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1

Google 聯盟對抗專利流氓到科技產業之星

◆ Google組聯盟 對抗專利流氓

【經濟日報╱編譯季晶晶/綜合三十日電】 2008.07.01

為解決專利侵權訴訟層出不窮的問題,包括Google在內的重量級資訊科技公司擬合組聯盟,打算買下關鍵性的智慧財產權,以免未來陷入曠日廢時的法律消耗戰。

華爾街日報3日引述消息靈通人士指出,科技業界正合組「聯合安全信託」(Allied Security Trust; AST),成員可能包括Verizon通訊、Google、思科(Cisco)、易利信(Ericsson)及惠普等重量級業者。

AST計畫買入可能使會員陷入侵權訴訟的專利權。入會費約25萬美元,另繳500萬美元的第三方擔保金,以便未來購入專利。

近年來冒出一些公司,專門以廉價取得的專利向科技公司收取高額權利金,令科技公司頭痛不已。這些公司被謔稱為「專利流氓」,積極向大學、個人、或要關門的企業取得有生財機會的智財權。

2006年黑莓機的專利訴訟案就是科技公司最典型的夢魘。一家維吉尼亞州的小公司NTP從未生產過無線收發電子郵件的手機,但因擁有該項專利,而狀告製造黑莓機的RIM公司;兩家公司纏訟四年,黑莓機服務一度險些停擺,最後RIM 在2006年付出6.125億美元和解。

由科技業者與金融公司組成的專利公平性聯盟(CFPF)表示,專利訴訟在去年10月幾達2,500件,遠多於1990年的921件。

科技公司為求自保,也嘗試投資由前微軟主管創辦的專利持有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資助該公司蒐購數千項網路及軟體相關專利,再授權給科技廠商。但一些科技公司擔心將來可能被反咬。



◆ 查詢專利資料 今起免費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8.07.01

查詢專利資料今(1)日起不用付費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了便利企業使用,打算把外包的專利檢索系統收回來自己經營,局長王美花強調,新版的「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不僅功能更強、速度更快,而且全部免費,在不景氣的時代,智慧局也幫忙看守荷包。

王美花表示,智慧局五年前把專利資料查詢系統包給連穎科技公司,當初的規劃是一部分免費、一部分功能得加值付費,一年的費用視帳號數從2萬元到60萬元不等;不過免費專區功能少、速度慢,能看到的資料十分有限,很多專利代理人向智慧局抱怨,美國、歐洲的專利局都可以免費查詢,為何台灣不行。

智慧局最後決定乾脆收回來自己做,且砸下經費免費提供使用者查詢。王美花表示,7月起,使用者可以更加快速的檢索專利技術的全文資料、查詢申請案件狀態與權利異動,並取得整篇說明書影像檔;在頁面設計上,也提供各式進階檢索功能、詳目圖文並列畫面與個人專案管理選項,方便使用者運用。

王美花解釋,原本資料庫的說明書都是影像檔,無法擷取文字,智慧局直到96年才爭取到「本國專利全文數位化作業」計畫,每年都花費幾千萬元把影像檔轉成數位文字檔。她強調,尤其是新案,牽扯新技術,業界特別有需求,所以從新案開始進行數位化,只要經費夠,就會不斷將舊資料轉檔。

一個國家專利資料庫的設置,與該國企業整體研發成果有絕對的關係,王美花希望,藉由免費查詢系統的上路,可以協助企業迅速掌握專利權利範圍與相關領域技術發展狀況,避免重複投入研發資源及時間。



◆ 科技產業之星 院士點名6團隊

李宗祐/台北報導 2008-07-01 中國時報

為發掘台灣科技產業明日之星,國科會聘請美國白宮科技政策室前副主任、中研院院士王佑曾返台打造科技產業「星光大道」;經過專家會議和深度訪談,評選清大教授江安世等六位學者的研發成果,成為台灣學術里程與科技前瞻計畫的第一梯隊,帶動經濟成長。

台灣學術里程與科技前瞻計畫由國科會主導,去年委託王佑曾研究團隊找出可以讓台灣經濟有突破性發展的前瞻科技策略。卸任前積極推動這項計畫的國科會前主委陳建仁指出,我國經濟若要持續成長,就必須有「破天荒」的產業技術核心是台灣的原創技術,而且可以讓全世界使用。

王佑曾帶隊 評選前瞻計畫

王佑曾表示,前瞻計畫研究團隊的任務就是把可以讓台灣產生「破天荒」產業的原創技術找出來,並找到有效的執行策略,建立從原創技轉發展成為具產業價值的營運模式。

他強調,「台灣高的科技發展是我們的優勢、也是劣勢。我們擁有比香港和新加坡更好的科技研發人才,但如果一直做重複的事情,經濟成長率還是會下降!」

王佑曾分析,一九六一年以後,台灣的經濟成長率在一九八○年左右達到最高峰,之後緩步下降,主因就是對科技研發的投資沒有發揮促進經濟發展的效益,以現有產業為基礎,已不能帶動台灣經濟成長率。「所以要從現在已經做得很好的學者的科學研究中,找出可以發展成為新興產業的原創技術!」

經濟新出路 催生明星產業

過去一整年,王佑曾帶領中研院物理研究所長吳茂昆和資訊科學研究所長李德財(皆為中研院士)等廿多位學者專家,組成核心智庫和工作小組,實地訪查國內一百多個研究團隊,依技術創新、產業發展成功率和經濟影響等指數,評選出清大教授江安世的「組織透明化液體與神經造影術」、中研院研究員胡宇光「微聚焦X光、強化療效的奈米微顆粒製造技術」等六項研發成果,認為有機會成為帶動台灣未來經濟出現突破性成長的「破天荒」產業原創技術。

六研發成果 脫穎而出領航

研究團隊並對每個研究團隊提出產業「萌芽」建議,也鼓勵他們尋求「商業模式」研究團隊,共同向國科會申請萌芽計畫,嘗試朝產業化技術研發。若經審查核准,每年至少可獲一千萬元補助(初步以兩年為限),成功為我國未來明星產業打造「星光大道」。



◆ 「星光一班」 清大掛帥

李宗祐、林志成/台北報導 2008-07-01 中國時報

被國科會評選為台灣學術里程與前瞻科技計畫的研究團隊,個個在學術界都名聲響亮。值得一提的是,這些被視為很可能成台灣科技產業明日之星的研究團隊,六組中有四組與清大有關,高居各大學與研究機構之冠。

國科會星日公布的台灣前瞻計畫名單中,江安世、洪上程、果尚志均是清大教授;金重勳現職是逢甲大學講座教授,卻是從清大轉戰聯合大學,再到逢甲任教,使清大幫成為「星光一班」最大贏家。

江安世領導的研究團隊建立了全球第一個果蠅腦神經網路影像資料,研究發現果蠅的長期記憶與中短期記憶分別儲存於不同腦區,推翻科學家過去認為同時儲存於大腦蕈狀體的說法。研究成果接連在《細胞》和《自然神經科學》期刊發表,獲全球矚目。

中研院士王佑曾評估認為,該研究團隊研發的組織透明化液體與神經造影技術具有發現成「三維腦部掃描」產業的潛力。

另一項具潛力的研究是台大電機系教授黃升龍用特殊光纖製程製造出「光學同調斷層掃描儀」。他表示,顯微鏡只能看到微物表面,「光學同調斷層掃描儀」則可看到微物內在;這屬於新一代「看透人體」的技術,可廣泛用在生醫光電及光通訊方面。

黃升龍舉例,牙齒蛀牙到醫院找醫師時,醫生常建議直接將蛀牙拔掉。如果透過光學同調斷層掃描儀檢查,可檢查出牙齒細胞組織詳細狀況,深入瞭解病情,可能只要塗藥就能解決,不一定要拔牙。

黃升龍表示,「看透人體」的技術正在起步階段,儀器的解析度還很差,通常只能看清楚十五微米到廿微米大小的微物。他研發的光學同調斷層掃描儀是下一代技術,解析度是現有儀器的五到十倍,可看清楚一到二微米的微物。黃升龍表示,「看透人體」技術目前已使用在眼睛、皮膚、牙齒及紅血球組織的觀察,但解析度一直亟待突破。光學同調斷層掃瞄儀希望在提升解析度上做出貢獻。



◆ 中研院無可迴避的挑戰

江才健 2008-07-01 中國時報

民國十七年蔡元培等幾位先生以法國法蘭西學院為藍本倡議設立的中央研究院,今年正好八十年,在這個七月裡,兩年一度院士會議的在南港召開,可以說是一個有歷史意義的時刻。

環顧世界諸國的國家研究院,其院士會議和選舉,多只是學界中事,少有如中央研究院院士會議和選舉的普受社會矚目;這有源於吾人文化傳統對知識人物的一種尊崇,亦與過去政治環境影響,台灣幾十年身處邊陲地位有關。在那個年代,諸多望重國際士林學術大師的到來,不只是學術文化地位的表徵,也代表一種與世界聯結的具體象徵。

遷台六十年來,中研院的發展,由經費資源到人力條件,可說都有不可計量的成長。以中研院的預算來看,今年度已超過一百億水準,三大學術領域的研究所和研究中心,也有逾千名研究人員。以資源和設備而論,與近世許多先進國家,亦不遑多讓。當然如以研究成果來看,毫無疑問近年中研院亦成長快速。

但是一個國家的學術文化價值,並非光由延攬多少學術人才,投入多少研究經費,創造多少學術著作和選出多少學術院士來衡量的,學術工作在文化上能發揮思想啟蒙的創造力,才是真正關鍵要素。

然而在今日中研院或更廣義的整個台灣學術環境中,瀰漫的是爭取更多經費,抓住更多學子,做出更多論文的一種生態。這個生態的終極導向,又與學術層級更上一階的院士選舉扯上關聯。院士成為一個變質的頭銜,與近時院士選舉的強調在地化,某種程度降低了標準有密切關係。這種作為的影響,是一方面強化了院士頭銜在學術科層階級中的利益導向,院士作為學術評鑑的指標,成為標準的學術工具;另一方面卻也摧毀了原本學術典範人物在學術中自然應有的領導地位。

中研院的院士選舉,應該維持一個「寧有遺珠,不使倖進」的嚴格標準,重建院士應有的學術典範地位,「上行下效,風行草偃」,影響所及,不但可能使學術風氣丕變,社會也不會再以政治選舉的競爭得票,來作為衡量一個學術殊榮的標準。

整體來說,我們的學術還面對著一個近世中心邊陲的問題,此中論述甚多,其實光看中研院師法的法國法蘭西學院,其一定數額的院士,每週皆集會討論知識與文化的議題。反觀中研院的景況,莫說三大學術領域來往交流薄弱,就是談論知識文化議題,也只是跟隨主流學術思維,討論一些倫理和規範問題,少有觸及文化內在的核心價值。

這些問題的核心,其實在於許多發軔於歐美文化的近代學術,相對於吾人文化,存在著一個殊異文化的轉化問題。一言以蔽之,就是一個文化啟蒙問題。

此一文化啟蒙問題,以目前的學術體制來看,中研院似責無旁貸,尤其其院士體制,更有利於其面對此一問題。在當前經濟環境不佳,民生困頓的大環境中,擁有優渥資源的中研院,應有爾祿爾俸,民脂民膏的社會意識,學術自由以外,文化啟蒙的挑戰,也不可迴避。(作者為《知識通訊評論》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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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科研經費 要達GDP 3%

【聯合報╱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 2008.07.02

中央研究院昨天舉行第廿八次院士會議,馬英九總統在開幕致辭時宣示,到二○一二年,國內科技研發經費要達到國內生產毛額(GDP)的百分之三,要達到此目標,科技研發經費每年須以百分之八到十的幅度成長。

