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3

大陸勞動合同法衝擊台商

◆ 華為逼萬名員工 「主動辭職」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07.11.03

大陸最大的通信設備製造商─—深圳華為技術公司,近期啟動成立以來最大規模的人力資源調整計畫,要求近萬名工作滿八年的員工明年元旦前「主動辭職」;辭職後,再與華為簽訂一到三年的合約。

華為的舉動,明顯是因應明年元月一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由於華為是著名的標竿企業,很多業內人士擔心,華為的作法很可能讓更多企業仿效。

廣東資訊時報報導,華為這一非常舉動,是受新勞動法的影響。明年元月一日正式實施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滿足「已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條件後,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為永久員工。

報導說,北京官方制定勞動合同法,明年起嚴格實施,對企業的用工制度從法律的高度加以規範,給大陸企業未來的勞動用工與工資總額,增加不少「限制」。廣州中山大學特聘客座教授藍國慶分析,華為此舉,主要是為了避免與部分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約。

華為近萬名員工「主動辭職」事件經媒體披露後,不少人指責華為此舉有「逃避社會責任」之嫌。廣州人力資源專家認為,華為的作法不妥當,從道義和企業的社會責任來講,是一種不負責的行為,不但有損企業良好形象,更會傷了員工的心,從而降低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規避法律責任,是帶有一定的「故意」成分的行為。

有網友認為,華為應對新勞動法,開了惡劣的先例。他們以企業強勢的權力,威脅利誘萬名員工「主動辭職」、自選去留,實際上就是老員工的工齡一次性買掉,進而化被動為主動,變相清洗和裁員。還有一些網友認為,華為這一舉動,「為一些企業名正言順地清理老員工指明方向,炒掉員工,可以美其名曰自動辭職」,對處於弱勢地位的員工來說,「主動辭職」是無奈之舉。

報導指出,由於勞動合同法偏重於維護勞工的利益,因此,很多人看這部法律,就是一部「員工保護法」。很多企業擔心勞動合同法實施後,企業的用人成本會大幅增加,招聘員工會遭遇「請神容易送神難」的困境。這些企業擔心新法實施後,會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一些企業已在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前,有所動作。

報導指出,華為新老員工之間,收入分配不公,一直為外界詬病,也成為內部分裂的隱患;華為老員工看不起新員工,事實上影響了士氣。華為這次的作法,是為後續人事改革做鋪墊。



◆ 台商 也要員工離職再回聘

【聯合報╱記者林琮盛/台北—廣州報導】 2007.11.03

大陸明年元月施行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滿足已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或「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成為永久員工,離職必須給予資遣費。珠三角的台商將如何應對?廣東台商表示,多數台資企業會以「違規」但「不違法」的方式來因應。

珠三角的產業型態,是以加工出口的勞力密集型產業為主,勞動合同法實施後,首當其衝的是接外銷訂單的台商。

該名從事承包外商生意的台商表示,以廣東中山市來說,大陸勞工簽訂三次合約後,會自動變成該公司的「永久員工」。因此,勞工簽完第二次合約後,公司會要求員工以簽辭職單方式,自動離職,之後再回聘,這樣就沒有違法問題。他表示,「多數台商都是用這種技術違規、但不違法的方式來處理」。

他表示,儘管許多勞工每月都拿一千三、四百元人民幣的薪水,但若要領資遣費,還是以「帳面上」的最低工資來辦理,「所以,帳目要作得很有技巧」。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工每個月加班不得超過卅六小時。台商說:「我們員工的加班量,少說都是規定的兩倍以上啊!」他表示,許多大陸勞工為多賺點錢,很樂意加班,「甚至有些工人一個月都沒放過假,拚命做。否則,每個月可能連九百元都不到」。他補充,公司大多要工人自動寫「加班申請單」,以規避違法問題。

該名台商承認,目前大陸沿海的經營環境日益嚴峻,中共官方這次推行新勞動合同法的目的,就是要「逼」外商往內陸移動,但可能會產生反效果。他強調,外商自己會算計,十年後沿海工資上漲的問題還是會在內地重現,不如現在趁早轉移到越南、印度等地去發展。



◆ 新聞分析》勞動成本增 新法衝擊台商

【聯合報╱記者 林琮盛】 2007.11.03

大陸明年元月嚴格實施「勞動合同法」,將嚴重衝擊到出口導向、勞力密集為主的廣東台商。

該法最大的特點是,確保雇主對勞工的照顧、提高勞工權益,其中包含工資、休假、加班、保險福利和經濟補償金。

以往,台商和勞工簽訂勞動契約時,多是固定期限合約,一至三年不等。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工在同一家公司年資滿十年,可向資方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合約,但這些規定過去並未強制執行。但明年起,所有資方和勞方皆須遵守。

勞動合同法對台商最大的衝擊,無疑是增加勞動成本。該法規定,資方須負擔勞工的社會保險、教育訓練;勞工在公司資滿十年,不須再簽訂固定合約;勞工休假、加班和休息都列入勞資雙方契約條款中。

其中一項更明訂,除非是員工主動提出解約,或因故終止合約,否則資方都要給付一年年資抵換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但該法也有但書規定,在勞工嚴重違規、無法勝任工作、企業因營運困難而裁員,及勞資雙方達成共識的情況下,資方可解除或終止勞動合約。

儘管如此,由於出口退稅額縮減及內外資合一,對身陷民工荒許久、工資年年攀升的台商而言,勢必造成沉重的打擊。有台商就預估,明年的企業收入將減少百分之二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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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效應 沃爾瑪裁16%員工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07.11.04

繼大陸最大通信設備製造商「華為」逼大批員工主動辭職,全球零售巨頭沃爾瑪,也在大陸掀起裁員風暴。

沃爾瑪全球採購中心上海分部一名被裁員工爆料,上月廿二日,他收到公司通知:「我們很遺憾地通知您,您和沃爾瑪全球採購中心上海分部的勞動關係,在2007年十一月卅日將被終止。」

該名員工表示,收到通知後即被「掃地出門」,工作章當天全部上交,公司為員工辦的信用卡即日起停用,胸牌的使用日期當天截止。第二天,他無法再邁入公司一步。被裁掉的其他員工說,這一切來得太突然,甚至在裁員前兩天,他們還在外地旅遊,全然不知將要發生什麼事。

同一天,沃爾瑪全球採購中心位於深圳、上海、莆田、東莞四個分部,全部下達裁撤令;總數超過一千二百名員工,分批次裁掉約二百人,比率超過百分之十六。

大陸明年元月嚴格實施勞動合同法,中外企業的用工成本將大幅增加;某大型外資企業人力資源主管表示,到時候裁員更加困難,沃爾瑪此時裁員,不排除有降低人力成本的考慮。

南方網報導,針對裁員事件,沃爾瑪中國區公關總監董玉國回應,是沃爾瑪全球採購辦公室優化重組計畫的一部分,並非只針對大陸。他說,根據優化重組方案,全球有四個地方,包括新加坡、菲律賓、斯里蘭卡和土耳其的採購部門被關閉,其他一些地方的職位則被調整,大陸是這次調整的一部分。他承認,這次全球裁員規模超過二百人,大陸裁員約一百人,一半左右的裁員都在大陸。

沃爾瑪的裁員行動有沒有違反勞動法?一名資深律師表示,至少程序有違反。被裁員工通過上海外國服務公司與沃爾瑪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被裁員工將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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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勞動合同法 將補強

【經濟日報╱記者王茂臻/綜合報導】 2007.11.14

大陸明年要實施勞動合同法,不少企業為圖降低勞動成本,辭退員工再回聘的案例激增。中共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昨(13)日指出,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年底前會出爐,企業主想藉由上述方式迴避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勞工連續工作十年」的條件,不僅沒必要,也無法規避應盡的義務。

邱小平的上述談話暗示,近期大陸內外資企業紛紛傳出先解聘勞工再回聘的糾紛,大陸官方已經看在眼裡,年底前公布的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很可能針對資方近期的動作,補強法令的不足之處。

新華網報導,邱小平昨天在深圳對千餘名企業主講解勞動合同法內容,身為勞動合同法起草人之一的邱小平批評,「深圳有些企業請來所謂的高手,出謀劃策鑽新勞動合同法的空子(漏洞),逃避責任,這是沒有領會勞動合同法內涵的做法。」

大陸在明年要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其中最受企業主關注的就是上述「工作十年」條款。不少企業代表昨天在座談會上提問,如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約後重新簽訂勞動合約,是否還會連續計算工作時間?中斷多久就可以不連續計算工作時間?

