海外追錢吃定心丸

特偵組正透過法務部向國際反洗錢組織聯繫,預備偵查「多得嚇人」的款項,目前已有初步進展,特偵組現正亟欲取得扁家新加坡、瑞士、美國以外國家的人頭帳戶名稱、帳號,並起訴陳水扁,以持起訴書向外國交涉,陳水扁被羈押後,特偵組仿如吃下「定心丸」,有望突破案情。

※ 不過這些特偵組所透露的內容,會不會查到後來沒有證據,變成放炮?



◆ 黨庫通扁庫 貪汙還難說

【陳嘉宏/台北報導】 2008-11-13 中國時報

據傳中信辜仲諒曾在二○○四年總統大選時,捐一億元政治獻金給民進黨,最後卻流入扁家海外密帳。熟悉民進黨募款財務操作的人士私下表示,二○○四年時扁是總統,同時也是民進黨主席,在企業界眼中,給扁就是給民進黨,給民進黨就是給扁,雙方的帳的確很容易混在一起。

不過這位人士指出,即便那時候沒有政治獻金法,企業捐款給政治人物,通常還是很小心地給現金,像一億元這麼大一筆錢,除非完全確定「坦蕩蕩」,否則很難想像會用匯款方式,讓如此大一筆錢進入扁的海外帳戶,這部分仍有待特偵組攤開證據詳細說明。

這位熟悉民進黨財務操作的人士指出,即便在執政時期,民進黨募款還是很困難,因為很少會有人直接將錢捐給民進黨;企業要捐款給政黨,通常是要政治投資,不會「無的放矢」,通常是透過夠力的公職來轉介。

「最夠力的公職當然就是總統」,他指出,那時候阿扁大於黨,黨的財務多透過阿扁來解決,政治人物也樂於捐款給阿扁,一方面做面子給總統,一方面捐款給民進黨,一兼二顧;當時黨庫越來越空虛,「扁庫」卻相當寬盈,扁的親近幕僚得以每逢選舉即到各公職處「送錢」,就是因為這原因。

對於外傳辜仲諒捐款一億,卻流入扁家海外帳戶一事,這位人士研判,當時正值選舉,扁又是民進黨主席,這筆錢很容易被認定為政治獻金,就算錢真的進到扁家的海外帳戶,如果特偵組找不到扁身為總統行使職權與這筆錢的對價關係,還是不涉犯罪。

但如果辜仲諒硬向特偵組表明這筆錢是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被扁挪為他用,此時扁就構成詐欺,「問題是,辜仲諒這樣講除了陷扁入罪,對他有何好處?」

這位熟悉民進黨政治捐獻方式的人士指出,企業大筆捐款給政治人物是門大學問,「很多事,一切盡在不言中,根本不用說太明,這也是檢調要以貪汙將扁入罪的最大困難。」

他表示,報載的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與三大金控案,都有這個問題,因為這些案子的主管機關都不是總統府,除非主管官員們很明確表示他們的決策是收到總統府的指令,否則貪汙的對價如何構成?扁一定被起訴,但這些案子到法院時仍有得吵。



◆ 扁案滾雪球 查清楚比急起訴重要

【王己由、郭良傑/新聞分析】2008-11-13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及國務機要費等相關弊案,昨天達到最高潮,全案關鍵人、主帥陳水扁羈押後,十一月廿四日陳鎮慧兩個月羈押期限屆滿前,全案是否可能起訴?成為扁案關注焦點。

特偵組偵辦扁家詐領、侵占國務機要費及海外洗錢等案,自九月廿五日二度搜索扁家、扁辦,並羈押扁家大出納陳鎮慧後,迄今陸續羈押了包括陳水扁在內的十名涉案被告。

由於扁案案情愈滾愈大,包括「安亞專案」外交機密費、國科會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及企業行賄扁家等,隨著案情的發展,遠遠超過特偵組當初的預期。

原本特偵組羈押陳鎮慧後,為了盡快給國人一個交代,曾設定不予延押,準備在十一月廿四日羈押期滿前,就先偵結起訴扁家洗錢及國務機要費案。沒想到,案情猶如癌細胞般,不斷漫延擴散,爆發更多新犯罪事實、新犯罪情節,讓特偵組不得不思考,是否得切割處理,分批結案起訴。

在陳鎮慧離羈押期滿,只有十一天下,如果依原先計畫不延押陳鎮慧的話,十一月廿四日,就是須偵查起訴國務費案、洗錢案的D─Day。

假設洗錢及國務費案須先起訴,但是起訴後其他案件是否有足夠理由來繼續羈押陳水扁及相關其他涉案人,相當值得商榷。若決定要起訴,等於只將陳水扁羈押十二天,押個十二天就起訴,昨日又何必大費周章、勞師動眾去聲押陳水扁?

如此無異是把後續是否羈押陳水扁的問題,丟給法官再作一次決定,極易招致非議。

若是要延押陳鎮慧、蔡銘哲、林德訓、吳景茂等人,就顯示特偵組要利用延押的兩個月時間,來釐清其他相關案情,甚至進一步查明有關扁家介入二次金改與企業賄款、安亞專案等弊案有無牽連。

惟陳鎮慧、林德訓等人如果已清楚交代涉案情節,特偵組也可以沒有繼續羈押必要,在羈押期滿前,採取釋放或交保,同案其他在押被告,亦可以相同方式處理,反正主帥在押,扁家人又待傳喚、訊問,如此反有更多時間來查清案情,特偵組亦可去除十一月廿四日是否起訴的「指標」日,紓解限期結案的壓力。查清楚、扣實證據,比搶著起訴昭告國人還重要。



◆ 扁帳房 陳鎮慧可能獲釋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13

陳水扁昨天被收押後,最高檢特偵組最快本周就會釋放目前在押被告中已調查清楚且無串證之虞者,扁家帳房陳鎮慧可能是最快獲釋者。

扁家「白手套」蔡銘哲、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都已陸續供出不少實情,與他們有關的扁家弊案部分也清查告一段落,獲釋時間應該也不會太遠。

據了解,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及扁家洗錢案,將列為第一波偵結。可靠消息來源透露,特偵組收押陳水扁,主要在追查其他未曝光的企業紓困、官商勾結等弊案。

據了解,國務機要費案及瑞士七億密帳引發的洗錢案,特偵組調查已近尾聲,最先被收押的陳鎮慧,自九月廿五日收押後,對特偵組掌握的事證、疑點都已陸續提出說明,特偵組傾向不對她聲請延押,還可能提早讓她重獲自由。

特偵組強調,羈押被告是因案件偵查需要,隨著案件偵查進度,被羈押的被告如已無羈押理由,特偵組會遵守最嚴格的程序正義。據悉,最快本周扁案就有在押被告可望撤銷羈押或交保。

特偵組強調,近期內將有在押被告獲釋,與陳水扁昨天透過律師的聲明訴求無關,純粹是就羈押原因是否還存在、還有必要,所作的法律考量。

據了解,國務機要費案及扁家洗錢案雖已調查近尾聲,不過特偵組也發現更多與扁家有關弊案的事證;檢方收押陳水扁,是因為還有很多證人、被告有牽連,近期內將陸續傳訊。

特偵組直言,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中,從當初高檢署查黑中心調查的舊案中便已有串證事實,特偵組展開調查後,更被發現有新的勾串事證;加上還有部分未曝光人證,特偵組才會聲押陳水扁,以便後續的調查。

據了解,除國務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等可望先偵結外,特偵組還掌握多起機密經費、企業向扁家尋求紓困、SOGO經營權、扁家與金控間利益糾葛等弊端,有待扁詳細說明。



◆ 律師:法官一度說沒法咬上扁

【蔡慧貞/台北報導】 2008-11-13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昨日指出,在昨天凌晨的聲押庭中,法官一度當庭表明心證,質疑檢方聲請羈押前總統陳水扁的證據力不足,甚至明白問檢方說,「這幾個人(指陳鎮慧、林德訓、馬永成等人)的筆錄,還沒有辦法咬上陳水扁,怎麼可以說他犯罪嫌疑重大,需要羈押?」但最後卻裁定羈押,令他們相當詫異。

據了解,檢方主要以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和力麒建設公司相關案子的偵辦內容,做為辯論和聲押陳水扁的主要依據。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指出,聲押庭辯論過程中,法官當庭表明心證表示,「國務機要費性質和特別費一樣,所有首長都有,總統不可能沒有」,法官也認為,馬英九特別費案已經判決確定,「沒有必要不尊重這個判決」,因此國務機要費性質應依馬英九案見解,以大水庫、小水庫理論。

此外,鄭文龍也表示,法官在閱覽了特偵組提供有關國務機要費案、龍潭案、力麒案,包括林德訓、馬永成、陳鎮慧等相關人員筆錄時發現,檢方在偵訊扁時,雖將「扁珍混在一起」詰問,但連法官都說,「看筆錄內容也沒指涉陳水扁,還沒有辦法咬上陳水扁,怎麼可以說他犯罪嫌疑重大,需要羈押?」法官質問檢方說,「特偵組有什麼依據認定會串供?」

扁委任律師更向法官表示,九個關係人已被收押,如何可能再串供,而且檢方筆錄都做了,該搜索的也搜索了,該取得的供詞也都了,「還有什麼好串?」最後,法官更問檢方,認為未來有誰會串供?結果檢方答以,「馬永成、林德訓,吳淑珍、陳致中等」,但律師認為,吳的偵訊已做,口供已取得,「無勾串可能性」;而陳致中涉及國務機要費的繳款單部分,若依李前總統和馬英九的大水庫理論,亦不構成犯罪。

最後,檢方再提出,「在龍潭購地案中,時任行政院長的游錫?還未偵訊。」扁律師認為,這根本是檢方故意不約,留下一人,以做為收押陳水扁,避免串供的理由。實際上,游是行政院長,當時負責相關業務主管都已完成口供,為何獨不傳游?法官也當場問檢方,「為何不傳?」其時,開庭氣氛有些尷尬。

聲押庭至此,鄭文龍一度樂觀認為,扁不會被收押。但在等待地院做出最後裁示時,隨著時間不斷流逝,「等越久,心裡越毛」,才開始感到情況不妙,最後終究一如扁所預期,地院裁定收押。



◆ 陳雲南:提解重刑犯戴手銬 合乎規定

中央社 2008.11.13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今天表示,重刑人犯依法本就可上手銬,必要時還可加腳鐐;特偵組昨天聲押前總統陳水扁時為他戴手銬,完全合乎規定。此外,特偵組聲押涉案對象均依案情與證據,與被告所屬政黨毫無關係。

特偵組偵辦國務費及洗錢疑案,昨天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陳水扁獲准,綠營質疑特偵組辦案有政治考量,對陳水扁上手銬更是對他的羞辱。陳雲南傍晚答復媒體詢問相關問題時,做上述表示。

陳雲南指出,法院、檢察署法警及監所提解人犯,依照台灣高等法院及高檢署訂頒的「法警執行勤務應行注意事項」、「法警使用戒具要點」等規定,必須為重刑犯戴手銬,必要時加腳鐐;至於台北地院為何沒替陳水扁戴手銬,他不了解。

陳雲南證實,陳水扁昨天在特偵組應訊時是「部分行使緘默權」。對媒體報導稱特偵組掌握扁家海外資產「不只十億」、與三百億「相差不遠」等,陳雲南表示,特偵組完全沒有上述這些情資或線索,如果外逃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願意返台配合調查,特偵組當然歡迎,也願意透過管道與對方接觸。

對於陳水扁稱若羈押他,特偵組就應放掉其他在押被告,陳雲南強調,被告是否停止、撤銷羈押,必須看羈押理由有無消失,特偵組的偵查計畫都很謹慎,絕不輕舉妄動,聲押當事人均視案情與證據,與當事人所屬政黨毫無關係。



◆ 呂秀蓮:當年美麗島 也沒銬我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2008.11.13

南部綠營縣市長對陳水扁遭收押禁見,昨天都相當憂心、不滿,認為陳水扁是剛卸任的總統,有必要上手銬、戒具羞辱嗎?阿扁是在政治壓力下被收押的,政治鬥爭有如「文化大革命」,將造成台灣族群撕裂、對立更嚴重。

前副總統呂秀蓮昨天也聲援陳水扁。她說當年她因為美麗島事件被逮捕,警總尊重她是政治犯,也沒有幫她上手銬,但昨天陳水扁卻被戴上手銬。她認為,在沒有必要上手銬的情況下,「新政府將來會付出很大的代價」。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也表示,最令人難以接受的,就是卸任總統被聲請羈押未裁決的情況下,就被戴上手銬;陳水扁沒有逃亡抵抗,或其他令人憂慮的情況下被戴上手銬,「這對他的人格是一個不信賴,也是對支持他的人的一種羞辱」。

台南縣長蘇煥智說:「阿扁有沒有貪汙,就由特偵組查;但至少阿扁被上手銬,戒具、司法對人權的保障較少,是可以討論的。」

「押人取供是人權的退步」,高雄市長陳菊認為,陳前總統沒有逃亡、串供之虞,為何要收押?從陳明文、蘇治芬到陳水扁,台灣彷彿回到過去威權時代,感覺法律好像是為政治服務,枉費過去三、四十年的努力,盼主政者深思、檢討,以維司法正義。

高雄縣長楊秋興表示,如果證據確鑿,直接將扁起訴就好了,上手銬聲押很不恰當。屏東縣長曹啟鴻重申,有罪就提出證據來,千萬不要有政治意涵,盼此案能速審。

【記者鄭文正/台中市報導】台中市長胡志強昨天說,陳水扁被裁定收押,他也感遺憾,藍綠都應理性冷靜、平和,不要把它政治化,此事件全世界都在看,都在關心,若把它政治化,可能會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

胡志強說,馬英九當年因貪污罪起訴時,他也沒有把它政治化,說是政治迫害。對陳水扁指控遭法警毆打一事,司法單位更要秉公處理,司法是最後堡壘,如果破壞司法,這個社會的基礎還有什麼值得民眾去守法,最後受到傷害的仍是全民,他希望大家不要輕易毀壞司法威信。



◆ 該戒護?該禮遇? 法界兩派論戰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8.11.13

前總統陳水扁遭聲押解送法院應否銬上手銬?法界人士意見不一。有人認為這是基於戒護安全考量,但可禮遇卸任總統,特別不上手銬;有人認為,戒護不以上手銬為必要,應視個案裁量;有的則認為應修法,即時報請法官核准。

法界人士指出,法警對聲押被告上手銬解送法院是慣例,並非對陳水扁不敬。

但法院還沒有決定羈押被告,被告就被上了手銬拘束人身自由,是否妥當?許多法界人士認為,陳水扁上銬引出大家沒有思考的盲點,值得討論。

有人主張,戒護不一定要對被告上手銬,現行「一律」上手銬的做法應改進,可視個案作裁量。但是由誰來裁量,也是個問題。

法界人士認為,法警最了解戒護現場,也擔心人在自己手上出狀況,很難做出不上手銬的裁量。但若交給檢察官或法官核定,檢察官或法官能否掌握現場狀況,時效是否來得及,都要考量。

也有法界人士主張,檢察官逮捕被告後聲押,被告的人身自由即應受拘束,上手銬只是暫時性的戒護措施,並無不宜,但當被告是卸任總統時,基於禮遇,可以不上手銬。



◆ 依法扁戴手銬無違法 但法界建議檢討必要性

中廣新聞/彭清仁 2008-11-13

前總統陳水扁戴上手銬,高舉雙手的畫面,成為全世界媒體的焦點,綠營人士抨擊是對卸任元首的羞辱;對人權的迫害;根據刑事訴訟法228條第四項的規定,特偵組檢察官是以傳喚的方式傳訊陳水扁,只要檢察官當庭告知被告已被當庭逮捕和聲押,就必需有逮捕的動作和短暫的限制自由,這和拘提到案的被告是有所差別,並無違法,不過,法界人士則建議雖然不違法,但可檢討必要性。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及洗錢案等五大弊案,被特偵組以傳喚方式到庭說明,訊後檢察官以涉案重大等理由,向法官聲請羈押,但陳水扁由檢方移送院方的過程中,高舉戴著手銬的雙手畫面,也成為各媒體的頭版照片,儘管綠營人士認定是對人權的迫害和對卸任元首的羞辱,絕口不提弊案和涉及貪瀆的情形,連日來也引發朝野的爭議。

據檢察官指出,刑事訴訟法228條第四項的規定,由於陳水扁是以傳喚的方式到庭,換言之,是以自由的方式到庭應訊,檢察官在偵訊後認為涉案重大有羈押必要,當庭告知被告陳水扁已被逮捕,因此必需有逮捕的動作,也就是短暫的限制自由動作,戴上手銬並無違法之虞,但如果被告是以拘提方式到案,是在限制自由的情況下到案,則不必硬性戴上手銬,依現行法令的規定,檢察官和法警並無違法。

不過律師則是指出,不論陳水扁或是雲林縣長蘇治芬案,站在法條上檢察官都沒有違法的情形,過去八年如此,現在也是如此,新竹縣長鄭永金之前被檢察官也是在清晨六點鐘拘提到案,當然檢察官是行使職權,但對沒有逃亡之虞的地方首長,六點鐘拘提和上班後拘提,基本上沒有任何差別,因此法界人士強調的只是必要性的問題,建議可從修法著手,不能有昨是今非的差別,或是為執法者任意戴上政治迫害的大帽子。



◆ 聲援司法人權 羅文嘉:都辦民進黨 台灣人不服氣

【陳易志、黃文博、周敏煌、邱順斌、林和生/連線報導、蔡慧貞、林諭林/台北報導】 2008-11-13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遭收押,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時下九成的司法案件有針對性,也就是抓綠不抓藍,綠營縣市長處於「高度危險群」;台南市長許添財憂心藍綠再次對立,會走入地下化;高雄市長陳菊希望未來能公平、公開審判,讓國人對司法重建信心。高雄縣長楊秋興說,阿扁被收押對民進黨明年縣市長選情必有影響,但民進黨未必會輸。

南部的民進黨議會黨團也各有動作,南縣議員陳朝來表示,支持阿扁群眾正進行全台串連,近期北上法務部,採取進一步行動。

前總統陳水扁被收押,民進黨各派系、大老及黨籍立委全面聲援扁的「司法人權」。曾暗批「用錢的沒抓」的中常委羅文嘉表示,特偵組自以為執行正義,其實在破壞正義,再繼續下去台灣人會起來反抗。呂秀蓮更直言,扁被戴上手銬,讓很多人心中淌血,公權力擴張,馬政府要付出很大代價。

羅文嘉表示,扁把錢匯到海外給子女,不對就是不對,但媒體、檢調單位未審先判也不對。「為什麼辦來辦去都是民進黨的?」他認為這是台灣人不服氣的地方,「繼續下去台灣人會站出來表達反抗的。」

羅文嘉表示,特偵組檢察官一直用政治考量辦案,一錯再錯。他強調檢察官的職權是起訴不是羈押;不管是扁的幕僚或是扁,有證據就應起訴,不是押起來。

羅文嘉表示,請國民黨不要低估人民智慧,一錯再錯,破壞程序,「這會讓台灣人民憤怒的,這會付出更大的成本,這是愚蠢的行為。」

呂秀蓮則強調,陳水扁因特偵組一聲令下,被戴上手銬,讓很多人心中淌血,更勾起她當年記憶,她在警總年被逮捕,警總尊重她,不上手銬,那時都懂得節制、不侵犯人權;前天那一幕有很多人心碎,公權力擴張,新政府要付出很大代價。

中常委段宜康表示,陳水扁被聲押後,有人高舉牌子說阿扁無罪,有人開始放鞭炮慶賀,這都是不健康、不理性的反應,凸顯這件事變成社會對立、衝突的因素;他強調,司法應該做公平的審判,但檢察官聲押跟法院羈押扁的原因,幾乎都不存在,檢察官在理由不充足的狀況羈押扁,他的感覺是「譁眾取寵」,法官跟檢察官沒有認清他們身上擔負的社會責任。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等廿位黨籍立委昨日上午一字排開聲援表示,這是司法最暴力及最黑暗的一面,司法淪為執政者工具,對於司法單位不顧程序正義,黨團表達嚴正抗議。



◆ 蔡同榮擬赴美告洋狀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11.13

為了抗議檢調押人取供,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近期將組成「人權訪問團」,拜訪美國國務院人權組織,還打算透過友台的美國參議員、僑社,聯繫美國準總統歐巴馬陣營,反映台灣「司法專政」的情形;黨主席蔡英文大表支持,並指派國際部陪同協助。

前總統陳水扁、嘉義縣長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等綠營要角被收押,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建議,不能只在立法院發動修法戰火,蔡英文昨天主持中常會即下令發動大規模「司法改革運動」,邀前法務部次長李進勇、律師徐國勇、前立委吳秉叡等有法律背景人士加入。

【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陳水扁遭收押,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IT)處長楊甦棣昨天表示,這是台灣司法制度的問題,他不願評論。他盼望這件事能透明、公平、公正的解決,加強全世界對台灣民主發展的信心。

AIT昨天舉行記者會,楊甦棣主動談及陳水扁遭收押。他指出,這件事情不僅台灣內部十分關心,許多外國友人也都非常關切。楊甦棣說,任何不成熟民主國家的司法體系,都需要時間建立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他知道台灣的司法體制和美國一樣,都採取無罪推定論,他相信這個案子能獲得透明、公平、公正的方式處理。



◆ 怎麼切?蔡英文要講明白

【林諭林/特稿】2008-11-13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遭收押,民進黨避談案情,僅聲援扁的司法人權,技術上確與扁切割,但面對深綠團體接踵而來「挺扁」活動,蔡英文要和扁案畫清界限,不能僅寄望媒體釐清「挺扁」跟「聲援人權」的差異,有必要用更清楚、簡單的語言,跟支持者說明黨的立場和想法。

檢視八三○、一○二五和最近的一一○六大遊行,蔡英文有多少次是被逼著上火線?這種被動領導,一次又一次吞噬其領導威信。蔡英文如何引領議題,掌握發球權?刻不容緩。

洗錢案爆發後,民進黨幾經黨內爭議,確立扁將錢匯出海外的舉動,違反廉政行為,但民進黨不忘強調捍衛司法人權。如今扁遭收押,民進黨對扁案基調並未改變,但蔡英文仍顯示她處處受扁及被扁影響的群眾牽制。

蔡英文若不認同扁將選舉經費匯往海外,為何不敢跟民進黨中常委羅文嘉一樣,大聲說扁將錢匯出國,「不對就是不對!」而是一再拐彎抹角說不包庇、不護短等四平八穩,容易讓支持者模糊的語彙?

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廿二日計畫發起「挺扁」活動,綠營政治人物基於情分、基於支持者壓力,加上民進黨高舉捍衛扁司法人權的大旗,實在很難拒絕出席挺扁活動,蔡英文身為黨主席,有責任說得更清楚,以免民進黨從政人物進退兩難的尷尬。

更何況如果扁遭羈押期限一直延長,綠營支持者不滿情緒持續累積,而蔡英文對扁案態度持續曖昧拖延,支持者恐怕只好尋求替代的情緒出口,蔡在黨內地位不但是自我矮化,還將徹底被邊緣化。

受深綠群眾牽制,加上被中間形象制約,是蔡英文擔任民進黨主席迄今,手腳施展不開的兩大致命傷。蔡英文即將下鄉與民眾對話,與扁怎麼切?要講得更明白。



◆ 華爾街日報:扁遭羈押 台灣政治對立更惡化

中央社 2008.11.13

前總統陳水扁因貪污案遭羈押,持續引起國際媒體關注。「華爾街日報」今天圖文報導這則新聞,並認為台灣當局羈押陳水扁,恐讓因與中國關係導致的台灣政治對立更為惡化。

華爾街日報以「狂熱的台獨倡議者」形容陳水扁,在過去八年總統任內因涉及洗錢與非法使用國務機要費等,遭到長達六個月的偵查。

這篇標題為「台灣前總統遭羈押」的報導,搭配了法新社拍攝的陳水扁雙手上銬高高舉起的照片。報導指出,陳水扁的作為,讓許多人遠離他,但也有很多人因他尋求台灣的國際地位,視為「民間英雄」。  報導指出,台灣檢方依法在起訴前可以羈押嫌犯四個月,本著偵查不公開原則,本案迄今還未公開任何證據。  

報導還說,經過數小時審訊後,陳水扁離開檢方聲押庭被戴上手銬時,曾高喊「政治迫害」。

不過,華爾街日報引述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的話說,「此事是重建台灣核心社會價值的關鍵性開端」。

報導最後說,上週在激烈抗議聲中,馬英九總統會晤了迄今中國訪台最高層級特使團,就兩岸空運及海運航線等達成協議。



◆ 「反正錢不是我的」 吳澧培帳款將匯回台灣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13

陳水扁在扁家瑞士帳戶資金遭凍結後,將新加坡的一百九十一萬美金匯入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提供的帳戶;據了解,吳澧培已向特偵組允諾將這筆資金匯回台灣,檢方擬先查扣,將來如確定是犯罪所得,將依法沒收。

十月十一日特偵組傳喚吳澧培到案說明,吳澧培證稱陳水扁匯入他指定帳戶裡的錢至今都沒花用,同意提供帳戶資料給檢方調查,更強調願意將該筆錢匯回台灣,供檢方暫時查扣或凍結。

吳澧培日前至法院作證時也說:「若這筆錢是國家的,就屬於國家;如果將來證明是清白的錢,可以作國際外交,就繼續作國際外交,反正錢不是我的。」

據了解,特偵組偵查扁家海外密帳洗錢案,如果能證明扁家匯至吳澧培帳戶的屬於貪汙所得,可在法院判決確定後依法沒收,不至於在判刑確定後,卻因不法所得在海外帳戶而無法執行沒收。

至於扁家在瑞士的七億元密帳,特偵組將參考拉法葉案特調小組案例,研擬追討計畫,可比照郭力恆兄弟簽署同意書方式,要求瑞士返還;如有具體事證認為屬於貪汙等犯罪所得,也不排除起訴後向瑞士法院聲請返還犯罪所得。



◆ 「不夜訊」新制 明年試辦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8.11.13

司法院為避免被告受到疲勞審訊,擬於明年由台北地院試辦「夜間不訊問」新制,檢察官於夜間十一點以後才聲押或仍進行中的聲押庭,法官可以決定延到第二天開庭作裁定,如前總統陳水扁聲押庭般徹夜開庭的情形將可避免。

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法院漏夜決定是否羈押,有悖一般人的生理時鐘,也不符人權,但因事關戒護、人力規畫,試辦法院必須能準備好可以暫時保護被告,以及休息場所,做好完整配套才能讓新制上路。

司法院已草擬「夜間不訊問」的要點作為執行準則,不論被告、律師、檢察官,都可以提出夜間不訊問的聲請,法官也可依職權決定,但須斟酌其他人的意見,主要目的在避免被告受到疲勞審訊。

※ 大家又不是超人,法官、檢察官也不想半夜起來開庭吧。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綜觀報導大多拿捏得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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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已落下 但演員還未退場

【中時社論】 2008-11-14 中國時報

二○○八年的十一月十一日到十二日,很多台灣人渡過了最漫長的一日一夜。徹夜難眠的人們都在等待著台北地方法院的決定。

十二日,羈押庭進行一整夜後,台北地院終於在上午七點五分裁定前總統陳水扁收押禁見,早晨八點二十九分,經過二十三個小時的折騰,陳前總統的精神已不若連日來的亢奮激動,他低頭安靜走進看守所。

但是,故事當然還沒有結束。

就在陳前總統進去不久,關於他這次到特偵組應訊的日子:一一一一(十一月十一日);進看守所的時間:○八二九(八點二十九分);收押編號:二六三○…一切跟陳水扁有關的數字全都熱翻了,因為簽這些號碼的人太多,台灣的四星彩在十二日下午的兩點就封牌了;連紐約市的樂透彩「pick four」中「二六三○」組號也因太多下注,不到中午就封盤;相信「阿扁旋風」不會因為他進了看守所而停下來,會隨著案情的進展,繼續狂飆。

做為一個政治明星,陳水扁從政以來從未缺少過光環和掌聲,無論是擔任民意代表或者台北市長,以至於二○○○年,成為台灣第一位政黨輪替的總統,「陳水扁」三個字代表的是清新是希望更是進步;他在政壇上的一路扶搖直上,不但完成了民進黨從黨外時期以來就念茲在茲的執政夢想,也同樣代表了大多數台灣人心中的一份驕傲:民主的進程是台灣在所謂的四小龍經濟奇蹟之外,另一項亞洲國家難以企及的成就。那是陳水扁、更是台灣人最昂揚的時刻。

拔高的美妙樂音在二○○四年春末的那場選舉中嘎然而止,從此之後,「陳水扁」三個字代表的不再只是那些快樂美好自尊自覺之類的字眼,「騙子」、「造假」、「說謊」之謂,已喧囂四起;二○○六年,「貪腐」一詞與陳水扁已如影隨形;與此同時,台灣也經歷了一場又一場「挺扁」與「反扁」所投射出來的理念之爭、顏色之爭、政黨之爭與族群之爭;台灣撕裂的傷口與陳水扁的分貝幾乎同步擴大;揉雜著政治利益的爭奪、政治理想的實踐,各路人馬在反扁與挺扁之間,切割出自己的路線,陳水扁也在其中精心計算著自己的市場;「過動阿扁」帶著整個台灣進入了彷彿無休無止的情操動員、情感動員、情緒動員;高潮迭起,未曾中斷。

且先不論是挺或者是反的立場,這幾年,「陳水扁」已成為台灣最大的新興產業,媒體評論、政論節目、網路KUSO... ,多少創意、多少精力、多少生命力,被愛恨陳水扁激發出來,這是台灣歷史上從未見過的現象;從二○○四年到現在,「陳水扁」讓許多人氣憤填膺、卻也讓許多人不捨不甘;他讓許多人心痛,卻也讓許多人解悶;政治諷刺幾如全民運動,政治評論照三餐奉上,消夜也沒少,主菜,全都是陳水扁。如果沒有了陳水扁,台灣將會是多麼無聊的地方啊。試著一天不說到「陳水扁」,一天不看到跟陳水扁有關的事吧,對很多人來說,這可能是難度很高的挑戰呢。

陳水扁自己當然是不會從鎂光燈中缺席,自從與他有關的人員一個一個被收押後,由陳水扁一手主導的「台灣之子入監記」傳奇大戲就不斷推出全新劇碼,內容一再出人意表,僅僅列出這一兩天的情節:散步赴訊;揚起手銬;政治迫害;控警毆打;到院驗傷…一幕一幕,讓人屏息讓人驚嘆:天才也不足以形容陳水扁的無限創意;好戲不散場,據聞現在又有了絕食之舉。

陳水扁這位不死火鳥一路過關斬將,時而向深綠鄉親撒嬌,時而拉同黨同志撒謊,時而向社會大眾撒野,就連孫中山、甘地、曼德拉、法國大革命等都曾是陳水扁口中自相比擬的對象,有人感動有人感冒,但無論如何,因為陳水扁,這段日子以來,台灣也算是把世界上一些革命家的故事稍為做了點複習;當然,這幾個名字被消費完了,也就會塵封起來了吧。

在檢調披星戴月的偵查過程中,陳水扁也聲嘶力竭地進行著他的「取暖之旅」;他以驚人的意志力、源源不絕的創意,把「海角七億」定調為「建國基金」,把貪汙嫌疑犯定位為揹負台灣人十字架的政治良心犯,一路頑抗不止;然而,在赴訊之前,他卻發現,「群眾」怎麼只剩如此區區?這位「永遠的最佳男主角」將會變成最佳龍套、甚至票房毒藥嗎?看守所固然庭院深深深幾許,但只要有人看,相信陳水扁的舞台就不會打烊。

※ 這算文化創意產業嗎?



◆ 短評─司法是誰的?

【中時小社論】 2008-11-14 中國時報

陳水扁被收押,馬英九第一時間要政治人物,「不要動不動就說政治迫害,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話說得正氣凜然,不過,如果對照起快兩年前馬英九被起訴時,怒批「民主寒冬,梟叫狼嗥,正義公理已遭政治綁架」時的激憤,的確讓外界有不知今夕是何夕之感。

同樣地,接連有黨公職被羈押,民進黨很不服氣,有人絕食抗議,幾乎舉黨要聲援被告的「司法人權」。話說得悲憤動人,但如果對照當初馬英九被起訴時,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侃侃而談「司法是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時,強烈反差令人錯愕。

在台灣,司法似乎始終只是當權者歌詠護持的對象,任何在野政黨只要對司法裁判稍不順心,都可以隨意謾罵,還不乏追隨者跟著起鬨造勢。久而久之,這種司法早就被打趴了,還堪作社會正義的防線?

問題還是在司法本身;如果當年起訴馬英九的檢察官真是違法濫權,為何直到此刻不見處理?如果這次雲檢對蘇治芬未傳即拘真是嚴重偏離比例原則,為何看不到檢察上級機關出來說句話?

同樣地,扁案偵察至今,媒體周周有內幕,根本是將「偵察不公開」當具文,這如何讓在野黨或被控者相信司法?

要讓在野者無法挑剔司法,如何建立可召公信的的司法內控與淘汰機制是第一要務;執法者不能只將「我心如秤」掛在嘴上而已,這把秤怎麼放?斜了怎麼調?司法必須拿出自己的辦法。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fsj 提到...