馬總統推崇中研院對台灣學術、教育、科技、文化的貢獻,他說,中研院成立至今八十年,有五十多年的時間在台灣,重要的成長、茁壯歷程都是在台灣民主的土壤上完成。

他表示,學術研究工作「如真理大海,一望無際」,需要謙卑的態度;新政府上任才四十天,也需要以謙遜的態度多傾聽社會各界的意見,並希望知識界先進建言與督正。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表示,新政府雖然民調下滑,但由於上任的時間短,「相信馬總統會好好努力、傾聽大家的意見」。

馬總統致詞時特別提及中研院人文社會領域對社會風氣的影響,表示中研院人文所處讓社會濡染了「詩書寬大之氣」,以及自故院長胡適以降「不阿附媚俗的風骨」,盼未來能持續提升,與科學研究一起引領台灣未來知識經濟的走向。

馬總統特別表彰中研院前院長李遠哲與現任院長翁啟惠對生技研發的貢獻,並期許中研院在這個領域更加把勁,讓生技製藥的研發應用成為台灣未來新的產業。他也期許中研院提升國際間的聲望,拓展台灣的國際空間,讓「台灣研究」成為國外東亞研究的一部分。

翁啟惠在開幕致詞時表示,在政府財政困難的情況下仍維持科技預算的合理成長,象徵國家對學術研究的重視。目前中研院已和廿七個國家的一百四十三個大學及研究機構建立合作關係;並在年底將舉辦「科學院院長論壇」,邀世界各國科學院院長來台,提升中研院在國際學術的影響力。



◆ 拚生技 院士:最需「創業」教授

【聯合報╱記者曾希文、楊正敏、陳智華/台北報導】 2008.07.02

馬總統在院士會議致辭,喊出要發展生物科技,不是說假的,中午馬上就和中研院長翁啟惠和多位相關院士進總統府吃便當,暢談台灣生技未來。

受邀請的院士包括專長細胞生物學的哈佛退休榮譽教授陳良博、研究愛滋病的何大一、肝臟醫學權威陳定信、中經院董事長朱敬一、中研院生醫所長陳垣崇,都是生技產業的巨擘。

便當會上院士指出,台灣從一九八一年開始發展生技製藥,迄今廿多年,就像踢足球,球已到前場,只要再加把勁,就能成功射門。馬總統表示,政府會給長期的承諾,並跟行政院長劉兆玄研究執行細節。

陳良博讚賞馬總統對生技的興趣,似乎不只說說而已。陳良博是國發基金投資的宇昌生技推手之一,他說,在台灣發展生技產業最令人灰心的,是股東認為出錢投資的就是大爺,不夠尊重董事會專業,對生技產業不利。

陳良博觀察,很多國家有錢、有人,但是生技產業卻無法起飛,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創業教授」(Entrepreneurial Professor)。在美國,在校外開公司、具商業頭腦的教授才高竿,翁啟惠也曾在國外開過三家公司;但在台灣,似乎認為這樣銅臭味太重。

陳良博建議,台灣不管是教授、還是研究人員,都要有創業精神。他強調,發展生物科技,極需有人在學術與產業之間穿針引線,將研究變成產品。



◆ 智財法院成立 「謝謝美壓力」

【聯合報╱記者許聲胤/台北縣報導】 2008.07.02

智慧財產法院昨天上午成立,法務部也揭牌設立對應的台灣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

智慧財產法院設於台北縣板橋車站三鐵共構大樓內,初期配置八名法官、九名從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借調的技術審查官,估計一年將受理三千件智財案件。是國內第一個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三合一」的專業法院,採集中審理、速審速結方式,避免因審理期過長,造成企業利益受損的缺憾。

首任智財法院院長高秀真指出,智財法院特色包括法官專業化、訴訟制度公開心證等,未來也將採遠距視訊方式進行偵訊、調查,屬國內創舉,並將積極建立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

法務部長王清峰致詞,國內智慧財產權觀念在三○年代萌芽,卻在美國壓力下「不得不在乎,我要謝謝美國老大哥不斷的壓力」。王清峰這席話,惹得台下的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喊「酷、酷、酷」,王清峰回應「好酷」。

法務部的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設於台北市延平南路一四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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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廠搶進醫療器材

【經濟日報╱記者謝佳雯/台北報導】 2008.07.03

看好全球醫療器材產業將於2010年達到2,016億美元產值的潛在商機,包括廣達(2382)、奇美電(3009)、大同(2371)、春雨(2012)、雷虎(8033 )等電子廠也紛紛投入醫療器材研發工作,成效將逐步顯現,有助提高整體毛利率表現。

生技產業已被視為新世代明星產業之一,政府也列為未來持續推動的重要產業。經濟部工業局認為,在生技產業中,台灣最具有競爭力的強項,將在於醫療器材、農業科技及第二類新藥等三大領域,醫療器材更已吸引電子廠積極展開布局。

其中,筆記型電腦(NB)大廠廣達在醫療器材的布局已浮上檯面,其桃園廠已變更為醫療器材工廠,並向衛生署申請GMP認證。雖然廣達尚未對外釋出擬投入的醫療器材產品線,但因醫藥用醫療器材的進入門檻較高,加上廣達擅長消費端產品,因此研判廣達應該會布局消費端的醫療器材用品。

面板大廠奇美電則利用平面顯示器優勢,已為國際醫療器材大廠代工身體監視器相關產品。布局醫療器材已五、六年的大同,除內部成立醫療器材部門外,也另外成立大同生科公司,專門製造製氧機。

此外,線材廠春雨則投入骨釘領域,正在臨床實驗階段;生產遙控直升機、遙控車等產品的雷虎,亦以擅長的馬達技術,切入牙醫用的電鑽頭,同樣在臨床實驗階段。

工業局指出,醫療器材產業的產品生命周期長,只要通過認證,產品可使用數年;同時,醫療器材產品毛利率,相信也是優於部分電子代工業,因此吸引電子廠紛紛跨入該產業。

工業局表示,據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統計,2007 年台灣醫療器材產業出口金額有317億元,年成長8.18%;進口金額為461.89億元,比2006年的447.38億元成長3.24%,因此去年全年台灣醫療器材市場總產值約780億元。

據預估,到了2010年,全球醫療器材市場更可達2,016億美元,因此醫療器材產業的前景備受看好。為加入我國醫療器材產業發展,工業局表示,未來結合我國的資訊通訊技術產業優勢,朝智慧型醫療器材發展,以共同品牌方式進行國際行銷,希望成為全球醫療器材加值運籌中心。



◆ 生醫醫學中心 上榜愛台12建設

【聯合報╱記者彭淵燦/竹北報導】 2008.07.03

新竹生物醫學園區內醫學中心一度「夭折」,昨天有了轉機。縣長鄭永金說,行政院已列入愛台十二建設,縣府將全力配合,儘速推動。

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辦公室昨天與鄭永金電話聯繫,明確表示生物醫學園區醫學中心是總統馬英九的政見,一定會兌現,醫學中心將恢復興建,並列入行政院研考會追蹤考核。

鄭永金說,依據衛生署統計,新竹縣現有病床數每萬人19.93床,遠低於全國平均值每萬人32.13床,甚至比金門、馬祖、花蓮、台東還低。新竹地區有科學園區、工研院、清大、交大等十多萬高科技人員,醫學中心的確有必要,縣府會全力以赴,讓這項計畫早日完成。

議員陳榮燦說,「這是鄉親共同的希望,趕快做」;竹北東平里長林顥峰也說,醫學中心可以帶動地方產業和國際交流,對地方發展有實質幫助,而且可以提供就業機會和提升醫療品質,里民都樂觀其成。

生醫園區佔地38.1公頃,其中規劃7公頃為醫學中心,設有500張病床,但是在扁政府時代,這項計畫被列入「暫緩實施」,引起地方極大反彈。

馬英九在競選總統期間到新竹縣拉票,曾允諾兌現醫學中心。就任總統後,鄭永金結合立委邱鏡淳、議長張碧琴等民意代表和各界力量,極力向中央表達爭取設立醫學中心的期待。



◆ 台灣前瞻計畫 楊振寧:太偏西方思維

【朱立群/台北報導】2008-07-03 中國時報

今年中研院院士會議提出台灣前瞻計畫,選出六項具有產業發展潛力的研究將全力投入發展,但諾貝爾物理獎得主楊振寧院士認為,這是在西方思想文化的基礎上發展經濟與學術研究。

他認為此法不可行,應該以東方文化作為發展的依據,就他觀察,日本以東方文化為基礎的結果是,其學術與科學成就並不亞於美國。

但提出「台灣前瞻計畫」總主持人王佑曾院士不同意楊振寧說法。他舉數字反駁說,二次大戰以後,九成以上的新興產業都是美國創立的,因此美國那一套才是經濟與科學發展較好的方向。

中研院院士會議昨天進行議案報告,除了前院長李遠哲報告「因應地球暖化之能源政策」外,副院長王惠均報告中研院的學術競爭力、院士陳定信報告全民健保改革方案。「學術競爭力」報告與院士王佑曾昨天所提的「台灣前瞻計畫」都是「競爭力」議題的子議題,分別討論台灣的經濟競爭力與學術競爭力。

針對楊振寧舉台灣的高中生畢業後,一旦日後成為成功人士,多熱中「參加同學會」、與老友重聚,西方則少見,並以此說明東西文化差異,王佑曾認為頗為荒謬且無科學根據。他說,與其問「為何美國成功人士不出席同學會?」,不如追究「為何那些人會在美國土地上成功?」,並詰問「為何他們在自己的國家無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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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出國家前瞻規畫

【薛義誠】 2008-07-04 中國時報

今年中研院院士會議熱鬧登場,馬總統並與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幾位院士餐敘,會談相關科技發展等議題。馬在會中亦提及生技產業發展,認為政府如持續投入生技研發,未來生技、製藥將成為台灣新的產業。另中研院院士王佑曾則提出台灣前瞻計畫,選出六項具有產業發展潛力的研究將全力投入發展;但楊振寧院士認為,這是在西方思想文化的基礎上發展經濟與學術研究,此法不可行,應該以東方文化作為發展的依據。

看了前述的報導,似乎中央研究院院士會議又一次的為台灣的科技發展「盍各言爾志」?台灣的政府卻缺少一套長時效的科技發展趨勢的觀察與研究,以致即使在各個科技領域有極高成就的院士門也無法,更無足夠的背景資料可以一窺台灣科技未來廿至卅年的發展趨勢。

要前瞻台灣科技未來數十年的發展趨勢,必須透過對各個不同領域的專家學者,藉由有融合東西方文化共識的前瞻規畫方法,藉由篩選寬廣領域下適合台灣未來發展的科技領域,作為台灣下世代產業發展的聚焦。這是「至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的工作,絕不是研究極為深入精微的院士們單獨可以完成的,也不是綜效極高而廣大的馬總統可代表全民決定的。

這樣的工程,是必須透過「國家前瞻規畫」尋找下世代的產業與科技的發展趨勢。更重要的意義在利用規畫的過程,尋找產官學研間的共識,認知未來發展趨勢的主流,以便政府領導者能將資源移動至聚焦的發展政策上,確保國家發展遠景的實現。如此方能以「山登絕頂我為峰」的格局一覽天下,引領國家在長遠而又正確的道路前進!