邱小平昨天沒有詳細回答企業主的提問,但他強調,界定這部分內容的配套細則正在制定,將在12月底之前公布。



◆ 台商苦…物價、幣值漲 工資明年也要漲

【聯合報╱特派記者賴錦宏/東莞報導】 2007.11.14

物價漲、人民幣升值,現在勞工最低工資又要調漲。廣東各地市最低工資明年將全部調漲,漲幅將遠高於物價增幅,人事成本將大幅增加,令許多廣東台商憂心忡忡。

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勞動工資處處長陳斯毅表示,廣東這次醞釀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主要體現三原則:一是讓低收入者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廣東每年經濟增長超過10%,最低工資也應「水漲船高」。

二是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資相當於職工平均工資的比例,目前廣東各地這一比例有所不同,但總體看該比例仍然偏低;三是要考慮物價上漲的因素,這次調整,其增幅肯定要高於物價上漲幅度。

對於增漲的幅度,廣東省政府公布了企業工資指導線,全省工資指導線基準為10.3%,上限為15%,下限為2%。

對於依靠國家特殊政策獲取超額壟斷利潤和壟斷性行業的企業,工資已達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原則上不應再增加工資。

廣州則公布今年工資增長指導線的基準為9%。陳斯毅表示,工資增長應盡量覆蓋大多數勞動者,增資面應覆蓋企業內50%以上年度考核及格的職工,並向低收入勞動者,企業一線生產人員及較長時間沒增長工資的職工傾斜。

以東莞為例,目前的最低工資是690元人民幣,明年初將調漲到720元人民幣。東莞台商預估,到明年年中,應該會調到800元。這是2004年東莞最低工資400元人民幣的一倍。

東莞台商表示,人事成本是台商傳統產業中最大的成本之一,廣東各地調漲後,成本增加,傳統產業將面臨嚴峻的生存考驗。而且最低工資調漲將牽一髮而動全身,其他物價也會跟著調漲,台商各項成本支出當然跟著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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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深圳 勞資關係拉緊報

【經濟日報╱記者邱詩文/台北報導】 2007.11.29

年關將到,加上明年起要實施的大陸新勞動合同法箭在弦上,大陸近期勞資關係趨向緊張,老闆關廠倒閉、員工抗議罷工的事件頻傳,尤其是缺工嚴重的東莞、深圳等地。

不久前深圳一家假髮工廠老闆「負氣歇業」反被工人告上法院,最後弄假成真;香港上市公司愛高電子東莞厚街廠,兩天前因廠方要上調伙食費,卻爆發大規模員工上街抗議事件,最後靠地方政府出面擺平。

大陸新勞動合同法即將在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一個月以來勞資關係緊張。基層勞動力缺工最嚴重的深圳、東莞一帶,「災情」更為慘重。深圳台商協會龍崗分會會長羅梅珍指出,這個月來,處理會員企業倒閉的案例暴增,其中有不少是惡性倒閉。

新勞動合同法內容讓工人意識抬頭,加上現在勞動力是賣方市場,因此在勞資角力時,勞方往往是贏家。

一家在深圳龍崗的台資假髮工廠老闆憤憤不平地說,她自認是一個厚道的老闆。例如,她為員工蓋活動中心、允許社團活動,甚至低利貸款或借錢給員工安家,結果上個月她不過是加班費晚了一天發放,就有數十名員工集結抗議。

她一氣之下索性拉下鐵門,貼上公告宣布,因工人罷工工廠暫停歇業,沒想到工人比她更飆悍,把這張公告拍下來後告她惡性倒閉,後來她竟被判敗訴,這下還真是弄假成真,不但工廠沒了、賣了後還不一定賠得完。

江西、四川省最近開始出現缺工,加上內地省份的生活指數較低,兩省政府日前透過媒體,召喚流離在大陸各地的民工回老家。東莞台商協會常務副會長謝慶源表示,原本缺工的廣東地區缺工情狀況會因此雪上加霜。

謝慶源說,罷工或抗議最近在東莞、深圳,已經是家常便飯,早年台灣制定勞基法前後,也都有類似的狀況,所以他已經見怪不怪。

日前愛高電子厚街廠的員工罷工上街抗議事件,最後在地方政府出面協調才落幕。謝慶源表示,他並不知道這場拔河最後那邊是贏家,不過,他覺得廠方最後不免付出代價才能了事。

他感歎,這幾年大陸的工資、土地、電費都漲,錢是愈來愈難賺了,最近工廠倒閉家數愈來愈多。加上新勞動合同法就快實施,做頭家的實在無計可施,只好「皮拉緊一點」。例如,該跟員工簽的文件要記得簽、加班費記得不能晚給等,各個細節得隨時小心。另外,所以能縮編的部門就縮編,不要再招新人紛,也可省下一些費用。



◆ 紅色危險期 台商皮繃緊

【經濟日報╱記者 林安妮】 2007.11.29

大陸勞動合同法將在明年上路,這部曾令歐、美工會豎起大拇指稱讚是全世界最好的勞工法,卻讓不少台商有苦難言。特別是年關將近,大陸各地又掀起一波勞動檢查潮,對於雇主而言,現在要學的重要一課,就叫作「愛你的員工」。

每逢年關接近,大陸的勞資關係都會比平常緊張一些,原因是有些員工擔心雇主落跑,或是以景氣不佳為由,大肆減薪,也因此,每到年底,就是不少台商眼中的紅色危險期,舉凡員工罷工,或是投訴地方官員,都令廠商不勝其擾。

今年9月,全台首富郭台銘在廈門會見中共國務院副總理吳儀時,也忍不住吐苦水,公司不過是擔心員工爆發大規模傳染病,隔離了一些病患,就被指為歧視,遭到投訴。明年勞動合同法上路後,勞資關係恐怕會更緊張。

廣州一家著名的國際鞋廠代工業者也說,勞動合同法只是其中一道緊箍咒,不少國際品牌長年在人權團體關注下,也會要求旗下代工廠符合更高的勞動要求,同時還會派員實地檢查。

這位鞋廠負責人表示,來自品牌業者和官方的注視,都很嚴格,但真正要落實和員工共同成長的關鍵,除了在管理制度上更加人性化以外,品牌業者與代工廠維持一定的利潤關係,不隨意砍殺,才是真正一起愛員工之道。



◆ 東莞近萬工人示威 鎮暴出動

【聯合報╱特派記者賴錦宏/東莞報導】 2007.11.29

因為不滿資方未提高工資和調高伙食費,工人認定資方違反大陸「勞動合同法」,前天厚街的港資愛高電子公司八千多名員工罷工上街,將省道堵住,官方出動大批鎮暴部隊、治安隊員和數百名警察,事件經六個小時,初步平息。

新勞動法明年元旦正式實施,東莞台商表示,隨著日期逼近,勞資爭議事件增多,年底前恐爆發一波關廠風暴。

廿七日上午十點多,約一千五百名愛高員工,邊吵邊衝上省道,十一點半左右,員工已把省道完全圍堵,交通中斷。不久,上街員工愈來愈多,估計有八千多人。

中午左右,厚街鎮政府接到通報,出動數百名警察、治安隊員趕到現場,不久鎮暴部隊也出動。鎮暴部隊荷槍實彈,把廠方管理人員和鬧事的員工分開,警方還出動警犬對付上街的員工。

厚街鎮政府勞動部門主管、鎮黨委、鎮長等趕到現場,向員工喊話,保證會出面和廠方協調工資和伙食費問題,但未被員工接受;警方用消防水柱驅散員工,員工則以石塊回擲。

事件一直到下午四點多才暫時平息,省道恢復通行。警方把員工趕回廠區,同時進駐廠裡,防止員工再度鬧事。東莞台商協會副會長林世銘表示,工人上街原因有三:資方沒有發足平時加班費、簽正式合約、社保等費用;其次,工資一千多至二千元的員工,資方只按東莞最低工資六百九十元去計算加班費、國定假日加班費;第三,因食材價格大漲,資方調高伙食品費扣款金額,由每天五點八元調到七點五元。