蘇治芬無保釋放 吳淑珍:都是蔡銘哲

* 蘇治芬涉貪求刑15年 無保釋放
* 當初不得不押 昨天公開解套
* 蘇營:原案羈押 他案取供
* 檢士氣低落 暫不提抗告
* 檢:蘇轉行賄收買議員 民主倒退
* 露面!謝長廷批政治清算
* 辜成允:匯4億 是佣金非政治獻金
* 佣金或賄款 檢要證明對價關係
* 向扁家輸誠 和信辜家有苦衷
* 不抗告? 律師將代扁提
* 扁吐酸水 評估強制營養措施
* 授權查帳 陳致中夫婦只簽瑞士
* 扁珍近期起訴 大陣仗就訊珍
* 吳淑珍:蔡銘哲經手政治獻金 均不知情
* 吳淑珍:曾收郭銓慶9千萬獻金 不知南港案
* 檢討羈押制度 正是時候

◆ 蘇治芬涉貪求刑15年 無保釋放

【許素惠/雲林報導】 2008-11-15 中國時報

雲林縣長蘇治芬涉嫌向璟美公司收賄三百萬元,又受副議長沈宗隆之託,藉向承攬長庚雲林分院工程包商葉安耕索賄一千六百萬元來安撫在野議員,十四日被依貪汙罪求刑十五年,沈宗隆十三年,各褫奪公權八年,均應繳回所收賄款。晚間蘇治芬移審,合議庭最後裁定限制住居、無保釋放。

蘇治芬昨天下午遭起訴後移審法院,合議庭於晚上十點八分召開羈押庭,律師以偵查期間合議庭裁定蘇無串證、逃亡之虞,且重罪羈押應有被害人唯恐遭被告二次加害之虞的必要,力主無保釋放。檢方蒞庭主任檢察官陳文哲放棄陳述,尊重合議庭裁決。

該案包括璟美公司共有廿五名被告,白手套縣工策會總幹事陳勇兆求刑十年;現任南投縣(時任雲林縣)環保局長顏嘉賢十年;雲林縣環保局長黃揮原兩年,因繳出賄款,宣告緩刑五年;已離職環保局承辦員鄭木聰數罪併發十四年;林文優、黃鴻斌、高朝國、張晉彰、林尚永、洪植一、葉安耕、陳佳凌等八名業者,依證人保護法請求減刑或免刑。

璟美操作許可證 索賄三百萬元

起訴書指出,璟美投資七千萬元在斗六市八德公墓附近興建垃圾場,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高朝國、林尚永等股東,唯恐無法取得操作許可證,九十五年八月便委託蘇治芬的大樁腳葉安耕幫忙。

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文亮表示,同年九月,葉到縣長室向蘇治芬說,如果沒批准璟美操作許可,那他(垃圾場工程由葉承包)的三、四千萬元工程款也拿不到,但蘇不為所動;葉便向林文優等人要求拿出五百萬元再去當說客。

林文亮表示,葉拿著十張面額各五十萬元支票,到縣長室找蘇,向蘇表示如果璟美可以拿到許可證,就能營運,他的工程款也能順利領到,改天選舉,他們會贊助她,蘇點頭表同意。

起訴書載明,為讓蘇收下支票,九月底,葉轉開自己抬頭的支票,在斗六市中華路長興冰店把五百萬元支票交給蘇,蘇再請時任代理市長的林源泉將支票退回去給葉代為保管,但葉擔心東窗事發,加上璟美尚未營運,股東已無充足資金,於是嘗試殺價,葉妻在不知情下陰錯陽差被璟美砍成三百萬元,再隱藏在璟美應付明信公司工程款內的方式交賄。

起訴書表示,九十六年六月間正值立委選舉,蘇指示陳勇兆先後向葉拿了兩百七十五萬元,支持立委候選人用,其中卅萬元透過祕書蔡美鶴繳交黨員費,尚餘廿五萬元仍由葉保管中。

長庚分院發照 行賄一千八百萬

林文亮指出,縣府主管長庚雲林分院發照之權,沈宗隆便向蘇請託要求包商葉安耕給六千萬元賄款,藉以換取與國民黨議員的和諧關係,經討價還價以一千八百萬元成交,其中一千六百萬元落入沈手中,兩百萬元由陳勇兆取走。

林文亮強調,依民法對財產的解釋,某人只要擁有支配權與處分權,即便財產不在自己名下也算。換言之,蘇索賄的錢雖然沒有進入自己的帳戶與口袋,但她有完全支配與處分權。也因為蘇所收的賄款全都未直接花用在自己身上,依貪汙治罪條例原本是無期徒刑,檢察官慈悲大發只求刑十五年。

林文亮說,蘇辯稱與葉不熟,但檢調監聽到蘇、葉以「馬英九的內褲」互虧,足見兩人有極高互信關係。其次,蘇曾協助葉解決稅務問題,蘇、葉是世交,因為葉委託的服務案件,蘇都將其列為最重要的「A咖」,服務處的人都認識葉,知道葉很支持蘇。



◆ 當初不得不押 昨天公開解套

【聯合報╱記者蔡維斌/雲林縣報導】 2008.11.15

蘇治芬從拘提聲押、拒保羈押到昨天深夜當庭釋回,一波三折,為司法史少見案例;承審法官在裁定過程中更備感壓力;一位資深法官說,「好戲連台,但絕不可違失法律基本精神,對法官是一大考驗」。

蘇治芬十一月四日被拘提,檢方訊後當晚即聲押。合議庭認為蘇治芬串證、湮滅證據的羈押事由尚嫌不足,以「為讓刑事訴訟順利進行」且蘇治芬有涉嫌重大之虞,裁定六百萬元交保。

蘇治芬在法庭告訴法官,「我沒有六百萬元,現有存款只剩一百多萬元」,法官於是在休息時討論,認為五百萬元應符合蘇治芬身分地位。沒想到蘇治芬仍拒絕五百萬元交保,法官認為「討價還價」也不是辦法,再次討論後最後仍裁定五百萬元,但給蘇治芬一天時間「籌款」。

隔天蘇堅決拒保,檢察官急跳腳,指法官沒「GUTS」還和被告討價還價;但合議庭萬萬沒想到,蘇治芬竟會拒保,使得更裁庭不得不裁定羈押。據了解,更裁庭當時也「頭殼抱著燒」,因被告既構不成押的條件,如再改押,容易引來爭議,私下大罵檢方把燙手山芋丟給院方。

經過這番折騰及近日蘇的絕食風波,昨晚合議庭更是壓力巨大,該案的資深法官說,「押與不押,確讓合議庭很頭痛」,最後並罕見的主動請記者旁聽,檢辯雙方的論戰,就是為昭公信,「幫合議庭解套」。

昨晚合議庭對到底放不放人本無定見,辯方強力攻勢,批檢方沒有直接證據,要求無保開釋,檢方招架乏力,法官合議約半小時就裁定限制住居、當庭開釋。法官直言,起訴後,證據辯論很容易判斷,因許多羈押因素都已在訴後消失。



◆ 蘇營:原案羈押 他案取供

【聯合報╱記者蔡維斌/雲林縣報導】 2008.11.15

副縣長李應元等人昨天為蘇治芬辯護強調,起訴書既說錢非蘇治芬收受,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蘇治芬收受賄款,檢方「原案羈押,他案取供」十分明顯,要求清白放人。

檢方起訴蘇治芬向璟美公司收賄,原先五百萬元支票被退回,後來白手套陳勇兆再次向璟美取得三百萬元,檢方「以人追錢」,查出劉建國、陳憲中選立委時各拿到一百萬元。

檢方認為蘇治芬收取的錢雖非自己用來享受,但用來「養小弟」(指給劉、陳選舉費用),就是收賄。

檢方表示,一般政治人物有錯誤觀念,「不貪在自己身上就不叫汙」,其實把賄款花用別人身上,也一樣是貪汙。本案相關人員為索賄,要求縣長扣押許可公文,縣長一扣就七天,直到付款才放行,「扣壓公文索賄很明顯」。

雲林縣副縣長李應元出示九十六年政風室公文說明,蘇治芬曾經要求政風室徹查璟美案,「豈有收賄的人還叫別人去查?」

他說,起訴書不見何人、何時、何地拿錢給蘇治芬,也沒說出有任何一筆錢落入蘇治芬口袋,賄款卻從五百萬、三百萬到兩千一百萬元,還發展出不尋常的案外案,檢方「本案羈押,他案取供」的手法十分明確。

被指為白手套的陳勇兆說,檢察官指控破綻百出,被指控的賄款,其實是葉安耕給陳憲中與劉建國的競選經費,「大家想想,陳憲中只用了廿五萬元,所剩七十五萬元還退給葉,天底下那有貪汙用剩的還退給行賄的人」。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雲林縣長蘇治芬昨天遭雲林地檢署起訴,並求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八年。但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表示,徵召蘇治芬參選明年雲林縣長的提名作業不受影響。

鄭文燦表示,民進黨選戰策略小組已經針對各種可能狀況評估,確定提名蘇治芬,即使蘇被起訴,「也不會有任何猶豫或改變。」



◆ 檢士氣低落 暫不提抗告

【聯合報╱記者蔡維斌、段鴻裕、李鋅銅、林河名/連線報導】 2008.11.15

蘇治芬當庭釋回,檢方士氣低落,決定暫不提抗告;蘇治芬支持者則在法院外歡聲雷動。

蘇治芬走出法庭,向群眾表示:「我心中沒有喜悅,因為還有很多人在受苦受難。」她因身體虛弱,在跨過火爐、吃了一小口豬腳麵線後,再度回若瑟醫院休養,今天會出席在北港舉行的慶祝會。

蘇治芬說,她何其幸運,受到民進黨部的支持,及親友、家人、兄弟姊妹、朋友的支持,照顧她的人這麼多,「像我這麼幸運的人,全台灣有幾個?」但她仍擔心很多人在受苦受難、受司法的苦難。

蘇治芬昨天移審,雲林地方法院是否延續羈押、交保或釋回,各方都很關注。合議庭上檢辯雙方經三小時辯論,合議庭法官最後在短短半小時內,做出釋回裁定。對於之前一直強調有充足證據的檢方,無異是一大重擊。

「蘇治芬無罪!」「蘇治芬清白!」合議庭外聚集的兩百餘名群眾歡聲雷動。蘇治芬的辯護律師李進勇說:「合議庭的裁決,是台灣司法史上的勝利。」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文亮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檢方基於人道的考量,以蘇治芬身體的現況,目前暫不提抗告」。

他說,蘇治芬絕食多日,檢方、法院都有人道的考量;更重要的是檢方已將全案偵結,事證齊全才會求處重刑,將來的攻防是在法院的審理階段。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昨晚表示,這證明十一天的羈押沒有道理,沒有必要,也沒有正當性。起訴書中也顯示,沒有一塊錢流入蘇治芬口袋,如何能說她貪汙?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檢察官一開始未傳即拘,顯示檢察官執法過當,如今當庭釋放是應該的。



◆ 檢:蘇轉行賄收買議員 民主倒退

【聯合報╱記者蔡維斌/雲林縣報導】 2008.11.15

雲林地檢署昨天將縣長蘇治芬起訴,檢方認定蘇治芬是透過白手套陳勇兆、葉安耕,向璟美科技公司及長庚雲林分院索賄,後者賄款用於圖利議員;主任檢察官林文亮表示,蘇治芬用這種「轉行賄」手法收買議員,是民主倒退。

由於蘇的賄款用於議員,檢方昨天一併起訴雲林縣副議長沈宗隆。其他同案被告包括:副縣長辦公室主任丁彥哲、環保局長黃揮原、前環保局長顏嘉賢、技士鄭木聰、白手套葉安耕、陳勇兆與十六名廠商,共廿四人。

沈宗隆被求刑十三年、褫奪公權八年,追繳不法所得一千六百萬元;陳勇兆、顏嘉賢十年;鄭木聰十四年、褫奪公權六年,追繳不法所得一百六十萬元。認罪協商的黃揮原緩刑,葉安耕及部分轉為汙點證人的廠商減免其刑。

面對綠營人士指控檢方押人取供、證據不足,檢方強調,本案事證明確,包括監聽譯文、被告自白、證人及汙點證人供述等。像被告之一的環保局長黃揮原,不但當庭數度哽咽自白,並在次日繳回五十萬元賄款;甚至一名曾跟隨蘇治芬多年的助理也提出相關證據。在在顯示蘇治芬涉案成度相當高。

檢方強調「錢雖未直接落入蘇治芬口袋,但她支配、花用賄款明確,就民法所有權的收受概念,蘇仍是貪汙」。

起訴書指出,九十五年蘇治芬擔任雲林縣長,璟美股東林文優等人為取得垃圾掩埋場運轉許可證,透過營造商葉安耕向蘇治芬行賄五百萬元。葉安耕用十張自己支票裝在信封袋交給蘇治芬,並說「許可證請趕快發下來,選舉時人家還會贊助」,但蘇擔心檢調追查,把支票退還。

因錢被退,廠商不願再付賄款,葉乃向廠商嗆聲,「沒有我誰也拿不到許可證」。

葉安耕向蘇治芬要求「等我事情處理好,許可證再簽出」。之後,葉安耕的妻子陳佳凌向廠商將賄款減為三百萬元;去年四月,蘇治芬指示雲林縣工業策進會總幹事陳勇兆前往取錢。

這三百萬賄款,陳勇兆交給參選立委的陳憲中、劉建國各一百萬元,其中有卅萬元用來支付一千人黨費;其餘七十五萬再退給葉安耕,另廿五萬元則作為劉建國服務處裝修費。

至於長庚索賄案,檢方指是九十五年副議長沈宗隆向蘇治芬請求,認為長庚要建雲林分院,縣長可向台塑要一千八百萬元換取國民黨籍議員的「合作」,蘇治芬乃推薦葉安耕為長庚營建商,再以工程款灌水一千八百萬元,其中一千六百萬元給沈宗隆,另兩百萬元則由陳勇兆拿去。



◆ 露面!謝長廷批政治清算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台北報導】 2008.11.15

多名律師上午在謝長廷長工辦公室,舉行台灣人權律師聯盟發起記者會,包括前民進黨立委徐國勇在內,共有8位律師響應。謝長廷表示,他們支持司法的肅貪、審判,但反對鬥臭、鬥垮的方式,如果是鬥臭、鬥垮,那司法都是假的。

謝長廷表示,對陳水扁被羈押感觸很多,有做錯事,就該接受司法審判,但如果是一個政治的鬥爭、清算,就不應該,做律師的都知道,被告也許有犯罪,但為什麼還要辯護,就是犯五條罪不能說他犯八條罪,五分罪不能變八分罪。如果人權沒有保障的時候,你我的子孫都可能受害。

對蘇治芬案,謝長廷說,人民要推定無罪,相信最簡單的,複雜的要舉證、證明,你沒有查到人家收錢,就是沒有。而陳水扁的很多案件,媒體輿論已經審判,所以他現在也訴諸輿論,這沒有善惡,這是本能,只是大家都用這樣的遊戲規則,很無奈。再者,人民持續走上街頭,走不出這個輪迴,則是悲哀。

謝長廷說,我們統治者的心態,就是掌握絕對的權力,所以不會做多大讓步,衝突、司法案件便會不斷增加,最近有些媒體質疑,難道大家不支持肅貪嗎?謝長廷說,有個觀念很重要,就是大家都支持司法的肅貪、審判,但反對清算鬥爭,清算鬥爭就是把你鬥臭、鬥垮,那這樣司法就是假的。

※《共產黨宣言》曾說,「至今一切社會的歷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歷史」。



◆ 辜成允:匯4億 是佣金非政治獻金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15

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昨天首度公開證實,龍潭購地案曾支付四億元佣金到自稱「吳淑珍特助」的蔡銘哲指定帳戶,但他不知道錢最後進入扁家。

辜成允還說:「這四億元是佣金,不是政治獻金。」

特偵組追查台泥等企業匯款扁家的內幕時,陳水扁曾批檢方預設立場,企業給藍營的錢是政治獻金,給他的就是官商勾結。辜成允昨天強調當初付了四億元「佣金」,中間人是扁家的白手套蔡銘哲,證詞對陳水扁、吳淑珍不利。

據了解,特偵組也查出,這筆錢是在國科會給付購地價款給辜家的達裕公司之前,辜成允就分三次匯出四億元,和一般土地買賣成交才付佣金的情形不符。檢方懷疑這四億元是行賄扁家的賄款,今天就訊吳淑珍時將列為偵訊重點。

辜成允說,九十二年七月間,達裕公司跳票,面臨兩百五十億元債務,隔月,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介紹他認識蔡銘哲、蔡銘杰兄弟;兩人聲稱龍潭土地可配合政府「兩兆雙星」計畫,留住廣輝電子設廠,如果促成,要支付四億元佣金。

當時達裕公司狀況並不好,隨時可能破產。辜成允說,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同意依蔡銘哲指示,將四億元匯到海外帳戶,他只記得其中包括郭銓慶、郭淑珍在美國的帳戶。

辜成允強調,這些都是他私人的錢,與達裕、台泥無關,整個過程中,他沒有希望任何人做非法的事,達裕公司也沒有得到任何非法利益。

他表示,當初政府是「先租後買」,達裕提供租金是每平方公尺卅五元,科學園區租給一般廠商是四十七點四元;達裕曾賣過鄰近土地,每坪均價六萬元,與龍潭土地成交金額四萬零六百五十元來比,沒有賣得比較高。

扁家弊案爆發後,辜成允說他考慮很久,「雖然不是很名譽的事,但我決定誠實面對」;對於他個人作為造成社會困擾,他感到很不安,向社會大眾表示歉意。

至於滯留海外的辜仲諒是否會跟他一樣回台勇於面對,辜成允表示,未與辜仲諒聯繫,他覺得每個人都應做自己的抉擇。



◆ 佣金或賄款 檢要證明對價關係

【聯合報╱記者 王文玲】 2008.11.15

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昨天指稱龍潭購地案中,他依蔡銘哲指示匯款的四億元是佣金,這筆鉅款究竟是佣金、政治獻金或是行賄款?事關送錢者與收錢者的法律責任,仍待特偵組查明。

龍潭購地案爆發時,辜成允依蔡銘哲指示的鉅額匯款,陳水扁說這筆錢是政治獻金。辜成允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匯款,當時政治獻金法尚未完成立法,獻金的金額雖過大,亦無法可罰。法律責任全免,但會惹上政治困擾———為何捐這麼多錢給阿扁?

不過,四億元不是小數目,企業要捐政治獻金,不會第一次就這麼大手筆;而辜家過去是否曾捐錢給扁家,每次金額多少,捐款時間如何,和具體案件有無關聯,都可以作為判斷四億元是否為政治獻金的依據。

辜成允昨天說這四億元是佣金。在民間,居間撮合、敲定房地產交易的人,取得一定成數佣金是合理的;而以龍潭購地案的九十億元交易價,四億元不到成交金額的百分之五,就佣金而言,也看不出有離譜之處。辜的佣金說法,自然讓自己的法律責任很安全。

不過,龍潭購地案購地過程十分複雜,涉及的單位有國科會、行政院,採購規定、決定價格問題也不只一端,辜成允為何相信以蔡銘哲一人之力能「使命必達」,有沒有懷疑過四億元的真正用途呢?

如果不是政治獻金或佣金,四億元就可能是賄款。依貪汙治罪條例規定,受賄者如是違背職務行事,行賄與收賄雙方都有刑責。例如辜家的龍潭土地遠不值九十億元,卻故意高估讓政府當冤大頭,花大錢圖利辜家,那麼辜成允就會構成行賄罪。

但如果在這筆土地交易案中,政府官員及居中協調辦事的人都依法規行事,收賄的官員有貪汙刑責,送錢的辜家則不罰。這就像過去常見的公家醫院醫師收紅包情形,醫師盡心開刀或診治患者本屬分內之事,但患者送醫師紅包請求多關照或作為事後的感謝,醫師都會吃上貪汙官司,患者則沒事。

要認定四億是賄款,檢察官必須證明,扁家出力促成龍潭購地案,收辜家錢和這筆交易有關連,構成「對價」關係。否則無論是辜成允所說的佣金,或是陳水扁說的政治獻金,都不會構成犯罪。



◆ 向扁家輸誠 和信辜家有苦衷

【聯合報╱記者丁萬鳴/台北報導】 2008.11.15

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昨天公開表示,民國九十二年因為集團陷入多事之秋,才急於處理龍潭科學園區的土地。據辜家老臣的說法,辜成允當時所屬的和信集團的確面臨龐大的資金壓力,為了售地求現,不得不配合支付扁家佣金,希望土地出售案能順利完成。

一位已退休的台泥幹部表示,和信辜家因為辜振甫的關係,一直被歸類為深藍企業,民進黨執政後,公司經營碰到很多政治阻力,包括達裕的土地處理,也受到不足為外人道的刁難。辜成允匯出四億多元「佣金」向扁家輸誠,實在有不得已的苦衷。

不願具名的辜家老臣指出,民國九十年和信集團分家,前台泥董事長辜振甫(辜成允父親)所屬的和信集團財務正處於低潮,也退出獲利最大的中國信託,避免自己的財務問題拖累辜濂松家族。

龍潭科學園區本來為辜家的達裕工業區,屬於辜振甫、辜濂松叔姪兩人共有;分家後,辜濂松把達裕的股權移交給辜振甫家族,但和信集團受到九十年全球不景氣衝擊,加上當時辜振甫的長子辜啟允豪爽助人發生不少虧損,元氣大傷。

後來辜啟允過世,辜家老臣指出,辜振甫受喪子之痛的影響,身體狀況急速惡化,把家族的事業經營大權交給了次子辜成允,但和信集團財務原本不穩,加上當時和信的核心事業台泥集團投資七百多億元的和平水泥專業區剛完成,又面臨到進口水泥的傾銷打擊,資金周轉壓力十分龐大,因此辜成允決定儘速處理達裕工業區土地,並且轉讓經營不錯的和信電訊給遠傳,換取資金挽救家族事業危機。

據了解,達裕工業區開發近十年,但受到亞洲金融風暴的衝擊,一直吸引不到廠商進駐投資,成為和信集團的包袱,後來還曾發生跳票危機。

後來,國科會為吸引廣達旗下的廣輝電子投資,有意徵收達裕工業區,讓處於多事之秋的和信辜家出現一線曙光,但辜家相關人士指出,因受到政府預算制度和行政法規的限制,國科會收購達裕的案子一直沒有辦法順利完成。辜成允才在當時中國信託總經理辜仲諒的引介下,搭上了蔡銘哲這條線。



◆ 不抗告? 律師將代扁提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許聲胤、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8.11.15

陳水扁前總統表示不對遭羈押一事提抗告,但他的律師研究後,決定以律師名義幫他抗告,預計後天向法院遞狀。

律師團擬主動幫陳水扁提抗告,鄭文龍表示,律師的職責在爭取當事人法律上的權益,他也認為法律事件應到法庭上據理力爭。

律師鄭文龍前天與陳水扁面會後,代為發表十點「禁食」聲明,要支持者「撩落去」,立委邱毅質疑是為陳水扁召集民眾包圍土城看守所的密語,也有人質疑是否藉此串證。對此,法務部指示主管律師業務的檢察司,研究鄭的行為是否不當或違法,初步了解後認為「尚無違法情形」。

鄭文龍則批評法務部「大題小作」、「何必釘我這個小律師」。鄭文龍說,律師傳達被告說法只要不涉及相關案情,就沒有違法。

鄭文龍昨晚還透過陳水扁辦公室發表聲明,強調「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羈押法」等相關法令並未限制律師自為或代為發表聲明。

聲明表示,他代陳水扁向大眾說明在看守所情況,有助社會大眾了解其受羈押的身心狀況,避免社會上過度揣測、徒增紛擾。

【記者許聲胤、王長鼎/台北縣報導】羈押了三天的前總統陳水扁,迄今仍只喝水、不進食。看守所為確認他的健康狀況,每天早晚都有醫護人員幫他各量一次血壓、血糖、脈搏、體溫;阿扁也告訴醫護人員自己有惡心、胃痛等症狀,但所方的檢測值均在正常範圍,血壓也還正常,只是有胃脹氣症狀。

律師鄭文龍則在昨天面會阿扁後指出,陳前總統雖然聽了他轉達扁媽、扁嫂的關切和要他不要再禁食後,露出相當感動的神情,但仍未打消禁食決定。

台北看守所表示,醫師研判陳水扁健康與精神狀況大致良好,暫時還沒有打營養針的必要;如禁食時間過長,健康情況惡化到符合所方十大重症標準,會戒謢到亞東醫院就醫。



◆ 扁吐酸水 評估強制營養措施

【聯合晚報╱記者許聲胤/板橋報導】 2008.11.15

特偵組今天就訊扁嫂及扁女兒陳幸妤,羈押陳前總統的土城看守所上午一片寧靜,陳前總統作息也「正常」,仍未進食。土城看守所說,陳前總統昨天胃痛,上午有噁心、吐酸水情形,但經醫生檢察,身體狀況尚佳。

扁今早仍未食用早餐

所方表示,陳水扁出現噁心吐酸水情形,將視醫師評估再決定是否進行強制營養措施。

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李大竹表示,陳水扁今天仍未食用早餐,所方持續勸說中,根據醫師檢測,血壓、血糖值仍屬正常,但因昨天公布數值遭辯方律師抗議,因此相關數值不再公布。

李大竹說,陳水扁的活動正常,除了閱讀訴訟卷宗外,偶爾會看看律師帶進來的六本書。

約談珍 扁表現平靜

陳前總統昨天已經知道兒、媳遭特偵組約談,「應該」也知道特偵組今天就訊吳淑珍,但兩天來表現很平靜,大多數時間仍專注於閱卷。上午起床後,陳前總統仍未進食,情緒看不出有明顯起伏。至於所外,在中午時分已有北上的扁支持者聚集,下午人數可能還會增加,所方正密切注意與因應。



◆ 授權查帳 陳致中夫婦只簽瑞士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15

特偵組追查扁家弊案,昨天傳喚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到案說明。陳致中夫婦當庭簽署瑞士帳戶的查帳授權書,至於外傳陳致中在美、日等其他國家有密帳,陳致中夫婦否認,也未簽署相關授權書。

昨天上午九時四十分,陳致中夫婦一身樸素,搭乘扁家護衛隊的九人座廂型車進入特偵組。陳致中剃短髮,表情嚴肅,座車後方還放置了兩個提袋行李,似乎夫婦做了被收押的最壞打算;不過,兩人訊後被飭回。

八月廿五日陳致中、黃睿靚從美國返台當天,首次到特偵組應訊,當時檢方曾詢問他們是否願簽署查帳授權書,兩人都以母親吳淑珍不同意為由,拒絕簽署。

昨天兩人改變態度簽了授權書,外界質疑是否因陳水扁收押,才讓他們態度改變?陳致中的律師林志豪表示,與陳水扁收押應該無關,主要是吳淑珍已答應他們可以簽署。

特偵組派出兩名檢察官周士榆、李海龍分別訊問陳致中、黃睿靚。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陳致中夫婦態度為何改變,他不清楚,但兩人願簽署查帳授權書,對檢方辦案有幫助,兩人也在應訊過程中充分說明。

林志豪表示,陳致中夫婦同意授權檢察官查他們名下帳戶,「是為表示自己的清白」。不過特偵組表示,陳致中夫婦只簽署在瑞士遭凍結的銀行帳戶資料查帳授權書。



◆ 扁珍近期起訴 大陣仗就訊珍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1.15

特偵組偵辦扁案最後一場大戲,上午在寶徠花園廣場上演,檢察官妥扁家涉貪所有事證,就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向她直接攤牌。為怕發生意外,特偵組找來台北醫學院醫護人員「陪訊」,吳淑珍偵訊時否認涉貪,檢方偵訊後將著手結案。

在就訊吳淑珍的重頭戲完畢之後,特偵組檢察官將形成扁、珍涉貪的最後心證,儘管吳淑珍矢口否認涉案,但弊案事證均指向她與陳水扁,特偵組近期即會依洗錢、貪汙等罪嫌將扁案起訴,起訴書中,「陳水扁」的名字,將被列在被告欄的第一行,吳淑珍也將會陪榜。

為了這場偵查大戲,特偵組囑託台北醫學大學醫院提供最新的醫療團隊,包括性能最強的一輛救護車、2名主治醫生、1名護理長、1名護士、1名司機,特偵組指出,「醫療團隊都心甘情願為司法奉獻!」

特偵組早將偵訊吳淑珍的偵查排序放在最後一棒,預計取得吳淑珍的答辯後結案,檢察官朱朝亮、林 慧、李海龍上午帶同事務官、3名法警前往寶徠開庭,同時以證人身分偵訊前第一千金陳幸妤。

檢方偵訊時,檢方先要求吳淑珍啟封搜索查扣的證物,並向吳淑珍直接攤牌扁案以來搜索、蒐證的證據資料,給吳淑珍最後一次答辯的機會,吳淑珍在律師協助下啟封證物。

吳淑珍被特偵組指控涉及國務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竹科龍潭購地等案,觸犯法條為貪汙治罪條例、洗錢案,早被限制出境,吳淑珍向檢方辯稱扁家資產不是犯罪所得,對於檢察官提示的證據全盤否認,由於前總統陳水扁日前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吳淑珍也替扁喊冤。

吳淑珍應訊時神情疲弱,不時要求律師幫忙攙扶身軀,變換姿勢,還多次表示要吃藥,以便配合檢察官提問,她向特偵組強調,扁家資產是陳水扁從政以來的選舉結餘款,絕對不是扁當總統貪汙來的錢。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台南地檢署下周將訊問扁媽。



◆ 吳淑珍:蔡銘哲經手政治獻金 均不知情

中央社 2008.11.15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家疑洗錢案及國務機要費案,今天就訊扁妻吳淑珍。律師李勝雄轉述吳淑珍說,海外資金是選舉政治獻金,由友人蔡銘哲經手,她與扁均不知情,若蔡銘哲從中拿錢,「我要殺了他」。

特偵組是上午在台北寶徠廣場陳水扁住所,就訊吳淑珍,特偵組人員於下午一時四十五分離開扁家。

李勝雄指出,吳淑珍每天早上及下午都會昏倒,他到扁家時,吳淑珍剛好昏倒後甦醒,隨後全程吊著點滴、強打精神回答檢察官的問題。特偵組上午請台北醫學院派一位急診室醫師與護士到場。

李勝雄表示,吳淑珍因陳水扁遭收押正在絕食,曾考慮不回答任何問題,後來還是坦然面對,對檢察官的問題有問必答。

李勝雄說,吳淑珍在偵訊時表示,她在選舉前後所收到的錢均為政治獻金,匯到以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及哥哥吳景茂等親人名義所開設的帳戶中;至於以其他人名義所開設的帳戶,她均不知情。吳淑珍強調,自己不是公務員,不可能干預公事,要求檢察官安排與指控她的人對質。

李勝雄表示,蔡銘哲是一個關鍵人物,經手多數款項,現在已被檢方列為污點證人,吳淑珍從未要求蔡銘哲做什麼事,但後來都推到她身上。

李勝雄轉述吳淑珍的話指出,選舉的時候需要政治獻金,這些錢在選舉前後先匯到蔡銘哲帳戶,吳淑珍並不清楚內容,只聽說有人分別捐款一億元及四億元,但實際上只收到九千萬元及兩億元。

李勝雄說,檢方提到,這一億元及四億元的政治獻金,沒有匯到扁家的部分都以現金領出,蔡銘哲也拿四億元中的一億元與家人朋分,吳淑珍對此均不知情。蔡銘哲後來向吳淑珍提到有兩億元匯入帳戶,由於當時選舉已經結束,吳淑珍要求將這兩億元的政治獻金匯到吳景茂帳戶,但不清楚有經過其他人的帳戶等過程。

至於吳淑珍是否知情台泥董事長辜成允為四億元的匯款人?李勝雄指出,吳淑珍當時並不曉得,直到案件爆發後才知情,陳水扁也不知道。

李勝雄表示,吳淑珍並未授權蔡銘哲幫她處理政治獻金或募款,也沒有請蔡銘哲擔任行政助理,吳淑珍有一次以電話質問此事,沒想到蔡銘哲立即掛掉電話。在競選期間,蔡銘哲曾向吳淑珍介紹一些朋友,並提到他們「相挺」扁,有一些捐款,吳淑珍只是聽蔡銘哲說,但錢都是先進蔡銘哲口袋,吳淑珍當時不清楚來源。

李勝雄說,吳淑珍對蔡銘哲「在外面亂講話」、「自己還拿了錢」感到非常生氣,並提到「如果知道蔡銘哲跟別人拿錢,我會殺了他」。



◆ 吳淑珍:曾收郭銓慶9千萬獻金 不知南港案

中央社 2008.11.15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今天透過律師說,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曾贊助前總統陳水扁政治獻金新台幣九千萬元,錢匯往海外帳戶。至於南港案,她說自己「不可能做干預公務的事」。

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發現郭銓慶疑透過吳淑珍友人蔡銘哲向吳淑珍轉達力拓(力麒建設關係企業)有意承攬南港展覽館工程意願,事後郭銓慶匯出一億元款項,蔡銘哲將其中九千萬元匯往扁家海外帳戶。檢察官上午到寶徠花園廣場就訊吳淑珍時,要求她對此提出說明。

吳淑珍律師李勝雄轉述指出,吳淑珍僅在某個選舉餐會上,經由蔡銘哲介紹見過郭銓慶一面,蔡銘哲說郭銓慶要「挺」陳水扁,願提供政治獻金,但當時沒有提到具體數字。總統大選後,蔡銘哲告知吳淑珍,郭銓慶已匯九千萬元到他的戶頭,由於總統選舉結束,用不到這些款項,吳淑珍要求蔡銘哲將錢匯到扁家海外帳戶。

李勝雄轉述表示,檢察官在偵訊時提到,郭銓慶匯款一億元到蔡銘哲帳戶,其中一千萬元被蔡銘哲以現金領出。不過,吳淑珍強調只知道九千萬元匯到家人帳戶,不清楚其他款項去向,一切由蔡銘哲處置。

另外,檢方提及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在南港案中受吳淑珍指示,向郭銓慶洩漏評選委員名單。李勝雄轉述,吳淑珍一再說明自己不是公務員,不可能做干預公務的事情。



◆ 檢討羈押制度 正是時候

【池泰毅】2008-11-15 中國時報

近日媒體廣泛報導陳前總統被羈押的新聞,有說「『重罪』當羈押要件... 法學界:凸顯制度落後」,也有「『不夜訊』新制 明年試辦」。這些均直指我國現行羈押制度的核心問題,筆者有些心得想與眾分享。

在偵查階段,檢察官進行犯罪偵查,如認為被告有特定之羈押原因,例如逃亡、串證,或涉犯重罪(又稱為「重罪羈押」)等,而又有羈押必要,得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此際,法院必須開庭審理(媒體常稱為羈押庭)。這時候,被告可以選任辯護人為自己辯護,並且向法院解釋被告並無羈押之原因,或沒有羈押之必要。法官必須在聽取檢察官、被告以及辯護人的意見後,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特定之羈押原因,而又有羈押必要時,始能裁定羈押。

前述羈押原因所稱「涉犯重罪」(或「重罪羈押」)之「重罪」,是指「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刑事訴訟法第一○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例如貪汙治罪條例中所規定之犯罪類型,均屬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換言之,倘若檢察官以貪汙治罪條例對公務員發動偵查,即均得以「涉犯重罪」為由,對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

不過,筆者認為,重罪羈押與「無罪推定原則」是有所衝突的(當然,這並不表示現行制度就完全失其正當性)。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也只有在有罪判決確定後,被告才必須接受處罰,入監執行,喪失自由。而在偵查階段,檢察官尚未就個案起訴,法院並未判決被告有罪,更遑論所謂判決確定,但竟然能夠透過羈押程序,將被告關起來,這當然與「無罪推定原則」相左。

律師承辦重罪羈押的辯護,在實務上常常遭遇許多困難。例如,由於辯護人無法閱卷,檢察官也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供辯護人檢視之義務,導致辯護人常常必須「摸黑辦案」。這在重罪羈押的情形,是格外嚴重的,因為重罪羈押的辯護內容,往往已經逼近於檢察官正式起訴後的正式辯論,試問,倘若律師手上沒有卷證資料,如何為當事人進行有效的辯護。此外,目前檢察官聲請羈押的羈押聲請書以及相關附件,均未送達予辯護人,因此,辯護人根本無法知道,檢察官用來證明被告「涉犯重罪」的證據,究竟有哪些?還有,有時候還會發生,當辯護人準備對他的當事人提供意見時,卻遭到阻止,認為干擾辦案。

至於司法院準備試行的「不夜訊」制度,則是值得肯定的措施,不過,筆者還是有幾點意見。首先,長時間疲勞訊問,在實務上可說屢見不鮮,台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九十五年度上訴字第二六七八號刑事判決,在該案中,被告從早上九時廿四分開始接受訊問,一直到隔日凌晨四時整才離開調查局,從法院勘驗偵訊錄影帶的紀錄來看,被告除了用餐、洗手外,看不出有任何獲得充分休息的機會。試問,這種長時間的偵訊,究竟算不算是疲勞訊問?在這樣情境下做成之筆錄,到底能不能當作證據?