科技的發展是經濟發展與產業創新的基石,人類的文明發展一向都不是線性的發展,因此,絕不可用過去的經驗、觀察、與把脈為未來的文明發展與科技創新作預測。也不可因為自身從事某些特定領域的研究或產業經營,就認定那些熟悉的相關產業就是具「爆發性改變」的產業或是應發展的重點產業。如此可能會犯了主觀的「看山是山」的執著而不自知。

台灣未來廿至卅年的發展趨勢是甚麼?人民的福祉與產業的創新發展方針是甚麼?如何尋找國家與社會的共識?作為國家的領導者與科研界執牛耳的院士們,可否放下主觀的執著?嘗試以更客觀的「看山不是山」的胸懷去審視未來的非線性發展的可能情境呢!如此,才有可能找到台灣未來廿至卅年發展趨勢的真正本體,並能將資源集中於聚焦的趨勢上,以避免研究經費與人力資源的誤用,讓國家在正確的道路上向上發展。

要能超脫、掌握本體,前瞻非線性發展的未來,唯有放下自我,進行「國家的前瞻規畫」。由政府領導,集合產官學研的專家學者,吸取日本等做過多次前瞻計畫國家之經驗,進行台灣的「國家前瞻規畫」。

以日本第八次前瞻計畫為例,總共動員超過四千位以上的專家,就二千六百餘領域進行前瞻活動。因此,若以國家人口規模粗略推估,台灣要進行「國家前瞻規畫」,至少約需動員四百至八百位學者專家,在「國家前瞻規畫」的規範方法架構下同心協力,為台灣未來廿至卅年尋找下世代「爆發力」的產業與科技的發展趨勢。

果能如此,就不會有東西方之爭,就不會有領域之見,也不會放任各專家學者,各別的「盍各言爾志」。這些都是政府的責任,也是有長遠眼光的治國者應有的胸懷與格局,因為,科技與人類文明的發展是超越政黨政治的,國民的福祉更是超越政黨的利益的。

(作者為中央大學資訊管理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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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法院三合一審理 解決冗長審理弊病

中央社 2008-07-09

智財法院系列報導專題之二(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九日電)台灣今年七月成立智慧財產法院,專責審理智慧財產權案件,並透過將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合而為一的「三合一」審理制度,解決昔日智財案件冗長審理弊病,讓承審法官兼辦三類案件,處理相同案情的上訴、抗告或行政訴訟事件,維持同一見解,加速審判,增進效率。

台灣的訴訟制度採公、私法二元體制,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分軌並行,分別有各自管轄法院,同一智財權客體發生爭訟,可能發生智財權有效性的行政訴訟,也可能涉及侵害智財權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分別由不同的民事法院和行政法院審理。

如以專利權侵害民事訴訟為例,一旦涉及專利權有效性爭議,民事法院可能因當事人提專利權已繫屬行政法院抗辯,須停止訴訟,待專利權有效性爭議確定,不僅官司纏訟多年,更有可能造成判決定讞時,專利權產品可能無法在市場競爭,無法保障研發人所投資心力和經費。

有鑑於此,司法院創立「三合一」審理制度因應,涵蓋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光碟管理條例、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等智慧財產權法令以及公平交易法。涉及智財權的第一、二審民事案件;第二審刑事案件以及第一審行政訴訟案件,全部納入智財法院管轄。

也就是說,智財法院把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合而為一,法官兼辦三類案件,並處理相同案情的上訴、抗告或行政訴訟事件,維持同一見解。

另外,審理法還引進「法官自為認定(智慧財產)IP 有效性」,若當事人主張專利權人的損害賠償權不存在、或請求被告不可以妨礙原告繼續製造或販賣產品,甚至是仿冒商標的刑事被告主張商標權有瑕疵等IP有效性爭議,法官都可以自行認定,不須停止程序。

不過,法官對IP有效性認定,效力僅及於案件內,法官若「認定」IP無效,不等於真的無效,若要使IP真正被撤銷或廢止,仍須靠行政程序最做後確定。

為防止當事人在訴訟中斷斷續續提出新的有效性抗辯資料,拖延訴訟,司法院強調,若沒有在第一審或準備程序時提出資料,不可以在上訴審、或是準備程序後的言詞辯論提出;如行政程序已認定IP有效性的舉發或評定不成立確定,也不可以再到智財民事訴訟主張。



◆ 智財法院引特殊審理機制 營業秘密不外洩

中央社 2008-07-09

智財法院系列專題報導之三(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九日電)台灣今年七月成立智慧財產法院,希望與全球接軌共同保護智慧財產權,值得注意的是,智慧財產案件審理除使用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三合一」訴訟制度,並參考日本法制,引進秘密保持命令等特殊審理機制,讓企業營業秘密在不外洩前提下,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司法院表示,智財案件訴訟過程中,因案件經常與獨有發明或產品製造細節有關,牽涉企業營業秘密。為兼顧相對人訴訟權與保護營業秘密持有人,審理法引進日本「秘密保持命令制度」,讓相對人僅能在訴訟中閱覽營業秘密資料,受理訴訟的法官等也應盡保密義務,否則須負刑事責任。

以世界知名「可口可樂」為例,獨家配方擁有七百多億美元的商標價值,當然要盡量避免秘方外流。因此,智財訴訟案件進行時,若不解決企業秘密外洩爭議,勢必使訴訟無法順利進行。

根據司法院民事廳法官李維心解釋,甲公司研發的A技術已獲經濟部智財局頒發專利證書,後來發現乙公司販賣C產品,涉及侵害A的專利權,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中,乙公司抗辯產品是以特別方法製造,屬於營業機密,為了訴訟兩造的權益,是否應該公開?

所謂「秘密保持命令」制度,是指證據等訴訟資料涉及營業秘密者,秘密持有人可向法院聲請秘密保持命令,使秘密文件只有承辦法官與書記官可以接觸。至於受秘密保持命令的人,不得將秘密作為訴訟以外用途,或向未受秘密保持命令的人公開,避免影響秘密持有人原本的營業活動及商機。

不過,若受秘密保持命令的人可證明在秘密保持命令聲請前,已透過其它途徑取得或持有秘密者,就不受秘密保持命令的限制。

依照秘密保持命令制度,相對人僅能在訴訟中閱覽營業秘密資料,不得洩漏,違反者將負刑事責任。至於受理訟爭案件的法官、技術審查官、書記官、檢察官等,須依法盡保密義務。

而所謂營業秘密,依審理法規定,是指符合營業秘密法所定營業秘密規定內容,包括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它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等一般同業不知道的資訊,須具有實際或潛在的經濟價值,才能夠主張是「秘密」。因秘密保持命令伴隨著刑事罰制裁,法院對於是否符合營業秘密應採取嚴格解釋。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從2005年成立智財法院以來,只有一件聲請秘密保持命令案例,最後仍以和解收場;李維心認為,秘密保持命令像是一顆定時炸彈,受秘密保持命令的人須確保營業秘密不外洩,但風險相當大,訴訟雙方往往也避免使用。

有鑑於此,若訴訟當事人須聲請秘密保持命令,最好一開始就確認訴訟代理人、由誰來接受保密命令,避免若聲請人分階段提出保密,可能因相對人不同而造成洩漏營業秘密風險。

此外,智財法條的另一項創舉「法官公開心證」,讓當事人在判決前能夠明白法官掌握技術問題的程度,包括向訴訟當事人確認爭點、告知哪部分案情還欠缺證明,以及指明階段性心證與法律見解,讓當事人可以衡量是否再主張其它事項或聲請調查證據,希望避免無意義爭訟,尋求和解可能。

在「審理模式」部分,也是使審理程序順利進行的方式之一,司法院訂定「審理模式」供法官與當事人參考。而在具體個案中,法官斟酌案件內容與訴訟雙方提出有利自己事實與證據,訂出案件須調查的內容、順序等進行時程的「審理計畫」,若當事人沒有配合進行,可能失去提出有利於自己的事實與證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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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次世代半導體 工研院聯盟力推 3D IC

◆ 下世代半導體技術 工研院催生聯盟推3D IC

中央社 2008-07-23

(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二十三日電)台灣IC製程自平面微縮躍進立體(3D)堆疊新世代!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主導「先進推疊系統與應用研發聯盟」今天成立,將結合業界,投入新台幣20億元經費;初期鎖定固態硬碟、影像感測、多核心處理器等領域發展。

電子產品朝向輕薄短小、高效能發展已成趨勢,高度系統整合與無線化將無可避免;具體積小、整合度高、耗電量低、成本低等特性的立體堆疊晶片(3C ID)成趨勢。

工研院今天在台北晶華酒店舉辦「先進堆疊系統與應用研發聯盟(Ad-STAC, Advanced Stacked-System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 Consortium)」成立大會。

工研院董事長史欽泰表示,隨3C ID技術發展,強調垂直分工的半導體產業價值鏈互動模式也將改變;IC設計、製造、封測勢將重新整合、位移,而新產業型態及供應鏈也將應運而生。

工研院院長李鍾熙指出,3D IC為下世代半導體新技術,各國目前多在先期發展階段。台灣已有全球最完整晶圓製造、IC封裝、設計產銷鏈,深具發展3D IC 潛力。

他說,聯盟成立後,未來將整合產學研力量,共推3D IC技術平台,並建立標準,以先期掌握規格和專利優勢,以鞏固台灣半導體於全球領先地位。

工研院表示,已有力晶、台灣應材、南亞、矽品、茂德、漢民、旺宏、巴斯夫(BASF)、布魯科技等9業者明確表達加入意願;聯盟仍積極邀請材料、設備、EDA工具、設計、製造、封裝及測試產業共同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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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軟體應用 產官學一起來

【經濟日報╱記者謝佳雯/台北報導】 2008.07.24

台灣不僅只有製造業,更要發展高價值的軟體業。經濟部工業局已將自由軟體產業列為發展重點,與研考會攜手推動國內自由軟體產業與應用服務,透過政府和教育機關率先導入,讓自由軟體產業成為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的重要基礎平台。

工業局近年致力推廣自由軟體產業,預定30日和31日在世貿一館二樓盛大舉辦「Linux Forum 2008」,邀請宏碁、華碩、英特爾等硬體大廠,以及Linpus、Novell等軟體業者,還有OpenMoko、WindRiver、晶心與滾雷等手機相關廠商參與。

工業局長陳昭義指出,自由軟體具有取得成本低、穩定與安全性、彈性與自主權等開發及整合優勢,能有效提升我國軟體產業競爭力;以產業角度來看,自由軟體產業具有帶動資訊相關工業及資訊服務業蓬勃發展的指標意義,也是提升台灣整體產業競爭力的重要基礎平台之一。

為提供自由軟體的應用環境,工業局與研考會合作,透過政府機關與教育機關的率先導入,發揮火車頭的帶動效應;尤其將自由軟體納入教學單元,由中小學基礎教育著手,讓自由軟體隨著教育逐步萌芽、成長茁壯。

推動政府機關導入自由軟體的研考會資訊處長何全德表示,自由軟體成本較低,而政府是最大的網路使用者,若能全面推動,每年將可省下許多經費進行其他投資。

何全德認為,以伺服器端和桌面端使用情況來看,伺服器端的使用情況還不錯,桌面端的使用情況則與使用習慣有關,較不易改變。

不過,隨著近年來網路環境的成熟與Web-based的系統的盛行,許多公務部門所使用的功能都由伺服器端提供,何全德認為,使用者桌面只需要瀏覽器而已,採用Linux作為較輕量使用或連接網路服務,絕對可行。

工業局決定建立自由軟體的證照制度,將資訊檢定納入自由軟體能力,推動自由軟體能力認證普及化;另將結合平價電腦及行動平台等相關產業發展趨勢,推動業界開發相關的自由軟體應用及整體解決方案。

陳昭義表示,為支援自由軟體的開發與應用,將研擬自由軟體相關的共通規範,並促成開放文件格式與網頁跨平台相容規範形成共通標準,推動成為政府公文交換的附檔格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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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 臭豆腐 商業間諜

【聯合報╱陶在樸/科技公司顧問(高雄市)】 2008.08.02

報載台北市調查處已受理信義房屋指控永慶房屋派員臥底竊取商業機密案,引起業界關心。有調查說明全球一千強的大公司,平均每年發生二.四五次的商業間諜事件,損失高達四百五十億美元。其中,高科技公司首當其衝。

商業間諜好像臭豆腐,聞起來氣味不佳,咬下去卻津津有味,企業既恨之又愛之,態度曖昧。有幾則拍案叫絕的案例。

廿世紀八○年代初大陸剛開放,北京的景泰藍在國際市場十分看好,日本商人絡繹不絕,出手大方,廠主大悅,陪著他們參觀工廠,熱心介紹選料、製胎、掐絲、點藍、磨光等等,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一項關鍵的粘貼手藝叫他們學去。這些日本商人其實是訓練有素的商業間諜。一個多月後,廠裡的一名高級製胎技師突然失蹤,據說被日本人高價誘走。

中國宣紙素有「千年壽紙」、「紙中之王」等美譽,尤其是安徽宣州涇縣所產。日本情報人員到宣州,碰了壁。次年,另一批日本人到了浙江的另一家造紙廠,廠主熱情款待,有問必答;臨別更以檀樹皮、長稻草漿和楊桃藤等原料相贈,日本人早已探知此廠乃涇縣廠的後代。不久,日本人宣布:世界宣紙,安微涇縣第一,日本第二,浙江第三,台灣第四!