◆ 所有勞工 兩年內納入勞基法

【經濟日報╱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 2007.11.29

行政院勞委會昨(28)日公告擴大勞基法適用對象,納入公部門五業的臨時員工6萬9,000多人,預估政府為每人每年要多支出6,338元。勞委會主委盧天麟表示,適用對象還要繼續擴大,預計98年底前,讓工商業團體和農民團體等31萬名勞工也適用勞基法。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藍福良表示,公部門臨時人員兩年前就已適用勞退條例提撥6%規定,納入勞基法後這項權利不變,但對其他未來計畫被納入的勞工,這是新增的福利,卻會增加雇主的負擔。

盧天麟表示,他的目標是在98年底將所有勞工納入勞基法保障,目前勞委會已與工商團體達成初步協議,工商團體所屬的2.5萬勞工權益將於明年初定案。

公部門臨時人員納入勞基法後,勞基法保障勞工人數將達636萬,納入勞基法受雇勞工比率將達94%,不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還有約31萬多人。

工商團體之後,下一階段將納入勞基法的成員是已完成財團法人登記的私立幼稚園教職員、自由職業團體、社會團體、農民團體與其他行業。

家事照護員工是其他行業中的最大族群,一旦納入,表示家庭聘僱作為幫傭與看護工的外勞也會適用勞基法,家庭雇主負擔可能大幅增加,官員承認,要推動到這一步恐怕還有很高的爭議。

勞委會指出,公部門五業的臨時員工明年元旦正式納入勞基法。公部門五業包含公務機構、公立教育訓練服務業、公立社會福利機構、公立學術研究服務業及公立藝文業。

※ 相關報導:

* 新華視點:面對勞動合同法 企業怕的是什麼? - 新華網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7-11/28/content_7162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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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效應 大陸台商爆關廠潮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07.12.06

大陸勞動合同法實施在即,成千上百企業不堪人事成本急劇攀高,關廠、解聘頻傳,上百家珠三角台商搶在農曆年前吹響熄燈號;一些長三角台商也成立「蒐證課」,收集職工怠惰、違規材料,做為辭退員工證據,勞資關係,空前緊張。

中共明年元旦起實施勞動合同法,這項號稱全世界「最高規格」的保障勞工法規,因超待遇保護勞工的條款,已讓所有大陸外資企業叫苦連天;能上京訴願的上京,不然就得自求多福,即時展開救濟,連大陸與台資企業關係密切的官員都擔心台企活不過今年。有台商預估,「現在是大廠先倒,年後會再有一批材料、配套廠跟著倒,死傷情況將非常慘烈。」

深圳市貿易工業局6月調查,當地已歇業及計劃關門外遷的企業已達522家。另據東莞、深圳、廣州、珠海等台商的非正式統計,約有三分之一的出口型外商,正準備或已熄燈,其中不乏多家台灣上市櫃公司的大陸轉投資事業。

大陸勞動合同法還未執行,就讓不少台商出現包括關廠、精簡人事等症候群,新勞動法賦予員工太多權利,舉凡企業不主動洽簽勞動合同,可要求經濟補償;面臨資遣時,也可根據年資求償等。各種隱藏性的經濟補貼,很可能讓一個坐擁金山的台商,一下子翻盤為坐吃山空。

廣州台商協會榮譽會長、創信鞋業董事長吳振昌最近忙著和國外品牌業者協商調價,因為這幾年大陸原物料價格飆漲,早前推出加工貿易新政,明年又有兩稅合一及勞動合同法在後夾殺,生產成本倍數成長,只好調價。他苦笑,自己還算幸運,海外客戶願意分攤成本;但他身邊已有不少朋友開始打包,準備歇業,「勞動合同法就像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廣東家具台商解釋,勞動合同法如賦予員工強大武器,「一個企業主面對的是千千萬萬個,隨時都有可能來求償的員工,根本無力招架。」



◆ 勸說脅迫辭退大陸員工 違法

【經濟日報╱記者林則宏/綜合報導】 2007.12.06

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實施在即,許多企業想盡各種方法降低衝擊。大陸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劉繼臣昨(5)日以尖銳的措辭指出,企業以勸說、辭退甚至脅迫職工辭職、解除原勞動合同改採勞務派遣,以及未通知工會即大規模裁員,均屬違法行為,將受法律制裁。

大陸勞動合同法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中外企業無不趕在今年底前採取各種方法,緩衝這部新勞動法規對企業人事成本的影響。劉繼臣昨天在全總舉行的勞動合同法宣傳專題記者會中,直指全總調查後發現,目前企業採取若干規避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已經違法。劉繼臣指出,第一類是勸說、辭退甚至脅迫員工辭職。近期少數企業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要求部分年資較久的員工辭職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規避勞動合同法規定,對於年資在十年以上員工,企業必須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劉繼臣表示,若員工原勞動合同尚未到期,企業就與員工重新訂定起始日期為2008年1月1日的新合同,企業就違反勞動法。

早前深圳某知名電信設備製造商與5,100名員工調整勞動關係,雖然這家公司給予較高的經濟補償金,當中2,000多名辭職後被重新聘用的員工事後也沒有異議,但劉繼臣認為,「這樣的用人單位,領導思維方式,恐怕有問題」。

其次,全總發現有部分企業與多數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後,讓這些員工與企業指定的勞務派遣機構重新訂定勞動合同,再由勞務派遣機構派回原單位工作。



◆ 黛安芬糾紛 解聘三人 千人圍廠

【經濟日報╱記者陳慧敏/綜合報導】 2007.12.06

黛安芬集團旗下的海南優美內衣日前解聘三名機修人員,造成千名工人圍廠罷工,勞資雙方仍在協商。該公司工會抗議,優美內衣終止三名大陸員工的勞動合同,是為了規避明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

大陸勞動合同法引發勞資爭議案件正大規模增加,東莞厚街愛高電子廠萬名員工在11月底,集體抗議公司為因應勞動合同法增加的費用,苛扣員工福利,抬高餐費價格,工資過低,造成暴動和罷工潮,顯示大陸勞動合同法實施在即,勞資爭議、罷工事件頻傳。人民網報導,優美內衣是在1992年進駐海南,公司有4,000名員工,產品銷往日本、新加坡和泰國。被優美公司解聘的莫先生說,公司在11月底突然發文給三名機修工人,告知12月1日以後就不用上班。

「接到這個通知書,我們當時都傻了眼,工作做得好好的,公司為何單方面終止我們的勞動合同?」公司員工認為,企業是為規避明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於是千人圍廠、停工,「要跟公司討個說法。」

參與圍廠的吳小姐說,她已在公司工作滿十年,非常擔心公司解聘這三名工人後,下一步說不定「炒」掉自己。許多工人都跟吳小姐一樣擔心,懷疑公司已開始「裁員」,只不過還沒落到自己頭上而已。負責優美內衣公司的奧地利人托馬斯說,這三名工人平時工作表現不符合公司的規定和考核,同時勞動合約也恰好到期,公司絕對不會大規模解聘工人,因為公司的持續發展需要成熟、穩定的工人。



◆ 珠三角台商 要命的挑戰

【經濟日報╱記者 林安妮】 2007.12.06

這幾年大陸經營環境劇烈變化,早前整體實力較好的長三角台商,因加工貿易新政,必須實付海關巨額保證金,差點鬧得周轉不靈;這一回輪到珠三角台商,因勞動合同法實行在即,出現各類可能致命的大小症狀。

長三角和珠三角台商抵抗力大不同的原因,有人分析是長三角台商一向規範,該有的工會組織、該給的加班費及洽簽勞動合同等動作多已實施多年,但對一向在泥漿裡打滾的珠三角台商,要從不正規到正規,反應自然激烈。

對一些台商來說,若是能夠獲得海外大廠「體諒」,同意調價,自然是幸運不過,但偏偏很多人斤兩不足,沒有討價還價能力,這時候就得想辦法斷尾求生。

最近包括東莞、深圳一帶台商流行歇業,有些人趁著口袋還有錢時,趕緊辦理清算,少輸為贏。但也不乏工廠折舊到期,乾脆「落跑」,差點引發工潮。

也有台商開始檢討人力政策,縮編生產線或精簡人事,務必作到冗員一個都不剩。一位廣東台商形容,在大陸,支付一個員工人民幣1,000元的工資,還得額外支付人民幣300元的社保費用,社保成本幾乎是公司總成本的10%,當然得縮編人力。