其次,這次試行辦法,將是否進行夜間羈押審訊的決定權交給法官,倘若被告表示非常疲倦,需要休息,但法官仍然自行決定要進行夜間羈押審訊,則保護被告免受疲勞訊問的美意,豈非落空。再者,倘若調查員、檢察官已經預見到,在夜間十一點以後聲請羈押,法院有可能隔日才召開羈押庭,會否因此有意的放慢偵查腳步,而刻意在夜間持續訊問被告,反而造成疲勞訊問的誘因。

讓我們來看看在英國的幾個保護被告人權的規定。英國於一九八四年「警察與刑事證據法」、一九七六年「保釋法」規定,被告在廿四小時內,必須有八小時以上的睡眠時間;而被告在接受訊問前、訊問中,有權隨時提出請求,在不受干擾、監視的情況下,徵詢律師的法律意見;而在案件起訴前,羈押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九十六小時;除了在例外的情況之下,法官可以拒絕被告交保外,任何人都不能夠因為涉嫌犯罪而被羈押。(作者為寰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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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坦承收「政治獻金」 蘇治芬還有多少案?

* 珍坦承收2.9億「政治獻金」
* 「珍」正心腹 蔡氏兄弟囍事總管
* 改口政治獻金 就能脫身?
* 扁晚間戒護就醫 支持者喊加油
* 扁家4弊案 特偵組先切割起訴
* 「蘇治芬豈只涉兩案」檢一審樂觀

◆ 珍坦承收2.9億「政治獻金」

【陳志賢/台北報導】 2008-11-16 中國時報

特偵組檢察官十五日前往扁家寶徠住處就訊吳淑珍。吳淑珍坦承收過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的九千餘萬元、台泥董事長辜成允的二億元。但她供稱二億九千餘萬都是「政治獻金」;她沒有公務員身分、權力,不可能藉由干預政務而收賄。

不過,吳淑珍否認蔡銘哲是她的「行政助理」,並強調蔡在外行止,她都不知。她對於蔡銘哲在龍潭基地案,指稱她指示辜成允將一億元換成現金搬至官邸、還指她同意蔡美利、蔡銘哲兄弟朋分一億元佣金,氣得大罵蔡銘哲「亂講話」,還竟然暗槓扁的政治獻金,氣得連說三次「會殺了他」。

吳淑珍還要求特偵組將「會殺了他」一句話,記明在偵訊筆錄內,吳淑珍對蔡銘哲、李界木、余政憲、馬永成等人筆錄中不利她的部分,都一概否認,並要求讓她與這些人對質。由於案情繁雜,特偵組不排除再就訊吳淑珍,也考慮讓吳淑珍與相關被告對質。

特偵組三名檢察官朱朝亮、林?慧及李海龍,率領四名檢察事務官、四名書記官及法警在昨天上午前往扁家寶徠住處,針對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弊案、竹科龍潭基地案,就訊吳淑珍。同時以證人身分就訊陳幸妤。偵訊時間自上午十一時開始,直至下午一時卅分結束,全程錄音錄影。

據了解,吳淑珍就訊前,曾一度因不滿陳水扁被羈押,並在看守所內絕食,有意行使緘默權,但在律師勸導下,她才接受應訊,並有問必答。

特偵組一共提示了蔡銘哲、李界木、余政憲及馬永成等人的偵訊筆錄,陸續請吳淑珍說明,吳淑珍發現這些人都「咬」她收賄,相當氣憤。

吳淑珍供稱,她在海外的資產,都是借用吳景茂等親友的戶頭,沒有用別人的帳戶,她沒有借用郭淑珍、蔡銘哲及蔡美利等人作人頭戶,這些人海外資金流向她不知情。

吳淑珍強調海外資金並沒有要贈與給兒子陳致中等人,這些錢日後要交給陳水扁作為公益事務之用。

在南港展覽館部分,吳淑珍坦承曾收了郭銓慶的九千餘萬「政治獻金」,那時因選舉結束了,她才將錢匯至吳景茂帳戶。她沒有指示余政憲將廠商限制資格的資料、評選委員名單外洩給蔡銘哲。

在竹科龍潭基地案,吳淑珍承認收了辜成允的二億元「政治獻金」,辯稱龍潭基地案是行政院的決策,她不是公務員,沒有能力干預。

至於國務機要費案,有關馬永成指他受吳淑珍指示,在簽呈上不實核簽,配合吳淑珍以他人不實發票核銷,詐領五十九萬餘元。吳淑珍亦否認此事,表示國務機要費都是馬永成他們在處理,她不知情。

另特偵組也攜帶九月廿五日搜索寶徠住處所查扣的一箱證物,由檢察官在陳致中夫婦面前啟封。

特偵組昨天也同步傳喚了前官邸總管林哲民、前總統府秘書陳心怡,調查扁珍以不實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訊後飭回兩人。



◆ 「珍」正心腹 蔡氏兄弟囍事總管

【曹秀雲/台北報導】2008-11-16 中國時報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昨天透過律師李勝雄表示,她只收到台泥董事長辜成允二億元政治獻金,而不是四億元,她要殺了蔡銘哲。扁嫂的氣話恰好點出她對蔡銘哲、蔡銘杰兄弟的信任關係。

辜成允前天公開表示,他是經辜仲諒介紹,認識蔡銘哲、蔡銘杰兄弟,進而依蔡家兄弟指示匯款四億元「佣金」,但扁嫂則說是「政治獻金」。其實不論蔡家兄弟經手的是企業界給扁家的「佣金」或「政治獻金」,都還不足以貼切說明蔡家兄弟對吳淑珍的重要性。

過去外界都以為「輪椅推手」羅太太、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是直通玉山官邸,接近扁嫂的管道。直到洗錢案曝光後,外界才知道,原來扁嫂最信任的人,是她的同學蔡美利的兩個弟弟蔡銘哲、蔡銘杰。

跟據民進黨時代的總統府官員透露,蔡銘哲、蔡銘杰兄弟第一次在台北政商圈嶄露頭角,是在○一年九月扁家嫁女兒陳幸妤的婚禮。當時,總統府的童子軍們雖然是政治新貴,但對納聘、娶嫁的禮俗卻一知半解,扁嫂特別介紹蔡銘哲、蔡銘杰兄弟給自家子弟兵,由蔡銘哲、蔡銘杰兄弟負責婚禮的相關庶務處理。

而○五年陳致中婚禮的庶務,還是由蔡銘哲、蔡銘杰兄弟負責,宣稱不收禮的扁家,就是由蔡家兄弟私下幫忙收禮。

在民進黨執政八年期間,蔡銘哲、蔡銘杰兄弟一直是扁系子弟努力接近的對象。蔡銘杰在大安森林公園附近有個私人招待所,這個招待所後來就成為扁系子弟晚上喝酒唱歌,放鬆心情的秘密基地,出手大方的蔡家兄弟還會找來辣妹助興。後來,甚至包括金管會等中央政府的高階文官也經常出入其中,希望透過蔡家兄弟走扁嫂後門,以圖升官進爵。

不僅如此,蔡銘哲、蔡銘杰兄弟除了幫扁嫂收政治獻金、匯款洗錢外,還涉嫌當扁嫂的人頭炒股,目前特偵組仍在調查。

扁家金錢醜聞已讓前總統陳水扁被收押禁見,吳淑珍昨天透過扁家律師表示,所有的錢都是政治獻金,她都不曾干政;對於蔡銘哲、蔡銘杰兄弟做為,她說是看到電視才知道。吳淑珍現在才急於要脫掉這雙「白手套」,不僅無情,恐怕也為時已晚。



◆ 改口政治獻金 就能脫身?

【聯合報╱記者 蕭白雪】 2008.11.16

扁家海外密帳鉅款從何而來?陳水扁、吳淑珍先說是「選舉結餘款」,再把企業尋求標案、紓困給付的「佣金」說是「政治獻金」,這些辯詞不出特偵組研判範圍;只是當付錢的時間與相關案件接近,事證已屬可疑,加上相關證人指是受第一家庭「指示」,若再有具體公文輔證,扁家難逃貪汙罪責。

陳水扁八月十三日還否認有海外資金,次日突然坦承,但辯稱是選舉結餘款,且錢都是吳淑珍在處理,他不知情。對照後來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坦承,早在九十五年底,澤西島通報吳景茂、吳淑珍海外帳戶不久,他即已呈報扁此情資,陳水扁今年初才知情的說法,已難以服人。

洗錢疑案爆發後,扁家人異口同聲,將海外帳戶資金來源全說是選舉結舉款,卻無法解釋,為何九十三年三月大選後,仍有資金持續從其他企業匯入扁家帳戶。

「選舉結餘款」說詞禁不起檢驗後,面對企業匯給扁家的金錢,陳水扁與吳淑珍最近改口強調是「政治獻金」;扁、珍的抗辯,完全不出法界人士預料,也不令特偵組意外。

只是,阿扁連任總統後,為何還需要收受政治獻金?為何力麒建設匯款進入扁家帳戶的時間,與取得南港展覽館案的時間如此接近?為何包括余政憲、郭銓慶、蔡銘哲的說詞都一致對扁家不利?余政憲自己未拿到好處,若非吳淑珍指示,為何甘冒洩漏評委名單之責?

龍潭購地案,辜家匯款與政府決策時間同樣接近,相關人士的說詞也對扁家不利,加上國科會等單位白紙黑字的公文、簽呈,同樣會讓扁家窮於應付。

當時身為總統的陳水扁,可以推說相關決策都是行政部門依法所為,珍也可說她不是公務員,無權指揮官員辦事;但若部屬都認了受「夫人」指示,恐怕不是一句「政治獻金」和「與我無關」可以撇清。



◆ 扁晚間戒護就醫 支持者喊加油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08.11.16

前總統陳水扁已經5天未進食,健康狀況亮紅燈,晚間8時左右在警力戒護下被送至亞東醫院進行身體檢查。扁支持者聞風趕至醫院外,大喊「阿扁加油」。

【聯合晚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遭到收押第五天,北所周圍抗議不斷,警方加強調度,也為阿扁送醫預做準備。

前總統陳水扁羈押進入第6天,上午陳水扁依舊拒絕進食,經看守所特約醫師檢查後發現,陳水扁的血壓等四大數值都在正常值的邊緣,情況不太樂觀,國安局與警方已經完成兩條戒護就醫路線勘查,最快下午或晚上就會直接將陳水扁送醫。

今天上午陳水扁起床後,仍舊在看書或翻閱卷宗,對所方送進來的早餐碰都不碰,早餐結束後,醫師與管理員推來檢查儀器,將陳水扁請出來在忠三舍走道上進行體檢。

四大數值 正常值邊緣

所方指出,陳水扁向醫師表示,他早上起床後出現胸悶、胸痛及全身痠痛的症狀,醫師仍勸陳水扁進食,但陳仍拒絕。醫師檢查發現陳的血壓、血糖、脈搏與體溫等四大指數,都瀕臨正常值的邊緣,但醫師並未指示看守所要強制送醫,只開給陳水扁舒緩症狀的藥。

據悉,陳水扁入所後,不僅禁食,對於所方開的藥物及台大醫院治療手臂拉傷的藥物,全都拒絕食用,連隨扈、親友寄送的餅乾、飲料等零食,也都沒有吃。

送亞東醫院打營養針

依法看守所對於絕食的收容人,可以施以強制注射營養針或灌食,而看守所也首度推來葡萄糖點滴,詢問陳水扁要不要打,但陳水扁也是拒絕。

據了解,看守所內部討論後,已經決定比照蘇治芬模式,跳過看守所強制灌食或施打營養針的程序,直接將陳水扁強制送醫,由亞東醫院來進行施打營養針等措施。



◆ 扁家4弊案 特偵組先切割起訴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11-16 中國時報

特偵組正加快偵查扁家弊案步驟,傾向將新查獲的事實追加起訴,併案由承審國務機要費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據了解,特偵組本周將開會研商起訴範圍,擬先將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及竹科龍潭基地開發案等四大區塊案情,先行切割起訴。

至於「安亞專案」、「拉美專案」等機密外交、「二次金改」金控匯款扁家疑雲,檢方列為下波調查重點。陳水扁、馬永成、邱義仁等三名在押被告,尚涉及其他弊案,特偵組持續蒐證中。

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本周將有動作,在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到案主動簽署查帳授權同意書後。特偵組預計本周在收到瑞士美林銀行、瑞士蘇黎世蘇格蘭皇家COUTTS銀行五個帳戶資料後,再傳喚兩人說明。

另竹科龍潭開發案部分,特偵組也將在本周以證人身分傳喚當年的行政院長游錫?,調查陳水扁是否介入當年購地決策過程。

此外,特偵組也將針對扁家海外洗錢案,本周以證人身分傳喚被充當人頭的扁媽、珍媽等家族成員。有關部分洗錢流程,特偵組已完全掌握。陳致中是在九十四年間,接手扁家海外資產事宜,陳致中先將舅舅吳景茂設於南非標旗銀行新加坡分行帳戶結束,將錢轉匯至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的三個帳戶,其中一個是舅媽吳陳俊英、陳和昇姊弟的聯名帳戶。

其中陳水扁在九十五年十二月間獲悉英屬澤西島通報有關扁家疑洗錢情資後,陳致中隨後於同年十二月十五日出境,一周後便有兩名瑞士美林銀行人員搭機赴台,並與黃睿靚洽談開戶事宜。

九十六年二月間,黃睿靚在瑞士美林銀行新加坡分行開戶手續完成;不久並在理專協助下,以開曼群島控股公司BOUCHON名義,在美林銀行日內瓦分行開設證券帳戶、普通帳戶。

事後,陳致中將吳景茂、吳陳俊英等人開設於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的款項結清,並分別於同年二月十四日、三月一日分別匯出兩千零九十四萬六千美元及一百四十萬兩千美元到黃睿靚在美林銀行的BOUCHON公司帳戶。然後陳致中另在歐洲列支敦士登成立紙上基金會,再以該基金會在貝里斯成立紙上公司 GALAHAD MANAGEMENT,接著以該公司名義在瑞士蘇黎世蘇格蘭皇家COUTTS銀行開設帳戶。

去年十一月間,黃睿靚BOUCHON美林銀行戶頭,匯出一千萬美金至陳致中GALAHAD公司帳戶,由於匯款金額龐大,且時間短暫,被列為洗錢警示帳戶。



◆ 「蘇治芬豈只涉兩案」檢一審樂觀

【聯合報╱記者蔡維斌/雲林縣報導】 2008.11.16

雲林縣長蘇治芬獲釋後仍住院調養,已開始進食湯粥。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文亮強調絕無「本案押人、他案取供」,並指蘇所涉案子「豈只兩案」,因偵查不公開,不便明說,對一審判決表示樂觀。

林文亮透露,傳聞承辦檢察官在起訴前一天遭人放話,「如果起訴用江湖解決」,已加強保護並追查此話來源。

蘇治芬獲釋後再住進若瑟醫院,已多次進食湯粥,睡眠情況不錯。

針對蘇治芬指控檢方「本案押人、他案取供」,林文亮指出,檢方先後傳訊超過五十人,不論白手套、廠商及證人自白,以及書面證據都直指蘇治芬涉案,前晚移審主要是審理蘇治芬是否續押,而非準備程序庭,無所謂證據攻防。

林文亮說,檢方握有蘇治芬的案件,「豈只璟美、長庚兩件」,幾個案都同時偵辦,案情不便公布。蘇治芬釋放是法院審理權責,檢方士氣根本不受影響,對未來一審判決仍持樂觀態度。

林文亮指出,璟美案投資額七千萬元,行賄就花了將近一千萬元,以後還有誰敢來雲林投資?不只璟美,連台塑都被藍綠通吃,「藍的吃完換綠吃」,檢方不論藍綠統統辦,該案由他帶隊他負責,將來在法院審理時,檢方會以證據全力反擊。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下午再度探望蘇治芬,強調蘇案是有爭議,但並不影響徵召蘇選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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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觀點─看阿扁的臉 怎能不忐忑悲傷

【南方朔】 2008-11-18 中國時報

阿扁被押,在禁食超過一百小時後,體況日壞而緊急戒護就醫。看著畫面上,他那虛弱臘黃而泛黑的面容,多數人大概都難免心情忐忑;一方面欣慰司法的究責,另方面也對阿扁今日的處境覺得悲憐哀傷。

這就是理性與感性的糾纏,這種糾纏與衝突主導了台灣的過去,也正左右著現在。它是台灣無法迴避但終究必須跨過的障礙。設若無法跨越,則台灣也就難免更加不堪。

任何社會都難免有歷史的傷痕、累積的矛盾等問題,它是人心裡必須用極大努力始能填補的破洞。但由人類普遍的民主經驗,卻早已證明了在民主化之初,利用及剝削這些破洞,始終是煽動家型政治人物的重要資產。煽動政治當道,判斷標準雙重或多重,可解決的舊矛盾被無限放大最後終致不可能解決,有的民主淪為家族及地域的血仇相拚,有的則是黨機器淪為暗殺機器,更壞的則是引發內戰,這都斑斑見諸民主發展史上。

而在台灣,阿扁在這些問題上無疑的有著梟雄級的地位,他嫻熟於將舊矛盾轉化為新資產,這是他一路成長的最大動力。而他付出的代價,則是當他妖魔化過去,他就和被自己妖魔化的對象無異,而變得濫權貪腐,甚至較從前猶過之而無不及。今天深綠人口中,不就有許多公開或私下宣說「國民黨貪了五十年,阿扁貪又算甚麼」嗎?當感性已被扭曲到如此倒錯的程度,政治怎麼還可能有任何標準?

而今阿扁被押,憂憤及羞怒兼具,又再宣稱「政治迫害」、「司法冤獄」,並展開禁食。這其實仍是過去剝削台灣百姓感情的舊模式,阿扁禁食和蘇陳兩人的絕食,不能說沒有效果,但可以肯定的,隨著時代風向的變化,它的邊際效果已不若預期,而且它只會使政治對決更趨極端,這也不符當今民心的期待。

而真正更值得注意的,其實是民進黨這邊經過「挺扁」、「挺貪腐」這種尷尬的兩難立場考驗,終於已在把一切問題導向到「人權」這個層次上而找到了「停損點」。民進黨和阿扁切割嗎?當然沒有。民進黨還繼續「挺扁」、「挺貪腐」嗎?當然也沒有。這是一種高明轉移,把舊問題丟一邊,而在舊問題上找到了新課題。而這也的確向台灣司法檢調系統釋放了一個嚴重的訊息。台灣民主化的過程始終走得高高低低不平坦,這其實和司法公信力始終無法確立有關。

司法要確立公信力,除了要有職業尊嚴的道德堅持外,它還必須克服許多其他無形的障礙;例如台灣過度發達的名嘴文化,已足以在社會上形成「政治正確」,而這種「政治正確」不但會影響大眾,也同樣可能干擾到司法檢調甚或審判。如何堅守司法程序及事證的嚴格性,遂成了必須有的起碼警覺,否則一旦出現任何差池,不但有違人權及司法公信,甚至還會讓民主發展過程上司法應扮演的重要角色無法出現。蘇治芬案在這方面似乎就產生了爭議。這也就是說,連日以來綠營所提出的「押人取供」、「輿論審判」這些課題,司法體系切莫以「這又是綠營在找題目做文章」而等閒視之。因為它不是沒有道理的。

因此,此刻的台灣其實已進入了民主發展最重要的關鍵階段,由於卸任元首被押,政治上必將對立更深,再加上絕食禁食等風波加油添火,問題只會更嚴峻。而這種政治惹出來的問題絕不可能靠政治來解決。而必須靠司法以週延無懈可擊的程序,舉證與推理來決定。當司法公信力真能因此而建立,也就是台灣人權及民主有了新希望之時。

民進黨以「人權」為訴求,找到了停損點,並解決了它的道德困境;但人權就是人權,設若又去扯甚麼「新二二八」和「新白色恐怖」,那又成了是在玩弄剝削舊記憶的權力語言遊戲,這當為識者所不取。台灣以過去的矛盾為政治資產的這種階段已持續得太久了,它對民主所造成的妨礙已讓大家都付出日增的代價。讓司法公義及人權這種理性面抬頭,讓扭曲的感性面逐步淡出,蓋只有如此,民主的路才可能繼續向前走下去!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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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就醫亂腳步 扁家洗錢案年底偵結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11.18

受陳水扁禁食戒護外醫影響,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的步驟已被打亂,據了解,特偵組已擱置本周就訊陳水扁的計畫,待他健康狀況穩定,再行訊問,由於陳水扁被押的起算日是本月11日,距離第一次2個月的羈押期限仍久,特偵組將排除扁戒護就醫的變數,在年底前偵結全案。

上午傳黃茂雄等作證

在上午傳喚的證人名單中,較受矚目的是工商協進會理事長,也是東元電機前董事長黃茂雄、黃林和惠夫婦,特偵組也希望釐清他們與扁家相關資金往來的狀況,但兩人以隨團前往秘魯參加APEC會議,向檢方請假未到。

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的陳水扁,因禁食戒護前往板橋醫院就醫後,包括民進黨多名立委和黨主席蔡英文均表示將前往探視,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由於陳水扁是遭禁見的被告,依法除律師外,不得與外界接觸,戒護就醫的看守所管理應會依法執行禁見規定。

提訊吳景茂追海外資金

為鞏固扁家海外密帳來源的犯罪所得,特偵組上午針對龍潭購地案,提訊在押的李界木和珍兄吳景茂,確定扁家資金的海外移轉輪廓外,另傳喚吳淑珍友人蔡美利的弟弟蔡銘杰、陳慧娟夫婦、陳水扁友人陳立夫、皇苑建設董事長郭敏能、吳淑珍友人林笑容。

其中,林笑容在92年間,疑與吳淑珍女兒陳幸妤有數千萬元的金錢往來,此外,陳水扁去年間向郭敏能購買位於高雄市的「人文首璽」住宅,也有2千餘萬元的往來,特偵組將一併釐清。

原訂本周就訊阿扁取消

據了解,隨著遭羈押禁見的陳水扁,獲准戒護外醫,特偵組考慮陳水扁健康的因素,決定取消本周就訊阿扁的計畫。至於因扁家洗錢案第一位被羈押禁見的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由於她的羈押期限將在本月24日屆滿,在串證及勾串共犯原因消滅下,特偵組傾向不會向法院聲請延押,陳鎮慧獲釋的機率大增。

檢察首腦交換意見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因應陳水扁禁食戒護就醫,恐拉長外醫時間,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召集相關檢察首長交換意見。由於台北看守所設備明顯不足,陳水扁是否返所羈押,重要依據在醫生的專業判斷,為防互替皮球的情況影響偵辦,進而傷及司法,特偵組密切與北所聯繫,以掌握最新病況,作為扁何時返回北所的依據。

檢察總長陳聰明是於昨天召集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玲玉,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則以偵辦單位列席,就陳水扁戒護就醫後,可能衍生的情況進行沙盤推演。

據了解,與會檢察首長研判,如果扁繼續禁食,恐會拉長在所外就醫的時間,不利案情的偵辦,但受限北所目前醫療硬體設備及醫生的明顯不足,認為若在北所成立「醫療小組」勢遭特權質疑,必要時,可將醫院視為禁見房的延伸,不過,一切還須視扁的健康改善後,再作打算。



◆ 謎樣女人張瑋津 扁與特偵的傳聲筒

【蔡慧貞/新聞幕後】 2008-11-19 中國時報

張瑋津昨日出示前總統陳水扁手稿,扁辦幕僚語出驚人表示,應是扁希望透過張瑋津向特偵組檢察官表達他的態度和想法。陳水扁為什麼會透過張瑋津向特偵組表態?這個「謎樣女子」又到底扮演何種角色?知情人士透露,在扁案偵辦過程中,張瑋津其實是穿梭在特偵組與扁辦間傳遞訊息。

張瑋津與特偵組檢察官們淵源甚早,雙方相識並非始於今年六月,張瑋津幫陳水扁引薦給日慧法師,自己也是日慧法師的入門女弟子,與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皆是同門子弟。

炒股高手 扮查黑中心線民

張瑋津還有另一身分,早年曾是翁大銘的秘書,翁大銘在股市中呼風喚雨之時,張瑋津從旁學習,亦是炒股高手。據了解,當年特偵組仍是查緝黑金中心時,因掏空、超貸案、內線交易案不斷,為整頓金融秩序,偵辦不少金融犯罪,深諳股市炒作遊戲規則的張瑋津與朱朝亮、吳文忠等檢察官搭上線,提供檢察官們偵辦金融犯罪的「專業知識」及市場消息,換言之,張瑋津與查黑中心檢察官們的關係,是線民,亦是顧問。或許是相關弊案辦多了,在檢調系統中,有關部分檢察官委託張瑋津炒股的傳言亦是甚囂塵上。今年九月廿五日特偵組二度搜索陳水扁辦公室時,陳水扁當面向特偵組檢察官嗆聲說,「知道你們有人炒股票!」知情人士認為,陳水扁所掌握的相關訊息,極可能就是來自張瑋津。

至於陳水扁與張瑋津相識過程,知情人士透露,約莫在二○○七年,張瑋津宣稱持有一張前夫巧克力與某藍營政治人物的性愛光牒,甚至透過管道向扁兜售,雙方最後雖未做成買賣,但卻交上了朋友。

性愛光牒 向扁兜售搭上線

陳水扁知悉張瑋津和特偵組檢察官有聯絡管道,且有一定交情,特偵組亦發現張瑋津可直達陳水扁。於是陳水扁和特偵組開始透過張瑋津搭橋溝通,八面玲瓏的張瑋津因此成為扁與特偵組的「特殊管道」。

據透露,特偵組持續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專案小組檢察官即曾透過張瑋津向陳水扁傳達,希望扁能勸說夫人吳淑珍「自首」;又陳水扁亦曾透過張瑋津傳達他對海外洗錢案的了解情況。因此,知情人士認為,其實陳水扁與特偵組均是透過張瑋津互放消息,雙方形同「諜對諜」。

張瑋津選擇在接受特偵組偵訊前,秀出陳水扁的手稿,以及陳水扁、林德訓、張瑋津與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兩人坐在一起談話的照片。知情人士認為,其中張瑋津意欲「警告」檢方的意味濃厚。

該名人士進一步分析說,張瑋津自曝戶頭裡有扁給的的二百五十萬元,可能與特偵組檢察官「為了自保」,打算對曾為「線民、顧問」張瑋津的下手有關;張瑋津則想透過照片與扁文稿的曝光,嚇阻特偵組。

照片曝光 檢方未迴避遭議

事實上,先前傳出陳水扁與朱朝亮在日慧法師坐下「同門」,朱朝亮一度解釋他與扁只有禮貌性的寒暄而已 ,不過,昨天的照片曝光,扁、朱朝亮、吳文忠三人端坐一起,顯然非僅寒暄而已。

更可議的是,三人見面當下,特偵組已著手偵辦扁案,偵辦檢察官無視關係人的迴避,難道沒有被干擾辦案之嫌?這一點,特偵組恐怕要對外說清楚。

※ 哇... 這是在演連續劇嗎?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 5律師挺蘇治芬 批檢方亂放話

【聯合報╱記者蔡維斌/虎尾報導】 2008.11.19

來自台北等地的5名律師昨天聲援雲林縣長蘇治芬,並指控前天律師要閱卷時,卷證已被檢方取回,顯見檢方倉促起訴,並指檢方不依證據論述,卻一再對媒體亂放話,「把被告打到趴」「袁世凱收買議員」言論,令人無法接受。

雲林地檢署指出,沒有所謂的倉促起訴,因起訴卷證很多,快1人高,起訴時,來不及考貝1份,因而才向法院借回影印,程序並無不當;會被認為迅速偵結,也是為保障人權,考量被告身體,在嚴格認定整個程序後,儘速偵結起訴。

對於檢察官對該案指稱「證據充分一定將把被告打到趴」「蘇治芬用款收買議員,就像袁世凱收買國會議員」;因全案已移審法院,法務部昨天要求封口,因此檢方對此低調不予回應。

律師李岳霖、王永森、蘇顯騰、蔡金寶、蔡易餘昨天站出來挺蘇,他們到病房聽取蘇治芬對檢方指控貪汙的相關案情的陳述後,認為檢方從拘提到起訴,諸多作為令人難以理解。

律師指出,全案至今呈現的證據,只有汙點證人的供詞與混雜的監聽譯文,證據薄弱,供詞前後不一、版本很多,甚至加工另外一案,讓案情更為混雜,這樣情況下,檢方還放話,在一審要把被告打到趴。,檢察官身為公義代表人,法律守護者,應就法論法,不應用非法律語言的比喻與措詞。

※ 檢調這方面要注意,不然很容易被人以其他方式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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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帳再怎麼亂還是得理清楚 讓證據直搗主犯吧

* 珍嗆檢違法偵訊 要求釋放扁
* 押扁 美相信台灣司法
* 定調 民進黨洋狀難告
* 說法數變 特偵組公信力告危
* 扁帳再怎麼亂 還是得理清楚
* 我有話說─讓證據直搗主犯吧
* 驚聞江丙坤為外甥關說
* 學生違規 嗆:何必守法

◆ 珍嗆檢違法偵訊 要求釋放扁

【顏玉龍/台北報導】 2008-11-20 中國時報

特偵組為釐清扁家海外帳戶內,有關國務機要費、企業匯款部分,十九日再度前往寶徠住所就訊吳淑珍;但吳淑珍不滿特偵組一周內兩度訊問,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質疑整起事件是司法迫害,要求立即釋放在押的陳水扁等人,並指檢方訊問有關國務費部分,是違法偵訊。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指出,就訊吳淑珍是依法執行,絕非司法迫害,檢察官會就卷證內容,決定在押被告有無羈押的必要,及未來是否再安排就訊吳淑珍。

特偵組一周兩度赴寶徠就訊

昨日下午二時卅分,檢察官林?慧、越方如及周士榆三人,率隊前往寶徠住所就訊吳淑珍,同時安排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支援醫護人員。在兩個小時的訊問過程中,吳淑珍因上廁所、喝水,休息兩、三次。

四天前,特偵組即到寶徠就訊過吳淑珍,由於吳淑珍身體狀況不佳,無法長時間訊問,當天僅針對有關南港展覽館案、龍潭基地開發案及部分國務機要費案的案情,為依法給予被告辯明犯罪嫌疑機會,特偵組昨日繼續訊問未完成部分。

昨日的偵訊重點,主要針對扁家海外帳戶中,疑侵佔、詐領國務機要費、企業匯款、南港展館及龍潭購地案收賄款項的流向與金額。

吳淑珍訊後透過律師李勝雄對外發表聲明指出,整件事為政治迫害,對於陳水扁、部屬及有關人員遭到收押極為不滿,並要求立即釋放,由法院直接審判。

吳淑珍在聲明稿中表示,她並無挪用公款,國務機要費均是公款公用,她不是政府人員,無權動用任何公款,檢方再度訊問已起訴國務機要費案情,雖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但她仍據實回答,證明自己清白。

律師指珍多次動怒 檢方不解

李勝雄說,吳淑珍對檢方提示的卷證及訊問內容,認為與事實不符,曾多次「動怒」,尤其國務機要費案早已偵結並由法院審理,檢察官偵訊內容及提示的證據,顯然干涉法院審判權,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及法律的正當程序,並無證據能力。

不過,據了解,吳淑珍在特偵組訊問過程,態度相當平順,且未提及有關蔡銘哲供詞內容,事後卻透過李勝雄傳達「動怒」情節,也讓在場人士感到不解。



◆ 押扁 美相信台灣司法

【劉屏/華盛頓十九日電】 2008-11-20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涉及貪瀆等疑案而遭羈押,美國政府十八日明確回應說,這件事留待台灣司法部門處理,美國相信台灣的司法體系透明、公平、公正。

國務院例行簡報會中,有媒體問道,陳水扁遭羈押後絕食,並持續聲稱遭到政治迫害,目前因為身體虛弱,已被送往醫院,美國國務院對這個案子有何評論?