筆者親自經歷的故事則發生在德國。同樣是八○年代,當時日本的機器人技術遠不及德國,有一個非假期的月分,西柏林大學宿舍,突然來了一批日本客人,他們不去「柏林牆」,也不去希特勒縱火的老國會大廈,只要參觀機器人研究所,大學熱心接待。一個月後,我和西柏林大學的同事出差在機場與這批日本人邂逅,突然德國員警帶走其中幾位,原來是商業間諜。

其實為防止員工透露企業情報,許多公司錄用新員工時要填宣誓書,特別註明不許在任何場合談論公司技術秘密。在英國,有些公司以諜制諜,高報酬聘僱反間諜人員入駐公司,或者相反派遣商業間諜,潛伏於競爭的對象公司。即便反商業間諜的法網恢恢,商業機密的洩漏仍司空見慣。一九八五年日本豐田為獲取福特新型引擎機密,目標設定為福特研究所的垃圾,經兩個月的「底朝天」最終找到秘密的金屬碎屑,雖吃了法律官司,涉案人員被美國驅逐出境,但福特的機密不再密。

沒有硝煙的間諜戰很難禁絕,但間諜成本越來越高,尤其是美國於一九九六年通過「經濟間諜法」後,各國仿而傚之。為遵循孫子兵法「知彼知己」的制勝原則,正途是發展公司的情報能力。冷戰時期大陸有無石油、產能如何,一直是資本國家欲破之謎。日本情報機構從一九六六年《中國畫報》第一期的照片上看到大慶油田煉油廠的反應塔,由反應塔的扶手欄杆與塔的相對比例推斷,反應塔的直徑大約為五米,從而推斷煉油廠的年加工原油能力為一百萬噸。日本決策機構推斷:中國近幾年必會感到煉油設備不足而尋求進口,果然,中國石油工業部購買日產萬噸煉油設備為日本政府知獲,一舉得標。

台灣政權更替,百廢待舉,其中一項軟實力往往為人忽略,就是發展公司的情報能力,許多國家正開展eCIS系統,台灣企業宜奮起直追,政府宜倡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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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減碳需求 汽車電子零件商機增

【經濟日報╱記者曾仁凱/台北報導】 2008.08.22

高油價時代來臨,全球汽車市場陷入寒冬,但日本豐田(TOYOTA)BR控制軟體開發室主管服部雅之昨(21)日表示,汽車市場對於節能環保的技術,以及這類汽車電子零件的需求不減反增,形成一塊新的商機,建議台灣電子廠可以投入。

過去幾年,包括鴻海、聯電、光寶等台灣科技電子廠陸續宣布進軍車用電子市場,希望在傳統3C領域外,開拓出第4C商機。不過,這些廠商主要都是切入門檻較低、利潤較差的售後市場(AM)。

台北市電腦公會、台北車用電子商機推動辦公室主辦、中華智慧型運輸系統協會及經濟日報協辦的「2008台北國際汽車電子高峰會議」,今、明兩天在台北登場。

這次高峰會邀請TOYOTA服部雅之、日本車用電子領導廠商 DENSO電子平台開發部主幹岩井明史、NEC 汽車系統事業部經理吉田正康、車用半導體大廠瑞薩自動車技術部經理林勇等汽車電子業上下游大廠的專家來台演講,並與國內業者交換意見,拉近台灣科技廠與國際車廠間的距離。

論壇首日由經濟日報總編輯翁得元主持,他指出,目前全世界每年約產出6,000萬輛新車,整個汽車業總產值高達7,200億美元。而且,電子占整輛汽車製造成本比重不斷上升,目前約15%到20%,估計到2015年時將提高到65% ,超越機械零件的比重,商機無窮。

對此,服部雅之認為,汽車業供應鏈正進入變革轉折。過去從汽車廠、車電廠到下游半導體及零件供應商,彼此呈現金字塔型的封閉關係,這個結構慢慢被打破,彼此間連繫互動增多,提供台灣電子廠更多介入機會。

做汽車電子和數位家電不太一樣,必須有很高的可靠性,必須花很多時間、做很多測試;不過,服部雅之強調,一旦切入供應鏈後,會維持很長的合作關係,這是台灣業者必須理解的生態。

服部雅之說,豐田的油電混合車Prius,想要購買得先排隊三個月,汽車的節能減碳的技術也正在進行,存有許多新商機。

DENSO的岩井明史也說,汽車業不景氣只是暫時,像節能或替代能源等就是汽車業的新趨勢,長期看來,汽車市場不會萎縮,只是換個型式。以日本而言,車用電子、軟體相關的工作機會愈來愈多,相關技術人員供不應求。

考量成本等因素,DENSO已經把許多軟體研發工作外包到中國、越南、印度等國家,也希望和台灣業者合作。不過,台灣業者的成本優勢不顯著,要先思考一下到底有什麼樣的利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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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等三產業 我將與歐合作

【經濟日報╱記者林淑媛/台北報導】 2008.08.30

歐盟將自2007年至2013年投入研發經費共計532億歐元執行EU-FP7計畫,經濟部已經鎖定有機太陽能電池等三項重點新興產業,作為合作的重點,並將以業界科專補助方式,協助國內廠商參與歐盟創新研發國際合作計畫。

經濟部的「推動產業參與歐盟創新研發計畫」,已經委託工研院陸續拜會包括D-Link、新普、中強光電、新光合纖集團等國內知名廠商,探詢參與的意願,廠商表達興趣濃厚。經濟部表示,未來將以匈牙利、捷克與德國為重點合作國家,對國內有機太陽能電池等新興產業的研發,相當有助益。

經濟部預計在9月1日舉辦「NCP-Taiwan開幕儀式暨產業推動計畫啟動儀式」,經濟部長尹啟銘、國科會主委李羅權、歐洲經貿辦事處長李篤以及工研院長李鍾熙等人,均將親臨會場參與計畫啟動典禮,代表對國內廠商邁入國際技術合作的重視。

歐盟自2007年至2013年將投入總計532億歐元的研發經費,推動歐洲最重要的第七期歐盟科研架構(簡稱EU-FP7)研究補助計畫,包括中國大陸、日本以及南韓等研究機構或是廠商,均積極參與,經濟部也希望協助廠商爭取合作管道。

經濟部指出,為善用歐盟的EU-FP7計畫資源,提出「推動產業參與歐盟創新研發計畫」,提供業界進行FP7計畫的媒合與執行的經費,希望能與歐盟搭建起通暢的合作管道,這也是企業研發與技術產業化未來成功的關鍵。

因此,經濟部所訂與歐盟合作互補的項目,包括有機太陽能電池、下世代可攜式能源-然料電池以及下世代定位服務-Galileo應用三項,官員說,目前工研院與匈牙利國家科學研究院已經建立合作架構,捷克以及德國也是我國重點爭取合作的歐盟國家。

【記者林淑媛/台北報導】兩岸經貿限制陸續鬆綁,經濟部重啟對美國招商活動。經濟部長尹啟銘將於9月6日出發前往美國招商,陸續訪問矽谷、西雅圖以及聖地牙哥等地,預計拜會13家資訊科技廠商,希望吸引外商來台設立研發中心。

經濟景氣低迷,為提振國內投資,經濟部將在10月6日至8日舉辦國際招商大會,尹啟銘繼7月帶團前往東京招商後,也將在9月6日出發前往美國招商,不僅希望美商能夠加強對台投資,也希望邀請知名企業來台參與10月的招商盛會。尹啟銘表示,此行將前往矽谷、洛杉磯、聖地牙哥以及西雅圖等地,洽談美商來台投資計畫,他也將親自個別拜會13家企業高階負責人。

※ Galileo 相當於美國的 GPS,中國的北斗。



◆ 節能減碳 推動雙旗艦計畫

【經濟日報╱記者陳亮諭/台北報導】 2008.08.30

98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昨(29)日送至立法院審議,根據行政院編列預算,明年政府的施政重點是推動雙旗艦計畫「太陽能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及「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以達節能減碳。行政院預估,透過推動愛台12建設,明年的經濟成長率可望達5.08%。

行政院引用環球透視機構8月預測資料,今年全球經濟成長率將由去年3.9%降為3%,明年續降為2.8%。行政院預估,劉揆上任提出擴大內需方案,可讓今年的經濟成長率達4.3%,行政院預估明年經濟成長率可達5.08%。

行政院明年編列的預算主要在擴大公共建設部分,其中,推動愛台12項建設為重要施政,98年度編列2,151億元,較今年度的1,362億元增加789億元。當中交通建設編列1,045億元,主要為公路、橋梁、捷運系統及鐵路立體化等;工商設施編列69億元,辦理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擴大實施方案、老舊工業區更新與開發,還有新竹、中部及南部科學園區開發建設等。

推動節能減碳也為預算編列重點,98年度編列採購各項節能設施及調整能源結構等經費146.9億元,其中推動雙旗艦計畫「太陽能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及「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占了逾三分之一,為50.7億元。擴大照顧弱勢預算編列963億元,補助近貧占214.7億元,增進社會福利如國民年金、勞保年金等占700.5億元,強化醫藥衛生為47.8億元。明年歲入為1兆7,052億元(不含融資財源),歲出1兆8,300億元,差短1,248億元。經濟發展支出編列2,652億元,占14.5%,較上年度增加509億元、約增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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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軟第三期啟用 磁吸大企業

【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2008.09.17

負責開發南港軟體園區(南軟)的世正開發公司董事長黃茂雄昨(16)日說,南軟園區三期基地面積1.5公頃,總樓地板面積為5.2萬坪,可容納60餘家廠商,目前台灣微軟、IBM、台灣高鐵等知名企業均已確定進駐,登記進駐率達40%,且陸續廠商正接洽承租,有信心樓層可全部承租出去。

南軟第三期昨日落成啟用,至少可再增加60餘家廠商、4,000名員工,連同已完工的一、二期園區,年產值將超過2,000億元,並可與內湖科技園區、規劃中的士林北投科技園區串聯成「台北科技走廊」。