少部分台商採用的結清老員工年資做法,最近有風聲傳出「此路不通」,原因是即將頒布的勞動法實行細則,將嚴禁這種企業先結清、再重新聘僱的行為。



◆ 台商回流 工業區租金優惠又來了

【經濟日報╱記者林淑媛/台北報導】 2007.12.06

大陸稅率優惠條件不再,廠商回流熱潮展現,500億元的第二期「006688」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供不應求,將提前在年底以前全部用罄,經濟部長陳瑞隆昨(5)日宣布,不排除推出「006688」方案第三期租金優惠,新方案將在明年1月出爐,希望積極掌握台商回流的龐大商機。

原本明年底才到期的第二期「006688」方案,今年以來工業區土地熱銷,讓經濟部大感意外,台南縣長蘇煥智本周二還親自拜會陳瑞隆,希望再提供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額度,以因應廠商龐大的土地需求。

根據經濟部統計,目前工業局主導開發的「006688」租金優惠額度尚有120億元,其中日商富士通的無線寬頻產業公司、耀華公司擴廠案及花蓮和平電廠,都是近期可能享有租金優惠的大型投資案,額度即將用罄。

陳瑞隆說,由於中國大陸稅率與勞動條件的優惠不再,台商出現回流台灣投資的趨勢愈加明顯。由於第二期「006688 」優惠額度即將用罄,為符合廠商需求,已指示工業局進行調查,考慮擴大第二期額度,甚至不排除推出第三期優惠額度,新方案將在明年1 月出爐。

「006688」工業區土地優惠租金方案原訂實施至明年底,但在大陸台商回流及國內廠商擴廠下,500億元額度在年底將用罄,工業區土地非常搶手。

其中台北縣、台中市、台南縣、高雄縣及花蓮縣等五個享有「006688」方案的縣市開發工業區,第二期優惠額度101億元,但廠商需求熱烈,目前僅剩20億元;而工業局開發的工業區優惠額度,尚有120億元,額度供應相當吃緊。為爭取廠商投資,台南縣長蘇煥智日前拜會陳瑞隆,爭取中央增撥額度。陳瑞隆已允諾,全面評估廠商對工業區土地的需求狀況。

資策會本周將在日本與富士通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合資在台成立新公司生產Wimax晶片廠。據了解,富士通有意在中部的工業區,準備申請「006688」工業區土地優惠租金方案。

至於花蓮和平電廠擴增機組案,工業局評估,需求土地約30多公頃。最近廠商申請宜蘭利澤工業區用地的情況也很熱絡,12月10日將公告第三期約79公頃土地,耀華公司準備申請15公頃土地。

經濟部統計,第二期「006688」方案已有345家廠商,承租295.25公頃土地,將帶動投資1,520.17億元,創造產值2,283.35億元及近3萬人就業機會。



◆ 搶救青少年就業 6大套餐上菜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7.12.05

台灣失業率雖然不到4%,但是青少年失業率卻近乎這個數值的2倍,勞委會今天端出六大訓練套餐搶救青年就業問題,全面與企業端合作,透過讓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在就學期間就參與職訓,甚至到企業受訓、見習等方式,提高青年就業率。勞委會掛保證,參與上述訓練套餐者,就業率可達80%-100%,失業周期更可從21周下降到12周。

據了解,勞委會今天提出的六大青年職訓套餐,並非全新計畫,但為了提高青年參與率,因此勞委會今天不但推出CF廣告片大做宣傳,還開出提高「就業率與留用率」支票。

勞委會表示,為了解決畢業即失業問題,勞委會這幾年相繼針對不同階段學經歷青年,推出相應的職業訓練輔導措施,實施以來,從91-95年間,青少年失業率從8.96%降到7.62%,達到一定效果。

六大套餐的「新菜」是「產業大學計畫」,培訓對象是國中畢業生、高職生、大專院校及技職生,其中高職生可以選擇第一年到勞委會所屬職訓中心受訓,第二年在學校上課,第三年由職訓中心推薦到企業實習 (等同受僱),高職畢業後,可分發到職訓中心簽約的大專院校夜間部繼續進修,白天在原企業上班,如此企業可以確保五年培訓計畫,學員也可邊上班邊取得大學學位,預期這項計畫可確保參訓學生100%就業率。

如果你是18-24歲高職中青年,對就業或就學還拿不定主意者,勞委會今天也宣布推出「青年職能綜合培訓計畫」,經由參加職能核心等課程,幫助個案更了解自我的專長,進一步確認就學或就業方向。

對於大學在學青年部分,勞委會另外提供二樣套餐,包括「大學就業學程計畫」、「飛young計劃」鼓勵學校與企業合作開立就業課程,讓大學、四技等大三、大四生提早與企業接軌,今年並增加160個小時的職場體驗課程,目標將參與計畫的應屆畢業生就業率從以往的70%提高到80%。

至於已經「畢業即失業」的青年,如果是29歲以下大學失業青年,則可參加最近才推出的「青年職涯啟動計畫」,經由勞委會介紹到企業見習三個月,期間領取1萬餘元見習津貼,預計目標讓青年失業周期由以往的21周下降到12周。如果是25歲以下國高中、二專及五專畢業生,則有「台德菁英計畫」,由企業以「師徒制」方式一對一訓練,目前企業留用率達到95%,畢業生就業率也有85%,未來希望提高到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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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稅法上路 台商獲利匯台課一成稅

【聯合報╱中央社】 2007.12.12

中共昨天公布大陸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全文,該條例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實行。根據規定,未來大陸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統一為百分之廿五;對台商影響最大的部分有:以前台商將稅後利潤從大陸匯回台灣或海外,享有免稅優惠;依新條例則要徵收百分之十的企業所得稅。

此條文說明今後台商賺的錢匯回台灣要課稅,將會影響台商把錢匯回台灣的意願。

條例共分為一百卅三條、五章節,這五章為總則、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稅收優惠、源泉扣繳、特別納稅調整、徵收管理、附則。

根據規定,明年起大陸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從百分之卅三,調降為百分之廿五,適當降低了內資企業的所得稅稅負,外資企業稅負略有增加,但在國際上仍屬於適中偏低水準。

大陸實行「兩稅合一」後,稅收收入將有所減少,但是將總體上提高了內資企業的競爭力。

江蘇昆山漢邦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李仁祥指出,大陸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外商或台商比較關注的法條有新增或修改部分,包括有第九十一條、九十二條、九十三條、第一百條和第一百一十二條。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條例第六章「特別納稅調整」部分,將企業關聯交易的相關規定明列在條文中,以前大陸政府只是用通知、行政命令方式,現在列入條文中,代表大陸稅務機關將嚴格審查台商企業的關聯交易情形。

李仁祥說,這也顯示了大陸也關注外商或台商獲利後匯出海外的境外利潤,將嚴格審查此部分的獲利情況。

第一百條則規定,對於符合環保相關規定的企業,可抵免百分之十的企業所得稅,李仁祥說,以前規定是針對鼓勵類企業購買大陸國產設備時,可依據百分之四十的設備價格抵扣金額,例如買人民幣一百萬元的設備,可抵扣四十萬元。他說,以前是直接扣除設備金額,現在則是扣抵稅額,凸顯出大陸積極推動環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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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環消失 大陸台幹薪情下滑

【聯合報╱記者許韶芹/台北報導】 2007.12.13

大陸當地人才快速竄起,台幹失去光環!根據104人力銀行調查,明年有48%企業不會幫赴大陸工作的台幹加薪;國內高達4成2上班族認為,西進高峰期早就過了,卡位的機會越來越少!