國務院發言人麥考馬克根據備妥的資料回答說,「這件事應由台灣的法律體系處理,我們對台灣的民主及其法律體系有信心,我們相信(have every expectation)過程會透明、公平、以及公正」。



◆ 定調 民進黨洋狀難告

【劉屏/新聞分析】2008-11-20 中國時報

針對陳水扁涉及貪瀆等疑案,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麥考馬克一番「相信台灣的司法體系」談話,等於澄清了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稍早的說法,也是為民進黨來美國告洋狀一事打了預防針。

對照麥考馬克與楊甦棣的說法,可以發現其中明顯差異。雖然同樣使用了「透明、公平、公正」三個辭彙,可是楊甦棣說的是「我們相信本案需要透明、公平、公正」。尤其楊甦棣說「假若如此(透明、公平、公正)進行,將能強化此地與全世界對你們民主的信心」。言下之意,似乎台灣的司法體系能否公平、公正、公開,尚有疑問。

當時楊主要是談美國大選之後的雙邊關係,所以這幾句話並沒有引起太多媒體注意。但是外交體系沒有輕忽,遂本於職責與美方溝通。因此麥考馬克的談話則乾淨俐落地說,「我們相信這個程序會透明、公平、公正」,可謂具有澄清之意。

事實上,關於扁案,美國國務院的立場一直是「不予評論」。可是楊甦棣卻在台北主動談及,確實令人有些意外。熟悉雙邊事務的專家說,楊甦棣應是出於善意,目的是希望經由這個案子,台灣的民主、法治能夠更形茁壯。

至於麥考馬克公開評論,則是為美國立場「定調」,因為第一,親近民進黨的台僑組織正透過各種途徑展開行動;第二,民進黨立委蔡同榮已抵達華府告洋狀。連日來,美國媒體有多篇關於扁案的報導,也刊登了不少照片,但尚無認為本案涉及政治迫害者。



◆ 說法數變 特偵組公信力告危

【蔡慧貞/特稿】 2008-11-20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和海外密帳案已進入最後收網階段,此時,卻傳出特偵組與陳水扁間有一謎樣女子穿梭其中傳遞訊息、幫忙辦案,甚至還幫特偵組引薦陳水扁入佛門拜同一師父。此舉無疑是為具有高度政治性的扁案投下更大變數,不僅橫生枝節,也斲傷其公信力。

審視特偵組有關陳水扁在今年七月間,與特偵組檢察官在日慧法師法會上會面一事,說法一變再變。

當時,特偵組輕描淡寫說明巧遇陳水扁一事言猶在耳,如今自稱同為扁和特偵組友人的張瑋津,拿出陳水扁與朱朝亮、吳文忠兩人坐在一起談話的合照,無異是直接戳破特偵組檢察官當日信誓旦旦的說法。

結果,照片會說話。按圖索驥地看,扁和朱、吳兩檢座不只是打照面,甚至是坐下來談談,至於談的內容為何,只有當事人心知肚明,或許真的是聊佛法,但懷疑的種子已在社會大眾的心中滋長。

在特偵組檢察官偵辦扁案之初,社會大眾確實充滿期待,但隨著案情不斷地經由特偵組選擇性地流出,社會對立氛圍再現,連帶特偵組的公信力也面臨考驗。對於和張瑋津的關係及角色,特偵組既不能和稀泥,也不該裝無辜,否則莫說難杜攸攸之口,倘若對手又繼續爆料,特偵組要補的破網可就更大了。



◆ 扁帳再怎麼亂 還是得理清楚

【中時社論】2008-11-20 中國時報

「特偵組的問題還很多!」因為絕食被戒護送醫的前總統陳水扁,在就醫四天後送回北所,又透過律師傳遞「聲明」,直指特偵組辦扁不辦馬;事實上,在扁聲明前,已經透過所謂的友人張瑋津公布一張扁與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同席歡談的照片,陳水扁的用意到底是恫嚇?施壓?還是干擾?不論扁的用心如何,司法的歸司法,該查清楚的真相還是得追究。

陳水扁與特偵組的關係到底如何?外人難窺堂奧,以扁擔任總統八年,最近才暴露的調查局長洩密案,大家才知道原來這個總統,格外喜歡了解,甚至私藏「機密」,不但扁家自己的洗錢案情資暗槓進扁辦,甚至還包括許多檢調正在查辦的弊案情資或公文影本。

除此之外,檢察總長陳聰明上任前後,與扁家密友或政商人士夜宴亦非新聞,作為國家元首,陳水扁不折不扣是真正的情報頭子,而他掌握的情報顯然不只是國安情資而已。

早在今年七月,特偵組在扁卸任後開始緊鑼密鼓查辦國務機要費案時,張瑋津即透露特偵組檢察官與扁的「特殊關係」,當時,她指朱朝亮在一場日慧法師的過世法會中與扁見面談話,鬧出一場風波,朱朝亮也為此說明只是禮貌性寒暄,沒談任何案情,但不論如何,檢察官與涉案當事人碰面,又非偵辦問訊,確實引起爭議。這還不夠,陳水扁就在張瑋津爆料後指,他知道特偵組很多事,包括有人「炒股票」,不要忘了,總統府炒股案曾經是北檢結案,最近又重啟偵辦的一樁前朝弊案,所涉者不只是總統府前高層,還包括前第一夫人吳淑珍。陳水扁的含沙射影,讓吳文忠在第一時間跳出來澄清,他手中沒什麼股票,是老婆像一般民眾一樣抽籤買來的。這個扁企圖掀波的話題就此終了,但已經讓特偵組討論要不要讓朱、吳兩人迴避,手忙腳亂了一陣子。

沒想到,陳水扁還不死心,再度出招,出的還是老招,老招還是造成干擾效應。陳聰明在扁與朱吳歡談照片曝光後,即刻約詢朱、吳兩人,了解情況。說來諷刺,陳聰明因為夜宴案和調查局洩密案,多次遭到法務部的調查,此刻,他還得負責調查特偵組的檢察官,三人處境相同,誰和陳水扁沾上邊,誰就倒楣!

和扁家沾上邊的人,過去八年多,可能吃香喝辣,風光的時候,沒人想到因為與扁家或深或淺的關係,都得經歷這麼被檢調約談的「初體驗」,從與扁家有房屋買賣的仲介業,到只不過買了陳幸妤二手車的陳家司機岳父,都得走一趟特偵組,還有許許多多自己渾然不知,只是因為發票成了扁請領國務機要費的單據,就得想破頭回憶這張發票到底是什麼時候做了什麼用途?

企業界人士更甭說了,從二次金控企業主、營建業者,到最近東元電機董事長黃茂雄夫婦也被約談,黃家與扁家本來就交好,黃茂雄太太還是扁媳黃睿靚的鋼琴老師,但是關係好是不會被約談的,問題出在黃家竟也有資金匯進扁家,黃茂雄太太的說法是,那是很單純的陳致中結婚禮金,和元大馬家的說詞相同。馬家爆出禮金六百萬,已經讓人瞠目結舌,原來政商巨賈紅包可以大到這麼大。黃家更絕,他讓社會大眾第一次見識到結婚禮金原來還可以用帳戶匯款的。試想,這筆禮金要大到多大,才需要以匯款方式送出?錢進帳戶,不是想匯的人就能匯,還得扁家提供帳號啊,扁家不開口,誰有本事匯得了錢進去?身為國家元首用這種方式收禮金,已經不只是打抽豐了,沒人會忘記,扁家辦喜事前還公開說過「不收禮」,扁家讓謊話簡直成了笑話!

有銀錢往來也罷,有事沒事,說得清楚就過得去。特偵組檢察官大概沒人有什麼銀錢和扁家相關,既不可能有人收扁家的錢,也沒人有財力送錢進扁家,只是因為與扁一席談,一席談還被拍照「存證」,就成了說都說不清的爭議,成為可能干擾辦案的原因。

檢察官辦案,手握生殺大權,許多檢察官因此篤信佛教,這是可理解的事,朱、吳兩人大概想都沒想過,佛法竟也能成為陳水扁纏鬥自己的弊案官司的招數。佛法講究普度眾生,度人的方式很多,面對陳水扁這種百變涉嫌當事人,沒別的法子,只能金剛怒目獅子吼,辦到底!



◆ 我有話說─讓證據直搗主犯吧

【許文彬/北市(律師、中國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2008-11-20 中國時報

扁因禁食而戒護送醫,目前經診療已押解回所。報載「特偵組」檢察官辦案步調被打亂,決定擱置本周就訊扁的計畫。

以龍潭購地案為例,檢方日前就訊吳淑珍,她坦承收受辜成允兩億,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亦因罪嫌重大而被收押,扁家貪腐內幕至此呼之欲出。可見檢方蒐證從銀行帳戶下手,涉嫌人只有俯首認罪。

此所以刑事訴訟法第二二八條第三項規定:「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檢方訊問被告本人並非偵查犯罪的絕對必要手段,只要從物證(包括文書)、人證(包括共犯)等證據方法予以鞏固,自能直搗主犯防護牆,終使無法狡賴而完成懲治貪汙的目標。

從而可知,特偵組或許在技術上無法就訊扁,唯仍不可自亂陣腳,猶當盡其「蒐集證據」之能事。只有讓如山鐵證說話,方可使貪汙嫌犯理屈詞窮,一切政治操弄自然會在人民雪亮的眼睛之前宣告瓦解。

台灣的民主法治之路,如今已無回頭的餘地。善良百姓固然同情那被告蒼白的臉色與頹喪的眼神,可是在感性的底層,人們自仍有是非判斷的本能。孟子說:「無是非之心,非人也。」特偵組應該挺直腰桿努力蒐證,再多的權謀耍賴,都抵不過「證據」的力道,吾人期許司法正義無懼歪理逆流!



◆ 驚聞江丙坤為外甥關說

【聯合報╱社論】 2008.11.20

這是令人震動驚駭的新聞。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力薦自己的外甥陳清彬升任台糖總經理,並透過行政院方面向台糖施壓;台糖董事長吳容明不同意此項人事安排,已向行政院、經濟部請辭。

在當下政經亂局中,爆出這條新聞,特別令人震驚。焦頭爛額的馬政府,如今唯一尚能維繫大局者,恐怕只存民間對其「清廉」的幾分想像與期待;倘若竟因這類新聞而毀了團隊形象,說句直指要害的話,真不知馬政府尚何以立足?

此事的情節,引爆強烈爭議。吳容明九月出任董事長前,江丙坤即向他表示,希望晉升現任副總經理的陳清彬為總經理;至吳就任後,江也「幾度」向吳「關切」此一人事案。然而,吳認為台糖是「董事長制」,總經理應與董事長共同承負「經營責任」,因此屬意有地政、財產專長的紀聰吉任總經理;且陳清彬的內部評價兩極化,所以吳始終不肯點頭。詎料,上周五,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面告吳容明,「高層」已同意陳清彬出任總經理;吳見已無力阻擋此案,於是當面向薛請辭,並請薛轉達劉兆玄院長,又向經濟部長尹啟銘遞出辭呈。

江丙坤的動作,委實不可苟同。他應知迴避,不可私下「幾度」對吳容明關說;尤其不可在關說不成後,竟然透過行政院施壓。而行政院的動作亦極為可議,既知吳容明已表態不接受陳清彬,豈能用「高層內定」來壓迫吳容明?

這是一齣荒謬劇。當初,任命吳容明出任台糖董事長,主要理由正是在超越黨派親私;但如今任用了吳容明,卻反而鬧出江丙坤要把外甥強塞給他的醜聞。前後矛盾,自毀原則,莫此為甚。

吳容明在此事的表現應可肯定,他對「經營責任」的認知,及不獲信任即不惜辭職的行動,皆是近年來政壇所稀聞罕見。倘若換成他人,你給我董事長當,我給你的人當總經理,遂成分贓政治。吳容明的風骨,應當獲得社會的喝采。

江丙坤的形象必因此事受到傷害。身居海基會董事長,兩岸矚目;愛惜形象猶恐不逮,豈可瓜田李下而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韙?江家父子因與大陸的商業關係已受譏評,如今又傳出為外甥關說之事,請問幾人能視此為「內舉不避親」的佳話?江丙坤幾已是政壇登峰造極之人,身繫兩岸觀瞻,卻仍不能止熄私念,體念大局;這不僅是江丙坤個人的風骨問題,也使民眾對當朝高層政治人物的觀瞻大打折扣。江丙坤此時的社會評價,足可為馬政府所有政治人物的借鑑。

行政院低估了吳容明的意志,縱容了江丙坤的私心,更在人事任用的公私分際上退卻失守。馬政府不能視此為個案,須知個案失守,不知警戒,即可能全線潰退;反過來說,馬政府亦可視此為導正觀念與風氣的槓桿,倘若輿論不能接受江丙坤為外甥關說,則今後任何人應皆知不可為任何親私關說。

國人對「政黨輪替」最大的企盼,就是要使政治趨向清廉,其中親私裙帶的分贓政治亦為國人深惡痛絕。過去八年,羅太太的丈夫出任董事長,吳景茂的兒子出任經理,在政府、國營事業、甚至銀行中,處處皆見政治分贓;這是民進黨下台的主因之一,亦是馬政府必須撥亂反正的主要任務。以江丙坤的「分量」,在此時傳出此事,就傷害面看,對馬政府的傷害的確很大;但若就建設面看,以江丙坤的「分量」,也許應已足可發生「以儆效尤」的作用了!

攆走吳容明,換來陳清彬;這是江丙坤辦不到的事,也是馬政府不敢做的事,更是多數國人不能同意的事!



◆ 學生違規 嗆:何必守法

【聯合報╱施文豐/工(桃縣八德)】 2008.11.20

「禮義廉恥」這四個字,真的已經從台灣人心中消失了嗎?為何一些教授學生沒有禮貌及公義之心呢?

這讓我想起前些日子遇到的事,那是在一個周日的晚上,我停好車子時,遠遠看到兩個學生雙貼騎一輛機車,無視車輛的來往就突然左轉停在我眼前,差一點跟一輛直行的機車撞上。

車上的中年男子罵了聲:「沒眼睛喔!沒看到車子嗎!」兩個學生回嗆:「怎樣!老子高興啊!你不爽嗎!」接著三字經就出來了。

那個中年男子氣得說:「學校沒教你們要守法嗎?亂七八糟的!」學生說:「你們大人都不守法,幹嘛我要守法?神經病!不要擋路啦!」兩個學生大剌剌的買完東西,騎上機車再表演一次不要命的迴轉,這次對向車道的司機也緊急煞車開口大罵,也眼睜睜看著他們揚長而去。留下一群大人搖頭嘆氣:「學校到底教育我們的下一代!」「什麼東西,連一點規矩都沒有!」

是孩子們從電視上學到什麼?都是大人要檢討的不是嗎?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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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慧獲釋 珍等17人列被告

* 陳鎮慧獲釋 轉汙點證人受保護
* 南港展館弊案 珍等17人列被告
* 批時政寫「獄中對話」 扁要出書
* 吃相難看 藍綠一個樣

◆ 陳鎮慧獲釋 轉汙點證人受保護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21

最高檢特偵組昨天提訊扁家帳房陳鎮慧,認為她的羈押原因已消滅,當庭釋放,成為扁案收押十人中最早獲釋者。

由於陳鎮慧相當配合,並經檢察官同意擔任「汙點證人」,特偵組擬依證人保護法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或緩刑。

據了解,陳鎮慧的律師洪偉勝是「老闆」陳水扁代聘,律師在場時,她的言詞仍有所閃躲。不過,看到檢方攤出愈來愈多的事證,她認為難再閃躲,便主動向檢方表示要以證人應訊(證人應訊律師不得在場)供述具體事證,檢方因而同意她轉任汙點證人,並予應有的保護。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檢方為保護陳鎮慧的安全,釋放後派專車送她與家人會合;至於陳鎮慧有何安全考量,陳雲南不願多說,只表示將來如有需要,會由轄區警方加強注意。

陳鎮慧獲釋,顯示扁家弊案第一波偵辦行動進入尾聲,除了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涉及機密外交還要擴大偵辦,其他在押被告近期都可能獲釋。特偵組也會斟酌陳水扁的身體情況,儘速到台北看守所就訊。

據了解,檢方查扣陳鎮慧過去八年為扁家製作的公、私帳明細,並取得相關匯款水單等資料,陳鎮慧都已詳細說明,包括為何把領出來的國務機要費交給吳淑珍,為何以國務機要費支付扁家子女婚禮費用等。

檢方認為,陳鎮慧雖然涉及貪汙重罪,但個人並無獲利,只是聽命行事;由於她據實陳述,沒有串證之虞,羈押原因已消滅,檢方昨天提訊後當庭釋放,連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都一併解除。

檢調昨天並提訊馬永成及傳喚相關證人,釐清扁政府任內有關機密外交的工作費用流向。

至於前總統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不服陳水扁羈押禁見的裁定,十七日主動代為提出抗告;高院合議庭昨天裁定指出,抗告書沒有陳水扁的簽名、蓋章或按指紋,不合程序,鄭文龍應於三天內補正,陳水扁本人簽名、陳本人蓋章或捺指印。



◆ 南港展館弊案 珍等17人列被告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1.20

特偵組、台北地檢署查出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在南港展覽館工程標案中,透過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洩漏評選委員名單給力拓營造行賄,扁家因而收賄9000萬元,全案調查完畢,共列17名被告,吳淑珍、余政憲、學者評委將被依貪汙罪偵處。

案情明確 恐成壓垮扁家的關鍵

南港展覽館案是這波偵查扁家洗錢案案情最具體、明確的弊案,檢察官查出,扁家匯款海外的資金確是貪汙所得,順利將洗錢、貪汙犯罪行為連結,有利結案,南港案與龍潭購地案也成為壓垮扁家的關鍵案件。

廠商透過蔡銘哲取得評委名單後行賄

針對南港弊案特偵組簽分2名被告,根據「汙點證人」力拓營造董事長郭銓慶的指述,他是透過扁嫂「白手套」蔡銘哲取得評委名單後,以100萬元左右的現金各別行賄評委,之後取得總額36億元的標案,吳淑珍、蔡銘哲涉案明確,是貪汙、洗錢案被告。

台北地檢署簽分15名被告,包括余政憲、前內政部主秘陳鴻益、力拓營造董事長郭銓慶、總經理蔡尚清、特助黃維安、秘書彭緒瑋、台北科技大學冷凍空調工程系教授王文博、台北科技大學土木系教授王隆昌、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江哲銘、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郭永傑、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周家鵬、文化大學市政及環境規畫學系副教授陳博雅、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副教授王振英、中間人陳萬。

前內政部長余政憲 也收押

檢方查出,郭銓慶囑咐蔡尚清、黃維安以現金打點評委,圈選力拓營造得標,先後將涉案評委以30萬元到50萬元交保,部分限制出境,特別的是,被羈押禁見的余政憲,其涉案時間點為92年9月,那時他正好被週刊踢爆雇明眼人按摩,引發輿論譁然,私底下仍不顧觀瞻涉貪。



◆ 批時政寫「獄中對話」 扁要出書

【蔡偉祺/北縣報導】2008-11-21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返回台北看守所後仍持續禁食,除了放封、看書和見律師外,其餘時間幾乎都在振筆疾書寫作。律師鄭文龍說,陳前總統入所後已累積兩、三萬字的紀錄,未來打算以「獄中對話」為名出版。

鄭文龍還透露,扁不但批評政府消費券和四千兩百億振興經濟方案,還抱怨「不是說押我股市就會上萬點?」並且調侃講,「如果押我可以上萬點,那我寧願被押。」鄭文龍還說,陳水扁也認為政府現在救經濟的方法,都遠不如民進黨當初提的退稅方案。

鄭文龍表示,陳前總統相當重視這段日子寫下的文字,住院期間交代他這些東西千萬不能遺失。他沒看過「獄中對話」的內容,但應該是陳前總統關在所內的心情紀錄和交代案情經過,扁也說自己會寫到不能寫為止。

台北看守所表示,陳水扁昨天三餐都沒吃,除了短暫放封活動身體、見律師和擦身體、洗衣服外,其餘時間幾乎都在寫東西。看守所人員也澄清,所內收容人可以使用原子筆,書寫起來並不費力,陳水扁的律師也有將紙筆送進所內供他書寫。

另外,所方也特別說明,所內只有女性和住在病舍內的收容人才能使用熱水,陳水扁目前仍住在忠三舍的獨居房內,一切待遇都與其他收容人無異。

鄭文龍認為,陳前總統在未定罪前,人身自由就受到約束,根本就違反憲法,所以他將提具保停止羈押,如果還是遭到駁回,他將考慮提請釋憲。鄭文龍也說,陳水扁應該也支持他的決定。

鄭文龍也告知陳水扁「目前只剩下你一個人在絕食」,陳水扁聽完後沒多說什麼,臉上卻露出一種無法描述的表情。陳水扁也相當關心廿二日扁辦舉行的「台灣咱的國家」聲援晚會,當他得知呂秀蓮將出席力挺,蔡英文考慮參加的訊息後,感到很「放心」。

鄭文龍昨天也將吳淑珍準備的衣服、鞋子和平時服用的藥物送進看守所,但除了衣服沒問題外,藥物和鞋子分別因無醫師處方籤、不符規定遭所方拒絕。

鄭文龍表示,陳前總統返所後情況相當糟、很虛弱,不時覺得冷、頭暈,可能有發燒,連走路也要人攙扶,還說,晚上不時有冷風從門縫中灌入。不過,所方表示,昨天為陳水扁檢查的結果,除了血壓稍高外,其餘一切正常,也未聽他抱怨有風吹進房舍。



◆ 吃相難看 藍綠一個樣

【顏瓊玉/特稿】2008-11-21 中國時報

吳容明和江丙坤為了台糖總經理人事撕破臉、郭素春為出任台鹽董座的丈夫叫屈,馬政府底下的國營事業人事案一再出包,除了政治酬庸之外,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吃相難看」。

國營事業淪為「論功行賞」,國、民兩黨皆然,不過,馬政府這回禍起蕭牆,已是大老的海基會董事長,透過昔日經濟部舊屬(尹啟銘是江丙坤任經長時的部屬)施壓,這也就罷了,吳容明不買他的帳,竟然直接由行政院秘書長出馬,千方百計就是要拔擢自己的外甥。

可行政院還前倨後恭,本來對吳容明請辭不當一回事,結果新聞鬧大了,才被迫改口。不過就一個台糖總經理,府院非要吳容明吞下來,就是因為大老其實是「老大」,而且將來兩岸協議有求於他,連馬總統都得讓三分,更何況是行政院。吳容明因此公開槓上當前政壇紅人,熟識吳的黨政人士都搖頭,「這不是我認識的吳容明」。若非江丙坤「太超過」,向來講求事緩則圓的吳不會採取非常手段。

江丙坤是不是「太超過」?儘管吳容明昨晚一紙聲明接受江歉意,但從他前天氣呼呼地大罵江丙坤,「他當閣揆,國家完蛋」已可略知端倪。這兩天,江丙坤突成為外界關注焦點,他才又急呼呼辭掉爭議多時的華聚董事長。

而郭素春力挺丈夫洪璽曜坐穩台鹽董座,完全不避嫌,身為立法委員,毫不知「利益迴避」為何物,竟還理直氣壯說出「讓我就近監督」一話。試問:未來行政系統如何不買洪璽曜的帳?立委同仁要要如何監督這位同僚先生?

江丙坤以「內升」暗挺陳清彬,對照出洪璽曜的「空降」,又是兩套標準,簡直是自打嘴巴了。以前民進黨政府有「羅太太的先生」、「吳國舅的兒子」,將來國民黨政府也有「江大老的外甥」、「郭立委的先生」,兩黨果真相互輝映,而且說不定藍更勝於綠。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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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要求設政風 陳宗彥批搞白色恐怖

* 南市/法務部要求設人二 陳宗彥批搞白色恐怖
* 人二復活?法部令各校設政風
* 法部、教部:僅建議未強制
* 疊床架屋 多此一舉
* 人二回來了?
* 檢聲請停押 蔡銘哲、李界木交保
* 阿扁與檢察官的一堂厚黑學

◆ 南市/法務部要求設人二 陳宗彥批搞白色恐怖

NOWnews.com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08.11.04

法務部在5月26日發文各縣市,要求沒設政風單位的機關要建置,各級校園也不能例外。台南市議員陳宗彥批評這是人二制度的復辟,馬政府是在搞白色恐怖,4日在市政總質詢時,要求市府政風處行文法務部,以違反政風人員設置條例為由回絕。

市議員陳宗彥表示,戒嚴時期曾有「人二室」,是專門從事暗中蒐證、或接受密告的機關,凡是人民的一舉一動皆受監視,並縱容情治單位機關介入人民所有的生活及工作。當時國民黨政府,為了鞏固在台灣的統治,對抗大陸共產黨政府,對台灣實行高壓政治。白色年代發生很多案件,其中有很多冤案都跟肅清匪諜有關,國家公權力在長期戒嚴中受到濫用,人民的基本權利包括言論、行動、思想、自由完全失去保障,這一段白色恐怖的時期,帶給人民生命上的威脅,用不當手段抑止人民有表達自我意見和爭取言論自由的空間。

近來人二制度竟然復辟,法務部在今年5月26日向總統府等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政風機關發函,函中主旨為--訂頒「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1種,並自97年6月1日起生效。而其內容提到因部分中央與地方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依法免設置政風機構,且其上級機關政風機構亦囿於人力不足,無法遴派政風人員辦理相關政風業務,需由各機關另行遴派其他行政單位人員兼辦,協助推對執行相關政風業務。

陳宗彥指出,「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施行細則」為民國89年1月12日修正,此施行細則便是包裝之後之「人二法」的基礎,因為此細則尚來不及頒訂時正逢台灣政局更迭,直到今年新政府上任後立即針對「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第3項事項特別訂頒「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遴選辦法」,在未設政風機構之機關、學校遴選適當人選兼辦所謂的『政風人員』,便是俗稱的『抓耙子』,以自家人監控自家人,在每個角落佈滿新政府的眼線,若有任何消息風聲,便通報密告上級機關,接受『政風調查』,這根本就是變相打壓人身自由。

陳宗彥說,新政府新上任的雄心壯志就是立即展開一連串的白色恐怖行動,監控人民任何自由的權力,逼迫民主倒退。如果馬政府要搞白色恐怖或戒嚴,在台北就好,千萬不要弄到台南市,市府政風處更應該正式行文回絕。

※ 原來人二是這個東西,還以為是人二雄,但比起三反、五反,又是小巫見大巫了。



◆ 人二復活?法部令各校設政風

【何醒邦/台北報導】 2008-11-22 中國時報

法務部五月廿六日發函各公家單位,要求現行沒有設置政風人員的學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應選派職員執行政風工作。民進黨立委痛批,此舉不僅有違母法,且未來學校、機關變成無時不刻都有「藏鏡人」在監控,讓民主大走回頭路,要求法務部應立即停止。

戒嚴時期,國家公權力遭長期濫用,曾有執行「人二法」之「人二室」,專門從事暗中蒐證、或密告上級的工作,凡人民的一舉一動皆受監視,並縱容情治單位介入人民生活。

五月底頒布 藍縣市應已完成

五二○馬政府上任後,法務部卻在五月廿六日發函給「總統府等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政風機構等單位」,訂頒一份「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要求各機構立即遴選行政人員兼辦政風人員,協助推展政風業務。推估時程,各機關早已完成。

民進黨立委賴清德、王幸男、陳亭妃昨與台南市議員陳宗彥共同召開記者會,批評戒嚴時期監控民眾言行的人二制度復辟,法務部應立即停止。賴清德說,依據九十三年三月一日施行的「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民意機關、軍事機關以及公立各級學校不適用設置政風人員,痛批馬政府走回頭路。

王幸男表示,「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與「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相互矛盾,有違法律優越原則。陳亭妃則反諷,訂頒此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的時間點就在新政府就任的第六天,馬政府的經濟效率不高,打小報告的效率卻特別高。

人二法早廢除 明定學校免設

揭露此事的台南市議員陳宗彥則表示,七十八年解嚴後,朝野有共識地廢除人二法,且為了不破壞校園自主,政風人員設置條例也明定學校免設政風機構,但現在法務部竟以一紙行政命令,要求各級公家單位,「只要沒有設置政風人員的,現在都要有,」根本是戒嚴、威權復辟,心態可議。

陳宗彥說,就他所知,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大都早已遴選完畢,而民進黨執政的縣市大多不予理會、沒有積極處理。他不解指出,依照「政風人員」的專業性及素質,把政風人員的資格下放到各機關、學校職員的身上,那麼兼任政風業務的專業性足夠嗎?

該設置原則也指出,為慰勉兼辦人員之辛勞,主管機關可參照「政風人員獎懲標準表」予以獎勵,又可分為一般性的通案獎勵、與「發掘或預防」性的專案獎勵。



◆ 法部、教部:僅建議未強制

【陳志賢、韓國棟/台北報導】2008-11-22 中國時報

針對法務部要求校園遴選政風人員,立委質疑是人二系統復辟一事,法務部政風司長管高岳昨天澄清,法務部基於防範學校承辦採購涉及弊案、教師違反風紀倫理等問題,事先做好預防措施,建議機關首長遴派相關人員兼辦政風業務,但並沒有強制性。

教育部政風處長王敬前也表示,法務部今年五月廿六日下令學校要遴選兼辦政風業務的人員,出發點是為了推動反貪瀆及校園安全等業務,而且這是民進黨執政期間也在推動的業務,絕對不是要監控師生。

「現在是什麼時代了,學校怎麼可能透過政風人員監控師生思想?」王敬前特別強調,學校兼辦的政風業務包括:反貪宣導、校園採購、校園安全、網路安全、機密公文維護以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等,絕對沒有思想管控。

王敬前指出,民進黨執政八年期間,教育部所屬機關人員因涉及貪瀆遭到起訴的案件、起訴的人數、以及簡任以上高階人員被起訴的人數,在行政院卅八個所屬機關中,都排在前六名,問題相當嚴重,而且涉案的主因就是採購有問題,足見「校園已經不是淨土」,「私德有問題的教授不少」。也由此可見校園政風業務的重要。

王敬前說,雖然校園中沒有專責的政風機構,但上述政風業務仍然要有人兼辦,所以教育部很早就訂定了「教育部所屬機關兼辦政風業務人員遴選及管理實施要點」,去年九月七日,還是杜正勝擔任部長期間,特別修正了這項要點,強調兼辦政風業務的人,一定要遴選品德端正的人員。

有關立委批評政風單位不宜進入校園,管高岳表示,學校業務繁雜,除了教學、教務工作之外,亦需承辦政府採購業務,如果有政風人員協助處理下,可以避免一些弊端。



◆ 疊床架屋 多此一舉

【何醒邦/特稿】 2008-11-22 中國時報

法務部五月底發函各公家單位,訂頒「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設置原則」,要求各機構立即遴選行政人員執行政風工作。名義上是「預防貪瀆不法」,但實際上則是疊床架屋,多此一舉。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已明文指出,「民意機關、軍事機關以及公立各級學校不適用本條例規定」,母法本來就規定不用設,強加政風人員已明顯矛盾,且依施行細則,各單位自有上級政風機構統籌辦理。

再者,該設置原則規定,請各機關遴選品德端正、具服務熱忱的人員,但由誰來指定人員?倘若有位欲舞弊的校長,找來親信負責政風工作,在只有校長、地方政府政風處知道兼辦者是何人的情況下,將造成上下其手的空間,倘不法情事難以預防,又出現公報私仇,該怎麼辦?

況且由行政人員兼辦政風業務,專業性也引人質疑。該設置原則有兩種獎勵,「通案獎勵」指年度內有效發揮預防貪瀆不法、安全維護、公務機密維護功能、並戮力執行工作者,這看似是一般政風人員在做的工作,其實人人皆可為之。

但還有「專案獎勵」,指發掘或預防貪瀆不法、洩漏機密案件及處理機關危害、破壞事件有績效者;但什麼叫發掘、預防、處理機關危害或破壞事件?萬一有人踢爆主管性騷擾,算不算破壞機關聲譽?該規定不僅籠統,還有可能淪為剷除異己的工具!



◆ 人二回來了?

【中時小社論】 2008-11-22 中國時報

警察執法過當的爭議還未落幕,法務部馬上提油救火,要讓政風人員重返校園,非但違反當初政風人員設置條例的精神,也引來人二制度復辟的批評。

坦白說,馬政府是閒閒沒代誌,抓了一尾蟲在尻川(台語屁股之意)搔。本來依法不設的公立各級學校,在施行細則裡寫得一清二楚,其預防貪瀆不法業務,由上級機關的政風機構統籌辦理,哪來遴派行政人員兼辦的空間?

但現在法務部搞「兼辦」,要各校從行政人員找人負責政風工作,這是一兼二顧,但卻可能淪為幫特定者「摸蛤兼洗褲」。譬如,假使兼辦人員是有心A錢的主管親自挑選,豈不是變成為貪腐把關的共犯?

預防及發掘貪瀆不法是政風工作的重點,與過去「假人事考核之名、行思想檢查之實」的人二工作截然不同。但今日的政風單位之所以獨立運作,立法載明「民意、軍事、教育」三機構不適用的規定,就是在避免重蹈覆轍。

然而,儘管白紙黑字,法務部完全不當一回事,還發函通令各個免設機構找人兼辦,表面上要求協助推動「倡廉反貪」的宣導,實際上卻是要讓「政風」無所不在。

一個帶隊闖入唱片行還反嗆歡迎來告的北投分局長,已經讓社會出現「警察國家」的疑慮;倘若再有政風進駐校園,衍生「人二復辟」的批評,這對人權律師出身的法務部長,可是莫大諷刺。

※ 有句話不是說:換位子,換腦袋。人權有時只是種口號。



◆ 檢聲請停押 蔡銘哲、李界木交保

【郭良傑、陳志賢/台北報導】 2008-11-22 中國時報

涉扁家多起弊案,擔任洗錢及收賄白手套的蔡銘哲,與龍潭購地弊案中涉收賄的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特偵組廿一日提訊後,向台北地院聲請停止羈押。法官認為兩人已無羈押必要,裁定蔡、李兩人分別以三百萬及五十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前天檢察官提訊陳鎮慧後,認為她涉及洗錢及偽造文書部分,已經據實交代案情,無羈押理由及必要,因此予以當庭釋放。蔡銘哲與李界木經過多次提訊後,檢方已查明相關案情,兩人所犯是收賄等貪汙重罪,仍有羈押理由,但無羈押必要,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停止羈押。

特偵組於昨天下午二點多,向台北地院聲請停止羈押蔡、李二人。台北地院於下午三點半開庭,四點廿分即陸續依檢方建議,裁定蔡銘哲、李界木交保。

蔡銘哲於十月二日被羈押,他在扁家所涉及弊案中,扮演協助收賄及洗錢的白手套關鍵角色,在洗錢案中他透過姊姊蔡美利的牽線,提供人頭帳戶,讓扁家將侵占的國務機要費轉帳到吳景茂的海外帳戶。

他又自稱是「總統夫人吳淑珍助理」,建立其政商關係,先在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中,牽線讓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與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認識,幫忙郭銓慶行賄扁家九千萬元,再由余政憲洩露南港展覽館評選委員名單給郭銓慶,幫助力麒得標。

另在國科會龍潭購地弊案中,蔡銘哲結識台泥辜成允及中信辜仲諒,從中穿針引線,將郭淑珍等人頭戶名單交給辜成允,讓辜匯給扁家佣金四億元。其中兩億輾轉匯到扁家海外帳戶,一億元則換成現金送進玉山官邸,三千萬元行賄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剩下的七千萬元則由蔡家三姊弟平分;辜仲諒則匯給扁家一億元「政治獻金」。

李界木則因經辦龍潭購地案,涉嫌收賄三千萬元,十月廿八日被羈押,特偵組根據蔡銘哲的供詞及查出資金流向,認定李界木收賄事證明確,但,李界木仍否認收賄。

據了解,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及龍潭購地弊案都因蔡銘哲的供詞而有所突破,並簽下金融查帳授權書,蔡銘哲可能已經轉為汙點證人,惟特偵組不願證實。

昨天下午四點半法官裁定後,蔡銘哲家屬與律師完成交保手續後,不說一語的跳上計程車離去。李界木在五點多也完成交保匆匆離去。



◆ 阿扁與檢察官的一堂厚黑學

【郭良傑/特稿】2008-11-22 中國時報

在特偵組偵辦扁家涉嫌貪汙洗錢案如火如荼之際,卻出現女子張瑋津拿出陳水扁與特偵組兩名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的合照,繼而,又蹦出一封朱朝亮寫給陳水扁的信。眾人錯愕之餘,不禁要問,這兩位檢察官莫非得了大頭症,否則怎麼會與被告既合影又通信呢?