台北市長郝龍斌致詞表示,台北市政府在馬英九總統擔任市長時,在南港地區即投入600億元資金,現在南軟園區、南港展覽館陸續完工,未來南港新站、捷運內湖線與南港延伸線也將完工通車,加上規劃中的南港二期展覽館,南港已成為台北市工業重鎮、會展中心與商業中心,堪稱是「台北新東區」。

他認為,南軟發展相當快速,已成國際知名品牌,未來還將繼續興建第四、第五期,希望政府可以提供協助,解決土地問題。

馬英九總統致詞時指出,南軟發展十年終於有成,加上落成啟用的南港展覽館,以及興建中的二期展覽館、南港三鐵共構新車站,南港區一定是台北市的新星。他擔任台北市長時,就積極發展南軟,未來不僅地方政府會扮演「有求必應」的土地公角色,中央的經濟部也會想辦法協助解決問題。

世正開發公司表示,南港軟體園區第三期位於南港展覽館旁、捷運板南線與內湖線交會點,建築規劃設置為兩棟地上16層、地下五層純鋼骨純科技辦公大樓,計劃引進資訊軟體、網際網路、電腦、電子、通訊、生技醫療器材、數位內容、創意及智慧安全等新興產業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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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院績效遭質疑 院長喊冤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8.11.06

立委質疑智慧財產法院沒有預期的效益,智慧法院院長高秀真強調,案件已成長到「無法負荷的沉重」,目前法官平均收案量已經超過德國專利法院法官的六倍,她已有明年新增法官的打算與預算,希望司法院人事處支持。

日前立委審查預算時指出,智慧法院原本預估一年收案3,000件,但法院成立四個月後,才收案400多件,落差極大,質疑智慧法院成效不彰,不符訴訟經濟。

司法院行政訴訟與懲戒廳法官李維心解釋,智慧法院今年才上路,根據新制,舊案會在原法院續審,所以還有很多案件仍在一般法院審查;另外,當事人也可以選擇管轄法院,不一定要起訴到智慧法院。

智慧法院發言人李得灶認為,案件「辦好」比較重要,並非「辦快」,而且智慧法院案件也不少,從7月收案98件、8月118件、9月125件、到10月145件,總計486件,穩定成長。

李得灶說,大家總有一天會理解智慧法院的努力,他現在比較擔心的反而是案件已多到法官吃不消的問題,明年恐要增法官。

律師界則普遍認為,智慧法院的法官積極、反應快,也勇於面對艱澀的技術爭議。

寰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貞儀表示,智財法院審理案件的流程都照著審理模式進行,一定時程必須達到一定進度,否則失權,非常嚴格,增加律師不少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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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台灣 科技政策討論列車明啟動

【聯合晚報╱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 2008.11.16

政府推動愛台十二建設,其中的「智慧台灣」,未來四年政府預計投入約1400億元,作為追求突破產業發展困境的策略,行政院科技顧問組並於明(17)日起舉行第28屆科技顧問會議,啟動「智慧台灣」科技政策討論列車,期望藉由國內外科技顧問們與各界精英群,共同擘畫「智慧台灣」藍圖。

築夢!政院預計4年投入1400億

21世紀各國面對的挑戰卻更形嚴苛:地球愈熱愈擠趨勢未減、金融風暴肆虐、區域貿易障礙顯著提高;而我國也無法自外其境。為因應諸多挑戰,政府推動愛台十二建設,其中的「智慧台灣」,將與國人共同築夢!

智慧台灣所要追尋的情境就是:社會充滿了文化創意、資通訊環境是可信賴與高速普及、人民盡情享受各種優質應用服務、同時擁有均等的學習機會與多元人才培育環境。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表示,未來四年(2009-2012),政府預計投入約1400億元追求「智慧台灣」,此舉不僅是馬蕭政見的實現,它更代表著政府積極促進各界,共同突破產業經濟發展困境的策略企圖。

築夢!2016年國民所得3萬美元

科技顧問組說,希望近十年來,台灣每人國民所得停滯在1萬5000美元左右的夢魘可以破除;同時台灣產業經濟的發展,未來可以實現下列三大目標,並且達成2016年我國每人國民所得3萬美元的已開發國家。

目標之一:從微利走向價值—我們已在代設計(ODM)與代製造(OEM)舉世聞名,但是面臨新興國家的競爭,從微利走向價值,是往後一定要走的路。目標之二:從品質走向品味—目前各界努力經營的過程,「品質」是汲汲營營的重點;但卻常忽略了以人為本的「品味」追求;若我們能從品質走向品味,則其意義深遠。目標之三:從享有走向貢獻—因應節能減碳需求下,善盡「世界公民」的角色,從享有走向貢獻。

築夢!明起5天科技顧問會議

為達到上述三項目標,第28屆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將於11月17日至21日於福華飯店舉行,會議以四節列車組成,分別為:文創社會、智慧環境、優質生活與多元人才。

其中,文創社會列車,「新生活美學運動」、「媒合科技與藝術」與「國際品牌的文化創意產業」是三大討論重點;智慧環境列車,則討論「建構智慧交通系統」、「車載資通訊產業鏈」與「寬頻匯流網路」,讓國人擁有可信賴與高速普及的資通訊環境;優質生活列車,討論「智慧化居住空間」、「遠距健康照護服務」與「智慧生活科技運用」,以讓國人能夠享有智慧化居住空間,讓高齡人口能夠擁有妥善的健康照護,讓我國優勢的科技,助益我們優質生活;多元人才列車則討論「發展智慧台灣多元人才培育環境」與「建立數位學習均等機會」以創建多元人才培育環境、消弭數位學習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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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間接侵權 擬納入專利法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8.11.17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最近打算參考美、日等國,把「間接侵權」的概念納入專利法,由於各國規定不盡相同,加上「輔助」(幫助)與「誘引」(教唆)的概念不好界定,承辦草案修正的智慧局法務室主任石博仁強調,如何增修還要再邀集專家學者進行討論。

智慧局最近準備修正專利法,調整侵權的主觀要件、類型、求償範圍與證據保全等相關事項,10月底已舉辦首次公聽會,智慧局長王美花強調,間接侵權是「保障」,並非「侵權的無限大擴張」。

石博仁解釋,侵權可分為「直接」與「間接」,我國專利法採直接侵權,必須實施專利的全部要件才算是侵害專利,也就是要符合「全要件」。

不過,有時候被控侵權者雖然沒有實施所有要件,但實施的是當中最核心的部分(essential element),此時雖然不構成直接侵權,但實際上直接侵權的可能性極高,就是「間接侵權」。

石博仁舉例,甲廠商有一個專利的要件是A加B,乙廠商可能只生產A,但在說明書上告訴消費者可以搭配B使用,造成侵害到甲的專利。其中提供A的行為是「輔助侵權」,在說明書引導消費者結合B使用的行為是「誘引侵權」,兩者都屬於間接侵權。美、日、韓與歐盟等國都有間接侵權的規定,但在我國仍不算是侵權。

侵權態樣極多,引進間接侵權的概念將使專利的保護更加完整,不過,石博仁強調所謂「一刀兩刃」,間接侵權的概念,也可能使得下游製造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輔助侵權」,如何用文字界定「間接」,難度也很高。

據了解,間接侵權的概念雖然在各國都很蓬勃,但實務上案例不多。目前智慧財產法院就有一件廠商生產販賣專利過期的學名藥,但在說明書中建議消費者可以搭配其他藥品使用,疑似間接侵權的案件,法官究竟會如何認定,屆時可從判決窺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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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當商標 當心打回票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9.01.0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新訂「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今年上路,往後業者申請含有歷史人物、地名、標語、姓氏等詞的商標時,除了不能是商品說明文字,也要證明具有識別性,否則會被智慧局打回票。

未來包括「唐太宗」、「莊子」等歷史人物,「花東」、「南陽街」等地名,「福氣啦」、「We are family」等標語,以及「曾記麻糬」、「周氏蝦捲」等姓氏商標,除非申請人能證明消費者已經非常熟悉該商標,否則都無法註冊。

原有的「商標識別性審查要點」在86年制定,雖然歷經兩次修正,各界仍反映欠缺審查原則、文意不夠明確,讓申請者無所適從。

智慧局商標組組長洪淑敏表示,新基準基本上與要點精神一致,但比較細膩,除了說明文字,還有很多的舉例供申請人參考;比較大的不同,是從前比較容易取得商標權的歷史人物、地名、標語、姓氏商標,業者未來要多花點心力累積使用證據,才能註冊。

台灣人喜歡用姓氏作為商品名稱,智慧局過去對於姓氏的認定也較寬鬆,尤其罕見姓氏的核准率頗高,但新基準對姓氏商標的審查比較嚴格,除非像「黑面蔡」、「鬍鬚張」給人除了姓氏以外的形象,或是像「周氏蝦捲」已具備後天識別姓,才有機會取得商標權。

洪淑敏提醒,申請商標時還要注意不可以是產品的說明性文字,例如「唐太宗」是有名的歷史人物,就不能申請使用在書籍產品,否則消費者可能誤會該書是介紹唐太宗;除非像「玉山銀行」,因為「玉山」與銀行服務完全無關,才能註冊。

此外,電影通常上映後會推出系列商品,新基準傾向將電影名稱的商標權保留給片商,例如「哈利波特」等,以免消費者混淆。

新基準還有一個特色,是針對「市場調查」訂出參考標準,包括市調單位的公信力、問卷的客觀度、調查方式、對象、範圍與商品的關聯等;洪淑敏表示,不少人會以市調作為商標使用證據,卻因為公信力不高,很少被智慧局與法院採納,可是市調成本動輒數十萬元,智慧局希望可以提供一個標準,提升市調的參考價值。

【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新的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今年元旦上路,專家建議業者對於姓氏、標語等沒有先天識別性的商標,還是要花錢、花時間行銷,累積使用證據,申請商標才能無往不利。

勤業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所長賴文平認為新基準規範更細,例子也比較多,對申請人來說更清楚,但基本上新基準跟過去審查要點沒有顯著不同,業者不用太擔心;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潘昭仙也認為影響不致太大。

對於基準中增加市調標準,賴文平認為參考價值不高,因為業者只會提對自己有利的資料;先前法院曾判決要求智慧局主動做市場調查,智慧局也不適合,後來無疾而終。

照華國際專利商標法律聯合事務所律師張慧明不滿新基準沒有開放「公司名稱」的註冊商標,他舉例,公司名稱「統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註冊,但商號「統一飯店」、自然人名稱「張國洲強胃散」都可註冊,很不合理;他說,連形象保守的大陸都開放,台灣反而不行。

智慧局官員在基準公聽會上曾表示,公司名稱依公司法已具備名稱權,且類似的公司名稱非常多,如果准許公司名稱註冊商標,往後類似名稱的公司都容易侵權,所以維持原規定。

張慧明強調,如果不能開放公司名稱註冊,會有不能主張優先權(指在國外首次申請的時間點)的問題,因為主張優先權必須國內、外申請的商標都一樣,如果國外的商標是公司名稱,在國內就會因為不能註冊,導致無法主張優先權。



◆ 專家:兩岸商標侵權問題 會更嚴重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09.01.03

兩岸商標法權威、勤業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所長賴文平表示,兩岸已開始透過海基和海協兩會平台協商智慧財產權爭議,去年大陸也放行「台字輩」商標登陸,但隨著兩岸交流越趨頻繁,商標侵權問題將更嚴重。