104人力銀行調查發現,1990年代初期,台幹赴大陸工作平均可獲得1.57倍薪資,甚至有23.5%台幹薪水可增加至兩倍,專業人才西進確實可以提高身價。但隨著中國大陸工作吸引越來越多求職者,近三年赴大陸者,平均只獲得1.38倍薪水調整,更有不少企業根本沒有調薪。

調查還發現,未來五年在大陸企業中,僅經營管理主管(例如特助、副總經理)、財務金融主管、研發主管的高階工作明顯偏好台幹,包含最高執行長在內等高階工作,台幹優勢逐漸下滑,必須和大陸當地管理人才共同競爭。

如果只看跨國企業,各主管職位雇用台幹的比率更不超過40%。

有多年獵人頭經驗的104大陸事業獵才業務總監黃至堯說,他曾接獲一名知名美商企業要求,要找尋一位企劃副總,條件是「不限國籍,沒有大陸工作經驗可,只要有企圖心、能夠解決問題」,最後他推薦的台灣人選,是和來自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中國大陸等地人才競爭。大陸地區基層人力中,台幹立足空間更有限,有高達45%企業完全沒有基層台幹,如果有的話也僅限於財會、業務和生管工作,顯示當地人才相關經驗從後趕上,適合資淺工作者的基層職務明顯減少。

黃至堯認為,六、七年級生到大陸卡位的機會減少,職場菜鳥想要進軍大陸,最好選擇利用培訓直升主管的「儲備幹部」方式,作為西進跳板。



◆ 大陸勞動合同法 台商5.6%撤資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7.12.12

中國大陸明年一月一日即將實施新的勞動法令—勞動合同法,調查發現,台商受到的衝擊似乎有限,雖有64%受訪台商表示內部營運略受影響,另有14.4%企業已經在年底前展開「人事盤整」,提前與不適任員工解約,但真正會採取撤退或減少台幹者只有9%。

104人力銀行和104獵才顧問中心今天公布的「2008大陸台商台幹動態暨勞動合同法影響」調查顯示,35.2%在大陸的企業表示「不清楚勞動合同法影響性」,32.8%企業採取「維持現狀」對策,有14.4%的企業正進行「人事盤點」,趕在新法令上路前和不適任的員工解約,決定撤資者5.6%,3.5%將減少台幹。

雖然勞動合同法並未嚴重影響企業在大陸續存,但有64%企業表示內部營運受到新法內容影響,其中以勞動新法有關「聘用制人員可適用於新法」 (26%)和「加班費等強迫勞動明文規範」 (12.4%)影響最大,前者是原本非正職勞工都須適用勞動合同法,雇主必須提供最低基本工資、資遣費等條件;後者則是未來加班費都必須按規定給付。

104大陸事業獵才總監黃至堯表示,勞動合同法主要衝擊勞力密集製造產業的成本升高,短期在大陸企業也許發生人事動盪的「短痛」,但長期來看法令趨向完善應可讓勞資關係更健康,對於大多數守法的台商亦有獎勵效果。

未來五年企業在中國佈局的地點,根據104人力銀行企業端調查顯示,近半數產業仍以長江三角洲一帶 (上海、蘇州、杭州等)、珠江三角洲一帶 (深圳、東莞、廣州等)兩大沿海經濟區為主,黃至堯指出,雖然有勞動合同法和新稅制的影響,一般製造產業仍有過半數比例繼續以深圳東莞等地為生產基地,不過可觀察到電子資訊產業和貿易零售產業未來五年對北京、渤海灣地區 (青島、天津等)的重視性抬頭。

台灣上班族西進工作熱度不減,但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台幹不能再以「出差」名義前往大陸工作,一律必須參加社會保險及簽訂勞動合同法,雇主成本增加,因此調查顯示,有37.5%的台幹擔心工作受到影響。

這項調查是在10/24-11/12日透過104市調中心針對104企業會員在大陸投資或設有營運據點者進行網路問卷,有效回收684份。求職端則是在11/01-11/12日針對104求職會員曾有大陸工作經驗者,有效回收301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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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台商稅務風暴 山雨欲來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07.12.17

大陸「兩稅合一」新政策將在明年元旦實施,新稅法配合「實際管理機構」條款,令不少台商備感壓力。近期已有部分台商遭點名,必須提供境外股東名冊和台灣完稅證明,一場稅務風暴看似成形。

大陸新稅法實施在即,已有部分台商提前進入「稅務備戰狀態」。不少華東出口型台商表示,近期向大陸外匯管理局辦理資金匯出時,已被要求提供境外第三地公司最終股東名冊和台灣繳稅證明,給與不給都成難題。

一位電子業台商表示,新稅法實施時間雖然訂在明年初,已有不少大陸官方單位提前部署,追蹤台商的海外最終投資方,「只要大陸子公司的往來對象是開曼群島等海外第三地公司,都被列入觀察名單。」

大陸在企所稅的母法與條例新版本中設有「實際管理機構」條款,要求將控股公司設在境外、卻在大陸發生「經營事實」的企業,必須就海外所得課稅。大陸稅局往往根據台商的境外股東名冊和台灣繳稅紀錄,就可合理推斷台商慣用的投資管理架構。

這位電子業台商無奈地說,原本只是根據專家開出的節稅建議,提前進行稅務應變,現在卻卡在外匯局的技術擋關,「不給資料,沒辦法匯出資金,給了以後,又怕衍生稅局日後上門要求補稅和移轉定價等問題,現在真地很頭大。」

近期有不少大陸台商將控股公司搬移到香港、新加坡等和大陸簽有租稅協定的地區,藉以享受股利匯出只要5%的預提所得稅優惠。對不少台商來說,眼下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決定今後的營運總部地點和盈餘的落點。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蔡松棋表示,不論是將控股公司搬移到香港或新加坡,仍必須在這兩個地方維持實際營運,否則無法享受稅務優惠。現在也有不少台商考量兩岸三地的稅務負擔相當接近,乾脆回台設立營運總部。

他解釋,企業將控股公司設立在香港、新加坡,必須面臨兩地課徵的企業所得稅,香港是17.5%、新加坡是18%。有些企業考量日後匯出盈餘機率小,加上兩岸三地和新加坡的人工成本愈來愈接近,比一比後,台灣也不失為是節稅好地點。

大陸剛公布的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132條認定,在台、港、澳成立的企業,可參照被認為具有實際管理機構,回台設立營運總部,也可免除海外所得歸回大陸課稅的風險。

根據經濟部設立企業營運總部的條件,只要符合公司設在國內、營運範圍至少具備統籌亞太各據點的營運活動、國內聘僱員工達100人,及年營收達新台幣10億元等條件,就可申請在台設立營運總部,享受海外盈餘免稅等優惠。



◆ 小動作 大驚嚇

【經濟日報╱記者 林安妮】 2007.12.17

大陸日前公布「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讓不少稅務專家和會計師跌破眼鏡。作為母法補充的條例,照理說應該細緻、嚴謹萬分,沒想到新條例卻是伏筆處處,加上近期官方小動作不斷,讓不少台商直呼,新稅法說理不足、驚嚇企業有餘。

今年12月起,不少鑽研大陸稅法的專家和會計師天天盯著大陸稅局網站,準備一睹新條例內容。儘管不少人手上都有改過好幾版的「草案」,但都心知肚明,非等大陸官方最後攤牌,否則所有為客戶作的沙盤推演,統統都不算數。

可惜,最後公布的版本遠比「草案」還要「潦草」,不僅大幅刪除原已訂定的詳細規範,一些陳義過寬的字句,也必須倚賴官方再作補充或是仰賴行政裁決,讓企業感到無所適從。

例如新條例第112條指出,企業可找關聯企業一同負擔共同研發成本,這項規定,相當符合國際慣例,大陸卻加註前提,要求企業必須事先報送大陸稅局申請,一旦送審沒過關,自行分擔的成本還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這項規定無異是讓「通則」變成「個案」,讓廠商心生畏懼,不敢輕易搶當第一人。更讓廠商膽戰心驚的是,在新法上路前,一些官方部門還提前收窄遊戲規則,讓廠商驚嚇度高達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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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急轉彎 台商成夕陽產業

中時電子報╱白德華/新聞分析 2008-01-24

早期大陸為鼓勵出口創匯,曾給予外銷廠商一八%出口退稅率;勞動合同法過去也早已頒布,但在外資需求孔急下,合同法基本頒而不施。然而,階段性目標達成後政策開始轉彎。今天的大陸就像昨日的台灣,台商已被視為「夕陽產業」,再度走上十字路口。

第一波踏上廣東的台商多數是傳產企業,九成台商都是加工貿易型態,也因此,成為中共調整政策後第一波試金石。據了解,廣東出走的台商已逾千家,破產關門的港商製造業超過萬家。

「這波調整之所以嚴峻,主因於所有政策都從今年起實施」,東莞前台協會長、「全國台企聯」會長張漢文說,現在出口加工貿易已不再被重視,也因此退稅率一降再降,今年起終於取消了外資企業再投資退稅的優惠。