在司法界任職卅年,還曾擔任過檢察長的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自承遭人「設計」,是他太單純,還是阿扁與其親信太狡詐?這場照片與書信的爆料風波,依目前情況看來,雖不致於影響到檢方偵辦扁家貪汙洗錢案的公正性,但不可否認,它對檢察官形象是有折損的。

司法官剛出道時,多數因生活環境單純,與社會的接觸面有限,常被人形容不食人間煙火,雖未必恰當,但也不無幾分道理。不過,這分純真卻是要承受來自外力的挑戰,一旦受到外界不良影響,有人會經不起誘惑,同樣的,也極易被人設計。

朱朝亮之所以陷入與阿扁之間的照片、信件風暴,倘若誠如他所言,只是要勸阿扁「向善」,才會寫了一封回信,那麼大眾只能怪他太善良,忘了檢察官職司偵查犯罪,與當時已成為被告的陳水扁之間是相對立場,書信往來留下的證據,如今被張揚而落人話柄。

事實上,在這場檢察機關與前總統的對壘中,有檢察總長陳聰明被攻訐洩密而公開明志;也有朱朝亮被影射而黯然辭掉發言人;再有吳文忠與朱朝亮陷入與被告前總統的「交往」風暴而不斷自清。外界不免要問,那有打擊犯罪的檢察官,不斷被攻擊且陷入再三解釋的泥淖,公理何在?

然而,這就是法律訴訟,特偵組在這場戰役中打得很辛苦。但參與的檢察官們或許可以從中學到教訓,尤其是「人性複雜」這一堂課,那是司法殿堂上沒有教的。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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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到案 洗錢案拼圖齊了

* 辜仲諒到案 洗錢案拼圖齊了
* 針對辜成允自白 辜仲諒自清
* 辜仲諒所涉六案 移特偵組偵辦
* 檢赴日見辜仲諒 談妥策返3條件
* 扁律師傳話 法部要調查
* 轉達扁聲明 扁律師恐被撤照
* 林德訓廿萬元交保
* 總統府:陳鎮慧是否復聘 尊重扁辦
* 我見我思─名嘴、媒體、潛規則

◆ 辜仲諒到案 洗錢案拼圖齊了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1.25

龍潭荒地變現金 辜仲諒居間促成

特偵組偵辦竹科龍潭購地案,懷疑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台泥董事長辜成允為答謝前總統陳水扁幫忙讓荒地變現金,匯款數億元進扁家密帳,辜仲諒分擔1億元,辜仲諒坦承居間促成交易案,但強調匯款是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不是給扁的贓款。

扁案相關案情中,特偵組最寄望突破龍潭土地購地案,不過,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對於與購地案有關資金,口徑一致,辯稱是政治獻金;在辜成允及弊案相關被告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等人坦承涉貪後,洗錢案情獨缺一塊拼圖,即辜仲諒的證詞。

坦承匯扁家1億 強調是給民進黨

特偵組上午湊齊這塊拼圖。辜仲諒到案坦承匯款扁家密帳1 億元,但目的不是因為購地案而行賄,辜仲諒證稱,他是生意人,匯款給政治人物稀鬆平常,但他強調資助的對象是民進黨全體黨員,而非陳水扁個人,扁、珍的謊言再度受到檢驗。

不過,辜仲諒的說法,雖然呼應陳水扁、吳淑珍海外密帳資金是「選舉剩餘款」的論述,但錢為何要匯往海外藏匿?辜仲諒是否擔任協助扁家洗錢的分工?特偵組還要查明。

三方密會 扁主導龍潭的購地案

特偵組查出,2003年11月,辜仲諒介紹辜成允給扁認識,三方密會,由陳水扁主導將中信辜家、台泥辜家合資達裕開發公司位於竹科龍潭園區的土地,以「先租後買」方式編審為竹科用地,由國科會編列預算,以新台幣86億元向達裕買地。

檢方查出,達裕由是中信、台泥共同出資經營,兩個辜家經「寧靜分家」後,由辜啟允全權負責,2001年辜啟允過世,辜成允接董事長,辜仲諒為協辜成允解決達裕財務狀況,希望扁下令國科會收購這筆土地,購地案在2004年1月由行政院批准,同年2月9日,國科會就和達裕簽約。

辜家酬扁 4次匯4.2億

事後,辜成允為酬謝扁家,2003年底起,共分4次匯款扁家密帳,金額4億2000萬元,被檢方掌握引匯款證據,特偵組查出,辜成允最後一次匯款時間在陳水扁2004年競選連任之後,陳水扁沒有選舉,款項應是賄款或回扣,而辜仲諒也被查出匯款扁家1億元,檢方要偵查是否涉及不法。



◆ 針對辜成允自白 辜仲諒自清

【陳怡慈/台北報導】 2008-11-25 中國時報

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被通緝近兩年後回台,熟悉內情人士說,辜仲諒被發布通緝不久曾有三、四次已到了要買機票回國、台灣方面也做好接機沙盤推演,但都被勸阻下來,這次他主動應訊,除了透過律師與檢方溝通,「台泥董事長辜成允在龍潭案的態度,給他(指辜仲諒)不小衝擊」。

熟悉辜仲諒人士說:「辜仲諒是獅子座的個性,龍潭案給他的衝擊不小,知道中信、和信叔姪關係的人都知道:中信怎麼可能在龍潭案插上一腳,辜成允卻講得好像這整個局都是辜仲諒在一手主導。」

辜成允在龍潭案中,選擇誠實面對司法。相關人士說,民國九十二年的「寧靜分家」,讓兩人信任基礎薄弱。

「寧靜分家」 兩人心結加深

這事,不論對辜成允或辜仲諒,都是記憶中永遠的痛;辜成允怨辜仲諒操縱媒體,讓「寧靜分家」從計畫變成事實,辜仲諒則對辜成允對於哥哥(辜啟允)在外積欠的上百億元債務,一副不關己的態度,頗有怨言。

民國九十二年,中信辜家與和信辜家「寧靜分家」。見證此一事件人士指出,當時,辜濂松家族持有的國喬石化要開股東會,時值股東會旺季,國喬不過是家「二線塑化股公司」,記者根本無暇顧及,偏偏,晚報很神準地,把「辜濂松家族全面退出國喬董監」一事,做了好大的報導,並且精準地,以「寧靜分家」形容,這詞,據說還是辜仲諒的點子。

對辜成允來講,那時,哥哥死了、爸爸得了癌症住醫院裡,中信辜家卻要「寧靜分家」?!

而對辜仲諒來講,辜啟允在外頭欠了上百億元債務,連龍潭案賣地將近一百億元都不夠還債,對身為姪子的辜仲諒來講:「你辜成允身為債務保證人,可以不必負責任,都叫我們中信辜家還嗎?」

「寧靜分家」讓中信辜家、和信辜家自此漸行漸遠。熟悉辜仲諒人士說,考量父親辜濂松年事已大,加上不能讓辜成允在龍潭案獨立演出,於情於理於公於私,他都必須要回來。

辜仲諒主動返台,有勝算嗎?相關人士說:「超過五成」。箇中關鍵在於: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的紅火案,並不是沒有機會獲得「平反」,是好是壞,全都在檢方「一念之間」。

該人指出,紅火案中,中信金的三長:前財務長張明田、前法務長鄧彥敦、前中信銀副總林祥曦,都在一審時,被法官求處超過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問題是,倘若辜仲諒能夠證明,紅火案其實沒有圖利第三者,而且針對妹婿陳俊哲拿去作「公關打點」的一千萬美元,能夠「自白」,清楚交代流向,辜仲諒從被告轉汙點證人的機會不低。

辜仲諒有機會轉汙點證人

扁家收賄與洗錢案辦得沸沸揚揚,外界疑惑辜仲諒還有多少可以「自白」的空間?相關人士說,辜仲諒除了會證明,中信銀完全沒有因為紅火案而出現損失,也沒有圖利第三人,另外,針對還沒回補的一千萬美元、折合新台幣三億多元的「公關費」流向,也將清楚交代,而這也是辜仲諒有機會轉為汙點證人、很有施力之處的「阿基米德點」。

相關人士說,中信銀香港分行購買結構債的三千萬美元價差,在金管會要求下,早已透過中信銀股東,也就是中信金補足差額。「紅火」是中信金為併購兆豐金,基於「執行業務」所成立的「關係企業」,所有資金運作,全都基於執行業務所需,刑事案的關鍵是要「有人受害」或「有人受損」,沒人受損的話,何來背信之說?不僅如此,相關人士說,紅火案中,目前資金款項還沒釐清楚的,在於被陳俊哲拿去做「公關打點」的一千萬美元匯款流向,而這筆錢如何與扁家帳戶扯上關係?辜仲諒將會誠實以告,以求人生由黑轉白的機會。



◆ 辜仲諒所涉六案 移特偵組偵辦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11.25

最高檢察署昨天上午發函,指示台北地檢署將所有偵辦中的辜仲諒案件都移交特偵組偵辦,北檢立即移送中信金控併購兆豐金控弊案等六個案件給特偵組。

北檢表示,昨天上午移送特偵組的案件包括:中信金併購兆豐金弊案、澄清湖購買大樓弊案、買賣萬有紙廠案、不良資產出售案、以人頭買賣兆豐金股票涉內交易案,以及被告發指示中信銀主管違法操作外匯保證金買賣。

特偵組另偵辦龍潭購地案,辜仲諒被指幫台泥董事長辜成允引介與扁家搭上線,促成國科會向達裕公司購地並納入科學園區,辜仲諒被列為證人。

中信金控併購兆豐金案,檢方調查九十四年八月中信金控決定併購兆豐金,辜仲諒授意財務長張明田等人,由中信銀香港分行以「結構債」交易方式轉投資兆豐金,並轉手給辜家在香港的紙上公司「紅火」套利十億餘元,其中一億元流向不明。

澄清湖案是指九十四年十月間,泰通資產管理公司以七億餘元向清美國際公司購買面對澄清湖的廿五層大樓。同年十一月,以九點五億元轉賣給中信銀行,僅一個月泰通資產賺近二億五千萬元,套利過程疑與兆豐金高層有關。

買賣萬有紙廠案是指九十四年間萬有紙廠經營不善,部分廠房被法院拍賣,中信銀行出價承接,同時覓得買主並收取定金。中信銀先將房地產低價賣給中信金控關係企業,再高價賣出,檢方認為辜仲諒涉嫌授意中信銀人員偽造文書。

不良資產出售案,中信銀在九十四年與九十五年間數度將不良資產(NPL)賣給科信資產管理公司,檢調懷疑辜家從中以非法手段套利四千餘萬元。

辜仲諒本人透過中信的總務經理凌成功長期提供辜家使用的帳戶,買進八百張兆豐金股票,獲利約兩千萬,是另一筆內線交易案。

辜仲諒涉嫌指示中信銀金融市場事業處經理陳宏煒等主管,與無證照的聖達行國際投顧公司操作外匯保證金;今年七月,陳宏煒等七人被台北地檢署起訴,辜仲諒被發布通緝。



◆ 檢赴日見辜仲諒 談妥策返3條件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1.25

特偵組偵辦扁案策動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返回接受調查,檢察官越方如日前親赴日本與辜仲諒碰面,辜仲諒開出「不聲押」、「不上手銬」、「交保金數額不拘」三個條件,與特偵組達成共識,結束2年多流亡日本的生活返回台灣。

特偵組不證實:越方如是赴日旅遊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證實,「越方如前一陣子的確去過日本,但她是去旅遊的」,巧妙迴避境外策動辜仲諒返國的作為;陳雲南表示,「辜仲諒是主動回國的,沒有條件交換」。

檢2周前飛東京 勸辜澄清案情

特偵組10月17日搜索中信金控公司,同月24日約談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辜老」承諾全力配合追查扁案,並勸辜仲諒回國,之後,檢察官越方如積極和中信金控高層斡旋,並與留滯日本的辜仲展開接觸。取得和辜仲諒的聯絡方式後,二週前越方如親自飛往東京和辜仲諒碰面,越向辜仲諒說明「紅火」案的一審宣判結果,以及前總統陳水扁已被羈押等司法案件進度,說服辜仲諒可以趁勢返國澄清自己涉案情節。

談判中,辜仲諒仍十分擔心一踏入國門,即會被羈押,倒不如留在日本搖控事業,與智囊團提出「不聲押」、「不上手銬」、「交保金數額不拘」等三項條件,由於特偵組偵辦扁案亟需辜仲諒作證說明,最後他和檢方達成共識,昨天上午搭乘私人專機返國,直奔特偵組。

條件獲實踐 辜交保後未限制出境

關於辜仲諒開出的條件,其實都獲實踐。檢方在機場接到他後,未直接將他上手銬,另偵查龍潭購地案是以證人身分訊問他,「紅火」案部分訊後交保,不限制出境,讓他方便出國與家人聚會,而對於天價交保金,辜仲諒也提前準備台支辦保,得願走出特偵組。



◆ 扁律師傳話 法部要調查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8.11.25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連日替扁對外傳話,法務部彙整資料後,認為這是為羈押禁見被告「傳遞訊息的行為」,可能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卅七條規定,昨天發函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律師公會,「查明」有無移送懲戒的必要,再回覆法務部。

律師倫理規範第卅七條規定,律師未得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受羈押嫌疑人傳遞或交付任何物品。法務部認為所指「物品」包括傳遞訊息在內。



◆ 轉達扁聲明 扁律師恐被撤照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08.11.25

前總統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多次幫陳水扁轉達聲明,昨天還手抄了阿扁的「給家後」短文給夫人吳淑珍,法務部擬對鄭文龍進行調查並予以撤照,扁辦中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對馬政府、法務部公然剝奪憲法賦予陳水扁的訴訟權,表達強烈的抗議與譴責。

扁辦指出,鄭文龍在不串證、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以及不交付違禁品的情況下,僅為當事人傳達遭受濫權羈押及政治迫害的心情,法務部即擅自指稱鄭文龍有違律師責任,威脅予以撤照,企圖製造寒蟬效應,變相剝奪陳水扁的訴訟權。

扁辦新聞稿說,相較於鄭文龍為陳水扁代發聲明的行為,法務部長王清峰不但在電視專訪時,公開談論個案、同意特定監委約談特偵組檢察官施壓為何還不押人,並在立法院接受質詢後,親自前往國民黨中央黨部向秘書長吳敦義報告相關案情進度。扁辦質疑說,今天馬政府、法務部竟然指稱鄭文龍的不是,不知台灣司法的標準何在?台灣社會的公理又何在?



◆ 林德訓廿萬元交保

【郭良傑、陳俊雄/台北報導】 2008-11-25 中國時報

因涉及偽造國務機要費核銷帳冊,幫助扁家侵占及詐取國務費的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在羈押五十三天後,廿四日在特偵組提訊後,認為已無羈押必要,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合議庭開庭後,諭令廿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林德訓擔任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期間,在吳淑珍指示下,協助扁家將國務費中的機密費,部分用於私人用途,包括蔡美利家族、陳致中到新光三越、太平洋崇光百貨、大葉高島屋的消費支出,由陳鎮慧出具不實審核報告,予以核銷。吳淑珍前年因國務費案被起訴後,更指示陳鎮慧修改國務費非機密支出總額,涉犯詐領、侵占國務費等重罪。



◆ 總統府:陳鎮慧是否復聘 尊重扁辦

中央社 2008.11.24

總統府今天表示,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日前遭羈押,和府簽訂的聘用契約「暫時中止」,現在她解除羈押,府方將發函給卸任總統陳水扁辦公室,詢問是否恢復契約,並尊重扁辦決定。

陳水扁幕僚表示,收到總統府公文再說。

媒體日前報導陳水扁幕僚透露,「已被解除羈押的陳鎮慧,本來仍在卸任總統辦公室編制內領總統府薪水,但在被羈押數日後,府方來函以其涉案遭羈押為由開除」。

王郁琦說,對於卸任總統辦公室的人事任用和經費運用,總統府完全尊重,但相關預算是政府經費,經費的支付、核銷都需遵守審計規範,並且也會受到民意機關的監督。

王郁琦表示,陳鎮慧日前因案遭到羈押,無法上班,府方按照契約內容,並諮詢勞委會意見後,決定「暫時中止」和陳鎮慧的契約內容,並予以停薪。

王郁琦說,陳鎮慧已於11月20日解除羈押,總統府將發函詢問陳水扁辦公室,是否恢復和陳鎮慧的聘用契約;對於陳水扁辦公室的任何決定,總統府將完全尊重。



◆ 我見我思─名嘴、媒體、潛規則

【張景為】2008-11-25 中國時報

扁家洗錢案辦得如火如荼,司法、媒體、名嘴、政客,四方較勁形成微妙互動。在各種訊息、傳言多空交戰之際,最常聽到的一種抨擊來自綠營人士: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洩漏案情;第二種相應的抨擊是:檢方是跟著名嘴(或媒體)辦案。這兩種抨擊乍聽似乎十分有理,但細究其實,邏輯上恰好矛盾,其中也凸顯出對名嘴與媒體之間角色的混淆。

第一種抨擊的邏輯是,如果名嘴講的案情都對,檢方就是違法洩密,而如果名嘴講得不對就是誹謗。但若加上第二種抨擊對照,同樣也可說成,如果媒體報導得都對,依第一種抨擊,就是檢方洩密,既是檢方洩給媒體,又何須跟著媒體辦案?反之,如果媒體報導不對,擁有搜索約談等司法權,掌握更多內情資訊的檢方,又有多大理由需要跟著媒體辦案?

這不是「白馬非馬」的詭辯,而是真實呈現當前四角關係下恐怖平衡的生態,訊息的真假虛實、進退研判,其中隱藏著一種潛規則,任何一方過度踰越專業分際,自有法律制裁。再退一步看,政客從不缺發聲管道引導視聽、放話甚至說謊,所在多有,連收押禁見的阿扁都能隔空發出遺書和筆記,讓人廣為報導;如果一味阻絕其他體系應有且適切的資訊、意見,讓公眾有相對了解的基礎,難道放任政客單方主宰輿論?

由政論節目中崛起的名嘴,是這十年來台灣社會所發展出的特色。從早期普邀政治人物開講,到後來「資深媒體人」竄紅,到現在泛稱名嘴當道;節目形態從早期藍綠平衡,到後來各自發展出或分析或詼諧,甚至等而下之成為自家人的「布道大會」,在在顯現出收視率主導市場的軌跡。而在觀眾口味的「效果論」下,基本上已演變成不重形式平衡、單向抒發的主流。在名嘴的影響力上,小自可以讓觀眾看得朋友反目、氣到上吊自焚,大到可以入府與總統點提國是、影響政黨提名。

名嘴之中,固也不乏鞭辟入裡、用功專業者,但比起報紙辛苦採訪查證跑新聞,有些名嘴卻是十分神勇,報紙還不確定,不敢寫的,名嘴硬是可以天馬行空,放言爆料;偏偏同樣的內容若有閃失錯誤,報紙會被告,名嘴說了卻沒事,再加上名嘴通常針對的是可受公評之事夾敘夾議,就算要告洩密或誹謗,恐也未必得咎。

社會與政客對兩者的雙重標準,其實也反應出在多數人心目中,作為嚴謹的媒體公器與較寬鬆的電視節目之間的差別。

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名嘴逐漸專職化,擺脫過去同時任職媒體記者時的專業束縛,發展出另一種新風格與新專業,但有些名嘴漸從觀察者變成涉入者,甚至不避諱地參與政黨活動,儼然是另一種立場分明的政治人物,無疑是值得玩味的變化。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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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角7億 珍同意匯回台

* 海角7億 珍同意匯回台
* 特偵組:辜仲諒非污點證人 近將再傳訊
* 未押辜 特偵組落人口實
* 若讓他出境 恐惹爭議
* 策動辜回台 陳聰明幕後操盤
* 吳景茂提訊 約談10小時還押

◆ 海角7億 珍同意匯回台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1.26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有重大發展,上午說服前第一公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簽署瑞士密帳轉帳授權書,將7億元資金匯回最高檢察署指定的帳戶,陳致中仍否認資金是犯罪所得,但同意簽署,扁案偵結前,特偵組採取強勢作為,讓國庫有望追回扁家涉貪贓款。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中午證實,陳致中夫婦在母親吳淑珍的同意下,願意將被特偵組懷疑是贓款的7億元資金全部匯回台灣,連同扁嫂「白手套」蔡銘哲、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同意匯回的1億3000萬元,特偵組可望順利扣押近10億資金。

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上午帶同3名檢察事務官、書記官前往寶徠花園廣場就訊陳致中、黃睿靚,要求他們簽署轉帳授權書,陳致中徵得吳淑珍同意後,決定將與妻子共有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蘇黎士銀行瑞士分行等3個帳戶的7億元資金匯款台灣。

特偵組要求陳致中轉帳,預計將被前總統陳水扁形容的「台獨建國基金」款項,近期內匯入最高檢察署設在台灣銀行的專屬帳戶,並告知陳致中其法律權益,指稱如果7億元在扁案偵查終結起訴前全部到位,他們夫婦依法可以獲得減刑。

據了解,陳致中、黃睿靚就訊時仍強調是單純人頭,不知道帳戶內資金是犯罪所得,他們還辯稱沒有使用過帳戶中的錢。

瑞士聯邦檢察署今年7月間透過台灣外交部轉法務部,告知台灣司法機關有關陳致中、黃睿靚名下的巨款疑似觸犯該國刑法305條洗錢罪,請台灣提供扁家薪資收入及陳致中夫婦的工作概況等,瑞士在向台灣、新加坡請求司法互助同時,已將這筆巨款凍結,保全犯罪證據。

特偵組於今年8月14日偵辦扁家洗錢案之後,唯恐資金被解凍,數次以法文發函瑞士要求瑞士聯邦檢察署進一步查扣這筆疑似犯罪所得,根據特偵組所透露的訊息,有關陳致中、黃睿靚的明確帳戶資料,迄未取得。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證實自台灣匯出的「海角7億」追討有譜,但這筆資金目前仍凍結在瑞士相關銀行、司法機關,不在特偵組掌握範圍之內;陳雲南說,在陳致中簽署轉帳授權書之前,尚未與瑞士聯繫,由於陳致中、黃睿靚是帳戶名義人,匯款應無問題,但需透過司法互助管道與瑞士合作處理。



◆ 特偵組:辜仲諒非污點證人 近將再傳訊

中央社 2008.11.26

最高檢特偵組今天表示,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在龍潭案中是單純證人,並非報載稱「已轉檢方污點證人」,為釐清龍潭案相關疑點,檢方近日將再傳訊辜仲諒說明。

在取得辜仲諒部分關於龍潭案證詞後,特偵組上午也提訊前總統陳水扁妻舅吳景茂,釐清涉及洗錢的相關細節,經過約10小時訊問,吳景茂晚間已還押看守所。

特偵組偵辦龍潭及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等案,昨天諭令辜仲諒新台幣1億元交保。因案遭通緝的辜仲諒在檢方策動下,昨天上午自日本搭機返台歸案,隨即被帶往特偵組應訊,訊問時間自11時到晚間11時,時間長達12小時。

知情人士指出,昨天特偵組首先就台北地檢署移交的紅火結構債案、兆豐金內線交易、違法在台招攬外匯保證金交易案、中信銀處理鳳山信合社與萬有紙廠不良債權案及中信銀購買高雄不動產等案,依被告身分要求辜仲諒說明,接著再以證人身分,要求辜仲諒說明龍潭土地開發案及與扁家資金往來狀況。

據透露,辜仲諒應訊時對檢察官的問題有問必答,不過,檢方昨天訊問辜仲諒關於龍潭案約僅1個小時,絕大多數時間都花在前述金融弊案上,也由於龍潭案尚有事實未釐清,特偵組近日內將再度傳喚辜仲諒到案。

此外,蘋果日報今天報導稱特偵組同意辜仲諒在龍潭案轉污點證人,並舉法界說法,指稱辜仲諒有機會免刑或緩刑。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今天鄭重否認此事。

陳雲南表示,龍潭案目前僅有部分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這項罪中,行賄者沒有相關罪責,因此辜仲諒在龍潭案中僅是證人並非被告,不可能轉為污點證人。

檢方人士指出,根據證人保護法第14條有關污點證人的規定,轉為污點證人的當事人,必須是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辜仲諒僅為證人,不符合條件,況且檢察官不能起訴證人,也就沒有免刑或緩刑的問題;不過,辜仲諒所涉紅火等金融弊案部分,日後仍有可能遭起訴。



◆ 未押辜 特偵組落人口實

記者林俊宏/特稿 2008.11.26 自由時報

辜仲諒涉及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共犯都被判刑七年以上,法界人士認為,辜仲諒涉及重罪,在美、日等國置產,還有逃亡事實,且曾被通緝,加上前中信銀香港分行總經理陳俊哲等共犯在逃,可能有勾串之虞,理應符合羈押要件,而北檢當初連殘障的中信金法務長鄧彥敦都聲押獲准,如今特偵組非但未聲押辜仲諒,甚至以人道為由未限制出境,如此辦案手法頗有爭議。

目前特偵組口口聲聲說沒有條件交換,然據了解,檢方已多次策動辜仲諒返台,還要辜想清楚,要把握扁案爆發後的最佳回國機會;從檢方前一陣子赴日、辜釋放妻兒有罕見疾病訊息,加上前晚保釋的台支億元本票和對外聲明稿均早已事先備妥等情研判,辜仲諒應知道回台後不會被押,且將來還能再回日本探視妻兒。

特偵組偵查扁案鎖定海外密帳及龍潭購地等案開鍘後,辜的證述,雖被視為釐清扁案資金拼圖的重要突破缺口之一,但在多數法界人士認為辜仲諒應符合羈押要件下,特偵組即使非常想從辜口中取得有力證詞,也應堅守程序正義與司法公正,否則,豈不坐實檢方在「政治追殺」或「抄家滅族」的指控



◆ 若讓他出境 恐惹爭議

【聯合晚報╱記者陳聯邦/特稿】 2008.11.26

外傳辜仲諒近日可能再出境,這雖是未經證實的傳聞,但從檢方在辜仲諒到案後未將他限制出境看來,這種傳聞也非無的放矢。法界人士認為,這種傳聞最好不要真的發生,如果檢方對扁家「嚴」辦,對辜家「寬」待,公平性一定受到質疑,難免引發政治效應。

檢方策動辜仲諒回台,有無司法條件交換?法界人士猜測「應該是有的」,不然辜仲諒是不會貿然回台,從辜到案後獲交保看來,這應是雙方的「默契」,但因司法是不能談條件交換的,雙方是不可能公開承認。就辦案需要來說,檢方此種做為是可以理解的,何況我國司法本來就有認罪協商制度,檢方給予案件當事人某種「默契」,還勉強說得過去。

問題是,綠營抨擊檢方「押綠不押藍,辦綠不辦藍」,隨著扁家被告一個個被押,陳水扁目前身陷囹圄,之前還發生綠營縣長陳明文、蘇治芬先後因案被押,這一連串的「巧合」,讓政治陰謀論有發酵的空間,檢方因應時理應格外小心,如果讓辜仲諒出境,就算他會再返台,但如此「禮遇」,對照扁家被步步進逼,恐怕又會引來批評聲浪。

法界人士認為,辜仲諒涉及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他的共犯都被判刑7年以上,此外他尚捲入多件要案,如果比照扁案,必然遭到羈押,而檢方基於辦案權宜考量,讓辜仲諒交保也就罷了,如果還讓他出境,那就太超過了,依照推斷,辜想出境可能只是傳聞,檢方應該不會放行的。



◆ 策動辜回台 陳聰明幕後操盤

自由時報 2008.11.26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回台,特偵組否認有條件交換,但據了解,檢察總長陳聰明兩週前邀集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與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玲玉開會,一邊決定將辜所涉案件由北檢移轉到特偵組,一邊暗中同意檢察官越方如赴日「了解」辜返台意願,陳聰明為本次策返辜的幕後總操盤手。

陳聰明否認有交換條件

陳聰明昨天說,檢察官事前不可能知道辜仲諒回台應訊要說什麼內容,因此,不可能和他交換條件,至於案子集中由特偵組偵辦,純粹是為方便辦案,並非向辜仲諒承諾不聲押以換取返台。

惟據了解,辜仲諒決定返台,是經過中信辜家律師的沙盤推演,並與特偵組取得返台後、不會遭聲請羈押的「默契」,因此,特偵組前夜才會說出,辜是主動返台、沒有逃亡之虞,所以不聲押,也未將他限制出境。

檢方如此禮遇辜仲諒,是否「意在沛公」,目前法界揣測不斷,一名法界人士說,在特偵組「否認一切」前提下,目前只有靜待觀察扁案、辜家匯款一億元案、龍潭購地案、紅火案、辜成允匯款扁家佣金案等,是否朝外界懷疑的方向發展了。

檢不排除辜家兩人對質

另,對辜仲諒所涉竹科龍潭土地開發案,檢方基於案情考量,不排除安排他和台泥董座辜成允對質。

辜成允日前說透過辜仲諒認識蔡銘哲,並匯出四億元「佣金」到海外,檢方初步認定這筆錢應是「賄款」,但也認為辜成允沒有在公務員違背職務的情況下行賄,屬於證人,無刑責問題。

不過,特偵組有檢察官認為,辜仲諒證詞除有助釐清陳水扁夫婦對於全案是否知情或向官員施壓,還攸關辜成允和蔡銘哲接觸前,國科會是否已著手替廣輝電子找尋設廠土地。



◆ 吳景茂提訊 約談10小時還押

【聯合新聞網、聯合晚報╱台北報導】 2008.11.25

特偵組偵查扁家洗錢案25日上午提訊扁嫂胞兄吳景茂,經過10小時偵訊後,特偵組以羈押原因未消滅,將吳還押看守所。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特偵組偵查扁家洗錢案上午提訊扁嫂胞兄吳景茂,檢方認為,吳景茂10月7日被羈押至今接近2個月,在前總統陳水扁入獄、吳淑珍四次被就訊後串證原因消滅,訊後不排除向台北地院撤銷羈押或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吳景茂是這波扁家洗錢案偵辦以來第一位被特偵組聲押的扁家家人,他拒絕簽署查帳授權書讓檢方清查扁家其他密帳,不過,檢方根據司法互助資料清查,他簽不簽查帳授權書已無偵查實益。

檢方本月20日陸續釋放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吳淑珍「白手套」蔡銘哲、扁辦主任林德訓,偵查抉擇顯示,無論在國務機要費案部分,或竹科龍潭購地案部分檢方如同吃下定心丸,事證明確,目前只等在台北看守所的「2630」(陳水扁)認罪、吐錢,起訴書會更加完美。



◆ 特偵組已成政治權力自走炮?

【中時社論】2008-11-26 中國時報

立法院在兩年前修正法院組織法,將檢察總長改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期四年,其人事任免完全不受行政院及法務部節制;又於最高檢察署設特偵組,專由檢察總長遴任指揮其成員檢察官,職司高層政治人物之貪瀆及由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檢察總長陳聰明上任以來,領導特偵組偵辦世人矚目的重大案件,最近羈押陳水扁前總統,具體起訴的案件數量雖不多,手中的檢察權力,已經達到了巔峰狀態。

法院組織法設置特偵組,當然是希望能夠有效追訴高層政治人物犯罪,然而檢察總長轄下特偵組的種種表現,如果只是以盡情享受權力的方式偵辦犯罪,恐怕不是法治國家之福。

所以需要自主空間較大的檢察機關偵辦高層犯罪,原是為了防止公權力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違反法治公平。然而,看看特偵組成立以來,究竟有什麼成就?馬英九的特別費案與吳淑珍的國務機要費案,原都是特偵組成立之前就已開始進行,不是特偵組的手筆。但是特偵組接手辦理首長特別費案之後,一方面不肯統一檢方見解,甚至不願形成固定的見解,放任馬英九案在法院中經歷三審,當時的馬英九,其實還是在野的政治人物,特偵組袖手旁觀,放牛吃草,不外是倚仗在朝的政治權力展現自身的權力位置。

後來在政黨換手的選舉過程之中,馬英九被宣判無罪,特別費案再遭到起訴的則是呂秀蓮,她又成了一位在野的政治人物;特偵組的身影仍然依附在現實權力的旁邊。接下來就是展開偵辦陳水扁案的種種行動。很有代表性的是起訴了一個調查局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羈押起訴,辦的的確是高官,但是此中有沒有為檢察總長澄清自身清白的用意在內?外界也可有所體會。

羈押陳水扁之前,先押了許多周邊的被告。也許在犯罪的事證蒐集上,將來法院判決有罪也未必冤枉,但是配合調查者交保放人,不配合調查者收押禁見,算不算押人取供,夠不夠明顯?羈押陳水扁的理由之一,是有串供之虞,已經放任在外多時,忽然擔心串供,有沒有一些自說自話?

理由之二,是阿扁犯下重罪事證明顯;說穿了,難道沒有藉著社會民氣可用,先予羈押,以壓縮法院日後判決無罪的可能空間的用意在內?將陳水扁套上手銬的表演,既非擔心阿扁逃亡,其中難道全無炫耀公權力強大、製造犯罪既定印象的成分在內?

現行法下,檢察總長指揮特偵組辦案,根本不受法務部的節制,卻有一項好處:在野黨反正會將政治迫害的帽子,扣在執政者的頭上;檢察總長享受龐大權力,天塌下來卻自有代罪之人。

所以,特偵組一面無視偵查不公開的規定,任意放消息給媒體與名嘴,造成媒體審判的既成事實;一面利用輿論支持,聲請羈押,逼迫法院背書,予取予求。偵辦案件的範圍大小,也存乎一心,根本不必急著起訴,只要依附著現在的執政者,儘可向在野的政治勢力開刀,政治責任全由執政者概括承受即可;反正檢察官的身分,也像法官一樣是終身職,不會受到影響。

於是,就不難理解為什麼辦理扁案的特偵組檢察官,可以毫無顧忌地與阿扁見面寒暄,竟還可捎去私函曉以大義,渾然不解應該自我迴避約束;也就可以解釋憑什麼用那麼許多的交換條件,讓辜家少東回國,以取得起訴證據。說穿了,權力在手,收發由心,主動辦案的空間,甚至不是不告不理的法院法官所能想像的境界。

然而,我們所深以為憂者,其實不是被告的有罪無罪,也不是龐大的檢察權力壓縮了律師辯護權限或是法院的審判空間。而是這樣的辦案品質,無聲的群組化案件選擇模式,不自覺炫耀手中權柄的手法,不但加添國師級政治人物施放謾罵司法的政治咒語、埋葬法院信用的情緒柴火,也會斷送了台灣民主政治賴以生存的法治底線。只是因為台灣社會不能分辨檢察機關不等於法院、不等於執政勢力;檢察總長的特偵組一旦成為政治權力的自走炮,終會讓政治鬥爭燒向法院,而法院法官,將連獨立審判的機會都還未開始,就已葬身在無情的政治火焰之中。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fsj 提到...