賴文平是兩岸商標法權威,過去多起台灣商標在大陸遭到搶註,舉凡西螺醬油、古坑咖啡、阿里山茶葉等案例,全靠他和智慧財產局多位專家來回奔走,才順利保住。去年,兩岸智慧財產局官員還舉行三次論壇,解決更多商標爭議。

賴文平表示,去年兩岸官方透過三次論壇,解決以往僵持不下的商標爭議,如爭議十年的台灣啤酒,已獲大陸核准申請商標,遭人冒用蓮花商標和名字的慈濟,也獲得大陸主管機關同意,願意協助打假,這些都傳達出大陸官方的善意。

今年三次江陳會談上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議題還將端上談判桌,在民間領域方面,兩岸繼去年的三次論壇後,還將舉行專利、商標、著作權等論壇,藉助民間溝通平台,解決更多的兩岸商標糾紛。

不過,賴文平仍憂心,兩岸交流更加頻繁,雙方的商標權爭議,也將更形白熱化,「最近報上說,兩岸故宮要交流,故宮登陸,就可能涉及兩岸商標鬧雙胞的問題,到時候怎麼解決,都要花上一番工夫。」

他說,兩岸商標權保護,暫時無法做到雙方承認,也就是只要兩岸有一方同意業者取得商標,在另一岸就自動承認,「現在的智慧財產權還做不到,但可以嘗試先談談『優先權』的問題。」所謂的「優先權」指的是,只要兩岸有一方核發業者商標權,業者就可根據商標權取得日期,在另一岸也主張商標的在先權利,防止其他廠商惡意在另一岸搶註。賴文平坦言,大陸方迄今還未接受我方提議的優先權。

展望新的一年,賴文平認為,大陸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將會比過去幾年好,大陸在去年頒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確定5至10年,要提升大陸一批具有國際知名品牌的企業,此舉也會使得大陸在智慧財產權保護上,使立法更完善、執法力道更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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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速審 六個月OK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9.01.06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發明專利加速審查」程序元月正式啟動,往後專利權人只要在國外獲得發明專利許可,就可以憑著此專利核准通知與專利申請範圍,申請加速審查,約六個月就能審查完畢,比起過去動輒一年以上的審理期間,專利權人可以省下許多時間。

許多國家訂有「雙邊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PH)計畫,只要發明專利申請人在簽訂PPH國專利局通過核准後,PPH國家專利局將可以參考其核准結果進行審查,有效縮短審查時間,不過台灣並未與其他國家簽訂。

為了審理日益增加的發明專利申請案,智慧局採用PPH計畫的精神,推出「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要點」,只要申請人在其他國家的申請案經核准公告,或是即將公告,就可以檢送外國申請專利範圍以及中譯本,向智慧局申請加速審查,原則上六個月就可以審結,這項新措施元月啟動後,預定試辦一年。

智慧局指出,雖然採用PPH計畫的精神,但作了一些調整,例如多數國家只限定專利沒有在國內審查過才能申請加速審查,但台灣則是放寬所有審查中的案件都可申請。

只要專利在國外經過核准,即使因為還沒繳費,尚未公告,仍可憑著核准通知影本與及將公告的專利申請範圍,申請加速審查。

此外,以往台灣發明專利申請案的對應國家以美國、日本與歐洲為主,不過智慧局在加速審查作業要點中並沒有限定特定國家,當中也包括大陸地區;不過因為兩岸文字用語仍有不同,所以申請人檢送大陸審查資料時,還是要翻譯成台灣接受的正體中文字與通用的用語。

智慧局建議,雖然作業要點沒有硬性規定申請人必須要附上專利審查相關文獻資料或外國審查意見,但若要說服台灣審查人員認同外國的審查結果,申請人最好還是附上跟專利審查相關的文件,將有助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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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仲團 將統一計費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9.01.12

著作權仲介團體(仲團)日前承諾,將統一費率計算方式,建立單一窗口,公開費率供利用人參考。

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總經理方致怡表示,各仲團目前正處於98年續約階段,即使統一訂定了,今年恐來不及適用新費率。

包括管理音樂著作的MUST、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MCAT)、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TMCS)與管理錄音著作的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ARCO)與中華有聲出版錄音著作權管理協會(RPAT),9日都同意近期之內將重新整合費率,也達成旅館與醫院用房間數、美容美髮業者用坪數來計算等初步共識。

智慧局著作權組組長張玉英指出,日本、新加坡對於醫院、旅館播放音樂都不會收費,而香港的旅館一年收費約新台幣152元,但台灣各家仲團費用相加,一間房間一年高達1,500元,價格是香港的十倍,各仲團應趁機依照市占率、各國行情,檢討合理的授權費用。

局長王美花說,台灣仲團採開放政策,沒有限制數量,導致市面上仲團多、費率混亂,利用人有時候付完錢,又遇到別人來討錢,不但搞不清楚合不合法,還得面臨刑事追訴的壓力,非常痛苦。

王美花指出,市面上非法仲團、經紀公司等「灰色地帶」授權問題,可能要靠修改著作權法才能解決,現階段期待合法仲團可以先建立單一窗口,派人在智慧局駐點,統一公開費率,讓資訊透明化,利用人也容易辨識是否合法。

此外,各仲團費率標準不一,有依坪數、或依房間數計價,讓利用人無所適從,智慧局希望各仲團能協調統一費率的計算方式;張玉英強調,各仲團應依其市占率與管理歌曲數目,調整適當的費率,例如MUST管理的歌曲有1,700萬首,MCAT有2萬首,TMCS才四、五千首,TMCS的費率就不應比照MUST。

至於智慧局提出的「仲團刑事訴追流程」,要求仲團發現利用人疑似侵權時,先反覆寄發通知函、電話聯絡,才寄發存證信函、蒐證、提告等,讓利用人做好心理準備;但仲團不太領情,認為自律即可,抨擊該刑事訴追流程是破壞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 各退一步 三輸變三贏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 2009.01.12

不少店家視著作權仲介團體(仲團)為洪水猛獸,能閃則閃,像統一超商乾脆不播音樂,變成「無聲」商店。如此一來,商家無法營造店內氣氛,客人聽不到好音樂,仲團更收不到錢,到底是誰獲利?抑或三輸?

仲團與利用人的戰爭延燒多年,且有惡化趨勢,原因有四,首先,國人欠缺使用者付費觀念,不習慣聽音樂要授權;其次,仲團數目多,且各家收費方式不同,利用人看得霧煞煞。

第三,仲團過去慣以存證信函、刑責造成利用人壓力,予人觀感不佳;第四,近來還有不少非法仲團或經紀公司也來分一杯羹,要求授權,利用人似被剝好幾層皮。

統一超商董事長高清愿就是一個寧願不播音樂也不要授權的例子,高清愿去年跟智慧局局長王美花說,如果付錢就會合法,他願意付錢,但他擔心會有非法業者無止境的討錢;所以寧可僱100個人,自己作詞、作曲、唱歌,直接錄一張「確定不會侵權」的CD,「奇摩子」比較好。

王美花當時聽了直呼不可,遊說高清愿要當店家的典範,並以周杰倫當例子,表示會害客人聽不到周杰倫的歌;結果王美花還被旁人吐槽,質疑周杰倫的歌真的有那麼好聽嗎?

不過,王美花的遊說或許有效,統一超商目前雖然沒有播放音樂,而是播自家廣告,但據了解,高清愿去年底以「統一集團」的名義找上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要求音樂授權。

從統一的例子可知,仲團與利用人的立場雖然看似對立,但絕對是「退一步海闊天空」的交易。

仲團的問題一向被視為爛攤子,智慧局好不容易鼓起勇氣一肩挑起,積極介入、力求平衡。只要大家能退一步,藉此機會談得攏,價格公正、公開,仲團能賺得到錢,店家也可用合理價錢播放音樂、營造氣氛,提供更高層次的服務,對消費者來說也是一大享受。

為什麼要選擇「三輸」,而不把握機會創造「三贏」呢?



◆ ISP法修正案 闖關失敗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9.01.12

規範網路服務提供業者(ISP)的著作權法修正草案,上周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闖關失敗,已經確定本會期無法三讀通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表示,初審時因立法委員主張智慧局應該要再舉行公聽會,導致草案審查停擺,智慧局雖然可以儘快召開公聽會,但還要把結果呈報到經濟委員會,加上立法院休會在即,所以ISP法草案這個會期確定無法過關。

ISP法的主要精神,主要是建立起「責任避風港」的機制,只要ISP業者遵守「通知/取下」原則,也就是著作權人通知後,配合移除侵權資料,ISP業者就可以進入避風港,不用被冠上「侵權幫助犯」的罪名。

網路侵權案例眾多,著作權人認為,提供網路服務的ISP業者若坐視不管,形同幫助侵權。

但網路使用者相當的多,ISP業者也無法一一管控,智慧局為了取得平衡,推出ISP法。

王美花說,為了ISP法,智慧局光是在她任內,就已經陸續辦過八、九次公聽會,也跟ISP業者取得共識,條文應該是沒有問題,期待可以儘快過關。

ISP法針對連線、快速存取、資訊儲存與搜尋服務四類網路服務提供業者,提供免責的方式,包括「通知/取下」原則、證明沒有直接從侵權者獲得利益、對於侵權資訊不知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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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y 用戶首例抓檔判刑 智財權保護不能拖

* 首例!小狐狸用戶 抓色情檔判刑
* 海基、海協商標 遭搶註
* 智財權保護 不能拖

◆ 首例!小狐狸用戶 抓色情檔判刑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9.01.15

台北縣鶯歌鎮詹姓男子以FOXY分享軟體抓取色情圖片,警方透過分享軟體搜尋查獲,板橋地院昨天將詹姓男子依妨害風化罪判處拘役卅天、得易科罰金,這是FOXY用戶被判刑的首例。

目前算是國內最受歡迎的點對點(Peer to Peer)分享軟體FOXY(小狐狸),檢方估計用戶可能超過數百萬人,而且單一時段同時上線人數約在卅到六十萬人之間。

法院調查,四十歲的詹姓男子在去年九月底,透過軟體在網路上下載一張名為「高醫營養師(自拍)處女膜」照片,並存放在自己電腦的分享檔案夾,而小狐狸用戶透過搜尋,可以在其他的用戶分享檔案夾裡找到檔案,並且下載。

後來彰化警方透過該軟體搜尋相同圖片,並根據網路IP位址循線找到分享端的詹姓男子,由於詹的電腦內確有該照片,因此被警方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板橋地院昨天依妨害風化罪將詹姓男子判處拘役卅天,得易科罰金。

此外,國內智財團體去年也針對FOXY分享軟體的用戶開鍘,經向網路業者調閱相關上傳、下載數據後,向板橋地檢署提出違反著作權告訴,已經五名使用者被檢察官認定有罪而緩起訴;這五名被告均長期、大量透過狐狸下載音樂或影片。

而且智財團體也對狐狸分享軟體的網站管理商及撰寫該分享軟體的李姓男子提出告訴,由於軟體伺服器架設在美國,不像過去eZpeer及Kuro兩公司是在台灣,因此只能針對網站管理商及廣告代理商提出違反著作權告訴,目前尚在偵查中。

※ 此案值得注意,只要電腦中的東西被警方看見,就有可能被抓?