以全大陸七萬多家台資企業來說,大多數仍屬出口加工貿易。在出口退稅調整下,利潤驟減,加上「企業所得稅法」修改,台商匯出的稅後股利所得,再加徵一○%額外稅。「突如其來的改變,迫使出口導向的中小型台商,不調整經營策略,就得死!」

然而逼使台商做出重大調整的壓力,不只是稅法的變動。加工出口生產的高標準新政、不動產政策的改變、「勞動合同法」新制、社會保障基金提撥到位的資金壓力、人民幣升值、工資上漲等等,不僅使得以外銷為主的製造業廠商,生產成本提高、承受匯兌損失,也造成近期以來珠三角地區的關廠潮。

事實上,去年「十七大」後,中共修訂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在中共喊出「節能、環保」口號下,去年底開始,各種外商投資產業,被切割為幾類特殊產業:鼓勵類、限制類與禁止類。

其中,限制類及禁止類多達三千多項,例如原列為「限制類」的高爾夫球場經營,如今成「禁止類」,這都讓原本從事相關產業的台商措手不及,終不得不自行吸收損失。

不管怎說,○八年台商在大陸將很辛苦。除了調整營運策略,像富士康大量遷徙員工方式外,只能將廠遷移越南、新加坡等稅負較低的地區,否則就只能逼使自己產業升級,以應付中國經濟環境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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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襲台商 世界工廠光環褪色

白德華/上海報導 中國時報 2008.02.09

今年元旦起,大陸實施多項新的產業政策,影響最深遠的當屬《勞動合同法》、出口退稅新制,以及動態調整《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等。這些新政的確「效果驚人」,甫一推出,果真讓台商面臨廿年最嚴峻的調整期,台商從未像此刻焦慮。

「厚道明」到上海工作已八年,時運不順,加上遇人(老闆)不淑,讓他到現在還闖不出什麼名堂,更糟的是,不久前被辭退了。說他「厚道」,不止因他長得「戽斗」,而且是因人太「厚道」。說厚道是好聽,說難聽點就是「鄉愿」,不會為自己爭取權益。

勞動合同法上路 企業變法

話說去年人大常委會通過今年初將實施新制《勞動合同法》,所有企業的因應之道就此展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不變的真理,於是去年底全大陸開始了一波「辭退潮」,企業也跟著內部「變法」。

為規避新制,企業不儘大量解職員工,不能解約的就要你「轉崗」、「調職」,或暗示叫你走路,不然就是把你「賣」給人力派遣公司,規避企業成本。「厚道明」就是在這波寒流中,被辭退了。

「完全按照勞動合同法重新簽約,公司的成本至少增家四0%,連最後一點毛利都沒有了!」數千、甚至上萬員工的傳產業者最是叫苦連天。

龍鳳水餃老闆、前上海台協會長葉惠德說,「以我們老實經營者來說,如沒有足夠的資金鏈支撐,大概也撐不下去了。」他就看著不少中小企業乾脆關門。

現在的大陸 很像當年台灣

去年,上海亞細亞瓷磚遷廠山東,主因雖是勞資糾紛,但董事長詹明光透露,遷廠淄博主要考慮節省成本,而且主要是《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的關係。

上海聯泰管理諮詢公司董事長王泰允說,去年底開始,長三角很多台商向他詢問「賣廠」的事突然增多,「他們就覺得乾脆關廠算了,因為除了四金(醫療保險、養老工基金等)成本不堪負荷外,未來還要負擔員工退場,實在做不下去了。」

「現在的大陸,很像當年的台灣。經濟起飛了,發言權就掌握在政府手裡了,當年台商像飛上枝頭的鳳凰,各地政府搶著要,如今就像烏鴉,產業層次低,各地都不想要了」。

當然,產業落後的「大後方」,還是會搶著要台商的。像四川成都至綿陽中段,有個叫德陽的中型城市,就很可能成為廣東台商前進的天堂。廣州台協會長程豐原說,「我們去拜訪這裡的官員時,他們說,只要你們來,土地隨你們要,水、電都不是問題。」

廣東為了「趕超四小龍」,今年起強制所有外商逐漸轉型為高科技產業及服務業,加上新制實施,單是鴻海集團所屬的「富士康」,就轉走了五萬多員工到內地去。

《勞動合同法》促使台商成本大增加,新企所稅又將台資稅收從過去的一七%提高到二五%,過去台商享有的租稅優惠不再,匯出大陸的利潤還要再課徵一0%所得稅,加上實施動態調整《產業目錄》,台商的確不再像過去般受歡迎了。

「轉廠或轉型,台商只有這兩種選擇了!」王泰允表示,台商像過去「打擦邊球」的辦法已行不通,台商也不再是被奉若上賓的族群了,唯有因應形勢,做好轉廠或轉型準備,才能在這波變動潮中不被淘汰。

台商只有轉廠或轉型兩種選擇

上海法律諮詢專家譚湘龍指出,新制上路後對所有台商一視同仁,「打擦邊球」的方式一旦被提到勞動仲裁,台商很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

譚湘龍建議新來乍到的台商要留意,大陸不再是過去「予取予求」的世界工廠,也不再像越南等國有那麼多的優惠租稅了,「來之前一定要做好功課,否則鎩羽而歸是不難想像的」。



◆ 三免兩減半取消 企業苦哈哈

林克倫/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2008.02.09

二○○八年將是中國大陸台商,思索何去何從的一年。中國去年決定,自今年起取消行之多年的三免兩減半稅賦優惠,實施新加工貿易目錄、出口退稅新制、新企業所得稅以及勞動合同法,對廣大從事代工的台商來說,新政策無異撼動桌子的四隻腳、讓企業搖搖欲墜。

以去年七月一日,中國官方大幅調降出口退稅率為例,不少項目直接取消退稅率,由於許多台商企業習於將退稅作為企業利潤,官方調降退稅率看在企業眼裡,無異是對出口企業變相課稅,廣州台商協會會長程豐原指出,廣東東莞、深圳和廣州幾乎都是重災區,台商損失慘重,以他的窗簾工廠來說,成本就增加一成多。

對加工型台商衝擊更大者,去年底,中國再次宣佈新一批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共計五八九個稅號商品,再加上前幾次的禁止項目,幾乎含括所有傳統產業商品,新一批禁止類商品涵蓋食品、飲料、塑料、鋼鐵、鋁及製品等,讓原本因全球食物與原物料價格大漲,早已吃不消的台商,經營更是雪上加霜。

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直接衝擊企業資金流動,凡列入禁止類企業在進口原料時,必須繳納進口金額五○%保證金,一家中型的鋼鐵線材廠老闆無奈地指出,至少有兩千多萬元台幣要壓在海關,規模較大者,上億資金壓在海關無法動用、比比皆是。

今年一月開始實施的新版企業所得稅法,也是一枚核彈。新法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統一,取消長期「一國兩稅」差別待遇,企業稅賦成本明顯增加,在企業獲利匯出境外部分,新法還將課徵一○%所得稅,若在算上勞動合同法增加的成本,一位台商苦笑地表示,「根本是在幫中國政府跟中國人打工,頭家變辛勞!」

中國今年所實施新法,政策背後是希望能調整產業結構,並透過經營壓力讓部分企業往內陸轉移,但經濟學的理論在現實生活裡頗有難處,一位從事鞋類代工的老闆即指出,傳統行業也有高科技。

今年可謂在中國台商寒冬初始,二十年前在台灣面臨的經營壓力,惡夢再次浮現、只是換了新地方,深圳台商協會會長黃明智坦言:「大陸經營的環境日趨緊縮,在諸多法條法令發揮影響力的情況下,還能笑得出來的台商,大概沒幾個。」而另一位年近六十歲的台商,則將新法當作轉型契機稱:「打算結束公司,年紀大了,也沒衝勁了,孩子也不想接,退休養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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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新勞動法 大陸鐵了心

【經濟日報╱特派記者林則宏/北京九日電】 2008.03.10

儘管許多企業甚至政協委員均要求修改勞動合同法,但中共官方迄今仍無意調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孫寶樹甚至指出,勞動合同法實施不足三個月,現在不是修改問題,而是要認真貫徹執行的問題。