珍點頭7億匯回 辜大少認了

* 7億匯回 郭力恆模式
* 錢匯回 要貪汙者人財兩失
* 辜大少認了 澄清湖購屋轉手錢匯扁家
* 購樓過水 湖畔金權交易
* 汙點太大的人 不能做汙點證人

◆ 珍點頭 陳致中同意7億回台

【顏玉龍/台北報導】2008-11-27 中國時報

特偵組為追回扁家海外不法所得,廿六日上午前往寶徠就訊陳致中夫婦,希望兩人同意將瑞士凍結的兩千一百萬美金、折合新台幣七億元,匯入最高檢察署指定的台灣銀行帳戶。據了解,陳致中不敢擅自作主,偵訊期間還向媽媽吳淑珍請示,經媽媽點頭,他才同意匯回「海角七億」。

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昨日上午十時,帶著檢察事務官及書記官,前往寶徠住所就訊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目的是要取得兩人同意,將被瑞士聯邦檢察署凍結的兩千一百萬美金,轉匯回最高檢指定的台銀帳戶。

兒都聽媽的 檢設計赴寶徠就訊

據了解,檢方就訊時,除陳致中夫婦委任律師林志豪在場,吳淑珍則在另一個房間等候。

據了解,特偵組為取得陳致中夫婦同意,縮短查扣該筆資金的時程,內部針對傳訊或就訊曾進行沙盤推演,最後認為「凡事都說聽媽媽的話」的陳致中,決定權仍在吳淑珍手上,才採就訊方式,方便陳致中適時徵詢母親意見。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說,陳致中夫婦在吳淑珍同意下,願透過「司法互助」途徑,將瑞士的兩千一百萬美金匯到最高檢指定的台銀帳戶,就訊時並未訊問吳淑珍,也沒有要她簽署文件。

筆錄同意匯款 強調自己是人頭

據了解,特偵組以瑞士司法單位提供的轉帳授權書給陳致中夫婦簽名,因文件是英文版,兩夫妻小心翼翼、擔心文件內容會不會暗藏「陷阱」,經與檢察官折衝後,陳致中同意以「記明筆錄」方式,由朱朝亮以一問一答方式訊問,兩夫婦則在筆錄上,由書記官記明二人同意將被凍結的七億元匯入最高檢指定帳戶,訊後二人則在筆錄上簽名。

據悉,陳致中夫婦在訊問時仍強調,他們是單純的人頭,對瑞士資金來源並不清楚,絕無涉入不法,錢是媽媽的。為證明清白,才配合檢方查扣瑞士的資金,他們還要求特偵組能查明,好還給扁家一個公道。

外傳扁家在美、日兩地有密帳,遠超過瑞士兩銀行的資金。特偵組表示,目前並未掌握兩國的帳戶資料,僅能就陳致中夫婦在瑞士美林銀行日內瓦分行及蘇黎世蘇格蘭皇家COUTTS銀行的五個帳戶查帳。

據了解,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返台應訊,特偵組也全力勾稽扁家日本密帳,初步已握有扁家尚未曝光的帳戶資料,以及扁家捲入二次金改的犯罪資料,特偵組將該情資列為第二波調查重點,待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及洗錢案偵結後,再另行偵辦。



◆ 7億匯回 郭力恆模式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8.11.27

特偵組昨天獲陳致中夫婦同意將瑞士帳戶中的兩千一百萬美元(約新台幣七億元)匯回台灣,是比照拉法葉案模式,確保未來法院判決定讞認定是贓款後,有效執行沒收程序。

檢方指出,拉法葉案被瑞士檢方凍結的資金超過百億,絕大部分是汪傳浦家族帳戶的錢,郭問天、郭力恆兄弟約占十億元;拉法葉案特調小組取得郭氏兄弟同意還錢的筆錄後,已將這十億元匯到最高檢指定帳戶存放,每月有約兩百萬元利息。追扣汪家資金的部分,我方仍在努力中。

特偵組此次與瑞士檢方研究後,認為扁案可採郭氏兄弟模式,取得帳戶所有人陳致中、黃睿靚同意,將錢匯回台灣扣押。

據了解,檢方初步清查,這七億並非都是扁家非法所得,如未來法院認定贓款高於七億,除沒收這筆查扣的七億及其孳息外,其餘超過七億的部分,將追繳沒收。反之,若非法所得不到七億,將發還剩餘的部分及孳息。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陳致中夫婦仍強調這筆錢不是非法所得,並非同意繳回國庫,將來如果檢方認定是犯罪所得,陳致中夫婦昨天的同意,只能視為「犯後態度」的考量之一。



◆ 錢匯回 要貪汙者人財兩失

【聯合報╱本報記者蕭白雪】 2008.11.27

特偵組讓扁家同意將瑞士七億回到台灣,對辦案人員而言,意在讓貪汙者「人財兩失」;對扁家而言,反正被瑞士凍結也無法使用,把錢匯回台灣,反有配合調查、表示清白的利益。

扁家在瑞士帳戶曝光後,應有「難再使用這筆錢」的心理準備。特偵組站在辦案立場,則不僅止於對追訴犯罪者刑責,更要追回贓款,才能實現社會正義。

至於陳致中夫婦昨天配合檢方匯回款項的態度,與陳水扁今年二月初找吳澧培到官邸,並將扁家近兩百萬美元匯至吳指定帳戶,思維幾乎如出一轍。

扁家瑞士帳戶一月初被凍結,一月底得知海外已通報我國調查局相關情資,陳水扁便將尚未被凍結的款項,以希望卸任後從事台灣外交等名義交給吳澧培;扁這麼做,是盼藉吳澧培證明他的清白。

陳致中昨天一改剛回國時連查帳授權書都不願簽的態度。扁家人可能已考慮過,不管匯回台灣還是留在瑞士,七億元同樣是遭到凍結,結果都是「動不了」。



◆ 辜大少認了 澄清湖購屋轉手錢匯扁家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27

據透露,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返台後向特偵組供述,中信金併購兆豐金是「與政府高層的共識」,並指中信以高價購買澄清湖旁不動產,其中數億元匯至扁家海外帳戶,再用紅火獲利彌補中信先前的「付出」。

辜仲諒的供詞,對扁家不利,但對中信在紅火案被認定背信罪的官司有利。

辜仲諒滯留海外兩年期間,幾度有意返台,在特偵組查出扁家海外密帳、白手套等事證後,辜仲諒的返台意願更高,但特偵組透過管道與辜仲諒聯繫時,他透露對扁的不信任與疑慮。而在中信紅火案一審判決及扁遭收押後,辜仲諒認為「最好的時機」來臨了,同意特偵組的策動返台,協助特偵組突破扁家海外資金密碼。

據透露,辜仲諒在特偵組的十二個小時中,對於當初政府高層找他洽談中信併購兆豐金的過程,扁利用邀宴要求企業界「進貢」、提供「政治獻金」等情形,都詳細說明。

據悉,辜仲諒承認,中信在九十四年底以九億八千萬高價購買高雄縣澄清湖附近的房子,是向妹婿陳俊哲海外開設的泰通資產管理公司購買,泰通同樣是以高於市價的八億四千萬,向兆豐金前董事長鄭深池妻女成立的清美國際公司購買;房子交易後不久,清美國際公司便解散。

辜仲諒供稱,中信付出的款項,部分輾轉匯入扁家海外帳戶是「事先談好」,他曾跟鄭深池帶著大筆現金進入玉山官邸。

由於中信金為併購兆豐金被要求付出相當的「代價」,後來紅火在海外獲利的十億元,約六億元匯回台灣中信集團;辜仲諒說,這是為彌補之前高價購買澄清湖房子的「損失」。

對照陳俊哲在海外透過律師交給法院的書狀內容,將紅火所獲利益絕大部分歸屬於中信金控,「少部分則用以支應過往公司無法報銷的支出」。中信辜家相關人員證詞顯示,當初疑是第一家庭主動索賄,企業被迫「捐輸」。

據了解,依辜仲諒在特偵組的供述,先前紅火案被法院認定背信的部分,如是因當權者索賄的不得不行為,將來能否成立背信「官司有得打」。



◆ 購樓過水 湖畔金權交易

【聯合報╱本報記者陸倩瑤】 2008.11.27

中信金少主辜仲諒坦承,澄清湖畔購樓弊案「假買賣、真洗錢」。這起三年前的陳年弊案,辜家與當時的「金融教父」鄭深池雙雙捲入,鄭深池因此栽了大跟頭。

二○○六年二月初,中信金獲准投資兆豐金百分之十五股權,引爆二次金改「金權大戰」戰火;但其實這齣戲早在二○○五年底已悄悄在澄清湖畔「登場」了。

當年(二○○五)十月間,「英屬蓋曼群島商泰通資產顧問公司」向清美國際公司買下澄清湖畔大樓,成交價七億餘元;十一月間,泰通將大樓轉售中信金旗下的中國信託銀行,成交價九億餘元,一個月內兩次轉手,就轉出近二億元差價。

泰通公司股本僅一百萬元,二○○五年九月設立,成立一個月後就買下這棟位於澄清湖畔的大樓,買下後沒有重新包裝或整頓,「過個水」直接賣給中信銀。

其實,泰通、清美兩家公司都大有來頭,宛如是辜家與鄭深池的「橋樑」:泰通負責人陳正宏是華頓學院高材生,陳與辜仲諒、中信駙馬陳俊哲關係深厚,辜曾多次介紹陳正宏「是我的好同學」,後來紅火案也隱然可見陳的身影。

而清美公司登記的營運地址竟是鄭深池私人房產,清美公司在二○○三年買下澄清湖畔大樓,二○○五年脫手後,二○○六年六月底清算解散。

澄清湖畔大樓交易完成後,不到一個月,中信金宣布將插旗兆豐金,當時鄭深池說「沒有和中信金接觸」;如今看來, 恐怕經不起考驗。



◆ 汙點太大的人 不能做汙點證人

【中時社論】2008-11-27 中國時報

辜家大少辜仲諒自日本返國,在特偵組接受了十二個小時的偵訊後以一億元交保,而且沒有限制出境,受到外界廣泛討論,質疑其中是否有交換條件。特偵組辦扁家洗錢案,迄今已經收押了一籮筐的嫌犯,上自知名大官如陳水扁、邱義仁、馬永成、余政憲,下至小吏如會計陳鎮慧、主任林德訓,乃至白手套蔡銘哲等人。

外界都很好奇,為什麼收押的幾乎全是政府官員;富商巨賈不是交保就是飭回。這樣「押官放商」的二分切割,符合司法正義嗎?古時候皇帝尊重大臣,是刑不上大夫;現在,難道只因為商人錢多,不論藍綠誰當選他們都頭戴紅頂,就變成「刑不上巨賈」?對此我們想要從五個面向談論這個問題。

第一,特偵組或許認為,貪汙罪的主犯必定是握有行政權力的官員,商人頂多是陪襯配角,這樣的看法存有很大的盲點。以龍潭購地案為例:如果辜成允所供為實,則他是由辜仲諒介紹而接洽蔡銘哲,再由蔡轉而仲介認識李界木等國科會官員,進而完成售地案。這「介紹」與「認識」,當然一開始就是為了要向國科會兜售土地,而且一開始就打算以「佣金」打通環節。這樣的故事與場景,表示李界木才是此貪瀆案的共犯、從犯,是受商人「佣金」誘惑而犯案。真正起心動念,促成此行賄貪汙犯行的,則是紅頂商人。試問,把起心動念的首謀飭回,卻將從犯收押,這合乎比例原則嗎?

其次,特偵組或許以為,商人對於大官的需索難以拒絕。沒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公務人員「不違背職務」的行為,商人送錢並不構成行賄罪。但是,就檯面上諸多案件來看,許多事皆屬於官員之行政裁量,難謂有「不違背職務」之適用。國科會擴充土地要向甲買地或要向乙買地、彰銀要賣給台新或外商、金雞母兆豐銀要不要割讓給財團、開發金要讓仲?或敏薰拿走,全都繫乎首長一念之間;如果此類無端有利於某一方的裁決,既有給付又有對價,卻都沒有刑責,那麼整個貪汙治罪條例的行賄罪都可以廢掉了。一個私人財團趁二次金改之亂要併吞一家家金控,顯然也不是受了哪位官員脅迫。一群官商為了私利而瓜分國產,為什麼吃蛋糕的交保,切蛋糕的卻收押禁見呢?

第三,官員即使在位時權傾一時,喜宴冠蓋雲集,但下台之後卻終究財力有限。他們相對於財團大少二少,絕對是司法上的弱勢者。邱義仁、馬永成頂多只能請兩位律師,但是紅頂商人背後卻有個十幾人的律師團,浩浩蕩蕩陣壓特偵組。既然特偵組設置的目的就是要打擊特權,為什麼卻只對下野的政治人物橫眉豎目,卻對吃香喝辣的紅頂商人慈眉善目呢?台灣的司法人權,難道要依財力而分等第嗎?

第四,特偵組應該要查明,那些匯給扁家的佣金或獻金是用誰的名字、誰的帳號匯出去的。如果匯款是由公司所發,則這筆佣金或獻金不但成就了財團的私利,而且是用公司做帳報銷,在道義上是慷小股東之慨,在法律上則是背信的行為。特偵組不能只看收款人,也要注意匯款單位小股東的權益有沒有受損。坦白說,扁家貪汙案得利的多是富商巨賈,而受損的則是股民大眾與納稅人。檢察官追究的公法益的侵害,貪汙背後固然侵害社會公序良俗,也可能傷及公司善良股東與人民的權益,這可不能睜隻眼閉隻眼。

第五,所有以公權力圖利私人的案件,只要假以時日,幾經交易轉手都難以回復原狀。一旦金融併購成功了,則財團就有數千億資產的地盤擴張。如今,就算紅火案發,查到賄款,海外帳戶曝光,也早都已經口袋滿滿。國家人民這麼樣的重大利益損失,難道當事人一句道歉,就能了事嗎?若問人民「一句道歉換千億資產」,有誰會不幹?如果事證明確至此,金管會還不依金控法五十四條做大刀闊斧的整頓,還放任財團浩浩蕩蕩上演「班師回朝」的戲碼,那麼昏庸的就不只是特偵組了。

總之,陳水扁貪瀆案該辦、該追究、是不可原諒、是令人厭惡,但也不能因為如此,就把所有其他周邊的人都輕輕放過。尤其那些起心動念貪欲、誘使官員犯罪、從中謀取巨利的人,他們的汙點實在太大,大到不能做「汙點證人」。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fsj 提到...

涉扁案元大杜麗萍聲押 阿扁進食

* 涉扁案 元大杜麗萍聲押
* 杜麗萍 與扁嫂關係好
* 稀飯+蛋白 阿扁進食
* 透過曾勁元 朱朝亮勸扁化敵為友
* 龍潭案1億元 匯自某科技大亨
* 紅火!二次金改官商現形!
* 仲諒當貴賓致中賢伉儷 藍批特偵組
* 法官:證據不足判不下手
* 開庭10分鐘 余政憲百萬交保

◆ 涉扁案 元大杜麗萍聲押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28

最高檢特偵組追查扁案昨天發動第八次搜索,前往元大金控相關處所調取二次金改等資料;並傳喚元大證券董事、世貿聯誼社副董事長杜麗萍,認為她涉嫌替元大行賄扁家,且涉及洗錢、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方近日傳訊馬家人。

檢方查出元大金控有大筆資金匯入扁家海外帳戶,杜麗萍在九十四年元大併購復華金之前,曾帶著大筆現金進入扁珍官邸,懷疑這是元大為併購復華金所付出的「代價」。

但杜麗萍辯稱,她與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夫婦、扁珍都是多年好友,曾受雙方之託傳遞訊息、處理事情或「跑跑腿」,不清楚他們之間的金錢往來及用途。

至於帶著現金進入官邸,她說那些都是人家「包好的」,她不清楚裡面裝的是什麼。

杜麗萍拒絕夜間訊問,法院今天將開庭審理是否准押。



◆ 杜麗萍 與扁嫂關係好

【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 2008.11.28

接近馬家人士指出,杜麗萍五十多歲,跟馬家關係密切,現任元大證券董事、世貿聯誼社副董事長;但她跟元大證券董事長杜麗莊(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妻子)沒有血緣關係,外傳她是杜麗莊妹妹的說法並不正確。

據了解,她私人跟扁嫂吳淑珍的關係非常好,也長期經營綠營人脈。這次可能是被查出協助扁嫂洗錢,而被聲押。

杜麗萍畢業於醒吾學院銀行保險學系,但她做餐飲業出身,曾任亞太飯店副董事長,經營高檔菜有獨到手法。

馬家因私人投資世貿聯誼社而與杜麗萍熟識,馬志玲禮聘她出任世貿聯誼社副董事長。

昨晚馬家不願回應杜麗萍被聲押一事。元大金控也表示,杜麗萍雖是元大證券董事,但不是元大金控旗下銀行、證券系統的員工,元大金控無法評論此事。



◆ 稀飯+蛋白 阿扁進食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蕭白雪/台北縣報導】 2008.11.28

前總統陳水扁結束禁食、開始進食!在台北看守所四個加起來超過三百歲的老醫生聯合勸說下,陳水扁昨天中午首度吃了稀飯,晚餐稀飯還加了蛋白,都吃光光。所方估計,陳水扁後天應可以正常飲食。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勝助昨天下午前往特偵組,遞狀要求讓陳水扁家人能進入看守所與陳水扁會面,勸他進食;由於陳水扁已逐漸飲用運動飲料、米汁、稀飯等,等於已解除禁食。

陳雲南表示,羈押禁見被告原則上,除律師外,不可跟其他人見面,特偵組會審慎討論扁律師提出的申請,再作處理。

阿扁本月十二日入所羈押後,到昨天吃稀飯為止,共禁食十五天,但期間仍有喝運動飲料、打葡萄糖點滴、吃胃乳、胃藥及喝米湯。

昨天中午阿扁吃下稀飯後,看守所內部鬆了一大氣,有員工說,「總算度過了一關」。

據了解,為了讓阿扁吃飯,看守所四個特約醫生、衛生科、戒護科等人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每天都在研究怎麼讓扁吃飯。由於阿扁是前總統,不敢強制灌食,最後決定展開磨功,以可能造成「永久器官損害」的理由對扁疲勞轟炸。

據了解,所方也摸清阿扁自認不是犯人,不願當他們的面飲食的心態,醫生將裝米湯的保溫杯放好,就趕緊離開,再盯著舍房的監視器看,終於看到扁拿起杯子喝了下去。

此時,醫生高興得差點出聲歡呼。

據了解,阿扁入所後幾乎每餐測血糖,加上戒護就醫住院時被打的針,雙手起碼有四十多個針孔,讓扁相當反感,因而前天兩度拒絕接受測血糖。

昨天阿扁吃稀飯後,所方將把血糖測量改為二到三天一次,讓阿扁少受點測血糖的針刺之苦。



◆ 透過曾勁元 朱朝亮勸扁化敵為友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11.28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曾勁元「三會」陳水扁的談話紀錄首度曝光。扁透過談話紀錄向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表示,選舉位子愈高,政治獻金愈多,大家都沒實報,這是制度不完美,他問心無愧未涉弊案,有必要大舉偵辦嗎?

至於是誰要誰去找扁,曾勁元仍堅稱是朱朝亮要他去找扁的。

在談話紀錄中,朱朝亮勸扁改過向善,並提出「化敵為友」三策略:下策是不擇手段為己辯護;自己無法脫身,只好維護民進黨利益是中策;悔過配合辦案爭取寬減刑期,得到民眾原諒才是上策。陳水扁看了後,僅回答「知道了,感謝。」

特偵組偵辦扁案,傳出朱朝亮點名曾勁元替扁傳話,曾勁元反指是朱朝亮要他陪女子張瑋津勸扁配合調查的爭議。由於各說各話,最高檢察署指派檢察官江明蒼調查,日前已傳喚曾勁元及張瑋津。

曾勁元證稱,他陪張瑋津見扁三次,都以筆記型電腦製作訪談紀錄,扁過目後,再交給朱朝亮。由於這三份談話紀錄未列印成文件給扁簽名,最高檢察署要進一步調查這些紀錄內容是否屬實。

第一份紀錄是今年五月廿八日,張瑋津、曾勁元問扁對於檢方偵辦扁家的意見。扁答稱國務費是歷史共業,巴紐案是官員受騙,有必要大舉偵辦嗎?還說選舉位子愈高,政治獻金愈多,大家都沒有實報,制度不完美,是必然之惡,他問心無愧。

第二份是今年六月二日,張瑋津證稱朱朝亮勸扁悔改配合辦案,提出「化敵為友」三策略。

第三份是今年八月十八日,張瑋津說朱朝亮提出十個問題,要她傳話問扁珍海外資金匯款方式、提供人頭帳戶資料、說明向企業募款情形,要求陳致中夫婦返台等。最高檢初步調查,未發現雙方有條件或利益交換。



◆ 龍潭案1億元 匯自某科技大亨

【曹秀雲/台北報導】2008-11-28 中國時報

前第一家庭在竹科龍潭購地案中,透過「白手套」蔡銘哲曾收到多少匯款?據了解,扁在特偵組的回答其實是五億元,比扁嫂吳淑珍傳出的二億元,多了三億元數目。據了解,這五億元除了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所匯出的四億元外,另外還包括來自丹麥一家名為Nordea紙上公司的一億元匯款。

據指出,特偵組目前已知這家丹麥的Nordea紙上公司的大股東,是國內知名高科技集團負責人。

紙上公司大股東 高科技負責人

龍潭案是由國科會竹科管理局編列預算八十六億元,向台泥辜家的達裕公司「先租後買」龍潭工業區用地,以提供當時廣輝電子公司興建五座六代面板廠,一舉解決台泥辜家的財務窘境、中信銀等銀行團對達裕六十多億元的放款,以及廣輝的建廠土地成本,前第一家庭陳水扁家族並從中賺取「佣金」,原本是扁家一個完美的「一石四鳥」計劃。

據了解,辜成允為了龍潭案,從二○○四年一月到四月,共分五次匯款四億元到蔡銘哲提供的海外帳戶。但同年五月蔡銘哲卻打電話告訴辜成允多匯了一億元,之後並且退還辜成允一億元。

不過特偵組在查龍潭案帳目時,卻發現還有一家名為Nordea的丹麥紙上公司,在四、五月期間有大筆匯款進了扁家人頭帳戶郭淑珍的戶頭。特偵組向辜成允求證,辜成允向特偵組作證時明確表示,他在丹麥沒有公司,也從未由丹麥匯款。

但是,陳水扁並不知道,蔡銘哲曾退給辜成允一億元,也不知道吳淑珍最後只收到二億元,因此特偵組為了陳水扁夫婦有關五億元與二億元的說法不同,曾借提當時在押的蔡銘哲問清楚。

同時收到錢 蔡銘哲退款辜成允

據了解,蔡銘哲供稱之所以會退給辜成允一億元,就是因為同樣在○四年三、四月間,扁家海外人頭帳戶內收到丹麥Nordea公司一億元的匯款,巧合的是,Nordea公司也是分五次匯款,因此他以為辜成允多匯了一億元。而擔任龍潭案牽線人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也向特偵組否認,Nordea公司和他有關。

據了解,特偵組查到,這家丹麥的Nordea紙上公司的大股東,是國內知名科技集團負責人。這位科技大亨的事業版圖曾橫跨筆記型電腦代工、液晶面板等產業,並且曾經在○四年支持過前總統陳水扁與在○八年支持現任總統馬英九的選舉。

目前特偵組在釐清扁家海外資金後已確認,扁家在瑞士的海角七億中,有二億元是來自台泥辜家,一億元是來自丹麥的Nordea紙上公司,但是如何看待Nordea紙上公司是「政治獻金」或是「佣金」,特偵組還在傷腦筋。



◆ 紅火!二次金改官商現形!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1.27

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的疑點

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背負通緝犯身分返台作證後,其所涉「紅火案」內容,引發二次金改是否涉及不法,其中,「紅火案」案確因中信金插旗金兆豐金而起,但該案與二次金改的關係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台北地檢署偵辦「紅火案」以違反證交法、背信罪起訴中信金控前財務長張明田、前法務長鄧彥敦、前財務副總林祥曦,因辜仲諒與前中信銀香港分行總經理陳俊哲、前中信金控策略長林孝平傳、拘不到,被發布通緝。

辜仲諒只剩背信之嫌?

今年10月7日台北地院宣判,不認為「紅火案」涉及證交法,但仍認為中信銀出資購買結構債獲利匯到關係企業不算數,依背信罪判處張明田、鄧彥敦、林祥曦重刑,但判決書中的法律見解,讓「共犯」辜仲諒被控違反證交法罪被「摘除」,只剩背信問題。

而辜仲諒的說法是,配合陳水扁政府限時、限量金改政策,「以小搏大」併吞兆豐金,有無起涉背信,仍有不小的辯論空間。

無法核銷的帳到底哪去了?

特偵組根據既有事證,中信金購買海外結構債建立併吞兆豐金的持股部位,但辜仲諒未經董事會核准,將結構債售予香港紙上「紅火」公司,再將10億元利潤分批匯款回中信金控的關係企業,其中,是否有損股東利益,涉及背信罪的成立與否。

同案被告陳俊哲曾透過律師顧立雄寄答辯狀,說明被指控短缺匯回的上億元資金,「部分是無法核銷的帳」,特偵組懷疑「無法核銷的帳」就是行賄扁家的錢。



◆ 仲諒當貴賓致中賢伉儷 藍批特偵組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8.11.28

國民黨立委不滿特偵組對扁案涉案人太過「禮遇」,昨天批評檢方把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當作「貴賓」;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稱陳致中夫婦為「賢伉儷」,也被質疑是在辦案,還是「搏感情」?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審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法務部長王清峰列席備詢,但多數立委仍把質詢焦點放在扁家洗錢疑案。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批評,辜仲諒被通緝兩年,回國接受偵訊後以新台幣一億元交保,竟然不用限制住居,特偵組好像把他「當貴賓一樣」;且辜仲諒被諭知一億元交保後,家屬馬上備妥一億元的台支本票,讓人以為「司法是可以談的」。

費鴻泰還暗指辜仲諒是「紅頂商人」,誰當總統就跟誰,但沒想到檢調單位竟然也扮演這種角色,讓人很失望。國民黨立委吳清池也認為辜仲諒被通緝,竟還大搖大擺搭私人專機入境,未免太囂張,不用限制出境也不合理。

除了國民黨立委在委員會痛批特偵組「禮遇」辜仲諒,民進黨立院黨團也舉行記者會表示,依照辜仲諒所涉案件情節與待遇,相較民進黨涉案公職人員的處遇,實在很不公平。

國民黨立委謝國樑則大膽預測,即使行賄金額上億元,甚至匯款到扁家帳戶,但涉及扁案的企業家只要「配合調查」,可能到最後都不必進監牢。

王清峰說她不能對個案表示意見,但認為特偵組檢察官「應該看到了、也聽到了」。

謝國樑另質疑,很多法官對貪汙罪「判不下去」,主要是貪汙治罪條例的罪責動輒在七年、十年以上,刑度過重。王清峰答復表示,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貪汙治罪條例刑度偏高是事實,法務部已對法官、檢察官、律師及學者發出問卷,而刑度如何修正,「心裡已有譜」,未來也將開公聽會廣徵意見。



◆ 法官:證據不足判不下手

【王己由/台北報導】 2008-11-28 中國時報

現行貪汙治罪條例規定的法定刑度,會不會重到讓職司審判的法官判不下手?北部地區一、二審法院法官表示,如果涉案人確有貪汙治罪條例規定的犯罪行為,且證據確鑿,不會判不下去,貪汙案難判的原因,在於檢方起訴證據,有時「五五波」,才是難下判決的關鍵。

部分台北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刑庭法官、庭長指出,現行的貪汙治罪條例,因為屬於特別法的緣故,相關刑度確實比較重,特別是在八十五年十月廿三日修正公布前,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之罪,法定最重刑度,還可判到「死刑」。

自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廢除死刑選項後,整個條例的各種貪瀆罪,刑度雖然不輕,但條例還是有「減輕刑度」的配套措施,包括犯罪後自首、偵查中自白、犯罪金額五萬元以下,都可以減刑。

另自首或自白時,被告如果有犯罪不法所得,在自動繳交後,也可獲得減刑。

這些不願具名的法官強調,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公務員等涉案人,如果證據顯示確有其事,依法判處該有的刑度,不會有什麼判不下去的情形,因為斟酌刑度時,是可以根據各種減刑規定衡量。如果涉案人真的情有可原,還有刑法五十九條「情堪憫恕」可以酌減刑度。



◆ 開庭10分鐘 余政憲百萬交保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張宏業、林保光/連線報導】 2008.11.28

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在檢察官同意以交保取代羈押情形下,法官昨天開庭十分鐘,便裁定以一百萬元交保。
被羈押四十三天的余政憲步出法院,身形消瘦、憔悴。他哽咽說:「我祖父余登發遺訓有交代,做事情不能收紅包、不能拿回扣,我在南港案中絕沒有拿一毛錢。」對於造成社會不安,他向社會大眾鞠躬致歉。

余政憲昨天獲交保後,趕回高雄縣橋頭鄉老家,含淚向鄉親訴苦,他說「這段時間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記憶。」

服務處人員準備毛巾讓他遮覆額頭,燃火爐讓他「過爐」,八十六歲婦人餵他吃豬腳麵線去霉運。

扁案至今有五人被撤押或停押,包括余政憲、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扁辦主任林德訓、扁家帳房陳鎮慧、白手套蔡銘哲;在押的有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及陳水扁。

羈押期間是否知道陳水扁被收押?余政憲說,在看守所很多消息都只有片段,除了律師見告訴他一些外面的事,很多東西他都不知道,也不瞭解。

據指出,余政憲供稱受吳淑珍指示,在兄弟飯店將南港展覽館評選委員名單交給蔡銘哲,轉交給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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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搖國本的二次金改 聲押杜麗萍遭駁回

* 杜麗萍招供 送2億進官邸 搬7億到元大
* 珍指揮搬7.4億到元大 陳鎮慧抖出來的
* 聲押杜麗萍駁回 特偵組首次挫敗
* 杜麗萍經手的錢 遠比蔡銘哲多
* 特偵組傳訊 還原當時場景 幫珍推輪椅 羅太太也推現金
* 辜仲諒供詞 掀金改潘朵拉盒子
* 珍生命保證:未介入二次金改
* 動搖國本的二次金改
* 央行副總裁 被請去驗証物了
* 國務費等扁家4案 特偵組開始撰寫結案書類
* 司改會轟特偵組違反偵查不公開

◆ 杜麗萍招供 送2億進官邸 搬7億到元大

【顏玉龍、陳志賢、郭良傑/台北報導】2008-11-29 中國時報

在「海角七億」之後,扁家洗錢案廿八日又被查出七億四千萬元!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坦承,九十四年元大集團併購復華金控期間,曾在元大集團高層陪同下,用水果箱送了兩億元現金進官邸;翌年(九十五年)又在吳淑珍指示下,與吳景茂到國泰世華銀行提領七億四千萬元,轉到元大金控。

由於杜麗萍在地院開羈押庭時,法官認為杜女對案情已有明確交代,檢方已多次搜索陳水扁、吳淑珍住居及辦公處所,也多次傳訊或羈押相關人員,暫無對杜麗萍羈押的必要,裁定以一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特偵組將在近日傳喚元大金負責人馬志玲到案說明。

特偵組偵辦扁家介入二次金改弊案,在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及妻子陳俊英等人指證下,供出與吳淑珍關係良好的杜麗萍,曾與元大高層送現金進官邸情節。

特偵組廿七日搜索杜麗萍住所及她在元大證的辦公室,並將她傳喚到案,訊後檢方以涉嫌行賄及洗錢罪嫌重大,且與吳淑珍等人有串證之虞,漏夜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因杜女表示身體無法負荷,合議庭同意延後到隔(廿八)日開庭,杜女在候審室過了一夜。

據了解,特偵組早在十月十七日搜索中信金控、開發金控及元大金控時,發現元大集團與扁家有異常資金往來,為避免打草驚蛇,僅傳喚元大集團馬志玲、杜麗莊及馬維辰三人,調查三人致贈陳致中結婚禮金六百萬元的旅行支票。

據悉,特偵組從上波搜索金控查扣的相關事證,提訊陳鎮慧、吳景茂等人,發現杜麗萍分別在九十四年將兩億現金搬進官邸,翌年在紅衫軍倒扁期間,在吳淑珍指示下,駕車載吳景茂到國泰世華銀行提領七億四千萬元現金,並由元大集團協助「理財」。

杜麗萍辯護律師談虎表示,元大證併購復華金期間,杜麗萍曾陪同元大人員進入玉山官邸,以水果箱滿裝新台幣兩億元交給吳淑珍,目的是希望「政府站在公正立場」,讓市場自行運作,並非行賄。

談虎轉述杜的供詞說,吳淑珍另在九十五年九月、紅衫軍倒扁期間,曾找杜麗萍開車到國泰世華銀行,載吳景茂前往元大金,後來在辦公室內見到吳景茂清點鉅額款項時,她也感到非常意外,但杜強調自己只是「司機」。

據了解,杜麗萍陪同元大集團高層,將兩億元搬進官邸時,是由「第一推手」之稱的「羅太太」施麗雲協助搬運,外傳一同前往官邸的元大高層,疑是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或其子馬維辰。特偵組昨日上午傳喚施麗雲到案,她向特偵組證實確有其事,檢方近日將傳訊馬志玲父子。

據指出,扁家在瑞士的「海角七億」,特偵組已大致釐清資金來源,至於暗藏在元大集團下的七點四億元密帳,特偵組懷疑該筆資金全來自二次金改期間,金控業者向扁家「進貢」的不法所得。據了解,杜麗萍也向特偵組強調,兩筆資金絕無重疊。



◆ 珍指揮搬7.4億到元大 陳鎮慧抖出來的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1.29

特偵組偵查扁家洗錢案查出扁嫂吳淑珍坐鎮指揮搬運7.4億現鈔的驚悚內幕,據了解,特偵力勸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當「汙點證人」供出案情,約談涉案的元大證董事杜麗萍時,沒有提示人證、物證,輕鬆讓杜麗萍招供。

杜麗萍招供內容還包括94年以水果箱裝載2億元現鈔進入官邸,使得檢方長期以來懷疑扁家收取大量現金黑錢之事,得到證實。

陳鎮慧自陳水扁擔任華夏律師事務所律師時,即追隨陳水扁,幫扁處理公私帳,特偵組老早懷疑傳聞中吳淑珍官邸收現金並非傳聞,而是確有其事,於是全力突破陳鎮慧的心防,不但在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上有所斬獲,更進一步查出扁家搬運巨量現鈔,在紅衫軍「紅潮」來襲時有逃亡跡象。

根據陳鎮慧的指述,95年9月間她聽吳淑珍指示,陪同吳景茂前往國泰世華銀行將7.4億元現鈔領出、裝箱,陳鎮慧供稱,當時有吳景茂妻子陳俊英、元大證董事杜麗萍陪同,他們最後將裝滿現鈔的皮箱運往元大集團,有元大集團高層協助搬錢。

陳鎮慧供出扁案重大案情作出「特殊貢獻」後,特偵組認為說法可信,最後一次提訊她時,刻意支開委任律師洪偉勝,依證人保護法對她製作證人筆錄,並於本月20日下午無條件將陳釋放,還派警方保護她的人身安全。