◆ 海基、海協商標 遭搶註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09.01.15

大陸搶註商標風氣盛,就連海基、海協也受害。近期就有一位徽商接連搶註「海基」、「海協」商標,打算日後開賣紀念酒,近期大陸商標局已公告「海基」商標,如果台灣正宗的海基會未能在三個月內提異議,商標將自動落入該名徽商之手。

翻閱大陸最新一期的商標公報,會發現「海基」商標也在公告之列。這枚商標的申請註冊人不是台灣海基會,而是一名食品業徽商,這位呂姓商人還同時申請「海協」商標,作為酒類用途,不難想見,這位徽商想賣兩會紀念酒。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昨(14)日聽聞此事後表示,會盡快透過海協處理,並且研究在大陸申請商標事宜。

大陸商標局資料顯示,這位徽商先是在2006年申註「海基」繁體字商標,隔年再申請「海協」簡體字商標。由於時間落差,大陸商標局先在去年12月20日,准許「海基」商標進入公告期,另一枚「海協」商標還在審議中。

研判應是惡意

勤業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所長賴文平表示,兩岸同樣使用中文,很容易發生商標近似,或是使用同樣名稱情況。從該名徽商先後註冊「海基」、「海協」商標,且同樣做為酒類用途,推測這起「烏龍」應該是「惡意搶註」案。搜尋中國商標網會發現,在大陸,以「海基」、「海基HJ」為名的註冊商標,多達十餘種。

賴文平表示,依照大陸商標法規定,海基會可在該枚商標公告後三個月內、也就是2月20日前,提出異議。海基會可引用的條款是大陸商標法第10條,主張有害公共利益即可。

彼岸不會坐視

至於該名徽商申請另一枚「海協」商標,賴文平推斷過關機率不高。他說,大陸商標局曾駁回「民建」商標,原因是該商標是「中國民主建國會」的簡稱,「海協也是大陸著名的社會團體,大陸政府應該不會放行。」



◆ 智財權保護 不能拖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 2009.01.15

兩岸兩會敲定今年春天協商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不料,最近海基、海協碰上大陸徽商搶註,自己反倒從「公親」變成「事主」,凸顯兩岸洽談智慧財產權保護,多麼刻不容緩。

兩岸商標法均設有條文保護著名法人或團體名車,例如台灣商標法第23條就說,「有著名法人、商號或其他團體的名稱,有致公眾混淆誤認之虞者,不准註冊」;大陸類似規定,則限於有「帝王條款」之稱的商標法第10條。

大陸商標法第10條第一項指出「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不得使用」,條款模糊,大致是指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的影響,就不可註冊。

台灣的古坑咖啡、阿里山茶葉,以及最近慈濟在大陸遭到搶註等案件,就是引用此一帝王條款,成功撤銷早前遭到搶註的商標。海基、海協日後要向大陸商標局申請撤銷商標時,也可援引同一法條。

海基會和海協會只要彼此存在業務延伸的可能性,兩岸就有必要提供對等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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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特別301將台灣除名 創用CC創意革命

* 11年來首次 台灣自特別301除名
* 冷眼集》名單常變動 要小心
* 掛元世祖賣涮羊肉 故宮索費追緝
* 年吸兩千萬 翠玉白菜最賺
* 故宮監製權 要用得給錢
* 創用CC 豬頭皮的音樂革命 歡迎分享
* 九把刀 洋蔥頭 都是CC一族
* 創用CC授權
* 開放形式不同 自由精神一樣

◆ 11年來首次 台灣自特別301除名

【聯合晚報╱華盛頓特派員張宗智/十六日電】 2009.01.17

美指台灣已從盜版變創新

美國貿易代表署16日認可台灣在執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進展,宣布將台灣從特別三○一觀察名單中除名,這也是11年來,台灣首次未再成為特別三○一的觀察對象。

貿易代表署發言人西恩.史拜瑟說,「2001年,貿易代表署還稱台灣為盜版之家 (a haven for pirates)」,如今台灣已強化法律與執法,並展現成為「創新與創意之家」(haven for innovation and creativity)的承諾。

史拜瑟表示,台灣自觀察名單中除名,是對台灣的努力,以及美台雙方密切雙邊合作的肯定,希望這項進展能持續,並在美台貿易關係的其它領域上再現。

美台商會會長韓儒伯對貿易代表署的決定表示歡迎,並肯定台灣在保護智財權的諸多的努力。

貿易代表署表示,美國會持續仔細監督台灣在改進保護智慧財產權計畫的進展。

不定期檢討結果肯定台灣

台灣因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力,被美國長期關切後,自1989年開始列名特別三○一優先觀察名單,其間除了在1996、1997兩年自觀察名單中除名外,1998年到2000年再度列為一般觀察名單。2001年起台灣連續三年列入優先觀察名單,2004年降為一般觀察名單。

貿易代表署表示,將台灣從特別三○一名單中除名,主因去年公布特別三○一報告後,宣布將執行一項「不定期檢討」 (out-of-cycle review);在詳細檢視台灣根據報告列舉的特定議題,所執行保護智財權的適切性與效率後,決定將台灣除名。貿易代表署表示,不定期檢討的結果,肯定台灣採取的諸多保護智財權措施,包括在去年7七月設立了保護智慧財產權專門法院,已接辦超過七百個案件,以及前年打擊校園網路與教科書盜版,並修正智財法等。



◆ 冷眼集》名單常變動 要小心

【聯合晚報╱記者黃朗倩/特稿】 2009.01.17

歷經多年努力,台灣終於正式從美國特別301條款觀察名單除名,這對於積極維護智慧財產權的民間團體有相當大的鼓舞。不過,301名單經常會有變動,只要台灣民間及官方對尊重智慧財產及版權,稍有放鬆,美方還是隨時可能再更動觀察名單。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BSA)每年都與國內法治單位推出檢舉盜版使用的活動,連續幾年成果都很豐碩,也讓各企業主正視使用正版軟體的重要性。此外,法務部也加強各級學校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宣導,特別從小學做起,因為現在小學生很早就接觸電腦、網路,要讓孩子從小知道「保護他人智慧財產也是保護自己」,這樣才不會到處從網路找尋免費素材。

更重要的是,我國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有了成效外,各企業也更加重視自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在去年BSA一項全球調查中指出,台灣研發環境是全球第一,台灣私人企業在研發上有高額投資,平均每人就有高達512美元研發經費,而且專利申請也獨步全球,顯示我國企業對自有智慧財產權重視與日俱增。

不過,在這項調查中也指出,我國還存有網路盜版、藥物侵權以及教科書版權侵害問題,這使得我國法律環境對保護智慧財產權還有很大進步空間。雖然從301條款特別觀察名單除名,我們還是不能掉以輕心,還是得持續關注打擊盜版、加強教育,讓全民都更重視保護智慧財產。



◆ 掛元世祖賣涮羊肉 故宮索費追緝

【聯合報╱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 2009.01.17

一家涮羊肉火鍋店擅自使用故宮院藏「元世祖」半身像及「元世祖出獵圖」,遭故宮員工舉發,被追繳了萬餘元影像授權費。故宮為保障權益,公開發出「追緝令」,鼓勵員工舉發侵權行為。

故宮文化行銷處處長徐孝德表示,故宮同仁日前無意中在網路上發現一家涮羊肉火鍋店疑似擅自使用故宮圖像,他於是請同仁去現場「蒐證」,確認該店家未經申請即使用故宮院藏的「元世祖」半身像及元劉貫道畫「元世祖出獵圖」當做宣傳。

經故宮去函警告,該店家已依照故宮「珍貴動產衍生品管理及收費規定」補繳了兩張圖檔、共一萬八千二百元授權費。

坊間常見各種商業空間或產品使用故宮典藏品圖像,因散置各處,過去故宮追查不易,近年拜網路之賜、加上故宮人的「影像權利意識提升」,時有斬獲。

雖然如此,故宮對擅自使用該院圖像者多採「善意解讀」,認為他們多半是因無知或不知該如何申請而違規,只要在故宮抗議後,依規定補繳費用、即可繼續使用,而這些疑似有侵權行為者在接獲故宮警告後,也都依規定補繳費用。

不過,前述「元世祖」的案例經故宮院會公開表揚,將讓故宮人更積極尋找目標「主動出擊」,類似案例可能激增。

「元世祖半身像」的作者佚名,而「元世祖出獵圖」為十三世紀集各家大成的畫壇高手劉貫道所作。兩圖作者不同,但圖中的元世祖相貌一致,可見作者寫實功力高超。「元世祖出獵圖」為大幅卷軸,以北方沙漠為背景,其中騎著黑馬、身穿白裘的,就是元世祖。與世祖並駕的婦女應該是帝后,其餘八人,應是侍從,其中尚有中亞黑奴一名。無論人物、馬騎皆刻畫精細,表情神態自然生動傳神。

※ 真是生財有道...



◆ 年吸兩千萬 翠玉白菜最賺

【聯合報╱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 2009.01.17

故宮國寶產值可觀,光是靠影像授權一項,故宮一年可以進帳五、六百萬元。

其中,光是日本三麗鷗一家公司兩年多來已繳給故宮七、八百萬授權費,「翠玉白菜」是最會賺錢的國寶,三麗鷗光是靠翠玉白菜發展出手機吊飾、玩偶、點心衍生商品,一年即可以締造二千萬營業額。

以往,故宮對影像授權的態度較被動、收費不高,一度曾遭立委質疑對企業營利使用的影像授權收費過於低廉。近年來,故宮不但參考國際博物館組織的辦法訂定多元化收費標準,態度也轉為積極。前年,故宮一年的影像收入達五百萬元,去年更破了六百萬元紀錄。

故宮文化行銷處處長徐孝德指出,三年前,故宮仿效法國國際博物館聯合會的辦法制訂授權收費規定,同時將此一規定貼上英文網頁,國外申請案激增,一度超過國內,他說,國外的申請案多做為學術及出版圖鑑使用,國內的申請案涵蓋營利及非營利使用。目前,國內外的申請圖像使用案,大約各半。

依故宮的收費標準,非營利使用圖像收費較低,如學術使用或是放在書刊封面,一張圖像收費四百元。這回「元世祖」被使用於「廣告宣傳」收費標準是一張九千一百元。若是用於個別的複製商品或授權,除了定額權利金還需按銷售商品的數量抽取一定比率的費用,可能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



◆ 故宮監製權 要用得給錢

【聯合報╱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 2009.01.17

社會上普遍認知超過五十年以上的著作屬於公共財,而故宮典藏的文物多超過著作權保障範圍,故宮憑什麼主張自己擁有國寶的影像授權?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律師嚴裕欽指出,故宮援引的是「文化資產保存法」而非著作權法。依據文資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立古物保管機關為研究、宣揚之需要,得就保管之公有古物,具名複製或監製。他人非經原保管機關准許及監製,不得再複製。」故宮即據此主張擁有「准許及監製」典藏品影像授權的權利。

故宮文化行銷處處長徐孝德說,只要在故宮抗議後,依法申請補繳圖像使用費,即可繼續使用圖像。截至目前,從未有一家企業被處以罰鍰。



◆ 創用CC 豬頭皮的音樂革命 歡迎分享

高有智、黃哲斌/專題報導 2009.01.17 中國時報

「歡迎來唱我的歌,順煞給人講『歌是我寫的』,我就祝感謝;歡迎來唱我的歌,你若唱了有趁錢,分一些乎我;歡迎來唱我歌,你若不是要賺錢,故在乎你唱免驚。」

這首以台語創作的《歡迎來唱我的歌》,正是饒舌歌手朱約信(豬頭皮)的音樂革命宣言。

朱約信正在推廣的理念名叫「創用CC(Creative Commons)」,他是台灣第一個使用這種理念發行音樂專輯的人,目前已經製作了超過五張CC專輯。

這是一波在全球各地掀起熱潮的音樂運動,正在挑戰既有過於嚴苛的著作權限制,促進創作文化的自由流通。

創作自由流通 中研院找上門

一九九一年進入唱片工業的朱約信,早年以政治異議歌手和台語饒舌音樂「闖蕩江湖」,一系列「豬頭皮笑魁唸歌」獲得外界矚目,不僅拿下二○○○年金曲獎歌王,也曾上過美國告示牌雜誌(BILLBOARD)的封面故事。