今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不僅台港商叫苦連天,數位本身是民營企業家的中共全國政協委員,近日在兩會期間呼籲修法或延後實施。如女富豪玖龍集團董事長張茵,提案修改勞動合同法中的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大陸知名民營企業家、浙江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也呼籲,勞動合同法對99%的中小企業都有難處。如果企業關門了,就業也就沒有了,希望官方讓企業能有三、五年的過渡時間。

中共官方落實勞動合同法的態度十分堅定,中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今年將認真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中共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也表示,今年將通過檢查勞動合同法,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孫寶樹昨天在記者會中指出,外界對勞動合同法的意見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會導致人事制度的僵化;二是會大幅提高企業人事成本;三是會影響投資環境和就業。

孫寶樹表示,這些觀點都是對勞動合同法片面理解或不瞭解,勞動合同法已比原本實施的「勞動法」,放寬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企業貫徹勞動合同法,不會導致人事僵化,甚至可促進員工對企業的向心力。

企業會因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導致人事成本增加,是因為這些企業過去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孫寶樹說,企業用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損害員工合法權益所形成的低成本來追逐高利潤,不僅不正確,也是違法。

孫寶樹指出,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構建和諧的勞資關係,才能改善投資環境與擴大就業。未來勞動保障部不僅無意修改勞動合同法,還將協助相關部門,加緊制定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法規,加強對企業用工制度的指導。



◆ 工資條例 下顆震撼彈

【經濟日報╱特派記者林則宏/北京九日電】 2008.03.10

大陸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小建表示,由勞動保障部主導訂定的「工資條例」草案已經完成,未來將把「工資集體協商機制」以法律形式確定。

據了解,工資條例一旦實施,員工薪資不再由企業單方面決定,必須由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企業人事成本最少將提高10%。對大陸台商無疑是繼勞動和同法後,又一顆震撼彈。

中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將「提高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推動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完善工資指導制度,健全落實最低工資。」

「工資條例」是賦予職工得與企業協商工資的法律,草案主體已經完成,正在按相關法律程序徵求各方意見。張小建向京華時報表示,溫家寶提到的「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將會寫入「工資條例」之中。

張小建說,「將穩步落實工資集體協商政策,並將工資集體協商逐步法律化,職工工資水平的形成和增長,將由企業和工會雙方談判確定。」

參加兩會的政協委員、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張鳴起明確表示,未來職工工資不再由企業單方面決定,應由企業和職工代表協商確定。按部分城市試行的成果,試辦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員工薪資,普遍比同行業高出10%至15%。

京華時報指出,北京市總工會、勞動保障局及北京企業聯合會,2005年開始在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街道工會試點推動工資集體協商。有參與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員工,過去幾年工資水準平均每年約成長10%。

張鳴起強調,未來實施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後,當企業效益下降時,企業和職工代表也可通過集體協商,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不過,以工資具向下調整的僵固性,大陸一旦開始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台商只要有獲利,將面臨員工薪水須年年調漲的壓力。



◆ 中國就業形勢嚴峻 短期難解決

中央社 2008-03-09

(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九日電)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今天說,中國當前的就業形勢嚴峻,城鄉新增勞動力每年逾兩千萬人,由於新增勞動力數量龐大,就業問題將會持續很長時期。

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在中國全國人大十一屆一次會議開幕式報告說,今年中國城鎮新增就業人口為一千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擬控制在百分之四點五左右。

中國人大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記者會,田成平在會中回答媒體說,五年來,中國城鎮新增就業五千一百萬人,年均超過一千萬人,去年城鎮新增就業一千兩百零四萬人。

此外,城市還接納了大量農村多餘勞動力轉移就業。

不過,他說,「儘管如此,我們當前的就業形勢仍然十分嚴峻。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的新增勞動力城鄉加起來每年超過兩千萬人。所以,新增勞動力的數量龐大,這將會持續很長一個時期。」

田成平表示,就城鎮來說,中國城鎮每年有就業需求、包括當年新增的城鎮勞動力和上一年結轉下來未能就業的人口還有兩千四百萬人,但是每年只能提供城鎮一千兩百多萬個就業機會。

再加上每年大約有八百多萬農村多餘勞動力向城鎮的轉移,這也要持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田成平套用溫家寶在中國政府工作報告中所提的,「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解決就業問題是一項極為艱巨的任務」。

田成平說,「我們要用百倍的努力把這項關係民生之本的大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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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僱勞工 老闆可限制出境

【聯合晚報╱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8.04.21

未來公司經營不善後,避不見面或擺爛的負責人小心了!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修正案,擴大對企業負責人限制出境範圍,未來企業負責人如果有積欠薪水、資遣費等情事,卻不行使「解僱權」,避不見面或擺爛者,勞工可以主動要求中止契約,建議勞委會限制出境。

解僱前60天須預告

此外,修正案也將「大量解僱勞工」的認定範圍擴及「定期契約工」,但排除外勞,如此將大幅降低「大量解僱勞工」的門檻,以後企業若在短時間大量解僱勞工,可能就會面臨適用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至少必須在解僱前60天預告。

至於200-500名員工的中型企業,大量解僱勞工門檻趨嚴,由1/3降到1/4,只要企業解僱勞工達到上述標準,就必須事預告。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已經上路五年,其中對於不肖企業主最大處分手段就是「限制出境」,但根據現行大解法規定,限制公司負責人出境前提除了積欠一定金額、一定比例工資、資遣費外,還必須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事實,否則老闆積欠再多薪資、退休金,或是工廠幾乎形同關廠歇業,老闆一樣可以自由出入境。很多雇主鑽此法律漏洞,在公司發生財務問題時,採取「不理不睬」、「避不見面」的「擺爛」策略,勞工求助無門。

初審通過修正案,進一步擴大限制出境適用範圍,將符合勞基法第14條如不給付報酬、違反重大勞動法令情節者,勞工依此中止契約者,也納入限制出境對象。準此,未來只要雇主積欠工資達大解法標準,如員工10人以上、30人以下,積欠工資300萬元以上,或30人以上、100人以下,積欠500 萬元等,經事實認定「歇業」,雖然雇主沒有「解僱勞工」之實,但勞工可以主動決定中止契約,勞委會就有權認定是否限制負責人出限。

其次,過去勞工若在預告期間找到工作,因為還在與舊資方協商,不能馬上就任新職,否則無法領取資遣費,但今天通過的修正案也增列規定,明定雇主預告大量解僱勞工時,被解僱之勞工若在預告期間就任新職,雇主仍要依法發給資遣費及退休金;雙方協商期間,雇主也不得任意將勞工調職或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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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勞工退休延至65歲

【聯合報╱經濟組記者/綜合報導】 2008.04.26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現行年滿六十歲延長為六十五歲。人力銀行業者憂心高齡者延後退休,公司新血不易補入,可能讓公司「更老」;企業為降低人事成本,可能會祭出優離、優退手段,高齡者恐被迫離職。

工總理事長陳武雄表示,延長退休年限對不同產業有不同影響、衝擊程度也不一定,但整體而言,一定會增加企業界的人事成本。他說,延長退休年齡,也會造成企業人事新陳代謝減慢,不利年輕人就業和升遷歷練。

中國生產力中心總經理張寶成說,這項政策對藍領工作衝擊較大,因為很多耗體力的工作若貿然延長退休年限,可能會對工安方面形成挑戰。

新政策對於國營事業的影響最大。台電公司原本因應今明兩年退休潮,最近才剛招募了五百七十多名員工;沒想到,立法院通過延長退休年限至六十五歲,不少本來要退休的人可以不用退了,空不出足夠職缺給新進員工。

台電主管指出,現在還不知道新制何時生效,運氣好的人,原定退休日剛好在新制生效後,就可再工作五年,五年後領的退休金也會比較多;最倒楣的是剛好在新制生效前一天退休,減少五年的工作機會。新舊制交替期勢必會有很多問題待處理。

中鋼公司退休年齡分成三種:基層勞工因為體力消耗大,手腳要比較靈活,退休年限為六十歲;管理人員六十三歲,高階主管為六十五歲。未來一視同仁都要等六十五歲才退休,中鋼馬上面臨部分本來已到六十歲屆齡退休的基層勞工,可能因為延長退休年限,必須調到管理部門工作;屆時如何生出那麼多管理職缺,很傷腦筋。

銀行主管指出,未來金融業若要加速人員流動性、降低人事成本,可能透過推出優惠退休等方式因應。

1111人力銀行營運長吳睿穎分析,企業為節省聘僱成本,可能用各種手法讓員工先辦理退休,隨後再以「顧問職」回聘,如此一來,企業僅需支付顧問酬勞,三節、年終績效獎金全都免。