陳鎮慧獲釋之後,特偵組密集提訊吳景茂、約談陳俊英查證細節,起初,吳景茂還不願說出實情,特偵組昨天連續第4次提訊吳景茂,並提示杜麗萍的證述,吳景茂坦承部分案情,仍辯稱是人頭,下午被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裁定以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事實上,特偵組根據涉案被告與扁家關係的親疏,設定扁家藏現金秘密知情者包括扁辦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羅太太」羅施麗雲、陳鎮慧等,特偵組認為,陳鎮慧雖涉貪汙、洗錢重罪,但沒有A錢,想方設法勸她供出扁家犯行,找到突破口。

※ 原來是陳鎮慧,某些媒體連「王子復仇」的說法都搬出來了。



◆ 聲押杜麗萍駁回 特偵組首次挫敗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1.29

特偵組偵辦元大證董事杜麗萍行賄扁家、協助扁家洗錢案,聲請羈押禁見被駁回,面對系列偵查首次挫敗,特偵組聲押是為了追蹤贓款,失敗則疑與處理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投案態度有關,特偵組決定不抗告,近期再約談杜麗萍設法追查贓款。

聲押杜麗萍時,特偵組論告表示她可能涉嫌湮滅證據,且尚未就運輸巨額現金部分偵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她可能勾串吳淑珍;法院裁定認為,特偵組多次傳訊或羈押相關人員,並多次搜索、約談,9月、10月已搜索扁家、元大金控經營階層相關處所,沒有羈押必要,裁定杜麗萍以100萬交保,但限制出境。

特偵組聲押杜麗萍是懷疑她協助吳淑珍搬運的7.4億元現鈔,目前流向不明,有意藉羈押被告追回扁家犯罪所得,但法官駁回聲請的心證,可能與特偵組處理「紅火」案有關。

辜仲諒傳出與特偵組達成「不聲押」、「不上銬」、「交保金不拘」條件交換,法界認為,法官駁回杜麗萍的聲押裁定,是認為既然同樣涉及行賄、洗錢的辜仲諒可以1億元交保,依照法律比例原則,涉案情節雷同的杜麗萍也沒有羈押必要,另有一說則是指法官不想為特偵組的偵查技巧背書。

特偵組27日搜索杜麗萍的住處、她的世貿聯誼社副董事長辦公室,檢方在杜麗萍辦公室並未查獲有關她運送2億元現鈔進官邸,運送7.4億現鈔去元大集團的犯罪事證,不過,杜麗萍到案後配合偵訊,向檢察官坦承兩次搬錢的情節。

聲押庭中杜麗萍和特偵組對搬錢的事沒有爭執,特偵組主張7.4億元中有5.4億元已被匯往海外,這筆錢與扁家被瑞士凍結的7億元無關,聲押被駁回後,特偵組擔心消息走漏,扁家可能進行資金挪移再隱匿資產,造成緝贓難度,近日將再約談杜麗萍。



◆ 杜麗萍經手的錢 遠比蔡銘哲多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1.29

杜麗萍坦承幫扁家載七億四千萬現金到元大,特偵組查出其中五億四千萬元已匯往海外,原打算收押杜麗萍後向國外相關單位聲請凍結,但羈押不成且消息曝光,檢方研判扁家可能會儘速移轉資金,對後續偵查影響甚大。

據了解,杜麗萍與吳淑珍是多年好友,扁執政時期,她與扁家白手套蔡銘哲都常進出玉山官邸,是另一個吳淑珍與企業界往來的牽線者;而且她協助處理的扁家金額,遠比蔡銘哲多。

據了解,扁家在瑞士被凍結的七億元,主要都是九十四年以前匯入,特偵組早就在懷疑九十四年以後扁家還有收受的金錢待查;日前訊問在押的陳鎮慧、吳景茂等人,終於獲得突破,調查箭頭直指杜麗萍。

檢方這陣子積極調查,確認九十五年底,杜麗萍曾協助扁家載送七億四千萬元至元大相關處所存放,其中五億四千萬元後來陸續匯到國外;檢方認為杜麗萍涉嫌協助扁家掩飾犯罪所得。

特偵組初步調查認為,這七億四千萬元包括元大送進官邸的兩億元,及其他不法所得;但因為外界不知道檢方已查獲這部分扁家資金,前天的搜索、聲押行動格外低調,就是為了不讓扁家人知道這筆款項已被掌握。

檢方的偵查計畫是希望羈押杜麗萍後,搶在扁家人之前,儘速向國外申請凍結;不料,法官審理後裁定杜麗萍交保一百萬元。檢方擔心這部分案情曝光後,扁家可能透過紙上公司進行多國轉帳、逃避追查,正研擬對策。



◆ 特偵組傳訊 還原當時場景 幫珍推輪椅 羅太太也推現金

【顏玉龍/台北報導】2008-11-29 中國時報

特偵組為調查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將兩億元搬進官邸過程,廿八日傳訊「羅太太」施麗雲到案說明。據了解,羅太太過去除了幫吳淑珍推輪椅外,在企業行賄扁家時,目睹前第一家庭現金運送過程,有時還幫忙推現金。

特偵組廿八日上午以證人身分傳訊「羅太太」施麗雲,調查企業行賄扁家、國務機要費及海外洗錢等相關案情。

據了解,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向特偵組供稱,她在九十四年將兩億元現金送進玉山官邸時,在場的羅太太放開吳淑珍的輪椅,幫忙搬現金進入屋內;檢方為鞏固案情,傳訊羅太太還原當時場景。

據了解,杜麗萍打進吳淑珍的生活圈後,時常到官邸探視吳淑珍,也因此與羅太太互動頻繁。

羅太太曾被踢爆溢領情報津貼、濫用特勤人員當僕人,連丈夫羅勝順空降中華紙漿董事長,也被外界批評為吃相難看;但她替吳淑珍推輪椅長達廿年,連陳水扁也曾說,「沒有她,不曉得日子要怎麼過?」可見她在扁家的地位。

據悉,企業及金控業者搬現金進入官邸,羅太太不僅全程目睹,還協助搬運。辦案人員說,她不僅是第一推手,也是扁家金庫的推手;特偵組提示杜麗萍、陳鎮慧、吳景茂等人的筆錄,她坦承協助「搬水果禮盒」,至於禮盒內的物品,她則完全不清楚。特偵組偵訊三個小時後,將她飭回。



◆ 辜仲諒供詞 掀金改潘朵拉盒子

【呂昭隆/台北報導】 2008-11-29 中國時報

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的返國投案,等於掀開扁家與金融圈的晦暗關係。據了解,辜仲諒的供詞,如同案情「通關密碼」,已協助特偵組打開潘朵拉盒子,一場金融界的醜聞即將登場,有些涉足金融業的財團,現在是剉咧等,約談是遲早的事。

據指出,自辜仲諒廿四日返台,直入特偵組應訊長達十二小時後,這幾天特偵組忙得人仰馬翻。辜仲諒的供詞,如同「通關密碼」,讓特偵組得以解讀扁家在金融這塊領域的案情。

消息來源指出,辜仲諒的供詞如果查證後一一獲得突破與證實,扁家涉及貪瀆的金額相當龐大,不僅僅只是海外的七億元,數字將達三十億元之譜。

金控參與二次金改 幾人人下注

據指出,參與二次金改的金控公司,幾乎人人都「下注」,差別只是多寡,而下注較多的,就能拿到門票,以往有關二次金改弊情的傳聞,料將成真;而且,與扁家有晦隱關係的金控,還不僅限於參與二次金改的。當然,這些金錢究竟是「政治獻金」,亦或是對價關係的行賄,則是未來法庭攻防重點。

據了解,由於辜仲諒與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馬永成、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交情極深,而馬永成與鄭深池,前者負責金改的「事」,後者處理金改的「錢」,預料,馬、鄭二人,將是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後續調查的重點。

另據指出,由陳水扁與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主導的鐽震軍火公司,儘管胎死腹中,唯鄭深池亦有與聞。

此外,相關消息來源指出,辜仲諒涉及的中信銀購買高雄不動產案,辜仲諒明白供稱,這棟位於澄清湖的房子,是前總統陳水扁親自找辜,並說鄭深池現在有困難,要求辜能幫忙。辜仲諒找人去鑑價的結果,房子只值六億二千萬,但扁還是希望辜能「幫忙」,鄭又不肯讓價,最後房子還是以八億餘成交,再轉手賣給中信銀九億餘元,其間三億元價差,極可能流入扁家。



◆ 珍生命保證:未介入二次金改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8.11.29

元大證董事杜麗萍證實,幫珍搬現金7億4千萬元到元大,吳淑珍的律師李勝雄上午在前往寶徠探視吳淑珍後,發表由吳淑珍口述,陳致中代筆的聲明。吳淑珍在聲明中,以生命保證未介入二次金改案,強調陳水扁並不知此事,但承認在總統大選前,曾收到元大馬家的政治獻金二千多萬元。

吳淑珍的聲明表示,在紅衫軍倒扁期間,她因電解質不平衡的身體因素住院治療,不可能指示杜女搬錢到元大,也否認曾委託元大進行理財。

在聲明中,吳淑珍以生命作保證,強調絕未介入二次金改案,但坦承在陳水扁競選連任的大選前,曾收到元大馬家的政治獻金二千萬元左右,吳淑珍的聲明否認指示任何人搬運現金到元大,等於否認杜麗萍幫珍搬運7億4千元現金到元大的說法。

這份聲明,是由吳淑珍口述,陳致中代筆,在聲明中,吳淑珍並親筆簽名。

【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前總統陳水扁,渡過第一個寒流,台北看守所表示,結束絕食後,陳水扁的血壓、脈搏、體溫,今天都正常,也喝了500cc加蛋白的粥,昨夜寒冷,看守所內還是沒有提供熱水盥洗,有提供薑湯,但阿扁沒喝。

北所副所長李大竹指出,陳水扁絕食後又開始進食,之前曾有腹瀉現象,目前也已經好轉,也喝了一些胃乳;據了解,陳水扁恢復正常飲食,身體狀況已經改善,讓所方人員都暫時鬆一口氣。

陳水扁的律師有帶了長袖保暖衣褲給陳水扁,所方表示,這些衣物還寄著,陳水扁還是穿看守所的衣服。昨晚氣溫下降,看守所有煮一些薑湯,但陳水扁沒有喝;此外,依規定,看守所12月1日開始到2月28日,有提供熱水,陳水扁只要再過二夜,就可以洗熱水澡。

雖然天氣冷,台北看守所外還是有聲援阿扁的群眾,上午挺扁後援會約60多人到場,給陳水扁加油打氣,帶著旗幟、布條、道具,上午有幾名支持者,因大門沒關,一度進入看守所大門內,後來一一被帶出大門。



◆ 動搖國本的二次金改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王聖藜/特稿】 2008.11.29

八年前,陳水扁曾因拉法葉案說過「動搖國本也要辦下去」的政治語言,結果什麼也沒辦到,反成選舉時,打擊藍營之用,如今,馬英九也應套用這句話在二次金改案上,重申即使動搖國本,也要辦出二次金改弊案。

元大證董事杜麗萍與元大高層二億元進官邸,又協助扁嫂將7.4億元現金,運赴元大暫放,引爆二次金改的密室交易弊端,元大給二億現金,請執政當局不要插手放行,二億元相當是「過路費」,總統官邸竟成收賄的地方。

陳水扁二次金改的目的,說好聽的是在擴大金控規模,以利國際競爭,結果,限時、限量的減半政策,引來金融機構的重新切割,引來各方勢力的大展拳腳,官邸則是金融企業的勝負決戰點。

最早曝光於媒體的國票金控經營權案,前國票金董座林華德因博達案下台後,耐斯集團陳哲芳為爭奪董座而拉攏官股,陳哲芳二度拜會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前第一親家趙玉柱拿了耐斯的三千萬「借款」,前總統女婿趙建銘的角色,也在本案中曝光。

在開發金控經營權之爭中,辜家二少、陳敏薰雙雙進入官邸,理由是去官邸看吳淑珍的腳傷,但實情則是雙方各自鑽營,各顯本事,連power point簡報都出現,官邸的角色好似這場二次改金擂抬賽的裁判。

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案,如有馬英九的加持,借用阿扁的「即使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特偵組必定更加有如神助,透過公權力的介入,把二次金改中原屬於國家的錢給要回來,才能重振社會的公平正義。

※ 歎為觀止,後人可能會寫出台灣版的「官場現形記」。



◆ 央行副總裁 被請去驗証物了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11.29

特偵組聲押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啟動二次金改的偵辦,陳水扁執政時,力推公股金融機構「限時、限量減半」,造成金融勢力的重整,由於衍生的貪瀆弊案叢生,期間的對價關係,查證上仍須有力證據佐證,特偵組將先行偵結扁家海外密帳牽扯出的企業行賄,以及國務機要費等案,再以簽結二次金改方式,再集中火力全力偵辦。

本月27日,特偵組第八度的神秘大搜索,過程保密且慎重。今天上午特偵組協請總統府、行政院、法務部、經濟部、財政部、央行副總裁周阿定和金管會等相關政府人員前往特偵組,勘驗檢方9月間自前總統陳水扁住處、辦公室所搜索到的相關證物。據了解,特偵組的動作應與日前的搜索有關,案情則是複雜的二次金改案。

扁家海外密帳案,經特偵組逐一還原金錢流向,案情輪廓已經大致確定,除二年前,早已起訴繫屬台北地院的國務機要費部分,有關國務費案中,以領據核銷的機密費案,南港展覽館衍生的力麒行賄案、竹科龍潭購地案、海外洗錢案,特偵組將會在下個月先行起訴。

至於敏感而複雜的二次金改,雖然特偵組早在10月17日,對中信、開發及元大等國內三大金控公司大搜索,但案情仍限於扁家海外帳戶間的資金往來,當時,特偵組極力否認與二次金改有關。

據了解,特偵組根據陳鎮慧、吳景茂等人的供述,掌握元大證董事杜麗萍穿梭在扁家與元大馬家間的角色,在第八度大搜索後,再度傳訊杜女到案,並以杜麗萍涉嫌行賄及洗錢等罪名,向法院提出聲押,未料,因法院裁准以一百萬元交保,而打亂特偵組整個佈局。

特偵組初步蒐證,限時、限量的二次金改,確實隱藏不少弊端,元大馬家為併購復華金,二億現金進總統官邸,正是違背職務的賄款。由於相關的二次金改案情中,不乏企業負責人或代表人勤跑「玉山官邸」,希望透過繳交過路費,改變併購的遊戲規則,特偵組將在扁案第一波偵結起訴後,以簽結的方式,再集中特偵組人力擴大偵辦。



◆ 國務費等扁家4案 特偵組開始撰寫結案書類

中央社 2008.11.29

特偵組偵辦扁家所涉案件已進入尾聲,檢察官今天趕工撰寫結案書類。據指出,特偵組將國務機要費、海外洗錢、龍潭及南港等四個案件列為首波結案範圍,預計12月初偵查終結。

另外,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所涉及的侵占機密外交款及企業賄款扁家等案件,特偵組將持續偵辦。

檢方指出,國務機要費案部分,被告包括前總統陳水扁、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馬永成等人,涉及罪名包括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侵占公有財物、偽造文書等。

海外洗錢部分,檢方將陳水扁、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友人蔡銘杰、蔡銘哲、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等9人列為被告,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

至於龍潭基地開發案部分,被告分別為陳水扁、吳淑珍、蔡銘哲及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有關南港展覽館案部分,因特偵組及台北地檢署聯手偵辦,雙方已協調將共同偵結。特偵組將只負責吳淑珍、蔡銘哲涉案部分;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所涉案情,因兩人曾遭北檢聲押獲准,將由北檢處理。

檢方人士指出,北檢偵辦的南港案中,郭銓慶與力拓營造總經理蔡尚清等員工6人,均因同意轉為「污點證人」,檢方將依證人保護法規定予緩起訴,或請求法院予以緩刑宣告。



◆ 司改會轟特偵組違反偵查不公開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 2008.11.29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洗錢案沸沸揚揚,引發社會大眾矚目,民間司法改革會上午發表聲明抨擊特偵組偵辦過程中未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且羈押犯罪嫌疑人或交保也沒有明確且一致的標準,民間司改會要求檢方應跳脫政黨、拋棄本位主義,檢討現行羈押法制。

曾為扁家御用律師顧立雄上午也發言強調,法律基本道德原則是應給予每人平等的關懷,才是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

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台北市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刑事人權法案推動聯盟共同舉辦的「第六屆司法改革論壇-刑事人權法案」,今天上午在台大學凝態科學研究中心暨物理學館國際會議廳舉行。包括顧立雄等約300位律師、警政人士與會。

上午論壇以民間版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作為討論基礎,針對偵查中律師辯護權及在場權、刑事訴訟新制下被害人保護機制和對現行羈押制度檢討;律師吳孟勳以曾在某刑大遭受偵查隊長刁難和今年6月遭調查局台北市調查員連續施暴二次受傷的曾文杞律師等真實案例,引發討論,與會律師一致對於檢警偵訊時對陪訊律師的言語及肢體施暴,大加伐撻。

前交通部長途電信管理局局長蒙志忠先生也現身說法,蒙志忠是因民國80年大哥大採購弊案,官司纏訟15年,今年四月才由法院判決無罪定讞;白髮蒼蒼的蒙志忠痛批當年調查局調查員「製造」不正確的筆記本等証物取供,案子移送到檢方後,「我也莫名其妙被羈押」,尤其銬上手銬那刻,「一生的清白被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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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認定 珍7.4億是「貪汙所得」

* 特偵組認定 珍7.4億是「貪汙所得」
* 會勘扁辦機密公文 官員吃驚
* 短評─扁珍禮義廉
* 邱義仁剃大平頭 待遇輸扁一大截
* 邱義仁剃平頭 北所:已徵得同意

◆ 特偵組認定 珍7.4億是「貪汙所得」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11-30 中國時報

扁家在紅衫軍反扁前的國內大金庫在哪?經查確實是在國泰世華銀行的保險室,只是承租人並非扁、珍,而是吳淑珍的大嫂陳俊英。據悉,特偵組依據汙點證人陳鎮慧的供詞,查出七.四億元現金在九十五年九月前即是存放在此,後來在珍的指示下,由元大證董事杜麗萍等人及時搬到元大集團。

特偵組調查二次金改弊端,發現扁珍在國內原本還有七億四千萬元的鉅款,而且都是在二次金改期間所收的「政治獻金」,除了元大金的二億元外,還有某家知名大型金控。

為追查鉅款下落,特偵組近日將傳喚元大馬家及某金控業者、與負責銀行經營的國泰蔡家等人到案說明。

由於特偵組認定這筆錢是「貪汙所得」,不排除再要求吳淑珍將七億四千萬繳回國庫。

有關扁嫂在官邸收受商界現金的存放「金庫」,特偵組終於查出,吳淑珍是指示陳鎮慧、吳景茂以吳妻陳俊英名義在國泰世華銀行總行承租保險室,等到企業以水果箱藏現金送至官邸之後,再指示陳鎮慧將現金放至銀行保險室內,吳淑珍有需要用錢時,再指示陳鎮慧去銀行拿。

據悉,陳鎮慧同意轉成「汙點證人」,先支開律師洪偉勝,指認扁珍兩人涉及國務機要費貪汙事證後,特偵組依證人保護法,在廿日當庭釋放陳鎮慧。

事後,特偵組與陳鎮慧相約,在外面以證人身分詢問陳鎮慧,陳再供出吳淑珍在九十五年九月指揮她及杜麗萍,陪同吳景茂夫婦,同赴國泰世銀總行搬走七億四千萬現鈔一事。

特偵組依據陳鎮慧的供詞,傳喚元大證董事杜麗萍。

杜麗萍不但承認搬七億四千萬到元大馬家住處外,還供認她在九十四年陪元大高層以水果箱裝載兩億元現鈔進入官邸。

由於陳鎮慧、杜麗萍都供認搬七億四千萬現鈔一事,因此特偵組再提訊吳景茂、約談陳俊英查證細節,吳景茂坦承部分案情,仍辯稱是人頭,不知道七億四千萬的來源。

據了解,吳景茂還辯稱,他不知當時搬運的行李箱裡面究竟是不是現金,他說,那是妹妹吳淑珍的東西,他認為只是幫妹妹的忙,而且妹妹也曾交代他,不要多問。

據指出,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一開始就懷疑有企業送現鈔至官邸情事,但苦無具體事證,因此特偵組在九月廿五日展開大規模搜索時,也將扁珍等人的保險箱列為搜索標的。

當時特偵組因立委邱毅爆料指出,吳淑珍曾以蔡鎮宇名義,在信義區松仁路國泰世華銀行總行租用四點五坪頂級保險室,該保險室編號為D01,每年租金高達新台幣一一七萬元,因此搜索地點也包括這個保險室,但因銀行沒有蔡鎮宇名義的保險室,無功而返。

不過特偵組依據陳鎮慧、杜麗萍等人供詞,才知道吳淑珍是以陳俊英名義承租的,而且錢早在九十五年九月就搬走了,難怪當時查不出來。



◆ 會勘扁辦機密公文 官員吃驚

【陳志賢/台北報導】2008-11-30 中國時報

特偵組廿九日上午邀集中央銀行副總裁周阿定在內的總統府、行政院、法務部、經濟部、中央銀行等單位十餘名官員,協助勘驗、鑑定搜索扁辦所查扣的大批機密資料、公文。據了解,昨天勘驗鑑定的資料,其中就有二次金改有關的公文。

這是繼本月八日、十日請國安局、調查局、國防部、調查局等單位勘驗、鑑定後,特偵組第三度請行政機關官員協助勘驗查扣文件,並鑑定其機密等級。

昨天協助特偵組勘驗的官員,除了央行副總裁周阿定,還有總統府政風處長謝建財等人。有官員當場看到從扁辦查扣的文件、資料繁雜且範圍極廣,瞠目結舌。

據指出,特偵組昨天勘驗的文件中,包括有二次金改相關公文資料在內,顯示出陳水扁擔任總統期間,非常「重視」二次金改的政策及執行成果。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及扁家洗錢案,曾在九月廿五日二度搜索扁辦、扁家寶徠住處時,查扣了四十餘箱的文件。由於資料來源遍及國安局、行政院所屬機關,並且由於部分資料疑是機密文件,因此特偵組相當慎重,已陸續請求各行政單位協助勘驗鑑定。

特偵組說,各行政機關鑑定查扣文件後,日後會以公文函覆特偵組。特偵組將依據這些行政機關的鑑定結果,調查陳水扁是否有涉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行為。



◆ 短評─扁珍禮義廉

【中時小社論】 2008-11-30 中國時報

還有誰相信扁、珍夫婦?扁家洗錢案洗出海角七億不夠,最近又搬出元大七億四現金,所有匪夷所思的情節,全部在扁家上演,即使吳淑珍透過律師再次澄清,她沒介入二次金改、她沒拿元大二億水果盒,只在陳水扁不知情的情況下,收了二千萬元大的「政治獻金」。但,誰還肯相信她?

有沒有介入二次金改?法律上,界定可能要嚴謹一點,但誰都知道二次金改所有相關企業集團,無不奔走官邸,奉上現金或匯款,吳淑珍否認這是「介入」;沒錯,說介入還太輕鬆了點,吳淑珍的行為,差不多接近「主導」了。

吳淑珍以「生命保證」,否認她曾指示搬七億四千萬現金到元大,偏偏特偵組偵辦過程中,珍兄吳景茂已承認,搬錢時他在場。吳景茂長年為扁家的人頭戶,處理財務,忠心耿耿,沒為自己A一文錢,卻為了扁家被羈押一個多月。吳淑珍的「生命保證」,在為她犧牲一個多月自由的兄長面前,格外不值錢!

扁、珍一搭一唱,一個言必稱台獨建國,一個言必指夫君不知情,沒人知道他們到底是為了什麼原因,從海角七億搞到皮箱七億四,從土地買賣的四億搞到高科技業者的一億,隨便數數就接近廿億之譜,這些以億計數的資金,即使不是貪汙所得,至少不是他們的職務所應得吧?喊冤之前,真該想想自己怎麼敢開口、怎麼敢收下這些巨額資金而不覺羞恥。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 邱義仁剃大平頭 待遇輸扁一大截

【蔡慧貞/台北報導】 2008-11-30 中國時報

當外界高度關切扁案和前總統陳水扁在台北看守所生活時,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已在同一看守所被收押了整整一個月。委任律師謝穎青形容邱的情況,只能以「慘」字形容。他氣憤難當地說,周一(廿四日)去看邱義仁,赫然發現他竟莫名其妙地被所方剃了一個幾近光頭的「大平頭」,根本是所方故意羞辱人,明天他將向法院再次提出撤銷羈押聲請。

謝穎青不滿地表示,特偵組自十月卅一日將邱義仁收押禁見至今,僅在邱被押的第一周提訊一次,從此邱義仁就無人聞問。

前天台北看守所為澄清羈押前總統陳水扁有特權的流言,還特別邀請媒體進入看守所參觀所內設施,強調陳水扁在所內待遇與他人無異,住在不到一點八六坪大的獨居房內,每天放封一次十五分鐘,飲食、洗澡、用水與其他人無異。但謝穎青認為,如果扁待遇和其他羈押被告一樣,那邱義仁就是根本未獲平等對待。

謝穎青說,他上周五(廿一日)去台北看守所,邱義仁還是一頭標準邱式半長髮,經過周末假日兩天,他周一再見邱義仁時,大吃一驚,因為邱已被理了一個幾近光頭的大平頭。謝穎青忍不住當著檢察事務官的面兩度連呼:「太過分了!」反倒是邱義仁只嘆了口氣,淡淡地說,「沒關係啦!」

謝穎青不滿地表示,本來他以為進了看守所就會被理大平頭,因此隱忍了下來,看到林德訓交保出來時,還是和遭羈押時的髮型一樣。後來他跟邱義仁說了這件事,邱對於自己的留了卅多年的髮型被剪成大平頭,難過極了。

不僅如此,謝穎青更指出,邱義仁被關了四個禮拜,待在看守所的第一和第二個禮拜,都只一周放封一次,且一次只出去了三分鐘;第三和第四周才再各增加一次放封。但「一次放封只有三分鐘能幹什麼呢?講難聽點,連小便的時間都不夠!」

面對邱義仁的慘狀,謝穎青實在氣不過,頻頻對邱說,「你的情況真的很不好」,更要向台北看所守抗議。但自謂已是「半死之人」的邱義仁反而不斷地勸說謝穎青,「再忍一忍。」

謝擔心邱義仁哮喘病發,非得吃藥不可,好不容易託人跟醫生帶了藥,要送進台北看守所中,但藥是進去了,邱在裡頭待一個月,到現在藥都還沒到他手上,面對謝的怒氣,邱屢勸慰謝穎青,「還有人比我更慘,真的沒關係。」



◆ 邱義仁剃平頭 北所:已徵得同意

自由時報 2008.11.30

〔本報訊〕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因扁家疑似洗錢案持續在押,日前委任律師謝穎青律見時,發現他原本披肩的長髮被剪成平頭,認為邱義仁受到檢方不平等對待。特偵組表示,已經獲得邱義仁同意,一切都依司法辦理。

所方表示,邱義仁的頭髮最近修剪成3公分長的平頭,是因為他進看守所時頭髮不符合所方規定,依照儉樸適度原則徵其同意後修剪。

另一方面,律師交給所方的氣喘藥也都會在當天轉交邱義仁,並沒有押著藥不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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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癥結:國家資本主義體系惹的禍

* 南方朔觀點 扁案癥結:國家資本主義體系惹的禍
* 扁出訪運鈔? 扁辦促陳文茜說明
* 《獄中對話》完稿 扁準備寫《台灣獨立》
* 法部指兩律師洩密 要辦人
* 開鍘 扁律師鄭文龍遭傳訊
* 邱義仁評剪髮「逆來順受」
* 羞辱邱義仁
* 看守所侵人權 恐違憲
* 「人權」始終來自「人性」
* 合照疑雲 檢方相信朱朝亮

◆ 南方朔觀點 扁案癥結:國家資本主義體系惹的禍

【南方朔】 2008-12-02 中國時報

阿扁家族親信所涉弊案,在查到「二次金改」部分,才算真正進港。因為這種以「金控減半」為名的「改革」,其實就是賤賣國產,收受賄賂的一種對價交換關係。它所涉金額動輒一億兩億,甚麼國務機要費,機密外交費,全都成了小巫。

而有關「二次金改」這部分,如稍加追究,當會發現源頭乃是所謂「黨國資本主義體系」。過去的中華民國,和多數後進國相同,為了加速資本累積而有「發達國家資本」這樣的策略方針。於是龐大的國營黨營事業體系遂告形成,它包括了油電、郵政通訊、交通,許多上中游重要產業,以及金融體系等。對於這樣的體系,我們不能否認它在特定時刻有其必要性。問題在於,這個體系的形成,它的資本來源是我們的納稅錢,因而每個國民乃是理所當然的股東,但實質上,則是由少數黨政官僚所操控。

而過去十餘年,就是這個「黨國資本主義體系」暴露其致命缺點的時刻。最先登場的是李登輝時代的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而到了阿扁時代,以「金改」之名,讓民營銀行併吞更大的公營行庫及金控,而回扣賄賂則盡入私人囊中。除此之外,公營機構的股權釋出,因公有土地的低價賤賣,也同樣弊端玄機重重。

「黨國資本主義體系」過去曾是民進黨在野時抨擊的重點,但轉個身它執了政,這個體系卻成了扁家提領超級巨額現金的大金庫。若干新興民主社會,都以民主改革之名瓜分國產,最誇張的是俄國,葉爾欽在九四、九五年間,以民營化之名硬吃國家,一年之內,俄國即平空產生兩打十億美元級超級富家,近百個一億美元級的大富豪。阿扁的「二次金改」,在手法上與俄國如出一轍!

因此,阿扁弊案的追查仍須努力。但由劉泰英到陳水扁,那個「黨國資本主義體系」的問題也不容繼續忽視。目前「黨資本主義體系」已形同消失,「國家資本主義體系」部分則雖被阿扁掏空了一些,但仍依舊十分龐大。由最近幾個國營事業鬧出「酬庸」的小醜聞,以及四大國營事業還在那裡要發四個月年終獎金這種讓人生氣的新聞,它至少已顯示出那個體系仍然是個高度「特權官僚資本主義體系」。這個體系若不進行體制性的徹底透明化改革,它做為貪汙腐化最大誘因即不可能消除。

由於民營化乃是長遠的路,因此就現況而論,這個「國家資本主義體系」已必須:

一、在法律身分上須將有國公營企業定位為國民所有,每個國民都是當然股東。依其性質統合成一或數個「國家控股公司」,除專業透明管理外,當然須受國會監督。

二、國公營公司,就是國公營的公司,政府按稅額對這些公司課稅,而取消過去那種破壞賦稅制度的「盈餘繳庫」的舊規定。國家財政除了集稅權外,即無其他來源。這也有益於賦稅歸賦稅後,讓賦稅正義不再被重重扭曲。

三、由於國家控股公司的當然股東是全體國民,公司盈餘自然必須每年分紅給國民。我們每個國民在每年年初完成上年度結算後,當然必須收到國家控股公司的盈餘分配支票。目前那種國營公司胡亂經營,虧損還發四個月年終獎金的官僚習性,當然也就不再有藏身之地。

四、國家控股公司只有透過這種改革,始有可能走向專業化經營,並杜絕政治分贓,政治關說等惡習。由於國家控股公司將政府一切經濟行為皆納入管理,那種官僚結黨,動輒找個名目,胡亂成立這個那個基金的亂象,也將受到遏止。而像阿扁這種賤賣國產,輸送利益到自己家中金庫之事,也才可能不再發生。

台灣的「國家資本主義體系」,其結構超複雜,不透明的黑箱遍布。有正牌的國營事業,一大批轉投資的公司,基金和法人,以及公款入股的機構,它藏汙納垢,都是我們的納稅錢,現在它真的到了要重新部署及調整的時候了。而第一原則必須確定:我們每個人都是等著領紅利支票的股東!