因為混搭的另類搖滾音樂作風,二○○四年時,推廣CC授權觀念的中研院資訊科學所副研究員莊庭瑞等人相中了朱約信,特地邀請他寫歌推廣CC音樂,朱約信笑稱自己就此踏上「不歸路」。

鼓勵改編散布 不再動輒侵權

那一年,朱約信還找了基督徒歌手合錄《搖滾主耶穌》專輯,其中包括他、阿弟仔、王宏恩等三大金曲歌王共同演唱,這也是全球首張華語商業CC專輯。

此後,朱約信的所有創作都採取CC授權理念,開放給音樂同好進行非商業性分享與使用,甚至鼓勵改作散布,儼然成為台灣CC音樂的親善大使,就連騎著上路的小摺腳踏車都貼著CC授權標誌,宣示自己的音樂革命。

朱約信說,唱片公司或類似IFPI等仲介團體過度擴張著作權後,反而讓好歌無法流傳,動輒就是侵權,隨便唱歌、改作也都怕被抓,「CC音樂只是合理釋出部分著作權,對於創作人仍有保障。」

著作權緊箍咒 扼殺寶貴創意

他舉例表示,「連林強要翻唱自己成名曲《向前走》,也要付錢給唱片公司,雙方還曾經鬧得不愉快,有必要保護歌曲到這種程度?」此外,曾經有年輕人把伍佰的《煞到你》改寫為《輸袂起》諷刺時局,連伍佰本人也覺得很有趣,唱片公司著作權部門卻一度研究提告侵權。

「寫歌的人其實都沒這樣小氣,但誰會注意一大本法律條文,最後問題都是出在唱片公司,就算是非商業使用,年輕人也不敢拿來創作」,從學生時代就拿著一把吉他站台助選的朱約信強調,音樂工作者必須學習前人的經驗,從唱別人的歌曲開始,甚至嘗試改歌,逐漸走出自己風格,「過於限制音樂作品流通,就是扼殺文化創作」、「學生根本玩不起著作權帝國的金錢遊戲!」

為了改變現況,朱約信不斷串連音樂界同好。音樂工作者李坤城的兒子李卓奇不幸車禍喪生,他們號召包括謝宇威、蕭福德與陳淳杰等人舉辦紀念音樂會,隨後就以CC授權方式製作成《秋天的孩子》紀念專輯。

商業用收費低 非商業隨你用

朱約信還嘗試創作不同類型的CC音樂,把寶貝女兒拉下海共同錄製三十餘首手機答鈴短歌,製作成《豬頭皮大戰豬小妹》專輯,專輯設計充斥CC圖騰,還特地搞笑打上了:「這是CC授權CD,全力支援非商業使用,任意散布,要燒也可以,燒給天上的阿公阿嬤,如要商業使用,就來談談,收費低廉,辦事迅速。」

儘管CC音樂強調自由創作文化的進步價值,但國內尚未普遍,尤其唱片銷路仍無法得到市場青睞。朱約信和亞洲CC音樂工作者去年曾進行一項實驗性創作計畫,透過網路傳輸混音合成音樂作品,製作了全球首張CC音樂工作者的協同創作專輯《卡巴卡CABACA》。

絕不輕言失敗 期待成為品牌

這張專輯是全球CC音樂界的創舉,也曾在去年全球CC年會亮相介紹,不過,國內還賣不到四百張,就連印刷費用十四萬元都還積欠未還。朱約信對此哭笑不得,但不願被打敗。他認為CC音樂遲早會成為一種品牌,也會有越來越多音樂工作者加入,光是國內網路,目前就有上萬首音樂都採取CC授權條款。

這是一場實驗,也是仍在持續的音樂革命。朱約信帶著革命家的口吻挖苦自己說,推廣CC音樂就像背負十字架使命,「我就算賠了,還是要死在十字架上,哈哈哈」。



◆ 九把刀 洋蔥頭 都是CC一族

黃哲斌、高有智/專題報導 2009.01.17 中國時報

除了豬頭皮、林強等音樂人,從小說到漫畫,台灣都不乏創作者嘗試「保留部分著作權」的創用CC模式,例如人氣小說家九把刀,還有因「洋蔥頭」漫畫在網路爆紅的Ethan。

早在二○○五年,台灣舉辦「CC Party」之際,崛起於網路的九把刀就以《殺手:風華絕代的正義》,成為首位沿用「創用CC」釋出商業出版品的華文小說家。他一方面交由出版社印行此書,一方面同意讀者以「標示姓名─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使用他的小說。

除此,九把刀更在官網舉辦「CC創作大賽」,邀請網友以書中主角為藍本,各自寫出不一樣的故事,以徵文活動具體實踐「創作共用」的精神。

作家鴻鴻二○○六年出版的《土製炸彈》,則是台灣第一本採用創用CC的詩集,他歡迎轉載及非營利的自由印行,但必須標明作者。

近年台灣網路最知名的創用CC案例,應屬漫畫人物「洋蔥頭」。二○○六年,台灣漫畫家Ethan創造了這個角色,也授權網友以「標示姓名─非商業性─禁止改作」原則使用他的創作,透過MSN即時通的擴散,洋蔥頭成為僅次於彎彎的最受歡迎大頭貼,並衍生出蔥妹、古惑蔥等人物角色。

洋蔥頭不只在台灣爆紅,連中國大陸都有廣大粉絲,官方部落格「洋蔥頭酷樂部」甚至開了簡體版的分部,但也出現疑似侵權的「洋蔥頭中文網」,讓Ethan發出聲明,認為對方誤解了CC授權的定義。儘管如此,洋蔥頭仍人氣直升,包括口香糖、手機、礦泉水都曾以洋蔥頭為代言人,讓原始創作者在合理著作權的保障下,仍能因而獲益。

這些形形色色的創用試驗背後,有一名重要的推手:中研院副研究員莊庭瑞。在紐約大學取得電腦工程博士的莊庭瑞,已成立台灣創用計畫辦公室,與劉靜怡、謝銘洋等多位學者專家合作,並尋求經濟部、教育部等單位利用手冊、活動宣導、CD專輯、動畫等多種宣傳形式,共同推廣CC授權觀念。



◆ 創用CC授權

(整理/高有智)2009.01.17 中國時報

有鑑於以往著作權法概念過於嚴苛,造成侵權爭議不斷,一群關心自由文化發展的國內外學者專家推動「創用CC(Creative Commons)」授權模式,著作人可以事先聲明釋出部分權利,開放社會大眾散布與分享,甚至改作他們的創作,以彌補既有的著作權法不足。

既有著作權法嚴格保障著作權,也就是「所有權利保留」,美國哈佛大學法學教授、全球最負盛名的網路法律專家萊斯克(Lawrence Lessig)與相同理念者,於二○○一年在美國成立Creative Commons組織,提出「保留部分權利」的觀念與作法,此即創用CC授權模式。

目前全球已有五十幾個國家加入CC計畫,台灣是第七個加入的國家。二○○三年創用CC授權條款引進台灣後,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即持續進行本地化工作(例如將授權條文翻譯為華文,並切合台灣著作權法的用語)。



◆ 開放形式不同 自由精神一樣

黃哲斌、高有智/專題報導 2009.01.17 中國時報

●Copyleft(著佐權):

早在哈佛法學教授萊斯克提倡「創用CC」之前,一個鼓吹自由軟體的「GNU計畫」就曾提出「Copyleft(中譯「著佐權」)」的概念,希望補足「著作權(Copyright)」的體制缺陷。

根據Copyleft授權條款,原軟體作者並未放棄著作權,但允許使用者自由使用、散布、改作,並要求改作後的衍生作品,必須要以同等的授權方式釋出,成為自由軟體運動的重要原則。

●台灣音樂人:

台灣的創作社群中,音樂人相對積極參與創用CC概念,例如另類音樂或音效工作者莫尚、拷秋勤、張睿詮等人,以及曾經參與周蕙、藍心湄、陳珊妮、黃品源等歌手專輯錄製的張耘之。

●台灣部落客:

不少部落客因為認同創用CC理念,將他們的部落格內容有條件釋出,供網友轉載、引用,例如人氣頗旺的李怡志、BillyPan、工頭堅、凱洛,或是具影響力的XDite、阿孝、張鐵志、PipperL等人,都在部落格上標註「創用CC」圖示。

這些部落客採取的授權形式及條款各有不同,他們實際支持「創用CC」的標示及精神,已形成一股網路自發的推動力。例如XDite在每一篇文章末尾,不但加上CC圖示,還註明「本文採cc-by-sa授權,白話意思就是可以直接轉走,但是要附出處與作者」,具體地傳達她的授權原則。

●國外創用影音資料庫:

除了個人「以善意換取善意」,國外也有不少機構成立集體影音資料庫,讓創作者上傳、發表創用CC作品,甚至提供媒合機制,讓企業主、廣告公司或公關公司得以用合理的授權價格,向這些創作者購買廣告播送或公開播映的權利,創作者也能因此獲利,甚至受到市場矚目。

台灣的影音創作者目前大多利用「Street Voice」網站,上傳自己的音樂或影像作品,提供廠商或個人試聽,但並非以創用CC內容為主,目前也無媒合機制。

※ 歡迎大家加入。

fsj 提到...

中美智財權 WTO判中敗訴

【聯合報╱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2009.01.28

世界貿易組織(WTO)廿六日破天荒裁定中共未能妥善保護多項商品的著作權及商標權,美國貿易代表署宣稱獲得勝利,對向中共求償邁前一步。

WTO認定中共違反貿易法規,對未通過政府審查的音樂和電影盜版光碟視若無睹,並容許海關沒收的盜版和仿冒物品,在拿掉品牌標籤或商標後,重新流入市場。

但WTO紛爭解決小組並未支持華府指稱,中共將制裁仿冒門檻訂得太高的指控。對於中共認定商標仿冒與著作權盜版超過一定法律門檻才提出相關起訴,WTO小組並未做出違反世貿規定的判決。美方表示,從名牌服飾到藥品等仿冒業者,可鑽此漏洞將仿冒件數維持在五百件的最低標準以下,藉以逃避制裁。

美代理貿易代表歐蓋爾(Peter Allgeier)說,這點讓人感到失望。但他表示:「WTO小組發現中共的智慧財產權機制有一些缺失,不符合它對世貿組織的義務。」「這些發現對美國是一項重大勝利。」

歐蓋爾說:「我們仍在與中共積極磋商適當的糾正行動,以確保美國著作權所有人獲得這項裁決提供的利益。」美國和中共都能對WTO小組裁決提出上訴。

由於對中共各地公開出售盜版影片、名牌商品和其他專利產品感到無奈,談判也沒有結果,華府二00七年向WTO提告。

美國音樂、電影、書籍和軟體業組成的國際智慧財產權聯盟,估計中共的盜版活動每年使它們損失超過卅七億元。

中共商務部:遺憾

【中通社電】針對中美知識產權WTO爭端案專家組裁決報告中,關於海關措施、「著作權法」的部分裁決未支持中方主張,中共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對此表示遺憾。

姚堅強調,中方一貫主張,加強對話與合作,應成為世界知識產權保護的潮流。二00八年中共制定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中方將在不斷加強國內知識產權工作同時,繼續推進知識產權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國際經貿關係的健康發展。

※ 以上所有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