◆ 中高齡勞工受衝擊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08.04.26

馬英九在大選時提出「勞工強制退休年齡上修至六十五歲」政見,現在「馬上」兌現。這是勞基法實施廿四年以來,首次修正強制退休年齡,將會改變國內勞工勞動結構,有助中高齡勞工投入就業市場。但反對者認為,如此一來雇主更不願意聘用中高齡勞工,真正獲利的主要是公營事業員工。

兼任勞委會委員的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認為,延後退休年齡的確是世界潮流,不過政府須搭配其他方面的政策,將整體就業率提升,否則對於想要二次就業的中高齡勞工並不是好事。

他說,退休年齡由六十延長到六十五歲後,的確可能會使一些雇主更不敢聘用中高齡勞工,也會影響對於中高齡勞工調升薪水的意願。

全產總理事長施朝賢說,以馬蕭新政府強調拚經濟的施政方向來看,他對於景氣好轉抱持樂觀態度,因此不大擔心失業率升高問題。



◆ 晚5年退休 勞保多領5基數

【聯合報╱記者 程嘉文】 2008.04.26

目前勞基法規定勞工退休,依照發動權的不同,分為員工提出的「自請退休」與雇主提出的「強制退休」。

「自請退休」的條件包括「工作滿廿五年」與「年滿五十五歲,工作滿十五年」。適用舊制勞退的勞工不想再工作,必須達到這兩項條件其中之一,才能請領退休金。

「強制退休」的權力在雇主,也就是員工到達六十歲(未來是六十五歲),老闆就有權要求勞工退休。換言之,對不想退休的員工來說,擁有法定保障的「安全年限」由六十歲變成六十五歲。不過強制退休是雇主「有權發動」,而非「必須發動」:因此如果雇主願意讓勞工繼續工作,也可以繼續聘用,沒有年齡上限。

至於從六十歲退休變為六十五歲,對勞工的權益會有什麼改變?除了可以繼續保有工作權並領取月薪外,以勞保老年給付來說,超過六十歲之後每年可以增加一個基數,以五個為上限。因此如果投保月薪為三萬元,多工作五年,在退休時就可以多領十五萬元(五個基數)。

勞退金方面,舊制勞退勞工的年資基數累積到四十五之後就不再增加,若已經到四十五個基數,就不會影響到未來退休金的數字。至於採用新制勞退的勞工,因為多工作五年,個人帳戶就可以多累積六十個月,每月是薪資的百分之六:若以月薪三萬元計算,帳戶總額將增加十萬零八千元。

※ 延退是趨勢,因為人類壽命更長了。不過經驗才是最寶貴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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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實施反壟斷法 首案企業告官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08.08.28

大陸自本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反壟斷法」,第一天被投訴控告的對象,竟然是國家質檢總局;四家防偽企業狀告質檢總局強制實施電子監管碼,涉嫌違法以及一年高達兩千億元人民幣(約台幣八千八百億元)的利益輸送。

本月一日,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反貪局工作人員,在某賓館約見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司長鄔建平,鄔建平供出他在北京的多處房產和巨額現金;檢方在他辦公室和家中,分別搜出約三百萬和五百萬元現金。次日,趁工作人員不備,鄔建平從賓館窗戶一躍而下,墜樓身亡。

由於正當奧運開幕前夕,中共官方對此事低調處理,北京媒體也封口不談;京奧結束,「新京報」爆出驚人內幕,鄔建平之死與質檢總局被廠商控告,直接金額龐大的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將掀起北京政壇肅貪另一波風暴。

四家防偽企業本月一日狀告質檢總局,二日,質檢總局約見這些企業;鄔建平墜樓死亡之時,正值防偽企業與質檢總局鬧到法院的關鍵時刻。據了解,質檢總局正推動的電子監管碼,涉及面最大的正是食品監管司分管的食品企業,大陸食品企業多次表示反對電子監管碼措施。

透過監管碼 查驗真偽

「新京報」報導,自2005年起,質檢總局強制要求企業在產品上粘貼或印製電子監管碼,理由是消費者根據監管碼,可通過電話、網路等,向「電子監管網」查詢產品類型、廠家、生產日期等資訊,以此辨別真偽,政府部門也可對企業實時動態監控。

按照質檢總局的說法,「電子監管網」是政府品質監管的工作網;實際上,該網是由「中信國檢資訊技術有限公司」(中信國檢)經營管理。

在防偽企業看來,質檢總局的作法有違公平,首先,質檢總局以不斷發文件、高層開會形式,借助行政力量推廣中信國檢的「電子監管網」;其次,中信國檢創立於○五年,此前並無防偽行業的工作經驗,○六年五月,才從美國甲骨文公司購入數據庫軟體。「國內防偽行業發展十多年了,為什麼非要用一家新成立的企業?」起訴質檢總局之一的北京兆信資訊技術公司副總經理龍剛表示。

外資獨占 廠商紛抗議

此外,中信國檢是外資企業,監管碼包含大陸企業大量商業資訊,若被外企掌控,有商業風險。

因此,自質檢總局開始推行監管碼起,就有廿多家防偽公司提出抗議。

去年十二月,質檢總局又發布命令,要求從今年七月一日起,食品等九大類、六十九種產品,必須在包裝上使用監管碼,方能生產和銷售;今年四月又稱,即使有困難,過渡期不得超過今年底。迫於這一限令,企業紛紛轉投「電子監管網」。

質檢總局把產品防偽生意全給了中信國檢,逼的其他公司沒生意可做。「我們只能縮減公司規模,裁減人員,以應付現在業績大量滑坡的現象」,龍剛說,「至於中小防偽公司,現在每天都有倒閉的」。

等新法實施 才提訴訟

四家防偽企業今年四月,就想以「行政訴訟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做依據,控告質檢總局,但為保險,直到「反壟斷法」實施,才提起訴訟。

目前,四家企業尚未收到法院立案通知,本月十一日,他們拒絕質檢總局的再次約見。龍剛說,三年來的每次溝通,質檢總局除了表示將繼續推動「電子監管網」,沒有更實際的內容。「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準備拚死一搏」,龍剛說。

分析人士認為,不排除有四家企業檢舉鄔建平,向質檢總局「敲山震虎」的可能,但四家企業均否認這種說法。

對四家企業有利的是,本月廿五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正在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刪除國家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實行監管碼制度的規定。



◆ 中信國檢營收 1/3給質檢總局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08.08.28

大陸八家防偽企業狀告國家質檢總局借保護食品安全之名,謀取私利;公開資料顯示,質檢總局資訊中心,正是電子監管網運營運商中信國檢的第二大股東。

「新京報」報導,中信國檢股東包括:中信廿一世紀電訊、中國華信郵電和國家質檢總局資訊中心。上述三方股本比率分別是百分之五十、廿和卅,質檢總局資訊中心享有中信國檢百分之卅權益,也就是說,中信國檢每年三分之一、約六百億元人民幣(合台幣二千六百四十億元)左右的收益,將分給質檢總局。

雖然今年四月質檢總局發言人表示「將退股」,但資訊顯示,質檢總局資訊中心依然持有中信國檢三成股份。

中共當局明令禁止行政機關參與商業經營,質檢總局入股中信國檢的資金從何而來?報導指出,質檢總局應繳納的股金一千八萬元,由中信廿一世紀墊付,由質檢總局資訊中心未來每年的分紅來償還。

報導指出,對監管碼不滿的不僅是防偽企業,下游客戶也多抱怨;包括娃哈哈、可口可樂在內的多家知名企業,曾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對電子監管碼的質疑。在企業看來,監管碼在食品行業適用性差;。來自廣東一油脂公司的企業代表表示,剛用了「電子監管網」沒幾天,防偽的監管碼本身卻出現假碼。

考察過多國產品品質控制體系人士表示,生產製造業相對低級的大陸,電子監管碼技術本身就不成熟。

更令企業質疑的是,今年六月六日,質檢總局又成立「產品品質電子監管推進領導小組」,由質檢總局副局長蒲長城任組長,中信廿一世紀董事局執行主席、中信國檢董事長陳曉穎為組員。質檢總局大力推廣電子監管碼,陳曉穎是最主要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