◆ 扁出訪運鈔? 扁辦促陳文茜說明

中央社 2008.12.02

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今天表示,節目主持人陳文茜指特偵組懷疑陳水扁利用空軍一號偷渡美金現鈔一事,特偵組應立即澄清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而陳文茜若未交待清楚,不排除提告。

陳水扁辦公室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陳水扁歷年來進行國事訪問,相關經費的使用都由外交部統籌安排,經費流向及用途都有案可稽,絕無利用出訪將私人資金偷渡出國的情事,相關的說法與報導不但沒有任何事實根據,更不符常理判斷。

扁辦指出,陳文茜11月29日在蘋果日報專欄中,提到「紅衫軍上街頭前他本人搭空軍一號出國,如今被特偵組懷疑其中可能偷渡運行美金現鈔」。扁辦要求,陳文茜應具體說明是特偵組哪一位檢察官,在何時、何地並以何種方法將這個訊息透露給她。

扁辦表示,如果陳文茜無法向社會大眾清楚交代,不排除立即委請律師提出告訴。

扁辦指出,對於陳文茜指稱特偵組懷疑陳水扁利用空軍一號偷渡美金現鈔一事,特偵組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應立即提出澄清。

※ 後續新聞請見明日報導。



◆ 《獄中對話》完稿 扁準備寫《台灣獨立》

【陳俊雄/北縣報導】 2008-12-02 中國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昨日洗到入所後第一次熱水澡,今起所方將為他準備乾飯食用。律師鄭文龍表示,陳水扁已寫完《獄中對話》,並開始著手預計五萬字的第二本書《台灣獨立》。

陳水扁昨心情甚佳,所方雖提供較濃稠的稀粥,但停止在粥裡添加水煮蛋,陳水扁昨三餐都食用所方提供菜餚。

所方指出,昨日中餐的柳葉魚、紅燒豆包、蔡脯蛋,以及晚餐的紅燒豬腳、筍絲肉絲、炒芥菜等配菜,陳水扁都有吃。所方表示,除建議他早餐食用所方供應的芋頭排骨粥,也將自今日午餐起建議他開始吃乾飯,並停止供應稀粥。

北所昨開始供應收容人熱水,讓以往僅擦澡的陳水扁,三時半在舍房門口領到十公升的熱水,三時五十分開始洗澡,洗完澡後與律師見面,看起來心情還不錯。

委任律師鄭文龍帶了一本越南國家主席胡志明寫的詩集《獄中日記》給陳水扁看,並表示特偵組對待被通緝的財團視為上賓,甚至還派檢察官到日本和通緝犯會面談條件,卻視執政八年的總統如寇讎,還在每次律見都全程錄影、錄音,嚴重違反人權。鄭文龍指出,陳水扁的《獄中對話》已完稿,正開始著手撰寫第二本預計五萬字的《台灣獨立》;除了希望讀書外,也想吃點水果。 鄭文龍表示,陳水扁曾詢問邱義仁狀況,並對扁媽及其他人士的關心十分感動。陳水扁指出,依據憲法我國最高行政機關為行政院,並非總統府;另吳淑珍也無公職身分,但特偵組要硬扯吳淑珍涉嫌貪瀆,恐須經過一番法律見解論戰。



◆ 法部指兩律師洩密 要辦人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蕭白雪、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12.02

律師鄭文龍幫陳水扁發表禁食聲明;律師談虎間接證實杜麗萍供出幫扁家搬運七億四千萬元現金。法務部認為兩人有洩漏偵查機密之嫌,已將鄭文龍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尚未函送談虎。

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交保後自殺獲救,外界揣測她欲輕生,和其委任律師談虎對外證實,杜麗萍曾陪同元大高層進玉山官邸將二億元交給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及協助扁家搬運七億四千萬元現金,讓她承受太大壓力有關;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表示,談虎如涉嫌違反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應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

王清峰並向檢察總長陳聰明查證,證實先前獲釋的總統府前出納陳鎮慧,正接受檢方保護。杜麗萍仍是被告身分,特偵組已和杜家人聯繫,並主動表示如有需要,願安排適當人選提供必要的人身保護

台北地檢署已分「律他」字案,由主任檢察官侯名皇偵辦鄭文龍案;調查結果若認為鄭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會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若觸犯刑法洩密罪,則分偵字案偵辦。

對法務部的查處作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司改會贊成法務部釐清律師辦案對外發言的標準,但鄭文龍和談虎的問題,應回歸羈押禁見及偵查不公開的精神來看。

律師宋耀明則認為,偵查不公開的條文是在拘束檢警不得對外透露案情,以免在被告未定罪情況下傷害被告名譽,並非拘束律師;律師能否對外透露案情,要看被告是否同意,如果被告不同意,律師卻擅自對外發言,才有違反律師倫理及洩密罪的問題。

※ 訊息是不是「物品」可有得辯,至於特偵組是否有洩密也該講明白。



◆ 開鍘 扁律師鄭文龍遭傳訊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何祥裕/連線報導】 2008.12.02

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律師鄭文龍執行職務涉違反偵查不公開、律師倫理,台北地檢署簽分「律他」案,主任檢察官侯名皇4日下午將傳訊鄭文龍到案說明,並當庭要求律師確實遵守律師應有的職業規範。

法務部要求查辦陳水扁律師鄭文龍多次代扁傳話是否違法,鄭文龍上午證實昨晚已收到北檢傳票,案由為違反律師法等,要他在本月4日下午3時到案說明。對於自己成為法務部開鍘的對象,鄭文龍感到相當無奈。

陳水扁從11月12日入台北看守所後,鄭文龍除了幫扁對外發表十大聲明外,後來還幫扁對外公布包括「給家後」、「沒有名字」新詩,甚至連扁案其他被告交保狀況及媒體報導洗錢案內容,連股市指數、政府發放消費券時事鄭都向扁轉述,致扁全部知情。鄭文龍近日又發表扁的上萬字「獄中對話」封面,似預先替扁出書行銷。

據了解,昨天下午鄭文龍前往台北看守所與陳水扁會面時,在場的兩名檢察事務官就提醒鄭文龍「話少說一點」,到了晚間,鄭文龍的助理告訴他收到北檢的傳票,原本上午要去看陳水扁的鄭更改行程回到辦公室,準備寫答辯書。

台北地檢署受理告發案認為,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3項偵查不公開規定,辯護人等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不得揭露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鄭文龍可能違反規定。

律師法第40條規定,「律師應付懲戒者,由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或地方法院檢察署依職權送請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律師公會對於應付懲戒之律師,得經會員大會或理事、監事聯席會議之決議,送請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第44條規定,懲戒處分包括「警告」、「申誡」、「停止職務2年以下」、「除名」四級。



◆ 邱義仁評剪髮「逆來順受」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8.12.02

特偵組昨天提訊在押的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邱義仁平頭造型首度曝光。委任律師謝穎青透露,邱義仁對此只說了四個字「逆來順受」。

謝穎青說,他想問問法務部長王清峰,所方說根據「監獄行刑法」剪髮,並徵得邱義仁同意才替他理髮,但該法是針對「判決確定進監服刑者」,邱義仁現在不是受刑人,被告也要有人權;被羈押的人,門一開根本不知道會被帶到哪裡,那有不同意的空間,王清峰過去被稱為「人權律師」,她應該要更看清楚這些待遇。

邱義仁昨天也拜託律師帶進幾本書,包括哲學廿六講、西藏生死書,其中西藏生死書是所方的「指定用書」,邱義仁剛被羈押時曾閱讀,但沒讀完就被收回去,昨天特別拜託律師買書。

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聲援說,邱義仁是犯罪嫌疑人、不是犯人,邱義仁從學生時代就蓄長髮,將長髮理成平頭,不符合人道與無罪推定原則;立委賴清德說,這對邱義仁而言,是奇恥大辱,邱義仁連起訴都沒有,就被理成小平頭,實在沒必要。



◆ 羞辱邱義仁

【中時小社論】 2008-12-01 中國時報

九一一恐怖攻擊造成美國重大人命財產損失,但是,讓全世界留下深刻印象的,竟然是美軍刑求人犯的影像;在台灣,扁家收賄情況驚人,但是,由於主管機關毫無人權概念,邱義仁剃平頭的模樣,會不會進入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書?並且反而扭曲了扁案的重點,這是值得注意的。

如果說,為了管理,被收押者一定要理平頭,則似乎多數被押者,沒有遭受同樣待遇,就連其他因扁案被收押者,頭髮也完好如初;而且,如果管理是一個理由,若被收押者是女性,難道,也都要剃平頭?

講白了,在邱義仁頭髮上動手腳,擺明就是要羞辱他。但是,不要說邱到現在還未被定罪,即使未來法院判定他貪汙或是協助扁洗錢,監所也不能對其人格進行羞辱,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早就為現代國家待犯人的方式,立下明確規範。

從陳水扁在八月十四日公開承認曾匯款到海外後,扁家洗錢案如滾雪球一樣愈滾愈大,但是質疑特偵組或法務部公平性的聲音也不斷,一大部分當然是陳水扁及部分基本教義派的刻意操弄,但是,另一部分的原因,則是相關單位對人權毫無概念,陷司法於不義。

司法單位偵辦扁案,對未來最大的警惕意義在於,有權力的人不可濫權謀利,但是,現在看守所這種「只要你落到我手裡,不管你以前權力多大,我都可以對你為所欲為」的手法,很悲哀的,卻反而呈現了另一種濫權,掩蓋了偵辦扁案真正的意義。



◆ 看守所侵人權 恐違憲

【陳嘉宏/特稿】 2008-12-02 中國時報

關在看守所裡的人不是犯人,頂多只能稱之為嫌疑人;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下,看守所除了剝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外,在生活條件上苛扣這些嫌疑人,甚至要求理平頭、少許時間「放封」,已明確逾越法律的必要性。何況,以現行羈押法準用監獄行刑法,再用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管理看守所嫌疑人的作法,混淆監獄行刑人與嫌疑人,如此惡法惡行,更有違憲之虞。

審前羈押其實形同實質處分嫌疑人,在當事人仍未法律訴訟程序的完整保護下,以此手段處分嫌疑人相當值得非議。可惜的是,我國的檢察體系樂此不疲,仰仗刑事訴訟法的陋規,藉由羈押手段威逼嫌疑人,押人取供,早已為人詬病。

有此羈押目的,用來禁閉嫌疑人的看守所更是大力配合;包括露身體檢、施用戒具、長期禁閉,甚至禁止蓄髮等,其目的無非是將嫌疑人與社會隔絕,進一步催折其尊嚴,進而迫使當事人俯首聽命。而這一切,都是任何羈押當事人未受法律程序三審定讞的保障下,所必須承受的待遇。

以看守所依「慣例」將邱義仁理成平頭為例,遍查羈押法施行細則,竟無任何一條文與理髮有關。原來,看守所的依據來自羈押法第卅八條準用監獄行刑法的規定,再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六十九條,將邱義仁理成三分頭。此規定逕將遭羈押者當成監獄行刑人,已嚴重侵犯人權,明顯有違憲之虞。

令人心驚的是,扁案乃社會矚目之大案,以其聚焦的程度,若當事人仍受此待遇,那些人權遭侵犯的社會邊緣人,是如何哭訴無門?此刻的王清峰如果坐視如此落伍的監所獄政管理,豈不枉稱人權律師。



◆ 「人權」始終來自「人性」

【聯合晚報╱社論】 2008.12.02

台北看守所最近住進了幾位「大人物」,動見觀瞻,伙食菜色如何,能否洗熱水澡,何種髮型「方便易乾」等等,都引發議論。台灣民眾樸素的正義觀,看見「壞人」受罰,多表大快人心。但也有人咬住「人權」不放,對看守所裡被羈押人受到的待遇,提出諸多質疑。這些思辨,實應走出藍綠對峙的框架,回到「人性」的起點來看人權。

人之為人,就是有不忍人之心。當然,像阿扁那樣愚弄蒼生,被關還忝顏作詩示態的,堪稱異數。話說回來,一般人,就算再厭惡阿扁貪腐的,看見花白頭髮的扁媽倉皇躲避媒體,也多覺得不忍。維持住這點「不忍人之心」,應是社會的文明底線。

能有「不忍人之心」,才能明白「壞人也有人權」的道理。像邱義仁,依「合理的懷疑」,與阿扁不清白的政商關係不可能無關。不過,在他被定罪之前,誰有權力拿石頭把他砸死?所以,他說「逆來順受」被剃個大平頭,律師代為抱屈,指邱尚非受刑人,連起訴都未起訴,不該受如此羞辱;這番質疑,於情於法都不無道理。王清峰說邱義仁是「自己同意」理髮,這種說法能否服人,「人權律師」王部長應心知肚明。

同理,陳水扁洗熱水澡等問題,應放在同樣的尺度上衡量,恐非「罪有應得」可一逕解釋。如果說,看守所的待遇向來是如此水準,那麼,正因為此番個案引發討論,司法部門應乘機辨清「嫌疑人」與「受刑人」的差別,以推司法人權進步。聯電的曹興誠不久前慷慨陳詞,說多少人被羈押的經驗成為終身抹不掉的羞辱記憶,而定罪率甚低的檢察體系最後要如何還人公道?這些話得到共鳴,應作為改進司法的動力。

形象端正的馬總統也曾是司法起訴對象,那段經驗點滴心頭。馬英九從被調查到司法審判期間,一直維持著「敬重司法」的姿態,是一良好示範。但他若要將親身經驗的意義更放大,就該帶頭宣示啟動改進司法人權的工程,不要讓例如蘇治芬被裁定交保後卻寧可被關絕食等事,成為台灣人權在國際間受質疑的紀錄,這才是總統「高度」該做的事。人權無分藍綠,台灣社會要從「人性」起點關心此一議題。



◆ 合照疑雲 檢方相信朱朝亮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2.02

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期間,檢察官朱朝亮、曾勁元及替陳水扁居間傳話的女子張瑋津,究竟是誰主動?最高檢察署完成調查報告,證據顯示朱朝亮被動的說法較可採,由於張瑋津在扁與特偵組間穿梭、還曾收受扁家金錢,調查小組不排除建議將她移送法辦,最快今天可將調查報告送交法務部。

最高檢察署調查小組並認為,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曾勁元身為檢察官、卻頻繁與政治人物互動,可能也有違檢察官行為守則。

朱朝亮、吳文忠與陳水扁在七月間會面照片曝光,朱朝亮指稱陳水扁曾透過曾勁元邀他見面被他拒絕、曾則反指是受朱委託陪張瑋津去勸扁,由於三方各說各話,法務部函令最高檢查明真相。調查小組除陸續約談曾勁元等人,甚至透過特偵組欲取得陳水扁的說詞,但陳水扁保持緘默。

調查結果指向,張瑋津受陳水扁之託,多次替扁向檢察官說好話,甚至藉由朱朝亮、吳文忠出席師父往生的紀念法會,緊急通知陳水扁到場,留下陳水扁與兩人會面的照片;加上事後收受陳水扁的支票,讓張瑋津在穿梭扁家與特偵組間的角色更加可疑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fsj 提到...

扁載1.7億存帛琉? 特偵組趕寫起訴書

* 扁載1.7億存帛琉?擬傳張兆順
* 陳文茜:大家品格不同
* 空軍一號運鈔 扁辦揚言告陳文茜
* 空軍一號運鈔 扁嫂放心嗎?
* 鄭文龍會扁 檢邊聽邊記邊警告
* 特偵組趕寫起訴書 金改調查不停步

◆ 扁載1.7億存帛琉?擬傳張兆順

【顏玉龍、蔡慧貞、梁鴻彬/台北報導】 2008-12-03 中國時報

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指陳水扁利用出訪帛琉,以空軍一號載運一億七千萬元現金,存入第一銀行帛琉分行。據了解,特偵組已掌握相關情資,懷疑該筆資金來自金控及傳產業者,同時查出在扁九十五年九月出訪時,前第一金控董事長張兆順還提前兩個月到該分行視察「業務」,不排除近日傳訊他到案說明。

對此,陳水扁辦公室昨日發出新聞稿嚴正駁斥,是「汙衊、抹黑」,並強調,陳前總統歷年來進行國是訪問,相關經費的使用均由外交部統籌安排,其流向及用途均有案可稽,絕無利用出訪將私人資金偷渡出國情事。

傳扁以空軍一號載運現款

邱毅昨爆料指出,扁家在紅衫軍倒扁期間,陳水扁曾藉由「群峰專案」出訪帛琉時,利用空軍一號載運大筆現款,至設在帛琉的「第一銀行」帛琉分行。邱毅也說,這個消息來源就是帛琉剛當選的總統陶瑞賓。

對此,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不願證實是否利用「空軍一號」將錢存入第一銀行帛琉分行,僅表示會視案情需要,傳訊當時擔任第一金控董事長張兆順。

有扁家理財顧問及「御用會計師」之稱的張兆順,在前第一家庭「一妻二祕三師」中,與律師林志豪、醫師黃芳彥並列三師。九十五年一月,張兆順接任第一金控董事長,在扁政府金控減半政策中,扮演協助政府推動公股金融機構購併的重要推手。

款項疑來自金控及傳產業

據了解,特偵組透過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的隨身碟資料,掌握扁家存放在第一銀行帛琉分行密帳的相關情資,發現該筆一億七千萬元鉅款,疑似來自金控及傳產業者。由於時間點正好是吳淑珍指示元大證董事杜麗萍,與吳景茂到國泰世華銀行提領七億四千萬元,轉到元大金控。辦案人員形容,玉山官邸在這段期間,「金融交易」十分熱絡,宛如國際金融交易中心。

據悉,張兆順在九十五年七月前往帛琉、關島等分行,視察海外分行業務,特偵組懷疑,張此行動機並不單純。據了解,特偵組擬在近日內傳訊張兆順,除了查明該筆資金究竟是以空軍一號載運或匯款方式流入帛琉分行外,也要釐清資金來源及流向。

※ 唔... 最近的報導,疑似、似乎、可能、應該的成份居多。



◆ 陳文茜:大家品格不同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王光慈/台北報導】 2008.12.03

前總統陳水扁運鈔海外的傳聞滿天飛,陳水扁辦公室昨天以新聞稿反擊,針對節目主持人陳文茜指特偵組懷疑陳水扁利用空軍一號偷渡美金現鈔一事,特偵組應立即澄清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陳文茜若未交代清楚,不排除提告。

陳文茜昨晚受訪時表示,「請他們認真打官司」。還要扁辦搞清楚,「我也是讀法律的」,但是大家品格不同,「不是每個人的品格都跟陳水扁一樣」。

陳文茜重申,她綜合各種消息研判,那次扁出訪帛琉,就是一個「重大可疑的訪問」。



◆ 空軍一號運鈔 扁辦揚言告陳文茜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08.12.03

外傳前總統陳水扁曾以空軍行政專機,載運資金轉存至第一銀行帛琉分行,陳水扁辦公室上午發出新聞稿表示,前立委陳文茜寫文章指控這件事,如今已被否認,要求陳文茜公開道歉並更正,不然將委請律師提告。

扁辦新聞稿說,國民黨立委邱毅、蔡正元等人,假借立委言論免責權,誣賴陳水扁在2006年9月3日到9月6日,動用空軍一號飛往帛琉、諾魯等地,且將7.4億元運至第一銀行帛琉分行存放,這些指控完全是子虛烏有,惡意捏造呼籲國民黨節制立委言行,不要為政爭而放任胡亂指控、挾怨報復。

扁辦表示,包括第一銀行、空軍司令部、當時的總統府侍衛長,均嚴詞否認外傳的這些情事,特偵組更表示無相關情資,呼籲特定人士若握有確實證據,應向特偵組檢舉,不要假借特偵組的名義對外放話。



◆ 空軍一號運鈔 扁嫂放心嗎?

【呂昭隆/新聞分析】2008-12-03 中國時報

陳水扁利用空軍一號運鈔的可能性極低,因為吳淑珍不會放心的,而且也不符合扁家犯罪與洗錢的模式。

目前為止,扁家涉及不法的金錢,參與處理的人,包括陳致中夫婦、吳景茂與蔡銘哲等,都是扁嫂最放心與信任的人。即便是叫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去國泰世華金庫搬七億四千萬現金到元大金控,也有吳景茂在場陪同。

用空軍一號運鈔則不一樣。陳水扁每次出訪,都帶一大堆人,有政府官員、企業界大老闆,還有媒體與特勤維安人員,相當龐雜。吳景茂或蔡銘哲又不能跟著去,陳致中夫婦也無法在第一時間到出訪國當地接應,這樣的「洗錢」模式,對如此看重金錢的吳淑珍而言,如何放心?

犯罪的人,都有一定的手法記號,扁家貪汙洗錢是「連續犯」,早有一套利用人頭將不法所得洗到海外帳戶的模式,而且運作多年,既隱密又有效,何苦放掉這個建立良久的模式,改採「人多口雜」又有一定風險的空軍一號運鈔新手法?

吳景茂當年支持吳淑珍嫁阿扁;蔡銘哲是吳淑珍乾媽的兒子,又是她最要好的同學蔡美利的弟弟,兩家相識數十年;陳致中是吳淑珍的命根子。沒這幾個盯著,吳淑珍不會假手他人處理大筆現金的。



◆ 鄭文龍會扁 檢邊聽邊記邊警告

【蔡慧貞/台北報導】 2008-12-03 中國時報

針對法務部將前總統陳水扁律師鄭文龍送台北地檢署調查,地檢署將在四日傳訊,鄭文龍昨晚表示,目前台北地檢署和台北律師公會兩邊都在調查,他認為,「這是在消耗我的時間和心智」。鄭文龍更透露,這一兩天他與扁會面時,左右各坐一位檢察事務官,針對兩人的談話,檢察事務官不時會「出聲警告」,提醒鄭文龍「你可能要考慮哦!」

鄭文龍進一步舉例說明,當他向陳水扁轉述《中國時報》社論抨擊特偵組已成「政治權力自走炮」時,陳水扁隨即笑著說,「余老的精神又回來了!」接著打趣說,「特偵組小心它會膛炸哦!」此時,檢察事務官即出聲提醒鄭文龍,「你要注意」。

鄭文龍表示,檢方其實已在限縮其律師職權,甚至他在和扁討論案情及接續攻防時,檢察事務官隨即在一旁邊聽邊紀錄,隨後把紀錄帶走,這根本已違反聯合國的司法人權精神了。

鄭文龍表示,法務部不應將看守所中「不能帶出物品」的相關規定,擴大解釋為「也不能提出訊息」,法律規定的很清楚。又法務部僅憑一內部施行細則,認為羈押禁見時與律師會面談話僅能與案情有關,事實上,此僅為一行政命令,沒有法源依據,也和實際運作情況不符。

顏玉龍、陳俊雄/綜合報導

陳水扁、吳淑珍、杜麗萍的律師近來頻頻對外放話,成為媒體焦點,在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表示有律師發言不當後,台北地檢署已蒐集鄭文龍、鄭勝助、李勝雄、談虎等律師的談話,簽分「律他」案查辦,四日將先傳訊鄭文龍。鄭文龍昨獲悉後直言,法務部的作法讓他覺得不以為然。

法務部檢察司認為,兩名律師源源不絕替扁傳遞訊息,不僅違反刑事訴訟法羈押禁見相關規定,讓羈押被告透過律師對外放釋放訊息,視法院裁定為無物,甚至引發群眾集結台北看守所,致需動用大批警力維安,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也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至於吳淑珍委任律師李勝雄與另名被告杜麗萍的辯護律師談虎,檢察司表示,兩人對外發言涉及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最快下周發函北檢及台北律師公會查辦。

鄭文龍指出,法務部卻把無形的「訊息」歸類成「物品」,羅織罪名的作法讓他不能理解。反觀特偵組天天都在洩漏偵辦消息,更令他覺得「OVER」。



◆ 特偵組趕寫起訴書 金改調查不停步

【顏玉龍/台北報導】2008-12-03 中國時報

特偵組偵辦扁案,距年底偵結期限的支票已不足月!據了解,特偵組檢察官積極撰寫結案書類,避免上演跳票危機,但調查扁家介入二次金改的腳步也沒停下。特偵組從陳鎮慧關鍵的隨身碟及被告的供述,勾稽出扁家利用二次金改吸金的模式及金流圖,計畫在第一波起訴前傳訊相關人員,為第二波調查金改弊案暖身。

由於扁案訊問人數、證卷資料龐雜眾多,特偵組為撰寫世紀大弊案的結案書類,二日未傳訊扁案相關人員,埋頭消化證卷資料、筆錄,並分工撰寫書類。

不過,據了解,特偵組上周邀集央行副總裁周阿定等十多名財經官員,協助勘驗、鑑定搜索扁辦所查扣的大批機密資料、公文,部分機密公文經解密後,發現扁家透過家臣,以政策掩護及掌控官股方式介入二次金改,金控業者則以前金後謝,分批匯款或直接搬現金進入官邸。

據悉,特偵組解開扁家密帳的「金」鑰是陳鎮慧的隨身碟,再借由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之「手」,翻開扁家密帳。隨著扁家密帳逐一浮出檯面,特偵組勾稽出前第一家庭與金融業者的金錢遊戲,發現除了中信金、元大金外,還有數家金控公司扮演「PLAYER」(玩家)的角色。

面對媒體詢問,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始終不願證實與二次金改有關,但據了解,從辜仲諒返台協助調查後,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弊案,也隨之啟動;只不過,礙於特偵組與金管會的協議,避免干擾金融市場,特偵組採取鴨子划水方式,而這也有利於案件偵辦。

據悉,特偵組在辜仲諒返台後,祕密約詢多名金控業者,盼趕在扁家洗錢案、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弊案及竹科龍潭購地弊案等四大案未偵結前,完成初步調查行動,待第一波起訴後,將再次對金控公司展開搜索、傳訊動作。

※ 字體用小一點,免得一堆樹被砍。



◆ 這不是剃髮問題 是人權問題

【中時社論】2008-12-03 中國時報

扁家弊案偵辦至今,多位遭羈押的昔日高層所受待遇,無論是上手銬、缺熱水,還是剃髮,都成為新聞話題。當社會探照燈連續照進這個向來陰暗的角落時,也意外凸顯出看守所對待羈押嫌疑人的若干方式,已經對人權造成侵犯,有必要盡快改正。陳水扁高舉手銬的畫面,激起了綠營強烈的激憤;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的招牌長髮被剃成平頭,也引發不少議論。其實,這已經不是藍綠問題,而是更嚴重,也更值得關切的人權問題。

其中的爭議點很清楚,依法治國家無罪推定原則,未被法院判定有罪之前,涉案人都是無辜的,也擁有和普通人一樣的權利。看守所裡關的人並不是罪犯,而是檢察官認為偵查上有必要並聲請法官裁決羈押的。要直到三審定讞,關到監獄裡了,才成為囚犯。現在許多人把看守所裡的都當成罪犯,認為應該等同犯人對待,這是完全不對的。

何況,檢察官素質未必齊一,行事不夠審慎的檢察官,也有可能濫行羈押,或試圖藉羈押環境對疑犯造成身心壓力來取得偵辦的突破。如果公權力行使不當,倒楣的無辜者長期被押,其心理與尊嚴遭到的傷害,一輩子也難以平復。外界一直對羈押是否浮濫有所詬病,有些收容人最後是不起訴或獲判無罪。在這種狀況下,實不應讓看守所成為人權的三不管地帶。

既然看守所裡收容的人並不是罪犯,那麼,國家哪個單位有權力剃人家的頭髮?如果沒有暴力或逃跑傾向,又有必要於眾目睽睽下扣上標籤意味強烈的手銬嗎?

頭髮是個人尊嚴與人格的重要象徵,對髮型的控制力,例如軍隊與學校,往往就是對個人約束力的宣示。公權力對還具有一般人地位的被羈押人唰地剃掉頭髮,其實是對其尊嚴的一大羞辱。不只是狗啃般的髮型看來狼狽,而是他們竟必須俯首讓人在頭上為所欲為。並且在頭髮恢復原狀以前,一直帶著彷彿黥面般的恥辱印記。

面對外界的質疑,法務部和看守所的解釋完全不能令人信服。一說是所內沒有吹風機,又說是為符合所內「簡樸舒適」原則,如果看守所裡連起碼的吹風機都沒有,還談什麼「簡樸舒適」?根本是片面以自己的標準強加於人。而且被羈押者所遭到的待遇也不一,陳水扁毫髮未動,吳景茂與邱義仁則「簡樸舒適」,看不出標準何在。

這次事件暴露出看守所設備差得不像話,熱水不是每天供應,舍房中缺乏隱私,放風時間太短,這些實在是沒有必要的苛刻。即使對待監獄裡的人犯,公權力也只是剝奪其自由,不能施予肉體凌虐,而看守所的環境條件竟然連監獄都不如,不但有違人道原則,也不符合台灣的民主形象。

長期以來這些現象一直存在,但大家習以為常,認為關起來的都是壞人,沒必要對他們太好,所以也很少省思其中隱藏的問題。這次是因為扁案導致多名高官遭到羈押,昔日的不可一世與今日的灰頭土臉對照得極為戲劇化,才凸顯出看守所裡的環境及對待羈押者的手段,已經落伍到侵犯人權乃至違反人道的地步。

就法論法,目前看守所對羈押者的管理,是有很大商榷餘地的。現行的羈押法直接準用監獄行刑法,但二者對象不同,被羈押者的權利尚未經司法程序作部分剝奪,豈能相提並論?何況,在法理上能否「準用」監獄行刑法及其施行細則,也很有爭議,畢竟要剝奪一個人的部分權利,必須經過一定的立法與司法程序,不能由相關部門輕率為之。

現行羈押制度與看守所的管理不當,涉及了基本的司法正義與人道人權原則,應該抽離出來作徹底檢討,並且立即進行修法改革。這不是某個個案或頭髮長短的問題,而是一個人的權利與尊嚴是不是有個界線,不容非法跨越。真正重視人權的國家,不會輕易侵犯任何人在人格與法律上的界線,不管他是誰。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fsj 提到...

陳致中赴日國安零紀錄 辜仲諒一天跑兩趟

* 陳致中赴日13次 國安零紀錄
* 扁家買日銀股票 升級版洗錢
* 檢方再傳》還沒問完 辜仲諒一天跑兩趟
* 律師傳話》扁:二次金改沒拿好處
* 扁上銬 王清峰:在檢討

◆ 陳致中赴日13次 國安零紀錄

【蔡慧貞/台北報導】2008-12-04 中國時報

扁家海外密帳持續驚爆,外傳日本亦藏有巨款。陳致中在過去扁執政八年期間,特愛訪日,據知情人士透露,陳致中每到日本均有專人照應,在東京即由「高醫師」安排,在九州則由舅舅吳景林負責,完全不假手我外交、國安等系統,這讓扁家在日本存有巨款的說法更加甚囂塵上。

甚至扁案爆發後,特偵組向國安局調閱陳致中落腳日本時行程紀錄,國安局竟宣稱「無資料可稽」,未提供任何資料,一反國安單位駐外作業程序,未掌握陳致中訪日的相關紀錄,令監察委員和特偵組均感匪夷所思。

一反駐外作業程序 匪夷所思

根據入出境統計資料顯示,陳致中在陳水扁執政八年期間,總計出國廿五次,其中有十三次,不是專程,就是特別過境日本。扁家人對日本的鍾愛,亦使得扁家在日本藏有巨款傳言不斷,成為特偵組鎖定的扁家洗錢拼圖重點之一。

監委調查扁案時意外發現,陳致中每次前往日本都不喜歡讓我駐外人員知曉,扁家在日本自有專人照應。據了解,陳致中人在東京時,就由我國內知名法醫高大成長年旅日兄長,日本僑界人稱「高醫師」所照應。此人在日本開設醫院,院址就位在成田機場附近,因此都由他就近安排。

政治獻金財務 吳景林一把抓

不過,陳致中亦常往日本九州找住在佐世保的舅舅吳景林。已入美籍的吳景林原為美國駐日本船艦工程師,二○○四年後任日本扁友會會長,日本扁友會在三井住友銀行開設帳戶公開募款,均由吳景林一把抓負責所有政治獻金和相關財務。

知情人士透露,陳水扁二○○四年競選連任時向日本台僑募款,其時相關款項均由扁家好友、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負責,就曾發生爭議。

據了解,二○○四年總統選大前夕,扁友會在日本向當地台灣同鄉會募款,同年一月十九日舉辦募款餐會籌得款項,但陳水扁競選總部遲至三月十九日才開出募款收據交至同鄉會手上,結果當地台僑一看單據,赫然發現募款收據竟非以陳水扁競選總部名義,而是以「黃芳彥」個人名義開出的收據,此舉令台僑們頗為不悅。但大家最後以「大局為重」,隱忍未發。

直至二○○六年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其時日本僑界才私下自覺當年可能吃了暗虧,認為「錢可能被汙掉了」。

募款收據開黃芳彥 疑被汙掉

如今,扁家傳出日本巨款,調查監委回溯當年往事認為,黃芳彥參與、處理扁家在日本的政治獻金,顯然有跡可循,亦其有自,亦無怪乎陳致中赴日本均不願通知駐外單位。但監委對於我國安駐外單位對陳致中過去八年頻繁訪日行程全無紀錄,更感不可思議,認為若非國安單位失職,就是刻意隱瞞相關資訊。



◆ 扁家買日銀股票 升級版洗錢

【呂昭隆/新聞分析】 2008-12-04 中國時報

扁家藏在日本的錢,才是弊案的高潮戲碼。這些錢,比吳淑珍洗到瑞士的七億元,不知有多少倍,而且由陳水扁主導,如特偵組能突破,即可推倒扁家刻意由吳淑珍築起的防火牆。

金控大老板們雖說也送錢給吳淑珍,只能算是「孝敬」,討吳淑珍一個歡心與好印象。精明的大老板們,當然知道扁才是總統,也只有他有權力,能改變分配金控版圖,送錢當然要在刀口上,這些錢,絕對比給扁嫂的數字大許多。

可以料想,金控大老板送錢的方式,與給吳淑珍的「私房錢」是有差異的。

吳淑珍給子女的七億元,是經年累月利用人頭戶,像螞蟻搬家般的把錢洗進瑞士。由於自國內匯出,特偵組慢慢爬梳,錢的來源,還是可以理出頭緒。而金控大老板給扁的錢,多是海外直接轉帳,再透過紙上公司進入日本,如果沒有熟人指引,特偵組在國內查帳,永遠查不出名堂。

此外,扁家在日本的錢,若如周刊報導部分金額買了日本的銀行股票,這種手法,便是吳淑珍洗錢到瑞士的「升級版」,如此的洗錢方式,不是理財專員或是吳淑珍玩得懂的。扁嫂洗錢是土法煉鋼,錢進日本並買銀行股這種「升級版」手法,一定有專業的金控大老板指點,而且是直接向扁獻策,而非吳淑珍。

可以預見,扁家在日本的錢,都是公司名義,而非存在陳致中或陳水扁個人帳戶。同樣地,買股票也是以「外資法人」名義,而非個人持股。陳水扁說,他在日本有錢就切腹的說法,與他說「沒有直接收受SOGO禮券」的說法,異曲同工,都是騙支持者的政治語言。

值得注意的是,扁家把大筆金錢藏在日本而非美國,除了有「地利」、「人和」之便,應還有政治風險的考量。扁第二任總統期間與美國鬧得極不愉快,這些見不得光的錢藏在美國,扁家應有顧慮。



◆ 檢方再傳》還沒問完 辜仲諒一天跑兩趟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12.04

特偵組昨天第三度傳喚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更罕見以他是證人身分為由,讓他中午休息時間返家休息,再爆過度禮遇爭議。

此外,中信紅火內線交易案二審明天上午首度開庭,高檢署派出重案公訴組檢察官莊正到庭論告,檢方擬向法院聲請傳喚辜仲諒出庭作證。

特偵組為釐清龍潭購地案中辜仲諒所扮演的角色,昨天上午傳喚他與蔡銘哲、蔡銘杰兄弟到案說明。中午時,辜仲諒先行離去;下午二時許,他再度由律師陪同回特偵組應訊。

法界人士指出,不管是法官還是檢察官,如果因訊問時間太長中午需要休息,通常都是在地檢署或法院吃便當,即使前總統李登輝為新瑞都案出庭作證,午休時間,法院也只提供李登輝跟其他證人一樣的排骨便當。

辜仲諒昨天分別就龍潭購地案、扁家洗錢案等疑點,以證人身分到特偵組應訊。據了解,辜仲諒表示,當初龍潭購地案是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找他幫忙,才介紹蔡銘哲兄弟給辜成允。

不過,辜成允方面則強調早在辜成允接手達裕公司前,辜仲諒便已著手和政府高層討論龍潭土地的買賣,特偵組因此需要辜仲諒、蔡銘哲兄弟說明何時開始洽談這筆土地交易。



◆ 律師傳話》扁:二次金改沒拿好處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8.12.04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透過律師鄭文龍首度對外回應,強調二次金改他絕無向任何一家公司拿好處,空軍一號載美金更不可能,他還贊成扁辦告陳文茜。這是扁羈押廿二天以來,首度針對自己的案情對外回應。

鄭文龍昨天下午到北所辦理面會,儘管陪同的兩名檢察事務官耳提面命,鄭文龍仍向扁轉述洗錢案的相關媒體報導。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律師鄭文龍在台北看守所與陳水扁見面談論檢方偵辦進度已擴及金控業者送錢進官邸等,法務部表示,北檢調查時,會一併了解鄭文龍相關發言。特偵組則痛斥「根本就是目無法紀」。

北檢定今天下午傳喚鄭文龍,調查他因轉述時事給扁及代扁對外轉達意見,涉違反禁見規定。



◆ 扁上銬 王清峰:在檢討

【聯合晚報╱記者邱珮瑜/台北報導】 2008.12.03

面對外界針對台灣司法人權疑慮,法務部長王清峰上午列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時表示,目前正參考聯合國公約和外國立法進行檢討修正,以保障監所收容人人權能達到國際水準。她也說自己真的千頭萬緒,希望大家給她一點時間。

王清峰表示,目前法務部已組成專案小組,針對包括頭髮、熱水供應、上手銬、審前羈押、進行拘提等多項問題進行全面檢討,分不同梯次,邀請幾十位專家學者共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